《血色七杀碑》 从土地到远方 从土地到远方 ——一玄《重阳碑》里的农村青年出路图谱 “金娃子,你也要继续往前走了。等你毕业工作的时候,你会看到一个比重阳镇大得多的世界。”【第84回】 八十年代的中国农村,正经历着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土地不再能困住所有人,时代的缝隙里透进了光。《重阳碑》里那些年轻人的命运,正是这场革命的文学切片。他们离开土地,不是不爱这片土地,而是土地已经装不下他们的梦了。 一、为什么要离开:土地与人之间,长出了一道裂缝 “阿爷说,农村人,惟有读书才可以跳出农门、改变命运。”【第16回】 冷茹心这句话,道出了一代农村孩子的集体心声。但“跳出农门”的渴望,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有深刻的现实根源。 首先是农业的苦累与回报不成正比。 小说中对农忙场景的描写极其细致:冷姑爷家“田少土多”,坡地上的土“机器开不上去,全靠人工。翻地靠锄头,挑粪靠肩膀,收割靠镰刀。每一粒粮食,都是用汗珠子泡出来的”【第14回】。可即便这样拼死拼活地干,冷姑爷家一年总收入不过五千多,而大表哥茹冰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就要花掉大半【第93回】。莫愁姑姑那句“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赚到的是一日三餐勉强糊口而已”【第16回】,几乎是八十年代中国亿万农民的共同叹息。 其次是“包产到户”带来的双重效应。 一方面,生产责任制解放了生产力——农民有了种什么和怎么种的选择。据我的农村朋友讲述,当年(1980年)普通农民七口之家的责任地,全部种植经济作物辣椒,由于种植技术和农药化肥等跟不上,加上市场不健全,流通体系没有形成,需要工产品的城市没有货源,生产农产品的农村没有市场。所以,全家人的责任土地种植经济作物的收入,仅仅够购买一台“宫灯牌”收音机。这个收入水平,在当地也是非常高的收入。估计小说描写的年代应该是在八十年代中后期了,因为“冷姑爷去年辛辛苦苦种了一年的地,总收入才五千多”(六口之家全部土地总收入,纯收入还少一些)【第93回】——这在当今时代是不可想象的;另一方面,剩余劳动力的问题也浮出水面。据记载,1981年四川有3800万农村劳动力,其中1500多万是剩余劳动力。人地矛盾空前尖锐。三表哥茹雪说“咱们这一大家子都挤在那几块地里,无论怎么立体农业也刨不出多少钱来”【第93回】,正是这种矛盾的文学表达。 最后,“走出去”的信息和渠道开始出现。 三表哥说“四满满他们在浙江打工拉石头,正好回来招聘工人”,“一个月就可能找到三四百块钱”【第93回】。三百到四百块,差不多是冷姑爷种一年地收入的十分之一。两相对比,“离开”就成了一个理性的、甚至唯一的选择。而“恢复高考”打开的另一扇门——考上大学就拥有干部身份、国家分配工作——更是让“读书改变命运”从口号变成了无数农村家庭亲眼见证的现实。 于是,一代农村青年面前,铺开了三条路:升学、打工、做生意。每条路都通向远方,每条路也都有各自的代价。 二、升学:最窄的桥,最远的路 “升学”在八十年代的农村,几乎等同于“逆天改命”。东西哥考上省城大学,是整个重阳镇的骄傲;金娃子考上中师,是“全镇中考第一名”【第96回】;茹冰表哥复读三年终于考上大学,冷姑爷骑着自行车赶了十八里山路来报喜,进门时“嘴唇干得裂了口子,可一双眼睛亮得吓人”【第30回】。 升学的吸引力在于它提供的是一条彻底的、制度性的出路。一旦考上,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毕业后国家分配工作,从此彻底告别“面朝黄土背朝天”。正如冷姑爷所说:“农村人,惟有读书才可以跳出农门、改变命运。”【第16回】高考恢复后,无数农家子弟正是通过这条“最现实最直接的上升渠道”实现了命运的翻转。 但升学的门槛极高。1977年恢复高考时录取率仅4.8%,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绝非虚言。东西哥是“全县第三名考上的大学”【第44回】,茹冰复读了三年才考上,而更多的人——如三表哥茹雪——在高考失利后,只能转向另外两条路。笔者有一位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朋友,在喝酒到位的时候,他意气风发相当自豪地说:“我们为什么抓升学率?为什么允许办补习班?因为我们每年中高考升学离开土地的人数多大数千人,几乎相当于一个建制村的总人口!减少农村土地人口,就等于扩充了国土面积……”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出人地矛盾之尖锐。可短短数十年时间,现在农村,由于年轻人三不主义(即外出的或者在家的青年,奉行要么不结婚、结婚不生子、打工不还乡等)流行,农村土地仅仅靠六十岁以上的老人种植,丢荒弃耕,甚至到了需要村干部花钱购买服务为外出务工的村民种地的地步。 升学的另一面是家庭的全员付出。冷姑爷为了供四个孩子读书,“靠一双勤劳的手,把包产地种植得方圆几十里没人不夸奖的,至今还没有欠哪个的债务”【第16回】。一个“至今没有欠债”背后,是父母把每一分钱都掰成两半花的艰辛。 三、打工:最多人走的路,最深的挣扎 如果说“升学”是窄门,“打工”就是宽门——宽到几乎每个农村家庭都有人走进去。 三表哥茹雪是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他高考落榜后,面临着三条岔路:复读、外出打工、在家种田。他选择了最难的那条——留下来。但他留下来不是因为认命,而是因为责任:“大哥出去读书了,二姐要出嫁,四妹还小。阿爷腿脚不好,阿姆一个人撑不住。我要是走了,这个家就散了。”【第95回】 但他心里始终有一个结:“我还是比较羡慕那些出去打工的……他们不用这么辛苦……挣一样多的钱,农民要比其他的多付出一些!”【第95回】这句话里有不甘,有羡慕,也有一种被时代浪潮抛在身后的焦虑。八十年代末,沿海工业快速发展,全国劳动力市场开始形成,“一个月就可能找到三四百块钱”【第93回】的诱惑,对任何一个农村青年来说都是巨大的。 打工意味着离开土地、进入城市,但同时也意味着漂泊、不稳定和身份的模糊。小说中虽然没有正面写打工者的遭遇,但通过三表哥的犹豫和挣扎,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农村青年的普遍困境:一方面,种地的回报太低,难以支撑家庭的梦想;另一方面,外出打工又意味着背井离乡、抛下父母和土地。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对许多农民来说,外出务工的逻辑是“为了提升村庄生活的质量”,务工收入流入村庄、滋养农村家庭。他们是土地的供养者,即便身体离开了,根还留在那里。 四、做生意:少数人的冒险,时代的弄潮儿 第三条路是“做生意”。这条路的代表是虚老幺——他在海南倒过彩电、在温州倒过皮鞋、在深圳炒过地皮【第61回】,回来后开了重阳镇第一家咖啡屋,“门楣上挂着五颜六色的招牌”,“一到晚上就一闪一闪的”【第61回】。 虚老幺的成功,建立在改革开放后“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带口粮到集镇落户”的政策松动之上。他代表了那个时代最有胆识的一批农村青年——不安于种地,不满足于打工,而是抓住市场经济的缝隙自己当老板。他的咖啡屋里“并排搁着咖啡杯和搪瓷缸子”【第66回】,这个画面本身就是时代的隐喻:新的和旧的,外来的和本土的,正在同一个空间里碰撞、共存。 但做生意这条路的风险也最高。虚老幺能成功,是因为他“跑得比别人快,胆子比别人大”【第61回】。而更多的人,可能像丽春OK厅的老板张春一样,开张时鞭炮震天,不到半年就“卷帘门拉下来了”【第66回】。做生意的门槛不在于资金,而在于眼光、胆识和运气——这些都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 五、还有一条路:留下来的人 升学、打工、做生意——三条路通向远方。但小说中还写了第四种人:那些选择留下来的人。 三表哥茹雪是其中最动人的一个。他没有升学,没有打工,没有做生意。他留在了那片坡地上,但他不是被动地“认命”——他把种地变成了科研。他在笔记本上把阿爷的经验和书上的理论一一对照【第94回】,自己开了一块试验田,“想看看在咱们这山坡地上,哪种密度最合适”【第95回】。他说:“搞不出名堂来,就继续搞。反正地在这儿,跑不了。”【第95回】 还有冷姑爷。他搞的“立体农业”——玉米地里间种海椒,高杆作物下套种花生,四周种豇豆,花生地里还有西瓜【第92回】——正是包产到户后农民生产自主权释放的生动写照。他没有离开土地,但他用脑子改变了土地的面貌,让“一亩地顶别人家两亩地的收成”。 留下来的人,不是没有远方,而是把远方种在了脚下的土地里。 六、每一种离开,都是为了更好地回来 东西哥对金娃子说:“根在这里,走再远都会回来。”【第84回】 升学、打工、做生意——三种离开土地的方式,对应着三种不同的命运轨迹。升学的人获得了制度的庇护,但也可能从此与土地渐行渐远;打工的人获得了即时的收入,但也承受着漂泊与不确定;做生意的人获得了财富的可能,但也承担着最高的风险。 而无论走哪条路,那个叫“根”的东西始终在。就像甄贤公公走了五十三年,最终回到了无字碑前;就像郑光才跑了四十年,最终还是跪在了白蔹的坟前。离开,有时候是为了更好地回来。 金娃子在中师宿舍的硬板床上,摸出甄贤婆婆给他的那枚银元,边齿上的划痕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光【第107回】。那道划痕像一条细细的辅助线,从过去延伸到未来。他不知道这条辅助线最终通向哪里,但他知道——根在这里,路在脚下,远方在呼唤。 这就是八十年代农村青年的全部命题:在根的牵引和远方的召唤之间,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条路。 扎根泥土的叙事伦理学 扎根泥土的叙事伦理学 ——论一玄《重阳碑》的创作追求与文学成就 引言:在喧嚣中选择了沉默 在当下网络文学的主流叙事中,我们习惯了“快”——快节奏的情节推进、高频度的情绪刺激、即时性的爽感回馈。而一玄的《重阳碑》选择了另一条路:慢。慢到需要用一壶茶的工夫去进入它的节奏,慢到需要用一整章的篇幅去写一次农忙,慢到需要在无字碑前站五十三年才能刻上一个字。 这种“慢”,不是技术上的笨拙,而是一种自觉的叙事选择。它意味着作者放弃了网文最常见的那种“抓人”手段,转而依靠对生活肌理的真实还原、对人物情感的深度体察、对时代脉搏的准确把握,来建立与读者之间一种更为缓慢、更为深厚的精神联结。 本文试图从田野式笔法、现实主义纯度、叙事克制、人民立场四个维度,审视《重阳碑》的创作追求与文学成就。 一、田野式笔法:在纸上重建一座小镇 “田野式笔法”这个概念的提出,是因为《重阳碑》的写作方式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有着内在的同构性——作者不是在“想象”一座小镇,而是在“重建”一座小镇。这种重建,依赖于对物质细节、空间肌理、方言俚语、生产方式的极其细致的还原。 (一)空间的可触性 一玄笔下的重阳镇,是一个可以在纸上画出地图的存在。街口的大榕树、镇北的白果树、甄家茶馆的位置、七杀碑与无字碑的布局、贾家包子铺的方位——这些空间坐标被反复提及,反复回到,形成了一种地理上的“锚定感”。读者不需要刻意记忆,只需要跟随人物的脚步走几趟,就能在脑海中建立起这座小镇的拓扑结构。 更精细的是空间与情感的绑定。街口的两块碑不只是地理坐标,更是情感坐标。甄贤婆婆在那里等了五十三年;东西哥每一个重要时刻都会去那里站一站【第54回】;金娃子在无字碑前得到了银元、记住了“根”的含义。空间被赋予了记忆的密度,于是它不再是背景,而是叙事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方言的声音感 小说中大量使用川南方言,不是作为装饰性的“地域特色”,而是作为人物呼吸的节奏本身。“格老子”“龟儿子”“耙耳朵”“球莫名堂”【第68回】——这些词嵌入对话中,让每一句台词都有了可以被听见的声音质地。更重要的是,方言的选择本身就是一种“人民立场”的体现:作者没有用标准的、干净的普通话来叙述,而是让人物说他们自己会说的话,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表达喜怒哀乐。 白胡子老头们在茶馆里用搪瓷缸子喝茶时的闲聊、冷姑爷蹲在门槛上抽叶子烟时断断续续的唠叨、雨花姐在食堂里的大嗓门——这些语言的特质,构成了人物性格的第一层轮廓。方言在这里不是“地方色彩”,而是人物的身份证。 (三)生产方式的精确还原 《重阳碑》中关于农业生产的描写,其精确程度令人吃惊。冷姑爷的“立体农业”——“玉米地里间种海椒,高杆作物下面套种花生,四周种植豇豆,花生地里还有西瓜”【第92回】——这不是一个城市作者靠想象能写出来的。三表哥在田埂上记录的那本笔记本,“左边是书上说的理论,右边是阿爷的经验”【第94回】,其细节的真实感来自对“经验”与“知识”之间张力的准确把握。 同样,茶馆的经营细节、麻袋厂的劳动场景、粮站的运作方式、中师的课程设置——这些都不是泛泛而谈的背景交代,而是嵌在人物命运中的具体物质条件。读者通过这些细节触摸到的,不是一个“故事发生的地方”,而是一个“可以真实生活的地方”。 二、现实主义纯度:拒绝美化的生活本相 现实主义的纯度,取决于作家是否愿意呈现生活的“不完美”。在这方面,《重阳碑》表现出了一种近乎苛刻的诚实。 (一)贫穷的精确刻度 小说中写了大量关于钱的细节,每一个数字都是精确的:一块银元卖了六十块【第105回】;东西哥一个月工资六十二块五【第93回】;一套《中国古代建筑史》二十八块五【第91回】;中师生一个月的伙食费是十八块【第107回】;冷姑爷种一年地收入五千多【第93回】——这些数字不是随意的背景填充,而是人物生存处境的精确刻度。读者通过这些数字,可以清楚地知道茹冰表哥卖掉银元时的那种窘迫,可以感受到冷姑爷看到大儿子一年花掉三千多时的无声叹息。 贫富差距也是精确的。茹冰表哥说“我们班上的同学中,就只有我们几个农村的同学显得穷酸,人家那些同学每月的零用钱都是二三百块以上”【第93回】。这句话从一个大学生的嘴里说出来,那种“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的细微心理,被捕捉得分毫不差。 (二)人性的灰度地带 《重阳碑》中没有纯粹的坏人,也没有纯粹的好人。人性的灰度,被呈现得极其坦诚。 美媛老师是善良的,但她也是权衡利弊的——她选择了石惠民而不是东西哥【第37回】。贾镇长是照顾家族的,但他也是利用权力的——他对虚秘书的关系心知肚明却假装无事【第45回】。竺万金是无能的,但他也是可怜的——被免职后在操场上拔草,汗水湿透了衣裳【第23回】。虚玉华是让人反感的,但她也是无奈的——“我只是想在男人主导的官场里保住一份工作”【第6回】。 这种灰度的呈现,不是道德上的暧昧,而是对生活本身复杂性的诚实。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处境中做着选择,没有谁是“对的”,也没有谁是“错的”,只有“不得不”。 (三)失败与遗憾的常态 小说中充满了不完美的人生结局。千寻走了,美媛嫁了别人,丽媛的暗恋没有结果,雨花姐主动退出了,竺万金被调去拔草了,大舅的仕途陷入了僵局。没有谁的人生是圆满的,每个人都带着或多或少的遗憾继续前行。而这种“不圆满”,恰恰是现实主义纯度最高的体现。 三、叙事克制:不说破的美学 《重阳碑》最动人之处,往往是它没有说出来的那部分。这种叙事克制,体现在情感表达、情节处理和价值判断三个层面。 (一)情感的留白 甄贤公公与甄贤婆婆重逢的场景,小说只用了几行字: > “惊鸿。” > “老头子。” > “你终于回来了。”【第100回】 三个称呼,五十三年。没有抱头痛哭,没有互诉衷肠,没有长篇大论的“这些年你去了哪里”。作者让情感停留在称呼的层面——那三个称呼里装着的东西,比任何长篇大论都多。 同样,丽媛老师离开重阳镇时,只在东西哥的寝室门口放了一束野菊花,红纸上写了一句话:“该来的,总会来。”【第96回】这句话的前半句没有写——“不该走的,你推,也推不走”——那是静闲师太在白云庵对她说的话【第29回】。她把后半句留给了东西哥自己去读。这种“不说破”的告别,比任何表白都更重。 (二)情节的留白 很多关键情节,作者选择了“不写”。林千寻为什么离开?——不写【第22回】。丽媛到底对东西哥说了什么让他“耳根染上火炭色”?——不写【第34回】。大舅和虚秘书在丽春OK厅的包房里做了什么?——不写【第62回】。无字碑碑座下的铁盒里到底有什么?——不写【第101回】。 这些“不写”不是叙事上的缺陷,而是有意识的节制。作者相信读者有能力通过上下文去填补那些空白,相信悬念的留白比答案的填满更有力量。更重要的是,这些“不写”本身就是对人物尊严的尊重——有些痛苦不需要被围观,有些秘密不需要被挖出,有些情感不需要被命名。 (三)价值判断的克制 小说中涉及了大量具有道德争议的情节:婚W情、体制内的关系运作、社会转型期的灰色地带。但作者几乎没有进行任何直接的价值评判。大舅和虚秘书的关系——呈现而不批判【第45-48回】;竺万金靠关系当上年级组长——呈现而不声讨【第19回】;美媛选择石惠民——呈现而不谴责【第37-38回】。 这种价值判断的克制,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叙事伦理:让生活自己说话。作者不做道德法庭上的法官,而是作为一个忠实的记录者,把生活的复杂性和人性的多面性原原本本地呈现给读者,让他们自己去判断、去感受、去理解。 四、人民立场:为普通人立传 “人民立场”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在《重阳碑》中,它体现为三个具体的创作取向。 (一)关注小人物的大命运 小说的核心人物,没有一个是在历史教科书中能找到名字的。张献忠只是一个“引子”,真正的主角是茶馆老板娘、中学教师、麻袋厂女工、粮站会计、种地的农民。这些人在“历史”的叙事中通常是被省略的,他们的悲欢离合不被记录,他们的名字不会出现在任何史书上。 但《重阳碑》把这些人放在了舞台中央。甄贤婆婆等丈夫的五十三年,在正史叙事中只是一个注脚;东西哥在黑板上画的那些圆,在“大时代”的叙事框架下微不足道。然而小说用二十章的篇幅告诉我们: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人和他们微不足道的生活,构成了时代的底色。 (二)肯定劳动的价值 小说中的劳动者形象,没有被理想化,也没有被矮化。冷姑爷种地的辛劳、三表哥在试验田里的专注、东西哥在黑板上画圆时的投入、雨花姐在食堂炒菜时的利索——这些场景中流淌着一种对劳动本身的尊重。 冷姑爷说:“我们一家人勤巴苦做,也要供大哥念完师专。”【第55回】这句话里没有抱怨,只有一种朴素的、坚韧的、不向命运低头的尊严。三表哥说:“搞不出名堂来,就继续搞。反正地在这儿,跑不了。”【第95回】这种“跑不了”的笃定,恰恰是对劳动最深刻的理解——劳动不是逃避,是扎根;不是被迫,是选择。 (三)为地方性知识立传 小说中最动人的细节之一,是三表哥那本笔记本——“阿爷的经验”被写在左边,“书上的理论”被写在右边【第94回】。这种并置,本身就是一种“人民立场”的表达:冷姑爷一辈子种地的经验,和大学教科书上的理论一样,都是知识。阿爷说不出“根瘤菌能固定氮素”这样的术语,但他知道“玉米地里要套种豆子”——而他知道的,比他能说出来的,要多得多。 为这种“地方性知识”立传,让那些不被书写、不被记录、不被学术体系承认的经验,获得了它们应得的尊重。这是《重阳碑》最深厚的“人民性”所在。 五、结语:在加速的时代,选择慢的伦理学 从田野式笔法的精确重建,到现实主义纯度的不回避,到叙事克制的理性自觉,再到人民立场的价值导向——《重阳碑》的创作追求,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在加速的时代,选择慢的伦理学。 它不追求让读者“爽”,而是追求让读者“浸”进去;不追求情节的跌宕起伏,而是追求生活的肌理质感;不追求对时代的宏大评判,而是追求对个体命运的忠实记录;不追求迎合市场的口味,而是追求对一种即将逝去的生活方式的深情回望。 一玄是那个在茶馆角落里,用川南方言慢慢讲述重阳镇故事的人。他讲述的方式,就像甄贤婆婆等待的方式——不急,不躁,不慌,不忙。他知道故事在那里,根在那里,家在那里。他要做的,不是快进,而是让每一个字都落在对的地方。 正如金娃子站在月光下的无字碑前所想:“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土地上,种下了属于自己的庄稼。”【第108回】一玄用一部《重阳碑》,在文学的土地上,种下了一茬关于根、关于路、关于家的庄稼。它生长得慢,但它长得深。深到能扎进泥土里,扎进记忆里,扎进一种正在被加速时代遗忘的生活方式的血液里。 碑与路——一玄《重阳碑》的叙事辩证法 碑与路 ——一玄《重阳碑》的叙事辩证法 两块碑,一条路 重阳镇街口并排立着两块碑。一块刻满了字——七个“杀”字,一笔一划都像是用刀刻在人骨头上,阴天下雨还会渗出血色水珠;另一块一个字都没有——空了大半个世纪,直到一个离家五十三年的老人回来,才在碑面上刻下一个“家”字。【第102回】 一块碑写“杀”,一块碑写“家”。两块碑之间,是一条古驿道。这条道从明朝走到今天,从张献忠的马蹄走到甄贤公公的竹杖,从甄贤婆婆的等待走到金娃子的班车。 一玄的《重阳碑》,就是在这一碑一路上展开的叙事。而全书最精妙之处,在于它的叙事方式本身就是一种“碑与路”的辩证法——它既立碑(确立意义),又铺路(延宕意义);既刻字(说出),又留白(不说);既写“杀”(历史的重负),又写“家”(日常的救赎)。 这本文将通过分析书中五组对立的意象,揭示《重阳碑》如何在这种辩证的张力中,完成它的叙事构建。 一、七杀碑与无字碑:历史的重负与日常的救赎 七杀碑是张献忠的遗产。七个“杀”字,像七只睁着的眼睛,盯着这座小镇的每一个过客。它代表的是历史暴力对日常生活的永久性介入——张献忠的军队已经走了几百年,但他的“杀”还刻在石头上,还在阴天渗血,还在提醒人们:你们脚下这块地,曾经被血浸透过。 而无字碑是甄贤公公的遗产。它一个字都没有,空着,等着。它代表的是另一种与历史相处的方式——不说,但等。等到有人回来,把该说的话补上。甄贤婆婆等了五十三年,等到了那个“家”字。 两块碑之间的古驿道,就是历史与日常之间的通道。人们的脚步从七杀碑走向无字碑,从“杀”走向“家”。这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每一步都踩在七杀碑的阴影里,每一步都朝着无字碑的空白处走。但正是在这条路上,重阳镇的人们完成了从“被历史书写”到“自己书写历史”的转变。 甄贤公公刻字的那一刻【第102回】,是全书最重要的瞬间。他不是在改写历史,他是在用“家”字覆盖“杀”字——不抹去,不否认,只是让另一个字站在旁边。两块碑,两个字,一条路。这便是重阳镇的叙事辩证法:历史的重负没有被抹消,但它被日常的救赎接住了。 二、刻字与留白:言说的欲望与沉默的尊严 全书最动人的叙事特征,是它“说了什么”和“不说什么”之间的平衡。这种刻字与留白的辩证法,贯穿全书。 它刻字——东西哥在黑板上画圆,在黑板上刻下几何定理;甄贤公公在无字碑上刻“家”;郑光才在“白蔹”小碑上刻了一个名字;甄贤婆婆在走马灯上画四季茶事。这些“刻字”的动作,都是对意义的确认——确认知识的存在,确认家的存在,确认爱的存在,确认时间的形状。 它也留白——林千寻为什么离开?不写。丽媛对东西哥说了什么让他脸红?不写。大舅和虚秘书在包房里做了什么?不写。无字碑碑座下的铁盒里有什么?不写。【第29、34、62、101回】 这些“留白”不是叙事的缺陷,而是对人物尊严的敬畏。有些痛苦不需要被围观,有些秘密不需要被挖出,有些情感不需要被命名。作者相信读者有足够的判断力去填补那些空白,相信不说比说更有力量。 更重要的是,留白本身就是一种“人民的叙事权”。在正史中,小人物的痛苦往往被书写成大叙事的注脚;而在《重阳碑》中,作者选择不写,恰恰是对这种“被书写”的抵抗——那些不说的部分,是人物最后一块不被侵占的领地。 三、出走与归来:根的牵引与路的召唤 《重阳碑》中的每一个人物,都面临着“走”还是“留”的选择。这种出走与归来的辩证法,构成了全书最核心的叙事动力。 走的人:东西哥去省城读了大学又回来【第2回】;甄贤公公走了五十三年又回来【第100回】;郑光才走了四十年又回来【第56回】;金娃子去县城读中师【第107回】;三表哥想去浙江打工但留下了【第93回】;茹冰表哥去西都读大学【第93回】。 留的人:甄贤婆婆等了五十三年【第35回】;冷姑爷种了一辈子地【第16回】;雨花姐留在麻袋厂食堂【第83回】;月生伯伯守着茶馆【第1回】。 但“走”与“留”在这里不是对立的两极,而是一个循环的两个阶段。甄贤公公走了又回来,郑光才走了又回来,东西哥走了又回来。出走是为了看见更大的世界,归来是为了把看见的东西带回家。三表哥没有走,但他把外面的知识带回了田埂上——他的笔记本里写着“阿爷的经验”和“书上的理论”【第94回】。他没有物理位移,但他的精神已经出走过了。 金娃子在中师宿舍的硬板床上,摸出甄贤婆婆给他的银元【第107回】。那道划痕像一条辅助线,从重阳镇延伸到县城。他不知道这条线通向哪里,但他知道——根在这里,路在脚下。出走与归来,在他是同一条路。 四、传统与现代:茶馆与咖啡屋的并置 虚老幺的咖啡屋开在甄家茶馆对面【第61回】。茶馆里摆着搪瓷缸子,咖啡屋里摆着白瓷杯;茶馆里喝老荫茶,咖啡屋里喝卡布奇诺;茶馆里坐白胡子老头,咖啡屋里坐烫卷发的年轻人。这是八十年代中国乡镇最典型的文化景观——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外来、慢与快,在同一个空间里对峙。 但作者没有让这种对峙变成二元对立。月生伯伯每天早上端着一壶八宝琉璃井的老荫茶穿过街,坐到咖啡屋的旧竹椅上【第66回】;虚老幺在咖啡屋里摆了一张免费的老荫茶摊【第66回】;贾眼镜在咖啡屋里讲《茶经》,也讲咖啡豆【第63回】。 咖啡屋里“并排搁着咖啡杯和搪瓷缸子”【第66回】——这个画面,是全书最精准的时代切片。传统没有被消灭,现代也没有完全取代。它们并排站着,像七杀碑和无字碑一样,各占各的位置,各写各的字。而人们从茶馆走到咖啡屋,从咖啡屋走回茶馆,在两种节奏之间寻找自己的步调。 五、等待与行动:被动的时间与主动的选择 甄贤婆婆的等待,是全书最强大的意象。五十三年,她每天傍晚站在街口望着驿道东边,脚前那几块青石板被她的脚步磨平了棱角【第35回】。这种等待,看起来是被动的——她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等。但她的等待本身就是一个行动:她选择不放弃,选择相信,选择用一生的时间守住一个承诺。 东西哥的等待——等职称、等爱情、等命运的安排——曾经让他吃下老鼠药【第49回】。但后来他学会了另一种“行动”:在黑板上画圆。【第69回】画圆不是等待,它是在不确定中创造确定,在空白的黑板上留下痕迹。 金娃子等待录取通知书时也迷茫过【第91回】,但甄贤婆婆告诉他:“等也是一种本事——等得住的人,才能接得住。”【第91回】 等待与行动在《重阳碑》中不是对立的。等待是一种漫长的行动——用耐心对抗时间;行动是一种短暂的等待——用创造等待结果。就像种庄稼——冷姑爷播种之后只能等,但他的等待本身就是劳作的一部分。土地教会了重阳镇的人们:有些事急不得,但什么都不做也不行。在等与做之间,有第三种方式:用心守着。 路还在延伸 《重阳碑》的叙事辩证法,最后都汇聚到一个意象上:路。 古驿道从镇口延伸出去,穿过七杀碑和无字碑之间,通向看不见的远方。出走的人走在上面,归来的人也走在上面。甄贤公公走了五十三年又走回来;金娃子背着包袱走上去县城的路;三表哥没有走,但他的目光已经沿着这条路望向了远方。 这条路上有两种脚步。一种快——急着离开,急着到达,急着改变命运。一种慢——不慌不忙,边走边看,边看边想。但无论是快是慢,路都在延伸。七杀碑和无字碑站在路的两旁,一个刻着“杀”,一个刻着“家”。走在这条路上的人,注定要在两块碑之间寻找自己的方向。 东西哥对金娃子说:“根在这里,走再远都会回来。”【第84回】 这句话,是全书最好的注脚。根在,路就在。路在,就可以走出去,也可以走回来。《重阳碑》的叙事辩证法,最终归结为这个朴素到近乎常识的真理:人需要有根,也需要有路。只有根没有路,人会困死;只有路没有根,人会飘散。而最好的生活,是在根与路之间找到自己的节奏——走得出去,也回得来。 金娃子最后站在月光下,掏出银元,想起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土地上种下了庄稼。【第108回】他刚刚播下自己的第一粒种子——那粒种子还在土里,还没发芽。但路已经铺开了。从重阳镇到县城,从县城到更远的远方。他不知道这条辅助线最终通向哪里,但他知道—— 碑在,路在。家也在。 站在街口讲故事的人 站在街口讲故事的人 ——写在《血色七杀碑》第一部《重阳碑》完本之际 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 我是《血色七杀碑》之《重阳碑》这个故事的讲述者一玄。 这个故事动笔于1997年。那年我结束了长达十三年的教书生涯,开启了乡镇机关工作的新生活。那时候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我用钢笔在孩子的作业本背面,一字一句地写。不少内容,是我在现实生活中真切感受过的——农忙时的腰酸背痛、情窦初开的甜蜜与苦涩、评职称时的心有不甘、为了征服学生偷偷在黑板上练画圆的那些深夜……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记录下来。小说情节是虚构的,重阳镇也是虚构的,但那些情绪是真的。那些文字一放,就是三十年。 弹指之间,三十年过去了。此刻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我脑子里浮现的画面,不是书房,不是键盘,而是重阳镇街口那棵大榕树。树下有一张竹椅,竹椅旁边搁着一壶八宝琉璃井水泡的老荫茶。我就坐在那儿,面前坐着一群听故事的人。有人端着搪瓷缸子,有人嗑着瓜子,有人眯着眼睛打盹,有人听到动情处悄悄抹一把眼角。 这就是我想象中这本书该有的样子。这个故事该有的样子。 它从哪里来? 说起来有些不可思议——这颗种子,是在小时候的夏夜埋下的。 那时候没有空调,没有电视。夏天的傍晚,全村人都在晒坝上铺开凉席纳凉。大人们摇着蒲扇,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讲张献忠“竹篮打水”的故事,讲他如何在史家街受辱,又如何带着大军回来立了一块“七杀碑”。那些故事在月光下被翻来覆去地讲,每一个细节都被磨得发亮。 很多年后,我路过一座川南小镇,街口立着一块碑,碑旁边有一条青石板路。路的那边有个茶馆,门口坐着一个老太太,望着驿道出神。茶馆里飘出老荫茶的香味,几个老头正争论什么,嗓门大得整条街都听得见。 那天我没有打听那块碑的来历,也没有去问老太太在等谁。但我心里头长出了一个故事。故事里有碑,有茶,有一条走不完的路,有一个等不到的人。回到家,我把那个瞬间记了下来——就几行字:在一块碑和一条路之间,有一个女人站了很久。 后来这个故事慢慢长大了。像一棵树从种子里拱出来,枝枝蔓蔓地往上长。它长出了甄贤婆婆,长出了东西哥,长出了七杀碑和无字碑,长出了一座叫重阳镇的、在地图上找不到的、但我闭着眼睛能走完每条街巷的地方。 为什么写这座小镇? 有人说,你写的是八十年代。有人说,你写的是乡土。还有人说,你写的是中国式人情社会。这些都不错,但都不够准确。如果非要让我说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我会说——它写的是“根”。是我们这代人埋藏在潜意识里的、对农耕文明最后的记忆与乡愁。 《重阳碑》这三个字,最初的念头或许不是为了写一个镇。它更像是源于一种对现实的困惑——九十年代以来,某些“崇洋媚外”的风气越来越盛,传统的东西被轻易抛弃,好像旧的就是落后的,土的就是丢人的。我不理解。我觉得那些“旧的”“土的”东西里,藏着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的秘密。 我们这一代人,恐怕是最后一波还能看见“根”的人。我们的父辈、祖辈,他们跟土地之间有一种我们很难完全理解的联结——那不是财产关系,是身体关系。他们的汗水滴进土里,脚印嵌在田埂上,祖先埋在坡地下。他们离开那片土地的时候,不是换一个住处,是连根拔起。 东西哥从大学回到重阳镇教几何,他以为自己是“屈才”。后来他才明白,他不是“被分配”回来的,他是“被召回”的。他被召回的不是一个岗位,是一块土地。这块土地需要有人站在讲台上画圆,需要有人坐在茶馆里泡茶,需要有人守在无字碑前等一个不知道会不会回来的人。他的几何画在黑板上,也画在这块土地的命运里。 三表哥茹雪选择了留下来种地。他留下不是因为没本事走出去,而是因为他看见了另一种“走出去”的方式——不是身体离开,而是让外面的知识进来,在这片坡地上长出新东西。他的笔记本左边写“阿爷的经验”,右边写“书上的理论”,那两栏之间的空白,就是他的路。 甄贤婆婆等了五十三年。她的等待从来不是被动的——她等的时候,脚把青石板磨平了,手把日子过下去了,心把家守住了。她的等待本身就是一种创造。 这些人共同的“根”,是他们对“此处”的信念——相信这块土地值得守,相信这些人值得爱,相信这个“家”字值得刻在石头上,等风把石屑吹净。 人物是怎么“长”出来的? 有人问我,你是先想好人物再写,还是写着写着人物自己长出来的? 我几乎可以确定地说:是后一种。 甄贤婆婆不是我“设计”出来的。她是从那棵栗子树下走出来的——那天她在山上捡到一个弃婴,抱着那个孩子走下山的时候,她的一生就已经在我心里长完了。后来的五十三年等待,只是那棵树的年轮。她的儿子叫“胜利”,因为他是抗日胜利那年生的;她的女儿叫“莫愁”,因为抱她回来那天,有人劝了一句“莫愁”。儿子代表过去,女儿代表未来——这就是她的一生。 东西哥也不是我“安排”的。他只是站在讲台上,手里拿着一截粉笔,面对一块空白的黑板。他不知道该画什么。他在大学里学的是建筑,现在只能画三角形。那个落差带来的所有痛苦、挣扎、不甘,以及最终的释然,都是他自己长出来的——也是从我心里长出来的。 对于师范毕业从教的我来说,十三年的教书生涯起起伏伏:从小学教师到初中教师,从教导主任(后期主持工作)到副校长(主持工作),再到镇中学分管副校长,最后又回到教导主任岗位。这一段经历,让我内心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刺激和成长。我创作这部小说,或许就是为了记录那段人生,为自己留一份启示。当然,动笔的时候,我已经转入另一个体制——镇政府机关工作,心里已经平静了。写作不过是一个记录者,站在旁边,把故事里人物说过的话、画过的圆、吹过的箫、吃过的老鼠药、重新站在讲台上时微微发颤的指尖——一一记下来。 雨花姐也不是我遇到的人,但她是我见过的许多人的影子聚合而成。她出场时只是一个胖胖的食堂女工,大大咧咧,说话直来直去。后来她把搪瓷缸子放在桌上,说了一句让我手里的笔差点掉下来的话:“好人和能过一辈子的人,不是一回事。” 那一刻我才知道,这个人物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已经长出了一个完整的灵魂。 这就是我写作的方式——不是在操纵人物,是在聆听他们。他们有自己的脾气、自己的选择、自己的路。我只是那个坐在茶馆角落里,把他们说的话记下来的人。 为什么这么“慢”? 我知道,这部小说对有些读者来说,节奏太慢了。 有人可能看到第三章、第四章就觉得“怎么还没进入正题”“怎么还在写日常琐事”“那块碑到底什么时候再出来”。 我能理解这种着急。我们这个时代什么都快——吃饭快,走路快,看剧开倍速,读小说翻到结尾先看结局。慢,是一件奢侈的事。 但重阳镇本身就是慢的。古驿道上的青石板,是一步一步踩出来的;八宝琉璃井的水,是一滴一滴渗出来的;甄贤婆婆脚下的路,是一天一天等出来的。如果我用一种快节奏的方式去讲这个慢故事,那是对这座小镇的不尊重。 这本书想邀请读者做一件事:慢下来。 坐在茶馆里,喝一碗老荫茶,听一个人慢慢地讲。不要催他,不要打断他,不要问“然后呢”。他就坐在那儿,从张献忠的七杀碑讲到甄贤公公的无字碑,从东西哥的几何课讲到茹心表妹的英语课本,从雷雨夜的相亲讲到白云庵的佛经。这些事之间没有明显的“起承转合”,但它们属于同一条路——一条被无数脚步磨平了棱角的、通向远方的路。 慢有慢的好处。慢下来,你才能看见东西哥在黑板上画圆时手腕的弧度;才能听见甄贤婆婆唱《爬山豆》时那几颗没关风的牙漏出来的气音;才能闻到雨花姐炒回锅肉时蒜苗和豆瓣酱在油锅里炸开的香味。 这些细节,在快的叙事里都会被省略。而它们,恰恰是我最想写的东西。 为什么写失败与遗憾? 这部小说里几乎没有“圆满”的人。 东西哥错过了千寻,错过了美媛,错过了一个他从未得到过的“更好的人生”;丽媛的暗恋没有开花;雨花姐的真心没能得到同等的回应;大舅的仕途卡在了镇长的位置上;郑光才回来了,白蔹已经不在了;甄贤公公回来了,但五十三年已经过去了。 为什么不给他们一个好的结局? 因为生活本来就没有那么好的结局。 文学不是用来弥补生活遗憾的,文学是用来看见生活本来的样子的。如果我把每个人物的结局都写成“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是对读者智商的侮辱,也是对生活本身的背叛。 但失败和遗憾不等于绝望。东西哥失去了千寻和美媛,但他找到了雨萍。他不是“等到了”对的人,他是“学会了”爱一个对的人。丽媛的暗恋没有结果,但她考上了民师班,从此有了自己的路。雨花姐离开的时候没有回头,她嘴里哼的小曲是给自己唱的。甄贤公公刻在无字碑上的字是“家”——不是“爱”,不是“等”,是“家”。因为家可以接纳所有的不圆满,所有的错过,所有的遗憾。 失败和遗憾教会人的,不是“人生好苦”,而是“人生这样了,怎么继续走”。 这是我想通过这部小说说的。 写这部小说让我学会了什么? 它让我学会了耐心。 我是个急脾气的人,但这个故事的质地要求我必须放慢——慢到能听见一座小镇的呼吸,慢到能看见一滴露水从栗子树叶子滑落到青石板上的轨迹,慢到能等着一个等了五十三年的人终于回来。 它让我学会了尊重沉默。 有时候,最好的表达是不表达。丽媛离开时放的那束野菊花,比任何台词都重。甄贤公公刻完那个“家”字之后站在碑前的那几分钟沉默,比任何致辞都厚。东西哥握着雨萍姐姐的手说“原命题的逆命题不是等价命题”,这句话的好,在于它没有直接说“我爱你”,但所有的爱都在里面了。 它让我学会了相信读者。 书中有很多没有说破的东西。林千寻为什么离开?我不说。不是故意不说,而是没有什么可说。丽媛到底对东西哥说了什么让他脸红?我不说。不是故意不说,而是没有什么要说。大舅在丽春OK厅的包房里做了什么?我不说。不是故意不说,而是没有什么能说。而无字碑碑座下那个铁盒里有什么——这个我故意不说,因为要留着第二部说。 不是因为我偷懒,是因为我相信读者不需要我说完。读者比我聪明,他们能从上下文中读出那些没说出来的东西。那些“不说”,是给读者的礼物——留出的空白,是让你们把自己的理解放进去的地方。 致谢与期待 这本书能走到今天,要感谢很多人。 感谢我的编辑。他默默无语地关注着,他不说,但我知道他在期待。懂的人都懂。 感谢17K平台的包容。在这个追求快节奏的平台上,允许一部节奏如此舒缓的小说存在——从最初发布到签约定稿,用了十多年时间——本身就是一种对文学的尊重。感谢那些在评论区留言的读者——你们的每一条留言,都是让这个故事继续生长的养分。 更要感谢那些默默阅读、没有留言的读者。你们在深夜、在通勤途中、在午休间隙,翻开这本书,走进重阳镇,认识了甄贤婆婆、东西哥、雨花姐、冷姑爷……你们愿意在这个加速的时代,为一群陌生人的命运停留。这份停留,是这个故事存在的全部意义。 《血色七杀碑》的第一部《重阳碑》在这里画一个逗号。不是句号,因为故事还在。东西哥的几何课还在继续,金娃子的中师生活刚开始,三表哥的试验田明年要扩大一倍,茹心表妹的英语课本已经翻到第二册了。还有无字碑碑座下的铁盒,银元上的记号,那些关于“根”的秘密——它们都在等着,等着被翻开。 第二部《七杀碑》已经在路上了。希望到时候,你还能来。还坐在那棵大榕树下,还端着那碗茶,还愿意听一个人慢慢地、慢慢地,把故事讲完。 最后,借用甄贤婆婆对金娃子说的那句话,对你们说: “将来不管走到哪里,都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我站在街口,端着一碗茶,等着你们回来。 一玄 2026年初夏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1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一章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 第一百零九回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1) 话说茹冰表哥赎回了那块银元,在甄贤公公病床前拍了胸脯保证“以后再也不敢做这种糊涂事了”,便收拾行囊,踏上了返回西都的归途。 在西都,不仅有他的学业,还有他的理想和爱情。女朋友在等着他呢! 冷姑爷送他到铁马桥头,生活费之外,又往他兜里塞了一叠皱巴巴的钞票,说了句“省着点花”,便转过身去抽烟,不再看他。那烟雾从他鼻孔里喷出来,在晨光中慢慢散开,像一声没叹出口的气。茹冰表哥走出老远,回头看,冷姑爷还站在桥头,手里的烟早就灭了。 茹冰表哥回到西都,日子却不像他拍胸脯时那么硬气。大三下学期,课程陡然加重——机械原理、材料力学、液压传动,每一门都是硬骨头,光是课本摞起来就有半尺厚。他原本底子就不算扎实,高考复读了三年才勉强上线,进了大学全靠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撑着。可这股劲儿,在爱情面前,像被针扎了的气球,一点一点地瘪了下去。他上课的时候开始走神,盯着黑板上的公式发呆,脑子里全是苏婉儿的脸。 他带回家那个女同学,姓苏,叫苏婉儿,是他同班同学。人长得白白净净,说话细声细气,一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月牙,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当初在冷姑爷家,莫愁姑姑一眼就看出“那姑娘看他的眼神不一样”——她给他夹菜的时候,筷子递过去的时候总是轻轻碰一下他的碗沿,像一种只有他们两个人懂的暗号。可这“不一样”,在回到西都之后,慢慢变了味,像是被西都的风吹散了。 苏婉儿是城里姑娘,父母都在国营工厂里。父亲是技术骨干,母亲在坐办公室,住的是单位分的楼房,家里有电视机和洗衣机。而冷茹冰是从龙门镇山沟沟里爬出来的农家子弟,回家要坐班车再走山路,家里的土坯房连个像样的厕所都没有。 她当初看上他,是看上了他的朴实、勤快、那股子拼了命也要读书的劲头——他在图书馆里一坐就是一整天,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全是公式推导,那股子认真劲儿让她觉得这个农村来的男生跟别人不一样。可日子久了,朴实变成了土气,勤快变成了寒酸,拼了命变成了“不懂生活情趣”——他连咖啡都不会点,第一次去咖啡屋的时候对着菜单看了半天,最后点了一杯最便宜的黑咖啡,还被苦得直皱眉。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开学后的第三周。那天是苏婉儿的生日,茹冰表哥用冷姑爷塞给他的生活费之外的“零用钱”,加上东西哥哥偷偷给他的“恋爱基金”,还有甄贤婆婆给他的“零花钱”,我妈给他的“雪糕钱”……咬牙给她买了一条银项链——花了整整四十九块,是他大半个月的伙食费,也几乎是一个普通职工一个月的基础工资。那条项链是在学校对面的首饰店里挑的,店主说这是“925纯银”,链子细细的,坠子是一颗小小的银色心形。他把项链举在阳光下看了很久,想象着它戴在苏婉儿脖子上的样子,觉得值了。 他用红纸包好,揣在兜里,手心全是汗,兴冲冲地跑到女生宿舍楼下等她。等了快半个钟头,腿都站麻了,才看见苏婉儿从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上下来。那辆车在八十年代的大学校园里,比现在的奔驰宝马还稀罕——车漆锃亮,能照见人影,轮毂在夕阳下反射着刺眼的光。 开车的是个穿皮夹克的年轻男人,头发吹得蓬蓬松松,手腕上戴着一块亮闪闪的手表。他绕到副驾驶那边,亲自给苏婉儿拉开车门,还伸手在她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说了句什么,苏婉儿咯咯地笑,笑得花枝乱颤,肩膀一抖一抖的。茹冰表哥站在梧桐树下,手里攥着那个红纸包,指节发白,红纸被他的汗浸得褪了色。 苏婉儿看见他,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然后快步走过来。她走路的时候手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会儿理理头发,一会儿拽拽衣角。她说那是她爸爸妈妈单位领导的儿子,姓秦,在省城开公司,刚好顺路送她回来。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他的领口,没有看他的眼睛。茹冰表哥没说什么,把红纸包递过去,说了句“生日快乐”,声音干巴巴的,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 苏婉儿接过去,拆开看了一眼,说了声“谢谢”,便装进了包里。她没有像以前那样,收到他送的东西时眼睛亮一下,嘴角弯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收进贴身的口袋。她只是说了声“谢谢”,语气平淡得像在食堂打饭时跟师傅说“多打点饭”。茹冰表哥站在原地,看着她走回宿舍楼,那道红纸包在她的包里晃了一下就不见了。他忽然觉得,自己攒了一个月的钱买的那条项链,可能永远也不会戴在她脖子上了。 那之后,苏婉儿开始频繁地“有事”。周末约她去图书馆看书,她说要陪她妈逛街;晚上约她去操场散步,她说要复习功课;连以前雷打不动的一起去食堂吃饭,她也开始找各种借口推脱。有一次他说“我给你占了座”,她说“今天不去了,我跟同学约好了”。他站在食堂门口,看着自己手里多打的一份红烧肉,肉汁已经凉透了,油花凝成了白色的脂膏。 茹冰表哥不是傻子,他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可他不敢问——问了,万一她说出那个答案,他连自欺欺人的余地都没有了。他只能看着苏婉儿越来越频繁地坐上那辆黑色桑塔纳,看着她的穿着越来越时髦——从的确良衬衫换成了真丝连衣裙,从布鞋换成了高跟鞋,从麻花辫换成了披肩卷发。 她身上开始出现一种他从没见过的香水味,不是花露水,是一种很浓很甜的味道,闻着让人头晕。他觉得她正在一点一点地变成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他伸手想拉住她,却发现自己连她的衣角都够不着。 期中考试成绩出来那天,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公告栏上贴出了成绩单,密密麻麻的名字和数字挤在一张红纸上。茹冰表哥从上往下数,在倒数第五名的位置找到了自己的名字——机械原理,五十三分,挂科。液压传动,五十八分,也挂了。他站在公告栏前,看着那两个刺眼的红色数字,脑子里嗡嗡作响。旁边有人指着成绩单说“这谁啊,两门都不及格”,他假装没听见,把书包带子往肩上拽了拽,转身走了。 他想起冷姑爷蹲在铁马桥头抽烟的背影,想起莫愁姑姑说“泥土变黄金还差不多”时无奈的眼神,想起自己拍着胸脯说“卖了屁股也要把银元赎回来”时信誓旦旦的样子。 他想起冷姑爷往他兜里塞的那叠钞票——每一张都沾着泥土和汗水,是阿爷阿姆起早贪黑从地里刨出来的。 他想起茹心表妹每天割牛草、喂兔子,把攒下来的鸡蛋卖了给他寄生活费。他想起那张“三好学生”的奖状还贴在堂屋墙上,和这次的挂科成绩单比起来,像一记响亮的耳光。 他回到宿舍,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室友们陆续回来,有人喊他去打球,他闷闷地说了句“不去”。有人喊他去吃饭,他说“不饿”。他就那么躺着,从下午躺到天黑,起床上厕所屙尿,然后继续睡,从天黑躺到深夜。肚子饿得咕咕叫,他也不管。 宿舍里的灯熄了,只有走廊里的路灯透过门缝漏进来,把地面照出一条窄窄的光带。他把那枚银元从枕头底下摸出来,在黑暗中用手指摩挲着边齿上那道划痕。银元很凉,凉得像铁马桥下的溪水,像冷姑爷蹲在桥头抽烟时被晨风吹红的脸。他想起外公在病床上说的那句话——“钱没了可以挣,东西丢了可以找,但有些东西,丢了就真的找不回来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个“丢了的东西”。他想起外公刻在无字碑上的那个“家”字——外公等了五十三年才等到回家,而他自己,连一个愿意等他的人都留不住。 第二天一早,他给苏婉儿写了一封信。信很长,写了撕,撕了写,废纸扔了一地,最后只留下几行字——“婉儿,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我知道你跟我在一起受了很多委屈。如果你觉得我们不合适,我不会强求。只希望你以后过得好。”他把信叠好,走到教学楼,趁教室里还没人的时候,把信塞进了苏婉儿座位抽屉的笔记本里。然后他去了图书馆,在角落里找了个最偏僻的位置,翻开那本落满灰的《机械原理》,从头开始看。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书页上,把那些他曾经看不懂的公式和图表照得清清楚楚。他一页一页地看,一条一条地记,像是在黑暗里摸索了很久的人,终于找到了一盏灯。那盏灯的光很弱,可它亮着。他想,只要它还亮着,他就还能往前走。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2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一章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 第一百一十回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2) 苏婉儿没有回信。她是在收到信后的第三天,亲自来男生宿舍找他的。 那天傍晚,茹冰表哥刚从图书馆回来,头发乱糟糟的,衬衫领子翻着边,手里还抱着那本砖头厚的《机械原理》。封面上被他用圆珠笔画满了公式,书脊已经开裂,用透明胶带粘了好几道。走到宿舍楼下的时候,他看见苏婉儿站在梧桐树下。 她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用一条素净的发卡别在耳后,整个人看起来清清爽爽的,像一朵刚开的栀子花。她看见他,笑了一下。那笑容跟以前不太一样——没有愧疚,没有闪躲,只有一种很淡的、像是卸下了什么重担之后的轻松。 “茹冰,我有话跟你说。咱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聊聊?” 茹冰表哥点了点头,把书夹在腋下,跟着她走到操场边的看台上。夕阳正从西边的围墙上方沉下去,把整个操场染成一片金黄。几个穿着运动服的学生在跑道上跑步,鞋底踩在煤渣上发出沙沙的声响。远处传来篮球砸地的砰砰声,还有裁判吹哨子的尖锐声响。 苏婉儿在水泥台阶上坐下来,两只手放在膝盖上,像是在组织语言。她低着头,手指在膝盖上轻轻画着圈,沉默了好一阵。然后她抬起头,看着操场上那些奔跑的身影,终于开口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到像是怕惊醒什么。 “茹冰,对不起。我知道你这段时间很痛苦——你瘦了好多,眼窝都凹下去了。我不是故意要让你难过的,我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她停了一下,把手从膝盖上拿开,放在冰凉的水泥台阶上。她的手很白,指甲剪得整整齐齐,涂了一层透明的指甲油——那是姓秦的带她去美甲店做的,她以前从来不涂这些东西。 “那个姓秦的追了我很久。起初我一直拒绝他,跟他说我有男朋友了。可是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她抬起头,看着茹冰表哥的眼睛。她的眼眶有点红,可她没有哭。 “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踏实,觉得安心。你帮我占座,帮我打饭,帮我抄笔记——你对我好,好到我觉得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比你更好的人了。可是那个人——他带我去了好多我没去过的地方。省城最好的餐厅,里头有钢琴,有人弹《致爱丽丝》。商场里的衣服,让我随便试,试完了全部包起来。电影院最好的座位,买爆米花和汽水。” 茹冰表哥听着,手里那本《机械原理》的封面被他攥得发皱。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书页边缘被他掐出了深深的指甲印。他想起那条银项链——他攒了一个月的钱,还借了东西哥哥的“恋爱基金”,甄贤婆婆的“零花钱”,我妈的“雪糕钱”,才凑够了那四十块钱。可那条项链,大概从来就没有戴在她脖子上过。 “那些东西,我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我告诉自己这些不重要——可是我的心,它就是乱了。” 苏婉儿的声音开始发颤。她把手从台阶上收回来,放在膝盖上,手指绞在一起,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我知道自己这样很虚荣。我知道自己对不起你。每次他开车来接我的时候,我都跟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可下一次我还是上了车。我恨我自己,可我控制不住。” 操场上有人在喊“传球”,声音远远地飘过来,像隔了一个世界。茹冰表哥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他没有打断她,没有质问她,没有像以前那样红着脸跟她争辩。他只是听着,像是在听一个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的故事。 等他确定她说完了,才开口。 “婉儿,我不怪你。” 他把那本书放在膝盖上,用手掌把封面上被他掐出的褶皱一点一点地抹平。他的动作很慢,像是在抚平一件很珍贵的东西。 “你说得对,我确实什么都没有——没钱,没背景,没本事。这几个月我在补考和失恋之间来回挣扎,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忽然想通了一件事。” 他抬起头,看着远处篮球场上最后几个还在打球的身影。那些身影在暮色中越来越模糊,像是要融进黑暗里。 “人这一辈子,靠谁都靠不住,只能靠自己。我以前觉得考上大学就是出人头地了,现在才知道——大学只是一张门票,进了门之后能走多远,全看自己。我爹在龙门镇种了一辈子地,我娘跟着他吃了一辈子苦。他们供我读书,不是让我来西都谈恋爱的。” 他把书重新夹在腋下,站起身来。夕阳已经完全沉下去了,天空从金黄变成了深蓝,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 “从今天起,我要重新开始。以后我不会再来找你了。你跟着那个人,要好好的。要是他对你不好——”他停了一下,“你也别回来找我。去找东西哥,他比我厉害。” 苏婉儿抬起头看着他,眼眶红了。她用手背擦了擦眼角,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那条裙子是新的,不是他们一起在夜市上挑的那条碎花裙——那条裙子是棉布的,这条是真丝的,在路灯下泛着柔和的光。 “茹冰,你恨我吗?” “不恨。”他说。声音很平静,像是在陈述一条几何定理。他想起外公在病床上说的那句话——“钱没了可以挣,东西丢了可以找,但有些东西,丢了就真的找不回来了。”他知道自己丢了什么,可他不想恨任何人。 “谢谢。”她转过身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茹冰,你是个好人。你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说完,她转过身去,没有再回头。她的浅蓝色连衣裙在路灯下渐渐模糊,最后消失在操场的尽头。 茹冰表哥坐在看台上,看着她的背影一点一点地变小。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把操场照得明暗交错。有几个晚归的学生骑着自行车从看台下经过,车轮碾在煤渣上,发出细碎的沙沙声。他把那本《机械原理》打开,翻到折角的那一页,低下头,一个公式一个公式地啃了起来。灯光很暗,他眯着眼睛,把脸凑到书页上,铅笔在草稿纸上划拉着,发出沙沙的声响。 那天晚上,他在图书馆一直待到熄灯。管理员来催了三次,他才收拾东西离开。 从那天起,茹冰表哥像变了一个人。 他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去操场跑两圈,然后去图书馆占座。他把挂科的两门课从头到尾重新学了一遍,把课本上的每一道例题都做了三遍——第一遍照着答案看思路,第二遍遮住答案自己写,第三遍闭着眼睛默写。他把老师布置的作业一字不差地抄在笔记本上,每一个公式旁边都用红笔标注了推导过程。他的笔记本越来越厚,铅笔用了一支又一支,中指上的茧子越来越硬。 室友们开始觉得他不对劲。以前那个有说有笑的冷茹冰,现在整天板着一张脸,除了上课就是泡图书馆,连周末都不出去玩。 “茹冰,走,去校门口吃烧烤,我请客。” “不去了,我还有两道题没做完。” “你都做了三个小时了,歇一会儿不行?” “不行。我这学期挂了两科,再挂就拿不到毕业证了。” 室友摇了摇头,转身走了。茹冰表哥低下头,继续做题。他知道室友们是好意,可他现在没资格享受。他以前把时间都花在了苏婉儿身上——陪她逛街,陪她看电影,陪她去公园划船,连课都翘了好几节。现在那些时间,他得一分一分地补回来。 他把冷姑爷寄来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以前他为了给苏婉儿买那条银项链,省吃俭用了整整一个月,每天只吃两顿饭,早饭不吃,午饭和晚饭各买一个馒头就着食堂免费的菜汤喝。现在不用了。他把钱攒下来买参考书,买演算纸,买食堂里最便宜的大白菜炖粉条。那菜寡淡得很,几乎看不见油星,他就着馒头大口大口地吃,像是在吃山珍海味。室友看不下去了,把自己碗里的红烧肉夹了两块给他,他推回去。“你吃吧。我不馋。” 期末补考,他两门都过了。《机械原理》考了六十五分,《液压传动》考了六十八分。走出考场的时候,他长长地吐了一口气。那口气憋了整整一个学期,终于吐出来了。 成绩单寄到重阳镇的时候,莫愁姑姑拿着那张纸,看了一遍又一遍。她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确认那两个数字都超过了六十分,然后把它贴在堂屋墙上,跟茹冰表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并排。她贴好了退后两步,端详了一会儿,又上前用抹布把玻璃框擦了擦,擦得能照见人影。 冷姑爷蹲在门槛上抽叶子烟,把那张成绩单看了很久。烟雾从他鼻孔里喷出来,在午后的阳光里慢慢散开。 “过了就好。”他把烟袋锅子在鞋底上磕了磕,站起来,扛着锄头下地去了。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对莫愁姑姑说了句——“晚上多炒个菜。” 莫愁姑姑站在堂屋门口,看着他那扛着锄头的身影一步一步地消失在田埂尽头。夕阳把他的背影染成了一片金黄,那背影微微有些佝偻,可脚步却比平时轻快了几分。她转过身去,从灶台上取下那条挂在房梁上的腊肉,开始切菜。菜刀落在案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和着院子里茹心表妹喂鸡时咯咯的唤鸡声。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3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一章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 第一百一十一回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3) 暑假回家,茹冰表哥带回来一张“三好学生”的奖状。 他把奖状从帆布包里掏出来的时候,两只手都在抖——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他在工厂实习的时候被车床夹伤了手指,指甲盖还是一片青紫,边缘结了一层暗红色的血痂。那天他在车间里操作一台老式车床,工件没夹稳,飞出来砸在他手上。工友把他送到医务室,校医看了看,说指甲保不住了,得拔掉。他说不行,还得回家见爹娘,能不能先包一下。校医叹了口气,给他涂了碘酒,缠了纱布,说回去别沾水。 他把奖状递到冷姑爷面前,纸张在他指间轻轻颤动着。纱布已经拆了,可指甲盖还是青的,像一片枯萎的叶子挂在指尖。 “阿爷,这是上学期的三好学生奖状。我补考全过了——机械原理六十五,液压传动六十八。” 冷姑爷正蹲在门槛上卷叶子烟。烟叶碎屑从指缝间簌簌往下落,落在他的解放鞋鞋面上,他也不掸。他抬起头,看了茹冰表哥一眼,目光在那片青紫的指甲上停了片刻,又低下头继续卷他的烟,用舌头舔了一下烟纸的边沿,把它粘牢。 他伸出那只粗糙的手,接过奖状,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好一阵。奖状上印着一面红旗,红旗下是几行烫金的字。他不认得那些字,可他知道这张纸的分量。他用指腹在“三好学生”四个烫金大字上轻轻摩挲了一下,像是在摸一件很珍贵的瓷器。 “放着吧。” 他把奖状放在桌上,用搪瓷缸子压住一角,免得被穿堂风吹跑了。然后站起来,转身去院子里劈柴。我正蹲在院墙根下剥花生,看见他走到柴垛旁,拿起那把磨得发亮的斧头,对着一截老树根,一斧头劈下去。咔嚓一声,木柴应声裂成两半,截面整整齐齐的,泛着新鲜的木茬子。他把劈开的柴往旁边一扔,又拎起一截,又是一斧。斧刃在夕阳下闪着暗沉的光,木屑四处飞溅,落在他花白的头发上。 那天晚上,月亮很圆,挂在老槐树的枝桠上。茹心表妹蹲在院子的石阶上喂兔子,手里拿着几片青菜叶子,月光洒在兔笼上,几只灰兔挤在一起,耳朵一抖一抖的。我端着碗坐到她旁边,往嘴里扒了一口饭。 “金娃子表哥,你猜阿爷今天劈了多少柴?” “多少?” “劈了整整一个时辰。”她把一片菜叶子塞进兔笼里,兔子立刻用两只前爪捧住,咔嚓咔嚓地啃起来。“劈完了又劈一遍,劈到最后院子里堆满了木柴,连走路的地方都没有。我从来没见过阿爷劈那么多的柴——那些柴足够我们家烧一整个冬天,还能匀出一半来送给邻居。” 她转过头看着我,月光把她的小脸照得白白净净的,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被水洗过的黑葡萄。“你说他为什么劈那么多柴?他平时劈半个时辰就要歇气,今天连汗都不擦。” “他高兴。” “高兴为什么不说出来?”她把最后一片菜叶子塞进兔笼,拍了拍手上的碎屑。 “他说不出来。”我嚼着饭,望着院子里那堆码得整整齐齐的木柴。那些柴长短一致,截面平整,一看就是劈柴的老手劈出来的。“他劈的不是柴,是他心里头那把说不出口的火。你大哥拿了三好学生,他心里头高兴,可他那张嘴,这辈子只会说‘放着吧’‘还行’‘过了就好’——高兴到天上去,也只说三个字。” 茹心表妹歪着头想了想,忽然笑了。那笑声很轻,像风吹过槐树叶子的沙沙声。“阿爷就是那样的人。上回我考了全班第二,把成绩单给他看,他也只说了句‘还行’。后来我晚上起来上厕所,听见他在屋里跟阿姆说,‘幺妹有出息,比老子强’。他在阿姆面前什么都敢说,当着我们的面就变成了闷葫芦。” 有一天傍晚,茹冰表哥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发呆。夕阳透过树叶洒在他脸上,斑斑驳驳的,把他的侧脸染成了一片金黄色。他手里攥着那枚银元,边齿上那道划痕在夕阳下泛着幽幽的光。我走过去,在他旁边的石头上坐下来。树上的知了叫得正欢,远处的菜地里,冷姑爷正在浇粪水,水瓢碰在铁桶沿上,叮叮当当的,混着粪水的腥味和泥土的清香。 “茹冰表哥,苏婉儿后来有没有再联系过你?” 他摇了摇头,把银元在手指间翻了个面。银元在他指间来回翻转,动作很熟练,像是在翻一枚硬币。 “没有。放假前我在教学楼碰见过她一次。她跟那个姓秦的在一起,两个人从教室门口走过去,没看见我。”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说一个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的人。夕阳照在那枚银元上,边齿上的划痕反射着细碎的光芒,像一道微缩的闪电。他用拇指在划痕上轻轻摩挲着,那动作很轻,像是在抚摸一道旧伤疤。 “你后悔吗?后悔当初没把她留住?” “后悔过。”他把银元放在膝盖上,从地上捡起一根枯树枝,在泥地上画了两条线。一条从下往上延伸,一条从上往下延伸,在中间某个点上交叉,然后又各自分开,越来越远。“可后悔也没用。我现在想通了,我跟她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想要的生活,我给不了;我能给的东西,她不稀罕。我们俩就像这两条线——在某个点上相遇,然后又各自往不同的方向延伸,越走越远,再也没有交汇的可能。” 他用树枝在那两条线的交叉点上戳了一个小坑,坑里露出湿润的泥土,几只蚂蚁被惊动了,慌慌张张地往四周跑。“这个点,就是大一那年。那时候我们一起去食堂吃饭,她给我夹菜,我帮她占座。一起去图书馆自习,我看机械原理,她看企业管理。一起去操场散步,她穿布鞋,我穿解放鞋。我以为这样的日子能过一辈子。可是线总是要分开的——往上走的和往下走的,注定不是一条路。” “那你现在想干什么?” 他把树枝插进泥土里,拍了拍手上的土。那根树枝插在两条线的交叉点上,像一棵小小的树苗。 “把书读好,把毕业证拿到手,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帮阿爷阿姆减轻点负担。”他从兜里掏出那枚银元,放在手心里,看了很久。银元被他捂热了,边齿上的划痕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光。“外公说,这银元是信物。信物就是承诺。我对她的承诺没有兑现——我跟她说等毕业了就结婚,结果还没毕业就散了。可我对自己的承诺,一定要兑现。我欠阿爷阿姆太多了——阿爷为了供我读书,风湿犯了都不肯去看病。阿姆把家里的鸡蛋一个一个攒起来,自己舍不得吃,全托人带到西都给我。” 他把银元攥在掌心里,攥得指节发白。“等我毕业了,挣了钱,第一件事就是请阿爷阿姆去省城看一场川剧。阿爷说了一辈子想去省城,到现在还没去过。” “川剧?”我愣了一下,“阿爷喜欢川剧?” “喜欢。他小时候重阳镇还有戏台子,后来拆了。他只听收音机里的川剧,听得入了迷,连饭都忘了吃。阿姆说他有一回听《白蛇传》,听到白素贞被压在雷峰塔下,眼圈都红了。”他把银元放回兜里,拍了拍,确保妥帖了。“省城有川剧院,我要带他们去看现场。让他们坐在最好的座位上,不用收音机,不用蹲门槛——就坐在那儿,看台上的人唱。”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莫愁姑姑做了一桌子菜,算是给茹冰表哥饯行。灶台上的铁锅从下午就开始咕嘟咕嘟地冒热气,香味飘出厨房,飘过院子,一直飘到外面的田埂上。回锅肉煎得焦香,肉片卷起了边;粉蒸肉底下垫着南瓜,南瓜吸饱了肉汁;酸菜鱼用的是冷姑爷一大早从溪里捞上来的草鱼,肉质鲜嫩;还有一盆热气腾腾的醪糟汤圆,汤圆白白胖胖地漂在碗里,糯米皮薄得透亮。桌子上的碗盘摞得满满当当,连放筷子的地方都快没了。 莫愁姑姑往他碗里夹了一块又一块肉,筷子从盘子里捞起最大块的,稳稳地递到他碗里。 “多吃点。在学校里吃不到家里的饭菜,看你瘦的。脸上的颧骨都凸出来了,跟刀刻的一样。” 冷姑爷坐在旁边,不怎么说话,只是偶尔端起酒杯抿一口,然后放下。酒杯是搪瓷缸子,缸子上的搪瓷磕掉了几块,露出黑乎乎的铁皮。他喝酒的动作很慢——端起来,抿一口,咂咂嘴,放下。 茹冰表哥端起酒杯,站起来,对着冷姑爷和莫愁姑姑。他的手指上那块青紫的指甲盖在灯光下泛着暗沉的光,新指甲已经从根部冒出了一小截,粉粉的,嫩嫩的。 “阿爷,阿姆,儿子以前不懂事,让你们操心了。从现在起,我会好好读书,把毕业证拿到手。我再也不会做那种让家里人丢脸的事了。” 他的声音很平静,可眼眶是红的。莫愁姑姑放下筷子,用手背擦了擦眼角。冷姑爷端起搪瓷缸子,跟他碰了一下。搪瓷缸子碰在玻璃杯上,发出一声脆响,像过年时放的小鞭炮。 “好。” 冷姑爷一仰脖子灌下去,然后放下搪瓷缸子,用手背抹了抹嘴。他什么都没说,可那一声“好”,比他这一辈子说的任何话都有分量。他把搪瓷缸子放在桌上,站起身来,走到灶台边,给自己又倒了一杯。倒酒的时候手在微微发抖,酒洒了出来,落在灶台上,他也不擦。 “阿爷,我来。”茹冰表哥走过去,接过酒壶,双手端着,给冷姑爷斟满。酒壶是锡打的,壶身上刻着一枝兰花,是莫愁姑姑的陪嫁。冷姑爷看着儿子给他斟酒,嘴角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可最终只是端起搪瓷缸子,又抿了一口。茹心表妹趴在桌边,看看阿爷,又看看大哥,偷偷笑了。她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说:“金娃子表哥,阿爷今天喝了三杯了。上次喝三杯是大哥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 莫愁姑姑在旁边听见了,用筷子在她头上轻轻敲了一下。“吃饭,别说话。”可她自己的嘴角也是弯的。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4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一章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 第一百一十二回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4) 话说茹冰表哥这边在西都重整旗鼓、发愤图强,那边甄贤公公也没闲着。自从在无字碑上刻了“家”字之后,他便开始着手办一件压在心头几十年的大事——寻找当年一起出生入死的老战友郑光灿。 这天傍晚,甄贤公公把月生伯、东西哥和我叫到茶馆后院的栗子树下,说有事要商量。夕阳透过树叶洒在石桌上,斑斑驳驳的。甄贤婆婆端着搪瓷缸子坐在旁边,缸子里泡着老荫茶,茶已经不冒热气了。 “阿爷,您找我们来,是不是跟无字碑有关?”东西哥推了推眼镜。 甄贤公公摇了摇头,从怀里掏出那枚银元,放在石桌上。银元在夕阳下泛着幽幽的光,边齿上那道划痕清晰可见。“无字碑的事急不得。今天我找你们,是想让你们帮我找一个人。” “谁?” “郑光灿。” 月生伯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搪瓷缸子。“郑光灿?就是每年过年给娃娃们发压岁钱的那个郑表叔?我记得他以前是您部队里的兵,后来回乡种田。一直低调做人、埋头做事。最近两年,《少林寺》火了之后,广大青年武术爱好者强烈要求,他才开始出来教授拳术。” “他不只是我的兵。”甄贤公公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目光变得深远,仿佛穿透了眼前的暮色,回到了几十年前。“他是我最信任的人。我这条命,他救过两回。他手里那块银元,和我给惊鸿的这块,是同一批凿的——边齿上的记号,都是同一个凿子凿出来的。” 我听得心头一震,忙问道:“甄贤公公,郑师傅也是我和东西哥哥的武术师傅呢!我俩的功夫都是他亲自教的。” “哦?”甄贤公公转过头来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丝意外,“光灿教过你们功夫?什么时候的事?” 东西哥接话道:“我读初中的时候,郑表叔来家里找过奶奶,说您当年交代过,要把甄家的后人带去练武。奶奶就让我去了。后来金娃子也跟着一起练。我考上大学之后就没再练了,金娃子一直坚持到现在。” 甄贤公公微微点头,眼中露出欣慰的神色。“光灿这个人,答应过的事就一定会做到。我当年临走的时候跟他说,要把武功传给甄家的后人——他记了几十年。” 月生伯把搪瓷缸子放在石桌上,身子往前探了探,问道:“阿爷,郑光灿在部队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知道他会功夫,每年过年来拜年,给娃娃们发压岁钱,从来不多说话。没想到他还是您的贴身警卫。” 甄贤公公微微眯起眼睛,仿佛回到了那段战火纷飞的岁月。“他呀,在战场上英勇顽强得很呐。拼刺刀的时候,敌人三五个近不了他的身。尤其是他手里那柄凤翅单刀,一挥舞起来,呼呼作响,那气势,简直不要太厉害。那柄刀是他师傅传给他的,刀刃上有一道血槽,日本鬼子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刀阎王’。” “刀阎王?”我听得热血沸腾,想象着郑师傅挥舞单刀在敌阵中冲杀的样子,手心里全是汗,“这么厉害!那他有没有受过伤?” “怎么没受过。”甄贤公公把银元翻了个面,用手指在边齿上轻轻摩挲着,“有一回被五个鬼子围在中间,他一把单刀左劈右砍,硬是杀出一条血路,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后来清理战场的时候,发现他一个人就干掉了六个鬼子,其中有两个还是军官。他自己也挂了彩——胳膊上被刺刀划了一道半尺长的口子,鲜血把军装都染红了。我让他去后方医院,他不去,说‘表叔,这点小伤不碍事’,自己找了根针,在火上烧了烧,就把伤口缝上了。” 月生伯端起搪瓷缸子,茶已经凉透了,他也不在意,仰头灌了一口。“用针缝自己的伤口?那得多疼。” 甄贤公公笑了一下,端起茶杯又抿了一口。“疼?他从来没喊过疼。我就没见过他喊疼。有一回他从战场上把我背回来,跑了三里地,炮弹在身后炸着,弹片把他后背划得全是口子,鲜血顺着脊梁往下淌。他把我背到后方医院,交给了军医,然后自己一头栽倒在地上。军医给他缝了十几针,他一声没吭,咬着牙,嘴唇都咬破了。” 东西哥推了推眼镜,问道:“爷爷,郑表叔的武功是在哪儿学的?他那一身本事,不可能全是部队里练的吧?” “他少年时跟着一位游方的老拳师学过几年少林拳——那老拳师法号空了,是少林寺还俗的武僧,一身硬功夫,能徒手劈砖、胸口碎大石。光灿跟着他在山上住了三年,把少林拳的底子打扎实了。”甄贤公公把银元放在石桌上,用手指蘸了点茶水,在桌面上画了一个圈。“后来他又拜了一位隐居的道士学过峨眉剑法,那道士自称‘峨眉道人’,其实是个隐姓埋名的江湖高手,最擅长以柔克刚,一把长剑使出来,滴水不进。光灿跟他学了两年,把少林拳的刚猛和峨眉剑的柔韧融为一体。到了部队之后,他又跟一个姓马的副官学过几招八卦掌——那马副官以前是北平镖局的镖师,押了十几年镖,没失过一次手。光灿跟他学了一年多,把八卦掌的步法也融进了单刀术里。他那一身本事,是几门武艺融会贯通的结果,不是哪一门哪一派能概括的。” 我听得入了迷,忍不住插嘴道:“怪不得师傅教我扎马步的时候,总说‘少林拳打根基,峨眉剑练身法,八卦掌走步法’。我一直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原来他说的都是他真学过的东西。” 甄贤公公笑着点了点头。“那当然。光灿这个人从不吹牛,他说学过的,就是真学过。在出川抗日之前,你们师傅担任单刀队队长,带着队伍和红军对抗。要知道,红军那可是相当厉害的队伍,可面对他带领的单刀队,都不敢硬碰硬——他那把单刀往阵前一站,对方就知道这仗不好打。到了打日本鬼子的时候,我们这支单刀大队在他的带领下,更是斩杀无数,把日本鬼子打得闻风丧胆。后来,我当上师长,成立了单刀特种作战营,他又兼任武术教官,领着两份薪水呢。抗战之后,就连解放军都知道咱们的单刀营厉害,都避其锋芒,不与争锋呐。” 月生伯端着搪瓷缸子,手里的茶已经完全凉透了,他却忘了喝。“原来郑光灿也是一位传奇人物,真是不折不扣的抗日英雄啊。我以前只知道他会功夫,每年过年他来家里拜年,给娃娃们发压岁钱,从来没提过他在战场上的事。问他,他就笑一下,说‘都过去了’。” 甄贤公公点点头,深有感触地说:“是啊。我虽然一开始是被抓壮丁入伍的,但我遇到了一个大恩人——就是他叔叔郑大年。大年一手提拔我,让我慢慢有了自己的根基。后来大年不幸战死,我就带着家乡子弟,浴血奋战,用鲜血和生命才换来了抗战的功勋。”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更加深远,声音也低了几分。“大年牺牲那天,光灿一个人坐在战壕里,用那把凤翅单刀在泥地上刻了大年的名字。刻完了对着那个名字磕了三个头,然后站起来,把刀往鞘里一插,说了句‘叔,我替你杀鬼子’,转身就上了前线。从那以后,他杀鬼子的时候,眼睛都是红的。” 月生伯放下搪瓷缸子,看着甄贤公公,轻声问道:“阿爷,我从小就以为您死了。阿姆还总是以您为荣,想必就是因为您在认识阿姆的时候就身处抗战期间吧?” 甄贤公公微微颔首,眼中闪过一丝柔情。“没错。如果不发生抗战,我可能就只是在旧军队里混饭吃的一个基层军官罢了,更不会有后来从日军手里救下你阿姆,进而成就我们姻缘这档子事儿。所以啊,我总忘不了你阿姆对我的情意,忘不了故乡的山山水水。海水可以阻断我们的往来,却阻断不了我对你们深深的思念。” 我往前凑了凑,说道:“甄贤公公,郑光灿师傅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回到乡下后,就老老实实种田,从来都不提起自己的过去。也正因如此,他才没有受到什么冲击和打击。您老人家选择这样一个人当贴身警卫,真是太有眼光了。” 我顿了顿,想起师傅教我的第一课,忍不住又补了一句。“我从小跟着他练武,他教我的第一个道理不是怎么出拳,而是怎么收拳。他说出拳容易收拳难,做人也是一样。习武之人,首先要习武德。没有武德,功夫越高越害人。他让我记住,武术是用来保护人的,不是用来欺负人的。” 甄贤公公听完,把银元放在手心里,看了很久,月光透过栗子树的枝叶洒在他花白的头发上,把他的额头照得清清楚楚。“金娃子,光灿把压箱底的道理都教给你了。你要记住他的话——武术的最高境界,不是打倒别人,是战胜自己。”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5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一章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 第一百一十三回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5) 甄贤公公微微一笑,端起搪瓷缸子抿了一口老荫茶。茶水已经凉了,他也不在意,含在嘴里漱了漱,缓缓咽下去。 “光灿一直都是这样的性格,低调得让人觉得他很平凡。可别小瞧了他的本事。我有几次大难不死,都是靠他的功夫救回来的。大年牺牲之后,他就成了我最信任的人——比我那几个副官都靠得住。那些副官,打仗的时候往前冲,分战利品的时候也往前冲,可真正到了要命的时候,跑得比谁都快。光灿不一样,越是危险的时候,他越往我身边靠。” 说起来,郑光灿是重阳镇郑氏家族的人。他们家前辈在镇上原本也有些产业,开过一家布庄,生意一度做得不小。可到了他祖父那一辈,经营不善,布庄被人合谋骗走了货款,又接连遭了两场火灾,把祖业败了个精光,便举家迁到乡下,靠几亩薄田度日。算起来,他和甄贤公公也有一点亲戚关系——郑光灿的祖母姓甄,论辈分得叫甄贤公公一声表叔。两家虽然隔了几层,走动也不算勤,但每年清明祭祖的时候总能碰上面,互相作个揖,寒暄几句。 “阿爷,您和郑表叔是怎么认识的?”东西哥推了推眼镜,往前挪了挪凳子。月光透过栗子树的枝叶洒在他脸上,把镜片映得一片银白。 甄贤公公把搪瓷缸子放在石桌上,用手指在桌面轻轻敲着,节奏很慢,像是在敲一封很长的电报。“我们几人是同一批被抓的壮丁。那时候光灿还不满二十岁,瘦得像一根竹竿,扛着比他还高的步枪,走路都打晃。别人笑他,说这小身板上了战场连枪都端不稳。他也不恼,就闷着头往前走,一步一步,比谁踩得都实。” 他顿了顿,端起搪瓷缸子又抿了一口。“那时候壮丁营的伙食差得很,每人每顿只有一碗稀粥、一个窝窝头。别人抢着吃,他却把窝窝头掰成两半,一半自己吃,一半留给我。我说你自己也不够吃,他说‘表叔是读过书的人,比我金贵,不能饿着’。我就从那时候真正注意到了他——心想这孩子虽然瘦,可骨头硬,心眼也好,是块好料。” 月生伯端着搪瓷缸子,感叹道:“我小时候见过他扎马步。那年过年他来拜年,喝了两杯酒,脸喝得红红的,院子里正好有一块青石板。我阿姆说光灿你给大家露一手,他二话不说,走到石板前面,一个马步扎下去,稳得像生了根。我当时还不懂事,抱着他的大腿往上爬,他愣是一动不动,还低头冲我笑,说‘月生,你再重点就好了,帮表叔练功’。后来是阿姆把我拽下来的,骂我不懂事,他还在旁边帮我说话。” “后来我当上了师长,需要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在身边负责安保工作。”甄贤公公顿了顿,目光变得深远,仿佛穿透了眼前的夜色,回到了几十年前的那个晚上,“大年就向我推荐了他。那天晚上,大年到我帐篷里来,一进门就开门见山——” “表哥,咱们得用自己的人。”甄贤公公模仿着郑大年当年的语气,声音压得低低的,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光灿是我的族侄,他家在我堂兄那一代就开始衰败了。这孩子自小就喜爱武术,皮糙肉厚,为人也忠厚老实。临来的时候,我乡下的堂兄反复交代,要我们多照顾照顾他。我看这孩子也机灵,您就把他留在身边吧。自家人,用起来放心,管起来也省心。” 甄贤公公对郑大年的话深信不疑,当即拍板:“那行,你去办吧。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到处危机四伏,有自己人在身边,才能睡个安稳觉。你是不知道,上个月有刺客摸到我营房里来,要不是哨兵发现得早,我这条命就交代了。那刺客穿着咱们的军装,混在送饭的队伍里,谁也没认出来。要不是哨兵多问了一句口令,我这条命就交代了。光灿来了,我就放心了。” 事实证明,郑光灿的确是最佳人选。自从跟在甄贤公公身边,他便寸步不离,连晚上睡觉都靠在门板上,手里攥着那把凤翅单刀,刀柄被他的汗渍浸得发亮。那刀柄原本是粗麻绳缠的,后来被他的汗水泡烂了,换成了牛皮绳,又被泡烂了,最后换成了一根马车上的铁链子——他说铁的结实,磨不烂。 每天清晨他比所有人起得都早,先自己练一套刀法,把筋骨活动开了,然后端一盆热水放在帐篷门口,等甄贤公公洗脸。到了晚上,他就点一盏油灯,坐在帐篷外的石头上擦刀,刀刃擦得能照见人影。甄贤公公有时候掀开帘子看他擦刀,他头也不抬,只说一句“表叔,早点歇息,明天还要赶路”。 他曾先后两次在生死关头把甄贤公公从死人堆里背回来,救了他的命。最危险的一次,甄贤公公记得很清楚——那天是腊月二十三,小年,部队驻扎在一条河边,河面上结了薄冰。甄贤公公带着几个参谋到前线视察阵地,正蹲在战壕里看地图,鬼子的炮弹突然打了过来。 “嗖的一声,炮弹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然后轰隆一声炸开了。我被冲击波震晕了,耳朵里全是嗡嗡的响声,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光灿二话不说,把我从土堆里刨出来,扛起我就跑。他扛着我,在炮火连天中跑了三里地,炮弹在身后炸着,弹片四处横飞,他硬是一步没停,把我背回了后方医院。他后背被弹片划了一道半尺长的口子,鲜血把军装都染红了,他硬是一声没吭。直到把我交给军医,他才一头栽倒在地上。” “他为什么不喊疼?”我听得手心全是汗,攥着拳头,指甲都快嵌进掌心里了。 “他这个人,从来不在别人面前喊疼。”甄贤公公摇了摇头,像是在回忆一个不忍多想的画面,“军医给他缝了十几针,他咬着牙,嘴唇都咬破了,汗珠一颗一颗从额头上滚下来,愣是没有哼一声。缝完了,我问他,‘光灿,要不要休息几天?’他说不用,换了件干净军装,又站到我门口去了。他在门口站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我推开门,看见他靠在门框上睡着了,手里还攥着那把凤翅单刀。刀刃上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 还有一次,是甄贤公公在山区追击残敌时被伏击。那天雾很大,能见度不到十米,部队在山谷里迷了路。甄贤公公正举着望远镜观察地形,一颗子弹从侧面打了过来,带着一声尖锐的呼啸。 “我根本来不及反应——那颗子弹是从一块大石头后面打出来的,埋伏的是一个狙击手。光灿比我快,他一个箭步冲过来,直接用身体挡了上去。那颗子弹打穿了他的右肩胛骨,血咕嘟咕嘟往外冒。我扶着他,让他躺下,他把我推开,说‘表叔别管我,先解决那个狙击手’。后来他把子弹从伤口里自己抠出来,用布条勒紧了继续跟着部队行军,三天三夜没有掉队。等到了安全的地方,解开布条,伤口已经化脓了。军医给他刮腐肉,他咬着一根木棍,一声不吭——木棍被他咬成了两截。” 月生伯放下搪瓷缸子,声音有些发颤。“两次了。他救了您两次。” “对。两次。”甄贤公公伸出两根手指,手指微微发颤,“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让自己站在危险的地方。不是我贪生怕死——是我这条命,是光灿用自己的命换回来的。我不能让他白救。” 所以,当甄贤公公考虑分别保管密钥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想到了他。那天晚上,他把郑光灿叫到自己的帐篷里,屏退左右,把一块银元放在桌上,推到他面前。帐篷外风声呼呼,篝火的光透过帆布映进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帐篷壁上,一高一矮,一老一少。 “光灿啊,表叔给你的这块银元,关系到一个惊天大秘密。”甄贤公公的声音压得很低,脸上的表情是前所未有的严肃,“说小一点,它关系到抗战的胜败;说大一点,它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你一定要随身收藏好,以后回家也要当做传家宝,一代一代往下传。今后我无论生死,只要时机成熟,我或者会安排我的后人和你或者你的后人取得联系。” 郑光灿双手接过银元,在灯下仔细端详了一番。银元在他粗糙的掌心里泛着幽幽的光,边齿上那道新凿的痕迹还很锋利,他用手摸了摸。然后抬起头,目光坚定地看着甄贤公公。 “表叔放心,我一定会竭尽所能,保护好银元,保守好秘密。还有什么需要我去做的,尽管吩咐!我郑光灿别的不敢说,答应过的事,死也不会忘。” 甄贤公公看着他,语重心长地说:“就目前的局势而言,我也看不清楚未来会怎样。也许要等待几十年,也许上百年。不管多久,你都要有信心、有耐心。你要把你的武功发扬光大,让你的后人拥有强大的力量,我们才能在一起做一番大事业。这银元上的秘密,不是一个人能守住的——得靠一代一代人传下去。” “表叔,我懂。”郑光灿把银元小心地放进贴身的衣兜里,拍了拍,确保妥帖了,“我要是死在战场上,就把它传给我儿子;儿子要是也死了,就传给孙子。总有一个人,会等到您说的那个时机。这把凤翅单刀和这块银元,就是我们郑家对您的承诺。” 甄贤公公听完,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他站起来,走到帐篷门口,撩开帘子,望着外面漆黑的夜空。远处传来零星的枪炮声,像是远处在打雷。夜风从山谷里灌进来,吹得帐篷的帆布猎猎作响。 “光灿,你说,我们还能活着回到重阳镇吗?” “能。”郑光灿站在他身后,手里攥着那把单刀,刀刃在篝火的映照下闪着暗红色的光,“等打完了仗,我陪您回去。咱们一起回去。八宝琉璃井的水,我还想再喝一口。小时候我阿姆带我去镇上赶场,每次路过茶馆都要舀一瓢井水喝,那水是真甜——这么多年了,再也没喝过那么甜的水。” 甄贤公公转过身来,看着他,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只手在战场上握过枪,签过调令,也写过家书,此刻落在这位救命恩人的肩头,却轻得像是怕碰碎什么。“你记着。到时候,我在甄家茶馆,给你泡一杯三花茶。茶叶要放三朵茉莉,水温要刚刚好,不能烫嘴,也不能凉——泡茶的手艺是我跟惊鸿学的,她是戏班出身,泡的茶比茶馆的伙计还好喝。” 郑光灿笑了一下。那笑容很轻,在篝火的映照下只闪了一下便消失了。“好。我等着喝您泡的茶。”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6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一章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 第一百一十四回 茹冰表兄西都求学问 甄贤公公东乡觅故人(6) 甄贤公公去台湾之后,郑光灿随部队参加了起义投诚。起义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坐在营房里,把那把凤翅单刀擦了一遍又一遍,刀刃在月光下闪着凛冽的寒光。他原本可以留在部队继续效力——凭他的资历和武艺,升个营长不成问题。可他想了整整一夜,最后还是决定回乡。 第二天一早,他去见团政委。团政委姓刘,是起义后新调来的,对他很客气,还给他倒了一杯茶。 “老郑同志,你的情况我们都了解。你在抗战中立过大功,是单刀营的总教官,部队上很需要你这样的人才。留下来吧,副营长的位置给你留着。” 郑光灿把手里的凤翅单刀放在桌上,刀刃朝着自己,刀背朝着政委。 “刘政委,谢谢组织上的信任。可我这个人,只会打仗。现在仗打完了,我想回老家种田去。我家里还有几亩薄田,够养活一家老小了。我这把刀,在战场上沾过鬼子的血,也沾过——我不瞒您——在出川之前,跟红军打过。虽说那时候各为其主,可我这心里头,总有个疙瘩。” 刘政委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老郑,过去的事情,组织上可以既往不咎。你参加起义,就是站到了人民这一边。” “我知道组织上宽宏大量。”郑光灿把刀收回鞘里,站起来,对着刘政委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可我还是想回去。我这辈子,在战场上拼过命,流过血,够了。剩下的日子,我想安安静静地过。种地、教娃娃练武,比什么都踏实。” 刘政委站起来,跟他握了握手。“那好吧。老郑同志,部队随时欢迎你回来。” 郑光灿就这样脱下了军装,背着那把凤翅单刀,回到了家乡。他所在的部队后来奉命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他亲自训练的单刀营继续在战场上发挥作用——那些他手把手教出来的兵,把单刀术用在了近身肉搏中,在朝鲜的冰天雪地里打得敌人闻风丧胆,从中走出了不少高级将领。有人后来写信给他,说“老班长,你的单刀术在朝鲜战场上立了大功”。他收到信,看了好几遍,然后小心地把信折好,放进那个装着银元的铁盒子里,没有给别人看。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郑光灿回到乡下后,娶了一个农家女子,姓王,是邻村的人,勤劳朴实,做得一手好菜。生有三子一女,老大郑义,老二郑礼,老三郑廉,老幺是个闺女,叫郑兰。他谨遵甄贤公公的教导,悉心教授孩子们武术,从扎马步开始,到拳法、腿法、刀法、棍法,一样一样地教。每天天不亮,院子里就响起了练功的声音——嘿!哈!嘿!哈!邻居们早就习惯了,知道这是郑家在练武。 他的孩子们都得到了他的真传,尤其是大儿子郑义,天赋最好,学得最刻苦。十五岁的时候就能把凤翅单刀舞得像模像样,刀光在夕阳下闪烁,刀风呼呼作响,把院子里的老槐树叶子都震得簌簌往下落。 “义儿,手腕再松一点。单刀不是斧头,不是靠蛮力——你记住,刀是手臂的延伸,手臂是心的延伸。心到了,刀就到了。” “阿爷,我什么时候才能像您那样,一刀劈开五个鬼子?” “你练到二十岁,要是还劈不开五个鬼子,我就把这把刀送给你弟弟。鬼子的头不是那么好劈的,你得先学会劈柴。去,把院子里那堆柴劈完。” 郑光灿看着大儿子在院子里练刀,刀光在夕阳下闪烁,心里头有一种说不出的欣慰——他的功夫,有人传承了。那把凤翅单刀跟着他从四川打到缅甸,从缅甸打到台湾海峡,刀刃上磕出了无数缺口,刀背上的凤凰翅膀也磨得有些模糊了,可那股子气势还在。他想着,等自己老了,这把刀就传给郑义。只是这把刀太锋利了,得先让郑义把手练稳了,心练静了,才能交给他。 按照辈分,我和东西哥也喊郑光灿为表叔。由于顾忌甄贤公公的反动军官身份,那些年我们家和许多亲戚几乎没有什么走动。但郑光灿与甄贤公公的特殊关系,让他几次前来游说。那年我七岁,东西哥十五岁,他第三次登门的时候,甄贤婆婆正在院子里纳鞋底。他带了一兜橘子,放在石桌上,开门见山地说了一句话。 “表婶,我表叔走的时候交代过,要把武功传给甄家的后人。这东西,这孩子,骨架子都不错,我想带他们练武。您放心,我就是教他们几招防身的本事,不会让他们上战场。金娃子还小,先扎两年马步再说。” 甄贤婆婆自然是相信郑光灿的——她知道郑光灿是甄贤公公最信任的人,在战场上救过他的命。她把鞋底放在膝盖上,点了点头。 “光灿,你既然是你表叔交代的,我也不拦你。不过这两个娃娃你要看好——尤其是金娃子,调皮得很,上回跟虚五去丽春OK厅,差点被他大舅打断腿。他要是练武的时候不听话,你该罚就罚。” “表婶放心,我有分寸。我不打他,我跟他说理。习武先习德,不讲理的人,功夫越高越害人。我教出来的徒弟,没有一个不讲理的。” 就这样,我从小就拜郑光灿为师,学习拳术和器械。东西哥跟着练了几年,考上大学之后就不再学了——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学业上。我对武术特别喜欢,坚持得很好,每天天不亮就往师傅家跑,练到太阳落山才回家。 郑光灿对我们都特别悉心教导,毫无保留。他教我们的时候,跟教他自己的儿子没有任何区别。有一回我练劈叉,腿压不下去,疼得龇牙咧嘴,他在旁边看着,也不催我,只是搬了个小板凳坐过来,一边剥花生一边跟我说话。 “金娃子,你知道为什么聪明的人学得快,但练不好,功夫也不深;反而那些资质一般化,却肯勤学苦练的人才练就一身好武功。这里面是啥子道理呢?” 我咬着牙,汗珠从额头上滚下来。“师傅,我认为有的聪明人自己认为自己很聪明,一学就会,一会就骄傲起来,不再下苦功夫学。而资质一般化的人,就没有骄傲的本钱,也就剩下勤学苦练这一条成功之路了。聪明人走捷径,笨人走远路,可功夫这条路,捷径就是最远的路。” 郑光灿听了,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你能认识到这点,我很满意。你是很聪明的娃娃,但也是很勤奋刻苦的娃娃。学习武术没有捷径可走,只有下苦功,才能获得成功。这点你千万不可松懈。” 他剥了一颗花生丢进嘴里,嚼了嚼,继续说道:“咱们的武术渊源于少林。我的师傅的师傅也算是江湖奇才,内外兼修,成为江湖上没有敌手的存在。后来我又融合了武当、峨眉等各派的武术,将本门武功发扬光大了。我传给你的,不只是招式,更是这一脉相承的精气神。记住,武术的最高境界不是打倒别人,而是战胜自己。你打败了全世界,打不败自己心里的骄傲,那还是废物。” 我听着师傅的讲述,心中对武术的向往愈发强烈,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练功,不辜负师傅的期望。那把凤翅单刀在灯下闪着凛冽的寒光,刀身上的每一道划痕都是师傅用命换来的。 在师门里,不仅师傅喜爱我,师兄师姐也都对我关爱有加。大师姐郑兰比我大三岁,总是把师傅教她的招式先练熟了,再来手把手地教我。二师兄郑廉虽然话不多,但每次我从他家门口经过,他都会喊住我,把最新琢磨出来的发力技巧演示给我看。 “金娃子,你看这一拳——不是从肩膀发力的,是从腰上发力的。你试试,先转腰,再出拳。” 我试了一下,果然力道大了不少。 就这样,我在万般宠爱中完成了本门基本功法的学习,还被誉为本门第一天骄。 师傅也许是怕我产生骄傲自满情绪,有一天专门找我谈心。他把那把凤翅单刀放在桌上,刀刃朝外,刀背朝内,让我看着这把刀,然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金娃子,这把刀跟了我几十年,喝过鬼子的血,也救过我的命。你要记住,刀是凶器,持刀的人要有武德。没有武德,功夫越高越害人。你大师兄郑义,十五岁就能舞这把刀了,可我一直没传给他——因为我觉得他还没练到心里去。你比他强的地方,不在招式,在你懂道理。刀可以传给别人,道理只能自己悟。”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在郑光灿师傅的悉心教导下,武艺日益精进。从基本功到套路,从拳法到器械,从外功到内功,师傅把压箱底的本事一样一样地掏出来,毫无保留地倾囊相授。 而师傅自己,虽然放弃了部队的工作,回到乡下种田,但他从未忘记过自己的使命。他一边辛勤劳作,一边教导子女们武术,希望他们能将这份技艺传承下去。他把那枚银元藏在枕头底下的铁盒里,从不示人,只在每年的大年三十晚上,等孩子们都睡了,才拿出来,在灯下翻来覆去地看。银元上的边齿被他摩挲得光滑如镜,那道凿痕却依然清晰。 有一天,甄贤公公把师傅和我叫到跟前,坐在茶馆后院的栗子树下。月光透过树叶洒在石桌上,斑斑驳驳的。 “光灿啊,金娃子,我有件事要拜托你们。” “阿爷,您说吧,我们一定照办。” 甄贤公公看着师傅,缓缓说道:“光灿,你还记得当年我给你的那块银元吗?这些年你保管得很好,我很放心。现在我回来了,这块银元和其他几块银元放在一起,拼起来就能找到我当年埋下的东西。那些东西不是咱们家的——是国家的。我年纪大了,不知道还能活多久。我希望在我走后,你们能继续守护好这块银元,等时机成熟,将它交给国家。这是我对几位老战友的承诺,也是我对国家的承诺。” 师傅神情庄重,把手放在桌上,手背上青筋暴起。“阿爷,您放心吧。我保管了这块银元几十年,从来没让任何人碰过它。我会继续守好它,等国家需要的时候,再把它交出去。我答应过您的事,死也不会忘。” 甄贤公公满意地点点头,又对我说道:“金娃子,你也知道这块银元的重要性。你是咱们家的读书人,脑子活泛,将来你要和光灿一起,守护好这个秘密。同时你也要好好练武——光灿说你是个好苗子,别辜负了他的期望。” “阿爷,我一定会的。我会和师傅一起,守护好银元,努力练武。师傅把压箱底的本事都教给我了,我不能让他白教。等将来需要的时候,我第一个站出来。” 甄贤公公听了,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他紧紧地握住我们的手,那只手很瘦,手背上青筋暴起,可力道却很稳。 “好孩子,我相信你们。这块银元承载着我们家族的希望和使命,一定要好好守护。我甄贤这辈子,对得起国家,对得起战友,对得起老婆孩子。现在,这个责任落到你们肩上了。”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1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二章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 第一百一十五回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1) “表叔师傅的意思是咱们门派传承的武功是很了不起的,我们必须刻苦练习,不能丢了师门的脸是不是?” 我蹲在郑光灿师傅家的院子里,手里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画着圈。刚才师傅演示的那套拳法,步法图我默画了一遍——左脚进三寸,右脚退一寸,转身的时候重心放在前脚掌上。师傅说这套步法是本门拳法的根基,走错了半步,整套拳就散了。 郑光灿微微颔首,目光中透着期许。他坐在门槛上,手里端着一碗老荫茶,茶已经不冒热气了,他也不在意。月光洒在他花白的头发上,把他额头上的皱纹照得清清楚楚。 “金娃子,你冰雪聪明,我们的拳术和刀法,你已经掌握得差不多了。从下周开始,我决定传授你内功心法,你好好准备。这门心法我藏了几十年,连你大师兄都没教全——不是我不想教,是他的根骨不适合练,悟性也跟不上。他的拳法刚猛有余,柔韧不足,练不了这柔中带刚的心法。” 他把茶碗放在地上,站起来,走到院子中央。老槐树的叶子被晚风吹得沙沙响,月光透过枝叶洒在泥地上,斑斑驳驳的,像一地碎银子。 “金娃子,你几位师兄和师姐由于天赋所限,没有一个全部学到了我的武术。他们各自学了自己最擅长的一部分——你大师兄学的是金刚拳法,讲究正面硬攻,一拳下去能打断三块砖。二师兄学的是滚龙刀法,讲究防守反击,刀光裹住全身,水都泼不进去。三师兄学的是无影腿法,讲究游击缠斗,腿比手快,追风赶月。小师姐学的是翔凤剑法,讲究灵动飘逸,剑走轻灵,一招接一招,连绵不绝。教授武功必须因材施教,什么样的人教什么样的武功。你是唯一一个学全了的弟子,我老了之后,你就是盘龙门的新任掌门。” 我好奇地抬起头,树枝在手里打了个转。“表叔师傅,我学全了更厉害还是师兄师姐他们只学他们最擅长的功夫厉害呢?” 郑光灿笑道:“这个莫法比较。正如一个厨师和一个教师比教书,厨师肯定不如教师,但如果教师和厨师比做菜呢?教师又不如厨师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练武也是一样,有的人一辈子练武,也就练成一个绝招,但他是战无不胜的高手。有的人一辈子练武,一个绝招也没有炼成,但他仍然是战无不胜的高手。” 他顿了顿,用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圆,又在圆里画了一条线。月光正好照在那条线上,像一根银色的丝线。“前一种人,是把一招练到了极致——任你千变万化,我就这一招,你破不了。后一种人,是把所有的招都练通了——无招胜有招,你出什么招我都能接。这两种人,谁更厉害?比过才知道。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论是哪一种,都得下苦功。不下苦功,天资再高也是白搭。” 我追问道:“表叔师傅的意思是我就是那种不需要炼成绝招就可以战无不胜的高手?” 郑光灿微微一笑,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他走到院子里的老槐树下,一掌拍在树干上,树叶子簌簌往下落,有几片飘进了他的茶碗里。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是武术的第一重境界,强调的是力度与速度的结合,快得让人看不清——你大师兄现在就卡在这个境界的门槛上,他的冲劲已经练得很好了,但还不够快。他的拳像铁锤,硬是硬,可速度跟不上,遇到真正的高手就吃亏了。” 他转过身来,动作慢得像在推一扇沉重的石门,每一寸移动都稳如磐石。“天下武功,唯慢不破。这是武术的第二重境界,强调的是弧度与角度的结合,慢得让人看不明——你师傅我,花了二十年才摸到这个境界的门槛。慢不是真的慢,是把快藏起来了,就像河水看着流得慢,可你跳进去才知道那劲儿有多大。” 他收掌站定,双手自然下垂,整个人像一棵生了根的老树,连衣角都不再飘动。“天下武功,唯静不破。这是武术的第三重境界,强调的是气度与深度的结合。致虚极,守静笃。虚得让人看不见动,静得让人看不到虚——这就是最高的境界了。我的师傅当年就是这个境界,他往那儿一站,你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等你感觉到的时候,他已经站在你身后了。当年他在峨眉山上跟一位道士切磋,那道士的剑快得像闪电,我师傅就站着不动,等道士攻过来。道士刺了整整一炷香,一剑都没刺中,最后把剑一扔,拜他做了师傅。”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是在透露一个不能大声说的秘密。“我教授给你的内家心法,就是辅助你炼就出神入化境界的功夫。你务必好生领悟,慢慢体验,练出冲劲、虚劲和化劲。冲劲是基础——力从地起,经过腰、肩、肘、腕,最后从拳头上打出去,像一颗炮弹,直来直去,挡者披靡。虚劲是进阶——力不走直线,走弧线,看似无力,实则暗藏杀机,像一条蛇在草丛里游走,你看不见它,可它随时能咬你一口。化劲是最高境界——对方的力打过来,你不但不挡,反而借他的力,把他的力加上你自己的力,一起还给他,像一面镜子。他打你一拳,等于打了自己一拳再加上你的一拳。” 我有些疑惑地放下树枝,站起来,走到师傅面前。“修炼这样的武功,可以改变人的气质,令人脱胎换骨,对吧?目前我的实力,恐怕连第一重境界都没有达到——我的冲劲才刚入门,您为什么要教授我那么深奥的武功呢?” 表叔师傅语重心长地说:“练武的天分,不是每个人都有。遇到好徒弟的机缘也不是每个武者都有。我那几个儿子,根骨都不错,可他们缺一样东西——悟性。练武不光是练身体,更是练脑子。你不一样,你练武的时候,眼睛里有光。那不是蛮力,是悟性。我急于传授你内功心法,也许只是为你将来的发展奠定基础。武术之道,深不可测,我也仅仅窥到一点门道而已,更多的奥妙需要你自己去发现。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句话不是客套,是真的。我当年跟着清风师祖学艺,他只是每天早上让我挑水、劈柴、扫地,一句口诀都没教。我挑了一年的水,劈了一年的柴,扫了一年的地,忽然有一天,我自己就明白了。” 他说完,从屋里拿出那本泛黄的手抄本,封面上用毛笔写着四个字——《内功心法》。书页已经脆了,边角卷得像秋天的枯叶,翻的时候手指一用力就可能碎成几片。“这本心法,是我师傅临终前传给我的。他让我背下来之后把书烧了,我没舍得烧。这些年我一直藏在枕头底下的铁盒子里,跟那块银元放在一起。现在传给你,你背下来之后,自己决定烧不烧。” 我双手接过那本心法,翻开第一页,上面用工整的毛笔字写着——“冲劲者,力从地起,经腰、肩、肘、腕,至拳而发,如炮弹出膛,一发不可收。虚劲者,力走弧形,看似无力,实则暗藏千钧,如蛇行草间,无声无息。化劲者,借力打力,彼之力加我之力,还施彼身,如镜照物,来者不拒,去者不留。此乃拳劲三昧,习武者终身受用。” 从那以后,每个周末我都满怀期待地在师傅家里学武。那本《内功心法》我背了整整三个月,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默念一遍口诀,晚上睡前再默念一遍。背熟了之后,师傅开始教我运气——从丹田开始,气沉下去,然后沿着任脉往上走,过膻中、过喉结、过印堂,最后从百会穴冲出去。这个过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如登天。我练了整整一年,才第一次感觉到那股气——不是想象出来的,是真的有一股暖流,从丹田升起,沿着脊柱往上走,走到后脑勺的时候整个人都热了起来,像有一团火在身体里烧。 时光荏苒,三年之后,表叔师傅郑光灿看着我,眼中满是欣慰。那天傍晚,他把我叫到院子里,手里拿着那把龙吟宝剑。剑鞘在夕阳下闪着暗红色的光,剑柄上缠着的麻绳已经被他的汗渍浸得发亮。 “金娃子,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我已把我的全部本领传授你了,你可以出师了。” 他把龙吟宝剑放在我手上,剑鞘的皮革已经被磨得光滑如镜。“这把剑,就是盘龙门的掌门令剑,凭它可以号令整个盘龙门的力量。盘龙门弟子认剑不认人,你拿着这把剑走到任何一个盘龙门弟子面前,他就知道你是掌门,听从你的号令。它是今后在江湖上与其他门人相认的信物。” 我问:“师傅,既然咱们叫盘龙门,为什么掌门令剑不叫盘龙剑而叫龙吟剑呢?” 师傅道:“那是因为本门内功独特,练到一定层次之后与宝剑相互感应,交手的时候宝剑会发出龙吟之声,对方就知道这是本门掌门人的剑了。” 我忽然明白了,道:“原来这就是它做信物的原因啊。” 师傅道:“是的。金娃子,出师以后,我要你牢记一点——武术的精髓是武德。习武就是习德,只有把武功用在正道上,你的功夫才会不断成长。武术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江湖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无论你的武功多高,都不可能打遍天下无敌手。真正的高手,不是打遍天下的人,是天下人都不愿意跟他打的人。” 我双手捧着那把龙吟剑,剑身上每一道划痕都是我熟悉的——那道最深的是师傅在缅甸战场上砍断鬼子的刺刀时留下的,那道最长的是一次训练中不小心磕在石头上磕出来的。这把剑,跟了师傅大半辈子,现在传到了我手里。 “师傅,您放心。我不会给您丢脸的。我以后行走江湖,一定记住您的话——习武先习德,功夫越高,越要低调。” 郑光灿师傅点了点头,转过身去,望着院子里那棵老槐树。树上的叶子已经开始落了,风一吹就簌簌地往下飘。 “从今天起,我不再收徒。你就是我的关门弟子,也是盘龙门下一任掌门。往后,师门的名声,就靠你们几个了。” 从此,师傅不再收徒,我成了他认定的掌门弟子。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2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二章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 第一百一十六回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2)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地,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活力。 江湖上流行两句话:“金钱不是万能的,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社会上流行三句话:“一切向钱看,只有向钱看,才能向前看。” 市场上流行四句话:“胆子大一点,步子快一点,脑子活一点,票子多一点。” 郑光灿表叔的大儿子郑美江——也就是我大师兄——在镇上开了一家武馆,取名“美江武术馆”,专门教年轻人学习拳术。馆址选在重阳镇新街口,门面不大,只有两间铺面打通。地上铺着绿色的训练垫,墙上挂着一面大镜子,镜子上方贴着一行大红字——“习武先习德”。门口摆了两排花篮,花篮上的缎带在晨风中轻轻飘动。 大师兄站在武馆门口,穿着一身崭新的黑色练功服,腰间扎着一条黑腰带,脚上蹬着一双千层底布鞋。他对着围观的人群拱手作揖,声如洪钟。 “各位乡亲父老,今天美江武术馆正式开业!咱们武馆教的是真功夫,不是花架子。想学真本事的,进来报名!前十名学费打八折,第一个月免费试课!” 鞭炮噼里啪啦响起来,红色的纸屑在阳光下纷纷扬扬,像下了一场红色的雪。舞狮队的两头狮子在门口翻滚腾挪,狮头一抬一低,狮眼一眨一眨,引得围观的小孩们拍手尖叫。大师兄从兜里掏出一把红包,往空中一撒,红包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道红色的弧线,孩子们蜂拥而上,抢得满地打滚。 二师兄郑美河在县城里开了武馆,并且凭借着出色的武艺和教学能力,成了县武术家协会的副会长。他的武馆比大师兄的气派得多——三层楼,一楼是训练大厅,二楼是器械室,三楼是办公室和接待室。开业那天,县体委的领导都来剪彩了,还上了县电视台的新闻。二师兄站在镜头前,腰杆挺得笔直,说话中气十足。 “我们美河武术馆,致力于弘扬中华武术,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四有武术人才。强身健体,保家卫国!” 三师兄郑美湖没有开武馆,但痴迷武术。他追求的不是名利,而是武术的精进,希望早日突破自身局限,成为一代宗师。他平时除了练功,就在两个哥哥的武馆里当教练,赚点生活费。一有机会就去参加各级各类的武术比赛,凭借着扎实的功底和顽强的拼搏精神,多次获得华夏全国武术邀请赛的铜牌、银牌、金牌,更是蝉联八届西都省的武术冠军,成为了武术界的一颗耀眼明星。有人说如果武术项目进入奥运会的话,美湖师兄很有可能是第一届世界冠军。 美湖师兄知道师傅将毕生的武道传授给了我,他在羡慕嫉妒的同时,对我更加爱护。有一回他在武馆里教我一套他自创的新腿法——“旋风落叶腿”,教完了,拍了拍我的肩膀,汗水从他额头上滚下来,滴在训练垫上。 “小师弟,我们比你先入门,但未来光大师门的历史重担,还是落在你的肩上。” 他把那条陪他拿下八届省冠军的黑腰带解下来,递到我手里。腰带上绣着金色的“西都省武术冠军”几个字,已经被汗水浸得有些褪色了,可那份量还在,沉甸甸的,像一块铁。 “师兄们虽然愚钝,但有任何一点感悟,都会继续传授给你,让你少走弯路,早日修成正果。这条腰带,是我第一次拿省冠军时系的,现在送给你——不是让你戴,是让你记住,总有一天,你要站在更高的领奖台上。到时候,师兄在台下给你鼓掌。” 我接过腰带,心里头像压了一块石头。这条腰带比我想象的重得多——不是布料重,是分量重。它系在师兄腰上,陪他打了几百场比赛,从来没有被人从他身上取下来过。现在他把它解下来给了我。 “师兄,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小师姐郑美洋得到翔凤剑法的真传,在全国武术邀请赛中凭借精湛的剑法,一路过关斩将,最终获得金牌,为师门争得了荣誉。她领奖那天,师傅坐在电视机前,看着屏幕上女儿举起金牌的样子,眼角湿了。师娘在旁边递毛巾,他摆了摆手。 “不是泪。是汗。” 大师兄和二师兄都开了武馆之后,三师兄、小师姐和东西哥偶尔去武馆里客串一下教练,为学员们传授技艺。 我不太清楚东西哥的武功到底练得咋样——他考上大学之后就很少练功了,这些年结了婚、生了娃、当了年级组长,整天忙得脚不沾地,哪有时间练武?听说他要去大师兄武馆兼任教练,我心里就犯起了嘀咕。他在黑板上画圆是把好手,可在这武馆的擂台上,圆画得再好也挡不住一拳。 我直接去找大师兄。他正在武馆里给学员纠正金刚拳的姿势,一只脚轻轻踢在一个学员的脚后跟上,把人家踢得站不稳,然后伸手扶住。 “膝盖再往下压一寸。金刚拳打的是气势,下盘不稳,气势就散了。你回去每天扎马步半个时辰,先练三个月再说。” 看见我进来,把手里的教鞭往墙上一挂。 “小师弟,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大师兄,听说东西哥要来武馆当教练?” “是啊。东西的功夫底子还在,虽然这些年疏于练习,教初级学员绰绰有余。他的拳法很正统,用来打基础是最好不过的。你问这个干啥?” “东西哥要来当教练的话,我也要来。” 大师兄皱了皱眉头,端起桌上的搪瓷缸子喝了一口水。缸子里的茶已经不冒热气了,他也不在乎,仰脖子灌了几口,然后把缸子往桌上一顿。 “小师弟,我知道我阿爷对你特别好,把不教给我们的武功都教授给你了。你是关门弟子,又是未来掌门——这些我都知道。但是,你毕竟还是学生,年龄太小,拳脚无眼,万一在切磋的过程中受伤了,我们莫法向老爷子交代。你如果上学缺钱的话,大师兄可以支持你。而且,你们甄家茶馆的生意比我这武馆好多了。所以,小师弟还是安安分分地读书为好。” “大师兄你误会了。我不是来捣乱,也不是来赚钱。” 我往前走了两步,压低声音,确保周围的学员听不见。 “我师傅说过,大师兄,你们几个都有责任教我武功,帮助我进步。再说东西哥那么久没有练功了,万一有人不服气,要跟他‘切磋’,我也好搭把手。我虽然年纪小,可冲劲已经入门了,挡几个野路子出身的家伙还是没问题的。” 见我搬出师傅来,大师兄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他拿起搪瓷缸子想再喝一口,发现缸子已经空了,又放回桌上。 “你这个小滑头,就知道拿我阿爷来压我。行吧行吧,你要来就来,但有一条——不许跟学员动手。你就在旁边看看,帮你东西哥打打下手。递毛巾、端茶倒水,这些事你干得来。要是有人挑事,你先来找我,别自己出头。” “行!谢谢大师兄!” 然而,大师兄武馆里的情况却有些复杂。重阳镇这地方,自古以来就有习武的风气。街上的年轻人早就凑在一起“操扁卦”——就是练拳——分成了两派。 一派的头头叫黄国,据说是当过武警回来的。在没有武馆的时候,他带领着一帮人在街上操扁卦,擒拿之术甚是了得,被称作“黄大拿”。他的擒拿手确实厉害——有一次他在街上表演,一只手抓住一个壮汉的手腕,那壮汉疼得脸都白了,怎么挣都挣不开。从那以后,黄大拿的名号就传开了,连县城里都有人专程跑来找他切磋。 另一派的头头叫魏三,具体叫什么名字搞不清楚了。他在他的远房亲戚那里学了不少功夫,但他最厉害的不是武功,而是他敢于下死手。出手就是杀招,和他交手,不是断手就是断脚,几乎都是一招制敌,绝不拖泥带水。但他也遇到了狠人——有仇家请来了江湖高人,趁他不备从背后袭击,将他的腿打断。后来找了高明的中医正骨之后,能走路但一瘸一拐的,江湖人称“魏瘸子”。可他瘸了一条腿,功夫不但没退步,反而更狠了——他说反正已经瘸了,不怕再瘸一条。 咱们重阳镇的江湖以黄国和魏三为首,分为两派,彼此互相竞争,看谁的武功更厉害,看谁的势力更大。两派都派出了骨干人员到大师兄的武馆学习——不是因为他们服大师兄,而是因为大师兄用实力把他们打服了。据说那天大师兄一个人站在街口,两派的人轮流上,没有一个能在擂台上撑满一个回合。打完了,大师兄说了一句话——“想学真功夫,明天来武馆报名。” 可这股火,他们憋着呢。东西哥很久没有练功,又是大师兄的表弟,他们要是拿东西哥开刀,既出了气,又不至于得罪大师兄太狠。柿子挑软的捏——这个道理,在江湖上混的人都懂。 所以我怕东西哥去当教练的时候被两派的人欺负。作为教练,打赢了天经地义,打输了丢人现眼不说,从此在江湖就臭名昭著了。这些话我不敢给大师兄明说——他要是知道了,以他的脾气,可能会直接找黄国和魏三“谈谈”,那样反而打草惊蛇。也不便直接给东西哥说明——东西哥是很要面子的人,如果觉得我对他的实力有所怀疑的话,他也会难受的。他好不容易从失恋和吃假药的阴影里走出来,结了婚,生了娃,站在讲台上拿了全县第一,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打击他的信心。 江湖就是江湖,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有江湖就有争斗。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站在他身后,替他看着那些他看不见的角落,将灰尘打扫干净。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3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二章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 第一百一十七回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3) 东西哥在武馆兼职教练的第一课,定在周六上午。我早早就来到武馆,选了一个角落里的位置——既能看清全场,又不引人注意。训练大厅里已经来了不少人,黄国的人占了左边两排,魏三的人占了右边两排,中间空着一道一人宽的缝隙,泾渭分明,像是棋盘上的楚河汉界。 大师兄站在前面,拍了拍手。 “各位学员,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教练——甄东西,甄老师。他是我的表弟,从小跟我阿爷学武,基本功扎实,拳法、腿法都很有造诣。以后每周六上午,由他给大家上初级拳法课。大家欢迎。” 掌声稀稀拉拉的,黄国那边拍了两下就停了,魏三那边更敷衍——魏三本人靠在墙上,双手交叉在胸前,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 东西哥走到前面,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咔叽布中山装,领口扣得严严实实,推了推眼镜。 “各位学员好,我叫甄东西。从今天起,每周六上午由我带大家练习初级拳法。有什么问题,随时可以问我。” 他说完就开始讲课。先是讲了这套拳法的起源——源自少林罗汉拳,后来又融入了峨眉派的步法,讲究“手是两扇门,全凭脚打人”。然后开始分解动作,一招一式地演示,每一个动作都拆得很细——先摆正姿势,再讲发力要点,最后让大家跟着练。 我一边听东西哥讲解拳术的要领,一边小心地观察学员中两个集团成员的表现。黄国坐在前排,听得还算认真,偶尔还点一下头。魏三坐在后排,翘着二郎腿,时不时跟他旁边的人交头接耳,脸上挂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笑。 东西哥讲完之后,进入操练阶段。学员们两两一组,互相练习刚才学的招式。东西哥在场地里来回走动,纠正姿势,调整动作。我在角落里看着,心想这第一课总算要平安结束了。 就在这时候,魏三团队中有人率先发难。那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身材精瘦,颧骨很高,眼睛滴溜溜地转,一看就是个鬼主意多的人。 “甄老师,听说咱们学员中有一位师兄是从武警回来的,拳脚功夫相当了得,在部队里拿过散打冠军。不晓得甄老师敢不敢与学员交流切磋一下?咱们练了一上午的套路,也想看看教练您的真功夫是什么样的。” 这一招隔岸观火确实高明——自己不站出来,却把黄国推到了前面。黄国团伙中立即有人响应,一个剃着平头的大个子站起来,声如洪钟。 “甄老师,他们说的意思就是让你跟我们的国哥打一架,敢不敢嘛?国哥在武警部队的时候,一个人打三个不成问题,咱也想看看甄老师的真本事。” 东西哥微微一笑,神色从容。他把手里的教鞭放在桌上,推了推眼镜。 “交流切磋本是好事,不过我初来乍到,对各位学员的实力还不太了解,怕伤了和气。这样吧,咱们先从基础的交流开始,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切磋的事,等大家熟悉了再说。” 魏三却在一旁冷哼一声,从墙上直起身来,一瘸一拐地往前走了两步。他的声音不大,却让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下来。 “甄老师,你可别谦虚了。我们黄哥可是武警出身,实战经验丰富。你要是不敢,那可就别在这儿当教练了。武馆的教练,连学员的挑战都不敢接,传出去让人笑话。” 东西哥脸色一沉,转过身来看着魏三。他的手从教鞭上移开,垂在身侧,手指微微蜷了一下。 “魏三,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来这里是教武术的,不是来打架斗殴的。如果你们想切磋,我可以安排时间,让大家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交流。可你要是存心挑事,那就不是切磋,是找茬——这两回事,你应该分得清。” 黄国见状,站起来打圆场。他走到魏三面前,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力道不大,却把魏三拍得往后退了半步。 “甄老师,别误会。我们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见识一下你的功夫。你如果真的有能力,我们自然心服口服——以后你上课,我们保证老老实实跟着学,半句废话没有。” 东西哥微微颔首,目光平和地看着黄国。大厅里安静了几秒,连墙上挂钟的秒针走动声都听得见。我在角落里攥紧了拳头,心想如果真要动手,我得出面——不是替东西哥打,是替他看住魏三,防着他背后下黑手。 “咱们办的是武馆,教练与学员之间切磋武术,这可不能简单地称之为打架,而应该叫交流,是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过程。你练了这么多年,我也练了这么多年,我们互相验证一下,对彼此都有好处。” 魏三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不屑的神情,又一瘸一拐地往前挪了一步。 “我们自然知道这叫切磋。不过呢,甄老师,人家国哥那可是有来头的。他不仅武功高强,在江湖上威名赫赫,而且行事风格颇为狠辣——心狠手辣这个词用在他身上可一点都不为过。我们担心啊,甄老师的实力怕是不行。您要是打赢了,那自然可以继续教我们练武;可要是打输了,那可就太没面子了,到时候还是早点夹起尾巴灰溜溜地走人吧!” 东西哥神色淡然,把眼镜摘下来,小心地放在教鞭旁边。然后解开中山装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活动了一下手腕。他的手腕转动的时候发出轻微的咔咔声——那是很久没有活动过的关节在抗议。 “本师傅若没有两把刷子,也不敢贸然来这个武馆担任教练。既然你们学员中有如此高人,我要是连他都应对不了,你们肯定也不会甘心。为了让你们心服口服,那就腾出个地方来,我陪你们这位高手同学好好走两圈,让大家都好好欣赏欣赏。黄国,出来吧。” 大厅里的学员自动往后退,让出一块空地。黄国被众人的目光推到了场地中央,他挠了挠后脑勺,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 “甄老师,其实我也不想和您打的,是大家非要我出来。咱俩可都是这条街上自小就认识的老熟人了——小时候我还跟您一起在茶馆门口玩过弹珠呢。但现在您可是教练了,那就是长辈啊,您老人家手下可得留情。” 话音刚落,黄国一拳冲出,带着风声,显然拳劲达到了冲劲巅峰。 东西哥别无选择,和黄国便交起手来。 对于东西哥的拳路,我是比较熟悉的。师傅早就把各位师兄的特长与弱点详细地告诉了我——大师兄擅长正面硬刚,二师兄擅长防守反击,三师兄擅长腿法游击,小师姐擅长单刀快攻。至于东西哥,师傅说他基础扎实但缺乏实战,拳法中规中矩,最大的优点是稳,最大的缺点是太稳。然而,对于黄国,我了解得就相对较少了。 等他们打了三五个回合,我便看出了一些门道。黄国的拳路相较于东西哥,要显得野性许多。怎么说呢?东西哥的拳路极为正统,出拳光明磊落,收拳干净利索,讲究三分进攻,七分防御。这种拳路虽然不容易迅速取胜,但也不容易陷入困境——就像下象棋,先守好自己的阵地,再找机会攻击对方的破绽。 而黄国的拳路则带有几分野性,出拳刁钻阴险,收拳时还留有余地,呈现出三分防御、七分进攻的态势。遇到实力相当的对手时,他或许能够凭借这种拳路取胜——因为他的攻势太猛,对手往往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打懵了。但一旦遇到实力超越自己的对手,就很容易露出破绽——攻得太猛,防守必然空虚,就像一个人把所有的兵力都派出去攻城,自己的城门就没人守了。 外行看热闹,单从拳路上看,黄国此时似乎占据了优势。他的进攻凌厉无比,每一拳都带着十足的气势,志在必得,拳风呼呼作响,把旁边几个学员逼得又往后退了一步。而东西哥则略显劣势,不仅防守上显得有些吃力——每次格挡都要退半步——进攻也相对迟缓,出拳的节奏明显比黄国慢了一拍。 但内行看门道。尽管黄国的拳速很快,呼呼作响,看似威力强大,实际上东西哥的拳才是真正的老练。看似出拳速度不快,实则每一拳、每一掌都精准地击中对方的薄弱环节和要害之处——不是打在肉上,是打在穴位上,打在关节上,打在力道的转折点上。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击,实则蕴含着四两拨千斤的巧妙,招招都能制敌,拳拳都能打到点子上。 果然,在黄国的第一波进攻结束之后,东西哥便迅速掌控了局面。他的步伐开始变化——不再是简单的后退格挡,而是侧步、斜步、转身,每一次移动都恰到好处地避开黄国的攻击范围。等到黄国第二波进攻结束,东西哥已经取得了明显的优势——黄国的呼吸开始紊乱,出拳的力度也明显下降,额头上沁出了大颗的汗珠。 只见东西哥瞅准时机,巧妙地借力打力——黄国一拳打过来,他不挡,反而顺势一带,把黄国的力道引向空处,黄国整个人往前踉跄了两步。东西哥顺势一脚扫在他脚踝上,黄国重心不稳,整个人往后仰倒。东西哥轻轻一推,就将黄国打翻在地,还踏上一只脚,淡然问道。 “现在可服?” “你……你会妖术吗?我怎么就被你打到了?”黄国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脸上的表情既震惊又不甘,“我明明打了你好几拳,怎么一拳都没打着?” “不是妖术,是数学和物理学。”东西哥把脚收回来,伸出手,把黄国从地上拉起来。“你出拳的时候,肩膀先动。我只要看你的肩膀,就知道你的拳头往哪儿打。这不是妖术,是经验。你在武警部队学的擒拿格斗,是实战技术,讲究一招制敌。我学的传统拳法,讲究后发制人——等你先出招,我再拆招。你的招数用完了,我的招数还没开始。这就是区别。”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4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二章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 第一百一十八回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4) 黄国自从在重阳镇的江湖上拉起一批小兄弟操扁卦以来,就从未败过。 他那擒拿手是跟部队里的教官学的——那教官据说是从侦察连退下来的,专门教近身格斗,一招一式都是实战中磨出来的杀招。黄国自己又琢磨出了不少野路子,把擒拿和散打糅在一起,在这一带罕逢敌手。今天当众输给了武馆临时聘请的教练,面子上十分难堪。 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忽然说了一句话。 “甄老师,这回不算,重新来过?我刚才没准备好,脚下滑了一下。” 东西哥微微一笑,没有生气。他把眼镜重新戴上,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那汗珠顺着鬓角往下淌,在脸颊上划出一道亮晶晶的印子。 “咱们先前讲课的时候就说过,师徒之间的切磋,只论高低,不比输赢。关键是要看互相之间对于武术的理解是否深刻,而不是谁把谁打倒。黄国,你的擒拿技术基本功非常扎实——出手狠、准、快,这是武警部队的训练成果,在实战中非常有效。刚才你有一招锁喉,差点就得手了。” 他顿了顿,走到黄国面前,用手比划了一下。“但你的弱点是太依赖上肢力量,下盘不够稳。遇到一般的高手还勉强凑合,要是遇到真正厉害的人,只怕够呛。我刚才不是靠拳头赢的你,是靠步法。你每一次出拳,我都往侧面移动半寸——就半寸,刚好让你的拳头擦着我的衣服过去。这不是妖法,是步法。如果你把下盘练稳了,配合你的擒拿手,威力至少翻一倍。” 黄国听了,沉默了一会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他穿着的那双解放鞋,鞋底已经被磨得一边高一边低——那是他习惯性重心前倾的结果。然后抬起头,对着东西哥抱拳行了一礼。 “甄老师,我服了。步法这个,我真没练过。在部队里教官也说过我下盘不稳,我当时没当回事——心想拳头快就行了,站那么稳干嘛。今天才知道,站不稳,拳头再快也白搭。” 魏三在旁边看着这一幕,脸色变了。他本来指望黄国能把东西哥打趴下——黄国那双铁手他是领教过的,去年在街上起了冲突,黄国一只手就把他的手腕拧得脱了臼。没想到黄国不但输了,还输得心服口服,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东西哥抱拳行礼。这口气他咽不下去。他把手里的烟头往地上一扔,用脚尖狠狠碾灭,站直了身子,一瘸一拐地走到场地中央。 “甄老师,你这是在耍赖。黄哥这是让着你呢——我看得清清楚楚,你最后一招是借力打力,那不是真功夫,是取巧。黄哥一拳打过来,你不敢硬接,躲开也就算了,还顺水推舟把人带倒了——这不叫本事,叫投机取巧。” 东西哥道:“谁说这不叫本事?练武之人,最忌讳的就是蛮力。咱们要遵循科学,同时,又要突破力学原理,真正掌握了巧劲的人,才能做到举重若轻,以柔克刚,以弱胜强。所谓四两拨千斤,就是这个意思。” 魏三站定脚步,那条瘸腿微微往外撇着,可他的腰杆挺得笔直,目光里透着一股不服输的狠劲儿。“我魏瘸子虽然腿脚不方便,可手上的功夫还在。你要是能赢了我,我二话不说,以后你的课我第一个到,规规矩矩坐在前排,一个字都不敢漏。” 东西哥看了魏三一眼,没有立刻回答。大厅里的空气又紧张了起来——黄国的人站在左边,魏三的人站在右边,中间那块空地上只有魏三一个人。他站在那里,像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地走着,每一声都敲在人心上。 “魏三,你这话可就不对了。刚才我已经说过了,交流切磋是为了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不是为了争输赢。你如果真想学,我可以教你——腿不方便的人也能练出厉害的拳法,关键在于怎么调整重心。你重心稳了,手上功夫的威力至少提高三成。” 魏三冷笑一声,把手伸进口袋里,又掏出一根烟,叼在嘴上,却没点。“哼,谁知道你是不是怕了。有本事你就跟我比划比划。你要是连我这个瘸子都不敢打,还当什么教练?回家抱娃算了。我魏瘸子在街上混了这么多年,什么高手没见过?你这套以柔克刚的打法,对付黄国还行,对付我——没用。” 东西哥皱了皱眉头,把教鞭从桌上拿起来,在手里转了一圈。教鞭是藤条做的,手指粗细,被他的汗渍浸得发亮。 “魏三,你不要太过分了。我来这里是教武术的,不是来参加你们的争斗的。黄国跟我切磋,我们点到为止,互相学习,这是习武之人的本分。你开口闭口就是‘打’——你把武术当成什么了?街头的斗殴?如果你们再这样无理取闹,我现在就给大师兄打电话,让他来处理。” 就在这时,大师兄从门口走了进来。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练功服,腰间扎着黑带,脚下蹬着一双千层底布鞋。他走进来的时候,脚步不快不慢,可大厅里的空气明显变了——黄国的人往后退了半步,魏三的人也往后退了半步,中间那块空地一下子大了许多。 “都别吵了!” 大师兄的声音不高,却让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下来。他走到场地中央,站在魏三面前,低头看着他。大师兄比魏三高半个头,居高临下,目光里没有怒意,却有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压迫感。 “我刚才在外面听了半天了。这里是武馆,不是你们打架斗殴的地方。甄老师是我们武馆的教练,他的实力刚才大家也看到了——黄国,你服不服?” 黄国连忙点头,声音诚恳。“服,服。甄老师的步法确实厉害。我以前总觉得站得稳不如打得快,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打得再快,打不着人也是白搭。我以后一定好好练下盘。” 大师兄又看向魏三。魏三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对上大师兄的目光,又把话咽了回去。大师兄的目光像一把刀,把他那满肚子的不服气一刀一刀地削掉了。 “魏三,你想说什么?” “没……没啥。我就是想跟甄老师切磋切磋。” “切磋?”大师兄走到魏三面前,低头看着他,“你那些下三滥的招数,也配叫切磋?你用撩阴腿踢过多少人?你用手刀砍过多少人的后脑勺?你那些招数,在擂台上用,裁判会直接判你犯规;在街上用,警察会直接抓你进局子。在我这儿——你敢用,我就敢让你永远进不了这个门。” 他顿了顿,声音压得更低,低到只有魏三能听见。“咱们古人在江湖上都不敢用这些下三滥玩意儿。为什么?因为丢人。打不过就是打不过,输了回去练,下次再来。用撩阴腿赢的,那不叫赢,叫阴。阴人者,人恒阴之。你这腿是怎么瘸的,你心里没数?就是因为你下手太狠,仇家才请人来收拾你。你要是继续这么搞,下次断的就不是腿了。” 大师兄的话让场下的气氛缓和了下来。大家纷纷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继续练功。拳脚打在沙袋上的闷响重新响起,空气里弥漫着汗水和训练垫的味道。魏三铁青着脸,一瘸一拐地走到角落里,靠着墙坐了下来,没有再说话。他把那根没点着的烟从嘴上取下来,慢慢地揉碎了,烟丝从他指缝间簌簌往下落。 我走到东西哥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的中山装后背湿了一大片,汗水把蓝咔叽布染成了深蓝色,贴在脊梁上,能看见肩胛骨的轮廓。 “东西哥,你没事吧?” 东西哥笑了笑,把眼镜摘下来,用袖口擦着镜片上的雾气。擦了好几下才擦干净,重新戴上,镜片后面的眼睛里有疲惫,也有兴奋。 “没事。黄国的擒拿确实厉害——他刚才那几拳,虽然没打到我,可拳风刮在脸上,生疼。有一拳擦着我耳朵过去的,我现在耳朵还在嗡嗡响。不过,这魏三和黄国看来不好对付啊。今天他们是被大师兄镇住了,下次大师兄不在,不知道还会闹出什么事来。” 我点了点头,压低声音。旁边的学员已经开始新一轮的对练,喊声和脚步声把我们的对话盖住了。 “是啊,他们两个在镇上横行霸道惯了,没想到今天在这儿碰上了。哥,你以后可得小心点。尤其是魏三——他那些招数确实狠,撩阴腿、手刀、肘击,全是冲着要害去的。他腿瘸了之后,手上的功夫反而更毒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跑不了,所以一出手就要把人废掉。去年有个外地的拳师来镇上摆擂台,魏三上台不到半分钟就把人家送进了医院。” 东西哥拍了拍我的肩膀,把眼镜重新戴上。他的手心全是汗,拍在我肩上湿漉漉的。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今天的事情也让我明白了,这武馆里的水可深啊。不过也好——有压力才有动力。我这些年疏于练功,结了婚之后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正好借这个机会把功夫重新捡起来。你以后每周六都来,帮我盯着点。尤其是魏三——他的眼神不对,那里面除了狠,还有恨。”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5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二章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 第一百一十九回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5) 然而,魏三和黄国并没有就此罢休。他们在武馆里被大师兄压着,不敢明着来,可暗地里一直在寻找机会。黄国倒还好——输给东西哥之后,他反而收敛了不少,每天老老实实来上课,扎马步的时候比谁都认真。可魏三不一样,他那口气一直憋在心里,像一颗埋在炉灰里的火星,看着灭了,风一吹又亮起来。 几天后,东西哥上完课从武馆出来,走到街口的时候,被魏三和黄国带着几个手下堵住了。街口的路灯刚亮起来,昏黄的灯光把几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青石板街道上,像一群张牙舞爪的鬼怪。路灯杆上贴着一张褪了色的宣传画,上面写着“全民健身,利国利民”。 魏三一瘸一拐地往前走了两步,手里夹着烟,烟雾在他脸前缭绕。他嘴角挂着一丝不怀好意的笑,那笑容在路灯下显得格外阴森。 “甄老师,上次的事情还没算完呢。师傅不在,咱们可以好好‘交流交流’了吧?” 东西哥看着魏三和黄国,把手里的帆布包放在路边的台阶上。帆布包里装着备课本和几何习题集——他刚从学校上完课就赶过来教拳,连包都没来得及放。他知道这一次躲不过去了——上次在武馆里,有大师兄镇场子,有学员围观,魏三不敢乱来。可在这空旷的街口,只有路灯和远处偶尔传来的狗叫声。那条黄狗大概闻到了火药味,叫了两声就缩回了院子里。 “魏三,黄国,上次的事情我已经说过了,那是交流切磋,不是打架斗殴。你们如果还想继续,我奉陪到底。不过,我希望你们能够遵守规则——点到为止,不准下死手。” 黄国站了出来。他今天没有穿训练服,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背心,胳膊上的肌肉一条一条地鼓着。他说话的声音比在武馆里硬气了许多——大概是觉得没有大师兄在场,不用顾忌什么。 “甄老师,你就别废话了。今天我们哥俩就是要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我们重阳镇的规矩。武馆里的规矩是你说了算,街上的规矩是我们说了算。” “街上的规矩是什么?” “街上的规矩就是——谁拳头硬谁说了算。” 说罢,黄国挥拳向东西哥打去。这一拳跟上次在武馆里完全不同——在武馆里他还有顾忌,出拳虽然猛,但留了三分力。这一拳却是全力出击,拳风呼呼作响,直取东西哥的面门。东西哥侧身一闪,躲过了黄国的攻击——拳头从他耳边擦过,拳风刮得他耳朵生疼。紧接着,他一脚踢向黄国的腿部,黄国早有防备,往后跳了一步,堪堪避开。 两人又交起手来。这一次黄国明显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他不再一味猛攻,而是开始注意自己的下盘。每一步都踩得很稳,脚掌落在青石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出拳的节奏也有了变化,不再是连续攻击,而是打一拳、停半拍、再打一拳,像是在试探东西哥的反应速度。 东西哥也感觉到了对手的变化,他的步法比上次更加灵活——侧步、斜步、转身,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他的呼吸很均匀,不像上次那样喘,显然是这几周在武馆里带课的同时自己也加强了训练。他的帆布鞋踩在青石板上的声音很轻,轻到几乎听不见——这就是步法的妙处,重则不灵,轻则快。 两人你来我往,斗了十几个回合,依然难分胜负。就在这时,黄国突然使出一招狠招——他假装出右拳,东西哥往左闪,黄国却突然收拳,左膝猛地顶向东西哥的腹部。这一招是他在武警部队学的擒拿格斗里的杀招,叫“虚拳实膝”,速度极快,角度刁钻,在部队里他用这一招放倒过不少对手。 东西哥眼神一凝,迅速做出反应,腰往后一收,堪堪避开膝盖的攻击。他能感觉到膝盖擦过衣服时带起的风声——就差一寸,这一膝就要顶实了。紧接着,他顺势一脚踢向黄国的支撑腿,黄国猝不及防,单腿站立不稳,整个人往后退了好几步,撞在了路边的电线杆上,发出一声闷响。电线杆上的灯泡晃了晃,昏黄的灯光在地上摇曳了几下才稳住。 场下顿时响起了一阵惊呼——魏三带的那几个手下原本以为黄国能轻松取胜,没想到又被东西哥占了上风。有人低声嘀咕“这书呆子怎么这么能打”,有人往后退了两步,生怕被殃及池鱼。魏三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把烟头往地上一扔,烟头在青石板上弹了一下,火星四溅,滚进了路边的排水沟里。 “甄老师,我看得清清楚楚,他那一膝盖本来能顶到你,是你运气好才躲开的。你敢不敢跟我切磋一下?我魏瘸子虽然腿不方便,可手上的功夫还在。你要是能赢了我,我以后见了你绕着走。” 东西哥看了魏三一眼,调整了一下呼吸。他的胸口还在起伏,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魏三,你这话可就不对了。刚才我已经说过了,交流切磋是为了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不是为了争输赢。你那些招数我知道——撩阴腿、手刀、肘击,全是冲着要害去的。你要是把这些招数用在切磋上,那不是切磋,是下死手。习武之人讲究武德,你那些招数,练武的人都不屑于用。” 魏三冷笑一声,拖着那条瘸腿往前走了两步,走到东西哥面前。他比东西哥矮半个头,可仰着脸看人的样子,却像是在俯视。他的眼神里有一种让人不舒服的光——不是愤怒,是阴狠,是那种在暗处盯着猎物,等它露出破绽再一口咬上去的阴狠。 “哼,谁知道你是不是怕了。有本事你就跟我比划比划。你要是连我这个瘸子都不敢打,还当什么教练?回家抱娃算了。我魏瘸子在街上混了这么多年,什么高手没见过?你这套以柔克刚的打法,对付黄国那种直来直去的人还行,对付我——没用。” 东西哥皱了皱眉头,正想说什么,忽然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街角传来。那声音不大,却像一把刀划破了夜色,让所有人都转过头去。 “魏瘸子,你欺负一个教书的算什么本事?有本事跟我打!” 众人转头一看,一个穿着白色练功服的年轻女子从街角走了过来。她扎着一条高高的马尾辫,腰间系着一条黑带,脚上蹬着一双白球鞋,走路的步伐轻快而有力。她身后斜背着一把宝剑,剑鞘是黑色的,上面刻着一只展翅的凤凰,凤凰的翅膀正好覆盖在剑鞘的正中央,在路灯下泛着幽幽的光。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小师姐——郑美洋。 魏三看见她,脸上的冷笑僵了一下,像是被人抽了一巴掌。他手里的烟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捏灭了,烟灰落在他手背上,他浑然不觉。 “美洋姐,你……你怎么来了?” 小师姐走到东西哥旁边,把他往后轻轻一推。她的动作很轻,像是在推开一个需要保护的人。 “东西哥,你退后。这个人我来对付。” 她转过身来,看着魏三,手已经按在了剑柄上。她的手指修长,指节分明,指腹上有练剑磨出的薄茧。 “魏瘸子,我听说你这几年在街上很威风啊。撩阴腿踢了不少人吧?手刀砍了多少人的后脑勺?今天让我见识见识,看看是你的腿快,还是我的剑快。” 魏三往后退了半步,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他的手下们也都安静了下来,没有人敢出声。有个小弟悄悄往后退了两步,想躲进路灯照不到的阴影里。 “美洋姐,我跟你无冤无仇,你何必管这个闲事?这是我跟甄老师之间的事,跟你们盘龙门没关系。” “闲事?” 小师姐把剑拔出来,剑身在路灯下闪着凛冽的寒光。剑刃上有一道极细的纹路,那是千锤百炼留下的痕迹——这把剑跟师傅那把龙吟宝剑是同一批锻造的,用的是上好的精钢,淬火的时候师傅亲自守在炉子旁边,三天三夜没合眼。 “你欺负我表哥,这叫闲事?你欺负一个从来不在街上惹事的教书先生,这叫闲事?你带着一群人堵在街口,围殴一个武馆教练,这叫闲事?魏瘸子,我告诉你——盘龙门的人,从来不管闲事。我们管的,都是正事。” 她往前迈了一步,剑尖指向魏三。剑尖离魏三的喉咙只有三寸,稳得像定海神针。 “魏瘸子,你今天有两个选择。第一,现在带着你的人离开,以后见了东西哥绕道走。第二,跟我打一场——输了的,从此不许再踏进重阳镇半步。你自己选。” 魏三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他看了看小师姐手里的宝剑,又看了看东西哥。路灯把剑刃映得雪亮,他能看见剑身上倒映着的自己那张扭曲的脸。最后他把手里的烟盒往地上一摔,烟盒在地上弹了一下,滚进了路边的阴沟里。 “行,美洋姐,我给你这个面子。兄弟们,走。” 他转过身,一瘸一拐地往街尾走去。那条瘸腿拖在青石板路面上,发出沙沙的摩擦声。走出几步,又回过头来,看着东西哥,说了一句。 “甄老师,今天有美洋姐给你撑腰,算你走运。下次——” “没有下次。” 小师姐打断了他的话,剑还握在手里,剑尖依然指着他的方向。 “你要是再敢找东西哥的麻烦,就别怪我手下无情。我不像东西哥那么讲规矩——你敢下死手,我就敢往死里下手。盘龙门的剑,从来不是用来吓人的。” 魏三没有再说什么,带着手下消失在夜色里。那几个小弟跟在他身后,像一群夹着尾巴的野狗。黄国也走了,走之前对着东西哥拱了拱手,说了句“甄老师,得罪了”,转身跟上了魏三的队伍。 小师姐把剑插回剑鞘里,转过身来看着东西哥。 “你……没事吧?” 东西哥推了推眼镜,苦笑道:“没事。美洋,谢谢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刚从武馆出来,走到街口就看见他们围着你。魏瘸子这个人我知道——他那些招数都是下三滥,你跟他打容易吃亏。他的撩阴腿,在咱们这一带是出了名的,不知道多少人被他踢进了医院。” 她把剑背在身后,走了两步,回头看着他。 “走吧,我送你回去。免得他们回头再来找麻烦。” 两人并肩走在青石板街道上,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跟在后面,隔着几步的距离,听见小师姐又说了一句。 “东西哥,我听金娃子说你最近在武馆当教练。你要小心魏三这个人——他腿瘸了之后,心理扭曲得很,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他以前不是这样的,腿断了之后就变了。他看不得别人好,尤其是看不得跟他有过节的人好。” “我知道。今天多亏了你。改天请你吃饭。” 小师姐眼睛一亮,转过头来看着他,脸上的严肃劲儿一下子散了。 “好啊。我要吃松针小笼包子,两笼。一笼鲜肉的,一笼三鲜的。” “一言为定。”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6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二章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 第一百二十回 东西哥兼任武馆教练 美洋姐单挑台湾保镖(6) 小师姐的威名,不是一天两天树立起来的。她从小跟着师傅练武,是师门里唯一一个得到翔凤剑法真传的弟子。师傅说她的剑法有灵气——同样的招式,别人使出来是死的,她使出来是活的。她的剑法像流水,像风吹柳絮,看似轻飘飘的,可剑锋掠过的地方,连风声都变了。在全国武术邀请赛上,她凭借这套剑法一路过关斩将,最终拿下了金牌。领奖那天,她穿着那件白色练功服站在领奖台上,马尾辫上系着师傅送的红头绳,对着镜头笑了一下——那笑容很轻,可眼睛里的光是藏不住的。 回到武馆之后,一切似乎恢复了正常。黄国再也没来上过课——听说他去了县城的二师兄武馆,想换个环境重新开始。临走前他托人给东西哥带了一句话:“甄老师,你的步法我服了。等我练好了下盘,回来再跟你切磋。”魏三倒是偶尔还来,可每次来都老老实实地坐在角落里,不吭声,不挑事。他的手下也都收敛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嚣张。有一次他甚至主动帮一个新学员纠正姿势,虽然脸上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可手上的动作很耐心。 大师兄有一次在走廊上碰见我,端着搪瓷缸子,喝了一口茶,忽然感慨了一句。 “美洋那丫头,比她几个哥哥都有出息。我阿爷说,她的剑法是咱们这一代里最好的——不是招式最好,是灵气最好。同样的翔凤剑法,我和老二使出来是硬邦邦的,她使出来像是活的。” “小师姐确实厉害。”我由衷地佩服。 “可惜她是个女娃。”大师兄摇了摇头,把搪瓷缸子放在桌上,“我要是有她一半的天分,这个武馆早就开到省城去了。她的剑法,去参加全国比赛都能拿名次——不,已经拿了。” “大师兄,小师姐听到你这话,肯定又要骂你了。她最讨厌别人说‘可惜是个女娃’。上回二师兄说了句‘你要是个男娃就好了’,被她追着砍了三条街。” 大师兄嘿嘿一笑,端起搪瓷缸子又喝了一口。“别提了,那次我躲在厕所里不敢出来。她的翔凤剑法,我是真打不过。” 不久,罗真叔叔也来了武馆。他是甄贤公公的贴身保镖,跟着甄贤公公从台湾回到重阳镇。他身材魁梧,皮肤黝黑,一张国字脸上几乎看不到任何表情——除了眨眼的时候,你甚至怀疑他是不是一尊雕塑。他平时几乎不说话,只用点头、摇头、眼神来交流。他的眼神犀利得像两把刀,两个太阳穴饱满得像两颗核桃——至少是炼成了冲劲巅峰的存在。 罗真叔叔到武馆来的那天,穿着一件黑色的练功服,腰间扎着一条黑带,脚下蹬着一双千层底布鞋。他走进来的时候,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下来——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就是因为他站在那里,什么也没做,空气就变了。学员们不约而同地停下动作,往后退了半步。他走到场地中央,站定,双手自然下垂,目光缓缓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然后说了一个字。 “谁?” 大师兄从办公室里走出来,看见罗真,愣了一下。他赶紧把手里的搪瓷缸子放在桌上,快步走过去。 “罗叔,您怎么来了?” “切磋。”罗真的话依然简短,像一柄没有多余装饰的短刀。 大师兄有些为难,搓了搓手,看了看大厅里的学员。学员们一个个眼睛放光,显然都想看这场热闹。 “罗叔,您是前辈,我这儿的学员都是初学者,怕是不够资格跟您切磋。要不咱们改天,我专门给您安排——” 罗真摇了摇头,目光落在我身上。他伸出手指,朝我勾了勾。 “他。” 我愣了一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我?” 罗真点了点头。我深吸一口气,走到场地中央,对着罗真叔叔抱拳行礼。这个礼,是师傅教的——左掌右拳,掌心朝内,拳心朝外,表示尊敬但不示弱。 “罗叔,请。” 罗真没有回礼。他只是微微侧过身,双脚自然分开,双手垂在身侧。他的姿势看起来很随意,像是站在那里等公交车。可我知道,这种“随意”本身就是一种功夫——真正的高手,不需要摆任何架势,因为他们在任何姿势下都能出手。师傅说这叫“无招之招”,是虚劲巅峰的人才能达到的境界。 我深吸一口气,运起师傅教的冲劲。力从地起,经过腰、肩、肘、腕,最后从拳头上打出去。我一拳直取罗真胸口,速度极快,拳风呼呼作响。这一拳我用了全力——因为我知道面对这样的高手,留手就是找死。 罗真叔叔没有躲,也没有挡。他只是轻轻侧过身,让我的拳头从他胸前滑过——那距离近得能感觉到他衣服上的凉意。然后他伸出左手,轻轻在我手腕上一搭,一股柔和的力道顺着我的手臂传上来。不是冲劲,不是蛮力,而是一种软绵绵的、让人使不上劲的力量。我整个人被那股力道带偏了方向,往侧面踉跄了两步。 “快。”罗真说,“但不稳。” 我站稳脚跟,调整呼吸,再次出拳。这一次我放慢了速度,把注意力放在下盘的稳定上。师傅说过,冲劲的根基在脚——脚站不稳,拳头再快也是花架子。拳头出去的瞬间,我感觉自己的重心稳了许多,脚掌像生了根。罗真依然没有躲,依然用同样的手法——侧身、搭腕、带偏。可我这一次没有踉跄,只是往侧面移了半步,然后迅速收回拳头,重新摆好防御姿势。 “进步。”罗真微微点了点头,嘴角动了一下——那大概是笑,虽然只闪了一下就消失了。 他忽然动了。不是快——他的动作并不快,甚至可以说是慢的。可那慢里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让你感觉他每一个动作都在掌控之中,没有任何多余,像一条河流,看着慢,可你跳进去才知道那劲有多大。他的手掌缓缓推向我的胸口,我本能地抬手去挡。可我的手臂刚碰到他的手掌,就感觉到一股柔和的力道从接触点传了过来——不是冲劲,不是蛮力,而是一种柔软的、连绵不绝的力量,像潮水一样一波接一波地涌过来。我整个人被推得连连后退,一直退了七八步才勉强站稳,后背撞在墙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虚劲。”我说。罗真点了点头。 那天切磋结束后,罗真叔叔难得地多说了几句话。他坐在武馆角落的长凳上,手里端着一杯老荫茶,茶已经不冒热气了,目光落在我身上。 “你师傅,功夫深。你,底子好。但缺实战。招式会了,心没会。什么时候,心里不怕了,招式就活了。练武不是练给别人看的,是练给自己用的。” “罗叔,您跟我师傅交过手吗?” 罗真摇了摇头。“没有。但我见过他,练功。一招一式,都有道理。那道理我懂,但做不到。我打不过他。”他顿了顿,把搪瓷缸子放在长凳旁边,“你将来,可以。” 我听了这话,心里头像有一颗种子发了芽。罗真叔叔从来不说客套话——他说打不过,就是真的打不过;他说我可以,就是真的觉得我可以。那天回到家,我把罗真叔叔的话告诉了师傅。师傅正在院子里劈柴,听完之后放下斧头,在门槛上坐了下来。月光洒在他花白的头发上,把他额头上的皱纹照得清清楚楚。 “罗真这个人,不简单。他练的是台湾那边的功夫——空手道、柔道、合气道,他都学过。后来拜了一个从福建过去的老拳师为师,学了三年的咏春。他的劲,是咏春的寸劲加合气道的柔劲,结合在一起,才练出了虚劲。你今天能逼他出虚劲,说明你的冲劲已经让他觉得有威胁了——他不用虚劲,你的拳可能会碰到他。好好练。” “师傅,罗叔说您的功夫比他深。您跟他交过手?” 师傅摇了摇头,站起来,走到院子里那棵老槐树下,一掌拍在树干上。树叶子簌簌往下落,有几片飘进了门槛上的茶碗里。 “没有。但他看过我练功。他说他打不过我——这不是客套,是真的。因为他的虚劲,是靠技术练出来的;我的虚劲,是靠命换回来的。战场上练出来的东西,和道馆里练出来的,不一样。就像野生的老虎和动物园里的老虎,都是老虎,可野生的那一只,牙齿更利,爪子更狠,因为它知道,输了就是死。” 那天傍晚,小师姐来找我练功。她背着那把凤翔宝剑,剑鞘在夕阳下泛着暗红色的光。她把剑往地上一插,剑尖扎进泥土里,剑身嗡嗡颤了几颤,发出凤鸣之声。 “金娃子,我听说你跟罗真切磋了?” “嗯。输了。” “输给罗真不丢人。”她歪着头看着我,马尾辫在夕阳下轻轻晃动,“我大哥都打不过他。能在他手里走三招还不倒的,这武馆里除了我大哥,就是你了。你才多大?等你到了罗真那个年纪,说不定已经练出化劲了,到时候我们几个师兄师姐都不是你的对手。” 她把剑从地上拔出来,在手里转了个花,剑光在夕阳下划出一道弧线。 “来,陪我练一会儿。我最近在研究一个招式,需要人配合——用冲劲接我的剑,不要用虚劲,我想试试翔凤剑法的极限。这招要是练成了,下次全国比赛我一定能拿冠军。” 那天傍晚,我们在院子里练了很久。夕阳从西边的围墙上方沉下去,天空从金黄变成了深蓝,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小师姐的剑法越来越凌厉,有好几次剑锋擦着我的衣服过去,我能感觉到剑锋带起的风声在耳边呼啸——那声音细得像一根银针划过丝帛。可我没有躲——因为我知道她不会伤我。她的剑,收放自如,快如闪电,稳如磐石。那把凤翔宝剑在夕阳下闪着暗红色的光,剑身上的凤凰翅膀在晚风中仿佛真的要展翅高飞。 我想起师傅说的话——武术的最高境界不是打倒别人,而是战胜自己。我刚刚播下第一粒种子,那粒种子还在土里,还没发芽,可我知道它在那里,暖洋洋的,沉甸甸的,等着春天。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1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三章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 第一百二十一回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1) 月生伯把搪瓷缸子放在桌上,身子往前探了探,对甄贤公公说道:“阿爷,郑光灿早年的时候来找我,说他要教东西武功,那是您的嘱托,我就让东西跟他学。直到东西考上大学,他都一直在跟着学。每个周末天不亮就去,天黑才回来,练得浑身是汗,衣服能拧出水来。” 甄贤公公缓缓点头,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水已经不冒热气了,他也不在意。“我把银元交给他的时候,是跟他说过的,咱们要有力量才能保护好自己的东西。这世上,拳头不硬,道理就讲不响。光灿的功夫,我是知道的——他教出来的徒弟,差不了。” 我连忙往前凑了凑,接过话头:“甄贤公公,我和东西哥都是光灿表叔的徒弟,我们俩都随他习武多年。从小扎马步开始,到拳法、腿法、刀法,一样一样学的。您要是去找他的话,我可以陪您一起去的。那条路我熟,闭着眼睛都能走到。” 甄贤公公笑了笑,伸手在我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好呀,等我忙完这边的事情,咱们就去找他。这几天先把碑上的字刻完,把碑座底下的东西取出来——那是正事,耽误不得。” 月生伯又建议道:“郑光灿表哥的家在乡下,阿爷您是他表叔,年纪也大了,不如喊东西和金娃子两个人去请他来见您?省得您走那么远的山路。那路不好走,下了雨全是泥巴。” 甄贤公公认真地说道:“不用不用,他们两个去说不明白。那银元上的记号、碑座底下的秘密,不是一两句话能讲清楚的。还有,我和郑光灿虽然是上下级,我又是他的表叔,但是人家多次救我的命——他救过我两回,每一回都是从死人堆里把我背出来的。咱们得亲自登门,表示诚意。救命之恩,不能让人家跑腿。” 于是,甄贤公公准备好了礼物——两瓶泸州老窖特曲,一条红塔山香烟,还有一盒从台湾带回来的凤梨酥。那凤梨酥的盒子是铁皮的,上面印着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图案,师母看了直说“这盒子真好看,留着装针线”。甄贤公公带着我和东西哥,还有他从台湾带回来的不爱说话的罗真叔叔和话痨鬼罗洪叔叔一同前往。 罗真叔叔也是练家子,他的功夫或许超过大师兄。因为他眼神犀利,两个太阳穴饱满得像两颗核桃——至少是炼成了冲劲巅峰的存在。他走路的时候几乎没有声音,脚步轻得像猫,可每一步都踩得很实。 罗洪叔叔与罗真叔叔是亲兄弟。他们俩性格迥异,一个爱静,一个好动,一个惜字如金,一个口若悬河。罗洪叔叔从出门开始就没停过嘴,一会儿说“这路怎么这么窄”,一会儿说“那棵树长得真怪”,一会儿又拉着东西哥问“你教的几何跟台湾的几何一样不一样”。 罗洪叔叔虽然也是练家子,但他的功夫似乎更多地体现在嘴皮子上,基本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厉害的地方。我偷偷问过罗真叔叔,他弟弟的功夫到底怎么样,罗真叔叔只说了两个字——“还行。”那语气,跟说“今天天气还行”一模一样。 正所谓真人不露相,也许看起来平平常常的人,实际上却是非常厉害的高手。师傅说过,江湖上最厉害的往往不是那些整天把“我是高手”挂在嘴边的人,而是那些你根本看不出他是高手的人。从这个标准来看,罗洪叔叔要么是真正的高手,要么是真正的嘴炮——到底是哪一种,只有动手才知道。 从重阳镇出发前往表叔师傅家的路途不算漫长,大约二十分钟的车程便能抵达那熟悉的所在。甄贤公公让罗真叔叔从镇政府借了一辆212吉普车,那车是郭镇长特批的,说“甄贤先生出行,我们镇政府全力保障”。罗真叔叔开车,罗洪叔叔坐副驾驶,我和东西哥陪着甄贤公公坐在后排。 以往我和东西哥去练武的时候,一路上总是充满欢声笑语,脚步轻快得仿佛带着风,眨眼间就到了目的地。可今天却截然不同,甄贤公公一同出行,那段原本熟悉的乡间小路,在我们眼中竟变得格外漫长。 每一步都仿佛承载着岁月的痕迹,让人不禁感慨万千。路边的野草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像是在诉说着过去的故事;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仿佛也在讨论着我们的到来。稻田里的稻穗已经开始泛黄,风吹过来的时候像一片金色的波浪。远处有人在田间劳作,戴着草帽,弯着腰,看不清脸。 罗真、罗洪两位叔叔,无论天晴还是下雨,都喜欢戴着麦秸草帽。那草帽在他们头上,仿佛赋予了他们一种别样的气质,让他们看起来一副江湖大侠的模样,透着一股洒脱与不羁。草帽的边缘有些磨损,看得出已经陪伴他们度过了许多岁月。帽檐下的眼睛,深邃而明亮,仿佛藏着无尽的故事。 车子开到村口就进不去了——村里的路太窄,吉普车过不去。我们下了车,步行往师傅家走。我搀扶着甄贤公公,缓缓前行。一路上,我兴致勃勃地给他介绍着沿途的变化。 “这儿以前叫碾子沟,现在改叫丰收村了——因为村里年年粮食产量在全镇排第一,镇上的干部就给改了名。那边那条水渠是前年修的,以前都是土沟,浇水得用桶挑。现在修了水泥渠,水直接流到地里,省了不少力气。” 每到一处,我都努力唤醒甄贤公公曾经的记忆,希望能让他重温往昔的岁月。我指着路边的一棵大树说:“阿公,您还记得吗?这棵树可有一些年龄了,说不定你们小的时候还在树下玩过呢!师傅说这棵树有两百多年了,他们小时候就在树下练武,树皮都被他们的拳头打光滑了。” 甄贤公公微微眯起眼睛,看着那棵大树,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了过去。他伸出手,在树干上轻轻摸了一下。“这棵树,我们小时候管它叫‘将军树’。因为它长得高,站在树顶上能看见整个重阳镇。我们那时候比赛爬树,光灿每次都赢——他瘦得像猴子,蹭蹭蹭就上去了。我在下面喊他下来,他就坐在树杈上冲我做鬼脸。” 甄贤公公感慨道:“现在的重阳镇比起当年来,起码扩大了两到三倍,还在继续大规模建设。用日新月异来形容重阳镇的变化,一点都不夸张啊。我走的时候,这条路上只有三户人家,现在都盖成楼房了。” 东西哥在一旁也忍不住开口道:“阿公,咱们镇原来的镇长是金娃子的大舅,他在位时比较保守。改造街道的计划虽然多次被讨论研究,可由于涉及面太大,最终没能实施。新来的镇长郭鑫,规划设计了重阳镇的新街。我看过设计方案,整体来说还算不错,只是涉及到无字碑的拆迁问题,引发了不小的风波。” 他顿了顿,推了推眼镜,继续说道:“阿婆知道后,大闹了镇政府。她一个人拄着拐杖站在会议室里,说‘这是我丈夫立的碑,谁要拆就从我身上踏过去’。这件事可是惊动了县统战部的领导呢。也许是考虑到您即将回来,县统战部的人特意来对镇上的干部说‘无论如何,都不准拆除抗战胜利纪念碑。施工队的所有损失由国家负责赔偿’。于是,新街的建设工程按照镇政府重新规划设计的方案进行。” 东西哥又接着说道:“阿公,其实他们的规划非常好。如果抗战胜利纪念碑可以拆的话,我真心希望按照原来的规划实施——新区那边有个广场,地势高,视野开阔,比现在这个位置更适合立碑。当然,这话可不敢让阿婆听见。” 甄贤公公听了,并没有立刻回答东西哥的问题,而是转头对我说道:“金娃子,我记得这儿原来有一口堰塘,怎么现在都修成店铺了?” 我回忆起儿时的趣事,笑着说道:“我小的时候还和东西哥一起下去洗过澡呢。有一回洗了澡回去,衣服是干的,婆婆一摸我们的头发,说‘你们俩又去堰塘了’。我说没有,婆婆说‘井水洗过的头发和堰塘水洗过的头发,摸起来不一样——堰塘水洗完头发是涩的’。从那以后,每次洗澡之后我们就在太阳下面拼命奔跑,跑出一身汗水之后再回去,这样婆婆就找不出我们洗澡的证据了。” 甄贤公公听了,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缓缓说道:“我们小的时候,也在这堰塘里洗澡抓鱼呢。那些美好的往事,仿佛就在昨天啊。有一回我抓了一条鲫鱼,光灿在岸边生火烤,没烤熟就抢着吃,结果两个人都拉了肚子。”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怀念,仿佛又看到了当年那个充满童真的自己。 不一会儿,我们便来到了表叔师傅家的竹林外。那片竹林还是老样子,竹子长得又高又密,风一吹就哗哗响。阿黄依旧被师傅用铁链拴着,它看到我们带着陌生人来,立刻兴奋起来,一边摇着尾巴,一边一个劲地狂吠,仿佛在向我们示威。它的尾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上的毛都竖了起来,铁链子被它挣得哗啦啦响。 这时,美洋师姐从院里走了出来。她穿着一条淡蓝色的连衣裙,头发随意地披在肩上,显得格外清新自然。她看到我们,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快步走过来。 “东西师弟,小师弟,你们来得正好,我阿爷昨天还念叨你们俩呢。他说‘那两个小子怎么还不来,是不是偷懒不练功了’。” 我正准备回答,罗洪叔叔却抢着问道:“美妞,请问这里是郑光灿的家嘛?” 美洋师姐显然听不惯罗洪叔叔那半生不熟的普通话,皱了皱眉头,双手叉腰,站得笔直,说道:“对不起阁下,我不叫美妞,我叫美洋。我阿爷的名字,在江湖上很少有人直接喊出来的,不是喊郑师傅就是郑大爷。阁下是不是有意挑战呢?阿爷年岁已高,我那三位哥哥都在外面,小女子就来领教领教一下两位大侠的高招,请!”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倔强。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2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三章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 第一百二十二回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2) 美洋师姐也不管我们如何,摆出一副单挑两位罗叔叔的架势,丝毫不惧。她微微抬起下巴,眼神坚定地看着罗真、罗洪两位叔叔,手已经按在了腰间那把翔凤剑的剑柄上。剑鞘在阳光下泛着暗红色的光,剑穗在微风中轻轻飘动。 我知道甄贤公公不发话,两位叔叔是不会动手的。而且,以美洋师姐目前的功力,一对一挑战两位叔叔都还稍显逊色,何况是同时挑战两个人。罗真叔叔的虚劲已经到了收发自如的境界,罗洪叔叔虽然看不出深浅,但既然能和罗真叔叔一起跟在甄贤公公身边,功夫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担心师姐出洋相,可东西哥又不出面阻止。他推了推眼镜,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那表情分明是在说“有好戏看了”。无奈之下,我只好硬着头皮打圆场,走到美洋师姐和两位罗叔叔中间,伸出手做了个“暂停”的手势。 “师姐息怒,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阿公,这两位你所谓的大侠,是阿公的朋友罗真叔叔和罗洪叔叔。大家都是一家人,我们是来拜见表叔师傅的。师姐您先把剑放下,这剑名叫凤翔剑,是非常高贵的,不可轻易示人,出鞘容易收鞘难。” 从我学武开始,师姐就对我格外照顾。见我出面说话,她笑了笑,把手从剑柄上移开,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当然知道你们是来见我阿爷的。这位老人家一看就知道不同凡响,原来是你阿公啊。我阿爷告诉过我们,甄表叔公是我们老郑家的大恩人——当年在部队里,要不是表叔公提拔重用,我阿爷可能和同去的壮丁一样战死了。表叔公,刚才纯属误会,您老人家不要介意哈。” 她转过身,对着院子里喊了一嗓子,声音清脆得像山间的泉水。“阿爷,快出来,甄表叔公来了!” 美洋师姐说完,冲阿黄一挥手,说道:“都是咱家的贵客,闭嘴,一边歇着!”阿黄似乎听懂了她的话,停止了狂吠,乖乖地趴在地上,把下巴搁在爪子上,只用一双眼睛滴溜溜地看着我们。它那眼神里还带着几分委屈,好像在说“我明明是在履行职责,怎么还被骂了”。 东西哥终于忍不住搭话了,推了推眼镜,一本正经地看着美洋师姐。“师姐,阿黄都听得懂你说的话啊?我只听说世界上有鹰语,有鹅语,难道你还精通犬语?” 一向不苟言笑的罗真叔叔也被东西哥所谓的“犬语”逗笑了。他微微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丝笑意——那笑意很轻,只闪了一下就消失了,可在场的人都看见了。罗洪叔叔更夸张,笑得前仰后合,草帽都掉在了地上,他捡起来拍了拍土又戴上。 美洋师姐见罗真叔叔也笑了,便瞪了东西哥一眼,双手叉腰,说道:“精通犬语咋啦?能精通犬语的人,才能与灵气沟通,因为犬类通灵呀。通灵的人才是有智慧的高等动物。别像某些人,要么不说话,要么不说人话,整个就是榆木疙瘩。罗真叔叔好歹还笑了一下,说明他听得懂人话。你东西师弟呢?整天板着一张脸,跟黑板上的几何题一样,又冷又硬。” 东西哥被噎得说不出话来,推了推眼镜,讪讪地笑了。罗洪叔叔在旁边幸灾乐祸,拍着大腿直笑。“东西啊,你这师姐嘴皮子功夫了得,你一个教数学的,肯定说不过她。” 就在这时,表叔师傅听到动静,从屋里快步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袖子卷到肘弯,手上还沾着水珠——大概是正在厨房里忙活。他走到甄贤公公面前,站定,双手在衣襟上擦了又擦,像是在擦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然后一把握住甄贤公公的手。 “表叔,您老人家终于回来了。还亲临光灿这里,这么多年,我一直守着这老屋,等着您回来。招待不周,让这两位客人见笑了哈。” 甄贤公公看着表叔师傅,眼中满是感慨。他拍了拍郑光灿的手背,那只手背上青筋暴起,指节因为风湿而微微变形。“光灿呀,我知道这些年你也不容易。我一走就是五十多年,当年的英俊小伙,如今都成了耄耋老翁。咱们俩都是儿孙满堂的人了。我昨天照镜子,看见镜子里那个白头发老头,回想起咱们这一生的风风雨雨,不容易呀。” 郑光灿连忙说道:“表叔,您可是我的恩人啊!没有您的提携,没有您一直把我带在身边,我也许和大年堂兄一样,早就牺牲在战场上了。那年要不是您把我从壮丁营里要出来,我可能早就死在哪个不知名的山头了。大年堂兄牺牲之前跟我说,‘光灿,表叔是个好人,你跟着他,比跟着我有出息’。这话我记了一辈子。” 郑光灿绝口不提自己救甄贤公公的事,反而一直强调甄贤公公对他的恩情,似乎这样能体现他和甄贤公公之间的情感。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坚定,仿佛在回忆着那些战火纷飞的岁月。在战场上,他是甄贤公公的盾;可回到家里,他却觉得自己欠了表叔太多,多到这辈子都还不完——因为,甄贤公公是他的靠山。 甄贤公公笑道:“光灿啊,你看看跟随我一起来的罗氏兄弟两个有点像谁?”他往旁边让了一步,露出站在身后的罗真和罗洪。 郑光灿仔细打量了罗真、罗洪两弟兄。他眯起眼睛,从头到脚看了好一阵,目光在他们的脸上停住,忽然恍然大悟,一巴掌拍在自己的大腿上。 “哦,我看出来了,他们难道就是罗莽子的娃儿啊?这眉眼,这脸型,跟他爹一模一样!尤其是这个大的——你看这下巴,跟他爹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罗莽子是我们单刀营的兵,他爹的单刀术是我手把手教的——当然,他爹天赋比我好,学了半年就可以带队了。” 甄贤公公点点头,说道:“千真万确,他们一个叫罗真、一个叫罗洪。罗莽子和我们被日本人打散之后,受了重伤,被赶来增援我们的国军王牌部队带走,昏迷了七天七夜才苏醒过来。后来,他就在那边继续干革命。在我们固守西南防线的时候,他们的部队奉命前往台湾。等我过去的时候,罗莽子都升任少将师长了。他手底下有枪有炮,是实力派。” 他顿了顿,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继续说道:“我过去那些年多亏他照顾,我虽然是中将军衔,但没有实权,手下没有一兵一卒,在那边纯粹是混饭等死,真的是举步维艰。多亏有罗莽子照应,我才保留了最后的尊严。 后来,罗莽子英年早逝,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就托孤给我,这些年一直是我带着他们。这俩孩子从小跟着我长大,叫我‘伯伯’,其实跟亲儿子没什么区别。” 郑光灿感慨道:“那是你自己要坚持把咱们的部队和最新的美式枪炮留下来,说,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您是为新中国留下守江山的新式武器啊。不然,把我们都带过去的话,你就有枪有炮还有人了,或许结局就不一样了。咱们那帮兄弟,可是一个整装师啊,个个都是能打能拼的好手——你要是带着他们过去,谁敢小看你?” 甄贤公公严肃地说道:“当时是大势所趋,我自己是没有办法不去。我不过去,人家也不放心咱们的部队留下来。我也不能带着弟兄们走上不归路啊——你们都是跟着我出生入死的兄弟,我不能拿你们的命去赌。后来,你们大家不都有了各自的光明前程吗?你教出了这么多好徒弟,美江开了武馆,美河在县里当了副会长,美湖拿了八届省冠军——这不比跟着我去台湾强?” 郑光灿微微点头,说道:“我是担心自己带着单刀队与红军对阵的事情被人家揪住不放,虽说是各为其主,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咱们一起投诚起义的弟兄们都有很好的结局,我不敢贪恋红尘,就选择回家种田。这几十年,虽然日子平淡,但过得很充实。我有大把的时间研究师门绝技,现在已经把我所有的功夫都传授给了孩子们,我就算死了也可以瞑目、可以见师尊他老人家了。” 甄贤公公转身对罗氏兄弟说道:“这就是传授你父亲单刀的郑光灿,论起辈分的话,你们都应该叫他师祖。你们爹的单刀术,就是从师祖这里学的——他教出来的兵,单刀术在全师都是数一数二的。” 罗真、罗洪听闻,急忙跪在郑光灿面前。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膝盖磕在青砖地上,发出两声闷响。罗真低着头,声音沉稳而恭敬:“师祖在上,请受徒孙一拜。”罗洪也跟着磕了头,难得地没有多说话,只是眼眶有些发红。 美洋师姐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走到罗真、罗洪面前,歪着头看着他们,伸出手在空中虚扶了一下。“两位师侄,师姑这边也要拜一下哦!虽然我年纪比你们小,可论辈分,你们得叫我一声师姑——这是江湖规矩,可不能赖账。” 罗真、罗洪连忙向美洋师姐拱拱手,罗洪抢着开口,罗真只是抱了抱拳。“师姑好!以后有什么吩咐,尽管开口!” 郑光灿看着美洋师姐,笑着摇了摇头,朝她挥了挥手。“丫头,别闹了,去给表叔他们泡茶。泡我藏在柜子里的那罐老荫茶——那是去年你师兄从峨眉山带回来的,我一直舍不得喝。我去杀鸡,叫你妈妈弄几个菜。” 他转过头看着我,用手指点了点我的胸口。“金娃子,你去镇上武馆把大师兄、三师兄喊回来,顺便让他们买点凉菜,特别要买鲁蹄花和猪耳朵,那是你阿公的最爱。当年在部队里,每回打了胜仗,你阿公都要让炊事班弄这两样菜,说是‘家乡的味道’。表叔,咱们今天就不醉不休哈!” 美洋师姐欣然应了一声,转身进了厨房。郑光灿挽起袖子,走到鸡舍旁边,一把抓住那只最肥的芦花鸡。那鸡在他手里拼命扑腾,鸡毛飞了一地,咯咯咯地叫个不停。他一只手攥着鸡翅膀,另一只手拿起菜刀,嘴里念叨了一句——“鸡呀鸡,今天贵客临门,只能你牺牲一下了。下辈子投胎做个人,我请你喝茶。”然后手起刀落,干净利落。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3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三章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 第一百二十三回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3) 美洋师姐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进厨房,熟练地沏好了一壶香茗。茶叶在沸水中舒展着身姿,袅袅升腾的热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茶香——那是峨眉山的老荫茶,叶片粗大,茶汤深褐,喝到嘴里有一股清凉的回甘。美洋师姐将茶壶稳稳地放在托盘上,又摆了五个茶杯,端着走向客厅,准备迎接尊贵的客人。 做完这一切后,美洋师姐又转身走进厨房,准备帮师母一起准备菜肴。厨房中顿时热闹起来,锅碗瓢盆的碰撞声交织在一起,仿佛奏响了一曲温馨的家庭乐章。美洋师姐手脚麻利地洗菜、切菜,动作娴熟而又流畅,一看就是经常在厨房帮忙的。师母在旁边掌勺,铁锅里的油滋啦作响,一股葱姜蒜的香味从厨房门口飘出来,一直飘到院子里的老槐树下。 我奉命回镇上,一路小跑来到大师兄的武馆。刚踏入武馆的大门,就看到三师兄正惬意地躺在太师椅上晒太阳。阳光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他闭着眼睛,脸上露出惬意的笑容,嘴里还哼着一首不成调的小曲,仿佛整个世界都与他无关。 我忍不住走上前去,站在太师椅旁边,低头看着他。“三师兄,您在这里偷懒呢,谁去给学员们上课呀?武馆的招牌还要不要了?” 三师兄缓缓睁开眼睛,看到是我,嘴角微微上扬,伸了个懒腰。“金娃子,你不懂得享受生活呀。咱开的是武馆,又不是学校,武馆的教练哪用得着每天都上课呀。今天学员们全部回家练功啦——我给他们布置了作业,每人扎马步半个时辰,劈叉一百下,明天来检查。所以,放假咯。” “放假了?大师兄呢?他不会也放假回县城的家了吧?”我心里有些担忧,怕喊不回大师兄,在师傅那里不好交代。师傅让我喊两个师兄回去,要是只喊回去一个,他肯定会觉得我这个掌门弟子办事不力。 “呵呵,金娃子这是想大师兄了吧?我在这儿呢。你现在长大了,眼睛里只有三师兄,这么大、大大的大师兄居然看不见,哼!”大师兄的声音从馆长办公室里传来,带着一丝调侃。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大师兄并没有回县城的家,而是在他的馆长办公室里。我笑着走过去,推开门,目光在房间里扫视了一圈,最后落在了大师兄身上。只见他正悠闲地坐在办公桌后面,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神情专注而又投入。 “原来是看小说啊。给我看看,是什么小说——要是我也没有看过的话,给你两个选择,要么给我看,要么等我回去告诉师傅,把书给没收后我再看。”我半开玩笑地说道,朝他伸出手。 三师兄听到我的话,从躺椅上“噌”地一下跳了起来,几步冲到办公室门口,挡在我和大师兄之间。“小师弟,可不能这么办事哦。你难道忘记了你小时候学武的时候,咱们几个师兄是怎么爱你的吗?” 他掰着手指头开始数。“师母做了好吃的,咱们都舍不得吃,每个人都给你留下你最喜欢吃的东西——大师兄给你留过鸡腿,我给你留过红烧肉,二师兄回来探亲给你带过县城的桃酥。这份感情你不能忘记呀。对待大师兄看小说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等大师兄看完了我看,我看完了你再看。这样既保护了大师兄的学习积极性,又满足了咱们俩的精神需求。” 我有些不解地问道:“三师兄,为什么要等你看了之后我再看呢?我是未来的掌门,按理说应该我先看。” 大师兄放下手中的小说,一本正经地竖起一根手指。“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师兄们说什么就是什么。这叫做尊师重道,懂吧?师门规矩第一条——长幼有序。掌门师弟也是师弟……” 我撇了撇嘴,走到办公桌前,把手背在身后,挺起胸脯。“如果我现在是代表师父他老人家来的呢?那该听谁的?等我将来成为师弟掌门的时候,我是师弟还是掌门?” 三师兄连忙拉了拉大师兄的袖子,压低声音。“那自然听你的。掌门小师弟。师门规矩第一条虽然长幼有序,但还有一条更重要的——掌门令剑,号令全门。谁拿着剑,谁说了算。” 我清了清嗓子,摆出一副严肃的样子,非常认真地说道:“奉师傅口谕。第一,师傅他老人家派我前来视察。大师兄把这一章看完之后把书交给我,待我审阅后如果没有问题,大师兄和三师兄才能看。如果有问题,我报请师傅他老人家处理。第二,师傅吩咐你们俩马上立刻去街上买猪耳朵和卤蹄花,然后跟我一起回家。师傅杀鸡招待客人,今晚大家一起吃饭。” 我说完之后,大师兄也正好把那一章看完。他无奈地笑了笑,乖乖地把书交到我手里。我定睛一看,原来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侠客行》,我早就偷偷看过这本书了——在学校的图书馆角落里,用一个下午的时间一口气看完的。 我拿起来装模作样地翻了一下,然后扔回去。“经过本小师弟审阅,这本书不是黄色书籍,就不回去报告师傅了。你们慢慢看——不过大师兄,石破天最后到底是不是石清的儿子,你看完了告诉我一声。两位师兄,咱们去买卤蹄花和猪耳朵吧?” 重阳镇的卤菜那可是远近闻名,味道好,肉质佳,服务态度也是一流的。其中,我幺外公的贾家卤菜馆更是备受青睐。幺外公的卤菜手艺是祖传的——卤汁是几十年的老汤,里面有八角、桂皮、花椒、丁香等几十味香料,卤出来的肉又香又糯,切开来纹理分明,咬一口满嘴流油。 我们来到卤菜馆,店里弥漫着浓郁的卤香味,让人垂涎欲滴。柜台后面的卤锅冒着热气,卤水在里面咕嘟咕嘟地翻滚着,几只卤好的整鸡挂在架子上,皮色金黄,油光发亮。幺外公正在切卤肉,看见我们进来,放下菜刀,用围裙擦了擦手。 大师兄买了师傅吩咐的两样之后,又问我和三师兄:“你们俩还想吃啥子?咱们一起买回去。今天我请客——上个月武馆收了一批新学员,学费刚到手。” 三师兄眼睛一亮,指着玻璃柜台里的一样东西。“我喜欢吃猪葱嘴,买半斤吧。那东西嚼起来脆脆的,下酒最好了。” 我则说道:“我想吃卤的鸭脚板和麻辣兔头。一样买点回去嘛。麻辣兔头要多放辣椒油。” 大师兄豪爽地出钱,三师兄则负责出力。东西买好之后,三师兄用一个大大的食品袋装了起来,一个人提着。那食品袋被塞得鼓鼓囊囊的,油从袋子的缝隙里渗出来,在阳光下闪着光。我看着他有些吃力的样子,便说道:“分成三份,咱们三兄弟一个人提一份,轻松点。” 三师兄却笑着说道:“没关系,我个人提,等于练功呢。师傅说过,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能练功——走路练步法,提东西练臂力,倒酒练腕力。这袋东西少说也有五六斤,提着走三里路,正好练练手臂的耐力。”说完,便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走去。那食品袋在他手里晃来晃去,可他脚步很稳,一点都没洒。 回到家,远远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师母和师姐都在厨房里忙碌着,灶台上的大铁锅冒着白汽,锅盖被蒸汽顶得啪啪响。鸡肉也在锅里红烧着,那色泽红亮的鸡肉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让人忍不住想要大快朵颐。师母掀开锅盖看了一眼,用筷子戳了戳鸡腿,自言自语道“还差一点火候”。 三师兄把凉菜交给东西哥之后,便整理了一下衣衫,拍了拍裤腿上的灰,去客厅见甄贤公公和两位罗叔叔了。他进门的时候,恭恭敬敬地对着几位长辈抱拳行礼,叫了一声“表叔公好,两位罗叔好”。 特别有意思的是,两位骄傲的罗叔叔,见了大师兄和三师兄,都恭敬地喊师叔。罗真叔叔抱了抱拳,声音低沉而稳重,叫了一声“师叔”。罗洪叔叔则笑嘻嘻地站起来,对着大师兄鞠了一躬,喊了一声“大师叔好”。 这一幕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于是我便走到东西哥旁边,拉了拉他的袖子。“大师兄,三师兄,他们喊你们师叔,我却喊他们叔叔,我们之间到底怎么算呀?我比罗叔叔矮了一辈?” 东西哥听了,笑着推了推眼镜。“怎么算,各算各的嘛。我们照样喊罗叔叔,他们照样喊大师兄、三师兄师叔,难不成也让罗叔叔喊我们俩喊师叔啊?这辈分就跟几何题里的辅助线一样——有的线画在这里,有的线画在那里,看着交叉,其实不在同一个平面上。” 说话间,红萝卜烧鸡这道菜端上了桌。这道菜一直是师母的拿手好菜。鸡是乡下喂养的走地鸡,整天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吃的都是粮食和虫子,肉质鲜嫩多汁,咬上一口,肉味回甘,仿佛能感受到大自然的馈赠。肉色酱紫,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香味能飘得很远,让人闻之垂涎。 胡萝卜则是乡下自家承包地里种的,没有使用化肥,没有农药残留,纯天然,无公害,靠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而成长起来的。那胡萝卜切成滚刀块,在鸡汤里炖得软烂入味,颜色红得像玛瑙,筷子一夹就散了。优良的食材加上师母秘制的烹饪方法,这道菜吃起来特别鲜美,我们每次都吃得干干净净,连汤汁也不会剩下——用那汤汁拌饭,能多吃两碗。 酒是重阳镇小作坊古法酿造的重阳烧,这种酒偏烈,入口像一把火,但喝醉了也不上头,第二天起来不会头疼。真正喜爱喝酒的人都是喜欢喝这种酒,它独特的风味让人回味无穷。师傅说这酒是他一个老战友的孙子酿的,用的是祖传的酒曲,每一批只酿五百斤,卖完就没有了。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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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5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三章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 第一百二十五回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5) 菜过五味之后,师傅从厨房里端出一盆热气腾腾的红萝卜烧鸡,放在桌子正中央。那盆菜是师母的压轴之作,盆沿上冒着热气,香味直往鼻子里钻。师傅拿起筷子,先给甄贤公公夹了一块鸡腿肉,又给我夹了一块,然后把筷子往桌上一放。 “表叔,您尝尝。这只鸡是我亲手养的,喂了一年的粮食,每天满地走,吃了不少虫子和中草药。不光补,肉质还紧,比当年在部队里吃的罐头肉强多了。那时候的罐头,打开来全是肥油,鸡肉柴得跟木头似的。” 甄贤公公夹起鸡肉,嚼了一口,闭上眼睛,慢慢地品着。品了好一阵,才睁开眼睛,点了点头。 “好。这鸡的味道,跟当年惊鸿给我做的黄焖鸡一模一样。她那时候用的也是走地鸡,也是在自家院子里养的。光灿,你这鸡是怎么养的?” “就是喂粮食,不喂饲料。每天放出去在院子里跑,吃虫子、吃草籽、吃菜叶子。”师傅指了指院子里的鸡舍,“那几只芦花鸡,都是我亲手喂大的。今天杀的是最肥的那只——本来留着过年吃的,表叔来了,提前宰了。过年再杀另一只。” 甄贤公公放下筷子,端起酒杯。 “光灿,这杯酒,我敬你。敬你当年在战场上救我的命,敬你这几十年守着银元,敬你教出了这么多好徒弟。美江开了武馆,美河当了副会长,美湖拿了八届省冠军,美洋拿了全国金牌——这些孩子,都是你一手带出来的。” 师傅连忙端起酒杯,两只手捧着,杯沿比甄贤公公的杯沿低了三分。 “表叔,您这话就见外了。我这条命,是您和大年堂兄给的。没有你们,我郑光灿早就死在壮丁营里了。那年要不是大年堂兄把我从壮丁营里拉出来,我可能连枪都没摸过就死在哪个不知名的山头上了。我做的这些,都是应该的。” 两人碰了一杯,一饮而尽。师傅放下酒杯,用手背抹了抹嘴,眼眶有些发红。 “表叔,这些年我一直想问您一件事——大年堂兄牺牲的时候,您在他身边吗?” 甄贤公公放下酒杯,沉默了一会儿。他把酒杯放在桌上,用手指在杯沿上轻轻画着圈,那动作很慢,像是在抚摸一件很珍贵的东西。 “在。他走的时候,抓着我的手,说‘我弟弟光灿就托付给你了,你帮我照顾好他’。我说你放心,我把他当亲侄子。大年听了,笑了一下,就闭上了眼睛。那年他才三十五岁,家里还有两个娃娃——大的五岁,小的刚满月。” 师傅低下头,用手指在桌面上画了一个圈,又画了一个圈。两个圈靠在一起,像是两个并排站着的兄弟。 “我每年清明都会给他烧纸。他的坟在哪儿,我一直没找到——后来听人说,当年牺牲的弟兄们,遗体都被集中埋葬了,立了一个无名烈士碑,连名字都没有。我就在镇口的大榕树下给他烧纸,对着西边的方向磕三个头。五十多年了,每年都烧,纸钱烧了一摞又一摞,没断过。我答应过他的事,死也不会忘。” 甄贤公公伸出手,拍了拍师傅的肩膀。那只手很瘦,手背上青筋暴起,可拍在师傅肩上的力道却很稳。 “光灿,大年在天之灵,看到你今天过得这么好,收了这么多好徒弟,一定会高兴的。他这辈子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他是你堂兄,也是你的引路人。你小时候,你爹让你去当木匠学徒,把铺盖卷都给你捆好了,是大年把你从木匠铺子里拉出来的。他说‘光灿是练武的料,当木匠可惜了,你让他跟我走’。要不是他,你可能现在还在哪个木匠铺子里刨木头呢。” 师傅抬起头,用手背擦了擦眼角,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有泪水,也有释然。 “表叔,您别说了。再说我这张老脸就挂不住了。我那几个徒弟都在这儿坐着呢——让他们看见师傅哭鼻子,以后还怎么在武馆里训学员?” 罗洪叔叔在旁边看得眼眶发红,举起酒杯站起来。 “我也敬师祖一杯。我爹在世的时候,经常提起您的单刀术。他说您是单刀营里使刀使得最好的人——一把单刀,能同时挡住三个鬼子的刺刀,还能腾出一只手来拉他一把。我爹的单刀术是您教的,我这杯酒,替我爹敬您。他临走的时候跟我说,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回重阳镇,再跟您喝一杯酒。” 师傅端起酒杯,跟罗洪碰了一下。杯沿碰在一起,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你爹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兵。他学单刀术的时候,别人练五十遍就喊累,他练一百遍还嫌少。大冬天的,光着膀子在雪地里练刀,浑身上下冒热气,雪花还没落到他身上就化了。他后来当了少将师长,我不意外——他本来就是那块料。你爹的刀法,在我所有的徒弟里,能排进前三。” 罗真叔叔也站起来,端着酒杯,没有说话,只是对着师傅微微鞠了一躬。那腰弯得很深,头几乎要碰到桌面。然后直起身来,一饮而尽。师傅点了点头,也喝干了杯中酒。 “罗真,你爹是个好兵,你也是个好兵。你比你爹话少——你爹虽然没你弟弟那么能说,可至少还能聊几句。你是半句话都不肯多讲。不过这样也好,话少的人,心思深,功夫练得扎实。” 罗真叔叔嘴角微微动了一下,那大概是一句“谢谢”,只是没有说出来。 酒过数巡,大家的脸都红了,话也多了起来。罗洪叔叔拉着三师兄在划拳,两个人大呼小叫,“五魁首啊六六顺”,把桌上的酒杯都震得嗡嗡响。罗洪叔叔输了,不情不愿地端起酒杯灌了一杯,嘴里念叨着“这拳不对,重来”。三师兄笑着说“您已经欠了三杯了”。大师兄和美洋师姐在收拾碗筷,把空盘子端进厨房,师母在灶台边烧水准备泡茶。东西哥靠在椅背上,脸红得像关公,眼镜歪在鼻梁上,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醒着。 甄贤公公凑近师傅,压低声音。他的目光从满桌的菜肴上移开,落在了师傅的脸上。 “光灿,那块银元,还在你手里吗?” 师傅愣了一下,脸上的笑容慢慢收了回去。他把筷子放在桌上,把手伸进衣领里,从贴身的衣兜里掏出一个红布包。那红布已经褪了色,边角起了毛,看得出是很多年前的东西。他把红布放在桌上,小心地打开——里面是一枚银元,边齿上有一道细微的划痕。 “在。五十多年了,一直在我身上。睡觉的时候放在枕头底下,下地干活的时候放在贴身的衣兜里,从来没离开过。有一年发大水,家里的东西全被冲走了,我是抱着这个铁盒子游出来的。表叔,您看,这道划痕——跟您手里的那块银元,对得上吗?” 甄贤公公也从怀里掏出自己的银元,放在桌上,和师傅的银元并排放在一起。两块银元在灯光下泛着幽幽的光,边齿上的划痕一左一右,一上一下,虽然位置不同,但凿痕的深度和宽度完全一致——是同一把凿子、同一个人凿出来的。凿痕的底部有细微的金属卷边,那是当年凿下去的时候,凿子带起来的毛刺,这么多年了,还在。 “对得上。”甄贤公公拿起两块银元,在灯下翻来覆去地看了好一阵,然后把它们放在一起,用手指在边齿上轻轻摩挲着,“光灿,你知道这两块银元,再加上惊鸿手里的那块、月生手里的那块、东西手里的那块——五块银元拼在一起,能拼出什么来吗?” 师傅摇了摇头。他把红布拿在手里,反复地叠着,叠成了一个小小的方块。 “不知道。您当年给我的时候,只说这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让我好好保管。我一直不敢问——您不告诉我,一定有您的道理。我在部队里学会了一件事:该知道的,自然会知道;不该知道的,问了也没用。” “时候到了,该让你知道了。”甄贤公公把两块银元放在桌上,用手指蘸了点茶水,在桌面上画了一个圆,又在圆里画了几条线,每条线从圆的边缘出发,指向不同的方向,“这些银元上的记号,拼起来是一条路线——从重阳镇出发,往东,到我们当年驻防的山区。在那片山区里,有一个山洞,洞里藏着我当年埋下的宝物。我记得有字画,有瓷器,还有几件青铜器和几大箱东西。那是几位爱国人士托我保管的,他们说这些东西不能流落到外国人手里,让我一定转交给国家。我答应了他们,就得做到。五十三年了,这个承诺,该兑现了。” 师傅听了,沉默了很久。他把红布重新包好,把银元放回贴身的衣兜里,用手按了按,确保妥帖了。那个红布包贴着他的胸口,随着心跳微微起伏。 “表叔,您说吧,什么时候动身,我陪您去。我这把老骨头,虽然比不上当年了,可走个山路还是没问题的。再说还有美江、美湖他们——年轻人腿脚利索,能帮着开路。” “不急。等我把碑座底下的铁盒子取出来,看看里面的地图还在不在。如果地图还在,我们就按图索骥——上面标着详细的路线,比银元上的记号更清楚。如果地图不在了——”他指了指桌上那几块银元,“这些记号,就是最后的希望了。五块银元拼起来,再加上碑座底下的线索,总能找到那个山洞。” 师傅点了点头,没有再问。他端起酒杯,对着甄贤公公举了一下,一饮而尽。酒液顺着他的喉咙往下走,辣得他眯起了眼睛,可他的表情很平静,像是在喝一杯等了很久很久的茶。 饭局结束之后,东西哥吐了一场,酒也醒了大半。他坐在院子里那棵老槐树下,手里端着一杯师母泡的蜂蜜水解酒,脸上的红晕还没完全褪去,眼镜片上凝着一层薄薄的水雾。三师兄坐在他旁边,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仰头看着天上的星星,脚边放着一碟师母刚端出来的炒花生。 “三师兄,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吗?”东西哥推了推眼镜,把蜂蜜水放在石桌上。 “哪些话?我今晚说了那么多话,你问的是哪一句?” “就是那句‘没有学不会的徒弟,只有不会教的师傅’。你真的不信师傅那套根骨理论?” 三师兄把狗尾巴草从嘴里取出来,在手指间转了一圈。月光照在他脸上,把他那两道浓眉照得清清楚楚。 “信不信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信不信自己。你要是信了师傅那套理论,觉得自己最高只能练到虚劲,那你确实只能练到虚劲——因为你心里已经给自己设了限,还没开始拼,就先给自己画了个圈。你要是觉得自己能突破,那你就继续练,练到突破为止,练到手抬不起来,脚迈不动,练到身体的极限。极限到了,突破就来了。” 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 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6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三章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 第一百二十六回郑光灿杀鸡宴请表叔东西哥打兔埋怨师尊(6) 他剥了一颗花生丢进嘴里,嚼了嚼,继续说道:“我当年拿第一个省冠军的时候,阿爷说我是运气好——‘对手崴了脚,让你捡了个便宜’。拿第三个的时候,他说‘是对手太弱,不是你真有多厉害’。拿第五个的时候,他不说话了,只是嗯了一声。拿第八个的时候,他发短信祝贺我了。” 东西哥道:“今天师傅说我的最高境界只能到虚劲,我心里确实不太舒服。说实话,我差点就信了。我结了婚,生了娃,童子功破了,根骨也不如金娃子,这辈子可能真的只能到虚劲了。” “你别信。阿爷的理论,放在大部分人身上是对的——根骨确实决定了上限。那是已经被历代师傅教徒弟的实践所证实了的,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说。可这‘大部分人’里,不包括我,也不包括你。我们都是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撞了南墙也不回头,非得把墙撞出个洞来才肯罢休。只要有这样一股子狠劲,没有不能突破的瓶颈!” 就在这时候,院子外面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美洋师姐正端着空盘子从厨房里出来,听见声音,停下脚步,把盘子轻轻放在窗台上。她的耳朵比一般人灵得多——这是练翔凤剑法练出来的,剑法讲究听风辨器,连蚊子振翅的声音都能分辨。师傅说她的耳朵比阿黄还灵。 “什么东西?”她放下盘子,走到院门口往外看了一眼。月光下,一只灰色的野兔正蹲在竹林边上。 “野兔!”美洋师姐转过身,朝院子里的东西哥和三师兄招了招手:“东西师弟,你不是想验证自己的功夫有没有退步吗?来,试试你的步法——上次你跟黄国交手,步法不是进步了不少吗?看你能不能追上这只兔子。我赌你追不上,赌注是一笼松针小笼包子。” 东西哥站起来,他的动作很轻,可眼神已经变了——不再是刚才那个醉醺醺的样子,而是课堂上那种专注的、不容丝毫差错的认真。他在黑板上画圆的时候,也是这种眼神。 “追兔子跟比武不一样。兔子不会按套路出牌——它的步法,是最天然的步法。它不需要想‘下一步该往哪走’,它的身体比脑子快。人做不到这一点,但可以接近。” 他把眼镜摘下来,小心地放在石桌上。镜片上还凝着刚才喝蜂蜜水时呼出的雾气。然后深吸一口气,脚下发力,整个人像一支离弦的箭冲了出去。他的步法是师傅教的——侧步、斜步、转身,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踩在草地上几乎没有声音。落叶在他脚下被踩碎,发出极其细微的咔嚓声,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到。三师兄在后面看得直点头。 “这步法确实比上次进步了不少。上次跟黄国交手的时候,他的侧步还会晃一下,现在稳多了。” 可那只野兔实在太灵活了。东西哥刚靠近它不到三尺,它后腿一蹬,嗖地一下窜出去老远,它像是在挑衅——明明可以跑进竹林里消失,却偏要停下来,给追它的人一个希望。 “这兔子成精了。”三师兄把手里的花生壳往地上一扔,“它知道东西追不上它。” 东西哥调整方向,再次加速——这一次他用上了虚劲的身法,脚步更轻,速度更快,整个人像一阵风一样掠过草地。 东西哥追了好一阵,从院子追到竹林,从竹林追到田埂,从田埂追到溪边——最后还是没追上。他在溪边停下来,弯着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淌,中山装的后背湿了一大片,贴在脊梁上能看见肩胛骨的轮廓。 “师傅教的步法,追兔子不行。”他直起腰来,把被汗水黏在脸上的头发往后拢了拢,苦笑着摇了摇头,“兔子不会按照套路来——它的每一步都是随机的。师傅教的步法,全是套路。我练了这么多年,每一步都是被设计好的——左三步,右三步,转身,再左三步。兔子不按这个来,它想往哪跳就往哪跳。” 三师兄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根狗尾巴草,在东西哥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狗尾巴草上的花粉被拍得飞扬起来,在月光下像一团微小的金色烟雾。 “追兔子和比武是两回事。比武的时候,对手也是人,他出招也有套路,你可以预判。可兔子没有套路——它靠的是本能,是天生的反应速度。那是人类永远追不上的。你师傅教你的步法,是用来跟人打的,不是用来跟兔子赛跑的。人再快也快不过兔子,这不是功夫的问题,是物种的问题。” 东西哥直起腰来,看着兔子消失的方向,忽然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有无奈,也有一种说不清的顿悟。 “那师傅当年在战场上,是怎么追鬼子的?鬼子跑起来,不比兔子慢吧?他们拼刺刀的时候,也是一对一,面对面的。鬼子的步法也不是套路,都是随机应变。” “你师傅在战场上不追鬼子。”罗真叔叔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客厅里走了出来,他的声音不高,却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拉了过来,“他等鬼子来追他。等鬼子追近了,一刀一个。他不追人——他让人来追他。追人费力气,等人送上门来,省力气。” 东西哥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他把眼镜从石桌上拿起来,用衣角擦着镜片上的雾气,动作很慢,像是在消化罗真叔叔的话。 “我懂了。不是我的步法不行,是我用错了方法。追兔子不能用追人的步法——就像辅助线不能画在圆外面。辅助线要画在圆里面,连接已知条件和未知结论。追兔子也是一样——得用兔子的步法去追兔子,不能用人的步法去追兔子。” 罗真叔叔难得地多说了几句。他走到院子中央,把茶杯放在石桌上,月光把他的国字脸照得棱角分明。 “练功,不是练套路。是练身体,练反应,练本能。套路是死的,兔子是活的。等你练到不用想就能出拳的时候,兔子就逃不掉了。你现在的步法,脑子里还要想——‘下一步是侧步还是斜步’。等你不用想了,脚自己就知道往哪儿踩,那时候再去追兔子,也许能追上。你师傅的刀法,之所以能在战场上杀那么多鬼子,就是因为他不用想——刀自己就知道往哪儿砍。” 那天晚上,罗真叔叔破天荒地主动走到院子中央,对着东西哥和三师兄招了招手。月光洒在他魁梧的身躯上,把他整个人镀上了一层银白色的光。他的影子投在青砖地上,又宽又稳,像一尊石雕。 “来。我教你们,台湾的步法。空手道的步法,跟传统武术不一样——更短,更快,更省力。追兔子也许追不上,但躲开鬼子的攻击,没问题。空手道的步法,讲究的是‘寸步’——一步只有半步长,但频率快,方向变化快。传统武术的步法,一步迈得大,势大力沉,但收回来慢。对付兔子这种小东西,寸步比大步管用。” 东西哥和三师兄对视了一眼,同时站起来,走到院子中央。那个晚上,三人在月光下练了很久。罗真叔叔的步法果然与众不同——他的每一步都很短,几乎贴着地面滑行,重心压得很低,上身几乎不动,只有脚在快速地移动。 东西哥学得很快,他的悟性本来就高,罗真叔叔演示了两遍,他就摸到了寸步的要领——重心放低,步子收短,方向可以随时变化。三师兄虽然悟性差一些,可他的练武积极性高,罗真叔叔教了五遍,他也磕磕绊绊地学会了。练到后来,他的裤腿全被露水打湿了,他也不在意。 第二天一早,表叔师傅把我们送出门的时候,特意把东西哥叫到一边。他站在竹林边上,手里拄着那根黄杨木拐杖,晨光照在他花白的头发上,把他额头上的皱纹照得清清楚楚。竹林里传来几声鸟叫,清脆悦耳,夹杂着远处溪水的流淌声。 “东西,昨天师傅在酒桌上说的那些话,你别往心里去。你知道我这个人,说话直,不会拐弯抹角。在部队里待了那么多年,习惯了直来直去。我说你最高只能到虚劲,那是根据经验来的判断——结了婚的成年人,练出化劲的概率确实很低。可判断不是定论——你三师兄就是最好的例子。我的判断被他的努力证明是错误的,他用了八届省冠军来证明我错了。我希望你也能证明我错了。” “师傅,我知道。我不会因为您的一句话就放弃的。我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太较真——以前较真几何题,后来较真感情,现在较真功夫。较真的人,容易钻牛角尖,可也容易钻出名堂来。我教学生画辅助线的时候,跟他们说‘辅助线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敢不敢画之分’——我自己练功,也是一样的道理。” 师傅笑了笑,伸出手,在东西哥肩膀上拍了一下:“我当年说美湖腿短,练不出名堂。他拿了八届省冠军。我说美洋是女娃,练武不如男娃。她却拿了全国金牌。我希望你也能练出化劲。” 东西哥对着师傅微微鞠了一躬:“师傅,您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虚劲巅峰,化劲入门——我都要试试。试不成功,不丢人;万一成功了呢。” 两人相视一笑,握了握手。师傅的手粗糙有力,东西哥的手白净修长——一双是握了一辈子刀的手,一双是握了一辈子粉笔的手,握在一起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默契。师傅拄着拐杖,站在竹林边上,目送我们离开。晨光洒在竹林上,把竹叶染成了一片金黄色。远处传来几声鸡鸣,夹杂着阿黄低沉的吠叫声,在晨风中飘散开来。 我走在最后面,回头看了一眼——师傅还站在竹林边上,拐杖拄在泥地里,晨光把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我知道师傅那套理论不是针对我一个人的,他是在用自己的方式,逼着我们每一个人去突破自己。他对东西哥说“你最高只能到虚劲”,其实是在激他——因为三师兄已经证明了,师傅越是说谁不行,谁就越是拼了命要证明他错了。也许这才是师傅真正的教学方法——不是传,是身教,是激将法。 我未来的路还很长,正如三师兄说的:“你自己信自己,才能真正达到那个高度。”我不会让师傅失望的,东西哥也不会。总有一天,我们都会用实力证明——他的判断,又一次错了。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1)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四章酒席上师徒论武术槐树下兄弟表决心 第一百二十七回酒席上师徒论武术槐树下兄弟表决心(1) 话说甄贤公公回到重阳镇之后,头一个登门拜访的不是别人,正是郑光才。论辈分,郑光才叫甄贤公公一声表叔——郑光才的祖母姓甄,两家沾着亲。可在国民党内,郑光才却是资深党员,早年跟许多军政大员都有交情。后来,他看破红尘,决心隐居乡里,就回到重阳镇。但是明珠在哪里都隐藏不住自己的光芒。他的才能被地方政要赏识,也为父老乡亲信任,就勉为其难担任了重阳镇的镇长。 论官职,郑光才不过是重阳镇的镇长,而甄贤公公却做到了手握重兵的师长,抗日战场屡立战功,晋升为中将副军长。甄贤公公之所以能一路升迁,除了实实在在的战功之外,郑光才在老朋友面前的大力举荐也起了重要作用。 解放战争时期,甄贤公公不积极打内战,老蒋担心川军跟自己不是一条心,就以养病为由让他离开军队去台湾,然后把甄贤公公的部队交给自己的嫡系指挥。但甄贤公公的部队早就与其他川军一样,和解放军达成了默契,最终选择了起义投诚。郑光才虽然没有上战场,可他在后方也没少替甄贤公公周旋——这些事,两人心照不宣,从不提起。 那天下午,郑光才拎着一盒云南普洱,拄着拐杖走进了甄家茶馆。甄贤公公正在后院栗子树下喝茶,看见他进来,站起来迎了两步。两个老人隔着一张石桌站着。 “光才,坐。”甄贤公公指了指对面的藤椅。 郑光才坐下来,把普洱茶放在石桌上。“表叔,这是我从云南带回来的,三十年陈的普洱。您尝尝。我们家孩子在云南也做茶叶生意。” 甄贤公公接过茶叶盒,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好一阵。铁皮盒子上的漆已经有些斑驳了。“咱们一别五十多年了。光才,那年要不是你在后方替我周旋,我的命运会更加坎坷。老蒋对我这个川军将领一直不放心,总觉得我们跟共军走得太近。是你找了你的老上级,替我做了担保,才把晋升的命令发下来。” “那算什么。”郑光才摆了摆手,“您本来就是实打实的战功,台儿庄、缅甸,哪一仗不是拿命拼出来的?我不过是在后方说了几句实话。倒是后来——您去了台湾,我去了云南,咱们这一别就是大半辈子。过了几十年,最后还都回来了。您说这是不是命运呢?” 甄贤公公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回来就好。光才,我听说你回来之后捐了一栋教学楼?” “还了一座债。”郑光才也端起茶杯,“当年我走的时候,白蔹还在月子里。我欠她的,欠这个镇子的,不是一栋楼能还清的。您在无字碑上刻了个‘家’字——我看到的时候,眼泪差点没忍住。您让惊鸿等了五十三年,我让白蔹等了一辈子。她没等到我。” 甄贤公公放下茶杯,望着院子里那棵老栗子树。“你回来之后,去白蔹坟上烧纸了吗?” “烧了。我给她刻了块碑——青石的,上面只刻了两个字,‘白蔹’。碑文我写了又改,改了又写,最后还是什么都没刻。有什么好刻的呢?我这辈子,对不起她。” 两个老人沉默了一会儿。风吹过栗子树的叶子,沙沙响。远处传来茶馆里茶客们的谈笑声,夹杂着评书先生的惊堂木拍在桌上的脆响。 “光才,往后有什么打算?” “守着那栋楼,守着白蔹的坟。您在,咱们叔侄俩隔三差五喝杯茶。”郑光才顿了顿,“表叔,当年您埋入石碑下的铁盒……那里面,到底有什么?” 甄贤公公没有直接回答,只是用手指蘸了点茶水,在石桌上画了一个圆。“不急。等我身体好些,我带你一起去。那东西埋在碑座底下五十多年了,不急这一时。”他抬起头,看着郑光才,“光才,你还记得当年在镇上送我的那个晚上吗?” “记得。雪很大。你说,‘光才,我会回来的’。你回来了。我也回来了。”郑光才端起茶杯,跟甄贤公公碰了一下。两个搪瓷缸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没过几天,两桩喜事接踵而至,像是约好了一起来敲门。茶馆门口的大红灯笼还没撤,又得挂新的了。月生伯伯说这灯笼今年挂了三回——头一回是甄贤公公回来,第二回是无字碑刻字,第三回就是今天。 头一桩,是县统战部的秦副部长亲自登门。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中山装,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档案袋,一进门就握住甄贤公公的手。 “甄贤先生,恭喜恭喜。您老从台湾省那边申请回来定居的手续,省里已经批下来了。从今天起,您就是咱们南疆县重阳镇的正式居民。这是批文,您收好。” 秦副部长从档案袋里抽出那份盖着红章的文件,双手递给甄贤公公。“另外,关于您提到的无字碑下铁盒的事,县里已经向省文物局备了案——您随时可以取出铁盒,里面的东西按照组织纪律上报备案就行。胡县长专门过问了这件事,说甄贤先生的事,特事特办。” 甄贤公公接过文件,手指在红章上轻轻摩挲了一下。那枚红章圆圆的,印泥还有些湿润。“谢谢秦部长。那个铁盒在碑座底下埋了五十多年,也该见见天日了。等我准备好了,就动手取出来。到时候还要麻烦您派人来做个见证。” 秦副部长连连点头,又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张纸。“这是省文物局的备案回执。他们说了,如果是珍贵文物,可以派专家来鉴定。您老人家放心,这件事县里一定全力配合。胡县长还说了,等您取出铁盒,他要亲自来看。” 第二桩喜事,是三师兄郑美湖再次蝉联西都省武术协会举办的年度散打比赛冠军。消息传来的时候,大师兄正在武馆里给学员上课,手里拿着教鞭,蹲在一个小学员面前纠正他的马步姿势。听见二师兄在门口喊了一嗓子“老三又拿冠军了”,他把教鞭往墙上一挂,对着满屋子的学员大声宣布。 “各位学员,今天提前下课!我三师弟拿了第九届省冠军——连续九届,咱们盘龙门武馆的招牌又硬了一层!回去每人加练半个时辰马步,沾沾冠军的喜气!” 两桩喜事凑在一块儿,甄贤公公便提议再去一趟师傅家,一来庆祝定居之事尘埃落定,二来给三师兄庆功。月生伯伯特意从茶馆里提了两壶八宝琉璃井水泡的老荫茶,又让老钱头卤了两斤猪耳朵、一斤卤蹄花,用油纸包好,装进竹篮里。 “阿爷,这次我就不去了。茶馆这几天客人多,都是来打听您老人家在台湾省的事的——有人说您带回来了金条,我得在店里守着。”月生伯伯把竹篮递给东西哥,“你替我给光灿表叔敬杯酒,就说我改天专门去看他。另外跟他说,他上回托我问的跌打药酒配方,我已经找到了,下次带给他。” 甄贤公公带着我和东西哥,还有罗真、罗洪两位叔叔,再次驱车前往师傅家。罗真叔叔开着那辆212吉普,不到半个钟头就到了竹林外。阿黄远远听见汽车声,已经摇着尾巴在院门口等着了——上回被美洋师姐训了一顿之后,它学乖了,见了陌生人不再狂吠,只是凑过来闻一闻裤腿,然后乖乖趴回门槛边。 师傅从屋里迎出来,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袖子卷到肘弯,手里还拿着一把刚磨好的菜刀。他看见甄贤公公,把菜刀往案板上一搁,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大步走过来。 “表叔,您怎么又亲自来了?山路颠簸,有什么事儿让人捎个话就行,我过去找您。” 甄贤公公笑了笑,从怀里掏出那份红头文件,在师傅面前展开。“光灿,你看——定居手续批下来了。从今天起,我就是重阳镇的人了。这回不是探亲,是回家。” 师傅接过文件,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他不认识几个字,可那份文件上的红章他认得。他把文件还给甄贤公公,用手背揉了揉眼角。“好。好。表叔,您等了五十多年,终于等到了。今天咱们好好庆祝庆祝——上回杀的那只芦花鸡您说好吃,今天再杀一只。正好美湖又拿了冠军,双喜临门,不醉不休。” 美洋师姐从厨房里探出头来,手里还拿着一把正在择的空心菜。“阿爷,三哥拿了冠军,您怎么不夸他两句?每回都是‘嗯,知道了’就完了。人家拿了九届冠军,墙上挂满了金牌,您好歹说句‘不错’也行啊。” 师傅头也不回,一边往厨房走一边说道。“不错。行了吧?快择你的菜,别耽误工夫。你三哥又不需要我夸——他拿了九届冠军,奖牌都挂了一面墙了,再夸他,他的尾巴能翘到天上去。” 三师兄从屋里走出来,穿着一件崭新的蓝色运动服,胸口印着“西都省武术协会”几个白字。手里拿着那枚刚拿到的金牌,绶带是大红色的。他把金牌往师傅面前一递。 “阿爷,您看——第九块了。明年再拿一块,凑个整数,十全十美。” 师傅接过金牌,在手里掂了掂分量,又递还给三师兄。“十全十美?你以为拿冠军跟赶场一样,想去就去?你今年最后一场赢得不轻松,被对手扫了一腿,差点没站稳。回去好好练下盘,别老想着凑整数。” 三师兄嘿嘿一笑,把金牌挂回脖子上,对着甄贤公公鞠了一躬。“表叔公,您今天可得好好喝几杯。上回您跟我阿爷拼酒,我阿爷喝了半斤就倒了——他平时喝八两都没事,那天是高兴的。今天我陪您喝,咱们不醉不休。我还想听您讲讲当年在缅甸打仗的事——我阿爷从来不肯讲,说那些事说出来怕吓着我们。” 师傅从鸡舍里抓出那只最肥的芦花鸡,一刀下去,干净利落。师母在灶台边忙活,锅铲碰铁锅的声音清脆悦耳。我和东西哥在院子里摆桌子、搬椅子、放碗筷,把竹篮里的卤菜一样一样地摆上桌。美洋师姐端着那盆刚出锅的红萝卜烧鸡走出来,盆沿上冒着热气,香味直往鼻子里钻。师傅从柜子里翻出那坛珍藏了五年的重阳烧,拍开泥封,一股浓郁的酒香瞬间弥漫了整个堂屋。 三师兄给每人斟满一杯,端起酒杯站起来。“今天双喜临门——表叔公落叶归根,我拿了第九个冠军。咱们盘龙门,人丁兴旺,武运昌隆!来,干杯!”几个酒杯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师傅一仰脖子灌下去,放下酒杯,用手背抹了抹嘴,忽然看着三师兄说了一句:“明年你要是拿了第十个冠军,我亲自给你颁奖。”三师兄愣了一下,随即咧开嘴笑了,笑得比那枚金牌还亮。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2)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四章酒席上师徒论武术槐树下兄弟表决心 第一百二十八回酒席上师徒论武术槐树下兄弟表决心(2) 酒过三巡,菜香四溢。师母的手艺一如既往地好——红烧芦花鸡、粉蒸肉、酸菜鱼、辣子鸡丁,摆了满满一桌子。师傅从柜子里翻出那坛珍藏了五年的重阳烧,拍开泥封,一股浓郁的酒香瞬间弥漫了整个堂屋。三师兄端着酒壶挨个倒酒,轮到我时,壶嘴在我杯沿上轻轻一点,只滴了小半口——他知道我不喝酒,只是象征性地沾沾嘴唇。 我见东西哥仍有些郁郁寡欢。他端着酒杯,半天没喝一口,只盯着杯中酒液发呆。上回师傅说他最高只能到虚劲,虽然被三师兄劝了一通,可那根刺还在心里扎着,时不时就动一下。我夹了块辣子鸡丁放进他碗里,他低头看了一眼,没有动。 “东西哥,您可是光荣的人民教师呢。平日里教导学生循循善诱,想必也明白师傅只是引路人,武术全靠自己用心领悟的道理呀。咱们俩虽说学得比几位师兄师姐都多,可真要是过招,未必是他们的对手呀。这是为何呢?因为咱们实战经验不足啊。” 东西哥道:“金娃子,你也觉得我是因为师傅说我的最高境界不能突破虚劲吗?” 我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开心……但肯定不是因为师傅说你的武功境界。因为你已经结婚生子,破了童子功,要想进一步精进,可能非常困难。所以,你能理解东方不败为什么不败吗?” 东西哥笑了:“因为他练的是葵花宝典——欲练神功,必先自宫。武功要能够突飞猛进,就要断掉凡俗的欲望——才能专心致志,实现境界的突破。” 我悄悄道:“东西哥,你……偷偷自宫吧?如果不想自宫,就不着急!” 东西哥打了我一拳:“你个小没良心的。哥哥什么好的都想着你,你却想着哥哥当太监啊!” 我笑嘻嘻地道:“东西哥,反正我都有了侄儿,现在实行计划生育,你们也不能继续生孩子,那玩意儿就是多余的东西,不如学习东方不败……” 东西哥严肃地说:“不给你贫了。师弟,以后你是要当咱们盘龙门的掌门的,要正经点。” 我顿了顿,端起酒杯用嘴唇碰了碰,酒液辣得我直皱眉。 “好的,正经点就是咱们要努力练功。就像上次和黄国、魏三交手,若不是靠突袭,靠信息不对称,我都不敢保证能把他们拆开。那黄国出拳刁钻阴险,收拳还留有余地,攻势迅猛;魏三也不示弱,防守时看似松散,实则暗藏杀机。武功可不是在武馆里练练就成的,那是要在江湖上历经磨练,才能真正成为自己的实力啊。” 三师兄微微点头,端起酒杯轻抿一口,又夹了块辣子鸡丁丢进嘴里。辣椒的辣味让他龇了龇牙。 “小师弟这话说得太在理了。武功只有在江湖上不断历练,才能转化为自己真正的实战能力。就像我,要是不积极参加各种比赛,到现在恐怕还只是个无名小卒呢。我第一次上台打擂,腿都在发抖——那个对手比我高半个头,胳膊比我粗一圈。结果呢?他一出拳我就知道,他光有蛮力,没有技巧。我躲了他三拳,还了他一腿,赢了。” 他拍了拍胸脯,金牌在胸前晃了晃,绶带上的金线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 “可现在不一样了,我获得了全国散打冠军,还有擂台赛冠军,这就相当于江湖上的高手啦。站在擂台上,我谁都不怕——因为我知道,怕也没用,该打还是得打。” 东西哥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然后重重地将酒杯放在桌上。酒杯磕在木桌上,发出一声闷响,桌边的人都被他这一下惊得停了筷子。 “你们俩就别安慰我了。要想在武功上更进一步,除了像三师兄那样每日精进,也没别的办法了。师门的武功博大精深,够我钻研一辈子、修炼一辈子了。我是教数学的,教了这么多年,教出了一个道理——学无止境,教也无止境。练武也是一样,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他推了推眼镜,把滑到鼻尖的镜架重新推上去。 “我慢慢突破吧。我也想明白了,师傅他老人家不是偏心,金娃子确实比我们更有天赋——他练虚劲的进度比我快了至少两年。连我们都忍不住想把自己最得意的武功传授给他,何况爱才惜才的师傅呢。” 三师兄低头一看,那盘辣子鸡丁已经被他吃了大半,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把盘子往桌子中间推了推。 罗真、罗洪见我把师傅的酒杯倒满后,连忙站起身来。罗真身姿挺拔,眼神沉稳;罗洪则略显活泼,眼中闪着光。他们一同举杯,齐声说道。 “师祖爷爷,我们哥俩自幼受先父教导,有幸获得本门武功,几十年如一日,寒暑不辍,但成就有限。今日听了师祖爷爷的一番话,顿时豁然开朗,明白了不少武学真谛。我们真诚地敬您老人家一杯,祝您寿比南山!” 师傅笑呵呵地端起酒杯,跟他们碰了一下,一饮而尽。他眯起眼睛,咂了咂嘴。 “你们爹当年在部队里,是单刀营里最拼的一个。他后来当了少将师长,那是用命拼出来的。你们俩身上流着他的血,功夫不会差。尤其是罗真,你使刀的手法跟你爹一模一样——都是反手握刀,刀刃朝外。” 他把酒杯放在桌上,用手指点了点罗真和罗洪。 “来师祖爷爷这儿,也没别的礼物给你们,就留下来在师叔的武馆习武吧。你们的步法、拳法底子都很好,就是缺了本门的内功心法——你爹当年也没学全,他的虚劲是自己摸索出来的,不是正规路子。要是你们能把正规的虚劲学到手,功夫至少能再上一个台阶。” 罗真、罗洪闻,满心欢喜,连忙抱拳行礼。 “多谢师祖爷爷。我们一定好好学,不给师门丢脸。我们兄弟俩在台湾省的时候,最遗憾的就是没能学到完整的盘龙门武功——现在终于有机会了。” 甄贤公公端起酒杯对着师傅举了一下。 “罗氏兄弟对武功确实很有天赋,我把他们带来,就是希望他们能够不断精进。将来回去,既可以开宗创派,也可以开设武馆,把咱们中华的武术传播出去,发扬光大。” 师傅微微点头,感慨道:“目前神州大地习武之风盛行,必将涌现出一批强者。你看看美湖——他拿了九届省冠军,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全国各地的武馆如雨后春笋,高手越来越多。唯有抓住机遇,顺应时代潮流,才有可能成为弘扬武术精神的传承者啊。” 大师兄这时放下筷子,认真地问道:“阿爷,咱们武术的精神是什么呢?好多学员来报名的时候都问我——‘师傅,学武能打人吗?’我说能,但不能乱打。他们又问‘那什么时候能打?’我说等你学会什么时候不能打的时候,你就知道什么时候能打了。他们听了都笑,可我知道这不是笑话——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武术到底是为了打人,还是为了不打人?” 师父笑了笑,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将我拉起来。他的手搭在我肩膀上,力道不轻不重。 “金娃子,你告诉大师兄,武术的精神是什么?你是咱们师门里书读得最多的,又是师范生,这个问题你应该能回答。将来你也要站在讲台上教学生,今天就当是提前练练手。” 我看了看甄贤公公,又看了看在场的众人,心中有些忐忑。手心微微出汗,手指在裤缝上蹭了蹭。各位师兄师姐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三师兄还朝我挤了挤眼睛,做了个“加油”的口型。 我忽然觉得肩膀上那只手沉了许多——师傅的手掌又宽又厚,贴着我的肩胛骨,像把整座山都压了上来。不是师傅加大了力道,是我自己的心跳变重了。这已经数不清是第几回了。从我练出虚劲那天起,师傅就爱在酒席上把我拉起来考问。每一次他说“你是未来掌门”,我就觉得自己被往台子上抬了一级。抬得越高,底下的人看得越清楚,我脚底下能踩的地方就越窄。三师兄九届省冠军,是打出来的;美洋师姐全国金牌,是拼出来的;东西哥全县第一,是教出来的。我呢?光靠一句“天赋最高”顶在头上,像戴了顶别人递过来的高帽子,风一吹就晃,摘下来又怕拂了师傅的面子。我甚至偷偷想过,要是哪天我练功忽然不进步了,师傅会不会也像说东西哥那样,说一句“金娃子可惜了”?到那时候,我又该拿什么话来应? 甄贤公公见状,鼓励道:“金娃子,你师傅叫你回答,肯定有他的道理。你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说错了也不要紧。讲错了不丢人,不敢讲才丢人。” 我深吸一口气,把那些乱糟糟的念头压下去。眼前这桌人,不是考官,不是外人。他们见过我摔跤、挨打、偷懒被罚,也见过我一步步练到今天。高帽子是师傅给的,可练功的汗是我自己流的。我先把帽子扶正了再说。 “按照我的理解,武术的精神,不外乎两个层面。一个是侠——就像金庸先生所说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学武不是为了欺负人,是为了保护人。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国家。另一个是义——习武的目的就是匡扶正义,伸张大义。看到不平的事,有能力站出来;看到弱者被欺负,有能力帮一把。这就是我理解的武术精神。”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3)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四章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 第一百二十九回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3) 三师兄听了,忍不住笑了出来。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用筷子敲了敲碗沿,发出叮叮两声脆响。 “金娃子,你是不是武侠小说看多了,所以满口都是武侠话术啊。还‘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那是郭靖说的,不是你说的。你自己想的呢?你自己的理解呢?总不能把金庸先生的话背一遍就算完了吧?” 师傅立刻制止了三师兄,伸出手在空中压了一下,示意他闭嘴。然后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手掌在我肩膀上轻轻一拍。那一下力道不重,却让我感觉肩头一沉。 “金娃子之所以能够那么小就突破到武功的第二重境界,主要是因为他内心想法与众不同。他不仅是用身体在练武,更是用精神在练武。你们几个练拳的时候想的是怎么把对方打倒,他练拳的时候想的是为什么要练拳。想的不一样,练出来的东西就不一样。这就是读书的悟性啊。” 师傅顿了顿,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你们要提升自己的武术境界,必须下功夫读书。书读好了,武功才能练得更好。这也是你们师祖爷爷临终前才告诉我的——他说‘光灿,我教了你一辈子功夫,最后悔的就是没让你多读几本书。功夫能练到多高,取决于你的眼界有多宽。眼界宽了,功夫才能上去’。我一生追求武道,最终也没能突破更高的境界,就是因为我的书读得不够好。” 美洋师姐放下手里的筷子,皱着眉头说道。 “难怪阿爷总是说我们理解不了,原来是读书读得不好。可读书这件事,确实不是我们不想读,而是一提起读书就头疼,一看书就会犯困。阿爷,您说的也不全对呀——东西师弟读书比金娃子还多呢,他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金娃子才考上中师。为啥他的武功还没有金娃子突破得早呢?按您那套理论,读书多的应该功夫更高才对啊。” 大师兄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我怎么没有想到呢?还是幺妹厉害,想到了这一层,咱们差点又被阿爷忽悠了。阿爷,您老人家给我解释解释——难道东西师弟读书没有金娃子师弟读得多吗?他那书柜里的书,摞起来比我还高。什么《几何原本》《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我连书名都念不顺。” 师傅望了望甄贤公公,又看了看我们,缓缓说道。 “如果仅仅看读书的数量,估计你们哪个都没有我读得多。我这辈子读的书,从《三字经》到《孙子兵法》,从《拳经》到《剑谱》,塞满了一整个屋子。所以,不能单纯以谁读书读得多少来评判。我一辈子读书,活到老读到老,直到五十岁之后才开悟,明白读书其实也有三重境界——跟练武一样,读书也有冲劲、虚劲和化劲。读书的冲劲,是把书读厚;读书的虚劲,是把书读薄;读书的化劲,是把书读活。” 罗洪好奇地往前凑了凑,两只眼睛瞪得溜圆。 “师祖爷爷,哪三种境界呀?我就爱读书——不过我爱读的都是武侠小说,金庸古龙梁羽生,他们的书我一本没落下。可读来读去,好像也没读出什么境界来,光记住了降龙十八掌和六脉神剑。” 师傅微笑着解释道。 “第一境界在书本之内,要用心去读,做到书即是我——读懂书本的文字,领悟书本的精华为我所用。这一层,大多数读书人都能做到。你读武侠小说,记住了降龙十八掌的招式,这就算是进了第一层。” 他竖起第二根手指。“第二境界在书本之外,要用身去读,达到我即是书——读懂书本的内容,看到言外之意,听到弦外之音,领悟书本的精髓为我所用。这一层,只有少数人能悟到。你读武侠小说,不光记住了招式,还能悟出‘刚柔并济’‘后发制人’这些道理,这就算是进了第二层。” 他竖起第三根手指,声音压低了几分。“第三境界则在天地之间,在人的内心,要用灵去读——书无处不在,书无时不在,读懂自己的内心世界,并与外部世界相通,立大志、做大事,领悟玄妙的三千大千世界的精神为我所用。这一层,可遇而不可求。你们的师祖爷爷,就是第三境界的人——他不识字,可他比识字的人懂得都多。他读的不是书,是人生。” 罗洪不禁赞叹道。 “师祖爷爷,您真乃神人也。难怪我爹说,您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有智慧的人。您说金娃子达到了第几境界?” 师傅微微点头,目光落在我身上。 “金娃子天生就通灵,我用了几十年才领悟的本门内功心法,他只用了半天时间就领悟了。他读书的境界,已经摸到了第三层的门槛。所以,我觉得他的潜能很大,发展空间还很广阔,不是本门武功能够满足和限制得了的。他必将成为本门自祖师爷爷之后的又一天骄。” 大师兄听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阿爷,照您这么说,金娃子将来能超过美湖?” 师傅摇了摇头。“不是超过谁的问题。每个人走的路不一样。美湖走的是‘以赛代练’的路——在擂台上磨练,在实战中成长。金娃子走的是‘以学养武’的路——用读书来提升眼界,用眼界来指导练功。两条路没有高下之分,只看谁能走得更远。美湖拿了九届省冠军,那是真功夫,不是读书能替代的。” 三师兄听了,端起酒杯朝师傅举了一下。“阿爷,您这话我爱听。虽然我不爱读书,可我的功夫是实打实的——每一拳都是用汗水和血水换来的。读书能开阔眼界,这个我承认,但擂台上的反应速度、抗压能力、临场应变,那是书本教不了的,那得靠一场一场打出来。” 师傅点了点头。“所以我说你们各有各的路。美湖,你要是能静下心来读几本书,你的功夫还能再上一层——不是招式上的进步,是境界上的突破。你现在是在‘术’的层面上做到了极致,可‘道’的层面,你还没摸到门槛。” 三师兄听了,偷偷冲我眨了眨眼。我明白他的意思——上回他跟我说过,别把师傅的表扬太当回事,表扬归表扬,练功归练功。我起身走过去,在他旁边蹲下来。 “三师兄,啥事?” 三师兄看着我,认真地说道。他的声音压得很低,确保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见。 “你刚才听了我阿爷对你的一番猛夸之后,可别飘起来啊。师兄告诉你,所谓武功的三重境界,读书的三重境界,不过就是阿爷自己的一家之言,我是不怎么相信他那一套的。因为我通过实践,证明了他的所谓资质论和天赋论都是有点偏颇的。他说我腿短练不出名堂,我拿了九届省冠军。他说我不读书理解不了高深武学,我虽然不爱看书,可我能打。理论归理论,实战归实战——上了擂台,谁管你读了多少书?谁管你到了第几层境界?打倒对手才是硬道理。” 我微微皱起眉头,有些疑惑地看着他。 “可是……” 三师兄打断了我的话,拍了拍我的肩膀,手上还沾着辣子鸡丁的油,在我肩膀上印了一小块油渍。 “诚然,资质优秀、天赋异禀的人,在练武的时候确实有一定的优势,也更容易实现目标。但是,你有再好的资质,再好的天赋,如果不脚踏实地去练功,只知道躺平、摆烂,最终还是一事无成。我的意思你懂吗?天赋是天花板,可你要是不往上跳,连地板都摸不到。你的天赋比我高,可你要是偷懒,十年后咱俩再打,赢的还是我。因为我每天都在练,你呢?你能保证每天练吗?” 我连忙说道。 “我明白,三师兄,你放心,我不会偷懒的。听了师傅的这番言论之后,我反而会更加努力。我也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孟子的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三师兄的经验值得我学习——你把师傅说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这才是真正的功夫。九届省冠军,是用汗水和坚持砸出来的。” 三师兄拍了拍我的肩膀,满意地点了点头。 “只要不躺平,不摆烂,三师兄我就放心了。咱们师门这几个人,大师兄稳重,二师兄精明,我拼命,美洋有灵气,你是天赋最高。咱们各有各的长处,可练武这条路,最后拼的不是天赋,是坚持。谁坚持得最久,谁就能走到最后。我当年腿短被人笑话,要不是咬着牙多练了几千遍,也拿不到第一个冠军。拿了第一个之后,我就想——既然能拿一个,就能拿第二个,第三个。拿到第九个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乎别人说什么了。人在擂台上,拳头说话。” 我笑嘻嘻地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蹲麻的腿。 “三师兄有什么不放心的?我马上就要升学去了,你是怕我在学校里不会认真练武吗?” 三师兄皱了皱眉头,往东西哥那边看了一眼。东西哥正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想心事。他的手还保持着端酒杯的姿势,可酒杯已经空了,搁在膝盖上,要掉不掉的。 “你东西哥以前也经常得到阿爷的表扬,还说他是本门天骄呢。他读大学之前,师傅说他的悟性是所有徒弟里最高的——比我还高。结果,外出读书几年回来,武功几乎没有什么长进。上次他跟黄国交手,虽然赢了,可我能看出来,他的步法生疏了不少,拳法也退步了。他现在的水平,也许连你师姐都打不赢——美洋的翔凤剑法越来越厉害了。所以,我才担心你会走你东西哥的老路。读书和练武,不是不能兼得,是很难兼得。一个人一天只有二十四个小时,你把时间花在读书上,练武的时间自然就少了。东西师弟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在大学里泡了四年图书馆,武功却荒废了四年。”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三师兄的话虽然不中听,可句句都是实话。东西哥的武功确实退步了——这不是师傅偏心,是事实。我将来去了师范学校,如果不能坚持每天练功,会不会也走上东西哥的老路?这个问题,我必须要认真想清楚。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4)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四章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 第一百三十回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4) “三师兄,感谢你对我的关心,我一定不会放弃武功的强化训练的。”我见三师兄一脸关切的模样,怕他继续唠叨下去,便赶忙表态似的说道,“等我回到师范学校,每天早上起来跑步,晚上练拳,周末去找二师兄切磋——他的武馆离师范学校不远,步行十五分钟就到。放假回来就来武馆报到。” “金娃子,你一定不能忘记今晚咱们俩的密谈。”三师兄伸出食指,在我胸口戳了一下,那力道不轻不重,刚好让我往后退了半步,“若干年后,你会哭着感谢三师兄——他怎么那么有先见之明呢?要不是三师兄苦口婆心相劝,我金娃子怎么会有今天的成就啊。呵呵。”他说着说着,自己忍不住笑了起来,那笑声在寂静的院子里显得格外突兀。 “有那么好笑吗?什么东东,可以分享出来啊!”见我们俩神神秘秘地从屋里出来,东西哥也跟着走了出来,一脸疑惑地问道。他把眼镜重新戴好,镜片在月光下反射着一层淡淡的光。 三师兄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还往四周看了看,确认师傅他们还在堂屋里拼酒,没有人跟出来。“没什么没什么,我在给金娃子谈他读书的时候遇到合适的女孩子一定要大胆去追求,细心去照顾。不要像他的三师兄那样——竹子当砍我没砍,笋子当留我没留。绣球当捡我没捡,空留双手捡忧愁。别人抱着婆娘睡,我今睡觉抱枕头。”三师兄一边说着,还一边夸张地比划着,双手在胸前做了个抱枕头的动作,那模样逗得我直想笑。 东西哥听了,忍不住皱起眉头,一本正经地推了推眼镜。“三师兄,金娃子才多大?人家才上中师,连毛都没长齐,你就在这里鼓动他去耍女朋友?你这样当师兄岂不是害了师弟?金娃子,不要听三师兄胡吹,他自己读书的时候也没有耍女朋友——准确地说,他现在还是光棍呢。你听他的,二天结婆娘都成问题。还是得听堂兄的哈——读书就好好地读书,将来找到一个好工作,有了好工作才有可能找到好女孩。你看你东西哥,要不是当了光荣的人民教师,怎么能认识你雨萍嫂子?” 三师兄被戳了痛处,也不恼,反而笑嘻嘻地拍了拍东西哥的肩膀。“东西师弟,你说得对。可你想想——你当年读大学的时候,是不是也耍过朋友?结果呢?没成。可你没白耍啊——那些经历,让你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感情。后来你遇到雨萍表嫂,才知道珍惜。我说的不是让他现在就去结婚,是让他遇到合适的就大胆去追,别像我们这些老光棍,错过了才知道后悔。你看我——现在拿了九届冠军,奖牌挂了一面墙,回到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再多的金牌,也暖不了被窝。” 东西哥被他说得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你这张嘴,能把死人说活了。行吧行吧,金娃子你自己看着办。反正有一条——不能耽误学习。你将来是要当老师的人,那么多学生看着你呢,基本功不扎实,学生问你问题会出洋相。你要是连自己都管不好,怎么管学生?还有……你都知道的,东方不败为什么那么强?” 三师兄愣了一下,眨了眨眼睛,看看东西哥,又看看我。“你们俩还有秘密呀?小师弟,你告诉三师兄,东方不败为什么那么强?是练了什么独门秘籍?我看了那么多武侠小说,怎么没琢磨出来?” 我正要回答,东西哥抢先一步,推了推眼镜,一本正经地说道。“三师兄,他为什么那么强,因为他和你一样是光棍呀——欲练神功,必先自宫!你之所以蝉联九届省武协冠军,也是因为没有耍女朋友,没有后顾之忧,心无旁骛,才能把全部精力都放在练武上。你要是娶了婆娘,估计连初赛都过不了,上台就发虚……呵呵,你懂的。” 三师兄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笑声震得槐树叶子簌簌往下落。“好你个甄东西,拐着弯骂我是太监!我这叫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你懂什么!等我拿了第十个冠军,我就退休,到时候你看我能不能找到婆娘!” 我担心师傅的酒喝完了没人倒酒会四处找我们,便趁机说道。“三师兄,东西哥,咱们回去吧,师傅他们还在拼酒呢。我刚才看见师傅又开了一坛重阳烧——那坛比上回的还大,再不回去,他们俩就要喝到天亮了。” 东西哥却摆了摆手,把手插在裤兜里,靠在槐树干上。“你是师傅的心肝宝贝,你个人先回去吧。我和三师兄还想在这里清静清静,等一会再回去。今天师傅那番话,我得好好消化消化——他说我读书的境界还没到第二层,我有点不服,可又说不出来哪里不服。”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只好不管他们,转身回到师傅身边。正赶上师傅准备倒酒,我便走上前去帮忙。我刚拿起酒壶,罗洪叔叔就一把按住了我的手。 “去哪里了?” “上茅房。”我有些心虚地回答道。 “上茅房?”罗洪连忙站起来,从我手里夺过酒壶,一边给我使眼色,一边说道,“你手都没洗就回来倒酒?什么卫生习惯啊。虽然师祖爷爷说金娃子的武功很高,但他不讲卫生,还是让我给您倒酒比较好。” 他一边倒酒,一边笑嘻嘻地看着师傅。“师祖爷爷,您老人家看看我的武功达到了什么境界呢?我这一手倒酒,能不能看出点门道来?” 师傅看了罗洪倒酒之后,微微点头。罗洪倒酒的手法很稳——酒柱从壶嘴出来,又细又直,落在杯底没有溅起一滴。 “阿洪的武功层次是冲劲的巅峰状态。你看你倒酒——酒柱很稳,力道控制得恰到好处。这就是冲劲巅峰的标志。因为你的阿爷的最高境界也就是冲劲而已,他不可能教你虚劲。他的虚劲是自己摸索出来的野路子,不是正规传承,没法教给别人。” 他把酒杯端起来,抿了一口,继续说道。“你要学也不难,等会儿我测试测试你的身体承载能力,如果有空间的话,就教授你本门内功。你若身体不能承载,就只好作罢了——不是我不肯教,是怕你身体受不了。虚劲需要打通任督二脉,如果身体条件不够,强行练功,轻则气血逆行,重则走火入魔。你爹当年就是因为身体条件不够,强练虚劲,后来一到阴雨天就浑身疼。” 所谓测试,其实就是师兄弟之间或者师徒之间的切磋。师傅要测试罗洪,最佳的人选自然是罗真。两人是亲兄弟,就算是拼命,也不会有生命危险——从小打到大的,谁也不会真的下死手。何况罗真的冲劲巅峰和罗洪的野路子虚劲,正好是一对天然的对手。 甄贤公公比较喜欢看热闹,见状便放下酒杯,拍了两下手。“去吧去吧,好久都没有看到这样的场面了。罗真、罗洪,你们哥儿俩一定要拿出自己的真功夫,一决高下。我在台湾省的时候,天天看你们练功,可真正的对决,还没看过呢。今天让我开开眼界。” 师傅家的院子里种植有三棵槐树。鲁迅先生会这样写:一棵是槐树,另一棵是槐树,还有一棵也是槐树。这三棵槐树是师傅的师傅当年亲手种的,树龄加起来比我们所有人的年龄都大。树干粗得一个人抱不住,树冠遮住了大半个院子,夏天在树下练功,太阳再毒也不怕,连汗都出得比别人少。 此刻,槐树下站着三个人:罗真、罗洪和我。月光从槐树的枝叶间漏下来,在地面上洒下一片斑驳的光影。罗真双手自然下垂,目光沉稳如山;罗洪面带微笑,看起来轻松得很;我站在两人中间,心跳得比平时快了几分——我是师傅指定的裁判。师傅说,能看不能打的,是评论家;能打不能看的,是莽夫;既能打又能看的,才是真正的武术家。 师傅说:“武术家与一般的习武者不同的地方在于,武术家不仅要会打,还要会看。眼睛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漏洞,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危险,才能防止失败;眼睛看到别人看不见的弱点,才能取得胜利。你的眼界有多高,武术发展的潜力就有多大。金娃子今天当这个裁判,不是因为他武功最高,是因为他的眼力最好——你们要是不服,等会儿让他点评,看他说得对不对。” 各位师兄师姐和东西哥再次对我不满。美洋师姐双手叉腰,皱着眉头。“怎么又是小师弟去做裁判?上回倒酒是他,这回裁判又是他。阿爷,您也太偏心了吧。我好歹也是全国冠军,连个裁判都不让我当?” 大师兄也附和道。“就是就是。金娃子才多大?他能看出什么门道来?罗真罗洪两位叔叔的功夫,比他高了一大截——他连人家的招式都看不清,怎么评判?” 师傅摆了摆手,不为所动。“他看出来的门道,比你们几个加起来都多。你们要是不服,等会儿让他说——他要是说得不对,你们再反驳。他要是说得对,你们以后就别再嚷嚷了。” 于是,各位师兄师姐在练武场里都不热心观看,远远地站着,倚在槐树干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可他们的眼睛,还是忍不住往这边瞟——毕竟,这是罗氏兄弟第一次公开切磋,谁也不想错过好戏。大师兄双手抱在胸前,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美洋师姐靠着树干,手指在剑柄上轻轻敲着;东西哥站在最远处,推了推眼镜,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5)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四章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 第一百三十一回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5) 罗真霸气外露,站在那里像一座铁塔。他的身材比罗洪魁梧得多——肩膀宽得像一扇门板,手臂上的肌肉一条一条地鼓起,青筋在皮肤下隐隐可见,像一条条蜿蜒的蚯蚓。他的呼吸沉稳而有力,每一次吸气都像是能把周围的空气吸干,每一次呼气都带着一股热浪。师傅说他的冲劲是“刚中带柔,猛中带稳”,在同辈中罕逢敌手。 罗洪内敛谦和,站在哥哥对面,显得有些瘦小。他的身材比例很好——肩宽腰细,肌肉线条流畅而不夸张,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他站在那里,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看起来轻松得很,可他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罗真的肩膀。师傅私下跟我说过,罗洪的天赋比罗真高,只是他藏得深——平时嘻嘻哈哈的,谁也看不出他有多厉害。他哥哥是铁塔,他是藏在铁塔影子里的那把刀。 武术修为上,罗洪似乎要高一筹。但江湖对决,有时候取决于出手的力度速度和角度,输赢会有许多不确定性。高手过招,胜负往往就在一瞬之间——一个判断失误,一个脚步慢了半拍,就可能满盘皆输。尤其是在这种十招定胜负的短局里,谁先进入状态,谁就占了先机。罗真的爆发力在前三招无人能挡,可要是三招之内拿不下对手,优势就会逐渐转移到罗洪那边。 两兄弟各自站好位置,只等我一声令下。罗真双拳紧握,重心下沉,摆出一个标准的防御姿势——左手在前,右手在后,双脚微微分开,膝盖弯曲,脚掌抓地,整个人像一头随时准备扑出去的猛虎。罗洪则站得很随意,双脚自然分开,双手垂在身侧,像是在等公交车。可我知道,这种“随意”本身就是一种功夫——真正的高手,不需要摆架势,因为他们在任何姿势下都能出手。他们浑身上下都是武器。 “咱们这是内部切磋,点到为止,不能伤人。以十招为限。”我站在两人中间,把师傅定下的规矩重复了一遍,“东西哥曾经说过,内部切磋的目的是交流学习武术的过程,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明白为什么会输和为什么会赢。准备好了吗?开始!” 罗真反应迅速、爆发力强,我一喊“开始”,他就像一颗炮弹一样冲了出去。他的拳法刚猛霸道,出拳如风,气势磅礴,先声夺人——第一拳直取罗洪面门,速度极快,拳风呼呼作响。这一拳是试探,可即便是试探,力道也足以把人打趴下。他的力度和速度把握得相当到位,每一拳都带着强大的力量,仿佛要将空气都撕裂。擂台上的地板被他踩得咚咚响。 罗洪身手灵活,攻守兼备。他不跟罗真正面对抗,而是利用步法闪避——侧步、斜步、转身,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他的出拳如水,无声无息,角度巧妙——罗真一拳打过来,他不挡,反而顺着拳势往侧面一带,把罗真的力道引向空处。然后趁罗真收拳的间隙,一掌拍向他的肋下,攻其不备,击其必救。他牢牢掌控着主动权,罗真虽然攻势凶猛,却始终打不到他的要害。罗真的拳头再硬,打不到人也是白搭。 三招之后,罗真的爆发力开始达到巅峰。他的每一拳都比上一拳更猛——第一拳试探,第二拳加力,第三拳全力出击。他大喝一声,整个人高高跃起,右拳如流星般砸向罗洪的头顶。这一拳要是打实了,罗洪不死也得晕。他的冲劲在这一刻被发挥到了极致——力从地起,经过腰、肩、肘、腕,最后从拳头上打出去,像一颗炮弹。美洋师姐在旁边看得直皱眉,手不自觉地按在了剑柄上。 罗洪脚踏云步,以柔克刚,避其锋芒。他没有硬接这一拳——硬接冲劲巅峰的全力一击,那是找死。他身形一矮,整个人往侧面滑出半步,刚好让罗真的拳头从他耳边擦过。然后他顺势一掌拍在罗真的后背上,力道不大,却恰到好处——罗真被自己的冲劲带着往前踉跄了两步,差点撞在槐树上。树叶子被震得簌簌往下落,有几片飘到了罗真的头发上,他也不管。 六招之后,罗真的速度开始趋缓。他的第一波攻势已经消耗了大量体力,呼吸开始紊乱,出拳的节奏也没有之前那么流畅了。他的额头沁出了细密的汗珠,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冲劲巅峰的爆发力是有限的——就像短跑运动员,跑完一百米之后必须停下来喘口气。罗真的问题不是不够猛,是太猛了——他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前六招,后面四招只能靠意志力撑着。 罗洪由高桩变矮桩,脚踏齐步,开始寻找罗真的破绽。他的呼吸依然均匀,额头上一滴汗都没有。他在等——等罗真的体力下降到临界点,等他的防守出现缝隙。他的眼神像一只耐心的猫,盯着猎物的一举一动,不动声色。大师兄在旁边看得直摇头,低声对三师兄说了句“罗真这打法太耗体力了,跟当年我一模一样——上去就猛攻,攻不下来就傻眼”。 九招之后,罗真的力度和速度呈现阻滞状态,第一波攻势即将衰竭。他的拳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威力——出拳的速度慢了,力道也弱了。汗水湿透了他的衣衫,背心湿了一大片,贴在脊梁上能看见肩胛骨的轮廓。他咬着牙,挥出最后一拳——这一拳是强弩之末,虽然气势还在,可力道已经不足以威胁罗洪。他的拳头还在往前,可他的身体已经跟不上了。 罗洪等的就是这一刻。他不再闪避,而是迎上前去,左手搭住罗真的手腕,右手按在罗真的肩膀上,借着他自己最后一拳的冲劲,轻轻一带——罗真整个人被自己的力道推得转了半圈,重心不稳,往侧面倒去。罗洪顺势将他的胳膊拧到背后,膝盖顶在他的腰上,将他稳稳地制住。这一招不是师傅教的,是他自己悟出来的——把对方的力道引向空处,然后借力打力,不费自己半分力气。 整个过程干净利落,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罗真喘着粗气,汗水滴在地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罗洪面不改色心不跳,潇洒自如,谈笑自若,仿佛刚才的一切都只是热身而已。他松开手,把罗真拉起来,拍了拍他肩膀上的灰。“哥,你前三招差点把我逼到墙角。要不是我练过云步,第一拳就让你打实了。” 结果不言自明,罗洪胜出。 当我宣布比赛结果之后,师傅对大家说:“刚才,我让金娃子当裁判,可能有些人不服气。下面,让金娃子总结一下这次比试。你们刚才谁说他不行的?现在听听,看他能说出什么门道来。” 我清了清嗓子,走到院子中央,站在两棵槐树之间。月光洒在我身上,把我的影子投在青砖地上。各位师兄师姐虽然表面上不在意,可耳朵都竖得老高。美洋师姐停止了敲剑柄,大师兄把狗尾巴草从嘴里取了出来。 “罗真叔叔的长处在于敢打敢拼,狭路相逢勇者胜。突然遇到强敌不胆怯,在势力相当的情况下也许可以一鼓作气取得胜利——他的前三招,如果对手不是罗洪叔叔,可能已经赢了。但不足之处是缺乏冷静应对,战局的把控能力不够。在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很难做到保持攻击强度,一旦出现力竭势衰,失败就成为必然了。他的冲劲虽然猛,可持续时间太短——就像一把火烧得太旺,很快就烧完了。” 我转过身,看着罗洪叔叔。“罗洪叔叔的长处在于遇事冷静,力量和速度收放自如,懂得避其锋芒,也明白借力打力,以柔克刚。他最大的优点是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前面九招他几乎没有消耗体力,只是在闪避和观察。他善于找准对手的薄弱环节和弱点,集中全部力量,攻其不备,一招制敌,不予对手反击的机会。所以,取得了胜利。他的打法,是典型的‘后发制人’——等你先出完招,我再出招。” 甄贤公公带头鼓掌,两只手拍得啪啪响。大家也都爆发出热烈掌声,连一向不苟言笑的罗真叔叔都微微点了点头,用手背蹭了蹭脸上的汗。 甄贤公公道:“金娃子分析得相当好。我一开始就认为真儿会胜的——他冲出来那几下确实猛,我以为洪儿顶不住。结果是洪儿获胜了。看来我这个老眼昏花,不如金娃子看得明白。当裁判,确实需要眼力,需要看出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师傅道:“其实,武术是由两个字组成的,一个是武,一个是术。武是攻击的力量和速度,防守的能量与厚度——这是基础,没有武,术就是花架子。术是指防御的空间与弧度,进攻的时间和角度——这是进阶,没有术,武就是蛮力。论罗真与罗洪的真实功夫,也许在伯仲之间。罗真的武比罗洪强,但罗洪的术比罗真高。今天罗洪之所以赢得这么快,是因为他抓住了罗真体力下降的那个节点——早一招不行,晚一招也不行,不早不晚,刚好在第九招和第十招之间。这就是术——不是靠蛮力,是靠脑子。” 三师兄在旁边听得直点头,低声对东西哥说:“阿爷这话说到点子上了。我打擂台的时候,也有这个体会——有些对手明明力气比我大,可我就是能赢。为什么?因为我懂得什么时候该进攻,什么时候该防守。这就是术。”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6)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四章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 第一百三十二回 酒席上师徒论武术 槐树下兄弟表决心(6) 罗真、罗洪双双跪拜,膝盖磕在青砖地上,发出两声闷响。月光照在他们背上,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槐树的树干上。罗真的影子又宽又厚,像一块磐石;罗洪的影子又长又细,像一把出鞘的剑。 “师祖爷爷,感谢您的指点!我们一定留下来虚心学习,勤奋练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武术。我们兄弟俩练了几十年,从来没有被人这么透彻地分析过——今天听了师祖爷爷和小……小掌门师叔的话,才知道自己差在哪里。” 师傅扶起他们,双手分别搭在两人的肩膀上。他的个子比两人都矮,可那双手搭上去的力道,却让人感觉像是两座山压了下来。那双手握了一辈子刀,劈过鬼子的脑袋,也劈过木柴和猪骨头,指节粗大得像老树根。 “你们也不要太在意这次的胜负。比赛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善于总结每次比武过程中咱们的武术运用和得失。看得出对手的长处与短处,也知道自己的短处与长处,才能做到扬长避短甚至是以己之长攻彼之短。” 他转向罗真,用手指在他胸口点了一下。“罗真,你的冲劲已经练到了巅峰——在冲劲这个层次上,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可你不能满足于冲劲,你得往上走。你的身体条件,完全可以承载虚劲。你的筋骨结实,气血旺盛,冲劲的底子打得这么扎实,转练虚劲是水到渠成的事。” 他转向罗洪。“罗洪,你的天赋比你哥哥高——你的虚劲是自学的,虽然路子不太正,可底子在。你刚才那一招借力打力,虽然姿势不够标准,可发力的时机和角度都恰到好处。跟着你师叔好好练,最多三年,你的虚劲就能入门。到时候,你哥哥就不是你的对手了——至少在百招之外不是。” 罗真、罗洪站起身来,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齐声说道。 “是,师祖爷爷,我们记住了。我们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师傅微微点头,目光中透露出一丝欣慰。他转过身,对着院子里的所有人扫了一眼,最后目光落在美洋师姐身上。 “丫头,去厨房把你妈刚炖好的银耳汤端出来。练功的人,不能光喝酒,得润润肺。你妈那银耳汤是用冰糖炖的,还加了红枣和枸杞,比什么补药都好。” 美洋师姐应了一声,转身进了厨房。不一会儿端出一大盆银耳汤,用搪瓷盆装着,盆沿上凝着一圈细密的水珠。她给每人盛了一碗,轮到罗真叔叔的时候,特意多舀了两颗红枣。 师傅端起碗,喝了一口银耳汤,放下碗,对罗真罗洪说道。 “好了,你们先去休息吧,明日再继续练习。今天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我带你们去后山——那里有块空地,是我当年练功的地方。在那里,我把本门的内功心法传授给你们。能学到多少,就看你们的造化了。当年你们爹学的时候,也是在那个地方——那棵老松树还在,树干上还有他当年练刀时砍出来的印子。” 罗真、罗洪应了一声,便转身离去。两人并肩走进屋里,罗洪还在低声跟罗真说着什么——大概是在复盘刚才那十招,分析自己哪里做得好,哪里还可以改进。走到门口的时候,罗真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罗洪一眼,说了一句什么。罗洪拍了拍他的肩膀,笑了。 甄贤公公看着他们的背影,缓缓说道。月光洒在他花白的头发上,把那些岁月的痕迹照得清清楚楚。 “这两个孩子,都是有天赋的。罗莽子在世的时候,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们俩——罗真太刚,罗洪太柔,他都担心。他跟我说过,真儿这脾气,上了战场肯定是一员猛将,可退了役怎么在社会上立足,他心里没底。洪儿倒是会来事,可太会来事了,怕他走偏。现在好了,有光灿指点,他们的功夫一定能更上一层楼。只是还需要更多的磨练——功夫不是教出来的,是打出来的。他们俩在台湾的时候,对手太少,打得不够。” 师傅微微一笑,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是啊,天赋固然重要,但后天的努力和磨练同样不可或缺。只有经历了风雨,才能见到彩虹。他们俩底子好,差的就是实战——以后在武馆里,让他们多跟学员切磋。每一场切磋,都是一次磨练。不要怕输,输得越多,学得越快。美湖当年就是这么过来的——头两年打擂台,输了不知道多少场,后来才慢慢赢回来的。” 三师兄在旁边听见了,端着银耳汤走过来,插了一句。“阿爷,我当年输得最惨的一次,是被对手一拳打下擂台,在台下躺了半分钟才爬起来。回来之后我把自己关在屋里三天没出门,第四天开始,每天多练两个时辰。从那以后,就再也没被人打下擂台了。” 师傅看着三师兄,点了点头。“对。输不可怕,怕输才可怕。美湖能拿九届冠军,不是因为他不输——是他输了之后,能把失败变成养料。你们几个师兄妹,美湖的天赋不是最高的,可他的抗压能力是最强的。这也是天赋——是后天练出来的天赋。” 三师兄难得地被师傅夸了一句,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端着银耳汤走开了。 我站在一旁,听着师傅和甄贤公公的对话,心中感慨万千。在这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江湖中,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梦想和信念而努力奋斗着。或许,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三师兄被对手打下擂台的时候,大概也没想到自己将来能拿九届冠军。罗真叔叔输给弟弟的时候,大概也没想到这次失败会成为他突破的契机。所有的失败,都是未来的养料——只要你肯吸收它。 此时,月亮高悬在天空,洒下柔和的光芒,照亮了整个院子。微风轻轻拂过,带来一丝凉意,让人感到心旷神怡。那三棵槐树的叶子在风中沙沙作响,像是在低声交谈着什么秘密。远处传来几声狗叫,夹杂着溪水流淌的声音。夜色已深,院子里的人渐渐散了——三师兄扶着喝得有些上头的大师兄回了屋,美洋师姐在收拾桌上的碗筷,师母在灶房里烧水准备洗碗。 我抬头望着天空,心中默默发誓:“我也要像罗真、罗洪一样,不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武功,将来成为一名真正的武术家。师傅说我的天赋是师门里最好的——天赋是上天给的,努力是我自己的,需要后天的不懈努力。我不能辜负上天,更不能辜负自己。三师兄腿短,能拿九届省冠军;罗洪叔叔身材不占优势,能练出虚劲。我有这么好的条件,如果还练不好,那就不是能力问题,是态度问题。” 就在这时,东西哥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他的脚步声很轻,踩在青砖地上几乎没有声音——这大概是他跟罗真叔叔学的新步法。他手里端着两碗银耳汤,把其中一碗递给我。 “金娃子,别发呆了,趁热喝了。明天还要早起练功呢——师傅说了,明天带我们去后山,把本门的内功心法重新讲一遍。这回我可不能错过了——上回学的时候太年轻,好多东西没听懂。现在结了婚,有了娃,再听一遍,也许会有不一样的领悟。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次就够——我现在才明白师傅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我接过银耳汤,喝了一口。汤已经有些凉了,可那股清甜还在,顺着喉咙往下走,暖洋洋的。我跟着东西哥向住处走去。一路上,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享受着这宁静的夜晚。月光把古驿道上的青石板照得发白,石缝里长着细细的青苔,踩上去软软的。远处七杀碑和无字碑并肩立在街口,碑上那个“家”字在月光下泛着青灰色的光,笔画边缘的石屑已经被风吹净了,字迹显得更加清晰。 快到茶馆门口的时候,东西哥忽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我。月光把他的眼镜片映得一片银白,看不清眼睛里的表情。 “金娃子,今天师傅说你将来能成为一代宗师。我信。可我想跟你说的是——不管你将来走多远,飞多高,都别忘了回家的路。师傅教我们功夫,不是为了让我们出去打架,是为了让我们有能力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东西。你将来要当老师,要教学生——你要保护的,是那些坐在台下仰着脸看你的娃娃,还有,就是武术的传承。咱们盘龙门的功夫,不能在你我这一代断了。” 他说完,推了推眼镜,转身走进了茶馆。堂屋里还亮着灯,那是我妈给他留的灯——雨萍姐姐带着甄圆已经睡了,灶上还温着一碗醪糟汤圆,是给他留的夜宵。灯光透过窗户洒在青石板街道上,和月光搅在一起,把路面上的每一道裂缝都照得清清楚楚。 我站在茶馆门口,看着他那瘦削的背影消失在门后,心里头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暖意。东西哥这个人,从来不会说什么豪言壮语,可他的每一句话,都像是用粉笔写在黑板上——端端正正,清清楚楚,让人记住了就忘不掉。他说的“回家的路”,不只是古驿道上的青石板,不只是无字碑上那个“家”字——是根,是盘龙门的传承,是师傅用一辈子守住的这把单刀。这把刀传给了我,我不能让它在我手里生锈。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透,我就被一阵敲门声惊醒了。揉着眼睛去开门,看见罗真叔叔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两把木剑。木剑是师傅连夜用槐树枝削的,剑身上还带着新鲜的木茬子,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槐木香。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练功服,腰间扎着黑带,整个人看起来精神抖擞,一点也看不出昨晚喝了半斤重阳烧的样子。 “师祖爷爷说,去他家后山集合。带剑。” 他说完就转身走了,脚步声沉稳而有力,踩在青石板路上,渐行渐远。远处东山的山顶已经泛起了一线鱼肚白,晨光透过雾气洒下来,把整座重阳镇染成了一片金黄。我穿上练功服,系好腰带,背上师傅传给我的那把龙吟宝剑,推开门,大步跟了上去。院子里那三棵槐树的叶子在晨风中轻轻摇曳,像是在给我送行。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1)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五章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 第一百三十三回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1) 比武结束后,众人的目光都聚焦在罗真和罗洪身上,暗暗考察着他们的表现。 罗真率先走到院坝中央,双脚一分,沉腰坐马,打了一套“开山炮锤”。每一拳出去,都带着呼呼的风声,脚下的青砖地面被震得微微发颤。 他打到第七招的时候,右肩往回一收,肩胛骨猛地抖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扯住了筋。 那是肌肉已经吃不住劲的信号。冲劲顶到了头,身子却有些不听使唤了。 罗洪待他收了势,这才不紧不慢地走到场中央,拉开架子,打的也是同一套炮锤。 可他的动作全然不同。拳头走得绵,收得稳,劲道都藏在肘底和腰间,表面上看着不急不躁,实际上每一寸力道都拿捏得恰到好处。 十招打完,罗洪面不改色心不跳,双手缓缓往下一按,把一口气稳稳当当地压回了丹田,明显还有余力继续进修。 甄贤公公看着这一幕,不禁抚须笑了起来。 “光灿啊,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我原本一直觉得罗真在习武方面更有天赋,瞧他平日里那股子冲劲,总觉得将来必成大器。” “谁能想到,这罗洪看着像个文弱书生,关键时刻却展现出了如此深厚的习武潜力,这发展空间可比罗真大多了。” 郑光灿微微颔首,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缓缓说道:“表叔,习武可绝对不只是简单的体力活哟。它是以体力为基本,就像盖房子得打好地基一样;以智力为根本,就好比房子的设计图纸,得有巧妙的构思;更要以灵力为源本,这灵力就如同房子的灵魂,相当于咱们所说的风水和气场。单纯体力好的人,那是百里挑一;单纯智力好的人,更是千里挑一;单纯灵力好的人,简直就是万里挑一。而三者都好的人,那可真是可遇而不可求哇。罗真的体力天赋在罗洪之上,可罗洪的智力和灵力,比罗真高出一截。” 众人听了,纷纷点头称是。 三师兄端着一碗银耳汤走过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笑嘻嘻地插了一句:“阿爷,照您这么说,我算哪种?体力、智力还是灵力?” 师傅看了他一眼,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你?你属于第四种——不服输的那种——蛮力。体力不算最强,智力不算最高,灵力你压根就没有。可你就是不服输,被打倒了爬起来再打,输了回去偷偷练,练完了再来。这种劲头,比前三样都管用——所以,你能得冠军。” 三师兄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端着银耳汤走开了。 回到家中,只见美洋师姐和师母正忙碌地在收拾碗筷。桌上的盘子已经摞成了一座小山,骨头和鱼刺堆在碗沿上,酒杯东倒西歪地散在桌面上。 我赶忙跑过去帮忙。师姐正端着一摞碗往厨房走,看见我过来,笑着用胳膊肘碰了碰我。 “还是只有你最晓得心疼姐姐了。帮师姐把这些拿进厨房里让师母洗,你的任务就圆满完成啦。那几个师兄,吃完饭就拍屁股走人,从来不会主动收碗。” 我接过碗筷,小心翼翼地端进厨房。师母正站在土灶前,系着那条洗得发白的蓝布围裙,用丝瓜瓤子刷着铁锅。 师母一直以来都是默默无闻地操持着家中的一切,见我拿了碗碟进去,便温和地摆摆手。 “金娃子,你不用在这里来,放这儿就行。你在外面陪师傅说话,这儿有我就够了。” “师母,要不要我帮您清洗?” 我看了一眼水槽里那一大堆碗筷,油渍已经浮在水面上,厚厚的一层。 师母笑着在我手背上轻轻拍了一下。 “你去陪师傅吧,放假后你没有来,他念叨好多回呢。说‘金娃子怎么还不来,是不是偷懒不练功了’。我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我心里明白,师母是不放心我洗碗,担心我洗不干净,把碗碟给弄坏了——上回我来帮忙,打碎了一个青花瓷碗,师母心疼了好几天,嘴上却说“碎碎平安”。 我从厨房退出来,走到院坝里。 此时,大师兄、三师兄和东西哥正在院里热火朝天地吹牛。 大师兄把茶缸往地上一顿,嗓门大得震人耳朵:“当年东街那三个混子来踢馆,我一个人,赤手空拳,三下五除二就把他们全打跑了。领头的那个,跪在地上叫我爷爷。” 三师兄把蒲扇往膝盖上一拍,接过话头:“你那算啥子?我在南关擂台上,一记‘穿心肘’,把一个两百斤的壮汉顶下台去,裁判数到十他都没爬起来。那才叫一招制敌。” 东西哥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不紧不慢地开了口:“你们那些都是力气活。我教的那一班初三几何,全班三十二个人,二十八个考上了县中,全县第一。这才是实打实的真功夫。” 三个人谁也不服谁,声音一个比一个大,震得槐树叶子簌簌往下掉。 罗氏弟兄则在一旁静静地听着。罗真双手抱在胸前,背靠在槐树干上,脸上没什么表情;罗洪则坐在洗衣的青石板上,偶尔露出几丝无奈的笑容,大概在想这几个人吹牛的水平比他们的武功还高。 甄贤公公和师傅则在堂屋里悠闲地喝茶。茶是清明前的老鹰茶,倒在粗瓷杯里,飘出一股焦焦的香气,悠悠地弥漫在整个堂屋之中。 我轻手轻脚走进去,提起铜壶,给师傅和甄贤公公续了滚水,然后调皮地爬到师傅背上,笑嘻嘻地搂住他的脖子。 “师傅,我开校以后就要到外面去读书啦,您老人家会不会特别想我呢?”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2)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五章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 第一百三十四回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2) 圆山顶是师傅家屋背后的一个小山包,四周被郁郁葱葱的树木环绕着。 穿越屋后那片幽静的竹林,沿着蜿蜒的小路爬上山,便能到达山顶。那条小路是师傅当年练功的时候踩出来的,几十年了,路面被踩得光滑如镜,石头上都磨出了脚印。 山不高,山顶也不大,但上面十分平整,视野极为开阔。站在山顶上,能看见整个重阳镇的灯火——那灯光稀稀拉拉的,像一把撒在黑布上的碎金子。 远处东山的轮廓在夜色中隐隐约约,山顶上有一朵白云,被月光照得发亮。此时,月色正好,银白的月光洒在山顶上,仿佛给整个山顶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大师兄站在中央,把袖子往上撸了撸,露出两条结实的胳膊。 “小师弟,论年龄你更小,但论师门的辈分你更高。所以,怎么打的选择权交给他们两位,如何?这是规矩——掌门有掌门的特权,可不能让人觉得我们以大欺小。” 我点了点头。 “我没有意见。一切听从大师兄安排。反正不管怎么打,我都接着。” 罗真看了看弟弟,把他拉到一边,压低声音说了几句。然后转过身来,对着我抱了抱拳。 “下午我和弟弟打,我打输了。现在我先上,我输了弟弟再上。我们兄弟俩不能一起欺负你——那不公平。” 三师兄在旁边点了点头。 “这样也行。罗真先上,算是给小师弟热身;罗洪后上,算是真正的考验。车轮战,比一起上更考验体力。” 我笑了笑,往前走了两步,站在山顶正中央。月光把我的影子投在地上,又细又长。 “这样太麻烦。我建议你们俩一起上,少打一场,早点回去。师傅刚才还念叨我呢,要是我回去晚了,他又要问‘金娃子是不是偷懒去了’。” 三师兄瞪了我一眼,走到我旁边,压低声音。 “小师弟,你要想好哦。你打赢了,我们大家的辈分要高一辈;打输了就和他们平辈论交,有点划不来哦。你可想清楚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关系到咱们盘龙门以后过年谁给谁磕头的大事。” 我拍了拍三师兄的肩膀,自信满满地说道:“三师兄放心,只要你出现的时候都站在师傅身边,他们总会喊你师叔的,无论我输我赢,对吧?辈分这东西,不是打架打出来的,是师傅定下来的。” 大师兄见状,从石凳上站起来,走到场地中央。 “既然金娃子坚持,那你们俩就一起上。再次申明,点到为止,不得伤人。谁要是下死手,我第一个不答应——不管输赢,先罚扎马步一个时辰。” 罗真似乎不太情愿与弟弟一起上,显得有些犹豫。他站在那里,看看罗洪,又看看我,手指在裤缝上搓来搓去。 毕竟下午我当裁判的时候,他输给了罗洪,心里多少有些疙瘩。晚上他想通过打败我来赢得尊严,可如果和罗洪一起上,就算打败了我,他也觉得没意思——二打一,赢了也不光彩。 “罗真叔叔,你们弟兄俩的武功我都比较了解,而你们对我不太了解。我不想占你们的便宜——你们请先出手吧。” 我站在那里,双手自然垂在身侧,没有摆任何防御姿势。这个姿势是跟罗洪学的——真正的高手,不需要架势。 打架亲兄弟,果然罗氏兄弟配合上还是默契十足的。 罗真一听我说“先出手”,便不再犹豫,大喝一声,整个人像一头出笼的猛虎扑了过来。他的拳法刚猛霸道,直取我的胸口,拳风呼呼作响——这一拳比下午打罗洪的时候还猛,显然是憋着一股劲。 罗洪则灵活多变,从侧面迂回,攻我的下盘,巧妙地配合着哥哥。一刚一柔,一虚一实,一快一慢——两人配合起来确实有令人眼花缭乱的效果。 罗真的拳负责正面强攻,罗洪的掌负责侧翼骚扰。罗真攻上盘,罗洪就攻下盘。罗真打左路,罗洪就封右路。大师兄在旁边看得直点头,低声对三师兄说了句:“这配合,比下午打的时候强多了。” 我却不慌不忙,脚下步伐轻盈。师傅教的步法在这时候派上了用场——高桩云脚,矮桩齐步……侧步、斜步、转身,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 罗真的拳头擦着我的衣服过去,拳风刮在脸上生疼,可就是差一点,没打着。罗洪的掌法虽然刁钻,可他的虚劲还没有入门,力道不够,被我轻轻一拨就偏了方向。 我的武术境界比他们高——我已经练出了虚劲,而他们还在冲劲阶段。他们出招,无论快慢,我都看得清清楚楚,力道无论大小,都在我的掌控之中。 在我的眼里,他们的动作就像被放慢了速度的电影——我能看见罗真出拳前肩膀的微动,能看见罗洪移动前脚尖的偏转。这些细节,在实战中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突然,我看准时机。罗真一拳打过来,我不闪不避,反而迎上去,左手搭住他的手腕,借着他的冲劲往侧面一带——这一招是下午罗洪用来对付他的。 罗真被自己的力道带偏了重心,整个人往前踉跄。与此同时,罗洪从侧面一掌拍过来,我身形一闪,瞬间绕到罗真身后——这是我练了大半年的移步换形身法,在虚劲的加持下,速度快得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我借着罗真的身体作为掩护,罗洪一时收不住掌,差点打在哥哥身上。就在他犹豫的一瞬间,我一掌拍在罗真的后背上,力道不大,却恰到好处——罗真往前踉跄了两步,单膝跪地。 紧接着,我回身一脚,轻轻扫在罗洪的脚踝上——这一脚只用了三分力,刚好让他站不稳。罗洪往后退了好几步,被三师兄扶住了。 整个过程不到三招。山顶上安静了几秒,然后大师兄带头鼓起了掌。 “好!这一招借力打力,比我使得都好!” 大师兄走到罗真面前,伸手把他拉起来。 “看到没有?这就是虚劲——不是靠蛮力,是靠脑子。你下午输给你弟弟,晚上输给小师弟,不是你的功夫不行,是你的打法太单一。回去好好练,把冲劲的刚猛和虚劲的灵活结合起来,你的功夫还能再上一个台阶。” 罗真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看着我,眼神里有佩服,也有一丝不甘。 “小师叔,我服了。您刚才那一招——绕到我身后那一招,我连您的衣角都没看清。您是怎么做到的?” “那个叫移步换形,是师傅教我的身法。练这个身法,要先练三个月的基本步法——每天在梅花桩上走半个时辰,走到闭着眼睛也不会掉下来为止。你要是想学,明天我教你。你的冲劲底子打得好,学这个身法应该比我当年快。” 罗洪也走过来,对着我抱了抱拳。 “小师叔,我也服了。您刚才扫我那一脚,力道控制得太精准了——再重一分我不仅倒了,脚踝还得坏,再轻一分我还站得住,目标达不成。不早不晚,不轻不重,刚好让我退后三步,倒地。难道,这就是虚劲武者的实力吗?” “对。虚劲的核心就是控制——控制自己的力道,也控制对手的力道。你下午打赢你哥哥,用的也是这个原理,只是你还没有练到虚劲的境界。你的虚劲是自学的,只有方法,没有根基。路子不太正,有些地方发力不对——比如你刚才那一掌,力道太散了,没有集中到指尖。你要是能把虚劲的发力技巧学到手,你的功夫至少能提高三成。” 大师兄拍了拍罗氏兄弟的肩膀,笑着说道:“小师叔就是小师叔,以后多跟师叔们学学。你们俩的天赋都不错,就是缺了正规的指点——跟着师傅好好练,少则一年,多则三年,你们的功夫一定能追上我们几个师叔。” 东西哥一直在旁边站着,这时候忽然开了口。 “金娃子,刚才你绕到罗真身后的那一下,到底是左脚先动还是右脚先动?我看得眼睛都没眨,硬是没看清楚。” “右脚先动,左脚跟着滑步,总共就两步。关键是腰要先转——腰转了,脚才跟得上。你要是想学,回头我教你。不过你这个教几何的,怕是没时间练。” 东西哥推了推眼镜,一本正经地说道:“那倒不一定。几何讲究的是空间感和角度,说不定我练起来比你们都快。改天你教教我,我倒要看看这个移步换形,跟我画辅助线有没有相通的地方。” 众人都笑了起来。山顶上的气氛一下子轻松了许多,刚才比试时的那股子紧张劲儿,随着笑声散到了夜风里。 大师兄抬头看了看月亮的位置,拍了拍巴掌。 “行了行了,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去师傅该出来找人了。咱们赶紧下山——回去的路上都小声些,别把师母吵醒了。她睡觉轻,一惊醒就再也睡不着。” 众人便收拾了东西,沿着来时的山路往下走。月光透过竹叶的缝隙洒下来,在路面上投下斑驳的影子,踩上去像是踩在一地的碎银子上。 罗洪走在我旁边,压低了声音问道:“小师叔,刚才您说的虚劲发力技巧,能不能再给我讲讲?我怕回去就忘了。” “明天早上你来找我,我带你到后山的竹林里练。那里清静,没人打扰。今晚你先好好睡一觉,养足了精神再来。” 罗洪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一行人默默地穿过竹林,远远地便看见了师傅家院子里透出来的煤油灯光,黄黄的一小团,在夜色里显得格外温暖。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3)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五章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 第一百三十五回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3) 回到师傅家,堂屋里的灯还亮着。 甄贤公公和师傅还在聊着天,两人面前的茶杯已经续了好几回水,茶汤从深褐喝成了浅黄,茶叶沉在杯底,一片片舒展开来,像是终于放下了什么心事。 月光透过窗户洒在桌上,把两人的影子投在墙上,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煤油灯的火焰被窗口漏进来的风吹得晃了两晃,两个影子也跟着在墙上颤了颤。 甄贤公公手指在茶杯沿上轻轻画着圈,声音沉沉的,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想当年,我们重阳镇及周边一起被抓壮丁的,有一两百人。那场面,真是惨不忍睹啊——大家都是被绳子捆着手,串成一串,像牲口一样被牵着走。有的人连鞋都没有,光着脚在泥地里走了几天几夜,脚底板磨得血肉模糊,还得往前走。稍微走得慢些,枪托就砸上来了。那些保丁,也是穷苦人出身,可打起人来,比谁都狠。” 他停下来,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手在微微发抖。 “大家被强行带去打仗,生死未卜。最后活着的,恐怕只有一二十人了吧?两百多号人,拉出去的队伍排了半条街。回来的呢?一个手都数得过来。想起来,我这心里头,就跟刀剜一样。” 郑光灿微微叹了口气,眼中闪过一丝悲伤。他把搪瓷缸子放在桌上,用手指在桌面画了一个圈,又在圈里点了几下——每一个点,都代表一个他所知道的最终活着回来的兄弟。那些点密密麻麻,可最后活着的,只有寥寥几个。 “我们一批去的,解放后活着的,我所知道的,不到十人了。大柱死在缅甸,被鬼子的迫击炮炸死的,连个囫囵尸首都没留下。赵三娃死在台儿庄,冲锋的时候被机枪扫中,身上挨了十几发子弹。李老幺死在野人山——他是活活饿死的,临死前嘴里还嚼着树皮。” 师傅的拳头在桌面上慢慢攥紧了,指节发白。他忽然松开拳头,用食指在桌面上画起来。先画一个尖角,再画一个尖角,两个尖角并排着,像两把并排放置的刺刀。那是当年单刀营的进攻阵型——他在部队里不知画过多少遍,在泥地上画,在沙盘上画,在牺牲弟兄的坟头上也画过。 “这些年,每逢清明,我都会给不晓得埋在哪里的兄弟们烧一沓纸钱。一边烧一边念他们的名字,念完一个,就往火盆里添一张纸。念完了,纸钱也烧完了,我就坐在门槛上发半天呆——想着当年我们一起扛枪的样子,想着他们临死前的面孔。” 师傅停顿了一下,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口水,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像是在把什么东西硬生生咽回去。他的眼睛红了,可他硬是没让眼泪掉下来——几十年的老兵了,不习惯在人前落泪。他伸出手指,把桌面上那幅用茶水画的阵型图慢慢抹掉了。两个尖角消失的时候,他的手指在桌面上停了好一会儿,像在跟什么东西告别。 “我当年带着您给我的银圆回来,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盼望着您回来。这些年,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要摸一摸枕头底下的铁盒子,确认银圆还在。铁盒子是当年大年堂兄留给我的——一个装过烟丝的洋铁皮盒,盖子都磨得掉了漆,可我一直没舍得换。” 他抬起头,看着甄贤公公,眼睛里有一种很深很深的东西。 “表叔,您回来了,我这条命也算对得起大年堂兄的嘱托了。他牺牲之前,躺在战壕里,浑身是血,抓着我的手对我说——‘光灿,表叔是个好人,你跟着他,比跟着我有出息。’” 师傅把手伸进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洋铁皮盒子,放在桌上。盒子上的漆已经磨掉了大半,露出底下灰白的铁皮,边角被磨得发亮。 “我守了这个盒子五十多年,从来没让任何人碰过它。娶媳妇那天晚上,我把它藏在床板底下。生娃那天晚上,我把它藏在房梁上。闹土匪那年,我把它埋在灶膛的灰堆里。现在您回来了,盒子还在,银圆还在,我的任务也完成了。” 甄贤公公伸出手,在师傅的手背上轻轻拍了一下。那只手很瘦,手背上青筋暴起,指节粗大变形——那是打了一辈子拳的手,也是握了一辈子枪的手。可拍在师傅手背上的力道却很稳,像是把五十多年的重量,都压在这一拍里了。 “光灿,你做得很好。那几块银圆拼起来,能找到我们当年埋在地下的东西。那些东西不是咱们家的——是国家的。当年我为啥要把地图凿在银圆上?就是怕地图落到坏人手里,所以才把它分散开,藏在好几块银圆上。每一块银圆上的凿痕都只是一部分,只有凑齐了,才能看出地图的全貌。” 他停下来,目光在师傅脸上停了好一会儿,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 “等我取出碑座底下的铁盒,把地图和银圆拼在一起,咱们就可以去找那个神秘山洞。五十三年了,这个承诺,该兑现了。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去。你是银圆的守护者,你有资格亲眼看着那些东西重见天日。这是你应得的——你用了大半辈子来守这个秘密,没有你,这些银圆早就不晓得流落到哪里去了。” 师傅点了点头,端起搪瓷缸子,跟甄贤公公碰了一下。两个搪瓷缸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在安静的堂屋里回荡了好一阵。那声音听起来不像碰杯,倒像是两块石头撞在一起——沉沉的,闷闷的,带着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悲壮。 “表叔,我还有个事想问您。那些银圆上的记号——您是怎么凿上去的?每一块的位置都不一样,可凿痕的深度和宽度却完全一致。我研究了几十年,也没研究出来您用的是什么工具。” 甄贤公公笑了笑,从怀里掏出那枚银圆,放在桌上。月光照在银圆上,把边齿上的划痕映得清清楚楚,每一道凿痕都像用尺子量过一样均匀。 “不是什么特别的工具——就是一把普通的凿子,加上一把小锤。关键是手法。我每凿一块银圆之前,都要先练半个时辰的基本功——在石头上凿,在木头上凿,在铁皮上凿。凿到不用想就能控制力道的时候,才动手凿银圆。” 他用食指在银圆上轻轻摩挲着,指腹沿着凿痕的纹路慢慢滑动,像是在抚摸一件极珍贵的瓷器。 “凿轻了,地图就不完整。凿重了,银圆就花了,容易被人看出来。必须要凿得不深不浅、不轻不重。当年我凿完这几块银圆,手指头磨出了血泡,好几天拿不起筷子。” 师傅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眼睛里忽然亮了一下,像是明白了什么。 “这就是化劲。控制自己的力道,精确到毫厘之间。我练了一辈子,很长一段时间只能在冲劲和虚劲之间徘徊。可化劲,那是把力道捏在手心里,想用多少用多少,想放哪里放哪里。化劲的门槛,我直到晚年才摸到一点点边。所以,我一生非常迷信身体的资质和悟性、灵力——年轻时候底子打得好,老了才能往上走。” 原来甄贤公公还是化劲高手。难怪他能在战场上屡立战功,是真刀真枪拼杀出来的将军。我站在门外,听着这些,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敬畏。 甄贤公公笑着摆了摆手,把银圆重新揣回怀里,贴身放好。那枚银圆贴着他胸口的皮肤,凉丝丝的,像一块永远不会融化的冰。 “虽然我的层次高,但那都是战场上为了活命才练成的,是杀敌的功夫。生死一线,没有狠劲是练不成的。你慢一步,死的就是你。你狠一分,活下来的就是你。这种功夫,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不是练功场上练出来的。” 他抬起头,看着师傅,眼睛里有一种很深的东西,像是透过五十多年的光阴,在看那个当年把自己从死人堆里背出来的年轻人。 “当年你的虚劲已经练得很好了。你的韧劲、狠劲、拼劲都比我强——每一次我受伤之后,都是你把我救回营房的。有一回我腿上中了一枪,你背着我跑了三里地,子弹就在脚后跟追着打。还有一回我发了高烧,你把我背到山沟里藏起来,自己去河里破冰取水,用冷水给我擦了一夜的身子。光灿,你的功夫也许没到化劲,可你的心,早就到了。” 师傅听了这话,眼眶忽然红了一下。他把搪瓷缸子端起来,遮住了自己的脸,半晌没说话。搪瓷缸子后面,传来一声极轻极轻的叹息,像是把五十多年的牵挂,都叹了出来。 两人又聊了一阵,话题从抗战聊到内战,从银圆转到武功,从武功转到了当年的战友,从战友转到了各自的儿孙。 月光渐渐偏西,院子里的槐树影子也移了半个院子。远处传来几声鸡叫,东边的山头上已经开始泛白了。那白光淡淡的,像一层薄纱,轻轻盖在山顶上。 临走时,甄贤公公说他打算在重阳镇住一段时间,好好感受一下家乡的变化。罗真、罗洪兄弟俩则决定在乡下随师傅继续练功,提升自己的武艺。 甄贤公公站在竹林边上,晨光从竹叶缝隙里漏下来,在他脸上投下细碎的光斑。 “你们俩留下来,跟着你师祖和师叔好好练。我在台湾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你们俩的功夫——你们爹走得早,他的虚劲是野路子,你们俩也是野路子。野路子的功夫,练到一定程度就上不去了,因为底子不正。就像盖房子,地基打歪了,往上盖多高都是歪的。” 他抬起手,在罗真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又在罗洪肩膀上拍了一下。那两下拍得极用力,像是在把什么沉甸甸的东西,拍进两个晚辈的身子里。 “现在有光灿指点,机会难得,好好珍惜。我过几天回来看你们,要是让我发现你们偷懒,哼——” 他没有把话说完,可罗真和罗洪都缩了缩脖子,显然是想起了小时候被罚跪祠堂的滋味。 “叔叔放心,我们一定好好练,不给您丢脸。” 师傅对着罗氏兄弟招了招手:“走,趁着早上凉快,我教你们一套新拳。这套拳叫‘开门见山’,是当年你们师祖教我的第一套拳——拳路不复杂,就十八个动作,可里头的道理,够你们琢磨半辈子的。学拳容易懂拳难,你们要用心。”第一套拳——拳路不复杂,就十八个动作,可里头的道理,够你们琢磨半辈子的。学拳容易懂拳难,你们要用心。”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4)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五章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 第一百三十六回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4) 却说失恋之后的茹冰,不敢回家。 暑假已经放了半个多月,同学们陆陆续续回了老家,宿舍楼也封了门。他一个人在西都城里晃荡着,像一片被风吹落的树叶,不知道该往哪儿飘。 他怕回家。怕莫愁姑姑和冷姑爷问起女朋友的事——上次带回家的那个女同学,已经跟了别人。他怎么跟阿爷阿姆交代?阿爷是面子思想极重的人,这件事像一根刺扎在他心里,让他觉得没脸见家里人。 西都市的繁华,在茹冰眼中却有着别样的滋味。 这座城市的霓虹灯比重阳镇的星星还多,百货大楼的橱窗比冷姑爷的玉米地还整齐。一到晚上,满街的灯都亮起来,红的绿的黄的,晃得人眼睛发花。 可这里的每一寸空气都标着价码。吃要饭钱,住要店钱,行要票钱。就连上个公共厕所也要两角钱——守厕所的大妈坐在门口,面前放着一个搪瓷缸子,不投币就不让进。 这是一个疯狂的世界,一个一切为了钱的世界,一个如果没有钱就寸步难行的金钱世界。 茹冰把手插进裤兜里,摸到那几张皱巴巴的钞票——总共不到二十块,是他半个月的生活费。 他把钞票掏出来,借着路灯的光数了一遍,又数了一遍,还是那个数。 为了活下去,人们想尽了办法,归纳起来不外乎两个:一个是开源,一个是节流。 开源一时半会儿找不到门路。节流相对来说好办一些。茹冰决定控制自己的欲望。 他开始减少食量。每餐只买一个馒头,就着食堂里免费的菜汤往下咽。那菜汤稀得像刷锅水,上面漂着几片菜叶子,可好歹是热的。 食物也不再讲究。馒头是最便宜的那种,放了一整天,硬得像块石头,得在菜汤里泡软了才能咬得动。 他不再坐公交车。哪怕路途再远,也宁愿步行——从城东走到城西,从城北走到城南,能省一毛是一毛。走在路上,他把脚步放得很慢,眼睛盯着地面,尽量节省每一分体力。 至于住店,那更是想都不敢想。西都最便宜的旅社也要五块钱一晚,够他吃一个星期的饭了。 白天他不敢到处转悠,怕消耗体力。实在累了,就躲在小巷的一处犄角旮旯里,把身子缩成一团,尽量让自己不那么显眼。巷子里偶尔有人经过,脚步声从远到近,又从近到远,他的心也跟着提起又放下。 晚上,他用书包当做枕头,在阶沿下找个背光背人背风的地方睡觉。 阶沿就是店铺门口的那一溜水泥地。晚上店铺关了门,卷帘门哗啦啦地拉下来,门口那块地方就成了流浪者的临时床铺。水泥地被白天的太阳晒得发烫,到了晚上还留着一点余温,躺上去硬邦邦的,可总比泥地强。 头几天,茹冰还能勉强支撑。可日子一天天过去,他脸上的肉越来越少,眼窝越来越深,走路的步子也越来越飘。 这天晚上,他在城南一条老街上找到了一个不错的阶沿。那是一家已经关了门的粮油店,门口有一块凹进去的地方,刚好能躺一个人。夜风被两边的墙壁挡着,吹不到身上。 茹冰把书包垫在脑袋底下,身子蜷成虾米的形状,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梦里,他正在冷姑爷的玉米地里掰包谷。包谷长得又大又甜,剥开外面的绿皮,露出黄灿灿的颗粒,咬一口满嘴流汁。冷姑爷站在地头冲他喊:“慢点吃,多得很,管够。” 然而,运气这东西有时候就是爱捉弄人。 茹冰正睡得香甜,被一阵脚步声惊醒了。他还没来得及睁开眼,一道雪亮的手电光就打在了他脸上。 “同志,醒醒!你怎么睡在这里?” 两个戴红袖箍的大妈蹲在他面前,手电筒的光柱在昏暗的巷子里来回扫动。红袖箍上印着“治安巡逻”四个字,在手电光里一闪一闪的。 茹冰被光晃得睁不开眼,用手挡住眼睛,迷迷糊糊地坐起来。他花了好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自己不是在做梦,是真的被抓住了。 大妈们以为茹冰是社会上的不良青年,顿时警觉起来。她们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把茹冰夹在中间,不由分说地将他从地上拽起来。 “跟我们走一趟。” 茹冰想解释,可嘴巴张了张,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抓起书包,被两个大妈一左一右夹在中间,像个犯人一样被带出了巷子。 居委会的办公室在一栋老式筒子楼的一层。门口挂着一块白底黑字的木牌,上面写着“城南街道第三居委会”。办公室里亮着一根日光灯管,发出嗡嗡的电流声。 墙上挂着“为人民服务”的横幅,红底黄字,有些褪色了。桌子上堆满了各种文件和表格,墙角立着一个绿色的铁皮文件柜,柜门半开着,能看见里面摞得整整齐齐的档案袋。墙上还贴着一张“西都市治安管理条例”,纸张已经泛黄,边角卷了起来。 茹冰被安排坐在一张硬板凳上,两个大妈坐在他对面,像审讯犯人一样打量着他。硬板凳硌得屁股生疼,可他不敢动。 “年轻人要学好啊。” 左边那个胖大妈率先开了腔。她穿着一件碎花的确良衬衫,袖子撸到胳膊肘,露出两条粗壮的胳膊。 “现在社会这么好,你有手有脚的,怎么学会好吃懒做,不思进取,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社会毒瘤呢?” 右边那个瘦大妈接过话头,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老花镜腿上绑着一根黑绳子,挂在脖子上。 “我一看你就是农村来的,没有见过世面。不要以为大城市就是遍地黄金,是人人向往的天堂。这里的情况可复杂着呢——小偷、骗子、流窜犯,什么人都有。社会治安问题日益严重,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那一批。” 茹冰低着头,双手放在膝盖上,指节捏得发白。 “我不是坏人。” 他抬起头,想辩解什么。他想说自己只是没钱住店,想说自己饿了两天了,想说自己实在走投无路才睡在街上的。 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不能说自己是西都大学的学生——太丢人了。一个大学生,露宿街头,被当成盲流抓到居委会,这事要是传回学校,他的脸往哪儿搁? 胖大妈敲了敲桌子。她的手指粗短,敲在桌面上咚咚响。 “不是坏人?那你为什么露宿街头?为什么不回家?为什么不找正经事做?” 三个为什么,一个接一个,像三块石头砸在茹冰心口上。 教育了好一阵之后,胖大妈终于停了下来,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口水。 她放下缸子,语气稍微缓和了些。 “把你的身份证件拿出来。” 茹冰把手伸进书包里,摸索了一阵,掏出学生证,双手递过去。 学生证的封皮是红色的,上面烫着“西都大学”四个金字。瘦大妈接过学生证,翻开封皮,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从严肃慢慢变成了惊讶。 她把学生证递给胖大妈,压低声音说了句什么。 “原来还是西都大学的学生啊。” 胖大妈摘下老花镜,上下打量着茹冰,眼睛里多了一层说不清是惋惜还是同情的意味。 “啧啧,大学生,了不得。放假了不回去,流浪在街头搞啥子名堂?你爹妈辛辛苦苦供你读书,你就这样报答他们?一年学费加生活费,得花多少钱,你算过没有?” 茹冰无奈地解释道:“我不是不回去,我是在这里等人。也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回来,怕钱不够用,才省吃俭用,露宿街头。我身上的钱只剩下不到二十块了,住不起旅社。”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越说越小,到最后几个字,几乎听不见了。 瘦大妈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等人也不能睡大街上啊。这要是出点什么事,你家里人得多着急?前两天北街那边就出了事——一个流浪汉被人抢了,打得头破血流,送到医院缝了十几针。” 胖大妈又看了看学生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然后把学生证还给茹冰。 她站起来,走到墙角的饮水机旁边,拿起一个搪瓷缸子,接了一杯水,走回来递给茹冰。 “看你这个样子,也不像是坏人。不是坏孩子就好办了。你不是大学生嘛,我给你推荐推荐工作,愿意不?” 茹冰眼睛一亮,接过水杯的手都在抖。搪瓷缸子里的水晃了出来,洒在他手背上。 “只要管吃管住,就行。” “不管吃不管住,但要管工资。” 胖大妈从桌子上拿起一把蒲扇,扇了两下,又放下了。 “咱们居委会空有一间大的办公室,被我侄女婿借用来开设暑期培训班了。他们那里需要培训老师,我看你人比较老实,又是大学生,去那儿当辅导老师,应该是可以的。工资日结,一节课十块钱。一天上四节课,就是四十块。够你住旅社了,还能剩下不少。” 瘦大妈在旁边补充道:“培训班就在居委会后头那栋楼里,走路两分钟就到。学生都是附近街道的孩子,初中生居多,主要补数学和英语。你是大学生,教初中生应该不成问题吧?” 茹冰连忙站起来,对着胖大妈鞠了一躬。这一躬鞠得太猛,脑袋差点撞到桌角上。 “谢谢大妈,谢谢大妈。我一定认真上课,不会丢您的面子的。数学我拿手,英语也可以教——我在学校英语考过全班前三。” 胖大妈摆了摆手,笑了一下。这是今天晚上,她脸上第一次出现笑容。 “行了行了,别鞠躬了。明天一早去面试,就说是我陈大妈介绍来的。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小伙子?” “我叫茹冰。冷茹冰。冷淡的冷,茹素的茹,冰雪的冰。” “茹冰?这名字倒有些意思,听着文绉绉的,像个读书人的名字。行,明天早点来,别迟到了。我那侄女婿最不喜欢迟到的人。” 茹冰使劲点了点头,把搪瓷缸子里的水一口气喝干了。水是温的,顺着嗓子流下去,把他空了一整天的肚子烧得热乎乎的。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5)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五章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 第一百三十七回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5) 胖大妈领着茹冰上了三楼。 楼梯间的墙上贴满了各种培训广告,红纸黑字,一张压着一张,有的已经翘了边角。“一个月提高三十分”“名师一对一辅导”“签约包过”,每一张广告底下都留着联系电话,字迹大大小小,密密麻麻。 茹冰跟在胖大妈身后,踩在水泥楼梯上,脚步有些发虚。他已经两天没吃一顿饱饭了。 办公室在三楼走廊尽头。胖大妈敲了敲门,里头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请进。” 办公室不大,靠窗摆着一张办公桌,两把折叠椅面对面放着,墙角立着一个绿色铁皮文件柜。柜门半开着,能看见里面摞得整整齐齐的试卷和教材。 墙上挂着一面小黑板,黑板上用彩色粉笔写着各年级的课程安排——初一数学、初二英语、初三物理,排得满满当当。黑板右下角画了一个课程表,横平竖直,一看就是用了心画的。 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正趴在桌上批改试卷,红笔在卷面上画着勾勾叉叉。听见门响,他抬起头来,摘下眼镜,用衬衫衣角擦了擦镜片上的灰。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的确良衬衫,袖子卷到肘弯,手腕上戴着一块黑色电子表。桌上放着一只搪瓷缸子,缸子外面印着“龙湖镇中学”几个字,红漆已经磨掉了大半。 “二姑,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中年***起来,脸上堆着笑。他绕过办公桌,走到门口,这才注意到胖大妈身后还跟着一个瘦高的年轻人。 胖大妈把茹冰往前面一推,手掌按在他后背上,推得他往前踉跄了半步。 “旺子,这是我今天早上在街上‘捡’到的——西都大学的大学生,叫冷茹冰。人家因为等朋友,身上的钱不够了,露宿街头,被我逮了个正着。我想着你这边正缺老师,就给你推荐过来了。你看行不行?” 负责人一听“西都大学”四个字,脸上的笑容顿时灿烂了几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茹冰一番,目光在他的旧衬衫和磨破了边的布鞋上停了一下,然后很自然地收回去。 “二姑,您老不仅帮我们解决了教室、办公室这些问题,还解决了师资问题。西都大学的学生,那可是咱们全省最顶尖的人才啊。” 他转过来,对着茹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冷老师,坐,坐。我叫李旺,中师生,在西都市郊的龙湖镇中学当教导主任,利用寒暑假时间来这里搞培训。这个培训班是以我老婆的名义搞的——教师就我们俩,一个班半天。” 李旺说话很实在,三言两语就把自己的底细交代清楚了,不藏着掖着。 他等茹冰坐下,自己也坐回办公桌后面,从搪瓷缸子里喝了一口水。 “咱们这个培训班虽然规模不大,可生源还不错——这一期招了两个班,八十个学生。附近三条街道的孩子都在咱们这儿补课,有的是自己来的,有的是家长硬送来的。” 茹冰有些局促地坐着,把书包放在膝盖上,双手抓着书包带子。书包带子已经磨得起毛了,用针线补了好几道。 “李主任,我没有教学经验,怕教不好。” 他的声音不大,带着一股子老实人特有的拘谨。 李旺摆了摆手,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课程表,摊在桌上。课程表是打印的,油印的墨迹有些不均匀,有些字已经模糊了。 “没关系,谁也不是生下来就会教书的。我当年刚上讲台的时候,紧张得连自己的名字都写错了。冷老师在大学读的是什么专业?” “机械制造。不过我在学校也做过家教——辅导过初中生的数学和英语。” 茹冰说这话的时候,声音稍微大了一些。做家教这件事,是他大学生活里为数不多的亮色。那个被他辅导的初中生,期末考试从倒数第五进步到了班级前十,家长还专门请他吃了一顿饭。 李旺一听,眼睛更亮了。 “那就更好了。咱们培训班正缺一个能教数学和英语的老师。你看——小学语文和数学,初中外语和物理化学,这些科目你都能教吗?不需要太深的专业背景,只要把课本上的知识讲清楚就行。这帮孩子底子薄,主要是补基础。” 茹冰接过课程表,仔细看了一遍。 他本来就是农家子弟,吃苦耐劳惯了。这几门课对他来说并不难——他在大学里拿过三好学生奖状,靠的就是肯下苦功。别的同学周末出去看电影、逛公园,他一个人躲在图书馆里看书做题,一坐就是一整天。 “能教。我高中时候这些科目成绩都还可以,大学里也一直在做家教。物理化学稍微弱一些,但初中课本的内容,应该没问题。” 李旺一拍大腿,声音清脆得像放了一个小鞭炮。 “那就这么定了。课时费按照一节课十块钱算,日结。你今天先试讲一节,我旁听,看看效果。如果没问题,明天开始正式上课。” 他顿了顿,推了推金丝眼镜,又补了一句。 “另外,你要是需要住的地方,我可以帮你在附近找一间出租屋——房租不贵,一个月三十块钱,离这儿步行五分钟就到。那房子是我一个亲戚的,空着也是空着,租给你还能帮我看看门。” 茹冰连忙站起来,对着胖大妈和李旺鞠了一躬。这一躬鞠得太深,书包从膝盖上滑了下去,他赶紧弯腰捡起来。 “谢谢李主任,谢谢——谢谢阿姨。”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6)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五章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 第一百三十八回 守秘密光灿归故里 失恋爱茹冰宿阶沿(6) 茹冰去找李旺介绍的那个房东。房东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住在巷子口,接过钱,从腰间解下一串钥匙,挑出一把生了锈的黄铜钥匙,递给他。 出租屋是一间小小的单间,推开门,一股灰尘的味道扑鼻而来。屋里只有一张木板床、一张三屉桌和一把折叠椅,墙角拉着一根铁丝,算是晾衣服的地方。窗户正对着一条窄巷子,能看见对面楼顶上晾着的衣服在风里飘,像一串彩色的旗子。 他把书包放在床上,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房间不大,从门口走到窗户,只要五步。可比起露宿街头,这里已经是天堂了。至少下雨淋不着,刮风吹不着,晚上睡觉不用提心吊胆地防着巡逻队。 茹冰又拿出五元钱,去街口的杂货铺买了一盒红糖。红糖用油纸包着,外面扎着一根红绳子,掂在手里沉甸甸的。杂货铺的老板是个精瘦的老头,找零钱的时候多看了他一眼,大概觉得这个年轻人买红糖很奇怪——红糖一般是坐月子的女人才吃的。 第二天去上课的时候,他早早地来到居委会,把红糖放在杨主任的办公桌上。他就站在门口等着。 杨主任拎着菜篮子来上班,推开门,一眼就看见桌上的红糖。她拿起那盒红糖,翻来覆去看了看,脸上露出一丝惊喜。 “冷老师,你咋这么客气。我介绍你去当培训老师,主要因为你是大学生,我也算是为本地的娃娃们做善事。这个礼物我就收下了——但必须是礼尚往来,你无论如何,今晚都得到我家去做客,否则我就不收你的礼物了。” 她把红糖往抽屉里一放,关上抽屉,不给茹冰任何推辞的机会。 “我家老头很会做饭的,他以前在国营食堂当过厨师,做菜的手艺在咱们这一片都是出了名的。我让他做一顿饭给你改善改善生活,前些日子你东一顿西一顿的,身体会受不了的。” 茹冰连忙摆手。 “杨妈妈,不用不用,您已经帮了我这么大的忙了——” “不行,说定了。” 杨主任把菜篮子往桌上一放:“下午放学后就来居委会,咱们一起回家。你要是不来,我就让学生们都知道,冷老师是个不听老人言的人。” 茹冰推辞不过,只好答应下来。 那天傍晚,茹冰跟着杨主任回了家。杨主任的家在一条老巷子里,是一栋两层楼的旧式民居,青砖墙,黑瓦顶,门口种着一棵石榴树。石榴挂满了枝头,有些已经裂开了口子,露出里面红艳艳的籽,像一颗颗红宝石。 杨主任的老伴姓张,围着一条蓝布围裙,正端着一盘红烧鱼从厨房里走出来。鱼烧得酱红油亮,上面撒着葱花和姜丝,热气腾腾的,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来来来,小冷,坐坐坐。听老婆子说你是个大学生,还在西都大学读书——了不得!这盘红烧鱼是我刚做的,你尝尝。鱼是菜市场挑的活鱼,两斤半,不大不小,红烧最好。” 老张把鱼放在桌子正中央,又转身进了厨房。厨房里传来锅铲碰撞的叮当声,油在锅里滋啦滋啦地响,香气一阵一阵往外飘。 饭桌上摆了六个菜:红烧鱼、回锅肉、粉蒸排骨、凉拌黄瓜、番茄蛋汤,还有一碟泡菜。老张解下围裙,在茹冰对面坐下来,用围裙擦了擦手,给自己倒了一杯散装白酒。 “小冷,你要是喝酒,就陪我喝两杯。要是不喝,就多吃菜。在咱们家,没有那么多规矩。” 茹冰不喝酒,可他把每一道菜都吃了个遍。回锅肉肥而不腻,粉蒸排骨软烂入味,连那碟泡菜都酸脆爽口,吃得他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这顿饭吃得茹冰心里暖洋洋的。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香的家常菜了——在街头流浪的那些日子,他每顿只吃一个馒头,饿得头晕眼花,却不敢多花一分钱。 培训班的课程安排得很紧凑。 暑期培训机构招收的学生分为两个层次的班。一个层次为初考补习班,主要招收小学毕业准备明年参加升学的学生,课程设置语文、数学。另一个层次为中考补习班,主要招收准备明年参加中考的毕业学生,科目设置了语文、外语和数学、物理、化学。 由于培训机构目前只有两位培训老师,两个补习班各上半天课——一个人上初考补习班,另一个就上中考补习班,轮流上课。上午中考班的教室里,学生们埋头做题,翻书的声音哗哗响。下午初考班的教室里,孩子们叽叽喳喳,粉笔在黑板上敲得嗒嗒响。 茹冰负责四门课程——小学数学、初中数学、物理、化学。五节课下来,嗓子冒烟,李旺老师就教他如何发声和呼吸,这样讲课就不那么累了。 后勤李旺老婆,名叫杨勤,负责收费、发教材、管学生的午饭。她每天中午推着一辆三轮车,车上装着一个大铁桶,铁桶里是热腾腾的饭菜。 李旺以前是西都市郊龙湖镇初中的教导主任,后来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升任该校的副校长,曾经主持全校工作。他把学校质量抓得好,升学率在区里都挂上了号。 再后来,该校实行所谓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新校长从外面调来,要重新安排领导班子。李旺没进班子,免了副校长之后重新担任中层干部——教导主任。 李旺心里有些压抑。 他总觉得组织对自己不太友好。原来归他管的人,现在反过来管他。原来他签字就能定的事,现在要层层上报。他坐在教导处的办公室里,看着窗外那棵他亲手栽的梧桐树,心里头像堵了一团棉花。 下班和周末,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加班加点地研究教学改革,而是去河边钓鱼,借此排解心中的寂寞。他买了两根鱼竿,一根长的,一根短的,每个星期天都骑着自行车去龙湖边,找个没人的地方,一坐就是一天。 他老婆杨勤在西都市塑料厂上班。偶然间发现城市里办补习班生意异常火爆。她同事的儿子在另一个补习班上课,一期二十天,每个学生的补习费一百二十元。 她掰着手指头算了好几遍,越算越激动,当天晚上就跟李旺商量了半宿。第二天,她便找到自己的远房姑姑——居委会的杨主任,从居委会租借了两间办公室做教室,准备开暑期补习班。 李旺起初还有些犹豫。他觉得办培训班有点“不务正业”。可杨勤几句话就把他说服了:“什么叫正业?干得舒心的事业才叫正业。看看你那副校长位子,屁股没坐热就被人撸了,你还把它当正业?是傻还是笨啊……” 油印的小广告一贴出去,效果出奇的好。 小广告是李旺自己刻的蜡纸,用油印机一张一张推出来的,墨迹有的浓有的淡,边角上还沾着油墨印子。上面写着“社区暑期培训班招生——名师授课,小班教学,名额有限,报名从速”,底下留着居委会的地址和杨勤的名字。 小广告贴出去的第一天,就有十几个家长来打听。见到了李旺老师发表的论文和报纸杂志上的文章,都愿意来。第二天,更多。第三天,居委会门口排起了长队,家长们拿着钞票,生怕报不上名。 三天之内就招收到两个班各四十名学生。由于教室小,班额小,再多就坐不下了。每个学生的补习费一百元,计划上二十天课。茹冰在心里算了一笔账,自己干完这一个暑假,下学期的学费、生活费就差不多了。 在一次课间休息时,茹冰和几个学生聊了起来。 学生们围在他身边,问这问那,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鸟。有个扎羊角辫的女生,挤在最前面,下巴搁在讲台边上,眼睛亮亮地盯着他。 “冷老师,你是哪个大学的?” “冷老师,你为什么放假不回家?你不想家吗?” “冷老师,你讲课比我学校里的老师讲得好多了——他们都照着课本念,念得人直想睡觉。你讲课,我们都听得懂。” 茹冰便简单地讲了自己从乡下来到西都的经历。他没有说自己露宿街头的事,只是说自己想趁着暑假打工挣学费。他靠在讲台边上,尽量让语气轻描淡写。 “老师的家在龙门镇,一个很偏僻的山村。从镇上到村里,要翻一座山,过两条河。老师的爹是个农民,种了一辈子地,供我读书。我放假不回家,是想自己挣点钱,减轻家里的负担。我爹的腰不好,去年收包谷的时候扭伤了,到现在还弯不下去。” 学生们听了,眼中满是好奇与同情。教室里安静了一会儿,连平时最爱说话的那个男生都不吭声了。 其中一个小胖子站起来,从书包里掏出一包饼干,递到茹冰手里。饼干是用透明塑料袋装着的,袋口扎着一根橡皮筋,里面是那种最便宜的动物饼干,每块都压成了小熊和小兔的形状。 “冷老师,你真不容易。这包饼干是我妈给我带的,你吃吧。你肯定还没吃早饭。我妈说,不吃早饭会得胃病的。” 茹冰接过饼干,摸了摸小胖子的头。“谢谢你。老师也希望如此,不过现在还是要先把课上好,你们也要认真学习呀——将来考上好的学校,走出西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很大,比你们想象的大得多。老师以前也觉得,西都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地方了,后来才知道,西都只是一个小小的站台。” 他顿了顿,把粉笔盒里一根断了的粉笔拣出来,在手指间轻轻转了一下。 “你们看这根粉笔——放在粉笔盒里,它只是个粉笔头。可拿到黑板上,它能画出一条线。人生也是这样,你待在西都,西都就是你的全部。可你敢往黑板上一笔一笔地画,你才知道——原来自己还能走到更远的地方去。就像做几何题,辅助线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敢不敢画之分。画对了,你就找到了捷径;画错了,擦掉重来就是了。人这一辈子,最怕的不是画错,是连笔都不敢拿。” 上课铃响了,学生们呼啦啦地跑回座位。茹冰把那包饼干放在讲台的抽屉里,重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一行工工整整的板书。 晚上,茹冰回到那间小小的出租屋。 他忽然想起了那枚被自己卖掉又赎回来的银圆。 那枚银圆现在就放在他贴身的衣兜里,被他用一小块红布包着。他伸手从衣兜里摸出红布包,一层一层打开,露出那枚银光闪闪的银圆。他想起外公在病床上说的那句话——“钱没了可以挣,东西丢了可以找,但有些东西,丢了就真的找不回来了。” 他不知道自己算不算那个“丢了的东西”。他在西都的街头流浪了那么多天,最饿的时候,他把银圆掏出来看了又看,最后还是把它包好,放回了衣兜里。 窗外的月光正亮着,透过那扇窄窄的窗户洒在地板上,像铺了一层碎银子。他把银圆举到月光下,边齿上的划痕在清辉里泛着幽幽的光。外公当年在战场上,看见的应该也是这一轮月亮吧。同一轮月亮,照着五十多年前那个在战壕里攥着银圆许下承诺的人,也照着今天这个在出租屋里捏着银圆不肯认输的人。月亮不会老,人却得咬着牙往前走。 他把银圆重新包好,放回贴身的衣兜里。月光安安静静地铺在地板上,像在替他照亮明天的路。 剑鞘里的针与枕畔的银圆 剑鞘里的针与枕畔的银圆 ——读《七杀碑》第二部前五章 文/杜哲 我是在一个雨夜读完这三十回的。读完时窗外正好雨停,远处山脊露了一线白——跟第一百三十五回结尾写的“东边的山头上已经开始泛白了”一模一样。这种感觉很奇怪,好像一玄的文字把外面的天象也编排进了他的节奏里。我在想,这是巧合呢,还是好的小说本来就该这样——它让你读完抬头看世界,世界忽然就有了章回体的纹理。 扯远了。咱们来说说这部《血色七杀碑》第二部的前五章。 一、“传承”二字的分量 这年头写武侠的小说不多,能把武侠写出粮食味儿而非塑料味儿的更少。一玄的《七杀碑》有一种很奇特的质地——它粗粝,但粗粝里有很细的针脚;它传统,但传统底下藏着一颗不肯安分的心。 先说粗粝。这五章的语言不是那种打磨得光滑如镜的文人腔,它带着方言的土腥味,带着评书艺人醒木一拍的口水气。“摆龙门阵”“操扁卦”“啥子”“咋个”——这些词语不是点缀,是骨血。当三师兄说“竹子当砍我没砍,笋子当留我没留。绣球当捡我没捡,空留双手捡忧愁”时,我几乎能听见川剧高腔的拖音。这不是“地方特色”的简单标签,而是一种世界观:这些人的喜怒哀乐、他们的道理和倔强,都是从这片红土地里长出来的,不是从书斋里想出来的。 但粗粝只是表面。在那些热火朝天的酒席、比武、斗嘴底下,一玄埋了一根很细的针。 这根针就是“传承”。 我统计了一下,这五章三十回里,“银圆”这个词出现了不下五十次。它每一次出现,都像一根针往深处扎了一点——从甄贤公公交给郑光灿,从郑光灿藏在枕头底下的铁盒子里,从茹冰卖掉又赎回来的红布包里,从一块银圆到五块银圆拼成的藏宝图。它不是普通的信物。它是一把被拆开的钥匙,拆成五份,分给五个人,等五十三年后重新拼合。 换句话说,传承在这部小说里不是一个抽象的词。它有形状(圆的),有温度(贴身放着,凉丝丝的),有伤痕(边齿上那道凿痕),有重量(“他用手掂了掂,沉甸甸的”)。一玄把“传承”这个宏大的命题,压缩进了一枚直径不到四厘米的银圆里。这是很高级的写法——不喊口号,不抒情,让一块金属替你说话。 二、“藏”的美学 一玄是懂“藏”的。 这五章里最打动我的段落,往往不是那些正面强攻的高潮戏,而是藏在边角处的闲笔。 比如冷姑爷知道儿子拿了三好学生之后,什么都没说,只是蹲在门槛上卷叶子烟,然后“把烟袋锅子在鞋底上磕了磕,站起来,扛着锄头下地去了”。走了几步,回头对莫愁姑姑说了句——“晚上多炒个菜。” 六个字。我反复读了三遍。这个人物的全部情感——他对儿子的骄傲、他不善言辞的笨拙、他身为一家之主的克制——都在这六个字里了。不是“我很高兴”,不是“儿子真棒”,是“晚上多炒个菜”。这是中国农民的抒情方式:高兴到天上去,也只说三个字;高兴到天外去,就加个菜。一玄没有跳出来替冷姑爷解释他的内心,他让冷姑爷劈柴——劈了整整一个时辰,“劈完了又劈一遍”。 这种“藏”的功夫,在师傅身上也很明显。第一百三十五回,师傅回忆起牺牲的战友,说“大柱死在缅甸”“赵三娃死在台儿庄”“李老幺死在野人山”,然后拳头在桌面上慢慢攥紧,指节发白。他没有哭,只是“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口水,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像是在把什么东西硬生生咽回去”。一玄写硬汉的柔软,从不让他们真的柔软。他把柔软藏在喝水、劈柴、摸银圆的动作里,让读者自己去发现。 我想到金庸写乔峰,在大雨中抱着阿朱的尸体,没有嚎啕大哭,只是“仰天长啸”。一玄学的就是这个路数,但他把这种美学本土化了——塞进搪瓷缸子、叶子烟、解放鞋这些极富年代感的容器里。所以同样的“藏”,在金庸那里是英雄史诗的悲壮,在一玄这里却变成了生活本身的韧性。 三、人物是江湖的棋子,也是棋手 说一玄是“金庸的学徒”或许不太公平。他的师承更复杂。在金庸之外,我在这五章里还读到了汪曾祺的散淡、莫言的通感,以及川渝民间说唱艺术特有的节奏感。 那三棵槐树,一玄写“鲁迅先生会这样写:一棵是槐树,另一棵是槐树,还有一棵也是槐树”。这显然是对鲁迅的戏仿,但戏仿完了他立刻切回自己的腔调——“这三棵槐树是师傅的师傅当年亲手种的”。这个切换很妙,它在提醒读者:我知道文学传统在那里,但我选择走自己的路。 这种“自己的路”最集中地体现在人物塑造上。这五章出场人物繁多,但没有一个人是功能性的符号。就连“话痨”罗洪、“沉默”罗真这种看似类型化的设定,一玄也在细处给他们开了窗——罗洪的多话是自卑的伪装吗?罗真输给弟弟后独自在屋顶抽烟,他在想什么?一玄不直接回答,但他留了线索:罗真“从小打不过弟弟”,所以练功比谁都狠;罗洪“耍嘴皮子是为了不被看轻”。这些背景信息藏在不同章回的对话碎片里,拼起来才能看到完整的人物前史。这种写法对读者的注意力提出了要求,但回报也是丰厚的——你会觉得这些人真的活过,不只是为了推动情节而存在。 尤其值得说的是三师兄郑美湖。这个人物出场时似乎只是一个功能性配角——大大咧咧、不服输、负责在酒席上活跃气氛。但一玄在他身上埋了一条完整的成长暗线:被师傅断言“腿短练不出名堂”——不信命——拼命练——拿第一个冠军——拿第九个冠军。到第一百二十六回他对东西哥说“你自己信自己,才能真正达到那个高度”时,你会发现这个看似粗线条的汉子,其实是整部小说里最懂“信念”二字的人。他用九届省冠军,把师傅那套“资质论”给证伪了。这不是作者在借人物说教,而是人物用自己的人生轨迹,走出了作者都未必预设的深度。 一玄写人物,有一种“放养”的耐心。他不急于给人物贴标签,而是让他们在不同的场景里反复亮相,每次亮出一点点新的侧面,让读者自己去拼图。这种写法在网文时代几乎是反商业的——它不给“人设”,不给“金句”,不给“名场面”。但它给出的回报是:当你终于认出一个人物的时候,那种“原来是你”的惊喜,远胜于“果然是你”的套路。 四、江湖的“内面” 很多武侠小说写江湖,写的是刀光剑影、快意恩仇。《七杀碑》也写这些,但它更在意的是江湖的“内面”——那些不打仗的时候,侠客们在干什么? 他们在喝酒。在吹牛。在争论学费该不该涨。在追兔子追不上然后自我安慰“兔子不按套路来”。在倒酒的时候被师傅点评“酒柱又细又直,虚劲入门了”。 我特别喜欢第一百二十六回追兔子的段落。东西哥的步法进步了,能跟黄国打个平手,但追一只野兔却追不上。他气喘吁吁地蹲在溪边,说了句“师傅教的步法,追兔子不行”。罗真叔叔难得地多说了几句话:“练功,不是练套路。是练身体,练反应,练本能。套路是死的,兔子是活的。” 这几句对话看似闲笔,其实是一玄的“文眼”。它把前面几回所有关于“冲劲虚劲化劲”的论述、关于“读书三境界”的玄谈,都拉回到了一个最朴素的道理上:功夫是活的,得跟兔子学。金庸写“无招胜有招”,是哲学层面的顿悟;一玄写“追不上兔子”,是生活层面的体认。两种写法没有高下之分,但一玄的写法显然更接地气——他不是让高人在山顶论剑,而是让徒弟在溪边喘气。 这也引出了一个更大的命题:武侠退潮之后,侠客们如何安顿自己的生活? 《七杀碑》给出了几种答案:师傅回乡种田,把功夫传下去;大师兄开武馆,把功夫变成产业;三师兄打擂台,把功夫变成荣誉;东西哥教书,把功夫藏在几何题的辅助线里。每一种选择都是一条出路,没有高下之分。一玄并不厚此薄彼——他让师傅肯定了每一个徒弟的路,只是提醒他们:“走多远,看自己。” 这种对“武林退役生活”的书写,在武侠小说里是稀缺的。传统武侠写到“归隐”就结束了,但一玄的叙事恰恰从“归隐”开始。他在书写一种“后江湖”的状态——没有了刀光剑影,侠客们如何面对日常的消磨?如何面对子女教育、经济压力、身体衰老?这些问题没有武林秘籍可以提供答案。师傅用“根骨论”给徒弟们设限,三师兄用九届冠军打破限制,东西哥在追不上兔子之后明白了“套路是死的,兔子是活的”——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回答这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 五、茹冰的“平行江湖” 茹冰这条线在这一部分着墨不多,但已经露出了很好的苗头。一个农村出身的贫困大学生,在西都城里失恋、流浪、睡阶沿、被居委会大妈“抓获”——这条线的质感和重阳镇的“盘龙门”主线完全不同,却形成了一种有趣的对照。 重阳镇的江湖是刀光剑影、师徒传承、银圆宝藏,是有武功的人用拳头讲道理的世界。茹冰的西都城是霓虹灯、桑塔纳轿车、补习班,是没有武功的人用意志力活下去的世界。茹冰没有任何武功,但他身上有一种和盘龙门弟子相似的东西:不服输。他在街头流浪的段落,让我想起《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同样的饥饿,同样的自尊,同样的“再难也不向家里开口”。一玄在武侠的框架里,嵌入了现实主义的底色,让这部小说的层次感大大增强了。 而且我隐约觉得,茹冰这条线在后续章节里会和主线汇合。他被居委会大妈“抓获”后进了补习班当老师,这一段关于教育的书写,和东西哥的教学生涯形成了呼应。如果后续让茹冰和盘龙门产生关联——比如他也知道了银圆的秘密,比如他和某位师兄产生了交集——这条看似游离的副线就会像五块银圆一样,“拼起来”了。 六、几点期待 说几点我作为读者的期待。 第一,金娃子的主体性。他是整部小说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也是被师傅寄予厚望的“天骄”,但在这五章里,他更多是一个“观察者”和“被夸奖者”。他的欲望、他的困惑、他的恐惧,还没有被充分展开。我期待在后面的章节里,看到他面临真正的道德困境或生死抉择——不是比武时的招式选择,而是那种会让他半夜睡不着觉的选择。比如:如果他发现银圆秘密的代价是伤害某个亲近的人,他会怎么做?如果他的“天赋”让他和师兄弟之间产生了无法弥补的裂痕,他会如何面对? 第二,女性角色的展开。美洋师姐拿了全国金牌,是目前盘龙门弟子中成绩最亮眼的一个。但她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她是怎么在“女娃练武不如男娃”的偏见中杀出来的?她有没有自己的情感线?师母作为默默支撑了整个师门的女性,她的内心世界是怎样的?我期待一玄在后面的章节里给她们更多的舞台。武侠小说里的女性不应该只是“师兄的妹妹”“师傅的妻子”“被救的姑娘”,她们应该是独立的故事主体。美洋师姐帮东西哥解围那一段,已经让我看到了这种可能性——那一刻她不是任何人的附属,她是一个提剑站在街口的侠客。 第三,银圆秘密的揭晓节奏。五块银圆拼成藏宝图,这个设定本身很有魅力。但一玄显然不急于揭晓——他更享受“藏”的过程。我希望后续的揭秘能保持这种耐心,让每一块银圆的出现都伴随着一个新的人物故事或一段被掩埋的历史,让“寻宝”的过程变成“寻人”和“寻根”的过程。毕竟这部小说最动人的部分,不是宝藏在哪儿,而是守着宝藏的那些人,他们是怎么活过来的。 七、最后 读完这五章的那个雨夜,我做了一件事——我从抽屉里翻出我家老爷子留给我的一枚铜钱。不是什么值钱的古董,就是一枚普通的乾隆通宝,边齿磨得都快平了。我以前从来没认真看过它。 一玄在小说里写:“那枚银圆贴着他胸口的皮肤,凉丝丝的,像一块永远不会融化的冰。”我握着那枚铜钱,在手心里捂了很久,终于也感觉到了一丝凉意。 我想,这就是好的小说的魔力。它不是让你逃避现实,而是让你重新发现现实——发现那些被你忽略的温度、划痕和重量。它让你在看虚构人物守护一枚银圆五十三年之后,忽然很想回家,问问父亲母亲,我们家有什么东西是值得守的。 这五章只是一个开场。银圆还没凑齐,藏宝图还没拼好,茹冰的阶沿生涯刚告一段落,圆山顶上的月光才洒下第一层。一玄把摊子铺得很大,但他有一手细密针线活,让我愿意等——等那些散落的银圆重新聚拢,等那些分开的线条再次交汇,等那些守了几十年秘密的人终于可以开口说话。 到那时候,应该又是一个雨夜。我会泡一杯老荫茶,继续读。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1)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六章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 第一百三十九回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1) 话说茹冰在培训班的日子,就像那车轮底下的路,看着平坦,轧上去才知道坑坑洼洼。他每天五节课,上午三节中考班,下午两节初考班,嗓子从清脆讲到沙哑,再从沙哑讲到冒烟,最后从冒烟讲到能模仿单田芳。李旺教了他一招——用丹田气发声,不要用嗓子喊。茹冰练了三天,果然见效,讲课的声音更入耳,成了有磁性魅力的男中音了。 这天早上点名,茹冰发现初考班有个座位空了。那个座位靠窗,平时坐着一个圆脸男孩,眼睛大得像两颗桂圆,听讲的时候喜欢托着腮帮子,听到得意处就咧嘴笑,露出一颗刚换的门牙,说话漏风。 “李丹今天请假了?”茹冰问前排的女生。 “报告冷老师,李丹两天没来了。”女生站起来,辫子一甩。 茹冰翻开考勤本一看,果然,李丹的名字后面画了两个圈。他合上本子,心里犯了嘀咕——这孩子平时从不缺课,怎么一连两天不见人影?难道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李丹是他班上进步最快的学生,刚来的时候数学只考四十多分,上次小测已经能及格了。那孩子拿到试卷的时候,笑得眼睛眯成两条缝,捧着卷子亲了一口。 中午吃饭的时候,茹冰端着搪瓷缸子找到杨勤。 “杨姐,初考班有个叫李丹的学生,两天没来了。您知道他家里什么情况吗?” 杨勤正往学生的饭盒里舀菜,头也不抬:“李丹?是不是那个瘦瘦小小的娃儿?他妈我不认识,他爸听说是个收旧货的,经常在乡下跑。家长会从来没来过,学费倒是交得痛快——拿来的钞票都带着一股子霉味儿,说是藏在坛子里的。” 她抬起头,用勺子敲了敲铁桶边沿。 “怎么,你要去家访?小冷老师,我劝你别费那功夫。咱们这是培训班,又不是正经学校,学生爱来不来,学费交了就行。” 茹冰摇了摇头,把搪瓷缸子放在桌上。 “杨姐,话不能这么说。李丹这孩子底子薄,可悟性好,刚有点起色就断了课,前面的功夫就白费了。再说,学费虽然不多,那也是家长的血汗钱。我去看看——登记表格上有地址,就在城南老街,离这儿不远。” 杨勤看了他一眼,嘴角动了动,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最后只是叹了口气。 “随你吧。反正今天下午的课你得上完,别耽误了。你要是真要去,带把伞——这天闷得像蒸笼,怕是要下暴雨。” 下午的课上完,茹冰把备课本往帆布包里一塞,按照登记表上的地址,步行前往李丹家。登记表上写着“城南老街棺材巷7号”——这名字听得他脊背发凉,心想什么样的巷子会起这么个名字。西都的老街巷,名字千奇百怪,有叫“猫儿洞”的,有叫“狗屎巷”的,可叫“棺材巷”的,他还是头一回听说。 穿过三条马路,拐进一条窄巷子,路越走越窄,两边的房子越来越矮。棺材巷名副其实——巷口有一家棺材铺,门口摆着两口半成品棺材,木头的纹理在夕阳下泛着暗红色的光。再往里走,是几家收旧货的铺子,门口堆着旧家具、废铜烂铁、发黄的旧书报。空气里有一股陈年的霉味,混着锯木头的清香和不知从哪家飘出来的泡菜味。 七号是一栋两层的旧式木楼,外墙的灰浆已经剥落了大半,露出里面发黑的青砖。门口的台阶上长着青苔,门楣上挂着一面镜子——大概是用来辟邪的。茹冰走上台阶,敲了敲门。门板很薄,拳头敲上去咚咚响,像是敲在一面鼓上。 没人应。他又敲了几下,还是没人。他正准备转身离开,隔壁的门吱呀一声开了,探出一个老太太的脑袋。老太太的脸皱得像一颗核桃,牙齿掉得只剩两颗门牙,说话漏风却中气十足。 “你找哪个?” “请问这是李丹家吗?我是他的老师,他两天没来上课了,我来看看。” 老太太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目光在他那件洗得发白的衬衫上停了一下,然后伸出干枯的手指了指楼上。 “李老板不在家,出去收东西去了,走了十来天了。他妈带着娃回乡下外婆家了,说是明天回来。你要是找他们,明儿个再来。你是老师?教什么的?” “教数理化。” “数理化?”老太太眼睛亮了一下,“那你等会儿——我孙子有道题不会做,你给看看?” 茹冰哭笑不得,心想自己明明是来家访的,怎么变成上门辅导了。可老太太已经转身进了屋,不一会儿拿出一个皱巴巴的作业本,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一道方程题。茹冰站在门口,把作业本抵在墙上,用铅笔在空白处写了三行解题步骤,又画了个示意图。 “奶奶,您让孙子看看——先把X移到等号左边,再合并同类项。” 老太太接过作业本,看了看,忽然笑了。那笑容在她满是皱纹的脸上绽开,像一朵晒干了的菊花被重新泡进了水里。 “你这老师不错,不像有些老师,讲题的时候眼睛翻到天上去,看都不看学生一眼。李老板的娃有福气,碰上你这么个好老师。这年头,肯跑到棺材巷来家访的老师,你是头一个。” 茹冰笑着摆了摆手,又问了一句李老板什么时候回来,老太太说不知道——李长月出去收货,有时候三五天,有时候半个月,没个准数。他道了谢,把作业本还给老太太,走出棺材巷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夕阳正照在那两口棺材上,把木头的纹理染成了一片金黄。 走在回出租屋的路上,他忽然想起了东西哥那句话——“站上讲台,底下的人就是你的兵。你不慌,他们就不乱。”现在他的兵少了一个,他这个当将军的,得把人找回来。 回到出租屋,天色已经暗了。茹冰从枕头底下摸出那个铁盒子,打开来,把今天领到的工资放进去。钞票已经攒了厚厚一沓,他用手按了按,心里踏实了几分。 第二天下午,茹冰正在上课,教室门口忽然探进来一个圆圆的脑袋。那双桂圆大的眼睛忽闪了一下,然后整个人钻了进来——正是李丹。他穿着一件崭新的海魂衫,头发剪短了,皮肤晒黑了些,整个人看起来精神了不少。背上背着一个新书包,书包上印着一只米老鼠。 “报告冷老师,李丹归队。” 教室里哄堂大笑。茹冰忍住笑,板着脸说:“下课来办公室一趟。” 李丹吐了吐舌头,猫着腰溜到自己的座位上,动作熟练得像一只偷了鱼的小猫。旁边同桌的女生推了推他,压低声音说“冷老师昨天去你家了”。李丹瞪大了眼睛,回头看了茹冰一眼,那眼神里有惊讶,也有一丝不好意思。 下课后,李丹磨磨蹭蹭走到办公室门口,手指在门框上抠来抠去。茹冰把他叫进来,让他坐下,给他倒了杯水。 “说说吧,为什么两天没来?” “我妈带我回外婆家了。外婆生病了,我妈说要去照顾几天,又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就把我一起带去了。外婆家在乡下,没有电话,没法请假。” “外婆好些了吗?” “好了。其实就是感冒,我妈非要大惊小怪。”李丹挠了挠后脑勺,“冷老师,听说你去我家了?” “去了。你爸不在家,你也不在家,我白跑了一趟。不过倒是帮你邻居家的孩子解了一道方程题——你邻居家是不是有个上初中的哥哥?” 李丹一听,眼睛瞪得更大了。 “那是我表哥!他昨晚拿着作业本过来,说有个老师站在门口给他讲了一道题,讲得比学校老师还好。我猜就是你——只有冷老师才会站在门口给人讲题。我表哥说那老师长得很瘦,戴着眼镜,一看就是读过很多书的人。” 茹冰笑着摇了摇头,把搪瓷缸子递给他。 “行了,既然回来了就好好上课。你落了两天的课,放学后留下来,我给你补。李丹,你是我班上进步最快的学生,上次小测数学及格了,理化还差一点——你要是把逃课的劲头用在学习上,说不定期末能考个全班前三。” “真的?”李丹眼睛亮得像两颗灯泡,“冷老师,你说我能考全班前三?” “能。只要你每天都来上课,认真完成作业,不懂就问。你爸在外面跑生意不容易,你妈带你也辛苦,你好好学习就是对他们最好的报答。还有,你的字也得练——上次作业本上的字歪歪扭扭的,跟蚯蚓爬一样。” 李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手指在膝盖上画着圈。 “冷老师,我以后再也不缺课了。我跟你保证。我爸说了,等他回来要请你吃饭。他说从来没见过这么负责任的老师——培训班还家访。” “你爸知道我?” “知道。我妈昨天回来就跟隔壁王奶奶说了,王奶奶肯定给我爸打了电话。我爸在电话里说,等他回来,一定要当面谢谢你。” 茹冰心里一暖,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孩子虽然调皮,可心眼实在。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在龙门镇的村小读书,有个老师姓周,也这样拍过他的肩膀。周老师说“冷茹冰,你是块读书的料,别浪费了”。那句话他一直记到现在。 下午放学后,茹冰正在教室里给李丹补课。黑板上的粉笔字还没擦干净,夕阳透过窗户洒在课桌上,把两个脑袋的影子投在墙上。 正讲着一般现在时和现在进行时的区别,门口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茹冰抬头一看,一个穿着灰色夹克的中年***在门口,手里提着一个蛇皮袋,袋子上印着“尿素”两个字。那男人个子不高,皮肤黝黑,手上的关节粗大得像老树根,一看就是常年在外面跑的人。 “阿爸!”李丹喊了一声,扔下笔就扑了过去。 李长月把蛇皮袋放在地上,抱住儿子,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下。那一下拍得不轻不重,刚好让李丹的脑袋往前磕了磕。 “臭小子,听说你逃课了?回去再收拾你。老子在外面辛辛苦苦挣钱,你在家里给我逃学——信不信我拿鞋底抽你?” “我没有逃课!我是跟阿妈去外婆家了。外婆生病了,阿妈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李丹捂着后脑勺,一脸委屈。 李长月瞪了他一眼,转头看着茹冰,脸上立刻换了一副表情。那表情的转换速度之快,让茹冰觉得这个人在生意场上一定是个好手——能在一秒钟之内从“严厉的父亲”切换成“和气的商人”。 “你就是冷老师吧?我昨天就听隔壁王婆子说了,说你特意来家里家访,还帮她孙子讲了题。王婆子那张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可她说你好的时候,那是真的好。不容易啊,培训班老师还搞家访,我在西都做了这么多年生意,头一回碰到。我叫李长月,是李丹的阿爸。这娃儿皮得很,让冷老师费心了。” “李老板客气了。李丹很聪明,就是偶尔贪玩,底子稍微薄了点,但只要坚持补习,中考没问题。他上次小测数学及了格,其它学科再抓一抓,冲一冲重点班还是有希望的。”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2)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六章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 第一百四十回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2) 李长月一听,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他把蛇皮袋往墙角一放,走到课桌前坐下。那蛇皮袋鼓鼓囊囊的,里头不知装了什么,搁在地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像是瓷器碰撞的声音。 “冷老师,你这话说到我心坎里了。我这辈子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当年要是多读几年书,也不至于天天在乡下跑,跟那些老农讨价还价。你晓得吧,我有时候收一件东西,对方开价一百,我连算个折扣都要掰半天手指头。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可娃不能走我的老路。” 他把手伸进蛇皮袋里,摸了一阵,掏出一个青花瓷碗。那碗不大,碗口有一道裂纹,用铜锔子锔过,像一条蜈蚣趴在碗沿上。可碗身上的青花图案精致得很——是一枝兰花,从碗底一直伸到碗沿,花瓣的每一笔都清清楚楚。 “冷老师,你看这个。这是我从乡下收来的,花了五十块。那个老农说这是他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放在家里喂猫用。喂猫啊!这么好的碗,拿来喂猫。我一看就知道这是好东西——这青花的发色,这胎质,至少是清中期的民窑精品。” 他把碗放在桌上,用手指轻轻弹了一下碗沿。碗发出清脆的响声,余韵悠长,在教室里回荡了好一阵。 茹冰虽然不懂古董,可看李长月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也知道这东西恐怕不止一百块。他想起外公说过的话——“会看的人能从瓦砾堆里捡出金子,不会看的人拿着金子当瓦片”。这个李长月,就是那种会看的人。 “李老板,您这眼力,也是学问。不是书上的学问,是江湖上的学问。”茹冰拿起那个青花碗,在灯光下看了看,“这东西要是真的,一百块收来,能卖不少吧?我虽然不懂古董,可这碗上的花纹确实精细——这兰花,比我们学校美术老师画的还好。” 李长月嘿嘿一笑,露出一排被烟熏黄的牙齿。他把碗小心地放回蛇皮袋里,在袋口打了个结,动作轻得像在包裹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不瞒你说,我这次出去,收了好几件好东西。不光是这个碗,还有一方砚台,一把水烟枪,一块玉牌。这些东西在乡下人眼里不值钱,可在识货的人眼里——嘿嘿,那就不一样了。这次参加一个地下拍卖会,场面大得很,光是买家就来了五六十个,都是从全国各地来的。我那方砚台,二十块收的,卖了五百。那个瓷碗,五十块收的,卖了三千。水烟枪更不得了,一百块收的,卖了多少你猜?” “多少?” “五万。”李长月伸出五根手指,在茹冰面前晃了晃。那五根手指粗短有力,指缝里还嵌着洗不掉的泥垢,“五万块啊,冷老师。够你在西都买一套房子了。可这不算什么——最厉害的是那块玉牌,两百块收的,你猜卖了多少钱?” “五万?” 李长月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种神秘的笑容,那笑容里有得意,也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 “七万。一块玉牌,卖了七万。那玉牌上的图案,是一把剑插在石碑上——买主说这图案叫‘剑碑图’,是古代某个秘密组织的信物。我不懂什么秘密组织,我只知道那玉牌上的沁色自然,刀工精湛,一看就不是凡品。买主出了七万,我二话不说就卖了。那买主付钱的时候手都在抖,我一看就知道——我卖便宜了。可七万,对我来说已经是天文数字了。” 茹冰倒吸一口凉气。他在培训班上一节课才十块钱,七万块——他得上一辈子课才能挣到。他忽然理解了东西哥那句话:“知识就是力量。”知识不一定能让你成为亿万富翁,但至少能让你对自己所处的世界有一个冷静的判断。可这个李长月,他没什么学历,却靠一双眼睛和一张嘴,在旧货市场上翻云覆雨,把二十块的东西卖到五百,把两百块的东西卖到七万。这种本事,书上不教,学校里不考,可它是实实在在的生存智慧。 “李老板,您这眼力是怎么练出来的?收旧货这一行,水应该很深吧?”茹冰忍不住问道。 李长月从兜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香烟,抽出一根叼在嘴上,却没有点。他把打火机在手指间转了一圈,又放回了兜里——大概是想起这是在教室里。 “水深得很。刚开始做这一行的时候,我也交了不少学费——花大价钱收了假货,回来被行家一看,连零头都不值。有一回我花了两千块收了一个‘明代的宣德炉’,兴冲冲地拿去给专家鉴定,专家只看了三秒钟就说——‘民国仿的,值五十块’。两千块打了水漂,我回家躺了三天,跟死人一样。可我这个人有个优点——吃了亏不长记性是傻子,吃了亏长了记性就是聪明人。打那以后,我每收一件东西,回去都要翻书、找人请教,一样一样地学。慢慢地,就练出来了。” 他顿了顿,把烟夹在耳朵上,认真地看着茹冰。 “冷老师,知识这东西,不管你干什么,都缺不了。我要是多读几年书,做生意的时候能少走多少弯路啊。你是有知识的人,你肯来家访,说明你对学生上心,这个我佩服。我在外面跑,见了太多敷衍了事的人——收旧货的敷衍卖家,当老师的敷衍学生,干什么都敷衍。可你不敷衍,我记在心里。” 这时,李长月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一拍大腿,站起身来。 “冷老师,我突然想起来一个事——我想请你当家教。我家这娃,明年就考初中了。我这个当爹的,天天在外面跑,他妈文化也不高,辅导不了他。你要是肯来,每周抽两个晚上,给他补补。补课费按一节课二十块算,每周两节课。只要娃能考上好学校,另外再封个大红包给你。你放心,我李长月做生意从来不亏待人,该给的一分不少。” 茹冰心里盘算了一下。每周抽空晚上补两节课,不影响自己学习——下学期的生活费就不愁了。他在培训班的收入,加上这份家教,不仅自己的学费生活费有了着落,还能攒下钱来给茹心读书。 “好,李老板既然信得过我,那我就试试。不过不能二十块——培训班上大课一节课才十块,一对一你给十五块就行,不用多给。等我把他带出成绩来,您再看着办。” 茹冰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平静,可心跳得比平时快了几分。 李长月愣了一拍,上下打量着茹冰,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回荡,把黑板上没擦干净的粉笔灰都震得簌簌往下落。 “冷老师,你这人有点意思。别人都嫌钱少,你倒好,嫌钱多。行,就按你说的,十五块一节。不过有一条——你以后不要叫我李老板,叫我老李就行。咱们不兴生意场上那套虚的。这碗是你的了——算是见面礼。虽然不是啥值钱的东西,可也是我亲手收来的,搁在你这儿,比搁在我那儿合适。” 茹冰低头看了看那只青花碗,碗口那道裂纹在灯光下清晰可见,铜锔子被擦得锃亮。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碗推了回去。 “老李,这东西太贵重了,您刚才说值三千块呢。我不能要。您是做生意的,送出去的东西就是成本,我不能让你亏。” “贵重啥?收来才五十块。”李长月摆了摆手,“我这辈子收的东西多了去了,家里的碗柜都塞满了,连吃饭的碗都是古董。你嫂子天天骂我,说我把钱都换成了破铜烂铁。你就拿着吧,就当是我们合作的见证。我李长月送出去的东西,从来不往回收。这碗虽然不值什么钱,可它在我手里是生意,在你手里就是文化——你是当老师的,放在桌上,算是个雅物。以后咱们合作的日子还长着呢,一碗茶的情分,不算什么。” 茹冰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他双手捧着那个青花瓷碗,碗身凉丝丝的,釉面光滑如玉,碗底的兰花在灯下栩栩如生。他忽然觉得,这个碗跟自己被赎回来的那块银圆,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相似——它们都曾经被人遗忘在某个角落里,然后被一双识货的手重新发现。 从那天起,茹冰的日程表被填得满满当当。上午在培训班上中考班的课,下午上初考班的课,每周三和五两个晚上去李长月家给李丹辅导。李长月的家在棺材巷尽头,是一栋老式的砖木结构二层小楼,楼下堆满了蛇皮袋和旧家具,楼上才是住人的地方。茹冰每天踩着吱呀作响的木楼梯上楼,楼梯两侧堆满了旧书和瓷器,只留出一条窄窄的通道。 李丹的学习态度确实不错——这孩子虽然皮,可脑子灵光,一点就透。茹冰教他数学,别人解不出的应用题,他想一会儿就能列出算式。他的问题在于基础太差,做题的时候老是犯低级错误——不是忘写单位,就是把加减号看错。 “李丹,你这叫‘粗心病’。不是不会,是太马虎。以后做题之前先读三遍题,做完之后检查两遍。养成这个习惯,你的成绩至少能提高十分。” “冷老师,我阿爸说你是大学生。大学生是不是什么都会?”李丹托着腮帮子,一双眼睛亮晶晶的。 “不是。大学生也有不会的东西。比如你阿爸收旧货的眼力,我就不会。” “那有什么。我阿爸说,他那眼力是吃亏吃出来的。你要是也吃那么多亏,你的眼力比他好。”李丹拿起铅笔,在作业本上写下一行歪歪扭扭的字——他正在练习英语字母,大写G总是写成蝌蚪的形状,尾巴不是往左歪就是往右歪。 茹冰笑了笑,伸出手去纠正他握笔的姿势。这孩子握笔像握拳头,五个手指全攥在一起,写出来的字自然东倒西歪。 “轻一点,笔杆放在虎口上。对,就这样。慢慢写,不着急。你爸说你在外婆家帮忙掰包谷,掰了多少?” “掰了三亩地。”李丹把数字写得端端正正,歪着头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成果,很是满意,“外婆家的包谷长得可好了,又大又甜。我阿妈说,等我考上初中,暑假就带我去外婆家吃嫩包谷。外婆会烤包谷,烤出来的包谷金黄金黄的,咬一口全是甜水。” “那就好好学。考上了,我请你吃冰淇淋。没考上——你请我吃嫩包谷。” “一言为定。”李丹伸出手,跟茹冰拉钩。 茹冰在李长月家做家教的事,很快就传到了李旺耳朵里。那天中午,两人在办公室吃着杨勤送来的盒饭——菜是蒜薹炒肉,肉少蒜薹多,米饭硬得能打鸟。李旺用筷子戳着饭盒里的米粒,忽然抬起头来,金丝眼镜片后面的眼睛闪着一种复杂的光。 “小冷,我听杨勤说,你去李长月家做家教了?” 茹冰心里咯噔一下,以为李旺不高兴——毕竟他现在是培训班的老师,去学生家里做私教,多少有点“挖墙脚”的嫌疑。他把筷子放下,斟酌着措辞。 “阿旺哥,是这样——李老板主动找我的,我也不好推辞。他孩子基础确实差,我想着反正晚上也没什么事,就去了。你要是觉得不合适,我就——” “不合适?有什么不合适的。”李旺把饭盒往桌上一顿,米饭从盒沿蹦出来几粒,“我手里有一堆家长在找家教,都是朋友托朋友、亲戚托亲戚找过来的。你一个人教不了那么多,不如咱们合伙搞个正规的培训班。”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3)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六章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 第一百四十一回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3) 李旺站起来,走到小黑板前,拿起粉笔写下“周末精品班”五个大字。粉笔划过黑板,发出刺耳的吱吱声,像一只兴奋的老鼠在唱歌。 “暑期的班,学生已经认可咱们的教学质量了。孩子成绩提高了,家长就会主动帮咱们宣传。这叫口碑。口碑就是最好的广告。咱们趁热打铁,开学后继续办周末班,继续租用居委会的办公室,租金比平时还便宜。” 茹冰放下筷子,认真看着黑板上的字。李旺的字写得不算好看,可那五个字每一个都力透板面——那不是粉笔字,那是他压抑了很久的野心。 “阿旺哥,你这个主意好。周末肯定有时间,我跟你干!” 李旺道:“咱们先试试水,要是效果好,寒假再扩大规模。教育这个行当,永远不会过时。不管什么时候,家长都愿意在孩子身上花钱。这就是商机,也是咱们的责任。咱们不光是在赚钱,也是在积德。” “阿旺哥,咱们这个周末班叫什么名字好?总不能叫‘周末精品班’吧,那也太土了。” 李旺道:“就叫‘旺冰补习班’。取我名字的‘旺’,你名字的‘冰’。旺火融冰,水火既。咱们俩搭档,天作之合。” “阿旺哥,我有个事想跟你商量。咱们培训班开班十天了,一天都没休息过。你这两天咳嗽越来越厉害,夜里还发烧。再说我也有点私事要回老家一趟——我妹妹读书的事,得回去跟家里商量商量。咱们能不能中途放假一天?” 李旺放下红笔,揉了揉发酸的眼睛。镜片后面的眼白布满了血丝,眼眶微微发黑。 “我也正想着这事呢。你嫂子昨天跟我发了脾气,说我一天到晚泡在培训班里,连儿子的功课都不管了。她说‘你自己当老师,儿子的成绩却不冒尖,你有脸说自己是优秀老师吗’。行,就明天,放假一天,补课期限往后顺延一天。你跟学生们通知一声。” “行。那我下午两节课连堂上,中途不休息,提前十分钟放学——还能赶上回龙门镇的末班车。明天下午我一定准时赶回来。” “龙门镇?你老家是龙门镇的?”李旺忽然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巧了,我爱人她娘家也在龙门镇。你回去的时候要是方便,帮我给岳母带点东西。你等等,我让你嫂子把东西拿过来。” 茹冰笑了笑,心想这世界真小。 “那咱们就是半个老乡了。你爱人家在镇口,我家在镇尾的冷家湾,从镇口走到镇尾,也就半个钟头。” 下午,茹冰把两节数学课合并在一起上——从下午两点一直上到三点半,中间没有休息。教室里闷热得像蒸笼,天花板上那台吊扇吱呀吱呀地转着,扇出来的风都是热的。孩子们却听得格外认真——大概是知道明天放假,一个个精神抖擞,连平时最爱打瞌睡的小胖子都睁圆了眼睛。 放学了,茹冰收拾好备课本,把李旺爱人准备的包裹塞进帆布包里,一溜小跑赶到长途汽车站。他赶上的是末班车,车上人已经坐满了大半。有人拎着鸡笼,有人抱着孩子,车厢里弥漫着一股混着汗味、鸡粪味和劣质烟味的气息。茹冰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把帆布包抱在怀里,头靠在车窗玻璃上,闭上眼睛。 班车在盘山公路上摇摇晃晃地开着,像一艘在风浪里挣扎的小船。天色渐渐暗下来,远处的山脊在暮色中呈现出一种深沉的黑蓝色,山腰上偶尔闪过一两盏灯火,像是嵌在黑布上的碎钻。 他睁开眼睛,从兜里掏出那枚用红布包着的银圆。银圆在他掌心里泛着幽幽的光,边齿上的划痕在手心硌出一道浅浅的印子。他把它重新包好,放回贴身的衣兜里。 班车到达龙门镇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茹冰先到李旺岳母家把东西放下,然后迈开步子往冷家湾走去。 从镇上到家那条路他从小走到大——先是沿着溪边走一段,然后翻过一道山梁,再穿过一片松树林,就到了冷家湾。萤火虫在竹林间忽明忽暗地飞着,像一盏盏微型灯笼。 走到家门口,远远就看见堂屋里亮着一盏煤油灯。院门虚掩着,门缝里飘出炒菜的香味——是腊肉炒蒜薹的味道,他从小就闻惯了的味道。 他站在门口,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门。 堂屋里,冷姑爷和莫愁姑姑正在收拾碗筷。冷姑爷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正弯着腰擦桌子,听见门响,直起腰来,看清来人之后,手里的抹布掉在了桌上。 “阿爷,阿姆,我回来了。”茹冰站在门口,帆布包从肩上滑下来,落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莫愁姑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门口,借着煤油灯的光,把茹冰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又从脚到头看了一遍。 “冰儿,你咋瘦成这个样子了?”莫愁姑姑伸出手,在茹冰脸上摸了摸。那双手粗糙得像砂纸,指尖上全是干农活留下的茧子和裂纹,“脸上的肉都没了,颧骨都快戳破皮了。你在西都是不是没好好吃饭?我跟你说过多少回了,早饭一定要吃,不然胃要出毛病。” “阿姆,我好着呢。瘦是瘦了点,可精神好。我在西都一个培训班上课,还做家教,挣不少钱。你们吃饭了没有?还有饭没?我饿惨了。中午忙着上课,只啃了半个馒头。” 莫愁姑姑一听,眼眶立刻就红了。她转身往厨房走,围裙在身后一飘一飘的。 “我和你阿爷才收拾了碗筷。不过灶上还有剩的,我去给你热一热。还有半碗腊肉,我给你炒个鸡蛋。鸡蛋是今天早上刚捡的,还带着鸡屁股的热乎气呢。” 冷姑爷站在桌边,看着茹冰,嘴唇动了动,最终只说了四个字。 “回来就好。” 这四个字,他说得极慢,像是在嘴里含了很久才吐出来。然后他转过身去,从灶台上拿起那袋叶子烟,蹲在门槛上开始卷。他的手指在微微发抖,烟叶碎屑从他指缝间簌簌往下落。 茹冰走到冷姑爷身边,也在门槛上蹲下来。父子俩并肩蹲着,中间隔着一袋叶子烟。 “阿爷,我挣钱了。明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我自己能解决。今天回来,就是想跟您商量一下——让茹心去读书吧。她的学费我来出。我在西都认识的李旺大哥,是龙湖镇中学的教导主任。他说了,下学期我可以去他们学校实习,还有实习补助。以后毕业了,很可能就留在那里教书。到时候,茹心也能跟着我去那边读书。” 冷姑爷没有回答,只是把烟袋锅子在鞋底上磕了磕,然后划燃一根火柴,点着了烟。烟雾在月光下慢慢散开。他抽了好几口烟,才开口说话,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在木板上。 “你挣的钱,你自己留着。茹心读书的事——我再想想。不是不想让她读,是她走了,家里的活没人干。你二姐年底就要嫁人了,到时候家里只剩我和你阿姆,我们两个的腿脚都不灵便了。地里的庄稼谁收?圈里的猪谁喂?你阿姆的腰去年扭伤了,到现在还弯不下去。” “阿爷,这些问题我都想过了。”茹冰的声音很平静,可每一个字都像是经过深思熟虑才说出口的,“二姐嫁人之后,家里的活确实会更多。可您想——茹心读了书,将来考个中专,就能在镇上找份工作,挣的钱比种地多得多。她要是能当上民办教师,一个月工资五六十块,够您和阿姆吃一年了。再说了,明年我就毕业了,到时候我每个月给您寄钱——够您和阿姆买药就行。您的风湿越来越严重了,得按时吃中药,不能老扛着。” 冷姑爷沉默了很久。他把烟袋锅子在门槛上磕了又磕,磕出了一小堆烟灰。院子里那棵老槐树的叶子在夜风中沙沙作响,月光透过枝叶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 莫愁姑姑端着热好的饭菜从厨房里走出来。她把饭菜放在桌上,用手在围裙上擦了擦。 “茹心那孩子,你也看到了,比哪个都懂事。她才多大?十二岁。别的娃娃还在撒娇要糖吃,她就能割牛草、喂兔子、煮饭洗衣裳,样样都拿得起来。她去读书,不是白读——她会用功的。你就答应了吧。” 冷姑爷把烟袋锅子往地上一磕,站起来,走到桌边,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口水。搪瓷缸子遮住了他的脸,只能看见他上下滚动的喉结。 “行。读书。” 莫愁姑姑笑了,用手背擦了擦眼角。那笑里有欣慰,也有一丝辛酸。她转过身去,对着厢房喊了一声。 “茹心,出来!” 茹心表妹从厢房里跑出来。她穿着一件打了补丁的碎花布衫,头发扎成两条麻花辫,辫梢上系着两根红头绳。她的眼睛红红的,脸上还有没擦干净的泪痕。 “阿哥,谢谢你。”她跑到茹冰面前,抱住他的胳膊,把脸埋在他肩膀上,肩膀一抖一抖的。她的手指紧紧攥着茹冰的袖口,像是怕他下一秒就会消失,“我一定好好读书。我不怕吃苦——我本来就天天吃苦。等将来我有了出息,我来养你们。” 茹冰摸了摸她的头,手指穿过她那两条麻花辫,辫梢的红头绳在他指尖轻轻颤动着。 “傻丫头,你先把书读好再说。阿哥现在有工作,挣钱了。你看,阿哥还给你带了礼物。” 他从帆布包里掏出一个纸包,一层一层地打开,里面是一支崭新的钢笔。笔身是深蓝色的,笔帽上刻着一行小字——“英雄牌”。这是他用自己的工资在城里的文具店买的,挑了很久。他还给冷姑爷买了一条纸烟,给莫愁姑姑买了一瓶雪花膏。 茹心接过钢笔,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着,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笔帽旋开,在手指上试了试笔尖。笔尖是金色的,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阿哥,这笔真好看。我明天就开始练字——以后给你写信,就用这支笔写。” “好。等你的信寄到西都,阿哥一定第一个回信。” 冷姑爷看着这一幕,没有说什么。他只是把烟袋锅子放在桌上,站起来,走到院子里,拿起那把磨得发亮的斧头,对着一截老树根,一斧头劈下去。咔嚓一声,木柴应声裂成两半。斧刃在月光下闪着暗沉的光,木屑四处飞溅,落在他花白的头发上。 莫愁姑姑摇了摇头,转过身去,嘴角却挂着一丝笑。她走进厨房,从灶台上取下那条挂在房梁上的腊肉,开始切菜。菜刀落在案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那天晚上,一家人围坐在堂屋里,吃了一顿难得的团圆饭。莫愁姑姑特意加了一个炒鸡蛋、一碟腊肉炒蒜薹、一碗酸菜汤。冷姑爷罕见地多喝了两杯酒,脸红红的,说话也比平时多了。 他端着搪瓷缸子,看着茹冰,说了一句。 “你比你老子强。” 茹冰端着酒杯站起来,对着冷姑爷和莫愁姑姑。他的手很稳,酒在杯中纹丝不动。 “阿爷,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干,让咱们家过上好日子。明年这个时候,咱们在镇上最好的馆子里吃一顿团圆饭——我请客。不让阿姆下厨,让她也享享清福。” 冷姑爷举起搪瓷缸子,跟他碰了一下。搪瓷缸子碰在玻璃杯上,发出一声脆响,在安静的堂屋里回荡了好一阵,像过年时放的小鞭炮。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4)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六章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 第一百四十二回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4) 茹冰带着茹心,走过古驿道上的青石板路,来到甄贤婆婆家。 甄贤婆婆正坐在院子里纳鞋底,针脚又细又密。月生伯在旁边的石桌上算账,算盘珠子拨得噼里啪啦响。大伯母在晾衣服,竹竿上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床单被套,在风里飘得像万国旗。 茹心见过外公外婆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拉着我到院子里。她今天穿着那件打了补丁的碎花布衫,辫子梳得整整齐齐,红头绳在阳光下格外鲜艳。 “金娃子哥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要去读书了。”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亮得像是被水洗过的黑葡萄,声音里带着压不住的兴奋。槐树叶子在她头顶沙沙响,像是在给她鼓掌。 我愣了一下,手里的花生壳掉在了地上。 “冷姑爷终于想通了哇?他不是说要熄你的火吗?上回你大舅去说情,差点被他拿扫帚打出来。” 茹心表妹抿着嘴笑了一下,把两条麻花辫往后一甩。 “阿爷是听了大阿哥的劝说,才同意我去读书的。大阿哥拿了一笔钱给阿爷——不是口头说说的那种,是把钞票放在桌上,说‘这是茹心的学费,您收好’。阿爷当时就愣住了,然后到院子里劈了半个时辰的柴,劈完了回来说了一句‘行’。” 我更加疑惑了。茹冰表兄还在西都读大学,连耍女朋友都没钱,为了给苏婉儿买那条银项链,到处借钱。怎么突然就有钱拿给茹心读书了呢?他读的还是委培专业,每年的学费得自己掏。 “茹心妹妹,咱们去看看茹冰表哥吧。走,我给你拿糖吃。花生糖,是杨家大院的奶奶给的。” “金娃子表哥,我现在突然觉得大阿哥这次回来比较的帅了,怎么看怎么都有魅力。他说话的样子都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总是低着头,看人的时候眼睛往地上看;现在他把头抬起来了,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你,很稳。” 我们俩悄悄来到堂屋里。堂屋里坐了一圈人——甄贤公公坐在上首的藤椅上,手里端着一杯老鹰茶。茹冰表兄坐在冷姑爷旁边,后背挺得笔直,跟以前判若两人。 甄贤公公把老花镜摘下来,用衣角擦了擦镜片,又戴上,仔细端详着茹冰的脸。 “冰儿,你瘦了,可精神了。上回见你,眼窝还凹着呢。这回不一样了——眼睛里有了光。你在西都,是不是遇到贵人了?” 茹冰笑了笑,把他在西都的经历简单讲了一遍。他说这些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可我知道,那些露宿街头、忍饥挨饿的日子,不是谁都能熬过来的。 “外公,我现在明白了您当年说的那句话——‘钱没了可以挣,东西丢了可以找’。我不光要挣钱供自己读书,还要供茹心读书。等我毕业了,就把阿爷阿姆接到城里来住。” 甄贤公公听完,微微点头,把搪瓷缸子放在桌上。 “好。你阿爷供你读书,你供你妹妹读书——这就叫传承。钱会花完,志气不会。你有这份心,外公比什么都高兴。” 这时,茹冰从贴身的衣兜里掏出那枚用红布包着的银圆,双手递到甄贤公公面前。红布已经褪了色,边角起了毛。 “外公,这枚就你您给我的银圆。我答应过您的事,做到了。” 甄贤公公接过银圆,放在掌心里,用拇指在边齿上那道划痕上轻轻摩挲着。他的眼眶微微泛红,但他忍住了——几十年的老兵,不习惯在人前落泪。 “这下所有的银圆都齐了。五块——我手里一块,光灿手里一块,月生手里一块,东西手里一块,你手里一块。一块都不能少。” 他抬起头,扫了一圈堂屋里的人。那目光里有欣慰,也有一种即将完成使命的庄重。 “怎么试试?阿爷,您说的是那个——把银圆拼起来?”月生伯急切地问。他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了。 甄贤公公点了点头,把五枚银圆在桌上排成一排。银圆在煤油灯下泛着幽幽的光,每一枚的边齿上都有细微的凿痕——那是同一个人、同一把凿子凿出来的。凿痕的深度和宽度完全一致,只是位置不同,像是被拆开的拼图。 “金娃子,你马上去你表叔师傅家里,请他带着他的银圆和罗氏弟兄来。记住——跟他说,五枚银圆凑齐了。他听了这话,自然就明白。” 我不敢耽搁,立刻推出自行车,飞身上车,沿着古驿道往师傅家猛蹬。那辆二八大杠是我爸骑了许多年的,除了铃铛不响浑身都响。一路上经过茶铺、杂货店、镇口那棵老槐树,惹得街上的熟人纷纷侧目。 到了师傅家,师傅正在院子里劈柴。他听我说完,把斧头往木柴上一劈,斧刃深深嵌进木柴里,嗡嗡颤着。他转过身来,用围裙擦了擦手,眼睛里闪着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光。 “五十三年了。你阿公等了五十三年,我守了五十三年。今天,终于凑齐了。阿真、阿洪,你们俩和小师叔一起回来——走大路,稳着走。我先骑车赶回去。” “师傅,您老人家年纪大了,骑自行车有没有问题?这条路上个月刚塌了一段,碎石子多得很。” 师傅满不在乎地一巴掌拍在我后脑勺上,哈哈大笑,露出一排被烟熏黄了的牙齿。 “有什么问题?老子年轻的时候骑飞车呢!当年在缅甸打仗,老子骑缴获的鬼子摩托车,在山路上飙到六十码。这辆破自行车,算个啥子?” 说完,师傅跨上他那辆老旧的永久牌自行车,一溜烟消失在竹林小路的尽头。我们仨也不敢怠慢,紧跟着往回赶。 等我们气喘吁吁地赶回甄贤婆婆家的时候,堂屋里已经聚满了人。桌上铺着一块红布,红布上整整齐齐地摆着七枚银圆——银圆排成一排,边齿上的凿痕在灯光下清晰可见,像七枚沉默的证人在等待最后的审判。 “怎么会有七枚?”我小声问东西哥。 东西哥推了推眼镜,压低声音说:“阿公当年一共凿了七枚。五枚是地图碎片,两枚是备用密钥。阿公做事,从来都给自己留后路。现在看来,七枚银圆的主人全都守住了承诺——五十三年,一块都没少。” 师傅站起身来,把堂屋的门虚掩上,又走到窗口往外看了看,确认院子里没有人。 “咱们尽量少一点人去。七杀碑是镇上的地标,白天人来人往,晚上也有巡逻的联防队。上了年纪的人留在家里等消息,年轻力壮的跟我走。” 甄贤公公点了点头,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过一圈。 “东西、金娃子、月生、罗真、罗洪、茹冰,加上光灿和我。一共八个人。其余人在家里等着。惊鸿,你把窗帘拉上,把大门从里面闩上。谁来敲门都不要开。” 甄贤婆婆点了点头,走到甄贤公公面前,伸出手,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 “你放心去。我在家里等。我等你等了五十三年,不差这一会儿。” 傍晚时分,一行人沿着古驿道,悄悄来到镇口的抗战胜利纪念碑前。碑座是用青石砌成的,上面长满了青苔,石缝里还长出了几株狗尾巴草,在晚风中轻轻摇曳。 甄贤公公在碑前站定,从怀里掏出三根香,划燃火柴点上。香火在暮色中明灭,像三只红色的眼睛。他把香插在碑座前的泥土里,整了整衣领,然后对着纪念碑深深鞠了一躬。那腰弯得很深,头几乎要碰到膝盖。 他直起身来,对着碑上那些名字,缓缓开口。他的声音很沉,像是从地底下传上来的。 “各位兄弟,哥哥为你们立的这座碑,是让你们的英名留传后世。现在,哥哥不得不打开碑座,取出当年埋下的东西。这是我们当年对几位爱国人士的承诺,也是我们对国家的承诺。五十三年了,这个承诺,该兑现了。” 甄贤公公鞠完躬,转过身来,对月生伯点了点头。 “月生,动手。小心些,别伤着碑身。” 月生伯挽起袖子,接过师傅递过来的铁锹,走到碑座前。他先用手扒开碑座周围的花坛——那些月季花是甄贤婆婆种的。他把花连根带土移到一边,码得整整齐齐,准备等会儿重新种回去。 花坛下面是一块铁板。月生伯用铁锹把泥刮掉,露出一面磨得光滑的铁板——那是当年从战场上带回来的钢板,上面还依稀能看见弹片划过的痕迹。铁板中央,有七个北斗七星形状的凹槽,排列成一把勺子的形状,每一个凹槽的大小和深度都精确得一模一样。 甄贤公公指着那个七星图案,从怀里掏出那七枚银圆,一枚一枚地递给在场的每一个人。他的动作很慢,每递出一枚银圆,都要看一眼接银圆的人的眼睛,像是在传递什么比银圆更重的东西。 “你们每个人用手里的银圆对着七星图案去寻找——看哪个凹槽放上去刚好严丝合缝,然后就放上去。每个人的银圆都不一样,每一个凹槽也不一样,就像钥匙和锁。” 大家围在铁板周围,开始认真地尝试。可这银圆和凹槽似乎在故意捉弄人——有的人把银圆放进去,要么大了半圈,卡在槽口进不去;要么小了半圈,放进去摇摇晃晃。天色越来越暗,东西哥点起一盏煤油灯,放在碑座上,昏黄的灯光把几个人的影子投在碑身上,晃来晃去。 罗洪叔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手里的银圆在灯下反着光。 “师祖爷爷,这凹槽也太精细了——看着都一样,可就是放不进去。这机关是谁设计的?比我们台湾那边的保险柜还精密。” 师傅站在旁边,手里攥着他那枚银圆,没有急着去试。他眯着眼睛看了好一阵,忽然开口。 “我知道了——这七个凹槽虽然看起来一样,可每个凹槽的边齿角度不同。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星的位置不同,角度也不同。只有银圆上的凿痕和凹槽里的齿痕完全吻合,才能放进去。” 甄贤公公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赞许。 “还是光灿透彻。你们不要着急,静下心来,一枚一枚地试。” 就在这时,茹冰忽然眼睛一亮。他把自己的银圆翻了个面,重新对准一个凹槽,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 “我好像找到了!不是这个槽,是那个——天权星的位置。我之前一直把银圆正面朝上,现在反过来,背面朝上,就正好对上了。” 他把银圆轻轻按下去,只听咔哒一声轻响,银圆嵌进了凹槽里,四周纹丝不动。那声音很轻,可在场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像是锁芯转到位的响声。 紧接着,东西哥也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师傅自然不在话下——他研究这枚银圆研究了大半辈子,闭着眼睛都能找准位置。罗真和罗洪也先后找到了各自的位置。最后,我和月生伯也把银圆嵌进了凹槽。 七枚银圆,全部归位。铁板上那七枚银圆在月光下闪烁着幽幽的光芒,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北斗七星图案——勺子的形状,弯弯曲曲地指向北方。 “大家听我口令——我数到三,所有人一起用力,顺时针旋转。记住,一定要同时发力,不能有快有慢。一——二——三!” 八个人同时用力,铁板缓缓降了下去。碑座一侧的青石板自动向两边滑开,露出一个狭长的暗格。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5)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六章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 第一百四十三回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5) 铁盒打开的那一瞬间,在场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煤油灯的火苗在夜风中晃了两晃,把众人的影子投在碑身上,忽长忽短。 甄贤公公双手捧出那幅布帛,白绸虽已泛黄发脆,可上面的图案和文字依然清晰可辨。 布帛上画着一幅地图。正中央是一座山峰,形状像一只卧着的猛虎——虎头朝东,虎尾朝西。虎背上有一条小路,路的尽头连接着一条虚线标注的河流,虚线上写着“暗河”二字。暗河的尽头是一个圆圈,圆圈里画着一个问号。 地图右下角,蝇头小楷写着几行字,笔锋转折处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七杀碑下,暗河之畔,虎口朝阳,宝藏自现。七杀碑为引,无字碑为证,银圆为钥,七星为门。得此图者,须持七枚银圆齐聚,方可开启暗门。若强行破门,暗河倒灌,宝藏永沉水底,切记切记。” 师傅凑近煤油灯,手指沿着虚线缓缓移动。他的手指粗糙得像老树皮,可在那张脆弱的地图上滑动时,却轻得像是怕惊醒什么。 “虎口朝阳——这个‘虎口’,指的应该就是虎头对着的那个山口。表叔,我在这一带住了几十年,从来不知道山底下还有暗河。只记得小时候阿爷说过,卧虎山上有个天坑,扔块石头下去,半天才听到水响。当时我以为他在吹牛。” 甄贤公公从怀里掏出老花镜戴上。镜腿用胶布缠着,已断了不止一次。他点了点地图上的问号位置。 “没错。当年我们跟着几位爱国人士,在卧虎山深处找到了一个天然溶洞。入口极其隐蔽——藏在虎口位置的一道瀑布后面。洞里有暗河,沿河往上游走,有一处宽阔石厅。我们就把东西藏在了石厅最深处的石室里,然后用炸药把入口炸塌了。光灿,我一直没告诉你具体地点——你手里只有一枚银圆,就算找到洞口也打不开暗门。我是怕你被机关伤到。” “那现在七枚银圆都齐了,咱们什么时候出发?”罗洪叔叔搓着手,眼睛亮得像两盏探照灯。 甄贤公公把布帛小心卷好,放回铁盒,盖上盒盖,扣紧铜扣。 “不急。我在碑座底下还埋了另一件东西——一份证明宝藏归属的文件,当年几位爱国人士亲笔签署的。没有那份文件,就算找到宝藏也没法向国家交代。我们不是盗墓贼——我们是护宝人。这两种人的区别,比天地还大。” 师傅点了点头,把铁盒重新用油纸包好,又用麻绳扎紧。 “对。咱们先把铁盒拿回去。卧虎山现在划成了林场,要进去得跟林场打招呼。我有个远房亲戚在当场长。表叔,路线、物资、人手,这事交给我来安排。” 那天晚上,一行人悄悄把铁盒带回甄贤婆婆家。师傅把它锁进了堂屋那个樟木柜子里,钥匙挂在脖子上。那樟木柜是甄贤婆婆的陪嫁,柜门上刻着一对凤凰,凤凰的眼睛是两颗红豆——干瘪发黑了,可还是炯炯有神地盯着每一个靠近柜子的人。 “都回去休息吧。光灿留下,我们俩还有话说。”甄贤公公摆了摆手,“今天晚上的事,一个字都不准对外人说。连最亲近的人都不能说。知道的人越少,大家越安全。” 众人散去后,两个老人泡了一壶老鹰茶,就着一盏煤油灯聊到深夜。搪瓷缸子里的茶续了一遍又一遍,从深褐喝成浅黄,又从浅黄喝成淡白。他们聊郑大年牺牲那天的细节,聊罗莽子从一个新兵蛋子磨成师长的经过,聊无字碑上那个“家”字——甄贤公公说那是替所有回不来的兄弟刻的。聊这五十三年里,每一次清明节,师傅是怎么蹲在镇口的大榕树下,对着西边给那些连尸骨都没找到的战友烧纸钱。 第二天清早,茹冰表兄便向两位老人辞行。 “外公,外婆,表叔,舅舅、舅母……我得赶回西都了。培训班明天的课不能耽误——两个班八十个学生等着呢。” 甄贤公公道:“去吧。路上小心。到了西都,记得写信回来。你现在还不算发达,可已经能帮妹妹读书了,这就是兼济天下的第一步。” 师傅走上前来,在茹冰肩膀上拍了一下:“你虽然没学过武,可你的骨头是硬的。以后在西都遇到什么难处,就找你表兄——盘龙门在西都也有几个能说上话的人。” 茹冰郑重地点了点头,对着两位老人深深鞠了一躬。他转身走了,走在古驿道的青石板路上,晨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没有回头。他知道外公还站在院门口看着他,就像当年送他去西都读书那天一样。不同的是,那时候他两手空空,心里头装的只有对未知世界的恐惧。现在他手里提着帆布包,包里装着备课本、家教合同,心里头装着的,是茹心终于可以读书的喜悦,是对未来越来越清晰的规划,还有那枚贴身放着的银圆——它凉丝丝的,贴着他胸口的皮肤。 回到西都,已是下午。茹冰先去了培训班的教室,把明天要用的教案重新整理了一遍,把黑板擦得干干净净。然后又去了李长月家,给李丹上了两小时的家教课。李丹今天格外听话,连拼音字母都写得比平时工整了几分,每个字母的收笔处都规规矩矩地勾了一个小尾巴。 “冷老师,你昨天回老家,带花生糖没有?” “带了。不过不是给你的——是给全班同学的。你上次的作业做完了没有?” 李丹磨磨蹭蹭地掏出作业本。作业本皱巴巴的,封面上画着一个大侠,手里拿剑,脚下踩云。茹冰翻开一看,字迹虽然歪歪扭扭,可每道题都做完了,连最后那道附加题也没空着——思路歪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可至少动了脑筋。 “不错。虽然错了几道,可你全做了。等会儿讲完了,给你单独发一颗花生糖——奖励你的进步。” “真的?”李丹眼睛一亮,“冷老师,你比我爸好多了。我爸给奖励,最多一颗水果糖。花生糖比水果糖贵。” 茹冰笑着摇了摇头,翻开课本,开始讲今天的内容。窗外天色渐暗,路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棺材巷里收旧货的铺子陆续关了门,卷帘门哗啦啦地拉下来,在静夜里格外刺耳。远处有人在拉二胡,曲调哀怨缠绵。 第二天,培训班照常上课。茹冰把花生糖分给了全班学生,每人一颗。教室里弥漫着一股花生的焦香和麦芽糖的甜味。李丹分到了两颗——另一颗是茹冰单独塞给他的,用练习本的纸包着,纸上写着“进步奖”三个字。 课间休息时,李旺把茹冰拉到办公室,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打印好的文件。字是李旺自己用铅字打字机打的,深深浅浅,有几个字母还打歪了,可整体上清清楚楚。 “你看,这是周末辅导班的招生简章。我昨晚改到凌晨一点。名字就叫‘旺冰补习班’,取咱们俩名字各一个字。旺火融冰,水火既济。招生对象是初三学生,每班二十人,招四个班。每节课五块,一学期十次,每次四节,总共四十课时——比市面上的培训班便宜一半,质量高一倍。你看还有没有要改的?” 茹冰接过简章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李旺不愧是当了多年教导主任的人,从“办学理念”到“师资力量”到“教学成果”,条理分明,数据翔实。尤其“教学成果”那一栏,把暑期班学生的小测对比列了一张表——张三入学数学三十五分,期末七十八分;李四入学英语二十二分,期末六十五分。每个数据都有据可查。 茹冰看着这些数字,想起那个扎羊角辫的女生,刚来的时候连二十六个字母都背不全,现在能默写十句英语对话了。想起那个小胖子,刚来的时候一道方程题都解不出来,现在能自己推导二元一次方程组了。这些进步,都是他和李旺一节课一节课磨出来的。 “阿旺哥,这份简章写得真好。不过我建议加一条——‘试听一节课,不满意全额退款’。这样一来,家长放心。” “说得对。我这就加上去。”李旺拿起红笔,在简章末尾加了一行字。写完之后,他把红笔往桌上一放,长长吐了一口气,“小冷,咱们这个周末班虽然规模不大,可我觉得,比我这辈子干过的任何事都有意义。被免了副校长之后,我心里一直有个疙瘩。可现在我不觉得了——在培训班里,没有勾心斗角,只有老师和学生,只有知识和渴望。这半年我找到了以前的那个自己——那个刚上讲台、一心只想把学生教好的年轻教师。” 茹冰听了,忽然对李旺有了新的认识。这个人表面精明世故,心里却有一团不肯熄灭的火。他在体制内碰了壁,却没让那团火熄灭。他转而自己办班,把“旺冰补习班”当成新战场,把每一个来补课的学生当成新兵。 “阿旺哥,咱们不光是在赚钱,也是在积德。这些孩子在学校里跟不上,可能就被放弃了。可他们在咱们这儿,能重新找回学习的信心。这就是咱们的功劳。” 李旺推了推眼镜,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有欣慰,也有久违的骄傲。他把简章放回抽屉,站起来走到窗口,看着楼下那条老街。街上有个卖凉粉的小摊,老板娘正往碗里舀红油辣椒,香味一直飘到三楼。 “对了,小冷,补习班需要一个固定场地。居委会那两间办公室只能白天用——晚上杨主任不让开门。你上次说的那个培训班场地,晚上空着,咱们能不能租下来?那地方比居委会大,能装两个班,位置好,就在街口。” “这个主意好。我去跟杨主任说说,让她帮忙协调。有她出面,房租肯定能便宜些。” 两人又商量了一阵,把周末辅导班的细节一一敲定——开学时间定在九月的第一个周末,每周六上四节课,上午两节、下午两节,科目定为数学和英语。茹冰负责教学和备课,李旺负责招生和与家长沟通。 正说着,杨勤推门进来。她端着一个搪瓷盘子,盘子里放着三碗凉粉——晶莹剔透,上面浇着红油辣椒、花椒面、蒜泥、醋和炒黄豆,香气扑鼻。 “你们两个大忙人,中午又没吃饭吧?我刚才在楼下买的。小冷,你看你瘦的——颧骨都能当刀用了。以后中午饭我给你带,反正我们家也得做饭,多做一份也不费事。” 茹冰接过凉粉,道了谢。他低头看着碗里红亮亮的辣椒油,心里头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暖意。这个夏天,他从一个露宿街头的流浪汉,变成了一个有了工作、有了朋友、有了未来的人。而他最大的收获,不是那几百块钱的工资,而是这些把他当亲人看待的人。他们也许不算大富大贵,可他们有一样东西比钱更珍贵——人情味。 “杨姐,你对我太好了。等周末班办起来挣了钱,请你和阿旺哥去吃涮羊肉。西都新开了一家涮羊肉馆,从北京请的师傅,羊肉切得能透光。” “那敢情好。不过得等你们忙完这阵子——旺子,你昨晚又熬夜了吧?你那咳嗽,再不好好看看要拖成肺炎。我给你熬了枇杷膏,放在抽屉里,记得喝。” 李旺嘿嘿一笑,端起凉粉埋头就吃,不敢搭话。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6)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六章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 第一百四十四回 去家访茹冰当家教 办学校李旺招学员(6) 日子就像车轮底下的路,看着平坦,轧上去才知道坑坑洼洼。暑期培训班进入最后一周,学生们的热情却丝毫未减——连平时最爱睡觉的小胖子都睁圆了眼睛,还举手回答了一个问题。虽然答错了,可茹冰还是表扬了他。 这天下午放学后,茹冰正在教室里收拾教具。李旺忽然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脸上的表情像是中了彩票又怕人知道。 “小冷,你猜这是什么?” “收音机里那个‘听众点播’抽中你了?” “比中奖还实在。龙湖镇中学的校长今天打了电话,问我你愿不愿意下学期去代课。不是实习,是代课——正式工资,初二的数学和英语,一周十二节课。这样一来能多挣几十块。” 茹冰手里的粉笔头掉在地上,摔成了两截。他弯腰捡起来,吹了吹灰。 “真的?那我毕业之后——” “毕业直接转正。校长说了,只要你干得好,明年他亲自去县教育局要编制。你想想,你阿爷阿姆供你读书,最盼望的不就是你端上铁饭碗吗?” 茹冰沉默了一会儿。他想起冷姑爷蹲在铁马桥头抽烟的背影,想起莫愁姑姑说“泥土变黄金还差不多”时无奈的眼神,想起茹心表妹蹲在门槛上剥花生时那双起了茧子的小手。他考上大学那天,冷姑爷放了一整挂鞭炮,手都崩出了泡。 “阿旺哥,谢谢你。我知道这事肯定是你帮我说的。这份情,我记在心里。” “谢什么?你是我见过的最有责任心的年轻人。再说你是‘旺冰补习班’的合伙人,我不帮你帮谁?”李旺把信封递过来,“这是代课意向书,你看一下,没问题就签字。” 茹冰拆开仔细看了一遍。意向书上盖着龙湖镇中学的红公章。他忽然想起外公那句话——“钱没了可以挣,东西丢了可以找,但有些东西,丢了就真的找不回来了。”他曾经以为自己丢了爱情就丢了全世界,现在才明白——他从来没有丢过自己。 他拿起笔,工工整整地签下名字。三个字一笔一划,横平竖直。 “阿旺哥,从今天起,我不再是那个露宿街头的废物了。” “你从来都不是废物。你只是还没找到自己的战场。” 当天晚上,茹冰照例去李长月家给李丹补课。李丹格外兴奋,一进门就拉着他往楼上拽。 “冷老师,你来看——我自己画的辅助线,解出了这道几何题。我想起你说的话——‘辅助线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敢不敢画之分’。我画了六条,前面五条都是错的,可第六条画对了。你看——我做出来了。” 茹冰低头一看,作业本上那道几何题被画得密密麻麻,各种虚线实线交叉重叠,像一张被蜘蛛反复织过的网。最后一步的结论却写得清清楚楚——旁边还画了一个小笑脸。 他忽然想起东西哥常说的话:“辅助线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敢不敢画之分。画错了,擦掉重来就是了,总比什么都不敢画强。”以前只觉得这话有道理,现在他忽然明白——这不只是在说几何,也是在说人生。他在街头流浪的那些日子,不就是画错了辅助线吗?擦掉重来,不丢人。真正丢人的是连画笔都不敢拿起来。 “李丹,你今天不用补课了。” 李丹愣住了:“冷老师,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你别不教我。” 茹冰从帆布包里掏出两颗花生糖,放在作业本旁边。 “你没做错。相反,你做得很好——好到我今天不需要教你什么。你自己已经学会了怎么学习。一个老师最高的境界,不是把知识灌进学生脑子里,是让学生不需要老师也能自己往前走。这两颗花生糖,一颗奖励你解出这道题,另一颗奖励你——出师了。” 李丹剥开一颗放进嘴里,嚼得嘎嘣响。然后他忽然站起来,对着茹冰鞠了一躬,脑袋差点撞在桌角上。 “冷老师,谢谢你。我阿爸说得对——你是个好老师。不是那种照着课本念的好老师,是那种真的把学生当人看的好老师。我们以前那个数学老师,念成绩的时候总对我皱眉头,说‘李丹,你什么时候能不拖全班后腿’。只有你不皱眉——你从来没皱过眉。” 茹冰伸手在他脑袋上拍了拍。 “行了,别煽情了。把这篇英语短文读一遍。‘th’的音,舌尖轻轻碰上牙齿——跟我说,‘thank you’。” “‘三克油’。”李丹含着一嘴花生糖,含含糊糊地跟着念。 “是‘thank you’,不是‘三克油’。舌头放轻,想象你在舔冰淇淋。” 李丹重新念了一遍,这回像样多了。窗外的月光透过老槐树的枝叶洒在课桌上,一老一小的影子映在墙上,挨得很近。 暑期培训班最后一天,茹冰和李旺开了个简短的结业仪式。黑板上用彩色粉笔写着“结业快乐”,旁边画着一幅简笔画——一个戴眼镜的老师站在讲台上,台下坐着一群学生。画是李丹画的,说是给冷老师的临别礼物。 茹冰站在讲台上,看着台下那八十张仰着的小脸。 “这一个月,你们每一个人都进步了。李丹从不会画辅助线到能自己动脑解题。张小花从背不全字母表到能用英语做自我介绍。王大鹏从看到方程就头疼到能自己列方程解应用题。你们的进步,就是我这个暑假最大的收获。” 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夹杂着几个女生的抽泣声。 “学习是一辈子的事。开学之后要更加努力。谁考了全班前三,我单独请他吃涮羊肉。” “冷老师,那要是考了全校前三呢?”李丹带头喊。 “考了全校前三?那我请你吃三顿——涮羊肉、红烧肉、粉蒸排骨。” 教室里顿时沸腾了。李旺站在后排,推了推金丝眼镜,笑着摇了摇头。他心想,这个小冷,兜里的钱还没捂热就想着请学生吃饭了。可他又觉得,这就是冷茹冰——正因为他是这样的人,才会有那么多学生喜欢他,那么多家长信任他。 结业仪式结束后,学生们排着队走出教室。有的说“冷老师再见”,有的什么也没说,只往他手里塞了一颗糖、一个用作业本纸叠的千纸鹤。那个扎羊角辫的女生把千纸鹤放在他手里,说了句“冷老师,这是我叠得最漂亮的一只”,红着脸跑开了。 茹冰把这些小礼物一一收进帆布包。那个包已经装得很满了——备课本、教材、李长月送的那个青花瓷碗,还有学生们的各种小玩意儿。他背上包,觉得它比任何时候都重。不是重在那几本书,而是重在这一个月积累下来的人情。这些人情不能换钱,可它们让他觉得——自己终于不再是一个多余的人了。 等教室空了,李旺拿着计算器走过来,屏幕显示着一串数字。 “咱们暑期班总收入四千块。扣掉各种成本,净利润一千二。给杨琴两百,其余咱们俩对半分。” 茹冰道:“旺哥,是您给我一条光明之路。何况,您除了和我上一样的课,还负责招生、日常管理等,咱们不能平分。我拿三分之一,您拿三分之二。” 李旺笑道:“兄弟,咱俩不扯这个了。我办这个补习班。初衷就不是为了钱,一方面是为了有点事情做不觉得空虚,另一方面是为了让孩子们成绩有所提升,让他们圆梦。” 茹冰接过那叠钞票,手在微微发抖。这辈子他还没一次拿过这么多钱。他把钞票数了两遍,抽出五张一百的,递给李旺。 “阿旺哥,这五百块是下周租教室的押金和第一个月房租。杨主任那边说好了,一个月一百五十块。这是我这个合伙人的第一笔投资。” 李旺接过钱,在计算器上按了几下,把新数字记在账本上——那是“旺冰补习班”的第一笔支出。他忽然觉得,这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比他想象的更成熟。他不是在给人打工,他是在做自己的事业。虽然这事业现在还很小——两个老师、八十个学生、一间租来的办公室,可它是一颗已经发了芽的种子。 “小冷,后天‘旺冰补习班’正式开课。目前三十二个学生报名了。我保证,咱们能招满四十人。” “我相信你,阿旺哥。” 茹冰翻开备课本,整理下周的教学计划。窗外的夕阳正沉入老工业区的烟囱后面,把整条老街染成温暖的金黄色。隔壁杂货铺的收音机播放着***的评书《岳飞传》,惊堂木拍得啪啪响。 他抬起头,看着窗外渐次亮起的灯火,忽然觉得这座城市开始有了温度。不是因为霓虹灯更多了,是因为这里有了他的学生、他的朋友、他的事业。因为有人在等他——等他在周末的下午走进教室,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第一行板书。 当天晚上,茹冰回到出租屋。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窗外偶尔传来几声猫叫和远处火车汽笛的长鸣。他坐在桌前,打开那盏搪瓷灯罩的台灯,铺开信纸。笔尖在纸上划过,发出沙沙的声响。 第一封写给冷姑爷和莫愁姑姑: “阿爷、阿姆:见字如面。我在西都一切都好。培训班的课上完了,挣了五百块块钱。另外,我和李旺哥合伙开了周末补习班,叫‘旺冰补习班’,等收入稳定了,我就把茹心的学费寄回去。茹心开学那天,阿姆记得煮两个红鸡蛋。阿爷的风湿别忘了按时吃药,我托人带了两瓶虎骨酒回去。等过年,我给您带一条好烟。儿 茹冰。” 第二封写给茹心表妹: “茹心:你要开学了,阿哥替你高兴。读书的机会来之不易,要加倍珍惜。阿哥给你寄了一支钢笔,就用它好好写字。将来你拿着它走进考场,阿哥在考场外等你。记住阿哥的话——咱们家虽然穷,可志气不能穷。兄 茹冰。” 第三封写给东西哥。这封信最难写,写了又撕,撕了又写。最后只剩几行字: “东西哥:我在西都挺好的,现在在龙湖镇中学当代课老师,周末还办补习班。我教学生画辅助线的时候,总想起你在黑板上画圆从来不用圆规的样子。你教我的那句话,我原封不动教给了学生——‘辅助线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敢不敢画之分。’一个叫李丹的男生,画了六条辅助线才解出证明题,然后跟我说——‘第六条线画出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天才。’等过年回去,我请你喝酒。不是重阳烧,是西都的大曲。弟 茹冰。” 他把三封信分别装进信封,用浆糊封好口。然后关了灯,躺在床上,继续想心事。 月光透过窗户洒在地板上,像铺了一层碎银子。他闭上眼睛,眼前浮现出很多画面:冷姑爷蹲在铁马桥头抽烟的背影,茹心表妹拿着新钢笔在灯下练字的侧脸,李丹捧着试卷说“冷老师我及格了”时发亮的眼睛,甄贤公公在无字碑前深深鞠躬的样子。 他翻了个身,把枕头底下的铁盒子往里推了推,闭上了眼睛。窗外有月光,有虫鸣,有远处火车汽笛拖得长长的回声。他在这座城市里,终于不再是一个多余的人。 光灿老兵县里献宝 美河会长馆中管花(1)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七章 光灿老兵县里献宝 美河会长馆中管花 第一百四十五回 光灿老兵县里献宝 美河会长馆中管花(1) 且说甄贤公公、表叔师傅和罗真、罗洪一同前往县城。罗真从镇政府借了那辆212吉普车,开得又快又稳,车后扬起的尘土像一条黄龙追着车尾跑。甄贤公公坐在后排闭目养神。师傅坐在副驾驶,目光紧盯着前方的路,这是他在部队养成的习惯——坐在车上从不敢打瞌睡,总觉得得替开车的人盯着点。 罗洪坐在甄贤公公旁边,看看左边的稻田,又看看右边的山,嘴巴一刻也停不下来。 “师祖爷爷,这条路我记得。那几个在田里插秧的人,好像跟上次是同一拨。他们是不是每天插了又拔,拔了又插?” “图一口饭吃。”师傅没好气地回了一句,“你以为都像你,嘴不闲手也不闲,饭来张口。” “我这个人是话多,憋不住。我要是不说话,脑子里的念头就会像井喷一样往外冒。” “你这个病,跟你爹一模一样。”师傅摇摇头,嘴角却带着一丝笑意,“你爹当年在部队,有一回全营潜伏,他放了个屁还要跟旁边的人解释是红薯吃多了,差点被敌人发现。我罚他挑了一个星期的水,也没治好。不过他的话多,在战场上反而有用——有一次他跟一个抓来的舌头东拉西扯,把人家绕晕了,交代了重要情报。” 罗真罕见地接了一句:“我爹审讯俘虏确实有一套,总能把对方说得忘了自己姓什么。” 甄贤公公睁开眼睛,缓缓说道:“罗莽子这个人,嘴上没门,心里有秤。该说话的时候一句不少,不该说话的时候比谁都安静。有一回我们被围了三天三夜,他给全排弟兄打气,嗓子都喊破了。突围成功那天,他一头栽倒在路边,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车里的气氛温暖起来,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旧事,像是用回忆给这辆颠簸的吉普车加了一箱特殊的油。说话间,车子已驶入县城的柏油马路。路两旁的法国梧桐整齐地站着,树冠在头顶连成一片绿色的拱廊。 “师祖爷爷,听说二师叔在城里开武馆,咱们去看看,如何?听说他还在门口种了一排海棠,这季节正开得热闹。”罗洪突然说。 郑光灿其实也想去看看,主要不是看美河,是为了看大孙子。那孩子今年十一岁,已经能打一套完整的凤翅单刀。师傅嘴上说“那小子还差得远”,可每次提起大孙子,眼角的皱纹都会不自觉地弯成三道月牙。他望着甄贤公公,请示道:“表叔,您看……” 甄贤公公点点头,表示同意。 “既然你们那么好奇,就去看看吧。不过到了武馆,少说话——尤其是你,阿洪。你二师叔那儿现在来往的人杂,别什么话都往外倒。”郑光灿笑着嘱咐罗洪。 罗洪赶紧做了个把嘴拉上拉链的手势,做了三次,逗得甄贤公公都笑出了声。 重阳镇到县城二十三公里,吉普车在柏油路上跑了不到半个钟头。郑美河的武馆就在城北客运站附近,一座三层楼的楼房,楼顶竖着一块大招牌。招牌红底白字,笔画粗壮有力,隔着一条街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下了车,远远望去,“武林武馆”四个鎏金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匾额是东西哥的墨宝——当年他用扫帚蘸墨,在院子里铺开的草席上写成的。他说用扫帚写出来的字,才配得上“武林”这个名头。 我听东西哥解释过,“武林”其实别有含义:武是武当的武,林是少林的林。武当、少林分别代表本门武学的两大渊源,也代表两种习武者必须拥有的文化修养——道家和佛家。而能参悟最高武学的学员,还必须具备儒家的基础。所以凤翅门的弟子,从来不是只懂拳脚的莽夫,个个都能提笔写字,有的还能吟诗作对。 这武馆的来历,还得从创派祖师爷说起。据说祖师爷不仅玉树临风,才华横溢,武功更是内外兼修,赢得了不少文艺女青年的芳心与武林侠女的柔情。他钟情于一位兼具文青内涵与侠女气质的女子,两人共同打造了凤翅单刀——比剑重,比刀轻,适合女子持握,故名凤翅。为了发挥刀的优势,两人又一起创编了刀谱。每一招每一式都是他们一双一对琢磨出来的——她使出来,他在旁边看;他改一遍,她再使。如此反复,不知多少个日夜。 后来女侠在边境保卫战中一战封神,边境百姓把她的故事编成歌谣,唱她“单刀白衣,斩敌如雪”。然而命运弄人,女侠在住店时被敌人买通店家下毒,失去功力后被围殴,乱箭射死于边陲小镇。她死的时候,手里还攥着那把凤翅单刀,刀刃上全是豁口,刀柄的缠绳已被血浸透。敌人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刀从她手里撬下来。 祖师爷出关后悲痛欲绝,抱着女侠留下的刀七天七夜不吃不喝,终于顿悟人刀合一之境。然后他带着刀加入打击侵略者的大军,最终将害死女侠的敌将斩于女侠牺牲之地。据说那一刀斩下去,刀声如凤凰长鸣,在山谷里回荡了许久。从那以后,凤翅单刀就有了别名——凤鸣刀。 为了纪念女侠,祖师爷创派收徒,是为凤翅门第一代掌门。传到郑光灿的师傅醉弥勒是第九代。醉弥勒精通佛法却非佛门中人,长得酷似弥勒佛,又爱喝酒,故得此名。因军阀混战,他逃难到重阳镇,被此处的香茶美酒和彪悍民风吸引,在镇口茶馆喝了整整一个月茶,最后看中了根骨奇佳的郑光灿,收为关门弟子。 郑光灿读书不多,不能完全领悟高深的本门心法,可他的身体像是为武学而生的,尤其凤翅单刀,练出了人刀合一的至高境界。醉弥勒别无选择,传衣钵于他,是为凤翅门第十代掌门。后来郑光灿和甄贤公公一起被抓壮丁,在部队里勤学苦读,一字一句地认,一句一句地背,训练单刀队,暗中也带了不少弟子。 美河师兄听闻动静,从武馆里快步走了出来。他穿着一身藏青色功夫装,腰间系着黑带,身材挺拔,眉眼间有几分师傅年轻时的影子,只是气质更温和些。他看见甄贤公公,先是一愣,随即绽开笑容,疾步迎上前来,抱拳行礼。 “表叔公!阿爷!你们怎么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好歹去车站接你们。这几位是?” 郑光灿一一介绍了甄贤公公和罗氏兄弟。美河师兄听说这两位是罗莽子师叔的儿子,又惊又喜,上下打量了好几遍,嘴里连声说“像,真像”,连忙招呼弟子去泡茶。 “表叔公,我从小就是听着您的抗战故事睡觉的。我阿爷说,您是他这辈子最敬重的人,没有之一。表叔公,您请上座。”美河师兄满脸崇敬。 甄贤公公笑着拍了拍美河的手背,那动作极轻,却让美河的眼眶热了一下。 “你现在开武馆很不错,将父亲的事业发扬光大了。听说还当上了县武术家协会的副会长,那肯定是凤翅门的掌门人选了哦?”甄贤公公语气里带着长辈的赞许,也有点玩笑的意思。 美河师兄谦虚地笑道:“我可没有那个资格,也没有那份野心。父亲早年中意的是东西师弟,后来又特别中意金娃子师弟。我的任务就是给他们看家护院,把武馆经营好,把学武的孩子们教好。” 罗洪好奇地插嘴:“师叔,我看您的武馆名字好大气。别的武馆都叫‘XX武术馆’,只有您这一家敢用‘武林’二字。这名字有什么讲究吗?” 美河师兄耐心解释道:“这名字是东西师弟取的。所谓武林的武,是武当的武;武林的林,是少林的林。武当、少林代表本门武学的两大渊源,也代表两种文化修养——道家和佛家。而能够参悟最高武学的学员,还必须具备儒家的基础。所以我们对学员的要求是必须努力读书,才能精通武学之道。” 罗真若有所思,眉头微微皱着,像在把每一个字都嚼碎了咽下去。 “师叔说得太好了。难怪我和罗洪都不是金娃子师叔的对手——我们兄弟俩只注重招式,忽略了文化修养。今日听师叔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郑光灿点头赞同道:“佛家无恶,道家无为,儒家无敌。三教各有侧重,只有兼而有之,才能融会贯通。武术也是一样——只知道打人的是莽夫,知道什么时候不打人的是高手,知道为什么打人为什么不打人的,才是宗师。” 美河师兄嘴角微扬,露出一抹若有所思的笑容。他目光转向郑光灿和甄贤公公,饶有兴致地问道:“表叔公,阿爷,您们大驾光临,难道仅仅是为了考察我的武馆吗?总不会只是为了喝我一杯茶,看一眼孙子吧?” 郑光灿闻言,脸色微微一正。原本轻松的氛围瞬间变得凝重起来。他看了一眼美河师兄,缓声道:“我和你表叔公此次前来,确实另有要事相商。只是这里人多嘴杂,不太方便,还是到你的办公室里再详细说明吧。” 众人听闻,心中不禁涌起一阵好奇,却也只能将疑问暂时压在心底,默默跟随着郑光灿和美河师兄朝办公室走去。一路上,只有脚步声在安静的走廊里回响。 罗洪在后面拽了拽罗真的袖子,用只有他们兄弟俩能听到的声音说了一句。 “哥,你有没有觉得——师祖爷爷今天走路的样子,跟去上坟的时候一模一样,又沉又稳。” 从武林武馆的大门到馆长办公室,是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小路。石板被踩得发亮,缝里嵌着细碎青苔。人走在其上,脚步会不自觉地放轻。 路两旁花开得正盛。月季红得像新娘子嘴上的胭脂,茉莉星星点点藏在叶间,几盆兰草的花骨朵包得紧紧的,像在酝酿什么心事。花圃里的泥土是新翻的,水珠挂在叶尖上,被阳光一照,亮晶晶的。 甄贤公公漫步其间,微微颔首:“美河,你这馆里的花儿是谁管的?开得如此娇艳。这花也跟人一样,有的地方养花,有的地方不养花。你这里养花。” 郑美河脸上洋溢着自豪:“表叔公过奖了。这些花儿全是我一手管理的。当年在老家,我就对种庄稼没兴趣,偏偏痴迷花草。我阿爷让我去地里除草,我除着除着就去看野花了,兜里揣了一把野花种子回来。后来阿爷拿扫帚追着我满院子跑,边跑边骂——‘你个龟儿子,花能当饭吃?’” 他说着,回头看了郑光灿一眼,见老爷子脸上似笑非笑,又补了一句:“不过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后来我读了园艺专业,分配在县园林管理所工作,这下终于能大展身手了。” 甄贤公公感慨道:“怪不得这些花像有灵气。我也喜欢弄花草。在那边,我家里有个大花园,请了园丁修剪浇灌,但我自己常常沉浸其中。我种过一种‘金边墨兰’,开花的时候整个院子都是香的。只可惜——后来搬家,那花没带走。” 他说最后一句时,声音低了下去。罗洪和罗真对视一眼,都知道“那边”指哪里。有些东西,带不走就是带不走了。 郑美河笑道:“原来表叔公也爱花草。您老得空,我给您扦插几盆金边墨兰。我认识一个福建花商,手里有好几个墨兰品种,据说是从武夷山老林子里引种的。” 甄贤公公笑而不语,只点了点头。花会重开,时间不会回头。 光灿老兵县里献宝 美河会长馆中管花(2) 《血色七杀碑》第二卷《七杀碑》 第二十七章 光灿老兵县里献宝 美河会长馆中管花 第一百四十六回 光灿老兵县里献宝 美河会长馆中管花(2) 郑光灿道:“美河,把最好的茶叶拿出来。表叔公喝茶很有讲究。” “阿爷放心,我这里好茶存着几样。前阵子武夷山来个茶商,我帮他儿子调了调体态,他送了我两罐正山小种。还有一罐龙井,还没开封。” 众人来到馆长办公室。办公室挺窄小,一张办公桌、两把会客椅、一个铁皮文件柜,角落里挤着一台落地电风扇,扇叶子呼呼转着。窗台上摆着吊兰、文竹,还有一盆开着小黄花的仙人掌。 柜子里的茶叶倒是种类繁多,装在铁罐子和玻璃瓶里,排列整齐,像一排待检阅的士兵。 “表叔公,您喜欢喝绿茶还是红茶?”二师兄热情地问。 郑光灿微微眯起眼睛:“你把茶取过来,我亲自给表叔公沏——快五十年了,表叔离开之后,我就没再给您泡过茶。今天要让您看看我的茶艺有没有进步。” 他取了一撮龙井放进白瓷杯,茶叶扁扁的,像一片片细小的剑刃。然后用开水洗了杯,倒掉第一道水,再注入新水。他的动作极慢极稳,壶嘴落下的水线又细又匀,没有溅起一滴。热气从杯口腾起来,裹着豆香和栗香。 “你表叔公啊,年轻时喜欢喝绿茶,四分之一杯茶叶,先洗四分之一的水,再添两个四分之一,就正好。表叔,您这习惯有没有改哦?” 甄贤公公接过茶杯,先凑到鼻下闻了闻,又抿了一小口,含在嘴里好一会儿才咽下。那神情像老琴师在试一把新琴的音色。 “难得你还记得。光灿,你这泡茶的手艺比当年强了。当年你给我泡茶,水总是太烫,茶叶都烫糊了。现在水温刚刚好,每一片叶子都是活的。” 郑光灿嘿嘿一笑,得意的神色藏都藏不住。 “您走了以后,我心里空落落的,就开始学泡茶。想着有一天您回来,能给您泡一杯像样的茶。这一学,就是五十年。” 罗洪不等招呼,自己跑去开水机前接了水,捏了一小撮铁观音丢进搪瓷缸子。罗真只接了半杯白开水,端在手里,站在窗边不说话。他这个人走到哪儿都像一棵树。 二师兄等师傅沏好茶,才笑着问:“表叔公,阿爷,到底有什么事情?需要我跑腿尽管吩咐。我这里别的没有,弟子倒是不少——要车有车,要人有人。” 郑光灿看了一眼甄贤公公。甄贤公公眼皮微微垂了一下,下巴几乎没动。师徒俩的默契已足够传递信息。郑光灿放下茶杯,正了正身子。 “还记得我给你们讲的抗战故事吗?我训练的单刀队,和鬼子近身肉搏时如有神助,所向披靡。后来我才晓得,那不是神助,是弟兄们真刀真枪拼出来的。直到有一次遭遇一小股鬼子,他们人数比我们少,我也有些轻敌了。结果鬼子战斗力非常强悍,我们一半的队员壮烈牺牲。” 他停顿了一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清理战场的时候,我看见他们手里还攥着刀,刀刃上全是豁口。有个叫陈小娃的,四川绵阳人,牺牲时眼睛还睁着,我给他合了三回都合不上。后来我趴在他耳边说‘小娃,你放心去,你阿妈就是我们大家的阿妈’,他的眼皮才慢慢合上。” 办公室里静得能听见茶叶在杯底展开的声音。罗洪端端正正地坐着,手指在膝盖上无意识地抓了抓。 罗洪补充道:“我父亲也参加了那场战斗。他说如果不是郑副官带警卫连赶来增援,单刀队也许就没了。他每次讲起那一仗,都要先喝一口酒,说那天的血把草地都染红了,洗了三天没洗干净。” 郑光灿神情凝重:“郑副官就是我堂叔。他带人增援后,将那股敌人分割包围。眼见逃走无望,鬼子头目果断自杀。不是剖腹,是用刀割自己的喉咙。他死时眼睛还睁着,脸上居然带着笑。我当时就觉得,这批人不是普通士兵,他们知道的东西比我们想象的多得多。” 他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布包放在桌上,却并不急着打开。 “我堂叔当时也受了伤,他对我说,‘光灿,从鬼子的战斗力判断,他们肯定是执行特殊任务的。咱们得仔细打扫战场,每个人都要搜查彻底,不放过任何细节。’果然,这批鬼子是在执行秘密计划的特种部队。我们从组织突围的鬼子身上搜出了一张图和一张地图。那鬼子身上还搜出一块怀表,表壳上刻着一朵菊花。那是皇室近卫部队的标志,普通的兵没资格刻这菊花。” 美河听到这里,身子不自觉地往前倾了倾。 “所以抗战胜利后,你们把这些宝贝运回老家,借修建纪念碑的机会埋在了地宫里?” 甄贤公公点点头,接过话头。 “当时缴获了六箱金条和八箱大洋,还有大量珠宝。那批东西,我们数了一整夜才数清楚。数完天都亮了,大家看着那堆东西谁也没说话。后来老马先开口,说‘长官,这些东西怎么办?’我就把银圆用来补充牺牲弟兄的抚恤金。上头拨的抚恤金根本不够,有的家属来领钱,连棺材板都买不起。剩下的银圆也分给了跟我一起战斗的弟兄们。修建纪念碑时,我们把黄金珠宝、藏宝图和军用地图等埋在了地宫里。这些东西是弟兄们用命换来的,乱世里,钱到了谁手里都不如留在地底下稳当。” 美河眉心跳了一下,放下茶杯,十指交叉。 “意思是你们准备私自占有还是献给国家?阿爷,表叔公,这事可大可小。现在不是旧社会了,对文物的管理越来越严。私底下处理,风险太大了。” 郑光灿肯定地答道:“我们那时候哪里想到还有命活着。献出去,多半会落入贪官污吏手中。当时当兵的,最信不过的就是当官的。我们准备等国家太平之后再献。尤其是这张军用地图,你们看。”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取出地图,轻轻铺在办公桌上。地图用极薄的油纸印的,纸张发黄变脆,折痕处用透明胶带从背面仔细粘过。山川河流清晰可见,文字全是日文,还有一些奇怪的符号——三角形、小圆圈,还有极细的虚线,从山脚一直延伸到山腹深处。 美河凑近去看,眉头越皱越紧。 “阿爷,这张地图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等高线的画法是标准军用画法。这个三角标志是高程点,虚线的意思通常是规划路线。这些暗号我们看不懂也正常。” 郑光灿却认真道:“我不是因为地图上画了什么才觉得它重要。我是因为——这批鬼子为了这张图,连六箱金条都可以不要。金条是什么?是可以在全世界任何地方换来房子、粮食和人命的东西。他们宁可扔下金条也要带着这张图突围。你说,这图有多重要?” 罗真走到桌边,低头看了看地图边角,忽然指着一处折痕说:“这里缺了一块——右下角,被撕掉了。” 众人一看,果然,地图右下角有一道不规则的撕痕。要不是罗真眼尖,谁也不会注意。郑光灿脸色微微一变,和甄贤公公对视了一眼。 罗洪想岔开话题,可刚开了个头自己先卡了壳,像个打嗝的人似的张了张嘴。他本想说“地图撕掉的那块是被鬼子自己吞了”,想想又觉得不科学,把话咽了回去。 甄贤公公把藏宝图展开,铺在办公桌中央。纸页已经泛黄,边角有些虫蛀,但画的主题依旧清晰。高山深谷连绵起伏,河流船只若隐若现,人物皆着古装。画面右边有一座七杀碑,碑处被血染红,透着神秘而肃穆的气息。 美河仔细端详了一番,疑惑道:“这幅画怎么看也不像藏宝图。没有路线,没有标记,我看了半天也没看出哪里是藏宝的地方。这血又是怎么回事?” 郑光灿解释道:“我们也不知道是藏宝图,是当年鬼子军官说出来的。那么多金银珠宝,鬼子都准备放弃,只想带着这幅图突围。图里碑上的血,就是双方争夺时染上去的。当年我抓住那鬼子军官时,他怀里就抱着这幅画,胸口挨了一刀,血全淌在画上。他死时手指还死死抓着画轴不放。” 罗真平日里不爱说话,此时眼睛却亮了起来。他伸出手指,悬在画面上方,沿那条若隐若现的河流慢慢移动,最后停在血染的七杀碑前。 “师叔、师祖爷爷,我看这幅画很可能是盗墓所得。画上的这些元素——高山深谷、河流船只、古代人物,还有这座七杀碑,可能都是隐喻。看不懂的人就当它是幅画。看得懂的人,才知道里面藏了条路。” 郑美河连忙附和:“很有可能。R军特种部队的任务就是寻找宝藏,从盗墓者手中抢了这幅图,还没来得及研究就被咱们团灭了。为什么他们不要金条只要画?因为金条是零钱,画才是钥匙。” 甄贤公公却摇了摇头,把画重新卷起来,用蓝布包好。 “我不认为是从墓室里取出来的。金条可以是墓室里的,珠宝也可以是,但那么多的银圆,不应该出现在古墓里。银圆是近代才有的,古墓里挖出来的东西可能有金条银锭,绝不会有民国的银圆。除非——这藏宝地本身就包括了那批被抢走的银圆,而地图指向的是一个更大的秘密。至于这秘密是什么,光凭咱们几个坐在这儿想,是想不出来的。” 美河思索片刻后说:“我觉得还是慎重一点。这次去县里献宝,只献地图。过去这么多年,地图也算文物了。至于这幅画,研究研究再说。献东西不是越急越好。等研究清楚了,知道它到底值什么,再献不迟。” 郑光灿正要开口,办公桌上的电话机忽然“叮铃铃”地响了。罗洪吓了一跳,手里的茶缸子差点掉在地上。美河接了电话,刚“喂”了一声,脸色就变了。他捂着听筒,转头对郑光灿压低声音。 “阿爷,前台弟子打来的——外面来了几个人,自称县文物局的,要找郑教官。开着绿色吉普车,车顶绑着铁皮箱子。领头的穿中山装戴墨镜,说话带外地口音。弟子觉得不对劲,把人拦在门口了。” 郑光灿的脸色阴沉下来。他和甄贤公公对视一眼,两个老人的目光像两把刀轻轻磕了一下。他冷哼一声,手指在办公桌上敲了三下。 “这些人肯定是听到了风声,像饿狼一样闻着味儿来了。美河,你先去稳住他们,别露出破绽。我和表叔公商量应对策略。” 美河连忙点头,站起来整了整衣领,又用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像要把凝重的表情抹干净,换上一副生意人的笑脸。 “好嘞,您放心。这些日子在县城混,别的本事没学会,打太极那是练出来了——先请他们喝茶,喝到他们自己都忘了来干啥。” 说完,美河转身走出办公室。罗真走到窗边,把窗帘拨开一条缝往下看。大门外果然停着一辆绿色吉普车,车旁站着三个穿深色衣服的男人。为首的正拿着本子跟武馆弟子说着什么,那弟子只是个半大孩子,被问得连连后退。 罗洪走到他哥身后,低声说:“哥,怎么办?打不打?这可是二师叔的武馆,动起手来砸的是自己的场子。” 罗真没有回头,只说了两个字。 “别慌。” 窗外的海棠花开得正热闹,风一吹,花瓣纷纷扬扬落下来,铺在青石板上,像一层粉红色的雪。那三个不速之客就站在那层花瓣上,鞋底碾过的地方,花瓣都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