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猫猫做卤肉暴富了[九零]》 1. 前世悲剧 “沈荞,你就别闹了,赶紧把离婚协议书签了,对我们大家都好,人都得往前走。”谢承宇穿着一身乌黑亮丽的皮夹克,右手手腕撩起一截,露出晃人眼的上海牌手表,一把将离婚协议书甩到沈荞眼前。 “往前走?好啊,你那么愿意找外头的人,你就去找吧。但宇宙卤肉这个牌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不可以独占,必须一人一半,平等分割。”沈荞心如死灰,她对眼前男人只剩下厌恶,恨不得他赶紧走,滚得越远越好。 “宇宙卤肉”能有今天的名号,沈荞有至少一半的功劳,她绝不允许谢承宇一人独占。 刚成婚那会儿,谢承宇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穷得连赶集路费都拿不出。是沈荞心软,把外婆传下来的老卤手艺毫无保留教给了他。 他一穷二白,沈荞就卖了嫁妆,东拼西凑凑出三十来块钱,给了他第一笔做生意的本钱;他做不好配方,沈荞就一遍遍调火候,替他记配方比例;他晚上喊困,沈荞就一个人熬到深夜,第二天把成品给他。 后来,谢承宇抓住机会去东部地区跑生意。 1992年“南方谈话”后,全国掀起新一轮改革开放热潮,各地招商引资、民营经济迎来爆发式增长。 谢承宇靠着沈荞教的这门卤味手艺,搭上了改革开放的快车,摆卤味摊、开铺子、雇工人、批发生意,短短几年,就混成了乡里唯一的大老板。 沈荞见他生意越做越好,由衷地高兴,以为终于苦尽甘来了。直到谢承宇带着一个光鲜亮丽的女人回到家,并递给她一份离婚协议书。 “沈荞,不是我狠心,是咱们之间实在不合适了。你没读过多少书,不懂行情,不懂经商,出去连场面话都说不周全。我带着你出门,实在是怕你闹出笑话。可倩云不一样,她有文化、有见识,能陪着我打理生意、应酬客人。 “我以后厂子可是要越做越大的,店面都在大城市,总不能一直和你窝在山沟沟里吧?这样我怎么干大事啊?我们现在强行在一起,只会相互拖累!所以你赶紧把协议书签了。”谢承宇捏着离婚协议书,完全没和沈荞商量的意思。 “是啊,荞姐,承宇可是要做百万富翁的,你何苦拖累他?放手体面,大家面上都好看。”谢承宇身后是个时髦的女人,瘦削的肩膀裹在枣红色的灯芯绒外套里,说起话来和她的姿态一样轻软扭捏。 沈荞冷笑:“我拖累他?当初他分文掏不出来,我为他卖嫁妆的时候;当初熬夜给他调卤猪肉配方的时候,怎么不嫌自己拖累我呢?谢承宇,没有我,你生意能做得起来吗?” 眼见催了半天不见效,谢承宇明显开始不耐烦。他把协议书往桌上一甩,脸色跟着阴沉下来: “你别总揪着过去那点卤肉方子不放,行吗!方子再好,不懂经营也赚不了大钱。做生意靠的是眼光、胆识、见识,这些你通通没有!你没文化,思想死板,永远只会守着小摊子,真以为我这些年在外面白跑的?你要是出门,恐怕连我的零头都挣不到!” 沈荞靠着冰冷的墙壁,看着面前这个她耗尽半生心血扶持出来的渣男,心里凉的和冰窖似的。 但她不是会轻易让步的人:“谢承宇,不管你怎么说,‘宇宙卤肉’的品牌,我必须分一半,否则,别指望我签离婚协议书!” 沈荞说完,转身上楼,不再和两人纠缠。 谢承宇本想上前阻拦,不料被管倩云一把拉回,两人嘀嘀咕咕说了半天后,跟在沈荞身后上了楼。 沈荞端着蛋羹来到天台,天台上有个新搭的小窝。她前几日捡了一只流浪小狸花,小狸花饿得皮包骨,胆子也小,很是怕人,却唯独喜欢黏着沈荞。 沈荞见他背上有一小撮黄毛,像是金黄的麦穗,就给他取名麦麦,把他养在了天台上,一日三餐正常投喂。 沈荞端着蛋羹,探头往猫窝里看去,只见里面空空如也。 “看来麦麦出去玩了。”沈荞将蛋羹倒进麦麦的碗里。这种情况,沈荞已经见惯不怪了,麦麦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总是玩到饭点才回来,今天谢承宇回家,沈荞晚饭做早了,麦麦果然没来得及赶上。 倒完蛋羹起身,沈荞这才发觉,谢承宇和管倩云两人已经跟了上来。 她回头冷冷问道:“你们有什么想说的?” 谢承宇此刻态度已经好了许多,他试着和沈荞套近乎,甚至亲昵地想要牵起她的手。不过沈荞一把甩开了,没给他一点好脸色。 “你别急嘛,既然你非要,我也愿意分你一部分财产。”谢承宇皱着眉头,“说吧,你要多少钱?” “现金、店面、厂子、债务,全部平分,我不会多拿你一分,你也别想多占一毛。”沈荞答得干脆利落。 谢承宇闻言,脸色瞬间阴沉下来:“现金好说,可外面的店铺工厂怎么分?沈荞,你是不是故意要和我作对?签个离婚协议书的事,你干嘛要闹成这样呢?你说你当年卖了嫁妆是吧?好!这是三十块,你当年的嫁妆钱,还给你行了吧?!” 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3张10元纸币,往沈荞胸口一甩。 沈荞气笑了,她本以为谢承宇是真的打算分割财产,没想到自己还是高估他了。 “谢承宇,你既然不愿意分,为什么还要和我废话呢?”沈荞背过身去,拿起手边的盆打算收衣服。 一旁的管倩云见氛围不对,赶忙跑到谢承宇身边咬耳朵。也不知她说了什么,谢承宇随即平静下来 “既然你非要钱,我可以给你分你几万,但店铺不行,况且店铺你拿走也没什么用,可在我手上,每天都能盈利不少呢。你就别得寸进尺了,几万块不少了,前几年镇子上还没多少万元户呢!” 沈荞扫了眼面前这个忘恩负义的渣男:“我拿走店铺没什么用?你可别忘了,当初的卤肉配方,是我一点一点调出来的。镇子上的人,都说你调的不如我的好吃……”< /p>“哎呀,管他谁好吃呢,反正我很久没吃了。真当这玩意是宝啊,天天吃。”谢承宇打断了沈荞的话,并甩了个不屑一顾的眼神。 沈荞心底生出一股不安感,谢承宇当初酷爱卤肉。正是因为他喜欢吃,这才吵着要沈荞教他,他虽然学起来慢,但沈荞见他用功,也就倾囊相授了。从前两人在镇子上卖的时候,卖不完的卤肉,大部分也是给谢承宇吃了的。 这才几年,口味就变这么大了,真的只是吃腻了? 沈荞下意识觉得奇怪,一把抓住谢承宇的胳膊:“把你现在的卤肉配方告诉我,我做一份出来,自己尝尝怎么样?” 谢承宇眼中闪过一丝慌乱,拼命挣开沈荞的手:“你不是自己有配方吗,问我做什么?” 沈荞不依不饶:“没什么,听说你稍微修改了配方,我就看看配方,看看你这些年进步多少?” 两人你拉我扯纠缠良久,见沈荞依旧不放弃,谢承宇有些慌了。 谢承宇心里清楚,沈荞对配方材料的了解,远在他之上,他若是在里面动了什么手脚,沈荞只需看一眼就心知肚明。 谢承宇心道:绝对不能把配方交给她! 否则,万一被沈荞发现哪里有问题,那他的名声就毁了!名声毁了,他还怎么做生意?做不了生意,他又怎么成为百万富翁! 他脚底突然窜出一股凉意,他第一次发现,沈荞原来这么可怕,只要轻轻一动手,他的卤味生意就会跟着他百万富翁的美梦一同成为泡影。 他盯着沈荞看了几秒,可对上的,是沈荞坚定不移的目光。他不自觉将目光从她身上移开,看向身后的天台边缘。 这种老砖瓦房年代久远,由于没有安装护栏,全靠人自己小心。以前就有喝醉的醉汉,不小心在天台上摔下去的…… 想到这里,谢承宇心脏突突猛跳起来:沈荞会不会摔下去?要是沈荞摔下去了,会怎样? “放手!”沈荞看着一动不动反手抓着自己的谢承宇,警惕心也上来了,开始挣开他的手。 “你有完没完!”谢承宇看着一直和他作对的沈荞,心里瞬间怒火中烧,一把推向沈荞心口。 突如其来的推搡让沈荞失去了重心,她身体控制不住向后倒去,而她身后两步远处,正是天台边缘! 她丢了手里的盆,拼命挥着双手,试图抓住前方的晾衣杆,可终究还是差一点。 这一刹那间,谢承宇开始犹豫,只要他现在拉一把沈荞,沈荞立刻就会脱离危险,可他们两个一定会继续吵,说不定沈荞会更恨自己。 可要是沈荞真掉下去了呢?那就没有人再纠缠他了,也没有人能分他的财产…… 谢承宇鬼使神差地上前,对着沈荞的肩膀,借着冲击力,狠狠向外一推。 沈荞身体彻底失去平衡,整个人上半身全到了天台外!她下意识想呼救,可回应她的,只有耳边疯狂呼啸的风声。 2. 幸运重生 剧烈的失重感,呼啸的狂风,齐刷刷朝沈荞涌来,周围似乎乱哄哄的,但她什么也听不见。只是在坠落的最后一瞬,却清楚地听到了一声凄厉的猫叫。 不多时,剧烈的窒息感猛地褪去,黑暗虚空中,不知哪里传来一股卤料的清香,光照不断从黑暗中渗出来,沈荞开始感受到了身体的存在。 她用尽力气,猛地起身!大口喘着粗气,打量着四周。 眼前不再是冷风吹彻的天台,也不再是冰冷坚硬的水泥地,而是熟悉的老砖瓦房。 墙上钉满钉子,挂着旧抹布、水瓢等日常用品,一串串火红的干辣椒从房梁上垂下来,房间角落还堆着一筐玉米棒子。 沈荞看向墙上的老挂历,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今天正是中秋。 正是谢承宇第一次带着小三管倩云回乡,并登堂入室让她签离婚协议,将她从楼上推下的这一天! 沈荞这才惊觉,自己是重生了。 农历八月初旬,秋老虎的余威仍在,夜晚虽然有了一些寒冬的影子,但白日里,太阳依然猛烈。 沈荞看着门口被太阳照得泛金光的柑橘树,心里乱糟糟的,难受得要命。 前世的她,还在柑橘树旁,苦苦等着自己的丈夫从大城市里回来,一起吃着月饼看月亮,给她讲大城市里的故事。谁能想到,她等来的不是久别重逢的团圆,而是她命丧黄泉的丧钟。 想到这里,沈荞死死捏紧了衣服,眼底的湿意和柔软彻底散去,取而代之的是理智和冰冷的决绝。 谢承宇,管倩云。 这么多年的青春,倾尽毕生的手艺,还有上一世惨死的悲剧……这一世,我定要连本带利,一一讨回! 就在她怒火中烧之际,一道清冷的机械提示音,突兀地在她脑海中响起: 【恭喜重生!成功绑定恋爱合约系统!】 【您如果逆转悲惨宿命,合法暴富,走上人生巅峰,即可正式摆脱横死命运!若终极任务失败,则会经历第二次悲惨死亡。】 【本次重生绑定恋爱合约:一年内必须与命定之人恋爱,完成专属恋爱绑定!本合约为强制性任务,若失败,宿主将在一年后死亡。】 沈荞闻言,如遇雷劈般定在原地。 “必须要与命定之人恋爱,才能避免一年后的死亡吗?果然重生没那么容易,可我要怎么确认对方是命定之人呢?” 【您放心!与命定之人亲密接触时,系统会迅速给出反应,并引导宿主与命定之人签订恋爱合约,条件:对方必须是人形。】 “自己的命定之人难道还会是非人吗,居然还专门规定了得是人形?”沈荞满脑子疑问,但也没多想,既然系统规定了是人形,那肯定就是个正常人吧。 她心道:果然重生是有代价的。也不知道和自己签订恋爱合约的家伙,是不是个好人。要是和谢承宇一个德行也不怕,自己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怕几个渣男不成?渣男来一个打一个,来一双打一双。 此刻是正午,沈荞如往常一般,去土灶烧火做饭。她一个人在家吃不了多少,基本是一个卤菜加一碗小菜就搞定了,现在为了小狸花麦麦,又特地做了道煎鱼。 麦麦很乖,沈荞端着煎鱼进前厅的时候,麦麦已经规规矩矩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沈荞给他做的午餐。 沈荞看着呆呆萌萌的麦麦,想到上一世坠楼时,耳边那阵凄厉的猫叫,心里一阵心疼,那声猫叫会是麦麦的吗? 如果是他的,那他是不是见到自己坠楼的场景了,他当时该有多难过啊。 沈荞轻柔地抚摸着麦麦的脑袋,麦麦看起来很享受她的抚摸,脑袋枕在两只小山竹爪爪上,身上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还一个劲拿脑袋往沈荞手心蹭。 这些年谢承宇不在家,沈荞一个人难免有些寂寞,直到今年麦麦出现,她才不再觉得孤寂。 沈荞心中无奈:有时候,人还没有不会说话的动物长情。 一人一猫就这么相互依偎许久,直到门外传来一阵吵闹的嘈杂声。 “哎哟,这不是承宇嘛!好久没回来了吧,听说这两年在外面赚了不少啊!” 隔壁王婶的大嗓门传进沈荞的耳朵,她看向墙壁正中央的闹钟,已经下午四点了,正是谢承宇回来的时候。 上一世,沈荞为了迎接他回来,三点多就开始买菜、洗菜、做饭,忙碌几个小时,只为谢承宇傍晚一到家,就能吃上热腾腾的饭菜。谁料她辛辛苦苦准备了一大桌饭菜,最后迎接她的,却是冰冷的水泥地。 这一次,她什么也没干,舒舒服服和麦麦一起躺着,玩了几个小时。待谢承宇牵着管倩云的手,风尘仆仆踏进家门的时候,他显然愣住了。 只见家里冷冷清清,餐桌上空空荡荡,甚至连一口热茶也没准备。 谢承宇走进厨房仔细绕了一圈,这才确定,沈荞的确什么也没做。 “晚饭你一点都没准备吗?”谢承宇一头雾水地问道。 毕竟之前回来的两次,沈荞哪次不是勤勤恳恳,忙里忙外地做一大桌好菜。那时候,他就叉着腰,在门口和一大帮男人喝着酒聊天,时不时和他们吹嘘一下,自己这些年的成就。 “哦,我午饭吃挺饱的,晚饭没胃口吃了,你们要吃什么,自己看着办吧。”沈荞表面相当平静,没和谢承宇多说,更没理会他身后的管倩云,自己独自抱着麦麦,一旁玩耍去了。 她现在对这张凶手的脸,只有恨。 谢承宇和管倩云面面相觑,谢承宇这些年赚了钱后,已经很久没进厨房了,而管倩云穿着一身矜贵的衣服,一看就不是能干活的主。 两人纠结了半天,最终还是谢承宇决定,去附近镇子上,找个饭馆吃。 两人离开后,沈荞煮了碗面和一碗蛋羹,吃完后抱着麦麦,舒舒服服躺上了床。 不一会儿,谢承宇回来了,他皱着眉头,一把推开卧室门,脸色明显不太好。 沈荞头也没抬:“什么事?” “你今天怎么回事?怎么一点欢迎我回来的意思都没有?害得我半天才找到一家面馆,差点晚饭都没得吃!”谢承宇质问道。 沈荞抬起头,眼神没有任何温度:“我说了我不饿,你饿你自己烧。” 谢承宇默默掏出离婚协议书,扔在沈荞床上:“我仔细想过了,我俩不合适,咱们还是分开吧。” “你觉得我配不上你了是吧?那好吧。”沈荞接过谢承宇手里的笔,歪歪扭扭签下自己的名字。 谢承宇没料到沈荞会这么果断签了离婚协议,有些喜出望外,双手插兜在沈荞房间里转了一圈,一副“谅你也不敢不签”的表情。 他打量了一圈屋子,用施舍的语气道:“我过些年就要和倩云在市中心买大房子了,这老破小我们以后也不回来住了,不过,你要是想来大城市见见世面,也可以来我和倩云家里看看。” “不用了。”沈荞努力克制内心的厌恶,一脸平静地道,“签完了,你出去吧,现在起,这是我一个人的家。” “什么?那我和倩云今晚睡哪儿?”谢承宇没料到,沈荞竟想大晚上的直接赶他走。 “睡哪儿?”沈荞冷笑一声,“你不是看不起我这老破小,要住市中心吗?现在就去市中心啊!待在我这老破小里做什么呢?” “你!”谢承宇没料到沈荞这么坚决,可抬眼一看,外面是漆黑的天空。 他们住的地方是山区的乡村,最便捷的集市,就是几公里外的小镇,连县城都是每逢过年才可能去一趟,更别说什么市级城市中心了。大晚上的,连最近的镇子里都去不了! “你疯了,不让我们睡家里,我们难道睡门口草棚吗?” 可无论谢承宇怎么大喊大叫,沈荞依旧坐在床上,无动于衷。 谢承宇无可奈何,摔门而去:“行,算你狠,但我是不可能睡门外的,大不了在楼下炕上凑合一晚。” 秋日的深夜,睡炕头还是比较暖和的,只是年久看着比较老旧,上面的被子还是当年用旧棉絮弹出来的,好多年了,床单也灰扑扑的,洗得到处褪了色。 谢承宇下楼后,楼下很快传来女人哼哼唧唧的抱怨声。不过谢承宇似乎将她哄得挺好,不一会儿,楼下就安分了。 沈荞转身打算抱着麦麦睡觉,一转眼,麦麦却不见了。 “刚才还睡身边的,怎么不见了?”她在楼上到处找,也找不见麦麦的身影,“难道是跟着谢承宇下楼了?谢承宇不会伤害他吧?” 正这么想着,楼下一阵噼里啪啦瓷碗碎裂的声音,打破了夜里的平静。 也许是麦麦下楼打碎了桌上的碗?谢承宇那家伙,会不会欺负麦麦? 想到这里,沈荞穿好鞋子,匆匆忙忙下楼。 只见一个陌生少年,正挡在角落的旧皮箱前,和谢承宇对峙着,阴郁的脸死死盯着谢承宇。 沈荞没见过那少年,却很难不多看几眼。 那少年看着二十岁左右,穿着身灰扑扑的衬衫,模样却十分惊艳。 五官端正立体,皮肤白皙干净,身材颀长,手臂上是健硕的肌肉,一看就是常年锻炼出来的体魄。可如此刚性的身材,偏偏又配了双阴柔妩媚的桃花眼,眼尾细长、微微上挑,像画了眼线一般,瞳孔是琥珀色的,眼珠子看起来一闪一闪,亮晶晶的,格外有神。 相比之下,一旁的谢承宇像个白花花的发面馒头。 “你谁家的?我干什么跟你有关系吗?给我滚蛋!”谢承宇正恼羞成怒,冲着少年破口大骂。 少年也不甘示弱,相当强硬,一把夺过他手里的新版卤肉方:“那你又是哪里来的小偷!” 可他声音青涩,没什么攻击力,加上灰扑扑的衣服,反而让沈荞看着,莫名有种小可怜感。 谢承宇闻言,脸色一变: “呸!什么小偷,我是这家的男主人!这可是我家!” 沈荞“噗”地笑了一声:“什么男主人,离婚协议都签了,我现在是单身,我家现在可没什么男主人,只有女主人。还有,这是我家。” 她动动手指就能猜到发生了什么:谢承宇想偷偷拿她箱子里所有的卤肉方子,被少年阻止,抢了过来。 眼见着沈荞完全没有为自己说话的意思,谢承宇心里堵着一股气,又不好意思直接发作,只能强撑着摆出一副从前的丈夫姿态:“话别说这么绝,虽然签了离婚协议,可还没去公证处登记呢!法律上,我们现在还是夫妻。再说,还有这么多年夫妻情分在这呢,这可不是一笔能勾销的!” 他身后的管倩云一听到“夫妻”两个字,脸色瞬间白了一个度,她不敢当场发怒,嘴角扯出一个别扭的微笑,上前半步,双手轻轻挽住谢承宇的胳膊,力道带了点不易察觉的较劲,声音依旧娇娇软软:“承宇哥,离婚协议都签好了,过去的事就别总挂在嘴边啦,正事要紧。” 她一边说话,眼角飞快瞟向女主,又斜睨一眼少年,眼神里是藏不住的慌乱。 沈荞心下了然:她怕谢承宇旧情复燃,更怕今天拿不到卤味方子,自己往后的好日子就此落空。 谢承宇不是不想拿,而是根本拿不到。那少年死死堵在箱子前,他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 沈荞懒得陪他闹了:“谢承宇,你有完没完,不能安分点吗,你就这么惦记我的东西?” 沈荞走进厨房,将一盒火柴,放进自己上衣口袋。 谢承宇开始找借口:“沈荞,这些方子虽然是你写的,可这些好多也是我起家的配方,我和你这么些年,这些方子怎么说也有我一份吧?” 他自己的东西不肯多给她一分,反倒要求她慷慨? 沈荞冷笑一声,没理他,低着头从箱子里拿出一沓厚厚的纸,又接过少年手上那一张,将纸叠在一起。 上面的纸张很新,下面的已经泛黄,都密密麻麻写满了各种成分、配比和火候,有些字她不会写,所以就用了图画代替,每一张纸都被文字和图案满满覆盖。 那是沈荞外婆传给她的手艺,和她自己摸索好几年的劳动成果。 上一世,她原本打算在谢承宇回来时交给他的,让他试试自己新改良的方子。没想到她倾尽所有,却将真心送给了豺狼。 坠楼的景象还历历在目,沈荞看着眼前的卤肉秘方,眼底没有半分不舍,只有一片刺骨的寒凉。 “你想要?”沈荞轻轻抬眼,唇角勾起带极淡的带着凉意的笑。 谢承宇脸上狂喜,一个劲地点头。 “那你去梦里要吧!”沈荞掏出火柴盒,立刻划亮一把火柴。 谢承宇顿觉不妙,嚷道:“沈荞,你想做什么?!” “呲”! 火柴亮起,一簇明亮的小火苗在老砖房里跳跃起来。 细小的火光映着沈荞半张平静而决绝的脸。 她没有丝毫犹豫,手指一伸,黄白的纸页瞬间引燃。 火光将纸张卷起,爬过纸上歪斜又认真的字迹,在几人的目光中,迅速化为黑灰。 “不!!!沈荞你疯了!”谢承宇目眦欲裂,脸色惨白,整个人疯了一样猛地扑上来,“你个疯子,谁让你烧的!我的方子啊!我的钱!!!” 他拽开沈荞,冲到箱子前,拼命踩踏纸上的火苗,却为时已晚。烧烬的黑色纸张在他的踩踏下,只剩细碎的灰烬。 谢承宇眼见方子救不回,一把拽起沈荞的衣领,怒不可遏:“沈荞,你怎么这么狠心!你就这么不希望我过得好!我不管,我必须要这些方子,你今天必须赔给我,不然我就……啊!” 他话没说完,后脖颈的衣领猛地一紧,毫无防备下,整个人像只小胖鸡仔似的被拎起,双腿还没来得急蹦跶几下,就被少年连拖带拽地丢到了屋外。 “承宇!你怎么样?没受伤吧呜呜呜……”后方的管倩云大惊失色,忙不迭冲到门口,扶起头昏目胀的谢承宇,娇滴滴地哭起来。 谢承宇怒火中烧,一脸凶神恶煞的表情,额头青筋暴起。他迅速起身,气急败坏踹翻脚边的木板凳,撸起袖子就往屋里冲,誓要跟屋里的少年拼个你死我活。 谢承宇年长些,身形又丰满,难免给人一种皮糙肉厚的感觉。季麦虽然是脱衣有肉的类型,但他那张脸实在年轻,皮肤又白嫩,看起来细皮嫩肉的。 沈荞下意识觉得季麦会被欺负,忙不迭跟着出了门。 乡下的夜晚,平日里格外寂静,一点响动便能传进周围好几户人家。少年和谢承宇乒乒乓乓一闹,周围的邻居纷纷被吵着出来查看情况。 见周围的人多了,谢承宇也不凶神恶煞了,立刻切了一副老实人的样子。 他委屈地招呼众人:“大家都来评评理,在别人家挑事,有这样小无赖吗?!” 3. 陌生少年 “我和沈荞夫妻一场,许久没见,我就想回来看看,顺便拿点旧东西,可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小无赖,不仅不让我拿自家东西,还仗着自己年轻就想打人! “我不过是看着家里冒出来个陌生人,多说了几句,没想到,这小无赖直接把我丢了出来!我在自己家里,居然还被一个外人教训?大家说说,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这话一出,众人纷纷附和:“是啊,你这个小伙子是哪家的,怎么跑到别人家闹事呢?” “不对呀,这小伙子是我们这里的吗?我怎么没见过啊。” “嘿,我也从来没见过呢!” 众人七嘴八舌地扯着少年问话,少年被围在人群中,一个人像是一座孤岛。 他大概不太熟悉人多的场合,明显有些慌张起来,修长的手指局促揉搓着皱巴巴的衣角,眼睛时不时往沈荞身上飘。 少年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望向沈荞的时候,简直一副泪眼朦胧的可怜样。 沈荞总感觉这双眼睛熟悉,仿佛在哪见过,心里也莫名其妙涌起一阵心疼。 于是忍不住站出来替少年说了句话:“他应该不认识承宇,见有人在我家楼下翻东西,以为是小偷,这才有了误会。” 听到她的解释,众人对少年的态度缓和不少。 谢承宇的脸色却是更加难看了,刚才少年毫不顾及他的脸面,将他扔出屋外的时候,沈荞一句话没站出来说,这下却帮着一个陌生男人说话! 谢承宇心里蹿起一股火。 他没好气地挑事:“我就奇怪了,你怎么就这么护着他呢?我说这次回来,你怎么连顿饭都没准备,害我找半天才找到一家面馆。” “什么?沈荞,这就不对了,你家男人大老远回来一趟,你怎么能什么都不准备呢?这也太不厚道了!” 一颗火星出现后,人群如引线一般,迅速被点燃,以沈荞为话题,吵吵嚷嚷讨论起来。 谢承宇开始煽风点火:“也不是我们多想,一个陌生男人这么堂而皇之出现在家里,传出去也不好听是不是?我阻止他那是理所应当,结果沈荞你居然还帮着他说话。我话说得再难听,说到底,那不也是为你好嘛!” 他话里话外都带着暗示,显然是吃准了周围人爱嚼舌头的习惯。 管倩云也没闲着,在一旁帮腔道:“是啊,承宇也是一片好心,沈荞一个人过日子,身边突然多了个年轻男人,也难免让人多想。何况,要是知根知底的也就罢了,万一是个不正经的,那可怎么好?” 这两人一打配合,周围人的重点全到沈荞私生活上来了。 有人压低声音,悄悄凑在一起揣测:“我看哪,这沈荞就是外面有人了,你想想,自家男人大半年不回来几次,谁能忍住不偷荤呐!” “是嘛,你看看这男人,哪里是我们这的人呐?!” 好在王婶的大嗓门立即出现:“你们嘴巴都放干净点,沈荞是我看着长大的,她不是这样的人!你们自己心里龌龊,以为别人都和你们一个德行呐?!” 可她不喊还好,这一喊,众人的想法都明牌了,想装没听见都不行。 王婶拿不出具体的理由堵众人的嘴,指着少年朝着沈荞问道:“这男人到底是谁啊?怎么能平白无故出现在你家里呢!” “不知道啊。”沈荞无辜地摇摇头,随即干脆利落走到少年身边,“问你呢,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季麦,我叫季麦。我不是镇子里的人。”少年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看向沈荞,神态和丢出谢承宇的时候判若两人,说完又垂下眼帘,乖乖巧巧盯着地面。 众人寂静了几秒。 “你真不知道他是谁啊?”王婶有些惊讶。 沈荞一脸委屈:“不知道啊,从来没见过,他不是说自己不是镇子上的人吗?我好久没出过镇子了,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去镇子上卖卤肉,我完全不认识他。” 王婶一听这活,立马有了底气:“我就说,我们沈荞这几年就没怎么出过镇子,怎么会认识外面不三不四的人?你们也别张着嘴巴乱嚼舌头,也不怕说闲话说到自己头上!” “那奇怪了,这季麦大半夜的,又是怎么找到沈荞家里的?” “是啊,你是怎么找到沈荞家里的?”王婶将目光投向一旁的季麦。 “我本来就是这家的!”季麦回答地理直气壮。 这下沈荞懵了:“你什么时候成我们家的人了?你认识我吗?” 季麦坚定地点点头:“认识,你叫沈荞,你的外婆叫王虹。” 这下,不只是沈荞,在场所有人都一脸震惊。 王婶后知后觉想到了什么:“哎呀,你该不会是沈荞远房亲戚吧!那王虹阿姨是你的谁啊?” “是了是了,一定是了!难怪这小伙子说自己是沈荞家的,我估计呐,就是亲戚来投奔了!小伙子你倒是说说话啊!”王婶自认为得出了正确答案,拼命要季麦解释。 她越急,季麦就越不愿意说,只是一味地点头,然后一个劲往沈荞身后躲。 王婶一脸看弱智的嫌弃眼神:“嘿,这小伙子长这么高个,干嘛这么害羞啊!” 这下众人明白了,这少年是沈荞的远房穷亲戚,来投奔来了。也难怪沈荞外婆离世这么多年,季麦却能完整叫出她的名字。 关于沈荞偷人的谣言不攻自破,众人又将矛头转到了谢承宇头上。 打头阵的依然是王婶,王婶和沈荞的外婆有些沾亲带故,又是看着沈荞长大的,自然最见不得沈荞被泼脏水,加上她嗓门也大,战斗力能算上乘。 王婶:“承宇,你这人真是,差点害我们沈荞被大伙冤枉!你俩成婚也好几年了,这些年没有沈荞操持着家里,你能放心在外赚大钱吗?你难道连自己的老婆都不放心吗!” “是啊,沈荞是个实在的姑娘,怎么会做这种事呢!” “是啊是啊,我们其实也不太相信,沈荞能做这种出格的事。” 这就是口碑! 沈荞见风向转了,立刻乘胜追击:“承宇,你怎么就这么多心呢?你带着个漂亮女人回家来,我可一句话没多嘴啊!” 众人闻言,齐刷刷看向谢承宇,又渐渐将目光放到了他身后的管倩云身上。 管倩云那件枣红色灯芯绒外套在人群中格外晃眼,王 婶下午的时候便注意到了,只是那时候没好意思问,而她刚才的行为,让王婶几乎可以肯定这人是什么货色了。 “我说你这个女的哪里冒出来的,人家夫妻间的事,你在这瞎叭叭什么?” 王婶嗓门大,这一嗓子把管倩云喊得满脸通红,默默往谢承宇身后躲。 “城里来的破鞋胆子就是大,光明正大进人家小夫妻的屋子,也不知道脸红。” “要不怎么说是城里人呢,毕竟见过大世面呵呵呵呵……” 周围人立刻七嘴八舌数落起管倩云来,沈荞毕竟是同乡,哪怕说闲话也多多少少要留点面子。可管倩云在众人眼里,就是个外地来的,说起话来没给她留任何情面。 管倩云哪里受过这种委屈,她脸皮薄,又不敢和一帮人对峙,只能默默生闷气,在背后羞赧地拍了谢承宇一掌,慌忙躲到屋里去了。 见她心虚,众人更起劲了,把她从头发到鞋子,一丝不落地讨论了个遍。谢承宇心里过意不去,想上来说几句,可七大姑八大婶们讨论的,都是些发型衣服什么的,他根本插不了嘴。 沈荞静静地看着眼前闹哄哄的场景,一个无耻的男人和一个无耻的女人,人们总是优先去批评女人,间接放过那个男人。可若谢承宇不主动去招惹管倩云,他俩也不会有这么一腿了,主动权不还是在谢承宇手上嘛。 沈荞可不打算放过他。 “大家还是别说了,承宇嫌我不是大城市里的人,没见过世面,没法帮他成为百万富翁……所以他马上就要和我离婚了,我们,很快就没关系了。”沈荞一脸落寞,看起来活脱脱一个被离婚事件折腾得憔悴的苦命人。 “什么?!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王婶瞪大眼睛,一脸难以置信。 “是不是那个破鞋撺掇的?” “我看八成就是,不然承宇怎么突然变了心了?” “我看呐,这就是谢承宇的问题。”一位大叔一脸看穿一切的神情,“城里人怎么了,乡下的又怎么了?说到底这谢承宇啊,就是发了财,看不上我们这些乡下人了。”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 王婶义愤填膺,剜了谢承宇一眼:“发财了就抛弃糟糠之妻,我呸!哎呦,真是可怜我们沈荞了。” “没事,我们沈荞年轻漂亮又能干,难道还怕找不到好男人嘛!” “就是就是,这谢承宇也忒过分……” 老乡们挖掘到了事情的真相,七嘴八舌说着闲话散去。 当晚,“谢承宇发财看不起老乡,抛弃糟糠傍城里人”的消息传遍了村子,不少人从床上爬起来吃瓜的。 谢承宇没脸见人,一股火气没处撒,就想上前找沈荞理论。 可就在他离沈荞三步远的时候,却看到一双阴鸷狠厉的眼神,正死死盯着他。 那是季麦的眼睛。 谢承宇一时不敢上前,那样冷漠凶狠的眼睛,仿佛毒蛇一般。 他朝沈荞冷笑一声,暗自得意:“你不会以为,你身后的家伙,是什么良善之辈吧?他可比我阴多了。” 沈荞回过头去,映入眼帘的,分明是一张乖巧听话的脸。 4. 睡觉时间 沈荞看着他扑闪的眼睛,忍不住踮起脚尖摸摸他的头。 季麦长得挺高,沈荞不踮起脚,还摸不到他的脑袋。 她左看右看,也没看出来季麦到底不良善在哪里。大概是他徒手把谢承宇丢出去的缘故吧,沈荞心道。不过在沈荞眼里,这叫行侠仗义,而不是什么阴狠,也就谢承宇这样的,分不清好坏。 沈荞用膝盖想想就知道,必然是谢承宇看她和季麦不爽,这才给季麦泼脏水。 沈荞没理谢承宇,领着季麦进了家里,“嘭”地一声关上了门。 门外的管倩云立刻哼哼唧唧吵闹起来,可这回,谢承宇是束手无策。 这两人本来想捞点卤肉方子回去,给沈荞一个下马威,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方子没了,还在全村人面前丢尽了脸,现在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找不到,只能站在外面吹冷风。 沈荞坐在暖和屋子里,透过朦胧的窗户瞥了两人一眼,心里格外舒坦。 谢承宇不是没有房子,他原来的房子是一层的老泥房,以前的他没钱修,现在他又不常回来,也看不上这地方了,因此泥房早已被闲置。 没人住的房子总是倒得特别快,年前一场大雪后,泥房的半个房顶直接被大雪给压弯了,雪一融,半个屋顶直接坍塌。当时沈荞正在镇子上卖卤肉,没来得急清积雪,回村后,房子已经塌了。 这几日谢承宇的大伯刚好外出,谢承宇要是住不了沈荞的屋子,就只能去住倒了的泥房了。 沈荞倒了两杯开水,她折腾了半天,口干舌燥的,处理完谢承宇的事,得好好问问季麦的来历了,她可从来没听说过,自己还有季麦这个远房亲戚。 季麦进了屋子后,倒是一点不见生,像自家人似的,绕着桌子转了一圈,找了个喜欢的位置坐下。 他找的位置正好离土灶台最近,那个位置比较暖和,是小狸花麦麦最喜欢的,每次进厨房,麦麦必坐这个位置。 沈荞示意季麦换个位置,可刚才还乖乖巧巧的季麦,现在不知怎的置若罔闻,腿钉在凳板上似的,愣是不肯挪动一下。 沈荞无奈,不过麦麦半夜跑出去,基本都要天亮才会回来,因此沈荞没再管,任凭他占了麦麦的位置。 沈荞开门见山道:“你真的是我亲戚吗?说说你和我外婆的关系吧。” 季麦胳膊平放在桌面上,歪着脑袋枕着胳膊,眼睛半眯着看向沈荞,一脸舒服的样子。姿势也格外放松,仿佛很久以前,他就这样悠闲地坐在这个位置上了。 “别光看着我呀,问你话呢,你这人好奇怪?”沈荞见他迟迟不回答,已经怀疑对方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亲戚,“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我外婆的名字的?” “你告诉我的。”季麦没动,维持着原来的姿势,看向沈荞的眼神格外真诚。 “我告诉你的?我可从来没见过你!” 沈荞打起来十二分精神,她确信对方是在撒谎,可她完全不明白对方的目的是什么,季麦一直很有分寸地跟着她,她也没感受出季麦一丝的恶意。 “见过啊!”这个时候的季麦突然急了,“我们不是一直在一起吗?你说过,不会不要我的!” 季麦一副可怜兮兮的眼神,看得沈荞有些不忍心,可她对这张脸,实在是一点印象也没有啊! 沈荞记忆向来很好,比如:尽管她刚才烧光了箱子里的所有卤肉配方,但她跟卤肉打交道这么多年,完全有信心将他们复原,这也是她敢一把火烧了的原因。 她不相信自己是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加上季麦出现得突然,她暂时只能归咎于季麦比较特殊。 想到这里,沈荞打算好好研究研究季麦,到底是何方神圣。她起身走到季麦跟前,捧起他的脸,仔细看了看。 季麦的脸白皙清爽,透着一股朝气蓬勃的少年感,琥珀色的眼睛和猫猫一样,让人忍不住心生怜爱。 沈荞头一会往左歪,一会往右歪,却毫无所获,只觉得那双清透明亮的眼睛实在美丽,正要松手间,系统的声音又出现在了脑海里。 【恭喜您!成功与命定之人进行肌肤接触,现在开始签订恋爱合约!】 沈荞的眼前出现一张纸,最上方写着“恋爱合约”四个大字,最后一行写着她的名字,季麦的名字紧跟在她后面。 沈荞瞪大了眼睛,不由自主看向季麦。季麦倒是很平静,早就预料一般,随手从柴禾堆里折了根木棒,就开始在合约上签名。 “你也有这个系统!我的命定之人,居然是你!”沈荞这才发现,季麦和自己一样,是有系统的特殊人。 “是的,所以我们一定会见面的。”季麦点点头。 沈荞有些犹豫,虽然她对季麦的出现放下了戒备,可对她来说,季麦毕竟是个陌生人,两个彼此完全不熟悉的人,就这么签了婚姻契约,真的行吗? 【系统提醒您,恋爱合约为本次重生的强制性任务,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务必签署本次合约!】 系统的严重警告声不断在耳边响起,沈荞眼前出现不断闪烁的红光。 “罢了,能报仇就是赚了。”系统的警报声吵得她头疼,沈荞果断签了字。 【叮咚!恋爱合约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两位的情侣身份已录入本系统,祝两位生活愉快!】 系统走了,耳边恢复了安静。沈荞看了眼季麦,难以想象对方是自己的男友,明明上一秒还是陌生人。 季麦倒是完全不介意,甚至还有些激动,立刻凑到沈荞身边贴着坐,从起身、到移动、再到贴着坐,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仿佛很久以前,他就这样贴着沈荞坐了。 沈荞一脸无奈,看了眼漆黑的屋外,一片寂静,看来今晚,麦麦果然是不回来了。 她打着哈欠准备上楼睡觉。 此时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乡村里的人们普遍睡得早起得早,按往常的生活节奏,沈荞早上五点就得出发去镇子上买卤肉,晚上9点多就睡下了,今晚这么一折腾,明天她指定起不来,看来明天得休息一天了。 二楼一共有两个房间,东面的大房间一直是沈荞在住,西面的小房间被闲置着,只有过年才有亲戚来住一晚,不过这个房间一直被沈荞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没什么灰尘。 沈荞领着麦麦到西边的房间,将钥匙递到他手里:“你睡这个房间吧,晚上如果要喝水,可以自己提个水壶上来。” 季麦不动声色。 沈荞没多想,转身往东边的房间走去,刚打开门打开灯,一道身影飞速从她身边掠过,往床的方向移动去。 沈荞还没反应过来,定睛一看,季麦已经堂而皇之坐在了她的床上,梳理起自己的头发,仿佛很久以前,他就这样悠闲地坐在沈荞的床上了。< /p>“等等,这是我的房间,你的房间是那间!”沈荞指着西面,着急道。 季麦抬头看沈荞一眼,喉咙里发出撒娇般“嗯~”的一声,一脸委屈巴巴的就伸手去扯被子。 “等等,那是我的被子,你的被子在那间!” 季麦没听见一般,眼睛被床头柜上的搪瓷水杯吸引。 他先是伸出手去,用手指探探水温,也许是发现水温合适,他舔干指尖的水,随后光明正大喝起杯里的水来。 动作娴熟,像是很久以前,他就已经在喝沈荞杯子里的水了。 沈荞感觉天塌了:“天呐等等,那是我的水!” 季麦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一脸无辜的看着她,似乎不理解,她为什么要制止自己。 沈荞总觉得那双漂亮的眼睛相当眼熟,但她又想不起来在谁身上见过,她对这双眼睛着实没有任何抵抗力,尤其是对方委屈无辜看着她的时候。 沈荞叹了口气:“算了,既然你喜欢这间,那你就睡着吧。” 她转头往西边走去,没走两步,他就感觉到了身后的气息,一转头,季麦正无声无息紧紧跟在她身后。 “你怎么又跟过来了?!”沈荞这才反应过来,季麦哪里是喜欢东边的房间,他分明就是喜欢寸步不离地黏着她! 沈荞回想和季麦在一起的所有场景,他确实是全程跟在她身后,只是当时沈荞意识里,一直将他当成偶遇的陌生人,没仔细注意。 “我们难道要睡一个房间吗?会不会不太好啊?”沈荞忍不住问他。 “好啊!”季麦似乎等这个回答很久了。 沈荞用手捂着头,不知该如何是好。 季麦见她没反对,心情好了不少,低下头,用脑袋蹭了蹭沈荞的肩膀。 沈荞好奇地抬头看向季麦:“你怎么跟个猫似的?” 季麦看似乖乖站着,实际却是贴着沈荞不肯挪动一步。 沈荞拗不过他,加上此刻困得要命,只能任凭他贴着自己进了卧室。 “我真是吸猫体质,不仅能捡流浪猫,还能捡像猫一样的流浪人。” 她从柜子里拿出另一床被子,交给季麦:“这床被子是你的,我们一人睡一边,互不打扰。” 季麦这回很听话,乖乖收下了。 床是双人床,两人睡着绰绰有余。沈荞又新添了一个搪瓷水杯,以免季麦这家伙又偷喝自己的水。 沈荞虽然和谢承宇结婚也有三、四年了,但这么多年,几乎都是她一个人过,她其实不太接受得了,异性和自己这么亲近,尤其是没认识多久的。她答应系统,并不是自己接受得了,而是为了复仇,暂时委曲求全。 沈荞对男人已经有些心灰意冷,毕竟从前对她嘘寒问暖、马屁不断的谢承宇都能变成这样,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她也不指望现在的季麦对她有多好,只要不耽误自己复仇,不耽误自己壮大卤肉事业,她都能接受,就当是完成假情侣的任务。 可她总觉得,季麦似乎不这么想,他是真的为系统的这场假恋爱高兴的。沈荞不明白,为什么和陌生人的恋爱,能让他这么激动? 难道,季麦比她多知道一些系统的秘密? 沈荞望着漆黑的天花板,翻来覆去想不明白,脑子还困得要命,半睡半醒间,似乎有人钻进了她的被子里…… 5. 犯事的猫 叽叽喳喳的鸟叫穿进沈荞耳朵里的时候,已是天光大亮。 沈荞一伸手,手边是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她睁开眼睛,发现麦麦正团成一个球,窝在自己被子里。 “原来半夜钻进被窝的是你啊,我还以为……”沈荞松了一口气。 麦麦偶尔有几天会晚上出去,早晨都会准时回来,因此,沈荞对突然出现的麦麦并不奇怪。 她伸手去摸,麦麦“嗯~”地发出慵懒的一声,朝沈荞身边凑近,翻个身便继续睡。 沈荞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已经8点了。今天是去民政办登记离婚的日子,她没继续睡,立刻起身穿好外套,就往楼下走去。 床上已经没了季麦的人影,沈荞以为他是早早下了楼,来到空空荡荡的一楼,她才发现,季麦不见了。 “季麦,季麦……人呢?”她屋里屋外都喊了几声,季麦却如人间蒸发一般,没任何回响。 只有麦麦,在听到沈荞的呼唤后,连忙从二楼跑下来,来回蹭着沈荞的小腿,“喵喵咪咪”地叫唤着。 可沈荞要找的,是季麦。 “乖,别捣乱哦,我找找季麦去哪儿了。”她轻轻抱开麦麦,又去门口一带喊了几声,依然没人回应。只有麦麦,在她脚边不断蹭着,越来越着急。 沈荞看着眼前的麦麦,脑子里一百个问号。 平日里麦麦从没表现得这么焦急过,今天这是怎么了? 沈荞转念一想,季麦这么大个人,应该不会丢,何况他力气也不小,不会遇上什么事的,可能只是外出完成系统任务,毕竟是绑定系统的人,有些特殊任务也不奇怪。 沈荞迅速煎了三个鸡蛋饼,刚好自己、麦麦和季麦各一个。由于季麦不在,沈荞将季麦那份用锅盖盖着,以免凉了。 沈荞刚吃完,谢承宇就从沈荞家门口匆匆走过,一脸怨恨地看了屋里一眼。 麦麦看见了他,双眸死死盯着门外,背脊拱起,一副蓄势待发要干仗的样子。 沈荞哭笑不得:“怎么,麦麦你也看他不顺眼吗?他人缘……不,猫缘可真差。” 麦麦毕竟是乡村里的猫,虽然有些怕人,和人距离过近会跑开,但还不至于这么敌视人,隔壁的王婶、对面的张叔都能和他和平共存。 看来应该是谢承宇个人的问题。沈荞心道。 沈荞吃完,骑着自己那辆老旧的自行车去了乡镇民政办。 乡镇办流程简化,审核完资料后,崭新的离婚证就到了沈荞手里。 谢承宇一脸得意,证一到手,和管倩云卿卿我我地离开了。 沈荞拿着手里的离婚证,只觉整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要开始她的新生活了。 这些年里,被她一再搁置的计划,在手中离婚证的“炮响”下,终于从柴米油盐中挣脱了出来。 她小时候一直梦想着能考一所好大学,但因为父母早逝,外婆年纪大后身体又不好,小小年纪的她,已经承担起了家里的所有家务,割草、养鸡、喂牛、种地,几乎都是她一人全包,天气好的话,还得和外婆一起去镇子上卖卤肉。 沈荞从小记忆很好,外婆教给她的配方,她立刻就能记住,小学时的课文,跟着老师念几遍,也就记住了。 那时候的她,是全村人眼里的“别人家的孩子”,能干活、听话、成绩还不错。可到了中学时期,情况发生了变化。 由于学习内容的不断深入,加上外婆身体健康的恶化,外婆渐渐失去了劳动能力,家里所有的事情,都需要沈荞一人完成,此外,她还得抽空回去照顾外婆的起居,大量的家务让沈荞失去了空余的学习时间。 在高考失利后,亲戚们都劝沈荞赶紧结婚,用他们的话来说,女孩子读不好书也没关系,只要肯为家里操心,就不愁嫁。反正这婚,早结晚结都得结,与其考上大学找了工作以后再嫁,还不如早早嫁了好,毕竟女大不中留,早早组了家庭,安安稳稳过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沈荞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得这些话都是些放屁。 她20岁早早结了婚,累死累活操持着家里大大小小的事,用自己的手艺扶持自己的丈夫。白白牺牲自己几年的光阴,却只扶持出一个抛弃糟糠的渣男。 实在太不值了! 沈荞如今已经不指望婚姻,更不指望男人,她想要靠自己的努力上大学,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卤肉事业,她相信,以她的能力,一定能在卤肉行业永远压谢承宇一头,彻底改写她上一世的悲剧! 沈荞骑着自行车,驶过阳光灿烂的小径,路边的雏菊绽放得生机盎然,正如她充满希望的未来。 沈荞一到家吃完午饭,便花了一块钱,沿途打了辆公交车,去了一趟县城。 沈荞所在的县城比较小,整个县就只有一家新华书店,她买了自考全部科目的教材和考试大纲后,便匆匆去赶回家的公交车。 在公交车上经历长途山路后,她到家时,已经是下午6点。一推开门,家里已经没了麦麦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身形高挑的季麦。 沈荞一愣,随即去掀锅盖,只见碗里空落落的,为他留的早餐和午饭已经被吃得一干二净。 沈荞转头问道:“你白天去哪里了?” 季麦正用手梳理自己的头发,听到沈荞和自己说话,投去亮闪闪的目光:“没去哪儿。” “那我早上怎么找不到你?”沈荞扔给季麦一把梳子,“用这个梳头发。” “哦。”季麦乖乖接过,笨拙地梳起自己的头发。 “奇怪了。”沈荞越看季麦越觉得有意思,“我昨天怎么没发现,你这家伙怎么跟第一天做人似的?” “不对哦,我今天是第二天做人了。”季麦朝沈荞乐呵呵笑着。 “你开玩笑的还是认真的,你该不会真是什么山野精怪变的吧?看我扯你的皮。”沈荞说着,伸手去捏季麦的脸颊。 “唔……”季麦腮帮子被沈荞捏得鼓鼓的,可他的皮肤与人类别无二致,沈荞捏了半天也 没发现异常。 沈荞只觉得自己被耍了。 “故意吓唬我的是不是?” “没呀。”季麦乖乖巧巧摇头。 两人说闹间,一声急促的敲门声骤然响起。 沈荞赶忙去开门,门口站着的,正是气急败坏的谢承宇,他身旁还停着辆崭新的摩托车。 沈荞略感意外:“离婚证都领了,你还来干什么?” “还不是你家那破猫干的好事!看看我这进口摩托车!”谢承宇本就为昨晚丢脸的事恼火,当时他有气没处撒,这下正好被他抓着机会,拼命往沈荞脸上喷着唾沫星子。 沈荞低头望去,只见摩托车的坐垫外皮被锋利的爪子划得粉碎,黄白的泡沫得到处都是,弹力布被撕成了条状,歪歪斜斜垂下来,风一吹就到处晃,还会零星掉下来一点碎块。 沈荞此刻内心只有一个想法:这车坐垫是废了,废得好。 可自她收养麦麦以来,麦麦从没干过这种破坏,麦麦就连磨爪子都会避开床和凳子座椅,去外面找个木头磨。 “你确定是麦麦干的?麦麦可从没做过这种事。”要是有人给麦麦扣黑锅,沈荞第一个不愿意。 “就是它!这该死的畜生!”谢承宇气急败坏道,“我大伯都看见了,就是你养的狸花,故意抓坏我的摩托车!沈荞,它这么听你话,该不会是你指使的吧?你就是看不惯我能开摩托车!” 沈荞一听这话,也不乐意了,虽然现在摩托车还挺值钱,可只要是谢承宇的东西,沈荞一律看不上,更别说故意搞破坏了。 “谢承宇,你这脑子是做生意做傻了?我指使猫?它要是能听懂人话,我头一件事就是让他把你欠我的钱全掏出来,还至于等到今天抓你这破摩托车坐垫?还有,你停车的地方常年有野猫躲藏,有什么证据是我的麦麦抓了你的车?” 沈荞扫了眼那辆被擦得锃亮的摩托车,嘲讽道:“我当多大点事儿呢,你以为我多稀罕你的摩托车啊?” “谁知道你有多稀罕,我这车可是中高端进口款,反正这事儿,你得赔我。” “我赔你?”沈荞只觉这人不可理喻,“你自己把车停在路边,也能往我头上赖?你一来和我没关系,二来停的又不是我家的地,三来没证据证明是我家麦麦做的,凭什么让我负责!” “你……”谢承宇被沈荞说得一句话答不上来,“我不管,那畜生呢?” “我6点才回来,回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了,你问我?我问谁去!你真当我能和猫说话啊?!” 谢承宇不信,探着头往屋子里看。麦麦平时不是在天台就是在一楼厨房,眼下正是饭点,按理说,麦麦此刻应该是坐在灶台边的位置上,等着沈荞喂他吃东西。 可谢承宇左看右看,也没在厨房看到半点猫的影子。 沈荞也正好打算找麦麦,她朝厨房看了一眼,麦麦的确不在,以前麦麦常坐的位置上,现在只坐着一个季麦,正睁着圆溜溜的琥珀色眼睛,一脸无辜地望着她。 6. 知晓真相 沈荞盯着季麦的眼睛,愣神了几秒。不知道是此刻第六感被激活,还是这一天一夜的相处,让她和季麦产生了特殊的精神连接,她总觉得季麦板正的身形下,藏着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一旁的谢承宇见季麦端端正正坐着,没肯进屋,似乎也确认了麦麦此时并不在家。 “不可能,你到家前,我明明看到你家猫从我车上跳下来的,怎么不见了?” 沈荞回过头去,没好脸色地对谢承宇道:“可我家麦麦根本不在家!这一带野狸花多的是,全是他这个花色的,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就是我家麦麦干的?还有,你最好马上走,否则,我就告你诽谤。” 谢承宇崭新的摩托车被毁,哪里肯善罢甘休,只是他找不出理由在沈荞家里找茬,只能先离开。 沈荞确认他走远后,迅速关上了大门,目光缓缓向厨房土灶旁的角落移动,看向眼前故作松弛的季麦。 “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干了什么好事?比如搞坏别人的摩托车之类的。”沈荞抱着双臂,紧紧盯着季麦那双琥珀色眼睛。 季麦心虚地不行,不敢回答沈荞的话。沈荞往左边看他,他就把头移到右边;沈荞又走到右边去看他,他立刻又把头移到左边。 “所以谢承宇的摩托车,就是你的杰作是吧?你拿什么东西划的?”见他这反应,沈荞都不用多问,百分百是他干的。 沈荞一个脑袋两个大,虽然她恨谢承宇的所作所为,但她更倾向于用正规手段,而不是偷偷摸摸去毁坏别人的所有物,买摩托车的钱,毕竟是谢承宇用正规途径赚来的。这样一来,哪怕她是受害一方,也会变成无理的一方了。 “有人看到你弄坏他的车了吗?”沈荞问季麦。 “有人看到了。” “谁?几个人?” “3个人,不认识。” 沈荞只觉脑子疼,这回谢承宇把这件事扣到了麦麦头上,可其他目击者却是亲眼见到季麦干坏事了,接下来,谢承宇要是去问了别人,立刻就能把季麦这个罪魁祸首找出来。 “你不该随便损坏别人的东西的,这是要负责任的。” “我不是故意搞破坏的。”季麦乖乖巧巧地回答,“他车上有不该出现的东西,我只是去确认一下。” “不该出现的东西,什么东西?”沈荞打起十二分精神,“长什么样的东西?” 季麦摇摇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白中带黄,反正不能吃。” 沈荞闻言,心里咯噔一下。前世她坠楼前,就怀疑过谢承宇的卤肉有质量问题,但她不敢确定,只能找他要配方看看,可惜后来她就从楼上被推了下去…… 想到这里,沈荞心里浮现出一个可怕的猜想,让她寒毛直立。 她一直觉得,谢承宇前世将她灭口,是因为自己要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一世,她二话不说就签了离婚协议。 可会不会,她一开始就猜错了,谢承宇要将她灭口,根本原因,可能不是财产的事! 谢承宇的目标是什么?他想靠着卤肉事业做百万富翁,再靠着管倩云拿到城市户口和城市房产,彻底摆脱自己“乡下穷人”的身份。 沈荞要分财产,影响再大,也只是影响到他现在的商业规模和现金流,只要他后续稳步发展,基本不会出太大问题。 他真正害怕的,是他的卤肉事业彻底崩塌,加上他没有其他特长和技术,从此再也无缘百万富翁。 而前世沈荞向他索要配方这件事,足以说明,沈荞已经对他的产品有所怀疑,只要沈荞发现他的产品有任何安全问题,他的所拥有的一切,都会顷刻间化为乌有。 这也是为什么,前世沈荞向他索要配方后,他不仅不愿意给,还坚定地下毒手的原因。 这才是当年她被推下楼的真相! 沈荞向来不以最恶毒的方式揣测人心,可这一次,事关食品安全,她不得不往最可怕的地方考虑。 “季麦,你可真是帮了我大忙!走!”沈荞拉起季麦的手,就往谢承宇家跑去。 谢承宇的泥房边有个小木屋,以前是用来堆放杂物的,现在谢承宇的泥屋塌了,只能借宿在他大伯家,但他大伯家不在路边,把车开进小泥路又不方便,因此将摩托车停在路边的小木屋里。 小木屋的门常年锁着,没有窗玻璃,窗户是在方洞上钉了几根圆木柱,路过的人只要一转头,就能透过小柱子之间的空隙,清晰地看到里面的场景。 里面四周都是些不值钱的干柴,只有正中间的位置,停着谢承宇崭新的摩托车。用一快半透明尼龙布盖着。 小木屋旁是前往镇子上的必经之路,连接好几个村庄,人来人往,村里村外往来的行人纷纷投去羡慕的目光,还有不少人打探车主的。 摩托车是万元户的经济实力的象征,在偏僻的乡村里实在少见,极易引起围观。 路过的人,只能看不能碰,这极大地满足了谢承宇的虚荣心。 这个时间点,人们基本上都在吃晚饭,路上人不多,沈荞伸手晃动着窗户上的木条,轻轻松松卸下来中间几根。 最原来的木条早已被虫蛀腐烂,这几根木条,正是年前沈荞自己装上去的,她对如何拆卸一清二楚。 沈荞让季麦在外面放风,自己则是钻进了木屋里。她掀起尼龙纸,小心翼翼摸索起来。 可惜车后方箱子里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沈荞四处摸索,倒是摸出了一点白色粉末残渣。 沈荞放了一些在自己掌心,随后翻出了窗户。 确认没有人发现后,她将木柱子复原,带着季麦回了家。 卤肉中最常见的违规之一,便是亚硝酸盐的违规使用。 食品级亚硝酸盐价格高,而工业级亚硝酸盐廉价且易买到,有些无良商家为降低成本,会违规使用工业级亚硝酸盐。哪怕是食品级,用量和残留量也有严格的限值,绝不可随意使用。 食品级硝盐纯度在99%及以上,对主成分的纯度要求极高,杂质控制极严,特别是铅、砷等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含量,有严格的限量规 定;而工业级硝盐,虽然主成分含量也可能很高,但生产过程不要求去除对人有害的微量杂质。工业级产品可能含有远超安全标准的重金属或其他有毒物质。 最直观的区分方式其实是外包装,工业级硝盐都印有“工业用亚硝酸钠”字样,醒目位置有骷髅头有毒标志或氧化剂标志,袋身常有黑色危险品警示带。可惜沈荞暂时拿不到外包装,且外包装多半会被谢承宇销毁,这条路很难行得通。 而散装粉末状态下,两者肉眼差异极细微,非专业人士几乎无法区分。 沈荞眼珠子一转,她打算两手抓,先把手中的小点样品保留好,送去专业检测机构鉴定,再去硝盐专营店蹲点。 沈荞所在的小县城只有一家硝盐专营店,非常好蹲点。 谢承宇要中秋后,才会离开沈荞所在的区县,沈荞依然还有机会。 她拍拍季麦的肩膀:“看来这几天,我们需要合作了。” 季麦乖巧地点点头。 晚上,沈荞正思索着这几天的时间安排,季麦就明目张胆进了卧室。 沈荞这才反应过来一个问题:季麦不会一直要和自己睡一起吧? 季麦用实际行动告诉她,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可能是肯定。 沈荞叹了口气,给季麦腾出床一半的位置,心里继续刚才的思索。 就在她神游之时,一个热乎乎的大块头有意无意地靠在了她的身上。 沈荞赶忙往旁边挪一寸:“你、你别离我太近了,远一点。” 沈荞习惯和别人保持一定距离,0距离的接触,总会让她感觉不自在,这是沈荞的个人习惯,与别人无关。 可季麦的反应莫名很大。 他像是触电般被定住,浑身似乎在微弱的抖动,无辜的眼神却死死盯着沈荞,不肯挪开半分。 沈荞从来没见过这么复杂的眼眸,有渴望、不安、焦虑、委屈,还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占有欲。 “我刚才的语气,说得太重了吗?”沈荞怀疑是自己刚才的语气吓到他了,心中难免有些歉意,伸出手轻轻拍拍他的肩膀。 “没事,我没有恶意,这只是我个人的习惯而已。” 季麦没有回答她,只是眼底的不安与焦虑开始散去,眼神里多了一丝楚楚可怜的感觉。 沈荞坐在床边,看着坐在床上抱着膝盖的季麦,只觉得对方像一只躲在角落里,浑身湿漉漉的猫,正用一双乞求收养的眼神,无辜地朝她望。 沈荞又想到了麦麦,麦麦小时候无家可归,找不到吃的,饿得皮包骨。那时候的麦麦,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周围的人类的吗? 沈荞半开玩笑朝季麦道:“谁让我习惯跟人保持一定距离呢,你要是一只小猫,我随时都能让你靠着我。” 听到这话,季麦“嗯”了一声,声音很轻,但沈荞完全听得见。 “你‘嗯’是什么意思?”沈荞好奇地问道。 话音未落,季麦像是重拾信心一般,再一次把毛茸茸的脑袋,靠上了沈荞的肩膀。 7. 不守信用 沈荞顿时有些后悔,她总算是发现了,季麦这家伙,表面上乖乖巧巧,一副任人揉捏的样子,实际上一点占便宜的机会不放过。 沈荞坐在床头,做了几页题目,只觉得自己的肩膀连带着半边身体,变得越来越沉。 果然,还是不习惯和其他异性靠太近。沈荞心道。 她正想扭头推开季麦,却发现季麦已经睡着。睫毛如鸦羽般轻轻垂下,扫过白皙的下眼皮肤,暖黄的灯光落在脸上,在下眼处铺出半圈浅色阴影。 在安静又温暖的房间里,季麦的呼吸均匀地落在沈荞的心口,两人就这么相互依偎着,竟生出浓浓的温馨感。 沈荞看着靠在自己肩头安睡的季麦,一时不忍将他推开,犹豫不觉间,季麦的喃喃梦话传进传进沈荞的耳朵。 “可不可以不要让她有事……” “谁都可以有事,但不可以是她……” 季麦睡得不安,不知是梦到了什么,眉头逐渐紧蹙,呼吸节奏也开始加快,脑袋窝在沈荞颈窝里,不安地蹭动着。 “该死的明明是他,是他们,是那帮坏蛋!”季麦似乎梦到激动的场景,猛地抬起头来,脸上还挂着惊惧和愤怒的神情。 “怎么,做噩梦了?”映入季麦眼帘的,是一脸温和的沈荞。 季麦一怔,看着沈荞,愣神许久,上上下下把沈荞打量一遍,确认了沈荞没事,这才恢复了平静,抱着枕头,乖乖在床的另一侧躺下。 这个噩梦似乎迁出季麦许多心事,季麦醒后,不再像之前那般粘着沈荞了,只是规规矩矩躺着,却没睡着,睁着眼睛呆呆地望天花板。 沈荞不好意思问太隐私的问题,完成自己给自己规定的学习任务后,她给自己和季麦各倒了一杯温水。 之所以给季麦也倒一杯,是因为这几日相处下来,沈荞发现,季麦特别喜欢学自己的行为。 只要她上楼,季麦就也跟着上楼;只要她喝水,季麦就也要喝,更糟糕的是,如果不同时给季麦倒一杯的话,他就只喝沈荞杯子里的水,另外倒的水仿佛和毒药一般,他死活不肯碰一滴。 于是,沈荞每次喝水,都老老实实同时给季麦倒一杯。 季麦见沈荞端了搪瓷杯开始喝水,迅速从床上坐起,学着沈荞的样子,端起搪瓷杯开始喝,琥珀色的眼珠子还时不时往沈荞脸上瞟,只是每次沈荞转头看他时,他总是把立刻将头扭向一边。 沈荞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指尖在杯壁上轻轻摩挲,心底却泛起一丝异样的涟漪。 她心里默默思索:季麦这种近乎本能的模仿与依赖,是否已经超出了普通范畴? 她见过不少情侣和夫妻,有十分默契的、不太默契的还有性格完全相反的,但从没见过一方模仿另一方的。 “会不会是我想多了,季麦他,说不定只是性格比较特别?”沈荞喃喃自语道。 她望向一旁的季麦,除了同样和自己一样绑定了系统、同样签了恋爱合约以外,季麦似乎并无不同。 看来,是我多想了。沈荞心道。 “明天早上六点起床,”沈荞放下杯子,平静地对季麦道,“我们要去一趟县里。” 季麦喝水的动作一顿,抬眸看向她,顺从地点了点头。 “你先去硝盐店蹲点,我把样品拿去送检后,和你会合。”沈荞简明扼要地解释了行程,随即将被子拉好盖在季麦身上,“今晚好好休息,别想太多。噩梦而已,只要醒来,就不作数了。” 季麦怔怔地看着她,喉结滚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乖巧地缩进被子里。 沈荞见状,伸手去关灯,准备睡觉。 随着“啪”地一声,房间瞬间从暖黄色转向黑暗,也就是在变黑暗的一瞬间,季麦的声音从沈荞耳边传进来: “我不怕,只要你没事,我就不怕。” 声音很轻柔,但沈荞却听出了语气里不容置疑的坚定。 虽然是一句简单简短的话,但沈荞仿佛被雷劈一般,在黑暗中顿时瞪大了眼睛。 “所以……季麦梦话里的‘她’,是我?”沈荞疯狂在脑海里找否定这个猜想的线索,却一无所获。反而是强烈的理智在告诉她,季麦梦话里的‘她’就是自己! 除了那几句梦呓和季麦突如其来的话,还有他下午对谢承宇摩托车的异常举动,以及此刻如影随形的关注,一个令人心惊的推测在沈荞脑海中逐渐成型。 季麦似乎能梦到前世的记忆,或者说,他的存在本身,就与她前世那场悲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么说的话,系统或许不是随意拉两个陌生人进行恋爱合约的,她和季麦,是被前世的悲剧共同串联起来的! 可季麦并非这里的人,他和前世的沈荞完全不相识,又如何做到被沈荞的悲剧联系到一起呢? 前世的悲剧发生得突然,纯粹是谢承宇怕自己卤肉里的秘密被发现,这才临时起意下狠手。季麦一个不在场的人,能有什么事和他联系上呢? 沈荞压下心中翻涌的疑问,没有立刻追问。现在的季麦像一只受惊后刚刚平复的小猫,追问得太紧,必然影响他的心态。她短时间内无法回答自己的问题,她需要时间,更需要确凿的证据,来验证这个大胆而荒谬的猜想。 眼下第一件事,就是确认谢承宇手里的硝盐。 谢承宇中秋后就要离开,留给她的时间并不多。调查完硝盐的品种,她还需要找到那几个目击者,搞清楚他们口中的证词能否精确描绘出季麦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她要知道,谢承宇的卤肉若是有问题,他到底伤害了多少人,背后是否还有更庞大的利益网。 第二天早上6点,当麦麦咕噜咕噜的声音传进沈荞耳朵时,沈荞准时睁眼。 麦麦不知何时回来的,正趴在沈荞身边踩奶,毛茸茸的爪爪一收一放,活像两个收放自如的棉花小山竹。 见沈荞醒了,麦麦半睁着眼睛朝她“喵呜”一声,伸 了个懒腰后,继续悠闲地靠着她躺下。 “这么困,昨晚又跑哪里玩啦?”沈荞摸摸麦麦的脑袋,温柔道。 麦麦听了这话,立即起身,朝沈荞喵呜喵呜地叫着,看起来叫得十分认真,好像急切地朝沈荞表达着什么,可惜沈荞完全听不懂。 “麦麦,你要是能说人话就好了,不然我完全听不懂啊。” 麦麦像是听懂了沈荞的话,低下头看看自己左边毛茸茸的小短腿,又看看右边毛茸茸的小短腿,顿时明白了什么,眼里是藏不住的落寞神情。他不再朝着沈荞叫唤,认命般趴在被子上,向沈荞投去无辜的目光。 沈荞穿好外衣,一把抱起麦麦下楼。 楼下的场景,再次让沈荞目瞪口呆。 桌上的几个青椒还摆在昨晚的位置,热水壶里的水依然是昨晚的量,所有的一切都维持着昨晚的状态,唯独季麦不见了。 沈荞满脑子问号:“说好了今天陪我去县里的,怎么能关键时刻玩失踪!昨天是这样,今天怎么又是这样!季麦,你人呢!做人能不能守点信用啊!” 怀里的麦麦:“喵呜~喵,喵喵,喵呜!” “麦麦别怕,他不愿意去,那我就自己去!我们麦麦在家要乖乖的,远离坏人,保护好自己哦。” 麦麦异常激动:“喵呜,喵呜!” “咦?麦麦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怎么今天状态这么奇怪?”沈荞察觉到了麦麦的异样。 麦麦没有像往常一样蹭她的掌心,而是焦急地用脑袋顶了顶沈荞的手腕,那双圆溜溜的眸子里满是急切。 见沈荞还没反应过来,他猛地从她怀里挣脱出来,“咚”地一声跳下地,四爪并用飞快地跑向大门口,跑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冲沈荞大声叫唤,尾巴急得直甩,仿佛在催促她赶紧跟上。 沈荞迅速反应过来,麦麦是看出了自己要出门,要和自己一起去县里! 带一只猫去县里并不安全,县里人多杂乱,沈荞担心麦麦一不小心迷了路,再也找不回来了。 “不行不行,麦麦去县里会很危险,就乖乖呆在家里,好吗?”沈荞转身去厨房,热好了昨天吃剩的排骨汤,给麦麦当早饭和午饭。 乡下的公交车不等人,沈荞安顿好食物后,急急忙忙去路边赶公交。 沈荞所在的桃花村早上只有三班公交车,一班早上6点,另一班早上6点半,要是错过这两辆,就得等到早上9点了。 沈荞刚刚到站,一辆公交车就朝她驶来,算是及时赶上。 她找了个座位坐下放松的时候,余光忽然瞟到前排的座位底下,似乎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正在小心翼翼地移动着。 沈荞好奇地趴下去,仔细朝座椅底下望去。 下一秒,黑暗的座椅底下,发出两道黄色的光,光正向沈荞的方向缓缓移动过来。 沈荞瞪大了眼睛,借着初晨微弱的阳光,定睛一瞧,映入眼帘的,正是麦麦! 8. 人猫幻化 沈荞大惊失色,赶紧一把将麦麦抱起:“你什么时候跑上车的!这下遭了。” 麦麦当然不会说话,朝着沈荞喵喵直叫,叫声里满是委屈和不满。 沈荞望着车窗外一排排向后退去的行道树,发现车已开到邻村了。 现在已经不可能让麦麦下车,沈荞无奈,只得将麦麦抱在怀里。麦麦坐上她的膝盖后,立刻就乖了,小小的脑袋枕在沈荞的臂弯,学着沈荞的样子,看车窗外的风景。 经历一个小时弯曲的山路后,公交车抵达县城客运站,车上的人们提着竹篓、麻袋等大大小小的杂物,依次下车。 沈荞跟随着人流,将麦麦的下半个身子放进小布包里,随后抱着小布包,走下公交车。 下车点离沈荞要去的卫生防疫站不远,她转过一个拐角,便到了防疫站。 提交了手里的亚硝酸盐后,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告知沈荞,一般5天会出结果,最慢不超过15天。沈荞向他们道了谢,打算去化工原料批发站。 沈荞刚离开防疫站,怀里的布包就剧烈震动了一下。麦麦在包里疯狂抓挠,似乎在催促她快点行动。 “知道了,别急。”沈荞低声安抚,随即抬头望向不远处的那家批发站。 店面不小,但招牌挺陈旧,杂七杂八的味道混杂在空气中。 沈荞深吸一口气,调整了一下表情,装作漫不经心的路人,朝店铺走去。 她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掏出怀里的笔记本,蹲点的同时,不忘记书上的知识点。 她找的角度很好,正好将批发站前面的区域一览无余。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响起摩托车声,一旁的麦麦开始变得激动,伸出爪子不停地抓挠沈荞的衣角。沈荞抬头,只见来的人,竟是郑新! 郑新是本县人,也是谢承宇的拜把子兄弟,两人当年一起去东部地区经商的,现在似乎是谢承宇的心腹,专门统筹宇宙卤肉的财务和采购。 上一次谢承宇是和郑新一起回来的,沈荞见过郑新一面,向谢承宇了解过他,因此知道他的身份。 郑新掏出一张东西,给批发站的人瞧了一眼,对方点点头,喊人搬了一大麻袋东西,和一袋水泥差不多大,放上了郑新的摩托车。 随后又有两人搬来了另一袋东西,第二袋稍微小一些,大概是第一袋大小的一半。 沈荞赶忙起身,借着批发站前面堆叠的货物做掩护,一步一步向郑新所在的位置靠近,目光紧紧落在摩托车上的包装袋。 食品级亚硝酸盐和工业级亚硝酸盐在外包装上有明显不同,沈荞只需看清包装上的简易文字和图表,就能分清,郑新买的是食品级还是工业级。 沈荞盯着那两袋物品,只见下面大一点的那袋,上面隐约印有“工业”二字,袋身中间画着一条醒目的红色条带,这是工业级硝盐的标;而上面小一点的那袋,则没有相关标志,取而代之的,是食品标签的规范要求。 显然,郑新买了一袋食品级硝盐和一袋工业级硝盐。 郑新付了钱,骑着摩托车往西边开去。 通往县城西侧的道路,是去桃花村的必经之路,而郑新的家在县城东侧,他买的这两袋东西,显然不是为自己买的。 望着郑新骑摩托车远去的背影,沈荞的脑子疯狂转动。 谢承宇这些年一直在东部地区经商,这次回来也待不了多久,中秋后便会离开,这几天时间,他有必要卖有问题的卤肉吗?除非,他以后打算回县城做卤肉生意。可他连那间倒掉的泥屋都没修,也不像回县城扎根做生意的样子。 两种猜测一律矛盾,沈荞皱着眉头,总觉得自己漏掉了什么重要的细节。 她带着麦麦,坐上回村的公交车,车子经过村口谢承宇大伯家时,格外吵闹。沈荞透过窗玻璃望去,只见他家一旁的杂物房里亮着灯,似乎摆满了什么东西,里面一帮人热热闹闹的,只是房门关着,只能从门缝里隐隐约约看见一些。 她回想起来,今早坐着公交出门时,他家也是这幅景象,沈荞皱起眉头,脑子里的思绪更乱了。 回到家,沈荞正在厨房烧鱼时,挂在墙壁上的时钟,不知不觉间走到了晚上18点整。 “叮——” 一声钟鸣般的声响在沈荞脑海中回荡,那钟声仿佛自遥远的山上传来,携着最后一缕余音,悄然钻入了沈荞的耳中。 沈荞眉头一蹙,以为是幻听,没有理会,去柴房取了一捆柴。 她缓缓走过狸花猫身边时,坐在木凳上的狸花猫,转瞬化成了一个清秀的少年。 沈荞抱着一捆柴从柴房回来,凳子上的麦麦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季麦这个大活人。 沈荞整个人直接愣住了,她完全没看见季麦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她第一次觉得,季麦仿佛一个幽灵,白天消失不见,到了夜晚准时坐在自己家里。 她放下柴禾,抬眼看向季麦,问道:“你白天去哪了?” 季麦老老实实回答:“去县城里了。” 沈荞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丰富多彩,她现在开始怀疑,季麦是不是脑子不太好使,没什么理解能力。明明两个人可以一同去,为什么非要一个人单独去县城?问题是,他一个人去也没用啊,今天去买硝盐的是郑新,他季麦哪里能认识郑新? 她看了眼桌上的小碗,那里面刚才装着给麦麦烧的小鱼,现在已经空空荡荡,麦麦也不见了。这几日麦麦也不知怎么的,每晚都是吃了一点就往外面跑。 沈荞仔细梳理一遍,这次重生后,似乎不仅是周围的人,甚至身边的猫猫都发生了变化。 这大概是改写命运造成的影响吧。 沈荞吃完晚饭往谢承宇大伯家走去,季麦寸步不离地跟着。 乡村里只要一有点事,立刻就会传遍整个村子。 谢承宇大伯家这么大动静,按理说全村都知道要做什么事了,可沈荞回村后,没听到任何统一的说辞,只说在做卤肉,原因只有一个。 那就是:乡村里的人,根本不知道具体情况。 此刻杂物间门口,稀稀拉拉聚集了几个人,男女都有,谢承宇也站在门口,人群里一直有人和他有一茬没一茬搭着话,问的大多都是“赚了这么多钱,怎么还不修房子啊?”、“会回县开卤肉店吗?” 谢承宇给他们的答案,都是否。 显然,他心系的还是大城市。 沈荞带着季麦还没走近,谢承宇老远就看见她了,他脸上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又恢复了神色。 沈荞如同一个看戏的陌生人,默默站在人群中,眼睛却一直盯着谢承宇大伯家的杂物房,仔细观察着里面的一举一动。 沈荞隐约感觉,周围的空气,似乎逐渐凝固起来。 自从沈 荞来了以后,谢承宇的目光一直落在沈荞身上。沈荞这几日没去镇子上卖卤肉,书倒是看了不少,加上她下定决心要考大学,因此除了追踪谢承宇的硝盐外,其他一切行为习惯,不知不觉间在向学生靠近,最直观的便是衣着。 从前沈荞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卖卤肉上,全身都被卤肉腌入味,前襟、裙上和手上全是油渍,哪怕天天换洗,衣服上也有一股洗不掉的陈年油烟味。 这几日,沈荞没空卖卤肉,穿了从前没舍得穿的深色百褶裙,配着浅黄色的衬衫,外面罩着素蓝色的手织毛背心,扎着清爽的高马尾,身上干干净净的,全然一个清纯的学生样。 谢承宇其实是喜欢沈荞这种外表清纯类型的,只是沈荞太有自己的想法,能力也强,对自己认定的事又格外坚持,还有点睚眦必报,谢承宇掌控不了她,想挑刺又说不过占理的她,因此勾搭上了看起来娇弱,不会影响他面子的管倩云。 谢承宇这个靠妻子的能力获得成功的人,最接受不了的,恰恰就是一个能力压过他的妻子。 他曾无数次幻想,要是有一天,沈荞突然间丧失了做卤肉的能力该多好,从此以后,沈荞所有的技术都是他自己一个人的,这样一来,沈荞就可以做个清纯的小娇妻,他也可以光明正大带着沈荞出门、洽谈商务,再也不用担心沈荞会让他丢脸。 可每当他回来,看见那个一针见血指出他配方问题的沈荞,他的幻想便瞬间破灭。 如今久违沈荞清纯动人的模样,谢承宇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涟漪。管倩云那种浓妆艳抹型的看够了,清新脱俗的反而更别具一番风味。 沈荞余光察觉到谢承宇正缓缓向她走来,斜睨了一眼,分给他一丝目光。 谢承宇依然难改那副高傲自大的神色,嘴上却说得好听:“你家猫弄坏我进口摩托车的事,我就不计较了,毕竟你我也是好几年的夫妻,总归是有些感情。” 沈荞一听到“感情”两个字就反胃,眉头紧蹙,没理会他。 谢承宇见她毫无反应,顿时来了兴致,不断向身旁的沈荞靠近,他每靠近一步,季麦的神色便愈发阴沉。 “这小子就这么一天到晚跟屁虫似的跟着你啊?”谢承宇指指季麦,摸着自己手腕上的上海手表,一脸得意,“沈荞你也别怪我,我也不想抛弃糟糠,可你这人太犟了,你要是有倩云一半温柔,我也不至于这样!” “其实啊,你做的那个卤味,味道还是差一点的,是我改良之后,才有了现在的口味。你就是只会按老法子做,不懂变通,我把配方优化过,现在才是真正好吃的版本。” 好一个不懂变通,好一个优化配方!轻飘飘两句话,把沈荞的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不说,还把沈荞的细心负责,说成了死板迂腐。 沈荞表面不动声色,暗中攥紧了拳头,暗暗发誓:要是你的卤肉真有安全问题,我必送你进牢狱! “你这些年帮我打下手,也挺辛苦的,我其实都懂,这些年,我其实也心疼你的。”谢承宇故作松弛,阴阳怪气的,挑衅般伸出手,眼看就要搭上沈荞的肩膀。 他指尖刚触到沈荞的衣衫,一只有力的手便如铁钳般死死攥住了他的手腕。 谢承宇猛地抬头,映入眼帘的,正是季麦那张阴鸷狠戾的脸。 季麦眼中寒光乍现,死死盯着他,从齿缝间一字一顿地挤出几个字:"你、给、我、滚!" 9. 我的人类 季麦狠狠甩开谢承宇的手,谢承宇毫无防备,打了个踉跄,右手扶上一旁的树枝,这才没摔着,可他的皮夹克还是被划了长长的一道痕。 稳住身形后,谢承宇扫视一眼面前的人群,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大概是觉得季麦的举动让他颜面尽失。 “你是沈荞远方亲戚吧?你这人怎么总是和我对着干?”眼看着自己的面子挂不住,谢承宇已然顾不上周围人的眼光,语气明显开始不客气。 这些年,仗着自己兜里满满当当,谢承宇俨然一副乡村老大的做派,面子和权威是他绝顶重要的东西,尤其是当着众人的面,谁敢挑战,谁就触及他的逆鳞。 季麦三番五次让他丢脸,早已让谢承宇对他不爽。 “我是得罪你了吗,花你钱了还是欠你债了!”谢承宇故意将话题往“钱”上引你,“我看,你是想替沈荞,在我这敲点钱吧?你早说啊!” 谢承宇将手伸进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皮包,抽起一张百元大钞,甩在沈荞胸前。 顿时,人群中涌起一阵惊呼。 在桃花村这样的小村子里,大多数人所有家当加起来,也才一百来块钱,哪里见过印着四个人头像的百元大钞!不少人前挤后拥,只为一睹百元大钞的芳容。 沈荞双手紧紧握着拳,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她看向谢承宇,目光凌厉,眼底翻涌着怒火:“谢承宇,你也就这点出息了,真当我稀罕你的钱啊?” 沈荞没接纸钞,任凭钞票落叶般缓缓飘到地上,转头对村支书道:“他谢承宇要是不想要这张钱,何不捐给村里,正好那棵大香樟树下的柏油路有道裂缝,拿这张钱去修补倒也合适。 村支书一听这话,赞成地点点头,连连夸沈荞大度,这么多钱都没自己独享。 沈荞瞄了眼热热闹闹的杂物间,只觉得这样做虽然好,只是太便宜谢承宇了。 她望着从门缝中射出的灯光,即刻有了主意。 谢承宇最怕的,就是被沈荞知道了他卤肉的秘密。 沈荞上前两步,眼神中带着得意,故意压低声音,句句戳在谢承宇心窝上:“在你大伯杂物间里藏了不少东西啊,尤其是墙角那袋白色的,放这么多,就不怕出事?到时候你拍拍屁股走了,留下一滩烂摊子在这里吗?” 谢承宇闻言,登时瞪大了双眼,面部微微抽搐:“你、你怎么知道的?我明明关紧门了的?” “有知道的人,必然就有说出来的人,天下有哪面墙是真正密不透风的?”沈荞抱着手臂,神情一脸轻松。 谢承宇眸光复杂,眼珠子一直往杂物间的方向瞟,肉眼可见地紧张。 他纠结片刻,下定决心,打开门迅速走了进去。 就在他开门的一瞬间,沈荞清楚地看到,工业级硝盐和食品级硝盐的包装袋胡乱堆放在一起,有几袋快见底了,有几袋似乎是刚拆的,有几人正拿着粉末往基底汤里倒。 沈荞二话不说,迅速抄起手边的木棍,卡住门缝,饶是谢承宇眼疾手快,木棍已塞进门缝,无论谢承宇怎么按门,门始终关不上。 季麦提起腿,往门上猛踹一脚,可惜是铁门,踹不破,倒是踹得谢承宇连退几步,门缝已经大到一个人可以侧身钻进去的地步。 里面人见事情不妙,急忙围上来搭手,门缝立刻被合上,只剩一根小木棍被夹在门框和铁门中,发出被挤压的吱吱声。 门外,村支书一行人也察觉到门内不对劲,纷纷上来帮忙。 两方的挤压下,沈荞手里的木棍渐渐开裂、被压扁,随着“咔嗒”一声,小木棍应声而断,大门再也没了阻碍,“砰”地一声紧紧关上了。 “谢承宇,你到底在做什么,有什么事情,是我们看不得的?”村支书感受到了谢承宇的心虚,立刻在门口质问。 谢承宇没立刻回答她,过了片刻,才慢悠悠打开铁门,从里面走出来。此时,里面的已然换了一幅场景,盛放的卤汤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锄头、镰刀等农用器具。 根据1987年施行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且购量不超过500克的零星化学危险物品,可直接向经营企业购买,无需单位介绍信或特殊审批。 工业亚硝酸盐虽属于氧化剂类危险化学品,但用作农具淬火、零件防锈时,个人购买使用不超过500克时,完全符合条例允许的范围,不属于违法行为。 沈荞心下了然:谢承宇是想用淬火农具当幌子。 谢承宇没了刚才的紧张,乐呵呵地在村支书面前圆场:“你不知道,我现在是在外面做生意的人,这些可都是我的商业机密,怎么能随便让你们看呢?要是机密泄露了,谁来担这个责任?” “商业机密?我刚才看到,你把工业级硝盐和食品级硝盐混杂使用,这就是你的商业机密?!”沈荞毫不客气,“你要是心里没鬼,就把刚才锅里的老汤端出来,让警察来看看!” “什么?谢承宇的卤肉有问题?你们可别吓我,我以前常在他这买的!”一位抱着孩子的大婶脸色瞬间白了大半,不停地用手轻抚孩子,像是缓解自己紧张的情绪。 “哎呀,谁没买过啊,我家小宝还从小就吃呢!”张叔也紧张兮兮地告知购买经历。 “你们说,这要是有问题,吃了会怎样?” “谁知道呢!王大爷家儿子,娶了两个老婆,还生不出孩子,该不会就是吃这个吃坏了吧?” “胡说八道!我以前也经常吃,我怎么就照样能生!” 村里的人叽叽喳喳讨论着,以前谢承宇没去外面的时候,都是沈荞在家里做卤肉,谢承宇则骑着老三轮车拿去镇子上卖,镇子上的熟人和乡里的人,不少人都在谢承宇这买过,哪怕不舍得买的,也多多少少吃过。那时候,沈荞和谢承宇总是把卖不完的卤肉,分给村里有小孩老人的家庭。 卤肉已然成为沈荞和谢承宇的代名词,每当村里人想不起他们名字的时候,都以“做卤肉的那小夫妻”来称呼他们。 因此,但凡卤肉出点问题,全村大部分人都会担心。 “大家不用吵了,吃了工业硝盐做的卤肉,最有可能的后果是急性中毒和致癌,和生孩子没关系。”沈荞耐心解释,“这个东西的危害程度,和添加的量有绝对的关系。” “沈荞,你叽里呱啦说了这么一大堆,不就是眼红我自己新改良出来的卤肉方子嘛,不是我小气不想给你,实在是给不了,这是我宇宙卤肉的商业机密,不能随便给人。”谢承宇不知从哪里端出一碗卤肉,“大家要是不放心,我现场吃给大家看!” 谢承宇立刻用筷子夹起一块, 往嘴里送。卤肉整体呈现温润的酱褐红色,表面浮着一层透亮的卤油,泛着柔和的光泽。 谢承宇咬开一块,里面的瘦肉是浅棕灰色,与外表有明显颜色区别,且越往里,肉的颜色越浅,整块肉从外到里呈自然渐变。 沈荞看一眼就知道,他手里这碗卤肉,是传统的正规卤肉,和沈荞以前做的别无二致。 可这一盘没问题,不代表刚才的那些都没问题。谢承宇自己就是做卤肉的,添加的东西,自己可以随时调。 谢承宇吃完一小碗,大方向众人展示:“你们看,我都说了没问题,我自己做的东西,自己都吃,你们要是吃出问题了,大不了来找我就是。” 说完,他得意洋洋地看向沈荞。 “听说你中秋后就要走了,那你去大城市以后,我们要是出事,难道得专门赶去东边的大城市找你吗?”人群中不乏仔细思考的犟种。 “就是,要是不严重,谁有工夫千里迢迢跑这么远。” 谢承宇眉头一皱:“放心,我以后每年都回来一趟,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看着谢承宇信誓旦旦的模样,周围人吃了这么多年没出事,也愿意相信他,加上实质性的证据都被谢承宇藏了起来,之前的鉴定结果又没出,沈荞暂时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 看来只能先等防疫站出调查结果了。 周围的人群渐渐散去,沈荞正要转身走,谢承宇得意洋洋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你知道我有工业级硝盐也没用,你又没证据证明我用在哪里,我买工业硝盐,都是用在铁器农具上的,这可不关食品安全的事吧?” 沈荞没料到他做戏会做这么全面,仔细一想,他说得也确实没错,现在时机还未成熟。 一旁的季麦满脸阴沉,他听不进谢承宇在叽里呱啦说些什么,他只知道,这家伙在欺负沈荞。 不管是谁,只要欺负沈荞,他季麦就不开心。 眼下,他有一股强烈的被威胁的感觉,埋藏在血液里的远古护食基因,悄然开始运作。 “沈荞,我现在的卤肉事业已经和你没关系了,你就别……咳咳咳!”谢承宇话说到一半,喉咙突然一阵强烈的窒息感。 沈荞回头一望,只见季麦伸手紧紧掐住了谢承宇的脖颈,随后一把将他甩在了地上。 季麦走上前去,恶狠狠地瞪了谢承宇一眼,那眼神仿佛要将人生吞活剥:“沈荞是我的人类,你要是再欺负她,我能让你一辈子都躺在地上起不来!为什么她这么好的人,却偏偏被你害得这么惨;而你这样的王八蛋,却可以过这么滋润!该死的明明是你!” 谢承宇怔怔地看着季麦的眼睛,季麦的眼里除了愤怒,还有一种更深的东西,像积攒了一世恨意的怨灵,朝谢承宇猛冲过来。 “我……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也是,你是沈荞的亲戚,当然帮她说话了!”谢承宇已经没了之前得意的气焰,颤颤巍巍伸出一根食指,试图指责季麦。 “怎么了?他欺负你了?”察觉到两人之间的火药味,沈荞赶忙跟上,指着谢承宇,对季麦道。 谢承宇满脸问号:不是,到底谁欺负谁啊? 季麦完全没了刚才狠戾的样子,转眼变成一只乖巧的家猫,朝沈荞摇摇头,轻声道:“我没事,我会保护好我自己。” 10. 检测结果 “嗯。”沈荞轻轻点头,抬手去摸季麦的脑袋,“有些事情不会处理就告诉我,别自己一个人硬扛。” 季麦相当配合,主动将自己的脑袋往沈荞掌心里蹭。 沈荞总觉得,季麦这家伙不太懂得和别人交流,来家里这些天了,也没见他出门见个朋友什么的,一直是这副独来独往的样子。他也不会搞人类的套路,别人客套一下,他说不定还真接受了,像这样的单纯的人,怎么玩得过谢承宇那种阴险的商人。 沈荞领着季麦回了家,见季麦低着头,眼神里满是失落,不由得凑到他跟前多看了几眼。 “怎么了,心情不好?”沈荞盯着季麦琥珀色的眸子,饶有兴致地问道。 “嗯。”季麦点点头,“为什么,为什么他什么事情都没有?” “你是说谢承宇吧?”沈荞看似轻松一笑,“哪有这么快就成功了的?别说这一次,下一次都不一定能成功呢!说不定,你还得见到谢承宇趾高气扬的样子,还得见到和他沆瀣一气的那伙人弹冠相庆,还得感慨周围的群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过没关系的季麦,我会一直查下去,只要谢承宇还在做危害食品安全的勾当,我就不会装作看不见。” “卤肉制品毕竟是进嘴的东西,事关食品安全。这个技术还是我教给谢承宇的,我这个师傅,不允许他拿着我的手艺去害人,更不想让无数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危害!对不起我的私账要算,对不起群众的公账更要算!” 沈荞说话间,季麦整个人都贴了上来,琥珀色的眸子格外坚定:“好!我和你一起!” “好啊!不过……”沈荞看着像冰棒一般,即将融化在自己身上的季麦,犹豫道,“真的需要贴这么紧吗?” “嗯!要!”季麦的嘴巴撅成个“w”形,下巴靠在沈荞的肩膀上,完全没有下来的意思。 沈荞无奈叹了口气,知道来软的是不行了,她顺手抄起桌上的塑料水勺,往季麦脑袋上一倒扣,然后迅速抽身。 季麦眼前一片黑暗,只能从沈荞身上起来,去伸手拿开脑袋上的水瓢。 眼前的水瓢一挪开,取而代之的,是捧腹大笑的沈荞。 沈荞本来不打算笑,可她越看越觉得,脑袋上套着一个鲜红大塑料水瓢的季麦,莫名滑稽,尤其是他那些犹豫又着急的细节动作。 上一世,麦麦在家里上蹿下跳、砸锅摔碗的时候,沈荞用的也是这招。不得不说,这招是真的好用! 沈荞笑了一会儿,才发现季麦正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睛里是一种说不上来的神情。 沈荞以为他是吓傻了,默默从他眼前挪开,站到了角落里,可季麦那双眼睛,紧随其后,也跟着挪到了角落里,再次和沈荞来了个四目相对。 沈荞这才感觉,季麦有可能是生气了。 她赶忙上前:“好啦好啦,是我不好,你挂在我身上,我走不了路了才这样的,下次不拿水瓢扣你啦!别生气了嘛。” “我没生气。”季麦平静地望着沈荞,“我习惯了,我只是看不懂你在笑什么。” “欸?你没生气吗?我还以为你生气了呢!呃……我笑什么这个,不重要,我们上楼休息吧。”沈荞总觉得,绘声绘色向季麦描述他被水瓢盖头的样子,有点怪怪的。 睡觉时,时间总是过得飞快。 沈荞在鸟叫声中醒来时,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了6点。 季麦一如既往从家里消失了,麦麦重新霸占了他的位置,在床上呼呼大睡。 沈荞见麦麦睡得香,没舍得打扰他,在锅里预留了早餐,急匆匆出门赶公交。 昨晚被沈荞这么一闹,谢承宇果然收敛不少,沈荞在批发站门口蹲守到了下午快5点,眼见批发站就要关门了,也不见谢承宇或他的人来购买硝盐。 看来谢承宇还是有点怕的,谨慎了不少。 沈荞合上资料书,赶末班车回家。 今年周五,公交车遇上中学里的学生放学,路上挤满人,路又窄,因此晚点二十分钟。 公交车在沈荞家附近停靠时,正好是下午18点20分,沈荞站在家门口,放下手里拎着的书本和白菜,慢悠悠拿出钥匙。 她刚把钥匙才刚插进锁孔里,一双强有力的胳膊已经死死环住她的腰。 沈荞脑子里“轰”的一声,首先从脑子里蹦出来的想法是,她被绑架了! 她双手攥成拳,挥动手臂,拼命往身后捶打,可背后那人精得狠,不停地左右躲闪着,沈荞好几个拳头都落了空。 沈荞憋了口气,想使劲挥一拳威力大的,就在她酝酿力量时,耳后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 “是我。”季麦的声音缓缓传来,绵长的音调里,带着明显的幽怨,“你去哪儿了,我还以为你不见了……” 沈荞一头雾水,没等她反应过来,季麦再次闷闷地开口:“你不可以离开我。” “你不可以再突然消失……” 沈荞莫名其妙,一把将季麦拉到面前:“你怎么了,谁说我突然消失了?我去了趟县里,去硝盐店里蹲点了,可惜没碰上谢承宇的人。” 季麦闻言,安心不少。片刻后,他缓缓开口:“你一个人去,不安全。” “还不是一到白天你就消失。”沈荞洗着菜,双手突然一顿,不说出来还好,一说出来,明显能感觉到,这里有什么秘密。 沈荞暂时没追问,她很快发现,季麦今日格外黏人,沈荞走到哪,他就跟到哪,因为跟得太近,沈荞好几次不小心踩到他的脚尖。 他也不喊疼,甚至连半点反应也没有,照样把沈荞跟紧了,仿佛只要远离沈荞一步,他就会永远失去她。 沈荞无奈,递给他一把柴房的钥匙:“去柴房捡一捆柴来,我们一起做晚饭。” 季麦听到“一起”两个字,高兴坏了,跑去柴房吭哧吭哧抱了一大捆柴回来。 沈荞又扔给季麦一盒火柴,季麦学着沈荞的样子,一只脚踩在储存炭火的箱子上,开始划火柴。< /p>沈荞有些忍俊不禁,她平时划火柴一直都是这个姿势,主要是觉得一只脚踩着什么会舒服点,没想到季麦竟然学着她的样子,一比一复刻了。 不过最终效果很不错,火候控制得很好,至少比学做卤肉时的谢承宇更有做美食的天赋。 饭后,两人一如往常进了卧室。沈荞坐在床上看书刷题,季麦就坐在一旁看她刷题,有时还负责给沈荞剥橘子、拿水杯等。 渐渐的,沈荞已经开始习惯晚上和季麦一起,早上和麦麦一起醒来的生活。要是哪个突然不见了,她反而要不习惯了。 平淡的日子流水般一晃而过,很快就到了中秋。 这一天,麦麦又趁沈荞不注意,偷偷跑上了公交车。沈荞拿他没办法,只能抱着他一同去了县城里。村里的人面对乖巧坐在车上的麦麦,都挺包容,几个孩子非要在麦麦周边的位置坐下,以便趁机撸猫。 沈荞下了公交车后,径直来到了防疫站。 沈荞向防疫站的人说明了来意,工作人员告知,检测已经完成,并递给沈荞一份检测项目报告,里面检测了亚硝酸盐含量、重金属杂质和纯度等数据,最终给出了检验结论,下方一行字格外显眼——“该样品不符合食品级亚硝酸钠卫生标准,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工作人员严肃告知沈荞:“同志,你送的硝盐样品检验结果出来了。纯度不够,重金属、杂质都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级亚硝酸钠的卫生标准,属于工业用的规格,绝对不能往食品里加,吃了是要出大事的。” “好的,我明白。这不是我的,是从别人那儿拿来的,我怀疑他在卤肉里加了。”沈荞回答道。 “怀疑?有更加明确的证据吗?你知道对方的卤肉平时存放于哪里吗?否则我们可以直接去他的卤肉作坊现场调查。” “暂时……还没有,不知道具体放在哪里,但应该就在桃花村村口那一带。” “你们村最近有吃过卤肉中毒或身体不适的吗?” “没有,他应该不会把有问题的卤肉卖给同村人。” “那您手上有卤肉的样品吗?” “没有。” “好的同志,你反应的情况我们大致了解了,我们这就安排两名食品卫生监督员,跟你一起去他的卤肉作坊调查。如果查实他确实用了工业级亚硝酸盐,我们会依法查封不合格原料和成品;若造成他人食物中毒等刑事犯罪的,我们会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好的,麻烦你们了。”沈荞点点头,跟随两名监督员骑车下片执法。 今天中秋是家人团聚的日子,桃花村里各家各户都准备了月饼,下午3点提前做起饭菜,等待着一家人晚上大饱口福。 沈荞如今没什么人可以团聚的,唯一的“亲人”,就是她怀里的小狸花麦麦了。 沈荞跟随着监督员到桃花村村口的时候,远远的就望见了谢承宇大伯家的热闹景象,不过接下来的事情,他们就未必开心得起来了。 11. 开始上课 “你们好,我们是县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科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证件。接到群众举报,此处涉嫌在食品中违规添加工业级亚硝酸盐,今天依法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请各位配合,不要阻碍执行公务。”工作人员出示胸前的证件,用严肃平稳的语气,开门见山道。 正在门口的谢承宇和管倩云吓了一跳,谢承宇戴着金表的手悄悄地扯了管倩云的衣袖,管倩云和他对视一眼,像是得了指令一般,急匆匆离开了。 谢承宇则上前和两名工作人员交谈,他满脸堆着笑,客客气气地邀请工作人员进屋坐坐。 “不用了。”防疫站的两人摆摆手,平静而严肃地拒绝了他的邀请。 谢承宇的眼神时不时往管倩云的方向瞟,但和工作人员交谈时,神色并无异常,礼貌地回复着对方的提问。 工作人员将对话内容迅速记录到本子上,写完后合上本子,径直走进了制作卤肉的房间。 由于房间是谢承宇大伯家的杂物间改造,因此里面算不上宽敞。加上到处都是操作台面和卤肉汤桶等物品,四周还堆满原料和废弃物,一行人都进去后,站满了过道,显得更加拥挤。 工作人员的目光率先落在墙边的硝盐上,这一堆硝盐显然是为了掩人耳目的,全部未拆封,从包装上看,都是正规的食品级硝盐。 沈荞看一眼这整整齐齐堆放的样子就知道谢承宇早就提前准备了。 按沈荞对谢承宇的了解,他是绝对不可能主动摆放地这么整齐的。从前两人一起做卤肉的时候,所有物品的摆放、整理以及清洗,全部由沈荞一个人完成,沈荞每次催促他整理东西,得到的都是一句“不急到时候再说”。有几次沈荞一个人出门去见亲戚,回来的时候,卤肉原料都乱七八糟的,而一旁的谢承宇完全没有要整理的意思,只顾着乐呵呵地数手里的钱。 沈荞不对眼前展示出来的物品抱有希望,她推门进了侧面的隔间。 杂物间由大小两间组成,东边的大些,西边的小些,两间屋子在室内通过一扇简易铁皮门相通,同时两间又各自有一扇对外的铁门。东边的那扇门不太开,沈荞每次都是看谢承宇进的西边的小铁门。 那日沈荞用木棍抵住、差一点能进去的,正是西边的这扇小铁门。 工作人员见西侧还有一间房间,紧随其后跟上。 可西侧这间屋子里的东西,已经几乎被搬空,只剩下一些农用厨具杂乱地堆在一起,角落里还有一些淬火工具和半袋工业级硝盐。 谢承宇将手里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递给工作人员,一脸无辜的样子:“同志,我这的卤肉都是正规经营的,用的都是食品级硝盐,卫生条件也是达标的,就是场地小了点。这间屋子的工业硝盐都是农具淬火、防锈用的,绝对不会用在卤肉上!” 谢承宇深知工业亚硝酸盐在农具淬火、零件防锈方面,个人少量购买使用在法律允许范围,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钻了这个空子。 谢承宇瞟了一眼一旁的沈荞,心下立刻了然,趁着眼下人多口杂,有意无意将矛头对准沈荞:“沈荞你怎么不相信我呢?我的卤肉真没有问题!你就算见不得我赚得比你多,也不能无缘无故冤枉我吧?” 没等沈荞反驳,其中一位工作人员率先开口:“行了,别在这儿扯私人恩怨。我们是依法执行公务,只检查现场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参与你们之间的纠纷。举报人信息按规定保密,是不是她举报的,你没资格盘问。” 谢承宇眼见计划不成,悻悻地闭了嘴。 一段时间后,两名监督员整理好现场笔录,将贴了封条的留样瓶收进采样包:“现在明确说明一下,今天具体的检查结果。” 两人语气平静地对谢承宇道:“针对群众举报你使用工业级亚硝酸盐加工卤肉的问题,我们现场核查了食品加工场地的所有原料、卤汤和卤肉成品。你加工卤肉使用的亚硝酸盐为食品级包装,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暂未超出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标准。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你在食品加工中使用工业级原料。” “至于你隔间堆放的工业级亚硝酸盐,若用于农具淬火、五金件防锈,属于正常生产用途,也已分开摆放在不同房间,只是未设置‘有毒!工业用’标识,因此我们督促您,请尽快设置好相关标识!同时警告:绝对不准将这间屋子的工业级亚硝酸盐带进后厨,不准接触任何食品和食具!下次若发现物品混放或混用,我们将直接按食品卫生隐患处理!” “唉唉唉!好好好!我马上设置!不会不会,我们会严格分开使用,你们就放心吧!”谢承宇眼见调查没出问题,满脸喜悦,连连点头。 工作人员没理会他的笑容,接着说道:“今天抽取的卤肉成品和食品级亚硝酸盐样品,我们会带回站里做实验室复核,结果出来后正式通知你。后续我们也会不定期对你进行抽检,要是查实存在违法违规使用添加等行为,一律从重处罚,希望你自己心里有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 工作人员说完,将现场笔录和整改意见书各撕一份递到他面前,指尖点了点签字栏:“请在这里签字确认。” 谢承宇签了字,目送工作人员离开后,这才长舒一口气。管倩云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贴在谢承宇耳边说了两句,然后立刻转身回屋了。 谢承宇缓缓收回目光,他挽起袖口,看了眼手腕上金灿灿的手表,“嗤”地笑了声:“沈荞,你查了半天,不还是什么都没查出来吗?这个结果,你满意吗?” 他脸上是一脸藏不住的得意:“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背地里搞举报这套。可惜啊沈荞,想跟我斗,你还是太嫩了。你能想到查杂物间,我就想不到提前布置东西?你想让他们看到的东西,早就不在这桃花村了!你要是还想举报,尽管去举,我 明天就要回大城市,你就慢慢在这村子里举报吧!” 沈荞本就不太指望这次能查出什么,心里早有准备,根本没把谢承宇的挑衅放在眼里:“没查出来就没查出来,我确实不清楚你究竟把东西转移到哪儿去了。不过人家说了,会不定期对你进行抽查,你要是觉得,你的大伯能和你一样靠谱,躲过搜查,那你尽管继续做。” 谢承宇一时无话,他常年在外,确实有过让自己大伯帮忙在村子里做事情的想法,现在被沈荞一搅和,肯定是不行了。 沈荞见谢承宇思索片刻,立即明白,自己这几天猜测的方向是对的:谢承宇确实想借他大伯的手,在偏远的桃花村搞事。 可惜,沈荞完全不了解大城市,也不清楚公司和小商贩之间到底有哪些区别,以她现在的眼界,做多只能猜到这些,完全不明白谢承宇的具体目的。 不过不管他什么目的,沈荞都不会轻易放过他。 沈荞一脸冷笑:“谢承宇,我不怕失败,我可以失败无数次,你敢失败一次吗?你有本事藏一辈子,别让我逮着第二次。” 沈荞抱着麦麦,转身离开,明天谢承宇就回城了,沈荞近期也不会再和他产生交集,这一段纠纷算是先告一段落。 明日是周六,沈荞报了业余形式的助学班,周六周日得去县城里上课,因此早早睡下。 季麦今晚格外安静,躺在床上,也不和沈荞说话,只是侧躺着,目不转睛盯着沈荞。 沈荞自顾自睡着,可邻居家的狗偏偏在今晚吵个不停。沈荞随手撕了两张纸,揉成一团,塞进耳朵,勉强充当一对耳塞。 季麦看着突然起身,一脸烦躁的沈荞,突然掀起被子,往楼下走去。 “你去哪儿?”沈荞疑惑地问道。 “门口。”季麦简短地回答,“教训一个干坏事的朋友。” 沈荞不明所以,但这是季麦有史以来第一次提“朋友”,沈荞没想到他在桃花村竟然真有朋友,心里一阵欣慰,看来他是能和人类交流的。 沈荞想着季麦的事,直到季麦回来,她才发觉,邻居家的狗已经不叫了,外面安静地出奇,她眼睛一闭一睁,直接睡到了早上6点。 沈荞整理完自己的书,放进自制的绿色帆布包里,背着包就去赶公交。 这次她提前关门,麦麦没来得及跑出来,到了县城后,沈荞步行许久,这才到目的地。 沈荞到的时候,其他学生们正骑着自行车从四面八方赶来,校门口被挤得水泄不通,得亏她早到几分钟,否则还得在门口等待排队进入。 沈荞进了教室,教室不大,不多时便坐得满满当当,连过道、讲台甚至门口都挤满了人,迟到的只能站着听。 沈荞正庆幸自己到得早,抢到一个好位置,下一秒,“啪”的一声,一个高大的男生将一张纸钞拍在沈荞桌子上:“你这个位置,我今天买了!” 12. 发小晓欣 沈荞满脸狐疑地抬起头,对方是个大高个,穿着黑色皮夹克搭牛仔裤,梳着大背头,在人群中都是格外显眼的类型。沈荞总觉得对方的模样看着有点眼熟,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一眼。 沈荞转头打量一眼周围环境,教室里座无虚席,她要是把这个前排的位置让出去,估计只能去后排和别人拼桌了,后排视野也远不如前排。 “同学,不好意思啊,我不打算换位置,您还是找别人吧。”沈荞礼貌回绝。 那人似乎没料到沈荞会拒绝地这么干脆利落,瞪大眼睛愣神片刻,拎起掌心的钞票,展示在沈荞眼前:“确定不换?” 沈荞这才反应过来,他手里是一张20元的纸钞。 20块钱,够沈荞买30斤鸡蛋了,他却拿来换一天的座位,这家伙果然有钱! 可沈荞是抱了考试一次通过的心态去的,她牺牲自己卖卤肉的黄金时间,才换来了学习的机会,她不允许自己的学习之路出任何差错,后排的学习效果很可能不如前排,她不敢冒这个险。 “不换。”沈荞依然干脆地拒绝了。 “好吧。”那个男生将手从沈荞桌子上移开,换了沈荞旁边的几个人问,“位置给我,钱给你,怎么样?” 很快,沈荞左边的同桌和他换了位置,这个位置虽然有点偏,但视野还算可以。 沈荞正将书本从包里往外拿,一双手在这时拍了拍沈荞的肩。 她转过头去,一个穿着碎花裙子的女生压抑着喉咙里的激动,轻声问:“你、你是沈荞?” “是啊,你不会是晓欣吧?”沈荞第二眼也认出了对方,脸上满是喜悦。 晓欣是沈荞在小学时期唯一一个玩了6年的朋友,是所有朋友里时间最长的,因此感情也最深。晓欣的老家就在桃花村隔壁,小时候寒暑假不用干活的日子里,两人总是穿过蜿蜒曲折的小路,找对方玩。 可惜小学毕业以后,晓欣跟着她爸爸妈妈搬到了县城里,从此沈荞就再也没见过她,没想到两人竟会在周末班相遇。 “没想到你也会来报周末班,我还以为你成绩那么好,早就考上大学毕业了呢。没想到,连你都没考上……”晓欣看着沈荞,眼里有些失落。 “我高考没考好,这几年卖卤肉攒了点钱,想着总得有个大学文凭,所以圆一下自己的大学梦。你呢?你这几年怎么样,你爸妈现在对你还好吗?” 晓欣和她一样,都是由家里的老人带大的,唯一的区别是,沈荞是被自己外婆带大,而晓欣是由她的奶奶带大的。 沈荞的印象里,晓欣的父母算不上好,她父母明明在县城里有房子,却还是把她扔在她奶奶家,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看她一眼,但也没见她父母给她买过什么像样的东西。 六年级的时候,晓欣长高了不少,身材高挑,人也变得漂亮了,不久后,她父母就把她接到了县城里。 当初沈荞和她分开的时候,除了不舍,还有一点羡慕。毕竟晓欣是她父母的亲生女儿,父母终究不可能不要自己孩子的,她还有和父母在一起的机会。 而沈荞的父母早逝,沈荞永远都见不到了。 “也就这样吧。”晓欣没有多说,“我成绩以前就不好,我们现在一起学习的话,你能帮帮我吗?” “当然了!”沈荞答应得干脆利落。 上课铃声响起,教室里瞬间安静下来。虽然教室里的学生职业五花八门,素质也参差不齐,但毕竟有考不过就拿不到证的硬压力,因此没人混日子。 所有学生都规规矩矩坐在凳子上,等待老师讲课。 第一门课是“中国革命史”,来的是位女老师,穿着一件针织连衣裙搭着开衫,低调而素雅。 “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你们中国革命史课程的石老师,也是你们的班主任,我希望我们班的每一位同学,都能成功毕业!”女老师开门见山,简单介绍了自己的课程后,立即在黑板上开始板写。 一节课程后,黑板上密密麻麻布满了文字,沈荞对着教材,疯狂摘抄着笔记,笔尖都快要磨出火星子了,还是觉得自己写得不够快,班级里没人讲话,满是“哗哗哗”的书写声,黑板上满满的字迹换了一轮又一轮,但教室里没一个人懈怠下来。 在上午的课程结束后,沈荞只觉得自己手都快断了。 晓欣部分笔记没来得及抄,只好借了沈荞的书本补充。 沈荞的午餐是家里自带的,和谢承宇离婚后,她并没拿到多少钱,如今她少了两天卖卤肉的时间,又得交学费,钱财方面没之前那么宽裕。 沈荞一边吃饭,一边看着还在抄笔记的晓欣,总觉得她这几年高了不少、瘦了不少,皮肤看起来也没之前那么白嫩了。 晓欣抄完笔记,立刻将沈荞的书还了回去,也从包里拿出了她的铝制饭盒,班级里的人,除了拿一张纸钞要和沈荞换位置那位,其他人基本上都是自己带了午餐来的。 沈荞看着晓欣饭盒里绿油油的蔬菜,夹起自己饭盒里的卤肉往她饭盒里放。 沈荞:“你这几年瘦了不少,得多吃肉了。这我亲自做的卤排骨,包好吃的!” 晓欣感激地朝沈荞一笑:“你真学了你外婆的手艺啊!” “是啊,卖了好几年了,花溪镇那边的人都爱吃我做的!” 晓欣似乎想到了什么:“沈荞,我之前好像听说你结婚了,是真的还是假的?对方现在对你怎么样?” “不怎么样,已经离了。”沈荞说得平淡。 “什么?你离婚了?”晓欣一脸惊讶。 “很奇怪吗?”沈荞无奈叹了口气,“教了他一身做卤肉的本事,去大城市里闯荡后发了财,就看不上我了呗。哈哈,我是不是很没用啊?” 沈荞自己听着自己的经历,心酸到想笑,她自诩在做卤肉方面比谢承宇更有水平,结果谢承宇腰缠万贯当起了大老板,自己却连去面馆买一份面都不舍得。 “怎么会是你没用呢?分明是他太无耻了!”晓欣立即为沈荞打抱不平,“他就是东郭先生和狼里面的那头狼,恩将仇报!” “我相信我能比谢承宇做得更好, 所以想拿个本科学历,再去大城市里闯荡。”沈荞拉起晓欣的手,“如果我们都顺利拿到毕业证,我们可以一起去闯荡!” 晓欣没说话,只是低着头。她还是之前那个性格,心里藏不住事,沈荞一眼就看出来了。 沈荞靠近晓欣,轻声问道:“怎么,有心事?” 晓欣目光躲闪:“我可能,不能和你一起去……” 她的声音一个字比一个字轻,沈荞心里好奇,凑得更近了。 从前一起上学的时候,沈荞和晓欣两个人不管做什么事,永远都要凑在一起,上学的时候要做同桌,放学要一起回家,就连上厕所都要手拉着手一起去。 那时候,她们相互约定,有什么好地方要一起去,有什么好东西,要一起分享,妥妥的两肋插刀的好姐妹。 沈荞看着晓欣失落的样子,心里了然:肯定不是晓欣自己不愿意去,而是有什么东西或事情,牵绊着她,导致她去不了。 沈荞从不强求别人,但她绝对接受不了一个人为了别的东西,放弃自己的理想,放弃自己的热爱。 “是有什么原因去不了吗?是不是因为家庭?”沈荞轻声细语地问。 晓欣点点头,忸怩着从嘴里吐出几个字:“说实话,这个周末班,还是我瞒着家里人报的。” “你父母不同意吗?” “不是,我结婚后,就没回过家里了。是我老公,他不同意。”晓欣无奈地朝沈荞笑着,“他说,我要是早出晚归的,家里的活没人管,孩子没人照顾,到时候万一拿不到毕业证,还得白白倒贴一大笔钱。还不如……还不如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把孩子的事顾好。” 沈荞翻书的手一顿,她微微俯下身,抬起头,看向晓欣低垂的脸颊。 只见晓欣的眼眶微红,抿着嘴,显然是憋着委屈。 沈荞伸手,将她轻轻往身边拉了拉:“我以前也老是听到这种话,不过我现在想通了,要是读书没用,那为什么好工作都留给学历高的人?我看,他不让你读书,是怕你长了本事,眼界宽了,以后不好指使你伺候他一家子,他也没法再拿捏你。 只有文凭和本事才是自己的,你一无所有,他哪天抛弃了你,你连一条退路都没有,指望男人过日子的人,到时候只有哭的份!” 晓欣看着沈荞的目光,语气变得坚定:“放心,我一定会拿到证的!” 沈荞:“你现在还有多少存款?我工作日都在卖卤肉,多少能赚一点儿。你要是缺学费什么的,我可以先给你垫。一定要用知识武装自己,手里拿到文凭才有活路,靠自己比什么人都靠谱!” “放心,我这两年存了一点儿,目前够用。”晓欣犹豫道,“……沈荞,我现在就是怕我老公找到这里来要我回去,他要是找到这里,你还得帮我打掩护。” “当然,我们这里的班级不少,他要是进来,肯定会有动静的,到时候我肯定帮你打掩护!” …… 下午的课又如火如荼地开始,沈荞和晓欣两人立刻投入到争分夺秒的学习中去…… 13. 是麦麦吗? 直到放学铃声响起,沈荞和晓欣才开始整理自己的物品,准备回家。 周末班是有夜自习的,家在县城的同学们基本都上夜自习,因此教室里仍然坐了一大半学生。 沈荞的末班车最晚5点,因此一放学就立刻开始整理物品去赶车,她看着和她一样匆匆忙忙的晓欣,问道:“你住在城里,也不上夜自习吗?” “我还是回去吧,家里还有事情要做呢。”晓欣无奈摇摇头。 “那好吧,再见了。”沈荞表示理解,向她挥手告别。 “嗯,再见!” 两人分开后,沈荞火急火燎赶到公交站,车不一会儿就到了,沈荞和众人排队上车。 沈荞刚找着位置坐下,一个熟悉的大嗓门在她身后喊道:“沈荞!你今天也来城里啊,这不巧了嘛!” 沈荞回头望去,正是隔壁的王婶,她正和赵婶坐在一起,两人手里都大包小包拿满了东西。 “怎么背了这么多书啊,来读书来了?”王婶看一眼沈荞装满书本的帆布包,好奇地问道。 “是啊,别人靠不住,就想考大学,拿个文凭。”沈荞看着王婶袋子里满满当当的水果,笑着问道,“您今天来城里买东西啊?” “我来女儿家看看,她非得给我塞一堆水果,这么多,我一个人哪吃得完呐,你拿一点吧。”王婶说着,就抓起几个桃子往沈荞包里塞。 “不用不用……” “哎你拿着吧!” 沈荞推辞许久,依然拗不过王婶,布袋里就这么多了几个粉嫩嫩的桃子。 “你就收着吧,读书挺累,就当是补补营养。”王婶一想到沈荞离婚的事,就满是同情,“我们沈荞这么勤劳能干,谢承宇那人怎么就这么没眼光,非要离婚,你看看他现在找的那人,啧啧啧……” 沈荞现在倒是觉得,离开谢承宇是个不错的选择,这几日,她一个人过日子,除了学习累点,平时简直比以前不知道舒服多少! 赵婶是王婶的好朋友,她在一旁说道:“一个人读书也好,有文凭了就不怕被欺负,不像我们,没文化,大城市里都去不了,就是一个人在家里,有些寂寞了。” “不会,家里有麦麦陪着我呢。”自从麦麦出现后,沈荞就再也没感觉到过寂寞。 提起麦麦,赵婶似乎想到了什么:“对了,你家那猫长什么样来着?” 沈荞疑惑地问:“狸花纹的,怎么了?” “我那天从王婶家出来,看到一只狸花猫抓坏了谢承宇那崭新的摩托车,应该不会是你家的吧?谢承宇那家伙有找你闹事吗?” “什、什么?”沈荞闻言一愣,本来上了一天的课,脑细胞就已经罢工不少,这突如其来的信息,更让沈荞神情一滞。 谢承宇那摩托车,不是被季麦搞坏的吗?麦麦那时候,明明不在家啊? 当时谢承宇上门质问的时候,沈荞就察觉季麦的表情不对,季麦也已经承认了。可现在,沈荞突然得知,赵婶目睹弄坏谢承宇摩托车的,居然是小狸花麦麦?! 赵婶依然在继续:“我当时看着,感觉和你家那只是挺像,大小也差不多,不过那一带野猫多的是,也说不好到底是谁家的。” “那说不定就是山上的野猫干的喽,他自己把车停那儿的,怪谁呀。他又没证据证明,这是沈荞家的猫干的,万一是野猫挠的呢,难道还要我们沈荞背黑锅?他还要不要这面子?”王婶一说谢承宇就来气,暗暗骂了几声。 “也是,这种狸花色的猫,山上多了去了。”赵婶简短地答道,一副要终结这个话题的样子。 “赵婶,你确定看到的是一只狸花猫,不是人?”沈荞并没有停下这个话题的意思,接着问。 “当然是猫了,怎么可能会是人啊!要是有人在搞这种破坏,我早就喊人了!”赵婶立刻否定。 “会不会是猫在上面走过,然后有人划坏的?又或者,本来就已经坏了,这时候猫正好爬上去?”沈荞不断想着各种可能。 赵婶:“不可能!嗐,你不知道,当时谢承宇把车开出来的时候,不少人都去围观了,路边全是人,那么多双眼睛底下,谁敢动手? “后来,谢承宇去叫他大伯了,那时候是下午5点多了,不少人都回家烧晚饭去了,就陆陆续续散了。我那时刚从王婶家出来,正好撞见有只猫在那摩托上抓咬,刚要喊,就看见谢承宇他大伯从上面走下来,朝那猫大喊了一声,那猫这才跑了。 “其实谢承宇离开也没多久,这点时间,不太可能有人来,我也确实没见着人,所以不会是人干的。” 沈荞怔怔地望向窗外,马路旁的树一排排朝后迅速退去,正如她此刻飞速运转的思绪。 她之前不止一次猜测过有关季麦的信息,关于季麦的种种异常,她起初将其归结为是系统的问题。 后来她猜测,季麦不是无缘无故和她签订恋爱合约的,他和前世自己的悲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当时沈荞始终想不明白,他这个前世和自己完全不相识的人,能有什么联系。 现在,沈荞的脑海里有一个无比荒诞的想法,但这个想法,足以完美解释所有问题! 在排除所有不可能后,那再荒谬的答案,也是唯一的真相。 为什么麦麦一到晚上就消失,而季麦一到早上就出现;为什么季麦从见到沈荞的第一眼,就和自家人似的,往沈荞房间里钻;为什么他总爱坐麦麦的位置;为什么他有这么多不像正常人该有的习惯;为什么…… 沈荞望着渐渐被染成深蓝的天空,突然想起麦麦的眼睛,麦麦的眼睛像是琥珀色的玻璃珠一般,又大又亮闪闪的,现在这双眼睛,在蔚蓝的天幕中,和季麦那双琥珀色的瞳孔完美地重合到了一起。 季麦居然就是麦麦吗! 沈荞只觉得自己心跳得越来越快,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捡来的流浪猫,居然变成了一个人?还是一个天天吵着要和她睡一起的少年?! 她回想起以前和麦麦亲亲抱抱举高高的场面,然后再把这个场景里的猫换成一个少年,脑子里满是尴尬,不敢再想。 一小时后,公交车稳稳停在沈荞的家门口,沈荞完全没印象自己是怎么下车 的,她来到家门口掏出钥匙的时候,依然有点恍惚,总觉得这一切非常不真实。 沈荞不确定自己打开门后,见到的是麦麦还是季麦,如果是麦麦,她能直接和麦麦沟通吗?如果是季麦,又该怎么说? 她拿着钥匙的手停滞在空中,没有第一时间打开门,几秒后,门从里面开了,季麦穿着一件白色衬衫,正站在门口,一脸高兴地看着她。 沈荞家里没这样的白衬衫,不知道季麦是从哪里弄来的。 “你……”话到嘴边,沈荞反倒有点不好意思问。 季麦大大方方地问:“怎么了,不高兴?” 沈荞看向季麦身后,土灶台上的锅盖下正不断地冒出白气。 季麦已经做好了晚饭。 “晚饭你一个人做的?”沈荞指着冒白气的锅问。 一只会做饭的猫,不错不错。沈荞心道。 “是我做的!”季麦点点头,一副等待夸奖的样子。 “真棒!很有天赋!”沈荞掀起锅盖,毫不吝啬地夸奖了季麦。 季麦明显高兴了不少,眼眸亮了一个度,围在沈荞身边打转,身体往沈荞身上又贴又蹭:“你要是喜欢,我天天给你做,好不好?” “好啊!”沈荞求之不得。 季麦特别热情,又是帮沈荞拿筷子,又是给沈荞拿碗盛饭。 沈荞望着桌上的两碗饭、两双筷子,眉眼一挑: 可见季麦眼里,从始至终只有他和自己两个成员。不像沈荞,每餐都是准备三份的。 “你就是麦麦吗?”沈荞终于问出这个荒诞的问题。 季麦闻言一愣,手上的动作停住了,抬起头注视着沈荞,眼睛里却很是平静,随即缓缓点头。 沈荞激动地起身:“你真的是麦麦?!那你变成猫我看看!” “现在变不了。”季麦摇摇头,指着墙上的闹钟,“每天早上6点,我会变回麦麦,下午6点,会变成季麦。”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我说你怎么总是……” “直接说就不好了,我答应过系统的。”季麦的眼眸在灯光下亮闪闪,“只有让你认出来,我才有奖励。” “系统还会给奖励?什么奖励?”沈荞从不知道系统居然还会给奖励。 “会给的!”季麦站起身,张开手臂在沈荞面展示一番,“这件衣服就是系统给的。” 沈荞明显感觉出来,季麦比自己更熟悉系统,不过也正常,绑定系统这么久,沈荞从来没主动去了解过它。 “好看吗?你会喜欢这样的麦麦吗?”季麦歪着脑袋问。 “很好看啊!我当然喜欢!”沈荞如今戴上了有色眼镜,她的麦麦穿什么她都喜欢。 “看来系统真的没有骗猫!”季麦凑近沈荞,他的脸几乎要贴到沈荞的脸上,沈荞面对季麦人类状态的脸,有些不适应,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后背直接抵上了墙。 季麦呆呆地睁着大眼睛问:“那你会爱这样的季麦吗?” 单纯的眼眸下,沈荞分明看见了他略微得意而勾起的嘴角。 14. 有人闹事! “你、你靠太近了……”沈荞侧过头,岔开话题,“我肯定爱麦麦啊。” 沈荞一开始想着,季麦毕竟是猫猫,比较单纯,不懂人类的弯弯绕绕,然而很多细节却让沈荞感觉哪里怪怪的,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奇怪,让她不禁暗自揣测季麦或许是刻意为之。 这天晚上,季麦照样跟在沈荞身后爬上床,然后大模大样找自己的专属区域躺下。 睡前的时间,沈荞依旧抓紧时间看书做题。 这段时间的季麦是最安静的,自己默默躺在床上看着沈荞,顺便帮沈荞倒个水、端个水杯什么的,不会发出一点噪音。 可等到沈荞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合上书本,季麦就立刻贴到沈荞身边,又吵又要的。 季麦终于等到沈荞放下书本,他缓缓将下巴靠上沈荞肩膀,可怜兮兮地问:“我们现在可以像以前那样玩吗?” “以前哪样?”沈荞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一幕幕温馨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抱住麦麦,对着他的背部猛吸;抚摸着麦麦的脖颈,对着麦麦的脑袋猛亲;还有猛撸麦麦的猫毛,轻轻揉他尾根前面的区域,让他爽到尾巴高高翘起…… 没错,沈荞确定她以前和麦麦都是这么玩的,但还能和现在的季麦这么玩吗?他难道还保留着猫时候的习惯吗? “这不太好吧……”沈荞拒绝了季麦的要求。 季麦也不强求,只是满眼失落,低垂着脑袋,默默盯着眼前的床。 “先睡觉,等你变回猫猫的时候再这么玩吧。”沈荞拍拍季麦的枕头,示意他躺下睡觉。 季麦乖乖躺下,但没第一时间回答沈荞,直到沈荞关了灯,房间陷入一片黑暗之时,漆黑之中冷不丁传来一声简短的叹息,略带委屈的声线幽幽地传进沈荞耳朵: “一定要变成猫才能这么玩吗?” 沈荞:“??当然了!” 季麦:“……哦,知道了。” 周一到周五,沈荞回到了往常的生活,骑着自行车去花溪镇卖卤肉。 由于沈荞破天荒答应让麦麦一起跟去,因此今早的麦麦格外高兴,蹦蹦跳跳的,沈荞将两个木箱架在自行车后座两边,确认自行车能平衡后,这才示意让麦麦上车。 麦麦抬腿轻松跳上,坐在后座中央,负责盯着后座两边的卤肉桶,沈荞则在前面骑车,负责保持自行车平衡。 沈荞的卤肉在花溪镇有着很好的口碑,但沈荞毕竟是个体售卖,又只能依靠自行车代步,每天能卖的数量有限,难免碰到节假日卖断货,平时又可能卖不完的情况。 好在如今维持一个人的生活开销绰绰有余。 早上和中午都平平淡淡地过去,来买的有熟人也有陌生人,都是寒暄几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后点头微笑着分开。 直到下午沈荞打算收摊的时候,一个黑衣服的中年男人怒气冲冲来到沈荞的摊位前。 “你家的肉怎么不新鲜?不会是放了好几天了吧!吃了就拉肚子!”黑衣男张着大嗓门就吼。 这个时间点刚好是大伙干完活回家的时候,人们比较有闲情逸致,因此吸引了不少围观的群众。 黑衣男招呼着众人,大声嚷嚷:“就是你家的肉!我之前在你这买了半斤猪耳朵,吃完半夜就开始拉稀,拉得我整个人都虚了!我就纳闷了,我这人肠胃一直好得很,怎么就突然拉稀了?转头一想,那天晚上刚好吃了你家的卤猪耳!” “你确定你是在我这买的卤猪耳?”沈荞记性向来很好,最近来照顾她生意的人,她多少能记着点。可眼前这个男人,沈荞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镇子上卖卤肉的不止我一个,你会不会记错了?如果真是我的肉有问题,我可以十倍赔偿给您。” 话虽这么说,但沈荞自信自己的东西没问题,她用的每一块肉都是新鲜的,每次都是把最好的肉拿出来卖给顾客,不该出现这样的问题。 “骗你干什么?就是你,不会错!我就住镇子上,前几天还去镇子上的卫生医院了呢!不少人都看见了,用不着骗人。”黑衣男人斩钉截铁道。 “那请问你是哪天来买的卤猪耳?买了半斤对吧?我确认一下,那天你要是真来买了,我现在就退十倍的钱给你。”沈荞掏出自己的账本,开始核对。 沈荞每一笔账都记得清清楚楚,哪天卖的,卖了几斤几两,收了多少钱,都整整齐齐记在本子上。 “赔十倍哪够啊!还要赔我医药费,还有第二天干不了话的误工费,然后再也不许来镇子上卖!”黑衣男人怒气冲冲,伸出手指严厉提出三条要求。 “好!我答应你!”沈荞果断答应了,如果真的是自己的问题,她愿意负起所责任,“现在你告诉我,你是哪天来我这买的?” 黑衣男人张口道:“就前天!我那天晚上刚吃,半夜就拉个不停!” “前天?!”沈荞翻着账本的手一滞,抬起头看着面前的男人,眼里满是狐疑,“你确定是前天,没记错?” “没记错!我说你磨磨唧唧的做什么?难道是心虚不肯承认了?” 今天是周一,前天不偏不倚,刚好是周六,沈荞周六全天都在县里的周末班学习,哪里出来卖过卤肉! 沈荞像是看透了什么一般,站直了身体,义正词严道:“前天是周六,周六我根本没来镇子上!请问你是怎么做到在那天买到我的卤肉的呢?” 沈荞的话一出,男人直接愣住了,他张着嘴,却半天说不出话。 周围的人听了沈荞的话,也想起什么。 一个抱着孩子的中年女性开口道:“我记起来了,那天沈老板确实不在的!我那天本来打算买点卤猪肉招待客人,结果发现沈老板没来,这才跑到镇子另一头的卤肉摊上买的!” “是啊是啊,沈老板那天确实不在,我也知道。” “我说这位大叔,你肯定是记错了,那天沈老板是真不在!你可别冤枉人家!沈老板的卤肉我都买过好几回了,很新鲜,味道也好,从来没出过问题的。” …… 随着人群七嘴八舌地为沈荞作证,男人脸上是藏不住的窘迫,但他似乎没有打算就此作罢。 “那、那应该是我记错了。”黑衣男人挠挠头,歪着脑袋思索, “应该、应该是大前天,对!就是大前天。” 沈荞简直无奈到想笑,掷地有声地对他道:“大前天我也没来!我前段时间忙着家里的事情,已经一个礼拜多没来了。你要真是吃了我的卤肉出出事,只可能是在一个礼拜前来我这买的!” 黑衣男人一副病急乱投医的样子:“对!我就是一个礼拜前来买的卤猪耳!” 沈荞依旧不紧不慢地补充道:“一个礼拜前,我的摊子上,根本没有卤猪耳!我的猪肉都是自家养的猪,猪耳就那么一点,上月就卖完了,所以,你真是在我这买的猪耳朵吗?!” 沈荞的语气愈发凝重,尽管语速平缓,但被问的人却明显感觉到自己正被步步紧逼。 “那我可能是在上个月……够了!你有完没完!故意耍我的吧?!”男人看着嘴角隐隐挂着一丝嘲笑的沈荞,气不打一处来,连装也装不下去了。 “我可没耍你,在场来我这买卤肉的不少,都可以为我作证。”沈荞抬起头,看向众人,神情坦然自若。 围观的人群看着越发窘迫的男人,轰然大笑起来。 “所以,你根本没在我这里买过卤猪肉,就是想污蔑我,对吗?”沈荞理直气壮地反问。 “我……谁知道你的卤肉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问题!”男人依旧不依不饶,“就算我不是从你这里买的,你敢说你的卤肉没任何问题吗?!” “我保证,我的卤肉没问题!”沈荞一脸问心无愧,干脆利落地回答了他的问题。 黑衣男人张着嘴说不出话,就在他愣神之际,他身后的几人异口同声发出一道惊呼。 “这包装!肯定不是沈老板的卤肉!”一位年纪稍长的大爷指着黑衣男人身后的包装袋,情绪激动。 沈荞探出头,往黑衣男人身后看去,只见麦麦正站在他身后,嘴巴死死咬着男人手里的黑色塑料袋。 塑料袋此时已被麦麦撕了个口子,里面杂七杂八的东西,纷纷从塑料袋口子里滚落。 有奇怪包装包着的卤肉,有肉质一看就不新鲜的肉,甚至还有钢丝球、死蟑螂和头发团等垃圾。 男人眼见着自己的秘密被撞破,气急败坏地想踹麦麦,好在麦麦躲得快,直接跳上了沈荞的卤肉摊,委屈巴巴地凑到沈荞身边贴贴。 眼见麦麦差点被欺负,沈荞心疼得不得了,立刻抱起他,轻声安慰着,随后抬眸严厉地看向男人:“谁允许你动手的,你这是闹事,我可要报警了!” “报警报警!”刚才那位老大爷指着黑衣男人,“我知道他是谁了,他就是隔壁镇卖坏的卤鸭肉的!上个月有人在他的鸭肉里吃出了老鼠,去他摊位闹事,他如今在隔壁镇子混不下去,想来我们花溪镇抢沈老板的生意来了!” 此话一出,人群哗然。 众人将黑衣男人围了个水泄不通:“别让他跑了,我们花溪镇不欢迎这种黑心商贩!” “他肯定想陷害沈老板来着,觉得不能放过他!” “报警报警!我报警了!” …… 在人群的喧嚣嘈杂声中,警车的警笛声从远方渐渐逼近。 15. 不见晓欣 傍晚,天幕渐渐被染成深色,警车顶上飞速移动而来的红蓝灯光变得格外显眼。 两位民警挤开聚集的人群,亮出胸前的警察证:“大家让一让,不要推搡,我们是花溪镇派出所的,接到报警有人涉嫌寻衅滋事。无关群众往后退,不要堵塞通道,当事人跟我们到这边来说。” 民警查了沈荞的营业执照和肉类的检疫证明,确认了沈荞是合规经营。 随后,黑衣男人手里的异物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抬起头,疑惑地问:“你说她家卤肉有问题,有什么证据?你是消费者还是同行?带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是什么目的?” “我、我当然是消费者!这些东西是、是我出门顺便要丢的垃圾,没什么用的!”男人支支吾吾的,却咬死不肯承认。 “骗鬼呢!”人群中有人看不下去了,“你家都不在花溪镇,你丢个垃圾要跑这大老远来丢吗?!咋的,你们镇没垃圾桶啊?” “看来你们得跟我们回一趟派出所了。”民警眼见着简单几句问不出什么,直接带着沈荞和男人回了警局。 花溪镇派出所和商业街道中间就隔了一条街,经过三个十字路口就到了,路不远,不少围观群众特地跟过来吃瓜。 民警简单问了沈荞几句,沈荞照例答了,民警依次记下后,便让沈荞在一旁等待,接着去问黑衣男人。 过程中,沈荞了解到黑衣男人叫赵勇健。 民警问赵勇健问了许久,等警局门口的围观群众都散得差不多了,民警才带着赵勇坚出来。 “沈女士,我们已经确认了,赵勇健是隔壁镇子上买卤鸭肉的,想来花溪镇做生意,又眼红你生意好,才故意过来造谣栽赃你。” 沈荞:“他袋子里黑色的东西是?” “他承认了,那是他提前准备好的脏东西,本来想趁你不注意,扔到你的卤肉汤桶里去的,得亏你的那只小狸花一直坐在木桶盖上,他怕有猫在,动作太显眼,这才一直没下手。”民警解释道。 “果然是这样。”沈荞一阵后怕,要是麦麦不在,赵勇健真得手了,那众目睽睽之下,她就是有十张嘴也说不清了。 “那麦麦今天是立了大功了!”沈荞看着怀里一脸骄傲的麦麦,伸手轻轻触碰他的鼻头。 “是啊,也亏你这狸花猫机灵,今晚得给小猫咪加餐了。”民警也跟着打趣道。 由于赵勇健是初次造谣,加上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因此情节不算严重,民警要求赵勇健当场给沈荞道歉,再当着围观群众的面承认自己的行为。 沈荞看着散了七七八八的人群,开口道:“这么迟,人都走完了,既然刚才闹这么大,那也得趁人多的时候承认吧,现在都没几个人能听到了。” “这样吧,你明天中午的时候再来道歉吧,那时候人多。”沈荞简洁明了说了自己的要求。 民警那边固然没什么意见,但赵勇健明显有点迟疑。 这种小镇子上的生意,很看重熟客和口碑,赵勇健之所以来花溪镇,就是因为他卖的卤鸭出了问题,在自己镇子上坏了口碑。 如今沈荞要他在花溪镇人最多的一个时间段,告知自己的造谣行为,无疑是断了他在花溪镇做生意的路。 “你、想不到,你挺狠啊。”赵勇健一脸无奈地道,他此时已经没了刚才嚣张的气焰。 “你无缘无故来污蔑我,才是真的狠,我只是让你为你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而已。”沈荞不动声色地回答。 沈荞收好调解协议书,跟民警道别后,抱着麦麦骑上三轮车回家。 按沈荞原本的时间安排,她下午5点就收摊了,到家差不多6点不到,今天被赵勇健这么一闹,沈荞骑了不到一半的路程,就已经到了6点。 后座季麦突然变成了人形,整辆自行车瞬间重了不少,沈荞握着自行车手把的手不禁一晃,她立即控制好车把,将自行车稳住,这才没让自行车翻了。 沈荞微微偏过头,正要调侃自己后座上是个大肥猫,季麦的手就提前一秒环住了她的腰,接着轻轻将脸贴在她的后背。 “……”沈荞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虽然季麦是为了不让自己掉下去,但沈荞总觉得,这样的姿势有点过于亲昵。 沉默良久,沈荞才开口:“放心,只要我后面这只大肥猫不变来变去的,我就不会出事。” “我不肥。”季麦在身后幽幽开口。 沈荞:“一百多斤的猫,怎么就不肥了。” 季麦将脑袋搭上了沈荞的肩膀,从后视镜上直愣愣地盯着沈荞,沈荞从后视镜瞄了一眼,正好对上季麦炽热的目光。 季麦和她四目相对的一刹那,又瞬间撇过头去,将脑袋缓缓缩回沈荞背后。 一路吹着晚风,两人很快就到了家,吃了饭洗漱完,沈荞立刻开始看书刷题,这是沈荞雷打不动的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任务后,她才会关上灯睡觉。 季麦今天特别安静,直到沈荞入睡,他也没发出一点动静。 只是沈荞睡着睡着,总觉得被子特别重,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她做了个梦,梦见谢承宇加了硝盐的卤肉害了不少家庭,受害者聚集在一起,举着牌子,拉着横幅,来谢承宇的公司讨要说法。 梦里的沈荞知道他的罪证在哪,看着这么多无辜受害的家庭,她心痛不已,随即孤身一人去找证据。 谢承宇的公司高大精致,但生产卤肉的厂房却是破破烂烂的,到处堆满垃圾。 沈荞趁着四周没人,翻过围墙进了厂房里面,就在她看到脏兮兮的地面上,堆满了加了工业硝盐的卤肉时,整座厂房开始剧烈摇晃起来,本就不稳固的厂房墙面瞬间开裂! 沈荞拼命往外跑,可工厂很大,她不熟悉路线,又得躲避地上的障碍物,完全比不上厂房坍塌的速度。大大小小的水泥块、砖块劈头盖脸地砸下来,渐渐的,沈荞有点跑不动了,双腿陷进了开裂的地面,怎么也拔不出来,而头上的建筑物,随着时间坍塌地越来越厉害,一堵高大的墙体正迅速朝着沈荞倾倒下来…… 沈荞身上像压了一块石头,梦里沈荞怎么也推不开它,渐渐的,梦境中的场景散去,沈荞的眼前一点点变得清明。 她一睁眼,映入眼帘的,就是季麦柔软的头发。 此时的季麦还是人形,沈荞抬头吃力地看一眼挂在墙上的闹钟,现在才凌晨5点50分。 人形的季麦一点儿也不客气,整个人叠在沈荞身上,美滋滋地躺着,头枕在沈荞心口,脑袋时不时来回蹭着沈荞的睡衣,发出细微而匀称的呼吸声。 沈荞想起刚才的噩梦,毫不客气地一掌拍飞他。 季麦捂着脑袋,委屈巴巴的:“以前也是这么睡的……” “以前 你还是只猫!你现在这么大一个人呢,重死了。” “只有变成猫才能这么睡。”季麦这下明白了。 “对!只有变猫才能这么睡!”沈荞严肃地强调一遍。 6点整,沈荞立刻起身,收拾好东西去花溪镇。 季麦此时已经变回了麦麦,像昨日一样跳上车,坐在后座上看着两边的卤肉桶。 今天中午,赵勇健果然来找他道歉了,他现在和昨天完全两个样子。今天的他看起来蔫蔫的,完全没有昨天的架势。 他规规矩矩道完歉,一刻也不多留,挤进人群里溜走了。 可中午毕竟人多,街上的人都看见了,指指点点的,议论个不停。 沈荞无视了这些议论,毕竟这些议论对她而言,没有任何负面影响,反而带来了不少好处。沈荞明显感觉到,赵勇健道歉之后,自己的生意更好了,口碑也更上一层楼。 果然,市场不会亏待诚信经营的人! 沈荞一整天心情都不错,而且再也没人来她的摊位前闹事了。 后面几天都很平淡,白天沈荞照例和麦麦出门,售卖卤肉,晚上则认真看书刷题。平淡的时间一晃而过,很快就到了周六,沈荞上周末班的日子。 带麦麦去县城里显然不方便,沈荞一大早便独自出发,乘坐公交车来到学习地点。 沈荞依然是前几个到的,她依旧选了上次的座位,一边看书,一边等晓欣。 沈荞默默等着,教室里的人陆陆续续多了起来,不一会儿,教室里就坐满了人。 直到上次晓欣的位置被其他同学坐了,也没见到晓欣的身影。 沈荞不免疑惑,晓欣不是爱拖延的人,她会骑自行车,不用担心错过公交,按理说不会迟到的。 沈荞透过窗户,张望着教室外大厅里的楼道,可直到上课铃声响起,晓欣也没出现。 第一节依然是班主任的课,上周统计完人数后,这一次班主任拿了一张点名表,依次开始点名。 只有点到晓欣的时候,教室里鸦雀无声。 全班只有晓欣一个人没来。 “有谁认识晓欣同学,知道她为什么没来吗?”班主任对着全班同学问。 沈荞赶紧举起手,正要张嘴时,那个向沈荞买位置的同学突然开口:“我知道她,我认识她丈夫。” “她为什么没来?”石老师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她家,挺复杂的,我也搞不懂。” “那你呢,这位女同学?”石老师看向沈荞。 沈荞:“我和她是朋友,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没来,她平时不是爱迟到的人。” “那好吧。”老师叹了一声气,“很遗憾这位同学今天没来上课,但我们等不了她了,现在我们开始今天的课程。” 课程依旧按照往常的节奏进行着,沈荞依旧疯狂抄着笔记,她上课的时候怕自己分心,没敢多想晓欣的事,直到放学铃声响起,沈荞这才把思绪拉回到晓欣身上。 晓欣今天一整天都没来上课,这明显不是她的作风。 沈荞独自背着帆布包,走在去公交站台的路上。 她一定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沈荞心道。 回想上周晓欣和她说的话,沈荞虽不愿意想最差的结果,但还是将怀疑的矛头对准了晓欣的丈夫。 是她丈夫不让她来的缘故吗? 16. 晓欣在家? 沈荞坐上回家的车,抱着侥幸心理,打算等明天再看看,说不定明天晓欣就坐在旁边,和自己吐糟今天的突发事件了。 沈荞将脑袋靠在车窗玻璃上,望着被夕阳染黄的行道树,不免想起两人小的时候,沈荞从小最喜欢冬天,冬天没有农活的时候是最快乐的,还有漫长的寒假,下雪了就和小伙伴们一起约着堆雪人或打雪仗,等到橙色的夕阳洒上雪地的时候,就到了回家的时间。 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自己会有一个轻松美好的未来,不用被长辈束缚,可以自由自在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完成自己的理想。 直到自己真的长大了,才真正感受到人生路的崎岖。 不知不觉间,公交车在沈荞家门口不远处停下。 今日季麦正站在门口,目视着沈荞回来。 “怎么了,遇上不高兴的事了?”季麦察觉到沈荞的异样。 “我也不知道这件事算不算严重”,沈荞将晓欣的事一五一十和季麦说了,“就是怕她丈夫以后都不让她来了。追到学校里就罢了,我至少还能打掩护,他要是把晓欣直接扣在家里,那我就是想帮也不好帮。” “那如果明天她还是没来,你要去她家看看吗?” “我是这么想的,要是明天她还是没来,我周一就骑着自行车去找她。”沈荞坚定道。 “我和你一起去。”季麦立即说。 “好吧,不过你白天应该是猫的形态吧?真的可以吗?” “没问题!”季麦答得干脆。 第二天,沈荞带着强烈的期待,早早到了教室。 那个向沈荞买位置的同学今天到得很早,沈荞想起他昨天说的话,于是转过头问道:“打扰了林同学,你说你认识晓欣她丈夫?” “是啊,怎么了?”林骁打着哈欠,一脸没睡醒的样子。 “我想打听一下晓欣家里的事,你昨天说,她家挺乱的,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林骁解释道,“她老公袁华是我朋友……呃,以前是朋友,他本来在厂里当了个小组长,过得挺滋润。可前几年下岗了,他长期负责管理,没有技术,一直找不到好工作,加上他家一堆靠他吃饭的亲戚,现在压力应该挺大。 “他家亲戚多,但没几个靠谱的,现在眼见他走下坡路,都拜高踩低的……我家离他家不远,路过的时候总是听见屋里吵吵闹闹的,感觉天天都在吵。 “不过具体的我其实也不太清楚,我和袁华高中毕业后闹掰了,也有几年没说过话了。” 林骁慢悠悠说着,沈荞听得直皱眉。 袁华既然以前在厂里当着小组长,说明晓欣刚结婚那会儿,这桩婚事是不算差的,哪怕家庭关系复杂一点,也能接受。 可如今袁华一下岗,晓欣压力就大了,也难怪她坚持要提高自己的文凭。 上课铃声再次响起,教室里已经是乌泱泱一片人,可依旧不见晓欣的身影。 “晓欣没来上课这件事,你能不能去她家问问,究竟是什么情况?”沈荞好不容易知道个能帮上忙的,自然不肯放过。 “怎么可能!我可不去她家!我好几年前就和袁华闹掰了,这辈子不会再踏进他家一步了!”林骁强烈反对。 可晓欣总不能一直不来上学,沈荞见林骁不愿意,心下明白,只能自己去了。 “袁华家里平时有人在吗?”沈荞趁着放学的时间问道。 “在的,他家可多人了。不过晓欣同学在不在就不清楚了。”林骁回答得干脆。 “好,多谢。”沈荞背起帆布包往公交站跑去。 平时,周一是沈荞卖卤肉的时间,不过看来,这个周一是卖不成了。 “晓欣就算出门,也肯定会在傍晚回来,所以我们中午吃完饭后出发就好。”沈荞开始规划时间。 季麦看着头顶的闹钟:“明天终于可以睡个懒觉了。” 沈荞扑哧一笑:“原来你爱睡懒觉啊,我看你天天吵着要跟我一起出门,还以为你是爱早起的猫呢。” “我才不喜欢早起,要是能晒着太阳,一觉睡到大中午才好呢。”季麦嘟囔着,“可是……” 沈荞:“可是什么?” “可是和你在一起比睡懒觉更重要,所以我选择起床!” 季麦的眼睛异常坚定,亮闪闪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盯着沈荞,沈荞总感觉,这双眼睛仿佛将一股强大的能量传递到了她的身上,弄得她脸上热乎乎的一片红晕。 “好、好吧,那你明天可以如愿了,我中午来叫你起床吧。” 季麦满眼疑惑:“你不睡懒觉吗?” “不睡懒觉,我有任务。”沈荞拿起自己的课本,在季麦眼前一晃,“晓欣两天没来上课,笔记落了不少了,这两天的课堂笔记、随堂练习我得帮她整一整,顺便把每科的重点知识点标一下,晓欣到时候看起来思路会更加清晰一点。” “哦。”季麦慵懒地斜靠在床头,不动声色回了一个字。 沈荞莫名从这声“哦”里听出了一点不爽,她抬起头,看向床上的季麦。 季麦和她四目相对的一刹那,立刻又闭起眼睛转过头去,将脸面对着墙壁,一副“我要睡觉了,勿扰”的样子。 沈荞只觉得自己多心了,可能只是季麦一连好几天早起,累着了而已。 沈荞不再打扰季麦,开始整理起自己的书包。在没人看到的角落,季麦眉眼一皱,修长的手指不知不觉间攥紧了被子,然后不知不觉间转过身,重新将目光放到沈荞身上。 季麦没发出半点声音,就那样目光沉沉地望着她的背影。望了不知多久,他才心满意足地扯过被子,往上脸上一盖,整个人平躺着睡下了。 沈荞以为季麦早就睡着了,整理好房间里的东西后,就伸手关了灯。 她从开关处一点一点移动到床边,掀起被子准备躺下,就在后背刚接触床的时候,一双手不知从何时摸索到了被子里,先是像蛇一般在被子里游走摸索,在接触到沈荞之后,瞬间瞄准了对象,立刻环绕着缠上了沈荞的腰。 沈荞:…… 沈荞迅速起身,转过头去,凑到季麦的面前,借着从窗口洒进来的微弱月光,静静打量着他的脸。 季麦如同真睡着了一般,闭着眼睛,静静地躺着,面对沈荞那张突如其来凑过来的脸,没有任何反应。 沈荞可不相信,一 个人睡着了手还这么不老实。 她拽起被子的一角,做出即将躺下睡觉的姿势,却并没有真正躺下,眼睛依旧紧紧盯着季麦。 安静片刻后,季麦终于沉不住气,悄悄睁开一只眼睛。 沈荞守株待兔已久,没等季麦把眼睛闭上,就伸手轻轻捏住了他的脸颊: “我就说,怎么睡着了还这么多小动作,原来是装睡诓我呢!” 季麦被抓包也不窘迫,反倒干脆把另一只眼睛也睁开,眼尾还沾着点装睡憋出来的浅淡笑意。 他不断朝沈荞身边靠近,直到自己的手臂紧紧靠着沈荞的手臂,语气理直气壮地找借口:“都怪这个床太大了,都不能和你贴着睡。” “床太大?”沈荞看着不算宽敞的双人床,一只手扶着额头,“猫咪太粘人了,这可怎么办?” 可惜没人回答她的问题,回应她的,只有夜风轻轻抚过树枝的“沙沙”声,和季麦落在她心口的均匀的呼吸声。 沈荞为晓欣整理完笔记,刚好是中午十二点,她按时叫季麦起床,两人吃完午饭,下午一点钟准时从家里出发。 沈荞骑了一个半小时的自行车,来到晓欣家门口。 确切地说,这是晓欣丈夫的家。 房子是高两层宽三间的自建房,占地很宽敞,看得出来,建房的时候条件非常不错。 沈荞停好自行车,抱着麦麦来到门前。 一楼的大门虚掩着,留着一条小缝,沈荞推开门,屋里却没有人影,沈荞对着屋里喊了晓欣的名字,楼上隐隐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几秒后,人走路的“啪塔啪塔”声从楼板上传下来。 “谁呀?”一个年长的女声从二楼飘下。 沈荞顺着楼梯向上望去,一个约莫五十岁左右的女人在楼梯转角出现。 “不好意思,我是来找晓欣的,晓欣在家吗?” “哦,晓欣啊,她出去了。” 女人很快露出全身,沈荞这才发现,她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一只手借着拐杖这才保持平衡。 难怪人来得这么慢。沈荞表示非常理解。 “那晓欣什么时候能回来啊?”她回来的时候,我再来找她。 “她……”女人转了话题,“你找她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就是她这几天没见到她,想问问她是有什么事情耽误了吗?” 女人立即猜出了沈荞的目的:“她这几天没去上课你才来找她的吧?” 第六感告诉沈荞,承认的话,似乎有不好的结果。 沈荞迟疑片刻,还是点点头。 女人见沈荞承认了,眼神立刻变得烦躁:“你走吧,她以后不会去了。” “哎……”没等沈荞回答,女人挪进楼梯拐角,一瘸一拐上楼,留下沈荞孤零零站在楼下。 晓欣不在,沈荞束手无策,正要转身离开,麦麦却在这时用爪子勾住了她的衣角。 麦麦正竖起耳朵听着楼上的动静,随后看向沈荞,给了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沈荞立刻意会:“你的意思是,楼上还有人?是年轻女孩的声音吗?” 在沈荞的注视下,麦麦缓缓点头。 17. 来我家吧 沈荞心里“咯噔”一下,她不打算离开,喊了几声“晓欣”后,缓缓走上楼梯。 直到走到楼梯转角,沈荞这才发现,楼梯转弯处竟然有扇门,难怪一楼大门就这么开着,也不怕家里东西被盗。 沈荞伸出手去尝试开门,门被牢牢地锁住,纹丝不动。 饶是如此,沈荞也没有立刻离开,她去附近一家小卖部买了一瓶水,回来接着等。 好不容易腾出一天时间,沈荞可不会这么快就放弃晓欣。 好在路边的菊花开得很好,沈荞一边等,一边就在路边赏菊。季麦是第一次接触大菊花,左嗅嗅右闻闻,格外好奇。 片刻后,楼梯处传来一阵开门声,那个瘸着腿的女人,下楼拿了一包什么东西,随后立刻朝楼梯走去。 沈荞眼见着门开了,快步跟上她。 女人走得慢,沈荞轻松追上她,侧过身,抢先一步进门。 “这位阿姨,您腿脚不便,慢慢走啊,我先进喽。”沈荞友好地关心道。 “哎哎你……” 女人试图伸出手去拦住沈荞,沈荞动作极快,闪身躲过,随后三步并作两步朝楼上冲去。 “晓欣,晓欣在吗?”沈荞走上二楼过道,大声喊着晓欣的名字,却依然无人回应。 二楼一共四个房间,外加一个客厅,客厅里空空荡荡的,没有人。 四个房间只有一个房间门开着,沈荞朝里面看去,也没有人。另外三个房间门锁着,其中一个南面的房间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沈荞朝着南面房间走去,手刚接触门把,门就从里面开了,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沈荞面前。 他显然没料到会有陌生人上来,意外地瞪大眼睛:“你是谁?你来我家做什么?” “我是晓欣的朋友,刚才和这位阿姨说过了,来找晓欣的。”沈荞指着身后的女人,眼睛不断往房间里瞟。 “她是来找晓欣的。真快啊,蹭一下就钻进来了。”瘸腿女人无奈摆摆手,对男人说道。 男人没有要让开的意思,反而把打开的门关小了一些,身体挡在门缝处,似乎不打算让沈荞进去。 沈荞借着打开的门缝,早就看见了坐在房间地面上的晓欣。 晓欣背对着她,沈荞看不见晓欣的神色,但她明显感觉,晓欣的状态有点不对。 男人打量一会沈荞,见她没有离开的意思,随即开口:“晓欣现在不方便,你回去吧。” “晓欣!”沈荞没理会男人的话,一把推开门,果断朝晓欣走去。 男人见拦不住,也不拦了,双手抱着胳膊,在门边的椅子上坐下。 进了房间,扑面而来的是呛人的酒气。 房间里一片狼藉,一个红色的热水瓶摔得粉碎,银闪闪的碎玻璃撒了一地,水也洒得到处都是,花瓶躺在地上,小木桌歪倒在一边,被子一半在床上一半掉到了地上,卷起一些地上的垃圾。 沈荞冲到晓欣面前,只见晓欣的头发乱蓬蓬的,左脸发红得厉害,右眼眼圈乌青一片,像墨水画上去的熊猫眼。 “你这是怎么回事!他动手?”沈荞大惊失色,忍不住剜一眼坐在椅子上的男人,满眼愤怒。 看见沈荞后,晓欣的眼神慌慌张张闪了一下,下意识把袖口拉下一寸,声音格外沙哑,却故作轻松道:“你怎么来了……我没事,就是不小心弄去了,过两天就去上课。” 沈荞哪有这么好糊弄,她目光犀利,早就注意到了晓欣的小动作,还有她手腕上的一道红痕。 沈荞拉起她的手,二话不说,一把撩起她的袖子,小臂上几道深深的伤痕,红得发紫,从手腕一直向里延伸,看得人触目惊心。 沈荞忍不住再次抬头看向门边的男人。 他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抬头瞥了沈荞一眼,没半点愧疚,反倒“嗤”了一声,语气蛮横又理所当然:“你该不会就是那个沈荞吧?我听晓欣提起过你。” “晓欣不需要去上课,女人家家的,不好好在家看孩子做饭,往外瞎跑什么?这是我们自己家的事,就不劳你一个外人操心了。 “我希望你也别多管闲事,一天天的,净教唆晓欣做些不理智的事!家里哪有闲钱搞这个!” 沈荞将晓欣护在身后:“晓欣要做什么,该由她自己决定,你没资格逼她!再说,她要读书是她自己的权利,轮不到你动手!” 晓欣见状,指尖死死攥着沈荞的衣角,轻轻扯两下:“算了沈荞……这是我自己不小心伤的……你别跟他吵。” 晓欣强忍着哭腔,但眼泪依旧止不住地往下掉。 “不小心?谁能不小心成这样?!袁华,打老婆不叫本事,也不叫什么家事,这是故意伤害!”沈荞义正辞严,目光紧紧盯着袁华。 袁华一听就炸了,音量陡然拔高:“关你屁事?要不是你天天撺掇她去念那破书,她能跟我顶嘴?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去瞎折腾钱,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沈荞提高音量,一字一句地道:“我再说一遍,她要读书是她自己的事!你我都没有资格强迫她,她要是自己不想读,我会逼她吗?我工作日要干活,周末要上课,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空闲,天天管别人的事吗?” 袁华下岗后,一直没找着正经工作,没什么收入,沈荞这句话有点戳中他的痛点,他哑火片刻,房间里静得可怕,只剩下晓欣细微的抽泣声。 沈荞低头看了眼攥着自己衣角的晓欣,声音温柔而坚定:“晓欣,想不想上大学,你自己决定,谁也不能逼你,更不能动手打人!要是丈夫和前途不能两全,你就仔细考虑考虑,到底哪个更重要?真过不下去,就别逼自己,天下没有离不了的婚!” 袁华完全是个说不通的,沈荞没再理他,扶着晓欣坐到床边。 沈荞这才发现,大床旁边还放着一张婴儿床,小床上的孩子缩成一团,把手指含在嘴里,睁着乌黑的大眼睛看向沈荞,目光里满是戒备。 刚才这么吵闹的环境下,小孩子居然不哭不闹躺着,这让沈荞有点意外,孩子似乎已经适应这样嘈杂吵闹的环境了。 瘸腿的女人见屋里的吵闹声轻了,一瘸一拐地走进来,将手里的药膏放在床头柜上。 沈荞这才明白,她下楼是拿了这玩意。 沈荞拧开药膏,一点点涂在晓欣 的伤口。 袁华不爱看这些温馨的场景,扭头出了门。 晓欣这才放下所有的包袱,在沈荞面前不住地哭泣起来。 沈荞安抚片刻,晓欣才勉强停止哭泣。 她拉着沈荞的手,声音一抽一抽的:“我本来想着,不去读就不去读吧,这段时间,家里用钱本来就紧张,反正我也不一定能考上,不去读就当是省钱了。可他居然……居然在外面喝酒、赌钱,他可以拿着这些钱去喝酒、去打牌,我却连拿钱去考个文凭也不行吗?!” “沈荞,我是真感觉,我的家庭,好像没有希望了……可是我的晨阳又这么小……”晓欣说着,忍不住看向婴儿床里的孩子。 “那你想清楚,到底是不是要放弃家庭,选择学业。你要是选家庭,我们还是好朋友,但我以后,大概不太会和你见面了;你要是选择学业,我们就像之前说好的那样,一起去大城市,去过新的生活,反正学习上的事情不用担心,你缺课的这两天,所有的笔记和例题,我都帮你整理好了。” 麦麦嘴里正拖着沈荞的布包,摆到晓欣面前。布包没口子没关上,笔记本露出一角,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字迹。 晓欣睁大了双眼,看着眼前的本子,眼眶再次变得湿漉漉的,脸上悲伤的神情渐渐被感动和喜悦覆盖。 她冷静片刻,坚定地对沈荞说:“我想去考文凭!袁华要是不愿意,我就和他离婚!” “你、你要离婚?你疯了!”瘸腿的女人拄着拐杖走进来,不可置信地看着晓欣,“你有没有想过,那孩子怎么办啊?他还那么小,你就当是为了孩子……” 沈荞反应过来,原来她一直在门口,听着她们讲话。 “不用了。”晓欣打断女人的话,“妈,我想通了,继续待在这个家里,才是真的没有未来。” “行吧,随你的便,我这样的残疾人也管不了你,只是你要走可以,必须把袁晨阳留下,他毕竟是我们袁华唯一的儿子。” “这是我怀胎九月生下来的,怎么就成他一个人的儿子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晓欣多少有点不服气。 “我也不是心狠。”女人怜惜地看向婴儿床上的孩子,“只是你没钱,现在又吵着要考文凭,哪里能养得好我们家晨阳,晨阳跟着你,指不定会怎样呢,还是把他留下,至少在家里,不会出什么意外。” 晓欣低下头,她意识到,自己要是真的离婚,很有可能争不到这个孩子。更重要的是,她身无分文,能去哪儿呢? 沈荞像是看出了她的顾虑,问道:“你现在还能回你父母家住吗?” 晓欣摇摇头,苦笑一声:“父母家里,没有我的房间。” “什么?”沈荞一脸震惊,“你小学一毕业,你父母不就把你接走了吗?”……这么多年,居然连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吗? “我一直都是睡客厅的,家里就两个房间,一个是我爸妈的,另一个是我哥的,没多余的房间给我睡。” 沈荞看着晓欣,一时间,心里五味杂陈。 她将手放上晓欣的肩膀:“你来我家住吧,我家现在就两、呃……我一个人,你来正好热闹热闹!” 18. 冷漠的季麦? “我知道你忙,住你家,不会打扰你吧?” “不会,有什么打扰的,你既然想好了要考文凭,那你就安心学,我家里安静,你学起来,会轻松一点。”沈荞抱起麦麦,背上帆布包,对晓欣道,“今天的事,你自己报警吗?还是……” “算了,不用了。”晓欣垂下头,“报警多麻烦,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吧,反正我不会让这种事再发生了。你先回去吧。” 沈荞皱着眉头,她不愿报警,沈荞也没法强求她,转身离开了晓欣家。 “别!别报警。家丑不可外扬,说出去多难听啊,你要是不舒服,我给你买点药来好了。”瘸腿女人怕晓欣真报警了,赶忙上前阻止。 “放心,我不报警,我出去一趟,今天不回来了。” “那就好,哎,你干什么去?” “我没事,不用找我。”晓欣绕过婆婆,下楼往家门口走去。 沈荞在她家不远处等候多时了。 见晓欣终于出来,沈荞指指后座,示意她上自行车。 晓欣赶忙上车,和跟着沈荞往乡下驶去。 沈荞:“你没告诉你婆婆吧?” “没有,她不知道我要去哪,免得袁华又来找我。” “那就好。”沈荞骑着车,缓缓行驶在柏油马路上,夕阳渐渐往地平线沉下去,光线也越来越红。 随着自行车慢慢远离县城,吹过身边的风逐渐变凉,也变得更大了,一路卷起两人的长发,在自行车后拖曳出长长的发丝轨迹。 沈荞到家的时候,正好晚上5点半。她怕一会季麦突然变成人形,便先让季麦上楼,自己和晓欣一起烧晚饭,直到吃饭时间,才叫季麦下楼。 季麦下来的时候,晓欣满脸震惊:“沈荞,你家有客人?这是谁啊?” “呃……沈荞有点卡顿,“你就当是我远方亲戚吧。” “你还有这样一个远方亲戚?从没听说过啊,长得真帅。” “嗐,别说了,我也是不久前才见到他。你尝尝我做的卤肉,味道怎么样?你还没吃过吧?”沈荞努力岔开话题。她在撒谎这方面实在没经验,再不转话题,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圆了。 沈荞的卤肉手艺相当出色。肥肉Q弹绵密,完全不油腻,瘦肉则嫩而不柴,一口下去满是卤香,最美味的当属软骨部位,骨肉相连,嚼起来又韧又嫩,别有一番风味。 晓欣用筷子夹起一块,尝过后给沈荞竖起大拇指:“真好吃!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卤肉了!你前夫可真不懂得珍惜,要是有人能给我做这么美味的菜,我早就谢天谢地了!” 沈荞望着外面漆黑的夜空:“谢承宇啊,他的卤肉生意在大城市里应该不错吧。” 他靠着自己抓住了风口,如今确实是过得风生水起了。 “沈荞,你卤肉的手艺比他好,你也得去大城市里发展发展,说不定前途比那个什么谢承宇还要好呢!”晓欣难得两眼冒光,“你要是拿到了文凭,还有这一手卤肉手艺,哇!我感觉你的前途一片光明啊!” “借你吉言了。所以现在更得认真学习拿到证书。”沈荞很快吃完,放下筷子,等着晓欣和季麦两人。 成人本科多以“宽进严出”著称,80%的人都能通过入学考试,但要想成功毕业,拿到毕业证书,那可就不简单了,更别说沈荞报的是专本连读,压力更大。 这也是沈荞这么抓紧时间,不敢怠慢的原因。 “我要是运气好,能和你一起顺利毕业的话,我和你一起去大城市,我可以给你打下手!我们一起赚很多很多钱!有了够多的存款,我们就不怕生病,不怕家里的琐事了。”晓欣幻想欲爆棚,想象着未来美好的生活。 “沈荞,我还没去过大城市呢。你说,大城市长什么样啊?是不是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房子,灯火辉煌哪种啊?”晓欣好奇地问。 沈荞:“也许吧,我之前听谢承宇说,那里到处都是自行车大军,街上一眼望去,一大片自行车,可壮观了。” “对啦,他去的城市叫什么?” “嗯,我只知道,他在一个浦西的地方做生意,那里还有大哥大卖呢!听说要一两万!” “这么贵!”晓欣张大嘴巴,“把我们全家卖了都买不起!” “有钱人肯定买得起。” “我要学习!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知识就是财富!”晓欣学习欲望达到了顶峰。三人一起洗完碗,就迫不及待去房间里学习。 沈荞家二楼就两个卧室,晓欣刚要进西边空余的的房间,眼神无意中看到了跟在她后面上楼的季麦,她突然意识到不对。 她自己睡客房了,那季麦睡哪儿?总不可能让他睡楼下吧?更不可能让他和沈荞睡一起! “我们是一起睡吧?”晓欣对沈荞问道。 没等沈荞回答,晓欣就看见季麦堂而皇之进了沈荞的房间,一副对沈荞的房间熟悉得不得了的架势。 经过晓欣身边时,季麦冷不丁飘出一句:“不,你自己睡。” 他语气隐隐不太友好,但晓欣来不及考虑这些细节,她像是被雷劈一般,整个人定在原地,一脸难以置信地看向沈荞:“他、他……” 沈荞一脸无奈,尴尬地解释道:“他、他习惯这样了,没事,我们一直住一起,挺好的,没什么事。” 沈荞第一次解释得如此乱七八糟,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晓欣解释。 对于晓欣而言,沈荞根本解释了个寂寞! 哪有亲戚这样的! 这真的合适吗? 眼看着沈荞进门,晓欣咽下了自己的问题。 算了,还是不打扰他们的好。不理解,但尊重!晓欣心道。 沈荞进了房间,从柜子里翻出一床稍微厚一点的被子。 前段时间白天温度高,加上晓欣那个房间又不住人,用的还是夏被。这几日气温明显降了不少,沈荞怕晓欣夜里着凉,特地抱了一床厚一些的被子过去。 沈荞进晓欣房间的时候,晓欣还在对着面前的 砖墙发呆。 沈荞将被子放到她的床上:“这床稍微厚一点,你那床被子太薄了,要是着凉可不好。” “沈荞,他……和你什么关系呀?”晓欣歪着脑袋,想的全是刚才的事,终于憋不下去,忍不住问道。 “谁家远方亲戚是这样的?我从没见过他,长得倒真是帅!可我听说,张得好看的男人花心得很,他真的靠谱吗?”晓欣对季麦一百个不放心。 “他没事,你放心吧。”沈荞无奈笑一声,“现在认识的人里,我想不出来比他更靠谱的人了!” “真的吗?”晓欣想起什么,“是哦,刚才他还和我们一起洗碗来着,看来好男人还是有的。” “洗个碗就成好男人了?那这好男人的标准也太低了,他吃了饭,现在有手有脚的,当然得洗。”沈荞如今是个大忙人,见不得懒汉。 晓欣看着严肃的沈荞,突然眼睛放光,来了兴致:“我发现,你这个说法很对哎!我以前怎么没想到,都是一起吃饭,一起干活,怎么洗碗做饭,就成了我们的活?不是说男人力气更大吗?那他们更应该分摊一点劳动啊?沈荞,跟着你,真能学到东西!” “这本来就是应该的,家里的事,从来都是两个人的事,单方面推给一个人根本不合适。” “那你找的这个人还真不错,可他和你是亲戚哎?这没问题吗?”晓欣仿佛十万个为什么,问题一个接一个地问。 “呃……没那么亲……哎反正没问题,你就放心吧!” “他叫什么名字?” “季麦。” “对了,我好像感觉,他刚才有点不高兴?” “是吗?没有吧。”沈荞回想一遍,刚才季麦和晓欣的短暂交流,没感觉有什么问题。 “好吧,那他可能一直都是这样,比较冷漠。”晓欣终于放下季麦这个话题,拿起沈荞的笔记,“不能想这些了,我还是赶紧看书吧。” “嗯好。”沈荞转身带上房门,脑子里满是问号。 冷漠?季麦怎么会冷漠? 他一直都是乖乖巧巧的样子,就是有时候有点黏人,但怎么也不可能是冷漠的性格吧? 沈荞疑惑着回到了自己房间,一进门,就看见季麦目不转睛盯着自己。 季麦总爱盯着她看,沈荞这么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已经快习惯了。 想起晓欣刚才的话,沈荞忍不住多看了季麦一眼。 季麦和往常一样,睁着琥珀色的眼眸,板板正正地坐在床上,一脸乖巧地朝她看。 见沈荞没反应,季麦上半身斜了一寸,歪着脑袋好奇地朝沈荞望,样子呆萌极了。 沈荞左看右看,没看出一点冷漠。 她想象得出季麦乖巧的样子、黏人的样子,甚至生气的样子,唯独想象不出他冷漠的样子。 季麦等了片刻后,眼见着沈荞还不到床上来,像猫儿似的拿脑袋侧着隆起的被子。 沈荞忍不住笑道:“你这样子,还真是一只猫猫啊。” 19. 一猫一人一个德行 第二天,沈荞照常起了个大早。 她简单吃了个早餐,做好今天要卖的卤肉,半早上就出发,前往花溪镇。 没想到刚要出门,就迎面来了个难题。 麦麦跟在沈荞身后跳上自行车,屁股还没坐热呢,晓欣就一把将他抱了下来。 晓欣的理由很恰当:“小猫咪跑出去太不安全了,还是待在家里好。” 麦麦瞪大了圆圆的眼珠,耳朵摆成飞机耳,尾巴在身后烦躁地甩来甩去,一副要和晓欣干仗的架势。 但偏偏他这攻击模式的样子,眼珠大大的,圆溜溜的,还特别可爱。晓欣见了,欢喜得不得了,忍不住伸手去抱他。 麦麦闪身躲过,甩爪给了晓欣一巴掌。 “哎呦!”晓欣吓了一跳,往后退一步。 她摸摸自己的脸,好在没被抓去。 趁着晓欣离开自行车后座,麦麦立刻窜上车,霸占回自己的位置。 “你原来是要抢我的位置。”晓欣盯着眼前不到十斤的家伙,呼唤沈荞,“沈荞,你家的猫猫也太有心眼了吧!” “我这自行车的后座就麦麦坐过,早就是他的专属座位了,你突然把他的座位占了,他当然不高兴了。”沈荞无奈道,“对了晓欣,你上周的笔记看完没?不然你还是待在家里学习吧。” “还没看完。”晓欣有点蔫了,“我就是想着,我一个人在你家白吃白喝不太好,想帮你分摊一点活。” “没事,你昨晚不是帮着一起洗碗了嘛,再说,我卖卖东西,一个人人够了。你要是想帮忙,等中午12点的时候,把后门堆着的猪草,给后院的两只小猪喂一喂就行。” “那好。”晓欣欣然答应,和沈荞道别后,转身回屋。 麦麦则坐在沈荞的后座,一副胜利者的架势。 这一回合,以麦麦的胜利告终。 第二回合是吃晚饭的时候。 今天是工作日,又是国庆假期之后,街上没之前热闹了,来买卤肉的人不多,沈荞早早歇了摊,回家吃晚饭。 吃晚饭的时候,才5点多,季麦还是麦麦形态,喵喵叫着,跳上了土灶旁自己的专属座位。 这个位置一面离灶台近,坐着身上比较缓和;一面又离沈荞近,坐着心里比较暖和。因此麦麦酷爱这个位置,也只愿意做这个位置。 沈荞照例坐在麦麦身边,和晓欣你一言我一语交谈着,讲到激动的地方,晓欣忍不住想坐沈荞身边,于是抱开了坐在自己专属位置上的麦麦。 麦麦正贴着沈荞的身体闭目养神呢,骤然发觉自己身边的热气没了,冷一点的空气就这么直接撞上他热乎乎的猫毛,让他浑身不快。 更糟糕的是,麦麦正要回座位,一回头,发现自己的位置已经被别人霸占! 麦麦果断蹦上餐桌,亮着爪子,对着晓欣喵喵大叫。 沈荞知道他是位置被抢,不高兴了。为了安抚他,沈荞将麦麦放上自己的膝盖,轻轻抚摸着他柔软的猫毛。 安抚的效果相当不错,麦麦立刻不叫了,一脸享受地将脑袋枕在沈荞的腿上,特地把脑袋对准晓欣,得意的目光不断扫视她,一副明晃晃朝晓欣炫耀的样子。 沈荞的角度看不见季麦的样子,可晓欣的位置却看得一清二楚! 那个眼神,和她之前见过的所有猫猫都不一样! 晓欣愣神片刻,以为是自己多心了,没在多想。可她很快发现,她只要和沈荞靠得过近,麦麦就立刻毫不客气地亮出爪子,后面甚至直接伸出爪子,把爪尖搭在板凳上,禁止晓欣靠近。 终于,晓欣忍不住对沈荞说:“你有没有觉得,你家猫好像在吃醋?我只要一靠近你,他就想方设法离你更近,然后阻止我靠近你,他好像……只允许自己独占你。” “是吗?”沈荞看着正伏在自己膝上的麦麦,觉得晓欣似乎想多了,“猫猫比较怕冷的缘故吧,再说,还不是你先占了他的位置。” “不是!”晓欣越看越觉得麦麦的眼神绝非一般的猫猫,他好像带有点人的思想,在收获了沈荞的关爱后,不断对着自己炫耀。 “他真的不太一样,你看他!”晓欣扯扯沈荞的衣袖,示意她看向麦麦。 麦麦此时正睁着眼睛,得意又邪魅地看着晓欣,满猫脸“你能奈我何”的样子。 可就在沈荞低头看过去的时候,他的眼神又转瞬变得乖巧,睁着澄澈的眼睛,无辜地看向沈荞,俨然一只惹人怜爱的小狸猫。 沈荞左看右看,没发现麦麦和平时有什么不一样,眼见着墙上的分针要指向“12”,沈荞赶忙让麦麦回了房间。 “你是不是分不清猫猫放松时的大眼睛,和攻击时的大眼睛啊?”沈荞觉得误会应该就是源于这里。 沈荞耐心解释:“你仔细看,猫猫放松时的大眼睛目光是柔和的,会缓慢眨眼,尾巴缓慢摆动,耳朵朝前自然放松,还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而猫猫要攻击时,眼睛会死死盯住目标,尾巴会炸毛并快速甩动,胡须会炸开,最明显的是耳朵,会摆出飞机耳。 “你应该是没分清楚他放松和生气时的形态,这才误会了。” “是吗?”晓欣回想着麦麦刚才的眼神,隐隐觉得没这么简单,但她对猫猫不是很了解,于是自己说服了自己,“这我就不清楚了,那应该是我多心了吧。” 晓欣愣神片刻,反应过来这餐晚饭少了个人:“那个季麦呢,怎么不见他来吃晚饭?话说,我好像一整个白天都没见到他。” “呃,他……”一说到这个话题,平时说话流利的沈荞,又开始支支吾吾起来,“他吃过了,我们自己吃自己的就好。他白天不在,只有晚上有人。” “这样啊,原来他只是把你家当钟点房。”晓欣点点头,“我看他和你这么亲密,还以为他一直在你家呢。” “不对啊,怎么一讲到这个季麦,你就怪怪的?不对,我感觉你家所有动物都怪怪的,包括麦麦。”晓欣毕竟从小和沈荞一起,还是能感觉出一些异样。 “有、有吗?”沈荞尴尬地挠头皮。 “算了,可能每家都有不同的风格吧。”晓欣想累了,只想上楼睡觉。 她和沈荞一起走上楼梯, 一抬头,季麦正蹲在二楼房间门口,明显等候沈荞多时了。 他见沈荞和晓欣肩并肩走在一起,立刻拉过沈荞,打开房门,将沈荞塞了进去,随后狡黠而又意味深长地瞥了晓欣一眼,转身关上了门。 只剩下晓欣在门口瞪大了眼睛。 她现在觉得,季麦和沈荞养的猫一个德行! 几天后是花溪镇一年两度的赶集日,春天一次,秋冬之际一次。花溪镇附近村子多,来的人多,集市格外热闹,摊位能铺满镇子上的街道。 天刚朦朦亮,季麦和晓欣就坐着沈荞自行车来到集市。 沈荞要趁着这次赶集,大赚一笔,所以必须早点占个好位置。 她挑了个人流量最大的十字路口,将自行车停好,开始分工安排。 沈荞和晓欣讨论片刻,决定一人各负责半天,沈荞负责早上看着卤肉摊,晓欣则负责下午。 自从外婆去世以后,沈荞就再也没有好好逛过集市,她得趁着这个好时候摆摊位赚钱,只有收摊了以后,才有机会去逛一逛。可到了那时,其他摊位大多也都收摊了,她基本上逛不到什么好摊位。 晓欣知道沈荞很久没有好好逛过集市了,考虑到下午的集市更加热闹,于是把下午的赶集时间留给沈荞。 不到半个小时,花溪镇的主街两边挤满摊位,中间只剩下一条窄窄的人行道。 摊位多是由大尼龙布用木板支撑起来的,有一层楼高,用来防雨遮阳,晚上只要把木板放下,将尼龙布一卷,就可以立刻收摊;要是家里比较远,那就把摊位正前方的尼龙布放下,用大石头压好,就可以充当一个简易的帐篷,晚上在里面过夜。 摆商品的台面大多都是由长板凳支撑起来的,在几条长板凳上架上方木板,铺上干净的塑料布,上面就可以摆放东西进行售卖了。 集市上卖的东西很多,从吃的、穿的到用的,一应俱全。 卖菜的,就把菜在箩筐里码号;卖服装的,就把衣服裤子挂在房间一样的帐篷四周;卖布的,就把一卷卷布铺开,要是有人需要,就用木尺仔细量好,再用剪刀“哗啦”一声,将布整齐剪开;还有卖小人书的书摊,卖油条、包子和烤红薯的小吃摊,算命的、拔牙的、卖艺的……全部吆喝地震天响。 到了半早上的时候,摊位中央的人行道上,行人比肩接踵,一眼望去,一片黑压压的人头。 沈荞和晓欣只隔着几步远,就已经听不清对方的说话声,只剩下“叮铃铃”的自行车声在拥挤嘈杂的人群中,一阵接一阵地响起。 沈荞抱着麦麦,眼见着晓欣挤进人群,心道:她一时半会可走不完这条街。 于是和麦麦一同吆喝起卤肉来。 麦麦的猫叫声虽然不大,在人群中却格外显眼,吸引了一群人在卤肉摊前驻足购买。 此时沈荞的眼里,麦麦妥妥一只招财猫! 不料还没等沈荞接待几个顾客,晓欣就又回到了沈荞的面前。 “你不是刚走吗?”沈荞满脸疑问。 晓欣紧张地回头望一眼:“我看见袁华了!” 20. 不安全的食物 “他也看见我了,现在估计在找我呢!他一直催着我回去,这可怎么办?” 沈荞扫一眼人头攒动的街道,回过头安慰晓欣:“放心,人这么挤,他一时半会应该找不到你,你要是站在我的摊位旁边,反而更显眼。” 沈荞的摊位处于十字路口旁的空地,旁边有一家副食店。平时很显眼,如今被高高的摊位遮挡,只有店门口正前方才能看见店面。不过赶集期间比较人流量大,生意反而比平时好些,所以哪怕店面不显眼了,店主并不会不高兴。 沈荞建议晓欣进去躲躲,如果她实在不想见袁华的话。 袁华走过沈荞的摊位的时候,沈荞正忙着给顾客称卤肉,他打量几眼沈荞,发现沈荞的小摊位藏不下人,于是自行离去。 袁华走出去好远,晓欣这才从副食店出来。 “离婚的事,你想得怎么样了?”沈荞朝她问道,“这种事总不能一直拖下去。” “我肯定要和他离婚!但是一想到晨阳,我又有点不甘心。前几天趁他打牌的时候,我去找他问过,他说,要么不离,要离就给把孩子给他。”晓欣低着头,“现在就让我和晨阳分开的话,我实在没做好准备。” “他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孩子又不大,法院应该会倾向于判给你的。” “真的?”晓欣眸子里发着光,眼底升起一点希望。 “不过,你如果真的要去大城市拼搏,带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几乎是不可能的。”沈荞的话像一盆凉水,倾刻间浇灭了晓欣希望的火苗。 晓欣自己也觉得,在大城市举目无亲的情况下,自己孤身一人,既要解决自己的生计,又要养育孩子,显然不太现实。 毕竟没有成熟的托育体系。 更别说,现在的她,还得面临学业压力。 或许,等自己以后发展好了,能在大城市扎稳脚跟了,再来争取抚养权,才是最好的出路,只有先自救,才能救人。 否则她就算是争取到晨阳,万一自己毕业失败,她也会把晨阳一起拖入泥潭。 晓欣站在人群中,长舒一口气,在心中做下了重大的决定。 在袁华从街上另一边返回时,晓欣主动叫住了他。 “我可以把孩子给你,只要你和我离婚。” 袁华不动声色“嗯”了声:“早愿意放弃不就得了,你只要把晨阳留下,我肯定能放你走。” 晓欣:“好!那就说好了,我们明天就去民政局。” 两人干脆地答应,似乎都怕对方反悔。一个怕对方不愿离婚,另一个怕对方又要孩子。 第二天的赶集,只剩下沈荞和麦麦一人一猫。晓欣在门口和沈荞分道扬镳,赶中巴车去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赶集日是沈荞一年当中收获最丰富的时候,赶集一共持续5天。尤其是前三天,沈荞一天就能获得超50块的毛利润,三天的赶集日下来,沈荞已经净赚200块,抵得上一个普通城镇职工一个月的收入。 不过第四天开始,赶集的人就少了,第五天就稀稀拉拉的,摊位也会少很多,不过相应的,沈荞的工作量也会少一点。 晓欣从民政局回来后,心情明显舒畅不少,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终于可以专心学习,不再被分心了”。 “过几年,我一定会亲手把晨阳夺回来!”晓欣目光坚定。 “好!”沈荞赞成他的想法,“不过他什么代价也没有,会不会太便宜他了?他毕竟是对你动手了。” “不急,他最想要的,不就是所谓的能传宗接代的儿子嘛,我想让他看看,辛苦养了几年的儿子成前妻的了,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晓欣眼里满是燃烧的火焰。 闻言,沈荞的脑海里出现一段画面: 一个大袁华站在旁边乐呵呵地展示自己的儿子,一个小袁华一只手叉腰,另一只手举着奖杯,站在领奖台第一名的位置,哈哈大笑。 大袁华在台下不断朝小袁华竖着大拇指,鼓励道:“儿子,你真棒!你可千万别被你妈抢走了!” 这太不可思议了,不,这简直太人设崩塌了,袁华怎么看也不像是那种会鼓励孩子,有高超教育水平的家长啊! 沈荞摇晃着脑袋,幻想如云朵般消散。 “好吧。”沈荞想象的场景实在太诡异,不过晓欣的说法,听起来还挺解气,就不再多想了。 赶集的第四天,沈荞和晓欣照样分工卖卤肉,沈荞负责早上,晓欣负责下午。 沈荞和前几天一样,她先找了个新疆人的摊子,给麦麦买了3毛钱一串的羊肉串。然后抱着麦麦,沿着摊位闲逛。 服装店已经少了一两个摊位,换成了卖其他杂货的,不过沈荞前几日已经卖过两件衣服,不打算逛服装店了。 她将目光投向杂货摊。抬眼望去的,首先是前方的“2毛超市”。 说是“超市”,其实就是杂货摊,专门卖小孩子喜欢的东西,因为价格便宜,统一都是2毛钱,加上各种孩子爱玩的东西都有,是小朋友眼里的天堂。 沈荞小时候,最渴望来这里,面对货架上各种琳琅满目的廉价商品,爱不释手,总是这个也想买,那个也想要,最后只能咬咬牙二选一。 可惜这么多年,她总共也就逛过两次,后来每次来赶集,都只能推着自己的卤肉摊,从前面经过,然后伸着脖子,远远超2毛超市里望一眼。 但尽管来的次数不多,“2毛超市”依旧成为了沈荞珍贵的儿时回忆,从这里买去的一两个玩具,陪伴着沈荞度过了六年的小学时光,而“2毛超市”则成了沈荞人生中“快乐”的代名词。 沈荞抱着麦麦,再次踏进“2元超市”,它还是从前的样子,摊位分成好几个货架,一个货架卖玩具,都是小孩子爱玩的玻璃弹珠、塑料贴纸和塑料娃娃;一个摊位卖文具,摆的都是铅笔橡皮等学习必须品;最后一个货架摆着大人也会买的梳子、头绳和袜子等。 麦麦被玩具货架上的玩具小球吸引,沈荞就知道他对圆滚滚的东西感兴趣,于是抱起麦麦让他挑。 麦麦最喜欢第二层货架上,那个花里胡哨的小球,眼珠子一动不动地盯着球,忍不住朝球伸出爪子。沈荞笑着把小球拿下递给他,找摊主付钱。 沈荞如今不再渴望那些玩具,她只是挑了几支笔,不过逛2元超市的时候,依然能回想起儿时那股喜悦感。 沈荞继续朝前走去,很快被眼前的 小书摊吸引。 小书摊里什么都有,上到《西游记》等四大名著,下到没有深刻内涵,只为让人捧腹大笑的连环画,一应俱全。还有日历、春联和门神画等,可以说包罗万象。 沈荞挑了一本日历,几张春联,这些东西过年的时候买,说不定还贵些,还不如直接在赶集的廉价摊子上买了。 只逛了一会,沈荞手上就拿满了东西。不过东西都很便宜,因此并没有花太多钱。 沈荞原路返回,快走到卤肉摊位置时,只见晓欣拉着自行车摊位走了过来。 今天的人流已不如前几日拥挤,沈两人距离几步远时,沈荞就听见晓欣失落地反馈今天的情况。 “我还以为今天又能赚了毛一百呢!没想到才赚了四十。” 沈荞早有经验,知道今天的收入会大幅度下降,因此内心毫无波澜。 “赶集的黄金时间其实就是前三天啦,第四天开始人就少了,明天只会更少,一直都是这样的。”沈荞平静地安慰她。 “原来是这样。”晓欣看一眼街道上依次开始收摊的摊位,问沈荞,“我们是不是可以收摊了,刚才等了好久,没一个人来。” “嗯,收摊吧。”沈荞点点头,确实也到了收摊时间了。 “你们饿不饿,这几天收入不少,可以犒劳一下自己。”沈荞提议。 卖食物的摊子为了蹭上饭点,收摊往往会迟一点。 看着依然冒着热气的食物摊位,晓欣猛猛点头:“好啊好啊!” 麦麦明显是逛饿了,伸出脑袋,兴奋地喵喵叫着。 两人一猫就这么转进了食品摊位的街道。 主街东侧的小街上,是专门售卖食品的,摆了一整排,远远望去,是一片热腾腾的白气,还有扑面而来的各种香味,甜的、鲜的还有辣的,时不时飘进人的鼻子,在人身体里牵动肠胃,惹得胃咕咕直叫。 沈荞她们摆了一天摊位,早就累了,闻到这股扑面而来的香气,直接走不动道了。 麦麦被街道上第一家肉包子摊位吸引,一直用爪子扒拉着沈荞的衣领。 沈荞果断带他来到摊位前坐下,为了和麦麦待在一起,沈荞就要了一碗豆腐脑,和麦麦一起坐着吃。 晓欣似乎对馒头和豆腐脑没什么兴致,她朝沈荞挥挥手,往街道深处走去。 “我和麦麦在这等你!”沈荞朝她招招手。 “知道了。”晓欣回应着。 不一会儿晓欣就买了一碗汤米粉,用发泡塑料碗盛着,回到沈荞和麦麦的摊位,坐着一起吃。 “真香!”晓欣使劲吸了一口米粉的热气,拿着一次性筷子,轻吹几下,夹起一大坨面,就往嘴里塞。 沈荞正照看吃肉包子的麦麦,毫无防备间,一道惊叫声骤然炸在耳边! “啊啊啊!”晓欣将嘴里的米粉全吐了出来,白花花的米粉间,有一块黑乎乎的东西。 “这、这是什么?!”晓欣一脸惊恐地看向沈荞。 沈荞一时半会没看出这是个什么东西。 麦麦瞧一眼就明白了,摆出一副捉老鼠的架势。 沈荞当即会意,拉起晓欣的手:“走,去警局,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