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嫁糙汉后》 1. 第一章 “站住!”一声厉喝从不远处传来,吓得云秀立马停住了脚步。 她背着背篓,为了不被发现躲向了一旁的大树后面。 半晌没有听见靠近的脚步声,云秀疑惑地从树后探出个脑袋,却没想到正好跟那人对视上。 既然自己已经暴露,她也只好出来了。 “又是你?”男人皱眉道。 “薛大哥。”云秀努力露出微笑,甜甜地喊道。 她也不想这样的,但是她别无他法。 一周前,云秀从现代穿越过来。 她刚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竟然在水里,完全没有办法呼吸,并且在持续下坠。 身体开始缺氧,云秀的意识逐渐丧失,在她自己都要放弃的时候,瞟见有人朝自己游过来。 随后她就被人揽着腰,抓着胳膊,从水里提出来。 初春时节,河水冰寒刺骨,直到上了岸,她都没有缓过来。 男人按住她的腹部,挤压了几下之后,云秀吐出了一些水,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你这个死丫头,有什么想不开的非要去跳河啊!真是吓死二婶了……”云秀正伏在岸边,身上盖着一件不知道是何人的外裳,就听见有一妇人从周边拥挤的人群里挤进来,边哭边骂道。 她的身体虽然没法动弹,但是也观察到了周围那些跟自己印象中衣着打扮完全不同的人,她这应该是穿越了。 而眼前这位应该是原主二婶。 王氏来到云秀身旁,十分出人意料地在云秀的身上打了一下:“你太不让人省心了,你走了你想过策哥儿怎么办吗?你想过你那过世的父母吗?还有你大哥,从小最宠爱你,你死了到了地府他得多难过!” 王氏一边指责一边手继续往云秀身上招呼,救云秀出来的男人看不过去,给拦住了:“她现在的身体还很虚弱,有什么事回去再说。” 这句话算是做了了结,云秀被挤进来的另一个男子给背到了背上,这一路上她偷听旁人的议论才渐渐搞清楚状况。 现在正背着她的是二婶王氏的儿子,也就是原主的堂兄。而原主之所以跳河,是因为她爹去世后家里条件就不好了,没过两年她娘也在冬天的时候因为感染风寒没钱医治而去世。好不容易盼来了春天,结果又得到消息,她的大哥也死在了战场上。 原主花光了家里的余钱,给大哥办了丧事。此后没了目标也就没了活着的动力,整日深陷悲痛抑郁,所以才想不开跳河自杀。 不过,云秀发现了一点不对劲,王氏在说这件事的时候,虽然是一边怜惜一边抹泪,但是旁边的大娘却在王氏没注意到的时候,露出一副嘲讽的表情。 等到了家门口,云秀看见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不点倒腾着双腿撞了过来。因为够不上她的手,就只能扶着她的腿。 这应该就是原主的弟弟云策了。 云秀被放在床上后,立马裹上了一条棉被。周围围了很多人,有几位跟刚背她的堂兄长相相似,想必是云家的亲戚长辈之类。 虽然云秀家里就剩她跟云策,但是叔叔伯伯却还都健在。 云秀应对这些人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云策正瘪着嘴安静地流泪,又乖又可怜。 王氏也注意到了云秀在看云策,于是拉着小孩跟她一起去了厨房。 没过一会,云秀就看见云策小小一个人端着木盆进来,木盆里面盛着还冒热气的热水,一走就会撒出来一点。 她看着都觉得心惊胆颤,但是周围的人却像是司空见惯了一样,甚至小男孩走到跟前也只把热水接过去,都不夸奖一句。 云秀从裹得紧紧的棉被中伸出手,小男孩眼睛一亮,抓住了她的手。 “行了,别缠着你姐姐了。要不是因为你,你姐姐也不至于要去跳河……”王氏进来把云策拉开道。 这番话云秀越听内心越无语,在这么小的小孩面前说这些做什么,她急忙打断道:“二婶,您看这会也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了,我这没什么事,就不劳烦大家操心了,您替我招呼一下。” 王氏招呼着大家伙,临行前却留下十分语重心长的一句:“秀丫头,之前二婶跟你说的可都是为你好,那吴家的婚事可遇不可求,你就别再挑剔了!” 等人都走光了,云秀换了一身衣服,把脚泡在盆里,才有空跟她这个白得来的弟弟说话。 “你的手没事吧?” 弟弟却像是没听见一样,只坐在不远处,呆呆地看着云秀。 准确来说,是云秀的嘴巴。 这种场景云秀再熟悉不过。她曾经在现代的时候,因为压力大而得了突发性耳聋,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了,直到她穿越过来也没康复。她那会跟人交流的时候,第一反应也是看嘴。 她指了指自己的手,本以为小男孩会看向他自己的手,却没想到他走过来朝着云秀的手哈气。 应该是刚才她牵住弟弟手的时候太冰了。 云秀笑了笑,把云策的手翻来覆去检查了好几遍,没见到烫伤才放下心来。 不过,现在她似乎明白了点为什么原主要跳河了,也好像懂了在堂兄背上的时候,那个大娘嘲讽的表情是什么含义。 父母双亡,亲大哥又去世,只留下原主这个适婚女子和一个聋哑弟弟。 这能有什么出路? 完全是天崩开局。 果不其然,在修养的这一周内,王氏来家里好几次,全都是劝云秀嫁人的。 “二婶,你也看到了,我家里这个情况,云策还这么小,我身子也不好,干不了什么活。哪家会需要这样两个累赘啊。”云秀婉拒道。 王氏佯怒:“你这丫头,二婶给你介绍的哪是凡夫俗子?!保管你嫁过去不用干一分活!” 为了达到目的甚至开始利诱,王氏十分慷慨地说会给云秀一些嫁妆,并且还说弟弟云策是云家的孩子,她也愿意把云策留在自己身边由她来抚养。 云秀又不是傻子,这婚事明显有坑。 否则为什么是在她婚后才愿意把云策接走,难道她不结婚云策就不是云家的种? 再者,原主情愿跳河都不愿意嫁人,她占了人家的身体,就不能再违背原主的意愿了。 所幸这一周她慢慢恢复了原主的记忆,知道了王氏口中那个吴家的婚事是什么情况。 吴老爷年龄已经有五十多了,家里妻妾众多,任凭王氏给他美化得多好,都改变不了吴老爷年老且是好色之徒的事实。 原主性格懦弱,虽不想成婚,但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已逝,大哥也不在了,她的婚事自然就落到了叔伯的手里头,而王氏身为女流之辈,自然是由她来洽谈最为合适。 原主说不过王氏,于是才想不开自尽。 这会对方不想撕破脸,所以对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云秀心里清楚,留给她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 她初来乍到,对这个世界一点也不熟悉,也没有像曾经书中 写的那样有系统的帮助,可谓是孤立无援。 她也不敢轻易地认为自己来自现代就比这些古代人厉害,很多时候人的各种行为是由社会造成的。 但唯有一点,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据云秀观察,好像村里大多数人都怕薛崇山。 她恢复记忆后对此总结了两点:一是薛崇山曾经是狼孩,被村里的老猎户从山上带回来,教养了很久才勉强有些“人形”。二是薛崇山身形高大,武艺高强,平日里常独居于山脚下,颇有真人不露相的意味。 所以,云秀想着如果她能求得薛崇山的庇护的话,那么婚事自然迎刃而解。 再者,本来云秀被薛崇山从水里救出,已经坏了名声,按照常理就该商议婚事了,这在外人看来也合情合理。反倒是都这会了,云家还一直想着云秀去跟吴老爷结亲,才不合规矩。 当然,还有一点也是出于云秀的雏鸟依赖,她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拯救她的人,第一个保护她的人就是薛崇山。 不过,云秀也没有那样自大,觉得她想跟谁成婚谁就会答应她。 这也是她这几日常来山上晃悠的原因。要是她能在薛崇山面前混个眼熟,那么等她提起自己的打算的时候,或许成真的几率会大很多。 “薛大哥,真是巧啊,我就说看那个身影有些像你,跟上前来一看果然是你。”云秀继续笑嘻嘻道。 薛崇山却不吃这一套。这山上有猛兽,村里人从来都只是在山脚下摘摘野菜,采采蘑菇,哪有像云秀这样大胆的,直接冲上山来。 他面无表情冷漠道:“即刻下山回家去。”说完,就丢下云秀,大步离开。 云秀赶忙追了上来:“薛大哥,你先等等,我有东西给你。” “之前你救了我,我还一直没有答谢,最近荠菜长得正好,我采了些想送给你。”云秀抱着背篓,想给薛崇山看。 云秀一直跟在后面叽叽喳喳,薛崇山不得不放慢了脚步。不是因为云秀那一点东西让他动摇,而是这山上他为了捕猎布置了很多陷阱机关,要是云秀跟不上他的步伐,就会有危险。 等云秀终于赶上了薛崇山,她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从背篓中掏出一把荠菜:“你看,是不是很嫩很新鲜。” 然而,云秀手里除了荠菜,竟然还有一个泥塑小人。 那是她在家陪云策玩的时候做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云策放了一个进来。 这泥人捏的是云秀自己,虽然看不出五官,但她还是觉得尴尬,便讪笑着把泥人盖到了荠菜底下:“……随便捏着玩的。” “捏的很好。”薛崇山随口夸赞道。 云秀猛地看向薛崇山,有些不可思议:“你喜欢这个?” 真的假的,这只是她为了哄着云策玩随手捏的,要是薛崇山喜欢,她可以精心捏一个跟他本人一模一样的,不论大小都可以。 要知道,她从小跟着爷爷学习泥塑,有天赋又肯在上面下苦功夫,捏出的成品全都栩栩如生,十分精巧。 早知道薛崇山喜欢这个,那不就简单了,也用不着她每天走那么远的路跑到这山上,还得时刻提防着有没有哪里有蛇出没。 有了“行进”的方向,云秀兴高采烈地又翻出她原来做的那个小泥人:“这么大的可以吗?还是你喜欢更大的?动物也能做,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做!” 薛崇山:“……” 他只是看云秀当时过于局促,多嘴说了一句而已。 2. 第二章 从山上回到家里,云秀本来因为找到了拉近和薛崇山之间关系的办法而感到开心,没想到又看见了王氏的身影。 王氏等了很久才等到云秀回来,脸色并不好看,埋怨道:“秀丫头,跑哪去了?留下策哥儿一个人在家,多危险啊。” 云秀将背篓放在厨房门口,表情十分自然:“二婶来了,吃过饭了吗?” “我等会儿回去再吃,二婶今日来就是想问问你,婚事考虑得怎么样了?” “啊,这件事……”云秀装作扭捏犹豫的模样,似是十分羞于谈论此事。 王氏等了半天,也没等到云秀接下来的话,有些急了:“这可不能再耽误了,你也老大不小了。” “唉,是这样的,但是您也知道,我大哥才去世,我身为妹妹,应当服丧九月。丧期内不应婚嫁的。”云秀哀愁道。 这件事虽礼法上是如此规定,但是若是婚期已定之后亲人才逝世,那么百日内完婚也不算坏了规矩。 “这事你不用担心,若是你愿意,吴老爷那边很快就可以把婚事所需的一切处理好,百日内定保你能完婚。”王氏以为云秀被她给说动了,眼尾笑得都炸了花,仿佛已经看见了白花花的银子进账。 她其实一直看不上云秀这丫头,畏畏缩缩也不爱说话,除了长相出众,也没别的优点。但是云秀父母在世的时候,却对这个女儿极尽宠爱,有什么好的都紧着云秀,王氏一直因此而愤愤不平,觉得云秀始终是一个要嫁出去的姑娘,不值得付出那么多。 “爷奶跟叔伯他们呢?”云秀问道。 这婚事会得利是明摆着的事,现如今爷奶是跟着二婶家过活,所以主要操办的人是二婶,但不意味着就没有别的人眼馋。 王氏笑道:“傻丫头,你成婚这可是天大的好事,他们哪有不同意的。” 云秀:“……”看来遇到跟钱有关的事,大家都是能赚一笔是一笔。 “可是,当日我落入水里,是薛大哥救了我……”她犹犹豫豫地停住了话头。 王氏也懂了她的未尽之言:“……这你不用操心,他说到底也不算我们村里人,旁人不会多说的。” 话虽这么说,但是薛崇山从河里将云秀抱上岸是有目共睹的事,这件事如今还没有传到县城里,所以吴老爷那边还不知情。 其实到底是有隐患的。 王氏之前是没顾得上往这边去想,现在心里突然一咯噔。要知道云秀向来是不怎么参与村里人的讨论的,她现在提出这件事,莫不是有人在她跟前说了什么? 难不成是那薛崇山想借这个机会娶了秀丫头?! 这两人年纪正合适,薛家又没有长辈,薛崇山的婚事都靠他自己,他要是想娶妻了,只消去找个婶子当回媒婆,再没别的麻烦。 不行,这事她得赶紧回去跟她丈夫说道说道。 王氏急匆匆地回家,云秀来到厨房,把背篓里薛崇山送她的兔子拿出来。 也是运气好,她一路跟着薛崇山,只见薛崇山从他自己设的陷阱里掏出三只兔子。 那会云秀还一个劲地推销她自己的手艺,刚好看见现成的动物,便道:“像这种可爱的小兔子,连外面绒毛我也能做出来。” 薛崇山烦不胜烦,没见过这么能自夸的,便把一只格外活泼的兔子塞进了云秀手里,希望能消耗点她的精力。 “这什么意思?给我的?”云秀正一脸懵,难不成是见者有份?那薛崇山未免人也太好了,看来她的决定没有错。 又有实力又善良,想必跟他商量起假结婚的事他应该会答应吧。 云秀试探着开口:“薛大哥,你若是成婚的话,希望新娘子是个怎样的人?” “没想过。”薛崇山古怪地看着云秀。 他救了云秀,云秀总不至于恩将仇报,要嫁给他吧。她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以前一直都挺怕他的。要真勉强自己嫁过来,到时候夫妻不睦,也不是什么好事。 然而云秀却认为,没想过就代表她也有机会。 “那……你觉得我怎么样?”她鼓起勇气自荐道。 薛崇山:“……”还真让他给猜中了。 不过,云秀的变化着实有点大,以前她明明遇到他都要低着头快速地躲过,好像他是什么凶神恶煞似的。现在竟然红着脸,大胆地说出这种话。 直接拒绝吧,怕她立刻崩溃大哭,万一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再去跳河怎么办? “我听说你的婚事你家里不是已经开始安排了?”薛崇山难得地多说了几个字。 云秀内心:都关注她的婚事了,那这把不是稳了! “我爹娘都已经过世,哪有什么人来替我安排。”云秀否认道,说完她就抱着兔子离开了,不然这种暧昧的氛围她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云策见云秀怀里抱着小兔子,从屋子里跑出来也要摸。 “你就从姐姐手上摸,要是放到地上兔子就跑了。”云秀边说边用一只手比划。 等云策摸够了,她才把兔子抱到了厨房处理。 难得的一顿肉,云秀清炖了一部分给云策吃,把剩下做成辣炒兔丁,又分了两份,一份自己吃,另一份给薛崇山。 好歹也是人家猎到的兔子,送点过去既还了人情也能联络感情,这不就跟“借书”是一个道理。 薛崇山也是没想到云秀会专门找到他家里来。云秀手里端着的碗散发出一股香味,刚一进来他就闻到了。 “有事?”他木着脸问。 云秀现如今自觉比起村里人,自己已经十分了解薛崇山了,一点也不觉得他板着脸是凶厉的,毕竟他的心地是好的。 “我做的炒兔肉。”云秀把盖在上面的碗掀开,摆放在桌上。 只见兔丁切得方正,外皮微焦,点缀青红椒配菜,色泽鲜亮,令人食欲大开。 云秀十分得意,在古代条件这么艰苦的情况下,她做的饭依旧色香味俱全,要知道不怎么能吃辣的云策午饭都吃了不少呢。 不过,薛崇山大概知道云秀来的目的,且不说云秀好不好,他目前并没有成婚的打算。 “不用。”薛崇山只看了一眼,就把目光移开了。 云秀以为薛崇山没有看清,简直把碗要举到他的嘴边了:“你再仔细看看呢?” 薛崇山往后躲了一步,这一步令云秀大为受伤:“不吃就不吃!” 真是个没有 眼光的家伙。 云秀气冲冲从薛崇山家里离开,把自己送吃的来联络感情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她回家陪着弟弟玩了一会,顺便再给弟弟做几个小动物,可以拿出去给其他的小孩一起玩。 云秀看着云策乖巧懂事的模样,不禁想到云策要是在现代就好了,只要有钱,就可以让他听见声音。 实际上云策并不是聋哑人,只是因为一岁多的时候发热,烧得太厉害了所以才耳聋了,但他的发声器官是没有问题的。 云秀捏了一个助听器给云策看,告诉他,如果有这个东西的话,那么就算是像他那样听不见的人,也可以听见声音了。 助听器她曾经戴过很长时间,所以对这东西十分熟悉。只是她没想到,她刚试着把泥塑的助听器给云策戴,这助听器竟然从泥巴变成了真的! “恭喜宿主,成功激活善报成真系统!”一道声音在云秀的脑海里响起。 系统?!她也有系统了。 终于有人来拯救她了。 云秀之前因为听力障碍,并不爱说话,所以应付起二婶来感觉很吃力。 她向来不爱跟长辈掰扯,主要不知道该以什么态度和姿态。她受到的教育不允许她过于犀利,可是长辈的选择于她而言是利益受损的。 云秀兴奋道:“系统,是不是我只要能完成任务就能回家了?” 系统回复:“是的。善报成真系统是因宿主的善心所激活的,会将宿主因为善意而制作的泥塑转换成真。若宿主凑够100点感恩值,便可为宿主实现一个心愿。” 云秀问:“所以这个心愿可以是回现代,也可以是让云策变成一个正常人?” 系统:“对的,宿主。” “那感恩值又是什么东西?”云秀问。 系统:“感恩值是当宿主帮助了他人时,他人对宿主产生的感激之情。” 这听起来不难,但是实操起来却不容易。 感谢还好说,感激已经不是一个层次的了,基本只有类似千钧一发时刻的救命之恩才会被感激吧。 可是她只是穿成了一个普通的农家贫女,哪有那么多的机会去拯救别人? 不过有系统总比没有的好,再者系统已经把她捏的助听器变成真的了,那么她就可以给云策戴上,让他重新听见这个世界的声音。 云秀小心翼翼地看着已经戴上助听器的云策:“怎么样?能听见了吗?” 她看见云策的眼神从疑惑一点点发亮,直到脸上的表情变得极为欣喜,就知道这是真的成功了。 “策哥儿,你试着学姐姐说话好吗?”因为云策发热的年纪太小了,所以他还没怎么学会说话,就已经听不见了。这又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所有东西都得从头开始学。 从此,云秀又多了一个任务,就是教云策说话。 但是她有一个困惑的点,就是这个东西她不知道能不能拿出来让村里人看见。 古代医学貌似没办法让聋子重新听见吧? 思来想去,云秀决定暂时让云策不要声张,助听器只在家里的时候戴。 那么她先前决定嫁给薛崇山的计划就得提上日程了。 3. 第三章 云秀正在做之前说好的要给薛崇山的泥人时,王氏又来了。 且她这次明显是有备而来的,还带了原主奶奶和二叔。 “秀丫头,先前你从河里被救上来,你也知道这不光彩,外面已经有些流言蜚语了。所以我跟你二叔就跟爷奶商量了一下,觉得还是趁早把你的婚事先给办了。”王氏腰杆子挺得直直的,心中十分有底气道。 “对,日子我们已经看好了,就到月底,有个好日子正适合婚嫁。”云二叔补充道。 云秀以为他们不至于这么心急呢,竟然今天就要把婚事定了。说得好听是月底,实际上现在离月底只不到十天了。 “二叔,二婶。我觉得要嫁的话,还是嫁给薛大哥更好。因为若是嫁给吴老爷,不就等于骗了他,等东窗事发,难保他不会迁怒到咱家。”云秀十分善解人意地分析道。 王氏满不在乎道:“不用担心,咱们这的风还吹不到吴老爷那种贵人那边。” 看来王氏今天是铁了心要把云秀给嫁出去了。 “可是我跟薛大哥已经说好了。”云秀直接扔下一道惊雷。 王氏惊道:“什么?!” 云秀继续加码:“薛大哥救了我,我这条命是他的了,以身相报也不足以弥补。更何况我与薛大哥两情相悦,所以二婶如果急着要我出嫁,那我要嫁给薛大哥。” “不行!”王氏怒道,“你一个女儿家张口闭口就是婚嫁,知不知羞耻?” 云秀疑惑:“这不是二婶先来问我的吗?我只是如实告诉了二婶。” “你以前不是一向怕薛崇山吗?”云二叔问道,“何时又忽然不怕了?” 这是在怀疑她说的是假话吗? 云秀十分理所当然道:“薛大哥救了我,我自然就不怕他了,有谁会怕自己的救命恩人呢?” 云奶奶问:“薛崇山既然答应了要娶你,怎么不见他来家里提亲?” 这个问题一下给云秀问沉默了。 她才刚跟薛崇山接触熟悉了点,现在就转头要求薛崇山主动来提亲,怕是不太可能。 “我们说好了,等除了丧再来商议婚姻大事。”云秀尽量拖延道。 云奶奶一锤定音:“让他尽快来跟我们说,不然等你除了丧他又变卦怎么办,等那会你就成了老姑娘了。他要是不来,这婚事就按看好的日子定了。” 有了云奶奶主事,容不得云秀继续推脱。 云秀现在孤身一人还带个孩子,怕撕破脸了人家直接囚禁她之类,只好冷静答道:“我知道了。” 等云奶奶他们走了,云秀再也冷静不下来了。 虽然她感觉薛崇山可能对她有点意思,但是这点意思能不能让他愿意帮她度过这次劫难呢? 云秀犹犹豫豫,终于决定还是厚着脸皮借用云大哥的关系来向薛崇山求助。 最初她选薛崇山,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她在原主的记忆里看到了,云大哥曾经告诉过原主,如果在他不在的时候遇到了什么难办的事,尽可以去找薛崇山帮忙,他曾经救过薛崇山一命。 只是原主一直很怕薛崇山,觉得“狼孩”跟人不是同一类,宁愿自杀跳河也不愿意去找薛崇山帮忙。 这件事其实很简单。吴老爷要是真的十分喜欢原主,那么就不会等着王氏在这慢慢劝动原主后再行事,而是早早就动用关系把人搞到手里。 只要原主愿意去找薛崇山帮忙,对于一个可要可不要的丫头,吴老爷估计也不想付出那么大的代价,让他本就不好的名声雪上加霜。 可惜原主没有想明白这点。 云秀才不会那么傻,她可不是亲者痛仇者快的那类人。 一大早,云秀就在薛崇山家的门口守株待兔,等他一出来就拦住他道:“薛大哥,我们成婚吧!” 薛崇山听完后没任何反应地绕过了云秀,只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 “薛大哥!”云秀抓住薛崇山的胳膊,“你忘了我哥哥曾经救过你吗?” 这下薛崇山停下了脚步,云大哥曾经是救过他,但是他并没有打算用自己的婚事来报答。 “这个不行。”他言简意赅道。 “为什么啊?”云秀补充道,“当日薛大哥救了我,我们已经有了肌肤之亲,按理也该成婚了。莫不是薛大哥有别的心上人?” 如果真是这样,那她就只能放弃了。 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薛崇山:什么别的心上人?他哪来的心上人还别的? “你要是不喜欢我为什么要送我兔子?”云秀不是很明白。 “要是你不娶我,我就得嫁给吴老爷了,你平日里常需要进城去卖你这些猎物,应当听说过他吧。”云秀继续道,“他年纪都那么大了,当我爷爷还差不多。” 薛崇山闻言皱了皱眉,他只知道云秀的长辈在给她张罗亲事,并不知道人选竟然是吴老爷。 “我不想嫁给他。先前就是因为二婶一直逼我,所以我才跳河的。如果你不愿意帮我,那我被救活和没被救又有什么区别呢?” 难道救人还有错了,薛崇山本来因为云秀这番话有些生气,但他的脸色一沉下来,就看见云秀欲哭无泪的委屈模样。 薛崇山:“……我考虑一下。” 云秀也不敢逼得太狠,说到底人家是救过她的,救命之恩已经抵消了,怎么还能再要求人家来娶她呢。 一面等着薛崇山考虑清楚,一面云秀也得另作打算。 她家现在就剩她跟云策,云策如今有了助听器也能慢慢学着做事了,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 她还有系统,只要是为了帮助他人而捏出的泥塑,那么系统就可以变换为真,她从中收取一些小小的辛苦费,是在系统的允许范围内的。 所以,一旦实在没了办法,那就只有跑路了。 云秀给自己和云策收拾了一个包袱,很郑重其事地告诉云策:“姐姐有件事要和你说一下,你要记住千万不能告诉别人。” “……哈……好。”云策努力地回答道。 “二婶之前来咱们家是想让姐姐结婚,但是那个人是个坏人,所以姐姐不愿意嫁给他。”云秀说完等了一会,让云策理解消化。 “如果最后二婶他们始终没有改变主意,那么姐姐想带你离开。” 云策被云秀影响,小大人似的严肃点点头,他要一直跟姐姐在一起。 自己这边处理好,云秀拿着之前说好的要给薛崇山的泥人,又去找了他。 她已经做好了准备,薛崇山要是愿意那最好,要是不愿意这个泥人就当是之前薛崇山救她的谢礼,也顺便跟他告个别。 万一王氏他们来找她的时候,希望薛崇山可以看在往日情面上替她遮掩一二。 薛崇山一看见云秀就头疼,他独居在山脚下,跟女子接触甚少, 但没一个跟云秀一样的。 “薛大哥,泥人我做好了。”云秀扬着笑脸把自己的作品递给薛崇山。 虽然云秀这人薛崇山不大喜欢,但是她做的泥人确实可圈可点。 不过,上次拿了她的荠菜就损失了一只兔子,哪怕这泥人跟他再像,他也不敢要了。 云秀才不管那么多:“我专门给你做的,这东西谁一看就知道是你,我拿着也不合适。” 这倒也是,薛崇山觉得要是被人看见云秀手里有这东西,自己必定也得被人多舌编排。 “之前那件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云秀问。 老实说,时至今日,薛崇山始终认为云秀这个决定过于草率了。 他跟云秀,除了救命之恩,和陌生人有什么区别。 他比起吴老爷只剩年轻而已:“你想好了?” “嗯。”云秀肯定地点点头,“你今天能去我家里提亲吗?” 薛崇山:“……”云秀一直都这样风风火火吗? 他稍微退一步,云秀就得寸进尺。 薛崇山的沉默也让云秀知道了自己理解错误,她解释道:“奶奶说要是你愿意娶我,那么就要尽早去家里提亲,否则月底我就得嫁给吴老爷了。” 所以不是她恨嫁,而是她确实没多少时间了。 “还有一点,先前我一直忘记说了。就是咱们成婚只是做给外人看,你觉得如何?”云秀道,“这样既帮了我,也还了我大哥的恩。” 云秀原本想着这个补充条件会让薛崇山更容易答应,却没想到她这个想法在薛崇山看来简直就是胡闹。 如果不是因为相互心悦而成婚,那么就大可不必。 “你找别人吧。”薛崇山冷漠拒绝。 云秀愣了,刚才不是还聊得好好的,怎么忽然就翻脸。 而且满脸郁色,难怪之前原主一直怕他。 云秀回忆了一下,好像是自己说假结婚,薛崇山才变脸了。 “薛大哥,我刚才那样说是怕你不自在,没有别的意思。”云秀立刻改变了自己的话术,一副是为了薛崇山考虑的样子。 薛崇山虽然没有再多说,但是云秀感觉他身上那股冰冷褪去了。 云秀:“薛大哥,所以你去我家里提亲吗?” “后天一早。”薛崇山道。 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他既然曾经说过要报答云大哥的救命之恩,那么应当履行诺言。 再说,如果他不答应云秀,难道让云秀像求他这样去求别人吗?别人又没有筹码在她手上,怎么会答应她这样无理的要求。 云秀得了薛崇山肯定的答复,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她在家里等了两天,后天那天一大早就一直朝门口看,直到看见薛崇山的身影。 在爷奶家里的时候,因为有薛崇山给她做靠山,所以云秀把她原先说的除丧之后才成婚的事给推翻了。 “既然爷奶跟二叔二婶已经选好了日子,那也别浪费了。就在那天,我与薛大哥成婚。” 云秀好似忽然才想起来:“之前二婶说的给我嫁妆的事,不知道现在还作数吗?” 王氏不吭声,云秀十分理解地说:“没有嫁妆的话那就算了,只是因为我要带策哥儿一起过去,况且我爹娘大哥都不在了,那么薛大哥也就不用再给彩礼了。” 这事定了后,云秀没过几天就嫁给了薛崇山。 4. 第四章 婚事办得很仓促,因为薛崇山来提亲那天不少人都看见他了,再加上云秀那几天总是去山上,还去薛崇山家里找他,也被人看到过。 不过云秀倒不怎么在乎婚礼的仪式,反正在这穷乡僻壤里,再豪华也豪华不到哪里去。 “啊——”云策忽然发出一句喊声。 云秀从厨房出来,看见薛崇山拎着一条鱼和一个包袱。 “薛大哥?”她记得成婚前几天好像新郎新娘是不能见面的。 云秀没什么家里人,手上也没钱,薛崇山去镇上买了婚服,特意给她送过来。 “谢谢薛大哥。”云秀没想到薛崇山看着一副不羁糙汉模样,心思却这么细腻,连婚服都给她准备好了。 她当场披到身上,想着试一试,万一不合适还可以拿去退掉。 薛崇山没料到云秀竟然会当他的面穿上婚服,可她在院子里转一个圈,又笑着看向他,露出一个小梨涡。 像他曾在战场,受伤躺在满是鲜血和尸体的土地上,在将暗未暗的傍晚,于附近的草丛里看见那只萤火虫。 带着莹莹的光点,和生命的无穷力量。 薛崇山僵住了。 云秀见他一直板着脸,也不知道自己有哪里让人不高兴了。 “薛大哥,你是不是并不想跟我成婚?”云秀也不乐意了,她又不是没有找薛崇山商量过,是他自己愿意的。 这会再后悔,会不会有点太迟了。 “我只是试一下合不合适,有问题及时去解决不应该吗?” 薛崇山:“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反正不管我怎么样,后天就是婚期了。”云秀打断薛崇山道,“你想反悔,也得看我答不答应。” 薛崇山没有想到云秀怎么就忽然说起婚事了,这事已经定了,他自然不会反悔。 “我没那么想过。”薛崇山道。 云秀本以为薛崇山会闭嘴,结果人家竟然给她解释了。 “我就知道薛大哥不是忘恩负义之人。” 未成婚久待也不好,容易遭人闲话,即便云秀百般挽留,薛崇山仍旧走了。 云秀整理了家里的东西,把能卖的都卖了。这些她既没有用处也没办法带走,到时候都便宜了王氏。 “策哥儿,你有什么想留下当纪念的吗?”云秀的魂毕竟是现代来的,说到底不是云家人,没什么感情。 “我们跟着薛大哥生活,到时候这间屋子估计也保不住,所以姐姐想卖掉。”云秀解释道。 云策年纪虽小,但是周边的亲戚和自家关系到底如何还是知道些的。他点点头。 “到时候这些钱给你留着上学堂,所以你要好好练习,争取像姐姐一样正常说话。”云秀觉得弟弟云策长得着实可爱,又十分乖巧,这样的人如果不去做个文人,在这种彪悍的乡风下得被欺负死。 大婚当晚,云秀穿着薛崇山送给她的嫁衣,盖着盖头端坐在薛家。往常僻静的薛家,这会难得热闹起来。 宴席还没散,云秀等着薛崇山招呼完宾客来掀她的盖头。 她本以为会等很长时间,却没想到没坐多久,就有人进屋。 这个脚步声云秀十分熟悉,她毕竟跟踪了薛崇山不少日子,对他的背影和脚步声已经牢牢记住了。 这会他为什么会来? 云秀伸手掀开一截盖头,她的目光还没看到薛崇山时,就见新郎官迈着大步走到了云秀跟前。 “我来掀吧。” 可能是因为喝了酒,也可能是禁闭的房门隔绝了声音,薛崇山的声音在云秀的耳里有些变化。 她被碰到的手很快缩了回去,像是小时候上课偷吃糖果被老师发现一样。 “哦,好。”云秀机械地回答。 薛崇山穿着新郎服的样子让云秀深深意识到,她真的在这个世界里跟人成婚了。 “你肚子饿吗?”薛崇山问道。 云秀当然饿了:“嗯。” 她捏着自己的衣袖无意识地打着圈,饿又能怎么办,外面都是人,她又不能出去吃东西。 “你让一下。”薛崇山道,“床上我放了包子和粥,但是现在估计有些冷了。” 云秀定睛一看,还真有。只是因为外面糊了一层红纸,颜色统一所以看不出来。 “你好聪明啊。”云秀将饭盒打开,里面的粥是温的,包子也是。 “这还是热的。”她咬了一口道,“你看见云策了吗?”不知道这个小不点吃过了没。 “我让徐婶子带着他,已经吃过了。” 薛崇山虽然并没有亲人,但是之前收养他的老猎户人缘不错,在他去世之后,积攒下的善缘也落到薛崇山身上。 而且薛崇山本质上也是一个好人,只要有向他开口的,他都会帮上一帮。 徐婶子就是。 薛家没有地,薛崇山只能靠打猎为生,但打猎里运气也占很大一部分。在他年少的时候,对于打猎还没有掌握足够的技巧,就会挨饿。 所以,他会帮徐婶子做短工,换些粮食。 等他完全可以靠自己过活,却还是每年都会帮徐婶子。除了这个,要是有别的事来找他,他都一声不吭就帮忙办了。 也幸好村里多数人都怕他,觉得他现在看着是个正常人,但是喝了狼的奶终究跟人还是不同。 欺软怕硬,云秀明白人性如此。 当初她得突发性耳聋的时候,一开始大家都很热情地替她约医生,安慰她。 时间长了不见好,就默认她成为残疾人了。 云秀耳聋但是眼不瞎,那些人微妙的眼神和表情都彰显着,她因此便低人一等。 她不觉得自己无法痊愈,带着助听器不依旧可以正常生活。 如果因为借助了仪器就要遭人耻笑,那么戴眼镜的不也一样? 不过她看清了那些人的本质后,转头深埋于自己的泥塑作品。 其实耳聋对她来说也不是坏事。因为她是真心喜欢泥塑,也愿意把时间花费到这上面。 那些在她耳边飘过的,比如:“女孩子做点什么不好,弄得脏兮兮的。”以及“你看你的手多糙啊,手可是女人的第二张脸。”等等一系列扰人的话,现在都可以屏蔽掉。 云 秀并不是一个会因为他人的评论就轻言放弃的人,可是别人随意来评论她,也让她觉得十分不被尊重。 只是因为热爱,就要被指责吗? 她喜欢选好泥后,一层层筛选出细腻的泥土,用水混合后再筛出泥浆,加入棉絮让其不会轻易开裂,锤炼之后便可以进行泥塑。 从头到尾都是在她的手中一步步化形,就像是女娲造人一般使无形物化为有形。 这种奇妙的感受不亚于一个母亲从十月怀胎,到看见孩子健康成长为大人。 等上了彩绘,又是为他的人生路添上了一番色彩。 从无到有的过程,是极其有成就感和满足感的。 俗世上的观念,就像是泥塑捏好后热烈的太阳,让这些本该发扬光大的传承土崩瓦解。 云秀看着桌上她送给薛崇山的那个泥人,不禁觉得来了这个世界也挺好的,至少薛崇山没有在她拿出这些小玩意的时候对她露出无法理解的表情。 甚至还夸赞了她的手艺。 “你的泥人要不要放在一起?”薛崇山问。 云秀:“……”这可咋办,她的那个早都不知道放哪去了。 而且当时做她的泥人的时候,她并不怎么认真,只是解闷玩的。薛崇山那个是为了送礼,自然精致又讲究。 “等有空了我再重做一个吧,那个有瑕疵。”云秀道。 薛崇山停留的时间不能太长,他临走前道:“你困了可以先睡,不用等我。” 云秀不知道这边的规矩,既然薛崇山这么说了她也不客气。 不过最近她忙着处理云家的事都没跟系统沟通,上次帮云策治好耳聋也没见感恩值有所增长。 “系统,我的感知值怎么没有变化?”她问道。 系统:“感恩值由受助者产生,云策目前年纪尚小,对忽然恢复听力所表现的只有喜悦。” 这倒也是,这么小的孩子对感恩可能都没有理解,他可能也不知道能重新听见对一个人的一生会是怎样的改变。 “那我就得多做几个助听器,这样机会才大。我这些都可以变成真的助听器吗?”云秀还没摸清如果她这个善意里夹杂了一些自己的目的还能不能成功变成真的。 系统:“可以。只要宿主是为了帮助他人,系统会在能力范围内将其变换为真。” 能力范围内? “比如那些不能变成真的?” 系统:“人体器官。” 这四个字配上系统冷漠的电子音,着实让人感到惊悚。 云秀哪往那个方向想过,她是泥塑手艺人,又不是什么地下城的疯狂生物研究员。 “如果我想捏我不熟悉的东西,系统可以提供图纸或者指导吗?”云秀目前只对助听器比较熟悉,其他的用具没怎么接触过。 你让她捏人倒好,但是又没办法完成任务。 系统:“可以,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系统会竭尽所能为宿主提供帮助。” 那就好,这就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等她一边捏助听器,一边稍微把云策教好了,她就出门摆摊营业! 5. 第五章 婚宴结束,薛崇山回到婚房的时候云秀已经睡着了。 因为是猎户,而且在军中习过武,所以薛崇山的动作都很轻,以至于云秀早上醒来后还以为早就起床做饭的薛崇山压根没有回来过。 她这一觉睡得舒服多了,离开村子,不用担心王氏在她身上还有没有别的谋划,也不用担心自己的行为举止跟原主不同时会被人猜疑。 云秀打开窗户,正好看见薛崇山带着云策在院子里洗漱,只见薛崇山拿着巾子往云策的脸上呼,手法就像是抹泥巴一样粗糙。 云秀:“……”还不如让孩子自己洗呢。 果然,巾子放下来后,云策白嫩的脸蛋就像是被烫熟了一样,开始泛红。 “好了,玩去吧。”薛崇山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粗鲁,一回头看见云秀谴责的表情,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又不开心了。 云秀只是有些惊讶和无奈,她对薛崇山道:“你的力气是不是比普通人要大很多?” 这事还在薛崇山小的时候他就发现了,于是便点点头。 “你没发现你刚帮策哥儿擦完脸之后,他的脸全都变得红彤彤的?”云秀笑嘻嘻问。 云策生得白,但是骨架又小,也比较瘦弱,薛崇山总觉得他的脸色看起来不好,似乎有先天不足之症一般。 所以当看到云策的脸终于变得红润起来,反倒觉得这才是一个健康的小孩。 “他年纪虽小,但是也该学着自己自理了,你不用帮他做这些事情。”云秀道,“不然给他养成了习惯,这么大的孩子还要别人帮忙洗脸,多丢人呀。” 云秀用这种调笑又温和的语气跟着薛崇山一起话家常,是薛崇山一直以来都没有体验过的事情。 收养他的老猎户本身就是暴躁的性子,喜欢喝酒,不喜欢被顶撞,所以薛崇山也渐渐养成了沉默寡言的性子。 再加上他本身就有异于常人之处,开智之后,就更不愿意开口说话了。 云秀洗漱好,恰好薛崇山把做好的早餐从厨房里端出来。 酸辣荠菜和炒萝卜,早饭吃起来倒也算舒服。 “等会吃完早饭,你还要去山上吗?”云秀想着,她如果要捏泥人和助听器的话,还得去弄点泥过来。 刚好薛崇山要去山上,下山的时候就可以让他帮她一起弄回来。 刚成婚,按照薛崇山之前了解到的规矩,应该是要休息几天的。但是看云秀完全将期待表露在脸上的样子,他只得点点头。 “我跟你一起去吧,刚好去山上再摘点野菜。”云秀转过头对云策道,“策哥儿,跟姐姐一起上山去不去?” 虽然今天有正事要做,但是对云策的教育和锻炼不能少。 “……好……”云策发出粗哑的声音。 这对云秀来说算是意外之喜,因为自从云策能听到之后,他有点羞于启齿,只有在云秀教他的时候,才愿意发声,平时说话的时候,都只用以往的方式来表达。 “好好好!”云秀露出两只小梨涡,眼睛也跟着微微弯了起来,“我就知道你可以的。” 就是要这样努力突破自我,才能进步呀。 在云秀和云策去山上摘野菜时,她也一直在鼓励云策努力说出来。 “我去看看之前设的陷阱,你们就在这附近,别往山上走了。”薛崇山交代道。 云秀正满心都挂在云策上,对于薛崇山的话,只敷衍地回答。 基于云秀之前的莽撞行为,薛崇山见她又是这副压根没有听进去的模样,一点也不放心。 “云秀,”薛崇山稍显严肃道,“你带着策哥儿,一定要当心。” 这山上的陷阱很多,大家的共识都是,不会轻易去到深山里面。 然而云秀显然不具有这样的常识,她只觉得薛崇山怎么一直啰啰嗦嗦,明明都要走了,还一直在这叮嘱。 “我保证带着云策,只在这一片区域里面行动。”云秀用手比划着周围的那一圈,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戴了紧箍咒的孙悟空,“这样总行了吧?” 薛崇山:“说到做到?” 云秀:“不辱使命!” 薛崇山将信将疑地离开了。 然而等他拎着一只野鸡回来的时候,就听见了云秀的呼救声。 “薛大哥,薛大哥,你在吗?” 薛崇山循声过去,只见云秀跌到了一个大坑里。 “你终于来了呀。”云秀看见坑上露出一张熟悉的脸,顿时感觉自己重见光明了。 这个结果,在意料之中,又在情理之外。 云秀临走前明明答应他的,这会只见她一个人跌在坑里,云策也不知道哪去了。 “策哥儿呢?”薛崇山问道。 他怕云策要是为了给云秀搬救兵,胡乱地在山上跑,遇见危险。 “他累了,我就让他先回去休息了。因为到了吃中饭的时候,我本来想来叫你回家的。”云秀解释道。 这个理由倒是充分且合理,毕竟薛崇山离开前并没有说,如果云秀有事要找他的话,应该怎么去联系他。 薛崇山把自己在陷阱旁边放的绳子垂下去,让云秀绑在自己身上,将她拉出来。 云秀的裙摆都被泥土给弄脏了,但是她却完全没有一般姑娘家的懊恼,反而十分兴奋地抓着薛崇山的衣袖问道:“你挖了这么大一个坑,这坑里的那些泥土你放在哪了?” 她发现这山上的泥,确实是比她之前在家附近挖的泥好。 她本来还愁,自己随便在山上挖泥,会不会对别人造成麻烦? 这回完全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你要捏泥人了?”薛崇山还记得,昨晚云秀说她要重新再捏一个泥人,跟原来送给他的摆在一起。 云秀要做的事情,其实主要还是在于捏助听器。但是她既然跟薛崇山已经成婚了,这件事情就不可避免地得告诉他。 “你以前有没有听过一些传说故事之类的?”云秀思忖着开始铺垫。 薛崇山:“有听过。” 竟然还有三个字,云秀以为他可能只默默点一下头就结束了。 “你听到的都是什么故事?”云秀倒也是好奇起来了,因为薛崇山 的成长经历,她已经了解清楚了,这种传说一般都是长辈说给小孩听的,但薛崇山显然是没有这样子的机会。 薛崇山道:“狼孩会在月圆之夜重新化身为狼,所以晚上一定要尽早回家。” 云秀:“……” 合着是别人用他来恐吓小孩的。 云秀有些不高兴了:“这不是传说故事,传说一般不都带着一点神仙呀妖怪之类的吗?” 薛崇山:“人如果变成狼,这算得上是妖怪吧?” 冥顽不灵! “就算你变成妖怪,也是一只好妖。” 薛崇山没有表态,因为传说之所以是传说,就是实则都是假的。 他压根没办法变成狼。 可云秀的维护,让他觉得这个编造的、他被用来恐吓小孩的故事,如果变成真的,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 云秀:“你看过话本吗?” 薛崇山:“嗯。” 在军营的时候,他倒是看过别人买回来的,但是也都是一些不堪入目的东西。 云秀不知道这个朝代有没有类似于聊斋风的那种故事,但是就算没有,她也可以做开辟的第一人。 “我曾经听过一个故事,就是有一个人因为得不到丈夫的爱,所以决定上吊自杀。她在快要窒息而亡的时候,突然看见了自己的魂魄出体。 “她的魂魄不由自主地追随了她的心,到她丈夫的身边。然后她发现她丈夫迷恋的那个女子,是一只妖! “那只妖没有发现她,可她的魂魄却因为滞留在人间,而被一个癞头和尚给收了过去。 “于是她祈求这个和尚,说希望能让自己还阳,救自己的丈夫。 “和尚被她的真心所打动,于是给了她一张符纸,然后帮助她的魂魄回到了她的身体。 “这位夫人还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和尚给她的符纸贴到了丈夫所迷恋的女子身上。那只狐妖在她丈夫的面前现出了原形,和尚适时赶来,捉住了那只狐妖。 “后来,夫人跟丈夫重修旧好,过上了美满而幸福的生活。” 云秀看着薛崇山一副接受良好的样子,补充道:“所以说,人如果含冤而去,说不定会有别的机缘。” 薛崇山:“你在暗示我应该始终一心一意对你。” 云秀:“……”是这样的吗? 云秀:“我的重点在于,其实当初你从河里将我救起,我也有了别的机缘。” 薛崇山上下打量了云秀一番。 “我是天上的神女下凡,来人间的任务是要帮助别人。”云秀忽悠道,“神仙下凡之后就不能再使用仙术,但是为了方便我帮助别人,所以我有一个特殊的能力……” 薛崇山一下子就想到:“是云策带的那个东西吗?” “对!”云秀道,“大家都过得贫穷,所以在小孩生病的时候,不能及时看护,也没办法得到医治。可是这些小孩在他们的命里并没有这种遭遇,所以我需要替他们改变他们既定的命运。” 云秀问出了她最关心的问题:“你会觉得我是妖怪吗?” 6. 第六章 “不会。”薛崇山道。 按照云秀先前讲的故事,如果只有好人才能获得机缘,那么无论她是不是妖怪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像她说的,如果自己是妖,那也是一只好妖。同理,换到云秀身上也是一样的。 云秀乘胜追击道:“你觉得我如果做这种东西拿去卖的话,可以吗?你会支持我吗?” 薛崇山:“会。” 云秀叉腰站起来,另一只手往天上一指:“走,回家!” 薛崇山手里还拎着野鸡,手也没有拿工具,所以挖泥的事情等下午吃饱喝足之后再来。 云秀摆摊除了卖助听器,也是想卖点泥人,改善一下家境。 主要是她还带着云策,只靠薛崇山一个人的话,自己也会不好意思。 午饭,云秀为了献殷勤,特地在薛崇山做饭的时候过去给他帮忙:“薛大哥,这个我来洗吧。” 薛崇山把摘好的野菜递给云秀。 然后他拿起另一个配菜,云秀又急忙从他手里抢过去:“这个我来,我可以。” 等到他拿起菜刀准备剁鸡的时候,发现好像少了点什么东西。他看向云秀,两人一对视,云秀别过头:“薛大哥,你可以的。” 她伸出大拇指向薛崇山比赞,薛崇山不明所以,伸手抓住她的指头。 “哈哈哈,这是干什么?”云秀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她狡黠的眼神看向薛崇山,让薛崇山握住她拇指的手像是被火烫了一样。 薛崇山:“我以为……” 云秀把手从薛崇山的手里抽出来,伸出两个大拇指对他比赞道:“这是夸你厉害的意思。” 云策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也学着云秀的样子,伸出两个大拇指。 薛崇山被这姐弟俩弄得不好意思,他转头挥刀,十分大力地将鸡剁成一块一块,想清除自己心中像是被虫子啃食似的瘙痒难耐。 到了下午,一家三口齐上阵,去将云秀想要的泥一趟一趟搬了回来。 云秀把泥处理好之后,还需要储存几天,在此期间,她要想好去哪摆摊,然后卖些什么东西。 “你说我要不要做一些十二生肖?”云秀觉得,从古至今买糖人那里都缺不了十二生肖,她做这些应该也会有人喜欢吧。 “过几天一起进城。”薛崇山道。 与其在这想来想去,不如直接去城里看一看,到底什么是受欢迎的。 云秀恰好趁这段时间去采一些各色的花,以便给泥人上色。 茜草、槐黄、蓼蓝、五倍子,这样的话,红黄蓝褐就都有了。 白的话就用白锡土,黑就用锅灰。 胶料的话就更容易了,一般来说是要用骨胶或者牛皮胶,再简单点的话,就是用混在一起的米汤或者蛋清。 如果用面粉的话,应该就像是小时候过年做的浆糊那样吧。 薛崇山是猎户,薛家虽然粮食不多,但骨胶却是轻易能做出来。 云秀在准备这些东西的时候,薛崇山也在旁边,给他帮忙。有时候薛崇山早早回来,也会适当地帮她收拾一下她弄得乱七八糟的地方。 “你要不要先做一个泥人试试手?”薛崇山提议。 云秀忽然想起来自己之前答应要做的,关于自己的那个泥人,一直还没有兑现。 “好!”云秀依照着之前给薛崇山做的尺寸大小,给自己也做了一个。因为云策一直在旁边眼巴巴地望着,所以做了一个更小的送给他。 一切都已准备妥当,只剩明天去观察一下市场。 和薛崇山进城那天,是云秀穿越以来第一次去到繁华的地方。 她在现代虽然不喜欢热闹,但是初来此地倒也感到很新奇,而且现在又没有网络和手机,能出去凑凑热闹也是难得。 薛崇山背着猎物,云秀牵着云策,他们一路走到酒楼门口,等着薛崇山去将猎物交给酒楼。 云策这段时间进步已经很大了,说长句还不是很好,但是短句已经没什么障碍。 “姐姐,那是?”云策指着一群人围着的耍杂技的问。 云秀看到表演的是胸口碎大石。她将云策抱起来,让他这个小不点可以看见里面表演的是什么东西。 “哇……哇!”云策不断地惊叹道。 云秀又好笑又觉得心酸,云策还从未进过城,也从未见过这些她虽然看不上,但对于他来说,却是十足新鲜的情景。 薛崇山将猎物卖出后,本以为云秀会带着云策在周边稍微走走,没想到她现在反倒老实地站在原地。 只是见她抱着云策的手都有些微微颤抖,于是便道:“给我吧。” 为了省力,薛崇山问:“你要不要坐在我的肩上?”这样看得更清晰。 云策看向姐姐,他第一次见到这些表演,心中是十分想看的。但是这几日的相处,让他也明白姐姐跟姐夫并不像爹跟娘一样。 云秀逗他道:“你亲亲薛大哥。” 云策略微纠结了一会,但是想看的心终究战胜了害羞。他本身就被薛崇山抱着,离薛崇山的脸距离也很近。 “啵——” 薛崇山:“……” 其实他并不需要任何报酬。 云秀虽说是在逗他,但是其实也有点自己的小心思。 她马上就要开始做助听器了,如果任务很快完成的话,她就要离开这个地方。 之前她私下悄悄跟系统问过,假如她完成任务离开这里,那么云秀这个身体也会在这里死亡。 就等于说,云策就成了孤家寡人。 而且,薛崇山跟云策的年龄差距也比较大。这样的话,他们感情发展好了,在她离开以后,岂不是可以一个将另一个养大,另一个给这一个养老。 两个人相互依靠,云秀也就不用为此再担心了。 “干得好,策哥儿。薛大哥本来就是你姐夫,你要跟他搞好关系啊。”云秀笑道,“等以后薛大哥老了,你也要像今天他对你一样对他。” 云秀这话乍一听没什么问题,但是她所说的始终只有薛崇山跟云策两个人,那她自己呢? 薛崇山看向云秀,但云秀却全无所觉般,继续往前走。 “之前买东西,手里还有些钱,我们去给策哥儿买一点书吧。”云秀道。 云策现在已经可以跟人交流了,启蒙的费用现在云秀还支付不起,但她可以自己先来。 毕竟她也是来自现代的高材生呢。 “你识字?”薛崇山疑惑。 这村里的女子就没有念书识字的。 不过 云秀之前既然说她死而复生,有过别的机缘,才突然学会了捏泥人。那么她现在会识字读书,应当也在情理之中吧。 薛崇山:“也是机缘吗?” 云秀还没想到借口呢,这边薛崇山就给她递了台阶,于是她肯定地点头。 一路观赏,云秀发现这边也有摆摊卖泥人的,但是多数卖的都是动物,比如什么老虎、狮子、麒麟。人物类的话,就是观音、寿星、大福娃。 主要在于吉兆。 只是他们的手艺比现代还是稍逊一筹。 云秀想着自己既然具有先天优势,那么也没打算跟他们抢生意。她想自己就可以学那种画速写的方式,现场为他们制作泥人。 这种噱头在古代应该还算少见。 只是想要吸引别人过来买她的泥人,那就得先证明自己的手艺。 所以她在返程的途中又去书铺买了一本画册,价格昂贵,但这属于前期的必须投入。 “吃饭吧。”薛崇山他们进了一家面店。 走了那么远的路,早饭也都消化得差不多了,云秀因为兴奋一直没觉得饿,但对云策这样的小孩来说,体力已经耗光了。 “吃完以后再买一些必需品,我们就回去。”云秀道。 民以食为天,她嫁给薛崇山虽然不愁吃,但是人都是会逐渐变得更贪心的,她觉得薛崇山做饭的手艺实在太单调了。 但是归根究底,其实是调料不够。 薛崇山:“好。” 在外面吃饭,是云策从来没有过的经历。他看着小二将他们点的三碗面端上来,因为点的都是不同口味的面,云秀心疼他,就将自己的面喂了他一口。 “好不好吃呀?”云秀道,“你是喜欢这个,还是你那个?” 她看着这些饭,觉得都差不多。如果云策更喜欢她这个的话,让给他也无不可。 “姐姐吃。”云策把自己的碗推向云秀,意思是让她也尝尝自己的。 云秀之所以对云策十分疼爱,就是因为这个小孩实在可怜又善良,而且很有感恩之心。 “那就谢谢策哥儿了。” 这两人在这边相亲相爱,独留薛崇山一个人在旁边,显得他十分的生硬。 “你要不要给薛大哥也尝尝你的?因为今天薛大哥背你也很辛苦呀。”云秀引导道。 云策看向薛崇山:“姐夫,尝。” 背一个云策这样的小孩,对薛崇山来说,压根没有任何压力。但是面对他这种期盼的神情,反而让薛崇山有些不知所措。 他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大人,不应该从一个小孩的碗里捞吃的。 云秀见他没有反应,悄悄拧了一下他的腰,稍微靠近薛崇山后,耳语道:“别打击策哥儿,给一点面子。” 于是薛崇山“勉为其难”地尝了一口:“不错。” “哈——”云策开心地笑了。 薛崇山将目光落到云秀脸上,只见她瞧见后,朝他眨了眨眼,而后继续夸赞云策的勇敢。 他看向周围那些吃饭的人。 有独自一人的,也有一家人的。 好像将他原来的情景和现在的情景,分别在他面前展示出来。 这其中的差距之大,让他觉得那些一个人吃饭的人,有些孤独可怜。 7. 第七章 从城里回来,云秀就开始动手操作。 她做了很多款不同的助听器,是作为主要产品售卖的。 不同的助听器,其实要根据佩戴人的听力而去调整,但是云秀有系统的帮助,她就只需要做出外观,等到购买的人购入后,系统会自动根据佩戴人的个人信息,将其调整为合适的。 可是怎么样让别人来购买她的东西呢? 最近云策的进步很明显,云秀觉得也是时候将这件事情暴露出去了。 她想着如果可以的话,让云策跟她一起去,云策在一旁读书,她在一旁捏泥人。 到时候再请个托儿来宣称,云策之前是聋的,但是现在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可以听见声音了。 这个办法是最能吸引大众注意的,毕竟在古代,聋哑人恢复原样简直是天方夜谭。 只是云秀有一个担忧的点,云策现在的年纪太小了,他很可能只是为了讨云秀的欢心而答应这件事,但是对他个人而言,或许会成为以后成长上的创伤。 云秀不知道这件事情该不该拜托云策来帮忙。 “薛大哥,你说呢?”云秀站在薛崇山附近问道。 薛崇山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毕竟云秀和云策跟他的相处时间并不长,他不知道云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 而云秀的担忧是有一定道理的。 也许在小的时候什么都不懂,是不会在意这些。但是云秀因为这件事情,生意一旦做大,别人都会知道云策是有缺陷的。 云秀想尽全力保护云策的想法,薛崇山是懂的。 “你既然能请托,那要不另找一个人扮演云策的角色?”薛崇山建议道。 这个主意云秀之前也想过,但是她并不知道哪里还有聋哑人,而且就算帮了人家,人家也并不一定愿意抛头露面。 薛崇山:“先试试。” 云秀:“薛大哥有认识的人吗?” 这个薛崇山倒还真知道一个,但是那个人是一个乞丐,不知道现在还活着没。 云秀见他犹豫迟疑,便猜想结果可能不如她所愿之美好。 不过又不能因为薛崇山没有帮上忙而露出失落的神情,只能强撑着笑:“没关系,我可以先摆摊试试,说不定有人因为我的技术,就对这个感兴趣了。” 薛崇山是不愿意在事情还没有确定结果之前就夸下海口的,便只能沉默以对。 云秀正式开业那天,薛崇山专门陪她一起去了。 他比起村子里的其他人,对城里多少是有些了解的,甚至还有认识一些朋友。 云秀摆摊的地方,就是薛崇山找人租下的。 摆摊这种事,讲究的就是既要接地气,又不能太落俗套。 云秀也没有一上来就显得特别与众不同,所以她做的里面还是有十二生肖以及一些大福娃之类。 这些只是用来做对比的。 这样就能看出,她做的那些精致的泥人,比这些福娃之类的要好看太多。 “瞧一瞧,看一看。”云秀吆喝道,“精致的泥人,现捏现画!” 云秀的长相甜美,也很有审美,她对摊上的物品摆放十分讲究,倒是吸引了不少问价的人。 因为不想抢别人的生意,所以云秀的定价是偏高一些。 做生意的都知道,低价到最后只能是两败俱伤。 只是在现在这个年代,能吃饱喝足都不算是容易的事,哪有闲钱去买泥人呀。 而且大家都觉得泥人的材料不就只有泥,为何还要收如此高价? 所以一路上只看不买的人特别多。 “这样下去可不行。大家只是走马观花地路过,根本没人停留。别说吸引别人关注到她的助听器了,就连泥人也没有人感兴趣。”云秀心想 可是如果降价的话,扰乱市场,着实不好。再说她是从现代穿越到古代,已经比别人占了优势,还搞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就显得过于卑劣了。 云秀蔫蔫地守在摊位上,为了吸引顾客,仍然还在捏着泥人。 只是她吆喝的声音明显变小了很多。 薛崇山办完自己的事,过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 他从周围买了一碗茶水给云秀送过来,从始至终都没有再多说过一句话。 云秀当初信誓旦旦,又是从山上搬泥,又是花钱买土层,还要去山里面找不同颜色的花来做染料,又拜托薛崇山帮她熬骨胶。 这么兴师动众,结果现实却是当头棒喝。 “我没有卖出去。”云秀沮丧道。 没有卖出去才是正常的。 薛崇山其实从一开始就猜到这个结果了。 云秀的想法跳脱,行动力又强,积极性很高,他实在不好打击。 而且她想做就让她做,这又不影响任何人。 薛崇山把喝光的茶碗还给了茶水铺的老板。 他再次回来时,没有坐在云秀的旁边,而是站在摊位面前。 “老板,我想做一个泥人。能便宜点吗?” 云秀见薛崇山要买她的东西,不禁破涕为笑:“卖呀,但是不能便宜,我的手工费也是很贵的。” “多少钱?” 云秀道:“但是念在你是我的第一个客人,就给你最优惠的价格,只需要一文钱。” 薛崇山老实地交出一文钱。 云秀装模作样地接过来:“你想要摊上头的还是现捏?” 薛崇山看了一眼云秀的摊位,除了动物就是精致的泥人。他已经有了之前云秀特意给他做的,就不需要这个了。 “做只狼吧。”薛崇山道。 “没有问题!” 他们两人的交流,倒是被周围的人给听到了。 有人听到这个价格,觉得十分的便宜,而且看到云秀现捏出来的动物栩栩如生,便也起了好奇心,想要来做一个。 “小娘子,我要是想做一只蛐蛐,你能做出来吗?”这人是因为最近喜欢上了斗蛐蛐,但是蛐蛐这种小昆虫,寿命太短了,有只帮他赢了好几场的,他就想留个纪念。 云秀还真没怎么仔细观察过蟋蟀。 “您有能让我看一眼的吗?” “喏,这不是。”这人将他的蛐蛐笼子提上来。 云秀仔细观察了一番,将图形记在自己心里,最后当着众人的面开始捏。 她挑了褐色的颜料,最后涂抹在泥塑身上,将这泥塑跟笼子里的蛐蛐 一比,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哈哈哈哈,你这做的可真不错!”那人道,“我看你这摊位上摆的基本都是泥人,你这泥人怎么收费?” “我这泥人精致但费时,一个便要200文。”云秀道。 这人也是不缺钱的主,对云秀的报价觉得十分合理:“你这东西确实不错,也不算贵,我买一个吧。” 云秀喜出望外:“那您是要现场捏,还是在这里面选一个?刚才捏的蛐蛐,就当一个添头,送您了。” 这人主要是看中了云秀的手艺,对于他的泥人其实没多大的兴趣,拿回家哄一下自家夫人开心罢了。 “就这个吧。”他指了一个雍容富贵的精致女像。 “哎,你这摊位中间摆的是什么?” 云秀见终于有人注意到她的主要贩卖品,赶紧解释:“这东西可大有妙处。” 那人见她这样一个直爽的小女子竟也开始故弄玄虚,便有些好笑地顺着她问道:“有何妙处啊?” “这东西若戴在耳朵里,便可以听到很远处的声音。”云秀吹嘘道,“若是行军作战,便可以此听到敌人距我方还有多少里。” 虽然助听器原本的用处不在这里,但是云秀要想做一个相似的收音装置,也很容易 她刚说完,立马在心里悄悄呼唤系统。 “系统系统,你也看到了,我现在是没有办法。假如他真要的话,我能不能做一个卖给他?” 系统:“宿主许之,此项行为禁止。” 云秀立马笑着继续解释:“但是常人却无法使用。” “哦?何出此言?” “我们常人的听力完好无损,若使用此物,便会致使听力受损。”云秀道,“便同过犹不及般。” “但若是听力受损者,反倒可以恢复。” 这番话着实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这真的假的?” “我娘的耳朵一直不好使,每次跟她说话都得用吼的。” “我儿子小时候发热,一只耳朵听不见声音了。” “哎,作孽呀!小时候调皮,跟别人打架的时候,竟使耳聋了!” 一个个有所需求的人都围绕在云秀的摊前。 “大家静一静、静一静,稍安勿躁。”云秀招呼着,“我这摊上摆的这几个款式,都有这样的作用,大家可以按需选择其中一种。” “这是不是越大越好使?”有人发问。 云秀耐心解释道:“并不是,这些只是根据不同人的喜好和习惯制作而已。假如是小孩,那么他就需要能稳固些的。如果是女子,耳道较小,则需要佩戴这种小一点的……” “小娘子,这怎么卖呀?” 云秀:“一只一百文。” “什么?100文?这也太贵了吧!” 云秀的报价一出,刚才围绕在她摊前的人,全都吆喝着散开了。留下的几个也仍然在迟疑,毕竟谁也没有使用过这个东西,哪知道它到底有用没用? “大家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试一试。”云秀道,“若是大家心存疑虑的话,可以带家中需要佩戴此物的人前来,让他亲自来此一试。” 然而还是没有人购买。 8. 第八章 夕阳斜照,淡淡的余晖洒在云秀和薛崇山的身上。 云秀将摊位上的东西慢悠悠地收到自己的箱子里,她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挫败了。 “等会跟我一起去个地方。”薛崇山从云秀的手里接过她的箱子道。 云秀惊讶:“都这么晚了,云策一个人在家。你是要做什么吗?” 薛崇山在下午去买吃的的时候,趁机找了一下他之前想告诉云秀的那个乞丐。 值得庆幸的是,那个乞丐还活着。 但不幸的是,他比之前看起来更惨了,简直可以说,就差一口气。 如果云秀想用这个人的话,那么势必是需要将他给医治好的。 这笔钱薛崇山虽然可以掏,但是对他们来说就有些不划算了。 如果不是因为云秀今天一个都没有卖出去,薛崇山是不会想带她过去的。 “你不是需要一个耳聋的吗?”薛崇山道,“跟我走吧。” 云秀感到不可思议:“薛大哥,其实你才是我的系统吧?每次遇到什么事情都是你替我解决的。” “什么系统?”薛崇山问,“他是谁?” 云秀摆摆手:“无所谓,无所谓。那咱们现在就快点去吧。” 她如此不在意的模样,应该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但是云秀都已经跟他成婚了,为什么还要对他有所隐瞒? 薛崇山心里虽然有些不高兴,但是面上却依旧是如往常一般。 “我就知道,天无绝人之路。”云秀兴奋道,“大哥,我们如果雇他的话,可以给他一点酬劳吗?” “等到了再说。” 按理来说,白天乞丐都会在城里面乞讨,但这老乞丐现在是在一个庙里面待着,因为他的腿断了,无法行走。 云秀进到破庙里,看见这个老乞丐的时候,简直大吃一惊。 这人身上的衣着破破烂烂,已经成了泥灰色。骨瘦如柴,满面灰色,就像一个道具一样,坐在那里。 云秀有些不敢往前了。 “他还活着吗?”她悄悄地拽着薛崇山的衣服,在他耳边问。 薛崇山:“嗯。” 这人年龄太大了,眼皮已经耷拉下来,再加上本身眼睛小,所以就像是盲人一样,看不见他的眼珠。 云秀本以为这趟会很顺利,但是目前这个情况,她如果想让这个老乞丐帮她的话,实在太难了。 首先,她得去治好这个老乞丐的腿伤。其次,得把这个人养到可以跟她一起坐一天,然后不断地跟别人进行交流的状态。 但不得不说,薛崇山找到这个乞丐,对于云秀生意的宣传来说,确实是个好主意。 因为云策这种小孩,认识他的人并不多。就算有人知道他是真的聋了,也会有一大部分人去怀疑他是否是装的。 而这位老乞丐在城里已经混了很多年,基本上大家都认识他,他的身体情况也为众人所熟知,不存在弄虚作假那一说。 只是这人的状况对于云秀来说,着实有些难以下手。 她望着薛崇山道:“要不咱们去请个大夫过来吧?”按照现代的医学知识,这人伤成这样,恐怕不能轻易移动。 薛崇山却没有吭声,云秀生性善良,她恐怕没有把这件事情往长远的方向去想。 老乞丐在这个破庙里面,却重伤成这样,是何缘由? 还不是因为他年老无力,没有办法去乞讨,所以只能依托别的好心的乞丐给他一些吃食。但是成了一个累赘,对于乞丐来说,又有谁愿意长久供养? 而且,像这种破庙里的乞丐,本就是弱肉强食的。像他这样子只依靠别人的人,被殴打至此,并不令人意外。 云秀或许只是想着,她帮这个人治伤,然后请他帮忙,此事就了了。 但实际上,她一旦帮了他,就得做好被赖上的准备。 云秀的性格,在事情结束后,或许也还是会觉得这老乞丐过于可怜,会把这个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请大夫是不是特别贵呀?”云秀兜里也没几个钱,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现代很多病,普通家庭都治不起,更别说在古代了。而且请大夫过来和你上门去找大夫,应该也是两个价格。 云秀扯了扯薛崇山的衣服:“要不就算我借你的,等我赚了钱再还给你,好不好呀薛大哥?” 薛崇山已经帮他找到了合适的人选,就没有道理再让他付出更多了。 他们二人虽已成婚,但是并没有夫妻之实。如此一来,交往便应如君子之交,钱财利益都算清楚的好。 薛崇山:“……” 他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因为离群所居,所以对于人情世故懂得并不是很多。但是或许也是因为一直独自生活,反而更容易地让他摸清楚了这些处世规则。 像云秀这样单纯的,他确实是很久都没有见过了。 “你在这里我不放心,我们一起去。”薛崇山道。 云秀想想也是,毕竟天色已晚,她一个弱女子在这破庙里面也觉得瘆得慌。 只是可怜这个老乞丐。 云秀将薛崇山本打算带给云策的吃食,放在了老乞丐的旁边:“老爷爷,这是给你的,多少吃一点,垫垫肚子。” 老乞丐没有理她。 云秀有些不自在地看了看薛崇山,她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这般施舍,得罪了人家。 薛崇山:“他听不见声音。” “……”云秀微怔,她倒是把这茬给忘了。 这城里的医馆倒是不少,但是他们能请得起的大夫,却是屈指可数。 云秀还是现代人的思想,总觉得去那种大医院才好,毕竟治病这种事情,是没有什么容错率的。一分钱一分货,你花钱少了就用不了好药。 只见薛崇山直愣愣地从云秀看到的那几家医馆路过,连一个眼神也不给。 云秀只好继续跟着。 但是他却越走越远,这来回飞的时间,总让云秀怀疑,那老乞丐或许都已经咽气了。 “要不我们就近找一家?”云秀问。 薛崇山道:“你进去跟他禀明了情况,他也只会跟你说,他们不收这种病人。” “为什么?我们又不是不给钱。” 有些钱赚得容易,有些钱赚得难。那么对他们来说,自然愿意去给有钱人家治病,既轻松,又可以开些好药 ,赚些差价。 只是这些事情没有必要对云秀讲,平白让她增添苦恼。 “你要是想去试的话,那就去试试吧。”薛崇山始终认为,云秀想做的事,还是应该尽量让她去试一试。 也许是因为她自己就是非遗的传承人,而中医也算是其中一种。所以云秀对于中医是抱有着敬畏之心的,那么中医里面的职业道德,想必也应该跟她所想相同。 再加上她从小看的和电视里,那些大夫总是十分侠义心肠,并且医术高明。 她饱含着信心走到了她选中的医馆。 结果果然跟薛崇山预料的一模一样。 “什么叫治不了?为什么治不了呀?你们这么大的医馆,难道就连一个医术好的大夫都没有吗?”云秀被气得连连质问。 “我家大夫的医术,可以说是医死人肉白骨。但是,他忙到哪有空去替你们治一个快死掉的乞丐?再说,我家大夫平时医治的可都是贵人。”坐堂的不屑道。 踩高捧低,云秀是见惯了的,毕竟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可是从事特殊的行业,便应当有相应的品德。就像医生应该有医德,遇到人不该见死不救一样。 无论云秀好说歹说,坐堂的都不为所动。 她也不好耽误其他的人去看病抓药,只好退了出来。 “我要带你去找的那个大夫,医术也还可以。”薛崇山只能用这句来安慰她。 “他们怎么这样?人命难道不比什么都重要吗?”云秀低语自问,她实在难以理解。 天色越来越黑了,薛崇山加快了脚步。 他们到医馆的时候,云秀看见那医馆,说起来是医馆,实则就是一间普通房子,弄了一个抓药的柜子。 她站在门口都能隐约看见帘子里的人正在吃晚饭。 就像是小时候去的那些诊所,隔开诊疗区和医生生活区域的就只有一个小小的隔断。 薛崇山敲了敲门进去,没过多久,就带着一个大夫出来了。 等他们一行人到了破庙时,那些白日里乞讨的乞丐又都回来了。 云秀看见他们盯着自己跟薛崇山的眼神,觉得好像是小白兔误入了狼窝。 那些盯着他们的眼神,滴溜溜地转来转去,饱含的恶意让云秀不寒而栗。 他们并没有什么动作,还像自己以前一样,一点没有表现出异常。 但是云秀还是感觉,这很像是自己曾经上学时学过的那篇蒲松龄的《狼》的文章。 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而且她也发现,她之前给老乞丐的吃食,装它的油纸,却离他十分遥远。 结合起这两个,云秀这才反应过来,这老乞丐身上的伤,恐怕都是被这些人以泄愤的心情所打的。 这让她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什么是弱肉强食。 她接收着那些眼神,然后又呆呆地看着大夫给老乞丐治伤。 薛崇山察觉到她的不对劲,以凌厉凶猛的眼神环顾了四周后,那些盯着他们的人都将头脸转了过去。 他站在云秀的后面,将她的整个身躯包裹在自己的面前,让她不会因为这个小插曲而感到胆战心惊。 9. 第九章 老乞丐的伤势比较严重,而且天色已经很晚了,云秀和薛崇山便只能将他托付给大夫。 幸好大夫说,他们家有空余的房间会给病人住,但是需要支付相应的银钱。 云秀交钱的时候,简直心都在滴血。 她今天赚的钱全部都赔进去了,还搭上了云策的那一部分。 虽然她赚的称不上是什么辛苦钱,但是那可是她的第一桶金。 在回家的路上,云秀问道:“薛大哥,你会不会觉得我做了这种事情,都是无用功?” 大夫在给老乞丐治伤的时候,曾悄悄跟他们说,这人的身体已经完全亏空了,就算治好了腿伤,恐怕也活不到今年冬天。 她花了这么多钱,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简直就是一个败家婆娘。 薛崇山道:“你救了他,他就能活,你也能完成你的计划,为什么会是无用功?” 然而就算是无用功又能如何?只从功利的角度看的话,那么人活着,苦比乐还多,难道就都不活了吗? 云秀一听这话,立马重振旗鼓:“明天我要卖一百个泥人。” 她只是现在暂时卖不出去助听器,完成不了任务而已,又不是赚不了钱,没有能力。 随着徐来的晚风,云秀踏在乡间的泥土小道上,感觉自己心中的阴郁之情已经逐渐消散,反而变换成一种珍贵的快乐。 很庆幸自己当初选择了薛崇山。如果不是因为薛崇山救了她,那么她现在已经不知道身在何处了。 当初的计划虽然有跑路这一选项,但是她对古代完全不了解,身上又没有什么证明文书之类的东西,又如何在这偌大的世界里生存下去?还要带着一个小拖油瓶云策。 其实当初她怕得要死,但是也只能硬着头皮定下那个计划。 而薛崇山这个人,初见时觉得他长得非常的高大雄壮,再加上一直板着脸,看着十分严肃,便觉得他凶戾异常。 可是云秀发现自己跟他相处的这些时日里面,薛崇山的情绪十分稳定,没有一次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波动起伏。 她觉得自己在得突发性耳聋的那段时间里面,所修炼的远不如薛崇山所达到的境界。 但万万没想到,等她回到家之后,云策这边就出了意外。 这是云秀头一次离开云策这么久。 云策是被放在薛崇山认识的徐婶子那里,还算是比较放心的,但是抵不住小孩好动。 于是看见云策一个人在那里玩耍,徐婶子觉得他实在可怜,便招呼自家的孩子跟他一起玩。 可是云策之前是个聋哑人,在孩子里面就属于最底层,只能被欺负。其实他已经在恢复了,但是曾经的经历就像是被钉在耻辱柱上,一直如附骨之疽一样跟在他的身上。 “小哑巴、小聋子,没有爹,没有娘,有个姐姐嫁给狼……” 当云策复述出这群小孩围着他所编的童谣时,云秀觉得自己做错了。 无论她干什么,她都该带着云策。 就像她在这个世界上的亲人只有云策一样,云策也只有她。 “没关系,策哥儿,姐姐明天带着你一起去,我们在那边玩。” 徐婶子因为帮薛崇山带孩子,却还让人家的孩子受了欺负,而感到十分愧疚:“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回头我就教训教训他。” 这种场面话在以前,薛崇山听听就过去了。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成婚有了妻子和弟弟。 他是有家人的人了。 “是该教训一下了。”薛崇山冷冷道,“顽劣不堪,今日是欺负人,明日指不定就跑到深山里,到时候丢了性命,可就没办法了。” 徐婶子脸色一下就变了,她本想开口,委婉地维护这些孩子几句。但是一想到自己还得找薛崇山帮忙,就生生咽了下去。 她赔笑道:“是这样的,没错。这些小孩不懂事,大人就应该好好叮嘱教训。” 云秀带着云策回家后,把他的衣服拉起来看了一下,身上倒是只有几处磕碰到青紫的地方,不是很严重。 “姐姐……”云策开心地又叫了她一声。 如果云策听不见声音,那么今天这些小孩对他的羞辱,在他这里约等于无。 真的只能说福祸相依。 “今天我们在城里吃了一家很好吃的点心,但是冷了就不好吃了。所以策哥儿,明天你跟我们一起去,姐姐带你吃好吃的。” 实际上哪有什么点心,本来要带给云策的,也只有一个馅饼而已。 “好吃。” 因为明天还要早起,云秀也不敢再耽搁,洗漱之后就准备睡觉。 然而她准备吹灯的时候,却发现薛崇山正朝屋外走。 “薛大哥,这么晚了,你还去哪呀?”云秀叫住薛崇山道。 薛崇山只道:“有事要出去一趟。” “这么晚了,什么事这么着急啊?”云秀感觉有些奇怪,薛崇山明明没有什么亲朋好友,这么晚了,谁会约着他出去呀? 她忽然想到自己最初在想跟薛崇山成婚时,好像问过薛崇山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是不是有心上人? 如今薛崇山这么晚了还要往外走,难不成是跟心上人幽会去了? “你该不会是跟什么姑娘约好了吧?” 薛崇山:“……”他佩服云秀联想能力的优秀。 “这两天一直都没有去检查一下设的那些陷阱,明天还得去城里,没有时间。如果不及时把它们取出来的话,死掉的动物就会腐烂。”薛崇山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云秀恍然大悟。都是她一直奴役薛崇山,才让薛崇山没有时间去做自己该做的事。 说实话,现在家里养家糊口靠的还是薛崇山,但是云秀因为自己的任务,却一直妨碍薛崇山挣钱。 她今天为了医治老乞丐又花了那么多钱,后续肯定还会有别的支出。 云秀感到十分的羞愧。 如果她的系统能再给力一点,或许她可以跟薛崇山一起上山,保护薛崇山。 但是现在,她既没有办法提供帮助,也不好去做个拖累。 “那薛大哥,我等你回来。”云秀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就像小时候和妈妈一起等爸爸下班那样。 “你睡你的,不用等我。”薛崇山道,“不过需要你出来一下,将门从里面锁住。” 云秀好不容易有了一件自己能干的事,便立马从床上下来了。 “那你早点回来,注意安全。”她目送着薛崇山离开后,本是打算不睡,等着薛崇山回来。 只是因为今天早上建城的时候,就起得特别早,再加上一天跑来跑去,没有休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等她忽然惊醒时,朝门口一看,却发现大门竟然开了。 云秀顿时被吓得一激灵。 菜刀什么的都在厨房里,她的房间没有任何有杀伤力的武器。 云秀打算摸黑往厨房里去,一出门发现薛崇山房间的灯竟然亮着。 顿时,她就像是迷失了方向的旅人,在沙漠里看见了绿洲。 “薛大哥?”云秀推开门。 此时薛崇山正在为自己包扎伤口。 他的上衣已经全脱光了,云秀从背后就看到他的背上有很多的疤痕。 “你受伤了!”云秀立马冲上来。 薛崇山在听到云秀的声音的时候,便想尽快将这些隐藏起来。但是云秀出现的实在太过突然,他压根也来不及。 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低声对云秀道:“小声点,把门关上。” 云秀按照他的要求做了之后,急忙走到了薛崇山的对面。 薛崇山左手的手臂上有齿痕,像是在遇到动物袭击时,急忙挡了一下才会弄出来的伤口。 他的脸上还有血迹。 “这恐怕得去打狂犬疫苗吧?”云秀在心里道。 “薛大哥,我给你打些水,你擦擦脸吧。”云秀说着就要起身。 薛崇山:“不用了。盆里还有水。” 云秀走过去一瞧,果然还有。她用薛崇山的巾子打湿,拧干后走到薛崇山面前。 本是想直接动手帮他擦的,但是这万籁俱寂的夜晚,她跟薛崇山两个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虽然已经成婚了,但是也觉得有些暧昧尴尬。 “闭上眼睛,我帮你擦擦脸吧,上面还有血。”云秀道。 薛崇山左手受伤,右手却是完好无损的。 云秀本以为他会用自己的手接过去,婉拒她这番请求,却没想到薛崇山直截了当地闭上了眼睛,仰起了头。 或许是因为太累了吧,本来就一直没有怎么好好休息,还都做的是体力活,现在又遇到了危险,定然是经过一番缠斗才能平安回来的。 想到这里,云秀觉得自己十分没用。如果她在薛崇山去山上之前,跟他一起去,两个人胜算应该会更大一些吧。 至少不是自己在家睡得正香,而让薛崇山一个人经历生死搏斗。 她拿着巾子轻柔地在薛崇山的脸上擦拭而过,就像是见到了一只价值千金的瓷器。 “薛大哥,你的这个药管用吗?”云秀砸完后,见薛崇山之前包扎好的伤口仍然有血液渗出,“要不等天亮了,我去给你找一个大夫吧。”</ p>经过昨天帮老乞丐找大夫这件事,云秀自己也已经学会了怎么样去选合适的医馆。 薛崇山:“不用。” 他的药当然是有用的,只是因为一只手受了伤,只靠一只手来包扎,实在有些困难。 众所周知,止血法其实最有效的就是压迫止血。但是这种就需要用很大的力气,而薛崇山只有一只手能用。 “你要不试着学习一下怎么包扎伤口?”薛崇山问。 云秀:“可以啊。” 薛崇山把自己的胳膊递出来:“你把原来的拆了,然后将新的缠得紧一点。” 云秀点头如捣蒜:“好,好。” 只是,她如果要替薛崇山包扎伤口的话,就得坐得离薛崇山比较近。而薛崇山一直没有穿衣服,他们两个人又离得如此之近,云秀实在感觉有些羞耻。 不是因为她在古代没有任何娱乐,而是薛崇山的身材着实不错,云秀也是第一次发现。 “你身上的伤口也是这么来的吗?”云秀打破沉默而又奇怪的氛围,闲聊道。 薛崇山:“有的是,有的不是。” “这不废话嘛。”云秀心想,她有的伤口也是因为不小心受了伤,而有的却是自己主动抓伤的。 “人活着果然都不容易,我以为像你这样武艺高强的人,应该会活得更容易些呢。”云秀夸赞道,“不过你已经很厉害了,次次都能活下来,这何尝又不算是一种幸运呢?” 她一说完,就感觉薛崇山沉默了。 “我的意思是,能活着就是万幸,别的就不要求了。”她补充道。 本来也就是这个道理,无论你立下怎样的丰功伟绩,早早地逝去了,便也是无用。 不过现在薛崇山受伤,云秀就没有办法去城里摆摊了,因为她要卖的泥人,别看小小一个,但是重量也不轻,都是实心的。 再加上薛崇山一直对她很好,在人家生病期间,她也需要精心照料。 “薛大哥,好了。”云秀收起桌上的东西,“你去睡觉吧,我将大门关上,然后过来守着你,以防你半夜突然发热。” 这种伤口不知道会不会感染,如果感染的话,必定会发热。而云秀对于发热的了解,只在于用冷帕子去擦拭一下他的额头。 云秀关上大门后,从厨房的门口那里,突然瞥见了一个庞然大物。 她仔细一瞧,才发现竟然是一头野猪。 这野猪现在已经死得透透的了,身上有不少的伤口。 云秀实在难以想象薛崇山是如何在夜里视野受限的情况下,跟这样一头猛兽战斗,而后又用着疲累伤残的身躯,将这头野猪从山上拉回来。 虽说可能并没有什么用,但是云秀从小就听长辈们说,以形补形,薛崇山失了那么多血,或许吃些猪血能够补充一些。 在这里,在古代这种条件落后的地方,猪血其实也算得上是一样稀罕物。 云秀忍着惧怕,在猪有伤口的地方下,放上一个碗。 “你死都死了,物尽其用才能算不愧对你。”云秀念念有词。 她干完这些事情之后,回到薛崇山的屋子里,发现薛崇山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云秀拍拍他的肩膀:“薛大哥,别在这里睡。” 薛崇山被唤醒:“……你不用来这里,去看看云策吧,他要是醒来没见到你,可能会害怕。” 当初云秀搬出婚房,就是以这样的借口。毕竟云策确实是小,而且又一直跟她相依为命,对她十分依赖。 “这么近的距离,他要是哭着跑出来,我就在这喊一句,他也能听到。”云秀拒绝了。 薛崇山对她一向没有什么办法,云秀坚持的事情,总归是要做到的。 “勉强自己,要是困了就回去睡吧。” 云秀将薛崇山房里的凳子拉到他的床头,她第一次作为陪护这种身份,其实也觉得有些新奇。 而薛崇山躺在床上简直不超过三秒就睡着了,感觉刚才清醒着跟她沟通的人,只出现在云秀的幻觉里。 薛崇山的呼吸声在这个房间里尤为清晰,云秀也被这种声音催眠着犯困。 她强忍着睡意,却一恍惚,天已经亮了。 她转头去看床上薛崇山的状态,发现这人面色红润,她疑心这是不是就是发热的症状,便伸手去摸了一下。 “好像不是。”云秀不能确定。 她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感觉薛大哥的温度还是比我高的。” 最直观的判断,就是直接用额头去贴一下他的额头。 云秀迟疑了片刻,便毅然起身。 10. 第十章 她趁着薛崇山没注意贴了过去,然而下一秒薛崇山就睁眼躲了过去。 “我,我……你……你醒了啊。”云秀结结巴巴道。 “你在干什么?”薛崇山沉着声问。 “我什么也没干。”云秀两手摆在自己面前无辜道,“你发热了,我想确认一下。” 薛崇山后知后觉到身体的不适,确实感觉十分沉重:“无碍。” “系统系统,你说我如果做一个退烧药,可以把它变成真的吗?”云秀忽然想到也许可以。 根据系统的判定,云秀是出于善意,因此她的愿望可以实现。 云秀立马转身,薛崇山以为他说了“无碍”,所以云秀才如此,不禁有些后悔。 毕竟被人守着照护的滋味总比一个人病倒躺在床上要强太多了。 这会天已经将将明了,像灰麻子一样发出点点白光,云秀感觉也是时候做早饭了,便打算将系统变换出来的药放进薛崇山的碗里。 这样也是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 莫名其妙拿出那样一包塑料袋包装的东西,实在是太可疑了。 云策一向起来的早,他揉着眼睛走到厨房,看见姐姐一个人在里面忙碌,就像是出现了幻觉。 “姐?”他喊道。 自打云秀嫁过来,就没有独自一人做过饭,他仔细一看,确实没看见姐夫的身影。 “嗯?”小小一个人,没受到云秀的影响,偏偏学薛崇山那一套,板着个脸一副沉思的模样。 云秀感到好笑,逗他道:“你找谁呢?姐姐在这还东瞅瞅西看看,现在你最喜欢的人不是姐姐了?” 她的语速较快,说完云策半天才反应过来,低下头转着自己的手指,像是在认错一样。 “好啦,开个玩笑,薛大哥在屋里休息,你想见他就悄悄进去看看,他生病了,要好好休息,知道吗?”云秀道。 云策迈过门槛,轻轻推开屋门,薛崇山在屋里已经听见了云秀跟云策的聊天,他本想装睡让云策放心,但又没忍住看了房门一眼,刚巧看见云策进来。 薛崇山:“……” 云策愣了一会,似乎是在迟疑到底是打扰薛崇山进来,还是就此出去,让薛崇山好好休息。 “策哥儿。”薛崇山道,“你来找我?” 云策用两条小短腿小心翼翼走进来,他倒是十分有眼色地给薛崇山倒了杯水。 在他还小的时候,娘就是这样,坐在床上,每天都要用碗喝药,所以他认为生病的人需要多喝点汤汤水水,病才好得快。 “多谢。”薛崇山有些受宠若惊。 云策虽然对他还算亲近,但是这孩子十分害羞,每次都不太好意思跟他近距离接触,这次得知他生病还专门跑进来给他倒水,对薛崇山来说也算一大突破。 云秀端着小碗掀开帘子,看见云策和薛崇山一齐望着她,本来还收敛着的声音便放大了:“吃饭了。咱们今天就在薛大哥房里吃吧。” 薛崇山的伤只是手有些不方便,双腿并没有受到影响,他出去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云秀都这么说了,那自然得按照她的意思,他也知道云秀纯粹出于好心。 云策帮着云秀拿碗筷,薛崇山也从床上下来,走到了桌前。 他就近随便拿了一个碗,却没想到云秀看见后,将他的碗端给了自己道:“你的粥是我精心给你准备的。”说完,便把加了料的粥挪到了薛崇山的面前。 因为生病,所以有了特殊照顾吗? 薛崇山感觉自己的病都好了许多。 他本以为云秀是给他的里面加了糖,结果一尝,却是一股苦味。 莫非这粥是烧糊了? 可是他也没有尝到糊的味道。 云秀十分地忐忑,因为那个药她只做了一包,不知道系统变出来的和现实她曾经喝过的味道是不是一样。 “你感觉怎么样?”云秀问道。 薛崇山又尝了一口,确认不是因为自己生病而味觉发生了变化,他犹豫了片刻,决定对于云秀还是继续实行孤立政策:“很好。” 然而云秀以为系统变出来的药非常有效,现在已经起效,薛崇山应该已经感觉到身体恢复了。 “那就好,有用就好。” 薛崇山的发热用了药之后,当天就已经退了。但是他的伤口愈合还需要时间,所以云秀这段时间就一直在家待着。 等她终于再次去了城里,见到大夫的时候,大夫还以为他们把病人扔在这里,自个跑了。 “不会的,大夫。因为家里出了点事,实在脱不开身。”云秀解释道。 这大夫说话虽然阴阳怪气,但是医术确实很好,而且人品也没得说。他们这么久没来,之前垫付的钱早都已经用光了,结果大夫还是将乞丐留在了家里,没有把他赶出去。 “他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云秀问道。 大夫:“伤筋动骨一百天,他年纪又大,伤的也不轻,本来是该在家好好休养的,但是你们既然没有地方让他住,那便只能让他继续在我这里休养了。” 云秀点点头,又交了一笔钱。 之前薛崇山打的野猪,因为没办法弄到城里,所以在他伤好一点之后,找人在村子里卖了,也算赚了一些钱。 结果今天这一掏,又是入不敷出了。 云秀走到她的泥人摊,打算开启今天的生意,不论怎么样,她有技术就饿不死,钱少就少赚点,钱多就多赚点。 然而却没想到,她刚坐到摊位上,就收到了系统的提示音。 系统:“恭喜宿主获得老乞丐感恩值加一!” 云秀:“!” “真的假的?我也没干什么呀,这就加一了?”云秀一直觉得,要获得这样子的成绩,必须得是真正帮了这人。然而却没想到,她只是替老乞丐付了一些医药费,竟然就获得了感恩值。 要知道,任何事情从零到一都是最难的。云秀一直都摸不透这个感恩值到底是从何得到,现在对她来说不亚于人类学会了使用火。 她一脸高兴地看着薛崇山:“薛大哥,谢谢你。”要不是薛崇山带她去找老乞丐,她到现在肯定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对象。 薛崇山简直就是她命里的贵人。 “……”薛崇山不知道云秀又怎么突然地变得如此开心。 云策坐在一旁的凳子上,见着两人互动不带自己,便把自己的手放在薛崇山和云秀的身上拍了拍。 “哦,还有你。”云秀将云策揽过去,“策哥儿今天来城里开不开心啊?” 为了以防万一,今天他们一家三口全部都到了城里。 云秀还正跟云策玩呢,结果就有客户上门了。 “老板,这泥人怎么卖呀?”有一个小厮问道。 云秀看见了在一旁的公子哥,年龄看着只有十二三岁,不过神情倨傲,看起来就像是那种不羁的叛逆少年。 “两百文一个。” 公子哥在自家小厮跟前悄悄说了一句话,小厮便问云秀:“如果按要求现捏一个呢?” “也是两百文一个。”云秀回答道。 小厮:“你帮我们家公子捏一个跟他相像的。” 好不容易来活了,来的还是这种有技术含量、可以吸引顾客的活。云秀当然开心得不得了,今天简直就像是走了大运,她从一来到城里,就接连遇到了好事。 “好嘞,你稍等,请坐这边。”云秀杵了杵薛崇山,示意薛崇山把他的凳子让出来。 她这现捏现做,对于古人来说,还是新奇的,尤其是对面还有这样一个富贵的小公子。 云秀稍稍捏了个大体的形,然后仔细观察了小公子的面部和穿着打扮,随后便将其记在了脑海。 “制作的时间比较长,您看您是先去逛逛之后再来取,还是在这里等着做完?”云秀又贴心询问道。 她刚开始那三两下,就已经能看出确实是一个懂行的人。这小公子对她的制作比较感兴趣,所以就留下来了。 有客人在这,云秀自然是更高兴的,这就等于是替她打了招牌。 果然,她给这位小公子还没做完的时候,又来了好几个人在她的摊位上买了东西。 这么零零碎碎挣的钱,竟然也真不少。 当她将成品交给小公子时,那跟小公子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泥人,深得小公子的喜爱。云秀拿到了一个银锭子,是作为打赏的。 “这太多了!”虽然云秀知道古代是有这种打赏的情节,但是对于她来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笔买卖完了就是结束了,没有道理多拿顾客的钱。 更别说这位小公子在她这里坐了这么久,给她招揽了多少顾客了。 “赏你的就是赏你的。”小厮接过云秀特意包装好的盒子道。 然而小公子拿到他的东西之后,却迟迟不肯走,一直在她的摊位上看来看去。云秀看着他的眼神落在那里,便给他介绍。 直到小公子的目光落到了云秀摆在正中间的,她所做的助听器。 因为方才小公子坐在薛崇山的位置上,离云策的位置很近。虽然他们两个人没有什么交流,但是估计小公子也看到了云策耳朵上戴着的,便是摊位上摆着的。 “这个是个好东西。”云秀还没来得及说,云策抢先替她说了。 11. 第十一章 还没等云秀惊讶于云策说话的流畅程度,云策继续道:“我本来听不见的。” “……哈哈。”云秀捂住云策的嘴,这孩子知不知道自己在说啥。 云策现在需要借助工具是不假,但是等她完成了任务,有余力的话是可以帮他恢复成正常人的。 “真的假的?”小厮惊讶地拿起一个看了看,在瞥过云策耳朵上的,确实是一样的。 只是大户人家哪里会要有残缺的仆人,就是正常人也难以在那里找到一份活计。 府上的少爷小姐也都用不上这东西,且不说这东西有用没用,就是有用对他们而言也没有用途。 “这个多少钱?”要是便宜倒可以随便买一只来玩,只是既然能让聋子听见声音,这等新奇估计不便宜。 云秀好不容易在她的任务上要开单了:“只要一百文!” 她实在是有些激动。这东西只要有一个顾客,就能口耳相传,到时候她还愁卖? 那不是摊在家里感恩值就自个蹭蹭往上涨。 就凭她救了个老乞丐就能涨一分,说明这个还是看被救的人心中是如何想的。 那也可以说明,她买这个东西,在使用期间也有可能会多次涨分,因为只要使用的人一想起他曾经是因为耳聋造成的不便,就会对她心怀感念。 听完云秀报出的价格后,小公子买了一只,特地挑选的还是跟云策耳上戴的一样的。 看来这次能卖出去,得多亏了她带着策哥儿一起来了。 “喏,给你十文钱。”云秀道,“这个叫做提成,今天你坐在这里帮我拉拢到了顾客,这是你应得的。” 云策一个小孩,十文有点多了,云秀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装好,不能弄丢。等摆摊结束,姐姐带你去逛,到时候你就可以用这钱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了。” 她也终于给云策发得起零花钱了。 不过除了云策,这边还有一个薛崇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毕竟是他把自己的凳子让给了小公子。 更不用说,云秀本身就还欠着薛崇山钱呢。 “薛大哥,剩下的都给你了。现在我只能还这么点。”云秀笑笑,“你可不要嫌少。” 薛崇山的手被云秀拉起,她白皙又柔软的手指从薛崇山粗糙的大手上划过,带着一种温热的感触,掰开他的手指,将银钱放在他的手上。 就像是曾经在树上摘过那种肥硕的吃树叶的大肉虫,软乎乎又痒痒的,一寸一寸从手掌心爬过。 今天开业赚了这些钱云秀已经心满意足,毕竟她的东西又不是不能放,只要每天来,每天都像今天一样能卖出去就好了。 因为云秀是从家里赶过来的,哪怕她起得早,等到的时候,时间也已经挺晚了。 所以等做完小公子的这笔生意后,他们便商议先去吃个午饭。 以前都是薛崇山买好,但这次云秀自己有了钱,她想请薛崇山吃饭,于是做主让薛崇山在摊位上守着。 价格也都很固定,旁的两百文一只,助听器一百文一只。 而且薛崇山本身来城里的次数就比她多,卖东西应该也能顾得上来吧。 据她这一段时间的发现,薛崇山喜欢吃包子,这下她赚了钱,可以请他吃个够。 等她拿着包子回来,薛崇山反倒给她钱,原来是她离开的那段时间有人专门来买助听器了。 “卖了三个?”云秀扫了一眼得出数量,“早知道我就不走了。”还能亲眼看出自己的东西卖出去的“盛况”。 不过现在既然开了个好头,那么证明后续还是会有很多人买的,也实在不必气馁。 果然下午的时候就开始陆陆续续有人过来购买了,而且是专门指定要买云秀的助听器。 收摊的时候,云秀一个一个数着自己今天赚的钱,把大头交给薛崇山之后,又去医馆看了看老乞丐。 她感觉自己今天这么好运,都得多亏了老乞丐给她的那一颗感恩值。如果没有这个感恩值,她可能都坚持不下去了。 云秀拿出一个助听器,给老乞丐看了看,然后作势要往自己的耳朵上放,大概是想询问他,这个东西能不能放在他的耳朵上。 老乞丐看懂后,从云秀的手里把助听器拿了过去,塞到了自己耳朵里。系统会自主帮助每一个购买助听器的人调节到适合他们的模式,这点就不需要云秀这一个业余人员操心了。 “您现在可以听到我说话吗?”云秀问道。 老乞丐跟云策不同,他是在长大后才聋的,所以他还是可以听懂云秀的话。 他点点头,云秀便继续道:“老人家,您戴的这个叫助听器,可以帮助您再次听见声音。” 她有些犹豫,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说自己的帮助其实是有条件的。特别是,她还从老乞丐这里拿到了一个感恩值呢。 “等您伤好后……”云秀踟蹰着,“能不能请您帮我一个忙?” 云秀其实一直秉承着一种帮人就不要求回报的心理,因为如果你有期待的话,那么你的期待将会无数次落空,这是血的教训。 而且对于别人来说,他如果没有向你提出请求帮助的要求,你却帮了他,或许也是一种负担。 老人家却完全没像云秀这样犹豫,很爽快地就点头答应了。 云秀向他解释了一番自己的要求,再次询问后,还是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于是把心放到了肚子里,终于可以好好地制作泥人了。 她原先一直担心自己卖不出去,找不出客源,也找不到给她打“广告”的。 但现在,她已经充满了自信。 当然,她也没有忘记当时答应云策的,带他出去买东西。 从医馆出来后,他们逛了好一会,云策买了一根糖葫芦和一个糖人,十分懂事地先递给了云秀,让她咬一颗。 然而递给薛崇山的时候,薛崇山却拒绝了。 “没事,薛大哥不喜欢吃甜的。”云秀嘴上安慰云策,但心里面却在嘀咕,该不会是因为她先吃了第一口,薛崇山在嫌弃她吧? 不过她本人确实也没有跟别人同吃一个东西的习惯,只是因为云策对她来说,就像是一个小 跟班,所以她才没有拒绝。 “你们在这等我一下。”薛崇山忽然道。 每次薛崇山来城里,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事情,会顺带着干一下。所以云秀对他的突然离去,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却没想到薛崇山这一次离开,是给她买了礼物。 回家后吃过晚饭,薛崇山和云秀待在厨房里,薛崇山从怀里掏出一只簪子递给她 确实是十分之精美,估计应该挺贵的。 云秀有些受宠若惊,她今天刚还了一部分钱,现在薛崇山又给她买礼物,她哪有钱去还这份礼呢? 薛崇山直接把簪子插到了云秀的发间,云秀摸了摸道:“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 “不能退。”薛崇山的言外之意就是,这东西除了给她,也没有别的用处了。 “为什么突然送我这个呀?”云秀其实并不怎么会扎古代的头发,要是带个簪子,对她来说算是给她加强了难度。 薛崇山:“奖励。” 每一次云秀来城里买东西,他都在一边。他是亲眼看着她从一开始焦急地等待,到现在收获到成果。 简直比他自己打到第一只猎物的时候还要让他激动。 他曾经没有得到的鼓励,所拥有的遗憾,希望在云秀这里,能够由他给予补充。 这是给她的奖励,也是给她的鼓励,更是对她的认可。 他曾经说过,他不愿意用自己的婚事来弥补他对云秀哥哥的这份恩情。 所以哪怕他跟云秀成婚,也是全凭自己的意愿,而非受到云秀的威胁,或者是对云秀的可怜。 即便他曾经无数次地认为云秀做事有些过于大胆,可是这也不妨碍他被云秀的大胆、活泼所吸引。 在这个死气沉沉的村落里,满山的静寂之中,云秀就像是从天边透出来的那一缕光线,在树叶斑驳中照亮黑暗的森林。 她的善良,更是让薛崇山觉得难能可贵。 因为他深深地记着,自己曾经被救回来的时候,众人对他的厌恶。 可是等他长大之后,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一个活生生的小孩会出现在深山里面。 难道孩子真的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 这些作恶的人不去厌恶恶的源头,反而对他这个受害者加以迫害。 而只有云秀对他敞开心扉,为他感到难过。她真诚的善意,只用看一眼,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 所以薛崇山决定成婚。 哪怕云秀只是想借用他去躲掉她讨厌的亲戚,他也心甘情愿做她的靠山,也愿意一直提供她所需要的帮助。 只希望云秀能够在日间的相处中,将他从一个外用的抵挡物,转变成能和她在一起的一个真正的男人。 云秀也不是那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薛崇山对她的好,她当然知道。既然这个是送她的礼物,那么也没有道理让送礼物的人感到不开心。 “谢谢薛大哥,我很喜欢。”云秀便一转脸色,欢喜道,“明天开始我就好好戴着它。” 12. 第十二章 眼看着云秀的生意步入正轨,薛崇山便也能放心地去山里打猎。 第一天的时候,他还不太放心,悄悄地在附近盯着。 但是可能因为老乞丐的伤好了之后,也在摊位上面坐着帮忙,再加上云策,人也不算少,所以没出什么事。 没想到薛崇山离开没两天,云秀回来的时候那些泥人全都出现了裂痕。 “发生什么事了?”薛崇山问道。 他回来的比云秀和云策迟,所以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现在来看,好像除了泥人全都裂了,人倒是跟往常一样,也没见云秀有不开心。 薛崇山不问还好,一问云秀,顿时笑脸变成了苦脸:“有人不准我们在那里摆摊。” 云秀之所以回来没表现出来,就是因为当初这个摊位是薛崇山帮她找的。现在出了问题,她不想让薛崇山感到愧疚之类的。 摊子交了钱就可以去摆,薛崇山早就把这个月的都交了上去,怎么可能,这会忽然说不让摆了? “明天我跟你们一起去。”薛崇山倒是想看看,到底是谁敢欺负他家的人。 云秀自知她跟薛崇山只是普通民众,能这样做的人背后或许是有大靠山的,在现代还可以去报警或者起诉赔偿,但是古代那不都是上位者一句话说了算吗。 要是薛崇山出了什么事,她会更伤心的。 “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事,这些泥人我再做就行了。”云秀心平气和道,“明天就先不去了,等我再多做一点再去。” 云秀不去,薛崇山自己去了。 那边的人他也认识了,打听点这种事也不算难。 再说云秀的泥人不要了,他刚好可以假装是来摆摊的。要是有人来找茬,那就冲他来吧。 他倒是要看看,到底是谁这么不长眼。 果然,等薛崇山卖完了猎物,在这里摆摊后,没过一会,就有几个小混混拎着棍棒走到他的摊位前。 为首的捏了一个自己的泥人,不屑道:“这什么玩意?都裂开了还敢拿出去卖,这不让人笑掉大牙吗?” 薛崇山本来就不是要卖泥人,裂开的泥人只不过是当个幌子。 “呦,大家都来看看,这就是你们都说神乎其技的泥人摊啊。”混混拿着泥人左右招呼,“就这种烂货也敢出现在这里摆摊,你们还把它当个宝?” 云秀刚制作出来的泥人长什么样,薛崇山最清楚不过,都是一些十分精致可人的小玩意。本来心血被人破坏,薛崇山心里就有一股怒火,这回还被这个混混批评,他更是忍无可忍。 “不买,放下!” “呵,你让我放下我就放下,你算老几呀?”混混把泥人直接抬手一甩,摔成了渣子。 这就像是一个号令,紧接着他后面跟着的人就开始在薛崇山的摊位上为非作歹,拿着他们的棍棒将泥人扫落在地,然后用脚踩上去,全部都踩得支离破碎。 昨天云秀在这的时候,可能因为云秀是一个姑娘家,所以这些人还没有特过分,免得遭人耻笑。今天轮到薛崇山,自然是不需要给他任何面子。 “我告诉你,这里想摆摊得经过小爷允许,下次你还在这里,见你一次我就揍你一次。”混混警告薛崇山道。 “呵。”薛崇山发出一句气音,下盘不稳,手腕无力,拿个棍子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然而薛崇山这一“呵”,却被那些混混给听见了。 “你他娘的,你还敢嘲笑老子?”混混伸着胳膊,从摊位前抓着薛崇山的衣领。 薛崇山握住他的手腕,一使劲就把混混的手从自己身上拽开了。然而他并没有放开,只是继续使劲,把他的手往后掰。 直到听见咔嚓一声,腕骨碎裂。然后混混爆发出痛苦的喊叫声,薛崇山才往后一推,将人推倒在地。 “你们这些蠢货,上啊,还等着干什么呢?”带头的混混因为丢了面子,恼羞成怒地命令自己的小弟上前。 然而这些人跟他们的老大“同出一脉”,也都不足为惧。 棍子伸过来的时候,薛崇山一手握住,然后往前一拽,就把那个人拽在摊位前,肚子重重地顶在了板子上,继而发出痛苦的呻吟。 薛崇山手里有了武器,更是所向披靡。冲过来的人,全都被他打倒在地,个个捂着自己的伤处,像一只只被翻了身的乌龟一样,摇晃着难以起身。 “我警告你们,下不为例。”他沉声道。 教训完这帮混混,薛崇山去医馆看了一下老乞丐,留了些银钱,便回家了。 云秀不去摆摊,只是想着这几日先躲一躲风波,等到风头过了之后再去,大不了就换个地方嘛。 “我今天去城里的时候问了,他们就是一些无赖,已经被抓走了。”薛崇山谎称,“估计是惹了什么不该惹的人。” “我就知道做坏事一定会遭报应!”云秀突然大声道,“人在做天在看。” 真是大快人心,云秀觉得自己捏泥人都有劲了。 “那我明天就可以正常去摆摊了,太好了。”本来就好不容易做出了成绩,应该乘胜追击的。忽然中断,万一他们有些人遇到一些不会使用呀,或者什么问题之类的,还会怀疑是云秀跑路了呢。 云秀再次出摊那天,薛崇山说什么也要跟她一起去。 他本身是想着自己过去可以镇镇场子,让见到云秀来摆摊的人自动避开。 却没想到这群人着实胆大,看见他了竟然也一点不怕。 “都说了不准在这里摆摊,谁让你们又来的?” 不过这次他们没有破坏摊位上的东西,只是妨碍他们做生意。 “大伙都来瞧一瞧,看一看啊。”男子吆喝着众人,“近日大家应该都听说过,这云家娘子制作的名叫助听器的东西,可以让聋子听见声音。” “是啊,怎么了?我隔壁家的孩子就带着呢,挺好用的,现在都已经能正常说话了。” “对呀,这都是使用过的。” 众人皆议论纷纷,为云秀站台。 “大家稍安勿躁,我知道这个东西确实对很多人都有用,但是你们也 不想想,这云家娘子若不是妖怪,怎么就能令聋子重新听见声音呢?这一定有阴谋。” “大家觉得呢?这民间话本也不少,那么多的传说故事,最后跟妖混在一起的能有什么好下场?”男子恐吓众人道,“今日你可以听得见声音,明日或许你就得命丧黄泉。” 云秀真的是要被气死了,这群不懂现代科技的愚昧民众。 “你不知道你就不要乱讲!”云秀反驳道,“我自己的弟弟就带着这个东西,难道我还会害他吗?” 男子却蔑视道:“我听说云家娘子曾经落入河中,险些身死。谁又能知道你到底是云家娘子,还是霸占了她身体的水鬼或者妖怪?” 这个猜测十分的合情合理,因为云秀确实不是原来的云秀,她这来自于异世的魂魄,也可以称作鬼魂之类吧。 云秀听见周围有人议论,好像从中得知这名男子就是城中赫赫有名的悬壶阁的伙计。 “我说呢,怎么突然开始对我下手了?原来你是觉得我的东西可以医治得了聋子,而你们悬壶阁却不行。”云秀顿悟道,“只是我这里只卖这一种,而你们那里明明还有许多的顾客,又何必在这里找我的麻烦?” 做人真的不要太贪心了好吧?她在这里卖这个东西,根本就不能跟任何人构成竞争关系。 就连当初她卖泥人,也不与现有的这些人卖同一种,而是选择了价格更高的、定制的、两百文一枚的现做泥人。 何必要对她赶尽杀绝。 “既然你说你不是妖怪,那么我就问你,你这个东西的材料是什么?你用泥巴做出来的?”男子正巧歪打正着。 只因云秀这里摆的是泥人,突然又弄出一个怎么摔也摔不坏的助听器,反倒显得可疑。 “我卖什么你管得着吗你?”云秀才不会陷入自证陷阱。 “各位父老乡亲,大家也都是亲眼看着我长大的,不过就是落了一次水,这人竟然怀疑我就是妖怪。我如果是妖怪,还能被逼着嫁给薛大哥吗?”云秀道,“大伙也都知道,那会我如果不嫁给薛大哥,那就要嫁给吴老爷。如果我是妖怪,嫁给吴老爷那不正好?他年纪又大,我杀他岂不轻而易举?” “这伙人明明就是见不得大家好,他们这些医馆收费那么高,只给达官贵人看病,现在过来胡说八道,大家难道真的会信他们吗?”云秀深谙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所以这回绝对不能让大家觉得她是妖怪。 “你也知道我们医馆有多出名,那我倒想问问你,这现在聋子可以听见,这是连皇上的太医都做不到的,你又是如何能做到?”男子质问道。 “你做不到别人就做不到?”云秀完全不接招,“我们都是普通百姓,谁知道太医院到底有没有研制出来呢?万一其实人家有,但是你自己学艺不精,根本没学到呢?” “哈哈哈,”男子笑道,“你以为你能一直骗下去吗?” 云秀完全不慌,她有系统傍身,本来也不是骗人。 “如果你觉得我的东西能害死人,那么请你拿出证据。” 13. 第十三章 事态虽然就此平息了,但是闹事之人所说的话,却深入到了民众的心里。 云秀发现,来她摊位上买东西的人明显变少了很多。 而且,总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众人对她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因为赚到了钱,所以云秀为了让云策尽早接受到教育,把他送到了私塾里。 顺带着也就当是现代的托儿所,在她跟许崇山都忙的时候,有人帮忙照顾一下,而且还可以让他不受欺负,多些玩伴。 结果等云策上完学回来,一脸的不高兴。云秀发现他的书也变得脏污不堪。 “云策,告诉姐姐,在学堂里发生什么了?” 俗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云秀被质疑是妖怪这件事,短短一时,便引起了众多人的恐慌。 而云策作为云秀的亲弟弟,自然就成为了被欺负和嫌弃的对象。 “他们说姐姐是妖怪。”云策道。 对于云策来说,姐姐云秀是妖怪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反倒这样的与众不同让他觉得更为自豪。 那些欺负他、嘲笑他的人,只是在嫉妒他。 因为只有他的姐姐有神奇的力量,可以让他从聋子变成能听见声音的人。 小孩的思想千奇百怪,但云秀作为一个成年人,只能想到的是,云策被欺负了。 “那这几天你就跟姐姐在家,好不好?”她最不想的就是让云策受到伤害。 本来像云策这个年纪的小孩去上学,其实是有点早的。但是现在大家都是从小开始启蒙,而且那些名门贵族也都是很小就开始上课,所以云秀才送他去的。 “但是我们在家也要好好学习,知道了吗?”云秀道。 云秀没想到的是,谣言竟然愈演愈烈。 就连薛崇山都受到了影响。 他本来是给酒楼供货的固定猎户,但是由于谣传云秀是妖怪,所以连带他的猎物竟然也被拒收了。别人都担心吃了他打的猎物,会成为妖怪报复的对象。 这种无稽之谈竟然也有人信。 薛崇山只得把带出去的猎物便宜卖给市场上的其他人。 而最受影响的当属云秀。 她当初卖出助听器之后,断断续续又收获到一些感恩值,只是到现在也没有凑够十分。 现在压根没人买,甚至还有人来退。 云秀气急了,本想说如果退了一次,以后就再也不能购买。但是她一想到自己本身只是为了做贡献,完成任务,便忍住了。 她的生意一落千丈,给老乞丐交租住房屋的银钱也赚不到了。 “不行,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云秀不忿道。 她不解问道:“这悬壶阁到底是什么来历?为什么他们家的人一出来说话,就那么多人会信呀?” 薛崇山:“这是在此地已经有很多年历史的老医馆了。而且你在这街上看到的大部分医馆,其实都是他们家的。” “所以说,悬壶阁是总店,别的是分店喽。”云秀这才了然。 按照这样的话,基本上没有人敢跟他们抗衡,一旦生了重病,还不得去医馆找人?她只会做助听器,得罪她的代价,可比得罪悬壶阁小多了。 可是这样下去,云策不上学是可以的,薛崇山的生计都被她给影响了。 “这城里就没有人能治治他们吗?” 云秀十分不服气:“他这么对我,我绝对不会就这样认输的。” 她想了一个主意,既然对方都把她逼到了这个地步,那么她就干脆直截了当地在他们门口跟他们打对垒。 “薛大哥,我要是想在他们医馆门口摆摊的话,有没有什么办法?”医馆门口那条街是不让摆摊的,除非云秀能在附近租个铺面。 但是那条街上的生意好,而且基本上都是老店了,想要租也得有人转租才行。再加上云秀又没有那么多钱,人家不可能只给她租个几天。 薛崇山见云秀已经下定了决心,并且兴致勃勃,于是便告诉她,医馆对面那家店的李老板儿子之前送货的时候出过一些事,双腿残疾了。 云秀当初帮助老乞丐的时候,曾经做过一个轮椅。在老乞丐腿伤治好了之后,便没有了用处。薛崇山觉得这个东西或许可以送给那位李公子,这样的话,他就可以正常出行了。 这倒是个好主意。 云秀说干就干。 不过她这次受到了启发,除了做轮椅,还做了眼镜、拐杖等对其他人都有帮助的东西。 而这趟交易也十分顺利。云秀把轮椅拿出来给李老板试用后,便达成了协议。 云秀便开始大张旗鼓地在医馆的对面摆摊了。 虽然之前有人说她的东西会害死人,可是这也有一段时间了,仍然用着她东西的人依旧活得好好的,于是便有些人开始质疑之前的说法了。 再加上云秀这次摊位上又有了新的东西,对于一些年老、无法视物的人来说,是一个好帮手。 而且还有那些读书的,也都是些有学问的人,更不会因为三言两语就轻信了他人。 李家是做的成衣铺,跟悬壶阁差不多,城中大多数的布庄和铺子都是他家的,更不会因为忌惮悬壶阁而拒绝云秀的要求。 相反,李公子对云秀的东西都特别感兴趣,也十分乐意能帮她更多的忙。 不过云秀已经是成婚的女子,不应与外男交往过密,有些事便只能拜托薛崇山帮她完成。 比如跟李公子的交涉,基本上都是云秀跟薛崇山提前在家里商量好,然后再由薛崇山过去跟李公子洽谈的。 “李公子今天有说什么吗?”云秀看见薛崇山回来,便问道。 前几日,李公子给云秀提议,想让云秀做两个大一点的泥人,然后将自家的衣服套在泥人身上。 云秀一点就通,这不就是现代里面的模特吗? 这确实不错,她的泥人如果上色合适的话,属于双方共赢。 若是有城中貌美的女子将其购入,她便可以制作一些小泥人卖给仰慕之人。 李公子年少时也算是个纨绔子弟,在城里的烟柳之地结识了不少貌美女子。 因为腿伤,他之后有些自卑,便逐渐断了那些心思。 浪子回头金不换,云 秀可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让李夫人失去自己的相公。所以她决定让薛崇山去打探一番,看能不能跟春楼里的女子做一下交易。 卖出去的泥人,他们可以分成。这样的话,对于这些女子来说,也有了一份收入,还不用受皮肉之苦。 薛崇山:“他说这个眼镜,有些人戴着很不习惯。” 云秀其实也有想过要不要做一些隐形眼镜,但是总觉得这种东西对于古代人来说有些太超前了,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们可能并不愿意往眼睛里面塞东西。 再加上她之前做个助听器就被众人认为是妖怪,更别说这种可以放在眼睛里面的东西了。 不过得益于李公子和春楼里女子们的帮助,云秀的生意又逐渐变好了起来。 她的顾客越来越多,赚的钱也越来越多。因为每天都要从村里跑到城里,实在太过辛苦,所以云秀决定直接在城里买一所房子。 这是因为薛崇山之前是做猎户的,一旦到了城里,那么他就彻底没了作用了。 云秀十分犹豫纠结,当初薛崇山是救她于水火之中的人,现在她发达了,难道就要抛弃薛崇山吗? 可是如果她不跟薛崇山分开的话,那么薛崇山这样的一个大男人会情愿让她养着吗? 她想来想去,也想不到一个合适的解法。 索性直接把这个问题抛给了薛崇山,既然大家在一起待了这么久,想必之间是有一些真诚所在的。 “薛大哥,你怎么看?” 薛崇山从一开始就知道云秀绝不是池中物。就凭她这种胆大的性子,便不可能永永远远地待在这个小山村里。 而且他虽然平时不爱说话,一声不响。但是像他这个年纪的男子,心中还是有志向所在的。 他曾经参过军,本来一身武艺便是在军中习得的,自然如果能继续为朝廷效力是最好的。 云秀的出现,无疑是推了他一把,让他继续往前走。 他曾经跳下水救云秀的这个行为,冥冥之中也是救了自己。 “我可以去城里当一个镖师。”薛崇山一瞬间就想到了自己的可去之处。 他现在想要进军营肯定不行,但是如果只是当个镖师的话,以他的功夫自然不在话下。 唯一让他担忧的是,走镖是需要离开城里一段时间的。现在云秀身边就已经出现了像李公子这样的人物。 说他不嫉妒是假的。 可是云秀一直做的都很好,每一次跟李公子谈话什么的,都是由薛崇山代劳的。 就算真的需要她跟李公子交谈,薛崇山也必定在旁边作陪。 云秀心里没有鬼,但是李公子的眼神一直在云秀身上。 像云秀这样的人,周身充满璀璨的光,又非常真诚善良,薛崇山自认配不上她。 若他真的离开久了,等回来发现云秀已经被其他人抢走了怎么办? 薛崇山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云秀见他说完之后就发愣的样子,以为这是他迫不得已做出的选择。 “或者你直接来帮我怎么样?毕竟那些泥人也都挺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