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抛弃的前夫登基了》 1. 村子 “明玉,今儿这么早就出门呀?” 沈明玉走在巷子里,正碰上赶集回来的赵大娘,挎篮子咧着大红唇问她。 少女点头,抱着怀里的布袋笑起来,脸颊露出两点小小梨涡。 “我想去布庄,买块料子给裴郎裁新衣。入春了,他没有合身的衣裳,旧衣打了好多补丁也舍不得换。” “真是个知冷知热的好姑娘,这样啊,那你快去!我听周家的说,昨晚布庄才刚到一车料子,那色泽花样,啧啧...时新得很,去晚了就都是别人挑剩下的。” “好!我晓得了,多谢婶子。” 阳光洒在少女剔透的脸颊,压着长睫,眼眸轻盈而明亮,仿佛盛满了碎光。 她人长得乖巧明丽,嗓音温轻,由衷感激这位照拂自己的大娘。正要走,又想起一事,回头认真地说:“婶子,面我煮好了,搁在灶上呢。卧了两个蛋,婶子您腿脚不好,不要只吃素面,得补些身子。” “哎呀,婶子知道了,你快走罢!” 在赵大娘的催促下,沈明玉笑着点头,转身离去。 冬雪化了,大地吹来第一缕春风。清晨碎了阳光的青石巷,弥漫少女轻盈的步伐。 她搂着怀里大布袋,琢磨自己攒下的银两该如何掰成两半花——赵大娘是白云村的人,她为了离裴郎近些,借住赵家很久了,虽然大娘说不缺衣裳,开春儿子们也送来几身,但是她还是想给大娘做一身,多少能报答些大娘的恩情。 今日晴光方好,天愈暖,人也暖。 春风拂过少女的发丝,却也吹来一些闲言碎语,是赵大娘与人的说话声:“你说那姑娘……还没嫁过来呢,这么上赶着,没有姑娘家的矜持。” “你问她爹娘呀?甭说了,不是好的。爹是个赌鬼,吃酒耍钱,娘也不疼,小姑娘太可怜了,我便没要她租钱。咱们便是说,也不缺人家那点钱是罢?” 风声挟着话音吹来,少女悄然落下长睫,明显是有些失落的。 她揉了揉耳朵,索性不再听,努力加快步伐。 ...... 布庄的掌柜是矮个子男人,瘦得像根竿,两只乌黑眼眯起打量人,透出精明的光。 沈明玉飞快转起脑袋瓜,讨价还价半个时辰,才从掌柜狭窄的指缝里摸走两块料子。 一块是秋香色如意云花样,可以给赵大娘做衣裳。 一块是灰蓝色,给裴郎的。 走出布庄,少女望向腰间系着的瘪瘪荷包,有些心疼地摸了摸。不过很快,她又长舒了一口气,朝日光下迈去。 沈明玉回到家,灶台的面已经被吃了,只有剩下汤汁的空碗。 她小心放好布料,把碗洗了,接着挽起窄窄的袖子,开始撷菜洗菜切丝,一套动作驾轻就熟,干净利落。 晌午赵大娘不在家,沈明玉便给灶里留了火,把饭菜温着。她则自己盛了一小碗面,搬条矮凳坐檐下吃。 日光明灿,落在瓦墙、篱笆、绿树上。 炖得肉不多,沈明玉都留给了赵大娘。一碗只有素汤的面,少女却吃得很香。 枝头鸟雀叽喳,悦耳动听,她透亮的眸子徘望这座并不大的四面小院,轻轻哼着曲儿。 能填饱肚子,是人生在世一大幸福。从前她很少有吃饱的时候,娘会训她,吃那么多作甚,面不要钱啊! 后来再长大些,她能帮娘干活了。秦氏不爱种田,也没有地,生计全靠卖豆腐。沈明玉便帮着娘磨豆子,虽然汗流浃背,耗的力气还多,但很少挨训了。 只是,还常常吃不饱。 午食过后,沈明玉看见木盆堆起来的衣裳,这些都是赵大娘换下的。 她很懂事去井边打了水,抱到屋檐下的阴凉处,开始揉搓旋搅。 日头慢慢西移,远山薄暮,夕阳垂落。彼时赵家的烟囱已经冒出袅袅炊烟,是蒸槐花的香味。 天色渐渐黯淡,一个青年人,也背着满背的木柴,从山林下来。 * “阿悯,你才归家啊?” 天有点下雨了,濛濛的雨,漫入甬长的青石巷。 雨珠落在他流利的眉骨,顺着眉骨蜿蜒下颌,又滑进劲瘦分明的锁骨,没入衣衫。 少年微微擦了下脸,在途径赵家门前时,听到有人在唤。 原来是一样晚归的赵大娘。 赵氏打了一把伞,看见他,忙走来将伞撑到头顶,关怀道:“这天也是奇了,早上还放晴,傍晚又下雨,下回你出门可得带把伞啰,淋出病了可怎得好?还有这木柴,也湿了......”赵氏看向他的后背。 裴书悯擦着脸笑:“湿了再晒就好,不碍事。” 赵大娘点头:“你说你呀,自个儿过着,每回砍了柴还往我家送些。这么多柴累得慌,婶子还有儿子呢,哪就缺你这么些柴火,给自个儿多留着啊。” 裴书悯笑了笑,却再未作答。 他正要作辞,赵大娘想起还有话要说,又拉住人。 赵大娘看了看四周,却把他拉到隐蔽处:“阿悯啊,婶子是看你长大的,拿你当自个儿孩子呢。有一话,婶不得不说。” 赵氏四处观望,放低了声音:“明玉人是勤快,也会帮婶子做事。但咱们娶媳妇不仅看人,也得看娘家是不?” “她那娘家太差了,以后也帮不上你多少,不拖累都算好了。你若想要个贤惠媳妇,咱白云村多少人家,放眼过去还怕没有么?婶子跟你讲,周家就不错,你晓得呢,姑娘她爹是咱衙门县丞的亲表舅。” “你生得俊,又会读书识字,还考上了秀才,是咱们村最有出息的。周家午后还托婶打听呢,你若也觉得好,明日,婶子就帮你问下周家那边的意思......” 对方没有出声。 赵大娘又瞅他一眼。少年俊俏的脸正滑着雨,浸在无声黑暗下。 “如何?倒是给句话呀!”赵氏都替他急,眼见的富贵日子,过了这村可没这店呢。 “劳烦婶子打听,不用了。” 潺潺的雨水滴答,仿佛冲洗着世间沉沙,一切归于乌有。 裴书悯淡淡地抬起头,最后朝赵氏作揖,消失在黄昏流水中。 * 沈明玉蒸好槐花糕,给赵大娘留了一笼。另一笼她小心地装进食盒,在裴家门口等候。 不久后,流淌的雨幕中,她看见背木柴回来的少年。 沈明玉忙放下食盒,要去帮忙,却被他阻止:“明玉,你别过来了,当心淋着。先进家门吧。” 少女向来乖巧,重重点了头:“嗯!” ...... 裴书悯尚在襁褓时,是被姑姑抱着逃荒来的,并不是这村子土生的人。 所以家是租来的,东西北面的屋顶堆着厚实茅草,围了个小院。不算大,刚够两人住。 可好景不长,七岁那年,姑姑病逝了。将她安葬后,只有半人高的小少年,独自挑起家里的担子。 后来十余年,在这座不大的茅草小院,只有少年形单影只。 他比村里的同龄人都要早熟,五岁学会洗衣做饭,八岁上山砍柴,十岁就能背着猎物到镇上卖。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不同于赵家,裴书悯的家陈设简朴。 赵大娘爱花,会在院子里摆各种各色绿植花卉,有沈明玉能叫上名儿的,也有不少没见过的。赵大娘会一脸得意介绍给沈明玉,这是自己花了多少银钱,多少功夫弄来的。 赵家的院子芳色斐然,就连篱笆,也点缀着浅紫色的小朵儿。 而裴书悯的东西却很少,院里只有一棵老树、搭在角 落的小灶台,冷冷清清,一贫如洗也不为过。便是贼摸来,能顺的恐怕也只有晾在竹竿的粗布衫。 不过,他也并不是很在意。 裴书悯卸下木柴,走到沈明玉面前,才发现她还带了一笼糕点。 沈明玉总是这样,每回来都要带些东西,有时是吃食,有时是给他做的小挂饰。 裴书悯知道她离家出走,身上没有银钱。尽管他说过很多次,自己不用,也不需要,但少女依旧坚持,没有一回是空手来的。 “裴郎。” 沈明玉紧张地揪手指:“你今日累了罢,就别做饭,可以用些槐花糕垫垫肚子。” 她望向他时,脸颊有着羞赧的笑容。 半年前,沈明玉被秦氏卖给县里的太爷做小妾,人家瞧她长得好,模样水灵,出了十五两银子。秦氏还没把兜里的银子摸热乎,女儿便跳花轿跑了。 沈明玉不是白云村的人,后来,不知她从哪听来的三十两聘金,竟然找过来了。 裴书悯还记得沈明玉背着小包袱,找上家门的那日——她努力地介绍自己,说自己多么勤劳能干,若娶了,一定是个贤惠的媳妇。 如此直白地道出来,简直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裴书悯回想起那日情形都觉得好笑。 裴书悯清楚自己没有亲族,没有祖上几代的积蓄,条件不如村里很多男人。之所以大方出手,就是想娶个好媳妇。 他自小无父无母,这些钱是自己打猎、帮人谋事辛苦赚来的,也是攒到现在全部的身家。 最开始的时候,对于她的示好,裴书悯会拒绝。 一个来历不明、目的明显之人,他从未去想过要娶。 可是她怎么赶也赶不走。渐渐地,日子久了,裴书悯劝不动,也抵消不了她持之以恒的上门。 少女灵动又贴心,每回找来,都会装点着他枯寂的园子,为他做糕点,缝补衣裳。起初裴书悯虽没有搭理,但后来,渐渐地,他居然习惯了这一种存在—— 而此时此刻,屋外雨声潇潇。裴书悯看着她,耳边却蓦然回荡起,今日山上听见的话,那两人也是白云村的,其中一人说,“小娘子没走,还住在赵婶家啊?这都快大半年了。” “咋了,你瞧上了?” “模样是挺好的,若找上的是我家,我肯定早早娶进门。” “瞧你说得,我可不信。你没听赵婶说啊,娘家不好,她是逃婚才跑来的,哪天被抓回去,这给出的彩礼不打水漂了?姓裴那小子可比你聪明多了,知道是无底洞,不能娶!” 那人听了言讪讪:“哎,你说得是,娶还真不敢娶。” “她再待下去,等姓裴的真娶了别人,那才是窘迫。熬到冬去,熬到春来,费心费力一场,到时候只能灰溜溜抱着大尾巴走人了。” “这种小娘子不矜持,没人想要的,姓裴的更不会要。就算我要娶,也得娶哪种大方识体面的……” 当时在山上,裴书悯听到这些,脚步一停,长睫落下阴翳。 这是他头一回听到流言,竟是如此难听。 想起沈明玉做的兰菊酥、桂花卷、槐花糕,各种各样吃食,一回回敲上他家的门。有时是大雾黄昏,有时是雨天。 这些流言不知何时起的,黯然悄传中,她又默默听到了多少。可她依旧抱着东西站在风雪中,对他笑,裴郎。 此刻,沈明玉捧着食盒很久,对方都没有出声。 她疑惑,又轻轻唤了:“裴郎,要尝尝吗?放久了会不好吃。” 这间不大的堂屋,暖黄烛光映着少女圆软真挚的脸。 裴书悯望着,又默然低下眼眸。 最后,他拿走了糕点,却轻轻牵上她的手。用一种很轻、很轻,轻到云埃里的声音说:“明玉,我们成婚好吗。” 2. 成婚 这场婚事办在裴家小院,成亲这天,来了许多街坊四邻。炮竹声起,吹锣打鼓,好不热闹。 载着新娘的花轿在白云村绕了一圈,最后拐进裴家草屋。沈明玉被喜娘掺着出辇,便看见夕阳下,一身赤袍的裴书悯正在等她。 灿烂的夕阳斜照院门,木匾上的刻字熠熠生辉。如珠似玉的光芒落在少年肩头,忽而微风起,衣袍猎艳。 这一年,裴书悯十七,而她刚满十六。 “裴郎!” 沈明玉见到人,露出甜甜的笑窝。 她惊讶地看见,一贯不怎么爱搭理自己的裴书悯,耳根竟然红了,凸浮的青筋宛如血蛇爬上脖颈。 裴书悯匆忙别开眼,并不去看她,只是过来牵起那柔软的手。 ...... 裴家并不大,拢共三间屋子——墙壁是用泥土掺着石块夯的,村里大多数人家都穷,裴家也不例外,为了平整些,只能用稻草抹墙。 正北面的堂屋作宴宾用,蘸着米浆,糊了大大的双喜,摞满小山高的花生、枣子。 左侧那间是寝屋,也就是新房,铺了大红被,挂满喜绸。右侧则是堆杂物的茅屋,旁边还搭了个生火灶台。 席面就摆在小院里。 月上梢头,热燥的空气全是酒香,宾客喧晔。接连的笑声、贺喜声乘着晚风,卷进新房轻掩的门扉。 过了戌时,夜渐深,宾客散去,这座不大的院子又在沙沙的风声中归于宁静。 此刻新房内,沈明玉身着大红绣莲嫁衣,正乖静坐于帐中。 案边摆了一座并蒂高烛。 她乌亮的眼眸打量着,这支双头烛刀工精细,刻的纹路乃展翅翱翔的凤凰。不同于寻常蜡烛,这是裴书悯为了成亲买的。 “饿吗?” 裴书悯的声音突然响起。 沈明玉想得太入神,连对方何时进来都没发觉。 裴书悯展了展衣袍坐下,摘下簪花长翅帽。与她对视一眼,脸淌着绯色,眸光转悠悠地挪开。 他倏尔起身,再回来时,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 是用香菇与鸡肉炖的鲜汤长寿面,撒了星点葱花。 “你先吃,垫垫肚子。” 裴书悯拉她,走到一张狭小的木桌边坐下。 确实已经有两个时辰没进食了。沈明玉虽不好意思,却捱不住饿,对他羞赧笑了笑,也便端起碗筷。 这是裴书悯自己煮的面,汤汁鲜甜,炖到软烂的鸡肉。一筷子下腹,热乎乎的。 很久没吃肉了,沈明玉有些惊喜,埋头吸面。 头顶时不时飘来一道目光,望着她,灼烫的视线让沈明玉无法忽视。可每当她抬眼,那目光又若无其事地移开,留下对方略微透红的侧脸。 沈明玉悄悄咬唇,待吃完,却将筷子一放,眼眸明亮:“我饱啦,裴郎!” 每回她填饱肚子,都是如此开心。 裴书悯轻抬眼,飞快地端走碗筷。再回来时,她却踢着绣鞋,坐在床沿等他,怀里还抱着一只粗布袋。 “裴郎。” 沈明玉小心翼翼翻开包袱,再望向他时,露出两颗小笑涡:“这是我做的新衣,还没来得及给你。” “你勤俭惯了,衣裳打满补丁也舍不得换。不过成亲后我们就是夫妻啦,日后裴郎的衣裳我来做。” 红纱烛影,静静映着她真挚的面庞。 包袱里的,是灰蓝布缎做的衣裳,交领与袖口处绣了大片大片的竹叶,针脚极为细腻。沈明玉的针线素来精巧,着色再素的衣裳,在她一针一线下,也能绣成花儿。 更何况这是一匹上好的料子。 好料子比米粮酒肉更贵,沈明玉平日里接些别家的针线活,省吃俭用,攒了好久才攒出来的钱。 她小心翼翼,把包袱递给裴书悯时,裴书悯的目光却在衣裳上顿了良久。 手指蜷缩着,并没有主动接。 但后来,他还是接过了。 裴书悯突然开口:“明玉,我的家财不多,田地甚至分亩没有。如今这间屋子,还是当年姑姑在时,向别家赁的。你若是后悔……” ”我不后悔。” “我能嫁给裴郎,已经很知足了。我相信只要咱们脚踏实地,日子会越过也好,钱也会越攒越多的。” 裴书悯闻言抬眸。 她穿着红艳艳的嫁衣,眉心那抹朱砂,是炽红的,热烈的,如她整个人一样明媚。 裴书悯的眼眸仿佛被烫到,迅速遮下,只余袖旁的指尖微微蜷。 他言简意赅嗯了声。 此刻无人说话,沈明玉却在琢磨,乌黑的眼珠陆续转动。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忽而揪着嫁衣站起。 她走到裴书悯的跟前,脚尖轻踮,施施然圈住他的脖颈。 对方不自在地别开眼,漫无目的,脸却更烫了。 沈明玉眨了眨眼眸。 她的目光,不知不觉,落在了裴书悯薄薄透粉的嘴唇上。 而后,她鼓起小小一张脸,凑了过去。 裴书悯骤然瞪大眼睛。 柔软的唇瓣贴上,浑身的血液骤然贲涨。他极力抑制着,却是长睫颤抖地闭上眼,那双骨节修长的手,终于还是忍不住,缓慢蠕动地覆上她的腰。 他的吻是笨拙的,青涩的,并不知如何张合。只是从那芳香的余韵、脸红心跳的热度中,微启一条窄小的缝,等候她柔软的舌尖抚过。 末了,沈明玉热乎乎松了手,推开他紧到勒腰的怀抱。 她的脸很红,耳根充血。 此刻,两个人都有些不太自在。 这是她头一回亲别人,喜娘怎么教,她就怎么学。不知道这学得算不算好,但她晓得,肯定十分丢人。 沈明玉不敢再看他了,只把脑袋轻轻顶在他的怀里。 裴书悯却忽而将人揽住,抱得很紧,很紧。 她甚至感觉到,他的胸膛在发热,那颗心砰砰而跳。 片刻的寂静无声,血液汹涌。沈明玉又试探地抬眸,水灵灵望着他。 只见对方眸光垂漫,只有红脉遍布的颈,昭示此时的心意,连声音音也轻轻的:“明玉,从今往后,我们就是夫妻了。” 沈明玉乖乖点了点头。 裴书悯红着脸,突然低头亲了下她的脸蛋,飞速将人打横抱起,朝那床榻走去。 ...... 裴书悯将她压在了身下。 他先亲着她的脸颊,再捧起下颌,柔软又青涩地吻过唇瓣。手指不甚熟练地挑开盘扣,磕磕绊绊。最后,他微喘地离开香唇,潮红的脸紊乱不堪,注视她的眼眸试图商量,“明玉,等会儿你唤我好不好?” 沈明玉羞赧不已,忙用十指遮住眼眸。好一番,又松开抱住他的脖颈:“裴郎!” 裴书悯笑了,把头埋进她香软的肩窝。 “嗯,我在。” ...... 成婚后,村子里的流言尽在一夜消失。 从前徘徊在耳侧的声音,说她不矜持,说裴书悯不喜欢,沈明玉再也没有听到了。连赵大娘碰见她,也都常是问,明玉呀,你家夫君如何如何。 小娘子人甜心善,还宽容。从前有两三个嘴碎的人,当面讥讽过她,她也都不计前嫌,见面了还会朝人点头打招呼。 对于这样的人,村民们都很喜欢。 婚后,沈明玉更是迅速的,与裴家邻里熟络起来。 裴书悯的家坐落于白云村,靠近后山腰的地方,前面屋子住着一户人家,夫妻俩都是村里的佃户,带着老母亲过活。 那家的媳妇姓何,何秋香,也是外乡人,只比她大五岁。 因为年纪相仿,两个人很有话聊。 沈明玉是个热心肠的人,每回做了点心,都会分给何秋香。 三月下旬的这天,春阳明媚。 沈明玉在院子里洗菜,何秋香便带着儿子登门:“明玉呀,昨儿你怎么又送来糖糕,一送还两笼。” “咱们晖哥儿爱吃,那是给孩子的。”沈明玉笑道。 自从沈明玉嫁过来这半个月,每每做了糕点,都要给邻居送一份。 何秋香叹了口气:“你呀,就是人太好,有什么分什么,自个儿都没留多少。” 说完她便放下儿子,让其玩泥巴,也蹲下帮沈明玉一块撷菜。 阳光暖洋洋照着,两人一块在井边忙活。 沈明玉很喜欢这样宁静的早晨,有说有笑。 从前,沈明玉家是卖豆腐的,她的娘秦氏,是远近闻名的豆腐西施。 但秦氏对她却不好,从她能记事起,路刚学着走稳,就被娘拿出鞭子使唤。只要一懈怠,委屈了、忍不住哭着喊累,秦氏的鞭子便会狠厉厉落到身上。 她的手臂,都是大大小小数不尽的陈年旧疤。 秦氏会骂她,家里白养你一口闲饭啊?我瞧你是没看清自个儿的命,又不是有钱人家的娇姐儿,你不干活谁干? 老娘既生了你,就是你的大恩人,这辈子都要做牛做马,这是你欠老娘的! 这些年来,家里最重、最累的活都是她干。 天不亮,她要起来磨豆子,推两个时辰。后来掌心的茧,比干农活的妇人们还要厚。 而自从出来了,沈明玉才发觉,原来外头的日子是如此明亮。虽然她依旧穷得很,孑然一身,但却过得轻松多了。 此刻,沈明玉格外珍惜,这一寸一缕来之不易的光阴。 她始终觉得,只要人穷志不短,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阳光穿过斑驳的树叶,落进少女的笑容,柔和美好。 不知不觉中,何秋香也被这幸福感染了,却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能笑得如此开心。 今天晌午,何秋香留下来帮沈明玉一块做饭。 “欸明玉,你丈夫呢?他中午不回来啊?” “嗯,他在平阳县寻了个活计做,每天都要出门,不常在家呢。” 裴书悯很聪明,又通人情,村里家家户户都是土地扎出来的人,只有他读过一点书,略识得字。每每有村民拿了书信请他读,或是写契,裴书悯总是认真做好后,摆摆手,也不收钱。小郎君为人好,大家伙都很喜欢,时不时给他推些活。而裴书悯为了养家糊口,一人做着好几种。 但他并不甘于此,还想多学些本事——于是这些日子,浪迹于县城各个角落,最后找了家平阳县最大的杂货铺。 可毕竟少年初出茅庐,又不比旁人有经验。即便读过些书,掌柜也并不想收。 但他一套话下来,巧舌如簧,竟还真说得别人触动。掌柜沉思了很久,最后决定留下他,但是只能做个没有工钱的学徒。 即便如此,裴书悯依旧欣然接受。 人人都认为他怪得很,吃力不讨好,可他却觉得在这家最大的杂货铺里,识百物,学看人,得到的好处乃是实在的。 他跟在掌柜身后,两只乌溜溜眼睛一动,也留神揣摩着学下了记账、算账。 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白云村的地理位置好,离平阳县很近,只有一个时辰的脚程,若是搭骡车就更快了。这些日子,裴书悯每天都要起个大早搭牛车进县,而沈明玉会在天未亮的时候送他出门,将干粮小心翼翼地掖进包袱里。 何秋香叹道:“怎得刚成亲就不见人了。前些年铁生也在县里跑活计呢,只因我刚嫁来白云村,人生地不熟,他便辞了店家,回来陪着我。小两口才成了亲,燕尔新婚的,你家丈夫也不知体贴人。” 阳光照暖了少女包头的蓝布,她抿了抿笑窝,却没有再吭声。 沈明玉利落洗着砧板,把碗筷都收拾好,又从木柜下拿了两颗又甜又大的桃子给晖哥儿。 何秋香忙推:“哎呀,使不得使不得,这桃昨日我赶集也瞧见了,贵的很!” “没事,给孩子的。秋娘你都帮我忙活一中午了,家也没沾。再推,我可要生气了。” 何秋香只好让儿子收了桃,感激道:“明玉,你真好。” “别这么说,咱们是乡邻嘛。” 送走了何秋香,沈明玉回房,看见裴书悯留在桌上的一沓纸。 昨儿深夜,裴书悯在窄小的木桌旁点了盏烛灯,低眉誊写。 沈明玉不认得字,裴书悯便跟她说,这是帮周家抄的书信。后来沈明玉熬不住睡了,也不知道裴书悯写到多晚,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天没亮就出门了。 这沓纸被裴书悯用信封装好,是今日要交给周家的。但他出门太早,来不及给,只能让沈明玉代交。 午饭过后,沈明玉便揣着这包纸敲响周家的门。 周家是整个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在县里有商铺。 白云村大部分人,住的都是茅草屋,只有富裕人家,才住青瓦房,修葺高墙。 听人说,村子里有两成的田,都是周家的。就连何秋香一家,也是周家的佃户。 对于周家,沈明玉唯一的印象,就是赵大娘常感慨,这家老爷可是衙门县丞的亲表舅,给整个村子都长脸,这家姑娘有多好,有多少人家想来说亲。 到了周家门口,来开门的是个高瘦男人。听说她是替裴书悯交东西,忙将人往屋里引。 堂屋内,有几个正在说话的小娘子。 她们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模样,与沈明玉年纪相仿。 这些人的打扮极为细致,面施粉黛,簪翠点缀,连身上的布缎都是柔软细密的。相比之下,蓝布包发的她,站在中间显得格格不入。 刚进来时,她们正说得火热,没有人留意到沈明玉。 然而,头一回走进这样高大的门户,见到衣衫绚烂的人坐在漆木椅上说笑,还有老婆子送来茶水与糕点。沈明玉略显紧张羞怯,只是默默站在一旁,没有出声打扰。 “我表舅爷家的赑屃石墩,是汉白玉雕的。” “汉白玉?那可是价值连城,我见都没见过呢,不愧是县丞老爷府上,当真气派。”旁边的女子惊叹。 一屋子里,坐最前头的,是周家的女儿,旁边说话的,有家里亲戚,也有隔壁村地主家的女儿。 她们好似并没有看见她,只说着话,一边拈起盘里的点心。 周莞抚抚眉,笑 道:“可不么,小时候我去做客,便常和表兄坐那赑屃上玩。” “欸莞儿,你表兄,可是那位中举的?” “是他,就是他。我这位表兄呀,自小便被舅爷规训,功课上格外用功。这不明年初,他就得进京赴考了。表舅爷他们和我爹娘,如今就紧张,盼这一茬呢。” “莞儿,你表兄那么用功,明年的会试肯定能过的。” 女子忽然掩袖一惊,“这会试要是过了啊,以后不得在京都做官呀!那可是京都,天子脚下,你们家真是要飞天了!” 沈明玉默不作声,眼珠却悄悄动了。 这些人都是地主家的女儿,见得多,知晓的也多,然而对乍然听闻的她来说,却是极为遥远。 平阳县,已经很大很远了。沈明玉连县城都没走出过,更何况是整个金陵,乃至京都呢……她们高谈论阔,她都不敢听了。 不过,两只耳朵还是长长竖着。 “说起京都呀,我那县丞表舅爷的妻弟,娶的正是京都官员的女儿。” 此话出来,立马引起一众姐妹惊叹。 周莞得意笑了笑:“人家那亲家公,可是在侯爷手底下做事呢!京里最鼎盛煊赫的武安侯府,你们可知晓?” …… 沈明玉低眸,望着自己的粗布袖摆,听她们大谈京都鲜闻。 这些,都是自己遥不可及的。 半柱香后,周莞眼睛一瞟,才注意到角落里的少女。 “沈娘子何时来的?哎,真是让你久等。” 沈明玉只是莞尔摇了摇头,道明来意,把封好的纸递上。 周莞接过了信封,并没有打开,眼睛却往沈明玉身上一瞥,只见那粗布下的手腕纤瘦,光裸裸的,一点饰品都没有。 她能看出沈明玉是个爱美的,包头的蓝布缎边,还簪了一朵的黄色小花,也不知道哪个田边摘的。 只这一眼,周莞便心生轻慢——穿得那么土,就一普通农女,大字不识,裴家那读书郎是怎么瞧上的? 周莞自小就被母亲送去了学堂,且不说读过书,识得字,便是诗都能作得好,还被夫子夸,更有甚者,抄下来流传于坊间。 周莞自得于自己才女的名头。莫说村子,就是放眼整个平阳县,上过学堂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当她到了相看亲事的年纪,上门提亲的媒人数都数不来,其中也不乏富贵人家。 可没学识,只知走鸡斗狗的败家子,她瞧不上;有钱有学识的自然也有,但容貌又没那么俊俏,她不喜欢;有钱有钱又俊俏的,这类人却难寻得很,就算有,也一身傲人之气。 周莞瞧来瞧去,最满意的还是裴书悯—— 其实最开始,她是瞧不上裴书悯的,他家太贫穷了。也不知是哪里逃难来的人,竟连土地都是赁的。他家的家财,她一边手都能数得过来。 但后来,她又想了想,虽然裴书悯穷困潦倒,但却是她见过的郎君里最好看的。况且他聪明上进,若有贵人相助,来日定有一番造化。 而自家么,爹爹在县衙可有关系呢,若裴书悯想进衙门讨个差,他家还能帮衬一把,可不就是命中的贵人? 周莞没想到,就在她相中裴书悯后,半路突然杀出来个沈明玉。 亲眼看着自己没掉的姻缘,周莞经常暗自懊悔,早知道便快些叫赵家牵红线了。 检查完抄录后,作为报酬,周莞慢悠悠从怀里摸出一颗碎银子给沈明玉。 踏踏实实的银子,攥进掌心,足有半两重。 沈明玉眼睛亮了,不过起先并没要,只是客气地推诿。周莞便直接塞给了她:“收下吧,你们家本就不富裕。阿悯人好,是不收乡邻的钱,我也都知晓,但周家也不差这些。实话说,我娘找了阿悯,也是专程照拂他生意的。” “我家急着要,倒是累他好久。我娘不在,我便替她老人家谢过阿悯了,还劳沈娘子回去替我与他说一声。” 少女弯起眼眸,点点头,刚要与对方告辞。 突然,周莞胳膊一转,袖摆下滑,露出雪白的皓腕,以及一只翠光剔透的玉镯子。 “哦对了,沈娘子你会写字么?他这么忙,以后若不得空,你来帮忙写也行啊,就当多挣份钱贴补家用。” 沈明玉都不识字,更别说写字了。 周莞把话说到这份上,便是想让对方难堪。 她以为眼前这农女,如果耳朵机灵些,能听出那弦外之音,必然维持不住笑脸,撂担子走人;如果没听出,那就是傻,老实认了自己是粗鄙乡妇。 但她没有想到,沈明玉居然纹丝不动:“周娘子,我字不好,就不献丑了。以后若有活的话,再找我夫君就是了。” 说着,沈明玉就有了笑脸:“明玉知道周家业大,在这平阳县人脉广,就是县丞老爷都认识。这么大的官,咱们村谁不羡慕呢!裴郎能得周家青睐,真是莫大幸事。回头明玉定要与大家夸,娘子一家心好,是如何与人引荐裴郎呢。” 这话捧高了周家,听得畅快,极大满足了周莞的虚荣,却也让人不好下台。 旁边姐妹都看着。 不小心中套了,周莞只能暗道她狡猾,然后与人笑,硬承下这份情:“哎呀,客气什么,裴郎君有学识,又是自村人。若得时机,不用人提,我爹爹都会在表舅爷那,为他讨个差事呢。” 沈明玉立马扬起真挚的笑容。 周莞的性子,跟赌鬼爹真像,让她摸得太准了。 吹起好话,这群地主家的女儿果真停不下来。不知谁起的头,又说起自己身上戴的好东西...... 最后,周莞的笑眼忽然一瞥。 沈明玉有些不自在。 对方的目光带着打量,似乎笔直,要看穿她包头的布缎:“沈娘子,你这身也太土了。毕竟刚成亲嘛,总要收拾得美些不是?你看,我这镯子、坠子多到戴不完,都赏下人了,要是喜欢啊,也送你两件呀。” ...... 那妆匣被打开时,满装的银簪珠宝,仿佛阳光都碎在其中,闪闪的,沈明玉看得眼睛都亮了。 周莞轻蔑地看她,最后她没有要。 但走在回去的路上,她的眼前时不时飘过那满匣子的簪子、钗子、镯子,绿的,红的,蓝的......每一样都是她没见过的,放在日头下还能淌过流光。 她握起拳头。 沈明玉,你要是个没骨气的人就好了! 少女悄悄叹了口气。 深夜,裴书悯才到家。 用过饭后,他便打了盆水。修长的指骨浸于水中,又托起帕子拧干擦拭。 “裴郎。” 沈明玉把赚到的碎银子给他。 裴书悯没有动。 他注视着她。 早上起来时,她鬓边还簪着一朵采来的黄花,稚红着脸蛋,问他好看吗。 平常她也会这样,没有别的首饰,便将花儿簪一天,睡觉前才把它们摘了,小心翼翼掬一手泥土埋了。而此刻,她鬓边的花却消失了。 裴书悯盯着她的脸,轻声问:“怎么了玉娘,你看起来似乎有心事?” 3. 镯子 月光照着少女的脸,从前她的眼睛总是亮亮的,即便在晦暗夜色中,裴书悯也能看见跳动的光芒,但今日,即便努力掩饰,裴书悯还是能嗅出一丝落寞。 “也没什么呀……就是担忧你。” 沈明玉拉住他的手,“裴郎,这些日子你帮人抄字,总熬到深夜。你就是一步也不愿歇下,我怕你太累了,身子吃不消。” 夜风如醉,平静地抚平每个角落。裴书悯长睫抖落,无声望着她。 从他拿出全部的身家,决定娶妻生子时,便已不计较了这许多—— 可他不计较,却有人会在乎。这人为他温着热饭,浣衣缝补,不论风里雨里,小院门前总有她撑伞等候的那道影儿。裴书悯眸光低敛,寻思了半晌,最后还是用双臂轻轻抱住她。 “明玉,我还好,并不累。” 他低下,脸颊贴着她柔软的颈儿:“你不要担忧,过完这阵子,后面就会闲一些了。” “怎么可能不累呢。” 沈明玉的脑袋从怀里冒出,认真道:“身子才是本钱。裴郎,以后不许没日没夜接活了,不然我可是会恼的。” 她气鼓鼓一张圆脸,裴书悯还是头回听见“恼”这个字眼,愣了下神,只觉好笑又可爱。但他还是应下了。 “好,听你的,我都听你的。” 沈明玉这才勉为其难点头,扑过去,像只兔子般软乎乎抱他。 裴书悯牢牢稳稳接住,然后笑了,把她抱得很紧很紧。 彼时风卷花枝落满天,夜光弥漫,静得犹如汪洋之水,仿佛一切沙砾湮于尘世。而他们想到的,却只有陪在彼此身边,哪怕细水长流地走完这一生。 ...... 夜里一番云雨缠绵过后,沈明玉粉颊生霞,像熟透了的桃子,倚在夫君怀里。 发顶是喷薄的热气,裴书悯的脸比她还要红,结实的手臂紧箍她的腰。他正靠着床头,稍稍阖眼,微喘着从方才滔天的情'潮中缓过神。 “你还想再来吗,明玉?”裴书悯摸着她毛茸的发顶,留恋不舍。 沈明玉摇了摇头。 他只好遗憾地叹息一声。 裴书悯始终自认是个正人君子,绝不是会强求的人。 于是,只能把她抱得更紧了。 事后芙蓉帐暖,烛光微点,这种惬意又闲适的时光里,沈明玉总喜欢嘟囔些话。此刻,她就懒洋洋靠在那结实胸膛上,抱着裴书悯的腰,有一茬没一茬说着今日里的事。 都是些琐碎,细小的事,不过裴书悯都在认真听。 从前这个家只有他一个人,每每孤寒衾冷时,他总是把自己蜷成一团,望着窗外孤长的夜。但如今不同了,沈明玉的出现,仿佛照亮了整片寒夜。 沈明玉说起从赵婶那听来的话。末了,睁着大大的眼眸问他:“那你从前读书起早贪黑,就只睡不到两个时辰?” 裴书悯:“嗯。” “只可惜后来没什么钱,得做大大小小的活儿,也去不了学堂了。” “读书真这么有用吗?” 想起今天,周莞说起学堂里的日子,又与旁人论起诗文,出口就能成章。 这些词句钻进她的脑子,如云似雾,沈明玉虽听不懂,但知道,那一定是书中的学问,还是斯文气度。 她好奇地问裴书悯,同时又很是不信,眸中忽而滑过什么,悄然落下的,竟还有一丝连自己都不曾察觉的羡慕。 但她却转着乌透透的眸儿,捏着手指说:“也不是很有用呀,我村子里有个放牛娃,也是不识字,后来长大跟着他二舅下水路经商了,赚了可多可多钱,比秀才还要多呢……” 沈明玉低着眸子,闪闪如涟漪里的水光。忽然,她又被裴书悯重新搂入怀里。 裴书悯并没有否认,只是摸着她的头,温柔道:“挣多挣少是难说,咱们这平阳县,不乏读了一辈子书的穷书生,也不乏白手起家的商贾。但读书识字,确可以使人通透。” 沈明玉细细琢磨这话,突然,与裴书悯的视线对上。 他的神色格外认真:“玉娘,你是想读书吗?” 那目光仿佛有穿透力,沈明玉猝不及防回避着。却又像被人窥见什么不堪心事,竟徒生了虚汗:“不想不想,手头事多着呢!做都做不完,哪有余力做这些虚的。况且要费好多银子,花精力学了,也不能考秀才,裴郎莫要取笑我了。” 她飞快地从他的怀里钻出,然后躺下,把自己老老实实卷进被褥。 裴书悯把灯吹灭,最后低声,“睡吧玉娘,明日我闲着,正好带你上县里的集市采买。” 眼前黑沉沉一片,再也看不见东西。 沈明玉背对着他,周身暖暖的,心头忍不住揉进喜悦——想出门很久了,县城热闹,她喜欢逛集市。但是裴郎太忙,一直没敢提,没想到居然赶巧等到了。 真是好梦的一夜。 …… 由于过于兴奋,沈明玉一整晚都没怎么睡着。心头忍不住跳跃,盼着睁眼就是天亮。 第二天,顶着黑黑的眼圈与裴书悯四目相对时,他愣了一下:“玉娘……你这没睡好吗?要不明日再去,咱也不差这一天两天。” 沈明玉忙揉了揉眼睛:“不,裴郎,我精神的很。” 裴书悯缄默了一下。 最后,还是拉着她的手出门了。 …… 买的东西不算多,主要是些家里缺的,村子里又很难买到的。路过一家面食摊,裴书悯先点了一大碗馄饨。 热乎乎的汤食上了,沈明玉吹了吹,舀起一只薄皮团子。肉的鲜甜香伴着小葱汤汁,骤然在舌尖绽开。她忙又舀了一只递到裴书悯的嘴边:“快尝尝,好吃着呢,还是热乎的。” “你吃吧,我不饿,胃里还撑着呢。” 葱香味一个劲儿钻入鼻息,在沈明玉看不见的角落,他轻轻摸了下肚皮。 裴书悯移开目光,只看向远方的车水人流。 离开面食摊,两人想去买些药材。路上,沈明玉留意到一家首饰铺子。 买首饰的小摊、店铺不少,但活了十六年,这却是沈明玉见过招牌最大的,整家铺子也修得富丽古香。因着好奇,她的目光不免多停了几分。 “要进去看看吗?”裴书悯忽然驻足,拉住她的手。 沈明玉摸了下兜,只有小几个铜板,立即摇摇头:“不看了裴郎,咱赶时辰呢,得在天黑前出城。” “进去瞧瞧吧,也不差那点时辰。” 最后,裴书悯还是拉她走进这家店。 掌柜很快注意到他们,年轻的郎君一身浅灰布缎,唯一出尘的是那 张脸,而小娘子则是荆钗布裙,进来时一双明亮的眼眸,时而透出惊叹。 满铺子精致的珠簪首饰,沈明玉遍览过去,几乎要看花眼。 她瞧见了柜台上一套头面,其中就有一只剔透玲珑,成色极好的红镯子,突然想起了昨天在周莞那儿见到的黄翡翠,也是这种样式,只不过红镯子质地要更清透。 昨天周莞与别人说起它时,眼睛都掀到头顶上,也不看人,只有手一摆,亮出那只流光闪闪的黄镯子——整整五两。 沈明玉更不敢想,这只红镯有多贵。 沈明玉只瞥了一眼,待要挪开脚步时,掌柜突然出声:“小娘子眼力真好,此玉是吐蕃开采的红玉髓,与那头面是一套的。镯子本不单卖的,若小娘子实在喜欢得紧,单拎出来倒也可以。” “单拎出来要多少?”裴书悯问。 “十二两。” 沈明玉瞪大眼睛,连两根秀眉忍不住拧起,够买两只黄镯子了。 周家已经是很富裕的人家了。周家洒洒水,都顶村子里寻常人一年的口粮。沈明玉的脑子卡壳了,几乎想不出,到底什么样的人家,能戴起十多两的镯子。不会嫌手腕沉,干不动活吗? “裴郎,我看那头柜台的首饰,也很好呢。”她立马扯了扯裴书悯的袖子。 不同于中间,另一边柜台的首饰则要显得小些,做工也较为简略。 这才像他们能买得起的。 眼见沈明玉拿起一支银鎏小兰花发簪,掌柜又附和说:“娘子眼睛真尖,这簪子也好呢,您瞧,上头还嵌了一小块孔雀石做提眼呢。这一排都是小店卖得最好的。您若想要,五百文拿走就好了。” 五百文……真贵啊。 沈明玉能听到自己肉疼的抽气声。 但她只是瞅了一眼,又果断放下了。 “裴郎,这些首饰就那样,没好看的,咱们先走吧,不耽误人家做生意了。” 眼看客人要离开,掌柜急了,忙喊:“小娘子,那红髓玉镯子您若喜欢的紧,我便折个价,十两给你了,也算结个善缘啊!” 人影直直越过门槛。 实在挽留不成,掌柜才不屑呸了声,回去继续搓自己的算盘:“穷,分明买不起嘛!还说不喜欢。” ...... 掌柜的嘀咕他们自然没有听见,然而裴书悯,又朝那家店的方向看了好几眼。 沈明玉扯着他往前走,边走,边说:“方才在店里我都没好意思说,裴郎,我觉得每一样都太贵了。他们摆明了坑人呢,咱们不能上当。” “真的,我没乱说,有些首饰,我娘也有一样的,价钱是这店的三成呢。” 裴书悯最后淡笑了下,牵住她的手:“嗯,咱们不上当。” 今日花了两百文,但采买了很多东西,还逛了很久,沈明玉觉得这一日过得尤其充足,走在路上,都忍不住轻轻哼起曲儿。 少女目力极好,漫步着,不经意间望见路旁的布告栏,正粘贴大大小小的纸。 然而,当她远远瞥见其中一张画像时,脸却苍白了下。 只有极短促的一瞥,仿佛毫不相干。很快,少女又恢复了甜柔柔的笑容。 可裴书悯,却敏锐察觉出妻子的异样。 她在害怕。 ...... 4. 生辰 自从见到那张画像,沈明玉怀藏心事,在家惴惴不安了两天。 而后的接连数日,却没有任何秦氏的消息传来,她渐渐放宽了心——找人如何有那么好找?白云村离她从前的娘家很远,光是行路都要半日。这样一想,沈明玉甚至有意,将这回糟心事排出自己脑袋。 白云村的日子,又继续平静安逸地往前走。 这阵子,裴书悯依旧在县里的杂货铺做学徒帮工。随着见得广,学得多,他又有了一番新筹划。 裴书悯说,商贾挣钱,挣得便是差价、旁人不知道的东西。所以他跟一友人商量,想做些走运药材的活——有些药材就长在村里的后山,等回头筹备好了,再与村里的牛车把式商量,如何运法。随着裴书悯的心思活泛,要筹备的事愈多,人也变得忙碌起来。 而沈明玉,则依旧抱着草篮对他弯眸:裴郎你去做吧,我在家等你。 天迹尚露鱼肚白,在烟囱袅袅的炊烟中,裴书悯灰布粗衫,背着包袱离村了。 当他夜幕归来,沈明玉也真的在等。 她大抵等困了,倚在院里的躺椅上打瞌睡。手旁放着一盏竹笼萤火灯,还有要给他编的蓑衣雨具。 她的手活精巧,做出来细致好看。裴书悯放下捎回的白麻饼,轻轻抱起她,朝屋舍走去。 而有时候回来的早,日暮前到家,沈明玉便会做好他的饭,搁灶台温着。等他回来,两人搬了小凳子,就坐在院儿里的石桌边用饭。 夕阳大喇喇垂在半边天,沈明玉给他夹菜,乐乎乎,为他擦拭颊边的汗。 她的脑袋点呀点,裴书悯边用饭,边听她说话。 她说的都是村里鸡零狗碎的事,比如谁家鸭子被偷了,谁家又与周家吵起来了。偶尔,她会嘟囔抱怨几句天气不好,泥路不好走,连晒得谷子都霉了。 转头进入七月的暑夏。 天越来越热,阳光裹得人汗流浃背。 沈明玉的生辰,在七月最后一日。过了这个生辰,她就满十六了。 都说豆蔻桃李初绽放,正是红妆二八年。 十六岁,鲜妍美好的年纪,这一年每户人家都会为自己的女儿看亲,只为寻得良缘。而对于已经成了亲的沈明玉,偶尔她见秋娘抱着晖哥儿来,也会不由得去想,她和裴郎以后,也会有个孩子吗? 她见过的,铁生做什么都为秋娘、孩子想。铁生是个好爹爹。 *** 裴书悯在杂货铺做了三个月学徒,又在某天收拾了细软,与掌柜辞别后,回到白云村恬淡的小家。 按照他的计划,也不再需要每日早出晚归,去商铺帮工。这阵子于村人看来,读书郎似乎又回到老行当,背着竹篓进山。 但较不同的是,与张伯的走动却日益密切。张伯是村里的牛车把式,白云村要进城的人,都搭他的车。 裴书悯虽然回来了,却还是不常在家。生辰这天,只有沈明玉一个人撷菜洗菜,为自己下了碗香喷喷的长寿面。 “明玉你在家吗?” “我给你送东西来了!” 得到少女的应声,何秋香推门进院,笑着掀开竹篮的布,一股热腾腾的面汤香扑鼻而来:“今儿是你生辰,这我自家做的细料馉饳儿,来解解馋。” 秋娘舀来,沈明玉尝了一口,竟是包了肉馅的。 她惊讶,何秋香却轻嘘,左右看看:“小声点,铁生娘还不知道呢。这我拿自个儿体己钱买的几两肉……” “秋娘……” “别多说了,你就安心吃吧。我爹也跟你一样,老想省着,我娘就说啊,过生辰得有过的样儿,吃点好的怎么了。” 活了十六年,这是第一次,有人跟沈明玉说这样的话,叫她好好待自己。 从前每年,她都是背着爹娘,偷偷给自己做碗长寿面。长寿面嘛,寓意着长长久久,福寿绵延,她相信自己一定会活到很老的。 她朝秋娘开心地笑,捧起细料馉饳儿吃一大碗。连汤汁都不剩。 当她抚摸撑饱的肚皮,畅快放下碗筷时,秋娘却往院子里疑惑看了一看:“欸,你家相公呢?又不在吗?” “裴郎最近太忙啦。” 何秋香听了不太满意,“忙得脚也不沾家,回来都不回来吗?今儿还是你生辰呢。” “没事秋娘,从前我也不过生辰呀。况且有你特特做的汤食,我还吃了碗面,这个生辰我很欢喜。” 她如此说,何秋香也只能无奈地轻拍她的手:“你对他好,我都看在眼里。可明玉,你觉得他对你好吗?” “你为他洗衣烧饭,做衣裳熬得眼都红了,他可有对你说过谢?他有给你买过东西吗?连你的生辰,他都没记过心上。” “明玉呀,听姐的,做女人不能愣头青。你说生辰嘛,他起码得有心,是不是?我家铁生就都记得呢,对男人太好,小心人得意忘了形。” “好,我知道了。” 沈明玉乖乖应承下来,没有多说。送秋娘离开后,天也快黑了。 她掩好木门,望着空空如也的小院,心如风中的芦苇,晃晃而摇。 她洗碗收衣裳,把事都做好后,便抱膝缩成一团,独自坐在石阶上发呆。 她望着空落萧瑟的院,天上无垠的星海,慢慢回想,似乎裴郎,真的从未给她买过东西。 可裴郎的手头也确实很紧。 不过倒是偶尔会给一些散钱,跟她说,你看家里缺什么就买回来。 是家里缺,不是她缺。 裴 郎待她,与铁生待秋娘,是有点不一样的。秋娘是铁生喜欢,八抬大轿抬回来的,而她则是自己找上裴郎家门的。或许于裴郎而言,娶个听话懂事的媳妇就够了。她也一如他的期盼,扮演一个好妻子。但是她的心里,为何又在隐秘渴盼着什么呢?是希望裴郎也能像铁生爱秋娘一样,爱她吗? 这天夜里,沈明玉躺在榻上睡觉。 竹席沁凉,因着天炎干燥,屋舍门窗并没有关严,而留了一小条缝,任凭穿堂的晚风吹动纱帘,带来丝丝凉意。 夜里虫鸣繁盛,她素来睡得浅,轻轻一个翻身,便从梦中半清半醒。 沈明玉揉了揉惺忪的眼,望着窗外夜色,不过才三更。 耳边是裴书悯清浅的呼吸,他睡得正熟,不知是几时回来的。 沈明玉睡不着,睁着大大的圆眸,安静望着男人咫尺的脸。 昏暗的寐色下,裴书悯的轮廓更显清晰了,眼鼻俊俏如天工。 她突然想起,自己见过的夫妻,如爹娘,她的娘嗔怒就喜欢打人,酒鬼爹就一个劲儿的耍赖笑。或者就像隔壁家铁生,对秋娘一口一个娘子地喊,给媳妇捏肩,还能爽朗说出“我娘子真美”等话。而裴郎,似乎就不像他们那样,是性情淡,还是因为没遇到喜欢的? 沈明玉睡不着,辗转反侧。 算了。 她想开了,不重要,这些都不重要。 反正从小到大,都是这么过来的。家里不待见她,只觉得养她在赔钱,所以她也习惯了为自己想。把日子过好,攒更多的钱,才是最要紧的! 夏夜天燥,光是躺着,后背都沁出了一层薄汗。 沈明玉觉得喉咙干,摸黑下榻倒水喝。却在这时,胳膊肘碰到了桌上的书。 这是一本很破旧的书,不知转了几手,才到裴书悯的手上。他很珍爱,总是经久日夜翻着看,书的页皮早已毛糙起了卷。 然而却在这样一本书底下,竟压着一枚隐约透光的东西。 这是...... 沈明玉摸到了雏形,忽然心头一跳。 她小心翼翼捧起,走到窗边,借着银灰月光,才瞧清——这竟是一只红镯子。 是那日,他们在店铺看见的镯子。 红髓玉采自西蕃高地,玉石细腻质地,仿佛盛着流光慢淌。因为价钱不菲,多看一眼都觉得暴殄天物。 沈明玉眸光一颤,悄然低落长睫,只觉掌心烧得火热,仿佛载了不可承之物。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无声无息买下了镯子,记得她的生辰,却什么都没有告诉。他悄悄把镯子压在书下,希望她起夜能看见。 裴书悯,就是个笨蛋。 一个看着很聪明,却不会说话的笨蛋。 5. 偷钱 翌日,随着田舍间一声破晓鸡鸣,裴书悯从睡梦中醒来。枕侧微褶,空落落的,他抬手摸了下余温,猜测沈明玉应该刚起没多久。 裴书悯下榻、穿衣,随着动作,木床嘎吱作响。 这张床是他五年前在村口集市看见的,老旧的木料,因为年份久了,不牢固,上榻下榻动静还大,主人家不想要了,便只要价三贯钱。 当时他正在长个头,家里的木榻太过窄小,已经蜷缩身体睡了好久。裴书悯想了想,讨价还价,最后用了两贯铜钱买下这张陈旧的木床——那时他只念着,将就睡就好。 但如今,裴书悯瞥着它,不禁打量起……是该攒钱再换一张了。 尤其做那事的时候,动静太大了。 虽说家里也没旁人。 裴书悯要出门的时候,云天灰蒙,尚未大亮。 “裴郎,等等!” 少女气喘吁吁跑来,抓了两块干粮饼塞进他的包袱,“路上会饿,我怕你买不到吃的,多带些也好!” 裴书悯看着她脸颊荡起的笑窝,目光又落在她手腕。 那腕儿纤细,红髓玉镯衬得肌肤如雪,莹润而透亮。 她戴的真好看。 裴书悯眸底柔软,摸了下她脸颊的窝,轻轻嗯了声。 沈明玉很喜欢这只玉镯,他瞧得出来。上回在铺子里,从第一眼的惊艳,到后来她虽囔着贵硬拉他走开了,但不经意时,眸光还偶尔偷偷的往回瞄。 这只红镯,对他们来说,都太昂贵了。十两银子,几乎要不吃不喝攒两三年,还得拼命干活。 可不知为何,见到它的第一眼,裴书悯就是想要买下。 他想,她肤色白,戴起来一定极好看。 然而这只红髓玉镯,仅仅在她腕子上出现了两天,就不见了。 阳光热烈的晌午,裴书悯劲瘦的身子站在井边打水。沈明玉正在露天小灶台上洗菜,卷了袖口,露出一截手腕,空荡荡的。 裴书悯瞥了眼,擦擦额边的汗,不经意提了一嘴:“怎么不带了?” 起初沈明玉哼着小曲儿,专心清洗,还没反应出他说的是什么。而后才大悟,转头对他笑:“我收起来啦!我这干活劳作的,总怕磕了碰了。那么个宝贝儿,弄坏就不好了。” 沈明玉把它收在一只小匣子里。 等入夜了,活都做完,她又小心翼翼揣出来仔细看。 沈明玉把它穿过手腕,走到院子兜了圈,萤闪闪亮在他的眼前:“裴郎,它真好看。” 盛夏的夜色下,少年弓着腰身,一起一伏,劈断了木柴。她望着,轻声说:“你对我真好,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了,比娘还要好。” 裴书悯低着头,虽未置声,唇边却勾起了笑。 ...... 时日淡淡地走,一晃眼,走过了盛夏声声虫鸣,炎日暴晒的篱笆,转头到了八月下旬。 前阵子,裴书悯与村口的牛车把式赵伯谈好价钱后,便开始钻研营生。从山上挖来药材,前前后后跑了几趟县里。 从前农妇们也会到山上挖药,药材被每月来一趟村子的乡绅收了去,换点微薄积蓄。然而裴书悯摸爬滚打,找到县里利销的门路后,赚得银钱也翻了一番。 忙碌奔走数日,兜里多了一吊钱。 裴书悯掂了掂钱囊,听到清脆悦耳的铜板声。他推开小院的门儿,家里并没有人,只余墙角那儿还生着猩火的小灶台。 裴书悯掀开锅盖,毫不意外,里头果然温着一碗面。 沈明玉总是这样,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他有没有回家,总是会特意地留一碗温好。 她出门了,不知道去的哪里。 或许是何秋香家,又或许是村里哪户人家、西边的集市里,沈明玉会去的,无外乎这几个地方。 她为人热心肠,做了吃的总是这家分分,那家给给。 裴书悯净了手,坐下来吃她煮的面,细嚼慢咽。 心头忍不住升起一朵轻飘飘的云—— 他在想,回来后要与她说这几日挣了多少钱,沈明玉喜欢钱,也喜欢他挣钱,听了后定会高兴。 裴书悯果腹后,利落洗了碗筷,又去劈柴,做了一堆家中琐事。他期待着妻子回家,一直等,从黄昏等到了天黑。 然而,沈明玉都没有回来。 裴书悯黯了眸色,镇定下的面容终于划破一丝裂痕,是强烈的焦灼与不安。 ...... 翻遍了整个白云村,裴书悯都没找到人。 彼时草木窸窣,河水漫着浓重夜色。裴书悯不死心,又问了趟何秋香,一个瘦竿似的男人,叼着禾莠从邻家探出头:“你媳妇儿该不会是跑了?想当初,她就是为了你那三十两彩礼来的,也就你这傻的,不托人问问娘家底细就娶的。要换了我,就算娶,也得把钱压一压。姓裴的,我真要劝你一句,与其在这找人,不如赶快回家看看钱还在没。” “她不会跑的。” 裴书悯冷漠地斩钉截铁,根本不想与这人多说。 何秋香也忙怼:“你乱说的什么话呀!明玉才不是那种人。” 瘦竿男人吐出草莠,直说他们不长眼,砰得关了门。 “秋嫂,你真不知玉娘上哪儿去了?” “我骗你做什么呀!今早上我还想找明玉,敲了你家门,她不在,我还寻思她是不是去赶集了。明玉镇日就在咱们村里待着,还能走丢了不成?要我说,你就别担心了,安生回家等着,说不定过会儿明玉就回来了。” 裴书悯心急如焚,手心后背渗出来的全是汗。 可他此刻不得不逼自己冷静下来。 裴书悯吸了口气,又徐徐问:“你再仔细想想,前几日,她可曾跟你提过什么?” “倒也没什么啊!”何秋香抱着菜篮挠头,“明玉就说了,要给你再做身衣裳,我赶巧也要给铁生做,她还说要教绣些细致花样呢……” “明玉还说,你给她买了首饰,她欢喜的不得了,但舍不得戴。我还打笑说要瞧瞧,小妮子脸红了,怎么都不肯。” “哦对了,明玉还问我有没有采买的,哪日得空了一起搭伙上县。我这几天农活忙着呢,晖哥儿也得暑气病了,没什么空……” 裴书悯听她絮絮叨叨讲了一堆话,毫无重点。 然而,却在最后一句时,目光忽凝。 ...... 裴书悯找上赵伯时,赵伯正蹲在院子里洗漱。听说他 要立马赶车上平阳县一趟,张伯见鬼般看了眼黑沉沉的天:“都这么晚了,出门作甚,真要见鬼去?” 夜色昏暗,只见少年紧攥衣袖,是旁人从未见过的紧张。虽然极力镇定,压沉的音调下却尽是抖的:“我媳妇儿没了,阿伯就行行好,送我去罢,我再多给三倍银钱。或者我押钱在伯这儿,伯把牛车给我,我自己赶了去。” “阿悯啊,不是伯不愿帮。就算送了你去,这么晚,城门早下钥了,你进都进不去。不如明早吧?明天伯起个大早送你,你看成不成?” 少年未置词,赵伯以为他听进去了。正要端着水盆起身,却又听他忽然道:“不行,等不了。我有办法进城。” ...... 裴书悯找到沈明玉的地方,是他们从前吃过的一家馄饨摊附近。 主家早已收摊走了,这里凄凉的只剩残桅,一个人影都没有。她抱着膝盖,躲在不起眼的墙角。 裴书悯的心几乎停了,焦躁万分,找到人喜悦欣狂、后怕和恼怒竟都一时如潮涌般堵上心口。 他快步地过去,高大清冷的影儿在那瘦小的身子前一站,刚要质问,她却突然抬了头,眼眸湿红,满脸都是泪痕,像是无声埋膝哭过。 裴书悯眼睛一刺,倒是压了胸腔的怒。他重重吸了口气,极力平静却又冰凉地质问:“你去哪儿?为什么不跟我说。” “裴郎我错了,我被骗了……”沈明玉哽咽着,止不住落泪:“他骗光了我带的所有钱,我回不去家了……裴郎,我对不住你,我,我……” 她低下头,牢牢抱着怀里的包袱。 裴书悯的心脏抽了下。 伸出的手,在她肩头上方停住,却迟迟没有落下。他极力压住满腔翻动的情绪:“算了,下回不能这样,别不打招呼就走。” “钱没了就没了,你起来,咱们先回家。” 她却还是不动,埋头抽噎,似乎不能原谅自己。 裴书悯的眸色沉漫下来,手终于还是落下,轻轻抚着她的背。好一会儿后,他重新拉她的手站起。 没想到她看着小小的,却像块黏趴趴的膏药,这么难拉。裴书悯费了些力气,又看见她怀里牢牢抱着的包袱,似乎装着东西。 “这是什么?” 他想要去拿,可沈明玉却往后缩了,护着不给。 这刹那,裴书悯脑海中竟飘过瘦杆子的话,她是为了彩礼来的,她偷了他的钱。即便他不愿去信,却还是疑心起来。 这是他头一次,强硬地从沈明玉怀里抢过来。 可她抱着不给,一番挣扎下,包袱落地了,陡然抖出一本崭新的书——《九章算术》 裴书悯愣住了。 “哪弄来这个的?家里不是有本吗?” “家里那本破破烂烂的,是你淘来的,都不知道转了几手,有几页还掉了。” 沈明玉慢吞吞捡起包袱,耷拉着耳朵,知道自己做错事了:“你每天都要翻,我寻思得给你买本新的,谁知道遇上骗子了。他欺负我不识字,跟我说......” “我的钱......”想到被骗的银两,她嚎啕大哭起来。 裴书悯眼圈一红,再也忍不住,冲上前抱住了她。 6. 上学 裴书悯从沈明玉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这半个月,裴书悯白日走运,忙于营生,夜里回家了便添灯抱书啃。每每瞧见他破皮的书卷,沈明玉心里很不是滋味,手腕那只红血玉镯变得沉甸甸。 她踯躅在每个深晦的夜里,辗转难眠……终于咬咬牙,决定从自己攒下的体己钱里取出一笔,去买本崭新的书。 沈明玉没上过学堂,不识字,她只能照葫芦画瓢,把那封皮的书名歪歪扭扭抄下来。 当时她就揣了一张纸,站在书肆的架子旁比对,有个肥头大耳的男人笑呵呵摸来。他说自己是掌柜的表弟,替人看店的,问她要买什么书。 沈明玉给他看了纸条,那人恍然“哦”了一声,便去找。他找来本极崭新的书,指着封皮四字道:“这就是你要的九章算术!” 沈明玉拿着书瞧了瞧,又与纸条上的字比对,总觉得不太一样。 可那胖男人却乐呵道,“我这书就是九章算术,只不过呢,仿古写法。咱这市面上很多都是普版,但我家这本可不一样,它是王训的孤本。瞧小娘子你也没读过书,这就不懂了吧?字都有仿古的。” “哦王训,就是大前年咱们平阳县出来的举人,后来做了翰林,家家户户都晓得呢。” “你就要普版的?”男人瞥了眼面前的少女,她看起来略有些紧张,揣着小荷包咬唇。他捻起山羊胡,“普版我这儿倒也有,但都是给寻常学子用的大路货,跟你在别家见到的都一样。” “他们应该都是卖你六百文吧?你若要,咱也别还价了,我便宜点,直接五百文给你好啦,就当做个人情。” 少女琢磨了很久,就当她要掏钱时,胖男人却眼珠忽转,“不过买都买了,我看你不如再添个数,把这本带走得了。” “皮是新封的,你瞧,里头还有翰林老爷的朱批。你买这样一本回去,不说于你家相公大有裨益,就是沾沾人家喜气,也是可行的呀!” 裴郎是读书人。读书人寒窗十年,最盼的无非中举,有了好名头能当官。而王翰林,最初也是穷乡僻壤出来的秀才,一步步走到今日,成为了无数寒窗学子的典范。 这一刻,沈明玉真的犹疑了。 她瞥了眼羞涩的囊中——要是再有钱点就好了。 换做从前,她肯定只买最便宜的,谁管卖家夸得天花乱坠。 可是她想到了裴郎——裴书悯自己舍不得买书,却给她买了很贵的镯子。来都来了,钱也花了,是不是得给裴郎买好的? 最后沈明玉一番计较,还是花八百文买走它了。 然而,当她跨过这个门,辗转多家,才得知这哪是什么王翰林的孤本,分明是以前的手抄本!因着手抄,错漏殊多。雕版的书册问世后,这样的本子再难卖出去,没人肯要的。 可只有像她这样没过读书、没听闻过的门外汉,才会被忽悠着买走。 沈明玉气呼呼,当她再拿这本书找回铺子时,却被赶了出来。那肥头大耳的男人指着大字招牌倒打一耙: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谁知你有没有弄污了书,想占我家便宜换新的。 这折腾,便折腾了一个下午。天黑了,她也没有钱了。 而当她灰头丧气经过那家馄饨摊时,悲伤的情绪却达到了顶峰,如洪水之堤泄涌。 一碗热腾腾的馄饨谁不想吃呢? 那时候,裴书悯一定也是想吃的。只不过没有钱,他只买了她的一碗。沈明玉摸着瘦瘦瘪瘪的荷包,再也忍不住,躲在墙角抱膝埋头。 *** 沈明玉以为他会气恼、会怪她,会说她怎么这样蠢。可裴书悯却出乎意料替她掖干了眼泪,温柔地说:“玉娘,咱们先回家。” 被骗走八百文,她肉疼不已。起初沈明玉辗转难眠,后来在他温热的怀里逐渐闭眼,睡了个囫囵觉。 等她醒来时,已经是第二日的中午。 今天裴书悯并没有出门,在院子里极平静擦着锃亮的矮木柜。 “明玉来,先把粥吃了。” 沈明玉捧起碗,咕噜喝完最后一口,裴书悯突然说:“咱们再去趟县里,我去把钱给你讨回来。” 沈明玉惊了下,忙牵住他要起身的手:“裴郎,不用啦,这怎么讨得回来!” 昨天她去讨了,就被赶出来,被鄙夷成粗陋不识的妇人。其实他们并没有笑话错。她一点都不想再去自取其辱了。 “那也要一试。” 裴书悯带着不容抗拒的决断。 从前他总是柔软的,这是头一回,沈明玉从那清凌凌的眼神中,看到非究其果的倔强。 裴书悯蹙起眉:“沈明玉,你不是最心疼钱?现在怎么又不敢,肯吃这个哑巴亏了?” 少女慢慢地垂下脑袋。 *** 最终,裴书悯还是拉着她回到那家书肆。 沈明玉一直以为,他是个温和的人,直到这刻,才惊觉他的骨头有多硬,就好像她从未真正认识过。 裴书悯率先把书拍桌上,要求对方退钱。 掌柜还是昨天那肥头大耳的男人,先是被这来历不明的吓了跳,转头看见他身后的小娘子,两眼珠一骨碌,似乎又懂了他是谁。 胖男人傲慢抱了抱手:“这位客官,本店可是有大字招牌摆在这的,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还烦请看清楚嘞。” “不退?” 裴书悯冷笑,逼近一步:“自古为商,纵有万般规矩,顶上不过一个信字。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于你们商贾,更是自绝于市。你今日以次诓好,强买强卖,明日这不信不义的臭名,也会顺着南北商客,传遍四城八乡。” 裴书悯顿了顿,目光锋利地刮过那大字招牌,质声不高,却字字砸地:“我不过一介寒生,烂命一条,碎银几两,你尽可恃强凌弱。但我既能来这,便也能将你店址招牌,你的嘴脸写成揭帖广而去告,日日传,月月传。你看是这一锤子买卖赚得多,还是我舍得一身剐,换你家声名损失得重?” 不等对方反应,裴书悯已经转头,面向门前来来往往的书客。 他是一副硬茬子,压根光脚不怕穿鞋的。胖男人也是头回见到这样的刺头,只能自认倒霉,急急叫住人。 *** 最后,裴书悯要回了钱,掌柜好话好说又赔了两本书,此事才算作罢。 回家路 上,沈明玉惊慨望着身旁男人:“裴郎,你口才真好呀!说出的话成套成套,听得人都唬住,我真以为你要与他拼了。” 话音落下,裴书悯忽然驻了足。 他转过身,清俊的脸庞沉毅冷静,直勾勾盯着。 沈明玉咯噔跳了下,深知自己这回做错了事,心里没谱。果然,裴书悯握住她的肩开口了:“明玉,以后就别再给我买书了。” 她耷拉眼眸,嗫嚅不安:“为、为何呢……” 裴书悯定定注视,却在这刻,伴随一声轻叹,眼眸更低了:“明玉,我如今筹划着要挣钱,已用不上看许多书,买了多费钱。你把钱攒着,去买自己想要的......书,还是太贵了。” 沈明玉绷紧的弦悄然松了。 原来不是责怪啊。 她探出头,含了暖意的眼梢直直看他,那个明明有着聪明脑袋瓜、渴望书海,却赤贫如洗,不得不在泥土摸爬打滚的他。 沈明玉望向他灰袖下的手,修长的指骨经络遍布,覆着劳作的茧。她牵住,轻声说:“裴郎,不要这样想,我做这些都是因为你值得。我还想你日后读书,万一真能考上举人,我就有个举人娘子的名头啦。” 她轻快地说,目光里无一不是对他的仰慕。那希冀的、温暖的光照亮了裴书悯的灰暗,他仿佛看见,不论如何都有人站在他的身后,相信他。 “明玉,你真是这么想的吗?” 裴书悯掀了掀湿润的眸,拥住她。而此刻一个更强烈的想法,占据他的心头。 * 八月的燥热,在这场小风波的尾声中悄然过去。 天凉了,村头的泥巴狗已不再吐着舌头纳气。转眼来到九月秋实之季,裴书悯照旧做营生,没几天就要运药材要往县里跑,而沈明玉,在天高云淡的闲暇时,便一块帮衬邻边的农妇们收稻子。 九月初九,这日天气爽利。 沈明玉帮秋娘把篓筐的稻子背回去。她刚到家,就看见裴书悯正在收拾一只浅粉的包袱。 那是她平日赶集才会背的。 沈明玉好奇地过去,裴书悯正往里头装着干粮饼、鸡蛋、一套新的笔墨纸砚,末了,顺便塞了两颗碎银子,才将包袱扎扎实实系好。 裴书悯看着她大大的圆眸,唇边勾起一抹笑。 他将包袱挂在她肩上,试了下,又问她重不重。 沈明玉摇头,“裴郎,这是要做什么呀,你今日没去平阳县吗?” “不去了。”裴书悯笑着掂了掂手里的东西,哗啦直响,沈明玉才注意到,那是一包装得鼓鼓的钱囊。 裴书悯牵起她的手欣然走出门,迎着灿烂的朝阳,他清澈的声音回荡在这片简陋的茅草院:“今天送你去陈乡的私塾报道啊。玉娘,等下见了夫子,咱们要先诚心的磕个头。不要怕,也不要紧张,我会一直在你身边,陈夫子是个温和的尊长......” 朝阳晒着少女稚嫩的脸,斑驳的光影一层又一层,照得她睁不开眼。 沈明玉只觉恍然如梦,不可置信,她感觉,那只被裴书悯握住的手,真的好烫,好烫......烫到,足以拉紧她走过平淡又苍茫的余生。 7. 变天 陈乡,顾名思义,此地聚居的以陈氏宗族为首,也有小部分外姓人杂居。这里的私塾,由陈氏宗族出资办的,也是方圆百里内唯一的学堂。 为了把沈明玉送进去,裴书悯跑前跑后打通关系,又多补贴了私塾先生一些束脩。 等他交完钱,全身的家当已经所剩无几了。 裴书悯摸着空当当的褡裢,略有一丝浮窘。不过很快,他又吸了吸屋外的新鲜空气,快步走出长廊。 “玉娘,都办妥了。” 沈明玉挎着小粉包袱,站在明晃晃的日头下。朝阳灿烂,映出她雪白又淳朴的脸蛋。 初来乍到这种地方,隔了一堵矮墙,似乎还能听到隔壁夫子的念书声。她的眼眸小心翼翼,左瞧右望,整个人略显局促。而这不安之中,似乎又揣了某些向往。 “贵吗?”沈明玉踱到比自己高了半截的少年身前,小声地问。裴郎今早说,过来就是问清费用的。她想,要是贵就不上了,裴郎挣钱也不容易。 “不贵啊。” 裴书悯眉梢轻扬,拉住她的手,边走边说:“你猜花了多少?” “十两吗?” 他摇头。 “八两?” 他继续摇头。 “也不对……那是多少呀?” “不到二两。陈族长与我认识,只收了这些束脩,我们还剩许多呢。” 裴书悯回头,眼眸清亮地望她:“这二两银子,要不了多久也能挣回来。所以玉娘,你就别担忧,安心去学吧。” *** 沈明玉上学堂的日子,可谓平静又安逸。 她被带到了一位老塾师的班里。 这个班以启蒙入学为主,混杂了各层年龄的学子。有小至六七八岁的,也不乏中年奋起,三十岁来读的。 因此十六岁的沈明玉,在其中倒算尚可,她被归到了大孩子那一类。 夫子的授课,从教《三字经》、《千字文》的认字开始。 私塾的瓦屋并不大,坐了十几个学子,只有外廊那面墙开了两扇柴窗。 老塾师对书而念,手握戒尺踱步屋中。沈明玉坐在破旧的木案边,瘦小的身板挺得端正,目光落在黄纸的字上,听夫子念着:“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这些方块字随着老夫子厚沉的声音,一蹦一跃进了她的眼睛,大脑中。她似乎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只那么一眼,便悄然都记住了。 散学是在傍晚时分。 陈乡离白云村不算太远,沈明玉背起小包袱,走半个时辰就到家了。 偶尔不忙的时候,她一放学,还能看见等在大门旁边的少年——他一身粗布麻衣,却在夕阳下碎满了金光,于微风中岿然不动,衬得身影更加高大。 沈明玉在读书上是有慧根的,短短一个月,就进步飞快,把书上的字都识全了。就连裴书悯考问诗文,她不仅绕绕上口背出来,还能解出身后的词意。 裴书悯简直叹为观止。 到了某日入睡前,裴书悯抱着她一顿夸赞。夸完了,便开始笑笑地畅聊,白日做梦般:“玉娘你记性真好,也聪慧,是块读书的好料,比我从前许多同窗都要有潜能。只可惜当今朝廷女子不能为官,若我是皇帝,一定会留意选用你的。” 沈明玉窝在他怀里,突然好奇问道:“若你是皇帝,还会娶我吗?” 裴书悯只看着,没有说话。 都说夫妻做到最后,腻味了,只剩相看两相厌,这句话果然没错。 沈明玉有些失望,本以为裴郎会温情确切地说,明玉,我当然娶你。 再不济也会装装样子,毕竟他们新婚燕尔,才不到一年呢!没想到他装也不装,居然沉默地思考起来。 沈明玉不解气地去抓他,挠他胳肢窝。他痒得笑出声,抱住人折腾,这猛一翻身,便让沈明玉骑到了他劲瘦的腰腹上。这时裴书悯却止住笑声,专注的眼眸在昏暗帐子里静静望她。 氛围变得静谧,沈明玉一时呆愣,也忘记了挠。 突然,她脑袋被裴书悯的掌心往下一按,鼻息相接。唇,就在此刻被顺势咬住了。 大脑变得混沌,热气弥漫的亲吻中,她的目光逐渐迷离……两道身躯翻来覆去,从上天入地,到后来云雨交融,天地混沌初开…… 裴书悯终于松开了对她后颈的压制,抱住她发软湿濡的身躯,微喘里带着低低的笑声:“被吓到了,玉娘?是不是怕我不娶你?我当然会娶啊,我可是你的夫君啊……” *** 到了月底秋收最忙的时候,老塾师特特放了几天假,让学子们回家帮做农活。 裴书悯没有田地,所以只在自家院子的篱笆旁围了块小菜田,另外养了两只的鸡,用来下蛋。 这两只鸡被裴书悯喂得又肥又漂亮,沈明玉悠闲时,就喜欢盯着它们的翎毛看,还有又长又弯、颜色鲜艳的大尾羽。 成亲已经过了大半年,而裴书悯与张伯的营生也在蒸蒸日上。他帮着村人往平阳县卖了不少药材,远比以前大家采药、卖给乡绅挣得多,他也成了村民嘴里最会挣钱的少年。 但名声也不全一致都是好的。 比如,河边那个瘦竿男人,就会叼着根禾莠讽刺:“说他读过书有见识,我看也没聪明到哪里去,居然干起最轻贱的商贾活。我表弟呐,跟他一块上过学堂的,人家考中了举人,在县城最大的私塾教书呢,受人爱戴。他没找到教书活,该不会学艺不精,私塾不愿收吧?” 每当听到这话,沈明玉都会抢来秋娘家的狗,狠狠威胁瘦竿:“你再乱说!我就放大黄咬你!” 瘦竿小时候被狼狗追得满山头跑,最怕狗,一看见大黄吠叫就吓到躲进自家门。嘴上还不服地囔囔:“你个死娘们,我又没说错!技不如人还不让讲了!有能耐他也找个私塾教,看人家收不收就完了!” “你也说了,你表弟那是考中举人!我家裴郎又没去考!”沈明玉气得直拍他家门,一手牵住汪汪叫的大黄。 最后只能秋娘来劝架,“明玉,算了算了,他就是个二赖子,游手好闲、混账得很,咱不跟他一般计较。” 沈明玉当然不会跟这种人较真。 只不过驳完,心里却空落落的。 裴郎小时候穷,只读三年就没继续读了。要是再有点钱就好了,他很喜欢读书,有钱读说不定也考上了举人呢。 *** 光靠两地来回跑,也不是长久之事,总要有个扎根地。裴书悯想在平阳县租一间铺面,于是便联络了友人——此人是他从前读书时的同窗,姓杨,单名一个慎。 杨慎托家中关系,如今在平阳县的驿站做了个差吏。 裴书悯等下值后来找人,杨慎先前收到信件,已帮他搜罗了几家铺面,这回就是带裴书悯亲自走走看看的。 这些铺面都在县城人多的地段,全都看完后,杨慎说:“方才咱们看的那家,租金最低,才别人的七成。便宜是便宜,但铺子太破旧了,只怕引不来客,所以留到最后才给你说。” “这几家看下来,裴兄你怎么想的?若是都不中意,要不我再找找……” “不用了三郎,最后一家挺好,我回头看看能不能与那主人再讲点价。” 杨慎惊诧地望他。只见裴书悯抚了抚袖口的皱,徐徐思量笑道:“我一定要好地段,自然租钱就贵。要地段又要便宜的,哪有这白白的恩惠给我呢。最后这家,我看挺好的,虽然破了些,但不碍事。再去找新铺面,可能也差不了多少,还要劳累你一番。” “什么劳累不劳累的,我倒是还好,也就下值走一趟的功夫。” “哦对了。” 裴书悯从褡裢里摸出一小座石台,有男人两拳头大。杨慎素来喜欢收藏奇石,为了感谢他这些日 子奔走忙碌,裴书悯便去淘了这块。 杨慎看见东西,惊讶了下。虽喜欢得紧,却依旧罢手不收。裴书悯只好笑道:“收下罢,我要是用银钱谢你,你必然不收。你我之间不好论钱,这赏石送你最好不过了,你若不要,我留着又有何用。” 波涛激啮而为嵌空,浸濯而为光莹。 这块太湖石长得实在漂亮,杨慎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但又清楚裴书悯的为人——此人就像山上的顽石,别人对他的恩,总记得清清楚楚,涌泉相报,不报便过意不去,但同时气性也足。 杨慎还记得当初做同窗的日子,有人在夫子那儿诬告自己偷东西,还是小少年的裴书悯,极能耐地帮他找来证物,只因为他曾把娘做的馍馍分给过裴书悯。 那人被夫子训诫,气不过,又不敢欺负杨慎,就找来兄弟欺负无父无母、无人撑腰的小少年。 当时裴书悯被打得满身是血,也硬是咬牙忍住,不肯弯一点腰。 然而报应会到,没几个月,这伙人上山玩突然掉进了猎人陷阱,最后饿得奄奄一息才被找到,几乎都快没了命。 这些也都是裴书悯做的。此事除了他这个好友知道,就只剩下夫子。 最看重的学生做出这种事,夫子怒得打了裴书悯几十戒尺,骂他太过睚眦必报。 而杨慎却不如此认为,他最佩服裴兄的也是这点。因为自己就是个十足十的烂好人,裴兄身上,有他所没有的东西。 逛完铺面后,杨慎送他一块离开,搭上去城门的牛车。 彼时正值傍晚,牛车过市,一处处的小摊摆了起来,叫卖此起彼伏。 杨慎无意间望见一个卖花的蓝布少女,目光驻留了下,不自禁想到了在裴兄家看见的那个少女——她虽然编着辫儿,布衣朴素,可她抱着竹篮,站在日光下露出两只小笑涡时,明媚又耀眼。 “对了裴兄,你和嫂嫂也成婚大半年了,她有什么消息不?” “什么消息?”裴书悯显然没听懂。 杨慎笑了笑,眯眼睛挤兑他。 裴书悯突然回味过来,脸庞出现淡淡的红晕。藏在袖里的指骨隐蜷,却又没事人的轻咳一声,“还没呢,我……” 他又看向杨慎,仿佛探求新知,认真问了下:“一般而言,有这么快吗?” “有吧?我大嫂刚嫁过来半年就有了,我二嫂那更快,两个月就怀了。” 裴书悯若有所思地垂眸。 “那……我回去再看看。” 车夫在前面赶牛,两人靠着茅草堆,一路聊着。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当他们来到城门时,却已下了钥,小吏们正在挥退要出城的散民。 杨慎连忙拉了个商人询问:“这往常不是酉时才下钥吗,怎么今日天没黑,就关门了?” “哎,我也不知呢!官爷啥也没说,我还等着货能进城,看来今夜是成不了咯。” 那商人挤眉弄眼,突然靠近他们,压低了声:“我们这些走南闯北的人,消息比那些官爷还灵通。你听不听?听的话......” 商人神秘一笑,搓了搓食指。 杨慎无语:“就说两句话,你都要收十文钱啊!真当自己舌头雕金花呢,真是无商不奸......” 话音未落,那商人掌心突然多了十枚铜板。 裴书悯示意他说。 商人见钱眼笑,迅速收好才低声道:“我听走南闯北的弟兄说,今年年初,很多州县都出现了黑马兵。” “就是那皇城来的黑马兵,威风凛凛,送密令的。” 从前大家只能在说书茶巷听到,令人闻风丧胆的人物,如今却眼睁睁见到了。这穷山恶水的地方,黑马兵一出,意味着那遥远的皇城有变动。 商人刻意压低了嗓音,“小道消息啊,据说有大人物到咱们平阳县了!那大人物是从皇城来的,好像要寻什么人。” 8.身份 一连放了数天秋收假,沈明玉闲赋在家。早上去田里帮秋娘和几个农妇收稻子,午后便回家,搬了条小木椅坐在屋檐底下,拿出夫子教过的书温故知新。 阳光温和照映方檐一角,映着少女柔软的侧颜,圆眸专注。 看了小半个时辰,沈明玉放空地望向远景。 进学堂已经有一个月了。 她想,最初裴郎应该只是想让她识识字,免得做个愣头青,日头遭人骗。 如今这些字她已经识得差不多了,写也能写出来,就是握笔还不太流畅,没有裴郎写得那般好看。 下个月,她得从学堂离开了,回到家里帮裴郎做些活——毕竟她去上学的这段日子,裴郎回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针线活也落下。裴郎想要开店,手头用钱紧张,她得再做些针线活,帮裴郎攒钱。 沈明玉小心翼翼收好书,目光落在臀下的椅子。 这是裴郎亲自打的小木椅,不仅结实,连刻的虺纹都活灵活现。 他的做工真好呀。 若裴郎不做生意,沈明玉想,他或许也能做个很厉害的木匠。 转眼到了日落,她不再看书,钻到灶台下烧火做饭。 天渐渐黑了,院门口始终没有裴书悯的身影。 沈明玉以为他只是像寻常一样晚回,便将锁匙压在门口第五块石头底下,这是他们从前约定好的,于是安心去睡了。 然而这一夜,裴书悯都没回来。 * 裴书悯消失了整整两天,沈明玉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她先找赵伯,赵伯却说,阿悯只搭上他的牛车去了平阳县,然后就没消息了。 沈明玉想让赵伯也捎自己去县城找人,但赵伯却叹道:“唉,这时候怕是去不得呀。丫头你不晓得,这几天城门都封了,谁也进不去。” 秋娘看她急,不免提议:“要不去找周家罢?那周家在县城不是有什么人脉?没准晓得为啥子封城,也许有你家夫君的消息呢!” 此刻青瓦高墙内。 周莞正陪着母亲、二婶搓叶子牌,聊到衙门当官的表舅时,正逢底下人来报:“有个叫沈明玉的想求见夫人。” “沈明玉?她是何人?” 周莞见母亲没忆起来,出声提醒:“就是阿悯娶的那位,外村来的,姓沈。” “哦,她呀。”不提不知道,女儿一说,便想起来。印象里那是个大字不识的农妇,就一张脸笑容灿烂些,小嘴巴能说会道,脑子转得也快,很讨乡邻的喜爱。但她却觉得此人太狡猾,分明是为了钱财赶上门的,偏裴书悯那个傻不愣登的会信会娶。于是周夫人并没有吭声,只是又笑了,招呼自己的女儿、妯娌继续摸牌。 “夫人,那……”底下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周莞倒是从一堆手牌里斜出眸儿:“她有说什么事么?” “有的,似乎是她丈夫前儿去了平阳县,至今都没回来。城门也封了,她不能进去找,想托娘子能不能问到她丈夫的消息。” 周莞噗嗤笑了下,漫不经心摸张手牌放桌上:“城门封了,哪有这么好打听,她当咱神通广大呢。” 恰似过了趟耳旁风,又仿佛一件无须在意的小事,三人自顾地打起牌,只剩佃仆一个人呆在原地,不知如何传话。 周莞瞥了眼,也不想太难为底下人,“傻呀,你就出去说,我娘不在,还不知道去哪了,等见到了,就帮她把话带到。” 佃仆点头如捣蒜,领着答复出去了。 周莞摸了手牌,又笑着与母亲、二婶聊起话头:“还没说完呢,我前阵子去表舅府上,见到舅母的弟弟了,也就是那位娶了京城做官人氏的。京城的亲家公,不是在武安侯手底下做事吗?我听了一两嘴,这可真是跟对了恩主,侯爷竟呈书要提拔他升副使,这可是六品的官呀……咱们亲家公真要发达了!” 周夫人目露惊光:“想不到还有这种造化,你表舅母的弟弟,真是娶对人了。以后说不准,你表舅一家也会跟着升迁。” “哎,正好娘得了套新头面,舍不得戴还放着呢。那头面好呀,你表舅母应该也能瞧得上。莞儿,过两日你就跟我一块,去他们家走动走动。” *** 沈明玉急切地等小哥出来,却只得到了周夫人不在的消息。 少女只能垂着脑袋离开,何秋香看不得她伤心,不免低声安慰:“没事的明玉,话总会带到的,咱不急。” 沈明玉望着秋娘点了点头。 其实她都知道,只是托辞,周夫人不想帮忙的。再加上封城了,这消息就像密不透风的墙,难打听得很。 这几天,沈明玉过得没精打采。 直觉告诉她,裴郎不会有大事的,像他这般聪明的人,是会为自己打算好。但封城却如一层未知的薄雾蒙在心头,看不真切,很容易令人忧心。 然而第六天时,裴书悯居然回来了,赶在沈明玉的农忙假结束前。 他穿的还是出门前那身青布衫,但已经浆洗过,能闻到淡淡的皂荚香。 裴书悯小心翼翼拎出一只油纸包,剥开细麻绳,竟是一块块码好的油酥饼,撒了薄薄的芝麻。 闻到香味,沈明玉肚子叫了。裴书悯笑了笑,示意她快吃。 “裴郎,你这几日都去哪了?” “上头官府有人来,咱们平阳县就被封城了,我一时半会儿出不去,便在酒家打尖。” 裴书悯望着她,眸光和煦,却隐了一部分没说。 沈明玉哦了声,不疑有他,融融地埋头啃酥饼。 彼时秋光尚佳,院里的槐树已经开始飘黄。 裴书悯走到井边打水,净脸时,目光却停在波澜微动的盆面。他看着倒影中自己的脸,想到这几日般般变故,简直恍如天堑,在他平静的生活割开一道裂口。 沈明玉抱着啃完最后那块饼,裴书悯便端着一盆水走来。他拾起她沾满油碎的指尖,拿拧好的布拭了拭,温柔的眸光笑吟吟看她:“吃饱了吗?” “嗯!” 裴书悯顺势握住她的手,目光又落在她平坦的小腹上:“明玉,你说我们有孩子好吗?” 沈明玉被说得耳尖一红。 有孩子当然好呀。就像秋娘和铁生有了晖哥儿,她也很喜欢可爱的宝儿。 于是她乖巧又认真地点了头。 “可为何你还没有怀上我的孩子呢。”裴书悯有些不解,似乎陷入了沉思。 他一直都想和玉娘有个孩子,房事上也很频繁,若不是杨慎偶然提起,他几乎快忘了成亲已经大半年却没有结果。他很喜欢她,简直不敢想若是有个孩子像她一样,该多可爱。所以裴书悯无疑是失落的。 握在手背的大掌沉而滚烫,沈明玉察觉他淡淡的愁绪,立马按住他的肩:“裴郎,这没什么呀,指不定缘分未到呢!像我娘家隔壁的几户,有些成亲一两年才有孩子的。” “果真?”裴书悯抬眼看她。 沈明玉点了点。 他倒似松了一口气,没那么害怕了。 裴书悯的眸光隐约浮动,将她抱进怀里,亲着她的脸颊。然后又捧起她的脸去亲那柔软的唇。沈明玉环住他的肩,被吻得气喘连连,软软唤了声裴郎。她的裴郎低声说,明玉,咱们再去要个缘分。 然后不吱一声扛起了她,朝屋子迈去。 这是头回,他们用这样的方式欢'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这回沈明玉接连招架不住,腿跪'软了都没用。她用'力抓着枕芯忍'不住抖,埋头闷闷,叫他缓一缓。或许是木架摇'晃的动静远远盖过她的声音,裴书悯闻所未闻,只抓住她的腰用'力研'磨,目光落在那雪白'臀上的一只粉蝶。 那是她与生俱来的胎记。 裴书悯眼尾泛着潮'红,忍'不住,伸手朝那粉蝶摸了摸。 好在他也不是完全不顾忌人的。当沈明玉受'不住,第四回喊累时,裴书悯松开了人。 他抱着她柔软的身子,熨帖为她擦拭鬓边的汗。裴书悯望着她红扑扑的脸颊,低声又缱绻地说:“明玉,你真好。” “我哪里好呀?”沈明玉已经累困,眼睛都睁不开。 “你会为我做吃的,帮我缝补旧衣,还会给我生孩子……”他目光认真,专注确切地说,“你也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然而,她已经彻底昏睡过去。 裴书悯把她放回内侧,掖好被褥,凝着她柔软的发丝,想起了这五日里发生的事。 在那之前,他从未想过,自己的人生会再有大变动。 先是有人找到他,问他相依为命的姑姑可是姓徐。 他谨慎的并没有回答,对方却兜兜转转,把他带到知县大人府上。 裴书悯头一回踏进这种地方,高门绣户,远比周家还要恢宏。此处雕梁画栋,栽种了高大碧翠的珍树 奇花,一草一叶,都衬着灰布粗衣的他与这里格格不入。然而这位贫穷的少年却又极尽淡然,丝毫不显胆怯,也不曾被这富贵迷了眼。 在这里,他见到了一位紫袍威仪的官员,气势有度。连素日高高在上的知县,在此人面前都拜低了身子,恭恭敬敬喊“贺兰大人”。 然而,这位贺兰大人居然对他和颜悦色,拱手拘了又拘,忙唤人上茶。 “郎君莫怪,本官此回来平阳县,便是为了寻你。郎君恐怕不知,你乃是我友人十六年前失踪的儿子。他是京中一位高官,而自小照料你的徐氏,原是府上婢子。” 接下来的几日,裴书悯被留在知县府。 不能确定他们要做什么。但他知道,这位大人物看着虽温和,却眼神犀利,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对方甚至借用膳的功夫闲聊,想从他嘴里问话。 裴书悯不在乎他们是谁。更确切的说,他并不怎么信他们。 第五天的时候,裴书悯破了困囿,收拾包袱转身告辞。他与那大人物说:“多谢武安侯与知县大人的招待,只草民始终是个凡人,许是大人找错了,草民便不再耽误,先行告辞。” “请慢,你如何知我是武安侯?听我下属透露了?” 裴书悯却摇了头:“大人手底下的卫兵,个个森严,旁人断然无法从中听到风声。但大人忽略了一点。” 裴书悯看着他紫衣上的绣纹,以及腰侧悬挂的鱼袋:“朝中二品以上官员着紫,其中内侍与武将不佩鱼,大人与草民交谈中,也曾提过自己年少出名,加之大人在京中多年,官话虽十分地道,可偶尔的字眼却含了北越音,如此排除,草民便大体猜到了大人封号。自然,是与不是也仅是草民的猜测,并无实据。” 中年人被他这番说辞愣住了,“据本官所查,这些年你一直都在平阳县,还能听得出北越音?” “草民虽一直生活在此地,可蒙陛下广开言路,朝风开放,这小小的县城也有不少南来北往的商客。草民打交道的多,自然也就听出来了。” 说到这,贺兰昌不免目露欣赏。 “不错,本侯的确是武安侯。但有一点,本侯可没有诓你,本侯的友人公务繁忙,不便外出,的确是替他来寻你。这几日与你朝夕相处,你的情形,本侯已清楚了一二。那便请郎君回去收拾一番,不日后,随本侯回京吧。” 贺兰昌挑起茶盖,慢慢地饮,想着自己的任务即将告成,心头的大石也落了。然而裴书悯却站着不答,沉默。 他感到奇怪,荣华富贵摆在面前,还从未见过有人犹疑的。于是又看了眼这位少年人,“可还有疑惑?” “不知大人能否告知,您口中那位友人,是何人?” 这下却换贺兰昌陷入沉默。 良久之后,才道:“此事还真不便告知,但你大可放心,随本侯回京,与你而言只有大利,没有弊。” *** 贺兰昌再次感受到,此人谨慎,不容易信任旁人。奉着带人回京的旨意,贺兰昌只好挂出一枚玉佩。 那玉佩刻着龟背纹,外圈纂以连片的云雷,只一眼,裴书悯便认出了那是姑姑从前画出来的图腾。 当年他只有五岁,站在枯黄的油灯下为姑姑端药。 彼时徐氏已病入膏肓,却不着急喝,只一味地叫他记下,日后看见了就得紧紧抓住,那是能改变他命运的图腾。 她嘱咐他:要读书,要努力考出去,若是能走仕途就好了……姑姑就盼着你出息,如此一来,我……我才不算辜负你爹娘。 裴书悯愣住了,再看向武安侯时,多了几分犹豫。 “多谢解疑,裴某可随大人回京,烦请给我些时日收拾后事。” 说到这,他想到了沈明玉,“我还有一妻,不知可否一并带上?” 裴书悯以为,不过是多带一个人罢了。对方既出生富贵,也必不差那一口饭吃。 实际上,贺兰昌也的确不在意。 贺兰昌将人望了又望,只见少年微攥衣袖,清俊的眉目流露期盼,倒教自己又想起了一事——他流落乡野这么多年,娶的妻子,大抵也是不识字的村妇。这种村妇如何做得了未来国母? 既是受命而来,那就得替圣上把事办好,免得将来因太子妃的身份而弄得满城风雨。 贺兰昌挑着茶盖冥思,想了想,“可以带走。但有一点,本官还需说清,她日后只能做妾室。” 9.求子 最终,裴书悯没给答复,只说再给他一些日子考虑下。 到家的隔天,思及玉娘身子,他先带她找了大夫。 "依老夫所把的脉象看,娘子迟迟未有身孕,乃是因着邪寒入体,给中不足。斗胆问一句,娘子年幼时可是常常饥饱不匀?冬日受冻,夏日劳苦?” 长凳上的小娘子迟疑了会儿,又点点头。 她穿着一身绣蝶布裙,蓝布包头,乖乖坐着等待医诊,整个人瞧起来都偏瘦小。老大夫瞥了眼,对上她圆扑扑的大眼睛:“这就对了,根基须从小打好,胞宫失养,自然不好有孕。” 她垂下眸子,不知是思犹还是失落。而此同时,那位始终沉默,轻攥衣袖的年轻郎君开口了:“可调得回来?怎么调?” 这是一对并不富裕的小夫妻,即便男方已说明要用最好的药,只老大夫瞧着那身粗布衣,也猜出他的手头必然拮据。想了想,提笔写下一方药。 “你们先抓了去吃,每日须温水煎服……这药有暖宫驱寒,增补气血之效。便先用上五个月吧,明年开春后,再找老夫看一回,老夫另开新药。” *** 沈明玉没想到,原来迟迟未有孕,是她小时候饿坏、冻伤了小腹,以致这副身子不好生养。 可是,裴郎娶她进门,本就是这个目的呀!若自己不能给裴书悯生孩子,那他岂不是亏大了......沈明玉为此有些愧疚,也担忧他会因此与她和离。 毕竟养副身子,还是太费钱了。 从大夫家出来,回到自己的小院,沈明玉开始收拾明早要带去学堂的干粮。 她心里装着事,拾掇了一会儿,突然抬头对不远处劈柴的少年说:“裴郎,要不咱们再去问几个偏方吧?” “什么偏方?” “就是生孩子的偏方呀......” 她低下头,迅速红了脸颊,带着一抹淡淡的羞赧,“听人家说,有些土方子还挺灵的,几年生不出孩子的人都能治得了。我就寻思嘛,反正死马当活马医......” 裴书悯突然放下手中石斧,朝她看来一眼。 他并没说什么,只是走来立在她的面前。 沈明玉略紧张地抬眸。 他还是没说话,神情却肃然沉峻。 时间仿佛都在这刻停止了。 沈明玉被瞧得心漏跳一拍,低下头,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继续收拾她的小粉包袱。 “明玉。”他顿了顿,终于开口,似乎是良久的沉寂,按住她的肩:“咱们不用那什么偏方。你把我当什么人了?身子不好就先养着,总能怀上的。” 沈明玉悄然掀了泪珠,重重点头,扑入他的怀里。 少年那洗得发白的布衣,夹满皂荚清香的结实怀抱,一双手臂也如铜铁般紧紧箍着。沈明玉老老实实窝在他怀里,只觉得今日的黄昏格外暖和,照耀着她平平淡淡的人世。 *** 农忙假之后,沈明玉重新回到学堂。 不知道裴郎还会供她上多久的学,或许等字都认全了,还能一一写出来,这学堂的日子便该结束了。 来之不易的求学时日,多上一天便少一天。于是她勤奋又刻苦,格外认真地去听、去记。 沈明玉清早天未亮就醒了,装进笔墨、带着干粮和水囊出门。裴书悯也会格外起得早,陪她走半个时辰乡路,目送妻子小小的身影进了私塾,才转身去做自己的事。 等裴书悯忙完一天,日暮已近西山。他回到小院,经常是沈明玉比他先到家。她没有点灯,只是临近窗边借着一点残阳,照看照搬,去描书卷上的字。 她刚学写字,笔法还不是很好,歪歪扭扭,像一条浓黑肥硕的大毛虫。甚至还 是用拳头握笔的,瞧上去专注又紧张。 斜阳落在她翘挺的睫毛、小巧又素净的鼻尖,即便身着粗布,却美得俨然一副古画。 裴书悯靠墙而望,唇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 他走过去,在她手边点了盏油灯。随后执起她的手重新握笔,“玉娘,要这样......” “食指搭上,两根指尖摁住......” 裴书悯低沉干净的嗓音像碎了满地的珍珠,声声落进耳朵。 沈明玉突然愣愣盯着他的手,那只在调整她握笔的手——头回留意到,裴郎的手竟这样修长好看,根根骨节有力。因着常年体力劳作,他的指腹有薄茧,手背覆着浅淡凸起的青络。 “裴郎,你的手真好看。” 沈明玉忍不住感慨了句,给正在教人的裴书悯一愣。 他的指尖紧了紧,似乎有些失笑。沈明玉没看到他红透的耳侧,依旧继续惊叹:“真的好看呀,没有骗你,就像竹节一样。” “知道了。” 裴书悯声更低了。一边手不禁从她的腰腹虚虚环过,另边手抓住她的手指继续握笔。 刚要落墨,沈明玉又回头,亮莹莹的眸子望他:“欸,裴郎,我前日学了一首写竹子的诗......”说完,她还念了一念,朗朗上口,骄傲得像只花孔雀,等人来夸。 裴书悯忍不住,丢了笔,一下吻住她的唇。 *** 日子兜兜转转的走。数日后,一位不速之客来到白云村,悄无声息敲响裴家的门。 这天清早,沈明玉正把洗好的衣裳晾在竿上。 临近出发前,她听到敲门声。 以为是隔壁秋娘来了,沈明玉忙去擦手。结果院门打开,浓烈的脂粉味扑鼻而来,紧接着,陡然看见一个女人—— 少女脸色忽而苍白。 10.危机 秦氏今年四十来岁,因着爱美好扮,风韵犹存。只见那黛眉细细描过,擦了大红唇脂,乌鬓斜扎、别着一支黄铜色嵌石錾花簪。 这是打骂了自己十几年的熟悉面孔。 沈明玉吓得急忙关门,那妇人拦住,破口大骂:“好你个沈明玉!老娘供你吃供你穿,没想到养出个白眼狼,竟敢瞒我跑这来!跟我回去,看我不好好收拾你!” 秦氏一把抓住她瘦弱的腕骨。 沈明玉用力扒门:“娘,我不走!” “还知道我是你娘!你个记吃不记恩的小畜生,老娘把你养这么大,也到了你该报答的时候!一家子吃喝拉撒不要钱?你妹妹成亲不要嫁妆?今日不管怎么样,你都得给我去张老爷家,否则要你好看!” “那张老爷都五十了,比爹还大,我不去,要嫁……娘你自个嫁!” “你!” 秦氏气到发抖,抓起旁边的扫帚就要打。 然而一鞭子挥下,却被沈明玉灵活躲过。 她身子滑溜得像条狡猾的鱼,秦氏愈加愤怒,举起扫帚追她满院子跑。 本以为还像从前,等沈明玉跑不动了,她就能打她。然后这回,少女却陡然转身,牢牢接住她甩下的扫帚。 沈明玉好歹推了几年石磨,瞧着瘦小,力气却不小——甚至一抢,还把扫帚从她手里夺过来。 “你你你!混账东西,你要造反吗!” 秦氏吓了一跳,突然意识到这小畜生长大了,自己已经打不过她了。 “老娘供你吃,供你穿,把你养这么大!好说歹说,你也得赔我钱!谁让你跳花轿跑了,张老爷管我要人都要不到!” “你若是不给,老娘便将这些丑事传出去,看你日子怎么过。” 秦氏歇斯底里的要钱,撕破脸皮,让沈明玉更加迷惘——自己和妹妹都是娘生的,都是娘的女儿,为什么娘只疼一个呢? 从小到大,娘只会叫她干活,长大了就要推石磨,偷懒还会挨打。而妹妹却可以撒娇,每日躺院子里晒太阳。娘有好东西,也会悄悄拿给妹妹,叮嘱妹妹小心点,她会偷。 沈明玉收回眼底的水珠。 这么多年,已经过来了,她努力地生活,即便没有娘,没有家人,也会为自己打算后路,每天过得脚踏实地。 呼过一口气,沈明玉望着这个貌美女人。不管怎么说,到底把她养大了,“你要多少钱呢?” 秦氏听了,偃旗息鼓,眼珠暗暗转动。 “二十两。”对方比出两根手指。 “二十?你卖我都卖不了这么多钱!”沈明玉当即反驳。 秦氏拉了拉袖摆,清咳一声:“当初把你说给张老爷,人家可是给了我十五两聘金。辛苦养大的女儿,我这钱飞了不说,还找你大半年,怎么说,二十两都是该的!” “你要是不给,我就赖这儿不走了!我还要跟你们村的人说,让他们都来看丑事。” 沈明玉气不打一处来,没想到狮子开口这么大。罢了,她早就清楚亲娘的秉性,但她也不想做傻傻的冤头。 “二十两,怎么要都是没有的,我哪来那么多钱呀。” “找人去借啊!你不是嫁人了,聘金总有吧?还有你野男人家那些亲戚……” 不管秦氏怎么说,沈明玉都不肯给,牢牢抱着包袱站在那。 有人堵着,自然也不好出门,眼看上学的时辰就快到了,沈明玉急得脑瓜子飞转,寻思怎么样才可以摆脱。 然而就在此时,院门一响,裴书悯背着满筐柴火回来了。 * 裴书悯翻箱倒柜,好一会儿才凑出十五两银子。最后又去翻了翻,叮铃哐当,抱出两匹青葛布,将这些散碎的银子、铜板哗哗倒进对方掌心。 秦氏两只眼珠盯着钱,数了又数:“怎么才十七两啊?” “我这屋子你也看见了,家徒四壁,剩下的银钱实在挤不出,就用布来凑吧。” 裴书悯往角柜一瞥,“还有那两只花瓶,你也都带走。” 角柜上的两只花瓶,不知道是哪淘回来的,成色略旧。但看在都是民窑烧出来的白釉瓷,也勉强能收,零零散散,算起来是有二十两。 秦氏还是努了努嘴:“都是些破烂玩意儿,哪有真真切切的银子实在。” 裴书悯没吭声。 秦氏想了想,有也总比没有强,看看这家徒四壁的茅草屋,到是不能跟张老爷家比。 她把银子揣回兜里,又把布搭在肩上,抱好两只花瓶,咧着大牙刚想离开,裴书悯突然拦住:”稍等,有个字据还需立下。” 一炷香后,秦氏在裴书悯写好的纸上画了押——那信纸上,白纸黑字写着二十两还生养之恩,一旦偿清,母女俩再无瓜葛。 秦氏本是不想画押的,此人看着清俊无害,未曾想竟如此细算,斤斤计较!但不画押,钱又不让她拿走。 罢了,反正钱到手,女儿卖谁不是卖?虽然养大的小畜生是个白眼狼,但好歹男人还是给钱了。 于是秦氏画了押,瞪了他们一眼,便揣东西走了。 “裴郎,你把家当都给她了吗?” “放心,我还留了几两碎银,咱不至于喝西北风。” 裴书悯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他也看得出来,对方是贪得无厌之人,所以他没有全给,只拿了些旧物做抵押,为的便是显他们手头拮据,再无多余闲钱。 不过对方到底是明玉的娘,还把人养这么大,于情于理,他都该给这位丈母娘一些钱财。他也看得出,她其实并不疼爱自己的女儿,只这一回,用二十两偿清对方时刻挂在口头的养恩,也算值当。 裴书悯拿起桌上的纸,看着上面的字据与画押,慢慢抬起眼,察觉一丝不对。 他那丈母娘,是识字的。 似乎不像明玉口中那个寻常村妇。 *** 给了秦氏钱财后,家里能用的碎银并不多,裴书悯的积蓄也只剩下几两了。 前不久与张伯盘的营生有好起势,这些钱他本是打算投在买卖上,与一些北地来的商客订契。但如今生意将至,钱又不够了,推进倒成了一大阻碍。 夜晚,沈明玉端着水盆进屋,看到他坐在昏黄的油灯前交手冥思,碎发轻遮,掩去了那微凝的眉。 沈明玉看了一眼,放下水盆。 她咬唇搓着帕子,两只手在热水中浸了又浸。 一直出神盯着荡漾的盆面。 镜中自己的倒影,时而模糊时而清晰,在烛光中显得格外缥缈。可她又仿佛看到了成亲时被裴郎挑起的红盖头、那只紧紧牵她走山路、去上学的手。 少女拧干粗布,深深覆着脸蛋。 半刻钟后,布滑入了水中,木架前没了人影。 人已经溜到了裴书悯身边,揪住他的袖子突然说:“裴郎,要不我的钱给你吧!” 裴书悯停笔,转头看她。 沈明玉眉飞色舞继续道:“你给的三十两彩礼,我都存得好好的!” 她拍了拍小胸脯,是如此地自信。裴书悯静静望着,望 着眼前这个少女,他娶来的妻子,站在这样一片简陋茅草屋下,心头说不出滋味。 他迅速别开了眼,轻声道:“明玉,我不用。” “为何呀?”沈明玉疑惑不解:“本来就是你的钱,现在缺,拿去用便好了。” 屋内静默少许,她没有等来裴书悯的回答。却等到了他起身,将她揉进怀中。 她感受到那温热掌心正揉着自己的脑袋,耳鬓厮磨,贴得她昏昏欲睡......很久很久后,才有裴书悯低沉地一声:“跟着我受苦了。我自己会想办法去弄钱,给你的,就是你的了,不要还回来。” *** 在沈明玉眼里,裴郎一直都是神通广大的。不知他又从哪弄来一笔钱,竟然再次运作了自己的买卖营生。 裴郎的生意不用愁,她更能安心地去学堂。 十月的最后一日,老塾师把所有人写的字稿收上来,一一浏览后,捋着长胡给每人评述。 评述到沈明玉时,他说:“不成想你才入学多久,这字就已经练得小有所成,甚有滋味,如力透纸背,入木三分,依老夫看算是中上乘。回头再去多练,别生疏了。” 沈明玉挠挠脑袋,被他夸得不好意思。 很多时候,她的笔法都是裴郎教的。 老塾师没见过裴郎的字,她不禁想,裴郎写的那才叫好呢!他的字就像银钩铁画,笔尖簌簌而动便写完了。自己瞧着好看有意去学,却总学不到精髓——后来还是裴郎握住她的手,一步步教的。 今日裴郎去平阳县了。由于早上出门前,他就打过招呼,傍晚不会来接她。 所以散学后,沈明玉又多留了会儿,对着夫子教过的诗篇琢磨。 等到同窗们陆陆续续都走得差不多,她才起身,把自己的东西熨帖装进小包袱里。 沈明玉走到外廊,待要离开,忽然听到老塾师在叫自己。 “明玉,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你入学晚,当初为师还怕你跟不上大家步伐,没想到这些时日以来,你勤奋,学得总是很快。” “都是夫子教得好。”少女羞赧地笑,露出了两边浅浅的梨涡。 为人师表,最畅快之事无异于膝下出了得意弟子,老塾师亦然欣慰抚摸胡子。 他突然又想起一事,环顾四周没有人,才低声:“对了,你入学时交的束脩是两个月的,转眼就要过去了,今天可是最后一日,可还打算继续上学?还想上吗?” 当初的束脩是裴郎交的,沈明玉才惊觉,原来两个月过得这般快。 如今她一步一步,已经学会认字、写字了,甚至还能越过了预想会背诗。 她知道,学问里还有更上一阶,那就是读书作文章。她见过写文章的人,在学堂的日子,她还曾听过老塾师讲过的一位女夫子,那女夫子会自己写文章,是她小小憧憬中最敬佩之人。 不过,她好像也只能学到这里了。裴郎很忙,为了营生而奔波,她也得回家接点活。 少女在琢磨中,慢慢低下了脑袋。 最后才抬眼,乖巧地朝老塾师摇了摇头:“多谢夫子两月以来的教导,明玉已经学会很多了。后面就不再来学堂了,夫子您老人家多保重身子。” 老塾师叹了口气,不知是惋惜,还是其他。 最后,他只是目送着这瘦弱的、小小的身影走出私塾的门。 私塾的不远处便是陈乡集市,人潮涌动。 然而此刻,无人察觉的角落,埋伏于暗处的几道影子,正死死盯住背包袱出来的少女。 11.错了 就在两天前。 黑寂的山野林风呼啸,藏着一支乔装打扮的密队。 越过这座山,再走五十公里,便是坐落于江陵边陲的平阳县。 银灰的月光照映山头,映出岩石林木突起的影儿,黝黑可怖。半柱香后,影卫捧着一只鸽子向领头人汇报,“陆大人,有消息了!武安侯的行踪,我们埋在县城的眼线传来的。” “武安侯此回出行共带六十余人,皆为侯府卫兵。除此之外,还有他的一双儿女。抵达平阳县的隔日,武安侯便奉圣旨到城郊巡察堤堰水利,余后数日皆住在县令府,按门不出,只有宾客来访。倒是他的一双儿女,偶尔会出门游玩采买。” 听到这,陆聪紧绷的脸才松了些。 他从鸽子腿取下纸条,慢扫一眼,便点火烧了,将那灼烫的灰烬死死抓进掌心,咯咯咯笑起来:“不怕他们守卫严,就怕不出门,有时机都好说了。他那儿子贺兰钧身手好,恐怕不好对付,你想办法带着弟兄们,把贺兰妍给我绑来。有他疼爱的独女在手,主上办事也容易些。” 影卫领命,前脚刚走,又突然折回:“大人,还有一事。” 陆聪正打算歇息,只好重新打起精神。 “说。” “阿壮问,烤了这么些火候,烧鸡能吃了吗?” “……” 他真的,有无数次后悔,在执行主上密令的路途带了个傻子来,体格彪壮,虽然打斗以一敌三,但一顿也能吃别人三顿的。 他捏了捏脑穴,不耐烦地摆手,“吃吧吃吧,叫他赶紧吃饱,别耽误明日行动。” “这几天下雨,都是湿木头,要是不好起火,拿篓子的纸也行。但我马车里那个篓子别去拿。” “大人,他好像……已经拿了……”暗卫犹豫再三,“就是您篓子里的纸……” 那一刻,万籁无声,仿佛天地间都只剩下了呼吸。 紧接着,一道歇斯底里、悲烈绝望的怒吼划破山林的夜:“蠢货!!!那是贺兰妍的画像啊!!!!!!” *** 沙沙沙,黑影浮掠,伴随窸窣的脚步踩过草叶,一张、两张、三张……人脸同时凑过来,盯着树桩旁昏睡的少女。 她被又粗又结实的麻绳绑着,手脚捆得严丝合缝,嘴里塞着一块干布,正安静睡着,任这群黑影上下打量。 这就是他们刚抓回来的人——虽然贺兰妍的画像被烧了,但好歹陆大人聪明。 大人埋伏府邸四周,本是想抓贺兰妍,可这几天出门的竟都没有女眷的影儿。于是只好换条路,留意起进进出出的宾客,去查他们。 好在苍天有眼,他们跟踪人跟到白云村时,竟发现了一位少女。 奇就奇在,她长得和武安侯神似。 大人常年跟在主上身边,和武安侯打交道频繁,便是化成灰了都认得他的脸!这少女不是贺兰妍还能是谁? 于是趁着没人,他们当机立断把她抓来了。 只是,贺兰妍好好的,怎么是农女打扮? 就当所有人都在为此琢磨时,还得是陆大人聪明,一拍脑袋就想到了:“我知道了,她是想私奔!” “怎么说?” “怎么说??” “怎么说!!!” 黑影一个接一个探出脑袋。 陆聪环视这群嗷嗷待哺又不成器的隐卫,给了每人一记爆锤。 “这点事都没听过,干什么吃的!不是有秘闻吗,贺兰妍和家里的马夫有勾当,两人不清不楚,武安侯夫妇不肯,她还寻死觅活的。武安侯拿她没招了,睁只眼闭只眼,没准这回,就是趁着出门好跟马夫私奔的!回京呢,就安一个女儿病死路途的名头,给圣上和亲家也好交代点。” 陆聪说完,当即听取哇声一片。 哪来的青蛙叫……无人在意的树桩边,昏迷中的沈明玉动了动耳朵。 “武安侯胆子真肥,圣上赐婚他都敢瞒!” “就是就是!” “这有什么办法,女儿要死要活的,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亲女儿死吧?你要是武安侯,你也得瞒!” “哎呦,就可惜我不是武安侯。我要是武安侯,我肯定打断贺兰妍的腿!” 一伙人叽叽喳喳吵起来,逼得陆聪直捂耳朵,忍无可忍。待要训斥,忽然下属急促地跑来:“不好了!大人不好了,咱们抓错人了!” “我给那边放消息,说贺兰妍在咱们手上,不听话就撕票,谁知道他们理都不理,把绑票扔了!还笑话咱们是江湖骗子,说他们娘子都好好在家待着呢,眼睛又不瞎。” “岂有此理!” 陆聪生平最恨别人说自己是骗子,“既然不信,那就给他们点颜色瞧瞧。明日咱就剁了贺兰妍一根手指送去!” “可是大人,他们说的有鼻子有眼,不像有假……而且我们的线人在半个时辰前,还看见贺兰钧护着一顶软轿进门,那软轿上的女子,他喊妹妹呢……” 陆聪拧眉,刚要摸脖子琢磨,突然回味过来,这万一是武安侯打的幌子…… 他又瞥了眼绑在树桩边的少女,长得这么像,还是自个儿亲自摸线索抓到的人,她要不是武安侯生的,才是见鬼了! 这分明就是贺兰妍。 陆聪咋舌,咯咯咯笑起来,这回他可是瞧清了他们打的算盘,想让他以为抓错人,放松警惕,等到时候找上门一网打尽。可惜啊可惜,也不看他是替谁做事的,有那么好骗? “大人在笑什么……?” “没什么,差点中计了。”陆聪猛地灌了水囊,然后目光一停顿,抬脚就是往少女身上踹去。 人一动不动,还是没醒,他又叫下属泼了水。 咳咳咳……被绑的人终于咳起来。 陆聪蹲下捏住她的脸蛋,阴森的目光来回打量:“你就是贺兰妍?” 她抿嘴巴不说话。 陆聪又狠狠踹了一脚,她疼得泪水汪汪,湿漉的眼睛乌亮瞪着,才艰难点了头。 “我就说不会有错。”陆聪丢开她的脸,大步站起:“你们把人看好,我亲自去县令府看个情形。这女人至关重要,要是敢给我弄丢了,一个两个都别活了!” *** 随着一声令下,沈明玉又重新被.干布堵了嘴。 她害怕地畏缩肩膀,不知道这些是什么人——他们身着夜行衣,手里提着银亮亮的刀,仿佛一劈就能把小鸡崽的她砍成两半。沈明玉一辈子长在乡下,这样大的阵仗,只有老塾师讲的故事里才有。 临近秋末,黑夜的山林浓雾弥漫,清寒可凄,这些人搬来木头围在一块 烧火取暖,只有不远处视线范围内的少女,在寒冷中轻轻哆嗦着。 伴随着一声乌啼,沈明玉缩了缩肩膀,这里好冷,她想回家,也想裴书悯了。 还有银子。 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体己钱还没来得及花,更是心如刀割,悲从中来。 沈明玉垂头伤心着,两只眼珠往后一瞅,突然瞄见了杂草里的碎石。 她尝试去摸,指尖竟勉强能够到。再使些劲,便能把它不动声色抓进掌心。 沈明玉松了口气,但眼下还不是时候,只能将小石子握进袖子,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抿着小唇儿,乌亮亮的眼睛望向墨色的夜。 渐渐的,篝火散了,只留下一小截还在燃的木头。有一半的影卫枕着手臂将就睡下,留出另一半继续看守。 “抓错了,抓错了!该死的!” 临近二更天的时候,陆聪忽然气冲冲回来,踹向一个膘肥体壮的隐卫:“都是你干的好事!要不是你把贺兰兄妹的画像烧了,也不至于抓错人!” 踹了一脚,阿壮居然纹丝不动,反倒陆聪往后摔了一跤。 他怒气更重,对着呆鸡的壮影卫破口大骂:“吃吃吃!就知道吃!害得老子功亏一篑,还打草惊蛇了!” “可是……她不是大人下令抓的吗?”阿壮挠头,指向树下休息的少女:“是大人说,长得和武安侯一个模子肯定是贺兰妍。” 陆聪被说得一哽,陡然看向树下的少女,那张俨然与贺兰昌七分像的脸,眉眼、嘴巴都像。 他拔步走过去,盯着她,抓起那脸蛋左看右看,就是像。 可是——自己刚从县令府侦查回来,贺兰妍也的确另有其人,正好好待在自己爹身边呢。 如果贺兰妍真在府邸,那眼前这位又是谁?难道真抓错人了?就是一个普通农女? 陆聪越想越烦躁,和她大眼瞪小眼。 “大人,现在怎么办?” “罢了,既然已打草惊蛇,武安侯那些人又非等闲,平阳县这小破地方再不便久留了。先休息一晚,明早咱就撤。” 陆聪顺手一指,“把她也带上,长这么像,我就不信没猫腻!” *** 深夜三更,子时。 风过林间,横七竖八的影卫交纵而躺,靠在大树下的少女歪头小憩,听到一阵阵响起的呼吸声后,悄悄眯开了眼睛。 本来有安排换岗的影卫,但不知怎的,一个两个都睡了。 沈明玉很是惊讶,无声地环顾四周,眼下是最好的逃跑时机。她立马从袖子摸出那块石子,对着手腕的绳索开始磨,用力磨。 “玉娘。” 树桩后头忽然飘来耳熟的声音,沈明玉一颤,急忙转头,只见裴书悯直矗矗立在萧瑟的月光下。 凄凌的山风吹过身躯,那衣衫又薄又粗糙,他却不觉冷,眉眼亦无半分惧色,只是果断用匕首割开绳索,将她磨红的手腕揉了揉,牢牢抓在掌心。 “他们下游取的水被我下了药,能睡两个时辰。”他低声问,“玉娘,还能能走吗?” 沈明玉抓着他的手勉强站起,刚走出两步,突然弯下腰:“裴郎,我肚子疼。” 裴书悯撩开衣衫,只见少女柔软的肌肤青肿淤血,脸色一变:“他们打你了?” 12.悬殊 沈明玉揉着酸痛的肚子,点点头,又忙摇头:“就是踢了一脚。我还能走,一点都不碍事。” 她只想赶快下山,拉了拉裴书悯的袖子。 但他却岿然不动,一双黑峻峻的瞳孔盯着。 裴书悯鲜少生气,成亲这么久以来,也几乎不挂脸,上回生气还是无良奸商骗她钱的时候。 “谁踢的?” 沈明玉只好指了指不远处,在呼呼大睡的男人。 他按住她的肩,点了根火折子起身。 灌木丛后传来陆聪嘶哑的哀嚎,一声接连一声,听得她心惊肉跳。沈明玉攥紧袖子往那处瞅了瞅,却看不见他在做什么。 再回来时,火已经被吹灭了,裴书悯面无表情擦了擦手上的灰,在她面前蹲下:“玉娘上来,我背你下山。” 这是裴书悯第一次背她。 沈明玉小手环上去,他背着她健步如飞走在山野的小路上。她趴在裴书悯的肩头,听风萧萧吹过耳畔,走马观花望着飘落的枝叶,一边惊叹他的后背是如此结实有力。 等到了山脚,远远看见前来接应的牛车,是张伯。 天星星落落飘起雨点,张伯戴了笠帽坐在车前板,急得连连招手。 *** 在客栈陆续住了三日,直到风平浪静,外头再没有消息传来时,小夫妇俩才打算离开。 这天碧空如洗,沈明玉站在窗边。沁凉的秋风吹过少女柔软的发丝,她看向窗外远山黛墨,裴书悯如往常般进屋,端来从庖厨盛的粥。 “明玉,过来用饭。” 对方没有回应,裴书悯又留意了下,发现她已经没有在看风景了,而是盯着后院两只打架的鸭子。 她看得聚精会神,支起略有婴儿肥的下巴,裴书悯勾唇笑了笑,倒也没有再打扰,转身收拾两人的包袱。 “裴郎,你知道武安侯吗?” 裴书悯拿东西的手忽顿。 往后看了一眼,她的注意力依旧在窗外,惬意又自然,就像随口问的。 裴书悯继续收拾包袱,收进去一件又一件,隔了会儿才回:“知道倒是知道,怎么了?” “你说那群匪徒为何抓我呀?他们说认识武安侯……” 沈明玉忽然转过头,一双透亮惊讶的眼眸直直看他:“武安侯,那得是多大的官呀!可咱就是小老百姓,连县令老爷的面都见不上,天哪,天哪……”她连道了好几声,最后低喃一句那也太奇了。 裴书悯犹如做了亏心事,只暗作不语。 这摊浑水是他淌出来的,倘若自己不曾去过县令府,不曾见过武安侯,玉娘又如何会被那伙人留意,被误抓。 至于误抓,裴书悯也实在难以理解,这伙人脑子到底装的是什么,抓还能抓错。 收拾好东西,裴书悯拎起包袱,喊了一声,沈明玉哒哒哒跟在身后跑了出来。 两人辞别掌柜,走出店门,郊野的风迎面吹来,仿佛一下散开了接连数日的阴云。 彼时张伯的牛车也在径道上候着了。 沈明玉吐纳呼吸,笑着喊了声叔,张伯乐呵呵地招手。临上车时,她忽然留意到裴书悯被刺破的灰布袖边——山头的路难走,这是裴书悯背她下山时被灌木刮到的。 沈明玉把它捧在掌心,心疼的摸了摸,才小声跟夫君说:“幸亏有你救我,回头我得把它好好补下……” “算了,还是不补了,去布庄给你买身新的吧!这衣裳都旧了,也打满了补丁。” “不用了玉娘,还能穿,你给我补就好了。” 还不待沈明玉出声,车前头已然传来张伯的笑声:“你们小夫妻俩,你念着我我惦记你,明玉丫头呀,你是不知道,那时没找到你他有多着急!他这个人……” 张伯还没说完,突然被清咳打断。与明玉递了眼神,倒也不再讲,乐呵呵哼曲儿继续赶路。 深秋金黄遍野,乡土的风迎面扑来,沈明玉瞅着身边的少年,他只是掸了掸衣袖,耳根微红,若无其事地目视远方。 “裴郎。” 沈明玉悄悄地挪近,把脑袋靠在他的肩头。 忽然就被搂紧了,头顶飘来他动听低沉的一声嗯。仅仅是一声嗯,却犹如初阳照映,好像看见了满旷野的金秋。 *** 回到家,裴书悯翻箱倒柜,取出三贯铜钱给张伯。张伯看了忙摆手:“不要不要,用不上!叔就帮你运个货,每月还能分那老多钱,再收你钱怎么像话?” “就收下吧。” 裴书悯望了眼井边还在打水的妻子,若有所思,“将来的事说不准,张叔,我也不知道我这营生还能做多久。你收了我安心。” “这是啥意思?你那铺面不是经营好好的,有盼头吗?这是出啥事了?” 张伯担忧得不行,以为是用钱紧张,“你要是手头紧跟叔说,叔攒了半辈子,还是有点钱的。” 裴书悯笑而未言,只是先谢了好意。 等送走张伯,走到篱笆边,沈明玉正捧着一碗碎谷子喂鸡。 秋阳照暖,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可期限将近,总有那么一回事压在心头。 裴书悯静默无声地看,忽而开口:“玉娘,我们换个地方过日子好不好?” “换到哪里呀?” 沈明玉转过头,两只眼睛晶亮亮的。刚要应好,突然顿住了。 他这话提的实在突然,沈明玉诧异之下,忽然想起一回事,难道是因为自己娘家吗? 上回她的娘找上门就要钱,裴郎虽然二话不说给了,可二十两银子却不是小数,没有人会不肉疼的。可是她又觉得不太像这回事,裴郎一直是个遇事破事的人,不像会为了避开谁而搬家。她总觉得这背后一定另有原因。 虽然不知道裴郎的打算,但沈明玉是有些雀跃的,对她而言,搬家的确是个大大的好事,她娘不会再找上门要钱。 但说不舍,也确实不舍,她已经在这里生活有些日子了,和乡亲们处得很好,互相走动。就前几天,还和秋娘她们一块在田里收稻子。 沈明玉想着,不免托起下巴琢磨,“裴郎你会舍得吗?咱们住了这么久,你更是从小在这里长大,要是换到新地方,咱们人生地不熟……” “这有什么舍不得的。” 从前就孑然一身,也是一个人过。裴书悯勾唇笑了笑,“你不还在我身边么?也就是换个地方,照旧过着。” “那要搬到什么地方去?” 裴书悯垂眼停了几瞬,“上京,你觉得如何?” “上京?!”她惊得连忙揉耳朵,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又拉着裴书悯要他说一遍。 等他再次说出这个地方时,沈明玉惊讶的掉下巴——她一辈子都生活在村落,连平阳县这么大的地方都没出过,也没走完,还是上学听了先生授课,才想着这辈子得去金陵瞧瞧。 平阳县是整个金陵最边角,最小的县城,这辈子都走趟金陵都无憾了。可裴郎却告诉她,要搬到上京城!这个地方,她只在老塾师的书里看到过啊,这地方这地方,和他们简直天南海北! 沈明玉以为自己活在梦里,也以为自己耳朵聋了,她拉住裴书悯的袖子,“真的吗?真的能去上京?” “你觉得如何?” 沈明玉点点头,又摇摇头。 裴书悯不明所以,她忙道:“我觉得好,但……也说不准,你说那地方会不会花钱很大?万一咱们的钱不够,岂不是……会被赶出来?” 裴书悯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回答。过了片刻,他轻轻拢住她的肩膀:“跟你说笑的,我们不去上京,哪里都不去。” 裴书悯想了想,“玉娘,等赚了钱,咱们就在县里买个小宅子好不好?” 沈明玉仰着小脸看他,欢快地点头。 裴郎做营生本就要两头跑,辛苦的很,若真能搬到平阳县也好。要是铺面就在家旁边,裴郎也能轻松许多。 只是县里的房子太贵了,从小听人说,再便宜的一进院也得花个五十两——五十两,普通人辛苦劳作,不吃不喝八年才能攒到这笔钱。 也不知道她和裴郎一起攒,得攒多久呢? 沈明玉默默叹气。 唉,要是再有点钱就好了。还有什么法子可以再有 点钱呢? *** 两日后,裴书悯再度敲响知县府的门。 他站在那朱红大门前,旁边是高大威严的赑屃,底下石盘刻着四字——中正仁和。府门前是条清幽的小巷,青石板铺路,路的两旁栽着青翠绿柳。这里坐落于平阳县最好的地段,不远方一座座都是富贵人家的府邸,越过高墙,能望见那飞檐水榭。 此处恢宏又气派,一切的一切都显得他如此渺小,可他偏偏眉目清落,支着布衫屹立于此,不为外物所动,仿若天地间一抹泠然的灰。 半柱香后,一个仆从传话回来,打开府邸的门:“裴郎君,我们大人有请,请随我来。” 裴书悯跟着他穿过庭院,最后在一处堂屋前落脚。 推门进去,是宽敞又透亮的书房,那位大人已经布好茶盏,施手请他上座。 可他却站定不动,只是微微摇了下头,拘礼道:“此次前来,乃是履上回之约,给侯爷答复的。” “裴某不过一无名小卒,自力更生惯了,便不随侯爷回京给诸位添扰。” “为何?”紫檀太师椅上的男人属实不解:“据我所知,你前不久在平阳县刚置办了铺面,手头营生也才开始做。既要养家糊口,为的便是钱。你随我回京,且不说来日回成为谁,单是荣华富贵,便已握在掌心。再者,你们父子一晃失散十几年,我那位友人也早已年迈,你不想见见他是何人,长哪般模样吗?” 他说完,眉心深深浅浅拧着。 而站在堂下的年轻人却忽垂眼眸,拂袖笑了笑:“罢了,我已知你们都身在高门之中。您那位友人有家室,或许也早已有别的子嗣,不止我一个。可是我却只有一个家,还有一妻要照顾。” 说来说去,原来是放不下家里的妻子。 武安侯反而松了口气,茶又端起,乐呵呵笑道:“这也不难办,你随我们回京带上她便是。” “你若实在喜欢,等到了京城便寻个宅院养着,好吃好喝供着,她往后的日子比起从前,只会好不会差。” “那她还会是我的妻吗?”他忽然抬了眼眸,目光清净,仿佛带着一股直窥人心的力量。 在武安侯接连的缄默下,他摇头笑了:“不会的,是么?” 那人间繁华地,也是云诡是非场,一旦踏进,所有的一切都会变。他十几年来一直过的日子、他的身份、她、他们,都不再会是平阳县一座小山村里的平凡夫妻。 武安侯静静掀了茶盖饮下,清透嗓子:“据我所知,她只是个乡野村妇,待你回京后,身家悬殊,自然不能做你的妻。” “若我是你,要么与她说好做个妾室,锦衣玉食供着,要么便是看在夫妻情分上,给她一笔钱,让她另寻归身处。” 裴书悯想了想,虽未再说什么,却还是拒绝。 他辞别了这位侯爷,辞别知县府,走在开阔栽满绿柳的康庄大道上。 微风吹起他猎猎的衣袍,可他沉毅的目光依旧注视前方,哪怕浮世繁尘,都不为所动。 人这一生,可选的桩桩件件实在太多,可他清楚自己到底要什么,以后要走什么样的路。 *** 时日一晃而过,他无意间摸到的高门,见到的大人物仿佛只是一块石子,掉进了他平静日子的湖面,惊起圈圈涟漪,又在一阵风吹过消散得无影无踪。 而他见过短暂的辉煌后,也如跃进繁华人间的一介布衣。 日子在向前走,他也回到了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歇,钻研营生的生活中。 半个月后,随着武安侯一行人的消失,裴书悯也带着沈明玉进县城买过冬的东西。 进城的这日,是腊月初一,天穹飘飘扬扬下起鹅毛大雪。人人都说瑞雪兆丰年,来年定是一番好景。 皑皑白雪中,一位老翁赶着牛车,后车坐着一对年轻的小夫妻。 巍峨的城池下,灰袍少年牵着自己的妻子,望着人来人往的商旅。 初雪落在他清俊的眉梢,被指骨轻轻扫落,他转头看了眼身旁的妻子,捋过少女脸颊吹乱的碎发。 他们的新一年,要来了。 13.争执 入冬的这天大雪纷飞,银装素裹。放眼望去,整片村落的茅檐积了厚厚一层雪。 赶上年关将至,大家伙儿都有的忙,忙着腌菜缸、酿冬酒,再顺便赶集,储备一家老小的过冬粮和年货。 冬天到了,要添棉被的人家也多。沈明玉绣工好,早上便和何秋香一块接了村里的活,两人忙忙碌碌赶完大半天,挣了一百七十文。 傍晚,何秋香听闻她家土墙裂了,要回去补泥,还要堵老鼠洞,便热心肠地帮忙。 裴家的茅草屋比铁生家要小许多,连地都是当年姑姑在时赁来的。小小一间房,简陋又破旧,却收拾得很干净。 屋舍里的东西并不多,只有一张简单的木床,墙边置着方角柜,里头是小夫妻俩的衣物。窗牖?一侧放了张四四方方的木桌,桌上有蜡烛、笔砚,垒着厚厚一叠破旧的书。 “明玉,我前几天回了趟娘家,我娘家嫂子的弟弟和你相公一样,都考上了秀才。听他说,明年三月有科试呢,在金陵考,这几日就能去各自村的里正那儿录名呢。你相公要去的话可得抓紧,别错过了。” 裴书悯是整个白云村唯一的秀才,还是三年前考的。当年他只有十四,是整个县城秀才里最年轻的,村里都夸他聪颖有出息。 有了秀才的名头,也就多了一条挣钱之路。那时少年风头盛,到处跑,也靠着帮人写书信、写碑文赚了不少润笔费。 世风总是一时来,一时去,而后的两年裴书悯没有继续往下考,而是用挣来的钱娶媳妇,一头扎进经商的活计。 沈明玉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考了,他却说越往上考,花的钱越多,像他们这般穷苦的人都要掏空家底的考。 越穷越难出人头地,而仕途又是穷人最难走的路。既如此,他何不换一条好走的?这世上赚钱的门路多的是,何必去跟一大群寒窗苦读的人挤破脑袋。 “他不想去。”沈明玉刷着泥浆说,“之前我就问过的,他觉得费银子。” “太可惜了,你家裴郎明明那么有才学。你说他到底怎么想的,周里正给的资助都不要。” 何秋香叹气,沈明玉说的也是实在话,她想起自己娘家嫂子的弟弟也说,只是中了秀才而已,中原多少州县,那么多秀才,过了科试还有乡试,过了乡试还有会试——会试那可是得进京赶考,骑马都要两三个月,路费,打尖住店的,一路打点,没有上百两盘缠下不来。 不过也还好,裴书悯的营生蒸蒸日上,连带采药的村民都分了钱。人活着不就为了那口吃的?只要能挣钱都是好的。 这样想来,何秋香又有些感概,聪明的人到哪去都是聪明,赚钱的门路数不完,不像她家铁生,就一身使不完的牛劲儿。 “娘!婶子!吃团子咯!” 何秋香正腹诽着,晖哥儿的呼唤将她思绪拉回。 她低头一看,五岁大的儿子不知何时挎着篮子过来了,里头装着一碗汤糊糊,在这寒冷的天里飘起腾腾热气。 “你怎么来了?”何秋香抓住儿子的手,蹙眉:“这么冷,你爹也不给你多穿点。” “娘,吃团子!今儿腊八,爹做的!” 不难看出,那热腾的面食肚透着浅浅的皮儿,包的是她最喜欢的花生碎。何秋香抿唇笑了,拍拍儿子的肩让他赶快回去。 她舀了一小碗分给沈明玉,让她也尝尝。 就是这样朴实又热闹的一家,沈明玉放下泥刷,喝着热腾腾的汤,听秋娘埋怨两句家里的事,“哎,那个家没了我真是半点转不了,这才出来多久啊,孩子他爹又喊我回去包饺子。他包的那死样,自个儿都吃不下,明玉我赶明儿拿来给你看看,你是没见过那样丑的饺子……” 何秋香虽然埋怨,嘴角却扬扬,挂着不起眼的笑。 沈明玉有时候是羡慕秋娘的,秋娘的家很大,有疼爱她的娘,她娘家的兄弟姐妹,还有她相公孩子婆婆,虽然吵来吵去,但总归热闹的一家。 沈明玉把最后一个老鼠洞堵住,大功告成,看了眼外头昏昏欲暗的天,忙催秋娘回去。 等人走了后,她打水洗手,也开始烧火做饭,等待某个人的归来。 *** 嘎——吱—— 沈明玉听到推门声,知道是他回来了。 今天腊八,做的是细料馉饳儿,她飞快地盛好两碗热汤,放在庖房两人用膳的小木桌上。 “裴郎,吃饭啦!” 月亮拉下长长的影儿,裴书悯站在柜橱边,正在收拾带回来的箱笼。 少女如往常般腾好两人的碗筷,今天她很雀跃,因为做绣活的人家给了她一整包铜板。 沈明玉哼着轻快小曲儿,就在此时,裴书悯坐下了。 他不动声色的,脸上也没什么表情,就在沈明玉快要动筷时,眸光一扫:“我今日去陈乡的私塾给你交束脩,才知道你竟擅自把学退了,不上了?” “沈明玉,你怎么回事?” 裴书悯脸色不好。头回见他动这样大的气,砰得按桌,手背浮出嶙峋青红的筋络,像贲张的大地树根一样吓人。沈明玉被唬了一跳,竟有些不敢看。 裴书悯气势汹汹,也是真恼得很,桌上的粥菜一口没动,只森森盯住她的脸。 她把脸埋得很低,闷头不吭声地夹菜,突然,听得那冷冷一声命令,“说话。为什么擅自退学了?” “你知不知道,陈乡的私塾有多难进?” 沈明玉哆嗦了一下,又咬了咬嘴唇。她只想埋头吃饭的,可是被唬的却又吃不下,夹了菜忍不住喃喃,掉下了小珍珠:“我不去,我会识字已经够了。” “为什么不去。” 沈明玉低头不说话。 他逼视的目光死死盘旋头顶,气氛一时降到了冰点,沈明玉饭也吃不下了,把嘴唇咬了又咬,突然抬头,一双眼眸含泪又坚毅地回视他:“那裴郎你又为何不去科试呢?你不也是因为没钱吗?” 忽而间,语气霎凝,少年的瞳孔抖了一下。 她那红通通的眼眸,像烧断的蜡溶在他心脏,他微疼地握住指骨,默了好一会儿、好长一会儿,才放缓地说:“我会给你交钱的。如今我们有钱了,我挣钱了。” 挣钱了,她可以去了,他知道她一直以来,就是聪明的孩子,从来不比任何人差。 她擅自退学,也比做出任何事都要让他恼火。 但看见红红的眼睛,他怔了,刹那又有些懊悔了,不该对她这么凶的。那是他的明玉,他怎么能凶她。 小小的茅草屋,只有蜡烛昏黄的光。破旧小木桌的饭菜还冒着腾腾热气,沈明玉的手搓在碗边,打转的眼泪盯着白汤——家里不能只有裴郎在挣钱,她也想挣点碎银子补贴家用,可是他们还是都太穷了,尽管裴郎的生意做起来,却也还是会因赶考的巨额盘缠止步。 太穷了,太穷了,要是再有钱点就好了。 要是她、还有裴郎,都再有钱点就好了。< /p>想到这,沈明玉有些唾弃自己。 呸呸呸,怎么能这样想呢!虽然他们的日子都穷,但肯定会越过越好的。裴郎已经很好了,她不能总盯着钱看,要看到他更多的真心。 泪光里,她好像看见裴郎的手指徐徐爬近,蜷曲着,不安着,即将靠近她碗边的时候,又没了。她听到他冷静后深吸了一口气:“玉娘,我不用你做什么,也不用你挣钱补贴,你。” “你明日,就跟我去陈乡找先生说清。” 沈明玉不肯,裴书悯的脸色一下就变了,比先前更难看。 她又不敢看他了,只埋头捏着指尖,“你要是年后去科试,那我就去上学。” 说完这句,好半晌没听到对面的声音,草屋比外头的雪夜还要静,静得沈明玉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当夜,她和裴书悯两人都没什么话说,默默无言躺在同一张床上。 这小小的木板床,从前晃个不停,旖旎满载,今晚却静得出奇。她听着屋外的雪落声,仿佛把自己也听冷了。以前都是裴书悯抱着她睡,但今晚却没抱,他沉默地睁着眼,望着头顶黑漆漆的屋梁。 诡异的气氛令沈明玉不安,感觉他还在生气。裴书悯从前就说过他不去科试,可今晚她却逼他去,她知道他最讨厌被人威胁。 沈明玉有些没底,可盖着单薄的被褥,又实在好冷呀。 最后她一咬牙,忍不住往他怀里缩了去,等待命运的审判。 …… …… 突然,那只结实暖和的手臂也顺应抱住了她。 沈明玉愣了一下,欢喜地勾勾嘴角,将脸蛋牢牢埋进他热乎的胸膛。 *** 少女陷入了甜美的梦乡,可他却没有睡着。 他抱着自己的妻子,目光沉寂,若有所思地望着头顶漆黑的房梁,犹如他原本漆黑难走的人生。 原本这条路他已经预埋好了,只要照计划走。 他想到了他在县令府三番两次要摸到的那道槛,几乎足以改变他的一生,可是他权衡下放弃了。 又想到了沈明玉的遇险,那从遥远京都吹来波诡的风,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没有权力,像沧海飘浮的粟米,纵然如他计划的钻营,到后来有了足够的家底出海易货,可那些赚得盆满钵满被贪走家财的富商也不在少数。 少年的眸光散漫而沉,想透一夜后,翌日便敲响了周里正家的门。 *** 三天后,裴书悯随口提起,自己报了明年入春的科试时,沈明玉是欢呼雀跃的,也点头答应要跟他再去趟陈乡。 裴书悯收拾起她的小粉包袱,略有些好笑地看着:“芸芸众生,也未必能考得上,我登个名你便如此高兴吗?” 沈明玉软乎乎抱住他的手臂:“我相信裴郎,裴郎比他们都厉害!我不信自己的夫君还能信谁呀!” “裴郎你知道我绣活好,入冬了,他们也要很多棉衣被褥的,我努力多接点,给你做盘缠!” 裴书悯扫了眼她:“不用如此。” “你好好考上,挣个官太太给我当,我也就享福啦。”沈明玉抱着他的手臂不撒手,软软贴着,抬起晶亮亮的眼睛。 她望见裴书悯的眸色徐徐晦下。 突然被他托住了脑袋,再突然,天暗了,什么也看不见了,只感受到自己柔软的嘴唇被他猛烈又深入的吻着,吻到红肿,吻到她呼吸不畅地使劲推开,红着脸蛋摸嘴唇。 14.离开(上) 热闹的年关过去,冰雪消融,门口的枯枝渐渐抽了芽。二月初三的时候,裴书悯在家中收拾行囊。 “玉娘,明日我就要走了。金陵路远,有半个月的脚程,等我考完回来就是三月中旬了。” 灶台边,一抹浅粉的影儿晃动。微风掠过少女潋滟的裙摆,不多久,沈明玉端着烙好的饼过来。 她用细麻把它们包好,认真叮嘱:“裴郎,这些饼能放个五六日,你到时候先吃,其它干粮就留着路上慢慢吃。” 裴书悯嗯了声。 初阳落在妻子的眉梢,光芒点点,正如二月的春意,他把她的脸看了又看,伸手捋过那柔软的碎发:“我不在的这些日子,已经托好赵伯大娘,还有同村的其他人关照你。你好好待在家里,等我回来再送你去学堂。” 沈明玉乖巧的点点头。 自上回放学的路上出事,裴书悯变得风声鹤唳,总不安心让她一个人外出。有时候他会陪着,有时候他没空了就劳请赵伯,或者村子其他同路的人捎带。裴郎对她好,她也想裴郎过得好,不知道他这趟去金陵的盘缠够不够? 沈明玉知道,裴书悯就是那样一种人,若是钱不够,绝对不会与她说,再难都会咬牙硬走完。 自从报名科试,裴郎原打算边经营边备考,后来还是在她的劝说下,才又多投了几分心力在书上。 县城店铺的经营放下,再加上寒冬,生意必然没有往常好。沈明玉想了又想,决定把自己的首饰卖掉,给裴郎多换一些上路的盘缠。 她的首饰不多,都是些铜簪子、木钗子,换不了几个钱。 最值钱的只有两件,一件是生辰那日裴书悯给她买的红镯子。 她舍不得卖掉,所以只能卖了另外一件——当初计划逃婚时,从娘的箱笼里顺出来的长命锁。 午后,沈明玉搭上张伯的牛车,去了趟平阳县银楼。 张伯在楼外等候,沈明玉掏出一块用软布包好的长命锁递给掌柜。 这块锁是秦氏那箱子值钱宝贝里的,来当铺前,她就向赵大娘打听过,按当今的银价起码值七两,但这锁的做工手艺繁复,还得另论。 连见过许多首饰的赵大娘都不得不惊叹,活了大半辈子,就没见过这么精致的长命锁,不像凡间之物。 沈明玉心中对它的价钱早已有了一番计较,起码值个十两,且这家银楼是百年老店,口碑甚好,连秋娘成亲的头面都是在这打的。若掌柜给的价钱适宜,她寻思就在这里当掉好了,以后有钱了想要赎回也图个方便。 掌柜打开了软布包,本以为只是一块寻常的银锁,然而在看到它的做工时,神色惊愣。 “敢问娘子从前可在京都生活过?” 此话一出,连沈明玉也愣了下。她突然意识到此物大抵真做工不凡,于是沉稳地点头,仿佛煞有其事。 “依店家看,它在你这能当多少?” 掌柜捧起银锁仔细瞧了番,莫看小小一只长命锁,却足足刻了六条赤螭,每一尾都繁缛细密,再有祥云为缀,此锁的工艺早已远超自身的银价。 若他没看错,这应是十几年前上京世族最喜爱的样式,时到至今,各地的富贵人家都在仿,刻锁最讲究老师傅的手艺,能刻到这般程度的师傅,普天下也找不出几个。 掌柜琢磨了下,最后比出一个手势。 三十两?! 沈明玉暗暗吃惊,她想过顶天了也就十几两,从来没去想如此庞大的数额。 这样的数,让她顿时觉得自己瘪瘪的荷包鼓起来了。 眼下用钱在即,沈明玉想了想,待要交易,掌柜突然留意到锁的边沿,有条细细几乎看不见的缝。 得到主顾的应允,他找了颗细钉,往锁扣处轻轻一撬,只见锁身忽而打开,里头竟是一小块羊脂玉。 掌柜看呆了,光是这一小块莹润剔透的羊脂玉,就不止三十两。 然而,沈明玉却留意到玉面的刻字 ——“贺兰妍” 贺兰妍,贺兰妍…… 这个名字在少女舌尖溜了遍,她惊异地想起,山上的匪徒也提过。那时她装昏偷听,得知他们把她认成了另一人——而这个人,就叫贺兰妍。 贺兰妍,是他们口中武安侯的女儿。而贼人弄丢了画像,才把她错认成贺兰妍。 就因为……自己跟武安侯长得像? 沈明玉狐疑地再看向长命锁—— 原来这块长命锁,在娘的压箱底躺了十几年,她一直以为是娘给妹妹打的。如今瞧来竟不是,娘的手里,怎么会有刻着“贺兰妍“的长命锁? 她百思不得其解,好一阵后,陡然升起荒谬的揣测。 这个揣测让她不由微微发抖,一个巨大的阴谋盘桓心底。 少女的眼神忽而失了重,飘飘浅浅想起童年。那童年总是薄薄笼着一层阴云,她挨饿受冻,是那个家里吃最少,活干最多的。没有人会为她着想,只会让她干活,长大了就卖给人牙子换钱。 她很小时候就知道了,人要为自己筹谋。 *** 最终,沈明玉没有卖掉长命锁。她沉默地包好它,坐上张伯的牛车。 心里装着一桩桩事,像麻乱的稻草堆。可这些都只是揣测,没有实切的证据,她甚至连贺兰妍这个人都不甚了解。 想到裴书悯去金陵科考在即,沈明玉只能暂时先压下心思。她开始琢磨,如若不卖掉锁,该怎么多凑出一些盘缠? 夜晚,沈明玉翻找箱笼,找到了当初裴书悯给的三十两彩礼。 她攥在掌心,琢磨又琢磨。 最后走到裴书悯的面前,小心递给他:“裴郎,金陵路远,要打点的事还多着呢,你把它带上吧。” 满满一整包,鼓囊囊的银子。 裴书悯垂眼看着荷包上的嫩黄绣花,小小花骨朵,一瓣又一瓣,如同她整片被剖开的真心。他一眼就辨出那是她攒下的钱,三十两,三十两彩礼,让玉娘嫁给了他。如今为着他远行,又把三十两拿出来了。 裴书悯不知为何,眼睛有些湿润。家徒四壁又逼仄的茅草屋,水潋滟着昏黄的烛光,在眼眶底轻轻打转。 可他一眨,不动声色就收尽了。 他推开妻子的荷包:“你自己存着吧,给你了就是你的。傻明玉,我有钱,我怎么可能不给自己留钱?” “你留了?” 裴书悯嗯了声。 瞧他神色认真,说话不像有假,沈明玉稍稍放心地收回钱。又狐疑地探头再看:“留了多少呀?” 裴书悯扬唇不说,只眼神微微勾着她。 沈明玉想摸,往前扑了个空。 谁知道他会后退。 她擦了擦沾满灰尘的脸蛋,还要再扑,却倏地被裴书悯打横抱起,走向床榻。 帘幔一散,床摇了整夜。 *** 沈明玉不得不承认,裴郎的精力真是好。翌日还能大早起来,背上行囊出门。 临走前,裴书悯低望着她再次叮嘱:“明玉,你一定要乖乖等我回来。” “我很快就回来了。若遇难事,就按我先前说的做,知道么?” “知道啦!” 少女踮脚,在他脸庞映下柔软的吻。 裴书悯笑着摸了摸脸颊,最后才舍下心,转身离去。 青阳照着乡间泥土松木,绿田遍野,一切都是春色方始的模样。 裴书悯走之后,沈明玉照常的开始晾衣,只是做这些事时,虽阳光恰好,小院清净,可人走了,却显得空落一些。 裴郎是去金陵科试,考功名的。 她不怕裴郎考不上,只怕裴郎不肯去。沈明玉向来都信自己这位夫君,也信他的能力。想到这儿,心头被一种希冀充填满。 沈明玉把新洗的衣裳晾好,收回晒干的。就在叠好要放进箱笼时,又看见了那块长命锁。 她陷入了沉思…… *** 三日后,一个信使敲响了沈明玉家的门。 男人瘦瘦高高,姓何名二,隔壁村的。三天前沈明玉说想找个帮手,何秋香便给她推荐了自己的同村人。秋娘说,此人会识字写字,平日也接些跑腿送信的活儿,在各村的走动最是频繁了,你有什么尽管跟他说。 “娘子,这些是你要的东西。” 沈明玉接过何二递来的纸,付给 对方五十文。待人走之后,她关上门,拿出纸张开始打量。 纸上抄了一份名录,抄的是沙溪村宗祠的族谱。沈明玉一行行看下来,翻到了自己赌鬼爹的那一支,而后紧跟着她妹妹的名,却没有她的。 少女低垂的眸光晃了晃,接着又翻开另一本册子。 为这本册子,她跑遍了整个平阳的书肆,昨日才在一家说书小馆买到的——上面记载着京城世家的风云,只不过较为正统,说书人往往会打磨成有趣的轶事讲给茶客们博一乐。 她翻到其中一页,找到了武安侯贺兰氏。 武安侯年轻时随圣驾南征北战,立下不少丰功伟绩。成家后他妻妾成群,共有四儿三女,其中贺兰妍便属妻子姜氏所生。 姜氏出身高贵,乃是镇国公府嫡长女。镇国公府与太后有姻亲,而武安侯又深得帝宠,因此自贺兰妍出生起,便是捧在掌心的娇娇儿。这册子中更是写:珍馐美馔用不尽,宫廷赏赐如流水。 沈明玉目光一定,又往后翻看。 贺兰妍出生在康启三年,竟和她是同岁的。 一模一样的年纪,娘压箱底的长命锁,而她又因长得像武安侯被误抓…… 少女抖着手,将这些东西都包好,小心翼翼藏在自己床下的箱笼里。 她走到院子,感受初春扑面而来的朝阳。她已经十六岁了,没人疼没人爱的活了十六年,直到遇见了裴郎。她想,有些事总得查清楚。 沈明玉抱着木盆到河边浣衣,脑袋里一直在琢磨此事。 该什么时候说呢? 她想带着长命锁去京城,找到侯府的人问问。 也想见见那匪徒口中,和她长得像的武安侯。 可是裴书悯科考在即,这科试对他尤为重要,她不能打扰。 要不,等考完再说吧? 还有两个月裴郎就能回来了,到时候裴郎若知道了,也会一块陪她去京城。 如此思忖,沈明玉又洗完了一盆衣裳,冻得手指通红。 *** 沈明玉的心底就此装了一件事。 夜里,她会捧着长命锁,坐在床头细细思索。 说来也是机缘巧合,娘有那么一箱子宝贝,偏偏她逃跑就顺了这么一件。 娘的一箱宝贝都是些玉镯子、银簪子、钗子,她怕娘会拿出来戴,没敢偷。这是妹妹小时候戴过的长命锁,肯定用不着了,于是她就拿了这个最不起眼的。 现在想来,沈明玉都庆幸自己有些小聪明。 不过也得多亏了裴郎,多亏老天在帮她。 跳花轿后她没有家了,背着小包袱流浪度日,在那最困难的时候,她都没将长命锁卖了。后来裴郎送她去学堂,教她识字,她才能在掌柜撬开后,一眼认出了贺兰妍的刻字。 不过,沈明玉现在也有些担心。 万一秦氏突然发现长命锁没了,找上门……那她做的这些都白费了。 信物留在手上,总是夜长梦多。可若是立马动身离开,又怕裴郎生气。 她太了解裴书悯了。 他要她乖乖待在家里,若不听话就这样走了,那他一定不会原谅她的。 少女忍不住咬唇,开始细细琢磨。 她太纠结了。 想到这儿,沈明玉又从床底掏出了另一只匣子。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里头是一只质地清润的红髓玉镯——这是过生辰那天裴书悯送给她的。这样漂亮的镯子她舍不得戴,总是小心珍藏,只能晚上拿出来瞅一眼。 沈明玉吧嗒合上匣子,躺下睡觉,眼睛盯着乌黑黑的房梁。 他总是穿着破旧、打满补丁的衣裳,买回来的肉也不多吃,总是夹给她。他认真地说她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只有吃饱吃好,才可以上学堂好好读。 其实他也就比她大一岁。 裴书悯对自己拮据又苛刻,却能从泥泞缝子里攒出钱给她买这么贵的镯子。像她这样小小虚荣的人,他都能不吝其啬地对她好。 少女悄悄摸了一把眼泪。 沈明玉呀沈明玉,你不能走。要是不吭声走了,那就太不是东西了。裴郎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 15.离开(下) 三月的金陵,杨花漫天。 金陵坐落于中原腹地,城西有石头城,依山临江而建。东有紫金山,南有秦淮河,是船舶往来的热闹之地。不仅富商云集,每年三月的科试也设在此地,都有管辖州县的莘莘学子前来赴考。 暮春的时节桃红柳绿,白雾飘绕碧波清湖,数只花船摇曳其上。 “咿呀呀,则为我攀花折柳,致令的有国难投。止望待天长地久,谁承望雨歇云收。他为我胭僬粉瘦,我为他绿惨红愁......” 一曲吴侬软语的调儿飘出歌船,乘着春风,又萦萦绕绕入了临江的客栈。 不多会儿,一扇,两扇,三扇的窗开了,书生们挤出探望的头,觑着那些花船窃窃私语。 “都说金陵好,果真好啊,听听这曲儿吟的,不知是谁家才女呢……” 软曲飘扬,有人听得如痴如醉,面露向往,却猝不及防被同行友人的骨扇一敲,“得了吧,还谁家才女,你这心思大家看不出来?” 此话引得一众人等哈哈大笑。 他们都是来金陵赴考的读书人,因着科试之所就在附近,才在临江客栈入住。 金陵虽繁华,地却贵,客栈更是寸土寸金,于是几人一块商量便包下了其中一间,这样花的钱就少。好在他们都带了草席,床榻换着轮流睡,其余人打地铺。 被笑话的书生憋红了脸,看着这些同伴:“都说金陵是除京之外的第二繁华处,书上有云‘曲调歌头,风月无边’,你我都是苦寒多年读遍百宝书的人,如今好不容易来趟此地,难道不想看看美人与风月吗?看看可真是书上说的那般?” 此言一出,各人眼中亦有了微妙之色。 书生走到里间,贴墙的方角柜放着他们所有人的东西。 他从自己的柜格取出包袱,留神看了看四周,没人在盯后,他才伸手去摸,摸到一个厚厚的馒头,掰开了藏在里头的一小粒银锞子——这是出发前娘包进去的,千叮万嘱要他小心钱财。 他不动声色取出来,握在掌心,想着那软语飘飘的曲调儿,仿佛也瞧见了轻舞的一扦细腰,不由心猿意马。 他揣钱跟着同伴要走,突然留意到最角落的草席还坐着一个人——少年洗到发白的灰衣,是他们这群人中最旧的,但他容色出众,垂下的鬓丝在微光下轻轻飘着。他的秉性静如水,正从容地收拾包袱,多余的目光似乎从未往他们中间看过一眼。 书生忍不住走近,“裴兄,我们打算去湖那边的花船看一眼,你可一块同去?” “我不去了,你们去吧。” “那裴兄,我们先走了?” 等这伙人都离开,裴书悯才从中抬头,淡淡望着他们的背影。 看了一会儿书,将近午时,裴书悯没有点客栈的饭菜。那些对他来说都太贵了,于是从包袱翻出两块干粮,配水就喝。 少年掰着杂粮饼,吃相斯文。 似是想到什么,他又翻了翻包袱,摸出一只绣黄花的荷包。 他小心翼翼摸着,想到记忆中那抹明媚的彩裙,唇边有了笑容,连淡淡的眼神也变得柔和。 他离家已经将近一个月了,还有五日便要开考。等考完尘埃落定,就能回去了...... 想到这,裴书悯的目光不由朝纱窗外看了看,金陵真是个好地方,九衢三市、花天锦地,下回他也要带玉娘来。 晌午日头正好,裴书悯填饱了肚子,正打算倚在窗边看会儿书,突然小二敲门,告知有人找。 他放好书跟着下楼,竟见到了一位不速之客——杨慎。 *** “裴兄,上回你不是说要武安侯的消息吗?我去查了。” “十六年前武安侯从西北收兵回京,在途经蓟州时,侯夫人临盆之期已到,便被接到了蓟州守将的府上生产。而当时,那守将有个妾室,人称花娘......”杨慎顿了顿,“后来蓟州的守将因罪入狱,亲眷流放,花娘也不见踪迹。这位花娘后来改姓秦,也就是嫂子的亲娘。” 裴书悯的眸色微微讶异。 在明玉的口中,她娘是个不识字的豆腐西施。而当时立字据,他却察觉丈母娘显然是认字的。既是认字,为何瞒着自己女儿,瞒着所有人?于是他多留个心眼托人去查,他的丈母娘果然并非平阳人氏,甚至暗中与那远在上京城的抚远侯府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便耐人寻味了。 “裴兄,事已至此,可要我将这些消息带给嫂子?当年的真相到底如何,没人比那姓秦的更清楚。若不肯交待,我们便使些手段……” “先不必了,别让明玉知道。” 裴书悯想了下,拍拍杨慎的肩:“这几日辛苦你了,其余之事就等我回平阳再论。到时若有必要,我亲自带着她去京城。” *** 临近清明,家家户户开始准备祭祖的事。 裴书悯姑姑的坟立在后山上。听说他的父母自幼时便遇难双亡,姑姑是抚养他长大的人,也是他曾在世上唯一的亲人。 今年裴书悯没能在家,也是沈明玉嫁来的第一个清明,她得代他上山探望姑姑。 沈明玉很重视这回清明,买了最好的米面做青团子。 上等的米饱满硕大、质地细腻,蒸出来的糕点带着淡淡稻香,换做从前她必然舍不得给自己买,但孝顺起姑姑却丝毫不心疼。 村里的时日平静又充实。午后,几个邻家妇人便约着一块上铁生家做面食。 木桌摆在院子的正中,妇人们坐一块包细料馉饳儿,聊村里鸡零狗碎的事。 彼时正逢五岁的晖哥儿走来,两只小胖手捧着一碗水递给秋娘,赵大娘瞧了直笑:“咱们晖哥儿真懂事呀,都知道心疼娘的!来,晖哥儿,到婶婆这儿来。” 赵大娘摸摸口袋,拿出两枚包纸皮的糕点果子。 晖哥儿迈开小腿,奶声说了句多谢婶婆,又把众人逗开了花,直夸这孩子可爱。 沈明玉也摸了摸晖哥儿的头。 自从来到白云村,秋娘便帮了她许多忙。孩子个头长得快,衣裳都短了一截,露出晖哥儿晒到黝黑的胳膊腿。 沈明玉正寻思要给他裁身新的,赵大娘忽然凑来,瞅了瞅她的肚子低声:“明玉,你嫁来也有一年了,肚子怎么还没动静。” 旁边的妇人们捏着饼,三三两两闲聊,没人注意她们。在嘈杂的声音中,沈明玉的脸微微泛红,赵大娘又低声说:“等阿悯回来了,你可得抓紧,生个孩子才是最要紧的。他这回去了金陵,大家都觉得他总能考个名头回来。” “婶子也是为你想,你说他若是真考上了举人,往后可是做知县、教谕、训导这些地方老爷的料儿,到时候你再没个孩子可是大大不利。就那周家……” 赵大娘瞅了瞅四周,声音压得更低,“阿悯是咱十里八村最有出息的。你也晓得,他们周家一直盯着看,就想日后有机会能结亲……都是一个村的人,乡亲之间也认识,况且咱们周里正有人脉,若自己有女婿当了官,他必能帮上一把……” 赵大娘虽然没把话说尽,沈明玉却也听明白言外之意。 虽然裴郎总跟她说不急、没关系,其实她自己知道,裴书悯攒钱娶媳妇,就是为了生孩子。 少女低头摸了摸小腹,可她也不知道为何,自己的肚子一 直没动静呢。 清明愈近,到了前一天,每家都要派个人去周里正家,领祭祀的香烛纸钱。 沈明玉与何秋香搭伴前行。 穿过杨花长廊就到了周家庭院,这里建得古香古色,庭的两侧栽种垂柳,石桌上摆着茶饼点心,周莞和她的兄长正在给村民们分发纸钱。 沈明玉瞅了一眼,这是她第一次来到周家里院,也是头回见到这么漂亮的庭子,大户人家也莫过于此了吧! 沈明玉排队接过篮子,排到她时,周莞正在分发纸钱。然而——她猝不及防看到,周莞的雪腕上竟有一只碧绿玉镯,在阳光下淌着粼粼波光,极为耀眼。 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秋娘挽着手臂走了,“今年这香烛钱和往常都不一样呢,以前都只有薄薄一层黄表纸,今儿还发了香、蜡烛、元宝,你瞧瞧,还有一包饼呢!” 沈明玉揉了揉眼睛,又回头一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那绿镯子刻了盘绕的凤尾,点缀宝相花,纹路和刀工,都和裴书悯送自己的红镯子一模一样! 如果自己的手镯是裴郎送的,那周莞这只,又是哪里得来的? 是巧合吗? 沈明玉忍不住去想,觉得不太对劲。 *** 揣着这个疑问,清明过后,她便搭乘牛车去了趟当初卖首饰的小店。 沈明玉打开匣子,把红镯给掌柜瞧了瞧。 待掌柜确认这镯子的确出自本家门店,少女已有计较,轻转着乌眸低声说:“当天来买镯子的是我家相公,如今家中突生变故,急需用钱,不知折价抵押在你这可行?能换多少钱?” “可以倒是可以。” 掌柜掂起镯子细细地看,思忖了下,“若我没记错,当初应该是十两卖给你,如今折价,只能八两。” “十两?” “这么少吗,可我怎记得是十二两?” “这位娘子,我可真没忽悠您,应该也没记错。” 为防她不信,掌柜只能翻出账本,问了日子后,一连往前翻几页,找到买主的价钱比给她看,“您仔细瞧,您相公当天一共买了两只镯子,一只是红髓玉,一只是晴水绿,共计二十两……” 沈明玉盯着账单上的名字,当确确切切看见裴书悯那处写了两笔账时,整个人呆住了——原来他真不止买了一只。他给她买了,也给周莞买了。 沈明玉合上账本,掏出一把铜钱放桌上,说了声多谢便转头离店。 头顶是二月的春阳,温暖柔和,可她却觉得很刺眼。 烈日映着眼眶飘出一圈圈水花。她低头飞快擦了下,泪光消失不见,又仿佛没事人坐上张伯的牛车。 张伯在前头和她闲聊,有时说村里的事,有时又提到县里帮忙照看的营生。 堆满茅草的牛车载着少女回家,驶过绿油油的乡田,一阵风吹过,忽而寂然。张伯仍在赶路欣赏风景,随之漫上少女心头的,却是落寞。 夕阳下,沈明玉又重新捧起小小的匣子,仔细看。 她有些怅然。 人和人真是云泥之别,裴书悯送给她的,她总是珍藏在匣子里,而周莞却可以随意戴,不用顾虑那么多。 裴书悯还总是笑话她傻,问她总藏着做什么。原来那不是笑话,是真的傻,她宝贝的东西在别人手上没那么值钱。 那么贵的镯子,十两一只!他吃差的穿差的,攒钱好几个月,都舍得给周莞买,人家还不是他的妻呢。别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的东西,而自己却做了这么这么多。 沈明玉轻咬嘴唇,低头扒拉一根根手指。 原来裴郎的爱,也没什么的。 16.留信 沈明玉纠结了三日。 油灯昏黄照着狭小的茅草屋,她抱着长命锁坐在床头看。 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身世到底如何,可这是她寻亲唯一的信物。她偷了长命锁,也不知道秦氏多久会发现,找上门。 她从小过得穷,以为只要努力干活,就能得到别人的喜爱,可娘还是不喜欢她。她也想过上好日子,以为嫁给裴郎,只要他们小夫妻一起努力,就可以越过越好。可裴郎却拿省吃俭用攒的钱给别人买镯子。 她望着屋里四面的墙,墙角好几处老鼠洞,已经被裴书悯拿石块堵死了。坑坑洼洼的石头墙,用了稻草抹平,抵挡风雨,可雨势大的时候还是会漏,她跟裴郎还得拿盆去接,等天晴了再修补。 沈明玉垂下脑袋,把脸埋进膝头,呜呜地抱住自己。 她想过好日子,太想过了。 每回去周家,都得绞尽脑汁地说好话巴结,不能得罪人家。她怕周家会跟她抢裴郎,也不敢去赌裴郎那一丝真心了。 她也想像周莞一样,有爹疼有娘爱。有爹娘兜底的孩子就是这样,不管做了什么,都不会被抛弃。而她和裴郎,说白了也算是因利走到一块——裴郎拿银子娶她,则是盼着她能为他生孩子。 临走前的一天,沈明玉把家上上下下打扫一遍。 去京城的路太远,她没有足够的盘缠,想来想去,只能把裴书悯的钱先带走。 沈明玉留下了一张字条,用她刚学会、青涩的笔法写道:裴郎,我走了,这段时日多谢你的照顾,我要去找我的家人。我欠你四十两银子,其中三十两是彩礼钱,十两是你留下的。若我日后有了钱,一定会报答你。 写完这些,沈明玉把纸条压在妆奁盒底下。 这是裴书悯用木块,亲自为她打的妆奁盒。 沈明玉最后摸了摸,寻思自己离开后,留下的木簪子裴郎一个大男人肯定也不会戴,便都取来放进自己的小包袱里。 她带好钱、干粮,临出门前回望这间小小的院子、茅草屋,被打扫得一尘不染。 这里有着他们曾经最美好的回忆,仿佛还能看见月夜下,在院子劈柴的少年,热得大汗淋漓,动作牵拉脊背的肌肉。还有那个背她回屋的少年,那个送她上学堂、教她认字写字的少年……沈明玉偷偷抹了把眼泪,依依不舍地转身离开。 *** 若说一日之中起最早的,那莫过于卖包子的摊主了。 曹老三家住在康州与蓟州之间,这条路也是江南前往京城最好走的通天大道,每日南来北往的商队都会途径于此。 若时运好了,还能望见京师南下的黑马骑兵,他们从不示人以真容,头披盔身戴甲,黑旌所到之处扬尘飞土,令人生畏。 天未亮,曹老三像往常一样起床,开始揉面、包馅。 他喊来媳妇帮忙,等包子炊好,便搬到两里外的官道边摆摊。与他一块摆的,还有卖酒、卖凉茶、卖干粮的。这里来往的商队多,生意也比城里好。 “店家,你这包子多少一个?” 曹老三开张了,第一个来买的是个拄拐杖的佝偻老媪。 她的脸脏兮兮,长满了红麻子,一双乌黑的眼瞳却盯着蒸笼看。 她瘦瘦小小的,像是好几天没吃东西了,曹老三看着,不知为何却是想到了自己的老娘,一句“肉包三文,菜包一文”硬是没从喉咙脱出,“我这现在便宜卖,肉包一文,买肉包送菜包。” 此话出来,老媪的眼瞳亮了,粗嗓子对他连道几声:“大好人,大好人啊!” 曹老三把包子装好。 她黝黑颤抖的小手接过,又朝他感激地喃了声大好人,便拄着拐杖蹒跚离开。 瞧那一歪一扭瘦小的背影,曹老三只摇头叹息:这世道,苦命人太多了,真不容易啊。 老媪拄着拐杖往前走,穿进官道的林子,找了块没人的树荫坐下。 她捋了捋乱糟的乌发,灰扑扑的脸蛋长睫扑闪。 刚出炉的包子香气飘逸,沈明玉把它们掰成两瓣,就着水囊慢慢吃。 这一路上,她都扮成乞讨的老媪,没怎么遇到危险。 或许是她瘦小,又或许是她扮得太像那回事,反倒收到不少施舍。有时候路人给了太多吃食她都不好意思收,可他们却硬塞,顺便感叹世道不容易。 沈明玉吃完,摸摸饱足的肚子。 奇怪,最近腰怎么粗了一些…… 但她并不多在意,以为只是胖了。 她眺望远方青绿的田埂。自从出发,已经过去了两个月,再走五天就能到京城了。 一缕初夏的微风吹过少女眉梢,又盘盘绕绕,卷过林间绿叶,吹进了遥远繁闹的汴京城。 …… “卖零嘴咯,麻饮细粉,香糖果子,荔枝膏,沙糖冰雪冷元子,梅子姜……” “旋炙猪皮肉,野鸭肉,紫苏鱼,烧肉干脯,玉板鲊……” 汴京南市的街头热闹非凡。自龙津桥往北,穿过朱雀门,便是州桥集市。有卖吃食的、卖字画古玩的,卖香料的...... 在此起彼伏的叫卖中,一声马啸划破天际。 挥鞭策马的是个高扎发的少年,实在亮眼,摊主们纷纷被吸引了目光交头接耳,还不等他们看清,那人连同其身后的锦衣随从们早已驰骋而过,只余一抹残影。 南市另一头的潘家酒楼。 白布衫的庖人们听从掌柜指挥,手捧青花软布,正端出一盘盘山珍。 潘家生意做得大,酒楼开遍了整个中原,更遑论这些庖人的手艺,放在整个京中都是排得上名次的。即便这样一群人,他们走的每一步却还是格外小心,生怕出了半分差错——只因这回来的主顾是连他们大掌柜都赶着奉承之人。 “薛管事,您要的菜都上好了。” 庖人们不敢抬头。听到对方一声嗯后,掌柜示意地挥手,他们才踩着软步将菜肴小心装进那沉香木雕花食盒里。 “薛管事,您慢走嘞!下回若要什么,遣位小哥儿来传话就好,何必劳您大老远跑一趟,小店收到了一定仔细去做!” 等薛管事一群人浩浩汤汤走了,掌柜才松口气。 庖人们也松了口气。 薛丁提着食盒还没走出两步,底下小厮已迅速靠近:“管家,让小的来提吧。” 薛丁眯眸看他,胳膊肘躲过:“你平时不勤今儿倒是勤起来,莫不是想在钧二爷跟前尽风头 ?” 小厮颤抖地收回手,低眉顺眼:“怎么会,管事说重了!借小的一万个胆儿也不敢跟您比啊。” 薛丁这才冷哼一声,登上马车。 *** 薛丁到了侯府,远远看见小厮牵着一匹白鬃马。他连忙下车,迈过大门来到影壁,果然见一道绯红的影子正立在花影下。 薛丁忙低了头,恭恭敬敬上前:“二爷。” 初夏的微风轻拂,一树梨花簌簌。薛丁提着食盒,嗅到风中吹来的花香夹着男人靶场带回的浓烈泥土味。 “我母亲如何了?” “小的离府前,主母刚醒。倒是没吩咐什么,只是让丫鬟们照常伺候梳洗。” 贺兰钧:“那便好。我要的东西你可买了?” 薛丁忙递出沉香木雕花食盒:“二爷点名要潘家酒楼的菜肴,都在这儿了。” 贺兰钧打开食盖扫了眼,尚算满意,验过菜后便亲自接过。 他提着食盒,大步穿过一道又一道抄手游廊,进了侯夫人所住的正院。 彼时贺兰骞早已候在门外,贺兰钧低声唤了大哥,正待敲门,忽然被贺兰骞止住,“母亲如今心绪不宁,你我还是莫要打扰,先让她缓下罢。” “我知道。我知道母亲悲痛,这才马不停蹄赶回来,叫人买了潘家楼的菜。” 贺兰钧说,“母亲最喜欢这家酒楼,从前她动怒只要我们买来,吃着便也消气了。眼下出了这样的事,你我更该作陪。” “但这回不一样。”贺兰骞蹙目,“她连父亲都不想见,我去安抚,也被赶出来了,妍妹更是不敢近前。我们派出去的人杳无音信,小妹若能寻回也就罢了,倘若不能……” 说到这,贺兰骞没了声。 贺兰钧也陷入沉默。 一个月前,他们家收到一封密信。信件没有署名,却鬼扯地道出一件惊骇之事。他们不敢信,就连侯夫人也不敢信。 这些年来,母亲有多疼爱三妹他们是瞧在眼里的,便是三妹娇纵做了许多错事,母亲都会护着。而后面查出来的,三妹竟不是母亲的孩子,而是秦姨娘的。 秦姨娘是父亲从前的妾室,因做错事被母亲发卖了。后来不知怎的,竟成了蓟州通判府上的“花娘”——她抱走了真正的三妹,换上自己的亲女儿。再后来带着那个孩子销声匿迹。 秦姨娘是恨母亲的,会怎样对待那个孩子他们想都不敢想。侯夫人因此碎了心神,发急地要去找——就在昨夜,他们派去搜捕的人说,有个人牙子十几年前,曾在花娘手上买过孩子,那孩子没人要,被辗转多地…… 光是听到这个消息,侯夫人便已受不了,熬着哭了一宿。 “大哥,你不觉得那密信来得古怪?” “一封连署名都没有的信,却在这时节送来。我们顺着送信人去查,却什么都查不到。对方处置干净,手段了得,半点蛛丝马迹都没留下。” 贺兰骞只道:“三妹的事,是我们亲自查出来的。” “三妹的事不假,那恶妇的确换了孩子。”贺兰钧深锐的目光看向他,“天底下没有无故做的人情。如今陛下病重,朝中风向瞬息万变,那背后之人呢?他想用此事推动什么?” 17.京城 五日后,沈明玉终于来到京城。 她看见眼前巍峨宏伟的城墙,城上的楼阁飞檐斗拱。高墙的正中有块赤黑牌匾,题着“通天门”三字。 城楼底下人潮涌动,有男有女。有浩浩汤汤的商队,背担子的各路小贩,还有不时赶来的马车。 那些马车漆着上好红木,车蓬垂有密密的流苏,比沈明玉从前在县城见过的都要气派——透过那一扇薄翼纱窗,仿佛都能瞧见坐里头的仙子......而此刻,城楼下驻扎了一圈执长戟的士兵,正在例行盘查进出的人。 沈明玉排在队伍最后面,背着小包袱,好奇的眼眸左瞧瞧、右看看,紧张攥住手里的照身帖。 半个时辰后,终于顺利通关。 她走在京城的大街小巷,这里人声喧阗?,鳞次栉比的屋宇,有卖各种东西的摊子。 京城不愧是大地方,就连小贩们的穿戴都很是考究。沈明玉新奇瞅着卖吃食的摊子,很多她都没见过,也没听过的。 她的心逛得蠢蠢欲动,可摸了摸荷包,瘦瘪瘪的只剩下五两银子。 从一个小山村走到偌大京城,即便省吃俭用,却还是要花费不少盘缠。而眼下,也不知道要在京城待多久……沈明玉努力使自己的目光从小摊子挪开。 *** 沈明玉四处打听,找了家最便宜的客栈先过一宿。 她卸掉了原先那身老媪扮相,这回是正正经经的姑娘家。怕侯府不肯见人,又特意戴上自己最好的首饰。 红髓玉镯在日光下静静流淌,分外沉甸。那么一刻,少女的思绪飘飘摇摇,想起某个萤火燥热的夏夜……那个眉眼潋滟,送她手镯的人…… 不过她很快收回思绪,背上包袱继续出发。 她戴着白纱幕篱,一路打听,得知富贵人家住在京城的西北。 半个时辰后,她终于来到车水马龙的御街。 此处竟比城南的集市还要热闹。 穿过御街,西北方向便是成片相连的坊巷,沈明玉背着小包袱一边走,一边打听,最终绕过几处大坊,穿进了一条远离闹市的青石巷。 方进巷子,便被两侧栽满的垂柳惊到了。 她见过的柳树从来都是青绿色,但如今,竟是见到这般高大的金丝柳——微风吹拂,柳条沙沙轻摇,犹如缀满了炫目的金光。这样的柳树值千金,只在书上见过的。 越看,越觉得不真实。 自从进了京城,这世间便如翻天覆地般,她也仿佛乘了一朵云,从遥远的泥地来到人间。无怪诗者有云:千灯艳艳三更尽,汴京富丽天下无。 武安侯府就像一只伏踞的巨兽,坐落于青巷的最末。 整座府邸恢宏气派,飞檐错落。彼时,大门前正有轮守的家丁,他们戴着幞头,穿衣齐整,就像县城里的儒生。侯府的大门后,是望不尽的影壁,也有正在巡逻的银甲卫兵。 沈明玉揣着小包袱走上前,果不其然,就被家丁询问来历。 她灵活的小脑袋转了转,诚恳道:“我是替家里主人来送信的,主人的身份不便道出,不知小哥可否通传,引我与管事一见?” 隔着幕篱,他们看不清她的真容。但听这口音,便知不是地道的官话。 两个家丁又逐一细致地打量她——说是寒碜也不为过,光是那身浅粉的麻布衣,都没他们身上的料子柔软,这年头白送人都不要。 最后,他们又把目光定在少女腕上那只红手镯——也是便宜货,他们都不会买这样的首饰送家里媳妇儿。 沈明玉当然不会知道,自己这身已经费尽全力拾掇出来的最贵打扮,在侯府家丁眼里是如此寒碜,甚至都怀疑她的主人是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这辈子没来过如此富贵的地方,更没想到,有朝一日能站在如此巍峨的府邸前。 对于未知又高大的事物,内心自是有些胆怯的。 她谨慎又小心地观察,直到他们冷淡的口吻中带着不屑:“这个时辰,我们管事恐怕没闲工夫,姑娘不如把信给我们哥俩转交。” “此处是侯府,来往的都是你我冲撞不起的大人物,不宜久待,你还是快快走吧。” 沈明玉知道没戏了,在赶客。 他们瞧不起她,心里早把她当成叫花子的,要赶走。大户人家,尤其是侯府的下人都讲究体面,没有直说,只是冷傲地暗示。 不过也没关系,这样的结果早在预料之中。她不会气馁的。 少女没有去拿原先那封信,而是换了一封准备好的信纸递给他们,依旧莞尔道谢,背着小包袱离开了。 穿过厚重的朱门,彼时,前院的东库房内。 管事薛丁正在对账房送来的名珍花木数目,就听见屋外小声地吵起来。 “管事这会儿没空呢......” “叫花子的信你也收?把咱前院当啥了。当心管事知道了骂你......” “哥哥教训的是......” 嗡嗡如虫蚋的议论,吵得薛丁不得清净。 今日刚被二爷训了一顿办事不力,他本就愧疚难当,听了这样的动静更是心烦,没好脸色地推门出去:“叽里咕噜说什么呢,你们几个胆儿是越发肥了,府里的规矩体统都忘了?” 被薛丁训斥,几个小厮慌忙认错,颤巍巍递上一封信。 薛丁扫过却是微讶,随后眉头紧皱——这信竟是给侯夫人的? 可眼下谁不知道侯夫人正因为女儿的事在气头上,哪个人敢在她面前晃悠?谁进了正房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触及主母霉头。 况且还是封来历不明的信,去送简直是在要他的命。 薛丁问:“对方是个女子?怎么说的?” “她说自己是替主人传消息的。” “替主人?”薛丁慢慢揣摩了这俩字眼,“若按你们说,她的穿戴甚是寒碜,想来主人也不是什么有头有脸的人。这样的人,如何会与我们侯府有交集?” 薛丁还是有些不放心,却又不敢去触霉头,只能拿着信皱眉揣摩。 终于,他似突然想到了什么,冷笑一声:“我晓得了,又是打秋风来的穷亲戚罢?说是要见主母,谁知道隔了百八十房,认都不认得。这样的穷亲戚,这个月都来多少回了。” *** 薛丁对完了账目,刚坐下歇息,茶没喝两口,又接到了个晴天噩耗——钧二爷定了潘家酒楼的菜,要他送去正房。 这回薛丁再也躲不过了。饶是不想去,也得硬着头皮走一遭。 薛丁带着两个难兄难弟来到主院,先与大丫鬟彩环打过照面。 连彩环都不在屋里伺候,可见侯夫人此时有多不待见旁人。 但薛丁还是得硬着头皮上。 薛丁紧张地站在正房那扇紫檀雕花门边上。他吸气,又吸了吸气,正鼓足勇气要出声,忽然被里头的声音吓一哆嗦。 “鬼鬼祟祟站那做什么?” 屋里的梨花木矮榻上,侯夫人正半倚着,手边放了只香炉。 她穿着一身灰蓝压针缂丝古香缎,耳边垂着两只抛光翠榴石,绾着懒梳髻,手上戴錾花玉扳指。 虽已年过四十,却风姿不减,眉心一点红痣。只不过这些日子为了女儿日夜忧思,眼都熬红了。 薛 丁何尝见过主母这样? 他们的主母出身高门,乃是镇国公府的嫡长女、武安侯的夫人,雍容华贵,饶是在一众京城世家中,也向来只有她给别人吃瘪的份儿。 “禀主母,是二爷有话要交代。” 姜岚这几日念着女儿的事,茶饭不思。听到这倒是稍稍打起一些精神,连目光也跟着跳跃:“什么话赶快说,可是我们派出去的人有消息了?我女儿有下落了?” “其实是钧二爷他……” 薛丁忽然被那锐利的眼风一瞥,不敢再吱声。 *** 姜岚日思夜想盼着女儿的消息,可转眼一个月快过去了,都没有风声。 虽然有丈夫劝慰,又有孩子陪着,她的日子比起大多妇人都算美满。可是每个深夜,她总会忍不住想起自己流浪在外的女儿,才生出来没多久就离开了亲娘。没娘的孩子没奶吃,那贱妇定不会好好待她的孩子。 该死,真是该死,那女人如今也没下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姜岚这些时日悒郁,彩环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便提出借着采买,陪她去集市走走,也许能散心。 如今女儿的事杳无音信,倘若这辈子都没法见到呢? 姜岚深知这样下去不行,索性便答应了彩环。 侯夫人出门,必是香车美婢,护卫随从。他们会去的地方只有西市、御街一带,这两处同样是汴京的热闹地,因着临近皇城、地价高,住的达官显贵颇多,所以人员也不杂。 今日不知为何,姜岚望着西市鳞次栉比的屋舍、高台楼阁只觉索然无味,于是马车走也不是,停也不是。 最后,车舆内的雍容妇人望了眼天穹,撑着额角道:“那便去南市瞧瞧吧。” 听到这,众人皆是诧异。 南市一带人员杂乱,住的则是真正的市井小民。从前主母莫说出来采买,便是逛庙会,也绝不会踏足此地。 马车驶到南市,侯夫人被摻着踩杌子下车,彩环忙上前扶好。因着不放心,她又多叫了五个护卫。 南市人多嘈杂,侯夫人才走没两步,便被吵得不耐烦。 她想自己真是疯了,好端端来这种市井之地作甚?真是有失身份。 她摆了摆手,正要招呼丫鬟们打道回府,突然,就被一阵清脆的叫卖声吸引了目光。 “卖金柑咯!又香又甜的金柑,饱满多汁!” *** 柑橘摊前,沈明玉正在热情地揽客。 这是她来京城的第十八日了。 汴京地价贵,吃住也贵,即便她已经很努力地省吃俭用,每天就只啃窝窝头配咸菜,但兜里的钱依旧消瘦得很快。 比她人都快...... 而侯府又不是寻常人能够到的。无奈之下,她只能先暂停寻亲的任务,赶紧找份活计养活自己。 而柑橘摊,就是沈明玉找的第一份活。 她脑袋机灵,总是卖得格外好。然而,就在沈明玉卖金柑的第五天,临近傍晚,摊子前来了个贵妇人。 因为贪图便宜,沈明玉一直都住在南市破旧的小客栈里。不去侯府的时候,她也只在这一块活动——京城的男女老少都穿得好,若放在平阳县,是稍稍富裕的人家才会这么穿的。 但是就在今日,她竟见到了一位天仙般的妇人,又再度大开眼界。 那妇人衣香鬓影,翠围珠绕,抬手之间尽是雍容的气度。沈明玉惊觉自己今儿是见到了真天仙,不错神地望着。 那妇人生得且美,柳眉凤眼,眉心一点朱砂痣。她看了眼摊上的金柑,朱唇轻启:“你这些怎么卖?” 18.归来 沈明玉看见她的第一眼,只觉得很亲切,就像从前在哪里见过。正好又快卖完了,她也打算早些收摊回家,于是有心压低价格:“娘子若要,不如二十钱一斤带走吧。” 姜岚瞥了眼彩环,彩环凑近低声提醒:“这类金柑,南市都卖三十钱,便宜了十钱。” 说到这,姜岚已不甚满意,如此便宜能有什么好货。 “你们这是好果吗?”彩环捡起了一颗金柑看。 沈明玉见对方有意,连忙介绍:“是好的!我们家的果子可是江西漕运来的,您瞧瞧,柑皮多新鲜,色泽通透。娘子若想仔细瞧,我便剥一颗给您尝尝。” 此女口齿伶俐,姜岚越听越鄙夷,只觉她怪狡猾的,要剥的果子或许也是早已备下。 “不必了。”姜岚道:“金柑的表皮瞧着是新鲜,但果肉却最易腐坏。你这买卖,大概便是一些好果掺了不少坏果,想靠实惠忽悠出去,还不知多少贪便宜的人上了当。” “你们这种人,真是又穷又狡猾。” 她嘲讽两句,施舍地抛出一把铜板,便带着丫鬟护卫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姜岚上了马车,倚着软枕缓缓揉额。 那丫头穿得灰扑扑的,跟小乞丐似的,人也瘦小,还没府里丫鬟生养得好。但不知为何,她看见她时总有些心悸,说不出来的滋味。 夏日的车舆甚是燥热,彩环拉开竹帘。又见侯夫人不适,忙点上凝神香。 “方才那丫头,长得还挺好看,瞧着倒是和妍儿一般大。” 侯夫人突然冷不丁来了句。 彩环没想到侯夫人会夸。 她又仔细回忆了一下那姑娘的脸,为侯夫人捏腿附和:“年轻时主母的容色已经名动京城了,鲜少有让您夸好看的姑娘。说起来,那姑娘虽穿得灰土,但长得也是真漂亮,和主母年轻时简直一般模样。” 此话落下,车厢内静了一瞬。 侯夫人骤然蹙眉:“你说什么?” 彩环吓得忙低头:“是奴婢说错了话……” “不是、不是!”侯夫人突然抓紧她的手:“彩环,掉头,快叫车夫掉头,我要回去找人!” 彩环被吓到了,一时也不知发生了什么,竟让主母如此激动。她只好去叫车夫,等马车驶回原处,便掺着侯夫人急慌慌地下车。 那一摊子金柑还没有卖完,临走前姜岚抛过一把铜板。 此刻黄昏下,灰扑扑的少女正蹲在地上一枚一枚地捡。她擦了擦灰尘,又揣进兜里——那瘦小的身板直直刺着姜岚眼眸,忽而心胸抽痛,痛到难以呼吸。 女儿,她的女儿啊,她流落在外十六年的心肝! 所有丫鬟护卫们都没想到,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一向雍容娇贵的侯夫人竟然失态了!她颤抖地快步走向那捡铜板的少女,还没等人反应过来,就紧紧地揉进怀里。 *** 三月十九,裴书悯结束了为期五日的乡试,与一众学子道别。数日的同铺使得众人交情变深,分别时泣涕涟涟,纷纷说若有朝一日金榜题名,莫不相忘。 有两个交好的书生问裴书悯答得如何,他只是淡淡笑,摇了下头。 其中一人便道:“裴兄莫谦虚了,这些时日与你相处,便知你出类拔萃,早晚非池中之物。以后若有缘再遇,便知今天所言对不对了。” 等裴书悯离开金陵,回到白云村的时候,已经进入了夏天。 他归心似箭,可回来的路依旧要走一个月多,想妻子的时候就只能拿出她绣的香囊看。如今,他不必再睹物思人了。 裴书悯刚进村子便遇到了瘦竿。 瘦竿从田里回来,肩上扛着一把锄头,看到他倒是很意外:“呦,回来了?听说你去金陵乡试了,考得如何?” 两家素日并无来往,加之裴书悯也不喜欢这个男人,于是只平淡敷衍两句。 然而瘦竿却有些生恼。 虽然得知他乡试日后可能出人头地,自己有意搭话,但怎么样也算好心。都是同村人,他竟这般冷淡让自己的脸挂不住。 见对方要走,瘦竿幽幽靠在树根边说起风凉话:“姓裴的,你这是要回家么?恐怕你还不知道吧,你媳妇儿她已经跑咯!” 裴书悯的身形顿了一下。 转过头,却是一双阴隼泛冷的眸。 奇怪,分明是夏天,被看了那么一下,瘦竿竟感觉全身冷飕飕的。 但他看姓裴的老不顺眼了,不就会读个书会挣钱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于是贱兮兮硬着头皮又道:“没骗你,不信你自个儿回去瞧呀,你媳妇清明那会儿说要找什么亲戚,背着包袱就走了,后来一个多月都没回来。咱村的乡邻不放心,去各处打听,才知道压根没那号人物,她就是跑了!” 说着说着,他就看见裴书悯勾唇笑了,笑得艳丽,但也笑得人骨头缝发凉。 瘦竿发抖地抱了抱手,只觉这人跟有病似的,倒也不敢再待了,阴森森叫人害怕,揣了锄头便装若无其事地回家。 裴书悯敛了眼锋,直到男人没了影,只剩下金黄黄一片田埂,才冷着眸转身,提上包袱往家的路走。 裴书悯推开了熟悉的院门,院子里很干净,像是有人打扫过。他心中急切,等了三个月终是要见到她了,先唤了声“玉娘”。 风萧萧过,吹起槐树枝桠,院子里、屋里都无人应答。 裴书悯寻思,这个时辰,她应该是去谁家里帮忙干活了。 也罢,那就等明玉回来再说吧,不急这一时半会。 想到马上要见到的妻子,他心头熨帖许多,已经想好了要跟她说什么——他要跟她说这路上的见闻,问她在家过得好不好,他还要带她去偌大的金陵看看。 对了,他还要告诉她——她的身世。他要带她去京城找爹娘。明玉一直都渴盼有个家,若得知了这件事一定会欢喜。不过她也许是胆怯的、踯躅不前的,但是无妨,有他会陪着。 想到这,裴书悯唇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 他放了包袱回屋,还未歇两刻,又想起一回事,便折回包袱。 里面有一个软布包,他小心翼翼地摸出,翻开来,是两支蝴蝶嵌石银簪。这两支簪子是他在金陵买的,明玉喜欢首饰,见到了一定会高兴。 裴书悯把簪子放进妆奁,想给她惊喜,可一拉开,却看见那妆奁中空无一物。 她的首饰都没了,玉的,银的,甚至连木制的,一个都没有了。 他愣了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