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炮灰,教你做人[快穿]》 1、民国1 凌云志睁开眼睛。 她趴在一张桌子上,准确来说是一张缝纫机桌子上。 她直起身子,动了动僵硬的脖子,打量起这间屋子。 这是一间很干净,干净到一览无余的房子。 是因房子小,采光有限,十分昏暗,缝纫机桌子被摆在靠门口的位置。 没有电灯,墙面上没有开关插座,屋里看不见任何科技的家电。 古代? 但这个上面印有“蝴蝶牌”三个字的缝纫机看上去可不是古代的东西。 凌云志低头看了看原主身上的打扮,上裳下裙,有些类似民国时期的款式。 她低声喊道:“797!” 温柔的机械女声出现在她脑袋里【宿主,我在,请做好准备接收剧情资料】 凌云志点点头。 不出意外,这果然是民国时期。 原主名叫林云娘,今年十七岁。 原主幼时家境还算不错,但是林父又喝酒又赌钱,家里的积蓄是越攒越少,债是越积越多。 林母为此日夜操劳,白天给两户人家做工,晚上给街坊邻居做衣服赚小钱,一天干三份活养活林父和幼小的原主。 不出意外林母操劳成疾,不久就生病去世。 从此年幼的原主继承了母亲的好手艺,给街坊邻居做裁缝挣微薄的收入,还要照顾烂泥扶不上墙的父亲,用稚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 原主长相不错,林父欠钱不还,为了偿还赌债,就将原主卖给了周家做儿媳妇,给周家的病少爷冲喜。 周家是城里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做绸缎生意。周老爷去世的早,周老太太一个人撑起了周家。 周家唯一的子嗣周少爷从小就身体不好,今年发病了好几次,据说命不久矣。 眼看大夫治不好周少的病,周老太太便往玄学的方面寻求办法。 一个算命的说周少爷需要冲喜。 周老太太立马行动起来。 就周少爷这幅病怏怏快死掉的样子,城里门当户对的人家都不可能把女儿许配给周家。 周家只好向下择偶,娶个穷人家的女孩子。 正好林父缺钱,双方一拍即合,原主就像货物一样换了主人。 原主嫁进去没多久就怀了身孕。 周府里有一位丫鬟,名叫秋月。 她一心想要上位当主子,于是趁着周少爷喝醉了酒,主动投怀送抱。 但是周少爷第二天醒来就提上裤子不认人。 秋月不改初心,一心想要当上少奶奶,于是和管家私通,怀上孩子之后去周老太太面前哭哭啼啼。 在周老太太做主下,成功当上了周少爷的二姨太。 没过多久周少爷终于去世了,秋月又联合管家诬陷原主腹中的孩子不是少爷的血脉。 老太太听信谗言,把丧子之痛发泄在原主身上,任凭原主怎么解释都不听,直接把原主赶了出去。 原主离开了城里,在一间草屋挺着大肚子艰苦生活,没多久生下来少爷的遗腹子。 一晃时间过去了七年,原主凭借着手艺做裁缝生意,生意越来越好,渐渐越做越大。 此时周家已经被秋月和管家联手占为己有。 原来管家的母亲婉柔曾经是周家的丫鬟。 二十年前,婉柔与周老爷两情相悦,由于周家看不上婉柔的下人出身,棒打鸳鸯强行拆散了两人,将婉柔赶出了周家。 而懦弱的周老爷在家族安排下,迎娶了现在这位的周老太太。 被赶出周家的婉柔已经有了身孕,独自生下管家,一个人拉扯管家长大,积劳成疾,没过多久就郁郁而终了。 临死前,婉柔将身世告诉了管家,导致管家对周家充满了仇恨。 长大后管家隐姓埋名,进入周家干活就是为了伺机给母亲婉柔复仇,同时夺回他的家产,他的身份,夺回原本属于他的一切! 事到如今,秋月还告诉周老太太,她的儿子其实是管家的血脉,并非周少爷的血脉。 两人把周老太太和忠仆羞辱了一顿,赶了出去。 原主在偶遇了走投无路的周老太太和忠仆后,不计前慊把两个老人接回来家里照顾。 周老太太看到原主家里,那个与周少爷小时候长得如出一辙的小男孩,幡然醒悟,悔不当初。 原主自然是放下仇恨原谅了周老太太。 秋月和管家自己作死败光了周家的产业,原主和周老太太成功夺回了已经破产的周家,还将秋月和管家送入了大牢。 797【是不是以为到这里就完了?是不是以为原主是一个很常见的苦情剧女主,那就大错特错了!】 凌云志继续浏览剧情。 不久之后管家和秋月越狱,劫持了原主的儿子作威胁,最后原主不幸牺牲。 周老太太接手了原主被赶出周家后创立的产业,独自抚养原主儿子,还对忠仆道:“我就是要争口气,证明给老天看,我会好好活着!周家也会好好的,一直屹立不倒!” 凌云志怎么也没想到这死老太婆才是主角。 她来到这些不同的世界,扮演不同的炮灰都是为了从主要角色身上提取身上的世界本源,等到吸取到一定的本源能量,她就可以自己创造一个世界。 凌云志吸了口气,原主可是实打实的炮灰,辛苦生下的儿子和辛苦创办产业都归了周老太太,真是太气人了。 这都是什么苦日子? 周老太太这一生看似很苦,早年丧夫,中年丧子,又被秋月和管家霸占财产,赶了出去。 但实际上她被管家和秋月赶出去的时候,还有一位忠心的仆人死心塌地跟着伺候她,而且没过几天苦日子就被原主捡回家。 真是什么好日子的都让她过了。 凌云志冷笑了一声。 这个时候,一位四十多岁大娘手里拎着菜在门口徘徊,“云娘你醒了?” “诶!”凌云志应了一声,想起这是邻居家的李大娘,上个月找原主定了身衣裳。 “李大娘,你是来拿衣服的吧?已经做好了,我本来想亲自给你送过去。” 她找出衣服递给李大娘。 李大娘接过衣服在身上比划着,“你做的衣服真是好啊,比店里卖的还漂亮。” “大娘,你夸的我都不好意思了。”凌云志说。 李大娘付了钱,又把手头的一大捆绿叶叶菜递给她,“这是我从乡下带过来的菜,可好吃了,你尝尝。” 凌云志推脱了两句便接下,“多谢你大娘。” 李大娘摆摆手,“咱们是街坊邻居,互相照顾也是应该的。” 她从小看着这云娘孩子长大,这么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就摊上了林富这样的爹呢? 她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嘱咐道:“你也大了,也该给自己着想了。这钱你自己可要藏好,千万别让你爹花了。” 凌云志将钱收了起来,“我知道了。” 李大娘走后,凌云志打量着屋子 原主的家里虽然简陋,但是收拾的干干净净。 她在家里唯一的大衣柜翻找,原主家里确实穷,穷的连跑路的路费都没有。 原主唯一的私房钱也就仅够三天的伙食费。 家里唯一值钱的就只有一台缝纫机。 “穷鬼!”凌云志抬起脚,恼怒踢了柜子一脚。 实木大衣柜纹丝不动,发出了一声闷响。 反倒是她的脚隐隐作痛。 凌云志平复心中的怒火,她的肚子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原主已经干了一天活了,体力耗费的差不多了。 凌云志在厨房找到了原主做好的饭,简单的两样菜和米饭,一道是水煮青菜一道是咸菜。 现在饿着她也不慊弃,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所有的饭菜。 接着收拾完原主做衣服的布料,她拾掇拾掇准备继续做衣服。 别的不说,原主这身体还挺好的,活力满满,凌云志感觉浑身都是劲儿。 年轻就是好。 “哒哒哒” 凌云志踩着缝纫机制作衣服,对于第一次做衣服的她来说还蛮新奇的。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脚步声。 原来是林父回来了,他穿着新衣裳,个子不高,方脸,脸颊瘦瘦的,眼睛凹陷,尽管五官很不错,但整个人瞧着特别猥琐又萎靡。 他在赌场呆了一天了,一回来就直奔厨房,“饿死我了,有什么吃的?” 结果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从厨房冲出来质问道:“饭呢?!忙了一天饭也不给我留。” “忙,你在忙什么?”凌云志站起来,倚在门框上,“你不就又去赌钱了吗?” “你知道什么?上个月我不是还赢了一把呢。”林父朝着凌云志伸手,“给我钱。” 凌云志说:“没钱!” “嗨!”林父见女儿今天像变了副样子一样,无赖说:“我不就是前两天多欠了点钱嘛,你用得着这样子吗?” 见林云娘不说话。 林父说:“你别担心,我已经想好了还钱的方法了,我可听说周家少爷和你年纪差不多,你要是嫁过去……” 凌云志不耐烦,直接打断了他,“你说的是不是那个卖布的周家?谁不知道那个周家少爷有毛病都快死了,你是不是人啊?” 林父高声道:“周家这么有钱,要不是那周少爷生病了,你还高攀不上呢!多少人想……” 凌云志又一次不耐烦打断他的话,“行了行了,说那么多屁话,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钱。” 林父拍了拍手背,一脸无奈,“你懂什么呀?我可不是为了贪你那卖身钱。要不然我多拿那两百块钱,就早就把你卖给沈家做四姨太了,幸好我有良心!周家人丁单薄,你嫁回去之后,等那个周少爷死了,你就是女主人了,咱们父女俩就吃穿不愁了。” 原本林父去年欠点小钱,城里的沈家通过媒婆说媒,愿意出三百块娶林云娘做四姨太,林父动了心。 那沈家的老爷年纪比林父都大了,原主自然是不愿意。 她咬牙当掉了原主母亲留下来的玉镯子替林父还了钱,之后又哭又闹还要上吊,林父这才打消了念头。 林父眉飞色舞,唾沫飞溅,“我早就打听过了,那周少爷和你年纪相仿,是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府里也没有小妾。他是周家的独苗,你嫁过去没有妯娌,只有一个婆婆,不过你放心,你婆婆肯定疼你!” 凌云志懒得听他在这儿找借口,直径走进了厨房。 林父还以为女儿要给自己做饭,虽然吵架了,但女儿还是不会忘记给他做饭。 厨房有好几个精巧的小瓦罐,是原主平时腌咸菜用的。 凌云志可不是像原主那样冷脸做饭的乖女儿。 她拿起一个小瓦罐颠了颠重量,林父此时还不识趣的凑过来,“你放心,你是我女儿,我自然疼你,进了周家之后吃香喝辣的你就再也不用天天给别人做衣服讨生活了。” 没眼色的东西,凌云志慊弃的看了林父一眼,抡起瓦罐就朝林父的脑袋上砸去。 “砰”的一声碎裂声。 林父捂着头倒在地上,像一只四脚朝天的王八,“哎呦!我的头!你这个不孝女!你在做什么?” 2、民国2 “干什么?当然是给你点颜色看看。”凌云志骂道:“一天天在赌场瞎逛,回来就知道吃吃吃!眼里没点活儿!” 她又抡起一个咸菜罐子朝林父扔去。 林父一个翻身躲过。 咸菜罐子碎成几片。 要是没躲过去,他怕不要是被这个咸菜罐子砸死! 林父捂着头,大喊大叫:“出血了!我的爷哟,你这是要杀了我!你这个不孝女,等我好了非得打断你的腿不可!” 凌云志冷笑一声,“算你运气好,不过这个你躲的过去吗?” 她抄起擀面的擀面棍,朝着林父的双腿就是一顿砸。 林父抱头痛骂,“你个疯婆子!真是白养你了!居然敢打老子!” 凌云志猖狂道:“你还敢嘴硬,非得打断你的腿不可!” “啊啊啊!”林父发出惨叫,他在地上边爬边大声嚎叫:“来人啊,快来人啊!这个不孝女鲨人!” 凌云志翻了个白眼,下手越发重了,“谁会过来呀?你也不想想自己和街坊邻居借了多少钱?躲着你还来不及呢!谁会来管你!” 林父知道没人能救自己了,便开始嚎啕大哭:“云娘,你就饶了我吧,我再也不赌了,你别做傻事。孩子她娘,你在天有灵,一定要保佑我!” “保佑你个屌啊!”凌云志挥下最后一棍,打断了林父的腿,“我娘死的时候你还和别人赌钱!我呸!” 林父疼的脸上直冒汗,“好痛啊,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赌了!快找大夫!” 他又哭又闹在地上打滚。 凌云志打了会儿感觉累了,坐在椅子上歇了会儿,“叫什么叫,现在都这么晚了,大夫都休息了。” 林父又开始骂她,“我养你这么大,供你吃供你喝,你现在就这么对我!你真是个白眼狼!” “吵死了!”凌云志皱眉,起身四处张望,随后捡起灶台上抹布塞进了林父嘴里,把林父拖到椅子上捆了起来,“你要是再敢吵,信不信我直接打死你?!” 林父缩了缩身子,终于安分下来。 凌云志把门一锁,回了房间躺在床上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她便起身了。她把昨天还差一点的两套衣裳做完了,等下午人家来拿付了钱,凌云志决定第一时间跑路。 她先去查看了一下林父的情况。 林父居然从厨房爬到了客厅,半死不活的躺在客厅。 凌云志蹲下又仔细看了看。 林父额头的血已经干了,看上去格外狰狞,但胸部还有起伏,说明还在呼吸,还没死。 凌云志心想,就跟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生命力还挺顽强的。 她把林父拖回了厨房,省得别人看到了。 厨房没什么吃的,凌云志懒得生火做饭,直接出门买了三个包子,遇到了买菜回来的李大娘。 李大娘朝她打招呼,“云娘,起那么早啊!” 凌云志应道:“李大娘!早!” 李大娘把她拉到了一边,低声问她:“唉,云娘,昨天你们家怎么回事?那动静吓死人了。” “我爹又输了好多钱,被追债的打断了腿,还喝了酒,在家里耍酒疯。”凌云志叹了口气,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同时暗示街坊邻居,林父身上的伤是讨债的打的,和她没关系。 李大娘听了之后没有怀疑,反而安慰了凌云志两句。 凌云志回到家之后,林父已经醒了,不过还在装晕。 她坐在林父面前津津有味的吃着肉包子,林父昨天晚饭没吃,已经饿了一整夜了,整个人又疼又饿又累,闻到肉包子的香味都快馋的流口水了。 凌云志是故意的,林父有什么好吃的东西都紧着自己吃。 年幼时,有次半夜,饥肠辘辘的原主被一阵香味馋醒,发现林父在烤红薯。 林父就让年幼的原主干站在一旁眼巴巴看着,林父狼吞虎咽的吃完了两个烤红薯,原主只能嚼林父撕下来的红薯皮。 吃完肉包子,凌云志随手在林父的衣服上擦了擦。 突然,院子里传来了好几个脚步声,“有人在家吗?” 凌云志走出去一看,是四个陌生的男子,领头的一个年轻男子穿着靛青色男士长衫,头发梳成了新式做派,貌似还抹了头油,看着像是讲究人。 797在她脑海里提醒【宿主,那个男人就是周家的管家】 凌云志心里咯噔一下,怎么这么快就来了,她面上镇定问道:“你们有什么事吗?” 管家脸上露着礼貌的微笑,问道:“请问这里是林富家吗?” 凌云志本来随便找个借口打发走来人,只不过没想到林父耳朵那么好。 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后立马意识到自己得救了! 在屋里大喊:“对,对对,这里就是我家,是周家的管家对吧?” 凌云志没说话。 管家直接越过凌云志进了屋,瞧见这个家里很是寒酸,什么东西都没有,难怪都穷到卖女儿的份上。 接着就看到林父艰难从里屋爬出来,“管家,快救我。” 管家虽然很瞧不上林父这个粗鄙的赌鬼,但碍于林父是很快会是周家的亲家,连忙殷勤把林父搀扶起来,“林老爷,你怎么了?” 这声林老爷把林父叫的很舒服,他大叫道:“你快给我找个大夫,我的腿疼死了!” “是是。”管家点点头,接着对凌云志说道:“林小姐,想必林老爷跟你说过了吧,你已经被许配给了我们家少爷。” 凌云志瞪着林父,“你倒是瞒的好啊。” 林父不管那么多,“快把她带走!现在就把她带走!我不要再见到她!她归你们周家了。” 凌云志看了眼管家身后的几个家丁,可惜她的异能被压制了,要不然…… 算了,先忍忍。 她说:“先让我去收拾收拾东西。” 林父叫嚷着:“她一定是要跑!管家,你可别让她跑。” 听了这话,管家笑吟吟表示:“林小姐,周家什么都不缺,还有丫鬟伺候,你只管跟着我们就行了。” 凌云志瞪了林父一眼说:“好。” 人多势众,只能暂时服软。 临走前,她不忘又狠狠踢了林父一脚,林父疼的从椅子上摔下来,“哎呦哎呦!你……” “爹,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凌云志看着他,一点也没有想要搀扶的样子,“我要走了,从今往后你就自己照顾好自己吧。” 管家心想,林父之前还在周老太太面前吹嘘自己女儿又漂亮又多贤惠,漂亮是真,贤惠是假。 性格挺泼辣的。 凌云志看着停在路上的马车,念叨着:“怎么不是汽车呀?我看那些有钱人坐的都是小汽车。” 要求还真多,管家讪讪一笑,林富的女儿果然也是一副市井小家子气。 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停下来,凌云志下了马车,在管家带领下来正厅。 凌云志打量着这座古色古香的府邸,不由感叹道:“哇,不愧是有钱人,家真大呀,这个大厅都比我家大了。” 正厅里坐着一位年纪四五十岁左右的女人,穿着老气的酱色衣裳和深红色裙,带着昂贵的翡翠玉镯和翡翠头饰,用一种刻薄的眼神打量着凌云志,“你就是林云娘。” 不用想也知道这就是原剧情中老是故意刁难原主的恶婆婆周老太太。 凌云志点点头,故意说道:“是的,你一定就是我婆婆吧,你真有钱,好大的翡翠。” 她用一种贪婪的眼神打量着周老太太身上翡翠。 老太太表情立马变得厌恶,缩了缩手,“从今往后你就是周家的儿媳妇,凡事都要懂规矩。我们周家可不像你们家一样随意……” 凌云志不耐烦挥挥手,“知道了,我知道了,大户人家规矩多,我会遵守的。” 周老太太严肃道:“婆婆在这儿说话,谁允许你打断了?” 凌云志一副无赖的样子,“行行,那你继续说。” 周老太太瞧她这样子就觉得窝火,“你们这种人就算是山鸡变了凤凰,还是改不了身上的臭毛病。” 凌云志摆摆手,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我马上都嫁给你儿子了,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了,你也别老是山鸡山鸡的叫我,多难听啊。” 周老太太无语了,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低头重重的叹了口气,深吸口气,“既然你进了周家就要守周家的规矩!看在你现在是刚来的份上就不和你计较,你以后要是再这样,就别怪我不客气。” 凌云志装出一副惭愧的样子。 周老太太喊道:“秋月!” 一位丫鬟应声站了出来,“在。” 这位丫鬟的年纪十七八岁左右,圆脸细眉毛,乌黑的头发用红色发声绳扎了起来,整个人看着十分水灵。 周老太太严肃的说:“你跟着秋月学规矩,要是你之后还这样给周家丢了脸,就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儿媳妇。” 她自认为不认儿媳妇是一种严重的惩罚。 凌云志像是个没事人一样,点点头,“嗯好,我一定会好好学规矩的。” 周老太太扶着额头,“好了,下去吧,让秋月先带你熟悉熟悉府里。” 等林云娘离开后,周老太太厌恶的甩了甩手帕,“果然是小门小户出来的一股子穷酸子气,一点都没有大家闺秀的样子。” 要不是她的宝贝独苗生病了,哪轮得到这样的女人进门,倒贴给她们家都不要。 …… 另一边 秋月带着凌云志在府里逛了一圈,接着带她来到一间房间,“这儿以后就是你住的地方。” “不错挺大的。”凌云志打量着房间。 她早上吃的那几个包子早就消化,她对秋月说:“秋月,府里午饭吃什么呀?能不能让厨房给我做个烧鸡或者烤鸭?” 秋月维持着面上的笑容,“您先在这儿休息,我去厨房瞧瞧。” 走出院子之后,秋月心虚回头张望了一下,便开始偷懒,她和别的丫鬟嚼了会儿舌根。 丫鬟道:“秋月姐姐,你今天见到未来的少奶奶了吗?她长什么样?” 秋月说:“看到了,长得是不错,但是她呀就是个粗人!我跟你说……” 丫鬟道:“你说的可是真的?” 秋月道:“那可是,你没看到当时老太太脸色那叫一个差。” 丫鬟捂嘴掩盖笑意。 秋月也跟着偷笑,偷笑完之后心里有一阵不甘心。 她知道了这位林云娘是穷人家出身,娘早死了,爹是个赌鬼。 如今马上就要嫁进周家,成为周家的大少奶奶了。 秋月心里那叫一个不平衡,她长得也不比这个林云娘差,凭什么这个林云娘就成了她的主子了。 3、民国3 秋月去厨房拿了饭,回到院子里,将食盒往桌子上一放,“饭拿来了,你吃吧。” 凌云志都快饿死了,根据原主的记忆,她已经快将近两个月没有吃到油水了,平时吃的都是绿叶菜和酸菜。 看着凌云志吃饭的样子,秋月更加鄙夷。 凌云志吃完,抽出了手绢抹了抹嘴,“不错,不愧是有钱人家,饭菜就是丰盛。行了,端下去吧。” 秋月心想这乡巴佬居然还有手绢擦嘴,还怪讲究的。 她按捺住心中鄙夷,收拾碗筷出了门,碰到一个熟悉丫鬟,“新来的奶奶怎么样?” 秋月道:“跟个饿死鬼投胎,你是没瞧见她吃饭那样狼吞虎咽的,恨不得脸盘子都吞下去!” 丫鬟噗嗤笑了一声,马上她的笑容消失,低下了头。 这副样子秋月熟悉极了,和背后说领导坏话被抓包的样子一模一样。 她扭头一看,果然就看到了林云娘站到她身后。 秋月和小丫鬟一样低下头不敢说话。 凌云志说:“秋月!你跟我过来。” 秋月心里暗道不妙,她怎么这么不小心就被这个林云娘听到了呢? 她忐忑不安,跟着林云娘回了房间,果断认错,“大少奶奶,我错了,我不应该在背后嚼舌根的。” 凌云志翘起二郎腿,“停,别叫我大少奶奶,我还没过门儿呢。” 秋月忙说:“您成为大少奶奶是迟早的事儿。” 凌云志盯着她,“我可听别人说你想当周家少奶奶。” 秋月被点破心思,慌了神,该死,这个林云娘是怎么知道的? 她心想,她的确想成为周家的主子,但这件事放在心里,谁也没有告诉过。 到底是谁跟林云娘嚼舌根? 她急忙否认,“大少奶奶别听她们瞎说!我没有!” 凌云志笑了一声,“你别怕,我不是来怪你的。想必你也听说了吧,我是被我爹卖进周家的,其实我是不愿意的,如果你想当少奶奶,我可以帮你。” 秋月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她不敢相信还有这种好事,“真的吗?” “我干嘛骗你?只要你肯听我的,保证你当上周家少奶奶。”凌云志拍拍胸脯,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 秋月见状,连忙上前示好,“我什么都听你的。” 凌云志点点头,“好。” …… 过了两日,凌云志又去见了周老太太,规规矩矩的行礼,“老太太安。” 周老太太看着她,点点头,“不错,起来吧。总算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多谢太太夸奖!”凌云志站了起来,笑嘻嘻凑到老太太跟前,“既然我做的不错,太太您是不是应该赏我点金银首饰。” “……”周老太太呛了一口茶,皱眉道:“你还没进门就想穿金戴银的。” 凌云志委屈,扯了扯衣服,“太太,丫鬟们都在背地里议论我一副穷酸样,你就赏我点首饰撑撑场面吧。” 周老太太看着林云娘的这幅样子,虽然身上穿了上等的料子,但头发只用发绳扎着,看上去确实寒酸,“你家里难道一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 凌云志嚷嚷道:“我家的穷的卖儿卖女了,哪来的钱买首饰。” 周老太太无声叹了口气,不耐烦的挥手,“行行,待会我让婆子给你送两件首饰,你先回去吧。” 凌云志回去后不久,果然就让婆子送来了几件首饰,她拿起首饰端详,抱怨道:“就这么几件啊?老太太果然抠门。” 忠仆一愣,心说林云娘也太不识好歹了吧,很快恢复了笑吟吟的表情,“等姑娘您正式过了门儿,您想带多少首饰就有多少首饰!” 画大饼谁不会?凌云志无语,“行,我收下了,你回去吧。” …… 到了成亲那日。 天还未亮透,凌云志就被几个丫鬟婆子从被窝里唤了起来。 她睡意未消,眼也睁不大开,只昏昏沉沉地任她们摆布梳妆。 周府里外早已装点得一片火红,绸缎灯笼高高挂,双喜字贴满窗户。 今日是周家少爷拜堂成亲的大日子。 可在这满堂喜庆之中,周老太太脸上却寻不着一丝笑意。 她独坐内堂,眉头紧锁,一想到这个粗鄙的林云娘成了她儿媳妇儿就开心不起来。 一旁伺候多年的忠仆瞧出她的心事,低声劝道:“太太,眼下这一切都是为了少爷。待少爷身子好转,让那林云娘做个姨娘也就打发了。到时再为少爷寻一门好亲事,也来得及。” “我倒是也这么想的,但是就是……”周老太太叹了口气,声音里带着几分哽咽。 她那个从小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儿子,如今病得一日重过一日,这冲喜的婚事,真能把他从鬼门关前拉回来吗? …… 喜堂 司仪高声道:“一拜天地!” 周老太太坐在高堂上,怎么看新娘都怎么不顺眼。 “二拜高堂!” 新娘子穿着红衣,盖着红盖头,周少爷脸上略微有些苍白。 “夫妻对拜!” 拜完堂后,新娘子被搀扶到了新房内。 秋月作为大少奶奶的丫鬟,自然是贴身陪着她。 “秋月!外面有人吗?”凌云志掀起红盖头。 秋月说:“放心,外面人都在吃席,没人咱们这里。” 凌云志连忙开始脱衣服,“动作快点,万一待会儿有人来了。” 两个人互换了衣裳,秋月穿上大红衣裳,带上了头饰,她抚摸着身上的红衣裳,这个嫁衣用的是上等的好料子,是她以前从未穿过的。 凌云志穿上了秋月的衣裳,头发梳成寻常的麻花辫,将周老太太打包的几件首饰通通塞进了口袋里,“这些就当是给我的报酬。” 秋月也不在意,反正马上她就成为周家少奶奶了,也不在意这些首饰,“行。” 所有的佣人几乎都集中在前院的酒席上和厨房里忙活。 凌云志放心大胆地从后门溜走。 她还不急着离开城里,[797,管家的家在哪里?] [正在检索中……] 凌云志的眼前浮现出一副地图,她根据系统的提示七拐八拐来到管家的家里。 此时管家还在周家工作,家门紧锁。 区区小锁……呃 凌云志还真不会开锁,她推了推窗户,管家真是个缺心眼,窗户居然不锁。 翻窗进入了管家的家里。 管家的家里很简陋。 凌云志刺破手指把血抹在一件首饰上,再把银首饰藏在了柜子的隐蔽处。 做完这一切后,她一刻也不敢歇出城,到了临城。 到了临城之后,凌云志找了家当铺,把首饰当掉。 初来乍到,她先寻个落脚的地方,然后买了纸笔,写了一封信。 …… 周家 “来来来,今天大好的日子多喝几杯!”林父一瘸一拐的和宾客们一起喝酒,他自己才是周家的主人一般。 他搂过新郎,“女婿,我敬你一杯!” 周少爷推脱不过,又饮下了一杯酒。 周老太太看到这一幕,儿子身体本来就不好,今天大喜的日子难免喝了好几杯酒,免不了心疼儿子的身体。 她揽过儿子,“好了,别喝醉了,晚上还有正事要办呢。” 林父醉熏熏的说:“啊对!晚上还有正事呢,争取早点抱上个大胖小子哈哈哈。” 周少爷被仆人的搀扶下来到新房里,仆人很有眼力见的离开了。 周少爷正要掀盖头,新娘子说:“少爷,咱们先喝一杯交杯酒。” “对对对,交杯酒。”周少爷倒了两杯酒。 新娘子感觉到周少爷反应迟钝,“少爷你醉了?” 周少爷反驳道:“我没醉!” 他与新娘子喝了交杯酒,掀开了新娘子的盖头,瞧见一张打扮漂亮的脸蛋,酒精让他的思维混乱。 “你怎么有点眼熟?” 秋月闻到了一身酒气,她捂着脸,佯装害羞,“少爷,一定是看错了,我们是第一次见。” 周少爷不想那么多,被秋月推到在床上。 第二天一大早 周少爷正眼看到了一脸羞涩的秋月,瞬间震惊了,“秋月!?你怎么在我床上?” “少爷难道忘了吗?昨天晚上……”秋月欲言又止,脸上露出害羞的表情。 周少爷环顾着四周,“新娘子呢?” …… 周老太太厉声质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秋月一脸无辜,哭诉道:“太太,昨儿个少奶奶让我留在房间里陪她,没想到她从背后把我打晕了。我一醒来就发现自己穿着嫁衣,后来少爷就进来了,我不敢反抗少爷然后然后就……太太,我是无辜的……” 秋月不说了,只一个劲的装哭。 反正现在林云娘已经跑了,把所有的锅都推到林云娘头上,一切都是林云娘的错,和她秋月没有关系。 周老太太没想到林云娘这么大胆,火气噌的一下子就上来了,“岂有此理!她可是我们周家花钱买来的!居然还敢逃跑!” “太太,你一定要为我做主啊!”秋月跪在太太脚边,“如今我的清白给了少爷,我没脸见人了!” 周老太太皱眉,虽然她也不是很喜欢秋月,但是事已至此,也没办法。 “既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你就是我们周家的人了。” 秋月大喜,“谢太太。” 4、民国4 林家 林父大声说道:“钱?什么钱?” 管家带着家丁冲进了林父家里,几个人把林父团团围住。 “你女儿林云娘昨天在成亲的时候跑了!你要么把钱还给周家,要么就把你女儿供出来。” “什么?跑了!”林父瞪大眼睛,“这个丫头居然那么大胆。” “你是她爹,你一定知道林云娘在哪里。”管家揪住林父的领子,恶狠狠地质问道:“说!你是不是把她藏起来了?” “我真的不知道!”林父大叫道,这事他是真的不知道,他没想到向来柔弱顺从的女儿居然敢反抗。 “好啊,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管家气势凶狠,“你要么把周家的钱还回来,要么就交代了你女儿的去处,得罪周家总要让你付出代价。” 林云娘的卖身钱早就被林父赌光了,哪还有钱还给周家,他只得一个劲的求饶,“我真的不知道她在哪里,你就饶了我吧。” 管家才不管那么多,对手下吩咐:“打!给我狠狠的打!” 手下一拥而上,对着林父拳打脚踢。 “哎呦!哎呦!”林父抱着头,发出痛苦的哀嚎。 打一顿之后,管家见林父说什么也不知道,他本来还想打砸林家,林家实在是太穷了,没什么好砸的。 管家在家徒四壁的林家小屋转了一圈,看上了屋子里唯一值钱的东西,“这台缝纫机倒是好东西。” 林父扑到缝纫机上面,喊道:“那是我老婆的遗物啊!” 管家踹了林父一脚,对家丁吩咐,“把这缝纫机抬走,今天就饶过你这一次。” 那个缝纫机可值不少钱呢!当初买回来的时候,可是整整花了一百块!林父心里滴血。 他捂着伤口,心里狠狠把林云娘骂了一顿!该死的,都怪这不孝女!要不是她跑了,自己怎么会挨打呢! …… 凌云志在临城租了一间公寓,光这间公寓就花了不少钱。 不过这是必要的,为了她接下来的行动。 按照原剧情,买了一台二手缝纫机,依旧是给人家做衣裳。 不过不同于原主的勤奋能干,凌云志打算走上流路线。 她找了一家咖啡店,点了一杯咖啡,接着坐在店里打量着人来人往的客人。 这个年代喝咖啡的人非富即贵。 凌云志盯上了两位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士。 两位年轻女士从她身边路过的时候,她拿起咖啡杯,假装一摔,泼在了其中一位年轻女士的衣服上。 泼饮料的套路虽老但好用。 “啊!”粉红衣服的女士叫了一声,“我的衣服!” “你这人怎么没长眼睛!”那位女士的同伴大喊道。 凌云志故作惊讶,拿出手帕擦拭衣服,“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年轻女士抱怨道:“这可是我新做的裙子。” 凌云志说道:“真是抱歉这位女士,我会双倍赔偿你,今天的咖啡我也请了。” 两位女士见凌云志认错态度良好,稍稍缓和,“看在你那么有诚心的份上,双倍就不用了,原价赔偿就行了。” 见状,凌云志觉得这两位女士性格都不错,于是说:“我是一位服装设计师,如果不介意就请让我记下女士你的尺码,我重新给你做两件新衣服。” 服装设计师?听到这个洋气的词语,两位年轻的女士眼里充满了好奇。 粉衣女士的同伴打量了她一番,“你穿的那么朴素,看样子也不像服装设计师。” 凌云志笑了一声,“老话说,木匠家里没板凳,铁匠家里没出头。我穿得简单,是因为这样工作起来方便。至于我设计的衣服……” 她眼梢微扬,“是为美丽的女士们准备的。” 凌云志说她的公寓就在附近,请两位女士到公寓里量尺寸。 粉衣服的女子姓王,而她的女伴姓李。 两人来到公寓,好奇打量,“你刚搬来吗?” 凌云志拿出量尺,“是的,我最近刚从意大利回来。” 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 王小姐两人意识到眼前的女人看上去平平无奇,没想是留洋回来的,瞬间多了一层滤镜。 …… 两个星期后 凌云志将做好的衣裳亲自送到了王小姐家中。 王小姐住在王公馆,王公馆是一栋英式花园三层别墅,拥有气派的铁艺大门,灰色的花岗岩墙面。 佣人将她领进了门。 凌云志与王夫人礼貌打招呼。 王小姐接过了衣服,去房间里换衣服。 王夫人说:“凌小姐喜欢喝咖啡还是茶?” 其实我都不喜欢,我喜欢碳酸饮料,凌云志微笑道:“咖啡就可以了。” 佣人快端上了一杯咖啡。 王小姐噔噔噔的从房间里跑下来,“妈,你看我的新衣服好看吗?” “不错,正合适。”王夫人笑道:“凌小姐手艺真不错,我瞧着这裙子比你之前那个裁缝做的还好看。” 王小姐骄傲介绍道:“那可不!妈妈你有所不知,凌小姐可是一位时装设计师。” 她对自己的新衣服很满意,和凌云志很快成为了好友。 王小姐还邀请她参加茶话会。 茶会上,王小姐向姐妹们介绍道:“这位是我最近认识的新朋友,她还是位服装设计师。” “服装设计师?” 王小姐道:“我今天穿的衣服就是凌小姐做的。” 几位女士夸道:“真不错。” 一位小姐好奇问:“凌小姐,我听说你留过洋吗?” 凌云志说道:“我曾在意大利艺术学院深造过,英文也会说,就是说的不太好。” 在交谈中,她透露回国是想专门创作一家女性时装公司,给自己立了一个新时代女性的人设。 把这些年轻人唬的一愣一愣的。 有了王小姐的介绍,凌云志很快就打入了临城的上流社交圈,成为了一时风头正盛的服装设计师。 …… 林家 林父在屋子里吃东西,突然听到有人叩门,“这里是林富家吗?” 难不成又是讨债的?林父吓得不敢吱声。 不过没一会儿,那人就走了。 林父从门缝里看到那人离开的背影,这打扮看着像个邮差,倒不下是讨债的。 正这么想着他脚下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 低头一看是一封信。 再一看,寄信人是林云娘! 林云娘居然还给他寄信,难不成是给他寄钱来了? 林父连忙拆开信封,没有看到钞票,只看到一张信纸。 林父失望,真是个白眼狼,也不知道寄点钱回来。 他又看向寄信地址,是空白的,暗叹可惜,如果知道地址可以去和周家告密了,可惜这小丫头片子防备心还挺强的。 他接着又看向信的内容。 “爹,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就不在了。” 这个悬疑感满满的开头让林父一个激灵,继续往下看。 “周家人多,关系错综复杂,女儿无意间听到周家的管家与一位丫鬟小声密谋,管家其实是周家已故的周老爷与一位叫做婉柔的女人的私生子,管家隐姓埋名潜伏在周家是为了等少爷死后谋取周家的财产。” 林父没想到管家还有这样的身世,继续往下阅读。 “我初来乍到,不敢告诉周老太太,惶恐之下告诉了丫鬟秋月,但是直到后来我发现,秋月可能就是管家的同伙。 “而秋月似乎已经知道我发现了她与管家的秘密,打算悄悄除掉我。我在周家整天担惊受怕,如履薄冰。 “父亲你是我最信任的人,所以我把这一切都写在信里。要是有一天我不在了,一定是管家干的。这封信就是证据。” 林父倒吸了一口气,他没想到周家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女儿说不定已经死了。 一想到这儿,他忍不住悲伤,女儿死了,谁来给他养老? 这都怪周家!他拿着信直奔周家。 周家人的看到他,拦住他,“你是谁?” “我都不认识了,我可是你们周少爷的老丈人!”林父大喊。 “老丈人?”管家走了出来,“你女儿都已经跑了,你居然还自称是周家的老丈人。” “我女儿……”林父刚想反驳,但一想到眼前的人就是书信中提到的罪魁祸首,“我要见周老太太,我有重要的事情告诉她!” “你不是就想要钱吗?”管家从怀里掏出几张钞票扔在了地上,“赶紧滚,别在周家门口大吵大闹。” 要不是街上人来人往,他早就让人把林父打一顿。 林父可不傻,根据书信里的内容,他可是要即将成为周家大恩人,这点钱怎么能打发他? 他还是坚持大喊大叫:“我要见周老太太,我要见周老太太。” …… 周老太太这边,从丫鬟那边得知的消息,冷哼一声,“一定又是来要钱的,给他点钱,把他打发走。” 忠仆说:“给了他钱,他不要坚持要见太太您,说事关重大!” 这见钱眼开的老东西,居然连钱都不要了,难道真的有什么重要的事? 周老太太皱眉,“那就去见见吧。” 林父被带到了正厅。 周老太太悠闲的喝着茶,“我要听听你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别怪我不客气了。” 林父说:“妹子!我可不敢骗你,这件事可事关周家。” 周老太太说:“有话快说,别废话。” 林父伸出手指,直指管家,“管家其实周老爷的私生子,我女儿不小心偷听到了他和丫鬟秋月打算窃取周家的产业,他就把我女儿灭口。” 此话一出,全场皆惊。 所有的人目光都落在管家身上。 “你胡说八道什么?”管家道。 他是周老爷的私生子不假,但是他根本就没有鲨林云娘! 他也不知道这老头是从哪知道的,估计是不知道从哪打听到的陈年旧事来讹钱的。 管家理直气壮反驳,“他一定是捕风捉影造谣生事,想要讹钱!” 林父说:“婉柔这个名字你可熟悉?” 听到这个名字,管家直接震惊了。 老夫人心头一颤。 当初她嫁进周家之后,周老爷一直不是很喜欢她,经常横眉冷眼对她。 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原来嫁进来之前,周老爷有过一个名叫婉柔的女人。 婉柔是周家的丫鬟,当年公公婆婆看不上婉柔,于是强行拆散了两人,从此此事也成了周老爷的心结。 管家声音虚了几分,“你有什么证据?!” 林父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周老太太,“这信是我女儿留下的遗言,请老太太过目。” 周老太太接过阅读,从林父嘴里听到婉柔这个名字的时候,她就已经对此事信里七八分。 读完了信之后,更是深信不疑。 她没想到这件事竟然还牵扯到了秋月。 周老太太回忆起以前的细节,林云娘虽然有些粗鄙不堪,但是从头到尾没有表现出对周家抵触,甚至还一副迫不及待想进周家享富贵的样子。 现在想来,成亲当日突然逃婚过于蹊跷了。 还有秋月,其实在此之前她就听说了秋月是个不安分的丫鬟,有颗想当主子的心。 当初周老太太是考虑过从自家丫鬟中选一位许配给儿子。 但是一想到婉柔曾经就是周家的丫鬟,她觉得丫鬟这个身份有些膈应,宁可去外面买一个良家女子。 所以才选了家境贫寒的林云娘。 “去把秋月叫过来!”周老太太对下人说:“管家,你可要想好再说。” 管家难以置信的看向周老太太,“老太太你千万别相信!这个老头子鬼话连篇,他一定是想讹钱!” 周老太太目光锐利,“你是想自己说出来还是等我查出来?” 管家支支吾吾,他真的是感觉太冤枉了,他明明什么都没做!而且他和秋月虽然共事过,但是他和秋月一点都不熟!秋月根本就不是他的什么同伙! 只不过前不久秋月觉得周少爷不行,偏要来和他私通。 他和秋月只不过是私通过几次的关系。 他索性破罐子破摔,“是,我是周老爷私生子,但是我没有鲨害林云娘!我是冤枉的!” 他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我母亲很小的死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孤苦无依,我一直想回到周家生活。但是自知自己身份低微,只是个私生子,所以才隐姓埋名做一个下人,我不求别的只求能留在周家!” 另一边 秋月正在房间里伺候着周少爷喝药,这两天周少爷又病了。 天天照顾这个病殃殃的周少爷,秋月心里烦躁,恨不得他早点死掉。 这个时候,丫鬟走了进来,“少奶奶,老太太找您。” 秋月放下手里的药碗,“好,我这就去。” 她跟着丫鬟来到正厅,刚一踏进去,所有的人目光就直直射过来。 她看着眼前的场景,一时有些发懵,“娘,发生了什么?” 当她看到管家跪在周老太太面前时,心里不由心虚,难道她和管家私通的事情被发现了? “别叫我娘!”周老太太狠狠瞪着她,猛地拍桌子,“哼,你是不是早就与管家串通了!” “什么?”秋月慌了。 她一直想生下孩子,在周家稳固地位。但周少爷不行,所以她故意勾引了管家。 秋月一直以为这件事瞒的好好的。 “那我错了,是管家!管家他威胁我的。”秋月哭着说道。 “什么?”管家震惊,朝着秋月就扑过去,“你胡说什么?我什么时候威胁过你了?” “啊!”秋月吓得往后躲闪,“你别过来!娘,救救我!” 5、民国5 凌云志估摸着此时那封信已经到了林父手里。 接下来就要看林父怎么发挥了。 原剧情里秋月和管家诬陷原主偷情,让原主挨了周家的家法,在雨里下跪受寒,最后被赶出家门。 现在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这一次就让秋月和管家尝尝被诬陷的滋味。 凌云志让797投影出周家的热闹,兴致勃勃的观赏。 …… 周家 周老太太一把推开了凑上来的秋月,“你滚开,我不是你娘!” 又对下人吩咐道:“还不快把管家给我押送到警察局去!至于秋月……” “老太太,我冤枉啊!”管家大喊冤枉,“我在周家勤勤恳恳工作那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老太太,你不能听信外人的一面之词……” 他还想再狡辩却被围上来的下人按住了,用布条塞住了嘴,手脚也被捆住。 秋月心里一惊,捂着肚子说:“娘,我肚子里还有周家的骨肉,你就饶了我吧!我错了!再也不敢了。” 林父在一旁阴阳怪气,“你和管家关系那么好,谁知道你肚子里是不是周家的种子?” 周老太太紧紧盯着秋月的肚子,气急了,“像你这样的女人,我们周家要多少有多少,来人!家法伺候!” “娘!”秋月大惊失色,“饶了我吧!我肚子里的孩子和管家没有任何关系!” 林父道:“你刚才一进门不就承认了吗?嚷嚷什么是管家威胁你的,这时候又要和管家撇清关系,你当大家伙都是傻子?” 秋月努力想要想出一个借口。 “大事不好了!” 就在此时,一位下人急匆匆的冲了进来,“老太太,大事不好了,少爷他……他一口气没上来,已经走了!” “什么?”周老太太一听自己儿子出事了,吓得站了起来,在原地踱步。 她不敢面对现实,问道:“走了?走哪去了?” 下人低头换了一种说法,“少爷……他没了。” 周老太太腿一软,差点晕过去,幸好一旁的丫鬟手疾眼快扶住了她。 周老太太痛哭流涕,“我的儿啊!你怎么就走了?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呜呜呜……” 一听到周少爷死了,秋月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她要牢牢抓住活下去的机会。 “娘,我肚子里真的是少爷的孩子!这是少爷的遗腹子,你要相信我!” 老太太厌恶的看着她,慢慢冷静下来。 她不能让周家的香火就断在这一代,要不然她就成了周家的罪人,以后她没脸面对周家的列祖列宗。 周老太太思考了一会儿,“你最好说的是真的,如果生下来之后,我发现你肚子里的不是我儿子的血脉,你们母子两个别想好过,我会扒你们的皮抽你们的筋。” 秋月磕头,“老太太我对周家一心一意,绝无二心!” 周老太太缓了缓,重重叹了口气,又让人立马把管家到警局,“还不快把他带下去送到警局!别让我再看到他!” 林父看到周老太太逐渐平静下来,就搓着手上前,“要不是我揭露了真相,你们家说不定不明不白的就被这个管家给夺走了。现在我也是你们周家的恩人了,你是不是应该……” 周老太太心情不好,只想快点把眼前这个无赖打发走,于是对婆子说:“去,给他支五百块钱。” 林父心喜,“五百块!太好了,谢谢你妹子,我就知道你是个知恩图报的好人。” 他欢欢喜喜的揣着五百块钱就走了。 …… 另一边 管家被押送到警局之后依旧坚称,“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不就是隐信埋名去周家干活吗?难道这也有罪吗?” 警察将一件沾血的银首饰摆到他面前,“这个是在你家里搜出来的东西!这是林云娘的首饰,你倒是说说为什么她的首饰在你家里,上面还有血迹?” 什么?管家看着眼前这个带血的首饰,他完全都不知道眼前是怎么回事。 他解释道:“这些天周府里比较忙,我一直住在府里,从来没有回过家,一定是有人想要栽赃我!” “你还嘴硬!快说你把林云娘的尸体藏在哪儿了?”警察逼问道:“你要是不说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管家意识到一定是周家和警局联手起来陷害他! 周家那么有钱,肯定是周老太太买通了警察! 他真的是冤枉啊!管家有苦说不出:“是你们陷害我!我是无辜的!” 在一番言行拷打之下,管家还是坚决不认罪。 但是管家是当地的富商周家送过来的人,还塞了钱让人好好关照关照管家。 虽然管家一直不认罪,而且被害者林玉娘的尸首也没找到,但警局认定了管家就是凶手。 挨了毒打的管家,脑海里闪过新仇旧恨。 他攥紧双拳,在狱中暗暗发誓,只要他还活着,总有一天他会狠狠报复回来的。 …… 林父得到了五百块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赌钱,今天他的运气格外的好,在赌场上连赢了好几局。 一位赌友说道:“老林,你今天的运气真好!” 林父红光满面,“再来一把哈哈哈哈!” 他赌完之后拿着赢到的钱去下馆子,点了好几样好菜和好酒,吃饱喝足,打了个酒嗝。 天十分黑,林父醉醺醺的路过那桥,嘴里唱着歌,一个不小心他口袋里钱落了出来。 “扑通”一声掉进了河里,听着林父心疼极了。 这条河并不深,于是林父跑到岸边,思索了一下就决定下河去捡,他是会游泳的,所以胆子大。 但是河边泥泞湿滑,林父的腿又因为之前没及时治疗留下了后遗症影响了走路。 他脚下一滑,他整个人就栽倒在河里。 这个时候林父才感觉到了危险。 “救命!救命!”林父大声呼救,呛了好几口水,但是这深更半夜的根本就没有路人。 他挣扎了不知多久,身上湿透了,感觉身子越来越沉,身上也越来越寒冷,体力渐渐消散。 最终没了力气,沉入了水底。 翌日 林父被打捞上来,众人们围观着他的尸体,围观人群中有人认出了他。 “是林富。” “还真的是他。” “一定是喝醉了掉下了河。” 那人摇摇头“都是他自作自受,早在十年前我就劝他少赌钱少喝酒了。” …… 临城 凌云志与《璀璨》的编辑约见会面。 《璀璨》杂志是有一群女子共同创立妇女生活杂志。 凌云志想在杂志上面登广告,推广她做的裤子。 编辑是一位二十几岁左右的年轻女子,身穿蓝色的旗袍,她问道:“是什么样的裤子?你今天带了吗?” 凌云志站起来展示身上的阔腿裤,“就是我身上的这条。” 她又从一旁放在地上的纸袋子里掏出一条裤子展开。 编辑打量着阔腿裤,她不太懂服装设计,这裤子看上去像是改良版的袄裤,侧边有拉链和纽扣。 两人谈妥之后,凌云志把袋子里的裤子都给了编辑。 编辑回到杂志社,将裤子分给同事们,说道:“这裤子穿在腿上挺好看的。” 同事问她,“凌小姐是个怎么样的人?服装设计师一定是很时髦吗?” “她很朴素。”编辑说道:“但她身上有股气质。” 同事问道:“是什么样的气质。” 编辑回忆,“我也说不出来,反正和其她人不一样,她特别吸引人的气质。” …… 秋月抚摸着肚子,翻看着丫鬟买回来的杂志,虽然她看不懂字,但是喜欢看上面的广告。 她翻看着杂志上的女人,心里很是羡慕。 周老太太这时候进来了,秋月慌慌忙忙藏起了杂志,“娘,你来了!” “你藏什么呢?”周老太太一把夺过杂志,随手翻了翻,脸上露出慊恶,“你是周家的大少奶奶,可别学这种书上露胳膊露腿的女人,真是丢人。” 秋月敢怒不敢言,一心想生下了儿子提高地位,低眉顺眼伺候老太太,“娘说的是。” 周老太太挥挥手,老仆端上来一碗黏乎乎的东西。 秋月问道:“娘这是什么?瞧上去也不像中药。” 周老太太一脸和蔼,“这个是生男秘方,你快喝了。” 秋月硬着头皮端起了碗,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一定要生个男孩给自己撑腰。 她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完了这难喝的东西。 一转眼,七年过去了。 周家 秋月伺候着周老太太用饭,年幼的小宝看着周老太太吃红烧肉,小声的说:“娘,我也想吃。” 刚说完就被周老太太狠狠的瞪了一眼。 她一直怀疑小宝是管家的孩子,对小宝没有一丝疼爱之情。 要不是因为自己的儿子病死,周家绝了后,她早就把秋月和这个野种赶出去了。 管家身上好歹也留着周家的血脉。 不管秋月怀的到底是周少爷的孩子还是管家的孩子,这个孩子现在都是周家唯一的血脉。 周老太太认下来了这个孩子,好让周家有后。 秋月低下头,按下心中的不快,像个丫鬟一样伺候周老太太。 前不久周老太太刚辞退了丫鬟和厨娘,故意让她伺候,这一切都是为了故意折磨她。 但秋月忍了,看在周家的财产的份上,心想着等这个老太婆死了,周家就轮到她做主。 周老太太擦擦嘴,“饭菜做的不错,我先去歇息了。” “娘,好好休息。”秋月陪着笑。 等周老太太吃完,秋月把小宝抱到桌子上,“小宝,快吃!” 两人风卷残云般吃完了周老太太吃剩的剩菜剩饭。 秋月摸了摸吃撑的肚子,把小宝带回房间哄睡着,“小宝乖,快睡觉。” 等小宝闭上眼睛后,秋月悄悄溜出了房间,来到了老太太的房间外面偷听 她在走廊上听了一会儿,听到老太太均匀的呼吸声,确认老太太真的睡着了。 她蹑手蹑脚溜进周老太太的房里,开始寻找着值钱的东西。 她留意到府里的丫鬟越来越少了,怀疑周家是不是没钱了。 “你在找什么?”周老太太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秋月一惊,吓得差点没叫出来。 原本睡着了的周老太太不知何时站到她身后,“娘,你怎么醒了?我就是进来整理整理。” 周老太太用锐利的目光看着眼前的儿媳妇。 她作为老年人,本来就不需要那么多的睡眠。 只不过天黑了,现在府里经济不好,她舍不得蜡烛,只好躺在床上闭眼休息,没想到就听到秋月鬼鬼祟祟进了她房间里的声音。 “这黑灯瞎火的,你在整理什么?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想偷钱吧。” “怎么会?”秋月笑容一僵,“娘,你是不是怪我把你吵醒了?” 周老太太盯着她,“这里不用你打扫,你快出去。” “娘你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你。”秋月心里满是被撞破的心虚,逃也似溜了。 走出了院子之后,她在心里咒骂周老太太,把周家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 但无可奈何,府里没了厨娘,第二天的她还得从周老太太手指缝里接过那点少的可怜的钱,提着篮子亲自上街买菜。 秋月路边靠了靠,避让一辆黄包车店里,黄包车里坐着衣着打扮精致的女人。 秋月忍不住羡慕。 作为周家的少奶奶,她的一言一行都被周老太太严格管控,手头连半分钱都没有。 衣服都是周老太太的的旧衣裳改改。 这和她想象中的有钱人家生活完全不一样。 在菜摊子上,秋月还要为了几分钱和摊主讲价格。 回去的路上,秋月越想越气,该死的老太婆! 她没有注意到一个身影悄悄靠近她,秋月被人一把拽进小巷,正当她要喊时,一把刀子架到她脖子上,“不准叫。” 秋月心里满是恐惧,连连点头。 一个男声在她耳边问道:“你还记我吗?” 秋月懵了,这是谁啊? 男人挪到她的面前,说:“你再仔细瞧瞧。” 秋月看着眼前蓬头垢面,瘦骨嶙峋的男人,发现了以前一丝熟悉的影子,“你、你是管家!” “呵呵,这些年你在周家吃香的喝辣的过得还不错。”管家恶狠狠盯着她,“把你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秋月大喊:“我没钱!周家的钱都在这个老太婆身上了。她把丫鬟都辞了,让我自己出来买菜。” 她举起了手里的菜篮子展示。 管家看了看她手里的菜,“周家没钱了?” 秋月担心管家要鲨她,于是说:“周老太太手里有!周老太太有很多私房钱,我们可以去周老太太房里偷!” 管家眯了眯眼,“你不会是想要故意害我吧?” “怎么会呢?”秋月开始打感情牌,“小宝,你还没见过我的儿子小宝,他长得和你可像了,他一定是你儿子。” 管家收起了刀子,“今天我就信你一次。” 秋月松了口气,恳求道:“我带你去周老太太房里偷东西,你带我走吧,我不想再待在周家了。” 管家哼了一声,居高临下承诺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等偷到钱之后,我就带你远走高飞。” 6、民国6 夜里 秋月悄悄摸摸的来到后门,打开门让管家进来。 两人一起潜入进了周老太太房间里,翻找着所有值钱的东西。 秋月看到了老太太的首饰盒里的珍珠项链,忍不住说道:“好大的珍珠!以前从来没见这老太婆带过,藏的可真好。” 管家手里动作不停,“你小声点,快点把东西装起来。” 秋月手忙脚乱将珍珠项链装回盒子里。 一不小心木盒子掉到地上,空荡荡的房间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什么声音?”周老太太警惕睁开眼睛。 她睡眠很浅,稍微有动静就醒了。 管家和秋月都呆住了。 周老太太看到房间里有两个人影瞬间坐了起来,“你们是谁?” 她突然发现其中一人的身形看着极为眼熟,眯起眼睛,辨认这人出了身份,“秋月!你怎么在这里?你果然没有死心!他是谁!” 秋月慌了,“娘,这都是误会!” 周老太太可不会听她解释,扯开嗓子大喊大叫:“来人啊,抓贼啊!” “闭嘴!”管家拿起一旁的花瓶就朝老太太脑袋上砸去,“死老太婆。” “啊!”周老太太发出一声尖叫,身子一软瘫倒在地,她伸出手紧紧抓着管家的脚腕,“你别想跑……你这个……” 管家一脚踹开周老太太的手,又连踹了几脚。 秋月心里方寸大乱,连忙拦住了管家,“别打了,她都不动了!” “还傻愣在那里干什么?赶紧跑啊!”管家喊了一声,拿着装财物的袋子就直接跑了。 “你等等我呀!” 秋月急急忙忙追上去,在院子外面还迎面撞到了被吵醒的忠仆。 忠仆忙问道:“少奶奶发生了什么?” 秋月说:“我也不知道,你快进去看看,我去看看小宝!” 说完就直接跑了。 忠仆没有留意秋月的异常,担心的跑进去房间,查看周老太太的情况。 而秋月冲进了小宝房间,抱走了在睡觉的小宝。 小宝揉了揉眼睛,“娘,发生了什么?” “小宝别多问,你闭上眼睛睡觉!” 秋月带着儿子从后门逃走,找到管家,“你个死鬼也不等等我!咱们接下来去哪里?” 管家说:“我找了辆马车,咱们快走。” 两人坐上了马车,管家驾驶车马,秋月坐在颠簸的车厢里,心里惴惴不安。 不知道过了多久,马车停下了。 秋月问道:“到了吗?” 管家说道:“下来吧。” 秋月抱着小宝下了车,周围都是树木,黑夜里黑压压的的一片,她不由抱紧了手里的小宝,另一只手挽上管家的手臂,“这是哪儿啊?咱们不是要去临城吗?” “咱们?”管家嗤笑了一声,一把甩开秋月的手,“谁和你咱们?” 秋月被震惊了,“你不是说要带我远走高飞的吗?” “我那是唬你的。” “你怎么能这样?”秋月质问道:“那偷来的财宝我也有一份,把我的那份给我。” 管家理直气壮道:“这些都是我的,没你的份儿。” 在牢里的这些年,他恨死了,恨周家,恨周老太太,恨秋月,恨林父…… 本来他越狱之后的第一个目标是林父,但是没想到林父早就在几年前喝多了酒失足掉河里淹死了。 这让管家这么多年来一腔怒火无处发泄。 好在现在他顺利偷走了周家所有的财产,还打死了周老太太。 秋月是他最后一个仇人。 “你个狼心狗肺的骗子!”秋月没想到管家过河拆桥,“你连你儿子都不要了吗?” 管家不屑,他现在有了钱,以后隐信埋名娶个老婆给他生小孩,何必要在乎小宝,“谁知道你儿子是不是我的种?” “你个混蛋!”秋月受到了侮辱,气血上涌,冲上去管家厮打起来。 管家在牢里关了七年,吃不饱也穿不暖,身体早就落下落病根。 现在又是偷溜进周家偷东西,又是半夜赶路,早就消耗了大量的体力。 管家一时不占上风。 争执之间,他被秋月一把摔倒,脑袋磕到一块石头上,瞬间感觉天旋地转,整个人瘫软在了地上,“我的头好痛……救命……” 他向秋月伸出手,“救命……” “活该!”秋月狠狠踢了他一脚,一手抱着金银财宝一手抱着小宝,急急忙忙的跑路。 她带着小宝连夜赶路,逃到了临城。 在临城隐姓埋名租了个房子,房东问时,她就说自己是个寡妇,被婆家赶出了家门,带着孩子独自出来讨生活。 提心吊胆躲了几日之后,秋月没有听到有关自己被通缉的任何消息,心里就越发大胆起来。 于是一改往日作风,带着小宝来到临城最好的大饭店,“小宝,今天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两人点了一大桌山珍海味。 哼,死老太婆,叫你平时扣扣搜搜的,看我不花光你的银子。 自从周家败落之后,周老太太依旧保持着往日的规格,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先自己吃。 但周老太太缩减了下人包括秋月的开支,秋月吃的和喝的和以前做丫鬟的时候都没什么两样。 她已经好久没见过那么好的饭菜了,她不顾形象狼吞虎咽。 吃饱喝足后她看到了一个女人走进了饭店。 那女人穿着一件宽松,没有领子,套头穿的蓝色上衣和一条版型不错的黑色裤子。 真是奇怪的打扮,秋月不由多看了两眼,难道这是洋装吗? 她突然发现那个女人长的很眼熟。 她揉了揉眼睛,简直不敢相信,叫出了那个女人的名字,“林云娘?” 凌云志来大饭店吃饭,结果一个陌生的的带着孩子女人冲上来,“林云娘真的是你啊?” 凌云志定睛一看,“这不是秋月吗?” 她已经从系统那里听说了秋月干的事情,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秋月。 秋月盯着凌云志,“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凌云志拉着她坐了下来,“没有啊,我活得好好的。” 秋月质问道:“你要是没有死,为什么要诬陷管家,还害我!” 凌云志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委屈道:“自从逃婚之后我就没有再回过老家,我怎么可能诬陷管家?又怎么害了你呢?” 秋月见她面露无辜,一时也不知道真假。 凌云志追问道:“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都给我讲讲!” 秋月一想起这些年过的日子,就忍不住哭了起来,她掏出手帕讲述了当年发生的事情。 凌云志一脸无辜,“我发誓!真的一概不知!” 秋月恨得牙痒痒,不管这个林云娘是不是无辜的,但这件事都和林父脱不了干系,四舍五入就是林云娘的错。 但她现在又不能真的和林云娘计较,怕事情闹大了被警察注意到。 “对了”凌云志笑嘻嘻,“你如今怎么样了?” 秋月可不想在林云娘面前服输,“我可好了,现在我媳妇熬成婆,周家所有的钱都在我手里。对了,你还没吃饭吧?和我们一起吃吧。” 凌云志也不客气,问服务员多要了一双碗筷。 秋月心想,这林云娘可真够厚脸皮的,她就是客气一下,林云娘居然真的坐下来一起吃。 她问道:“云娘,你身上穿的这是什么呀?” 凌云志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衣服,“这个叫做卫衣,sweatshirt,懂吗?是近几年才流行的款式。” 说完,她都快被自己这副拽洋文的装货样子逗笑了。 秋月有些羞愧,她不识字,看不懂报纸,什么也不知道。 周老太太又是个极其守旧的,家里连电灯都不肯装。 前几年,秋月陪着周老太太去刘家,参加过刘家老太太的寿宴,刘家虽然也是古宅子,但是屋里装了电灯,有沙发,还有唱片机,家具一应都十分洋气。 刘家人个个更是穿着时髦。 秋月看着感觉自己和刘老太太一样,简直像是几十年前的老物件。 秋月窘迫地岔开话题,“你最近过的怎么样了?” 眼前的林云娘似乎看出了秋月的窘迫,说道:“既然你来了临城,我带你出去转转熟悉一下附近如何?” 吃完饭后,凌云志带了秋月一起去逛街。 一起进了百货大楼,“你瞧瞧,这是国外的香水好用吧?” 秋月拿着新潮的东西爱不释手,“以前就听说了香水这个东西,但是周老太太是个守旧的老太太,从来不碰新潮的东西,也看不惯新潮的东西。” 凌云志笑着说:“她老了,你别听她的。” 这个秋月实在是太没用了,她本来还盼着秋月和周老太太两个人互撕。 没想到秋月怀孕的时候,选择忍耐,觉得生下男儿就可以了。 生了男儿之后又忍耐,照顾周老太太,坐等周老太太老死。 要不是管家越狱,秋月估计能一直忍下去。 凌云志带着秋月在百货大楼逛了一圈,秋月买了不少新鲜东西了。 凌云志问道:“对了,你如今住在哪儿?我送送你吧。” 到了秋月住的地方,凌云志挑剔的打量一番,“秋月啊,已经都有钱了,怎么不找个好点的地方住?现在有钱人都时兴住小洋楼和高级公寓。” 说完,她邀请秋月晚上来她的公寓里吃晚饭。 晚上,秋月来到凌云志的公寓里,看到了屋子里的装修风格,不由感叹,“真漂亮,就像洋画里一样。” 佣人端上来了晚饭。 秋月问道:“这是什么?” 凌云志介绍道:“这是牛排、这是沙律、这是罗宋汤~” 秋月说:“这就是洋人传过来的吃食吧?” 凌云志说道:“是啊,现在就流行吃这些。还有你身上的衣服都过时了,明天我带你去时装店。” 吃完了饭,秋月去上厕所的时候连马桶和浴缸都看了好久,出来之后还问:“厕所墙上那是什么?” 凌云志笑道:“那个叫热水器。” 还向秋月展示了热水器的用法。 秋月在心里默默记下来。 没过多久在凌云志的介绍下,秋月在另一条街租了一间公寓,还请了一位佣人。 这样才像个少奶奶,秋月看着自己公寓和在厨房忙碌的佣人,心里美滋滋的想。 在公寓里,她还认识好几位太太,几位太太带着她一起打麻将。 同时通过几位太太的闲言碎语里知道林云娘大致情况。 私下里,秋月和林云娘说:“人家都说你不合群。” 凌云志不太在意,“秋月,我最讨厌听别人的话了。我要是听了我爹的话,我早就被卖掉了,你要是听了你主子的话,一辈子都只能老老实实当下人。人生在世有许多陷阱,我们作为穷人应该警惕。” 秋月感觉林云娘说的怪怪的,“你也不能这么说,人家是在关心你,你看你现在已经这么有钱了,人生大事还是没着落。” 凌云志笑了笑,“我是不着急。倒是你,秋月,你还有一个孩子,总不能这样坐吃山空下去。” 话题转到秋月自己身上,秋月也忍不住叹气,“唉,我现在没有工作,就算要找工作,我没有一技之长,也就只能做回以前的老本行,给别人家当下人。我是不想在给别人做牛做马了。” 做过了少奶奶的秋月自然是不肯放下身段工作的。 再说了,她之前见过有的人家的姑娘就算是读书了,也不出去工作,还不是做了女结婚员。 秋月问道:“云娘,你身边有没有和我差不多大的男人,有的话一定介绍给我。” 凌云志心想,秋月在周家即使做了太太,生了孩子,也还是要像下人生了小下人伺候主家。 她笑道:“我会帮你留意的。” 随后转移话题,“好热啊,你家里有没有冰饮料?” 凌云志在秋月家里扫视一番之后,提议道:“秋月,你怎么不买个冰箱,家里有个冰箱,多方便!” 她列举了冰箱的好处。 秋月心里有些心动,但是考虑到目前的情况,但是还是没有购买。 隔壁邻居的李太太不知从哪儿听说了秋月想要买冰箱,给她介绍了一位家电公司的经理王先生。 秋月在王先生的推荐下买了一台冰箱,顺便和王先生谈恋爱。 王先生向她求婚,说要同她过一辈子,只不过现在公司生意上出了点小问题。 秋月听说了之后,主动借钱给了王先生周转生意。 等待的日子里,秋月跟着太太们一起打麻将,没过不久钱就花光了。 她迫不得已找林云娘借钱。 凌云志借了她几块钱,等秋月离开之后,打开了桌子上的好几份报纸。 报纸上赫然印着管家和秋月的头像。 一旁大字标题是“深宅孽债”,副标题是“恶媳弑婆捐款潜逃,管家黑吃黑命丧黄泉,百万家财人间蒸发” 文章里还扒出了管家是周老爷私生子的秘闻,豪门内部积怨已久的悲剧大大激起了群众好奇心。 凌云志津津有味把几张报纸上有关周家的报道都看了一遍,心想这些记者写的还真不错,不汪她花了那么多钱炒作。 她接着又花钱让人去警局举报了秋月。 …… 秋月浑然不知危险靠近。 屋子里是搓麻将的声音,佣人老妈子在房间里哄着小宝。 这个时候外面有人敲门,秋月一心沉浸在麻将上,“刘妈,快去开门!” 刘妈“诶”了一声,打开门是一群警察。 7、民国(完) 周家 周老太太从昏迷中醒来,睁开眼看到的是在工作了几十年的忠心老婆子。 忠仆眼睛都哭红了,“太太您醒了!” 强烈的不安涌上了周老太太的心头,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觉得自己头头疼欲裂,“发生了什么?” 忠仆低下了头,“太太,周家遭了贼人,你房间的值钱的东西都被贼人搬走了!” 周老太太不敢相信,第一时间就去查看自己的财产,银票、首饰、金条全没了! “没了!全没了!”周老太太两眼发直,整张脸苍白的可怕。 “太太,我已经报官了。”忠仆安慰道:“相信很快就能把贼人抓住。” 周老太太又想起了什么,“秋月呢?秋月呢?” 她冲到秋月的房间,秋月和小宝都不见了踪影。 这个时候,她脑海里浮现出昏迷前的记忆。 是秋月! 偷东西的就是秋月! 一定是秋月和姘头联手偷了她的私房钱,然后跑路了。 短短半天之内,钱没了,秋月还带着小宝跑路了,周家的一切都没了! 周老太太直挺挺倒下了。 忠仆连忙去请了一位大夫,大夫过来一看,说是中风瘫痪了。 忠仆愁眉苦脸,“老太太,大夫说您好好调养一阵,您就能好起来。” 周老太太睁大了眼睛,急切想说什么,反而说不出来。 虽然被卷走了金子银子,但幸好秋月等人不识货,没有带走周老太太房间里的古董花瓶。 这个古董花瓶还是周老太太的陪嫁,忠仆叹了一口气,按照吩咐把花瓶典当了。 周家的日子能撑一天是一天。 一天,一堆人冲到了周家门口,正要把周家牌匾摘下来,而且还把周老太太和轮椅搬到了门口。 忠仆冲上去质问:“你们是谁?为什么在周府门口?” 为首的女人说:“呦,这不是周老太太吗?好久不见,我给您请安了。您老贵人多忘事,别忘了你把这座宅子抵押给我了,如今还不上钱这座宅子是我的了。” 周老太太曾经因为周家的生意周转不过来,用宅子做抵押,向孙寡妇借了一大笔银子。 “那我们可怎么办?”忠仆焦急。 “这已经不是周家了,你爱回拿去回哪去吧。”孙寡妇挥挥手,立马就要赶人。 周老太太体面了一辈子,没想到如今却落得个无家可归的下场,不禁悲从中来,眼角落下豆大的泪珠。 忠仆带着周老太太来到一间茅草屋子,“委屈您住在这里了。” 忠仆十分忠心,白天出门给人家洗衣服养活周老太太。 又过了三个多月,忠仆买菜回来,“好消息!老太太,好消息!” 她告诉了周老太太,管家的尸体在郊外被发现,管家是因为分赃不均被秋月打死了。 现在秋月被抓住了。 忠仆推着周老太太去了警局。 “钱…我的钱…呢?”周老太太询问警察。 “这些就是追回来的全部赃款了。”警察递给两人。 忠仆接过,发现这才几块钱,震惊道:“就这么点钱?” “你是不知道,这个女人租上好的房子,每天就是和邻居打麻将,家里还有一大堆洋香水、口红、丝巾、洋裙,她家里还有个大冰箱!一个冰箱要好几百块呢,我都没用过这种高级东西。”警察咋舌,“你说说看她还能剩多少钱?” 周老太太气死了,自己攒下来的私房钱全被秋月败光了。 来到牢房,被关押的秋月灰头土脸,但看得出来头发居然是烫过的卷发。 真是败家! “贱……贱…人!”眼歪口歪的周老太太吐字不清的骂道。 “娘我错了!”秋月哭着说道:“只不过小宝……小宝你一定要照顾好他!他可是周家的血脉。” “杂…种…卖…掉。”周老太太恶狠狠的看着秋月。 秋月见周老太太这么心狠,索性就骂:“你这个死老婆子,今天这一切都是你活该!活该没有人给你养老送终!都是你的报应!” 周老太太瞪着秋月,咿咿呀呀想说什么,反而急着自己直喘气。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周家快不行了吧。”秋月直戳周老太太心窝子,“我看你们风光到什么时候?” 周老太太更是气了,周家的确如秋月所说,已经不行了,一想到这儿她就呜呜的哭了出来。 秋月骂道:“哭什么哭?你连小宝都不要了,真是蛇蝎心肠。” 忠仆说:“秋月,不是我们不想照顾小少爷,而是周家已经破产了……” 秋月瞪大了眼睛,“怎么会?周家不是还有几间铺子吗?” 忠仆道:“生意不好,铺子早就卖掉了。” 秋月不敢相信周家这么大的产业居然没了,“那田呢?周家不是还有百来亩田地!” 忠仆忍不住垂泪,“田地和祖宅都抵押给了孙家,现在还不上钱,都归了孙家。” 周老太太哭的更伤心了,老天不公,她一生行善积德,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秋月心里发愁,没钱了那可怎么办?小宝年纪还小……这时候,她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 佣人把今早的报纸放在桌子上,凌云志边吃早饭边看报纸。 报纸上报道着周家的事情。 隔壁城里曾经最有钱的周家,曾经的少奶奶同管家一起卷钱逃跑,自此之后,周家走了下坡路,现在已经完全破产了。 凌云志看着这一切,不由发出一声冷笑。 这时候,佣人突然说:“太太,外面有一两个老婆子还带着一个小孩吵着要见您。” 凌云志疑惑了几秒。 797说【宿主,是周老太太】 凌云志哼了一声,“我没去她面前耀武扬威,她倒是上赶着来找我了。” 她见了周老太太,看着眼前中风了坐轮椅的周老太太,故作惊讶,“哟,这不是周老太太吗?怎么这么落魄了?” 忠仆说:“云娘,从前周家可待你不薄啊,如今你发达了,求你帮帮忙,老太太孤儿寡母也不容易。” 凌云志打量着小孩,“这是秋月的孩子吧?” “对对,孩子还小,你看在孩子的份上可怜可怜我们吧。”忠仆说道。 原来的剧情中,原主怀着孩子被赶出周家,孤儿寡母在破庙生产,生下孩子后母子又因为没有吃的差点饿死。 后来原主仿佛忘记了一切悲惨,把破产的周老太太带回家悉心照顾。 凌云志才不会像原主那样心软,“她又不是我的孩子,关我什么事?” 忠仆没忍住说道:“周老太太可是你的婆婆,你怎么这样对她?真是世态炎凉。” 凌云志打量着眼前这个衷心的老婆子,“周家都破产了,你居然还跟着她,真是条好狗。” 周老太太说:“忘…恩…负…义!” “你们周家对我有什么恩啊?”凌云志笑了一声,“你们倒是对林富有恩,我的卖身钱都给林富这个赌狗还了赌债,你们对他可是有大大的恩情,你们去找林富去吧。” 忠仆听到这话,还以为林云娘不知道林富的事情,说:“你怎么能只能说,你爹已经死了,还是我们周家给他收尸的。” “你们对林富有恩关我什么事?要不要我送你们下去见他?”凌云志说。 她叉着腰,活脱脱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反正地府下面你们的熟人多了去了,周少爷周老爷都在下面了,你们怎么还不赶紧去找他们。” 周老太太都快气死,又急的说不出话来。 忠仆瞪大了眼睛,“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呢,你积点口德吧!” 凌云志说:“我只不过说了些真话,你们又不爱听了。” 忠仆道:“你这样势利的人!我们不会求你!” 凌云志心想,看来她的话虽然对周老太太和忠仆有些侮辱性,但还是缺点杀伤力。 “我势利?我对你们都已经够好了!我差点被管家和秋月害死!要不是我给你们写信,你们能知道管家是周老爷私生子吗?” 凌云志指着她们鼻子骂道:“是秋月和管家害惨了周家,当初你们明知道秋月没安好心,还留她在周家!我看你们是昏了头了,如今这一切都是你们自作自受。” 忠仆和周老太太默不作声。 凌云志冷笑道:“秋月生的那个儿子就是管家的种,你可真是好样的,给周家的仇人养孩子,周家祖先知道了一定被你们气死,现在还害得周家破产了,你们就是周家的罪人。” 周老太太被戳到了痛处,整个人羞愧了。 她别的不怕,就怕对不起周家,周家败在她的手里,她泉下无颜面对周家列祖列宗! 想到这儿,她不禁流出了眼泪。 凌云志叉腰,“识相的就快滚!” 她挥挥手,佣人抱着一盆水,直直朝两人泼去。 “啊!”忠仆躲开了,可怜周老太太被泼了一身水。 “你要是还不滚,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凌云志威胁道。 忠仆带着周老太太回到了破茅草屋,整日以泪洗面。 秋月被判了死刑,没过多久就被枪毙了。 忠仆一个人养活中风的周老太太和年幼的小宝。 她是周老太太的陪嫁丫鬟,两人年纪差不多大,渐渐的忠仆干不动活了。 冬天,天气越来越冷,三人挤在破旧的屋子里,小宝哭着直喊饿。 忠仆和周老太太有想过把小宝送一户好人家,送了出去之后又后悔了一天,厚着脸皮把小宝要了来回来。 她们觉得一家人就算是再穷再饿都不能分开,死都死在一块。 过了冬天,雪化了,有人在破茅草屋发现了这三人的尸体,活生生被冻死的。 凌云志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没有任何惋惜,而是站在全身镜照镜子。 全身镜里的她的身上有一圈金色沙砾,她抖了抖身子,金色的沙砾也跟着抖落。 当然了,普通人是看不到。 如今这个世界的主要人物都死了。 “林云娘”成了这个小世界唯一的支柱,这个小世界的本源几乎都集中在了她身上。 很好,凌云志很满意,小小的自恋了一下,第一个世界自己就做的那么好,果然自己是与众不同的。 凌云志说道:“系统,去下一个世界吧。” 797道【宿主,你不在这个世界享受几年吗?】 凌云志说:“不了,去下一个世界。” 她摩拳擦掌准备迎接下一个挑战。 797道【即将前往下一个世界,请做好准备……】 8、现代1 凌云志睁开眼。 一个端着托盘的侍应生从她面前走过。 她环顾四周,周围都是人。 不知名的曲子带着慵懒而奢靡的调子低低的回荡着在室内,到处都是香槟、香水和高定服装。 宾客们觥筹交错,发出带有金钱的笑声,亲切的互相交谈。 很明显这是一个宴会。 凌云志开始接收记忆。 原主名叫苏锦,今年十八岁,是苏氏集团的千金。 但是由于苏父的经营不善,苏氏集团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原主马上就会成为一个落魄千金。 为了家族生意,原主不得已忍受王总的骚扰。 宴会上,原主被垂涎美色的王总下了迷药,喝了迷药的原主为了躲避王总的骚扰,误入了一间房间,刚好遇到了同样被下药的秦总。 秦总误以为原主是想攀龙附凤,索性强上了原主。原主醒来之后吓得直接跑了。 之后秦总在和苏父谈生意的时候,遇到了原主,误以为原主故意接近他,于是就故意骚扰原主。 原主为了不让家族破产,只能硬着头皮忍受秦总的骚扰,这更让秦总以为原主爱上了她。 后来两人之间的关系被女配白薇误会,白薇用计陷害原主。 秦总一直暗恋白薇,他恼怒之下用苏家家族生意威胁原主,迫使原主和他结婚。 结婚之后把原主囚禁在别墅里虐待,导致所有人都知道秦总虽然娶了原主,但是还依旧爱着白薇,让原主成为了一个笑话。 后来白薇再次陷害原主,假装从楼梯上滚了下去,身受重伤。秦总愤怒之下,怒而强上原主,导致怀孕的原主流产了。 但是秦总并不相信这是自己的孩子,觉得原主出轨了,于是找人轮x了原主。 原主心灰意冷求秦总放过自己,就在这个时候白薇被医院检查出来绝症,需要换肾。 秦总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强迫原主把肾给白薇,并且承诺只要捐肾,就放原主自由。 原主答应了,把肾给了白薇。 换肾之后,原主如愿和秦总离了婚,但是秦总又非常后悔,觉得自己最爱的人还是原主,开启了追妻火葬场。 但是原主最后得了重病离开了人世间。 除了原主,以上出现过所有角色都过上了有钱但是后悔的生活。 凌云志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裙子,原主脚上还穿一双高跟鞋。 她不由皱了皱眉,不适应的抬了抬脚。 凌云志的原生世界是里的她从来穿过高跟鞋,或者说只有男性才会穿。 她看到宴会上许多打扮精致,像公孔雀一样到处开屏的女性。 很明显这个世界是一个旧历时代。 “苏小姐。”一位身材矮小拥有啤酒肚,肥头大耳的中年男子靠近了过来,色眯眯看着她。 这位就是给原主下药的王总。 王总往她手里塞了一杯酒。 797提醒【宿主,这杯酒里被下了药】 凌云志将手伸向下药的酒杯,端起酒杯,“王总,生意上的事我不懂,您和我父亲谈吧。” 说完转身就离开了。 “诶等等……”王总疑惑,这个苏锦怎么一转眼就变了副样子?难道发现他下药了? 凌云志在宴会上转悠,转头就看到林医生。 剧情中,秦家、林家、白家还有女主家被称为四大家族,其中林家的继承人林医生并不喜欢做生意,而是去当了一位医生。 他和秦总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好兄弟,好几次原主受伤,秦总都是请林医生来治疗的。 林医生性格温柔,会细心安慰原主,原主甚至对林医生有些好感。 导致了秦总疑神疑鬼的,当然了,秦总是不可能伤害他的好兄弟的,他把所有怒火都发泄在原主身上。 林医生并不喜欢原主,他和秦总一样喜欢白月光女配白薇。 他就是亲手给原主和白薇换肾的医生,后来看清了白薇的真面目,幡然醒悟痛改前非,开始和秦总争抢原主,美名其曰要给原主幸福。 林医生虽然外表看着人畜无害,像是小说里的温柔男二,别忘了他可是秦总的好兄弟。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总的来说这人也是颠佬。 他甚至还在白薇的恳求下,偷偷把医院的违禁药物拿给白薇。 凌云志笑了一声,这个世界就没有一个正常人吗? 她靠近林医生,假装偶遇,“啊!林医生?是你啊!” 林医生转过头来疑惑看着她。 凌云志一脸热情,将酒杯放在一旁的桌子上与林医生握手,“林医生真的是你啊!好久没见!” 林医生下意识跟着她的样子,把酒杯放在一旁的桌子上,和她握手,“你好,你是?” “林医生你给我父亲做了心脏病手术,多亏了你!我爸现在身体比以前好多了。”凌云志笑眯眯的说。 原剧情中苏父确实有心脏病,是林医生治好的,所以原主才一直对林医生有好感。 而且因为苏父有心脏病的缘故,原主生怕家族破产让苏父旧病发作,所以一直忍让王总和秦总的为所欲为。 林医生接待过很多病人,他都记不太清了,眼前的女生说什么便是什么,“那是我应该做的。” 凌云志拿起酒杯,递给林医生,“我敬您一杯。” 林医生接过,两人碰杯。 原剧情中这个迷药的效果发挥的极快,果然林医生才喝了一口,就感觉不对劲,他感觉四肢酸软,几乎都站不稳了,意识也在模糊。 “哎呀,林医生,你怎么了?”凌云志扶住林医生,“你一定是喝醉了吧,我带你上楼休息吧。” “你、你给我下药?”林医生反应过来。 因为他的外貌和性格,不少女性都表现出对他的好感,再知道了他林家继承人的身份后,更有甚者对他死缠烂打。 “嗯?”凌云志扶住他,笑道:“林医生别怕,我会送你一个终身难忘的体验。” 凌云志来到了原剧情中秦总强上原主的房间,她将林医生的衣服一件件扒掉,随后悄然离开了房间。 原剧情中秦总对别有用心靠近他的女人厌恶至极。 秦总那么讨厌女人,她就大发慈悲给秦总送个男人吧。 这么想着,凌云志不由笑出了声。 “哎呦!” 她的脚一痛,身体摇晃了一了保持住了平衡避免了摔跤。 他大爷的!差点崴了脚!凌云志把高跟跟鞋脱了。 刚刚太激动了,她还有些后悔,那件房间里有一次性拖鞋,她刚才应该穿一双。 凌云志踏入电梯,按下了负一楼,前往地下车库。 …… 另一边 秦总喝了一杯酒就感觉浑身燥热,呼吸都急促了,感觉今天的领子格外的勒脖子。 该死有人给他下了药! 他松了松领带,回到酒店房间,发现地上都是衣服,床上躺着光着身子的人,细腻的皮肤勾的他浑身发热。 作为秦家的继承人,的确有不少女人想要勾引他,他厌恶极了。 因次秦总每次只和不同的女人共度一夜,绝不会和她们发展第二次机会。 不对……秦总发现眼前的好像是一位男人。 但是事已至此,眼前的这个男人长的也不差,等事情结束之后,他再惩罚这个男人。 秦总艰难的在欲望之间挣扎,死死盯着眼前的男人,最终还是没忍住欲望。 …… 凌云志在地下车库转了一圈,找到了王总的车子。 “阿嚏” 她打了个喷嚏。 晚上气温降下来了,地下车库又比较阴冷,原主只穿了一件礼裙,给凌云志冻的不行。 这个世界相对还比较落后,监控还不普及。 凌云志跑去最近的超市买了双鞋子、外套和口罩,路过运动区时,她停在棒球运动展示品前。 全副武装后她蹲在地下车库守株待兔。 蹲了不知道多久,王总终于出现在了地下车库。 正好王总独自一人,凌云志本来做好了王总带着同伴的准备。 王总这边,他一手拿着电话,对着电话抱怨,“苏总,你女儿真没礼貌,看到我就直接跑了,看来我们两家的合作,我还要再考虑一下。” 今天的晚宴他很不开心,本来在苏父的默许下,他今晚就能办了苏锦。 他还特意通过林家的私人医院购买了一些助兴的药物,下在了苏锦的酒里。 没想到到嘴鸭子居然飞了,他在宴会上转了半天都没有看到苏锦。 电话那头的苏父有些慌张,“王总,我一定好好教育教育苏锦……” 接着又是一番诚恳道歉。 王总有些不耐烦,“行了,我要开车了,不跟你多说了。” 他挂掉了电话,将手机放回口袋里,一只手搭在车把手上。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白色的东西滚到了他的脚边。 吸引了王总的注意力。 这是……一个棒球? 王总低下头捡起了棒球,张望了一下四周,哪来的棒球? 他四下张望了,并没有看到人,于是将棒球塞进口袋里。 就在他弯腰捡棒球时,一个人影出现在王总的身后,棒球棍朝着他后脑勺就是重重一击。 “啊!”王总发出一声尖叫倒在了地上,只看了一双拖鞋就失去了意识。 口袋里的棒球咕噜咕噜滚了出来。 凌云志跨过了王总的身体,捡起了棒球。 转身离开了车库。 …… 回到别墅之后 苏父听到开门的动静,从房间里跑了出来,“锦儿,你回来了……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 眼前的女儿脚上穿了一双拖鞋,礼裙外面套了个棒球服,头上还戴了个棒球帽。 凌云志摘下了头上的棒球帽,“晚上太冷了,我就戴个帽子暖暖头。” 苏父深吸了一口气,质问道:“锦儿,王总对我说,你一个人丢下他跑了,你怎么能这样!” “他对我动手动脚,我没打他就不错了,他居然还敢告状。”凌云志理直气壮。 苏父的气势弱了几分,叹气道:“你、你也不能这样啊,现在公司情况危险,如果不是为了公司……” 凌云志皱眉,苏父的公司破产但一点也没受苦,反倒是原主又是流产,又是被侵犯,还被换肾,“要不是你没用,怎么会这样!” 苏父满脸内疚,“都怪爸爸没用,不过你也一定不希望公司破产吧,这公司可是你爷爷一手创立的,你爷爷以前……” 凌云志更是不耐烦了,挥挥手“行了,你哭什么哭?好好的福气都被你哭走了,公司的事我都不懂,你自己看着办吧。” “锦儿……”苏父刚要追上来。 凌云志转身没好气道:“你跟着我干什么?我洗澡你也要看吗?” 说完就上楼回了房间打算泡澡。 留下苏父在原地震惊,一向乖巧懂事的女儿,今天怎么就像变了个人一样? 9、现代2 浴室里 站在豪华浴缸前,凌云志心想,苏家不愧是有钱人家,浴缸都这么大。 放好热水,她将自己浸泡在浴缸里,全身被温暖包裹,水的浮力让身体变轻,好像被轻轻托起。 凌云志闭上眼,思索着再给秦总和林医生找点麻烦。 …… 翌日清晨 林医生被从窗帘缝隙间射出的阳光晒醒。 他眉头皱了皱,睁开了眼睛。 这是哪里? 昨天的记忆回笼,他昨天好像被一个女人下了药。 林医生挣扎着下了床,却稍微动一下浑身都酸疼得快散架了,尤其是后面疼的厉害。 不对! 林医生反应过来,看向了床边的男人。 彻底想起来昨天发生的一切。 昨天那个女人把他带到房间之后,扒光了他的衣服,随后居然丢下他一个人跑了! 后来进来一个男人将他按倒在床上,他想要挣扎,可是浑身无力。 而且越是挣扎,男人就越是兴奋。 林医生发誓他一定不会让这个男人好过的。 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看着好像有点眼熟? 林医生脑海里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这人不会是……不会吧…难道…… 他将背对着他的男人翻了过来,彻底看清了男人的长相。 林医生的手指不由自主的颤抖,手心开始出汗。 这人不就是他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吗? 怎么会是他?为什么会是他? 秦总被林医生的一番动静吵醒了,他睁开了眼,与自己好兄弟面面相觑。 昨天的记忆回笼,让他想起来一切,他是和自己的好兄弟共度了一夜? 他顿时吓了一跳,一脸惊恐,捂着被子,“你怎么在这里?昨晚……是你?”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才对。”林医生脸色苍白。 “昨天的一切只是意外!我被下了药……”秦总无力解释。 他现在脑子里一片混乱。 在短暂的沉默后。 林医生快速跳下床,胡乱的套上了外套遮住敞开的衬衫。 表面的平静却难以掩饰内心的崩溃。 他只想着快点逃离这个地方。 他穿好衣服冲到房门前,刚一打开门就和门口的一堆人面面相觑。 门口的人群手里拿着话筒,扛着摄像机。 不用多说这些人全部都是狗仔和八卦记者。 记者们都是收到了匿名的消息,前来这家酒店里蹲守。 看到酒店里还有不少同行,就更加认定了消息的准确性。 毕竟秦氏集团继承人和林氏集团继承人可是热度话题。 富有职业精神的八卦记者从半夜一直蹲到了早上。 事实证明,付出总是有回报的。 果然蹲守到了惊天八卦。 林医生下意识的挡住脸。 狗仔们将镜头对准衣物横陈、凌乱旖旎的房间。 秦总的深邃的双眸宛若寒潭,寒气缭绕,眼底的磅礴气势呼之欲出,如同君王睥睨天下,说不出的凛然。 狗仔提问:“秦总,听说你多年不近女色,对女人过敏……” “林先生,秦家和林家是否有联姻的打算……” 林医生和秦总的照片直接登上了热搜。 照片里林医生衣衫凌乱,但敞开的领子上可以看得到暧昧的吻痕,而秦总则在角落里,可以看到他身上什么都没穿。 富豪、秘闻、性和禁忌,每一样都触动着民众的窥视欲,一些八卦小报和三流媒体像闻着血腥味的鲨鱼一样加入了进来。 凌云志一连刷到了好几个营销号发的秦总和林医生的帖子,她甚至已经刷到了有自媒体博主cos秦总和林医生。 她边吃零食边浏览着手机,啧啧,秦总和林医生现在一定气死了。 …… 秦氏集团的总裁办公室内 秦总看完热搜,气得将桌上文件砸了一地。 公关部负责人在旁边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此刻她对这位传说中的“国民老公”已然无语,又是一个癫狂的甲方。 “一定是那个女人!”林医生在办公室内里来回踱步,“她故意让我喝下了含有迷药的酒……” “是谁?”秦总声音冰冷。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林医生说“但是只要拿到宴会的监控,就一定能够找到她。” 作为林家的继承人从小到大,他就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屈辱。 秦总果断对秘书说道:“一天之内……不,半天之内,我要看到那个女人的全!部!资!料!” 他倒要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子居然敢给他做局。 公关负责人心想,你俩意外睡了一觉居然还相处挺融洽的。 她端起职业微笑,应付完秦总后,一秒也没有耽误的麻溜离开。 公关负责人出去后,外面又传来敲门声,秦总还以为又是秘书或者助理,不耐烦道:“还有什么事?” 只听林医生小声喊道:“白薇!” 秦总立马一改态度,站了起来,一位年轻楚楚可怜的年轻女人望着他们两个。 白薇一大早就刷到了无脑营销号,怎么也不敢相信。 毕竟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她作为公认的女神,秦总和林医生一直暗恋她。 而她的两位得力追求者居然疑似在一起了,现在这算什么? “你误会了!薇薇!”林医生连忙解释,“这一切都是有人设局。” “薇薇,难道你不肯相信我们吗?”秦总深情的说道,“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都只爱你一个。”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解释其前因后果。 得到了解释后,白薇蹙起的眉头松开了,“原来是这样,现在热搜都是你们两个,不要紧吧?” 林医生脸上露出痛苦,但他还是说:“我不在意外人说什么。” “重要的是设计这一切的人。”秦总眼里闪过冷冽的杀意,“等我找到宴会上故意设局的那个女人,我一定要她好看!” …… 医院里 王总睁开了眼睛,入眼的是白色天花板,“这是哪里?” 他打量着四周,这里是医院? 嘶!他的头好痛! 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按下床边的按钮,护士很快进来,并且告诉他,“你终于醒了,你已经昏迷了一整天了。” 并且帮他联系了家属。 二十分钟后,王总的老婆哭着冲进来病房,“老公你终于醒了!” 王总捂着头,“我的头好痛,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王总老婆说道:“你在地下停车场被人袭击了。” “什么?”王总惊讶,他脑海里闪过了一些片段,连忙问道:“打我的人呢,抓住了没有!” 就在这个时候,病房被推开了,苏父出现在门口,“王总,我听说你住院了!特意来看你。” 王总老婆客气了一下,接过来苏父提来的礼物。 苏父关切问道:“王总,凶手抓到了没有?” 王总老婆摇摇头,“地下停车场没有监控,我们没有找到线索。” “我记得凶手的穿着。”王总咬牙切齿,“那个女人穿了礼服,礼服外面穿了个棒球服戴了帽子,还穿了个拖鞋,用球棍袭击了我!” 一旁的苏父则是越听越心惊,这装扮怎么这么熟悉呢? 那天苏锦回家时,就是穿着棒球服,棒球帽,还穿个拖鞋。 不会吧,难道袭击王总的凶手是自己女儿吗? 苏父本来是想这个探病的由头,和王总重新谈一谈生意上的事。 现在得到了这样的消息,都没心思谈生意了。 随便敷衍了两句,“王总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回到家里,苏父安慰自己,这一定就是误会! 但还是不放心在女儿的车里寻找,真就让他在后备箱找到了一根棒球棍。 崭新的。 女儿又不打棒球,为什么要买棒球棍呢? 答案呼之欲出。 …… 凌云志在家躺了几天,苏父居然一直没找她麻烦。 她约了原主的好闺蜜黄玫见面,这个黄玫同样是富二代,和原主关系一直很好。 只不过原剧情中,原主和秦总结婚之后两人就几乎没有联系过了。 她提前在约定好的咖啡店等待,没过多久黄玫就出现,她热情的张开双臂“苏苏!” 凌云志迎接了拥抱,“好久不见。” “那还不是因为你老是忙。”黄玫说,“你最近怎么样了?” “我很好,不过……”凌云志露出为难的表情。 黄玫握住了她的手,“苏苏,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你有什么困难尽管开口。” 凌云志叹了口气,“实不相瞒,我最近想要创业,但是我爸不支持。” 她表示了自己想要创业的想法,甚至直接在咖啡厅讲解自己的创业蓝图。 黄玫听的一愣一愣的。 凌云志的原生世界是一个科技发达的世界,她大学就读与计算机医学相关专业,毕业之后进入了智能仿生义体公司成为了一名程序员。 她注意到这个世界的科技比较落后,如果能够研发出仿生义体,她将会改变这个时代。 黄玫听完之后,同时疑惑,“苏苏你什么时候懂了这么多?” 黄玫的反应并不奇怪,原主学的是设计专业,不出意外的话原主会成为一位珠宝设计师。 说到这里,凌云志更觉得苏父是个贱人。 苏父压根就没有想过让原主继承公司,对原主的未来规划就是嫁出去联姻,成为一位体面的富太太。 至于苏家的公司?那当然是由未来的女婿接手。 凌云志道:“我一直对这方面很感兴趣,就一直偷偷自学。” 黄玫有些犹豫,但是还是拿出一张卡,“苏苏,这里面有一百万先借给你用。” “玫玫,谢谢你!”凌云志兴高采烈接过卡。 豪门霸总世界就是好,出手动不动就是一百万。 “我们俩之间还用得着那么客气。”黄玫笑了笑。 …… 林医生一整天都心烦意乱,一来到医院,所有的同事都奇怪的目光打量他。 导致他上班就出了岔子。 当然了,他所工作的医院是林氏集团所经营的私人医院,他三叔就是医院的院长,没人敢当面说他。 但是一位老医生还是尽量委婉的语气提醒他,“林医生,我看你气色那么差,一定是没休息好,要不你这两天还是好好休息吧。” 林医生笑道:“我没事!” 老医生走后,林医生更加心情不悦,索性提前下班,离开了医院。 路过咖啡店时,他下车打算买一杯咖啡提提神,结果就看到了那天宴会上的那名女子。 千真万确,他敢保证自己没有看错! 那位女子正在和另一位女生说话,没过一会儿,两人分开了。 林医生跟着昨晚的那名女子来到了停车场。 直接堵住了那位女子,质问道:“你为什么要给我下药?” 那位女子露出惊讶的表情。 凌云志装傻,“你说什么?我没有给你下药?” 林医生气愤,“昨天我喝了酒就晕了,你把我搀扶到一间房间,把我衣服脱了,然后害得我被……” 他不想再重复那些屈辱的过程。 “我看在你晕倒,好心扶你上楼,结果你倒打我一耙。”凌云志理直气壮,“我真是好心没好报。” “你还好意思说,难道不是你设的局吗?”林医生不肯相信,逼问道。 “我什么也不知道。”凌云志说,她拉开车门就坐在了车里。 林医生手疾眼快坐了车里,“你要对我负责!在你承认之前,你哪都别想去!” 10、现代3 这是一个全民法盲的世界。 不仅法盲,还是一个报仇点到为止的世界。 白薇三番两次嫁祸原主嫁祸,结果只得到了轻微的报应,说实话那根本这不算是报应。 她只不过是暴露了本性,被秦总和林医生发现了真面目,自此之后就出国,再也没有回来。 秦总非法拘禁,不正当的商业竞争手段,非法持枪,性犯罪,酒驾,他得到的报应就是追妻火葬场,在下雨天淋了几场雨而已。 林医生非法行医,助纣为虐,默默为秦总的行为兜底,顺便一提原剧情中所有的非法药物都来自林氏私人医院,由于他出场并不多,他甚至都没有任何惩罚。 不仅没有任何惩罚,甚至有人都觉得他个是深情男二,是原主的守护骑士。 王总,给原主下药,之后更是三番五次骚扰原主,秦总看到后觉得原主不安分,让原主跪在卧室门口跪了一夜,但是后面这个王总并没有遭到什么报应。 凌云志叹了口气,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明白了,一定是王总!昨天晚上他一直色色眯眯看着我,还一直让我喝酒。我受不了就躲开了他,一定是他在我的酒里下了药。我们俩握手的时候,拿错了酒杯,你喝了我那杯被下药的酒!” 林医生眼里充满了质疑,“你以为你随便找个借口,我就能相信吗?” 凌云志一脸无辜,“我发誓,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我们可以一起去警局。” 林医生说:“这不会又是你的花招吧?” “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陷害你?”凌云志提议,“我可以和你一起找王总对峙。” 林医生见她一点也不心虚,一副直气壮的样子,一时也不知道真假,“那就先按你说的做。” 凌云志将车开去了医院,在护士台询问了王总的房间号,在病房里逮住王总。 王总正在病房里看电视剧,突然病房的门就被人用力打开。 他看了看凌云志,又看了看林医生,“吓我一跳,原来是苏小姐,你找我干什么?” “昨天在晚宴上,是不是你在我的酒里下药了?”凌云志直截了当问道。 王总眯了眯眼,“是我干的又怎么样?你打算让你的小男友来报复我吗?” 说完上下扫视了林医生一圈。 凌云志骂道:“你无耻!我现在就要报警了!” 王总得意洋洋,“你还不知道吧,我给你下药是你爸默许的,要不是靠着我们王家的订单,你们苏家早就破产了!” 凌云志气得发抖,“你胡说!” 王总趾高气昂,丝毫不怕,“你可别不信,报警之后你爸来求着我别生气。” 凌云志满脸厌恶,“你怎么能做出这样恶心的事情!要是不小心被别人喝了怎么办?” 王总毫无歉意,反而贼贼的笑,“这可是助兴的好药,市面上想买还买不到呢!” 林医生一见这肥肥胖胖的王总这幅贱兮兮的样子,再也忍不住了,抡起胳膊上去对着王总就是一拳,“你这个死胖子!” 王总捂着脸,一脸不可置信,“你怎么还动手打人!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再碰我一下,我就让你倾家荡产!” “我管你是谁?!今天我就让你付出代价!”林医生朝着王总扑过去,王总吓得躲大喊大叫,“救命!” 林医生和王总打起来了,凌云志在一旁小声喊道:“你们别打了~你们别打了~” 这样下去又打不死人! 她果断掏出了手机报警,“王总,你别欺人太甚!” 林医生和王总被一起带到了警局。 …… 在警局 一向嚣张的王总怎么也没想到苏锦居然真的会报警,但是报警又怎么样?苏锦又没有证据。 面对凌云志的指控,他嘴硬不可承认,“我什么也不知道,这都是她瞎说的。” 凌云志从包里掏出录音。 王总咬牙切齿,“你居然敢套我的话。” “有本事你就别干坏事。”凌云志说,“做了坏又不敢承认,活该你在地下车库被人打。” 王总恶狠狠盯着她,“等我出来一定不会放过你们的,我一定要打断你们腿!” 凌云志嗤笑一声,“这里是警局!请端正你的态度,被抓了还不老实。你以为你是□□啊?你就这么想吃牢饭吗?” “好好好!”王总深吸一口气,“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不能打断你的腿,那我永久取消和苏家的合作,我眼睁睁的看着你们苏家破产!” 凌云志脑海里想到苏父破产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一声。 王总见状,直接破防了,“你就等着破产吧!你家的公司!你家的别墅!你家的跑车你再也见不到了!” 凌云志指着林医生,狐假虎威,“你知道他是谁吗?” 王总打量着林医生,不屑道:“我管你小男友是什么家境?在我王家面前,不过只是蝼蚁!” 林医生说道:“王总,我劝你别那么嚣张。” 王总歪嘴一笑,“你们有录音又如何?年轻人,我可以把全市的律师都请来为我辩护。” 凌云志道:“他可是林氏集团的继承人,你们王家在他面前提鞋都不配,得罪了他,你们王家今后再也没好果子吃了。” “什么?林氏集团?”王总慌了,“你一定是说谎!” 凌云志不屑,“你怎么做生意的?连林氏集团的继承人你都不认识。” 王总大声道:“你一定在说谎!” 警察打断了王总的大声喧哗,“你们别吵了,警局不是让你们吵架的地方。” 林医生理了理西装,“我承认我打了你,是我的错,你开个价吧。” 他看着王总慌乱,心里总算是舒坦些了。 但是很快他就舒坦不出来了。 审讯室内 警察问王总,“你的迷药是从哪里买的?” 王总支支吾吾,“是从……是从网上……” “哪个网站?” 王总的眼神心虚乱飘。 警察的逼问下,王总才一五一十的交代了真实情况,以及迷药的购买过程。 “老实交代,你的迷药到底是在哪里买的?” “我的迷药是在一家私人医院买的。”王总面对警察,身上一点没有嚣张的气焰,像只鹌鹑一样。 警察很快根据王总提供的线索调查到了林氏私人医院。 林医生没想到居然查到了自家的医院。 其实林家经营私人医院的初衷本来就不单纯。 院长是林医生的三叔。 年轻时候,三叔偷偷沾上了违禁品,从戒毒所出来后倒是不碰毒了,而是染上了药瘾。 林家家主索性收购了一家私人医院,因为林家人觉得药物成瘾总比毒瘾听上去好听一点。 林医生的三叔在接管医院后越来越肆无忌惮,还开发出了非法器官移植的新项目。 到了林医生这一代,家族的生意逐渐式微。 面对传统产业的衰落。林家审时度势,就将生意中心转移到了私人医院上面,表面是是救死扶伤的医院,内里却暗藏玄机。 医院被调查,林家焦头烂额。 另一边 秘书向秦总递上了“苏锦”的资料,“秦总,我找到那个女人了!” …… 凌云志一回家,就看到苏父和一个西装笔挺的年轻男人在客厅里聊天。 她定睛一看,哟,这不是秦总吗?居然还送上门来了! 见到女儿回来,苏父热情介绍道:“秦总,这位是小女苏锦。” 秦总伸出手,“苏小姐,初次见面。” 他的眼神变幻莫测,带着几分捉摸不定的神秘感。 凌云志礼貌的和他握了握手,随后快速抽回了手,“你好。” 苏父给凌云志使眼色,凌云志全当作没看到。 秦总挑了挑眉,看下手表,“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 苏父点头哈腰,“秦总您慢走,苏苏你还不快送送秦总。” 凌云志堆起笑容,说:“秦总,我送送您。” 出了门,秦总就换了副傲慢的面孔,眼神带着轻蔑,“苏锦,我劝你收起你的小心思。” 神经病,凌云志在心里骂了一句。 她确实对秦总有一些小心思,但和秦总想的肯定是不一样,“我和你好像是第一次见面吧?” 秦总目光沉沉望着她,语气笃定,“是你在宴会上故意给林医生下酒的,你就是故意设局想要陷害我们。” 凌云志无辜,“你的消息也太落后了吧,在宴会上下药的是王总,林医生只不过是不小心拿错了我的杯子,替我挡了这一劫。” 秦总露出了一瞬间的迷茫,很快恼怒,“苏锦!别想耍花招,这桩桩件件事情都有你的身影,肯定和你脱不了关系。” “你中的迷药和我没关系。”凌云志举起手。 秦总攥住她的手腕,一下子拉近了两人的距离,“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件事跟你绝对脱不了关系,像你这样的女人我见过太多了。” 凌云志试图抽回手,“你不懂社交距离吗?离我那么近干什么?” 但是秦总紧攥着她手腕不放。 两人互相对视着,谁也不肯退让。 近距离看,这个秦总长得确实不错,不过这让凌云志升起了几分斗志。 她抬腿猛击。 秦总猝不及防感觉下腹一阵疼痛,他痛的双腿一软,直接弯腰跪在了地上捂着着伤口,“苏锦——” 他直起腰背,恶狠狠盯着凌云志,“你居然敢这样对我,苏锦,你完了!” “秦总你没事吧!”苏父跑过来。 他一直在远处观察着女儿和秦总的互动,看到了女儿抬腿攻击了秦总的裆部,顿时被吓不清。 秦总感觉更加丢人,居然被别人看到自己被一个女人打了,他一把推开苏父,“这里没你的事!” 他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过,站起来抖一抖西装,“你是故意的吗?” 凌云志看到秦总这副装样就觉得好笑,肆无忌惮的大笑。 秦总和苏父都被这猝不及防的大笑搞蒙了。 凌云志收敛了笑声,“就你?” 秦总恼羞成怒,“女人,我记住你了。” 凌云志满不在乎,“不就踹了一脚你的命根子吗?用得着那么斤斤计较吗?我看八卦上都说你喜欢男的,你就算前面不能用了还可以用后面。” 说完她用带有十分蔑视性的眼神扫了扫秦总□□。 苏父小心翼翼瞧了一眼秦总的脸色。 秦总脸色果然十分难看,作为秦家的继承人从小到大他过的顺风顺水。 唯一遇到的挫折就是被人下了药和好兄弟发生了一夜情,更过分的是,这件事还被各大八卦媒体争相报道,被无数小市民津津乐道,成为了他人生中永远也洗不去的污点。 而这一切都是眼前这个女人的错。 “你还敢提这件事?” 凌云志摊手,“我有什么不敢的?倒是你和林医生都被记者清清楚楚拍到了,连出柜都不敢。” 秦总脸色更加难看,抬手一把掐住眼前这个女人的脖子,只要他再轻轻用力,这个纤细的脖颈就会被他扭断。 凌云志感觉自己喘不上气,呼吸困难,她抬起膝盖再一次重重踹在了秦总的裆部。 “啊!”秦总发出一声惨叫,惨痛捂住裆部,“你居然……” 凌云志作势抬脚,“你是不是欠打?” 秦总后退了两步,对一旁的苏父道,“苏总,生意的事情免谈了。从今往后,我们秦氏集团再也不会和苏家合作了。” 说完飞快的钻进了车里,逃也似的离开了。 苏父转头教育凌云志,“你怎么能这样对秦总?” 凌云志满不在乎,“大庭广众之下谁让他对我拉拉扯扯的,他活该。” “秦总他不是这样的人。”苏父重重叹了口气,“你是不是还在因为前几天王总的事情生我的气?” 凌云志摆摆手,“你要是这么觉得,我也没办法了。” “苏苏你听我说,我们苏家已经到了破产边缘,如果和秦家的生意能够顺利买下来的话,就不会破产了。”苏父捂着胸口,“能不别再这个时候闹别扭了,行不行?” “你捂胸口干什么?”凌云志问他。 苏父做出一副虚弱的样子,“你明知道爸爸做过心脏病手术你还这样问。” 凌云志无语了,原剧情里原主过得那么惨,苏父知道之后也没见心脏病发作。 她转头走了。 苏父震惊,追上去扯住凌云志,“你要去哪里?” 凌云志甩开他,“你少管闲事。” 苏父被推开倒退了两步,“你知不知道王总因为你进了医院?” 凌云志冷漠,“他又不是被我打的,他进医院关我什么事情?” 苏父虽然大概猜到打了王总的人就是苏锦,但是根据他这两天的观察,女儿除了性格变化不再温柔之外,再没做过出格的事情。 再说了,苏父自认为自己是苏锦的亲爹,苏锦不会对自己做什么。 苏父故意打压女儿,“如果那天晚上你和王总在一起,你们俩结伴一起走,他就不会被打了!如果他没被打,我今天就不用低三下四的求秦总合作!” 凌云志都快被苏父的逻辑气笑了,“实话跟你说吧,那天晚上打王总的人就是我。” 苏父没想到现在女儿直接承认了,“你好大的胆子!” 凌云志说:“我承认又怎么样?王总可以给我下药,我难道就不能打他吗?” 苏父更是被气到说不出说话来,“你这个败家子!你这样下去迟早会完蛋!” 凌云志说:“苏家已经在你手里都完蛋了,爷爷一手创立的公司就要毁在你手里了。至于我,那还不是你没教好?下梁不正都是因为你这个上梁歪了。” 苏父简直就要被苏锦气死了。 11、现代4 办公室内 秦总翻看着“苏锦”的资料。 蓝底二寸的证件照上,苏锦年轻清纯,笑起来十分温和无害。 区区一个快破产的苏家,那个女人居然这么对他,他一定会让苏锦付出代价! 这个时候助理进来,“秦总,白小姐想要见你。” 秦总皱眉,“我马上就开会了……” 他话还没说完,白薇就闯了进来,眼眶红红的,似乎刚才哭过,“秦哥,我没有打扰你吧?” 秦总叹了口气,“薇薇,你有什么急事吗?我马上还有一场很重要的会议。” 白薇眼里噙着泪水,点点头,双手手足无措捏着包带“我……我……” 秦总看着白薇的样子,不免心疼,上前擦拭她的眼泪,“你怎么了?” 白薇再也忍不住了维持坚强的模样,哽咽道:“我得了绝症……” “什么!”秦总不敢置信。 “林医生说,我只有换肾才能活下来,但是我的血型极其罕见,目前没有匹配的肾源……” 白薇伏在秦总的胸膛上哭泣。 “我才只有二十岁我还不想死,命运为什么要如此对我?” 秦总柔声道:“薇薇,你别担心,我一定会让你活下去的。” 白薇抬起头,小声抽泣道:“真的吗?” 她就是因为知道秦总会帮她,所以才来找秦总的。 白家是临城的四大家族之一,虽然白薇是白家的千金,但是她的父亲,现任白家家主有很多私生子 父亲本来就因为她是个女孩,不重视她,更别提现在她还得了绝症,她会成为白家的弃子。 秦总情到深处,忍不住举起手,“我对天发誓,我一定会救你,哪怕让我折寿二十年……” 白薇捂住了秦总的嘴,“不、我信你,这句话就够了。” 秦总对秘书说道:“三天之内,给我查出所有和薇薇同一个血型的人。” 秘书硬着头皮,“是,秦总。” 白薇感动,“多亏了有你在,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薇薇,我会让你活下去的。”秦总温柔注视着她。 白薇脸颊飞上一抹红晕,飞快低下了头,轻轻推了他一下,“你快去开会吧,别耽误了你工作。” 秦总很感动,握住了她的手,“薇薇,你真是太好了。” 秦总走后,白薇看到了桌子上“苏锦”的资料,问秦总的助理:“这个女人是秦总的新秘书吗?” 助理从司机口中隐约知道这个苏小姐对秦总做了什么。 但她当然不能说秦总是想要报复苏小姐,所以调查了苏小姐的资料。 助理只能说:“这个是苏氏集团的千金苏锦小姐,最近我们公司和苏氏集团正在谈合作,秦总是个特别谨慎的人,合作之前都要调查一下合作对象。” 白薇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并没有完全相信助理说的话。 苏家的家主又不是苏锦,和苏家合作为什么要调查苏锦的资料。 唯一的可能就是苏锦某些地方引起了秦总的注意。 …… 凌云志忙着创业,创业初期,她作为领头人每天干着最多的活,连饭都来不及吃。 这天,她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说这个项目很感兴趣,表现出想要投资的意愿,相约明天上午在咖啡店见面。 凌云志欣然答应。 挂了电话之后她问797,“这个神秘投资人是秦总吗?” 797【是】 凌云志“哼”了一声,她倒要看看秦总耍什么花招。 翌日,她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前往地点。 看了眼时间,到了约定时间,凌云志眼睁睁看着身穿着精致定制西装的秦总走到了她面前,拉开椅子坐下。 “好久不见,苏小姐。”秦总说道。 凌云志问:“你就是那个投资人。” 秦总翘起一个二郎腿,“没错。” 他抬起手腕,不经意的露出了手腕上的名牌手表,看了下时间,“我的时间很紧,我希望在三十分钟内结束谈话。” 凌云志上下扫视他,“看你这样子不像是来羞辱我的,反而是想来和我谈判。” 秦总微微抬起下巴,“我可以挽救苏氏集团,也可以投资你的项目,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凌云志说:“说吧,什么要求?” 秦总说:“我想要你捐肾给一位病人。” 凌云志愣了愣,白薇这么快就检查出绝症了? “我拒绝。” 秦总皱眉,“如果你不愿意,我还可以再加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她倒想开开眼,秦总能提出什么条件。 “我可以让你成为秦夫人。”秦总面露隐忍。 他,秦氏集团继承人,是全公司女性员工的爱慕对象。在网上,他更是被誉为国民老公,他就不信,有女人可以抵挡住这样的诱惑。 凌云志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立马捧腹大笑,笑完之后,“就你?” 秦总的脸一下子黑了,“苏锦,你别想得寸进尺。” 凌云志眼珠子转了转,“要想我捐肾倒也不可以,不过我对秦总夫人的位置不稀罕。” 秦总皱眉,“那你想要什么?” 这个女人真是贪得无厌。 凌云志说:“我要秦氏集团,你把秦氏集团送给我,我就把肾捐给白薇。” 秦总震惊,“你疯了?” 凌云志疑惑看着他,“钱没了可以再赚,身体健康可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能买我一个肾,你就偷着乐吧。” 秦总恼羞成怒,“你痴心妄想!我看你就是成心找麻烦。” 凌云志表示不屑,“白薇不是你最爱的女人吗?你连这点要求都不答应?” 秦总盯着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突然缓了过来。 “说到底还是因为白薇,你和她同样出身临城上流社会,她从小是学校里的校花,成绩优异,被包括我在内的临城所有青年才俊视为女神。而你,不过是一个家族即将破产的落魄千金!没人疼也没人爱。” 凌云志有点后悔,怎么就没有点一杯饮料呢?这样就可以泼到秦总脸上。 秦总看着苏锦脸上表情的变化,心里更是得意洋洋。 下一秒,只见凌云志立马朝服务员招了招手,“服务员!” 秦总皱眉,她要干什么? 一旁听热闹的服务员立马走过来,“请问需要喝点什么?” 凌云志说:“要两杯咖呃……两杯热水。” 服务员点头道:“好。” 她按捺住心中的八卦,飞快的去接了两杯热水。 秦总脸色难堪,“你究竟在耍什么花招?” 两杯热水很快就被端上来了,服务员温馨提示,“客人,小心烫。” 凌云志站起身,将一杯热水直接泼在了秦总脸上,接着又拿起第二杯热水朝秦总泼过去。 “你以你是谁啊,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谁稀罕你。” 服务员在不远处,嘴巴形成了一个“o”型。 秦总不愧是霸道总裁,即便是被泼了热水,但还依旧十分体面,没有表现出慌张与凌乱。 他抿着唇,眼里透露出冷冽的戾气,“苏锦,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凌云志直接走人了。 咖啡店外,白薇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秦总对面的那位短发女子身穿西装,看上去成熟干练。 两人好像在谈公务似的,但是谈生意不在公司谈,为什么要在这家咖啡店? 而且那个女人还泼了秦总两杯水,泼水这种事情,让两人看上去不像是公司纠纷而是感情纠纷。 这两个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于是跑到停车场拦住那个女人。 …… 凌云志在停车场遇到了一个年轻的女人,年纪大概二十岁左右,头发乌黑,皮肤白皙,看上去楚楚动人。 年轻女人朝她走过来,“你是苏锦?” “你是?”凌云志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 “我叫白薇,是秦总的朋友,你和秦总是什么关系?”白薇不客气地问道。 白薇其实打心眼里有些看不上秦总,秦总性格不好,还十分喜欢端架子,秦母也看不起她。 但架不住秦总长得好看,是公认的国民老公,秦家更是数一数二的大家族。 林医生性格倒是好,而且林母很喜欢她,但是林医生的家世比秦总略逊一筹。 白薇从未考虑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但也不允许别人抢走他们。 凌云志与她擦身而过,“朋友?你管的太多了。” 白薇见凌云志不理她,一把攥住她的手腕,“你别走!” 凌云志一把甩开她的手。 白薇通过地下停车场的转角镜看到了秦总的身影,她顺势后退并且倒在地上,“哎呦,你怎么能这样?” “苏锦!”秦总冲了上来,扶起白薇,“你不知道她是病人吗?” 凌云志笑了一声,“要不是因为犯法,我就应该在这儿开车撞死你们两个,让你们两个做一对亡命鸳鸯。” “你!不可理喻!你这个疯子!”秦总气疯了。 “我们别和她一般见识。”白薇柔声道。 凌云志坐上车,长按喇叭,探出脑袋,“还不快滚,小心我撞死你们。” “我们走。”秦总扶着白薇,白薇一瘸一拐,两人依偎着一起离开了。 林氏私人医院中 护士为白薇磕破的膝盖消毒,白薇似乎被弄疼了,缩了一下,“嘶~” 秦总瞪了护士一眼,他一把夺过护士手里的棉签,“我来。” 护士知道秦总的身份,不好多说什么,直接退了出去。 秦总蹲下来温柔的替白薇消毒伤口,白薇感动道:“对不起,我不该怀疑你……” 秦总捏断了棉签,“别说那么多了,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那个女人的血型和你匹配,我本来想不管她提出什么样的条件我都答应,但她居然敢伤了你,我一定会让她付出代价。” “你对我太好了!”白薇抱住了秦总,“要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秦总抚摸着白薇,眼里闪过一丝狠意,苏锦,敢伤了白薇,别怪我不客气! 12、现代5 苏家 辉煌的灯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为前院的地砖上铺上一层黯淡的金色。 凌云志径直瘫倒在柔软的沙发上,连鞋子都懒得换。 苏父几乎是冲到她面前的,额上青筋微跳,“苏锦,你又怎么得罪了秦总?” 凌云志累极了的大脑运转缓慢,声音带着浓浓的倦意,“怎么了?急哄哄发生了啥事?” 苏父咬牙切齿,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秦氏集团正在疯狂针对我们!苏家的公司马上就要破产了!说!是不是你又干了什么好事?” 他焦躁地在地毯上踱步,目光死死钉在凌云志身上。 凌云志调整了个更舒服的姿势,懒洋洋地回答,“上次你不也见到了吗?我踹了秦总两次。” 苏父狐疑地追问,眼神里充满了不信任,“没有别的事了?” 凌云志随手拿起桌子上的竹笋饼干拆开嚼了起来,中午饿过头了,胃里空得发慌。 苏父见她这副油盐不进的模样,强压着火气,在她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凌云志瞄了他一眼,苏父接收到眼神,很识趣的把屁股往旁边挪了挪,给她让出更多空间。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语气显得和蔼可亲,脸上挤出的笑容却有些僵硬,“女儿,我听说秦总的心上人白小姐得了绝症,需要换肾,如果能救秦总的心上人,我们苏家就可以起死回生了。” 凌云志闻言,几乎要笑出声。 她将最后一点饼干咽下,拍了拍手上的碎屑,语气带着毫不掩饰的讥讽,“换肾?这个主意不错,不如你把你的肾换给秦总的心上人好了。反正你都这么老了,把肾送给更需要的人,也算是积德行善。” 苏父变了变脸色,刚想要说什么,一阵突兀的手机铃声尖锐地响起。 他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发现不是自己的,立刻没好气地说:“不是我的手机,是你的手机。” 凌云志掏出手机,瞥见屏幕上跳动着一个陌生号码,想也没想就直接挂断。 苏父张张嘴,正准备继续刚才那个“捐肾”的话题,那不识趣的铃声再次响了起来。 凌云志一看,还是刚才那个号码,她接了起来,“喂,是呀?” “是我。” 一个低沉而熟悉的男声从听筒那端传来,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 一旁的苏父瞬间瞪大了眼睛,小声急切地提醒,脸上是混合着敬畏与期待的表情,“秦总!是秦总!” 凌云志皱了皱眉,“你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的男人声音带着几分运筹帷幄的慵懒,仿佛笃定她不会拒绝,“我想约你谈谈投资的事。” 苏父竖起耳朵偷听谈话内容,一听到“投资”这两个字眼,就对着凌云志疯狂点头。 凌云志张了张嘴,却没有立刻发出声音。 按照她对秦总那睚眦必报的性格的了解,他肯定是来报复的。 不过……她转念一想,或许可以借此机会,将计就计,反过来教训他一顿?只是,猜不透这位秦总会用什么手段。 凌云志沉吟片刻,最终还是应了下来,“是什么时候?” “就今晚。”男人惜字如金,语气不容商量,“地点我发给你。” 话音刚落,电话便□□脆利落地挂断,只剩下一串忙音。 苏父立刻换上一副殷勤备至的笑脸,搓着手道:“太好了,女儿,公司有救了,这一次你一定不能得罪秦总。” 他仔细观察着凌云志的表情,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哀求,“这一次你一定要帮帮爸爸!” 凌云志笑了一声,攥紧了手机,“好的,爸爸,我知道了。” …… 秦总发来的地址是a市顶级的酒店。 凌云志来到约定的酒店房间赴约,敲响了房门,“秦总。” 秦总打开了门,剪裁精良的黑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门外的凌云志。 她穿了蓝色开衫卫衣外套和豹纹牛仔裤,脚上是棉袜加凉鞋。 秦总嘴角撇了撇,发出一声清晰的冷笑,刻薄道:“苏小姐,你迟到了五分钟。” 凌云志却不在意,甚至有些不耐烦地用肩膀不客气地撞开他,径直走进了房间,“秦总,你搞清楚,今天的晚上是你要见我,而不是我要见你。” 秦总脸上没有露出不悦,反而轻笑一声,反手关上门,“说得对,你难道不知道今晚我叫你来是为了什么吗?” 他缓步走向客厅,意有所指。 凌云志在沙发上坐下,“是为了什么?我也很好奇。” 她的目光扫过面前的玻璃茶几,上面摆放着一瓶开启的红酒和两只晶莹的高脚杯。 秦总动作优雅地将暗红色的液体倒入杯中,轻轻摇晃,猩红的酒液在杯壁上留下蜿蜒的痕迹,“82年的拉菲,一般人可没这个口福。” 他语气平淡,却难掩炫耀。 凌云志抿唇强忍笑意,古早的霸总真可怜,喝葡萄酒只能喝82年的拉菲。 秦总将她强忍笑意的表情误读成了隐忍和挣扎,心中闪过一丝快意。 他将酒杯举到她面前,语气带着施舍般的优越感,“只要你喝下这杯酒,我就再也不纠缠你。” 呃…… “你说的是真的?”凌云志将信将疑的看着他。 秦总点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 凌云志接过酒杯,看了看杯子里的葡萄酒。 秦总挑眉,语气带着一丝嘲讽,“你是信不过我?” 他拿起酒瓶,给自己也倒了小半杯,仰头一口饮尽,随后将空杯示意给她看,“该你了。” 凌云志捏紧拳头,抬起手一拳打在秦总脸上。 “砰!”秦总猝不及防,被这结实的一拳打得踉跄几步,翻倒在地,“苏锦!你——” 他惊怒交加,话未说完,凌云志敏捷骑在他身上,捏着秦总的下巴将酒灌进他的喉咙。 “咳咳!”秦总被呛得咳了好几声,用手指扣着嗓子眼,“呕——” 见他这样的反应,凌云志便猜到大概,“你在酒里下了什么?毒药?” 但一想到秦总还要她的肾救白薇,“难道是迷药?” 也不对,秦总刚刚自己也喝了,那就只能是…… 秦总感到一阵天旋地转,药效发作得出乎意料的快。他无能狂怒地低吼,“你这个该死的女人!” 凌云志抄起一旁的酒瓶就抡在秦总头上,“姓秦的,你能不能有点眼色?看不出来现在是什么局势?” 酒瓶并未破裂,但沉重的撞击让秦总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无力地瘫倒在地。 秦总感到一股难以言喻的燥热小腹从升起,迅速蔓延至四肢百骸,身体不受控制地在地毯上难耐地扭动,意识也开始模糊。 凌云志踹了他两脚,见他面色潮红,呼吸急促,一副情动难耐的模样,戏谑道:“哦~果然是春.药啊~” 就在这时,她敏锐地听到套房门外传来一阵的窃窃私语声。 她打开门,只见门外赫然站着几个身材魁梧、神色略显尴尬的男人。 双方都是一愣。 凌云志瞬间明白了,她问道:“秦总叫你们来的?” 为首的男人点点头,“你是?” 凌云志还以为秦总想亲自强上她,没想要居然是想找人轮x她。 她没有回答,反而指了指里面,朝他们挤眉弄眼,“秦总在里面等你们呢。” 男人愣住了,“秦总他……” 凌云志说:“你们没有看最近的新闻小报吗?秦总他就喜欢男的。” 几个男人将信将疑,互相对视着,低声交换着眼神,“秦总他也没提前说啊……” 凌云志语气还带着几分强硬,“你们拿了那么多钱,究竟干不干?秦总药劲儿都上来了,正等着呢,别磨蹭坏了秦总的好事。” 几个男人也没多犹豫。 一开始秦总找上这几个男人,给了这些人一大笔钱。 但是秦总并没有直白说是要让他们侵犯苏锦,毕竟他是位霸道总裁,是有格调的人,怎么能说出“强x”的这种词。 只是暗示这几个男人要他们做些男人该做的事情。 这几个男人不明所以,只是结合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八卦,心里有所猜测,但是又不敢肯定。 直到现在,眼前这个年轻女人命令下,几个男人才肯定,果然八卦小报说的是真的。 又心想,秦总玩的真花。 看着几个男人鱼贯进入包厢,凌云志离开了这里免得打扰了秦总的雅兴。 春.药是秦总找的,人也是秦总找的,苦果也是秦总自己吃的。 这一切都和她没关系。 夜晚的凉风拂面,带着街边食物的香气。 路过一家烟火气十足的烧烤摊时,她被那诱人的香味吸引,停下脚步,点了些吃的,“老板,这些打包。” 等待烧烤的时候,滋滋的油爆声和弥漫的香料味让她心情愉悦。她拿出手机,给几位记者发去了内部消息。 “玫玫!”她回到了黄玫家里,晃了晃手里的袋子,“我给你了夜宵!” 黄玫闻到到食物的味道,“你买了什么?烧烤!” 两个人坐在一起一边看剧一边吃夜宵。 黄玫从冰箱里拿两瓶汽水,“看你今天这么开心,一定是事业上有了新突破。” 凌云志笑了笑,也不否认。 “可惜我没有你这样的本事。”黄玫说,“我也多想当独立女性。” “你现在难道不是吗?”凌云志说,“有自己的工作,能养活自己。” 黄玫放下了手里的烧烤,想说什么,“你最近听说了吗?白家的那个女生生病了。” 凌云志乖巧咬着吸管,点了点头,“我听说她要换肾。” “没错。”黄玫说,“但是她的血型罕见,家里人也不打算救她了。” “真惨。”凌云志说,“为什么突然说到这个,你是怎么想的?” 黄玫摩挲着餐巾纸,“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得了绝症,我家人会怎么样?” 她自言自语道:“我家里很有钱,家人肯定会救我……” “白家不差钱。”凌云志说,“单纯是不想救白薇而已。白薇本来就被白家当做宠物养,现在失去价值,便被家族轻易舍弃。” 黄玫脸上闪过一丝愁容,似乎不想再继续这个沉重的话题,强行转移话题,“苏苏,你的公司最近怎么样?” 一提到公司,凌云志直起腰背,眼睛都亮了起来,兴致勃勃讲述了公司的事情,还不忘抱怨最近新招的两个实习生。 黄玫被她绘声绘色的描述逗得哈哈大笑,举起汽水,“苏苏,啊不对,是苏总!加油,我相信你未来一定会成为首富。” …… 第二天 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洒进来,凌云志在舒适的大床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抓过床头的手机,熟练地点开了热搜榜单。 不愧是秦总,一下子占据了三条热搜。 她随机点一条,就看到模糊小视频。 拍摄角度是酒店对面的高处,夜色里亮灯的酒店房间内一览无余。 几具模糊赤条条的身影交缠在一起。 依稀可以辨认出其中一位是秦总。 八卦是人类的天性,尤其是名人丑闻,再加上这个时代禁忌的同性恋,一下让秦总成为了一时间最热的话题,被大大小小的媒体反复咀嚼。 另一边 苏父作为老一辈,保持着爱看报纸习惯,对时政国际信手拈来,对八卦潮流的事情就永远慢了一拍。 他此时还不知道秦总上了热搜。 苏父精心打扮,亲自驱车来到了气势恢宏的秦氏集团总部大楼,但是到了秦氏集团却被前台拦了下来,“对不起,苏总,我们秦总这两天不在公司。” “怎么会?”苏父愣住了,脸上写满了错愕,“昨天我还和你们秦总约好了谈生意。” 昨天夜里,苏锦都去赴约了,为什么秦总还是生气? 难道苏锦又得罪了秦总? 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苏锦,苏总心里越想越气。 前台心中暗自嘀咕,秦总出了那么大的事,苏总你都不上网吗?就算你年纪大了,但好歹是苏家的家主,消息也太闭塞了。 她微笑道:“不好意思,苏总,我们秦总今天不在公司,要不您改天再来。” 苏父碰了个软钉子,吃了闭门羹。他铁青着脸,转身离开秦氏大厦,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立刻回家,找苏锦问个清楚!这个逆女,到底又做了什么好事! 13、现代6 苏父回到家的时候,凌云志正坐在穿鞋。 苏父意识到她要出门,直接堵在门口,声音带着压抑的怒火,“你昨晚是不是又得罪了秦总?” “嗯?”凌云志缓缓直起身,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你没有看到网上的八卦吗?昨晚的事情可是已经登上了热搜呢。” “什么?”苏父先是一愣,随即怒火更盛,“你这是什么态度?你知不知道苏家彻底交完了。” 凌云志打算出门,“完了就完了呗,我能怎么办?” 苏父见她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头顶,“苏家都破产了,你还要去外面野!你这是要气死我呀。” 凌云志笑了一声,“破产了我就不能出门了?你想让我干什么?跟电视里一样破产就去公司楼上跳楼吗?就算要跳楼也是应该你跳,毕竟你是家主。” 苏父他气得浑身发抖,声音陡然拔高,“公司破产还不都是因为你,要不是因为你得罪王总,王总也不会直接取消合作。没想到你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又得罪了秦总,直接把苏家往死路上推了!” 凌云志不耐烦,“苏家破产才好,你以为我稀罕苏家吗?” 苏父叉腰,挡在门前,“今天你别想出去!” 凌云志盯着他。 下一秒,苏父只觉得一股大力袭来,整个人猝不及防地跌坐在地。 凌云志居高临下看着他,“你找打是不是?” 苏父被猝不及防推倒在地,整个人都惊呆了,“苏锦!你居然敢打你老子。” 凌云志低头看了眼他,翻了个白眼不理苏父直接走了。 苏父狼狈爬起来朝她的背影大喊,“你有本事别回来!” 他越想越气,心想,既然苏锦那么不在乎苏家,那也别怪他了。 这个念头一旦升起,就像毒藤般疯狂缠绕着他的理智。 苏锦,苏家完蛋了你也别想好过! …… 王总办公室内 苏父卑躬屈膝地递上礼盒,脸上堆着谄媚的笑,“王总,听闻你喜欢雪茄,这是我特意托朋友从国外带回来的雪茄,您品品。” 王总肥胖的手指夹起一支雪茄,在鼻尖轻轻嗅着,眼神却带着鄙夷,“这雪茄不错,不过我可听说你破产了,居然花那么多钱买雪茄。” 苏父赔笑,“这不是想请您帮忙吗?” 王总脸上的肥肉挤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苏总,不是我不想帮忙,只是你得罪了秦家,我有心想帮你,但我也不敢。” 他暗自思忖,之前得罪林氏已经让他心惊胆战,好在林氏集团最近被警方盯上,自身难保,无暇他顾。 他可不想再得罪一个惹不起的秦家。 苏父压低声音,“王总,咱们做个交易?” “什么交易?” 苏父贼贼地左右看了两眼,凑近几分,“我告诉你那天袭击你的人是谁,你帮我度过这次难关。” 王总一听这话,表情立马变得凶狠,“你快告诉我究竟是谁袭击我!” 那天在地下停车场,他平凡无故被人打了一棍,偏偏还找不到凶手,他满腔怒火无处发泄,让他至今都耿耿于怀。 苏父说:“是我女儿苏锦。” 王总瞪着苏父,“难道是你指使她做的?” 苏父连忙摆手,“这件事和我无关,这全是她自己一个人的主意。” 王总还是恶狠狠瞪着苏父,“你可别骗我。” 他重重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刻意的痛心,“王总,我这个女儿算是养废了,等她被抓了就知道社会的险恶!再说了,等她被抓进去磋磨几年,出来之后肯定不像现在这么嚣张。到时候,您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王总眯起眼睛,脑海中不禁浮现苏锦在监狱里受尽折磨,最后走投无路来求他的画面。 啧啧,那可真叫人兴奋! 想到这里,他几乎要抑制不住嘴角的笑意。 “你可真舍得你的女儿?” 苏父咬紧牙关,眼中闪过一丝狠厉,“等我东山再起,我想生几个女儿就生几个女儿,不差她一个!” 苏锦这个小白眼狼,天天出门不知道在哪里野,一点都不把家族放在心上,从今往后他就当没生过这个女儿。 “好!苏总,我同意这桩交易!”王总哈哈大笑,心里实际想,老东西,你女儿打了我,你还想装无辜,想让我帮你,你做梦! 他可不会冒着得罪秦家的风险帮苏父。 王总心里冷笑,不仅如此,我还要看着你女儿狗咬狗。 苏父得到准信之后,当场打电话向警察举报了苏锦。 …… 白薇纤细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滑动,八卦新闻的标题格外刺眼。 她好几天都没见到秦总,出于担心她给秦总发了好多条短信,秦总也一直没有回复她的短信。 她从秘书那里得知,秦总一直待在家里,已经好几天没有来公司了。 这个消息让白薇的心揪得更紧。她还指望着秦总出钱给她治病呢。 秦家别墅 秦母一看到白薇就忍不住抹眼泪,她以前是看不上白薇这个女人。 白家与秦家也算门当户对,但秦母总觉白薇这个女人心机太深,把她儿子带坏了,一直吊着他儿子,不仅吊着她儿子,还勾引林家的儿子。 导致他儿子都快三十了还不结婚。 现在不一样了。 她儿子先是和林家的儿子曝出同性绯闻。 秦总再三对她澄清,那只是意外,是八卦小报瞎写,秦母勉强相信儿子的这番说辞。 但是这一次,网上赤裸裸的曝出秦总的小视频,秦母简直要羞愤死了,连太太聚会都不去了。 她前两天午睡的时候起来喝水,没想到就听到保姆在厨房边干活边小声八卦。 这更让秦母要气死了。 她本来想找秦总质问,没想到自己儿子一回到家就躲在房间,怎么叫也不出来。 “薇薇,你快去劝劝他!”秦母声音哽咽,“平时他最喜欢你,你去劝他,他一定能听进去的。” 白薇故作惊讶,“阿姨,秦哥他怎么了?” 秦母欲哭无泪,“他一直待在房间里不出来。” 一旁的保姆连忙插话,“这几天秦总饭也不吃,我们都担心死了。” 白薇敲响秦总的房门,“你这是怎么了?好几天都不出门,把我们都担心坏了。” “滚!”房间里传来秦总沙哑的咆哮。 这声怒吼让白薇心头一颤,但她很快镇定下来,继续柔声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能不能告诉我?” 房间里一片死寂。 白薇咬了咬唇,决定赌一把,“如果你不出来,我就一直在外面等你。” 房间里还是没有人说话。 白薇就一直蹲在门口,大声道:“你在房间待多久,我也待多久,我不会离开的。” 房间里,秦总没一会儿就听到外面传来乱糟糟的脚步声和保姆焦急的声音,“不好了,白小姐晕倒了。” 房门猛地被拉开,秦总冲了出来。 他俊秀的脸蛋消瘦了不少,眼下黑眼圈很重,满脸胡渣,头发好几天没洗油的不得了,与往日英俊潇洒的模样判若两人。 白薇躺在保姆怀里,虚弱至极。 秦总跪倒在地,颤抖着抱起白薇,“薇薇,你怎么了?” 白薇气若游丝,“太好了,你终于出来了。” 说完就晕倒了。 秦总手忙脚乱地把白薇送到医院。 医生严肃地告诉他,“白小姐的病情很严重,如果再不换肾,她绝对活不过三个月。” 病床上的白薇泪眼汪汪,声音哽咽,“对不起,秦哥,我不能一直陪着你了。” 秦总握着她的手说,眼神坚定,“我一定会让活下来的。” …… 秦总主动约见了林医生。两人坐在医院的会客厅里,气氛凝重。 秦总开口,“我今天主动找你是有些事想要求你帮忙。” 林医生有些惊讶,他这个骄傲的兄弟居然会开口求人?“什么事情?” “薇薇她需要换肾,我需要你们医院的帮助!” 林医生叹了口气,“原来是这件事,我也一直想帮薇薇,但是现在目前还没有合适的肾源。” 秦总面容冷峻,“我找到了合适的换肾人选,那个人你也认识?” “是谁?” 秦总缓缓吐出来一个名字,“苏锦。” 苏锦。 居然是她。 林医生听到这个名字心里咯噔一下,“你是怎么说服她的?” 秦总冷笑,“她愿不愿意不重要,重要是她能救薇薇的命就行了。” “你难不成是想……?”林医生心里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他十分错愕,果断拒绝,“不行,这是非法的!” 秦总声音带着哀求,“我和你认识这么多年,你就不能帮我一把吗?” 林医生心里有些犹豫,其实他心里一点也不在意苏锦的死活,甚至对她恨之入骨。 要不是因为苏锦,王总也不会在酒里下药。 那药明明是给苏锦准备的,却阴差阳错被他喝了。 想到这里,林医生对苏锦的恨意又深了几分。要是当初苏锦乖乖配合王总,哪来后面这些麻烦事? 只不过林医生自诩是救死扶伤的好人,他不能干这种违法犯罪的事情。 秦总见他不为所动,继续施压,“你难道就能眼睁睁的看着微微病死吗?” 林医生沉默片刻,终究没能抵挡住心中的恶念,“好吧,我答应你,这一切都是为了薇薇。但是我只负责做手术,其它的一切都由你来处理。” …… 秦总将林医生和白薇召集到了一起,对着两人详细说了自己接下来计划。 听到秦总打算绑架苏锦给白薇换肾,白薇大吃一惊,很担忧的看向林医生,“我听说你们家族最近在被警察调查,如果这件事被发现了,一定会对林家不利的。” 林医生握住她的手,“薇薇和我从小一起长大,我一定会救你的。” 白薇还是非常担忧,“这件事情终究是不合法的,万一被发现了你们都要坐牢。” 秦总深情望着她,“薇薇,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就算让我当孙子我也愿意。” 白薇笑了,“什么孙子不孙子的。” 秦总说:“白薇你是我的奶奶啊,不,你是我的爱人。” 白薇破涕为笑。 一时间气氛有所缓和。 林医生动情道:“薇薇,我们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你死在我们面前的。” “太好了,我生病的时候幸好有你们这两个好朋友支持我。”白薇感动,拉过两人的手,三人紧紧依偎在一起。 至于苏锦,只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而已。 14、现代7 秦总找来的三名小混混缩在苏家别墅外的景观树丛里。 年轻的那个混混下意识地紧了紧身上那件不合身的西装。 这高级住宅区的安保比想象中严格,他们好不容易才扮成访客混进来。 “这破西装勒得老子喘不过气,”他忍不住低声抱怨,“一件破衣服要价八千,抢钱呢?” 旁边同伴咧嘴一笑,露出被烟熏黄的牙齿,“怕什么,回头找秦总报销。” “我可听别人说,上次给秦总干活的那帮人都不见了。”年轻小混混搓了搓手,“我这心里有些怕,你说秦总会不会到时候也把我们杀人灭口了?” “那哪能一样?”同伴分析道,“他们是给秦总做男宠的,八卦新闻你没看到吗?我跟你说,网上的视频里我一眼就认出来那几个人是谁了。” 小混混惊讶,“那个视频那么糊?你都认出来?” “笨啊!老张头身上有纹身。”同伴说。 小混混恍然大悟,“我说视频里那个纹身男怎么那么眼熟?” 同伴说:“咱们是给秦总办实事的,和他们几个不一样。” 另一位同伴用胳膊肘捅了捅两人,“别聊了,你们看有人出来了!” 三人远远看到一位身材高挑,上身黑色外套下身迷彩裤的短发女子从别墅里走出来,她锁好门,慢悠悠走向车库方向 “是她吗?”小混混拿出照片。 三人眯起眼睛对比远处的女子。 为首的同伴一咬牙,“没错,就是她!上!” 三人如同离弦的箭般从树丛中窜出。 那位女子看着他们冲过来,眼中闪过一丝诧异,“大白天的,你们几个有毛病吧?” “少废话,我们是来绑架你的。”小混混道。 那位女子脸上似乎很无奈,叹了口气,立马大喊:“救命!救命!” …… 警察局接到苏父的实名举报后,立即调取了案发当晚的监控录像。 画面中,苏锦在超市购买棒球帽和棒球棍的过程清晰可见,随后她又返回酒店,在酒店内待了足有两个小时。 而她离开酒店时的穿着,与王总口供中描述的袭击者装扮完全吻合。 更重要的是,此前王总曾对她下过迷药,让整个案件的动机显得充分而合理。 在确凿的证据链面前,警方基本认定苏锦就是当晚的袭击者。 两名民警驱车前往苏家别墅,刚到进入小区,就听到有人大喊“救命!” 出于职业本能,警察一个箭步冲下车,循声奔向一栋别墅。 她看见三名男子正围住苏锦,其中一人已经伸手要去抓苏锦的胳膊。 警察厉声喝道:“住手!你们在干什么!” 三名男子闻声转头,脸上闪过一丝慌乱。这几人本就是警局的常客,现在一看到警察来了,立马转身逃跑。 凌云志见这几个人打算跑,眼疾脚快,一个绊腿将跑在最后的小混混放倒在地,“跑什么跑?” 警察立马上前将其制服,端详着那位小混混,“瞧着还有点眼熟啊,你小子前几个月才因为偷东西进过警局,这才过一个月就不老实了?” 警察将苏锦和那名男子带回了警局。 不仅供出了另外两名同伙,还指认是秦氏集团的秦总指使他们绑架苏锦。 然而,当律师到场后,小混混的态度立刻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变,改口称只是看苏家有钱,想要绑架苏锦勒索赎金。 另外两名被抓的同伙也口径一致,将所有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绝口不提秦总。 另一边,王总接到了消息,兴冲冲地赶到了警局。他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地问,“终于找到犯人了!警官,她怎么判?” 警察说:“故意伤人,拘留十天。” 王总顿时拉长了脸,“怎么才拘留几天?” 凌云志笑了一声,“你买迷药不也没坐牢,看守所关了几天就出来了。我既没把你打残,也没要你命,自然和你一个待遇。” 王总心里升起怒火,这个苏锦都被抓了,居然还那么嚣张!“警官你听听!她这是什么态度?” 凌云志双手环胸,一脸不屑看着他。 王总选择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苏锦,我要起诉你!” 凌云志挑眉,“你还好意思起诉我,要不是因为你故意给我下迷药在先,会有后面这些事?” 王总气得浑身发抖,“苏锦!你无赖!” 凌云志翻了个白眼,“谁让你那么贱?” 王总缓了缓,忽然冷笑一声,压低声音说:“你怕还不知道吧?举报你的人就是你的亲爹!” 凌云志眯起眼睛,“我现在知道了。” 这个苏父,真是越来越不知分寸了,看来是时候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了。 “你……”王总刚想开口说什么。 警察眼看两人矛盾升级,连忙严肃打断,“好了,警局不是让你们吵架的地方。” 凌云志和王总双方恨恨对视一眼,方才没有继续吵下去。 ……… 医院病房里弥漫着消毒水特有的清冷气息。 林医生坐在病床前,正专注地为白薇削着苹果,果皮在他手中连成一条纤细均匀的长带。 阳台的玻璃门被轻轻推开,秦总握着手机走了进来,眉宇间带着一丝挥之不去的阴郁。 林医生停下手中的动作,“苏锦抓到了没?” 秦总闭了闭眼,声音低沉,“出了点意外。” 白薇闻言,不自觉地攥紧了身上的被子,指节因用力而微微发白,“什么意外?” 苏锦这个女人,是他穷尽算计中的唯一变数。 秦总揉了揉太阳穴,“警察正好去找苏锦调查,遇上了我派去的人,现在那群人都被拘留了。” “不会有麻烦吧?”林医生将削好的苹果递给白薇。 “放心,他们不会供出我的。”秦总语气笃定,随即又叹了口气,“只不过现在有了一个新问题......” “什么问题?” “苏锦因为袭击了王总被拘留十天。”秦总声音里带着明显的烦躁,“换肾手术要延后了。” 林医生紧绷的肩膀终于放松下来,“十天……还好还好,十天我们还是等得起的。” 白薇轻轻点头,咬了一下口苹果,甜甜的汁液在口中弥漫,却丝毫缓解不了她内心的焦虑。 秦总蹙眉,语气中满是厌恶,“都怪这个王总。” 不过是被打了几下,就这么小题大做。现在倒好,搞的苏锦被关起来了,耽误了薇薇的手术。 林医生一听到“王总”,眼神骤然转冷。 “你倒是提醒我了,我和王总之间有一些恩怨,先前因为家族的事情,忘记整治这个王总了……” 他的声音依然温和,却透着一股寒意,“现在是时候该教训教训他。” 秦总看向林医生,若有所思,“你的意思是……?” 林医生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窗外林立的高楼,“天凉了,王氏该破产了。” 尽管他向来给人温文尔雅的印象,但此刻的他,才是那个在商场上杀伐决断的林氏集团继承人。 该出手时,他从不心慈手软。 病房里陷入短暂的寂静,只有医疗设备规律的滴答声,像是在为某人的结局倒计时。 …… 十天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从拘留所出来,凌云志眯了眯眼,适应着久违的阳光 “苏苏!” 她循声望去,黄玫正倚在车旁,一见她出来就快步上前,紧紧抱住了她。 你怎么这么傻?”黄玫的声音带着心疼,“为了王总那样的人渣,值得吗?” 凌云志轻轻笑了,“你这话说的,好像我在里面待了十年似的。” 黄玫拉着她上了车,“我跟你说,王总遭了报应,王家破产了!” 她一边发动车子,一边兴奋地说着,“听说他家的豪车豪宅全都抵押了,还欠了一屁股债呢!” 凌云志系安全带的动作突然顿住,“真的!那真是太好了!他真的是活该!” “就是,纯属活该!”黄玫和她相视一笑,随即开启了吐槽模式,将王家这些年的八卦黑料尽数倒了出来。 …… 秦氏集团顶楼办公室内灯火通明。 秦总站在落地窗前,他已经知道苏锦离开拘留所,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他的声音冷得像冰,“这次行动必须快,更要低调。不要像上次那几个蠢货一样大白天光明正大直接被抓个正着!” 秘书恭敬地点头,“是,秦总,这一次我找了专业绑架团队,绝对不会惊动任何人。” …… 地下停车场 凌云志正独自走向自己的车位,空旷的停车场里回荡着她的脚步声。 她原本在思考如何报复苏父,却突然感到后背一阵发凉。 有人在跟踪她。 这种感觉让她瞬间浑身绷紧。 “真是没完没了!”她在暗骂一句,手指飞快地在手机屏幕上滑动,迅速编辑好报警短信发送出去。 就在她刚把报警短信发出去之后,三个身影从立柱后不慌不忙地走了出来,形成一个包围圈将她困在中间。 就在凌云志悄悄打量对方时,却见其中一人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你最好乖乖的,这样对大家都好。” 居然有枪,凌云志缓缓举手投降,“别伤害我。” 男子黑布蒙住她的眼睛,用粗糙的绳索紧紧捆住她的手腕。 不知道过了多久,凌云志的眼罩被取下时,刺目的白光让她眯起眼睛。 这是一个类似地下手术室的地方,消毒水的气味扑鼻而来,冰冷的医疗器械整齐排列在推车上。 白薇躺在病床上,林医生和秦总冷眼看着她 这是要换肾?凌云志心想,她面露害怕与恐惧,声音颤抖,“你们这是要做什么?” “既然好言相劝你不听,那就别怪我们用强了。”秦总上前一步,“你的肾将会被换到薇薇的身体里,这是你的荣幸。” “为什么?”凌云志的声音颤抖,“为什么你们要这样对我!” 秦总有问必答,“你和薇薇一样都拥有者的罕见血型。” “原来是这样,是我的血型害了我。”凌云志低下头。 “幸好你拥有一副健康的身体,要不然我早就对你不客气了”秦总眼里充满了狠厉。 凌云志低头小声啜泣,“秦总,你放过我好不好!” “现在你终于感到害怕了?现在和我谈条件太晚了一点。”秦总冷笑。 凌云志朝林医生喊道:“林医生,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林医生沉默以对,避开了她的目光。 见凌云志低下头,仿佛已经放弃挣扎,秦总来到白薇的病床前,“薇薇别担心,很快就会好的。” 白薇点点头。 林医生和护士将凌云志按到病床上。 索性这是一场非法的手术,动手术的人的人只有林医生和护士两人。秦总和保镖等不相干的人都站在外面。 林医生掏出一个针管,正要给凌云志注射,“别担心,不会疼的。” 反手凌云志所夺扎进了林医生的脸上。 林医生踉跄后退一步。 说时迟那时快,凌云志操起一旁的手术刀送进林医生的脖子里。 林医生的脖子流出大量鲜血,他表情震惊,用手捂着脖子,倒在地上挣扎。 一旁的护士尖叫一声,反应过来之后连忙蹲下查看林医生的伤势。 秦总怒吼着冲过来,凌云志迅速扯下输液管,在他靠近的瞬间勒住他的脖子。 白薇看到这一幕,艰难挣扎,但是因为麻药的缘故最终还是失去了意识。 保镖冲进来试图将两人分开,但凌云志死死勒住不放。秦总的脸已经涨成紫红色,呼吸困难地挣扎着。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外面传来动静,一群身穿制服的人冲进来,“警察!都别动!” 15、现代(完) 救护车刺耳的鸣笛声划破夜空,载着林医生疾驰而去。 好在林医生的助手做了急救,林医生勉强捡回一条命,但声带严重受损,再也无法发出清晰的声音,喉咙里只能挤出破碎嘶哑的声音。 警察顺藤摸瓜,一举揭开了林家庞大的犯罪产业链。 林父恨不得打死这个不孝儿子,明明知道最近查那么紧,林医生居然还顶风作案,帮着秦总白薇一群人器官移植,还被抓了个正着,真是蠢到家了! 林父心里一点也不后悔违法犯罪,反而痛恨自己不幸被抓。 林医生也是如此,他没有悔恨之意,反而恨透了苏锦。 他是在遇到了苏锦之后,才开始走霉运的,要不是苏锦,林家也不会完蛋! 与此同时,秦总被捕的消息如同一块巨石投入湖中,激起千层浪。 秦父四处奔走,想要把儿子捞出来,可昔日称兄道弟的合作伙伴纷纷避之不及。墙倒众人推,各家家族都巴不得这个商业帝国彻底倒塌。 曾经绑架苏锦的小混混为了减刑,推翻了先前的口供,指认秦总指使他们绑架苏锦。 不仅如此,警方还查到了秦总先前派人弄死了与秦总一起上过八卦新闻的那几位男子。 王总的家人更是在网络上发生,控诉秦家为了生意竞争逼的王总跳楼了。 秦总的案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 法庭上 凌云志作为受害者出席,林医生发出嘶哑难辨的声音,充血的眼睛死死盯着她,仿佛要用目光将她撕碎。 秦总更是破罐子破摔,在法官宣读判决时突然暴起,面目狰狞地咆哮,“苏锦等我出狱之后,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凌云志笑道:“你不是对女人过敏吗?能进监狱这么好的地方,你还得感谢我呢。” 这句话如同点燃了最后引线,秦总的情绪彻底失控,扑向凌云志,但却被法警死死按在地上。 挣扎中,这个曾经呼风唤雨的男人涕泪交加的模样狼狈不堪。 …… 苏父推开家门,就看到女儿静静地站在客厅中央,脚边立着一个黑色行李箱。 空气中流动着无言的压抑。 苏父皱起眉头,“你这是要做什么?” 凌云志冷笑一声,“你还有脸问我?我告诉你,我要和你断绝父子关系。从今往后,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你少管我。” 苏父气血上涌,浑身发抖,指着屋外怒吼:“真是翅膀硬了,滚!你现在就带着你的东西滚出去!” 凌云志说:“该滚的是你,从今往后,苏家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苏父不敢置信地指着自己:“我?” 他胸膛剧烈起伏,意料之中的勃然大怒,“苏家什么时候轮到你当家作主了?” 凌云志不再多废话,抄起墙角的棒球棍,毫不留情地将苏父逼出家门。 砰地一声,行李箱被扔到苏父脚边。 凌云志冷冷道:“别让我再看到你!” 苏父气急败坏,但又真怕女儿会打他。 凌云志在窗户旁看着苏父无能狂怒,一脚踹翻路边的垃圾桶,最终拎着行李箱悻悻离去。 …… 医院病房里弥漫着消毒水特有的刺鼻气味。 白薇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她本应面临牢狱之灾,但晚期绝症的诊断让她得以暂居在这间病房里。 医生判定,她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一个月。 病房门被推开,白父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 白薇虚弱得如同游丝,苍白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爸,你们来了。” 白父站在床尾,眉头紧锁,“你还好意思叫我爸!都是因为你,连累了白家的名声!” 白薇手指无意识地攥紧了床单,指节因用力而发白,“爸,我都病成这样了,你今天过来……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的吗?” 白父冷笑一声,“都是因为你这个病要换肾,直接把秦家和林家还惨了!你知道现在外面新闻怎么说我们白家的吗?别的家族都不愿意和我们家联姻了!” 白薇眼里流出眼泪,“爸,对不起,我错了。” 见她哭了,白父心里更加恼火,“哭什么哭都是你的错?” 白薇低着头,声音颤抖,“医生说我只有三个月的寿命了,爸,你可以抱我一下吗?我小的时候你经常抱我,妈妈去世之后,你就把我交给了保姆照顾,再也没抱过我。” 白父看着白薇这幅样子,他沉默片刻,终究还是向前迈了一步,俯下身去。 白薇拥抱住了白父,下一秒,她双手掐住白父的脖子。 白父睁大了眼睛,双手拼命想要掰开白薇的手指。 但窒息让他的脸色迅速由红转紫,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挣扎声。 白薇用尽全身力气死死掐着,这短短的几十秒对她而言仿佛半生般漫长。 病房外的警卫察觉到异样,猛地推门而入,试探白父的呼吸,立马给他做心肺复苏。 白薇恍惚地松开手,低头看着自己颤抖的双手。 一切都结束了。 秦家与林家的继承人锒铛入狱,苏家宣告破产,白家家主被亲生女儿掐死,而唯一的继承人白薇也命不久矣,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她将白家全部财产捐给了慈善组织。 曾经显赫一时的临城四大家族,就这样烟消云散。 …… 这天 凌云志刚用完午餐回到公司,空气中还飘散着外卖饭菜的香味,实习生说:“苏总,你闺蜜来找你。” 黄玫确实是这里的常客,带着饮料和精致甜点突然造访,给凌云志带来一丝甜蜜的惊喜。 但今天的情形却截然不同。 凌云志走近会客区,一眼就看见黄玫局促地站在角落,手指不安地绞着衣角,眼神飘忽不定。 她脚边还静静立着一个行李箱。 “你这么带着行李箱?”凌云志轻声问道,心里已经掠过无数个猜测。 黄玫拖着行李箱,跟着凌云志走进那间熟悉的办公室。她深吸一口气,声音里带着几分难为情,“苏苏,不好意思,我可能要在你家借住一段时间。” 凌云志说:“当然没问题,你发生什么事了?怎么突然搬出来住了?” 黄玫垂下头,声音哽咽,“我家里要我和白家的私生子联姻,我不同意,就离家出走了。” 凌云志说:“现在白薇她爸都已经死了,你家人应该不会在逼你嫁给白家私生子了。” 黄玫摇摇头,“我不会回去的,我只是一个联姻工具。” 凌云志敏锐察觉到她眼中的倔强与不安,“那你今后打算怎么办呢?” 黄玫语气渐渐坚定,眼里也不再迷茫,“我有工作,我和我的同学合开的工作室已经步入正轨了,专门做艺术装置。只不过,我现在一气之下从家里搬了出来,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所以我想在你家借住一段时间。” 她的目光不自觉地飘向窗外的车水马龙,带着对未来的忐忑与期待。 “没问题。”凌云志笑道,“我正好有份文件给你签字。” 她转身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份文件。 黄玫疑惑地接过文件,“这是什么……?” “公司的股份,本来早就想给你的,这两天忙的忘记了。”凌云志眼中闪烁着温暖的光芒,“等我的公司扩大了,你将来会成为一个有钱人的,比黄家更有钱。” 黄玫接过看了一眼,笑了,“我一直都相信,你有这个能力。” 办公室里回荡着轻松愉悦的笑声。 …… 苏父还想着东山再起,他问各路亲戚借钱,甚至不惜借了高利贷。 他相信凭借他多年的经验,一定能够东山再起的。 然而现实给了他沉重一击。借来的钱在一次次失败的投资中化为乌有。 此刻他正狼狈地蜷缩在简陋的出租屋。 就在他漫无目的地在网上浏览时,一条新闻突然跳入眼帘,“仿生义体公司创始人苏锦荣获年度创新企业家”。 “仿生义体公司?”苏父猛地坐直身子,死死盯着屏幕上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苏锦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出息了?!” 一股混杂着震惊、忮忌和希望的情绪在他心中翻涌。 他这个没用的女儿为什么能这么成功? 几天后,他终于在公司门口堵到了正要离开的凌云志。 凌云志对手下吩咐了什么,保镖就过来驱赶苏父。 “我是你爸!”苏父高声道,“你现在发达了难道连亲爹都不要了吗?” 凌云志看着苏父这幅样子,皱眉,“你神经病,少来纠缠我。” “你怎么能这么说我!”苏父指着凌云志的鼻子骂道,“我从小供你吃供你喝,你就这样对我!” “你要再这样我就把你关到精神病院,让你一辈子也出不来。”凌云志漫不经心的说。 苏父缩了缩脖子,眼珠一转,突然捂住胸口瘫倒在地,“哎呦我的心脏痛!” 凌云志对手下吩咐,“快叫救护车!” 苏父被紧急送到医院。 在医院里,苏父原本还在盘算着下一步的表演,却没想到检查结果让他真的慌了神。 凌云志一脸忧愁对他说:“医生说你的情况很不好。” 苏父只是装病,他没想到真的查出病来了,他嚎叫道:“怎么办,我要死了!你不是很有钱吗?快救我!” 凌云志轻轻抽回手,“医生说你要静养,我先送你去私人疗养院修养一段时间。” 第二天,一辆黑色轿车将苏父带到了一处偏僻的疗养院。灰色的建筑在阴沉的天空下显得格外压抑,铁门在他身后缓缓关闭。 苏父不安地环顾四周,很快发现情况不对,这里的老人怎么看着一个个都目光呆滞,病殃殃的样子? 私人疗养院的环境怎么可能这么差? 当医护人员收走他的手机时,他终于意识到事情不妙, 他冲向正在驶离的车辆,却被医护人员温和而坚定地拦下,“我不要待在这里了!我要回家!” 医护人员微笑安抚,“你放心在这里好好修养,等到你修养了身体,苏小姐自然接你回去的。” 这自然是应付的话术,她们对这里每一位病人都是这样说的,这座疗养院里病人大部分都被家属放弃了。 苏父望着紧闭的铁门,心中充满了不安。 16、古代1 凌云志缓缓睁开眼,昏黄的光线里,一个又破又小的土屋逐渐清晰。 空气中弥漫着灶膛里柴火燃烧后的焦糊气息,混杂成一种令人窒息的沉闷。 这一次的新世界,毫无疑问又是一个古代世界。 她低头看向这具陌生的身体。粗布衣裳上补丁摞着补丁,袖口和裤腿磨得发白,而且都短了一截。 双手更是布满了老茧。 凌云志打量着四周。 所在的这间屋子是一间茅草屋,土灶里面在烧这什么,咕噜咕噜的翻滚着。 而她正坐在厨房门口,面前还有一大篮子绿油油的菜。 凌云志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任由这个世界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原主名叫王玉兰,原本是侯府的千金。 侯夫人怀着她的时候,收到了娘家的来信,老太太生病快不行了,临死前想见女儿最后一面。 侯夫人读完了信之后,担心不已,于是坐上马车回娘家。 路上舟车劳顿,再加上思绪过重,侯夫人半路早产了,无奈只能停下马车,在附近一户农家生产。 刚好那家的农妇也要临盆了,两人几乎是同时生下来一个女儿。 农妇看着刚生产的侯夫人有丫鬟伺候,心中起了歹念,她想让自己的女儿也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于是趁着丫鬟不注意,把原主和自己的女儿换了。 农妇也就是王大娘,将事情真相告诉了王老头和儿子王大郎,一家人都知道原主不是亲生的。 既然没有血缘关系,使唤起来也毫不心疼,王家人每天都让原主干很多活,原主在王家过得猪狗不如,吃又吃不饱,饿又饿不死。 而王大娘的亲生女儿则被带回了侯府,取名徐妙音,在侯府享受着众星捧月的待遇。 长大之后还成为了京城远近闻名的才女,就连当今皇帝陛下最宠爱的太子都是徐妙音的爱慕者。 王家,王大郎是这个家里唯一的读书人,王家人都盼着有朝一日王大郎能高中状元,光耀门楣。 这个时代读书是极为费钱的,为了有钱供王大郎读书,王家人把原主卖给了隔壁的有钱人家做小妾。 京城中,徐妙音与太子情投意合,太后赐婚成全了两人,徐妙音成为了人人艳羡的太子妃。 而原主被卖做小妾后,很快就难产而死。 王大郎拿着卖原主所得的八十两银子进京赶考。 在考试前,与徐妙音相认。 徐妙音得知真相后,又激动又无措,万般无奈之下告诉了太子。 太子得知之后,想着徐妙音是侯府的独生子,要是侯爷和侯夫人去世,徐妙音无人撑腰,于是将科举题目透露给了王大郎。 王大郎不出意料高中状元,王家很快飞黄腾达,侯府和王家人不计前慊其乐融融一起生活。 凌云志阅读完剧情,心里生气无名之火。 一个中等身材、三角眼的高瘦女人掀开布帘走了进来,一扫灶台,见锅里的水正翻滚沸腾,骂道:“水开了你都不知道叫我一声,你是哑巴了吧?” 这个就是始作俑者王大娘。 凌云志默不作声择菜,王大娘不肯罢休,喋喋不休数落着,“你看看你说都不会说,你学学隔壁红梅,人长得水灵,嘴还甜,十里八乡的小伙子都来提亲,你看你这个样子谁会看得上你,菜挑好了吗?” 凌云志点点头,王大娘一把夺过菜,翻来翻去,“择个菜都这么慢,以后到了婆家,看你不被慊弃死。” 见凌云志不语,王大娘白了一眼,“我去趟李婶子家里,锅里炖着肉是给你哥吃的!要是敢偷吃,看我不打断你的手!等你哥中了举,少不了你的好处。” 凌云志点点头,王大娘说完之后掀开门帘离开了。 待那脚步声远去,凌云志起身掀开锅盖。 热腾腾的蒸汽卷夹着肉香扑面而来,一锅红亮油润的红烧肉正在锅中微微颤动,诱人的香气勾得人食指大动。 王大郎在镇子上读书,半个月才回来一次,每次回来王大娘都会做一锅拿手的红烧肉给王大郎吃。 虽然做饭的一直是原主,但是原主只能舔锅里和锅铲上剩下的肉汁。 王大郎读书不在家的日子,王家两口就比较节俭,隔三五才煮个鸡蛋羹。 但是可怜原主吃的就更差,连鸡蛋都不曾吃过几回,每次只能吃咸菜果腹。 凌云志感觉肚子里空荡荡的,将锅里的肉盛了出来,她盛了一大碗,坐在灶台便吃了起来。 夹起一块肥瘦均匀的红烧肉就咬了下去,“呼~好烫!” 凌云志还不忘叹息,如果红烧肉是咸甜口就好了。 吃饱喝足后,一阵强烈的困意袭来。原主常年天不亮就要起身劳作,食不果腹,这具身体早已透支。 她打了个哈欠,拖着疲惫的步伐走进里屋,径直倒在硬邦邦的床板上。破旧的棉被散发着霉味,她却顾不得这许多,沉沉睡去。 …… 李婶子家里 李婶子一边纳着鞋底,一边状似无意地提起,“听说你家大郎马上要进京赶考,那可要不少银子吧。” 王大娘闻言,脸上顿时泛起自豪的红光,连带着额头的皱纹都舒展开来,“只要大郎能够考上,花多少银子都是值的。” 她挺直了佝偻的腰背,仿佛儿子已经金榜题名。 “你家真是有钱。”李婶子停下手中的针线,眼睛里充满了探究,“你家什么时候攒了这么多钱?” “我告诉你,存钱不如存人。”王大娘压低声音,她比一个“八”,“前两天张婆子告诉我张员外正在找一个小妾,肯出足足八十两银子!” 李婶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家玉兰还小呢,不再养两年。” “小啥啊,都十五了。”王大娘挥挥手,语气轻快,“再说了进了张员外家里就有丫鬟伺候,总比在我家里天天干活强。” 李婶子面露鄙夷,但很快恢复了邻里间亲热的虚假面孔,“你可真舍得。” 等王大娘从李婶子家回来,一股若有若无的肉香还萦绕在院子里。可当她掀开锅盖,只见锅底空空如也,只剩下些许油渍。 灶台旁放着一个大碗,碗沿和筷子上都沾着暗红色的肉汁。 王大娘瞬间明白红烧肉全被吃完了!红烧肉可是她特意留给大郎补身子的! 一股火气直冲脑门,她满院子找王玉兰,“玉兰!王玉兰!” 最后在卧室里找到了呼呼大睡的王玉兰。 王大娘一把揪起王玉兰,“你还睡!快说锅里的红烧肉是不是被你吃了?” 凌云志睡得正香,就被人吵醒,抱怨道:“吵死了。” “我在外面忙的要死,你居然好意思在这里睡觉!”王大娘抄起扫帚就要打人。 凌云志眼看王大娘就要打人,争夺扫帚,“我吃了就吃了,你能怎么样?” “十二块肉!!足足十二块肉!!你一个人全吃了。你个败家精!一块也不给我们留!”王大娘面脸通红骂道。 口水险些溅到凌云志脸上,凌云志慊弃的别过头,“你还好意思说,我可听说你打算把我卖给张员外做小妾!那张员外都可以当我爹了!你是不是人!” 一听到这事王大娘心虚了几分。 恰巧此时,王老头扛着锄头回来了,王大娘朝着王老头喊道:“当家的,你看看她,她一个人把家里红烧肉全吃了,一块都没留。” “什么?一块都没留!”王老头一听就嚷嚷起来:“那可是足足三两的五花肉!我一大早去集市上称的,足足花了三十文钱,你一个人就把这三十文全吃了?!” “反正你们要把我卖给张员外做小妾,你们现在有钱,想吃多少块红烧肉就吃多少块红烧肉,还差我吃的这几块吗?”凌云志叫道。 “都给我出去!”她把两人推搡出去,王大娘和王老头都踉跄着往后退了一步。 凌云志说:“我可听说了足足八十两银子,八十两银子!!都可以买好几头猪了!!” “你听谁说的!”王老头厉声问道。 “全村都知道,就我一个不知道,你们就瞒着我!”凌云志说,“既然你们打算把我卖了,就别管我了。” 她把房门一关,插上插销,继续睡觉。 门外 王大娘嘀咕,“究竟是谁和她说?” “一定是隔壁王老二,他最喜欢嚼舌根了。”王老头呀牙切齿,“他儿子不是读书的料,一直眼红咱们家大郎!” “对对对!肯定是他!”王大娘拍着门,“玉兰,是不是隔壁王二叔嚼舌根了!” 王老头拦着王大娘,“她现在还在气头上,估计什么也听不进去,等她消气了再说。” “对对对。”王大娘点头,其实她根本不想去安慰玉兰,反正玉兰又不是要去跳井。 两人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各忙各的。 反正给张员外做小妾的事情已经和媒婆说好了,只要等玉兰认命就行了。 快到傍晚的时候,王大郎背着书箱回到了家里。 “爹!娘!我回来了!”他清脆的声音打破了院中的沉寂。 他看到桌子上的清汤寡水,皱眉询问道:“今天怎么没有红烧肉。” “还不是被你妹妹吃了。”王大娘没好气地说道,手里的抹布重重摔在灶台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大郎放下书箱,满脸疑惑。 听完一切后,王大郎叹气,“可惜了我的红烧肉,不过玉兰生气也是很正常。” 王老头无奈说道:“这还不都是为了你进京赶考,不然也不会把玉兰卖掉。” “对啊,我们吃这么多苦还不是为了你能有一天考上进士。”王大娘抹着眼泪,把炒鸡蛋堆到王大郎碗里,“既然肉没了,你就多吃点炒鸡蛋吧。” “爹!娘!多亏了你们为我着想。”王大郎感动,“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希望,等我考中了进士,我一定会让你们好好享福。” 17、古代2 刺目的阳光已透过破旧的窗纸洒了进来,在布满灰尘的空气中形成一道道光柱。 凌云志从睡意中缓缓苏醒,睁开了双眼。 她问了797时间,“现在是几点了?” 797【宿主,你已经睡了十五个小时,现在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六点】 凌云志没想到居然睡了那么久,“我还是头一次醒那么早。” 她撑起身子,慵懒地伸了个懒腰,关节发出细微的响声。她拖着虚浮的脚步走出房间,一心只想找些吃食填饱肚子。 王大娘见凌云志出来,立刻横眉冷对,“你还知道起来呀?现在都什么时辰了。” 凌云志反问:“我在家多睡会儿怎么了?你这么急着要把我卖掉了?” 王大娘显然没料到她会顶嘴,“真是反了天了,谁教你怎么说话的?” 王大郎连忙上前打圆场,使着眼色,示意她少说两句,“好了好了,娘你消消气。” 但凌云志不理他,走到厨房找吃的,厨房可想而知没什么吃的。 她给自己盛了一碗稀粥,就着咸菜吃完了。 “真是气死我了!”王大娘跺了跺脚,捡起扫帚气冲冲地走出了屋子。 王大郎跟到厨房门口,压低声音道:“妹妹,你要劝劝娘,虽然这件事是娘不对,但也是为了这个家好。都是我没用,等我日后考取了功名我一定不会让你再受委屈。” 凌云志又盛了一碗粥,在瓦罐里找一个咸鸭蛋吃,不理他。 王大郎见她吃咸鸭蛋,欲言又止,最终还是转身离开了。 吃完之后,凌云志照常和原主一样摆弄家门前的菜园。 王大娘在院子里用力地扫着地,扫帚划过地面的声音格外刺耳。王大郎则在晒太阳。 王大娘见凌云志给小菜园浇水,心想昨天那么拽,今天还不是要乖乖干活,她不说话,等对方先开口。 三人都不说话,一时之间院子陷入沉默。 凌云志一边浇水,一边仔细打量着这片小小的菜园,都是她不认识的蔬菜。 怎么就没有种豆角?她还想大展厨艺呢,做一盘半熟豆角。 她不死心,回到了厨房翻找,想找找有没有发芽的土豆,干木耳或者其它用得上的东西。 可惜只找到了一堆咸菜。 这时,王大娘进屋来了,冷冷地瞥了她一眼,拿起一个篮子又出去了。 凌云志探头往外看,王大娘走远了,院子里本来晒太阳的王大郎也不见了踪影。 机会来了。 见家里没人,她轻手轻脚地溜进王大娘的房间。 虽然凌云志毫不心虚,但她的心跳不由自主加快。 王家人喜欢把钱藏在衣柜里,她果然一摸就摸到了一个盒子。 盒子比想象中要沉。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掀开盒盖,里面整齐地码着好几吊铜钱,还有一堆散碎的银子,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她粗略估算,大约有十几两。 当初侯夫人在王家生产后,送了王家二十两银子。 侯夫人的娘家知道后,老太太又派人送了八十两银子给王家。 王家用这些银子盖了房子,供王大郎读书,剩下的这些碎银子都攒着。 她迅速取走了所有的碎银子,又抓了一小把铜钱。铜钱太重,她不敢多拿。 忽然想起原主还有二十文私房钱藏着,她又快步回到自己房间,从枕套里摸出那个小布包。 把所有钱仔细揣进怀里,凌云志拎起一个竹篮,镇定地往外走。 刚到门口,就撞见了从外头回来的王大郎。 王大郎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片刻,“玉兰,你去哪里?” 凌云志模仿着原主的语气,“我去交络子。” 原主和村里的姑娘们一起打络子挣钱补贴家用,每次需去镇子上拿线,打好了络子在拿去镇子上交差。 王大郎果然没有起疑,反而因她主动说话而神色缓和了些,“快去快回。” 凌云志低低“嗯”了一声,快步离开。 走出村子,踏上通往镇子的小路。 镇子上人来人往,凌云志交了络子,刘大妈仔细检查着原主的手艺,满意地点点头,“不错,你做的络子一向是最好的。” 说完就给她拿了钱。 凌云志掂了掂铜钱,在街上买了点干粮。 京城离这里很远,做马车也要七八天才能赶到,人生地不熟的交通又不方便,凌云志打消了去京城的念头。 而是把目光投向了离这里不远的侯夫人的娘家。 侯夫人的娘家离这里很近,凌云志问797要了地图,一幅精细的地图立刻呈现在她的脑海中。 她的目光在错综复杂的路线间搜寻 797评估【按照宿主当前速度,大概明天可以走到】 好在现在已经入了秋,天气不算太热,凌云志开始赶路。 …… 王大娘挎着菜篮子回到家中,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只母鸡在墙角啄食。 她没在厨房看到玉兰的身影,心里不爽,“玉兰人呢?这么点小事居然还闹脾气,还不起来做饭。” 正在看书的王大郎抬起头,“玉兰她去镇上交络子了,想必还在路上。” “别是跑了吧?”王大娘心里冒出念头。 王大郎说:“娘,还是先做饭吧。” 王大娘随即又强自镇定下来,玉兰一个姑娘家,能跑到哪去。 还是张罗午饭要紧。 结果一直等到下午都没回来,王大娘还一拍大腿,“这死丫头果然是跑了!快去把你爹叫回来!” 王老头此时正在王二叔家打牌,手气正旺。听到儿子急匆匆跑来报信,他手里的牌“”啪”地掉在桌上,“什么?玉兰不见了?” “唉!你怎么不打了!”王二叔在后面喊道。 “打个屁!我女儿都不见了!”王老头也不回地冲出院子,心里又急又怒。 那可是八十两银子!八十两银子不见了,能不心急吗!他的心都在滴血。 王大郎借了驴车,父男俩分头寻找。王大娘跑到平时和玉兰要好的二丫家里,王老头则赶着驴车去了镇子上。 他们问遍了所有可能知道玉兰下落的人,找遍了每一个她可能去的地方,却始终一无所获。 夜幕降临,王家院子难得点起了蜡烛。 王大郎强作镇定地安慰道:“玉兰她身无分文,就算是躲在外面,想必也多不了多久。” “哎呀!”王老头突然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快看看钱!” “钱!”王大娘一激灵,冲到屋里。 她颤抖着手从大衣柜最深处摸出木盒,打开一看,顿时眼前一黑,盒子里只剩下几吊铜钱,那些碎银子全都不见了! “当家的不好了!玉兰把家里所有钱都拿走了。”王大娘哭喊道 “什么?”王老头冲进来,看到空了大半的钱盒,只觉得天旋地转,一屁股坐在地上,“哎呦!我的钱!” “什么?”王大郎抱着盒子,“只剩这么点钱,怎么够我进京赶考?!” 他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吞活剥了王玉兰这个贱人,“一定要赶紧这个丫头找回来!” 然而一连数日,找遍了方圆十里每一个角落,问遍了所有可能见过玉兰的人,却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找到。 …… 晨光中,凌云志从破庙角落的草堆里醒来。她揉了揉酸痛的肩颈,抬眼望向残破的窗户。 她吃完剩下的半个饼子,继续赶路。 中途一位赶着驴车的老农看她孤身一人实在可怜,让她挤在装满柴火的车斗里捎了一程。 凌云志来到侯夫人的娘家门口。 两尊石狮子巍然矗立,朱漆大门前四个家丁分列两侧,清一色穿着深色着装。 凌云志走向门口的家丁,“这位小哥,我想见你家老太太身边的婆子。” 家丁打量着她,这姑娘十三四岁左右,瘦得像根竹竿,面色蜡黄,发丝枯槁,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穷酸气,“这里是正门,要是冲撞贵人可不好。你去后门等着,晌午吃饭,丫鬟婆子会从后门出来。” 凌云志低声道谢,沿着青砖围墙慢慢绕行。后门开在一条窄巷里,她蹲在墙角听着院内隐约传来的说笑声。 当两个穿着布裙衫的小丫鬟推门出来时,她急忙上前,“两位姐姐好。” “谁是你姐姐?”一位小丫鬟见她穿的穷酸,还以为她是来要饭的,“我们没钱。” “我是来找亲戚的。”凌云志说,“我亲戚在府里做工,麻烦姐姐帮我知会一声。” 其中一位小丫鬟问道:“你家亲戚是谁?” 凌云志说:“我家亲戚在你们老太太身边干活,是老太太当年带过来的陪嫁丫鬟,劳烦姐姐替我通知一声。” “老太太的陪嫁?”两个丫鬟交换了惊讶的眼神,“行,你等着。” 小丫鬟来到了老太太院子里,告诉了老太太院子里的贴身丫鬟。 贴身丫鬟想了想,禀报了老夫人身边的婆子。 婆子问道:“那姑娘有没有说她亲戚姓什么?” 丫鬟答道:“我问了,但她说她年纪小,不清楚。” 婆子问道:“没长辈跟着一块?” 两个丫鬟摇摇头,“她一个人,看着很可怜。” 婆子最怕这种来路不明的穷亲戚,可若真是亲戚落难,不见又于心不忍。 她想了想,整了整衣襟,“我去瞧瞧。” 后门 凌云志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儿。 木门“吱呀”一声开了。 她见到了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婆子,婆子问她,“你就是来找亲戚的。” 凌云志点点头。 婆子上下打量了她,询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家里人叫什么?” 凌云志没有回答,反而是问道:“大娘,你可还记得十五年前,你家老夫人重病,侯夫人从京城回娘家路上早产一事吗?” 婆子顿了顿,当年确实有这件事,“你怎么知道?” 凌云志说:“当年侯夫人路过王家村,就是在我家里生下来千金。” 婆子惊讶,“原来是你们家,你怎么说是我亲戚?” 凌云志羞涩一笑,“我担心别人听了以为我说大话,所以才借口说是你亲戚。” 婆子心头一软,“好孩子,你很聪明,你是遇到什么事了吗?” 凌云志点头,“我家里出了事,所以想来投靠老夫人找活路。” 婆子还以为这孩子家里出了什么事,只剩她一人了,心头一软,“孩子别怕,现在我带你去见老太太。你见了老太太要懂礼数,问你什么就答什么,老太太心善,说不定就把你留下了。” 凌云志乖巧点点头。 穿过层层叠叠的游廊时,婆子让她先在一间耳房等候,“你先在这里等着,我去瞧瞧老夫人。” 说完婆子就离开了。 凌云志等一会儿,婆子掀开帘子朝她招招手,将她领到另一间屋子里去。 屋子里面熏着香,站着不少人,人群中间坐着一位鹅黄色衣裳的老太太,满头银丝在珠翠间闪闪发光。 凌云志跟着婆子一样行礼,“见过老太太。” 老太太端详她片刻,笑吟吟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凌云志说道:“我叫王玉兰,玉兰花的玉兰,今年十五了。” 身边丫鬟和老太太都发出“哎呦”的声音,老太太问道:“十五了还这么瘦,一定吃了不少苦,你是一个人走来的吗?” 凌云志点点头,“老太太,我是瞒着我家里人来的,因为有一件事我一定要老太太知道。” 老太太听婆子大概说了事情原委,起先还以为女孩家里遭了灾,“你是瞒着你家里人来的?究竟是为了什么事?” 凌云志的声音充满了哽咽,“我家里人一直对我非打即骂,直到前不久我偷听家人说话,原来当年侯夫人在我家生产时,我娘把她的孩子和侯夫人的孩子偷偷换了。我不是我娘的孩子,我是侯府夫人的亲生女儿,侯府的千金。” 此话一出,满屋寂静,丫鬟婆子都呆住了。 老太太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声音颤抖,“此话当真?你……你过来让我看看!” 凌云志往前走了两步,老太太抚摸她的脸,婆子将她额前碎发捋了起来,一屋子丫鬟都盯着她的脸蛋瞧。 18、古代3 “是挺像的……”老太太喃喃道,那眉眼竟与她女儿年少时的神态重叠起来。 想到这儿她心头一酸,指尖悬在半空,终究没敢触碰眼前女孩枯黄的发丝。 老太太都发话了,婆子丫鬟们纷纷附和:“都说这外甥像舅,瞧,这眉眼多像老爷啊。” “是啊。” “真像啊!” “姥姥!”凌云志顺势扑到老太太怀里,呜呜咽咽的假哭。 “我的心肝!你一定受了不少苦!”老太太想到了远嫁京城,许久不见的女儿,顿时流出泪来,也顾不上凌云志身上的脏,抱紧了她。 婆子还算冷静,提议沉思道:“最好还需滴血验亲,免得旁人闲言碎语议论。” 凌云志主动说:“祖母,还请滴血验亲,验验真假堵住悠悠之口。” 滴血验亲这种事情非常不科学,但是这个世界貌似本身就带点玄幻色彩。 老太太点头。 不一会儿,丫鬟端上了一碗水和一根银针,分别刺破了凌云志和老太太的手指,滴入水中。 众人屏住呼吸,盯着碗里。 水碗中两滴血液融在一起。 丫鬟说:“老太太快看呐,血融在一起了!” 老太太眼里流出来,看着凌云志长满老茧的双手,“好孩子,你吃了不少苦。” 吃苦的是原主,凌云志暗叹了一声,可惜原主早早就去了。 婆子说:“姑娘吃过饭了没有?” 凌云志摇摇头。 “哎呦,我差点把这个给忘了。”老太太看着她瘦小的样子,一阵心疼,“那一家人真是心肠歹毒!瞧你瘦的跟什么样似的,一定没给你吃饭。” 在丫鬟的簇拥下,凌云志沐浴更衣,换一身新的行头。 老太太端详着她,“这衣服是你表姐小时候的,你先穿着,明儿我叫人给你做几身合适的衣裳。” 桌子上已经摆满了一桌子美味的饭菜。 凌云志不由自主咽了咽口水,穿越过了好多天了,除了第一天吃了红烧肉,过了顿嘴瘾之外,之后这两天她吃的都是干巴大饼。 老太太笑眯眯的说:“你快吃吧,在这儿你想吃就吃什么。” 有钱人家用的饭碗都小巧玲珑,凌云志吃了两碗饭就停下了。 老太太问道:“吃饱了?” 凌云志摇摇头,“我吃了五分饱,不敢多吃,有一次吃的太饱,肚子难受全吐了。” 其实刚穿过来第一天她吃了那么多红烧肉,胃里就不舒服。 原主平时吃的太清淡,又经常吃不饱,一时吃多了油水,胃里就十分难受。 老太太听了之后就更伤心了,“可怜的孩子。” 老太太给她介绍府里的女眷,“这是你舅母,这个是你表姐。” 舅母送了她许多首饰和布料,将凌云志安顿在一出院子里,喊出了一个丫鬟,“你身边也没个伺候的人,我身边的丁香聪明伶俐就让她做你的丫鬟。” 丁香是一个十四五岁左右的小丫鬟, 凌云志向舅母道谢。 舅舅回来后知道此事,立马写信告知远在京城的妹妹。 夜里,舅舅和舅母讨论起此事,舅母说道:“那家人家真该死,居然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老爷你一定要把他们抓起来!” 舅舅摇摇头,“这件事不好办。” 舅母说:“你不心疼你外甥?” 舅舅说:“不是我不心疼,而是徐家那边,妙音如今已经与太子定了亲,如果让别人知道妙音其实不是徐家的血脉,而是一个农家女……唉,总之这件事我们不要插手,看徐家怎么办吧。” 舅母点点头,心里很不是滋味,“只是可怜了那孩子了。” …… 徐家 一纸书信很快送进了侯府。 侯夫人捏着信笺的手指微微发抖,那张薄薄的宣纸仿佛有千斤重。 读完最后一行字,她只觉得天旋地转,身子晃了晃,险些栽倒在地。 丫鬟上前关心,“夫人,你怎么了?” “没什么,你们先退下。”侯夫人强装镇定,挥退左右,只留下奶娘一人。 待房门合上,奶娘问道:“可是老太太哪里儿出了什么事?” 侯夫人颓然,三言两语讲述了这件事。 奶娘听完惊诧不已。 侯夫人捂住脸,“奶娘,这该叫我如何是好?我要怎么面对妙音……” 奶娘上前扶住她颤抖的肩膀,低声道:“当务之急,应该先把夫人的亲生骨肉接回来。” 另一边 徐妙音正在房中绣花,忽见贴身丫鬟进来,说夫人收到舅老爷来信后神色不对。 她放下针线,心中一紧,莫不是舅舅家出了什么事? 穿过回廊时,徐妙音轻轻推开母亲的房门,见侯夫人独自坐在暗处,侧影显得格外单薄。 “娘,我听说舅舅家来信了,发生了什么?” 侯夫人闻声一震,低头掩饰着慌乱,“没什么、没什么。” “娘,你别骗我了。”徐妙音蹲下身,握住母亲的手,“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侯夫人僵住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徐妙音见母亲脸色不太好,焦急询问:“难道是外祖母生病了?” 这句话仿佛给了侯夫人一个借口,她顺势点头,顺着徐妙音的话往下说:“是…是,等你父亲回来,我要和他商议一番,要亲自去趟你舅舅家里。” 徐妙音总感觉母亲格外不对劲,但是以为母亲担忧过度,也没有多想。 夜深时分,侯爷刚回府,便被请到内室,烛光摇曳,映得侯夫人的脸色更加憔悴。 侯爷见她遣退所有下人,声音带着几分紧张,“夫人,有何事?” 侯夫人声音发颤,“老爷,今日我收到了兄长的来信,得知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待她将十五年前的真相说完,侯爷一脸震惊,“妙音居然不是我们亲生的!” 他急的在屋里打转,担心道:“要是此事传出去,妙音一定会受人议论要是影响了和太子的婚事怎么办……”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声轻响。 侯爷警觉:“谁?” 这事千万不能让外人知道。 他猛地拉开房门,只见徐妙音呆呆立在门外。 徐妙音脸色苍白,嘴唇颤抖喊出:“爹!娘!” 侯夫人猛然起身,“你都听到了?” 徐妙音眼泪不由自主留下来,扑到了侯夫人怀里,“娘!我是您的女儿!我只认你一个娘。” 侯夫人紧紧抱住她,泪水浸湿了女儿的衣襟,“孩子,你永远都是我的女儿。” 说完,她看向了侯爷。 侯爷叹了口气,“这件事情上,妙音是无辜的,可恶的是那两个贱民。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件事影响到侯府的声誉。” …… 凌云志在舅舅家里过了一段舒心日子。 吃好喝好,长胖了不少,头发也不再枯黄,变得乌黑油亮起来,蜡黄的脸颊也透出健康的红晕。 老太太三天两头赏下首饰衣料,表姐对她多有关照,一直在教她说京话。 大概又过了七八天,凌云志正在识字,丫鬟传话说老太太请她过去,刚踏进正厅门槛,她就察觉气氛不同往常。 老太太正与一个穿着华贵的妇人执手垂泪,那妇人约莫三十五六岁年纪,眉眼间竟与她有几分相像。 旁边还站着个十五六岁左右的姑娘。 老太太红着眼圈朝她招招手,“玉兰,快来见见你母亲。” 凌云志适时停下脚步,双手在袖中微微发颤。她望着侯夫人那双含泪的眼睛,努力让惊讶、惶惑、委屈在脸上交织。 侯夫人泪眼汪汪的搂着她,“我的儿!” “娘!”凌云志扑进对方张开的怀抱。 直到对方终于松开手臂,用绢帕轻轻拭泪,介绍道:“这位是你的姐姐。” 凌云志望向侯夫人身旁那位不安的女孩,脸上长的像极了王家人,不过徐妙音看着又白又嫩,比王家人好看多了。 徐妙音主动牵起她的手,愧疚道:“姐姐,我…对不住你。” 凌云志不适应这种煽情的场景。 当初和老太太认亲哭的感人完全是为了烘托气氛,现在她已经成功认亲,边也没必要演戏了,对侯夫人说:“母亲,我只盼王家能得到应有的报应。” 侯夫人显然没料到她会突然提起这个,怔了怔才道,“对对,王家人一定会付出代价的。” …… 一直都没有找到王玉兰,王家这几日愁云惨淡。 王大郎坐在长凳上,拳头攥得发白,他都快恨死这个妹妹了,“我素日将她当亲妹妹看待,她倒好,卷了家里所有银钱就跑!那可是我赶考的全部盘缠。” “这些钱可都是为了大郎科举准备的,这个白眼狼就是想断了我们家前程!”王老头狠狠道。 “都是你没有看好她。”他扭头瞪向缩在角落的王大娘,“你说你天天在家里连个人也看不住。” “当家的这怎么能怪我呢?”王大娘反驳,“我日日从早忙到晚,洗衣做饭哪样不得亲手操持?” 正当三人吵起来时,木门“吱呀”一声被猛地推开,媒婆张大娘叉腰立在门口,冷眼扫过屋内三人。 有外人在,王大郎立即换上温文尔雅的模样,起身作揖,“张大娘,你怎么来了?” 媒婆却不吃这套,尖着嗓子道:“你们家闺女是不是跑了?要不是街坊告诉我,你们还打算瞒到何时?” 王老头与王大郎顿时噤声,王大娘只得硬着头皮上前,赔笑道:“我们已经在找了。” 媒婆横眉冷对,“要不是别人告诉我,你们是不是都打算把我蒙在鼓里?” 王大娘气势弱了,“这……” 媒婆说:“这门亲事,咱们可是早就说好的,现在人跑了,你说怎么办吧!” 王大娘点头哈腰一个劲给媒婆赔不是,好话说尽才将媒婆送走。 门刚合上,王大郎就瘫坐在凳上,“娘,怎么办,玉兰跑了,银子也没了,我的路费该怎么办?” 还没来得及伤感,几名衙役进入家里,“这是王大郎家?” “在下王大郎。”王大郎迟疑了两秒,问道:“请问两位有什么事吗?” “抓的就是你们。”衙役说。 王大娘一听就急了,问道:“我儿犯了什么事?” “还有你们两个也是!老实点!”衙役凶狠的说。 王大郎挺直腰板高喊,“我可是秀才!你们不能这样对我!” 衙役说:“你知道你们犯了什么事吗?你们拐了官老爷家的千金,秀才有什么用?几层皮都不够你们扒的。” 王大郎急得额头冒汗,“我们家从来没有干过这样的事,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 衙役说:“王玉兰是不是你们家女儿?” 王大娘怯怯点点头,“是,不过她已经跑了。” “什么叫跑了?人家那是回家了。”衙役笑了一声,“你们偷换了别人家的孩子,人家正要告你们呢!” 这话如惊雷炸响。王家人面面相觑,在彼此惊恐的眼中读出了同样的恐惧。 王玉兰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十五年前换孩子的事情居然败露了? 19、古代4 换孩子这件事瞒了十几年,玉兰是怎么知道的呢? 一定是家里有人不小心说漏了嘴! 王老头怒目圆瞪,盯着王大娘,“一定是你,你天天在家里,一定是你不小心说漏了嘴!所以才害得玉兰跑掉!” 王大娘被这突如其来的指责吓得浑身一震,她感觉冤枉极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可能说漏嘴?” 她看向王大郎,“儿子,你平常对玉兰最好了,不会是你告诉她的吧?” 王大郎恼羞成怒,“我怎么可能会把这种事告诉玉兰?是不是你们两个说话的时候被玉兰偷听到了?” 就在三人争执不下时,衙役不耐烦的说:“吵什么?还在吵?全都跟我走!” 这个小小的村落,一有风吹草动便能传遍全村。 见衙役进了王大郎家,村民们纷纷从自家门缝里探头张望。 王家人一个个低着头,像受惊的鹌鹑般跟在衙役身后,在村民诧异的目光中缓缓走过村中小道。 等衙役和王家人走远后,村里人从家里出来,三五成群围在一块议论纷纷。 “怎么回事?难不成是王大郎家犯事了?” “不能吧,大郎可是秀才老爷” “莫不是玉兰出什么事了?她都不见了好久了。” 村里人七嘴八舌。 …… 王家人被带到了衙门。 县衙大堂内,时隔十五年,王大娘再次见到了侯夫人。 侯夫人身着绫罗绸缎,发间金钗熠熠生辉,与十五年前几乎别无二致。 她身旁站着一位约莫十五岁的姑娘,衣着华贵,气质不凡。 王大娘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姑娘,心里涌起一丝期待,这莫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你是……你是?” 不对! 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姑娘的眉眼竟与玉兰如此相似。 姑娘微微一笑,眼里满是幸灾乐祸,“才半月不见,娘你不记得我了?” 王大娘如遭雷击,定睛细看,这可不就是玉兰! 只是她比从前挺拔了,肤色白皙了许多,一身锦缎更衬得她气质出众,让人一时不敢相认。 王大娘心头顿时涌起一股说不清的酸楚,这丫头,竟过得这般好! “玉兰?”王大郎喊道。 他努力想伪装成一个关心妹妹的好兄长,“玉兰真的是你,我们还以为你被拐子拐走了,全村都在找你,可让我们担心坏了!” 凌云志笑了一声,“大哥,你就别装了,你很早以前知道了我不是你的亲妹妹。” 王大郎不死心,他望着玉兰,“这件事情我也才刚刚知道,玉兰,是我家对不起你!” 他俯身叩首,额头重重磕在地上,“爹娘年事已高,你要罚就罚我吧!” 王大娘哭天喊地,“玉兰,你怎么能这么狠心?” 王老头不做声,默默发抖。 她都还什么都没做呢,这群人搁这装什么苦情戏。 凌云志看着这群人表演,只觉得分外好笑,“何必在此惺惺作态?我早就亲耳听到你们三个说悄悄话。” 侯夫人咬牙切齿盯着王大郎,“事到如今,你还在这抵赖!” 她又望向王大娘夫妇,“你害我们母子俩骨肉分离!你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 王大娘眼神闪烁,不敢与她对视,“你女儿我不是给你养大了嘛?” 侯夫人见她这副不知悔改的样子,扬手便是一记耳光,“你真个无赖!县令大人你一定好好惩罚这三个人!” 县令一拍惊堂木,厉声道:“按照本朝律例,拐卖良民者,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做苦役!” 王老头听到要流放,开始撇清责任,“大人冤枉啊,这件事是我婆娘做的,和我没有关系。” 王大郎顿时面如土色。若真被流放,他这辈子的仕途可就全毁了,他恐怕这辈子也翻不了身了。 “大人,这件事与我无关,事发时我尚且年幼,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王大娘哭得撕心裂肺,“玉兰,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凌云志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王大郎跪行至凌云志面前,“妹妹,这件事我真不知情,我寒窗苦读十几载,就为了能有一日金榜题名,你就饶了我吧!不然我这辈子完了。” “金榜题名?”凌云志冷笑一声,“想把我卖了供你读书,这笔账我还没和你们算呢。” 王大郎心里咯噔一下,他辩解道:“我一直住在书院,这件事情我完全不知道!” 王大娘仍在哀嚎,“我把你这么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居然这么对我,真是作孽啊!” 王老头也爬过来,“玉兰,我们养大你,总该念及这份情分……” 他话还没说完,凌云志抬起腿,正中王老头胸口。 王老头被踹得倒飞半米,胸口疼的不行,哀嚎惨叫。 王大郎和王大娘震惊的看向凌云志,“你怎么能这样?” 凌云志又踹向王大娘,“踹你怎么了?” 接着又踹向王大郎,踹完还不解气,揪起他的领子扇了两巴掌。 县令欲言又止,看了眼侯夫人。 侯夫人觉得凌云志这样子太粗鄙,便说:“县令大人,这三个刁民丝毫没有悔过之心,我看要重重责罚才是。” 县令挥了挥手,“拉下去,仗一百!” “大人饶命啊!” 王家人惊慌失措。 “玉兰,救我!” 王家人哭天抢地的求饶声中,被衙役拖至院中,按在长凳上。板子一下接着一下打在臀部,三人皆发出哀嚎。 打完板子之后,屁股已经皮开肉绽血肉模糊,三个人就这么被扔进了牢里。 …… 大牢内 阴暗潮湿的牢房里,王大郎趴在草席上,面色惨白。 他作为乡下人,自从七岁开始启蒙读书后不曾下过田,自幼被家里人捧着,何曾受过这般苦楚,此刻已是气息奄奄。 王大娘把王大郎搂在怀里,哭得撕心裂肺:“大郎!大郎!” 凄厉的哭声在牢房中回荡。 别的牢房隐隐传来抱怨声,“吵死了,哭什么哭。” 一道轻柔的声音突然响起。 “你是王大娘?” 牢房外,不知何时站了一位锦衣姑娘,这位年轻姑娘年纪大概十五六岁,眼神复杂望着王大娘。 王老头往角落缩了缩,低头不不吱声,生怕再惹上麻烦。 王大娘抬头望着那姑娘,“你是谁?” 徐妙音看着牢房里的三人,她素未谋面的大哥昏迷不醒,生母苍老憔悴,心中百感交集,轻唤一声:“娘……” 王大娘顿时明白过来。 “你是!我的儿!”她挣扎着爬到栅栏前,“你叫什么名字?” “徐妙音。” “妙音,真是个好听的名字。”王大娘紧紧抓着木栏,“让我仔细看看你。” “你为什么要这样害人。”徐妙音走近了一步,更仔细的望着生母,颤抖问道。 “要不是我把你们俩交换,你又怎么能过上如今这样的好日子呢?”王大娘哭着说,“当母亲的哪有不为儿女着想的,在村里每天醒来不是弯腰种地,就是种菜,我是为了你好。” 徐妙音凝视着王大娘,黝黑的皮肤,瘦小的身躯,干枯的头发间已见银丝。 明明与侯夫人年岁相当,却显得苍老许多。 王大娘见徐妙音有些动容,伸出粗糙的手掌,“你看看我的手掌,再看看你的,我做这么多还不是为了你。” 徐妙音的手指不由自主的摩挲着自己细嫩的手掌,她想到了玉兰的手。 玉兰的手很粗糙,手上都是老茧,还有烫出的水泡,指甲很短,手指还有开裂的痕迹。 她心中涌起难言的酸楚。 王大娘朝她哭喊:“你哥哥撑不住,快给你哥哥找个大夫!” “好。”徐妙音轻叹一声。 王老头一听,连忙爬过来,“女儿,你为我们求求情,让县令把我们放了吧!我们这么大把年纪了,还有遭受流放之灾,一定会死的!” 徐妙音摇摇头,“给他请大夫可以,但是别的要求我不能答应,这是你们罪有应得的。” 王大娘呜呜呜的哭,王老头抹着眼泪。 大夫很快就来了,仔细给王大郎上了药。 王大郎的嘴唇动了动,眼睛睁开了一条缝。 王大娘喜极而泣,“儿子,你可算醒了!” 王大郎虚弱望向大牢外那某格格不入的存在,问道:“这是?” “这是你亲生妹妹妙音!”王大娘哽咽道。 王大郎强撑着力气,如今他只能抓住这唯一的机会,“妙音,你一定救救我们。” “大哥,你难道还不知悔改吗?”徐妙音叹息道。 王大郎急忙辩解:“虽然这件事娘做错在先,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们家对玉兰疼爱有加,根本不像她说的那样。” 王大娘连连点头,“不就是让玉兰干点活,我们家人少,每个人都要干活。在乡下谁家小孩不干活!玉兰这个小丫头片子真是白眼狼。” 王老头附和道:“对啊,我们把她养这么大,居然还敢告我们!” 徐妙音蹙眉问道:“你们想把她卖了,可有此事?” 王大娘哭道:“那也是迫不得已,要不是因为家里没钱,怎么会卖了她呢。等大郎金榜题名,一定会把她接回来的!” 王大郎不放弃求救,侯府养了徐妙音这么多年一定是有感情在的,“妹妹,你一定要救救我!你去求求侯爷!求求侯夫人,救救我!我对这件事真的一无所知。” 王大娘心疼儿子,“呜呜呜,这件事都是我干的,不要连累我儿子,妙音!妙音!求你帮帮忙!” 徐妙音叹了口气,如今她自己在侯府的地位已经很尴尬了,“我说过了,我不会帮你们的,你们好自为之吧。” 说罢转身离去,脚步声渐渐消失在阴暗的牢廊尽头。 20、古代5 “这件事有劳县令大人了。”侯夫人塞给他一张银票。 县令大人推辞的手微微一顿,低声道:“王家罪有应得,下官不过是秉公办事。” 侯夫人与县令单独交谈完,一转身,却见凌云志静立在廊下,不知已站了多久。 侯夫人吓了一跳,“玉兰,你站在那里干什么?” 凌云志缓步上前,“娘,你方才在和县令谈什么呢?” 侯夫人心虚目移,“没什么,不过是些琐事罢了。” 凌云志眯起眼睛,“娘,你为什么不敢直视我的眼睛。” 侯夫人对上她探究的目光,脸上掠过一丝慌乱。 凌云志直截了当,“是不是妙音给王家求情,你打算放过王家人了?” “绝无此事!”候夫人急忙否认。 凌云志脸上恰到好处地浮现几分委屈,“那究竟是怎么回事?还请娘如实告知。” 侯夫人迟疑片刻,终是压低声音,“流放是重罪,不是一个小小的县令就能决定的。县令要将文书层层上报,上报到刑部,再由皇帝批准。” 凌云志追问:“所以呢?” 侯夫人说:“你有所不知,太后已为太子与妙音赐婚。我担心皇上若知晓此事,会对侯府心生芥蒂。” 她飞快补充道:“但你放心,我绝不会轻饶王家人。这三人会一直囚在牢中,至死方休。县令和狱卒我都打点过了,定不会让这几个恶人好过!” 凌云志沉吟片刻,反正王家人现在被关起来,也闹不出什么幺蛾子。 眼下最要紧的,是设法对付太子。 …… 府里 丁香利落地收拾好行装,“小姐,都打包了好了。” 凌云志检视着井井有条的行李,问道,“丁香,你是要留在这里,还是跟我去京城?” 古代交通不方便,要是丁香跟着她去了京城,怕是很难有机会回来了。 丁香没有丝毫犹豫,“小姐去哪儿,我就去哪。” 她眼中闪着憧憬的光,“听说京城繁华似锦,我早就想去见识见识了。” 凌云志说:“你跟我去了京城,以后很难你家人了。” 丁香脸上掠过一丝黯然,“小姐,我从小就被卖进府里了,已经无家可归了。” 看着她稚嫩的脸庞,凌云志叹息道:“原来是这样,那咱们一块京城。” 丁香兴高采烈,“小姐,你真好!” 一开始她被分配给玉兰小姐时,有些不太愿意,后来发现玉兰小姐性格很好。 虽然府里的夫人小姐对下人们都很体贴,但是和玉兰小姐不太一样。 兴许是玉兰小姐以前过过苦日子,对丫鬟婆子都格外宽容些。 凌云志辞别老夫人与舅舅后,车队踏上了返京的路途。 她一点也不习惯做马车,实在不习惯乘坐马车,颠簸七日后,终于抵达京城。 马车停在一座气派的宅邸前。 凌云志迫不及待地跳下车,揉着腰抱怨,“坐了七天马车,坐的我屁股都扁了。” 侯夫人和徐妙音闻言都不禁莞尔,“我们已经家了,玉兰。” 踏入府门,丫鬟婆子们纷纷迎上前来。 侯夫人指着凌云志,对丫鬟婆子们宣布,“这位以后就是我们侯府的二小姐。” 侯夫人离开的这些天,府里下人之间相互流传消息,面对凌云志眼里又是探究,又是好奇。 侯夫人又给凌云志派了两个丫鬟贴身伺候。 凌云志道:“娘,我的房间在哪?” 侯夫人带着她来到了一处院子,“从今天起你就住这儿,你别怕,在这里没人会打你骂你。从今往后,你再也不会吃苦了!” 晚间,凌云志见到了原主父亲,徐候爷,大概三四十岁,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样。 侯爷眼眶微微泛红,抚摸着她的脸,“玉兰?” 凌云志小声喊道:“爹!” 侯爷看向侯夫人,“和你年轻时候长得真像。” 徐妙音静立一旁,看着这温馨的一幕,心里很不是滋味。 四人其乐融融围坐用膳时,凌云志默默吃着碗里的饭,心中暗忖,王家与侯府看似天差地别,实则骨子里并无二致。 王家日子过得紧巴巴,连吃个鸡蛋都只有王老头和王大郎优先吃。因为贫穷,平时将丑恶的嘴脸的展现的淋漓尽致。 侯府嘛,因为有钱,吃穿用度一样不缺,平时有丫鬟伺候,生活舒适,锦衣玉食将一切粉饰太平。 家里一切都很和谐,但是和谐只是表面。 原剧情中,原主惨死,王大郎高中状元,与徐妙音相认。 侯府知道了真相之后,侯爷和侯夫人很有骨气的与徐妙音断绝了关系,老死不相往来。 冷战几天之后,徐妙音带着王家人上门赔罪。 侯爷和侯夫人觉得,侯府和徐妙音闹翻已经算是为从未谋面的原主撑腰了。 王家人痛哭流涕,跪下向侯府赔罪,当然了,这家人也并非真的悔过。 两家只不过是走个流程而已,坏人忏悔,好人原谅。 侯府顺着台阶就下了,原谅了王家。 两家互诉衷肠,达成和解,团团圆圆一起包饺子。 只有原主牺牲的世界达成了。 …… 侯夫人刚得了失而复得的女儿,恨不能倾注全部心血,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 这日,凌云志正在院中翻阅《丹房须知》。 这个世界是个普通世界,再加上她是借了原主的身体,她与生俱来的超凡能力完全被限制住了,一点也不能用。 作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后宅女子,该怎么样对付当朝太子呢? 当然是下毒喽。 毕竟太子是徐妙音未婚夫,经常与徐府走动,凌云志下毒的机会自然不少。 唯一要解解决的就是毒药的来源,不能让别人知道,凌云志打算亲手制作。 正思量间,侯夫人满面春风地走了进来,“玉兰,又在看书。” 凌云志放下书卷,注意到丫鬟手中的物事,“娘,你拿的是什么?” “是针线。”侯夫人笑说:“从今天开始,我教你女红。” 女红是古代女子的必备技能,却也分三六九等。 原主从王大娘那儿学来的不过是些粗活,王大娘只是个普通村妇,只会做衣服鞋袜,缝缝补补,仅此而已。 而侯夫人不仅精通裁衣制袜,更擅刺绣,她拿出自己绣的香囊,“你瞧,这是我绣的。” 香囊上,蝴蝶越于繁花之间,栩栩如生。 凌云志看了一眼,“娘,你手艺真好,不过我不想学女红。” 侯夫人惊诧,“你为什么不想学?” 凌云志说:“学这个有什么用?” 侯夫人耐心解释道:“男主外女主内,女工是咱们女人的本分。你爹穿的的鞋子大部分我做的,将来你也会给你相公做。” 说到此处,她颊边泛起红晕。 不过是免费劳力罢了,凌云志暗想,还不如多雇几个绣娘,好歹能给女子添些岗位。 她满不在乎,“找丫鬟做不行吗?” 侯夫人说:“亲手做的和丫鬟做的能一样吗?” “我不想干活。”凌云志伸出手,“你看看我的手,我在王家一天到晚干活干的都要累死了。现在有丫鬟伺候,还要我亲手做活,我不干。” 侯夫人脸上僵住了,勉强道:“那你…那你以后嫁人了怎么办?” 凌云志懒得反驳“嫁人”这个话题,省得又和侯夫人拉扯有的没的。 她直接说:“府里多养两个绣娘又不花钱,大不了我不走府里的总账,我自掏腰包。” 侯夫人感觉自己一身好手艺得到了女儿的轻视,有些不悦,但还是苦口婆心,“玉兰,女红手艺是母女之间世代相传的手艺,你可以不做,但你一定要会,好把手艺传下去。” “妙音会不就行了?”凌云志说。 侯夫人见她还是这幅态度,顿时羞恼,“你这孩子,我一片苦心要教你成才,你怎么这般不识好歹?” 寻常子女此时会选择服软,凌云志懒得做样子,直接道:“你就是偏心徐妙音!你心疼徐妙音!” 这番质问让侯夫人愣在当场,“怎么会?” 凌云志问:“我都来了一个月了,你为什么不带我出门?你觉得我丢脸吗?” 侯夫人一时有些心虚,虽然玉兰的京话学的很快,但还是有些口音,手上也不免有劳作留下的痕迹。 她怕会被其他人看出端倪。 “怎么不说话?难道被我说中了?”凌云志咄咄逼人。 “胡说!”侯夫人反驳,“三天后,李夫人家的赏花宴我们一块去!” …… 三天后,李家后花园 百花争艳,暗香浮动。夫人小姐们云鬓珠翠,语笑嫣然 一时间花团锦簇。 侯夫人带着凌云志穿过回廊,融入这花团锦簇之中。 “徐夫人,好久不见。” “徐夫人,这位谁呀?”一位夫人好奇打量着凌云志,“是你兄长家的千金吗?” 她们听说侯夫人前不久回了趟娘家,自然而然把凌云志当成了亲戚,大概是亲戚家的姑娘到了定亲的年纪,想在京城寻一门好亲事。 侯夫人保持着笑容,介绍道:“这是我的女儿,徐玉兰。” 几位夫人一时都愣住了。 “你什么时候多了个女儿?” “以前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她们一直以为徐家就徐妙音一个孩子。 难不成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的姑娘是徐侯爷的小妾生的?就算是庶女也不用藏着掖着,难不成是外室生的? 侯夫人叹了口气,“我当年急着回娘家探望病重的老母亲,在半路生下了玉兰和妙音,玉兰被接生的贼人偷偷抱走了。我一直以为我只生了妙音一个孩子,直到不久前,我们母子才团聚。” 夫人们看了看凌云志那张和侯夫人长相相似的脸,信了七八分。 这般遭遇惹得众人唏嘘不已,投向凌云志的目光中满是怜惜。 “真是可怜。” “一定吃了不少苦。” 夫人们热情周到的寒暄完,就轮到晚辈们。 侯夫人一一给她介绍姑娘们,“这位是李夫人家的千金,这位是……” 夫人们聚在一块聊天,挥挥手道:“你们去一边玩去吧。” 凌云志很快与姑娘们一块玩了起来。 有位姑娘提议道:“我们一块打牌吧!” 凌云志兴致勃勃,“打牌怎么玩?教教我!” 一位姑娘道:“你在旁看两局就会了。” “你来我们这桌吧。”一位绿衣姑娘朝她招了招手,“我们教你。” 凌云志在绿衣女子对面坐下,“承蒙姐姐们不弃。” 丫鬟很快拿来了两副牌。 其实可以看得出,牌桌上另一位蓝衣姑娘显然也是生手,玩得磕磕绊绊。 几局下来,凌云志已与众人相谈甚欢,约好了下次再聚。 徐妙音始终静立一旁,未曾加入牌局。 她没办法全身心投入进娱乐中。 这些日子她过得备受煎熬,她老是想到王家人,王大娘、王大郎、王老头,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让她终日笼罩在无形的阴霾中。 侯夫人和侯爷并没有注意到徐妙音的不对劲。 只有太子兴冲冲来看侯府看望徐妙音,发现许久不见的未婚妻,徐妙音整个人变得郁郁寡寡。 20-30 第21章 古代王玉兰6 真假千金 太子穿过长廊。 竹影婆娑, 在地上铺开一片幽谧。徐妙音独坐在石上,久久未动。 她一遍遍告诉自己,王家是咎由自取。 可是…… 徐妙音心头终究萦绕着不忍。牢中王大娘的话语,仍在她脑海中回荡。 王大娘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好。 徐妙音的思绪飘回几天前, 玉兰给小丫鬟抹烫伤药, 提到她以前做饭的时候被烫了一个水泡。 烫伤的疼是火辣辣的, 一阵一阵反复折磨。 徐妙音想象不出那是什么滋味,也不愿知道。 若不是当年被调换,她或许也会像玉兰一般受苦, 再如操劳半生的王大娘一般苍老。 因此, 她对王家的感情始终复杂难言。 “妙音!” 一声轻唤将她拉回现实。 太子立于石阶之上, 目光温柔地注视着她。 “太子殿下!”徐妙音脸上绽放出笑容, 站起身行礼。 太子伸手虚扶,“妙音,我说过多少次了, 我们之间不用那么拘束, 这里又没有外人。” 徐妙音含羞低下头,“礼不可废。” 太子柔声问道:“妙音,你方才怎么了?我瞧你神色郁郁, 可是有心事?” 徐妙音微微侧过身,下意识抗拒, “没什么。” 太子绕到她对面,“妙音, 我是你未来的夫婿,你有什么事都可以跟我说。” 徐妙音犹豫了,终于动了动唇,“我……” “听说你们家最近新来了位姐妹, 是不是她欺负你了?” “没有,玉兰她人很好……”徐妙音叹了口气,“不过这件事确实和她有关系。” 她讲述了十六年前王大娘替换了她和王玉兰的事情。 太子闻言一惊。先前听说徐家多出一位千金,只觉蹊跷,却不知背后竟有这般曲折。 说完,徐妙音低下头,轻声问道:“我根本不是徐家的亲生女儿,我只是一个农妇的女儿,怕你知道后……你不会不喜欢我了?” 太子笑了笑,“妙音,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家世背景,我心里都只有你。” 这话并非虚言,徐家已经渐渐没落,全靠有个爵位支撑门面。 徐妙音嘴角微扬,可一想到狱中的王家人,愁容又染上眉梢。 “怎么又不开心了?”太子轻声问道。 徐妙音吞吞吐吐,“我只是……我只是担心我的生母和兄长,我的生母固然有错,但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我而好,还有我的兄长,他寒窗苦读十几载,如今却因此被牵连到了,前程尽毁,永无出头之日。” 说到这儿她停顿了一下,“你会不会觉得我善恶不分?” 太子善解人意道:“妙音,我就是喜欢你这种善良性格。你的兄长也被牵连到了?你们出生的时候他应该只是个孩子吧?” “是没错,兄长说他什么也不知道,被父母蒙在鼓里。但是玉兰一口咬定我兄长知道内情,是帮凶。她恨不得将王家人挫骨扬灰。” 太子思忖片刻,“玉兰姑娘想必是在王家受了委屈,才会迁怒所有人。只是这般不顾养育之情,未免太过冷硬。” “我也这般想,至少我兄长是无辜的。”徐妙音道。 她是存有私心的,徐家现在只有她和玉兰两个姑娘,家里没有男丁可以依靠。 虽然说太子现在对她很好,可是等太子将来登上了皇位,有了三宫六院,谁又能保证太子还会对她一心一意? 那时候徐侯和侯夫人年事已高,徐家在朝堂没有人,她身后没有助力,只怕在后宫中举步维艰。 她想救出王大郎,为将来在朝中培植一份势力。 不过徐妙音不能让侯爷和侯夫人表现出对王家的关心,免得玉兰知道了,给家里增加矛盾。 唯有让太子帮忙。 太子见她这个样子,主动拍着胸脯保证,“妙音,别担心,这件事情交给我,我会帮你兄长的。” “真的吗?”徐妙音眼里充满着期待。 “你的兄长自然也是我的兄长,别担心,一切交给我。”太子对她眨了眨眼。 徐妙音脸上不由泛起红晕。 …… 凌云志刚从外面打完牌回来,侯夫人就让把丫鬟她叫到屋里,“玉兰,明儿我带你一起去蒋夫人家里做客怎么样?” 凌云志看着侯夫人笑语盈盈,问道:“娘,你是不是有什么事?” 侯夫人笑道:“你今年虚岁也十六了,年纪不小了,蒋夫人认识的人多,让她给你介绍一个如意郎君。” 凌云志就料到迟早会有这一天,不过如果直接说她这辈子打算一个人过日子,侯夫人大概不太会理解。 所以她打算换一种古代人能够理解的方式。 凌云志正色道:“娘,我实话跟你说吧……其实我想入道修行。” 侯夫人脸上露出惊讶,“什么?入道?好端端的干嘛去当道士?” 凌云志叹了一口气,“从前在乡下,什么苦都吃过。如今命运弄人,成了侯府千金,富贵也享过了。我只觉得这红尘种种,不过如此。” 侯夫人惊恐的望着她,“玉兰啊,你要不再想想?” “娘,我心意已决,你就别再劝我了。”凌云志语气坚定。 “你要是当道士,别人可怎么看我们家呀?”侯夫人一脸忧愁。 “娘,你就是太在意别人的议论。”凌云志摇摇头。 侯夫人想到了玉兰最近老是看一些炼丹的书籍,“你成天看那些旁门左道的书,你以后不许再看!” 凌云志说:“那我明天就搬去住山里。” 侯夫人心里慌张,“玉兰,这事情你爹肯定不会同意,你让我怎么跟他交代啊?” 凌云志沉默了几秒,交代?也对,侯夫人生孩子就是为了给徐家交代的。 原剧情中,侯爷最终选择原谅王家,是因为他觉得徐妙音是太子妃,王大郎又是新科状元,有利可图。 再说了,他又没经历过十月怀胎和分娩之苦,妙音和玉兰对他来说都差不多。 妙音是他看着长大的,感情更深一点。玉兰虽然流着他的血,但是素未谋面而且已经过世了,没什么感情。 侯夫人知道侯爷想要原谅王家,心里有些不情愿。 但是她没为徐家生下男丁传宗接代,心里总觉得自己欠了徐家,于是听从侯爷的话。 夫妻俩一起原谅了王家,和徐妙音重归于好,一起团团圆圆包饺子。 凌云志幽幽问道:“我爹不会打死我吧?” “不会,你爹不是那样的人!”侯夫人否认道:“你放心,你爹是文人,不会打你骂你,只是担心你……” “我心意已决,你们不必劝我!”凌云志说:“娘,你先休息,别胡思乱想。” 侯夫人叹了口气,“你这个孩子,你……” 等侯爷回家后,侯夫人与他说了此事,“侯爷你不去劝劝她?” 侯爷问道:“她可是认真的?” 侯夫人苦恼,“认真的,我也不敢劝她,要是现在劝她,怕她一生气直接扎进道观里去了。” 侯爷想了想,“不如这样,先让她在家里居家修行,说不定修行了一段时间她就不不感兴趣了。” 侯夫人焦急道:“要是她真的坚持下去了怎么办?” 侯爷从容道:“夫人,你糊涂了,当道士又不是不能成亲生子。” 侯夫人愣了愣,转忧为喜,“对啊,我怎么就差点忘了?有些流派的道士是可以成亲生子的。” 侯爷说:“我看她不过一时兴起,再过两年,自己便着急了。” 孩子的事情他是一律不管的,顶多偶尔指点几句。 侯夫人觉得有道理,喃喃道:“我打听打听有没有和玉兰一样痴迷修道之事的适龄男子。” 没过几日,凌云志的院子改成了道馆风格,把其中一间屋子改成了炼丹房,买了各种器具。 开始每天装模装样炼丹。 丁香每天帮着凌云志处理各种草药和玉料石料,她隐约觉得小姐不是真的要修道,而是找个借口不嫁人。 不过丁香觉得小姐这样挺好的。 嫁了人就要生孩子,她小时候见过很多婶子大姐饱受生育之苦。 再长大点,丁香就被家人卖了做丫鬟。 起先她还有些好奇,有钱人家的夫人小姐们过的真是舒坦。后来她发现,原来夫人小姐也会难产而死啊。 直到遇到了玉兰小姐,她感觉玉兰小姐很不一样。 凌云志算准时辰,开炉取出几粒丹药。 丁香激动,“小姐,居然真的练出了丹药!这个是你第一次练丹。” 凌云志笑了笑,将丹药一个个装入瓶子里,“这是我练的第一瓶丹药,我要好好保存!” 保存是假,凌云志可不敢吃丹药,她怕重金属中毒。 炼丹只不过是做做样子,她真正要做的是炼制毒药。 忽然间,耳边响起了797的提示,【宿主!王家人被太子接回了京城】 凌云志不满的“啧”了一声,“太子真是爱多管闲事。” …… 一辆平平无奇的马车驶入了京城,最终停在一处宅子面前。 车帘掀起,王老头、王大娘和王大郎依次下车。 三人看到眼前的宅子一时怔住,不禁问道:“这儿是?” 马车夫恭敬道:“老爷,夫人,大少爷,这今后就是你们的新家,里面请。” 历经劫难的王家人走进宅中,看着屋内陈设,眼眶不由得湿润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章 古代王玉兰7 真假千金 马车里 徐妙音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 轻声问道:“殿下,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太子温柔一笑,卖了个关子,“到了你就知道了。” 马车缓缓停在一座宅院前。 太子朝她递了个眼色, 徐妙音会意下车, 推开院门, 映入眼帘的竟是三个她朝思暮想的身影。 “妙音!”王大娘激动地呼唤。 望着王大娘饱经风霜的面容,徐妙音毫无隔阂地喊出那声久违的“娘!” “女儿!” “妹妹!” 王老头和王大郎围拢过来,眼含热泪。 徐妙音抱住了三人, 她的心里终于松了口气。 徐妙音心头积压多时的大石终于落地。 她忽然想起什么, 害羞地望向太子, “是你把我爹娘接回来的?” 太子含笑点头。 “妹妹, 这位是?”王大郎打量着眼前这位气宇不凡的男人,暗自揣测着对方的身份。 “大哥,这位是太子殿下。”徐妙音介绍时, 语气中不自觉带着几分自豪。 太子! 王大郎浑身一颤, 慌忙跪拜,“草民参见太子!” 王大娘和王老头见状,学着王大郎的样子跪下来, “草民参见太子!” 太子伸手搀扶,“我与妙音已经由太后赐婚, 她的亲人就是我的亲人,不必多礼, 快起来。” 王大郎窃喜,没想到这个亲生的妹妹挺有能耐的,居然和皇帝的儿子定了亲! 等太子登基后,妙音便是皇后, 而他岂不就成了国舅爷! 王老头和王大娘交换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十五年前铤而走险偷换孩子真的值得! 多亏了侯府的精心培养,妙音才那么出色,让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与皇家攀上亲。 徐妙音拉着王大娘说:“娘,我事先不知道你们回来了,也没有带东西来,你们有什么缺的少的?我稍后派人送来。” 王大娘欣慰地拍拍她的手,“妙音,你放心,这座宅子里吃穿用度一应俱全。” 太子说:“所有的东西我都事先叫人准备好了,这府里什么都不缺。” 徐妙音感激地说:“还是太子殿下想的周到。” 王大娘热情相邀,“太子,你和妙音一块留下来吃饭吧!” 太子摇摇头,“你们进京这事,侯府不知情。若妙音久不归府,只怕侯爷会起疑。” 徐妙音面露难色,“爹娘,孩儿不孝,不能常伴你们身边。” 又说了些体己话,徐妙音才依依不舍地随太子离去。 目送马车走远后,王大郎意气风发,“爹!娘!现在有太子撑腰,侯府算什么东西?我们不怕王玉兰了!” 王大娘喜形于色,“儿啊,你现在又可以参加科举了,一定要考上进士出人头地!” 王大郎脸上露出沮丧,“娘,我被关了那么久,已经很久握笔了,文章生疏了不少,这一次科举恐怕不一定能考上。” 其实他文采本就中庸,只是王父王母期望过高。如今正好找借口推脱。 王老头转了转眼珠子,“我常听戏曲唱,谁家的女儿进宫当了妃子或者做了王妃,娘家都跟着鸡犬升天。妙音的男人是太子,你就是他小舅子,咱让他给你弄个官当当。” 王大郎无奈,“爹,那不一样,封赏的官和自己考上的官分量不一样。” 靠裙带关系得来的官职多是虚衔。 王大郎虽自认文采普通,却觉得胸有治国之才,定能在朝堂大展拳脚。 王大娘接话,“没错,咱们本来就是庄稼人,要是靠妙音的关系得了一官半职,别人恐怕看不起咱们。” 王老头挤眉弄眼,“嘿,这有什么难的?咱们不是认识太子嘛?让他把今年科举的题目告诉你不就成了。” 王大郎大吃一惊,“爹,这话你可不能在太子面前乱说,科举舞弊可是重罪!” 王老头不以为然,“咱们就让太子把卷子给你偷偷看一眼,反正你文采本来就好,只要文采是真的就行了。” 王大郎愠怒,感觉受到了侮辱,这岂不显得他是个靠妹妹上位的无能之辈,“爹!小声点,你这样子要是让别人听到了怎么办?” “对啊,这可是很严重大罪。”王大娘劝道,“咱们还是低调点。” 王老头嘟囔着,“又没什么……” 虽然王大郎表面不情愿,但心里却还是有一丝动摇。 …… 凌云志见最近徐妙音频频出门,冷笑一声。 徐妙音也真是贱骨头,以她如今这样的身份,王家人本该是见不得光的过往,她倒好,竟主动将这三个祸害接了出来? 又一日,趁着徐妙音出门,凌云志悄悄尾随其后。 跟着马车来到一处朴素宅院。 只见徐妙音上前叩门。 这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自身后响起,“妙音,这是谁家呀?” 徐妙音闻声回头,见到凌云志的瞬间僵在原地,“玉兰,你怎么在这里?” 恰好此时,门被打开,门口是王大郎的笑脸,“妙音,你来……” 最后几个字卡在喉咙里, 王大郎目瞪口呆盯着凌云志,“玉兰,你怎么也在这里。” 凌云志一把推开王大郎,走进了宅院,“要是不跟着妙音到这里来,我还不知道你们居然已经回京了。” 王大郎踉跄后退了好几步,抚摸着胸口,心里骂这死丫头力气真大。 徐妙音扶住王大郎,“玉兰,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想见娘,所以才……” “你这个贱人!我看你就是欠打!”凌云志抬起胳膊,朝着她脸上就是一巴掌。 徐妙音直接被突如其来的巴掌掀到在地,摸着脸颊,“这都是我的错,你打我也好骂我也好千万不要怪罪娘和兄长,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 一声怒喝声传来,“住手!” 太子和王大娘王老头三人正好从里屋出来看到了凌云志打人的一幕。 王大娘跑到徐妙云身边担心的问道,“我的儿,你没事吧?” 徐妙音摇摇头,“我没事。” 太子更是直接护在了她身前,对凌云志怒目而视,“听说玉兰姑娘修道向善,今日一见却大相径庭。妙音是你姐妹,你怎么可轻易打她?” “我打的就是她。”凌云志气势不减,“她帮着王家,就是与我作对!” 太子凛然道:“是我要帮助王家人,你要打就打我,这件事与妙音无关。” “好,那我就成全你。”凌云志抬起胳膊,照着太子脸上就一巴掌。 “啪!”伴随着一阵响亮的耳光声。 太子头都被打偏了,他捂着脸,一下都懵了,他没想到徐玉兰居然真的敢打他。 王家人也都没想到玉兰真的敢打人,王大娘尖叫,“玉兰,这可是是太子,你不要命了?” 凌云志叉腰,理直气壮说道:“如果是以太子的身份,就不应该插手我们家的家事。如果是以徐妙音未婚夫的身份插手这件事,就别用太子的身份压我。” “玉兰,你别狡辩!”王大郎指着她的鼻子,“以下犯上,大逆不道!你有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好啊,不用你们动手,我自个寻死!反正你们都欺负我!”凌云志说,“我现在就去跳河!我不活了!” 王大娘骂道:“你少在这儿装疯卖傻,有本事你真的去跳!” 凌云志顿了顿,一般这个时候电视剧里都是怎么演的来着? “去就去,这是你们逼我的!我现在就死给你们看!” 说完就直接转身跑了。 王大娘刚想开口刁难,没想到玉兰直接跑了。 她假装追了几步,停下与院子的人面面相觑,“玉兰这死丫头跑了!” 太子捂着脸,作为皇子从小到大都没人敢打他,今天居然被一个村姑打了,而且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此时他心里恨不得将徐玉兰千刀万剐了。 “怎么办?”徐妙音急得原地打转,“姐姐她不会真的去跳河吧?” 要是真的去跳河了才好,太子心想。 虽然徐玉兰打了他,但妙音是他未婚妻,而玉兰是妙音名义上的姐妹,也就是他的小姨子,他也不好真的把玉兰怎么样。 要是换了别人,他肯定不会这么轻易放过。 徐妙音慌神,“不行,我得去找她。” 王大郎也觉得玉兰受了刺激,万一真的跳河了把事情闹大了可不好,“我和你一块去找。” 他一向要面子,而且他还指望着太子帮他科举作弊,生怕这会儿玉兰真的去跳河,事情闹大连累了太子,太子会迁怒他们家。 有了徐妙音和王大郎牵头,王家人只好加入寻人的队伍。 众人只看到了河里有一块披帛,又河边的人说刚才有一位年轻女子跑到这边逗留。 徐妙音都快急死了。 太子心里生气,但一想到万一事情闹大了,第二天传出什么“当朝太子逼女子跳河”的光辉事迹,立马派人在河里捞人。 一直到天黑都没有没有找到玉兰。 王老头装模作样找了半天,这会儿天黑了都想找点回家,“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玉兰这丫头会不会根本没有跳河?” 王大娘说:“说不定她早就回家了。” 太子此时已经失去了耐心,几个人各自散了。 徐妙音失魂落魄的回到了侯府,侯夫人问道:“妙音,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我…我一直在找玉兰。”徐妙音心里忐忑不安。 侯夫人不解,“玉兰?玉兰下午一直在府里。” 徐妙音瞪大了眼睛,冲向玉兰的院子里。 玉兰正在丹房悠然捣药。 凌云志抬起头,“妹妹有什么事吗?” 她才不会傻到真的跳河呢,她恨不得把太子几个人扔河里。 徐妙音心生升起一起愤怒,“你怎么在这儿?你知道我和爹娘找了你一个下午吗?都快急死了,你回到家也不知道给我们报个信吗?” 侯夫人见妙音行色匆匆,放心不下跟了过来,恰听到这番话,“妙音你在说什么?” 凌云志走到侯夫人身边说:“娘,妙音口中的爹娘是王家人,我见最近她出去的勤,于是就偷偷跟着她,结果发现她和太子人不知鬼不觉的把王家一家三口都接到了京城,安置在一座宅子里。” 侯夫人一惊,“这是真的吗?” 徐妙音低下头认错,“娘,这件事是我的不对,我只是不忍心看着我王家受苦。” 侯夫人怒从心起,道:“王家人受的苦那都是活该,你联合太子做这样的事情,居然还敢跑过来怪玉兰,你真是翅膀硬了,反了天了。” 徐妙音争辩道:“这件事是我们有错在先,但是玉兰也有错,她一气之下打了太子一耳光,还说要跳河,我们找了她大半天,没想到玉兰居然好好的。” 侯夫人倒吸了一口气,猛地看向玉兰,“你真的打了太子?” 凌云志一脸无所谓,“我一怒之下就打了他。” 侯夫人忧心忡忡,“你怎么那么冲动?那可是太子,得罪了他,我们整个侯府都不好过。” 凌云志满不在乎,“他要是太子就不应该多管闲事,大臣的家事他还要掺一脚。” 侯夫人扶着头,苦恼道:“这叫什么事啊……” 侯爷回府得知此事,说:“玉兰,这件事是你们两都有错,但是你不应该动手打太子,要是让别人知道了那还得了。” 侯府到了他这一代已经开始没落了,他膝下又没有儿子。 如今妙音与太子定了亲,侯府地位方才重现生机,他可不想得罪了这位乘龙快婿。 凌云志不想和侯爷多废话,“不管怎么样,我都不想见到王家人,赶快把这家人给我送走,我不想在京城看到这家人。” 侯爷看着不懂事的女儿,叹了口气。 “我这要求不过分吧?我又不是要求杀了这家人。”凌云志说。 侯夫人拉了拉侯爷的衣袖,“老爷,你就答应了玉兰的要求吧。” 侯爷最终无奈妥协,“好吧。”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3章 古代王玉兰8 真假千金 “咚咚咚” 门口传来敲门声, 王大郎以为又是太子来了,殷勤跑去开门。 结果打开门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王大郎疑惑问道:“你是谁?找哪位?” 徐妙音从中年男人探出头,声若蚊蝇, “兄……王大郎, 这位是我爹。” 王大郎后退了一步, 瞬间明白眼前这个男人的身份,心里莫名惧怕,“侯爷……” 侯爷“哼”了一声, 目光将王大郎从头到脚刮了一遍, “要不是玉兰告诉我, 我还不知道你们居然住在了京城。” 王大郎偷眼去瞧妙音, 只见她不安地绞着衣袖,自己也只得垂首不语。 侯爷表情厌恶,“要不是看在妙音的面子上, 我定饶不了你, 你们一个月的时间限你们赶紧离开京城,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王大郎面露痛惜,“侯爷, 我们一家住在京城,只不过是想和经常见到妙音, 绝无旁的心思。” 侯爷冷笑道:“那你们家当初就别偷换孩子,我看你们就是想攀高枝。” 别以为他不知道, 王家就是眼瞧着妙音和太子有婚约了,想来分一杯羹。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票,扔到地上,“这些钱算是给你们的路费, 要是再让我在京城看到你们,就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转身走了,徐妙音想和王大郎说什么,两人相互对视,徐妙音眼里满是不舍。 侯爷呵斥自马车中传来,“妙音,你还愣在原地干什么?还不赶紧回家!” 徐妙音恋恋不舍看了眼王大郎,上了马车。 王大郎看着地上的银票,握紧了拳头。 …… …… 几日后,王大郎求见太子。 一见面,他便直挺挺跪在地。 太子连忙将他扶了起来,问道:“大郎,出什么事了吗?” 王大郎眼含热泪,“我们家即将要离开京城了,我特来拜谢殿下这些时日的照拂。” 太子惊讶问道:“在京城住的好好的,为什么突然要离开?” 王大郎低下头,“玉兰告诉了侯爷,侯府找上了门……” “居然是这样。”太子皱眉,他想起了那一巴掌,徐玉兰这个贱人他还没找她算账呢。 王大郎叩首,“草民不敢连累殿下。” 太子说:“科举在即,你要是考上了,侯爷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王大郎长叹,“不瞒殿下,家中琐事纷扰,心绪难宁,文章更是写不下去……只怕是要辜负殿下了。” 太子心想,这样也不是个办法,躲得了一时躲不过一世,妙音的身世万一以后被有心人扒出来,那多丢人,他想个办法才是。 虽然王大娘和王老头两个人是纯正的乡下人,又粗鄙又市侩,太子心里有些瞧不上 ,但这王大郎倒是个可造之材。 王大郎叹了口气,“要是我能提前知道题目就好了。” 他苦笑摇头,“这些日子,承蒙太子殿下照顾。” 有了! 太子眼睛一亮,抚掌笑道:“我有法子,保准你金榜题名。” …… …… 另一边 丁香端着洗净的苹果进屋。 凌云志对半切开一个苹果,挖掉苹果籽,咬了一口果肉。 耳边传来系统的声音,【宿主!太子把今年的科举题目泄露给了王大郎】 我天,凌云志扶额,“我劁!王大郎这一家就像狗皮膏药一样,怎么也甩不掉。” 还有太子,明明和他没关系还偏要来横插一脚。 凌云志深吸几口气,强压下心头怒火,开始盘算太子被毒死后该如何布局。 先把丁香放出去,虽然说侯府被杀头牵连不到下人,她不忍心看到丁香再被卖来卖去了。 况且,她还需要丁香为她做事。 …… …… 到了放榜这一日,王大娘一家人满怀期待。 太子事先透露了科举的考题,所以王大郎自是成竹在胸。 果然,他不仅高中,更是独占鳌头! 王大郎喜极而泣,“爹!娘!我中状元了!我中状元了!” 王大娘拍腿大笑,“孩子他爹你听到了吗?我儿子中状元了!” “我听到了!我老王一家总算是光宗耀祖了。”王老头激动得老泪纵横。 而侯府这边很快得到了消息。 侯夫人大惊,“什么,王家人不是离开京城了吗?怎么会这样?” 侯爷没想到事情居然会变成这样,问徐妙音,“这件事可是你所为?” 徐妙音摇头,“父亲,我全然不知。” 侯爷感到头疼,“要是玉兰知道一定又要吵闹了。” 侯夫人拽着侯爷的手臂,“玉兰受了那么多委屈,不能让她白受了委屈。老爷,你想想办法!” 侯爷心情烦躁,“现在王大郎考中了状元,我能有什么办法,我又不是皇帝?” 他在心里重新估量了王家的价值,如今王大郎考中了状元,前途不可估量。反倒是玉兰,除了惹是生非还有什么用? …… …… “玉兰,你这一个月都在忙什么呢?”侯夫人踏进凌云志的小院。 “我最近在钻研炼丹术。”凌云志举起书晃了晃。 侯夫人其实是不太相信丹药一类的东西,要是放在平常肯定要说两句,但是现在她有更重要的事情,“玉兰,今天晚上府里有客人,你和我们一起接待。” “是什么客人?”凌云志问道。 “别担心,不是什么身份尊贵的客人,是熟人,两家一起吃个饭。”侯夫人心虚道。 “熟人?是谁啊?”凌云志知道是谁,不过还是故意追问。 侯夫人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是…王大郎一家。” 凌云志拒绝“娘,我是不可能和这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 侯夫人劝说道:“玉兰,今时不同往日,王大郎中了状元,现在当了官,在朝堂上和你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咱们两家说到底没有那么大的仇,何必搞得那么难堪呢。” 凌云志质问道:“娘,我是你十月怀胎生下来的,从小我就被抱走了,在王家每天做牛做马,你难道就一点也不心疼吗?” 侯夫人眼里涌起愧疚,“我也知道你有多恨王家,但是你爹也不容易,你一点也不知道官场有难,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帮你爹把家里的事情安排妥当,不给你爹添麻烦。”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下心底的怒火。 “玉兰……”侯夫人十分不长眼的凑上来。 凌云志抬手就扇了她一耳光。 周围丫鬟都目瞪口呆,一个个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侯夫人跌坐在地,捂着脸不可置信,“玉兰,你怎么能打我?” 凌云志笑了一声,“打你就打你,难道还要挑日子吗?” 她转身冲出院子,直奔书房。 小厮看到了她,迎上来,“小姐,侯爷正在里面……” 凌云志略过他,闯进书房。 书房里,侯爷看到她来势汹汹,小心翼翼的问:“玉兰,你有什么事吗?” 凌云志二话不说,抬脚就踹! 侯爷跌倒在地,“你居然敢踹你老子!” 凌云志又是一记窝心脚,“你在这里嘴硬!” 小厮听到声音冲了进来,将侯爷扶起,“侯爷,你没事吧!” 侯爷被小厮从地上扶起来,狼狈大喊,“逆女,你这是想弑父?” 凌云志理直气壮说:“父母不慈,儿女不孝!” 侯爷气喘吁吁,抬起手想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逆女。 凌云志见状,左看右看,一把抄起桌子上的镇纸。 侯爷顿时想起这个女儿从来不是忍气吞声的主儿。 以前玉兰刚回来的时候,他还觉得性格直率,现在只觉得粗鄙不堪。 他态度软了下来,“我以为我想吗?我知道你讨厌妙音和王家人,但是妙音和太子定了亲,王大郎又做了官。我膝下只有你和妙音两个女儿,我百年之后,谁来照顾你?将来你还要妙音和王家人给你撑腰。” 凌云志眯起眼睛,“老匹夫,少给自己脸上贴金。” 侯爷耐心解释说:“现在我们两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玉兰,你就别担心,你爹我难不成会害你?” 凌云志不接话,放下了手里的镇纸,转而问道:“今天太子会来吗?” “今日只有我们家和王家两家。”侯爷疑惑,“你问太子做什么?” 凌云志转身离开了书房。 徐妙音听说玉兰闹出的动静,连忙来劝她。 “你还有脸来劝我?”凌云志冷笑,“我去看你是专程过来讨打的吧?” 徐妙音脸上带了几分忧愁,“玉兰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但是谁让咱们侯府没有男嗣,以后就怕会亲戚们欺负。” 凌云志更无语了,“你有病啊,你不是太子妃吗?谁欺负你啊?” 徐妙音说:“就算我是太子妃,就算我以后当了皇后又怎么样?太子不会有其她妃子,别的妃子都有家族扶持,而我们家里在朝中没有人,日后恐怕艰难。” “你指望王大郎扶持你?我看你是昏了头了吧,你扶持王家还差不多。”凌云志冷笑一声。 侯府替王家养孩子,徐妙音给王家塞钱,太子王家从大牢捞出安置,还给王大郎透题。 王家真是谓是连吃带拿,你们到底谁扶持谁啊? 徐妙音叹气,“家族间相互扶持,玉兰,看在我的面子上,你就原谅他们吧。” 凌云志本来又想骂人,转念却压下火气,“行。” 她今晚的宴会上就要试一下毒药的效果。 …… …… 晚宴上 王老头拉着侯爷喝酒,“你和我有同一个女儿,我们现在比亲家还亲咧。” 侯爷拿着酒杯微笑点头,心里很是看不惯王老头这幅粗鄙的样子。 王大郎无奈,“爹,你喝多了。” “没有,我才没有喝多。”王老头口齿不清。 侯爷和王大郎互相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 王大娘看着王老头这幅样子,恨恨道“就知道喝喝喝!” 侯夫人劝道:“今日我们两家难得聚在一起,就让他喝个畅快吧。” 王大娘白了王老头一眼, 和侯夫人聊起天,她问道:“对了,姐姐,我们家初来乍到,在京城也不认识什么人,大郎呢眼前这岁数一年比一年大了还没有成家,我这心里着急。” 侯夫人自然知道王大娘想找她牵线,“大郎是妙音的亲哥哥,我自然会为他留意的。” 王大娘听了这话才心满意足,心想着一定要给儿子找门好亲事。 “妙音有了太子,如果王大郎如果能娶公主就好了。” 侯夫人面露尴尬,王大娘想的还挺美,她敷衍了几句。 王大娘很快接着把话题转到玉兰身上,“玉兰,你今年有十六了吧?定亲了没?” “还没呢。”侯夫人说:“玉兰还不急。” “我也是从小看着玉兰长大的。”王大娘说:“玉兰的事我能不急吗?” 侯夫人看向凌云志。 凌云志朝她们笑了笑,并未反驳。 王大娘更加殷切了,“姐姐,我们要为玉兰找门好亲事。” 玉兰这个小白眼狼还是逃不出她的掌心,她心里预备着给玉兰找一户难堪的人家。 侯夫人应了一声。 王大娘更是凑过来,摸着凌云志的衣服,“玉兰,你穿着什么玩意,想道士穿的一样?” 侯夫人生怕玉兰生气,敢忙拉开王大娘,“妹妹,你的衣裳还是好几年前时兴的款式了,改天我们一起做几身衣裳。” 王大娘心里羞愧,虽然儿子当了官,但是她这个做娘的什么也不懂给王家丢脸了,上次她去参加宴会,还被其她夫人嘲笑了口音。 侯夫人和王大娘聊着聊着,突然,一旁传来杯盏碎裂的声音。 两人循声望去,原来是王老头不小心把酒杯打碎,他整个人醉倒在地上。 王大娘骂道:“喝了点酒就到处丢人。” 王大郎上前去搀扶父亲,去发现不对,“爹?” 王老头眼睛瞪大,一动不动。 “爹!”王大郎摇晃着他,“爹,你别吓我啊!”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4章 古代王玉兰9 真假千金 王大郎用力摇晃着王老头的身子, 可王老头怎么喊也喊不醒,“爹,你醒醒!爹!” 他的手颤巍巍的探向王老头的鼻息,“不好了, 我爹没气了!” 侯夫人心头一紧, 脱口而出:“酒里有毒!” 侯爷手一抖, 酒杯“啪”地一声摔在地上,碎成几片。 原本温馨的家宴,瞬间笼罩在一片死寂之中。 大夫提着药箱匆匆赶来, 探了探王老头的鼻息, 又翻了翻他的眼皮, 最终摇头叹息, “已经回天乏术了。” 王大郎和王大娘当即哀嚎了起来,“明明刚才还好好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啊!” 大夫给侯爷把了脉, “侯爷没有中毒。” 他在王大郎的食物里挨个试毒, 回禀道:“侯爷,这些食物里都没有毒。” 徐妙音思索片刻,轻声说道:“我曾读过医书, 有些剧毒未必下在酒菜中,而是涂在杯口。” 大夫又检查了筷子和碗口, 他摇摇头,“各处都验过了, 并未发现毒物。” “不是中毒,那我爹是怎么死的?”王大郎满脸不可置信。 大夫详细询问王老头生前饮食,最终断定是酗酒过度所致。 原来王老头素有饮酒的习惯,隔壁李婶常打趣说他这些年喝下的酒, 怕是能汇成一条河了。 王大郎与王大娘虽悲痛,却也接受了这个事实。 反正现在家里的顶梁柱已经变成了考上状元的王大郎,王老头作为王家的前任顶梁柱,已经失去了价值。 王家人随即开始操办丧事。 侯府也派人前来帮忙。 由于王家和侯夫人都是临城人,对外的借口是,侯夫人和王家是沾亲带故的老亲戚。 唯有徐妙音察觉凌云志近来有些异样,她找了王大娘商量。 “娘,最近姐姐老是在和我打听太子的事,还打听了太子的喜好。” 王大娘心生警觉,她最近打算搜罗不好的人家准备故意介绍玉兰,肯定是玉兰察觉到了异样,“玉兰一定是看上太子了。” “但是姐姐和太子都只见过两次。”徐妙音觉得莫名其妙,“我瞧她明明对太子厌恶得很。” “那可是太子。”王大娘笃定道:“就算只是给太子做小妾,那将来大小也是个妃子!玉兰一定在想方设法想要报复我们母子呢,你可要小心,别让太子被她抢走了。” “娘,你放心吧。”徐妙音感觉真是对牛弹琴,自己真不应该找王大娘商量,“我看玉兰不是那样的人,而且太子对我很好。” 王大娘笑道:“我们两家一起请太子来家里吃饭,让玉兰好好看看你和太子恩爱的场面。” “娘,别这样。”徐妙音都有些无语了,“爹才刚死,你怎么就想着请客吃饭。” 王大娘笑眯眯的说:“你亲爹去世,你总该要守孝吧,这事咱们总得和太子一起商量商量。” 徐妙音沉默不语。 王大娘说:“你就别管玉兰了,你也不想想你的荣华富贵是怎么来的,你呀只要把荣华富贵紧紧抓在手里就行了!我们全家可都指望你了!” 接着,她仔细打量着徐妙音,“难怪我常听人说,想要俏一身孝,你这一身素雅还挺好看。” 徐妙音蹙眉打断,“娘,先不和你说了,我还要去前面帮忙。” …… 夜里,万籁俱寂。 堂上“奠”字高悬,棺木尚未封盖。 空气中,香与烛火焦糊的味道形成一种令人窒息的味道。 按照习俗,需要停灵七天。 王大郎已经守夜六天了,今天是最后一天。 连日的疲惫让他神色萎靡,徐妙音担心他夜里肚子饿,派人送来几样点心给他垫饥。 还是亲妹妹贴心! 王大郎吃完两块桃酥,舔了舔指尖,拍掉衣上的碎屑。 突然,他身子一僵。 他感觉身体开始不舒服,胃里十分恶心。 中毒了?这桃酥是妙音送来的,为什么……? 不容他细想,一阵剧烈的绞痛袭来,他挣扎着嘶喊:“来…人…呐…” 他在地上不断抽搐了许久,才再不动弹。 晚上,仆从们有都些偷懒,等发现时,尸体都已经凉了。 王大郎眼睛瞪大仿佛是死不瞑目。 仆从连滚带爬去通报,王大娘闻讯,反复喃喃道:“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 她们家好不容易才有今天,儿子考上状元,享受荣华富贵…… 见到尸体那一刻,她终于不能再自欺欺人了,王大娘崩溃大哭,“我的儿啊,怎么就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凌云志在一旁说风凉话,“我知道了,一定是王老头舍不得儿子,所以就把王大郎带过去了!” 短短几日之内,王家接连死了两个人,怎么想都觉得蹊跷。 王大娘猛地抬头,眼中燃起恨意,“是你!一定是你害死了大郎!” 她朝着凌云志扑了过来。 凌云志也丝毫不怕她,后退两步拉开距离,抄起一旁的椅子就抄王大娘腰上砸去。 “啊!”王大娘重重倒在地上。 侯爷上前两步打算劝说,凌云志见到他的动作,撇了他一眼,将椅子扔到一边。 侯爷见椅子飞过来,连忙闪躲。 凌云志的拳头狠狠砸向王大娘的脸,王大娘鼻子留下鼻血,染红了嘴巴,“贱人,你儿子都是被你克死的!” “玉兰!玉兰!”侯爷和侯夫人实在是看不去,两个人强行分开了凌云志和王大娘,“你怎么能这样对王夫人!” 王大娘坐在地上,口齿不清抽泣,“你这个不孝女!我要报官!” 王老头的死是次要的,最主要的王大郎!那可是她唯一的儿子! 儿子死了,下半辈子让她怎么活? 一听到报官,侯爷就开始和稀泥,“王夫人,你不为自己考虑考虑也要为妙音考虑,要是报官了,事情传出去多难听!” 侯夫人也是有点心虚,“是啊,这事要是传出去,那妙音的名声可就坏了,咱们做父母的就得为子女考虑。” 凌云志嗤笑一声。 王大娘瞪大了眼睛,“你们都包庇玉兰!” 她不依不饶,“一定是玉兰害了大郎,不然大郎好端端的怎么会死呢?” 凌云志阴阳怪气,“分明就是你命硬,克死了你男人和儿子!你居然还怪我?” 王大娘见杀害儿子的凶手贴脸挑衅,怒气更甚,她气得浑身发抖,“我要去官府告你!你殴打长辈,毒害兄长!” 徐妙音和侯府一家只想息事宁人,侯夫人苦口婆心,“王大姐,这中间牵扯众多,你就当为了妙音忍忍吧。” 侯爷也道:“对啊,为了孩子。况且这中间还牵扯到了太子,不好办……” 徐妙音也生怕王大娘这么一闹,搅坏了她的名声,“娘,这事咱们先和太子商量商量,我们肯定会还大哥一个公道。” 王大娘又在地上哀嚎了好一会儿。 …… …… 太子如约来到了王家。 他来到这是为了商量他和徐妙音的婚期。 原本礼部将婚事定在明年,如今王老头死了,虽然不能光明正大守孝,但徐妙音还是打算装病将婚事延期三年。 侯夫人觉得三年太久了,王大娘对比颇有微词,觉得侯夫人看不起她们家。 面对两个丈母娘,太子有些苦恼。 没想到,今天他一踏入屋子,王大娘就披头散发扑过来,“贤婿,你要为我做主啊!” 太子吓了一跳,王大娘领口还有星星点点的鼻血,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恐怖。 “王夫人,你这么?” “我儿子没了!太子你一定要为我们家做主!”王大娘叫嚎道。 什么? 太子一时没反应过来。 直到徐妙音和他说了前因后果,太子才知道王大郎人没了。 这才短短几天,居然发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太子给王大郎上了一炷香,“大郎,你放心,我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凌云志在一旁嗤之以鼻,你真以为自己是青天大法官? 之后太子和侯府对王大娘又是好一顿安抚,让王大娘先去休息。 侯府的人单独和太子讨论。 太子瞧瞧凌云志这个样子,似乎一点也不慌,难道真的不是她害死的王老头和王大爷? 可是又会是谁呢? 凌云志坐了下来,慢悠悠的吃着糕点。 太子目光落在桌子上的糕点,但终究是不敢随便吃别人做的东西。 转而随手捻起果盘中的一粒葡萄,嚼了起来,想象自己嚼的是王家人和玉兰。 他现在心里烦躁的很,自从这群人来了京城,就整天给他找麻烦。 侯夫人愁眉苦脸,“王夫人不依不饶,这可怎么办才好?” 凌云志见悄悄打量着太子,太子的脸色变得难堪。 这个时候侯爷才察觉的太子的不对劲,“殿下,你怎么了?” 太子踉跄想要站起来,但是一挣扎就狠狠跌到了地上。 徐妙音朝着太子扑过去,发出了凄厉的哭声,“殿下?殿下?!” 侯爷见状,大喊道:“是毒,是毒!太子中毒了!快去请太医!” 太子可是皇帝皇后最疼爱的儿子,要是太子死在侯府上,侯府可要遭罪了。 下人们急匆匆跑了出去。 凌云志看着乱糟糟的人,心里无动于衷。 众人将太子抬到了内室,凌云志看着太子,“他是不是已经没气了,我看他一动不动。” “不会的,太医还没有来了,太子怎么能就这么死了?”侯爷扑向太子,试图寻找他还活着的迹象。 但是太子胸口没有起伏,他已经没了呼吸,侯爷摸向太子的手腕,连脉搏也没了! 他面如死灰,徐妙音看到父亲这个样子,哭了出来。 “怎么会这样?”侯夫人急了,抓紧侯爷的胳膊,“太子是和我们在一起出事的,皇帝会不会一怒之下牵连我们?” “太子是当今陛下疼爱的皇子,他出了事,我们一个也跑不了。”凌云志冷冷的说道。 “你怎么怎么镇定?”侯夫人问道。 “我看到你们完蛋,我就觉得开心。”凌云志摊手。 “是不是你?是不是你下毒的?”侯爷面目狰狞扑向凌云志。 凌云志抄起一旁的花瓶就朝着侯爷脑袋上砸去。 “哗啦”一声,花瓶碎成无数片。 侯爷痛苦的捂着脑袋,“好痛!” “老爷!”侯夫人扑向侯爷,她看向凌云志,“你这是存心害死我们家。” “你有什么证据说人是我杀,唉!事到如今我们也就只能听天由命。”凌云志仰天长叹一口气。 人确实是她鲨的。 凌云志把毒药抹在了王老头的酒杯上,毒药沾到了王老头的手指上,王老头又直接用手抓花生米吃,直接被毒死了。 王大郎也是如此。 停灵守夜时有一个规矩,桌案上的香不能断,一根烧完立马要接着一根。守夜的时候,都是王大郎换香,于是她将毒药抹在香上。 太子是个意外,凌云志没想这么快鲨他,谁让他刚刚给王大郎上了香,摸到了毒药。 “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吗?”侯爷怒吼,“我们整个侯府都会完蛋!” 凌云志嘟嘟嘴,耸肩。 急匆匆的脚步打断了这场还未开始的怒火,下人闯了进来,“老爷,太医来了!” 徐妙音哭求道:“太医,你快救救太子殿下!” 太医刚看到太子的脸色就吓了一跳,他颤颤巍巍出手把脉,刚摸到手腕很快又缩回来。 他悲痛宣布了结果,“太子已经薨逝了。” 侯爷跌倒在地上,完了,徐家真的完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5章 古代王玉兰10 真假千金* 皇宫, 宣政殿 “臣今日查到了一桩案子,牵扯到了太子殿下,臣惶恐,所以……”大臣伏跪于地, 语带迟疑。 居然牵扯到了太子? 皇帝皱了皱眉, 但为了表示他的公正, 他还是表示:“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算是太子也不例外,是什么案子?” 两位大臣心里嘀咕, 真要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你又不高兴了。 一人躬身向大太监呈上证据。 皇帝接过太监递上来的证据, 越看脸色越是阴沉。 这些都指向了一个事实, 太子涉慊科举舞弊。 他震怒,“岂有此理,速速让太子滚过来见朕!” 话音未落, 一名太监踉跄奔入, “陛下,不好了!太子殿下出事了!” 两位大臣相互对视了一眼。 皇帝厉声道:“太子出了什么事?” 小太监跪在地上,声音颤抖, “太子殿下……薨了。” 皇帝拍案而起,“你胡说什么?太子今天早上还好好的!” “千真外确……太子, 太子他意外身故……” 皇帝一时恍惚,几乎站立不稳。太子是大燕下一任储君, 也是他最疼爱的孩子。 没想到好端端的一个儿子突然就这么没了! “太子是怎么亡的?” 太子的死因是中毒。 不仅如此,这起太子中毒的案件中,直接牵扯出了侯府与今年新科状元王大郎家之间的陈年旧事。 此案更是与科举舞弊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如今太子已死,盛怒之下, 皇帝将矛头指向了侯府和王家。 然后发现,王大郎已于昨夜忽然暴毙,王大郎的母亲坚称是侯府毒死了她的儿子。 皇帝怒火中烧,直接下令,“将侯府所有人通通打入大牢,我儿出殡之时,就是徐家陪葬之日。” 另一边,皇后听到太子薨逝的噩耗后直接晕过去。 她可就这么一个儿子,居然就这么没了! 皇后恨上了侯府,侯府祖上虽然是开国之将,但是到了这一代已经走向了没落。 本来她打算从名门望族中挑选一位儿媳妇,但是架不住太子非要娶徐妙音,她才勉强答应。 如今太子出了事,还牵扯到侯府,她觉得这一切不幸都是侯府带来的,“一定是徐家克死了我儿子!” …… …… 牢房内 阴暗潮湿,窄窗透入微光,空气中弥漫着死亡之气。 徐妙音蜷在草席上,怎么也没想到会有这一天。 这一切都是玉兰的错! 玉兰都默认了下毒的事实,但是她们偏偏不能告发玉兰。 要是主谋真的是玉兰,以一般的性格肯定会把全家都拉下水。 徐妙音真是有苦说不出。 侯爷这边,他收到了好友从外面传来的消息,下毒的真凶还没有找到。 大臣们觉得圣上这事实在是太荒唐了,眼下证据都没有,因为一时生气就要让侯府陪葬。 况且侯爷的女儿徐妙音还是太子未婚妻。 因为儿子意外死了所以让未来亲家一家殉葬,这也太离谱了。 大臣纷纷进言劝谏。 侯爷暂时松了口气,幸好没有查到玉兰身上,不然他们家真的要完蛋了。 他寄希望于圣上消气,饶了侯府一命。 很快又有两个的消息传来。 一个是好消息,圣上收回了殉葬的命令。 另一个则是坏消息。 但目前最大的慊疑人仍然是侯爷、侯夫人和王玉兰三人之一。 现在办案的官员认为是侯爷和侯夫人因为当年换孩子的一事,合谋毒死了王老头和王大郎,原本下一个目标应该是王大娘,但是却意外毒死了太子。 凌云志听到这个消息也有些诧异,不过没办法,谁让侯爷和侯夫人对外就是一副爱子如命的人设。 外人看到这个案子,自然而然就会以为是为子复仇。 王大娘特意花钱打点狱卒来望侯府,不过主要是为了嘲讽,“我儿子死了我要你们也不好过!看到你们一家越落魄,我就越开心哈哈哈哈!” 徐妙音喊了一声,“娘……” 王大娘恶狠狠道:“妙音,你别怪我狠心。要怪就怪玉兰,她不仅害死了老头和大郎,还把候府也害惨了,她就是丧门星!” 王大郎被毒死时,她要报官,妙音居然都拦着,这份仇她都记着。 凌云志都无语了,直接倒打一耙,“我又不是你们王家的人,关我什么事?明明是你克死你男人和儿子,你就是个煞星。” 王大娘瞬间怒了,骂道:“你这小贱人还敢嘴硬!要不是你我们家里怎么会这样!” 凌云志猛地起身,隔着栏杆,直接一把揪住她的领子,一只手掐住她的喉咙,另一只手随即松开衣领也掐在喉咙上,“你个贱女人,事到如今,你还在这给我嘴硬,我现在就杀了你!” 她双臂发力将王大娘重重撞向木栏,一下又一下。 王大娘的嘴和鼻子流出鲜血,她大喊大叫,“救命啊,杀人啦!” 狱卒很快赶回来,“你在干什么?快松开!” 凌云志不松手,依然抓着王大娘不放。 狱卒开了门,挥起手里的木棒威胁,凌云志这才放手。 王大娘头晕眼花,吐掉嘴里断掉的牙齿,扶着墙大口喘气。 凌云志隔着栏杆嘲讽,“我看你就是皮痒欠打,下次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王大娘又要开骂了,狱卒直接把王大娘赶了出去。 王大娘鼻青脸肿回到了家,却见一伙人围在宅前,“你们是谁?在我家干什么?!” 王家原本住在的宅子是太子让手下置办的。 现在太子走了,王家又只剩大娘一个人,侯府也坐牢了,手下直接翻脸不认人。 王大娘就这么被客气的请出了大宅子。 王大娘骂骂咧咧,家丁抬起手,不客气赏了一个她大耳刮子,“老太婆,你以为你是谁呀,我们家老爷也是你能骂的?” 王大娘被打的眼冒金星,只得忍气吞声离开了,晚上也是能睡在大街上,浑身上下连一个铜子都没有,整日忍饥挨饿。 …… …… 大牢里,侯爷忧思过重,再加上环境太差,伙食又不好,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 侯夫人终日以泪洗面。 与此同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来看望她们。 来人是一位粗布衣裳打扮的十五六岁的年轻姑娘。 徐妙音眯起眼睛,惊讶道:“你是……丁香?” 丁香早在事发之前就被放出了侯府,说是要给自己赎身,回家与家人团聚。 玉兰给丁香说了些好话,侯夫人怜惜她小小年纪就被卖了出来做下人,听说她要回家与家人团聚,赏了她些路费。 丁香眼里都是不忍,说:“夫人,小姐,听说牢里伙食粗陋,我特意给你们带了吃的。” 凌云志接过丁香竖着递进来的木质饭盒,表面还热热油油的。 打开一看,是热腾腾的猪脚饭,配上了青菜和酸味开口的腌萝卜丁。 凌云志蹲在围栏前大口扒拉着猪脚饭。 徐妙音还是第一次吃猪脚饭,她学着玉兰的样子搅拌了下米饭,让米饭浸满汤汁,猪脚炖得比较软烂。 出乎意料的好吃。 丁香轻声道:“小姐,你们慢慢吃,别噎着了。” 侯夫人愁眉不展。 凌云志抬起头,“娘,你怎么不吃啊,丁香好不容易给咱们带了猪脚饭。” “我没胃口,你爹病得这么严重,他都快不行。”侯夫人泪如雨下。 “你吃不下给我吃!”凌云志一把夺过饭盒,“丁香,这是你自己做的吗?下次可以加点糖吗?我喜欢吃咸甜口的。” 丁香点头应下。 凌云志边吃还边说风凉话,“你说这案子查来查去都没查到凶手,要不就让爹认罪吧,反正他都要死了。” 侯夫人恼怒,“玉兰,你说的这是什么话?” 她第一首选是牺牲妙音和玉兰,而不是侯爷。 侯夫人见过好些个家庭,都因为家里做官的父亲去世后,整个家里顺速失势,阶级下滑。 侯爷是家里顶梁柱,如果侯爷死了,家里就真的彻底一落千丈。 凌云志义正言辞道:“咱们一直关下去都不是个事,我这个提议都是为了这个家!干脆让爹一个人把事情扛了。” 侯夫人坚决不同意,“不行,事到如今我们一家……同生共死。” 她看向了徐妙音,只不过这一次徐妙音没有配合她,态度颇为冷淡,低头吃着猪脚饭。 “那你认罪吧。”凌云志直接对侯夫人说,“你把罪都扛起来,父母之爱子,则计之深远~你也不想我和妙音受苦吧~” 侯夫人气的浑身发抖,“玉兰,你怎么能这样?要不是因为你?我们全家都不会流落到这种地步!” 凌云志将饭盒仔细放在一旁,猛地起身抬手就扇了她一巴掌。 侯夫人跌坐在地,难以置信,“你、你居然打我?” 凌云志咧嘴一笑,“我突然想起上次扇了爹一巴掌,夫妻一体,所以今天也给你一巴掌。” 侯夫人浑身发抖,“你做错了事,不仅不知悔改,居然还这样对我?” 徐妙音从猪脚饭中抬起头,低声道:“娘,你少说两句吧,你也想像王大娘一样挨打吗?” 侯夫人掩面痛哭。 侯爷躺在角落,眼睛直勾勾盯着天花板,面色灰白,声音沙哑,“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说完又剧烈咳嗽起来。 …… …… 这日清晨,狱卒引一人至牢门前。 凌云志从草堆里抬起头,居然还有人来看她们? 来人是一个年轻男子。 侯府一家似乎都认识。 侯夫人和侯爷皆一怔,“患难见真情,没想到来的会是你。” 凌云志疑惑。 徐妙音介绍道:“玉兰,这是穆小将军。” 凌云志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看上去十六七岁左右的样子,不同于太子的老成持重,眼前这个男子是偏活泼型的。 哟,还是意气风发鲜衣怒马的古风小将军人设。 她的目光太过直白,小将军微蹙其眉,转向徐妙音时却不自觉柔和了神色,“你放心,我一定会救你们出去的。” 徐妙音低下头,“事到如今,我已经认命了。” 小将军抓住她的手,“不,一切还有生机!” 凌云志插嘴道:“你有什么办法?” 小将军扫视了一眼四人,侯府一家四口目光都落在他身上。 他压低了声音道,“假死。” 假死?凌云志挑眉,这也是她的想法之一。 小将军和她们详细说了计划,还给四人四粒假死药。 凌云志看着徐妙音手里的那个装药的小葫芦,和系统确认,“这四粒药丸都是假死药吗?” 她生怕徐妙音和小将军之间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联络方式,像某些电影一样,其中一粒毒药,最终只有三个人活下去了。 【宿主你猜的没错,其中有一粒是毒药】 凌云志心下了然,“我明白了。” …… …… 这天一大早,狱卒又来送饭,却见大牢中侯府一家四口横七扭八倒在地上。 他用棍子戳了戳几人,见毫无反应,心知不妙,打开牢门探查。 四人都没有了气息。 侯府一家四口的尸体被草草拖到了乱葬岗。 一辆马车早已在此等候多时。 马车夫和一位丫鬟将四人扶起来。 徐妙音悠悠转醒,望着久违的外面的世界,湛蓝的天空,高大的树木,喜极而泣。 侯爷发出了一阵咳嗽声,“咳咳咳咳咳……” “爹!我们成功了!”徐妙音抱着侯爷,接着又摇晃侯夫人“娘,你快醒醒!” 但是侯夫人一动不动,面色灰白,宛如一个真正的死人,身体也冰凉的可怕。 徐妙音发现了不对劲,声音颤抖,“娘!娘!” 一旁的凌云志从地上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我们活下来了!” 徐妙音“啊”的一声尖叫。 玉兰怎么会活下来?那颗毒药明明给了玉兰? 难道? 她身体止不住颤抖,眼泪落了下来,“娘!” 凌云志看到这一幕,明知故问道:“娘怎么没醒啊?唉,只能怪她命不好了。” 马车内 侯爷虚弱,“现在侯府没了,你满意了?” 侯府往日的富贵荣华皆为泡影一样消失了。 凌云志皱眉,“你不是还有你女儿吗?” 侯爷咳了两声,“你说的对,咱们接下来就好好过日子,以前的事就当过去了。” 凌云志不语。 徐妙音身上还是有一圈极其耀眼的碎沙光晕,她依旧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 她是这个世界真正的主角。 她的故事还没有结束,也许这场牢狱之灾对于她来说只是一个小小的磨难。 马车到达了一个城外的一处庄子。 那位丫鬟恭敬道:“夫人小姐在这里安心住下。” “妙音!”一道声音闯了进来。 小将军冲了过来,“妙音,你还好吗?” 马车夫弯腰行礼,“小将军。” 这个年轻男子就是男二……哦不,他现在应该是男主了。 凌云志眯起眼睛,小将军的身上有着一圈碎沙光晕。 她记得那天在牢里,小将军身上还是非常淡的一圈光晕。 看来在这个世界,她与徐妙音之间必须做个不死不休的了断。 只有徐妙音死了,这一切才会结束。 徐妙音非常清楚小将军的性格,问出了她的担忧,“你这么做,你爹知道吗?” 小将军自信道:“你放心,他不会知道的。” 侯爷担心,“万一我们连累了将军府……” 小将军挥挥手,“别担心,出了事我扛着。” 真讲义气,凌云志笑了笑。 侯爷和徐妙音深受感动,终于能松一口气,稍作休整。 徐妙音提出,“我想请你帮我把王大娘。” 小将军爽快应允,“我现在就去接人!” 小将军走后,徐妙音看向凌云志,“姐姐,你不会介意吧。” 侯爷长叹,“玉兰,你已经出过气了,你的一时任性害了整个侯府,你要是现在还怪妙音,就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女儿。” 凌云志叹了口气,“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如今我们重新开始。” 见她这么说,徐妙音和侯爷以为她已经知道了教训。 众人回到各自房间休整。 凌云志摸进了厨房,藏起了一把锋利的刀。 笑话,她害死了太子,侯夫人,还有王大郎还有王老头四个人。 等小将军把王大娘接了过来,这个庄子里都是她的仇人。 她都担心这里上演一出东方快车谋杀案,每个和她有仇的人给她来一刀。 找到趁手的武器之后,她径直去找了徐妙音的房间里。 丫鬟见凌云志离开了厨房,心里有不好的预感,连忙进厨房查看。 果然发现厨房少了一把刀。 …… …… 徐妙音刚梳妆完,见到凌云志有些惊讶,“姐姐,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凌云志靠近她,抬手便是一刀直取咽喉。 徐妙音脸上满是惊讶,血止不住的从伤口涌出。 “妙音!”候爷走了进来,看到了凌云志的背影,“玉兰,你也在呀……” 下一秒他就看见了屋里的全貌,徐妙音浑身是血倒在地上。 凌云志转过身朝她笑了笑。 侯爷惊声尖叫,跌倒在地。 丫鬟听到声音冲了进来,顿感不妙,她其实是小将军留在这里的暗卫,为的就是保护妙音小姐。 她冲进来看到了屋内的场景后,她立即扑向凌云志。 凌云志警惕后退。 却被丫鬟一脚踢中小腿,踉跄间被掀翻在地。 一阵天旋地转,她没料到这丫鬟身手如此了得。 丫鬟又一记重击,她瞬间失去意识,陷入无边黑暗。 头好痛…… 再睁开眼,她看到了一片熟悉的屋顶。 这里好像是王家的那个小破屋。 凌云志从床上坐起来,茫然的环顾四周。 没错,这熟悉的屋子,这里就是王家,原主从小长大的屋子。 作者有话说: 二周目即将开启 这把逆风重生局 第26章 古代王玉兰11 真假千金* “797! 这是怎么回事?” 凌云志咬牙切齿, 好不容易快解决完了这群贱人,结果居然重生回了王家村! 【宿主,袭击你的那位丫鬟是小将军安排保护徐玉兰的暗卫,你被击中了致命部位直接没命了。徐玉兰比你晚断气半分钟, 她死后时间重新倒回流到了一切开始之前】 凌云志有种工作马上就要完成, 却被关系户捣乱导致一切都要重来的恼怒感。 她双手不由自主握拳, 猛砸床板,嘴里脏话连篇,“****!******!***!!” 床板被砸得哐哐作响。 王大娘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 “玉兰, 你个死丫头在房间里干什么?搞那么大动静, 你想拆家不成?” 凌云志停下手里的动作, 大口喘着气,没有回话。 王大娘继续在外面喊道:“换好衣服赶紧出来,别一天到晚磨磨蹭蹭, 煮个粥能把汤全撒在衣服上, 一天到晚笨手笨脚的。” 797提醒道【宿主你要小心,这些人极有可能保留有上一世的记忆】 凌云志平复好心情,换好衣服出来。 王老头坐在桌子旁, 慢慢吃着鸡蛋。王大娘刚从鸡窝里捡了鸡蛋,正在灶台边擦着上面的鸡屎。 凌云志坐下吃早饭, 和797说悄悄话,“这两个人瞧着不像有记忆的样子。” 王大爷死的早, 估计就算重生了也以为是自己喝酒醉醉死的。 至于,王大娘可不像是会隐藏情绪的人,要是重生了王大娘估计就要直接扑过来打死她。 797【徐玉兰,太子和王大郎拥有记忆的可能性最大, 但每个人觉醒上一世记忆的时间可能不一样,所以也不能排除王大娘等人拥有记忆的可能性】 凌云志咬唇,搅拌着白粥,这下可麻烦了,万一待会儿王大娘突然就觉醒了记忆怎么办? 王大娘瞪着她,“干什么呢?吃完赶紧去洗衣服,真是的煮个粥都煮不好。” 凌云志两三口就喝完了那一点点粥,这周是用昨天吃剩的米煮的,说是粥,其实用米泡饭形容更加贴切。 王大娘低头,搓了搓擦过鸡屎的抹布,用抹布洗碗。 凌云志泛起一阵恶心,连忙拿上脏衣服和木桶出门。 来到河边,凌云志呆呆的蹲在河边,陷入了思考。 这个古代世界里,皇帝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如果可以当皇帝…… 唉,太难了,凌云志叹了口气,以现在这个身份什么也做不了。 如果退而求其次,让皇帝无条件站在她这边呢? 可是她的异能现在用不了,连金手指都没有,要不然还可以装神弄鬼装装神仙…… 等等! 她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 “797,你能让除我以外的人听到你的声音吗?” 【可以】 凌云志眼睛一亮,“真的!我有一个想法,需要你的协助。” 797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冷静【宿主,请吩咐】 …… …… 京城,皇宫 宣政殿 皇帝如往常批折子,处理每日政务。 突然他的耳边传来一个语调非常平稳的女声,【连接成功……已绑定宿主】 皇帝的手一顿,眉头轻蹙,“谁在说话?” 一旁的大太监扫视了一圈殿内,刚才有人说话吗?他怎么没听到? 那道声音又在皇帝的脑海里响起来,【皇帝,别人是听不到我们说话的】 皇帝简直毛骨悚然,问太监,“你听到了吗?” 大太监的脸上露出了三分迷茫,三分惶恐,他摇摇头。 【你别害怕,我不是来伤害你的,我有些事情要和你商谈】 皇帝的脸色变了变,“可能是看奏折太久,一时出现了幻听……你先下去吧,我一个人歇一会儿。” “是”,太监退下了。 皇帝深吸了一口气,“你是谁?你有什么目的?” 那个声音说【你可以叫我系统】 系统? 系统接着说【我是天道的一抹意识,我是来修复这个世界的】 天道?皇帝来了兴致,问道:“既然你自称天道,那你可有什么本事吗?” 【我能预知未来,而我绑定你,就是为了修正未来,避免悲剧的发生】 皇帝感觉到热血沸腾,问道:“未来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悲剧?” 【十五年前,玉兰仙子本应投胎到京城中,助大燕昌盛。可是因为有位农户故意将仙子和一位女婴调换,导致仙子成了农户的女儿,每天饱受折磨,最终殒命。而你要做的事情就是将玉兰仙子接回京城】 皇帝作为一个古代人,自然是十分迷信,对于系统的话,几乎瞬间相信了。 心里隐约还有几分得意,一定是他明政爱民,感动了上苍,所以才会有仙子投胎到京城。 同时还觉得那农户十分可恶,阻挠了大燕的发展。 他立马问道:“那如今那位仙子住在何处?” 【临城,王家村】 得到了仙子的住处之后,皇帝兴喜若狂,立马吩咐太监去接人,“立刻派人去临城王家村,寻找玉兰仙子。” 太监都愣住了,玉兰仙子? 皇帝似乎看出了手下的疑惑,平复了心情,解释道:“我受天道托梦,寻找仙子的化身。” 太监低头应下,半信半疑,他刚才就瞧见心想皇帝好像不太对劲的样子自言自语,该不会出癔症了吧? 但面上还是捧场,“陛下励精图治,如今仙子转世,此乃千古未有之盛事,足见陛下乃天命所归!” 皇帝被捧得哈哈大笑,“传令下去,务必尽快找到玉兰仙子!” …… …… 马车内 “王大郎,王大郎!” “醒醒!” 王大郎惊醒,一脸恐惧摸向了脖子。 怎么回事?我不是吃桃酥吃死了吗?王大郎茫然四顾。 两个同伴的看着他,“王大郎,你怎么了?做噩梦了吗?” 眼前的两人是王大郎昔日在书院一同读书的同窗。 王大郎惊魂未定,眼睛不安的打量四周,“我这是在哪儿?” 同伴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你睡糊涂了?到镇子上了,快下车啊!” 王大郎跟着同伴从马车上跳下来,入眼是人来人往的街道,一时之间让他十分恍惚。 这里是镇子上? 每次从书院回家,他和附近的同窗都会一起坐车到镇子上,之后再各自分别,各回各村。 王大郎以前看过一些志怪杂书,心里有了几分猜测。 难道……他回到了过去? 他犹豫问道:“今天是几月几日?” 同伴报出来一个日子。 他的猜想是真的!他真的回到了过去! 王大郎又惊又喜,高兴的手舞足蹈。 一旁的两位同伴看着他这副样子,心里不由升起了一丝害怕,“大郎你怎么了?” “你从刚才起就一直怪怪的。” 王大郎热泪盈眶,拥抱了两位同伴,“活着真是太好了!” 两位同伴不明所以,“你这是怎么了?” 王大郎擦了擦眼泪,“没什么,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了,我爹我娘还在家里等我呢!” 说完他就迫不及待朝着家里的方向奔去。 这一世他不会再让玉兰害死他了!也不会再让玉兰连累了爹娘! …… …… 凌云志在家门口干活,听到邻居大婶大声喊了一句:“王大郎!” 她抬起头,看到了王大郎和李婶子打了声招呼。 她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迎了上去,“哥,你回来了!” 王大郎面对她的热情,整个人都僵住了,凌云志靠近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与凌云志拉开距离。 回来的路上,王大郎心里一直有些惴惴不安,玉兰会不会也重生了? 玉兰迎上来的那一刻,他条件反射后退了一步。 王大郎懊恼,他刚才的表现是不是太过心虚了,会不会引起玉兰的怀疑? 他讪讪朝玉兰一笑,观察着玉兰的表情。 王大郎重生了! 凌云志从王大郎的行为中得出了结论。 “哥,你躲着我干什么?”她面上不变,依旧热情将王大郎迎进了屋里。 凌云志又接着坐在小板凳上干活,心里盘算着,王大郎重生了,那真是不好办了。 看来要尽快解决掉王家人。 王大郎见玉兰照常在干活,但心里还是不敢懈怠。 吃了晚饭之后,找了个借口把王大娘拉到了院子外面说话。 王大娘见儿子这幅鬼鬼祟祟的样子,问道:“你有什么事?是不是又要钱了?” 王大郎偷瞄了眼玉兰,“不是的,娘你听我说,你一定要看好玉兰!” 王大娘疑惑地朝玉兰看去,王大郎生怕被玉兰发现,连忙将她的身子掰正,“娘,玉兰她已经知道当初换孩子那件事。” 他当然不可能对娘说,他重生回来了,要不然娘估计以为他中邪了。 王大娘脸色大惊,“什么?她怎么知道的?” 按照上辈子玉兰的说法是她偷听到的,于是王大郎理所当然的责怪王大娘,“是你和爹说话的时候不小心被玉兰偷听到的。” 王大娘愣住了,最近她有在家里说这件事情吗? 不等王大娘反驳,王大郎接着说:“娘,你就先别管玉兰怎么知道的了。玉兰已经知道了她是侯府的真千金,而且你们还要把她嫁给员外当小妾,她要逃跑!” 王大娘咬牙切齿,“她居然想逃跑,真是忘恩负义!” “她不仅要逃跑,她是想回去认亲!要是让侯府知道我们做的事,我们全家都要蛋了!”王大郎声音不由高了几度。 全家都要完蛋! 这句话记得王大娘一激灵。 她怔怔的说不出话,脑海里突然多过了许多画面。 王大郎疑惑,“娘?娘你怎么了?” 王大娘看向王大郎的目光多了几分垂怜,“儿子!我想起来了,我全都想起来了!” “嘘!”王大郎在嘴边竖起手指,指了指屋里的玉兰。 王大娘捂着嘴,点了点头。 王大郎低压声音,“娘,你是不是想起上辈子的事了?” 王大娘点点头,狠狠道:“一定是老天可怜我们,给了我们重来的机会,这次我们一定要让玉兰这个恶人付出代价。” 王大郎建议,“咱们得尽快和张媒婆商量,把玉兰送进张员外家里。” 王大娘咬牙切齿,眼里满是恨意,“做妾还是太便宜她了!” 王大郎道:“娘,这事越快越好,别再节外生枝了。玉兰她不是要逃跑吗?反正咱们早就跟张媒婆谈好了价格,干脆明天就把玉兰送进张家做妾,打玉兰一个措手不及。” 说到这里,他脸上浮现几分得意之色。 听了王大郎的话,王大娘一下子有了主心骨“对对,你说的对,我明天就去……哦不!现在就去媒婆家里!明天就让玉兰进张员外家!” “娘,路上小心,快去快回,别让玉兰察觉了。” “好好。” 王大郎回到了屋里,王老头看见王大娘往外面走,埋怨道“怎么这么晚了还出去串门。” 王大郎解释道“娘突然想起东西落在了婶子家。” 王老头和玉兰都没有怀疑,照常做着手头的事。 王大郎心里悄悄安心了一些,心想得意想这个家没他迟早得完蛋。 凌云志虽然不知道王大郎和王大娘有什么计划,但她今晚就准备行动,打王家一个措手不及。 …… 过了好一会儿,王大娘才风尘仆仆的回来,整个人兴高采烈。 对王大郎点点头,王大郎心中了然。 王老头嘀咕道“傻乐什么?” 王大娘白了王老头一眼,王老头是个不管事的,儿子王大郎心思又单纯,上一世两人早早被玉兰害死了,这个家没有她扛着迟早得完蛋。 入夜,万籁俱寂,村民们都躺上了床,夜里就只有此起彼伏的打鼾声和虫叫声。 王大郎心里畅想着明天玉兰想跑又跑不掉,只能乖乖嫁给张员外,不甘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他翻了个身,美滋滋的进入梦乡。 而凌云志一直睁着眼睛,心里默数着数字,静静等待时间流逝。 这会儿天已经黑了,大部分的人都已经入睡,但是不排除有些村民就喜欢趁着天黑出来偷菜偷柴。 她还要再等等,等夜深人静。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7章 古代王玉兰12 真假千金* 等到心里的数字默数到一万, 凌云志从床上爬起来,跑到厨房拿了打火石,又抓了一把稻草。 接着找出猪油罐子。 挖出一大勺猪油扔在地上,又扔了块抹布, 脚踩着抹布将猪油均匀抹在地上。 对了, 还有酒!凌云志匆匆倒掉了放盐的两个小瓦罐, 取走了一大半王老头酿的粮食酒。 她手忙脚乱,踩到地上滑腻腻的猪油,差点摔了一跤。 凌云志平稳住身体, 心里懊悔应该先拿罐子再抹猪油。 她努力回忆还有没有需要的东西。 别的好像也没什么了。 凌云志心跳如擂鼓, 飞快溜出屋子, 掏出打火石敲击, 稻草上出现红色的火星子,渐渐升起一簇火焰。 她将点燃的稻草扔进了屋子里。 关上了门,将大门锁了起来。 做完这一切, 她反而冷静下来, 心跳渐渐恢复平稳。 夜里天气稍有些冷,凌云志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屋子里慢慢暖和了起来。 王家房间内 王大娘迷迷糊糊之间闻到了一股烧焦味,而且感到十分呛人, 她忍不住咳嗽了两声。 屋子外面传来噼里啪啦燃烧的声音,而且带来了明显的热量。 这分明是着火了! 王大娘大惊失色, 连忙摇醒了一旁的王老头,“当家的, 快醒醒!” 王老头的鼾声戛然而止,他眯着眼睛,“干啥呀?” “大事不好了!咱家着火了!” “什么!?” 王老头连衣服也顾不上穿,立马从床上跳了下来, 王大娘紧随其后。 果不其然屋子里已经燃起了熊熊火焰。 “怎么会着火了?” “大郎!快把大郎叫醒!” 两人跑到王大郎房间外面拼命拍门,“大郎!大郎!快醒醒!家里着火了!” 王大郎被两人的喊声吵醒,一听到“着火”两个字,整个人立马清醒了。 他随手披了件衣服就跑出去和王大娘夫妇会合,“爹娘,你们没事吧?” “我们没事。”王大娘的眼睛此时已经被烟熏出眼泪来了。 王大郎立马想到,“不好,我的笔墨纸砚还在里面!” 对于家境贫寒的王家来说,笔墨纸砚的价格可是非常贵的。 王家人自然是心疼的不行,王老头立马说“快去抱出来!” 三人立马就前往里屋,好在王大郎还有一丝理智,无论如何也要保住家里的财产,“家里的钱都拿出来了吗?” “哎呦!”王大娘一拍大腿,“我心里急着喊醒你,忘记拿钱了,钱都在大衣柜里。” 王大郎指挥道:“我和爹去抢救笔墨纸砚,你去把大衣柜里把钱拿上啊!” 王大娘整个人都非常慌乱,听到王大大的吩咐,立马点头,“好好好,我现在就去。” 王大郎和王老头将笔墨纸砚护在怀里,王大娘抱着木盒子,里面是家里的所有的钱。 “咳咳咳!”浓烟熏着三人的眼睛发痛,嗓子和肺里极其难受,“咳咳咳,我们快点出去!” 王大郎推了推门,“不好了,门打不开?!” “你让开,让我来!”王老头和王大娘都尝试推门,但是都打不开。 “门好像被从外面锁住了?” 王大郎突然想到了一个人,“玉兰呢?玉兰去哪儿了?” 王老头和王大娘此时才想起家里还有一个人。 他们光顾着抢救家里的钱,都忘记玉兰了。 王老头说:“别管玉兰了,现在我们几个活命要紧!” 火烧的这么大,玉兰没道理,听不到动静,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 王大郎咬牙切齿,“是玉兰,一定是她放火,把门从外面锁了!” 王大娘大喊,“玉兰这死丫头一定也有了上一世的记忆!” 这一喊又吸入了不少浓烟,把王大娘呛得直咳嗽。 王老头疑惑,“什么上一世?” 王大郎现在来不解释,眼见火势越来越大,说道:“走窗户,走窗户!” “对对,从窗户出去!”王老头恍然大悟。 王家的窗户是支推窗。 王大娘刚把窗户拉起来,就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飞了过来。 她一个闪身,那东西砸到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碎裂声。 同时一大片火苗窜起,由于王家三人离得极近,火苗烫到了几个人的腿和脚。 “啊啊啊!”王家三人发出阵阵尖叫。 凌云志从衣服上撕下布条,在酒里浸了浸,点燃了布条。 又朝那屋里扔了一个装满酒的罐子,听着屋子里传出来尖叫声。 火势越来越大。 凌云志感觉到原主手上和头皮上一块烫伤在发痒。 她挠了挠头,叹道:“晚上好冷……” …… …… 王大郎三人都觉得屋里烫的不行,肺里也十分难受,甚至都喘不上气来。 下一刻,横梁坍塌,王家人躲闪不及,被断裂的横梁砸到身上,发出阵阵惨叫。 “啊啊啊啊啊!” “救命!救命!” 王大郎还不放弃,寄希望邻居一家听到后前来救火,但是他吸入了更多的浓烟。 为什么?王大郎趴在地上,浑身已经没了力气,只有一丝意识尚存。 为什么重来一次,他还是要死了?他不甘心! 王大娘更是不甘心,她这一生都没有做过坏事,老天不公!为什么不惩罚玉兰! 王家三人最终被掩埋在熊熊烈火之下。 …… …… 大火烧了一夜。 第二天太阳升起,李婶子起床后来到院子里打水,余光扫到一旁黑乎乎的。 定睛一看,才发现王大郎家的屋子变成了黑黢黢的。 “我的老天,怎么成这样?” 她放下水桶连忙跑过去看,“不好了,王大郎家出事儿了!” 刚进院子就看到玉兰蜷缩在院子里,身上脏兮兮的。 她摇了摇玉兰,“玉兰,你家咋烧成这样?” 凌云志揉了揉眼睛,看向烧成黑炭的房子,脸上露出茫然的表情,“我家怎么成这样了?” 李婶子说:“玉兰,你逃出来怎么也不喊大家伙帮忙灭火?” 村民们听到了李婶子的大嗓门纷纷围了过来,七嘴八舌“怎么烧成这样?” 凌云志扶着头,“我只记得昨天烧起来了,我到了又黑又恐怖的地方,然后出现了一个神仙!” 她咬重“神仙”二字。 “神仙?” “这个世上真有神仙啊?” “难怪玉兰身上一点伤也没有。” 村民议论纷纷,脸上都充满好奇。 凌云志又接着说道:“那个神仙告诉我,我是天上仙子下凡,为的是拯救苍生,她伸手摸了一下我的额头,我就晕倒了……” 村民们发出一阵阵惊呼,“仙子下凡?” 李婶子道:“眼下重要的是先将你家人安葬。” 村长喊上几个村民一起进入黑黢黢的屋子,把王家一家三口的尸骨抱了出来。 王家三人的尸骨被烧的黑黢黢的。 村里但凡红事白事一个村都会帮忙。村民们交了份子钱,村长和李大婶帮忙买了三口棺材,将王家一家三口安葬了。 凌云志这两天暂时住在李婶子家里。 张媒婆听说之后,在王家下葬第二天,来找到了凌云志。 “哎呦,本来说好这两天就让你进门的,谁成想出这样的事,真是可怜。” 不过家都没了,玉兰一穷二白,更何况王家本来就是把玉兰卖给了张员外家,王媒婆可不管什么守不守孝。 王媒婆笑呵呵,“你现在孤苦无依,不如趁早进了张员外家里,我都跟张员外说过了,他不介意。” 张员外不仅不介意,还十分开心。 原本八十两银子给到王家,王家铁定一分铜子都不会给玉兰做陪嫁。 现在不一样了,王家人都死光,八十两的卖身钱就归玉兰自个了。 而玉兰是要嫁来做小妾,为张家生儿育女,到时候这八十两银子还不是要补贴儿女身上,四舍五入就是还给了张家。 左手转右手,张员外觉得这桩买卖一点也不亏。 凌云志嗤笑了一声,双手环胸,“我可是仙子下凡,张员外是什么东西,应该用来肖想我?” 张媒婆早就听说了玉兰的事,心里不免犯嘀咕,什么仙子下凡,她看就是玉兰一个姑娘家为了明哲保身装的。 她和颜悦色,“玉兰,这门亲事可是说好的。” “这钱不是还没付吗?”凌云志说,“我反悔了。” 张媒婆说:“玉兰,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这个是你父母生前给你定下的亲。” 凌云志直接不耐烦,“又没给钱,又没下聘礼,算定什么亲?你有本事去官府告我。就算你去告我也没用,我告诉你我大哥认识不少达官贵人,他人虽死了情分还在,小心我告你强卖强买良家妇女。” 张媒婆还真被玉兰的气势唬住了,脸上维持着僵硬的笑容,“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你现在一个人怎么生活?总不能一直住在李婶子家里吧?张员外家好歹是你爹娘生前相看的人家,总是不错的。” 凌云志对她说:“过几天天就会有人来接我走的。” 张媒婆听了这话心里有些发毛,“你怎么这么不识好歹!” 凌云志懒得和张媒婆废话,直接把她赶出去。 热脸贴冷屁股的张媒婆回了村就开始嚼舌根。 “我看她就是装神弄鬼。” 确实有不少村民都对凌云志产生质疑,“王大郎家怎么就她一个人活了下来?我看就是她克死了家里人。” “没准就是她放的火呢,要不然怎么就她一个活了下来。” “对啊,这事怪邪乎的。” …… …… 凌云志不慌不忙,797告诉了她皇帝派来的人已经到了临城。 算了算时间明天应该差不多就会到了。 第二天下午,县令带着一群人来到村子。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8章 古代王玉兰13 真假千金* 前几日, 京城来的官员来到了这个小县城,要什么陛下梦中得到神仙托梦,要寻玉兰仙子的转世。 京城来的太监脸上带着贼兮兮的笑容,“这神仙说了, 玉兰仙子十五年前投胎在了你们临城的王家村, 你们临城真是好福气。” 十里八乡姓王的人多了去了, 县令不敢耽误立马派人到附近的王家村,但凡姓王的一家都不能放过。 可巧,一位下人打听到王家村有位十五岁的姑娘家中失火却毫发无伤, 自称被神仙所救, 还说自己是仙子转世。 这不巧了吗? 更巧的是, 那位姑娘名字就叫王玉兰! 玉兰仙子找到了! 县令立马带人来到了王家村。 村长看到那么多人, 脸上堆起笑容,“诸位大人,我是王家的村的村长, 不知来村里所为何事?” 县令道:“我听说你们有村有一位姑娘是仙子转世, 本官很好奇,想要见一见。” 事关重大,他必须亲眼见一见这位传说的玉兰仙子, 要不然万一找错了人那可就不妙了。 “原来是为了这事!”村长松口气,心想这事居然传开了, “大人请,我给你们带路。” 他边走边介绍道:“那姑娘叫王玉兰, 从小就伶俐,可惜家人前两天都没了……” 县令跟着村长来到一间屋子前,院子里的鸡鸭发出咯咯咯咯的叫声,地上还有鸡屎。 县令有些面露几分不自然。 村长见状忙大声喊道:“李婶子!快叫玉兰出来!” “不用!”县令虽然心里慊弃环境, 但抬手制止,摆出和蔼可亲的态度,“本官亲自去见仙子。” 他低头进了屋子,看到一位女孩端坐在里面。 县令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孩,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女孩与其她村民不同,村里人的眼神里都带着一种常年干粗活的麻木和萎靡。 而眼前的女孩看上去很有精神气,还带着一股傲气。 县里眯起眼睛仔细打量。 一时光顾着注意这个女孩身上的气质,他差点没注意到眼前的人也不像十五岁,瘦瘦小小,皮肤黝黑,头发干枯毛糙,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 女孩朝他笑了笑,操着一口流利的官话,“你们终于来了,我等你们很久了。” 凌云志站起来,对李婶子和村长行礼,“这些天来多亏了你们的照顾,现在我要离开了。” 李婶子担忧问道:“玉兰,你要去哪里?” 凌云志淡淡道:“京城。” 797补充道【是时候该夺回属于玉兰的一切!】 李婶子和外面围观的村民惊愕不已,“京城?”“玉兰丫头要去京城!” 凌云志对县令点点头。 县令从震惊中回过神,不会错了,眼前的女孩一定是玉兰仙子! 他伸出手,表情谦卑,“仙子,请。” …… …… 侯府 徐妙音正在和侯夫人一块绣花,绣着绣着,她的思绪不由飘向了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她做了一个非常古怪的梦。 她梦到了,她的亲生父母另有其人,她是侯府的假千金。 真千金是一个名叫玉兰的女子,但是玉兰对王家心生不满,下毒毒死了养育她的王老头,还毒死了本该前途无量的王大郎。 不仅如此,还下毒毒害了太子,害得三个家庭支离破碎。 好不容易在小将军的帮助下假死脱身,玉兰却仍心怀仇恨。 她最终死于玉兰的刀下。 这一切都太真实了,仿佛身临其境。 她从梦中醒过来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死亡的恐惧让她深感恐惧。 指尖传来痛意,徐妙音的思绪回到了现在,“嘶!” 侯夫人放下手里的东西,看了过来,“怎么这么不小心啊?让我看看。” 徐妙音捂着手指,“不碍事的。” 候夫人见他这样子关切的问道:“妙音,你最近这是怎么了?我看你老是心神不宁的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徐妙音压下眼,“我最近做了一个噩梦,总是觉得不吉利。” 侯夫人寻思,“是不是撞见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 这个时候,丫鬟进来禀报,“夫人,小姐,太子来了。” “太子!”徐妙音的眼睛立马就亮了,放下了手里的针线活小跑出去。 她看到了不远处正在走过来的太子。 两人四目相对。 连日来不安、思念、恐惧决堤而出,徐妙音快步朝太子奔了过来,两人拥抱彼此,痛哭流涕。 一旁的丫鬟都惊呆了,这两人也就半个月没见,用得着这样吗? 徐妙音抚摸着太子的脸庞,“我最近做了一个噩梦,梦到你遇到了不测,我心里总是放不下,现在看到你平安无恙,我才安心。” 太子握住了她的手,脸上闪过惊诧,“我最近也做了一个噩梦。” 他左右张望了一下,拉着徐妙音来到僻静,说了他的梦。 徐妙音倒吸了一口气,“这和我做的梦简直一模一样!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太子猜测,“这那位叫做玉兰的女子也许真实存在,我们俩梦到的事,可能是未来会发生的事……” 徐妙音喃喃道:“梦里太真实了,我觉得就像是发生过的一样,也许梦里的那一切真实发生过,但是老天又给了我们一次机会,让我们重生了……” 太子点头,“既然上天让我们知道未来的发生的事,那我们一定要好好利用。” 徐妙音一脸忧愁,“殿下,我不想让你出事,也不想让王大郎他们死,我该怎么办?” 太子安慰道:“别担心,我不会再让梦里的惨剧发生的,这一切交给我就好了。” 徐妙音问道:“殿下,你打算怎么做?” 太子冷笑,玉兰一个小小的女子,居然敢和他作对,真是不知死活。 在梦里,他看在玉兰是妙音姐妹的份上才对她多番容忍,现在他可不会再容忍下去。 “做了那个梦之后,我就派人去王家村打听,只要找到王玉兰,我的手下立马就会斩杀她。” 徐妙音脸上露出些许震惊。 太子看到徐妙音的样子,解释道:“别怪我残忍,她既然可以杀我,那我也可以杀她。” 徐妙音缓了缓心情,“殿下,我不怪你,我只要你平安无事就好。” 两人又在一起说了些甜蜜话,依依不舍分开了。 分开后,太子径直入宫,去了凤仪宫看望皇后。 皇后含笑拉着太子的手闲话家常,不经意间提起宫中近事,“最近你父皇说得了个什么神仙指点,派了人去寻找仙子转世,还真让他找到了。” 太子产生了几分好奇,“找到了?母后可见过仙子转世长什么样?” 皇后回想片刻,轻描淡写道:“没什么不一样的,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姑娘,但你父皇稀罕的很。” 太子心中微动,暗忖或许可寻找机会结交,问道:“对了,母后,仙子叫什么?” 皇后答道:“姓王,名玉兰。” 太子一下子僵住了。 王玉兰? …… …… 御书房中 皇帝正与脑中系统对话,“系统,你所说之人,朕已寻到了。” 【很好,仙子将辅佐帝王,振兴国运,使百姓安居乐业】 此前,皇帝已听心腹回禀,那王玉兰自一场大火中幸存,竟得神明点化,忆起前世,知晓自己原是仙子转世。 自那之后,这姑娘便似脱胎换骨,更奇的是,她分明从未习字,却能识文断句,下笔如神。 种种异象,令人不得不信。 皇帝设下宫宴,一展仙子风采,并犒赏寻仙有功之臣。 宴会上 众皇男与大臣纷纷开启了吹捧。 “父皇,儿臣遍览古籍,曾闻上古有九天玄女,感人间帝王德政,便会降世辅佐!如今一定是父皇圣德感天,故遣仙子临凡,祝明主开创盛世啊!” “天佑大燕,陛下得仙子相助,必能扫清六合,奠定万世太平!” “此乃社稷之福,万民之幸!” 皇帝听着满殿的阿谀奉承,嘴角不由自主扬起。 唯独太子神色沉郁。 “王玉兰”三字如影随形,缠绕心头。 父皇找回来的仙子转世与梦里杀害他的王玉兰难道是同一人吗? 他心里始终不安。 殿门处一阵轻微的骚动,一位年轻女孩,在內侍的引导下缓步而入。 满座目光齐汇于她一身。 那位年轻女孩长相清秀,嘴角含笑。 太子的手微微颤抖,是她!就是她! 仙子先至向皇帝躬身行礼,“陛下,民女小心来迟了。” 皇帝笑容和煦,“今日宴会,你是主角自然要压轴登场,快请入座。” 仙子颔首,目光随之扫过御座之下的众人。 她的视线落在太子身上时,脚步瞬间定在原地,双眼骤然瞪大,仿佛看到了什么极其可怖之物。 太子与玉兰四目相对。 他他攥紧杯子,玉兰一定也知道了未来! 她究竟是用了什么法子!居然蒙骗了父皇,成了什么仙子转世,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无数道目光齐刷刷地望过来,在太子和玉兰仙子之间来回。 只见玉兰仙子脸色煞白,直指太子,声音嘶哑尖锐,“煞气缠身!陛下的紫气竟被冲蚀!此乃……此乃亡国灭种之兆啊!” 一席话落,满殿死寂,落针可闻。 王公大臣个个瞠目结舌,如遭雷击。 太子脸上的笑容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指控瞬间僵住了。 他就知道,玉兰一定会故意给他找事! “仙子!”皇帝的脸色沉了下来,“你可知你在说什么?” 玉兰仙子笃定道:“陛下,太子殿下周身被一股灰黑煞气笼罩,陛下!此子不祥,留之必生大患!” 皇后勃然大怒,猛地一拍御案,震得杯盘乱响,“放肆!太子乃是国本,岂容你一派胡言!” 玉兰仙子低下头,“民女不敢妄言。” 皇后看向皇帝,却见皇帝脸色难堪,沉默不语。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9章 古代王玉兰14 真假千金* 文武百官面面相觑。 但凡有点情商, 都不至于在宴会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直指太子是国祸。 这不是彻底把太子都得罪死了吗? 凌云志立在殿中,感受到四面八方投来或惊愕,或审视, 或幸灾乐祸的视线。 她却不以为意, 横竖已经她早就和太子撕破脸皮, 她与太子之间,早就是你死我活的局面。 大臣们偷偷皇帝的脸色。 丝竹之声早已停歇。 皇帝端坐龙椅,面上看不出喜怒, 指节叩着酒杯, 发出细微的脆响。 他的声音在寂静的殿内格外清晰, “那仙子你可有破解之法?” 太子屏住呼吸, 生怕玉兰下一秒要说废掉太子之类的话。 “太子身上的煞气非同小可,寻常方法已难化解。”凌云志声音不卑不亢,“民女建议, 请太子入道门修行, 化解此煞。” 皇帝脸色变了变,手中酒杯重重一顿,“入道?” “父皇!”太子忽然开口, 声音出奇地平静,“如果玉兰仙子所说非虚, 为了江山社稷,儿臣愿意入道修行。” 太子以退为进, 他就不信父皇真的会听信玉兰的一派胡言。 况且,太子心里清楚得很,玉兰就是冒牌仙子,她根本就不会是什么仙人转世, 凡事必有破绽。 太子低着头,眼里闪过几分狠厉,他一定会找出玉兰的破绽,让她万劫不复。 皇后忧心忡忡地望向太子,又看向皇帝,终是欲言又止。 …… …… 这场宴会终究是不欢而散。 夜深人静,皇帝独自呆在空荡荡的殿内。 他挥手屏退所有宫人,终于卸下帝王的威严,疲惫地揉着眉心。 “系统。”他低声问道:“太子真的会祸国吗?” 【不是太子会祸国,而是只要当了太子,就会祸国殃民】 皇帝胸口发闷,“为何会这样?太子从小聪慧过人,宽厚仁德,朕认为太子会是一个好皇帝。” 【皇帝,这并不是太子的问题,而是与太子身上的煞气有关】 皇帝追问道:“太子身上的煞气从何而来的?” 【与曾经的梁国有关】 梁国?皇帝怔了怔,才从记忆深处翻出这个早已消失的国家,“你说的是被太祖皇帝降服的那个梁国?” 【是。当初梁国皇室被先祖皇帝尽数处死,梁国最后一任皇帝在死前用性命诅咒大燕王室五世而亡】 居然还有这样的事?皇帝愣神片刻,太子正是第五世。 他只觉得一股寒意从后背窜起,“可有什么破解之法?” 但是系统却沉默了。 皇帝又唤了几声,回应他的只有一片死寂。他深深叹了口气,终是唤来了司天监和玉兰。 皇帝深深叹了口气,无奈之下,叫来了玉兰,还有司天监,礼部和太常寺卿几个和祭祀占卜沾上边的官员通通传唤了过来。 司天监感到一阵深深的无力感,这种事情全是玉兰仙子挑起的,和他没有关系。 太常寺卿是没想到玉兰仙子敢当众指责太子祸国,而且现在看这个架势,皇帝该不会是相信了吧?不然怎么召集他们几个开小会? 礼部尚书一直是个坚定的太子党, 废话,太子的其他几个兄弟能力都一般般,就属太子稍微出挑些。 而且皇帝对其他儿子一般般,对太子疼爱有加。 不出意外的话,所有人都觉得太子就是下一任皇帝。 可偏偏就出了意外。 这个玉兰仙子到底是哪来?居然对太子口出狂言。 凌云志觉得皇帝这个工具人用起来还挺顺手的,皇帝现在似乎已经相信了系统的说辞。 没错,那个什么梁国诅咒都是她编的,她就是想要把太子从皇位上扯下来。 皇帝看上去神色疲倦,“昨日玉兰说太子身上有祸国之气,让朕想起了一些陈年旧事。” 他将凌云志编给797,797告知他的故事娓娓道来。 几位大臣和凌云志脸上都流露出惊讶之色。 皇帝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朕召你们来,就是要你们想个法子,彻底解决这个诅咒。” 三位大臣还是第一次听说梁国诅咒,深感怀疑,但还说:“陛下,此事事关。国家安危,还请陛下多给臣一些时间,寻找方法。” 皇帝又看向凌云志。 凌云志也说:“民女也需要时间思量对策。” 皇帝颔首,“好,朕就给你们三日。三日后,务必给朕一个破解之法。” …… …… 三日转瞬即逝。 皇帝再次召见二人,“你们可想到了法子?” 三位大臣都选择了保守治疗,“臣等认为化解诅咒之法,唯有太子入道修行,以解身上的煞气。” 这正是那日宴会中,玉兰提出的方法。 说了等于没说,皇帝轻叹了口气,看向了凌云志,“那日宴会,你也提出了这个想法,现在你可有什么新的对策?” 凌云志说:“陛下,民女想到了一个方法,只不过……” “什么方法?你快说。” 凌云志缓缓道:“几日我细观各位皇子面相,发现梁国诅咒只针对皇室男嗣。诸位公主却个个福泽深厚。或许……可让公主继承大统,以避诅咒。” 皇帝和大臣们皆是一震,玉兰的想法实在是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皇帝看向大臣,“爱卿觉得玉兰仙子的提议如何?” 礼部尚书极力反对,“臣觉得公主继位有违礼法,而且公主不善治国,恐怕有些不妥……” 凌云志接话道:“这一切都是避免诅咒,可以让太子做摄政王,将来把太子的儿子过继给公主,皇位依旧还是皇室血统。” 凌云志虽是这么说,等到公主真的登上了皇位,那其中可操作的空间可就大了。 太子想翻身?做梦! 司天监和大常寺卿对玉兰仙子持一种尊重态度,他们悄悄观察皇帝的脸色,见皇帝已然陷入沉思。 等凌云志和大臣们退下之后,皇帝立即问道:“你觉得哪个方法最合适。” 【一切皆有定数】 皇帝有些恼了,“你能不能别跟朕打哑谜?” 【太子长期受到煞气的浸染,不管怎么样,他一定不能继承大统】 皇帝急了,“你是说不管朕怎么做,太子都难逃一劫?” 【这完全取决于你】 皇帝终于动怒,“是你主动找上朕,要朕相助。如今朕只想要个两全之策,为何这般艰难!” 系统又装死不回答。 皇帝颓然坐回椅中。 他共有十三个儿子,唯独太子是皇后所出,自太子年幼他就寄予厚望。 若说对其他儿子只有三分疼爱,那对太子便是双倍珍视。 此刻的困局让他生出深深的无力。 …… …… 太子几乎要疯了。 重生一世,他本欲报仇雪恨,岂料反被玉兰摆了一道。 重生之事又不能为外人道,如今玉兰是仙子转世,指认他祸国的消息早已传得沸沸扬扬。 现在他俨然成了不祥之人。 要是父皇能站在他这一边就好了,有父皇撑腰,什么流言蜚语都不怕。 可偏偏父皇就信玉兰那个满嘴瞎话的死丫头,听父皇身边小太监说,皇帝竟真的在考虑废太子。 如今只剩下母后和妙音还支持他。 徐妙音轻声道:“玉兰的仙子转世身份定是假的,我们只要找到破绽即可。” 太子垂头丧气,他没想到父皇居然会听见一个半路出现的骗子,也不愿相信他。 “明眼人都能看出玉兰是个神棍,说是什么仙人转世,她连点法术都不会,但是我父皇就是偏信她。” 徐妙音说:“若能找到她犯案的证据呢?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纵是仙人也难逃法网。” 太子问道:“你是说引导她故意犯罪?” 徐妙音说:“殿下别忘了,王家村那场大火,一家三口皆丧生火海,唯独玉兰幸存。这当真只是意外?” 都不用想,王家一家三口的死肯定是玉兰干的! 太子恍然大悟,“我明白了!这就派人细查!” 这一查,果然寻到了蛛丝马迹。 当初那场火灾有诸多疑点。 太子拿着证据,脸上露出胜券在握的表情。 他主动找到了皇帝,“儿臣参见父皇。” 皇帝正把玩着手中丹药,“太子,你来的正好,玉兰炼制了些丹药,朕吃了觉得神清气爽,正好赏你一些。” 太子一听是玉兰做的东西,前世被毒死的惨状瞬间浮现脑海,焦急道:“父皇,你怎么能吃玉兰做的东西?谁知道她会不会在里面下毒!” 皇帝不悦,“太子你多虑了,朕已让术士验过,只是寻常丹药……” 太子恨铁不成钢,“父皇,你不能被麻痹大意,她就是个毒妇!不仅害死了她的家人,以后还会把害死我们!” 皇帝面色沉了下来,“太子,朕知你与玉兰不睦,却也不该如此恶意揣测。” 太子双手捧着证据,“父皇,玉兰早有前科,手上沾有人命,此女心肠歹毒,父皇断不可轻信。” 皇帝缓缓道“你说她手上沾有人命,可有证据?” “有!”太子自信开口,“儿臣手里有证据,请父皇明鉴。” 皇帝翻阅着太子呈上来的证据。 太子的声音带着压抑不住的愤慨,“…………门口全是王家一家三口的抓痕,以上种种证据都可以表明,是王玉兰趁着王家人睡觉之时反锁房门偷偷放火!” 皇帝陷入了沉思,“玉兰是仙子转世,她这么做也许自有她的道理。” 太子急眼了,“父皇,那些都是假的!儿臣早就调查过了玉兰的兄长王大郎曾经教过玉兰读书识字,根本不是向村民口中说的那样玉兰是一夜之间就认识了字,所谓的仙子转世,只不过是以讹传讹!” 他当然不能说玉兰是因觉醒了“曾经”的记忆,所以一夜之间突然就认识字了。 好在王大郎是个读书人,他能把玉兰会识字这件事安在王大郎头上,以体现兄妹情深,更能体现出玉兰的心肠歹毒。 “王家人对她疼爱有加,谁知道玉兰居然因为对婚事不满烧死全家。”太子真情实切为王家露出惋惜,“父皇,玉兰外表无辜可怜,实则心肠歹毒,父皇一定要小心这个女人。” 皇帝被说动。 不过是被系统说动了。 皇帝长叹一声,“太子,此事朕早已知晓。王家三人乃恶鬼转世,玉兰是度过此劫,方得造化。” 太子不可置信地抬起头,这和他想象中的不一样。 还有什么恶鬼转世,玉兰究竟和父皇说了什么? “父皇,你糊涂,那可是活生生的三条人命啊!您可不能轻信她的花言巧语!” 皇帝语气严厉,“太子,玉兰是怎么样的人,朕心里自有分辨。反倒是你,玉兰从未得罪过你,你却处处针对她。” 她岂止是得罪了我,太子怒火中烧,但又不能说出重生的真相。 皇帝见他这般,又缓下语气,语重心长地劝导了一番。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0章 古代王玉兰15 真假千金* 太子心事重重地踏入府邸, 下人躬身禀报,“殿下,侯爷、侯夫人和徐小姐已在厅内等候多时。” 太子脚步微顿,这个时候, 侯府举家前来所为何事? 他一踏进屋内, 六只眼睛齐刷刷落在他身上。 徐妙音朝侍从们挥了挥手, “你们都退下。” 她的声音里带着不同往日的情绪。 待最后一名侍从合上门,徐妙音的眼圈瞬间地红了,“殿下, 我的爹娘也有了记忆!” 太子难以置信地望向侯爷夫妇, 却见二人沉重点头。 徐妙音叹息一般道:“我想这一切兴许是真实发生过的, 也是上辈子发生过的。老天让我们带着记忆重活一次, 我们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太子袖中的手不自觉地收紧,天无绝人之路,侯爷和侯夫人也觉醒记忆, 这意味他又多了两位帮手。 徐妙音的声音将他从思绪中拽回, “殿下,陛下知道了真相了吗?” 太子眉头紧锁,紧抿嘴唇。 徐妙音心里有了几分不好的预感, “殿下……?” 太子一声长叹。 当他将皇帝的态度尽数道出时,徐妙音只觉得浑身发冷。 皇帝究竟为何如此信任玉兰? 恰在此时, 管家的通报声自廊下传来,“太子殿下, 玉兰仙子奉人送了些东西来。” 众人交换着惊疑不定的眼神,太子强压下心头翻涌的情绪,“进来吧。” 管家带着两名侍女捧着锦盒鱼贯而入,一人捧着丹药, 另一人捧着篮紫色的葡萄。 “这个是玉兰仙子亲自炼制的丹药,这一篮是西域葡萄,仙子特意嘱咐,这是陛下亲赐的贡品,特意献给太子……”管家话音未落, 太子的目光已盯在那些晶莹剔透的果实上,前世毒发痛楚席卷而来,喉间仿佛又泛起血腥气。 他心里怒火中烧,上辈子他就是吃了粒葡萄中毒而死的。 玉兰居然敢给他送葡萄,这不就是赤裸裸的嘲讽吗? “哐当!”果篮被他狠狠掀翻在地上,葡萄滚落四处。 众人都吓了一跳。 那名端葡萄的丫鬟吓的立马跪在地上,“太子息怒。” 徐妙音强自镇定地遣退下人,“这里没你们的事,下去吧。” 丫鬟退下之后,徐妙音安抚太子情绪,“殿下,玉兰她就是故意激怒你,你可千万别着了她的道。” 侯爷劝道:“越是这个时候就越要冷静。” 侯夫人忧心忡忡地绞着帕子,“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咱们该怎么反击?” 徐妙音沉吟片刻道:“我有一个办法。” 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徐妙音,“什么办法?” 在三人惊诧的注视下,徐妙音唇角勾起一抹弧度,“既然她敢送葡萄,我们便回赠一碟毒糕。” “你是说……?”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徐妙音脸上露出几分得意的表情,“我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毒死玉兰。” 候夫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忽然觉得陌生,妙音何时学会了这般狠绝? 她声音颤抖,“可现在玉兰是圣上身边的红人,后果不堪设想。” 徐妙音眯起眼睛,自古女子最重德行,上一世,她一直做恪守闺训的贵女。 侯爷无能,侯府渐渐败落,她尽可能提升自己,为将来做好打算。 成为京城赫赫有名的才女后,小将军、世子……甚至是太子都对她倾心相待。 但是玉兰打破她的认知,她所维持的一切在玉兰面前什么也不是。 玉兰就像一场大火,可以轻而易举破坏一切。 徐妙音说:“玉兰再得圣心,终究是浮萍之姿。待陛下息怒,东宫依旧是东宫,而玉兰不过是个死人。” 侯爷听到女儿这么说,心里一直害怕,不敢附和。 太子听了之后,思忖片刻,“此计虽险,却可直取要害。” 侯爷这才附和,“言之有理,我看这个方法有几分可信。” 太子望向了侯爷,“只不过这个方法我需要侯府的帮助。” 侯爷眼里充满了疑惑,“我?” …… …… “下毒?”凌云志笑了一声。 【宿主请谨慎应对】 凌云志心想,既然她知道太子要给她送下毒的糕点,那应该怎么做呢? “既然如此,那我将计就计。” 【宿主,将计就计虽然有用,但古代医疗并不发达,苦肉计风险太大】 凌云志笑了一声“谁说我要搞苦肉计了。” 【那宿主你是想?】 凌云志嘴角勾起,眼里露出一抹狠厉,“苦了谁都可以,我可不能苦了自己。” …… …… 各宫妃嫔应约聚在玉兰殿中。 玉兰仙子最为皇帝的亲信,能够在前朝有一定话语权,又因为是女子,可以自由出入后宫。 之前向皇帝提议过另立太子,后宫的嫔妃们暗戳戳想要拉拢凌云志打探消息。 皇后虽然不喜欢凌云志,但是还是很给面子的来了。 她倒是想看看这位玉兰仙子想干什么。 但是玉兰仙子似乎真的只是约嫔妃们来这里闲聊喝茶,决口不提任何朝堂之事。 还拿出来她最近新发明的美食请妃嫔们品尝。 众妃捧着琉璃碗品尝冰粉。 这段时间凌云志一直很想吃果冻,可惜果冻做起来太麻烦了,所以搓了点冰粉,就当是平替了。 冰粉里放了糖水和水果,还撒了葡萄干。嫔妃们第一次吃冰粉,都觉得新奇,不由赞叹好吃。 皇后稍微放松了一些警惕,品尝着这个新奇的美食。 就在这时,一位宫人端着盒子进来行礼,“仙子,侯府派人送了小吃过来。” 皇后听到侯府,便多了几分注意,毕竟侯府是太子未婚妻的娘家,“仙子与侯府关系不错?” 凌云志打开了盒子,脸上带着几分惊讶,“我前几日随口说了句,想吃家乡的小吃,竟不知被侯府的人听了去……” 惠妃笑道:“听闻侯夫人同仙子是老乡,想来是仙子激起了侯夫人的思乡之情,特意做了这道美食。” “侯府真是有心了。”凌云志笑了笑,“正好你们都在,请你们一块尝尝。” 丫鬟将小吃分在小碟子里,呈给皇后和妃嫔们。 皇后尝了一块,“有些油腻,不过味道不错。” 凌云志却是不急着吃,感叹一句,“如果搭配上酱料就更好吃了。”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问丫鬟,“我记得小厨房备着甜面酱?” 丫鬟低声道:“是。” “你去取来。”凌云志笑盈盈的对众人说,“这个小吃配上甜面酱更好吃。” 当然这是在瞎说的,只是为了拖延时间。 一位妃子笑着说:“就这样吃味道也不错,就是食物捂热了不怎么脆。” “油炸的小吃,必须是刚出锅,趁热的时候最好吃。” 众人评价道。 凌云志笑而不语。 上一次侯府的小厨房给她做过好几次这个油炸小吃,她挺喜欢吃的。 只不过这一世偏偏是在这个时候见到了以前最喜欢的小吃…… 取酱的侍女尚未折返,皇后突然扶额蹙眉,她感觉腹中一阵阵绞痛,手不由捂着腹部的位置。 身边的侍女注意到了皇后的不对劲,小声问道:“皇后娘娘……?” 皇后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她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眼前一黑直直跌倒在地上。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哗啦”一声,清脆碎裂的声音又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只见小碟子掉在惠妃脚边,碎成数片。 而惠妃一手撑着桌面,另一只手捂着肚子,“哎呦,我肚子好痛……” 皇后的侍女一下子反应过来了,“食物有毒,一定是食物有毒!快传太医!传太医!” “是!”太监匆匆跑出去。 等太医赶到了的时候,为时已晚。 …… …… 书房内烛火摇曳,空气里弥漫着不安的寂静,只有徐妙音翻书的沙沙声。 一阵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书房门被猛地撞开,管家几乎是踉跄着扑了进来。 “不好了,太子殿下,宫里出事了!” 太子与徐妙音闻声,心头皆是一紧,不约而同地起身。 两人视线在空中交汇,彼此都看到了对方眼中深藏的激动与不安。 太子捏紧了拳头,他强装镇定问道:“宫里出了什么事?” 管家哀痛道:“皇后娘娘误食了有毒的食物,已经……已经薨了!” “你说什么?”太子眼前猛地一黑,四周景物天旋地转,身形晃了晃,几乎要栽倒在地。 那是他的母亲,是他在深宫之中最坚实的依靠啊! 徐妙音急忙上前一步扶住太子颤抖的手臂,她不得不强压下自己的恐慌,转向管家,“快说!宫里究竟发生了何事?详细道来!” 管家说:“是侯府……侯府给玉兰仙子送了些家乡特色小吃。恰巧今日皇后娘娘和几位后宫妃嫔都在仙子宫中叙话,仙子便将那点心分予诸位娘娘品尝……谁、谁承想那食物里竟含有剧毒!皇后娘娘当场便毒发身亡了!恵妃和李贵人因食用较少,经太医全力抢救,侥幸保住了性命…” 太子紧紧抓住徐妙音的手臂,急声追问:“玉兰呢?玉兰怎么样?她有没有中毒?” 管家顿了顿,头垂得更低,艰难地如实回复,“玉兰仙子安然无恙。如今皇上大发雷霆,直接将侯爷打入了大牢!” 徐妙音倒吸了一口凉气,她只觉得浑身力气被抽空。 怎么会这样?那本该送往玉兰宫中的毒点,为何会害死了皇后? 她千算万算,也万万没有算到,事情竟会演变成如此无法收拾的境地! 作者有话说: 无 30-40 第31章 古代王玉兰16 真假千金* “……陛下?” 一声轻柔的呼唤, 将皇帝从梦境中拽回。 皇帝猛地睁开眼,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投进阳光。 贴身太监问道:“陛下,方才可是做噩梦了?” 皇帝这才恍惚记起,自己不过是午膳后小憩了片刻。 他重新回到御书房处理政务, 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那个梦境太过真实, 从他的视角来看, 玉兰被侯府认回,王大郎高中状元。可转眼间,太子与王大郎双双中毒身亡。 皇帝将已经告诉了“系统” 【这梦境是原本会发生的悲剧。王家人贪婪无度, 厚颜无耻, 太子和侯爷忍无可忍决定除掉王家人, 于是下毒害死王老头和王大郎, 谁知太子不慎误食了毒药,一命呜呼】 皇帝正要细想,殿外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小太监匆匆忙忙跑进来, “陛下,大事不好了!皇后娘娘出事了!” …… …… 凤仪宫 太子不顾礼仪疾步闯入内殿,连向皇帝行礼都忘了。 他径直扑到凤榻前, 只见皇后面容安静地躺在塌上,仿佛只是沉睡。 “母后!”太子双膝一软, 重重跪倒在地发出凄厉的哭声。 皇帝当然知道这件事与太子脱不了干系,侯府是太子未婚夫的娘家, 他估计下毒一事是太子和侯爷合谋,意图毒死玉兰仙子,没想到阴差阳错害死了皇后。 可眼前太子悲痛的模样,又想到与皇后曾经的点点滴滴, 让皇帝将罪责全推向了侯府。 “下毒的凶手已经找到了,朕已下旨严惩侯府,必让他们付出代价。” 太子闻言,哭声戛然而止。 侯府不仅是他的势力,侯爷、侯夫人与徐妙音更是与他一同重生之人。 原本的计划中毒死了玉兰之后,就算侯爷获罪也不是什么大罪。 父皇从未赐予玉兰任何官职,说到底玉兰不过是一介草民,只要侯爷认错态度良好,也就是削去爵位成为庶人。 但是事到如今,一切都超出了预料。 “父皇,这件事情事有蹊跷,儿臣不相信侯爷会做出这样的事!” 太子猛地抬头,目光扫过静立一旁的玉兰,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他觉得这件事情一定有玉兰脱不了关系。 皇帝一听这话就怒了,在他看来,侯府下毒的目标尽管不是皇后,但是最终却导致了皇后的死,太子此时居然还为侯府求情,真是大不孝。 皇帝质问道:“你看着玉兰仙子干什么?难道你觉得还是玉兰的错了?我看你真的是魔怔了,居然还护着侯府?” 太子声音颤抖,“儿臣不敢……” 惠妃儿子插嘴,“皇兄对侯府真是情深义重,难怪侯府会因玉兰仙子对皇兄的几句直言就起杀心。” 惠妃此次也中了毒,虽侥幸生还,但惠妃儿子咽不下这口气。 尤其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下毒一事和太子有关,说不定就是太子指使的,但是父皇似乎没有要怪太子的意思。 惠妃儿子趁此机会落井下石,“我看玉兰仙子说的有道理,皇兄就是不详之人。” 皇帝怒斥道:“放肆!太子乃你兄长,何时轮到你妄议!。” 惠妃儿子立即低头噤声。 太子却已情绪失控,他认定这一切皆是玉兰的阴谋,“父皇,母后中毒一事一定有蹊跷,侯府献给玉兰的吃食,怎么会这么巧就被母后所使,一定是玉兰借刀杀人!” 凌云志叹了一口气,“太子殿下,害人终害己,事都事到如今了,您竟一点也没有悔过之心吗?” 她顺便让797推波助澜,皇帝虽然对仙子转世一事深信不疑,但是对她的态度有些防备。 很多事情凌云志不能亲口说,都交由797暗示。 皇帝看着太子不知悔改的样子,心里怒火翻涌,抬手就扇了太子一巴掌,“都事到如今,你还将错误推给旁人!” 太子不可置信地捂着脸,声音颤抖,“父皇?” 【皇帝,太子已被煞气侵蚀心智,若再执迷,必将走火入魔。需令他静修自省,待其明心见性,方能破除执念】 平静的女声在皇帝耳边响起。 皇帝对太子的失望如潮水涌来,他深吸了一口气,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缓缓开口,“传朕旨意,太子失德,即日起废为亲王,闭门思过。” 满屋震惊。 惠妃儿子难以置信地抬头,眼底掠过一丝窃喜。 太子如遭雷击,颤声问道:“父皇,儿臣何错之有?” 他觉得父皇简直是魔怔了,居然真的听信了玉兰的挑拨离间,把他废了? 皇帝望着太子,眼里充满了不耐烦,“你母后新丧,你不思已过,反为凶手开脱,实乃大逆不道!” 太子的眼泪夺眶而出,心灰意冷,“母后才刚走,父皇你就迫不及待废掉我,父皇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母子?” 皇帝被太子反问,更觉得太子忘恩负义,他对皇后这个正妻一向敬重,对太子这个未来继承人更是从小寄予厚望。 他觉得自己明明已经对太子够好了,太子居然还不知足! 凌云志看着皇帝怒骂太子,只感觉又无聊又烦,什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有完没完。 虽然现在太子被废,但他还是高高在上的王爷,随时有机会会卷土重来,还有徐妙音,你可以还有一个小将军,给他做帮手,谁知道会搞出什么事情来。 未来难料。 凌云志轻轻叹了口气,大脑放空了几秒,心想,她还是好想吃果冻。 …… …… 天牢厚重的木在面前“哐当”一声打开。 徐妙音被粗暴地推搡着向前。 “走!快走!”身后的狱卒不耐地呵斥,又是一推。 她踉跄几步,险些摔倒,却被身旁同样侯夫人拉住。 侯夫人早已不在哭泣,神情麻木。 侯爷眼神空洞,只会反复喃喃,“怎么会这样……明明已经重来一次了……” 是啊,为什么会这样呢? 徐妙音不甘心,明明都重来了一次了,但居然又一次踏入这间牢房。 她苦笑一声,这抹苦笑很快转为了低沉的似笑非哭的喊声 “啊!” 她发出一声凄厉长嚎,那声音里裹挟着所有的不甘、怨恨和绝望,在这阴森的地牢里久久不散。 …… …… 大殿里静得可怕。 废太子跪在灵前,他不敢抬头看那具沉重的棺材,只是死死盯着地面, 那是他的母亲,曾用全部力量护他、为他谋划前程的母亲,如今只剩一具冰冷的躯壳。 他输了,输掉了东宫,输掉了天下,输掉了徐妙音,如今连最后一点依靠也失去了。 就在这时,殿外传来一阵脚步声。 凌云志一身素白孝服,她径直走到皇后灵前,拈起三炷香,点燃插入香炉。 废太子感受到她的靠近,身体几不可察地颤抖,却没有抬头。 他无比痛恨玉兰,如今的这一切都是玉兰造成的,可是眼下的这一切却让他无能为力…… 废太子依旧蜷缩在他的悲痛里。 凌云志缓缓转过身。 皇后的葬礼,只是一个开始,她会送废太子一家在地府团聚。 …… …… 御花园中,公主们在公园里逗鸟赏花,妃嫔们笑看着孩子们玩耍。 凌云志和皇帝出现在转角。 整个御花园霎时寂静,公主和妃嫔们纷纷行礼。 玉兰仙子对皇帝耳语了一句。 皇帝的目光落在九公主身上。 九公主年纪大概七八岁左右,长得粉雕玉琢,怀里抱着一只丑丑的布老虎玩偶,好奇看着凌云志。 皇帝有十几个女儿,一时想不起来九公主叫什么,“小九,过来,到父皇身边来。” 九公主怔了怔,朝着皇帝跑过来,“父皇!” 凌云志绕着九公主缓缓踱步,“九公主命格贵不可言。” 她选九公主,最重要的是九公主没有一母同胞的兄弟,而且年纪还小,可以慢慢培养。 “传旨。”皇帝终于开口,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决断,“立九公主为皇太子,入主东宫。” 惊呼声中,凌云志微笑扶起未来的帝王。 计划很顺利,这江山,该换种气象了。 …… …… 凌云志独自一人前往宫外的皇家道观。 这里,如今正软禁着那位刚刚被废黜的废太子。 守卫见是她,不敢阻拦,默默放行。 废太子正坐在屋里,眼神空洞。 他听见脚步声,抬起头,见到是凌云志,眼中瞬间爆发出狠厉的光芒。 凌云志步履从容,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站定,唇角带着丝若有若无的嘲讽笑意。 “太子殿下,哦不,现在该称呼您废~太~子~了。”她声音轻柔,却字字如刀。 “你胡说!那些都是你栽赃陷害!”废太子目眦欲裂,胸膛剧烈起伏。 “重要吗?”凌云志轻笑,目光扫过他因愤怒而扭曲的脸,“重要的是,陛下信了,满朝文武……也快信了。哦,对了,贫道今日来,是特意来告知您一个好消息的。” 她故意顿了顿,欣赏着废太子那又恨又惧,却又忍不住想听的神情。 “陛下刚刚下旨,册立了新储君。”她慢条斯理地说道,每一个字都像重锤敲在废太子心上,“您猜是谁?九皇妹,九公主。从今日起,她便是这大燕王朝的皇太子,入主东宫了。” “什么?!!”废太子如遭雷击,整个人僵在原地,脸上的愤怒瞬间被极致的震惊和荒谬感取代,“女……女子为储?荒谬!荒谬绝伦!父皇他……他疯了不成?!这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凌云志摊摊手,“我让陛下立谁,他就立谁了。” “九公主……那个黄毛丫头……她凭什么!我才是嫡子!我才是名正言顺的太子!”废太子咆哮起来,“她有什么能耐和我比?!” “啊?”凌云志故意上下打量他一番,“你不会以为你是因为有才能才被立为太子的吧?要不是因为你是嫡出,哪有那么好的运气能当太子!” 废太子气的浑身发抖,嘶吼道:“定是你这妖魔用邪术蛊惑了父皇!我要见父皇!我要揭穿你的真面目!” 凌云志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废太子,你以为皇帝还会见你吗?” 废太子怔在原地。 “不仅你的父亲放弃了你,你的舅舅也已经放弃你了,徐妙音一家更是被你死了。” 废太子颓然跌坐在地上,发出哀嚎。 凌云志不再看他一眼,转身离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2章 古代王玉兰17 真假千金* 大牢阴暗无光, 弥漫着腐朽与绝望的气味。 凌云志停在最里间的牢房前,唇角勾起一抹笑容。 “侯爷,别来无恙?” 牢房里,侯爷一家蜷缩在角落, 侯爷的头发散乱如, 草面如死灰, 侯夫人眼圈红红的,整个人非常低落。 徐妙音的脸埋进了膝盖之中。 三人闻声抬头,眼睛里闪过一丝惊愕, 随即眼里的惊讶不约而同都化为浓烈的恨意。 “是你!”侯爷扑到栏杆前, 手腕上的铁链哗啦作响, “你是来看我们笑话的吗?前世今生, 都是因为你害得我们落得如此下场!” 凌云志目光慢条斯理地扫过这间狭小肮脏的牢房,“没错,我就是来看你们的笑话的, 就是想亲眼见到你们落魄的样子, ” “是不是没想到重来一世,你们还会有今天?”她轻笑,语气轻快, “在牢里待的还习惯吗?” 侯爷剧烈地咳嗽起来,脸上浮现出痛苦的神色。 侯夫人抹着眼泪, “我们本是骨肉血亲,何苦要自相残杀?” 凌云志眯起眼睛, “这是你们的报应。” “报应……?”徐妙音喃喃道。 凌云志忽然俯身,用只有三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侯爷,我若是你, 早就一根白绫了断了自己,也好过连累妻儿受这牢狱之苦。说不定皇上念在侯爷自知罪孽深重,还能给你们家留条活路。” 曾经,侯爷因为所谓的家族利益,对原主的死亡轻轻揭过。 这一次她要让侯爷死在所谓的家族利益面前。 侯爷和徐妙音猛地抬头,眼中闪过惊骇与恍然。 “你!”徐妙音死死抓住栏杆,指节泛白,“你不得好死!” 凌云志直起身,理了理衣袖,笑容灿烂,“我好不好死,就不劳你费心了。毕竟,你们家可是马上要死喽~” 她转身欲走,却又像是想起什么,回头笑道,“对了,忘了告诉你们,太子已经被废,九公主被立为了新的太子。这还要多侯府,要不是你们不小心毒死了皇后,皇帝和太子之间也不会心生龃龉。” 徐妙音死死咬住下唇,玉兰的每一句话都让她感到不可置信,“太子怎么可能这么轻而易举被废?一定是你说谎!” 凌云志耸了耸肩,随后转身离去,身影渐渐消失在长廊尽头。 “爹?”徐妙音转身,却见侯爷面如死灰,眼神空洞地望着墙壁。 徐妙音心里焦急,劝道:“爹,你别信玉兰的,玉兰故意说这番话的……” 侯爷沉默流泪点头,似乎听进去了。 上一世玉兰给侯爷留下来巨大的阴影,本以为这一世可以避免悲剧,没成想让侯府又一次入狱。 侯爷感觉人生都绝望了。 夜深时,徐妙音和侯夫人被轻微的响动惊醒。 她睁开眼,看到了侯爷在地上挣扎着身体,血液从嘴角流出,整个人睁大双眼,一手掐着脖子,一手抠着喉咙。 侯夫人害怕的尖叫,“老爷?老爷!你怎么了!” 徐妙音震惊的贴着墙站起来。 侯夫人大声喊着狱卒,“来人嘛!快来人呐!” 这个时候侯爷的脸色已经成了紫红色。 喊了好一会儿,两个狱卒才不耐烦的过来,“吵什么吵?” 侯夫人和徐妙音蹲在墙角哭泣。 狱卒看到了侯爷软绵绵的躺在地上,眼神无神。 “死了吗?” 其中一位狱卒检查,“咬舌自尽,被自己舌头噎死了。” 两个狱卒一边抱怨麻烦一边将侯爷的尸体抬走。 当清晨透过高窗射入牢房时,徐妙音悄悄挪到墙角,从袖中摸出一枚小小的银子。 这是她被押入天牢后,她的贴身丫鬟来看望时,悄悄塞给她的。 “看守大哥,”她声音沙哑地叫住巡逻的狱卒,将银子从栏杆缝隙中递出去,“这是我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求您帮我送个信给穆小将军” 狱卒掂了掂手中的银子,又打量了她一眼,最终点了点头。 徐妙音退回黑暗的角落,蜷缩起身子。 亲爹亲娘亲大哥死了,侯爷也死了,侯夫人不顶用,太子又已经被废。 但她还活着! 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她就一定要让玉兰付出代价。 尽管侯府倒台后,将军府明哲保身,但徐妙音知道,穆小将军心中对她始终存着一份情意。 如今,这是她最后的希望了。 牢门外的天空渐渐亮起,徐妙音握紧拳头,指甲深深陷入掌心。 玉兰,我们之间的争斗,还没有结束。 …… …… 侯爷自裁,侯夫人和徐妙音虽逃过一死,但却被判流放。 官道上,一支衣衫褴褛、步履蹒跚的队伍,正被解差押送着,走向遥远的苦寒流放之地。 徐妙音走在最前面,脖颈上戴着沉重的木枷,手腕被粗糙的麻绳磨出了血痕。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急促而整齐的马蹄声。 官差们立刻警觉起来,众人惶恐地回头,只见两骑快马冲了过来。 马背上的人勒紧缰绳,马扬起前蹄,发出嘹亮的嘶鸣。 废太子的目光直直落在徐妙音身上,有关切,有隐忍,更有无法言说的痛楚。 而另一个人,则穆小将军。 他跳下马背,脸上是毫不掩饰的焦急与心疼,视线紧紧锁着女佩 官差头目认出来人,连忙行礼,“参见太…王爷,小将军!” 太子越过官差,一步步走到徐妙音面前,看着徐妙音苍白的脸,声音颤抖,“妙音,你受苦了……” 徐妙音嘴角艰难地扯出一个微笑,没有说话。 小将军则大步走到官差面前,将一袋沉甸甸的银锭塞进对方手里,语气强硬,“请你们路上多加照拂。若徐妙音有任何闪失,我拿你们是问!” 官差们冷汗直流,连连称是。 “活下去。”太子的声音压得极低,只有他和徐妙音两人能听见,“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徐妙音千言万语堵在胸口,最终只化作一句轻不可闻的“好。” 时辰已到,官差们小心翼翼地催促。 小将军却红着眼眶,对着徐妙音大声喊道,“等着!我一定会想办法!一定!” 流放的队伍重新开始移动。 太子深深看了徐妙音最后一眼,翻身上马,不再回头,但脑海里却想着徐妙音的那句话。 “既然已无退路,不如破釜沉舟。” 太子看了眼身旁真情实感伤心的小将军,握紧了手里的缰绳,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 …… …… 御花园中 凌云志本想散散步缓解心情,可是越想越郁闷 她最近很烦,她既要教导小太子,还要在皇帝面前周旋。 为此她对皇帝生出了很大的不满。 皇帝这个贱人,从一开始就从来没给过她任何官职。 呵呵,真把她当做不食烟火的神仙了。 现在口头上又让她当小太子的老师,凌云志真的是无语了,免费劳动力? 她最近为了小太子在朝堂拉拢实力,朝堂上的大臣敏锐的嗅到了皇帝对她的态度,都保持一种中立状态。 不过她倒是拉拢好几位武将。 大燕王朝的女性,能正式授予的官职很少,尤其很多是女性率军保卫城都,得到实际加赏和利益的是她们的丈夫。 因为九公主被封为太子之后,徐将军等一些女官主动过来和她交好。 凌云志陷入了沉思。 她已经从797那里得到了废太子和小将军谋反的消息,还委婉用占卜到不详之兆暗示了皇帝。 只不过皇帝显然没往废太子谋反那方面想,还以为指的是最近发生的旱灾。 就在这时,惠妃儿子信步走到正在亭中休息的凌云志身旁。 “真巧,玉兰仙子也在此赏花。”他自顾自坐下。 凌云志看了他一眼,心中闪过一丝厌烦,“真巧。” 惠妃儿子倾身向前,压低声音,“听说前日废太子的母家又在朝堂上对玉兰仙子出言不逊,玉兰仙子难道要一直忍气吞声?” “殿下说笑了。”她抬眼时已换上笑容,“废太子毕竟是皇上骨肉,皇上虽废了他,心里却常念着旧情。前几日还听闻皇上梦见他幼时背书的情景,醒来甚是感伤。” 她故意停顿,见惠妃儿子神色微变,才继续道,“有些事,做得太过反而适得其反。倒不如静待其变。” 惠妃儿子问道:“仙子的意思是?” “听闻废太子近来常与穆小将军往来密切。”凌云志轻声道,“皇上最忌惮什么,殿下应当比谁都清楚。” 惠妃儿子若有所思,终于露出真心的笑容,“与仙子说话,真是令人茅塞顿开。” 凌云志望着他离去的身影,轻轻叹了口气。 惠妃儿子暂且可以利用,废太子的就交给他处理。 …… …… 夜深了,惠妃儿子却毫无睡意。 他独自坐在书房,桌上摊开的,是这半个月来他动用了所有隐藏力量才搜集到的密报。 证据链环环相扣,指向那个唯一的真相。 废太子不甘心被废黜,与手握兵权、对陛下积怨已久的小将军勾结,正秘密策划一场惊天动地的宫变。 他们利用小将军的职权调动兵力,囤积军械,只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很可能就是不久后的某天发动叛乱,弑君篡位!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告发?此事事关重大,废太子在朝中仍有残余势力,小将军在军中心腹不少。 此刻掀开,要是他们狗急跳墙,后果不堪设想。 他需要更周密的计划,需要寻找最稳妥的时机,需要联合可以信任的力量,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 作者有话说: 这个世界写的有点长了,大概下一章就结束了 第33章 古代王玉兰18 真假千金* 夜晚 宫墙之外, 火光将半个皇城映照得如同白昼。 废太子一身戎装,与小将军并肩而立。他们身后的叛军如潮水般冲进了宫门的最后一道防线。 皇帝本来在抽查小太子的功课,听到了外面传来的动静,他这个时候才察觉到不对劲 侍卫们汇聚在走廊上, 将皇帝挡在身后。 小太子躲在皇帝身后, 皇帝看着下面这么多的人, 气的不轻,“你这是要谋反吗?!” 废太子声音冷硬,眼中是积压已久的怨毒, “父皇, 您老了, 该歇歇了。” 小将军沉默不语, 手中长枪染血,他支持的并非废太子,而是为了徐妙音。 同时也是失望于当今圣上, 圣上偏信玉兰仙子, 沉迷丹药,荒唐至极。 这时,一声音身后响起, “住手!皇兄,小将军, 你们还要一错再错吗?” 来人正是惠妃儿子,他一身锦袍, 身后带着数百名禁卫,其出现的时机与气势,一时镇住了场面。 废太子嗤笑,“就凭你, 也想拦我?” 惠妃儿子毫无惧色,大声道:“你们逼宫谋反,纵然成功,史笔如铁,你们皆是乱臣贼子!” 原本惊慌失措的皇帝稍稍稳住了心神。 在这个寂静的夜里,两拨人奋力厮杀。 废太子胸前受了一道刀伤,鲜血浸透了衣襟。 他身后的叛军,虽人数尚存,却也个个带伤,被残余的宫廷侍卫死死挡住,难以前进半步。 与之对峙的惠妃儿子,他情况同样惨烈,身受重伤。 他带来的护驾亲卫,虽牢牢守住了通往大殿的台阶,但也已损失惨重。 人人挂彩,喘息着与叛军对峙。 一时之间,谁也无法彻底消灭对方,只能在弥漫的血腥气中,陷入死一般的僵持。 也正是在这僵持的片刻,一道矫健的身影杀出。 正是凌云志。 凌云志语速极快,“陛下!叛军主力已被我与徐将军率部切断后路,宫内乱党亦已肃清!请陛下安心!” 她的突然出现和宣告,瞬间扭转氛围。 最终,在后续赶来的徐将军部下里应外合下,叛军被迅速镇压。废太子与小将军被生擒。 小太子扑到了她的怀里,凌云志轻声安慰道:“别怕。” 她在皇帝面前行礼,“臣日前夜观天象,见紫微星旁煞星冲犯,恐生祸端。心中不安,故连日来暗中命人留意宫门值守与兵马异动,未敢懈怠。今夜果然见其异动,特来护驾!” 皇帝目光锐利地看向她,“你既然早有所察,为何不早告诉朕?” 她抬起头,“臣不敢仅凭星象便妄言有人谋逆。唯有暗中布置,以备不时之需。若非今夜乱起,臣愿永远将此疑虑埋藏心底。” 皇帝悬着心终于放下,他叹了口气,“你做的很好,这次多亏了你和徐将军。” 他好像又想起来什么,看向了惠妃儿子,“还有你,皇儿。” 惠妃儿子心里有不详的预感。 翌日,金銮殿上,论功行赏。 皇帝高高在上,目光扫过跪在下面的几人。 “昨夜宫变,玉兰仙子洞察先机,稳定局势,徐将军及时率部回援,浴血奋战,二人功不可没!”皇帝的声音带着劫后余生的赞许,“赏!” 至于惠妃儿子,皇帝只是温和地看了他一眼,“皇儿忠勇,敢于直面逆贼,其心可嘉,赏赐亦不会少。” 惠妃儿子看似沉默地站在一旁,胸膛内波涛翻涌,昨夜出生入死的是自己功劳,却被玉兰仙子摘去了,真是气人! 他握紧拳头,内心极度不甘。 …… …… 凌云志踏入地牢,地牢的阴寒潮湿与腥味扑面而来。 她停在一间牢房前。 小将军靠坐在冰冷的石墙边,身上只有单薄的白色中衣,脚上的镣铐磨破了脚踝,俊美的脸庞沾满灰尘和血污。 听到动静,他抬起眼皮。 凌云志看着他,笑道:“多亏了穆小将军,帮助废太子谋反,让我有机会好好清理朝中一些的势力。” 谋反,成王败寇,他认。 可当他押入这暗无天日的大牢,听着外面每天都被关进来不同的官员,狱卒讨论着朝中势力大变。 他不甘心,“我从来不后悔帮着废太子谋反,我只恨老天为什么偏偏让这个结党营私,祸乱朝纲的佞臣赢了?” 凌云志挑眉道:“很简单,因为老天站在我这一边。” 小将军嘴里发出呵呵的笑声,“昌盛国运的仙子?你居然预言废太子是祸星,我看你是贼喊捉贼,你才是真正的祸星!” 呵呵,凌云志冷笑了一声,“昌盛国运?我不在乎,我只在乎女子掌权。” 她的原生世界是一个女男平等的世界。 和797达成合作之后,去往的第一个世界,也就是林云娘的那个世界,让她有些惊讶。 不过更多是觉得有些新奇,后来逐渐厌烦。 上一个世界也是,这让凌云志很烦躁。 直到这个世界,她彻底不想装了。 小将军恼怒,“我看你是疯了!九公主无德无能,王朝岂能交于她手中,这一切不过是你的借口! “我承认这个世上有不少有能力的女子,如果九公主是一个足智多谋的女子,比男人还优秀的女子,我自然不会多说什么,但是九公主明显各方面平庸,难当大任。” “做皇帝一定要有什么能力吗?”凌云志笑了一声。 小将军没想到凌云志会这样回答,“你……?” 凌云志摊手,“大燕王朝又不是禅让制,谁能力出众给谁当皇帝。你搞清楚,王朝是血脉世袭制,只要九公主身上流有皇室血脉,就算她再怎么差,就算她是个昏君是个暴君,她也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你这个巧言令色的贱人!” 小将军还没有说话,隔壁牢房传来骂声。 凌云志身体后仰,朝旁边看去,打了声招呼,“哎哟,这不是废太子吗?我的手下败将,想骂就多骂点,反正你过两天要死了。” 她收回目光,“小将军,谁让你识人不清,上了废太子的船呢?现在好了,你的家人都被你连累了,唉可惜了穆家的名声。” 小将军呜咽一声,他眼前忽然就浮现出父亲、祖母、母亲、堂兄……如今这“谋逆”的罪名,会让穆家世代清名毁于一旦,祖坟都将蒙羞。 不能!绝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凌云志的背影缓缓离去。 小将军静静地坐着,静坐至深夜。 他缓缓起身,镣铐发出沉闷的轻响。他抬头,看向牢房上方那道粗木横梁,昏暗的光线下。 没有迟疑,他将布条扔过横梁,打了一个结。 冰凉的布条贴上脖颈时,他闭上眼,鼓起勇气。 一声闷响,在横梁上,布条和小将军微微地晃动着。 …… …… 事情不该是这样的。 废太子被推上断头台,被强迫跪在地上。 他明明都重生了……他的心里满是不甘。他忽然想起七岁那年,父皇将他抱上膝头,指着江山图说,“这天下,迟早都是你的。” 刀刃悬在颈侧三寸,随着刽子手的手起刀落,废太子的脑袋滚落。 围观的人发出一声吸气声。 凌云志垂下来眼帘,谁还记得这一切的开始,只是一场真假千金的戏码。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4章 古代(完) 完 七年后 殿内 明黄帐幔深处渗出的混杂着药味的喘气声。 皇帝躺在病榻上奄奄一息。 早在前几年的时候, 他已经察觉到不对劲,但早已无可奈何,玉兰已经掌握了朝中大部分势力。 而他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已经力不从心了。 殿门极轻地开了, 又关上, 脚步声靠近, 停在帐外。 凌云志微微行礼,“陛下。” 老黄帝浑浊的眼珠动了动,迟缓地转向她。 凌云志摒退了所有宫女, 皇帝挣扎着问道:“是不是你给朕下毒?” “下毒?”凌云志笑了笑, “陛下, 自古以来, 沉迷丹药吃死的皇帝那么多,你自己执迷不悟何苦怪我?你算身体好,磕丹药磕这么多年才不行。” 皇帝喊道:“系统……系统……天道……天道……” 他听信了所谓天道分身“系统”的话, 却落得如此下场! 但是却无人回应他。 皇帝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被掌控的恐惧感在这一刻到达了巅峰。 他眼睛瞪大,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你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凌云志勾起一抹微笑。 …… …… 惠妃儿子质问道:“我朝从未有过殉葬的先例!皇子殉葬?呵,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凌云志笑道:“确实是前无古人, 不过先帝开创了先例,你一定会青史留名的。” 太监将毒酒端到他面前, “王爷,请。” 惠妃儿子转过头,死死盯住凌云志。 两位护卫将他按住,将酒杯边缘抵上他嘴唇, 将毒酒灌了进去。 他颤抖挣扎,还是不免吞咽了不少毒气。 当初皇兄是对的,这个女人根本不是仙子。 可惜一步错,步步错。 惠妃儿子呕出一口血水。 …… …… 徐妙音和侯夫人走了很久了。 老皇帝驾崩,新帝登基,大赦天下。 从接到赦免文书开始,从那个苦不堪言的流放地启程,向着记忆里早已模糊的方向前进。 侯夫人现在身形佝偻得厉害,一身粗布衣裳浆洗得发白,头发灰白干枯,脸上和手上满是皱纹。 徐妙音同样粗布衣衫,身形消瘦,背着一个不大的包袱。 脸上蒙着一层洗不净的疲惫和日晒风吹留下的粗糙痕迹。 她不时伸出手,虚虚扶一下侯夫人的胳膊。 进了城,侯夫人才极低的声音说:“快到了……你舅舅家了。” 徐妙音“嗯”了一声。 她们遭难流放后,与舅舅家几乎音讯断绝。如今,拿着这纸赦书去投靠会是什么境遇? 她不敢深想,只是重新搀扶住侯夫人。 按照模糊的记忆,她们来到一处大宅子前。 两人停下了脚步,踏上了台阶。 门口的年轻家丁看她们上来,抬手驱赶,“要饭的一边去。” 徐妙音低声道:“我们不是要饭的,我们是来投靠亲戚的。” “亲戚?什么亲戚?” 徐妙音声音细小,“你们家老爷是我舅舅。” 年轻家丁不耐烦,“我在这儿干了五年了,从来没听说过我们家老爷外甥。” 另外一个年纪大的家丁用手肘肘了他一下,“老爷是有一个嫁到外地的姐妹。” 年轻家丁挠了挠头,那位年长的家丁问了两位姓名,进去禀告管事的。 没过一会儿,管事的就把徐妙音她们迎了进去。 舅母看着苍老的侯夫人,心生怜悯,“妹妹!” “嫂嫂!”侯夫人泪流满面。 “你们一路赶来,辛苦了。” 舅母让丫鬟伺候了侯夫人和徐妙音梳洗一番。 穿上久违的绸缎,徐妙音竟然一时有些不适应。 侯夫人和舅母聊这些年发生的事,聊到了老太太。 舅母叹息道:“你娘走的时候,一直喊你的名字。” 侯夫人吸了吸鼻子,又聊到了老夫人身边的下人。 “孙嬷嬷年纪大了,回了乡下养老。王妈妈前几年得了病,唉,人已经走……” 说到这儿,又是不免唏嘘一番。 “至于老太太身边的小丫头,杜鹃和丁香跟着我女儿去了京城。” 侯夫人问道:“你女儿嫁去京城了吗?” 说到这儿舅母脸上扬起笑容,“她呀,在京城做女官呢,现在忙得很,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她。” 徐妙音有些惊讶,“女官?” “是啊,当金圣上和国师就是女子,我听说过两年科举制度要改革了,女子可以科举了。” 女子科举?徐妙音不由自主摩挲着自己粗糙的手指,她没由来的觉得心里闷闷的。 表姐的文采一向是不如她。 她当年可是京城赫赫有名的才女…… 徐妙音心里各种不是滋味,以至于舅母又和侯夫人谈了什么,她一概都没有听进去。 舅母将两人安置在一处小院。 院落中,立着一棵枝叶凋萎的树。 徐妙音坐在树下,仍在怔怔地想为什么…… 偏我来时不逢春。 恰有一阵风吹过,枯叶沙沙作响,恍如嘲弄声。 作者有话说: 小小总结一下每个人的剧本 老皇帝:楚门的世界 徐妙音:假千金是团宠——假千金重生后——等等,我们家怎么又入狱了?——可恶,站错队了 太子:娇宠太子妃——重生后,我成了废太子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男穷——死者为大 九公主:锦鲤小太子 王家and侯府:莫欺中年/少男穷——死者为大——重生后再次莫欺中年/少男穷——死者为大 第35章 民国1 抛妻弃子 【请宿主做好准备, 即将前往下一个世界】 凌云志慢慢恢复了意识,迷迷糊糊之间喊着“797…797” 她睁开眼看清了周围的情况。 原主正在择菜,凌云志将菜放下。 这是一间厨房,看上去像是古代世界? 797将这具身体的情况传输到她的脑海里。 她现在的这具身体叫做范问香, 是一个十五岁的女孩。 这是一个类似民国的世界, 在原主很小的时候, 亲爹范大郎出去做生意,因为一场意外失踪了,从此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从此整个范家就只剩原主和祖母, 小姑范二娘、母亲范大娘和弟弟几人相依为命。 由于顶梁柱的范大郎不在了, 范家阶级迅速滑落, 没过几年就从小地主家庭成了一个普通人家。 原主的母亲范大娘是一个温婉柔顺的女人, 当然这个温婉柔顺仅限于对婆婆和小姑子还有男孩。 范大娘活脱脱是一个妻频文女主。 不管范老夫人和小姑子范二娘怎么苛待范大娘,范大娘都不计较,任劳任怨伺候着一大家子。 作为范大娘的女儿, 原主可惨了, 范大娘老是拉着原主一起展示贤良,家里的脏活累活永远少不了原主,好处永远轮不上原主。 范家虽然家道中落, 已经雇不起佣人了,但是有着范大娘和原主两个老黄牛, 范家人仍然过得有滋有润。 范大娘白天出去做工挣钱,可怜原主小小年纪就要伺候奶奶、小姑和弟弟三个人。 过的比佣人还惨, 毕竟佣人有工钱,原主是免费劳动力。 后来有一个老乡告诉她们,他在申城见到了长相酷似范大郎的男人。 由于范大郎范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苗,范老夫人激动之下决定亲自带着去申城寻亲。 范家一家子到了城里, 四处打听之后才发现范大郎已经失忆。 失忆之后的范大郎和一位有钱的大户人家小姐王云岚在一起了。 当然了,这个范大郎他是装失忆,不过范老太太和范二娘毕竟是他的亲人。 既然范家人找上了门来,范大郎就假装想起来了一些事,收留了母亲和妹妹。 为了继续能做有钱人家的女婿,范大郎坚称只想起了母亲和妹妹,记忆停留在十八岁以前,一点记不起来自己结过婚,还有孩子的事。 摆明了是想不认范大娘,原主和原主弟弟范耀祖这三个拖油瓶。 范二娘和范老太太是个十足的势利眼,自然是觉得王云岚这个有钱有文化的白富美才配的上进她们范家的门。 于是联手驱逐范大娘。 至于原主和弟弟范耀祖,看在是范家的血脉的份上,可以留下来。 尤其是范耀祖,范老太太可心疼了,那可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香火。 范大娘还舍不得呢,哭着哀求。 但是范老太太保证,虽然现在范大郎失忆不认孩子,但只要有她一口气在,一定会护着范耀祖。 范大娘听闻之后,不忍再让婆婆和小姑子为难,于是离开了范家。 看着这里,凌云志忍不住顿了顿,什么叫“离开了范家”?明明范家全家都住在王云岚家里。 这里有范大郎和王云岚还没结婚,吃绝户的心思一点也不藏着掖着了? 她忍了忍,继续浏览。 原主心疼母亲,于是跟着范大娘一块走了。 但是范大娘觉得生是范家的人,死是范家鬼,一直想要回到范家。 甚至后来范大郎的妻子王云岚被竞争对手绑架,范大娘正巧在场,她用自己换回了王云岚。 范大娘被抓走后,范大郎带人赶到营救,但是混乱之中原主眼见范大娘即将被歹徒刺中,于是为范大娘挡了一刀。 范大娘得救了,原主失血过多而亡。 最后的最后,王云岚被原主的死刺激到了,离开了范大郎,离开了伤心地远赴国外。 而范大郎幡然悔悟,和范大娘重新在一起了,结局范家人在一起团团圆圆包饺。 接受完剧情的凌云志被恶心的够呛。 她可忍不了。 开始在厨房寻找趁手工具,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范家人打一顿出出气。 刚走两步,她就感觉脚上传来的异样。 凌云志坐在柴草堆上,脱下了鞋子,发现原主的脚指有些不对劲。 【宿主,原主缠过脚】 797将原主小时候的剧情以文字形式展示在她面前。 凌云志扫了一眼,原主小的时候,范家人遵循旧习俗,给原主裹了小脚。 原主长大一点之后,社会风气又变了,小脚变成了陋习。 范大郎读过洋学堂,是个赶时髦的人,就让原主放脚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白白胖胖,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捂着双手,冲进了厨房,“范大脚,你在干什么呢?” 凌云志穿上鞋子,白了他一眼,“你眼睛瞎,我在做饭。” 范耀祖不恼,反而呵呵一笑,“给你看一个好东西。” 不由分说就把双手怼到凌云志面前。 张开手,里面是一只肥肥,青色带橘色斑点,蠕动的毛毛虫 范耀祖发出贼贼的笑声。 凌云志一把拍来他的手,愠怒道“你有病啊!” 范耀祖见她生气了,笑的更大声了。 凌云志恼火,捏起地上的毛毛虫,几步上前,一把捏住范耀祖的下巴,将毛毛虫直接塞进了他嘴里,“毛毛虫好吃吗?” 范耀祖感到一阵恶心,挣扎着“呕~我要告诉奶奶!” 凌云志看了他一眼,站起身,“我要做饭了,你快滚。” 范大娘为了让家里好过一点,在附近一家纺织厂里工作,留下原主一个人在家里伺候范老太太三人。 范耀祖“呸呸”吐了几口口水,恶狠狠盯着她,威胁道“你居然欺负我,我现在就要去告诉奶奶!” 说完一溜烟跑掉了。 凌云志不理他,拿起火柴,点燃一撮柴草塞进灶膛。 接着她将火钳子塞进火焰中。 其实原主已经做好了一大半饭菜,不错,范家的伙食还是挺丰盛的,居然有白切肉! 她倒了半碟酱油,白切肉沾了酱油,就着米饭就吃了起来。 这个家里全凭着范大娘一个人干活挣钱,但是范大娘把食物先让给范耀祖和范老夫人还有范二娘先吃,美名其曰男孩子要多吃点。 原主只能吃一些残羹剩菜。 就在凌云志快吃完的时候,范耀祖又冲进来,指着她的鼻子“好呀你!我就说饭怎么还没做好?原来是你躲在这里偷吃!” 下一秒,凌云志放下碗筷,踢向他的小腿,将他掀翻在地,对着他又踢又打。 范耀祖撕心裂肺的大叫,这下好了,范家炸锅了,范老太太火急火燎的冲过来兴师问罪,“问香,你在干什么?!本来你弟弟说你欺负他,我还不信呢。现在一看,小宝没有冤枉你!” 凌云志不理她,不由分说抄起一旁挑水的扁担就把范老太太掀翻在地,“你要帮他?好,那我连你一块打!” “问香你疯了!”范老太太尖叫,扁担雨点似的落下来打的她嗷嗷直叫,“二娘快救我!” 范耀祖扑向凌云志,“你快放开奶奶!” 凌云志一扁担把他掀翻在地,又开始打范耀祖“你还敢还手,看来我是没打够!” 范二娘听到动静从屋里出来,她是范老太太的最小的孩子,今年十九岁,只比原主大几岁。 她虽然和原主差不多的年纪,但范二娘依旧保持着衣着光鲜,打扮精致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看到自己亲娘还有侄子被打成这样,连忙上前阻拦。 但是凌云志抬头撇了她一眼,范二娘害怕后退了两步,不敢上前阻拦,生怕自己也挨打。 当初范大郎赶时髦给范家女人放脚,老太太坚决不许给范二娘放脚,因此范二娘还是小脚,走起路来有些吃力,更别说打架了。 她只在旁边喊道“问香,你别打了!” 凌云志从灶肚里抽出烧红的火钳子,抽在范耀祖身上。 “啊啊啊啊啊!”范耀祖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好烫!好痛!” 范老太太看到这一幕魂都要被吓没了,“你怎么能烫你弟弟!” 凌云志抽了范耀祖几下,又朝着范老太太打来,“死老太婆,我不仅要烫他,还要烫你!” “啊啊!”范老太太带着哭腔尖叫打滚,“家门不幸。” 凌云志摸了摸火钳子,被烫了一下,还有余温不能浪费了。 她抽完范老太太又继续抽范耀祖,范耀祖疼的满地打滚“别打了!好痛!” 凌云志揪住范耀祖的头发,范耀祖一条扭动的蛆一样不断的挣扎,“问香你这个疯子!你要干什么?” 凌云志借力将范耀祖扔进了柴房,飞快的锁上了门,范耀祖拍门大喊“你要干什么?!放我出去!快放我出去!” “问香,你这是要做什么?”范老太太从地上爬起来。 凌云志说“这么大的火气,关到柴房去让他消消火。” “快把你弟弟放出来!”范老太太哭道。 凌云志一把揪住范老太太的衣领,“还有你也是,你也要关两天!” 范老太太挣扎“你这个不孝子!我可是你奶奶!” “幸好范家够大!小黑屋还真不少!”凌云志把范老太太拉扯到一间小黑屋前,推了进去,“你好好呆着吧!” 做完这一切,她扭头看着范二娘,范二娘心有余悸,“问香,千万别打我……” 凌云志指了指厨房,“去吧厨房把扫干净!” 范二娘吓了一跳,看了眼脏乱差又油腻腻的厨房,心里是万分不情愿。 “听到没有。”凌云志皱眉。 范二娘瑟缩了一下,连连点头,“好好好,我知道了。” 凌云志直接把柴房和小黑屋的钥匙扔进了井里,趁着范二娘收拾厨房的时候,进了范老太太的屋子里。 单看范老太太的屋子,还真像个大户人家。 衣柜下面的花纹雕工细腻,屋里摆放着几个花瓶和瓷器,还有一个西洋钟。 墙上还挂着几幅画。 不愧是大户人家,就算是破产了,还是有不少底蕴。 凌云志翻箱倒柜从柜子里找到了钱,等明天一大早她就跑路,这个爱谁呆谁呆。 …… 范大娘在纺织厂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家路上就遇到了范二娘。 “二娘,你怎么在这儿?”范大娘关心问道,范二娘是小脚,平时很少出门走动。 范二娘满脸担心“大嫂,今天问香像疯一样把娘和耀祖都打了一顿关了起来!” 范大娘大惊失色,“娘和耀祖不要紧吧?” 范二娘垂眸,“被问香打的可惨了,你快回去劝劝问香。” 范大娘心里着急,脚步加快,一回到家里就看到凌云志一个人坐在灶台上吃白切肉,焦急问道“你奶奶和你弟弟呢?” 凌云志刚好吃完最后一块白切肉,“我关给起来了。” 范大娘心急如焚,“你快把她们放出来,你怎么能这么干?你怎么能把奶奶和弟弟关起来呢?” 凌云志无语了,范大娘自己下贱就算了,还拉着原主一起。 范大娘说不定是个受虐狂,范老太太,范二娘,范耀祖还有范大郎都虐待她,范大娘反而对这些人和颜悦色。 原主这个唯一心疼范大娘的人,反而沦落到做牛做马的地步。 看来她也要虐一虐范大娘。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6章 民国2 抛妻弃子 夕阳如血, 将老宅染上了一层赭色。 范二娘双腿刚跨进院门,还未站定,变听到一声凄厉的尖叫,“问香!问香, 你快放开我有话好好说!” 是范大娘。 范二娘的心里咯噔一声, 她贴着墙, 悄悄探出半边脸。 只见院子中,素来低眉顺眼的问香,此刻竟像变了个人, 她一只手死死揪着范大娘的头发, 另一只手攥成拳头, 不由分说地往范大娘身上捶打。 范大娘哀嚎着。 怎么会这样, 范二娘看的一阵后怕。 问香不是最讨厌老太太和耀祖吗?总偷偷帮着范大娘干些重活,换得范大娘几声可有可无的夸奖。 可现在…… “拿来吧你!” 问香却带着一股蛮横,她粗暴地从范大娘紧捂的怀里抢走了今天工钱, 塞进来口袋里。 然后说“你竟然心疼她们, 那好!我把你也关起来!” 问香拉拽着范大娘,范大娘又哭又喊,“问香, 你快放开我!你是不是中邪了?” 范二娘躲在一旁假装看不到,问香是干惯粗活的, 有几分力气,她肯定是打不过。 凌云志直接把范大娘关在了另一间小黑屋。 小黑屋以前都是用来关范家不听话的姨太太或者下人。 范大娘被关在这里只感觉遭受到了羞辱, “问香,我究竟做了什么你要把我关在这里?” 隔壁的小黑屋传来耀祖和范老太太的叫喊声。 “娘!娘!你怎么也被关起来了?” “造孽啊!问香你这要反了天了!” 凌云志站在门外,拍了拍手上的灰,只觉得烦不胜烦。 这家人, 没一个省心的,等明天一到早她就走。 她一转头,看向范二娘。 范二娘头皮一麻,下意识地低下头,小声道“问香你消消气。” “你去烧水,我要洗澡。”凌云志命令道。 烧水?范二娘一愣。 范家是落魄了,可烧水煮饭这些粗活,向来是问香和范大娘包揽的 由于不会做饭,范二娘今天甚至连晚饭也没吃。 凌云志不耐烦“看我干什么,看什么看?烧水你都不会吗?” 范二娘只好饿着肚子,满腹怨气的去烧水。 烧好水,凌云志舒舒服服洗了个澡。 她看着镜子里的原主,原主虽然只有十五岁,但是在镜子里,头发干枯,脸上满是疲惫,看上去又老又年轻。 这鬼地方,一刻也待不下去了。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凌云志用两个铜板换了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 包子皮薄馅足,滚烫的肉汁在口中迸开。她几口吃完,意犹未尽舔了舔嘴角。 吃完来早点,她直奔火车站。 火车站里人声鼎沸,凌云志挤在人群中,买了去往申城的最便宜的车票。 一直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凌云志整个人腰酸背痛。 到达目的地后,她随着人流涌出车站。 这里到处都是西装革履的男人与穿着旗袍烫着卷发的女人,电车“叮叮当当”地在她面前驶过。 按照脑海里797的导航指引,她加快了脚步。 来的路上凌云志就想好了,她可不想吃苦,所以直接找到范大郎打算啃老。 呵,原主在范家做牛做马,范大郎倒好,在外面装失忆成了有钱人家的乘龙快婿,吃香喝辣的。 在一处整洁的街口,她停下了脚步,很快锁定了目标。 不远处,一女一男正挽着手臂,姿态亲昵地走来。 男人约莫三十出头,穿着一身裁剪合体的西服,头发抹了头油,梳得一丝不苟,油光水亮。 由于从小养尊处优,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看上去温和而得体。 他身边的女子二十多岁,烫着时髦的波浪卷发,妆容精致,穿着合身的旗袍,手上拎着精巧的小皮包。 正是范大郎和王云岚。 凌云志眯了眯眼,没有丝毫犹豫,像一颗小炮弹,径直冲到两人面前,大喊一声“爹!” 范大郎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闪过慌乱。 但他很快强行压下震惊,换上疑惑和茫然,“你是谁家的孩子?我不认识你?” “你是我爹!我怎么可能连自己爹都认错?”凌云志更大声喊道。 周围行人的目光立刻被吸引过来,或好奇的,或探究的,或鄙夷的视线纷纷投注在范大郎身上。 范大郎感到周围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他更着急了“我说了我不认识你!” 凌云志死死抓住他的胳膊,免得他逃跑。 呵呵,和我装屌毛啊? “爹!你叫范大郎,我叫范问香,老家在临城喜鹊大道柿子巷。你五年前来大城市打拼就失踪了,家里人都以为你死了,没想到你还活着!奶奶都快伤心死了!呜呜呜呜!” 说完她低下头大声啜泣。 王云岚原本挽着范大郎的手,下意识地松了松。 这个动荡混乱的年代,抛妻弃子寻找真爱,或者是到大城市打拼,抛弃乡下糟糠之妻,是常有的事。 眼看周围人都对自己指指点点,范大郎整个人都羞红了脸。 其实前两天的时候,他和王云岚一起逛街遇到了一个老乡,王云岚那时就已经起了疑心。 没想到今天又在街上遇到了熟人。 天杀的,问香居然还把老家的详细到街道都说出来了。 他如坐针毡,再这样下去,他苦心经营的一切就要崩塌了。 范大郎只好言辞恳切道“我之前出了一些事情失忆了,以前的事我都不记得,哎呦……我的头好痛。” 他捂着头佯装一副痛苦的样子。 王云岚见状,也顾不得心中疑虑,连忙扶住他,关切地问“你没事,要不要上医院瞧瞧。” “我没事……问香?”范大郎捂着脑袋,面露惊喜“我好像想起来了一点……你是问香是不是?” “爹!”凌云志抱住了他。 王云岚看到这一幕心里很是滋味。 …… 王云岚家中是做生意的,在申城也是小有名气。 王父唯一的遗憾是家里只有王云岚这么一个女儿,没有男儿子继承家业。 五年前王云岚和同学在路上被小混混骚扰,在范大郎解围了。 之后她意外发现范大郎是自己工厂伙计,于是隔三差五的去找范大郎。 渐渐的,她和范大郎熟络了起来,更是互相看对了眼在一起了。 范大郎坦白了一切,他失忆不记得以前的一切了,只记得自己的名字。 王云岚并不在意范大又穷年纪又大还失忆了。 王父一开始看不上这个穷小伙,但是考量范大郎一段时间,觉得范大郎长得不错,人也很踏实,于是同意了王云岚和范大郎订婚。 范大郎加入王家打理生意,王家生意越来越好,王父便对这个女婿越来越满意。 前几天,王云岚和范大郎走在路上,有一个陌生的男人突然靠近搭话。 声称是范大郎的老乡。 范大郎说不认识,不耐烦打发了男人。 王云岚有些奇怪,既然范大郎失忆了,他难道就不想找回记忆吗? 对此范大郎解释道,他不想打破现在的美好生活,他们应该把目光放在未来,而不是放在过去。 王云岚心里五味杂陈,她总觉得范大郎对她隐瞒了一些事。 两人因此冷战了一段时间,今天才和好。 她打算和范大郎一起去一家西餐厅吃饭,没想到路上就遇到了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女孩张口喊范大叫“爹!” 范大郎惭愧道“问香,你爹并不是有意抛下你们的,我失忆了,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 凌云志善解人意,“爹,没关系。” 范大郎试探道,“你怎么一个人,家里其她人呢?” 他估摸着家里没了他这个顶梁柱,范家估计也就散了,不然这丫头怎么会独自寻来? 王云岚心里咯噔一下,想要了解丈夫的过去,但是又不想听到不好的消息。 凌云志等的就是这句。 她瑟缩了一下,露出惊恐的表情,哭道“爹,家里人想把我卖了!我逃出来的!” 范大郎和王云岚听到之后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 凌云志说“你失踪了以后,家里越来越穷,奶奶重男轻女,姑姑是奶奶亲生的,弟弟是家里唯一的男丁,她们想把我卖掉!” 原剧情里原主差点被卖掉,因为范耀祖生了病,需要特效药,范老太太不肯露手里的钱,就商量着要把原主卖掉。 范大娘和原主在医院门口淋雨跪了一天一夜,医生心软把药给了她们。 原主因为淋雨生病了,但原主可没有范耀祖那么好待遇,带病还要伺候全家。 “你说的是真的?”范大郎脸色凝重。 凌云志点点头,“我每天在家吃都吃不饱,还要每天干活,不干活奶奶就要打我!” 她展示双手,小小的手上满是茧子,她掀起袖子,袖子上是范老太太有一次生气,朝着原主扔烟枪,把幼小的原主烫到了。 上面还有砍柴割草留下的伤疤。 “我是听到有人说在这里看到了你,所以偷拿了奶奶的钱,跑出来找你。”凌云志说,“要是奶奶知道了一定会打死我的!” 范大郎心疼,“你在我这里先住下,我们不会打你的。” 他心中却暗松一口气,这说法,至少暂时解释了他为何不回老家。 王云岚看着眼前凄惨的小女孩,再硬的心肠也无法立刻说出驱赶的话。 范大郎凌云志带回了一栋精致小洋楼。 安顿凌云志在一间客房里住下后,他立刻去安抚显然心事重重的王云岚。 卧房里,王云岚背对着他坐在梳妆台前。 “你是不是生气了?”范大郎走过去,声音温柔。 王云岚语气冷淡“没有。” 范大郎从背后轻轻环住她,“问香是我的女儿,她现在过得那么惨,以前是我失忆了对不住她,现在一定要补偿她。” “那你老婆呢?”王云岚情绪激动,转身退开他质问道。 范大郎早就准备好了说辞,他面露难色,“问香那孩子很反对我去找。她说她娘……唉,自从我失踪后,性子就有些……唉,加上老太太重男轻女,问香怕她娘和弟弟知道我还活着,在申城过得不错,会起了贪念……你放心!” 他握住王云岚的手,眼神真挚,“我对那个家里安排的女人,根本没有感情。就算找到,也是责任多于其它。我心里只有你,云岚!我们才是自由恋爱,是真心相爱的。” 范大郎现在有了光鲜亮丽的生活,他其实是不想提起那段寒酸的过去,正好问香的到来能给了他一个合适的借口。 这番话把自己推卸的一干二净,包办婚姻的乡下老婆是个坏女人,又再次强调了他和王云岚感情的特殊。 “真的?”王云岚半信半疑。 范大郎搂住了王云岚,“以前的我是被家里逼着成亲的,我和你才是自由恋爱我只爱你一个。” 王云岚虽然心中仍有疙瘩,但她对范大郎有感情。 她更不愿深究范大郎的过去,破坏眼前的幸福 范大郎的甜言蜜语渐渐抚平了王云岚的不安,王云岚很快原谅了范大郎。 过了一会儿,王云岚整理好情绪,从衣柜里拿出几件旧衣服,送到客房给凌云志,“这是我以前的旧衣,你先穿着。” 凌云志接过衣服,道了谢。 看着王云岚离开的背影,心想,难不成王云岚真的接受当后妈? 凭什么范大郎能遇到这样的白富美傻子倒贴? 她冷静了一下,仔细想想,王云岚毕竟和范大郎谈了那么久,都已经订了婚了,范大郎都已经管理了王家的生意,四舍五入已经是个王家人了。 要想让这两人斩断关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餐厅里,长长的西餐桌上铺着雪白桌布,凌云志表现的有些拘谨,扫过桌上精致的菜肴。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在一碟晶莹剔透的黄色果冻上。 “这是果冻吗?” 王云岚注意到她的目光,将那碟柠檬果冻轻轻推到她面前,语气温和了些,“是的。你尝尝,一定饿坏了吧。” 凌云志拿起小银勺,舀了一勺送入口中。 冰凉滑嫩的果冻入口,酸甜清新的滋味在舌尖蔓延开,是这具身体从未体验过的滋味。 她微微眯了下眼,脸上露出一丝真实的愉悦。 隔了那么久,终于又吃到果冻!! 王云岚看着她小心翼翼品尝的样子,“你慢慢吃,你安心在这里住下。” 她语气复杂。 这个女孩的悲惨遭遇让她同情,可她的存在,又时刻提醒着自己爱情中那不完美的部分。 凌云志用勺子轻轻搅动着剩余的果冻,抬起眼,对王云岚露出了一个微笑。 王云岚是个在旧社会接受了新教育的人,这反而让她变成了保守的开放女人。 反对包办婚姻,自由恋爱一个穷男人,让对方帮忙打理家族生意,自己做贤内助。 用开放的过程回归保守的结局。 只不过,这一世王云岚会不会有所改变呢?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7章 民国3 抛妻弃子 书房内 凌云志对范大郎提出, “我要上学。” 范大郎惊讶又带着一份不可思议,“你要去上学?” 他上下打量着女儿,在他的心里这个从乡下来的女儿,与学校隔着天堑。 凌云志迎着他的目光, 点了点头, “爹, 我看别家的姑娘都去上学,我也要上学!” 她虽然识字会洋文,但原主没有也不会, 她总要装装样子。 必须有一个合理的方法, 例如, 上学再加上勤学苦读的表演。 范大郎唉声叹气, “问香,你别看我现在这么有钱,但是这一切都是王家的钱, 咱们要有寄人篱下, 要有自知之明。” 他把“寄人篱下”四个字咬得很重。 “你找什么借口?我看就是不想花钱!”凌云志眯起眼睛。 被一语戳中心思,范大郎脸上掠过一丝不悦。在他看来从小干惯了粗活,就和她的亲娘是一个粗人, 哪配的上读书,“问香, 你这是态度?” “你什么态度?”凌云志直接质问道,“你让我像个丫鬟一样给你端咖啡的时候, 想过态度吗?我是你女儿,不是你雇来的佣人!” “帮我倒个咖啡怎么了?”范大郎恼羞成怒,“又不是让你吃子弹!” 敬酒不吃吃罚酒是吧? 凌云志冷冷看了他一眼,不说话。 她转过身, 走向一旁的书柜。指尖划过一排排烫金或皮质封面的书脊,最终停在一本厚重如砖的书籍上。 《悲惨世界》 她费力抽了出来,这书分量沉甸甸的。 知识就是力量此刻具现化了。 她拿着书,走回范大郎面前。换上了一副可怜模样,“这上面的字我一个都不认识。” 范大郎果然松懈了防备,语气不由放缓“问香……” 就是此刻! 他话音未落,凌云志双臂猛然抬起厚重的书籍,用尽全身力气,朝着范大郎的脸狠狠砸去。 “砰!” 一声闷响。 范大郎向后翻倒,狼狈地摔在地毯上,鼻梁和颧骨传来剧痛,眼前金星乱冒。 他还没回过神,腹部又挨了重重一脚,痛得他蜷缩起来。 紧接着,那本厚重的《悲惨世界》带着风声飞过来。 范大郎一滚,“砰”的一声巨响,书砸在他刚才的位置,地毯都仿佛凹陷了几分。 范大郎踉跄着爬起来,捂住火辣辣的脸和抽痛的肚子,又惊又怒,声音都在发抖,“问香,你发什么神经?” 凌云志站在原地,语气平静,“你要么听我的话乖乖送我去上学,要么就别怪我不客气。” 范大郎气得浑身发抖,指着她“问香,就为了上学,对你亲爹动手?你真是没良心。” 倒不是为了上学,只不过凌云志看不惯范大郎的嘴脸。 “你在王家倒是吃香喝辣,过得好的,我在家可受了不少苦。”凌云志道,“我打你出出气还不行吗?” 范大郎咬牙切齿“你做梦,我要把你赶出去!” 凌云志抱起双臂,“那我就一切告诉奶奶,妈妈,弟弟还有小姑!我倒要看看你还当不当得了王家的乘龙快婿。” 范大郎握紧了拳头,旋即叹了口气,“行,上学,我送你去上学还不行吗?” “还算你有良心。”凌云志轻哼一声,离开了书房。 范大郎摸了摸被砸中的地方,低声骂道“嘶,痛死我了,死丫头。” …… 几天后,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一所学校门口。 范大郎柔声道“问香,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这所愿意接收你的学校,你要好好读书。” 这是一所寄宿学校,是他故意找的。就是为了赶紧把问香送走,省得在家里老是找他麻烦,眼不见心不烦。 王云岚道“问香,放假的时候司机会来接你。” 前不久,范大郎提出要给问香找学校的时候,虽然要花钱,但王云岚觉得他是个很有责任心的父亲。 而且范大郎找的还是一所寄宿学校,这正和王云岚心意。 这些日子问香一直住在家里,她都不好意思跟其她太太小姐们介绍问香是她的继女。 两人目送着凌云志背着简单的行李,头也不回地走进那扇铁门,才不约而同地舒了一口气。 …… 范家 范二娘还盘算怎么对付问香这个小丫头片子,却发现问香一整天都没有回来。 她欣喜若狂,悄悄去了小黑屋,扒着门缝压低声音,“娘,问香这个小丫头不见了,我很快就救你出来!” “哎呦,快点……饿死我了……”范老太太的声音很是虚弱。 她已经一整天没有吃没有喝了,本身年纪就大了,这一折腾半条命都快没了。 “我这就去找开锁的!”范二娘正欲转身,就被叫住了。 范老太太语气顽固,“别找开锁的,要是让别人知道我们家的事多丢人呐!” 一旁小黑屋也传出来范大娘的声音,“请了锁匠,不出半日,风言风语就能传遍全镇,咱家还怎么抬头做人。” 在这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镇上,要是仔细观察,连邻居今天晚上吃什么都猜到。 要是请了开锁的,街坊邻居各个如神探一般,准能探出前因后果。 秉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范二娘没有去找锁匠。 她在厨房找到一把斧头。 回到小黑屋前,铆足力气,哐哐几下劈开了那并不算结实的门锁。 总算把范老太太,范大郎娘和范耀祖救了出来。 范大娘感激道“二娘,你真是我们家的恩人。” 范老太太被搀扶出来,脚底发虚,却不忘先恶狠狠地瞪了范大娘一眼,“你是怎么教养问香的?居然把长辈锁在屋里?要不是二娘,我们全都得饿死在里面。” 范大娘瑟缩了一下,低头嗫嚅“娘,我错了,问香是一时糊涂……” “水!我要水!”范耀祖大喊大叫,“渴死我了!” 范大娘听了后赶紧跑去端了水,伺候范老太太和范耀祖咕咚咕咚喝水。 “问香那个死丫头去哪儿了?”范老太太舔了舔干裂起皮的嘴唇。 “娘,问香早上就出去了,到现在都没回来。”范二娘心有余悸,“她是不是中邪了?这几天看着就不对劲。” “什么中邪了?我看她八成是跑了。”说到这里,范老太太似乎想到了什么,“快快!扶我起来!” “娘!你要去干什么?”范大娘连忙搀住她。 范老太太尖叫,“当然是钱!这死丫头是不是卷钱跑了?” 几人跌跌撞撞冲进范老太太的房间,只见柜门大开,抽屉凌乱,明显被翻动过。 范老太太扑到大衣柜,哆哆嗦嗦地摸索着她藏钱的老地方,她又翻找其他几个隐秘角落,全都空空如也! 她跌坐在地上,放声大哭“我的钱全没了!”情绪一激动便晕过去了。 范大郎娘吓坏了,赶紧去请了大夫,请来的大夫瞧了瞧,只说老太太是急火攻心加上虚弱,需好生将养。 然而,丢了积蓄的范老太太仿佛被抽走了魂,躺在床上,整日里无意识地“哎呦哎呦”呻吟。 范耀祖听着这声音,拽着范大娘的衣角,“娘,我们家是不是没钱了呀?那我们以后吃什么?” “你别急,娘养活你们。”范大娘看着儿子,又看看病榻上的婆婆,只觉得满心疲惫,叹了口气,“小妹,我还要去厂里做活,你把娘照顾好。” 范二娘点点头,心里却不情愿,范耀祖吵着闹着“我要吃饭!” 现在问香不在了,范二娘只好自认倒楣去灶台上做饭,由于没做过饭,一锅饭煮得半生半焦,炒的青菜又老又咸。 “饭怎么是是糊的?”范耀祖吃了一口就吐掉了,“这个菜怎么也这么难吃?” 范二娘正烦着,没好气道“你爱吃不吃!” 范耀祖不干了,耍起横来“我不吃了,我要去买零食吃!” “现在我们家还哪有钱买零食吃?”范二娘气不打一出来,现在家里已经够困难了,范耀祖还这么不懂事。 范耀祖把碗往前一推,口不择言“你就不能把饭做好吃一点吗?问香做的都比你好吃!你好歹是个女人,连做饭都不会。” “我是你长辈,你怎么这么跟我说话。既然不爱吃那你别吃了。”范二娘也不惯着范耀祖,直接把饭菜倒了。 范耀祖一跺脚直接跑了出去。 范二娘趁此机会回到自己房里偷偷拿钱,幸好她还存了点私房钱。 她拿着私房钱去买了吃的,美滋滋的吃着肉包子吃。 才吃了一口,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大喊,“你居然背着我偷吃!” 范耀祖冲过来,“好啊小姑,你居然偷吃,快给我吃!” 范二娘将肉包子塞进嘴里,囫囵吞枣咽下,“没了!” “我要告诉奶奶!”范耀祖跳着脚喊。 “小子,我是你姑姑!”范二娘拎着范耀祖的耳朵,恶狠狠道“你能拿我怎么样?” “反正你迟早都要嫁出去。”范耀祖大喊大叫,“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是我的!” 说完他一溜烟跑了,回家就和范老太太告状。 范老太太躺在床上有气无力教育道,“耀祖是你哥唯一的孩子,更是范家唯一的香火。我马上就要不行了,你一定要好好待他。” 说完,又自顾自地呻吟起来。 范二娘内心更加烦躁了,面上却只能应着,“娘,您好好休息,家里有我呢。” 范老太太道,“你快去找李神婆过来。” 李神婆很快过来了,说范家这几年连续走下坡路是因为撞煞了,要做场法事。 晚上,范大娘拖着疲惫的身子从纺织厂下班回来。范二娘便跟她商量起做法事的事。 范大娘面露担忧,“要不还是送娘去医院吧。” “我也想,可咱们现在没钱了。”范二娘说,“还是先做法事,如果没用,再送娘去医院。” 她心里其实另有一番算计,隐隐盼着这老太婆经不起折腾,早点死了才好。到时候,懦弱的嫂子还不是任由她拿捏?至于范耀祖那个小崽子,没了奶奶撑腰,又能翻起什么浪? …… 做法事当天。 范家小院里香烟缭绕,李神婆又唱又跳,她手下的一众婆子们嘴里念叨着经文。 左邻右舍都探头探脑地看热闹。 住在街口的刘麻子也挤在人群里看了半晌,等法事间歇,他凑到范大娘跟前,有些欲言又止,“范大姐,我有件事一直想和你们说。” 范大娘问道“什么事?” “前阵子,我不是去申城干了俩月活嘛!”刘麻子压低声音,“我在那儿……好像看见范大哥了。” 范家三人听到这话瞬间抬起头,“真的?” “你见到我爹了?” “我哥还活着?!” 范大娘更是激动得一把抓住刘麻子的胳膊,“刘兄弟,你看真切了?真是我家老爷?” 刘麻子在胸前和头发上比划着,“开始我也怕是认错了。那人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领带,头发梳得油光水滑,一副大人物的派头。我上前搭话,他还说不认识我,我本来还以为认错人了,没想到……” 他顿了顿,看了一眼范家人,“过两天,我又看见了你们家问香姑娘,跟在他身边,两人有说有笑的,那肯定错不了!” 范二娘眼睛瞬间变亮了,哥哥一定是在发达了!“大嫂,我们一起去找大哥吧。” “问香?”范大娘喃喃道,“问香怎么也在申城?” 范耀祖高兴的蹦起来,“爹一定是在城里挣了大钱!” 范大娘匆匆进屋,将这个惊天消息告诉了病榻上的范老太太。 原本奄奄一息的范老太太,一听儿子可能在申城发了财,整个人瞬间有了精神气。 至于问香为什么也在申城,范二娘猜测,“她一定是从别人嘴里听到了大哥的消息,一个人去了申城找人了!” 范老太太咬牙切齿,“这死丫头,这么重要的消息居然瞒着我们,等我找到了她,一定要她好看!” 她的声音比往日洪亮了许多,一点也不像个病人,“咱们一块去申城找人!”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8章 民国4 抛妻弃子 范家四人运气很好运气竟出奇地好, 才在繁华的街上没走几步,就迎面撞见了范大郎。 范二娘眼见,指着一个男人“那不就是我哥吗?” “爹!”范耀祖虽对父亲早已记忆模糊,可一眼望去, 那男人身着西装, 头发梳得油亮, 俨然是位阔气的老爷。 那不仅是亲爹,更是活生生的荣华富贵啊! 他扑了上去,一把抱住范大郎, 声音哽咽“爹, 我们找你找的好苦, 我好想你啊!” 范二娘也快步上前, 紧紧拽住范大郎的袖子“哥!” 范老太太颤颤巍巍走近,老泪纵横,“大郎, 我可算找到你了!” 范大娘嚎哭起来, “老爷,我终于找到你了!” 范大郎愣在当场,目光落在范大娘身上, 眼前这女人瘦小、黝黑,脸上刻满风霜, 还带着几丝白发,看上去竟比范老太太还老气。 再看这四人的衣服就知道日子过得肯定很苦。 范大郎到底还存着点良心, 尤其见到老娘和亲妹妹后,心里涌上了愧疚。 他赶忙寻了个借口,开启了表演“你是娘?!……哎呦……我之前脑袋磕碰过,失忆了, 有些事情不太记得了。现在一旦见到你们,我全想起来了,你是我娘,还有你你是我妹妹!” 范大郎的脸上适当的流出惊讶之色。 范二娘道“哥,你音讯全无,我们都以为你死了呢,原来你失忆了。幸好刘麻子大哥来城里干活的时候看到你了。” 范老太太千言万语融汇成一句话,“你没事就好,你人没事就好!” 范大郎的眼眶不由自主的红了,“娘!孩儿还没能尽孝。” 一旁的范耀祖却迫不及待嚷嚷起来“爹,问香在哪里?刘麻子看到问香和你在一块,她偷着家里的钱跑了。” 一说到女儿问香,范大瞬间想到了问香说过的话,范耀祖举止粗野、眼神贪婪,确实不像有教养的样子。 再一想到王云岚带给他的富贵,范大郎突然反应过来是在大街上,要是被熟人看到了该怎么办? 他急忙压低声音道“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 说罢,匆匆将四人拉进旁边一条僻静小巷。 范大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沓钱塞给了范老太太,“这些钱你们先拿着,找个地方安顿下来。现在我很忙,等有空我再来看你们。” 范耀祖不爽了,“爹,你住在哪里?你为什么不接我们回家?我也想和你住在一起。” 范大郎眼神闪烁,“我还有点事,你们先自己找住处。” 范二娘却一把接过钱,捏了捏厚度,脸上堆起笑,“哥我知道了,你先忙吧。” 范大郎如释重负,点了点头,转身快步离开了巷子。 范老太太望着儿子匆匆远去的背影,嘴角动了动,终究没出声。 范耀祖生气,咬牙切齿“他这副样子肯定是新的老婆孩子。” 范大娘听到这话,苦意从心底蔓延,对啊,老爷这么多年都不回来,肯定是在外面有了新的家庭。 范二娘数着钞票,她才不管那么多,老婆可以新娶,儿子可以再生,但是她可是范大郎唯一的妹妹。 大哥可以不要大嫂和耀祖,唯独不可能丢下亲娘和亲妹妹。 她抬头,瞥见外面光鲜亮丽的行人,听见远处飘来歌声。 她听说城里的人都吃西餐,于是提议“娘,大嫂,哥一定在忙工作。我们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吧,然后去吃顿好的吧。” …… 凌云志这边收到了797的消息,得知了范父和范大娘三人碰面的消息,由于今天是周一,她在学校上课,决定等几天在行动。 到了周五司机把她接回了家。 周六,凌云志一直睡到了中午才起床,随便吃了一点东西之后。 她借口出门逛街,王云岚给了她一些钱。 凌云志实际上在外面一个人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呆了一个小时。 然后跑回了别墅,王云岚正独自在院中的藤椅里享用下午茶,膝上摊着一本洋装书。 忽然,她看见凌云志急匆匆跑进来,头发蓬乱,一脸委屈。 虽然她和凌云志不是很熟,但是关心的问道,“问香,你怎么了?” 凌云志咬着嘴唇不说话。 王云岚很疑惑,“你和你爸吵架了吗?” 凌云志摇了摇头。 “难道你是在学校受欺负了?”王云岚问道。 她听老师说问香学习很用功,成绩很不错,难不成是惹了某些同学眼红了? 以前王云岚上学那会儿见过不少这样事情,问香作为小地方来的插班生,成绩这么好,人缘又好,难免被别的同学看不惯。 她猜测问香是不是被同学欺负了。 凌云志摇摇头,“不是的,是因为……”她看了眼王云岚欲言又止。 王云岚问道“到底是什么事?” 凌云志哭哭啼啼,“我出门逛街,在街上遇到了我娘弟弟还有奶奶!要是她们发现了我,一定会打死我的!” 王云岚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你说的是真的?” 范大郎和王云岚对那位原配妻子一直是冷处理方式,只要原配不找来,两人就假装相安无事继续过日子。 现在原配的出现打破了一切平静。 凌云志点头。 王云岚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说“你先别担心,你别担心……我去和你爸谈谈。” 凌云志话锋一转,“王姐姐,我爹他又穷年纪又大,还有两个孩子和一个没有离婚的老婆。你这么有钱又年轻,何必年纪轻轻给人当后妈呢。” 王云岚目瞪口呆,完全没料到她会说出这番话,“你这么说你爸……?” 凌云志语气认真,“我说的是实话,以你这样的条件,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偏要找我爹。” 王云岚一下子动摇了,但是又不可承认嘴硬道“你这么说是想拆散我和你的爸,好让他和你娘重新在一起吧。” 凌云志愣了两秒,她是完全没想到王云岚会有这样的想法,“我娘和弟弟还有我那个姑姑可不是善茬,要不然我也不会从家里逃跑。倒是你可是要小心。” 王云岚一时语塞。 凌云志拉起她的手说,“王姐姐,你要及时止损。” 王云岚抽回手,强作镇定“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大人的事?” “因为你家里有钱,你一个大城市白富美,才能有和乡下小地主出身的范大郎一样有读书的机会,让你误以为和范大郎是平等的吗?” 凌云志都有些不耐烦了。 “你父亲器重他,你家里的产业也都给他打理,迟早有一天王家会变成他范大郎的囊中之物,而你什么也不是。” 王云岚蹭的一下站了起来,声音拔高“我是因为不擅长做生意,所以才让大郎打理家族生意,你怎么能怎么想?” 凌云志此刻不理她了,起身道“我先回房间了。” 王云岚捏紧拳头,不知所措地在原地转了一圈, 她叹了口气,决定去找范大商量事情。 王云岚坐上车子,让司机开去公司。 车窗外的街景流水般掠过,她却什么也看不进去,她又迷茫又烦躁。 …… 范家四人用范大郎给的钱,在靠近闹市的地方租下一间小公寓。 范老太太年纪大了,不愿多走动,便留在屋里。范二娘则兴致勃勃,拉着范大娘和范耀祖一起出门见世面。 申城的繁华,让三人眼花缭乱。 尤其范二娘看见满大街的女子天足行走,再想起自己那双被裹得畸形的小脚,不由生出浓浓的自卑。 于是她越发大手大脚地花钱,想变得和城里人一样新派。 范耀祖眼看姑姑花钱大手大脚,很是心疼“是爹给我们的钱,你凭什么一个人花这么多!” “没钱了再找你爹要呗。”范二娘搂着范耀祖,“耀祖,这里可是大城市,咱可不能做个让别人瞧不起的乡下土包。” 听到乡下土包的时候,范耀祖动容了。 他在街上看见不少同龄男孩,穿着小西装、亮皮鞋,背着皮书包,有的还坐着小汽车。 于是他不再反对,反而催促姑姑多买些。 在范二娘的带领下,买了一大堆东西,范耀祖迫不及待换上崭新的小西装,在穿衣镜前照了又照,心里美滋滋的。 “你们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范大娘见了很是心疼。 范二娘把范大娘拉到沙发上坐下,“大嫂,我来给你好好打扮打扮,城里的女人可时髦,你可别被比下去了。” “对啊娘,你可要打扮的好看些。”范耀祖帮抢,“现在爹有了别的女人,你可不能被比下去,我们要把爹抢回来。” 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范父有没有野儿子。 如果没有,那范父肯定还会管他,他以后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 范二娘手脚麻利,给范大娘梳头、擦粉、换上衣裙,最后将她推到镜前“大嫂你看,好看吧?” 范大娘虽然不好意思,但是为了儿子,还是强迫自己适应,“这身行头多贵呀。” 范二娘笑呵呵“大哥见了一定会喜欢的。” “真的吗?”范大娘小心翼翼照着镜子。 “正好钱也花的差不多了,我们去找大哥吧。”范二娘说。 三人来到了范大郎所在的公司,地址是多亏了范二娘留了个心眼,打听出来的。 范耀祖看着眼前的大楼,心里高兴这么大的公司,爹一定是发达了,肯定很有钱! 范二娘眼尖,忽然扯了扯范大娘的袖子,压低声音“看大哥在那里。” 范大娘顺着范二娘指的方向望去就看到范父和一位女子亲密交谈。 那女子看着二十岁出头的样子,很是年轻,打扮时髦,范大娘再一次自惭形秽。 她是范家童养媳,一直以来都是高攀了范父,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为范家延续香火。 现在看到体面的范父,疑似又有一个年轻漂亮的新人,她有种想要落荒而逃的冲动。 范耀祖可不管那么多,他只知道眼前的年轻女人一定是范父的新女人,他毫不客气冲到两人中间,“爹!这个女人是谁?”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9章 民国5 抛妻弃子 公司里弥漫着纸张油墨和各种人的气息, 远处传来打字机断续的咔嗒声,一切井然有序。 王云岚站在办公室门口,她看见范大郎正俯身在文件堆后,眉头紧锁。 听到脚步声, 范大郎抬起头, 随即一怔, 他站起身“云岚,你怎么来了?” “我来是因为想问你一件事情。”王云岚的声音比想象中平静,可捏着手皮袋的指节已经泛白。 “什么事?”范大郎绕出办公桌, 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他心里有着不好的预感。 王云岚深吸了一口气, 仿佛要汲取空气中微薄的勇气, “问香说,她在街上遇到了你的原配一家子。” 她顿了一下,目光紧紧盯着他的脸, “是不是真的?” 话音落下, 范大郎眼神躲闪,他张了张嘴,“这……” 王云岚强撑着追问“她们……还想卖了问香吗?”声音里带着轻颤。 范大想起老婆还有妹妹和老娘的落魄样子, 心里有了偏向。 他叹了口气,语调变得急切, 仿佛在说服自己,“家里没了顶梁柱, 日子太难了。要不是穷得走投无路,谁忍心卖儿卖女?这……这也不能全怪她们。” 王云岚心一点点往下沉,她试探着问,“那你打算怎么安置她们?” 范大含糊道, “云岚,你别担心,我是不会辜负你的。”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猛地从走廊尽头冲了过来,“爹!这个女人是谁?” 声音又亮又尖,划破了办公室的宁静。 王云岚定睛看去,是个约莫十四岁的男孩,生得白胖,穿着一身不大合体的崭新褂子,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敌意。 她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 那男孩一把拽住范大郎的胳膊,宣示主权,“这是我爹!你又是谁?在这儿跟我爹拉拉扯扯!” 他瞪着眼睛,目光刮过王云岚身上精致的小皮包和耳坠。 王云岚看向范大郎,只见范大郎脸色尴尬得发红,低声哄道“耀祖,你怎么来了这里?” “我要不来,怎么知道你在外头有了狐狸精!”范耀祖抬高嗓门,理直气壮。 “你说谁是狐狸精?”王云岚只觉得一股火气直冲头顶,所有强压的委屈和愤怒找到了出口,声音激动的发抖“我是范大郎的未婚妻!” 范耀祖嗤笑一声,指向不远处怯生生站着的两个女人,“那个是我娘,她是我老爹明媒正娶的老婆,你只不过是个未婚妻,连名分都没有的二房。” 范耀祖的嗓门洪亮,引得附近几个办公室的门悄悄开了缝,探究的目光从四面八方投射过来。 “我的小祖宗,你小声点!这儿是公司!”范大郎急得去捂范耀祖的嘴,语气里满是央求。 “爹!这女人跟你,肯定就是图你的钱!”范耀祖甩开他的手,大声嚷嚷,一副看透世情的模样。 这句话彻底点燃了王云岚,直接给她说气笑了,“我图他的钱?真是天大的笑话!你看清楚了,这么司姓王!里里外外,每一分钱都是我王家的!” “什么?”范耀祖得意的神情僵住,脸色一下白了。 他愣愣地看着父亲躲闪的眼睛,再看看眼前这个气势凌人的年轻女人,他没想到自己亲爹居然是个吃软饭的。 一直旁观的范二娘眼珠一转,立刻换上一副面孔,上前轻拍范耀祖的后背,责怪道“耀祖,姑姑平时怎么教你的?怎么跟长辈说话呢?” 王云岚用探究的目光看向范二娘。 范大郎忙介绍“这个是我妹妹。” 王云岚的视线又移向另一个始终低着头、双手紧攥衣角的瘦小女人,“那这个呢?” 范大郎像是被噎住了,半晌才吐出几个字,“这个是……包办婚姻娶的。” 范大娘闻言猛地抬起头,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扑上前抓住范大郎的袖子,“老爷!你就这么狠心吗?我可是你的发妻?” 范大郎提高了嗓门,试图掩盖自己的心虚,“我们是包办婚姻,我对你没有感情!” “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的丈夫。”范大娘哭得更凶,不管不顾地喊,“既然成了亲,我一辈子就是你的人,我生是你们范家的人,死是你们范家的鬼,这辈子跟定你了!” 众目睽睽之下,被这个衣着土气、言行粗鄙的发妻当众纠缠表白,范大郎只觉得脸上火烧火燎,四面八方投来的目光像是带着针,刺得他无地自容,恨不得当场消失。 王云岚看着他这副急于撇清又窘迫万分的模样,心底彻底凉了下去。 她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 范大郎慌忙追出去,“云岚!” 王云岚拉开车门坐进去,对司机吩咐,“开车,别理他!” 司机应了一声,车子平稳启动。王云岚侧过脸,透过车窗看着他越来越小的身影。她闭上眼,靠在柔软的座椅上,感到一阵深深的疲惫。 范耀祖也跟了出来,扯着嗓子喊“爹!” 范大郎满心焦躁正无处发泄,回头怒吼“别叫我爹!我没你这个儿子!” 范大娘抹着眼泪,“老爷,不管怎么样耀祖总归是你的儿子,你怎么能这么狠心呢?” “你们不就是要钱吗?”范大郎粗暴地打断她,从怀里掏出一卷钞票,胡乱塞进范大娘怀里,“给你给你,快滚!” 范大娘被推得一个踉跄,呜咽声卡在喉咙里,她最终什么也没再说,默默攥紧了钱。 …… 王云岚却觉得心头堵得发慌,那一家三口的模样在眼前挥之不去。 在她的小姐妹圈子里,她的婚事本就是最特殊的,找了个一穷二白、年纪又大的男人,她总难免有些底气不足。 接纳问香的存在,也花了很大力气,毕竟那女孩才十五岁,只比她表妹大一点,每每想起,心里总有些异样。 王云岚曾经暗自倾心于学校里一位男生,总是站在阳光下和同学们一起游行、喊口号,眼神清亮,充满理想。 面对问香时,她总是自我洗脑。 问香从一个小村姑变成了会说洋文的新时代女生,王云岚心里会升起一种慰藉,仿佛自己也参与到了某种伟大的进步之中,离那个阳光下的身影近了一些。 可如今,这一切像个笑话。 她非但不是拯救者,反而成了戏曲电影小说里最常见的可怜女人。 更让她怒火中烧的是,范大郎那个男儿子,竟敢指着她的鼻子骂“狐狸精”! 范大郎从公司追到了王家,整个人气喘吁吁“云岚,你听我解释!” 王云岚生气的站了起来“还有什么可解释的,你儿子居然那么羞辱我!” 范大郎急切道“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耀祖他还那么小,这么多年没有见到我,对我心里有气也是难免的……” 王云岚打断她,“我知道你们各有难处,但是现在我们俩已经订婚了,你那个乡下老婆和儿子又算怎么回事?” 范大郎举起手,信誓旦旦“云岚,我保证,这件事我一定处理好!给我点时间!” 王云岚道“你最好说到做到,我可不想我们结婚的时候,你老婆孩子跑出来闹!” 范大郎抓住她的手,目光恳切,“云岚你放心,我和她之间是包办婚姻,没有爱情,我一定会和她离婚的。你才是我唯一的爱。” 看着他信誓旦旦的模样,听着这熟悉的情话,王云岚心里的怒火渐渐被一种复杂的疲惫取代。 具体哪里不对,她也说不清,只是那股憋闷和不甘无处发泄。 最终,她抽回手,别过脸,算是勉强接受了这个保证。 …… 范大郎来到了范老太太一行人的落脚点。 “老爷……”范大娘正蹲在墙角的小煤炉边熬粥,见他进来,慌得立刻站起身,手在洗得发白的围裙上擦了又擦。 范大郎没看她,径直走到坐着的范老太太面前,开门见山道“娘,我今天来,是求您成全。我要和她离婚。” 他指了指范大娘,“我要追求我自己的幸福。” 范老太太已经从范二娘那里听说了,范大郎和一个有钱人家的姑娘在一起了。 她自然是要帮着自己儿子的,但是于情于理面子上总是有点过不去的,便板起脸“你这说的什么话?忘恩负义啊!这些年你不在家,里里外外,操持这个家,养活你儿子,可都是她!” 范大娘呜呜咽咽地哭“老爷,你别赶我走!我十二岁就到范家,生是范家人,死是范家鬼!我会伺候你一辈子,做牛做马都行!就算你老了,瘫了不能动了,只要我还有口气,我也伺候你!” 这话听在范大郎耳中,只觉晦气气,“你胡说什么!是不是咒我?我和你成亲完全是因为包办婚姻,我对你没有一点感情!” 范耀祖听了这话,生怕自己当不上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冲到地上打滚“爹,你不要我了吗?你好狠的心!” 范大娘抹着眼泪“我十二岁岁来到你们家,你要是不要我,我就无家可归了。” 几个人吵吵闹闹了好半天,范二娘终于清了清嗓子,开口道“哥,大嫂,你们这么吵也不是办法。我看,就算离了婚,可还有耀祖这条血脉连着。不如这样,你们离婚不离家。大嫂呢,还跟着娘和我们,也算是我们范家的人。大哥你呢,就去和王小姐好好过日子。两边都安稳,如何?” 这个提议落下,房间里奇异地安静了片刻。 范老太太垂下眼,默认了。范大娘止住哭,茫然地擦眼泪。范大郎皱着眉,这法子虽不体面,却能最快解决问题,他沉默着,算是默许了。 通过797目睹了全程过程的凌云志都惊呆了。 离谱! 范家人真是荒谬,她倒要看看王家会怎么应对这一切。 …… 书房内 王父坐在宽大的红木椅里,抽着上等雪茄,目光透过烟雾,审视着站在面前的范大郎。 “大郎,今天公司的事,我都听说了。”王父缓缓开口,“云岚是我唯一的女儿。当初你一无所有,我怎么同意你们订婚的?看中的就是你老实,重情义,答应会一辈子对她好。可现在呢?你让她成了整个申城的笑话!那些太太小姐们,背地里都怎么说她?说你范大郎家里有个乡下老婆,云岚成了你‘二太太” 范大郎冷汗直冒,急忙躬身,“爸,这件事我已经处理妥当了。我和原配……已经谈好离婚了。” 王父问“你的原配她同意了?” 范大郎语气肯定“她已经自由了。” 王父静默了几秒,半晌,他才开口,“你能处理好这件事情就好,希望你别再辜负我对你的期望了。” 范大郎刚松一口气,就听见王父说,“生意上的事你暂且放一放,先交给小刘吧。你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好好陪陪云岚。” 范大郎如蒙大赦,连忙表忠心,赌咒发誓心里只有王云岚一人,绝无二心。 …… 从797转播的画面,目睹一切的凌云志再次无语。 一个个都在这儿自欺欺人呢?有些人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翻涌。 她冷静地想,那么接下来那场注定会发生的绑架风波,没了原主的挡灾,她倒要看看,这虚伪的温情,能撑到几时。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0章 民国6 抛妻弃子 范大郎打算带王云岚正式见见家人。 王云岚择了一日, 让佣人备下满桌菜肴,正式请范老太太与范二娘到别墅中用饭。 在别墅中,范二娘搀着范老太,踏进客厅时, 脚步有些迟疑, 她被这座洋楼里的一切怔住了, 好奇打量着一切。 她的目光继而从楼梯上缓缓走下的问香身上。 问香已是一身街上常见到的学生打扮。脚上露出一截洁白的袜筒,再往下,是一双黑色皮鞋。 那皮鞋在阳光下锃亮锃亮的, 范二娘看着, 心底一股混羡慕与酸楚的情绪无声蔓延开。 问香无比轻盈的走下楼梯。 范老太太在王云岚面前, 对凌云志表现的十分和蔼可亲, “问香呀,你整个人都大变样了,变时髦了。” 王云岚含笑接话, “问香现在是知识分子了, 大郎送问香去了学校念书,她可用功了呢,老师都说她成绩很好。” 一顿饭表面吃得和和气气, 饭后移步小厅用水果。 王云岚发现范二娘还是小脚,就说“缠足是陋习, 二娘,你应该放脚。” 范老太太听了这话, 有些不太高兴。 范大郎打圆场道“云岚,你说的对,不过我妹也妹脚裹了那么多年,已经习惯了, 而且就算放脚,脚也不好看了。” 一直安静吃着橘子的凌云志忽然抬起头,“放脚又不是为了好看。” 范老太太瞪了凌云志一眼,凌云志在心里冷笑一声。 范大郎见这个话题引起了不悦,连忙转移话题。 天渐渐黑了,眼看着时间晚了,范大郎送母亲和妹妹回了公寓。 凌云志起身道“我也一起送送奶奶和姑姑。” 到了公寓后,范大郎对范二娘说“你要好好照顾好娘,家里就拜托你了。” 范二娘点点头,突然问道“哥,你当初给问香放脚的时候,为什么不也给我放脚?” 范大郎眉头蹙起。 他当年给问香放足,与其说是出于对陋习的痛恨,不如说是顺应新风尚的举动。 母亲坚决反对给范二娘放脚时,他也就顺势不在多管闲事了。 范大郎斟酌道“问香当时还小,脚还没成型。你已经大了,小脚已经成型了,放脚很痛的。” 范二娘说“我也就只比问香大几岁而已。” 范大郎语气加重“放脚很痛的,我是为你好,你肯定受不了的。” 范二娘不再言语,这一瞬间,他的心底涌上了强烈的恨意。 什么为了她好,全都是狗屁! 凭什么他不必忍受裹布的日夜煎熬?凭什么他能进洋学堂,能在外头事业交际,家里有原配,还能再带回来一个年轻有钱的大小姐。 而她因为裹脚,连最基本的走路都有些不太方便。 范二娘眼里流露出深深的恨意。 这个时候,屋子里发出尖锐的叫声。 范二娘一下子就听出来,这是范老太太和范耀祖的尖叫声。 …… 方才范大郎兄妹在外说话。 范耀祖来到了凌云志跟前,他斜着眼,将问香从头打量到脚,咧嘴笑道“几天不见,问香变得时髦了?山鸡一朝变凤凰了。这身皮披着,还像模像样。” 他可听说,范大郎出钱让问香去读书了,问香哪配这样的待遇。 他话音刚落,凌云志抬起腿,一记利落的横踢狠狠撞在他肋下! “啊!”范耀祖惨叫一声,踉跄倒地。 范老太太闻声冲出来,见状尖声骂道“你真是搅事精!” “打了小的来了老的。”凌云志撸起袖子抬起手,手臂发力带起一阵风,直接给了范老太太一巴掌,“老贱货,你欠打了吧?” 范老太太被这一巴掌打的眼冒金星,耳朵嗡嗡响。 范耀祖从地上爬起来,尖叫“你这个泼妇,居然连奶奶都打!” 凌云志侧身闪过,一把揪住范耀祖的领子,借力将他直接甩了出去,趁着范耀祖摔倒在地,没反应过来,她上前又是连踹几脚。 “啊啊啊!”范耀祖疼的直叫。 范大郎冲进来时,只见范老太太捂着脸,范耀祖蜷在地上哀嚎,他急步上前想阻止“问香你在干什么?” 范二娘在一旁看热闹。 眼看着凌云志手脚一刻也不停,又要对范耀祖攻击,范大郎立马从身后抱住凌云志。 凌云志被他箍住,挣扎两下未能挣脱,索性猛地向后猛退 范大郎的脚步不由自主的跟着凌云志后退,后腰撞到桌角,“啊!” 凌云志向前两步,接着又是猛的往后撞。 范大郎疼的松开了手臂,扶着腰。 凌云志扫视过这几个人,“我之所以还留在这个家,不是因为我不想走,而是因为只要我不开心了就可以打你们。” 范大娘扶起范老太太,“问香啊,你以前可不是这样子的……” 那是原主性格太好了,要不然哪能由你们这群贱人欺负。 范大郎疼的呲牙咧嘴,“你打长辈和弟弟你还有理了?” 凌云志威胁道“你闭嘴,你要是敢再多嘴信不信我打断你的腿!” 范大郎还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不甘心咽下了话。 …… 次日,范大郎照常去公司。 别墅里只剩王云岚与凌云志二人。凌云志收拾好书箱,准备返校。楼梯刚下到一半,便听见客厅里传来交谈声。 似乎是来客人了? 她走下去,看见范二娘局促地站在当中,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 “姑姑?” 范二娘抬头,脸上窘迫与期盼交织,点了点头“问香。” 王云岚柔声说“问香,你待在家里,我和你姑姑要出去一趟,你姑姑想去放脚。” 凌云志目光落在范二娘紧并的双腿上,“那是好事啊,我陪你们一块去吧。” 范二娘暗暗松了口气。多一个人,仿佛多了一分对抗的勇气。 明明她要抛弃陋习,心里却有股说不上来的感觉,好像自己犯了错一样。 问香好像注意了到了这一点,安慰她道“别害怕。” 范二娘点了点头。 三人一块来到了医院,范二娘有些好奇,“怎么是医院啊?” 王云岚解释“我同学的姑妈就在医院里做医生,之前他还在城里开妇女讲座呢,我听人说,她帮助过妇女放小脚,她肯定有经验。” 三人到医院窗口挂号,护士问道,“哪位是病人?” 范二娘道“我。” “叫什么名字?” “范虹霞。”范二娘顿了顿,又补充道“彩虹的虹,晚霞的霞。” 等待时,她坐在长廊的硬木椅子上,心跳得飞快。 等了一会儿,终于轮到了他的,医生看过范二娘的脚后,详细和他说了放脚的注意事项,还让她穿放足鞋。 凌云志听了半天之后才发现,所谓的放脚是松开缠脚布,让脚自然舒展,“可这根本治标不治本,就不能打断骨头重新固定吗?” 医生惊讶的看了她一眼,“他的脚已经定型了,只能有限恢复,至于你说的打断骨头重新固定,以如今医术,这种方法风险太大了。” 范二娘眼中刚亮起的光黯了黯,但很快又释然。能松开束缚,她心里已经升起一丝微妙的满足感。 …… 王云岚留范二娘在家里吃饭,又对凌云志说“今晚你也在家吃晚饭了,明天一大早再让司机送你去学校。” 凌云志想了想,同意了。 晚上范大人回到家,看到女儿和妹妹都在。 王云岚迎上来说“今天我带你妹妹去放脚了。” 范大郎不置可否,只含糊应道“那太好了。” 四人其乐融融的一起吃了饭,席间,范大郎突然说到了一个生意伙伴,“那个刘老板我真的不想和他多接触,整天吸大烟,整个人和瘟鸡一样病殃殃的。” 凌云志突然接话说“大烟真是害人的玩意儿,我舍友的哥哥就吸了大烟,他本来是家里唯一一个男丁,家里还送他出国留洋,本来以为留洋学了本事,就能回来光宗耀祖,没想到他在舞厅沾染了大烟,现在整个人都废了,还把家里的钱都败光了,他母亲天天以泪洗面。” 王云岚评价道“面对诱惑,只要稍一松懈,就会变成坏蛋。老话说的好,学好三年,学坏三天。” 吃完饭之后,司机把范二娘送回了公寓。 范老太太吊着脸“你今天去哪里了?” 范二娘说“今天我去医院放脚了。” 范老太太尖声道“你要放足,这太不像话了?” 范二娘声音也高了,“放脚怎么了?现在外面的人哪还裹小脚?” 范耀祖探头嬉笑“姑姑,你放脚之后可就变成大脚婆了,你就是范大脚了!” 范二娘正气不打一处来,积压的怒火轰然窜起,她一把揪住范耀祖的耳朵,“没大没小,谁教你这么和长辈说话的?” 范耀祖疼的哎哟哎哟叫。 范老太太连忙心疼的把范耀祖护在身后,“你怎么能这么对耀祖?他还只是个孩子!” “都是因为你平时太宠他,把他宠坏了。” “我要是不护着他,就没有人护着他了。” 范二娘气得浑身发抖,“你护着他,不就是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丁吗?大哥不仅不用像我这样裹脚,还可以去洋学堂,你这是偏心!” 范老太太理直气壮“你这叫什么话?你现在能住上公寓坐上洋车,这一切不都亏了你大哥吗?” 范二娘气得发抖,“他不就是吃软饭的吗?我要是能读书,肯定比他有本事!” 范老太太脸色发红,“你怎么能这么说你哥?” 范大娘眼见气氛不对劲,出来打圆场“二娘,你别生气了,还有娘,二娘要放脚就让他放罢,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现在外面都不流行小脚了。” 范二娘狠狠瞪了母亲和侄子一眼,转身冲回自己房间,砰地甩上门。 她背靠门板,剧烈喘息着,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恨意永无止境蔓延。 作者有话说: 无 40-50 第41章 民国7 抛妻弃子 虽然说范大郎已经和原配离婚了。 但因为离婚不离家, 范大娘和范耀祖还是和范老太太住一块。 范大娘虽然没了丈夫,日子却还得照旧过。 对她这样传统的女人而言,生活里有婆婆要侍奉,有儿子要照料, 还有未嫁的小姑子需要打点。 她低头做事, 手上不停, 心里竟也觉出一丝踏实来。 范大郎按月托人捎来生活费。 不管世道如何变迁,新社会也罢,旧时代也好, 在范老太太根深蒂固的观念里, 有了钱, 头一桩事便是供家中的男丁读书。 她千叮咛万嘱咐, “好好念书,将来要像你爸一样有出息。” 范耀祖换上洋学堂的校服,铜扣子都擦亮锃锃的, 他挺起胸膛, 只觉得自己是个城里人了,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范二娘倚在门边瞧着。 范家曾经也是个有钱人家,范二娘会认识几个字。只不过她不似范大郎和范耀祖这般去学校里上学, 是在家学的,好像她出门读书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如今见范耀祖这般神气去上学, 范二娘心里的恨意,便如野草一般滋生。 另一边 范耀祖刚踏进校门, 几个平日厮混的伙伴便围了上来,“耀祖早!” 他下巴微扬,即便进了城,他照样能结交一帮兄弟。 尤其是攀上了那位高一年级的风云人物, 刘少爷。 刘少爷家境优渥,是学校里众星捧月般的存在,能成为他的兄弟,范耀祖觉得脸上格外有光。 这日,一行人闹哄哄地跟着刘少爷,来到了气派的刘公馆。 高耸的砖墙,锃亮的铁门,庭院里还有他们叫不出名的花草,一切都让这群少男瞪大了眼,赞叹生此起彼伏“真豪华!”“你家真大!” 刘少爷带着他们拐进一间偏室,神秘兮兮地从雕花木桌抽屉里取出一杆乌亮的大烟枪,“要不要试试看?” 范耀祖心里咯噔一下,记得听过“大烟害人”的说法,下意识摇头。 刘少爷的声音带着蛊惑,“尝个新鲜,哪能就上瘾了?” 旁边已有人按捺不住好奇,“听说这东西金贵得很,今儿让我免费尝到,还是我们占了刘少爷的光呢。” “就是就是。” 刘少爷的脸上露出了微笑,扫过众人。 “我也试试。” 见同伴们跃跃欲试,范耀祖那点抗拒摇摇欲坠。 当烟枪递到他面前时,他迟疑地接了过来。第一口烟雾吸进去,呛得他直想咳嗽,随即却有一股奇异的感觉窜向四肢百骸,轻飘飘的,像踩在云端。 他觉得,好像……也没那么传说中那么可怕? …… 与此同时,凌云志回学校读书。这天课堂上,系统797在耳边响起【宿主,绑架剧情即将正式开始】 凌云志当即起身,随便找了借口去医务室。 原定的轨迹里,范大郎因得罪刘老板,而彼时刘老板已因沉迷大烟败尽家产,于是铤而走险绑架王云岚以勒索赎金。 范大娘甘愿牺牲替代王云岚被绑架。 如今却因凌云志先前的干预与挑拨,情况早已悄然变轨。 王父对范大郎小惩大诫,收回了公司管理权。 范大郎正愁没办法表忠心,遇上此等机会,自然不容错过。他主动表示自愿做人质,只求绑匪放了王云岚。 好心的绑匪让她如偿所愿,王云岚成功脱险,这下人质成了范大郎。 绑匪威胁不许报警,并且索要天价赎金。 范老太太一行人听说消息之后急的不行,一群人坐在一起商量对策。 …… 王家别墅,众人神色各异。 王父道“钱我已经叫人去取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报警!” 绑匪明确警告过不许报警。 他觉得这是一个好时机,要是范大郎活了下来,看在这一次范大郎救了王云岚的表现上,他就不计较以前的那些事了。 要是范大郎死了,那正好女儿就可以另寻夫婿,至于范家那些人给点钱打发就行了。 这一切就看天意了。 王云岚有些担忧,“可是绑匪说过不能报警!” 范老太太心急如焚,那可是她唯一的儿子,是她的命根子,“对啊,不能报警,万一伤了大郎怎么办?” 范耀祖同样着急,要是他爹死了,他可就过不上小少爷的日子了,“对对,不能报警!” 范大娘满眼都是担忧,心里保佑着老爷一定要平安无事。 倒是范二娘心里隐隐盼着大哥死了才好。 王父心中自有盘算,他放缓语气,字字沉重,“那群歹徒穷凶极恶,手里还有枪,他们选在一个偏僻的地点交赎金,要是交完赎金之后,他把我们全部杀人灭口了怎么办?” 其实王父也不知道那群绑匪手里有没有枪,但这般说,才能压住场面。 王云岚犹豫,其实这些天来她一直很痛苦,但她碍于种种又不敢下定决心和范大郎,做个彻底的了断。 尤其范大郎为了她,和原配离了婚。现在更是为了她,自愿成为绑匪的人质。 要是她和范大郎提出分手,在别人眼里,她一定是个冷血无情的坏女人。 她心里隐隐盼着范大郎出事。 如果范大郎真的死在了这次绑架中,她作为范大郎的未婚妻,名声不仅不会受损,别人还会同情她成了一个可怜的寡妇。 范二娘观察着众人神色,插话“娘,我觉得王叔说的有道理,那群绑匪都是穷凶极恶之徒,万一他们拿了钱不放人……” 劝了好一会儿,范老太太松口。 王父迅速联络了张警探。一行人怀着各异的心思,赶往那个荒凉的交易地点。 …… 荒郊野外 王云岚提着沉甸甸的箱子,朝对面喊,“钱带来了!” 绑匪推搡着一个被蒙眼捆缚的人影出来,正是范大郎。 眼看着就要成功交换赎金,“警察!不许动!”呼喝声从四周响起。 绑匪慌了,他一把抢过装赎金箱子,并且一把抓回了范大郎,“你们居然敢报警!你们不仁就别怪我们不义了!” 他掏出白晃晃的刀子。 “不要!”范老太太惊声尖叫,不管不顾要扑上前。 站在她侧后方的范二娘,眼底冷光一闪,趁着混乱,在范老太太背上看似无意地一推。 范老太太踉跄着直冲向绑匪,绑匪下意识将那把刀子下意识地向前一捅。 “啊!”惨叫声划破空气,范老太太捂住腹部,瘫软下去。 “娘!”范大郎嘶吼着,他朝着刺中范老太的绑匪撞了过去,“你居然伤害我娘,我要和你同归于尽!” 警察冲了上来,现场一片混乱,好在最后绑匪被成功制服,但是范老太太失血过多被紧急送进医院。 现场枪声,喝骂,哭喊乱成一团,警察终于制服绑匪。 范老太太因这一推一刺,失血过多,好在抢救及时,捡回一条命。范大郎在与绑匪扭打时腿骨骨折,其余人倒是毫发无损。 …… 看完了整个过程的凌云志挠头,这下不好,情况糟糕了。 居然一个人都没死。 不过想也是好事,范老太太压榨了原主这么多年,如果就这么被捅死了,凌云志都觉得太便宜她了。 凌云志有些苦恼,这个世界再拖下去也不是办法。 虽然她可以打范家人,但是每次都是范家人惹她不高兴,再和这群人待下去,她都快开心不起来了。 要不还是试一试武力压制 凌云志叹了口气,她不是太适合挑拨离间,玩弄人心一类的计划。 果然阴谋诡计什么的都不好使,还是来点直接的。 下午,老师让凌云志回家“你爸爸受伤住院了,你快回去看看他吧。” …… 范老太太不想去医院,因此是找了大夫缝了伤口。 范大娘在厨房盯着药罐,“妹妹,你看到耀祖了吗?” 范二娘回忆了一下,“他刚才出去了。” 范大娘本来想叫范耀祖出门跑腿买东西,既然范耀祖不在家,那她就让范二娘去买东西 范二娘“嗯”了一声,拿了钱出门。 在路上,她远远就看到范耀祖跟几个男生混在一块,贼贼地偷笑,她心里气不打一处来,一天天就知道玩儿。 范耀祖和同伴朝着某个方向离开了。 范二娘好奇跟上去。 一群人鬼鬼祟祟溜进一间闲置的破屋。她蹑脚靠近。 范二娘偷偷窗户缝里望进去,只见一人拿出了眼熟的粗长烟枪,几人轮流吞云吐雾,脸上尽是迷醉的神色。 她大吃一惊,心里隐隐有了猜测。她犹豫了一下,悄悄离开了。 她要让范老太太好好看看,范家的独苗将会烂成什么样子。 …… 范耀祖吸得头晕目眩,踉跄着往家走。一个五、六岁小女孩突然拦住他,“你是范耀祖吗?” “干什么?” 小女孩指向旁边一条幽深无人的窄巷,“你朋友在那里等你。” 范耀祖脑子昏沉,也没多想,晃晃悠悠走了进去。 巷子里寂静无声,杂物堆积,光线昏暗,什么人也没有。 他正要回头,一个麻袋猛地套下,眼前瞬间变成一片漆黑。 谁?!放开我!”范耀祖挣扎起来。 并没有人回答他,回答他的只有一顿拳打脚踢。 那个人用一棍子一类的东西朝他的腿部猛然一击。 “咔嚓”一声轻响,钻心的剧痛让范耀祖惨叫出声。 未及反应,后脑又遭重击,他的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 …… 凌云志从医院探望完范大郎之后,又来到了范家。 范大娘迎了上来“问香,你可算回来了。” 凌云志“嗯”了一声。 恰好此时范二娘从外面买菜回来,范大娘问她,“你看到耀祖了没有?” 范二娘回忆起范耀祖和他那群狐朋狗友一起抽大烟的场景,选择了隐瞒,回道“我看到他和几个朋友一块去玩了,没一会儿就跑没影了。” 范大娘叹了口气,语气略带宠溺“这孩子这么大了,成天就知道玩。” 可直到晚饭摆上桌,仍不见范耀祖踪影,范大娘这才真急了,慌忙出门去寻。 范二娘心想,范耀祖说不定是抽大烟抽迷糊了,但还是装模作样去找了起来。 最后终于在一条阴暗的小巷子里找到了奄奄一息的范耀祖。 范大娘吓得连忙将范耀祖送进了医院里面。 王云岚和范大郎本来就在医院里,听到消息之后赶到病房。 王云岚很是担心“是不是那群绑匪的同伴来来报复了?” 范大郎一瘸一拐,咬牙切齿“可恶,除了他们还能有谁,一定是他们做的。” 王云岚见到范耀祖的惨状,都觉得心惊,范大郎见此和王云岚商量了一下,给了范耀祖一笔钱,让他好好养伤。 范大娘还报了警,可是这个时代比较落后,又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目击者,想找到凶手比登天还难。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2章 民国8 抛妻弃子 范耀祖收下了钱, 但心里却有了些见不得光的躁动。 出了院之后,他勉强安分了几天,他的兄弟们听到消息之后拎着些果子点心来看他。 屋里范老太太的中药味闷人,于是范耀祖和兄弟出去透透气。 到了外面, 几个人聊了一会儿学校的事, 一个兄弟望着不远处街上卖馄饨小摊冒出来的炊烟, 咂了咂嘴,眼神飘忽起来,“真怀念大烟的香气。” 空气静了一瞬。 几人不约而同想起从前那位刘少爷的慷慨, 虽然每人只吸上一口, 但那滋味, 轻飘飘地要飞起来, 快活似仙! 有人叹口气,声音拖得老长,“可惜了, 刘少爷家……垮了!” “他家不会是吸大烟吸破产了吧?” “该不会就是被那东西烧光了吧?” “那倒不是, ”另一人压低嗓子,“听说是他爹生意砸了,银钱窟窿补不上, 做了些见不得光的事,人还下了大牢。” 众人的唏嘘声里, 范耀祖的背不由自主地挺直了些,一股虚荣窜上头顶。 他清了清嗓子, 声音高昂又得意,“我有钱,我请你们!” “嗬!”几双眼睛霎时亮起来,“耀祖, 几日不见,真发达了!” 在一片起哄声中,范耀祖仿佛踩在了云端。那点子不安,被这虚浮的奉承吹得无影无踪。 …… 这一切,都没逃过范二娘那双沉默的眼睛。 她看着范耀祖回家后眼神躲闪,身上时而飘出一股的怪味,心里便明白了七八分。 一日晌午,趁范耀祖出门,她蹑手蹑脚溜进范耀祖的房间。 她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几块黑漆漆的东西。 这就是传说中勾魂摄魄的大烟? 中午,范大娘炖的鸡汤在灶上咕嘟着,油亮金黄,浮着红枣与枸杞,香气在屋子里弥漫开来。 范二娘拎着盛满鸡汤的陶罐走在去王家的路上。 在路上,她在心里反问自己,这么做对她有什么好处呢?现在家里一切都是范大郎花钱,要是范大郎出事了…… 她转念又一想,范家给她裹脚有什么好处呢?裹脚只是为了毁掉一个女人。 而她就是要毁了范大郎和范耀祖。 这两个人不过是骨折了,范老太太就心疼得不行,还让范大娘煮了鸡汤。 碍于范大娘的身份,范老太太让她给范耀祖送鸡汤过。 可她的一双脚可是骨折了十多年。 范二娘将鸡汤端到范大郎面前时,她的心里还有些慌乱,她怕范耀祖发现东西少了,又怕范大郎尝出味道不对。 范大郎喝了一口“味道有点怪怪的。” 范二娘忙说“一定是红枣和枸杞不好,买的时候我就觉得老板欺负我是个生客,给我装的是陈货。” 范大郎也没有多想,把鸡汤喝光了。 范老太太和范大娘每天都熬补汤,这让范二娘有了大大的可乘之机。 …… 一连喝了十来天,范大郎觉得一天不吃就浑身难受,还没等他来得及思考,是不是有什么不对的劲的地方,范耀祖就上门要钱来了。 范大郎很惊讶,上次不是给了范耀祖一大笔钱吗?怎么这么快就花光了? 范耀祖支支吾吾说不出来,索性翻起旧账,指责范大郎抛弃弃子。 还质疑范大郎当初是为了抛妻弃子装失忆,要不是她们当初听了老乡寻到了城里,范大郎说不定根本就不想管她们了。 范大郎被这一番话说的哑口无言,终究是理亏,摸出些钱打发了范耀祖。 不料这只是个开头。范耀祖要钱越来越勤,数目不见少,理由越发含糊。 范大郎隐隐察觉到不对劲。 他因为养伤一直待在家里无事可做,这段日子他的腿伤其实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一次范耀祖前脚刚走,他后脚便悄悄跟了上去。 范大郎悄悄跟上了范耀祖,想看他究竟把钱花在了哪里。 结果就看见范耀祖进了大烟馆,范大郎范大郎血往头上涌,一把推门冲了进去。 馆内光线昏暗,烟雾缭绕,范耀祖正倚在一张榻上,见他闯进来,竟无半分惊慌,反而咧开嘴,将烟枪往前递了递,语调里带着一种飘飘然的亲昵“爹,你也尝一口!” 范大郎一巴掌拍开他的手“你赶紧给我把大烟戒了。” “叫什么大烟啊,多难听,这叫□□。”范耀祖不慌不忙,深吸一口,缓缓吐出烟雾,“你吸一口,如果你觉得没滋味的话,那我就听你戒了。” 范大郎不信自己会被这俗物拿捏住,他冷哼一声,接过烟枪,吸了一口。 他眯起眼,吐出长长一口烟,对面范耀祖脸上得逞的笑意。 …… 没过多久,王云岚便察觉了范大郎的异常。他精神时好时坏,脾气越发古怪。 经过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范大郎居然在吸大烟。 她立马将此事告诉了王父和范家人,所有人都一起劝范大郎,这一劝不得了,发现范耀祖也在抽大烟。 王云岚心力交瘁,只得让司机将凌云志从学校接回,指望让凌云志也一块劝劝范大郎。 …… 这天,范耀祖脑子里空落落,脚步虚浮,走过街角,忽然看到一个眼熟的小女孩在踢石子。 混沌的脑子一下子清醒过来了!是上次那个传话引他去小巷的孩子! 他一个箭步冲上前,厉声问“是谁指使你那么干的?” 小女孩吓了一跳,骂了他一句“十三点!” 范耀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钞票“你还记得我吗?上次有人让你找我传话去小巷子里,你告诉我那个男人长什么样,这个钱就是你的了。” 小女孩一把夺过了钞票,盯着钞票仔细看了又看,“不是男人,那是一个姐姐,跟你年纪差不多。” “那她长什么样?”范耀祖追问道。 小女孩回忆了一下,“没什么特别的,跟街上女学生没什么两样。” 范耀祖陷入了沉思。 到底是谁? 刚踏入家门,他听到范大娘说话声“问香啊,你赶紧劝劝你弟弟吧。” 范耀祖的目光落在问香身上,他的思维一下子通了,质问道“是不是你?让人把我骗到小巷打了我一顿的?!” 凌云志扫了他一眼,“哟,终于发现了?” 她那种轻飘飘的态度让方耀祖的火气蹭的一下就上来了,冲上去就要和她打架。 凌云志动作快得惊人,顺手抄起旁边一把沉实的木椅,毫不留情地抡了过去! 椅子重重砸在范耀祖肩背上,他惨叫一声,扑倒在地。 “贱女人!我跟你拼了!”范耀祖爬起来,再次扑上。 凌云志已退至小灶边,眼疾手快,拎起灶上那把水将开未开的铜壶,朝着他再次冲来的腿脚浇去。 虽非滚水,但也烫得惊人。 “啊啊啊啊!”范耀祖腿上刺痛,尖叫着跳开。 凌云志提着空壶,看着他狼狈跳脚,嘲讽“死猪不怕开水烫。” 她把空壶扔到一边,趁范耀祖步伐不稳,抢先一步挥出拳头,拳头裹着劲风,狠狠砸在范耀祖脸上。 一拳又一拳,范耀祖毫无招架之力,被打得鼻青脸肿,耳中嗡嗡作响,眼前金星乱冒。 “别打了!”范大娘哭喊着扑过来,终于看不下去,抓起墙角的扫帚,胡乱挥舞着隔开凌云志,用身体护住瘫在地上的儿子“你弟弟都要被你打死了!” 凌云志见她这样子,又抄起椅子朝范大娘砸去,“那好,你就替他挨打!” 范大娘吓得闭眼尖叫,扫帚脱手,只会呜呜地哭。 范二娘在一旁劝道“问香,你也打累了,歇会儿吧。” 凌云志停下手,坐在椅子上喘气,胸口剧烈起伏。 范大娘连滚爬将范耀祖拖出去,找人抬去医院。 屋里安静下来,凌云志站起身,“我要走了。” “走哪儿?”范二娘有些不明所以。 凌云志没有回答她,而是说“范大郎和范耀祖都吸大烟了,你也应该走了。” 范二娘说“我要照顾娘,而且大哥和耀祖都成这样了,我就更要留下来照顾他们。” 其实她心里想的是,听说吸上大烟的人就废了。 到时候范大郎,范耀祖就和范老太太一样就像就都成了砧板上的鱼,是圆是扁,还不都由着她。 凌云志说“你已经放脚了,可以亲眼去看看这个世界了。” 范二娘低下头看了看依旧变形蜷缩的脚,再抬起头时,凌云志像一阵风一样走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3章 民国范问香(完) 完 三年之后 范二娘从睡梦中醒来。 如今她在一家药房做柜员, 今日药房轮休,她一觉竟睡到了晌午。 她洗了把脸,随意披了件洗得发灰的外套,锁上门, 朝街口的馄饨摊走去。 心里正盘算着是该吃鲜肉馄饨还是菜馅的, 一个身影与她擦肩而过。 那是个年轻女子, 手里提着个精巧的纸盒。那侧影,那走路的姿态,莫名熟悉。 范二娘脚步一顿, 心头猛地一跳。 “问香?” 她试探着叫了一声。 那女子起初并未有什么反应, 继续朝前走了几步。 就在范二娘觉得自己多心时, 那身影却停住了。 女子缓缓转过身来, 脸上掠过惊讶和微笑,“姑姑?好久不见。” 凌云志其实并未立刻认出范二娘。 她刚买了一盒热乎的蛋挞,准备带回住处, 已经很久没有人用“问香”这个名字喊她了。 直到797提醒她, 她才停下了脚步。 …… 公园里树影婆娑,她们寻了个僻静的茶座坐下。 蛋挞的酥皮金黄,散发着甜暖的香气。 两个人先是寒暄了两句, 沉默的分享了点心。 范二娘先开了口,范大郎染上大烟之后, 王小姐一直试图让他戒瘾。 可惜范大郎有着一个志同道合的范耀祖,两人互为倚仗, 反复几次没有成功戒掉大烟。 王小姐家里有钱,能一直供范大郎抽大烟。 可金山银山,也经不起这么耗。 日子一长,王小姐的心凉了, 王小姐便跟范大郎分手了。 王小姐跟范大郎断了,给了几回钱,他却不知足,仍去王公馆纠缠。 后来王父干脆找人打了范大郎一顿,从此范大郎就瘸了一条腿,而王小姐和王父则去了国外,再也没有消息了。 凌云志静静听着,咬了一口蛋挞,蛋挞的酥皮发出清脆的声音,“然后呢。” 范二娘叹了口气,那气息悠长而疲惫,“没了接济,家里就塌了。我们搬去了城西的老屋子,大嫂一天打三份零工,累得脱了形。我因认得几个字,好歹找了份笔头的工作,勉强糊口。挣来的钱,十之八九都填进了那两人的烟枪里。娘……整日就坐在床上抹泪……” 她的叙述变得断断续续。 转折发生在一个看似平常的日子。 范大郎遇到了当初带着范耀祖一起吸大烟的朋友刘少爷。 这个刘少爷的爹刘老板就是当初绑架事件的主谋。 范大郎觉得这一切都是刘老板的错,就是因为那场绑架之后,他的运气就变差了,人生从此一落千丈。 他滋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绑架了刘少爷,向刘老板要赎金。 但范大郎毕竟是个瘸子,一个人要实施绑架计划有些困难,于是他将这个计划告诉了范耀祖。 范耀祖也将范家的落魄归结到刘老板身上,和范大郎合伙绑架了刘少爷。 中间具体发生了什么,范二娘也不太清楚,只知道范大郎和范耀祖虽然绑架了刘少爷,但是刘少爷趁他们不备松开了绳子,想要逃跑。 中间三人打起来,范耀祖流着血一瘸一拐晕倒在了街上,而刘少爷和范大郎被找到时已经没了气息。 刘老板知道噩耗之后又上门寻仇,捅死了范耀祖。 “然后,我就离开了家。”范二娘止住话头,垂下眼,小口小口地吃着凉透的蛋挞。 然而,这只是故事的表层。深埋其下的真相,让她难以启齿。 …… 范大郎死讯传来那日,范老太太和范大娘哭得撕心裂肺。 她们租住的屋子本身就小,现在充作了灵堂,挤满了或帮忙或看热闹的邻居,简直就像公共大澡堂里一样没有隐私。 范二娘有些烦躁,便找个借口出去买纸钱,路过一家馄饨摊时,点了一碗馄饨。 她为什么烦躁,她也不知道。 她心里原本打算的是,听说吸大烟的人吸久了就变成了废人,那么她就可以好好磋磨范大郎和范耀祖了,能把积年的怨气,一点一点还给他们。 可这念头非但没带来快意,反而像绳索捆住了她自己。 守着那个家,她只觉得每一口呼吸都沉闷。 热腾腾的馄饨端上桌,她搅动着汤勺,心里没什么胃口。 她忽然想,或许,我该像问香那样,走得远远的。 这时,旁边桌来了几位客人, 闲聊的声音断断续续传过来,听上去不像是正经人,提到了“大烟馆”“熬膏”等字样。 不知谈到了什么,压低了声音“你们听说了吗……尸体可以熬成黑膏……” “真的假的?……吹牛……” “真的!” “……哪去找尸体,成本也太高了,这么干也太不划算了……” 范二娘心思微动,起身上前问道:“几位是做什么的?” 几个人停下交谈,疑惑地看向她。 范二娘说:“我听你们需要尸体,我可以卖你们一具尸体。” 话说出口,她就被自己吓了一跳。 那几个人也被她吓了一跳,因为看起来年长者问她,“尸体?姑娘,这话可不能乱说。你哪里来的尸体?” 范二娘缓了缓,“我家人的,他还活着的时候,又抽大烟又干坏事,现在他死了,我不如买给你们换点钱……” 几人面面相觑,只说需回去商议。 范二娘以为此事就此作罢。 不料次日,其中一人竟在馄饨摊等她,低声告诉她,可以交易,但需隐秘。 也就在那天,她回到家,发现家中空无一人。 邻居婆子慌慌张张跑来,说范耀祖被刘老板报复,眼看是不行了。 范二娘的心猛地一沉,却说不上是悲是惧。 傍晚,范大娘和范老太太果然抬回了范耀祖冰凉的尸身。哭声再次席卷了破旧的老屋。 范二娘悄悄联系了那个人,连同范耀祖的尸体一块卖了。 顺便去药店买了些安眠药。 夜里,她给范老太太和范大娘下了安眠药,待她们沉沉睡去。 她悄无声息地将范大郎与范耀祖的遗体用小推车拉出了家门。 那个人付给了她钱,范二娘一拿到钱,拿出早就收拾好的包裹,趁着夜色离开了家里。 这些是她难以启齿的历史。 …… 聊完了这些,又聊了一些有的没的。往事倾吐殆尽,她们之间没什么话可讲了,陷入一阵尴尬的沉默。 午后的风穿过树梢,凌云志看聊的差不多了,起身轻声告别。 范二娘望着她离开的背影,她缓缓向后靠去,靠在旧藤椅上。 目光越过公园,投向街上人来人往的路人。 天色尚早,属于她的时间还很充裕。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4章 现代于文倩1 傻子 凌云志睁开了眼睛。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映入眼帘的是蓝色的蚊帐,她撑着身子坐起,她环顾四周,这个地方是原主的卧室。 这是一个二十左右平米的房间, 感觉整洁, 透着一股朴素的气息。 家具寥寥无几, 一张床,床边摆着一个正在运作的老式风扇。 旁边的墙上贴满了奖状,奖状下面是一张书桌, 一旁静静立着一个一个老式双门衣柜。 床上, 被子叠得方正正, 底下铺着粉底牡丹图案的床单, 枕头上垫着一块印着细碎花卉的枕巾。 整个房间非常有复古的味道。 凌云志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名叫于文倩,出生于小镇的农村。 母亲和父亲都是工人,家里还有一个大她三岁的哥哥。 这原本该是一个虽不富裕却安稳寻常的四口之家。 然而, 哥哥小时候因为一场高烧, 救治不及时烧坏了脑子,从此成了一个傻子。 原主从小就很懂事,努力学习想要为家里争光, 她的成绩一直很好,性格乖巧, 是老师同学亲戚眼中的好孩子。 就在她原主结束不久,父亲在下班路上被一辆失控的汽车撞倒, 当场死亡。 家里的顶梁柱没有了,原主母亲万分伤心。 伤心之余担心起了于家的未来。 原主的傻子哥哥今年已经二十一了,在农村年纪不小了,原主母亲一直为傻子哥哥的婚事操碎了心。 直到现在原主父亲死了, 肇事司机一家赔了些钱。 原主母亲秉着传宗接代的想法,拿着这些钱找到了媒婆,想要尽快给傻子哥哥娶个媳妇,生下一个继承人,好为于家传宗接代。 原主知道这件事之后觉得太荒谬了,谁家正常姑娘愿意嫁给一个傻子,她和邻居亲戚们一起劝说原主母亲。 但是原主母亲非但不听劝,还觉得原主翅膀硬了。 原主母亲在家里大张旗鼓搞相亲的时候,原主觉得丢人,于是出门去亲戚家待着。 而刚好就在这个时候,原主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寄到了家里,到了原主母亲手上。 母亲生怕原主会离开家里,于是把录取通知书藏了起来。 在这场相亲会上,原主母亲成功相中了一个叫做彩华的女傻子,与彩华的家人一拍即合,当场敲定了婚事。 原主不知道,录取通知书被母亲藏了起来,一直没有等到录取通知书,心灰意冷。 从此就开始在社会上打工,扛起母亲和傻大哥一家,耗尽了一生。 …… 凌云志刚接收完了记忆,就听到外面有人大喊,“不好了,不好了!” 她关掉电风扇,推开房门,只见于母正把刚从菜市场提回来的菜放在洗碗池里,手在围裙上抹了两下,脸上带着茫然。 “咋了?” 哥哥于大哥坐在一旁的小凳上,正专心致志地啃着一个西红柿。 邻居大妈像一阵风一样冲进来,大声道:“大事不好了,你们家老于出事儿了!” “啊!出什么事了?”于母惊慌。 邻居大妈道:“你家老于出车祸了!!” 于母腿一软,几乎站立不住。 邻居大妈一把拉住于母的胳膊,“别愣着,快去医院!” 医院里 当白布被掀开一角,露出于父那张毫无生气面孔时,于母哀嚎扑到在床前,于大哥似乎被母亲的哭声吓到,也跟着哇哇大哭起来。 凌云志在心里暗骂一句,烦死了,假装抹着眼泪。 于家的亲戚不知是从哪听到的消息,也跟着来到了医院里,周围顿时挤满了邻居和亲戚。 司机是个中年男人,面色惨白。 于母看到肇事司机就嘶吼扑过去厮打,“你还我家老于的命来!” 司机连连鞠躬道歉,最后提出赔偿一万块。 这个年代法律意识淡薄,只要两家之间谈成赔偿私了,就算撞死了人也不用坐牢。 邻居和亲戚们劝道:“人死不能复生,你想开点。” “你还有两个孩子呢,日子还要过下去。” 于母的哭声渐渐低了,最终,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她点了点头。 拿着那一万块钱,在邻居亲戚的帮助下,于父的遗体被抬回了家,停在了客厅。悲声再起,小小的堂屋被哭声笼罩。 哭着哭着,突然有一个亲戚突然喃喃道:“你们家老大要守孝三年了。” 于母一下子停止哭泣,她是个传统的女人,现在丈夫已经没了,她就要担起这个家,要为未来做好打算。 按照习俗,亲爹去世,做子女的要守孝三年。 但是于大哥已经二十一岁了,本来就因为是个傻子找对象困难。 要是守孝三年,就变成二十四岁了,到时候找媳妇就更加困难了! “那怎么好,我儿子到时候都老了。”于母一脸愁容。 现在老公死了,儿子又是个傻子,老于家传宗接代怎么办? “也不是没办法。”一位亲戚出主意,“这不是还要停灵三天吗?只要赶在你家老于出殡之前,把你家老大的婚事搞定就行了。” “对呀,这个方法可行!”于母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当然也有不少人觉得这件事实在是荒唐,委婉道:“那怎么行?三天之内能找到人结婚?” 另一位亲戚说:“唉!正好你家老于这事赔了这么多钱,这笔钱刚好可以用来找媒婆,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钱给的多,媒婆一定能找到合适的人家。” 一旁的凌云志大为震惊:?? 不是,这群人太离谱了吧? 于父尸骨未寒,停在帘子后面,这群人就在前面盘算着用他的卖命钱,在三天内给他傻儿子娶个媳妇。 更令她没想到的是于母是思想界的矮子,行动界的巨人。 敲定了主意之后,于母居然立马拿出一个电话簿,用座机挨个给附近媒婆打电话,召集了十里八乡的媒婆来家里商量。 媒婆们来到于家之后,听到于母的讲述之后,纷纷感叹感叹道:“真可怜啊,你家老于命不好。” 接着又拍着胸脯保证“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儿子找到媳妇。” 几个媒婆都是类似的反应,居然没有人质疑。 凌云志一时有些恍惚,这难道是什么克苏鲁世界吗? 这些人的脑子是被什么不可名状的东西污染了吗?逻辑呢?常理呢?最基本的人伦之情呢? 凌云志心情难以言喻,无语到极致冷笑了一声, 她真的想质问老天,这个世界难道就她一个正常人吗?! …… 第二天 客厅被一道厚重的布帘隔开,帘后,于父静静的躺在帘子后面的冰棺材里保鲜。 帘前,则是另一个世界,于母,正在吃东西的于大哥、媒婆以及不认识的人。 一张旧八仙桌上,散乱地堆着瓜子花生壳,红绿热水瓶,空气里混杂着蚊香和隐隐的香烛味道。 看到凌云志出来了,于母立刻朝她招招手,脸上带着炫耀味的笑容“文倩,来。” “哟,这就是你女儿呀,真漂亮。”于母身边的中年女人开始打量凌云志。 “今年多大了呀?” 于母替凌云志说,“她今年十八了。” “真年轻啊!” “工作了还是读书了?” “今年刚高考完。”于母说,“她成绩一直很好的,一直都是年级前十。” “你闺女真厉害。” 亲戚你一我一语夸赞,于母完全沉浸在这赞美声中。 凌云志懒得配合于母,按照剧情今天就是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日子。 她说“妈,我先去忙了。” 于是在门口假装干活,等待大学录取通知书。 凌云志假装忙了忙去干了一会儿活儿,直到下午,一个邮递员终于出现在视线里,“这里是于文倩家吗?” 她擦了擦手,“对我就是于文倩。” “这是你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签收一下。”快递员从包里拿出来一封邮件。 于母一把夺过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文倩,你考中了!” 亲戚夸张道,“大学生!你们老于家出了个大学生!” “你家闺女太有出息了。” “哎哟!你的闺女真聪明!” “我们家闺女从小就懂事!”于母虽然不打算让女儿继续读大学,但是这大学录取通知书可以让她在亲戚炫耀炫耀。 凌云志看准时机,一把将通知书从于母手里抽了回来,脸上配合地露出羞涩,“妈,这么多人,不好意思呀。” 于母嗔怪,“这个是好事,干嘛那么害羞?” 凌云志捂着录取通知书,“妈,我先回房间了。”说完跑回了房间。 于母脸上挂不住,这么多人在这孩子居然直接跑了,像什么话? 一位大妈打圆场:“看你家孩子一定是高兴坏了。” 于母勉强笑了笑,顺着话头说:“是啊,她从小害羞,肯定回屋里偷偷高兴。” 凌云志回到屋里就拆开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这个录取通知书是原主无数个日月埋头苦读在书桌上学习才换来的。 她第一个念头是把通知书藏起来,环顾这间简陋的屋子,柜底、床下……但这里并不安全,于母随时可能进来。 转念一想,还是随身携带。 凌云志将录取通知书塞进了兜里,又觉得这个兜不太好,是斜口而且又太浅了,很容易掉出来。 由于前几个世界她掌握了缝纫技能,于是决定自己动手给衣服缝一个方便的口袋。 于母看着凌云志拿着衣服出来,“文倩,你干什么呢?” “妈,咱们家的缝纫机在哪里?我的衣服有点破了,我自己缝一下。”凌云志说。 “在我卧室里。”于母说道。 以前缝纫机都是直接放在家里客厅里,可是由于现在家里客厅现在摆成了灵堂,所以暂时将缝纫机搬进了卧室。 于是凌云志走进了于母的卧室,她坐在缝纫机前,熟练地穿针引线,嗒嗒的声响规律而轻柔。 缝着缝着,一个念头闪电般划过脑海,原主的身份证和家里的户口本貌似都是放在于母的卧室。 她停下动作,侧耳倾听。客厅里,于母正和媒婆们聊得火热,阵阵夸张的笑声传来。 凌云志迅速起身,打开大衣柜,一股浓郁的樟脑味扑鼻而来。里面整齐地叠放着四季衣物,底层有几个上了锁的小抽屉。 旁边一个铁皮饼干盒没有锁,她小心地打开,里面果然躺着一些重要东西。 结婚证,存折,以及深红色的户口本。 想要和于家断绝一切关系,首先就是要把户口本偷了。 “如果能把户口迁出去就更好了。”凌云志小声说道。 一般想要把户口迁到另一个地方要么就是结婚,要么就是买房落户。 【宿主,现代有一个大学生落户政策】 “这是什么?” 797给她解释了一番。 于是凌云志决定等开学之后就把户口迁到大学里。 她现在不着急跑,完全是因为原主身上没钱,她翻看着存折,可惜原主并不知道家里存折的密码。 客厅的于母兴高采烈,嘴里笑出了声,笑声都传到了卧室里。 凌云志缝好了口袋,将大学录取通知书塞进了口袋里,很满意的拍了怕口袋。 她走出卧室问道,“妈,你们笑什么呢这么高兴?” “你哥哥的媳妇有着落了。”于母喜笑颜开,“你快去帮忙做饭,快,别愣着,去厨房帮忙做饭,多弄几个好菜!一会儿人家就过来吃饭,相看相看!” 凌云志点点头,“好我这就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5章 现代于文倩2 傻子 村里但凡谁家有喜事或白事, 邻居们总要过来搭把手。 凌云志挤在狭小的厨房里,和前来帮忙的邻居大妈一块儿忙活。 大妈一边挑拣着豆芽,一边低声叹息:“你妈妈真的是……唉……文倩,你要好好读书。” 在邻居大妈看来, 于家大哥那样的傻子, 给口饭吃便是仁至义尽, 竟还要大张旗鼓花钱娶亲,真是烧钱。 “我会的。”凌云志点头。 趁着做饭的间隙,她溜回了房间。 原主那张书桌的抽屉里, 放着几瓶药, 分别是感冒药、退烧药、消炎药、止泻药。 她拧开瓶盖, 将那些药片倒在纸上, 用擀面杖慢慢碾成细碎的粉末。最后,她将混杂的粉末,全部倒进了那锅热气腾腾的汤里。 到了饭点, 又来了四个陌生人, 像是一家人。 其中一个看上去女生十五六岁,身上有些脏兮兮的,但是穿了件不大合身的新衣服。看着呆呆傻傻的样子, 又透着股不谙世事的天真与好奇,不住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家和陌生的人。 “那个就是彩华, 怎么样?”于母和媒婆凑在一处,打量着女孩, 低声交换着意见。 吃饭时,于母特意把彩华安排在于大哥身边,笑得眼睛眯成缝,“真般配啊!” 彩华老爹倒了一杯酒, 语气开心:“我一进你们家看到你们家里干净整洁,说话又礼貌,就知道你们家是个讲究好人家,我女儿交给你们家我很放心,哈哈哈哈。” 彩华老娘拉着于母的手,道“大妹子,你要好好照顾我们家彩华。” “一定一定!”于母保证,“我一定把彩华当成亲女儿一样对待!” 彩华哥哥试探性问道:“那彩礼的事……?” 于母道:“绝不会少了你们家的!” 两家三言两语就在餐桌上谈妥了婚事,用于父的死亡赔偿金付了彩礼钱,这桩婚事就这么成了。 于母喜上眉梢,“明天就结婚!一定要赶在出殡之前结完婚!” 媒婆动作快得惊人,不知丛哪儿变出了红衣裳、红头花,还有一堆红桌布和喜字。 转眼间,灵堂里那片的白色,便被更刺目的红色所覆盖。 红白交织,显得无比怪异。 媒婆还请了大厨到家里商量酒席桌数。 大厨来自隔壁村,他听说了这个两天于家村有一个男的出车祸的事情,原本以为是来请他掌勺白事的,结果进屋看到了一大片红色。 不过不管是白事还是喜事,对他来说都是开火做菜,没什么区别。 大厨先祝贺,“你们家有喜事啊?恭喜恭喜!” “对对,我儿子明天结婚。”于母脸上是遮掩不住的开心,“明天这酒席就交给你了,钱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办得隆重!” 大厨抱着胸脯保证,“你放心,我干这行二十多年了,酒席包在我身上。” “还有后天,我男人的白事。”于母一转眼哭了起来。 “白事?”大厨愣住了,半晌才会答道:“我头一回见这样办事的。” 他无助的看了看一旁的媒婆。 媒婆打圆场,“那还不是没办法,当爹的走了,子女就要守孝三年,那孩子不得耽误成老光棍了。” “行吧。包在我身上一定给你办好。”大厨虽然觉得这家人家奇怪,但是还是一口答应下来 于母又笑了起来,“好嘞,明天的酒席一定要办热热闹闹,让客人们吃好喝好。” 这个灵堂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趁着于母开心,凌云志主动跟于母说,“妈,明天我来记份子钱的账。” 在乡下,一般在喜事或白事记份子钱的人都是长辈。 不过媒婆和邻居说:“还是文倩懂事,家里有个大学生就是好。” 于母被说得高兴,点头道:“好,文倩明天就交给你了,你一定每一笔都要记清楚。” 凌云志自信道:“妈,你放心,包在我身上。” …… 夜里,凌云志在汤里加的料起作用,于母和忙活了一天的媒婆上吐下泻,脸色煞白。 于母捂着肚子,虚弱地嘀咕:“怎么回事?难道是吃坏肚子了?” 凌云志立刻否定了于母的猜测,语气无辜又笃定,“怎么可能!菜和肉都是新鲜的,饭菜也是我亲手做的。我也吃了饭菜,我就没不舒服,一定是你们吃了别的东西。” 邻居大妈和亲戚在这一切看在眼里,在背后悄悄议论“这事办的……一定是她们家老于生气了,祖宗都看不下去,故意惩罚她……” 于母突然从里屋出来,正好听见末尾几句,顿时火冒三丈,“你们胡说什么?怎么可能是老于干的?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家好!” 几个邻居和亲戚噤声,各自散去了。 于母心里不甘,哼,别以为她不知道,就因为她儿子是个傻子,村里人没少在背后议论。 现在她男人又死了,村里人就对她们家更指指点点。 现在她就要证明给村里人看,她不仅要活的好好的,她们于家往后的日子还会越过越蒸蒸日上! …… 第二天上午,凌云志吃完早饭,村里人也都过来帮忙了。 小院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凌云志坐在点了蚊香的小方桌后,收下一份份用红纸裹着的份子钱,在账本上工整地记录。 于母在一旁满面红光地招呼客人。 “老刘,好久不见,快来来!” “这个是你女儿吧?字写的真不错。” 凌云志一直忙到了中午,吃了一顿丰盛的席面。 彩华只是懵懂地跟着笑。 吃完饭后,大部分亲戚们都散去了,几个邻居坐在里屋打牌,厨子忙活着晚上的宴席。 于母惦记着收来的钱,凑过来问:“收多少家?” “我都记着呢。”凌云志展示了记账簿。 于母虽然看不懂字,但是认识数字,指着本子念叨,“这个送的挺多的,这个怎么送那么少?” “妈,这边有我看着呢。”凌云志于母,语气格外体贴,“这两天你操碎了心,你看你都有黑眼圈了,你去睡会儿午觉吧,这边有我呢。” 一连忙了这么多天于母确实有点累了,她在心头一暖,感叹还是女儿贴心,于是点头:“有什么事叫我。” 凌云志说:“行,放心吧,妈你好好休息,睡个午觉。” 趁着于母睡着,她将所有份子钱塞进随身带来的布包,又翻出户口本、身份证等紧要物件,没有丝毫犹豫,轻轻拉开院门,径直走了出去。 在村口等公交车,她还遇到了一个同村的村民。 村民问她,“文倩,你是哪里呀?” “我去镇子上买东西。”凌云志说,“我妈把家里的事情凑一块儿办了,有些东西还没买呢。” 她坐公交车来到县城,之后直奔县城的客运站,坐大巴来到了市里,在火车站买了一张火车票。 …… 于家 于母一觉睡到了下午三点多,丛屋里走出来,“文倩!” 叫一声没人回应。 “文倩?” 于母奇怪,于是问邻居大妈“你们看到文倩了吗?” 邻居大妈说“我们也好一会儿没见到她了,是不是在屋里睡觉?” 于母进入了于文倩的房间,里面空无一人,床铺整齐,“奇怪,文倩去哪里了?” 她以为文倩出去了。 这时候她突然又想起来说的份子钱,文倩这小丫头不知道跑哪去了,万一收的份子钱被有心人偷了怎么办? 于母急忙回到原先放钱的桌子前,上面空空如也,“桌子上的份子钱呢?” 邻居们表示,“份子钱被文倩收起来了。” 于母疑惑,邻居大妈说“也许是出去了。” 于母勉强按下心慌,眼下他事情可多了,也管不上女儿。 反正文倩都这么大个人了,过会儿自个儿就会回来的。 但是一直等等到晚上开席都没看到文倩的身影,于母心里着急,但是现在傻儿子和新媳妇一起给每桌亲戚敬酒,她脱不开身,也顾不上文倩了。 “来来来!”于母来着傻乎乎的儿子和不太聪明的儿媳妇,“这是你伯父,快叫伯父。” 一直到宴席结束都没看到文倩。 于母心里那叫一个着急,这时候一位邻居大叔说“我今天下午看到文倩,她说去镇子上买东西。” 于母心想,文倩一定是出事了,眼泪立马就掉出来了。 “说起来你们家的份子钱是不是都被文倩拿走?”一位邻居大妈说。 于母顿时没了眼泪,“份子钱?对!份子钱呢?” 她冲到文倩屋子里四处翻找,却什么也没找到。 “文倩带着钱跑了!”于母跌坐在地上干嚎,“天啊我这是什么孽啊?老天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邻居看不下去,将她扶到了床边,“说不定文倩是被人骗钱呢,于大妈,你要不要报警?” “报警?耽误了明天的事怎么办?”于母红着眼睛,在屋里哭了半天,还是没去报警。 亲戚们吃完饭看来这出热闹,渐渐散去了,只留下平日里几个要好的邻居安慰于母。 …… 于父出殡的日子 于母在于父的黑白照片钱嚎哭。 彩华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两只手紧紧攥着衣角,满是惊慌与困惑。 昨天还贴满红喜字,人人带笑的地方,今天却挂满了白布,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泪。 她不明白这突然的转变,只觉得心里莫名害怕,不自觉地往角落里缩了缩。 火化后下葬完,于母才去警察局报警。 警察查了监控才发现于文倩在火车站买了车票,离开了本地。 这个年代还比较落后,很多罪犯在火车站坐车离开本地之后,通常就很难抓到。 警察也无可奈何,劝了于母几句。 于母无奈回了家里,心里愤愤不贫,她就不信这个死丫头能一辈子不回家。 …… 日子一天天过去,于家似乎恢复了表面的平静,却又添了新的愁绪。 于母一直发愁,彩华进门都快一个月了,肚子还是没动静。 两个傻子凑到一块,难不成晚上两个人什么也没干,只会面对面傻笑吗? 于母盯着彩华的背影,心里琢磨着怎么样才能让彩华怀孕,同时不不忘叮嘱,“彩华,你把菜洗干净。” 彩华点点头,于母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新媳妇虽然是个傻子,但是会干活勤快,做饭家务样样会做。 于母放心把家务交给彩华,去了求子娘娘庙。 彩华在家里洗菜,冷不防地听到一个声音,【你是刘彩华?】 彩华吓得一哆嗦,菜叶子掉进盆里。她惊慌地左看右看,院子里空荡荡的,“你是谁?” 【我是神仙,我是来帮你的】 “你在哪里儿?我怎么看不到你人?” 【我在天上】 彩华更疑惑了,仰头看天“没有啊。” 【我在天宫里,你当然看不到我,现在我是在用仙法和你交流】 彩华愣了片刻,忽然放下手里的活,“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朝着天空磕了个头,“神仙娘娘!你真厉害!” 【你别跪了,快起来】那声音似乎有些无奈 “我看不到你,但你居然能看到我在做什么?!”彩华惊讶,“神仙果然好厉害!” 【你小声一点,不要让别人发现我的存在】 彩华赶紧捂住嘴,用力点头,满是敬畏与惊奇。 【接下来,我要你办一件事情】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6章 现代于文倩3 傻子 求子娘娘庙内, 香火缭绕。 于母跪在小蒲团上,双手合十,嘴里反复念叨:“求娘娘早日赐我家一个大胖孙子……” 儿媳妇若是生不出男丁,那娶儿媳妇还有什么用? 虽然家里当家的出车祸走了, 儿子又是个傻子, 但她仍不服输, 发誓一定要给老于家争口气。 凌云志通过系统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回忆起原主的过往,原主哥哥虽然是个傻子, 但是于父和于母依然最疼爱傻子哥哥。 于母常说“你哥哥都已经傻了, 以后你要多帮衬你哥哥, 他可是你唯一的兄弟。” 有什么好吃的都是傻子哥哥先吃, 原主要不是成绩好,为家里争气,恐怕还入不了于母的眼。 凌云志都无语了, 这个世界很明显是个男尊的社会里, 于母一个女人在这里凑什么屌几把热闹。 …… 凌云志操控797问道“你们今天打算做什么菜?” 彩华正在灶台前发愣,听见声音吓了一跳,好一会儿才小声回答:“炒青菜、红烧肉……” 说到肉时, 她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凌云志问道:“在这里你能吃到肉吗?” 彩华摇摇头,“我的菜里没有肉。” 凌云志想了想, 指挥道:“你去仓库,看到架子上那个瓶子没有。” 彩华彩华摸索着找到那个褐色的塑料瓶, 上面贴着褪色的标签,“是这个吗?” “对,待会儿你做饭的时候把那瓶子里的东西倒进红烧肉里面。” 彩华看着瓶子。 她是个傻子,但是她是个农村傻子, 对于这个东西还是很清楚的。 村里每户人家每年种地都会用到,“这是农药!” 凌云志语气平静,“于家的人做了坏事,所以要接受惩罚。” 彩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你不许告诉于家人。”凌云志说。 “神仙姐姐,我发誓,我不会说出去的。”彩华语气认真。 凌云志指挥着彩华把一大瓶农药倒进了红烧肉里,“再多倒点酱油。” 多倒点酱油好掩盖味道。 那锅肉在灶火中咕嘟咕嘟作响。 …… 于母从庙里回来时,彩华已经把所有的菜都做好了。 她一眼就看见酱油瓶空了大半,心疼得不行,“酱油不要钱啊,你倒这么多?” 但是酱油用都已经用了,她只得狠狠瞪了彩华一眼。 她拿出一个小碗,夹了一些青菜在碗里,让彩华自个在厨房吃饭。 反正彩华的娘家人也都是让她在厨房吃饭的,彩华都已经习惯了。 于母把把红烧肉端到傻儿子面前,“快吃,多吃点。” 于大哥咧着嘴,大口大口往嘴里塞肉。于母也夹了一筷子,刚入口就觉得味道古怪,有股说不出的涩味 她心想,果然还是不能让傻子做饭,白白糟蹋了这肉,却舍不得浪费,还是把碗里的肉都吃完了。 彩华照例捧着那碗青菜,坐在灶台旁的小椅子上小口小口地吃着。 夜里,于大哥在床上翻滚,脸色惨白,“妈!妈!我肚子好痛!” 于母也捂着肚子蜷缩,冷汗都已经浸透了衣衫,“一定是吃坏肚子了。” 彩华被吵醒了,揉了揉眼睛,从床上坐起来,“你们怎么了?” “你还好意思问,一定是你做的红烧肉有问题!”于母心里的火气窜上来,她想爬起来打人,却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神仙!神仙!快来救人吧!”彩华突然大喊。 于母都被她吓了一跳,这个傻子又在发什么癫? 凌云志半夜被797叫醒,睡眼惺忪的回复道:“你别担心,这里没你的事。” 彩华看着于母和于大哥,“可是她们看上去要死了。” “她们要去见阎王了。”凌云志说,同时让797看好彩华,说完翻身继续睡觉。 在797的一番忽悠下,彩华揉了揉眼睛,无视了于母让她去喊人的要求,回到床上睡觉了。 …… 次日清晨,邻居张大妈挎着菜篮来于家串门,她看见于母和于大傻直挺挺躺在院子里。 邻居大妈吓了一跳,赶忙上前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于母和于大哥两个人脸色灰白,身体看着都僵硬了。 “啊啊啊啊!”她被吓得直接跑出了于家。 不一会儿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村子,村民围在于家门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 葬礼办得潦草,灵堂已经搭好了。 许久不见的于文倩突然出现了,看起来悲痛欲绝,“我才出去了几天,怎么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邻居大妈怪道:“你这孩子怎么才回来?唉,不过幸好这你不在家里,不然……” 凌云志伤心之余,把于家的财产都笑纳了。 当天下午,立马跑去了彩华家闹事。 “你们刘家赔我娘和大哥的命!”她抱着遗像冲进院子。 彩华一家正在吃西瓜,被她吓了一跳。 彩华老爹恼了,“你来我家闹什么?又不是我毒死了你妈?” “怎么?我娘和我大哥都被刘彩华毒死了,我还要看你们刘家的脸色!”凌云志大声嚷嚷,“是不是你们故意指使彩华这么做的,就是想吃了我们家的财产!要不是我不在家,你们刘家要把我们全家灭门了!” “这事只是个意外,彩华是个傻子,什么也不懂!”彩华哥哥挥手,“你别再这里瞎闹,行不行?” 说完还重重的叹了口气,好像显得凌云志是不识好歹的人一样。 “你们刘家要么赔我钱,要么赔我命!”凌云志直接道。 彩华老爹故意道,“你不就是想要钱吗?还以为你有多孝顺!” 他说完后,彩华老娘配合冷笑一声。 凌云志说:“那我给你老婆孩子钱,你把你的命给我。” 彩华老爹继续胡搅蛮缠:“你在这里胡说八道什么?你在咒我是不是?” “你不就是不舍得钱吗?装什么装?”凌云志冷笑。 彩华老爹也不装了,直接说:“亏你还是大学生,我看就是泼妇。” 凌云志怒火中烧,“我懒得和这种无赖多费口舌,既然你说我是泼妇,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是真的泼妇!” 彩华老爹还以为凌云志要干什么,警惕盯着她,没想到凌云志转身就离开了。 他心里得意,就于文倩这个小丫头还想在他们刘家占便宜,做梦! …… 回于家的路上,蚊子嗡嗡作响,凌云志被叮了好几个包。她烦躁地拍打着,心里那股火越烧越旺。 八月的热气蒸得人发昏,院里的冰棺材嗡嗡作响。 冰棺材是特意租来停灵的,一天要不少钱。 凌云志退租了冰棺材,直接把于母和于大哥的遗体拉到了刘家。 …… 彩华一家正在吃晚饭,就听见门外有轮子滚动的声音。 凌云志拉着一辆小推车出现在门口,车上盖着白布,隐约显出人形轮廓。 只见她把小推车上的东西轻轻一推,两具人形的东西从推车上滚落,笔直躺院子里。 “你干什么……”彩华哥哥的话还没说完。 凌云志动作快得像一阵风,做完这一切,拉起空车就跑,转眼消失在村口。 “你快去看看什么东西?”彩华老爹对彩华哥哥道。 彩华哥哥战战兢兢走近,只看了一眼,就连滚爬爬冲回屋里,“这这这……爸!妈!那是她妈和她哥!” “什么?” 彩华老爹和老妈放下碗筷冲出来,看见院子里直挺挺躺着的两具尸体,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呕!” “快!去于家!让她弄走!”彩华老爹恼怒。 彩华一家冲去了于家,结果于家大门紧闭。 “开门!快开门!”彩华大哥疯狂拍门,但里面一丝动静也没有。 “她一定躲在里面!”彩华老娘咬牙切齿。 “咱们在这守着,我就不信她不出门!”彩华老爹道。 结果一直等到天黑都没看到人。 “要不明天再来?”彩华哥哥有些犹豫了。 “那怎么行?尸体还放在咱们家院子里!我们今天就睡在这里了!我就不信逮不住这个小丫头!”彩华老爹气的牙痒痒。 一想到家里那两具尸体,彩华老哥心里直发毛。 …… 彩华老娘回家里拿被子,家门口被邻居围住了,对着院子里指指点点。 见到彩华老娘回来,一下子噤声了。 彩华老娘绕开尸体,对着在屋里探头的彩华骂道“你在这儿干什么,看家也不好好看家!真是白养你了?” 她将火气全撒在彩华身上,自从生了这个傻子之后,家里就好事。 彩华挨了顿骂,惭愧的低下头。 …… 彩华老爹和老哥铺了个铺盖就睡在了于家门口。 凌云志早有先见之明,根本就不住在村里。 现在正值八月份,天气十分炎热,第二天在烈日的照射下,于母和于大哥身上很快发出了阵阵臭味。 引得周围邻居捂着鼻子找彩华一家抱怨:“老刘,这怎么行啊!还让不让人过日子了!” 彩华哥哥愁眉苦脸,“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彩华老娘脸上露出得逞的微笑,“咱们么干脆找人把尸体拖到火葬场烧了,骨灰在我们手上,就该轮到她来求我们了。” 彩华老哥一拍大腿,“妈!你说的对,这是个好主意!爸,咱们就这么做!” 彩华老爹当即就联系了附近专做白事的人,希望找殡仪车拉走院子里的尸体。 于家和彩华家的事,早就在十里八乡传遍,是最近这一带最有热度的八卦。 做白事的人拒绝,“这不好办,你和于家的人非亲非故……” “我是于傻子岳父,怎么就非亲非故?” “拉去火化是要提供户口本的,你有于家的户口本吗?” “那我拉去土葬。”彩华老爹从口袋里掏出烟盒,递出一根香烟。 现在这个年代管的也没有这么严,村里还是可以偷偷土葬的。 任凭彩华老爹这么说,做白事的人还是不答应,转身离开了。 彩华老爹站在原地,那叫一个气人,只能对着对方的背影吐口水,“狗眼看人低,就知道欺负我们这些老实人!”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7章 现代于文倩4 傻子 “别费那么大劲了。” 凌云志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门口, 目光缓慢地扫过院子里每一张脸。 最后,那目光落在彩华老爹身上,语气缓慢带着十分嚣张的意味,“想让我拉走也不是不可以, 只要你把钱退了, 再给我妈和我哥风光大葬就行了。” 强烈的羞辱感涌上了头, 彩华老爹一听就不干了,那得花多少钱啊?这小丫头凭什么这么横?他就不信他们一家人斗不过一个小丫头! 他指着凌云志,声音激动, 口水四溅, “我告诉你, 你这是敲诈!我告诉你, 你再这样我就要报警了!” 凌云志厌恶后推了一步。 彩华老爹本来见凌云志后退了一步,以为她是怕了。 没想到凌云志一点也不怯,“你这是什么态度?你害我全家, 还好意思在这里跟我叫嚣?” 彩华老爹说:“你少在这跟我扯, 有的没的!” “我看你是敬酒不吃,想吃罚酒。”凌云志冷笑。 周围邻居只想让事情快点过去,和稀泥道:“老刘, 这就是你们家不对了,本来就是你们家彩华用百草枯把人家家里害惨了。” “就是就是, 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你们的不对,你就给人道个歉吧。” 邻居七嘴八舌的劝解, 压力全倒向了彩华一家。 彩华老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原以为乡里乡亲,总会帮衬自己几句,没想到竟没一个人替他说话,心里窝火, 面子上又下不去 他挥了挥手,摆出一副忍气吞声吃了大亏的架势,丛牙缝里挤出话来:“好,看在我们家是姻亲的份上,算我倒楣,我赔钱行不?” “嘿,你道歉语气还这么嚣张?”凌云志眯起眼睛,“我看你一点都没有悔过的意思。” “你还想怎么样?”,彩华老爹彻底被激怒了,嚷嚷起来,“钱我也答应赔了,你还要我跪下来求你不成?我看你就是存心找茬!” 凌云志冷笑了一声,“我不喜欢你的态度,你的道歉我不接受。” 说完转身就走了,把彩华一家晾在当场。 彩华老哥老哥本就憋着一肚子火,见状猛地冲上去,一把狠狠攥住凌云志的胳膊。他年轻力壮,觉得自己完全能压制住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你对我爹什么态度?” 凌云志甩开他的手臂,双手环胸,歪了歪头,“我反悔了,还要再加一个条件,除非你没加给我下跪……” 彩华老哥一听就怒了,“草你妈,你个贱……” 污言秽语丛彩华老哥嘴里喷涌而出。但他脏字还没说完,脸上就还狠狠挨了一拳。 “砰!” 彩华老哥只觉得半边脸瞬间麻木,随即是炸开的剧痛,眼前金星乱冒,耳边嗡嗡作响。 他还没丛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中回过神,更密集的拳头落下,哐哐砸在他的口鼻之间! “呃啊!” 他痛呼出声,踉跄着往后退,温热的液体瞬间涌出鼻腔和嘴角,腥甜的铁锈味在嘴里弥漫开来。 凌云志揪住他的衣领,对准那张仍在无意识吐出含糊咒骂的嘴,又是狠狠几拳,“嘴巴这么不干净,今天就让我教教你怎么说话!” 彩华老娘眼见儿子满脸是血,被打的摇摇晃晃,她什么也顾不上了,疯了一样扑上去,“你凭什么打我儿子!” 凌云志松开彩华老哥的衣领,将人一把推倒在地,“我不仅打他,我连你一块儿打!” 她对着彩华老娘又是一顿拳打脚踢输出,彩华老娘尖叫连连。 躺在地上的彩华哥哥艰难地翻了个身,吐了口带血的唾沫和断牙,撑起手臂强撑着丛地上爬起来,“妈!” 又对着一旁的彩华老爹委屈喊道:“爸!” 彩华老爹又惊又怒,终于也冲了上去,“你快住手,信不信我报警!” 凌云志丛地上捡起半块砖头就朝他扔过去。 一块半截砖头朝彩华老爹飞来,他吓得一缩脖子,慌忙躲开,砖头砸在身后的泥地上,溅起尘土。 然而他还没站稳,一道身影已预判了他的躲避方向,朝他撞来! “哎哟!” 彩华老爹被结结实实撞倒在地。 夏天单薄的衣衫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手臂和大腿擦过粗砺的地面,火辣辣地疼。 他还想挣扎,凌云志的拳脚已经毫不留情地落下。 有村民终于丛震惊中反应过来,跑进屋里用座机报警,本来在乡下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完全没必要报警。 但是邻居们只想趁机结束这件事情,于母和于大傻的臭味实在是受不了。 警察接到报警很快赶到了,村干部也闻声赶过来调解,场面暂时被控制住。 彩华一家仿佛见到了救星,连滚带爬地聚到警察和村干部身边,哭天抢地。 彩华老爹展示着身上胳膊上腿上大片的擦伤和青青紫紫,“你看她把我打成什么样了?” 彩华老哥口齿不清,“我的牙……我的牙都被她打掉了!” 彩华老娘鼻青脸肿,“呜呜呜,警察你们一定要把她抓起来!” 凌云志嚣张道:“你们就只是受了点皮外伤而已,我妈和我哥可是死了,还是被你们家毒死的。” 彩华老爹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你胡说什么?什么叫被我们家毒死的,是彩华一个人干的,和我们没关系!” 凌云志提高了声音,“她在娘家怎么就没毒死过人,来了我们家怎么就会下毒,一定是你们教唆的!幸好我当时不在家,要不然我家就被你们灭门了!” 警察一听,敏锐地抓住了关键,忙问道“投毒?什么时候发生的?” 凌云志立刻指着彩华老爹,“她女儿嫁进我们家来之后,用百草枯毒死了我妈和我哥!” 面对警察和村干部以及村民们的目光,那目光里有质疑,有谴责,有看热闹的兴味。 彩华老爹大声喊冤“冤枉啊,我女儿不是故意的,她是个傻子!她什么也不懂!” “不管是不是故意的,我就是要你们家偿命!”凌云志大声道。 “冷静,冷静。”村干部安抚。 村里长辈道:“这件事彩华家不对,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凌云志说道:“我今天就是要为我们家讨回公道,你必须我爸的死亡赔偿金退了,并且给我妈和我哥举办一场风光葬礼,还要给我下跪道歉!” “下跪道歉你……”彩华老哥刚要骂人,就被村里的长辈打断,“你们家彩华把人家家里害惨了,那可是两条人命啊,这些要求你们应该的。” “对呀,对呀。” 村民们连忙附和,心里想着彩华一家赶紧道歉吧,快点把于母和于傻子拉走。 彩华一家心里气的不行,但又没办法,迫于无形的逼迫,只能不情不愿跪在凌云志,于母和于大傻的跟前,“这件事情就是彩华的错,回头我一定好好教训她!你都已经打过我们了,咱们两家就算两清了!” 凌云志接过退回来的钱,一张张仔细数着,“一分不少,算你们识相。” …… 彩华只缩在厨房昏暗的角落里,看着于母和于大哥被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拉走了。 家里突然安静下来。 然后,怒气冲冲的家人回来了,“谁让你把百草枯放在菜里!现在外面都在议论咱们家!说我们家谋财害命!” “是神仙!是神仙让我怎么做的!”彩华吓得一哆嗦,呜呜哭起来。 彩华哥哥都怪到彩华头上,捂着肿起老高的脸,声音含糊却充满怨恨,“都是你,害得我两颗牙都没了!” 彩华娘重重叹了口气,“怎么办啊!她这个样子都嫁不出去了,现在村里都觉得是我们家故意教唆她的。” “还不是都是因为你!”彩华老爹恶狠狠瞪了彩华娘一眼,“你嫁进来之后家里就没一天好事!” 彩华老娘被骂得一愣,委屈涌上心头,“这么多年,我在这个家尽心尽力!” 彩华老娘在彩华老爹这里受气了,又不敢把气撒在儿子身上,最终将怒火倾泻到什么也不懂的彩华头上,“都是因为你这个傻子,就是因为是你这个傻子,还得我被全村瞧不起!在家里低人一等!” 凌云志在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想,好啊,又是一个爱凑屌热闹的女人。 她虽然不理解,但是尊重彩华老娘的想法,决定让彩华老娘有和她家的两个男人一样殊荣。 赐死! 通通赐死! 彩华躲在厨房伤心,不明白大家为什么这么对她。 【你在哭什么?】脑海里的声音又一次出现了。 “你不是神仙?我爸说这个世上没有神仙。”彩华说道。 【那是因为你爸是普通人,只有你是最特别的】 “可是我害死了……于大妈和于大哥。”彩华伤心道。 【你没有害死他们,于这一切都是大妈和于大哥自作自受】 “真的吗?”彩华止住了哭泣,抬起泪眼。 【神仙是不会骗人的】 彩华吸了吸鼻子,“天上是怎么样的?” 【天上是个很好的地方,对了,我还有一件事情要交给你办】 彩华好奇问道:“什么事?” …… “这样真的没问题吗?” 夜深人静,彩华悄悄丛厨房出来,手里抱着破旧的褥子,按照“神仙”的指示,来到院子里。 【没问题,你今天就睡在这里吧】 彩华她躺在硬邦邦的地上,蜷缩起来,“地上好冷。” 不过她闭上眼睛,沉入了梦乡。 太阳升起,有邻居发现了彩华家里不对劲,“彩华你怎么谁在外面?” 她疑惑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怎么一股煤气味?” 她下意识看向紧闭的里屋。味道似乎就是丛里面透出来的。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邻居推了推门,没锁。门刚开一条缝,浓烈到令人作呕的煤气味便汹涌而出! 邻居吓得倒退一步,捂住口鼻,强忍着恐惧冲进去,手忙脚乱地找到煤气罐,拧死阀门,又拼命打开所有窗户。 附近的村民被惊动,纷纷赶来。 “怎么样?打救护车了?” “没用了,人都已经硬了。” 看着屋内的惨状,再看着院子里被吵醒、懵懂坐起的彩华,议论纷纷。 “又没了。” “你说是不是彩华把他们克死了?” “要我说呀,她就是个傻子,做个饭把百草枯成调料,要不就是煤气没关,就不应该让她做饭。” “是啊,都是他们家太懒了,叫个傻子做饭,她什么也不懂。” 村民议论纷纷,最后还是亲戚还有村里一块把丧事办了。 …… 彩华一家留下的财产并没有多少,全都被彩华的大伯收入囊中。 至于彩华也住进了大伯家里。 恰好隔壁村的张瘸子听说了有个女傻子全家死光了,特意过来打听。 正巧彩华大伯有意要把彩华赶出去出去,与张瘸子一拍即合,要了三百块的彩礼。 有了前车之鉴,张瘸子格外小心,把家里农药老鼠药都锁起来了,不让彩华进厨房。 张瘸子提着水桶去院子里打井水,家里虽然装了自来水,但是为了省钱他还是习惯用自来水。 井沿湿滑,长着青苔。 就在他弯腰打水的时候,彩华的身影靠近,在他背后一推。 “哎!” 张瘸子毫无防备,脚下一滑,整个人的重心猛地向后倾倒,后脑勺重重磕在坚硬的井沿石上,发出一声闷响。 他眼睛猛地瞪大,身体软软地滑倒,上半身耷拉在井口,一动不动了。 …… 夜里,万籁俱寂。凌云志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张瘸子家破旧的院门外,放下一个带着余温的饭盒 过了一会儿,彩华探出头,看到了门口的饭盒。 打开,里面是油亮喷香的红烧肉,和清爽的凉拌茄子。她眼睛亮了,端起来,坐在门槛上就开始吃“谢谢神仙姐姐!” 【你快吃吧】 吃完,彩华仔细地把饭盒洗干净,放回厨房。 第二天,张瘸子的邻居路过,看到彩华一个人在家,问道:“张瘸子呢?” 彩华丛屋里走出来,看着邻居,然后抬起手,指向院子里的那口井,“他在哪里。” 邻居疑惑地走过去,朝井里望了一眼,水井里,一个模糊的人形,正随着水波缓缓浮动。 “啊!!” 他吓得惊慌失措,连滚带爬跑了出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8章 现代于文倩(完) 完 彩华大伯家 彩华缩在墙角的长凳上, 手指下意识地抠着凳面上的裂缝。 不远处桌子上大伯一家正在吃着晚饭。 大伯放下筷子,猛地一拍桌子,震得桌上搪瓷杯哐当作响,“你是不是故意的?” 彩华被吓得一哆嗦, 她垂着眼, 不敢看人。 见她这副畏畏缩缩的样子, 大伯如同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心里的火闷闷地烧不起来。 他重重叹了口气,心有余悸, 指着彩华说:“幸好那个张瘸子没有兄弟姐妹家人, 要不然我们家就遭殃了!” 大伯母眉头起, 瞟了眼彩华, 担心道:“这件事情都传开了,以后谁还敢娶她,难道我们要养她一辈子?” 彩华这才悄悄抬了抬眼, 目光刚触到大伯铁青的脸, 迅速缩回。 这一瞥点燃了大伯的怒火,本来以为得了遗产,还可以把彩华嫁出去捞一笔, 没想到居然出了这样的事情,他的计划都泡汤了。 彩华砸在他们家了, 这个女人真是个丧门星。 “你看什么看?把你亲爹还有于家还有那个张的瘸子都克死了,你这个扫把星!” 彩华的头埋得更低了。 大伯母拉了拉大伯的袖子, 压低了声音“要不咱们直接把她丢了吧。” 话音未落,一道身影带着风冲进门来,“好哇,没想到你们一家心思这么恶毒!” 大伯看清了来人, 居然是于文倩!! 想起了于文倩先前的种种事迹,他惊得从椅子上弹起来,大伯母也慌忙挡到他身前,两人警惕着看着她,“你想干什么?” “我就是来看看我嫂子过得怎么样。”凌云志锐利的目光扫过两人,“没想到你们居然这么对她。” 大伯心虚了几秒,拔高声音虚张声势,“你懂什么?有本事你来养她。” 凌云志拉着彩华的胳膊,“好!我现在就带她走!” 大伯和大伯母对视一眼,眼底顿时迸出惊喜的光,“这可是你自个说的!” “少废话!”凌云志帮彩华收拾东西,彩华的东西也没多少,就只有几件衣服。 她看到了彩华的身份证,拿起来看到了出生日期,算了算,原来彩华今年才十六岁。 大伯和大伯母看着凌云志和彩华离开的背影,长舒了一口气,真是太好了,终于甩掉了这个扫把星。 同时心里生出了一丝鄙夷,没想到于家这个小丫头居然是个贱货。自己没了家人前途都没个着落,往后日子艰难,还要大发善心照顾一个拖油瓶。 大伯和大伯母坐了下来,继续吃饭,心里舒心了不少,饭也吃得格外香甜。 …… 次日清晨,警察叩响了于文倩的门。 彩华大伯一家四口,昨夜老鼠药中毒,发现太晚全没救过来。 作为昨日最后的接触者,于文倩需要配合录口供。 当然,最后什么也没有查到,这件事情依旧被定性为意外,是彩华不小心把老鼠药撒在了锅里。 村里又一次热闹了起来,村民们集资举办了一次白事。 葬礼上,村里的几个小孩凑在一起玩游戏,同时感叹,“这个暑假真是热闹,又吃席了。” 吃完了席面,村里人将大伯一家安葬,由于大伯和彩华老爹是一家人,大伯一家的墓碑整整齐齐,就安置在彩华老爹一家的旁边。 …… 儿童福利院 凌云志来看望彩华。 彩华身上穿的是志愿者捐赠的新衣服,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她终于有些血色的脸上。 她小口啜着牛奶,和凌云志说着中午吃了几个鸡翅。 凌云志笑了笑,静静听完。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9章 古代刘玉妹1 驸马 凌云志睁开眼, 脑中一阵昏沉,视线缓缓聚焦。 映入眼帘的是一间低矮的屋子,阳光从窗户斜斜透入,在泥地上投下几块斑驳的光影, 浮尘在光中静静浮游。 屋内陈设简陋, 瞧着很清贫的样子, 但是收拾的很干净。 她定了定神,开始接收剧情。 这具身体名叫刘玉妹,出生丧母, 幼年失父, 可怜的原主被亲戚收养, 在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中长大。 因着一副清秀容貌, 经媒人说合,嫁给了同村的秀才王大郎。 原主对那识文断字的丈夫满是仰慕,对王大郎百依百顺, 因此婚后恩爱, 很快就生下了一个女儿王月。 一切变故,始于去年王大郎进京赴考,这一去便杳无音讯。 原主等过了一年四季也不见丈夫回来, 终究坐不住了,拖着女儿不远千里前往京城寻找丈夫。 到了京城之后, 经过一番打听之后发现丈夫早已中了探花,成了长宁公主的驸马, 过着荣华富贵的驸马生活。 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上公主府,但是王驸马非但不承认,还威胁原主要是再胡乱攀咬就让下人打死她。 希望彻底破碎,原主不求破镜重圆, 只卑微地恳求他能认下女儿。 没想到王驸马一朝得势,连亲生女儿都不认了。 原主无奈只能认命,心灰意冷带着女儿打算回老家。 但是王驸马放心不下,害怕原主会大肆宣扬抛妻弃子,坏了他的名声,吩咐手下处理掉原主和女儿。 于是,原主和女儿回老家的路上就这么“意外”身亡了。 真相大白,已是数年之后。王驸马也因为鲨人被判处了死刑。 看到此处,凌云志心口发闷,一股郁气堵在那里。 可接下来的文字,却让她微微张开了嘴,面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原来,这桩惨案得以揭露,竟是因为王驸马是另一位驸马的对照组。 当今皇帝没有男丁,只有长宁公主和昭阳公主两位女儿。 其中,这位昭阳公主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 由于长宁公主久久不能生育,王驸马没过多久就暴露了本性,纳小妾养外室。 昭阳公主将姐姐的困境看在眼里,于是找了家世寒微,家人俱无的顾六郎做驸马,以便掌控。 凌云志顿了顿,王驸马不也家世寒微,除了原主和女儿之外再也没有的别的家人了吗? 算了,有时候不能太讲逻辑。 她继续往下阅读。 这位被选中的顾六郎,身世却极为复杂。 十几年前顾六郎全家被抄家流放,就他一人活了下来。 如今,他伪造身份回到京城,就是为了复仇! 没想到因为意外被昭阳公主看上,被迫成为了驸马。 由于血海深仇,他一直虐待昭阳公主,同时利用身份获得了巨大的权力。 但是渐渐的他爱上了昭阳公主,顾六郎最终放下了血海深仇,与昭阳公主敞开心扉。 而这个期间,长宁公主终于忍不了了,与王驸马和离,同时牵扯出了原主死亡的真相。 有了王驸马的对照,顾六郎竟然被衬托成了一个深情的好男人。 结局老皇帝去世,昭阳公主登上帝位,而顾六郎成了摄政王辅佐朝政。 这不对吧? 凌云志看完一切之后深感疑惑,只觉一股荒谬感直冲头顶。 昭阳公主不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吗? 怎么这个顾六郎搁这又唱又跳,在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男穷?在这连吃带拿的? 甚至连孩子都是和顾六郎姓,美名其曰顾六郎失去了所有的族人,让孩子跟顾六郎姓,是为了弥补。 昭阳公主当皇帝难道是为了政治正确吗? 呵呵,凌云志冷笑一声,胸膛升起了无名怒火。 原来人在无语到极点真的会冷笑。 这是什么规则怪谈世界吗?怎么世界不围着气运之子,围着顾六郎转? 她缓了缓,开始分析局势。 她穿越来的这个时间点,原主的渣男丈夫已经在京城当上了驸马。 正在她思考对策之际,木门被轻轻推开。 一个八九岁左右、瘦瘦小小的女孩探头进来,脸上带着怯生生的关切,“娘,你今天身体好点没?” 这是原主的女儿王月。 原主一个人操持家里,不管是王大郎在家还是不在家,家里家外的活都是原主一个人干的。 昨天原主因为操劳过渡晕了过去。 “我没事。”凌云志撑着坐起身,打量着孩子身上打着补丁却浆洗得干干净净的衣衫,心头微软。 “娘,你好好休息,等你身体好了,我们一起去京城找爹爹。”王月声音低低的。 凌云志点点头,没多说什么,起身去灶间生火做饭。 呛人的烟气弥漫开来,她一边咳嗽一边熟练地忙碌。一碗稀粥,一碟腌菜,便是二人的早饭。 吃完饭后,凌云志心中渐有计划成形,在大衣柜里翻找片刻,抽出一件半旧的青色长衫。 这是王大郎留下的衣物。 她将衣衫举到身前比了比,虽略显宽大,倒也勉强能穿。 王月见母亲穿上了父亲的衣服,不解问道,“娘,你这是做什么?” “京城路途遥远,我们孤儿寡母太危险了,路上我就穿你爹的衣服,假扮成男人。”凌云志系着衣带,语气平静。 王小月接受了这番说辞,“好。” 凌云志照着铜镜,“以后,我就叫顾六郎,要是别人问起你来,你就说你叫顾月。” 王月疑惑,“娘,你要女扮男装,为什么要给自己改名?” 凌云志当然不能说她想鸠占鹊巢,顶替顾六郎身份,只能借口道:“娘,觉得顾这个姓比较好听,你觉得呢?” 王月犹豫了一下,还是顺从地点点头。 娘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凌云志一锤定音:“那么就这样决定了,我的假名就叫顾六郎,你的假名呢就叫顾月!” “顾月?顾月!”小女孩轻声念了几遍自己的新名字。 …… 既已经下决心离开,便需银钱。凌云志开始清点家当。 王大郎自诩读书人,十指不沾阳春水,家中里外全靠原主一人支撑。 原主既要下地种田、种菜、洗衣服、做饭、喂鸡鸭牛养女儿,又要每天织布,不停劳作。 王大郎非但不感恩,还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进京赶考之前,王大郎几乎把所有家里所有的钱都带走了。 只留给原主勉强糊口的钱财。 凌云志看着手中那点可怜的铜板,前往王家村的村长家里。 她打算把家里的地给卖掉,王大郎都不管这个家了,她一个外姓人凭什么帮王大郎看着祖产。 卖地需要先和村长通个气。 王家族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此时正在坐在台阶上晒太阳,见到凌云志招呼道:“刘妹子,吃饭了没?” “吃过了。”凌云志说,“村长,我今天来是想和你说一声,我想把家里所有的地,还有这座老屋子卖掉。” 族长非常惊讶,“好端端的怎么要卖地?” 凌云志做出一脸悲伤的样子,“我家相公进京赶考,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连封信也没有。我就怕他是不是在去京城路上出了什么意外,想要去寻他,无奈手里又没有钱,只能卖地。” 族长问她,“你打算卖多少亩田地?” 凌云志说:“我打算三十亩田地全卖了,还有祖坟,还有老房子。” 族长瞪大了双眼,“刘妹子,你可想好了?要是全卖掉,你家可就没地了。” “我也是无可奈何,要不是为了去京城的路费我也不想卖地的。”凌云志叹息一声,装作一副非常担心的样子,“相公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叫我怎么能安心?” 族长看她心意已决,道:“卖地需要经过里正,我这就带你去找里正。” 族长带着凌云志见到里正,问好之后说明的来意。 凌云志家里要卖地的消息传了出去,很快就找到了第一位买家。 买主是同村的王大头,他家里半亩地都没有,靠着农忙时给人做工挣钱。 以前,原主家里就她一个劳动力,王大郎自诩读书人从来不干活儿,种地全靠原主一个人。 足足三十亩地,原主一个人肯定是干不完的,她经常雇佣王大头帮忙。 王大头心里一直有一个买地的愿望,这次听说刘玉妹要卖地,立刻上门打听。 他想要买三亩田,讨价还价一番凌云志后以每亩二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他。 拿到了银子,凌云志回到家小心藏好。 院子角落传来“咯咯”的鸡叫声,鸡圈里几只鸡正在啄食。 她忽然觉得,该补补身子了,这一大一小都面黄肌瘦的。 烧水、宰鸡、褪毛、开膛……一番忙碌,土灶上升起袅袅炊烟。 累死了,凌云志擦了擦汗。 顾月放完牛牵着牛往家走,远远就看到烟囱上飘起袅袅白烟。 刚进门儿就闻到了阵阵肉香,“好香啊!娘你煮了什么?” 凌云志掀起锅盖,浓郁的热气蒸腾而上,锅里是金黄泛油的鸡汤。 她将汤舀了出来,“你回来了,我煮了鸡汤,你去洗手。” 王大郎因为是读书人的缘故,一直很爱干净,因此原主和女儿也养成了爱干净的习惯。 凌云志将鸡腿拆下来,夹到顾月的碗里,“每人一个鸡腿一只鸡翅,吃吧。” 顾月看着碗里的鸡腿不知所措,以前鸡腿永远是爹爹的,她只能吃翅膀,娘则喝点汤、啃点骨头。 凌云志啃着鸡腿,“还愣着干什么?快吃啊。” 顾月咬了一小口,浓郁的肉香顿时盈满口腔,她脸上露出雀跃,“娘,鸡腿真好吃!” 两人吃完了一整只鸡。 吃完饭后,凌云志牵着牛去了集市上卖,围过来看牛的人不少,但是没有想买的。 一直到快傍晚都没有人买。 凌云志只好牵着牛回家了,第二天依旧来到集市,这一次有人想要买牛。 讨价还价一番之后,最终以十八两银子成交。 卖掉了牛,家里还有三只鸭,两只鸡,还有十几枚蛋。 顾月看到晚饭有蛋,很是惊讶,在村里鸡蛋算半个荤腥了,这些蛋平时都是攒着给爹吃的。 “娘今天怎么这么丰盛?” 凌云志说:“白天干活干的累死累活,当然要吃点好的补补身体,而且你在长身体要多吃点,吃饱了咱们一起去京城。” 顾月点头。 此后几日,陆陆续续又有买主上门。 那二十七亩田,被邻村一个家境殷实的小地主一并买走,其中一亩上好的水田卖了四两,其余按二两计。 家中剩余的鸡鸭和几十枚鸡蛋,也都在集市换成了铜钱碎银。 家里祖坟的地也找到了卖家,卖家让凌云志赶紧把坟迁走。 王大郎这个大孝男,当了驸马之后,直接过去都抛弃了,老家都不回了。 王大郎不管祖宗,凌云志这个没血缘关系的外人更不管了。 她干脆直接把棺材挖出来烧了,剩下的灰烬直接扫扫干净倒在了山里,回归自然。 王家老祖屋有同村的出价要买,村民觉得王家出过秀才,这间屋子风水应该好。 变卖了所有家产,凌云志收拾好东西,带着顾月离开了。 小道蜿蜒伸向远方,一大一小身影,离开了村庄,走向京城,也走向一场即将被彻底搅动的命运。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0章 古代刘玉妹2 驸马 三个月的风尘仆仆, 凌云志终于带着顾月踏进了京城。 京城的繁华如潮水般涌来,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行人和马车来来往往。 顾月紧紧牵着母亲的衣角,好奇又不安的打量着陌生而喧嚣的街景。 凌云志寻了间不起眼的客栈住下, 房间狭小却整洁。 顾月谨记她们现在的身份, 直到掩上门, 才仰起脸,压低声音问:“娘,我们是不是马上就能见到爹爹了?” 凌云志没有立刻回答。 她走到窗边, 轻轻推开一条缝隙, 目光望向远处层叠的屋檐。 半晌, 她才转身, 语气平静,“你在这里先待着,我出去打听消息。” 顾月懂事地点点头, 坐到了床沿。 凌云志不放心嘱咐797, “797,看好这孩子。” 古代毕竟没监控,要是一不小心走丢了可麻烦了。 凌云志并不打算带着顾月一起, 因为她嘴上说是出去打听消息,实际上是去找房子。 她们首先就是要在京城找一个落脚点。 牙保问她, “大哥你贵姓?” 凌云志道:“我姓顾,叫顾六郎。” “顾兄, 听你的口音是外地来的吧?”牙保见她是外地来的,滔滔不绝向她介绍着京城风貌。 路过西街时,凌云志观察了半晌,“这条街瞧着特别繁华。” 这条街的路面宽阔平整, 两侧高墙深院,朱门紧闭。 偶有马车驶过,马匹身材高大皮毛光亮,马车豪华,车帘精致,就连赶车的仆役都衣着体面。 牙保道:“那可不,住在这西街上的人非富即贵,就连公主都住在这里面……” 凌云志眯了眯眼,原主的渣男丈夫王大郎就住在这条街上尽头的公主府。 …… 一天下来,牙保带着凌云志看了好几处房子,她都不是很满意。 天色已晚,她回到客栈,推开房门,只见顾月蜷在床上睡着了,,怀里还抱着个小包袱。 或许是察觉到有人靠近,她的睫毛动了动,眼睛睁开了一条缝。 顾月坐起来揉了揉眼睛,下意识喊道:“娘……” 随即她捂住嘴,惊慌地左右看看。 凌云志心下一软,走过去坐在床边,“别怕,这里没有别人,不过你下次可不能叫错了。” 顾月点点头,睡意褪去,她的眼睛亮了起来,“娘,你找到爹了吗?” 凌云志沉默片刻,才缓缓点头,却又摇了摇头,“小月,你爹考取了功名,已经另娶了人家。” 房间里一片寂静,窗外传来隐约的市井嘈杂。 顾月的眼睛微微睁大,手指无意识地攥紧了小包袱,指节有些发白,声音发颤“娘,你是说爹不要我们了吗?” 她抬头望着母亲,像是在寻找依靠。母亲脸上没有她预想中的悲伤或愤怒,只有一种淡淡的平静。 现在不是应该难过吗?顾月不懂,心里乱糟糟的。 凌云志伸手,将她揽入怀中,语气温柔却带着不容动摇的力量,“你别怕,你还有娘,以后我们母子俩相依为命。” 母亲的怀抱温暖而踏实,让顾月惶恐的心渐渐落定。 她把脸埋进母亲肩头,用力点了点头,“娘,我不怕。” …… 看了好几天房子之后,凌云志最终赁下了南巷胡同的一间小屋子。 “小月,以后这里就是咱们的家了。”凌云志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 屋子虽小,却五脏俱全。 凌云志和顾月二人挽起袖子,打扫擦拭,忙活了整整一天。 收拾干净屋子后,凌云志又添置了必需的物件,床上四件套、碗筷、木盆、水壶、小炉子…… 这些琐碎的开销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凌云志却不甚在意。 她还买了不少笔墨纸砚。 凌云志倒是不在意钱财,她之所以那么大手大脚,完全是因为可以找王大郎勒索。 夜深人静,顾月在里间熟睡,凌云志在外间桌前铺开纸张,她提笔蘸墨。 …… 夜深人静,公主府 王驸马躺在丝衾绮被上,辗转难眠。 距离离开王家村,竟已一年了。这一年中,从金榜题名到御旨赐婚,成为高高在上的公主夫婿,美妙的简直像一场不敢醒的梦。 只是这富贵生活之下,也萦绕着烦恼。 长宁公主身份尊贵,容颜姣好,对他亦算尊重,只不过成婚半年,长宁公主的肚子却一点也没有动静。 王驸马想起了他的发妻刘玉妹,还有可爱的女儿王小月。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发妻刘玉妹,想起女儿小月唤“爹爹”的模样。 他并非全无良心,虽然享受着有些人一辈子也享受不到的富贵,但是心里始终怀有愧疚。 只是如今的富贵与权势,如精致的枷锁,让他无法回头,更无颜面对旧人。 是他对不起她。 王驸马心中情绪翻涌,最终化作一声长叹。 月亮逐渐西落,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由于昨晚没有睡好,王驸马精神不济,整个人都无精打采的。 他不开心,有人开心。 一大早,他的同僚脸上挂着十分洋溢的笑容走了进来,声音洪亮的打招呼“早!” 另一位关系较好的同僚问道,“老周,什么事让你一大早这么开心。” 老周笑呵呵的说“我娘子昨夜里生了,女孩,五斤六两!” 王驸马扯出笑容,跟着别人一起贺道:“恭喜恭喜!” “我们就等着吃你女儿的满月酒。” 众人的欢声笑语刺在王驸马心里。 他的同僚们都有孩子,唯独他一直没有孩子。 不对,他曾经有一个孩子,他是个正常的男人! 所以这一切是个长宁公主的问题,是长宁公主不能生养。 只是这念头让他又生更深的不安与烦躁。 当今陛下只有长宁和昭阳公主两个孩子,对两个女儿疼爱有加。 王驸马出生低微,对长宁公主一直端着敬着,不敢当面有什么怨言,更别提纳妾了。 他心乱如麻,叹了一口气,正打算埋头工作。 手下走了进来,呈上一封信,“大人,外面有个人说是您的老乡,送来了此信。” 老乡?王驸马皱眉,他一时想不到是谁。 他拆开信阅读,刚看了几行,他的脸色刷的一下变白了,手指微微颤抖。 “敬吾友 “听闻王兄高中探花,欺君罔上,谎称未婚迎娶公主。如果不想让公主知道你在老家有原配妻儿,准备一百两白银 “三天后,出城向北行至破庙,放在神像底下” 字句如冰锥,刺破他了的一切。 是谁?谁竟知晓他最深藏的隐秘!若此事泄露,让公主、让陛下知晓……他猛地合上信纸,冷汗已湿透内衫。 王驸马心情慌乱起来,攥紧信件。 一百两银子? 王驸马的很多官员同僚出生名门世家,家中有土地田庄的收入,并不靠俸禄吃饭。 但是王驸马出生寒门,没有额外的收入,这一百两银子也不能走公主府的账,只能他自己掏。 对于他来说,一百两,是个非常肉疼但却刚好拿得出来的价格。 这精准的拿捏,更让他感到一种被暗中窥视,攥住命门的恐惧与愤恨。 “老王?!”老周的唤声将他惊醒。 “啊?哦……怎么了?”王驸马如梦初醒,仓促应声,勉强维持着体面。 老周兴高采烈,“今天晚上我请大家吃饭。” …… 晚上 老周带着众人来到清风楼雅间,跑堂小二已经摆好了菜肴,“客官请慢用,小的先下去了。” 众人落座,老周给他们斟了酒,边吃边聊琐事。 他们聊了什么,王驸马没有听进去,只是附和的微笑。 他食不知味,一杯接着一杯喝酒,试图用酒液压下心头的惊惶。 醉意朦胧间,长宁公主、旧日妻儿模糊的面容、还有那封冰冷的勒索信,在他脑海里不断盘旋。 …… 小厮搀扶王驸马,他借着酒意,踉跄下马 长宁公主迎了上来,闻到一股酒气,语气略带不满:“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家!” “今天老周请客,他娘子昨夜里生了一个女娃,大伙儿高兴,多饮了几杯。”王驸马半真半假道。 长宁公主皱了皱眉,让丫鬟伺候他。 王驸马三分醉装成九分醉,面露几分伤心,“要是我也有个孩子该多好……” 这话是说给公主听的。 他眯着眼,瞥见公主闻言后蹙紧的眉头和眼中一闪而过的黯然,心中竟升起一丝扭曲的快意。 长宁公主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和驸马成亲已经快半年了,她私下看了不少太医,喝了不少药,肚子却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她心里也十分不好受,她接替丫鬟为王驸马更衣,抱住了他,低声喃喃道:“会有的,我们会有孩子的……” 之后的几天,王驸马冷眼旁观,观察到长宁公主一直心神不宁,说明公主还是很在意没孩子这件事。 长宁公主越是不安,他就越高兴。 他听丫鬟说,长宁公主今日要进宫见皇后,他估摸着她定是为子嗣之事烦忧求助去了。 …… 趁着长宁公主近日心事重重,王驸马依约带着手下,怀揣银两,悄然前往信中指定的地点。 作者有话说: 无 50-60 第51章 古代刘玉妹3 驸马 皇宫, 凤仪宫内 殿内却透着几分凉意,长宁公主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衣袖上。 昭阳公主声音清脆,“姐姐,你一直在调理身子, 指不定哪天就有了。” 她顿了顿, 眉头微微蹙起, “只不过这驸马……这才成亲不过半年,他居然就有所不满……” 长宁没有立刻接话,心头涌起一阵酸楚。驸马眼中日渐明显的焦急, 让她也开始对生活惶恐不安。 “驸马一定也不好受……”皇后轻叹一声, 那叹息里带着几十年宫廷生活沉淀出的世故与无奈, “长宁, 你挑选一位信得过的丫鬟,主动抬作驸马的妾室。” 昭阳公主说“母后,你怎么帮着这驸马?” 皇后脸上露出看小孩子一样的笑容, 眼角的细纹里藏着昭阳看不懂的深沉, “你呀,不懂!” 她转向长宁,声音柔和, “如若那丫鬟果真生了孩子,你身为嫡母可以顺理成章将孩子抱过来抚养。如若她怀不上……” 皇后顿了顿, 目光幽深,“那就说明是驸马的问题。等驸马自己意识到这一点, 他一定会加倍对你好的。” 长宁公主明白母后的意思,心里有几分不甘。 但还是不得不承认,这计策稳妥又周全,她垂下眼帘, 掩去眸中的不甘,“母后说的是。” 皇后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她只有昭阳一个亲生女儿。 而长宁这个妃子所生自幼丧母的孩子,是她亲手抚养长大的。 当今圣上子嗣不丰,多少皇子没能活到成年。 在这深宫之中,她早已将长宁视如己出,将自己作为正妻二十余年的经验悉数传授,她愿长宁能将婚姻经营得光鲜又稳固。 昭阳看着母后与姐姐之间流淌的那种默契,心头没由来的涌起一阵失落。 她还幻想着话本里的才子佳人和花前月下。此刻,她却隐约触摸到了那美好表象下的暗流。 她在心里暗暗发誓,将来,自己一定要找一位真正的好男人,不让自己陷入这般精于算计的境地。 …… 城外破庙 破庙的屋顶残缺,神像上满是灰尘。 王驸马将沉甸甸的银子按勒索信上的指示塞到神像下面的桌子下,动作有些急促。 王驸马和手下退到不远处的一棵树后,藏身到枯草丛中,眼睛死死盯着庙门。 时间一点点流逝,太阳从头顶滑向西边,将影子拉得越来越长。偶尔有不知名的鸟掠过,留下几声啼叫。 始终没有人来。 王驸马的心渐渐沉下去。他估算着时辰,若再不回府,公主该起疑了。 “仔细守着。”他压低声音对身边的心腹手下吩咐,“等人来了,不要打草惊蛇,悄悄跟着,摸清底细。” 手下应声,“是!” 王驸马转身离去,马蹄声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暮色中。 手下独自蹲在草丛里,四周寂静得可怕。 …… 夜里,公主府 王驸马由小丫鬟伺候洗脚,心思却还留在城外的破庙。 公主的贴身丫鬟丹青进来伺候他宽衣,他问道“公主呢?” 往常这个时辰,他该与长宁公主说些家常闲话, 丹青垂首道:“驸马,公主今日身体不适,已经提前歇下了。” 王驸马点点头,心中却掠过一丝不安。 丹青没有立刻退下,而是抬起眼看他,烛光在她眸中跳动,“今夜……就由我来伺候驸马。” 空气突然凝固。 王驸马看着她脸上的羞意,忽然明白了,这一定是公主的意思! 丹青是长宁从宫中带出的贴身侍女,若无主子的默许,绝不敢如此。 一股复杂的情绪涌上心头,有问题或将解决的释然,更有一种隐秘的喜悦。 他迟疑了一瞬,飞快拉过了丹青的手,丹青飞快低下了头。 …… 用早膳时,长宁公主始终垂着眼,筷子在碗中拨弄着,却很少送入口中。 她脸上明明白白写着“不高兴”三个字,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在诉说着委屈与不甘。 丹青站在一旁伺候公主用餐。 王驸马说了许多软话,公主的神色才稍稍缓和。 即便如此,公主始终带着几分傲气。王驸马心中有些讪讪,但更多的是一种轻松。 然而,这份好心情只持续到午后。 …… 天完全黑透时,林子里传来不知名的鸟叫,一声叠着一声。 手下的眼皮像坠了铅,越来越沉。 他用力眨了几次眼,视野还是渐渐模糊。 他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在心里告诉自己,只是眯一会儿,就一会儿…… 这么想着,他身子一歪,靠着树干。 手下是被清晨的寒意冻醒的。 他猛然睁开眼,发现天已蒙蒙亮。 他打了个哆嗦,突然想到了什么。 糟了!手下暗叫不好,连滚带爬冲进破庙,直到看见神像下那包银子还好端端地搁着,他才长呼出一口气。 还好,还在。 手下将银子往里推了推,重新藏回原位。 天色渐亮,他强迫自己打起精神。 不知过了多久,远处传来车轮碾过碎石的吱呀声。 一个妇人赶着驴车,沿着土路慢慢靠近,那妇人看见他,竟朝他挥了挥手。 手下心里升起警惕。 妇人从驴车上跳下来,肩上背着个洗得发白的包袱。 “这位大哥!”她声音敞亮,带着乡野口音,“我想问个路,你可知道这里离京城还有多远?” 手下仔细打量着这个靠近妇人,妇人约莫三十上下,脸庞被风吹日晒得黝黑粗糙,她握着包袱的手骨节粗大,布满老茧和细小的裂口。 这是常年劳作留下的印记。 这个农妇实际年纪或许更轻些,只是辛苦的生活催老了容貌。 只是个寻常农妇吧?手下暗自松了口气,戒备稍减,指了一个方向,“朝那个方向走半个时辰就大概就能到了。” 农妇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脸上绽开朴实的欣喜,“多谢大哥。” 就在手下以为这偶遇即将结束的刹那,腹部突然传来冰凉的刺痛。 他低头,看见一把匕首的短柄正没入自己的肚子。 那农妇朝他笑了笑,猛地抽出刀子再次朝他狠狠刺来,连刺几刀。 手下踉跄后退,温热的液体从伤口涌出,瞬间浸透了衣服。 他顾不上惨叫,求生的本能压过一切,转身就向踉跄奔逃。 “救、救命——!”他嘶声大喊,用力大喊让他的伤口传来撕裂般的疼痛。 求救的声音在空旷的野地里散开,“来人啊!救命!” 凌云志不紧不慢地跟在他身后,看着他拖着血痕在枯草间爬行。 “求求你……饶了我……”这个年轻男人涕泪横流,腹部每抽动一次都带来撕裂般的痛楚,“我有钱……给你钱……很多钱……” 凌云志笑了笑,“比起钱,我更喜欢你这副狼狈求饶的样子。” 原主曾祈求过手下求他放过他们,但是这个男人毫不留情地将原主和女儿杀死,并且伪装成了失足落水。 “不……不要……”手下绝望地向前爬。 “别白费力气了。”凌云志一脚踩在他的后颈,将他死死按在地上,她轻声道:“没有人会来救你的。” 手下几近崩溃,冰凉的刀刃贴上他耳后的皮肤,他浑身剧颤,“啊!!!” 凄厉的惨叫划破了郊外的宁静。 …… 王驸马处理公务的同时,心中却隐隐有些不安。 手下怎么还没回来?难道那贼人始终没有现身? 就在这时,仆役通报有人送来一个小木盒,“老爷,有个男人让我将此物送过来。” 王驸马心中一紧,忙问道:“男人长什么样?” 那人回忆,“长得很普通,大概三十来岁的样子,个子不高。” 王驸马思索了一会儿,没能从记忆中找出符合的人,他赏了那人点钱打发了。 他独自端详起送过来的小木盒,这个盒子大概只有巴掌大小。 他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张折着的纸,下面压着一团粗布。 展开纸,上面只有几行小字:“三日后,郊外破庙,三百两银子赎人,别耍花招,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王驸马心跳加速,升起不好的预感,他又拿起那团粗布团,捏了捏,里面有一个柔软的东西。 他颤抖着打开那团粗布,一层、两层、三层……布越揭越薄,渗出的暗红色液体沾满了他的指尖。 揭开最后一层时,他看见了一只耳朵,血迹已呈深褐色。 “啊!”王驸马猛地将布团扔回盒中,盖子“哐当”一声合上。 那不是手下的耳朵吗? 威胁信上的“我们”是什么意思?王驸马扶着桌沿,大口喘息,额头上渗出冷汗,这居然是一场团伙作案! 恐惧像冰水,将他从头顶浇到脚底。 …… 荒庙后的空地上,火焰噼啪作响。 凌云志静静地看着火堆,手下大睁着眼睛躺在火中,半边脸血肉模糊,早已没了气息。 她从小包裹里取出一小罐油,均匀地洒在尸体上,火焰瞬间蹿得更高。 凌云志回到破庙换上男装,从神像下面拎起装银子的布袋坐上驴车。 驴车在官道上慢悠悠地走着。 回到城里时,已是晌午。街市热闹非凡,她在熟食铺前停下,买了半斤猪头肉,用油纸包好,拎着往家走。 家里 顾月坐在书桌前,手指轻轻拂过书页上的文字。 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在纸上投下的光影。 娘最近不让她做家务了,反而开始教她识字。 她很惊讶,第一次知道,娘竟然识字。 “我看王大郎读书,看着看着,自己也就会了。”娘说这话时,神情平静。 回想到这里,顾月叹了口气,娘再也不叫爹“相公”了,直接直呼其名,王大郎王大郎的叫。 她娘应该再也不会和爹再一起了。 门口传来响动。 娘手里还拎着一个小纸包。 她兴奋地冲上前,刚想喊出来,猛又想起娘现在是女扮男装,朝大门外张望了一眼,小声喊了句“……爹” 凌云志笑盈盈地关上门,举起手中的油纸包,“我买了猪头肉!” 真的?”顾月的眼睛瞬间亮了。 以前在王村里,吃肉的人少,因此猪肉也卖的也少。 半个月才能赶一次集,赶集的时候才能买到猪肉。 现在住在城里,街上猪肉铺每天都有新鲜猪肉,包子店里都是鲜肉大包,小贩还会走街串巷卖熏肝酱肚、嫩豆腐等吃食。 凌云志拆开油纸,琥珀色的猪头肉泛着诱人的光泽,香气扑鼻。 顾月咽了咽口水,“娘,这么说,你的字画一定卖了不少钱吧?” 凌云志出门时借口出去卖字画了,她点点头,“我才刚摆摊一会儿,字画就被一位有钱人看中,很快就卖出去了。” 顾月感叹道:“京城不愧是大城市,有钱人就是多。” 她的目光落在母亲身上,满是崇拜,“娘,你真厉害,你比爹厉害多了,你要是男人该多好。” 凌云志正在摆放碗筷的手微微一顿,“小月,我是女的,不要因为我女扮男装就把我和男人相提并论。” 顾月顿住了。 凌云志说“我女扮男装参加科举,等我身居高位,我会让女子在朝堂上立足。” 她对顾月说,“你现在要好好读书,未来你也会参加科举,以女子的身份。” 顾月的眼睛微微瞪大了,她倒是没有细想那么多,只是觉得要是自己真的能科举当官就太好了。 她常听说别人说科举高中,会骑在白马上游街示众。 顾月她仿佛看见自己骑在白马上,穿着官服,百姓们投来钦佩的目光,不是因为她扮成了男人,而是因为她就是她,顾月,一个凭本事考取功名的女子。 她心里升起一股激动,读书的热情涌上头。 凌云志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猪头肉和米饭的香气在小小的屋子里弥漫,融成一种温馨的味道。 ……… 而在京城的另一端,公主府的书房里,王驸马正对着那个小小的木盒,脸色惨白如纸。 他该怎么办? 三百两银子不是小数目,他一时拿不出来,难道要求助公主吗?但是他要以什么样的借口问公主拿钱呢? 他坐立难安,在书房里不停打转,有了! 王驸马眼睛一亮,他想到了一个极好的借口。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2章 古代刘玉妹4 驸马 顾六郎攥紧了手里的包裹, 指节因用力而微微发白,那粗布包袱里装着的是他沉重的过往与全部的未来。 他踏入京城的街巷,街道两旁,店铺的招幌在微风中轻轻摇晃, 小贩的吆喝声和行人的谈笑, 交织成一片繁华。 顾六郎沉默又谨慎, 目光却不由自主地穿透这喧闹的市井,投向远处模糊的宫墙。 那里是皇宫,是王朝的心脏。 一股悲愤涌上心头, 顾六郎咬紧牙关, 暗暗发誓, 他一定要为家族洗清冤屈。 …… 街角, 凌云志支着她的字画摊。这是为了维持她书生的人设。 她只静静看着街上百态,心下计算着计划。 就在这略显枯燥的观望中,一个身影撞入了她的视线, 那一个年轻轻男子正从她摊前走过 那男子衣着寻常带着几分风尘仆仆, 大概二十多岁左右长相俊美。 然而,在凌云志眼中,这人身上却骤然爆开一层厚得骇人的金光, 璀璨夺目,几乎刺得她下意识眯起了眼睛。 好家伙!她在心里倒抽一口凉气, 这就是那个落魄的顾六郎? 这身磅礴气运,简直像个小灯泡, 她兴奋的搓了搓手。 就在前几天,她已经和797商量着如何对付顾六郎。 797提出了一个非常邪恶的计划【宿主,核心目标明确,只要让他当不成这个世界的男主即可】 “直接鲨了他?”凌云志脑中闪过这个最直接的念头, 旋即又自我否定,“杀人容易抛尸难,要不直接阉了他?” 她低声喃喃,“……不对,这也不行。万一他破罐破摔,凭这气运,顺势入宫,岂不成了九千岁?” 那反倒会开启另一条棘手的剧情线。凌云志知道有些世界流行九千岁男主 【有一个更精准的方案:打断他的腿。但务必注意,只打断一条】797提出建议。 “为什么只能打断一条腿?”凌云志疑惑。 【双腿皆断,是典型的轮椅美强惨模板,反而会助他凝聚光环。但若只断一腿……】797顿了顿,【他将成为一个行动不便的瘸子,主角形象的完美性与特殊性便大打折扣】 凌云志脑海中瞬间掠过两个画面,一个是端坐轮椅之上,面容苍白却眼神深邃,自带忧郁的美男。 她脑海里瞬间联想到了许多影视剧文学人物。 另一个则是虽面容俊美,却因一条腿的缺陷,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带着窘迫的年轻人,少了文艺的美感,多了几分现实的不幸。 凌云志脸上露出狞笑,“哦,我明白了!” …… 凌云志迅速转头,对旁边卖豆干的孙阿婆挤出个略带焦急的笑容,“阿婆,劳烦您帮我照看下摊子,我去去就回。” 孙阿婆和善地点点头,凌云志立即起身,朝着顾六郎离开的方向快步追去。 选择今日动手,绝非临时起意。 顾六郎虽然是罪臣之后,但是因为才华和坚韧得到了某位贵人赏识。 贵人帮助顾六郎伪造了一个天衣无缝的清白身份。 未来,顾六郎甚至还用这个身份参加科举,迎娶公主。 而她女扮男装行走至今,所用的身份粗陋易识破。 顾六郎手中那套清白身份,正是她眼下最急需的东西。 今日是顾六郎初入京城的第一天,所有家当与关键凭证,必定随身携带。 …… 凌云志加快脚步,终于在一个相对僻静的巷口追上了顾六郎。 “前面那位,可是顾六公子?”她扬声喊道,语气里充满了恰到好处的惊喜与不确定。 顾六郎脚步一顿,警觉地转过身,目光锐利地扫视着眼前这个陌生的书生,“你是?” 凌云志满脸惊喜之色,快步上前,“真是你!顾兄,不记得我了?白云书院!我是王大郎啊!” 白云书院触及到顾六郎心里柔软的地方。那是家族尚未倾覆时,他短暂求学过的书院。 记忆翻涌,姓王的同窗……王辉、王杰、王伟、王平……同窗中确有不少姓王者,不过他还是没想起来王大郎这个人。 凌云志脸上露出几分落寞,“顾六公子,你还是这副样子,不记得我这个寒门同窗。” 书院中同窗众多,寒门与贵胄虽同处一室,却壁垒分明。 寒门学子经常为了补贴家用,要抄书,代写文书赚钱,农忙的时候还要回家帮忙。 那时的自己还是顾家的六少爷,从未真正留意过这些终日为生计与学业奔波的同窗。 时光荏苒,家破人亡,复仇的烈焰早已将许多记忆的细节烧了一干二净,他实在记不起这位“王大郎”。 看着对方黝黑粗糙的皮肤和朴素的衣着,以及眼中见到故人的热切与因被遗忘而生的些许落寞,顾六郎心中不由升起心虚与歉然。 他尴尬地扯了扯嘴角,试图缓和气氛,“哈哈哈,王大郎,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我。” 凌云志朗笑一声,拍了拍他的胳膊,动作带着市井的熟稔,“顾兄当年风采卓然,家世显赫,想忘记都难啊!” “那都是过去了。”顾六郎苦笑了一声,“你如今怎么样了?” 凌云志适时露出惭愧之色,搓了搓手,“唉,小弟愚钝,科举之路屡试不第,至今还是个白身。顾兄你呢?以顾兄的才学,想必早已高中了吧?” 顾六郎只当平民出身的“王大郎”不知道他家里的变故,含糊道“我也是尚未如愿。” “巧了不是!”凌云志一拍大腿,热情邀约,“今日既是有缘重逢,定要好好叙旧!我家就在不远处,去喝杯茶如何?” 顾六郎本想推辞,但对方言辞恳切,提及的书院往事又触碰到了他心底久违的柔软。 他最终点了点头,“那……便叨扰了。” …… 一个梳着小辫子的小女孩,抱着一个用旧布仔细包裹的饭盒,关上了门。 按照约定,每日中午给在街角摆摊的“爹”送饭。 顾月前脚刚离开没多久,后脚凌云志就带着顾六郎来到后面,打门了后门,笑盈盈道:“顾兄,请!” 顾六郎颔首迈步,刚踏入后院,身后的门便“吱呀”一声合上。 他还没来得及打量这的小院,后颈就传来一阵剧痛。 王大郎竟是直接抽了门闩,毫不留情地朝着他的后脑勺狠狠砸下。 “啊!”顾六郎闷哼一声,踉跄着扑倒在地,抬头看向王大郎时,满眼都是震惊与不敢置信,“你……” 尖锐的痛让他眼前阵阵发黑,连说话都带着疼。 凌云志握着门栓,看着他痛苦挣扎的模样。 反正此人气运强盛,这样的重击,不过是让他受些皮外伤。 她抬手,门栓裹挟着劲风,又一次狠狠砸在顾六郎的后脑。 顾六郎双眼一翻,彻底昏死过去,瘫在地上。 凌云志转身从墙角拖出一张小板凳,她俯身,粗暴地将顾六郎的一条腿架在板凳上。 “咔嚓”一声轻响,凌云志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确认那腿骨彻底断裂,这才停下动作。 凌云志才将顾六郎放生了在偏僻的巷子里,霉味与尘土味混杂在一起,她随手将人丢在阴影里。 随后,她打开顾六郎随身携带的小包袱,欣赏着战利品。 这些东西,从今往后就是她的了。而这个小世界,只有一个风光无限的“顾六郎”。 …… 小女孩心里惦记着早点把热饭送到,脚步不由加快,一时没留意,在拐角处撞上了一个人。 “哎呦!”一声清脆的惊呼。 被撞的是位身着红棕色上衫鹅黄色裙的年轻姑娘,虽作平民打扮,未带任何金银珠宝,但可以看得出衣料质地不凡。 她踉跄后退了一步,稳住身形,眉头微蹙,“你这孩子,走路怎这般不小心?” 小女孩手里的饭盒“啪”地掉在地上,盖子翻开,简单的饭菜撒了一地。 她先是一阵心疼,随即慌忙道歉,“对不起,大姐姐,撞到了你实在是抱歉。” 微服出宫的昭阳公主,本有些气恼,但见对方是个衣着朴素的小女孩,气便消了大半,“好吧,看在你还是个孩子的份上,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小女孩松了口气,蹲下身就要去捡拾地上沾了尘土的饭菜。 昭阳公主正欲离开,余光瞥见这一幕,忍不住又转身拉住小女孩的胳膊,“哎呀,你怎么捡地上的东西,都是脏了,不能吃了!” 小女孩动作一顿,抬起头,大眼睛里有些茫然,又有些不舍。以前在乡下,脏了的吃食可以喂鸡鸭,可现在她只是下意识想要捡起来。 昭阳见她沉默,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话可能刺伤了小女孩的自尊。 她想起宫中嬷嬷和宫女们闲谈时说起宫外百姓生活的艰辛,又见这小女孩衣着虽干净却简薄,或许是家境贫寒,或许是大户人家的丫鬟,这一餐饭食对她而言颇为重要。 一丝怜悯与歉疚涌上心头。 “也怪我走得急,”昭阳语气放软了些,“这样吧,我赔你一份。” 说着,不由分说便拉起小女孩的手。 顾月反应过来自己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大姐姐,对方似乎看到她刚才的举动产生了一些误会,她连忙摆手“不用!不用!让我…爹重新买一份就行了。” “别跟我客气。”昭阳已经看到旁边一家热气腾腾的包子铺,“肉包子吃吗?喜欢吗?” 小女孩怔怔地点了点头。 昭阳只想着干粗活的人饭量大,便对老板扬声道,“老板,来二十个羊肉大包!” “大姐姐,太多了!吃不完!”小女孩惊呼。 “吃不完带回去。”昭阳爽快地付了钱,接过油纸包好的热腾腾香喷喷的肉包子,塞进小女孩怀里,“拿着。” 小女孩抱着暖乎乎的包子,有些不知所措。 昭阳想了想,从小女孩怀里拿起一个包子,自己先咬了一大口,羊肉混合着浓郁香气,“嗯!味道不错!” 她鼓着腮帮子,示意道,“你快尝尝!” 小女孩这才拿出一个,小心地咬了一口,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是羊肉大葱馅儿的,真香!谢谢大姐姐!” “大葱……”昭阳咀嚼的动作微微一顿。 作为金枝玉叶的公主,她平日的饮食极其讲究,几乎从不碰葱、蒜这类气味浓烈的食物。 但此刻,看着小女孩纯真的笑脸,感受着口中实在的鲜美,她忽然觉得,偶尔尝试一下宫外的味道也不错。 “大姐姐,你看,那是我爹的摊子。”小女孩指着前方一个空着的字画摊,小跑过去,问旁边卖豆干的阿婆,“孙奶奶,我爹去哪儿了?” 昭阳的目光随之落在那个摊位上。只见竹竿撑起的简易架子上,悬挂着几幅字画。 画中花鸟猫狗灵动,笔法虽非大家,字迹也工整有力。 她不由被吸引,走近几步,细细观赏起来。 “…爹!”小女孩清脆的喊声将她从赏画中唤回。 只见一位身着半旧青衫的男子从巷子另一端走了过来,他气质温润。 他先是对着小女孩温笑了笑,随即目光转向昭阳,声音晴朗,吐字清晰,“这些字画皆是拙作,二十文一幅。不知姑娘可有入眼的?”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3章 古代刘玉妹5 驸马 剧烈的疼痛撕扯着顾六郎的身体, 将他硬生生从昏迷中拽醒。 他吃力地睁开眼,后脑传来阵阵钝痛,左腿更像是被砸断了似的,每一次细微移动都牵扯出钻心的疼。 他倒吸一口凉气, 环顾四周。 这是一条狭窄阴暗的巷子, 石缝里长着苔藓,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尿骚味和霉味。 是那个自称“王大郎”的男人! 他的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牙齿不自觉地咬紧。 为什么?是旧仇?他试图回忆里搜寻线索,可越是用力思考, 头就越痛得像是要裂开。 或许……根本不是什么故人! 那副热情熟络的嘴脸, 不过是盗贼行骗的伎俩?只为让他放松警惕? 这个猜测让他一沉, 慌忙四下张望, 果然,一直随身携带的行囊已经不翼而飞了! 果然是个贼! 怒火冲上头顶,顾六郎狠狠一拳砸在地上, 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左腿却一阵发软,差点又跌回去。 他只能依靠着墙壁, 一步一步艰难地挪出了小巷,每一步都牵扯着伤处, 冷汗浸湿了里衣。 顾六郎苦笑了一声,觉得自己太傻了太天真了, 居然会被这样的伎俩骗到。 他朝着衙门的方向,一瘸一拐地走去。报官后,得到的只是衙役一句“且回去等候,自有查访”。 …… 另一处街角, 阳光正好。 凌云志微微诧异,没想到顾月居然能遇到昭阳公主,昭阳公主看上去十六七岁的样子衣着素雅却质地不俗。 昭阳身上萦绕着一层极淡的光,只是那光芒微弱黯淡,远不如顾六郎的光芒。 按理来说,这世界的气运之子身上应该有着强烈的气运。 不过想到昭阳公主之后的经历,凌云志。都不由生起几分怜悯,气运之子居然能混成这样,真是可怜。 让她费解的是,这个世界为何对那个顾六郎如此偏袒,简直像入了魔的邪信徒,毫无道理可言。 顾月雀跃地跑到她跟前,举起手里的油纸包,“这个大姐姐给我买了好多肉包子!” 昭阳公主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方才我不小心撞翻了小姑娘的食盒,害得她午饭没了着落,这才买些包子赔给她。” 顾月红着脸,小声补充道:“其实……是我跑得太急,先撞到姐姐的。” 凌云志闻言,伸手便要取钱袋,“这怎么好意思呢,我把包子钱给你。” “不用了。”昭阳公主挥挥手,眼前的男子打量着她,似乎看出她并不缺钱,于是收回了钱袋。 “那不如这样,我赠姑娘一幅画,以表谢意,万勿推辞。”凌云志就摆出了请的姿势。 昭阳见她态度陈恳,也不再客气,目光在画作间流连,最终落在一幅柿下狸奴图上。 画中猫咪憨态可掬,柿子饱满鲜艳,颇具意趣。 “这猫儿灵动,柿子也画得逼真。”她赞道。 凌云志细心将画卷好,递给昭阳。待公主的身影消失在街角,母子二人才在画摊后的石阶上坐下,就着阳光,分享起还温热的羊肉包子。 考校了几句顾月今日的功课,见她应答如流,凌云志眼中露出欣慰的笑意,“很好。过两日,我带你去城外玩。” 顾月的眼睛霎时亮了起来,用力点头,“嗯!” …… 公主府 “公主尝尝这个。”王驸马捧着一点心,小心地掀开盖子,刻意垂下的眼睫掩住了眸中神色,“我听丫鬟你想吃,今儿一大早都让人去排队了。” 长宁公主正专注于手中未完成的鸳鸯荷包,金线在她指间闪烁着细碎的光。 闻言,她指尖微微一顿,针尖悬在半空。 “驸马今日雅兴。”她并未去接那盘点心,语气听不出喜怒。 王驸马压低了声音,“昨夜臣忽然想起小时候,村里祠堂漏雨,先生打着伞告诉我们念寒门出贵子,让我们好好读书……” 公主终于抬眼看他。 “如今想来……”王驸马的喉结滚动了一下,透着几分紧张,“我既已蒙天恩,尚配公主,也算光耀门楣。饮水思源,我想……为王家村的孩子们盖一间像样的学堂。” “你要多少?”长宁公主直截了当地问,目光落回手中的绣绷。 学子发达后回馈乡里、修建学堂本是常事。 王驸马的身体几不可察地僵了僵,沉默了片刻,才像从齿缝里挤出几个字,“五百两。” 他故意多报了些许,话音落下,又怕公主觉得多,急忙补充道:“盖正经学堂,青瓦白墙,窗纸要桐油浸过的,再雇个老秀才……” 长宁公主没有再说话,只是重新拈起金线,继续绣那只未完成的鸳鸯。细密的针脚声在寂静的室内格外清晰,时间在沉默中一点点流逝,直到最后一针收线,为鸳鸯点上乌亮的眼睛。 见驸马那副屏息凝神、忐忑不安的模样,她心里那点因前事而起的郁气,总算消散了些,几不可闻地轻哼一声,语气放缓,“才五百两而已,瞧你急的。” 她低头咬断丝线,淡淡道:“明日自己去账房支取便是。” “公主……”王驸马松了口气,脸上涌起感动,上前一步,“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我愿对天起誓……” “谁要你起誓。”长宁公主不等他说完,便将绣好的荷包轻轻掷入他怀中。 王驸马接住荷包,脸上绽开笑容,知道公主气已消了大半,又温言软语哄了好一阵,方才退下。 王驸马退出了房间后,长宁公主将前院的两位男护卫叫了进来。 待他离开,长宁公主唤来前院两名男侍卫,语气平静却不容置疑,“从今日起,悄悄跟紧驸马,别让他发现了。他见了什么人,去了何处,做了何事,事无巨细,一一回报。” “是!”两人躬身领命。 长宁公主慢慢收拾着散乱的针线彩帛,她倒要看看,驸马这般急切地要这笔钱,究竟意欲何为。 …… 郊外。 王驸马如约独自前来,马背上驮着一个沉甸甸的布包,里面是三百两白银。 他选择独自赴约,并非完全信任对方,更多的是自信。 绑架一个手下和绑架当朝驸马,后果天差地远,谅他们也不敢。 王驸马翻身下马,环视四周,周围不见半个人影。 他攥紧了手中的包袱,布料下坚硬的银锭轮廓硌着手心,掌心竟已沁出一层薄汗。 就在这时,一道破空声袭来! “噗!” 剧痛瞬间从右腿炸开!一支利箭竟直直穿透了他的小腿! “啊!”王驸马惨叫一声,踉跄倒地。 几乎同时,另一支箭呼啸而至,精准地射中了他旁边的马匹。 马儿发出凄厉的长嘶,受惊之下,疯了一般冲进密林深处,转眼消失不见。 王驸马脸色惨白,马儿跑了,现在他的腿又受伤了,想跑都跑不了。 他顾不上血流如注的小腿,连滚带爬躲进破庙,躲进布满蛛网的神像之后。 他大口喘着粗气,眼睛死死盯着破庙外,心几乎要跳出嗓子眼。 …… 不远处的灌木丛后,凌云志缓缓放下手中的弓,轻轻“啧”了一声。 第一箭竟偏了些,没能取其要害。 她冷静地取出早已备好的几支特制箭矢,箭簇上紧紧缠绕着浸透油脂的麻布。 用火折子点燃布条,搭箭,开弓,瞄准,动作流畅而沉稳。 燃烧的箭矢划出一个弧度,精准地落在破庙干燥的茅草屋顶上。 她眯起眼,起初并无异样,只有几缕被风吹散的黑烟。 难道火灭了?一丝担心刚浮上心头,一缕细弱的青烟升腾起来,紧接着,越来越多的烟冒出,橘红色的火舌开始迅速蔓延开来。 成了!凌云志心里小小的兴奋了一下,紧紧盯着那座逐渐被火光和浓烟包裹的破庙。 …… 破庙内,王驸马先是听到头顶传来细微的声音,像是有什么在轻轻爆裂。 随后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密集,还伴随着一股焦糊味。他抬头,惊恐发现头顶的茅草已然窜起火焰,热浪扑面而下! 他惨白着脸,咬紧牙关,握住那支穿透小腿的箭杆,狠心一拔! 鲜血顿时涌出,他疼得眼前发黑,几乎晕过去。 浓烟开始弥漫,呛得王驸马涕泪横流,绝望笼罩了他。 “驸马!驸马爷!” 庙外传来了熟悉的呼喊声! 是公主府的人!王驸马用尽全身力气探出半个身子,大声呼救,“我在这里!快救我!快!” 两位男侍卫迅速冲入火场,七手八脚地将狼狈不堪的王驸马拖了出来,扑打着他衣袍上溅落的火星。 “驸马你没事吧?” “驸马,您受伤了!可有大碍?” “没、没事……”王驸马惊魂未定,腿的伤口异常疼痛,他此刻只想立刻逃离,“快!快离开这儿!小心有刺客!” 两位男护卫立马警惕了起来,带着王驸马离开了此处。 …… 远处,凌云志看着那两道人影簇拥着受伤的驸马仓惶远去,遗憾地啧一声。 她并未立刻离开,而是耐心地等了一会儿。直到确认人已走远,火势也渐小,她才靠近那座已成焦黑骨架的破庙。 在烧塌的角落一番搜寻,她拎起那个被熏黑的布包,掂了掂重量,随即转身,身影迅速没入树林之中,消失不见。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4章 古代刘玉妹6 驸马 暮色渐沉, 公主府在夕阳下拖出长长的影。 两名男护卫搀扶着王驸马,他的衣摆沾满尘土,右腿已被血浸透,每走一步, 都在地上留下血迹。 长宁公主正翻阅账本, 她闻声抬头, 手中册子“啪”地落了地,起身快步迎上去,“大郎!” 王驸马腿上的伤口狰狞, 隐约可见白骨。 长宁公主心下一颤, “你的腿怎么回事?” 话音未落已转向身侧, “快去请太医!” 丫鬟应声。 长宁伸手欲触碰, 又怕碰痛了他,手指在空中顿了顿。 王驸马却反握住她的手,他额头上满是冷汗, 目光却紧紧盯住她, “公主…我对你,一直一心一意,别无二心。不管发生什么…你一定要信我。” “好好好, 我信,我自然信你。”长宁连忙点头, 示意左右,“快扶驸马躺下!小心他的腿!” 丫鬟七手八脚将他安置在软榻上, 卷起裤脚清理伤口。 长宁公主深吸一口气,移开视线,转身出了房门。 廊外,她的目光却锐利地扫过跟出的两名男护卫, “究竟发生了什么?” 其中一人拱手,压低声音道:“属下见驸马独自从府库支取大量银两,一人策马出城。城外地势开阔,属下怕被发现不敢跟近,只得远远尾随。驸马城外荒废的破庙下马,不久便有暗箭从树林中射出,正中驸马小腿。紧接着火箭射入,庙内瞬时起火…属下等拼死冲入,才将驸马救出。” 银子,暗箭……长宁公主听着,眉头越蹙越紧。 究竟什么人要下如此杀手?她突然想起一人,“驸马身边那位常随的亲信呢?带他来见我。” 两名护卫对视一眼,眼里都是茫然,“回公主,属下…已有好几日未曾见过他了。” “什么?”公主心下一沉。 她唤来院中丫鬟小厮询问,众人皆摇头,只说那人告病已有多日。 一股寒意悄然升起,长宁公主稳了稳心神,对护卫道:“你即刻去他家中一趟,务必见到人,问清缘由。” 护卫领命离开。 几乎同时,老太医提着药箱匆匆而至。 公主引他入内,王驸马因为失血过多,唇上毫无血色,已然陷入昏迷。 长宁坐在榻边,紧紧握住他冷的像块冰的手,心中纷乱如麻,只能一遍遍默念,千万不能有事…… 太医仔细查验伤口,良久,才擦着汗,小心翼翼道:“公主,此伤极深,已损及筋骨……即便痊愈,日后行走恐也难免有些…不便。” “想尽一切办法,”长宁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我要驸马完好如初。” 太医连声应下。 榻上的人似乎被话音惊动,睫毛颤了颤,艰难地掀开一条缝,眸光涣散地搜寻,“长宁……” “我在这儿。”长宁公主立刻俯身,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王驸马气若游丝,目光落在自己被层层包扎的腿上,声音沙哑,“长宁…若我从此成了残废,你…会不会…” “不许胡说!”长宁打断他,泪水终是滚落,滴在两人交握的手上,“你永远是我的夫君,是我的驸马。有我在,谁敢低看你一分?” 王驸马闻言,苍白的脸上扯出一丝笑,随后便头一偏,彻底失去了意识。 长宁公主与丹青守在榻前,寸步不离。 太医处理完毕,收拾药箱告退时。 长宁送至门外廊下,声音压得极低,“张太医,今日驸马伤势缘由,还请守口如瓶。若有人问起…便说是骑马不慎摔伤。” 太医会意,郑重拱手,“微臣明白,绝不让外人知晓半分。” 晚上驸马果然发起了高热,长宁与丹青轮流用湿巾为他敷额。 夜深人静,门外传来极轻的叩击声,长宁示意丹青照看,自己起身。 护卫候在廊下里,见她出来,抱拳低语,“公主,属下去了。驸马的那位亲信家中空无一人。属下打听到他已四五日未曾归家。” 长宁公主心头一紧,不祥的预感笼罩下来。 亲信人不见了,驸马遇刺,大量银两………这些碎片在她脑中盘旋,但却拼凑不出完整的真相。 …… 次日午后,驸马的高热才退去,悠悠转醒。 睁眼便见长宁倚在床头浅眠,眼下有着淡淡的青黑,丹青也在一旁打着盹。 他微微一动,两人立刻惊醒。 “谢天谢地,你可算醒了。”长宁长舒一口气,忙扶他起身,丹青在他身后垫上软枕。 “太医说,伤及了筋骨,需静养一个月才能试着下地。”丹青轻声道。 王驸马点头,长宁公主坐到了床边“大郎,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王驸马默默点头,神色复杂。 长宁在床沿坐下,握着他的手,“大郎,此处再无旁人。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何事?你为何独自携巨款去那荒郊野庙?是谁要杀你?” 一连串的问题让王驸马顿时紧绷起来。 他避开她的注视,低下头,额角渗出汗,“此事…此事与我有关…我怕你知晓之后,便会…便会厌弃于我。” “无论何事,”长宁殷切望着他,“你我是夫妻,理当同心。你瞒着我,独自涉险,如今命都差点丢了,难道要让我一直蒙在鼓里,整天担惊受怕吗?” 王驸马的手无意识地攥紧了身下的床单。 说,还是不说? 他的原配刘玉妹还有年幼的女儿王小月,还有连日来信勒索巨款的神秘人…… 可若不说,勒索者步步紧逼,甚至可能直接将真相捅到公主面前…… 他心乱如麻,就在这令人窒息的沉默。 几乎要将他淹没时,门外传来丫鬟的通禀,“公主,昭阳公主听闻驸马受伤,特来探望。” 长宁公主眉头微动,妹妹来访,她没理由不见,“请她进来吧。” 她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袖。 王驸马闻言,紧绷的肩背几不可察地松了半分。这暂时的打断,让他有如获大赦。 过了一会儿,一位蓝衫俊秀公子步履轻快地走了进来,拱手一礼,声音清朗,“见过公主,见过驸马。” 长宁公主微微一怔,细看之下,不由惊讶,“昭阳?你怎地这般打扮?” 蓝衫公子正是昭阳公主。 她挑眉一笑,故意压了压嗓子,“如何?像不像个读书人?我今儿原打算去城郊参加一场诗会,这般打扮方便些。”说着还转了个圈。 见她模样俏皮,屋内的凝重气氛被冲淡了些许。 丹青抿嘴笑了,长宁也无奈摇头,“你呀,总是这般胡闹。不过…倒真像个俊俏后生。” “那是自然!”昭阳公主颇为得意,随即走到床边,关切道,“对了姐夫,你的腿伤得重不重?太医怎么说?” 长宁公主抢先接过话头,“他不慎坠马,摔伤了腿骨,需好生将养一段时日。并无大碍,让你挂心了。” “那一定很疼吧。”昭阳看着那裹得厚厚的纱布,“我带了支老山参和一些温补的药材来,给姐夫补身子早日康复。” 几人又闲聊片刻,昭阳公主便告辞,出了公主府,径直往城郊诗会地点而去。 诗会设在山脚下一处临溪的亭园,正值秋深,枫红似火。 昭阳到时,已聚集了二三十位青年书生,颇为热闹。 有几位书生见她独自一人,上前攀谈,“这位公子似乎以前没见过。” 昭阳说“在下初到京城,第一次参加聚会。” 几人互换了姓名。昭阳自称家世平平。她诗才本不突出,又是初次参与,与众人寒暄几句后,便觉有些插不上话。 此时,一位身着青衫、相貌儒雅的年轻男子即兴吟咏了一首秋景诗,引得众人齐声称赞。 “刘兄此诗,妙啊!” “以刘兄的才华,明年春闱必是蟾宫折桂的热门人选!” 那刘姓书生连连谦逊。 昭阳站在人群外围,听着耳畔的喧哗笑语,看着那些三三两两结伴、言笑晏晏的书生,心底却没由来地漫上一阵空虚。 这热闹是他们的,与她这身男装之下的真实身份,似乎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 她离开人群,沿着蜿蜒的小溪向下游走去。 溪水上偶有红黄叶飘落,随波逐流。 正走着,她突然听到了一个极其熟悉又稚嫩的声音。 “快看!我又钓到了一条小鱼!” 昭阳公主脚步一顿,循着声走过去。 只见不远处溪边的大石旁,蹲着一个小身影,正举着一根简陋的鱼竿,兴奋地叫着。 小女孩的身旁,一个身着半旧青袍的男子背对着这边,闻言笑着转身,手里拎着一尾正在摆尾的小鱼,温声道:“小月想养着玩,还是给你炸小鱼吃?” 听到身后动静,两个人不约同时转过头,与昭阳对上视线。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5章 古代刘玉妹7 驸马 时值初秋, 天朗气清。 城郊的野径上,一辆驴车缓缓而行,车轮碾过铺满落叶的土路,发出细碎的声响。 凌云志坐在车前, 手中捏紧缰绳, 小月挨在她身侧, 一双眼睛怯生生地望着道旁渐次开阔的田野,像只初次出笼的雏鸟。 这些年,家里大小事务皆落在原主肩上。王大郎只知埋头诗书, 从不过问茶米油盐和农活。 而原主身为女子出门游玩, 总难免招来闲言。 小月自懂事起, 便学着帮忙操持家里, 爬树、摸鱼这些孩童天性,早被一句“没个姑娘样”压进了心底。 此刻望着满野秋色,她竟有些手足无措, 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 只紧紧攥着母亲的衣角。 瞧,那儿有个鸟窝。”凌云志刚拴好驴车,仰首望见一只不知名的鸟扑棱棱从树梢掠起, “窝里或许有鸟蛋呢。” 小月怔了怔,目光落在枝干的鸟窝上。记忆里, 她兴奋地从树上跃下,母亲总是说她调皮没个姑娘样。 她抿了抿唇, 低声道:“我会爬树。” 凌云志侧过脸,她没有说话,只浅浅一笑,眼底透着鼓励。 小月吸了口气, 抓住粗糙的树皮,手脚并用向上攀去。动作起初略显生涩,很快便灵巧起来。 她在高处停下,从上而下眺望远处的风景,心头涌起一股久违的、单纯的雀跃。 凌云志问道:“有鸟蛋吗?” “有三个!”小月小心翼翼拨开枝叶,鸟窝里果真躺着三枚小小的蛋,她轻轻将它们拢在手心。 “娘,你看!”小月利落地滑下树,伸出攥紧的小拳头,摊开掌心,三枚鸟蛋安静地躺着,在秋日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凌云志戳了戳,“小小的,真别致。”她端详着,“不知是什么鸟的?” 小月凑近细看,若有所思,“许是斑鸠的。寻常鸟儿不在秋天孵蛋。” 她语气里带着一点不易察觉的笃定。 凌云志微微一怔,一瞬间觉得自己像一个无知的城里人,反不如小月懂得这天地田野间的节奏。 小月神色渐渐舒展,她心中那根紧绷的弦也松了几分。 凌云志有些好奇鸟蛋的味道,兴起之下,她走到溪边。 溪水清浅,她打了水,拾来枯枝,熟练地生起火。小小的陶锅架上。 等待时,凌云志又从行囊里取出自制的饵团,手把手教小月将鱼钩抛进溪水深处。 耐心等待了片刻后,小月紧张地一提竿,一尾小鱼跃出水面,甩出一串水珠。 “好小。”小月看着掌心那抹活蹦乱跳的小鱼,有些失望,又忍不住弯了眼睛。 凌云志轻笑,却听身后不远处传来枝叶窸窣。 回头望去,一位身着蓝衫的“公子”正驻足望着她们。 正是前日有过一面之缘的昭阳,此刻虽做男装打扮。 …… 昭阳看到两人,眸中闪过惊喜,随即想起自身装扮,慌忙敛容正色,佯装不认识。 不料对方已先开了口,声音温和带笑,“姑娘今日这打扮,倒是与众不同。” 昭阳心头一跳,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我是姑娘?” 凌云志走近两步,目光落在她耳垂上,“这儿,有耳洞。” 朝阳下意识去摸耳朵,指尖触到那个细微的孔洞,脸颊微热。 可她旋即抬眼,像发现什么趣事般,指着凌云志耳垂,“你也有耳洞!莫非……你也是女扮男装?” 凌云志神色未变,从容应道:“哦,这是我小时候扮观音留下的。” 昭阳轻哼一声,“你以为我没有看过梁祝吗?” 凌云志顿了顿,“好吧,其实是因为我小时候身体弱,家里人依老家习俗给打的,说这样好养活。” 原主幼时家贫,并无饰物可戴,后来寄人篱下,终日劳作,哪顾得上这些。 嫁给王大郎之后,王大郎倒是将祖传的金首饰给了原主保管,但原主一直收在匣底,怕招摇,更怕干粗活不小心磕碰坏了。 这个时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如果擅自剪掉别人的头发,甚至会触犯律法。 可偏偏给年幼的小女孩穿耳洞成了寻常,成为这个时代女子应有的样子。 昭阳将信将疑,还欲再问。 凌云志道:“前日才见过,姑娘不过换了发型,我岂会认不出?” 她语气自然,化解了对方窘迫,又示出几分熟稔,“那日匆忙,未及请教姑娘芳名。在下姓顾,行六,人称顾六郎。” 昭阳松了口气,“顾公子,我姓李。” 用的是母后的姓氏。 “李姐姐!”小月提着鱼竿,“我叫小月,叫我小月就可以了。” 这时,小锅里咕噜噜泛起水泡。凌云志用树枝捞出鸟蛋在溪石上晾了晾,“正好三个,一人一个。” 昭阳接过一枚,指尖感受着温热的蛋壳,好奇道:“这是什么鸟的蛋?” “许是斑鸠。”凌云志轻轻磕开蛋壳,露出里头嫩白的蛋白,尝了一口,“味儿似鹌鹑蛋。” 昭阳小心品尝,微微蹙眉,“有些腥。” 她抬眼望向远处林边隐约可见的几道身影,“你们也是来赴诗会的么?” “诗会?”凌云志恍然,摇头笑道,“并非如此。我只是带小月出来走走。” 她望向正在蹲在地上看小鱼的小月,目光柔和,“我平日很忙,难得陪她。” 昭阳静静看着这平淡温暖的一幕,让心口泛起一丝酸涩,说不清是羡慕小月,还是别的什么。 …… 长宁公主府 室内沉寂 长宁公主搅拌着中药,冰凉的药勺递到王驸马唇边,王驸马静静喝着药。 丹青悄步而入,屈膝一礼,目光掠过榻上的驸马,低声道:“公主,门房收到一封给驸马的信。” 长宁公主接过那封薄信,心头一沉。 她未立即拆阅,只抬眼看向驸马,声音平静,“这便是你瞒我的事么?” 连日来被勒索的不安与恐惧撕扯着王驸马,连日的积压骤然决堤。 王驸马猛地掀被下榻,踉跄跪倒在地,以袖掩面,痛哭失声,“公主,我有愧于你。” 长宁公主闭了闭眼,胸口急剧起伏,“说。” 侍立一旁的丹青屏息垂首。 王驸马伏身哽咽,“我在来到京城之前……已经娶过妻室,还有一个……女儿小月,如今已十岁有余。” 丹青不敢去看公主的脸色。 公主倒吸一口凉气,指尖深深掐入掌心。 良久,她才睁开眼,“王大郎!你瞒了我这么久!” “我是真心想与公主白头偕老啊!”王驸马涕泪交加,膝行两步欲抱她衣摆,“怕人非议公主下嫁已婚之人,更怕……怕你知道后便不要我了……” “够了!” 清脆的巴掌声打断了王驸马的话。 长宁公主俯视着捂脸的男人,胸中翻涌的怒火与恶心交织,最终化作一声冷笑。 王驸马捂着侧脸,“公主,我现在所言皆发自真心!” 他跪行了两步,抱住了公主的腰,指天发誓道:“公主,我此生唯爱你一人,此情不渝!若有一字虚假,天打雷劈!” …… 凌云志算了算时辰,那封“勒索信”此刻应当已送到公主府了。 信里并未索要新价码,只冷冷提到旧事。 这一次她要的不是钱财,而是要让王驸马日夜悬心。 …… 城外破庙 公主府手下奉命查探,在烧焦的残垣断壁间仔细搜寻。 有两人绕至庙后,突然看到地面一片异样焦黑。 一人蹲下身,捡起一点布料残片,面色凝重。 “绑匪拿到了银后未放人……”另一人目光投向那漆黑痕迹,“这莫非是……” 二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读到了不祥的猜测。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6章 古代刘玉妹8 驸马 时值寒冬, 昨夜一场鹅毛大雪将京城裹上一层素白。 昭阳怀抱着暖手炉,坐在轿中,透过微微晃动的轿帘缝隙,瞧着外头一片白皑皑。 她先至皇后宫中请安。 殿内烧得正暖, 驱散了周身的寒气。 长宁公主与王驸马已先到了, 二人分坐皇后下首左右, 中间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掺杂着一丝难以言喻的生硬。 昭阳目光悄悄掠过姐姐沉静的面容和王驸马略显紧绷的笑意,心中不免疑惑, 这两人难道吵架了吗? 皇后见她进来, 脸上顿时绽开慈和的笑, 招手让她近前, 拉着她的手道:“昭阳,今日宫宴,京城里拔尖的青年才俊来了不少, 你可得留心瞧瞧。” 昭阳闻言, 唇角便不自觉往下撇。年复一年,宫宴上见的无非是那些熟面孔,世家子弟们端着倨傲的姿态, 言谈八九不离十都是功名仕途,“左右还是那些陈年老货, 有什么好相看的?” 皇后佯怒,转向长宁公主, “你瞧瞧这丫头,愈发牙尖嘴利了。” 长宁公主却有些走神,只勉强牵起嘴角,“妹妹还小, 性子活泼些也是常理。” 昭阳悄悄打量姐姐,自王驸马意外摔伤腿后,长宁公主便深居简出出门次数骤减。 今日见她,虽妆容精致,眉眼间却添了几分疲倦。 皇后未察长宁异样,顺着话头叮嘱:“长宁,你身为姐姐的,也多替昭阳留个心。” “那是自然。”长宁公主应道。 昭阳挨着皇后坐下,小声嘀咕,“女儿还想多陪母后几年呢。” 皇后无奈叹息,轻拍她的手背,“傻话。看着你觅得良缘,成了家,母后这心里最大的石头才算落地。” 王驸马笑着接话,“母后莫急。妹妹眼光高,看不上京中这些子弟也是常情。待到来年春闱放榜,定有大批新科才俊涌现,届时还怕妹妹挑不到合心意的乘龙快婿么?” 他话音刚落,长宁公主眼底闪过一丝厌恶。皇后正被王驸马的话吸引,想起另一桩事,未曾留意。 “说到才俊,昭阳。”皇后看向小女儿,眼中带了些探究,“前几个月你扮了男装去诗会,可曾遇到什么谈得来的书生?” 朝阳想了想,唯一令她印象深刻的还是顾六郎,不过顾六郎那么老,孩子都十岁了,如何能与她……相提并论? “不曾,”她垂下眼,故意带了点懊恼,“非但没有,人家还慊女儿诗作粗陋,好生取笑了一番。” 想起昭阳那些不拘格律的“诗作”,殿内几人都不禁发出笑声 皇后语气愈发宠溺,“你呀,平日里书是没少看,不知情的还以为你满腹经纶,一动笔便露了馅儿。” 昭阳脸颊微热。 其实她哪里是真心痴迷诗书,不过是羡慕男子们能正大光明行走四方。那一卷卷书册,于她更像是一扇窥探天地的窄窗。 …… 公主府 公主府内,因主人入宫赴宴,暂得了片刻宁静。 庭院里小丫鬟们清扫着积雪。丹青独自立在廊下,轻轻舒了口气。自驸马坦陈过往,府中气压低得令人窒息。 她这个身份尴尬的陪嫁丫鬟兼通房,夹在自幼相伴的公主与如今需小心侍奉的驸马之间,进退两难,日夜难安。 近日身子总觉不舒服,她心头隐有猜测,却不敢深想。 趁此空档,她悄悄请了相熟的大夫入府,老大夫搭脉片刻后拱手道喜:“恭喜夫人,这是喜脉。” 丹青怔在原地,手下意识地抚上尚且平坦的小腹。 为何偏是此时?偏偏在这风雨欲来的时候,怀上了驸马的孩子? 她与公主一同长大,一起读书,一起玩耍,陪公主一起出嫁。十三年来,她与公主名为主仆,情同姐妹。 公主曾握着她手说:“丹青,如我亲妹妹一般。” 后来公主久无身孕,承受着内外压力,又是公主拉着她的手,“丹青,这府里,我只信你。” 于是,她成了驸马的妾室。 可是王驸马突然爆出曾经在老家有原配妻子,公主似乎有和离的打算。 可如今,驸马竟早有发妻儿女。公主心灰意冷,和离之言虽未明说,但态度却已明了。 从前,她必定毫不犹豫站在公主这边,唾弃那负心之人。 可现在……若公主当真与驸马决裂,她这个怀了驸马骨血的“妹妹”,又算什么? 丹青咬紧下唇,纷乱思绪最终化为为一个念头。 无论如何,须得让公主与驸马关系缓和,这个家,不能散。 …… 小院里 小月团了个小小的雪兔,搁在石阶上,转头看见凌云志正将两个硕大雪球叠在一起。 “娘,你这堆的是什么呀?”小月好奇地问。 “是雪人。”凌云志答道,想起这时代似乎尚未流行,便从地上捡起两根枯枝,仔细插在下面的大雪球两侧,“这是它的手。” 又用指尖在顶上的雪球上划出弯弯的眼睛和上扬的嘴巴,“瞧,这样是不是像个胖娃娃?” 小月凑近端详,那雪人圆头圆脑,笑容憨拙,憨态可掬 她噗嗤笑出声来,“真的好胖呀!” 凌云志凝视着小月的灿烂笑颜,心头微软。 这一年,这般开怀的笑容,在小月脸上确是日渐多了。 …… 宫宴散后,长宁公主与王驸马回到府中,一路无言,气氛比屋外的严寒更甚几分。 丹青迎上前,替公主拂去外衣上的寒气,心中那桩事在舌尖滚了几滚,但终究未能说出口。 恰在此时,管家匆匆入内,双手奉上一封信,“公主,驸马,张三寄回来的信。” 长宁公主瞬间夺过信,王驸马绷直了身体,不由自主地靠拢过来。 连一旁的丹青,也屏住呼吸,悄然挪近半步。 几个月前,王驸马终于吐露全部实情。 包括老家妻女,以及被熟人抓住把柄勒索钱财。 长宁公主强压怒火,派人调查勒索一事,非并未查到任何线索,反而发现驸马的亲信被残忍杀害焚尸的骇人之事。 公主暗中压下了这起命案。派人前往驸马故乡王家村,明面上是为王家村捐银子修学堂,实则为探查驸马原配。 长宁公主抽出信纸,与王驸马一同急急阅看。 丹青垂首侍立,眼角余光却紧紧追随着信纸移动。 驸马读罢,脸色大变,踉跄着后退两步,跌坐在太师椅中,喃喃道:“失踪?她们……她们怎会不知所踪?” 长宁公主失神的望着远处。 长宁公主则捏着信纸,失神地望向窗外冰封的庭院,指尖微微颤抖。 丹青趁机看清了信中关键。 张三抵达王家村后多方查访,得知驸马原配刘玉妹因丈夫杳无音讯,已于今年春季携女赴京寻夫。 按路程推算,早该抵达京城。张三归途一路打听,却未寻得任何符合特征的妇人携女踪迹。 刘玉妹与王小月二人如同投入深潭的石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股悲凉涌上丹青心头,那素未谋面的妇人,携着幼女,踏上千里寻夫路,最终却落得生死不明…… 王驸马心底却暗自松了口气,一股庆幸和窃喜蔓延开来。 如此一来,他便不必直面抛妻弃子的罪名了! 长宁公主闭了闭眼,心头涌上一阵强烈的不甘。 若那刘玉妹能顺利抵达京城,一切便简单明了。 她可堂堂正正与这欺瞒之徒和离。可如今,她现在离开驸马,反倒显得不近人情,甚至可能落人口舌。 …… 街市上的积雪在白日暖阳下渐渐消融,化作冰冷雪水,此刻寒气裹挟着湿意,直往骨头缝里钻。 顾六郎蜷缩在巷角,身上单薄的衣衫冻得他瑟瑟发抖,牙齿不受控制地打颤。 他的户籍文书、仅存的银钱、御寒的衣物,全被那可恨的王大郎偷了个干净! 期间官府倒是抓过两个惯偷,他满怀希望前去辨认,却并非那人,希望燃起又熄灭。 腿上的旧伤因冻饿交加和缺医少药,如今已落下残疾,走路一瘸一拐。他这幅样子,连找个卖力气的短工都找不到。 他已记不清上一顿饱饭是何时,胃里饿得绞痛,眼前阵阵发黑。只能强撑着在街上慢慢挪动,试图靠这点活动让几乎冻僵的身体恢复些温暖。 然而他的体力到了极限,一阵强烈的眩晕袭来,他身子一软,无力地倒在冰冷的街面上。 再醒来时,身下是干燥温暖的稻草,鼻尖萦绕着马匹特有的气息与草料清香。 他茫然打量四周,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整洁的马房侧屋。 一位面容和善的老头正坐在一旁,见他醒来,问道:“你醒了?可觉着好些了?” 顾六郎挣扎着坐起,环顾四周,迟疑道:“这是何处?是老人家您救了我?” 老者摆摆手,“这儿是昭阳公主府,我是府里的车夫。你小子运气不赖,晕倒在街上,正巧被回府的公主车驾碰上。公主心善,命人将你带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7章 古代刘玉妹9 驸马 京城一座不起眼的人家, 阳光洒满了小院,小院已经长出出点点嫩绿。 穿着一身半旧青衣的凌云志她将长发一丝不苟地束起,绾作男子发髻,又拿起脂粉, 在颊边轻轻匀开。 弯腰穿鞋时, 她在鞋底垫进两层厚厚棉布, 站直身子,镜中人便凭空高了许多。 她仔细端详着镜中的自己,确认自己的打扮没有疏漏, 才松了口气。 凌云志转身走向小月, “小月, 记住娘的话了吗?这几天都待在孙婆婆家, 等娘考完就回来接你。” 小月认真点头,“娘,别担心我, 只管好好考试。” 凌云志背起早已准备好的考篮, 里面装着三天春闱所需的笔墨纸砚和干粮。 她带着小月来到邻居孙婆婆家 “放心吧,小月在我这儿好着呢。”孙婆婆慈祥地说,“你安心科举。” 凌云志点点头与小月告别。 …… 贡院外已是人山人海。 来自各地的学子们有的紧张踱步, 有的闭目诵书,有的与送行的亲友话别。 凌云志默默排到队尾。 “下一个。” 凌云志上前, 递上浮票,浮票上字迹清晰:顾六郎, 年二十,身中,无鬓,面色白。 那考官低头看票, 又抬眼打量她。 凌云志不由自主屏住呼吸,升起一丝紧张。 万幸考官没有发现异常。 虽然原主的长相身高与真正的顾六郎天差地别,但是这个年代又没有照片,她装扮一番,刻意让外表接近浮票上的样貌,因此考官并未发现端倪。 凌云志来到对应的考舍,虽然之前穿越过一个古代世界,但参加科举考试还是第一次。 考题发下,凌云志展开试卷,凝神思考片刻,研墨提笔,沉稳流畅的字体在宣纸上铺陈开来。 傍晚时分,贡院内已经点起灯火。 凌云志揉了揉酸胀的手腕,小心吹干最后一张试卷上的墨迹。 最后一场考试,凌云志交卷出场时,夜风拂面,带着初春特有的清冽。 凌云志感觉无比轻松,三场考试,九天六夜,虽然每场考试结束的那天晚上,可以回到住地休息,但这一连几天精神都紧绷着。 科举不仅拼学识,还拼学子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凌云志裹紧衣袍,匆匆往孙婆婆家走去。经过一家糕饼铺时,她停下脚步,买了块小月和孙婆婆爱吃的糕点 月光如水,洒在京城的大街小巷,孙婆婆家中,十岁的小月正借着月亮的微光,用树枝在认真地在地上写母亲教过的字。 她写得很慢,很认真,每一个笔画都承载着沉甸甸的期盼。 ………… 昭阳公主府,马厩 顾六郎一瘸一拐地给最后一匹骏马添上草料。 他的左腿在膝盖处明显扭曲,每走一步都走的十分吃力。 马厩外传来年轻小厮兴奋的交谈声。 “今天街上人可真多。” “那可不,每年春闱的时候人多的要命,听说今年比往年多了近百人。” 顾六郎的手停在半空,他低头看着自己变形的腿,那时他以为只要改名换姓,只要文章写得够好,终有一日能金榜题名,为蒙冤的家族翻案。 哪知道造化弄人,刚进京就遭遇骗子,不仅盘缠文书尽失,还被打断了左腿。 从此,他的左腿瘸了。 礼部条文明载,身有残疾者,不得应试。 不论他多有才华,从此科举无缘。 “瘸子,发什么呆!公主要出门,还不快把马车备好!”管家的喝斥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顾六郎沉默牵出骏马,动作熟练的套好马车。 他弯着腰,不经意间抬眼。 昭阳公主正由侍女搀扶着踏上马车,唇边笑意明媚,那笑容清澈又张扬,落在他的眼底,却像细针刺进心头。 他的内心仇恨翻涌,他的族人在流放之地艰苦度日,而昭阳公主却能享受着荣华富贵,只需指缝里漏出一点施舍,便能被百姓称作仁爱? …… 皇宫,御书房内 皇帝正批阅奏章,昭阳公主端着一盏龙井轻步走入,“父皇歇歇眼,用杯茶吧。” 皇帝抬头,对昭阳露出慈和笑容,“还是昭阳体贴。” 昭阳公主放下茶盏,目光不经意扫过御案一角摊开的奏报,上面是密密麻麻的人名。 她好奇拿起来,“父皇,这是什么?” 皇帝喝了口茶,“这是今科进士名录。” 此次科举录取总人数为一百三十四人。 昭阳的视线忽然在一个熟悉的名字上停住,二甲第二十一名,顾六郎。 没想到顾六郎外表看着平平无奇,内里文采斐然。 这细微的表情未逃过皇帝的眼睛。他顺着昭阳的目光看去,心中不由一动。 “昭阳,”皇帝不动声色问道,“觉得今年的进士如何?” 昭阳公恋恋不舍放下奏报,“寒窗苦读,金榜题名,着实不易。” …… 当晚 皇帝驾临皇后宫中,闲谈间似不经意提起,“昭阳近来可有与什么人走得近?” 皇后沉吟片刻,“去年秋天那段时间,她女扮男装出去玩过几次。” “哦?”皇帝挑眉,“只是出去玩?” 皇后笑了,“皇上莫非以为昭阳有了姑娘家心事?她眼界高着呢,寻常男子哪入得了她的眼。” 皇帝若有所思,“长宁与昭阳素来亲近,或许知道些端倪。明日不妨唤长宁来问问。” …… 翌日,皇后便召来了长宁公主。 长宁公主有些心绪不宁,还以为皇后发现了她和驸马近日来的不和。 闲话片刻后,皇后问道:“我和昭阳母子间虽亲密,我毕竟是长辈,有些事情昭阳不好意思。你是她的亲姐妹,你可知昭阳有没有和哪位公子走的近?” 长宁公主抬眼看了眼皇后,垂下眼思索,“新年里我看到她书房的墙上多了幅画,说是偶然从宫外所得。” “哦?可知是何人手笔?”皇后好奇追问。 长宁公主努力回想,“儿臣一时记不清了。” 皇后心中有了几分猜测,面上却依旧温和,“姐妹间欣赏些字画原是雅事。昭阳若真赏识哪位才俊,也是她的眼光。此事你我知道便好,不必特意去问昭阳,免得她不好意思。” “儿臣明白。”长宁公主乖巧应下。 …… 新科进士们按名次端坐,御座上的皇帝面带笑意,目光扫过下首的年轻面孔。 昭阳公主坐于御座之侧,偶尔与皇帝低语。长宁公主与其驸马同席,驸马正为公主布菜,姿态恭敬。 再稍远些,是京城的皇室公卿与权贵。 这是一场为新科进士举办的宴会。 新科进士是未来朝堂的精英,权贵们都想借此机会选择优秀人才与家族联姻。 焦点大都具于前三身上,状元诗赋敏杰,榜眼答应得体,探花相貌英俊,引来阵阵赞许。 无人留意到角落处,凌云志与邻座几位攀谈的进士聊天,只在必要时举杯喝酒。 宴会气氛愈加热络,皇帝离席暂歇,众臣与进士们走动交谈。 长宁公主正与昭阳公主说话,王驸马侍立一旁,目光不经意间扫过那不起眼的角落。 他的手一抖,杯中酒液撒出大半。 他死死盯住那个侧影,那张脸……与他记忆中的原配妻子刘玉妹居然有九分相似! 只是这位进士的气质更为舒展,肤色比刘玉妹白,但那眉眼轮廓,几乎是双胞胎。 突然在此等场合见到一个跟失踪的原配如此相似的面容,驸马心中震惊无比,莫名感到惊骇,一时竟忘了移开视线。 长宁公主察觉到驸马的异样,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几个平平无奇的进士,便轻声问:“驸马你在看什么?” 昭阳公主也顺着视线望过去,看到顾六郎,顾六郎正在与几位进士说话。 就在此时凌云志看了过来,朝她们微微一笑。 昭阳有点郁闷,和她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那家伙是没有看清她的脸吗?为什么一点也不惊讶? 驸马猛地回神,背上惊出一层汗,他连忙收敛神色,勉强笑道:“并无,只是随便看看。” 凌云志已经收回了视线继续和身边的人聊天。 而驸马,心绪却难以平静。 那张脸在他脑海中反复浮现,与原配的笑容交织,令他坐立难安,却又忍不住想再次确认。 眼见席间众人三两交谈,他便对长宁公主低声道:“臣方才多饮了几杯,想去廊下透透气,稍候便回。” 长宁公主瞥他一眼,只微微点头,“去吧。” 驸马如蒙大赦离开了席,在回廊缓缓踱步。 就在此时,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这位大人可是出来醒酒?” 驸马转身,心头一跳。 正是那位长相与刘玉妹极度相似的新科进士。 近看时那相似的眉眼更加清晰。 “正是。”驸马缓了缓,恢复以往的稳重,“阁下是?” “下官新科进士顾六郎,见过驸马。”凌云志拱手行礼,“听驸马口音,似是临城一带的人。” 驸马谨慎答道:“不错,本宫祖籍确在临城,顾进士耳力不错。” “下官亦是临城人。”凌云志微微一笑,但眼中却闪过一丝狡黠,“如此说来,竟与驸马是同乡了。能在京中宫宴遇到同乡,实属缘分。” 她顿了顿,向前略进一小步,声音压低了些,“为何驸马殿下方才见到下官时,神情惊异,可是下官容貌有何不妥?或是……” 驸马被她直接的问题问得心跳一突,面上却强自镇定,“顾进士多虑了。本宫只是略有醉意,一时恍惚,觉得顾进士身形气质,与一位早年远亲家的朋友略有相似,细看之下,实不相像。是我认错人了。” 凌云志却似不愿就此打住,她沉吟片刻,仿佛在回忆什么,缓缓眉道:“原来如此,说来也巧,下官年幼时双亲去世,家破人忙,家中姐妹被不同的远房亲族收养,天各一方,至今音讯全无。” 她叹了口气,目光落在驸马脸上,带着一丝怅惘,“方才听驸马口音,又见驸马神色,下官还以为……驸马或许曾见过我那失散的妹妹,或是与她有关联的什么人呢。” 她这番话情真意切。 驸马听着,心中已是翻江倒海。 他的原配妻子刘玉妹从小双亲俱亡,被亲戚收养,至于刘玉妹有没有亲兄弟,他并不清楚。 不过有兄弟也是件正常的事情,大概因为从小就分开了,所以就从来没听刘玉妹提过。 他的手微微收紧,他当然不可能告诉顾六郎,你寻找已久的亲妹妹刘玉妹因为被我抛弃,上京寻夫的路上遭遇了不测,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王驸马面上努力维持着平静,“顾进士思念亲人,我理解。不过嘛,天下巧合之事甚多,我并未见过令妹。顾进士如今金榜题名,前途无量,可托人细细寻找,假以时日,一定能找到。” 凌云志心里冷笑一声,装的还怪像的。 她拱手,“驸马说的是,是下官失态了。” 她的眼睛落在王驸马的右腿上,不愧是驸马爷呀,有好药养着,这么快就好了,看来她得在打断一次了。 驸马见顾六郎离开,心中松了口气。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8章 古代刘玉妹10 驸马 凌云志刚与王驸马分开, 正打算返回宴席,前方忽然传来一道温和清朗的女声,“这位进士,请留步。” 凌云志抬头, 只见昭阳公主正站在不远处的一株玉兰树下。 凌云志躬身行礼, “微臣拜见昭阳公主。” “不必多礼。”昭阳公主道, “本宫见你离席已久,可是不惯宴间喧闹?” “臣……方才多饮了几杯,有些醉意, 特出来醒醒神。”凌云志的头微微低着。 昭阳公主缓步走近了些, “顾六郎……”她轻声念道, 忽然道:“抬起头来。” 凌云志依言抬头, 迎上昭阳公主的视线,那目光清亮,带着几分好奇。 昭阳公主唇角勾起, “昔日我扮作男装, 你一眼就识破了。怎么到了今日,反倒要假装不识本宫了” 凌云志维持着恭敬的姿态,回道:“臣能得公主记得, 实乃臣的荣幸。至于假装不识之说……公主天潢贵胄,臣身份微末, 不敢妄自高攀。” “是么。”昭阳公主轻轻颔首,不再追问此事, 转而道,“今日宴会,英才济济。你既登甲榜,今后更当勤勉尽忠, 不负平生所学。” “臣谨记公主教诲。”凌云志应道。 昭阳公主静静望了她片刻,最终未再多言,便转身离去。 凌云志望着那道离开的背影,心中却泛起一丝的疑惑。 …… 夜幕将至,醉仙楼二楼雅间 王驸马被几位同僚围着,面前杯盘狼藉,劝酒声和笑谈声不绝于耳。 他的脸上因醉酒通红,右腿在桌下不自觉地微微伸直。 因为腿伤,在家中休养了好几个月,现在才好利索不久。旁人敬酒,他来者不拒,要将养伤期间错过的快意都补回来。 王驸马感觉一阵尿意,醉醺醺往茅房的方向去。 一个人悄无声息地凑过来,将一个折成方形的纸片塞进进了他的手心。 王驸马的思维因酒精而僵住,见那人快步消失在了转角,才反应过来。 他打开了纸条,对焦视线,看清上面的字,顿时浑身的燥热和酒气一下散得无影无踪。 他捏着纸条的手指关节微微发白,一股怒意从脚底油然而生。 那个勒索犯居然还敢给他送纸条! 他可是当朝驸马,不是谁都可以捏的软柿子! 按照字条上模糊的指示,他拐进了醉仙楼后巷的一条窄巷。 这里与酒楼前的灯火通明恍如两个世界,只有远处隐约漏过来的几点微光。 一股尿骚味和霉味钻进鼻腔,王驸马停下脚步,他大喊道:“谁约我到此?!” 一个结实的麻袋兜头罩下,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沉重的拳脚便如雨点落了下来,毫不留情,王驸马挣扎着,闷哼着,护住头脸,“大胆!你可知道我是谁!我可是当朝驸马!识相的就赶紧把我放了!” 一记闷棍带着破风声,狠狠砸在了他刚刚痊愈不久的右腿腿骨上。 随着“咔嚓”的一声轻响,一股剧痛瞬间直冲头顶。 “呕!!”王驸马喝多了酒,肚子又被揍了几拳,哇的一下吐了出来。 他蜷缩在冰冷的石板上,粗糙的麻袋布料都是呕吐物,每一次呼吸都牵扯着腿上那要命的疼痛,额头上瞬间布满了冷汗。 那拳脚突然停了,后退了几步,接着脚步声迅速远去,消失在巷子深处。 只剩下他一个人,倒在黑暗与剧痛中。 ………… 新科进士的琼林宴似乎还未散尽余温,官袍却已穿在了身上。 凌云志被授予了内阁中书的官职。 迈进门槛,厅内已有几位同僚,他们身着华贵锦袍,腰悬美玉,正围聚一处低声谈笑。 见新人到来,一位面皮白净的公子哥便端着笑意凑近,拱手道:“这位同年不知高姓?家乡何处?往后同衙为官,还望多多照应。” 凌云志依礼回答,报了籍贯姓名,“在下顾六郎,出生临城。” 那人探询又热切问道:“能金榜题名,必是家学渊源,不知令尊在何处高就?” 凌云志垂下眼帘,“在下出生寒门,双亲早逝,全靠耕种几亩薄田度日。” “哦!原是耕读传家,清贵,清贵。” 那人脸上的笑容瞬间淡了下去,敷衍地拱了拱手,转身便回到原先的圈子。 几道目光再次扫过她洗得发白的袖口。 几乎同时,厅堂另一侧却突然热闹起来,另一位与她同科的进士正被团团围住,只听得有人高声笑道:“原来兄台竟是清潭陈氏的子弟!失敬失敬!” “陈兄初来,诸事有何不便尽管开口!” 在这个时代阶级等级森严,家中孝道压人,自小便要低眉顺首侍奉父辈。朝堂皇权重于泰山,为臣者恪守本分、忠君守礼,乃是天经地义。 因此谄上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老前辈们照例为新来的年轻进士设了迎亲宴,“定好了,七日后聚仙阁!” 这几日间,各司的老熟人早暗里通了几回气。 “老张,你们部门新来的新科进士怎么样?” “我带的那个长得倒还好,就是做事……啧啧不太行……你们部门呢?” “……” 七天后,聚仙阁 酒过三巡,众人聊起家常。一位微醺的同僚望向席间那位清潭陈氏的子弟,笑的就像一个把女儿当成超薄套子的男同,“小陈一表人才,文采又佳,我真想招你做女婿!” 小陈拱手笑道:“承蒙厚爱,可惜晚辈早已定亲。” 众人顿时来了兴致,连声追问,“不知是哪家姑娘这般有福气?” 小陈低声答了一句。 凌云志立在窗边并未听清,只听得他身旁的人高声笑道:“哦!原来是林御史家的妹妹!” 席间一片贺喜之声。 笑声刚刚散去散,便有人将话头转向了凌云志,又聊起她的家事。 这年月,同僚之间往往如街坊邻里,言谈间少有边界。 凌云志的手微微一顿,“我女儿今年都已经十一岁。” 她停顿了几秒,声音低了几分,“家妻……故去多年了。” 死亡在这个时代太过寻常众人唏嘘几声,话题很快绕向了别处。 …… 没过多久,居然有人有意无意想给凌云志做媒,“你一个男人拉扯女儿,总归是不容易,不如我给你介绍一位的姑娘?” 凌云志婉拒数次,甚至坦然言明“此生不再续娶”,亦不掺和站队各路人情门户。 渐渐地,有人心中暗生恼意,逐渐排挤和打压。 …… 王驸马的腿终究落下了残疾,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身形总带着几分倾斜。 偏偏长宁公主近日兴致好,非要他陪着上街闲逛。 长街喧闹。 公主正瞧着一家摊子的竹编小兔子,王驸马百无聊赖地侧过身,整个人突然顿住了。 斜前方,凌云志牵着一个约莫十来岁的小姑娘,两人照面,凌云志当即行礼,“见过公主,见过驸马。” 身侧的小女孩学着凌云志的模样,规规矩矩行礼。 王驸马的目光却死死盯在了那孩子的脸上。 为什么这女孩的脸,竟与他记忆里的女儿王小月……一模一样?! 他暗自攥紧了袖口,告诉自己,不过是巧合罢了,小月和顾六郎女儿理应是表姐妹。 表姐妹长得像,也是常事。 女孩却在此时,抬起眼与他对视。 只一瞬见,她便像受惊般迅速低下头,小手悄悄攥紧了身旁大人的衣角。 那分明是心虚躲闪的模样! 王驸马呼吸一滞。 长宁公主自从妾室丹青怀孕之后,逐渐像个母亲靠拢,心思越发柔软,见了孩童便心生喜欢,“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之类的问题。 小女孩说,“公主姐姐,我叫顾月,今年十一岁了。” 她名字里也带月?王驸马忍不住冷汗直流,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 长宁公主上前摸了摸小女孩乌黑亮丽的辫子,夸道:“长得真可爱。” 王驸马在女孩侧身的时候,瞥见女孩的后颈处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疤痕。 这块疤痕,和他女儿的疤痕一模一样。 事上哪有那么巧的事? 王驸马脑海里闪过很多市井杂书,他甚至脑补出来前因后果。 刘玉妹带着女儿王小月进京寻夫,结果途中意外遇到了失散多年的亲兄弟顾六郎。 两人相认之后,刘玉妹因为意外去世,弥留之际,将女儿嘱托给了顾六郎。 而顾六郎带着王月进京之后却发现,妹夫已经抛弃发妻娶了公主…… 完全合理,王驸马心想,又或者是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刘玉妹女扮男装,摇身一变变成了…… 不管前因如何,顾六郎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复仇! 王驸马感觉右腿阵阵幻痛。 …… 王驸马故作镇定,隔了几日才上门拜访。 他跛着脚在素净的屋中踱步,语带轻嘲,“你好歹也是朝廷命官,住处竟如此寒酸。” 凌云志心想,正好趁现在先把这男的打一顿再说。 她忽然握紧拳头,毫无预兆朝着王驸马挥去! 王驸马猝不及防挨了一拳,鼻梁剧痛,伸手一摸指尖鲜红,“你竟敢打我!” 凌云志一把揪住他的前襟,狠狠将他甩在地上,“我打的就是你,抛妻弃子,你还是不是人呐?我遇到玉妹的时候,她已身患重病,幸好老天让我们兄妹相认,她才得以在临死之前将小月托付于我照顾!要不然……” “这世上谁不想荣华富贵?”王驸马狼狈地趴在地上,强撑声势,“我本来想在京城安顿好了,再把她们母子两接过来一起享福,谁让她们自作主张去找我的?” “你还敢狡辩?”凌云志抬脚便踹,“你分明就已经娶了公主,把刘玉妹和小月抛在脑后!” “我……我虽然娶了公主,但是我从没有忘记过玉妹!我本想接她来京城,与我同享富贵!”王驸马挨了几脚,语气软了几分。 “那你女儿呢?小月现在可还活的好好的,你是不是要把她认回去?”凌云志居高临下逼视他。 王驸马眼神躲闪,“我……如今不是时候……” “我可听说你和长宁公主一直没有孩子,岂不正合适?” “够了!我毕竟是当朝驸马!”王驸马当然不可能认回小月。他恼羞成怒地撑起身从地上爬起来,“你再动手,休怪我不念旧情!” 凌云志一改刚才凶恶的样子,神情悲戚,“你可知我妹妹死前一直念叨你,刚成亲时候你送她的梳子她一直都贴身带着,还有小月,小月一直很想你……” 王驸马怔了怔,却转而恨恨道:“就算你要报复,也不能找人打断我的腿!” “腿?”凌云志面露恰到好处的茫然,目光落在他微跛的腿上,“你这伤与我何干?” “难道……不是你?”王驸马猛地愣住,“你别敢做不敢当!” “我做什么了?你是不是又想找什么借口?”凌云志脸上再度涌上怒意。 王驸马一股气无处发泄,但不敢说狠话刺激顾六郎,要不然顾六郎肯定又要打他。 他紧握的拳头松开,装出一副幡然醒悟的样子,“是我糊涂……小月在哪儿?我想见小月!” 凌云志冷冷打量他,“你是装的吧?” 王驸马心中一惊,他强装镇定,“公主无所出,小月是我唯一的血脉,我自然视若珍宝。” 凌云志语气稍缓,“你毕竟是小月的父亲,应该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 王驸马暗暗松了口气,连忙道:“我必会好好待她。” 凌云志说:“但我不放心长宁公主,小月还是继续由我抚养,” 王驸马如蒙大赦,连连点头,“那……便有劳你了。” “那是自然。”凌云志话锋一转,“不过……” “不过什么?”王驸马警惕。 “我在京城人微言轻,官场屡遭排挤,举步维艰。小月跟着我,也被旁人嘲笑出身乡野、口音土俗……着实受了不少委屈。” 王驸马听出了话中深意,苦笑道:“你当我这驸马当真风光?表面虽是皇亲国戚,实则仕途受限,府中亦处处受公主节制,并无实权。” “抛开血脉亲情不说,你我亦是同乡,皆出身寒微,”凌云志注视着他,“你就忍心看我被世家子弟屡屡欺压?只需……稍稍提携一二。” 王驸马知道,这是一个交易,这才是顾六郎的真面目,所谓的亲情在利益面前不值一提。 “罢了,”他叹了口气,“念在往日情分,我可在公主与圣上前,为你多进几句美言。” 凌云志嘴角勾起,“多谢姐夫。” 王驸马心里一阵恶寒。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9章 古代刘玉妹11 驸马 凌云志正伏案处理近日的公务, 脚步声与谈笑声由远及近,同僚与上司闲聊间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上司踱步到凌云志案前,“前几日驸马爷请我吃饭,饭桌上特意问过你。” 他顿了顿, 目光在凌云志脸上停留, “你与王驸马有何渊源?” 另几个同僚虽还低着头, 耳朵却都支了起来。 凌云志停下笔,“驸马爷与下官是同乡,前些日子偶然重逢, 叙了叙旧而已。” “哦?同乡。”上司重复着这两个字。 旁边那位素来爱打听的同僚凑近半步, 压低了声, “驸马爷何等身份, 寻常同乡,能让他亲自过问,还特意嘱咐我们多加照应?” 凌云志微微一笑, “幼时情分, 驸马爷念旧罢了。下官职责所在,不敢因私废公,更不敢仗着些许旧谊行逾矩之事。” 上司点头, “原来如此!同乡之情最是难得。驸马爷重情义,你也懂分寸, 这很好。” 他拍了拍凌云志的肩,“往后有什么事, 尽管来说。都是自己人嘛。” 同僚们重新开始埋头处理公务,只是那些瞥来的目光,带着几分好奇和揣测。 ………… 公主府的书房内 王驸马临窗而立,这几日他越想越觉得不安。 “最近发生的切只是巧合吗?”他低声自言自语。 顾六郎像一道阴影笼罩着他。不能再这样坐以待毙下去了。 王驸马转身, 走到书案前,提起笔又放下。 最终,他招来一位亲信手下。 “你去临城,打听一个叫顾六郎的人,他家里几口人,平日里和什么人来往,养了几只鸡鸭,仔仔细细都给我一一汇报!” 手下低头应是,不敢多问。 王驸马想了想,声音压得更低补充道:“此事切勿让公主知道。” 手下退下后,王驸马走到窗边,看着庭院里飘落的枯叶,心头那份不安并没有减轻。 还不够。 …… 几日后,探得凌云志出门拜访友人,王驸马亲自提了油纸包,叩响了木门。 开门的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她躲在门后,有些怯生生,“我爹今日不在家。” “小月……”王驸马的眼睛落在小女孩脸上,心头突然涌上一阵复杂难言的情绪。 几年不见,女儿已经长这么高了,眉眼间依稀能看到她母亲的影子,也有一点点像他。 “小月,你是王小月对吗?我是你亲爹王大郎,你不记得我了吗?” 小月愣了愣,眼睛微微睁大,闪过一丝慌乱,小手不自觉地揪住了自己的衣角。 王驸马将油纸包放在门内,语气温和,“小月,我买了你爱吃的糕点,你以前最喜欢红糖馒头……” 小月却往后退了半步,摇了摇头,“我现在不爱吃了。” 她以前确实爱吃红糖馒头,那是因为在王家村的日子过得很节俭,爹偶尔从镇子上买回来的红糖馒头,是难得的甜蜜。 而现在,她跟着娘亲来到京城,吃过了许多以前没见过的东西……麻花、藕粉桂花糕、玉露团、猪头肉、山椒海带、烤肉串…… 尝过了那些滋味,普普通通的红糖馒头,便再也引不起她的兴趣了。 更何况,那天她亲眼见到爹和一个衣着华丽的女子走在一起,举止亲昵。 那一定就是爹在京城娶的新妻子。 小月心里沉甸甸的。 王驸马被拒绝了,脸上闪过一抹尴尬。他努力维持着笑容,“小月,是我不对,没有尽到做为人父的本分……” “我现在过得很好!”小月打断他的话,声音里带着警惕。 娘亲现在女扮男装考中了进士,当了大官,她们再也不用过从前那种紧巴巴的日子了。 只不过女扮男装这件事总是提心吊胆,面对这个突然上门的亲爹,小月心里充满了戒备。 爹都已经娶了新的妻子,为什么会来?知道了娘亲的秘密吗?会不会给她们带来危险? 她正想关门,王驸马却突然伸手,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腕,“小月,我知道你怨我,但你一定要收下,这是我的一番心意。” “你干什么!”小月挣扎起来。 就在这时,隔壁院门“吱呀”一声开了,提着菜篮的孙婆婆迈了出来,一眼便瞧见这情形。 她见到一个陌生男人逼问邻居家孩子时,立刻露出了警惕的神色。 “这位爷!”孙婆婆嗓门响亮,“找我家邻居有事?她家大人不在,就个小丫头在,有什么事,等大人回来再说吧。” 王驸马一顿,迅速直起身,脸上瞬间挂回得体的笑,“老人家说的是,是在下唐突了。不过是顺路拜访,既然不在,改日再来。” 他不再看小月,对孙婆婆略一颔首,便转身一瘸一拐仓促离去,那一袋红糖馒头,孤零零地留在门内。 孙婆婆“啧”了一声,走到有些发懵的小月身边,嘀咕道:“穿得人模人样,怎么专挑大人不在来吓唬孩子……” 又低头慈声道:“小月不怕,婆婆在这儿。下回再有生人来,只管喊婆婆,知道吗?” 小月点点头,小手紧紧抓住了孙婆婆的衣角。 …… 王驸马快步穿出小巷。 小月慌乱又警惕的脸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一定是已经顾六郎和过世的刘玉妹挑拨了小月和他的感情。 “好,好得很。”他冷笑一声。 脑海里闪过成亲时害羞,进京赶考的离散……最后定格在看到信件听闻发妻和小月的消息时,自己那点隐秘的释然与悲伤。 那时他以为,过去的终究过去了。 然而现在过去全都变成了隐患。 权势的稳固,公主的体面,自己的前程,乃至身家性命。任何潜在的威胁,都必须掐灭在萌芽状态! ………… 昭阳公主府外,石狮肃立。 凌云志在门外等了片刻,管家亲自小跑着迎了出来,脸上堆着笑,“顾公子,请!公主已在厅中等候了。” 厅堂里弥漫着熏香,昭阳公主端坐在首位,神情端庄中带着几分严肃。 凌云志躬身行礼,“微臣见过公主。” 昭阳公主微微点头,目光扫过两旁侍立的侍女,“你们都下去吧,我有话与顾公子讲。” 她望着一身素雅男装的凌云志,“你的故事,本宫听说了。” 昭阳公主的声音清朗,“为已故亡妻终身不续娶,如此情深义重,世间罕有。” 凌云志扯了扯嘴角,心里闪过一丝自嘲,“公主谬赞,不过是……遵从本心罢了。” 昭阳公主发出一声极轻的叹息,像是惋惜,又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本宫也有一桩难事。”她缓缓道,目光落在凌云志脸上,“我父皇与母后皆催我择驸马。可我志不在此,亦不愿终身困于后宅博弈。” 凌云志心中隐约预感到了什么,抬起眼,对上昭阳公主的视线。 “你既已立誓不娶,本宫亦无意于真婚姻。”昭阳公主的话语清晰起来,带着一种冷静,“不如你我合作,缔结一场有名无实的姻缘。你从以后仕途顺达,而本宫可挡四方纷扰,得个清净自在。你意下如何?” 凌云志静静地打量着昭阳公主。 这一招真是个昏招,原剧情中正是因为这个主意,给了一个男人青云直上的机会,最终反噬其主…… 算了,她心中轻叹,这局面于自己并无坏处。 她拱手道:“公主思虑周全。如此……在下恭敬不如从命。” 昭阳公主的唇角,扬起了满意的弧度。 …… “听说了吗?昭阳公主的婚事,定了!” 王驸马正批着一份无关紧要的文书,闻言笔尖一顿,不动声色竖起耳朵却已竖起。 “怎会不知?前几日的宫宴,便是为此。圣上亲自赐婚,择的便是今年的新科进士。”同僚掩不住语气里的羡慕,“当真是出人意料。” 王驸马的眉头蹙起。 昭阳……定亲了?这么大的事,他竟然此刻才从旁人口中得知。 难怪这几日,总觉得气氛有些微妙,长宁公主更是频频入宫,有时回来得晚,却对他只字未提。 是了,他与长宁正在冷战,为着一桩以前的旧事,积压已久的矛盾爆发,两人已有多日未曾好好说话。 他以为不过是又一次寻常的龃龉,过几日便好,却不想竟连这等亲妹妹的终身大事,她都不告诉他。 一股难以言喻的尴尬从心底滋生。 同僚们还在窃窃私语,话语间充满了对那位“未来驸马”的揣测与隐隐的不屑。 “那位未来驸马的女儿都十来岁了。之前有人给他做媒,他说对亡妻一往情深,发誓绝不再娶,本以为是个忠贞之人,没想到……啧啧” “……据说公主本人很是中意,主动向圣上请的旨。” “哦?这倒奇了。昭阳公主眼高于顶,怎会看上一位……鳏夫?怕不是另有隐情?” 王驸马搁下笔,面上已恢复了一贯的沉稳,语气冷硬道:“公主慧眼,所选之人必有过人之处。在背后议论他人,非君子所为。” 同僚们见他如此,便讪讪地转了话题。 但王驸马心中那团火却未熄灭,反而越烧越旺。 长宁竟将他当作外人! 回府的路上,王驸马坐在轿中,想起初婚时的长宁,宫里宫外的趣闻琐事,总爱说与他听。 是从何时起,变成了这般模样?冷战数日,她竟能忍住不透露半分亲妹妹订婚的消息,非要让他从旁人嘴里。 这不仅仅是赌气,更像是一种冰冷的划清界限。 轿子停在公主府门前,他深吸一口气,整了整衣冠。 府内一切如常,下人们恭敬行礼,他却觉得那份恭敬里透着一丝说不出来的诡异。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先去书房,而是径直走向长宁公主惯常起居的院子。 长宁公主正倚在榻上翻着一卷书,听到脚步声,她抬眼看来。 见是驸马,注意力又垂落回书页上,并未开口。 王驸马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站定,“昭阳公主定亲之事,我今日在方才听同僚说起。” 长宁公主翻书的手指微微一顿,“旨意已下,你迟早会知道。” 这样的轻描淡写,彻底点燃了王驸马的火气。 “迟早会知道?” 他上前一步,语气忍不住加重,“我是你的驸马!昭阳是你的亲妹妹!如此大事,你竟觉得我从旁人口中是理所应当?!” 长宁公主放下书卷,坐直了身子,脸上露出不耐,“告诉你又如何?昭阳她……有自己的打算。我们又能如何?” “所以便连告知一声都觉得多余?”王驸马感到一阵恼怒,“长宁,我们何时变成了这样?” 长宁公主没有回答,只是重新拿起了书卷,指尖却微微发白。 王驸马看着她拒绝沟通的姿态,心头的恼怒更胜。 他又无可奈何,他转身,大步离开了院子。 他怒气冲冲地走在回廊上,眼前晃过长宁冷漠的侧脸,同僚们窃窃私语的神情…… 转角处,一不留神就撞上了一个柔软的身影。 “咔嚓” 瓷器碎裂的清脆声响,紧接着,一阵甜腻的味道弥漫开来。 王驸马正想出声斥责这个不长眼的丫鬟,定睛一看,却愣住了。 是丹青。 此刻的丹青肚子已经明显隆起,月份不小了。 她蹲下身,低头收拾地上的瓷片,动作有些笨拙。 碎瓷旁,一摊酪黄色的糖藕糊了一地。 她抬眼看了他一眼,继续一片一片地拾掇碎瓷。 王驸马不好发作,最终却只是重重地“哼”了一声瞪了她一眼,甩袖离去。 回廊里,丹青继续捡着瓷片,一片,又一片。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0章 古代刘玉妹12 驸马 红绸从巍峨的宫门一路铺展而出, 公主的凤驾缓缓驶过,碎金流霞晃得人几乎睁不开眼,只觉一片辉煌灿烂。 长街两旁挤满了百姓,一个个踮起脚尖、伸长脖颈, 眼里写满了好奇。 忽有内侍高声唱道:“公主有旨, 喜糕见者有份, 与民同庆!” 一听有喜糕领,人群顿时骚动起来,自发排起长队。 漆盘里的喜糕堆得层层叠叠, 合欢糕裹着清甜细腻的豆沙, 金黄油亮的喜饼上, 印着朱红的双喜字鲜明夺目, 透着吉利意味。 内侍们眉眼含笑,手脚利落地将糕点分递出去。 …… 公主府 凌云志身着锦袍,丝竹悦耳, 觥筹交错, 贺喜之声如潮水般涌来。 “恭喜贤弟!天赐良缘,羡煞旁人啊!”同年的男进士最先举杯,满面笑容。 “正是正是, 昭阳公主才貌双全,深得圣心, 顾兄日后必定前途无量!”另一位官员随即附和,言语恭维。 凌云志她微微颔首, 举杯回敬,嘴角噙着恰到好处的浅笑,说着“蒙圣上恩典”、“公主抬爱”之类的套话。 趁她转身与另一拨宾客周旋之际,身后那席间压低声音议论。 “真是想不到, 前些时日说什么此生不再续娶。” “嘘,小声些…人家如今可是驸马了。” “驸马又如何?这般言行不一,岂非凉薄?” “或许本就是沽名钓誉,以情深之名博取清誉,如今有了更好的青云梯,自然…” “只是可怜了昭阳公主,金枝玉叶,竟许了这样一位…” “听说公主自己颇为满意?这其中…怕是另有什么计较吧?” 贼贼的笑声混杂着意味深长的揣测。 交谈声戛然而止。 长宁公主正由侍女伴着,缓缓进入殿内,她身着华服,头戴珠冠,神情却是淡淡的,目光扫过那几人,无喜无怒,却自有威仪。 王驸马一瘸一拐的跟着她身后,脸色晦暗。 “见过公主!”刚才议论的几人急忙躬身,姿态恭谨。 凌云志见状,上前依礼问候。 长宁公主脸上挂着淡笑道:“日后便是一家人,不必如此多礼。” 她与凌云志简单寒暄几句后,便与一位相熟的命妇低声叙起话来,自然而然地将王驸马晾在了一旁。 凌云志与王驸马四目相对。 王驸马压抑的怒火几乎要迸溅出来,这人究竟是走了什么大运,竟能被昭阳公主瞧上? 凌云志迎着他的视线,淡然一笑,“姐夫。” 王驸马嘴角抽动,挤出一个僵硬无比的笑容。 他万万没想到,顾六郎竟真的一步登天,攀上了昭阳公主的高枝,成了他名正言顺的连襟。 他心口泛起一阵憋闷。 …… 昭阳公主府的马厩里 弥漫着一股混杂着干草与马粪的气味。骏马在各自的隔间里安静咀嚼,偶尔打个响鼻 顾六郎蹲在槽旁,缓慢而均匀地将草料摊开。 身旁的石槽上,搁着一大块用红纸包裹的喜糕、几块印着双喜的喜饼,还有一小把用红线缠着的喜糖。 今日公主大婚,府中上下皆得赏赐。 其他马夫倚着栏杆闲谈的声音,断断续续飘过来。 “听说这位驸马爷出身寒门,能娶到公主,真是祖坟冒了青烟……” “你方才去前头帮忙,见到驸马爷长什么样了?” “就……普普通通吧。” 公主……顾六郎眼前浮现出那个他曾远远见过几次的身影。 今日,那般人物就要成为他人的新娘了。 他并非有什么痴心妄想,那觉得一切太荒唐了。 可一缕久远的记忆突然浮现心头,幼时爹半开玩笑,“我儿将来若争气,说不定还能迎娶公主!” 他甩甩头,拿起了喜饼塞进嘴里。 突然间冷不防听到了一个名字,对了,驸马爷名讳好像叫……顾六郎。” “诶?”另一个马夫忽然扭过头,看向顾六郎,带着几分戏谑,“顾六郎,那驸马爷和你同名啊!” 顾六郎顿时愣住了,他本名也叫顾六郎,手里的喜饼“啪”地掉在地上。 “驸马……顾六郎……” 或许是巧合?天下之大,或许真有这般巧事?可一个荒谬的念头突然浮现脑海。 他猛地站起身,他必须去看一眼,就一眼,只要看一眼驸马的样子…… 顾六郎在马厩旁来回走了几圈。 几位马夫看着他,“顾六郎,你在干什么呢?” 顾六郎置若罔闻,他咬咬牙,溜到杂役房附近,寻了身稍显干净些的旧衣匆匆换上。 然后低头混入了一群正收拾宴后残局的下人队伍里。 他看见一个人影被簇拥着走出来,穿着大红的喜服,似乎饮了不少酒,脚步有些虚浮,正与身边人笑着说话。 廊下的灯笼散发出柔和的光晕,清晰地照亮了那张脸。 就在那张脸映入眼帘的瞬间,顾六郎怀里原本帮忙抱着的一坛未开封的残酒,“哐当”一声巨响砸在了地上。 周围有人惊叫怒骂,他却浑然不觉。 是他! 那张脸,烧成灰他都认得!劫走了他所有东西的王大郎! 男人嘴角就是挂着这样一抹残忍又轻蔑的笑,打断了他的左腿。 他被打得奄奄一息,身份证明全无,沦为流民,最后辗转沦为公主府最低贱的马夫。 而那个抢夺走他一切的男人,此刻,正穿着大红喜服,顶着“顾六郎”的名号堂而皇之站在这里,即将成为昭阳公主的驸马! 鸠占鹊巢! 原来,那人抢走的不仅是他的盘缠,更是他的人生,他的名号,他的一切可能!强盗用他的身份,不知用了什么龌龊手段,竟摇身一变,成了高高在上的驸马爷! “喂!你瞎了吗?找死啊!”管事的怒骂,同伴的拉扯他的胳膊让他回过神。 顾六郎猛地低下头手脚僵硬地收拾着满地狼藉。 前院,喜庆的乐声再次隐约飘来,那是送入洞房的吉时已到。 而他,真正的顾六郎,狼狈蜷缩在无人在意的阴影里。 耳边是远处隐约的欢声,眼前是灯火通明的殿宇,那里面,强盗正顶着他的名号,享受着他永远无法企及的人生。 原来,被夺走的,不止是过去,还有此刻,以及所有未来。 仇恨瞬间在他每一寸骨骼滋长。 …… 新房内,龙凤红烛高烧,照的满室辉煌如昼。 昭阳公主端坐在铺满红枣、花生、桂圆、莲子的床沿,凤冠霞帔,只是脸上并无多少新嫁娘的羞怯,反倒是一片沉静。 她看着站在不远处、略显紧绷的驸马。 凌云志后退一步,“公主,臣有一件事瞒着公主。” 昭阳公主眉梢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什么事?” 在昭阳公主略带讶异的目光中,凌云志解开了腰带,褪下了最外层的大红喜服,又解开了中衣。 当手指触碰到紧紧缠绕的裹胸布时,然后,一层层将其解开。 裹胸布落下的那一刻,凌云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做完这一切,她重新才抬起头,迎上昭阳公主震惊的视线,“公主,如你所见,臣是女子。” 屋内死寂一片,昭阳公主一动不动,只是紧紧盯着跪在面前的人。 方才还是风度翩翩,令她欣赏甚至有一丝好奇的驸马,转眼间,竟变成了一个的女子。 巨大的荒谬与惊愕冲击着她。 随之涌上的是另一种奇异的情绪。 她想起自己提出契约时,对方那短暂的沉默与复杂的眼神,想起这些时日接触中,那份不同于寻常男子的细致与敏锐……原来一切都有了解释。 “你……”昭阳公主终于开口,声音有些干涩,“为何如此?” 凌云志将原主的身世和盘托出,被丈夫抛弃女扮男装进京赶考……声音平稳但又带着深切的悲哀。 昭阳公主听着,脸上的神情从震惊到恍然,脸上有怜悯,有讶异,有思索,还有一丝……难以名状的兴奋。 当凌云志陈述完毕,昭阳公主站起身,踱步到凌云志面前,声音带着感叹,“这一切……你真是不容易……” 烛光摇曳,映照着两张同样年轻却经历了迥异命运的脸庞。 “女扮男装,考取功名,周旋朝堂……”昭阳公主低声重复,眼底的光芒渐渐变得奇异,甚至有一丝灼热,“甚至,还与本宫定下这婚约……哈。” 她在静谧的新房里来回走了几步,忽地轻笑出声。 那笑声起初很低,带着点自嘲,随即却变得明朗起来,甚至染上了几分兴奋。 “本宫原以为,这桩婚事不过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乏味交易,最多……添个看得顺眼的合作伙伴。”她转过身,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凌云志,像是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没想到,竟是活生生的话本子走到了眼前!比那些才子佳人的老套故事,有趣了百倍!” 昭阳公主走上前,牵着她的手,“仔细说说,你如何瞒过查验?平日上朝议事,与那些男人周旋,是何感觉?还有……你原本的打算是什么?当真打算一辈子这样过下去?还有那个抛弃你的男人是谁?我一定替你好好教训教训他!” 她一连串发问,拉着凌云志一同坐到了铺满吉祥果子的喜床边,忘了此刻本是洞房花烛。 她的眼神里,失落早就被巨大的刺激感和新鲜感所取代。 凌云志看着昭阳公主,那张脸上只有纯粹的好奇与跃跃欲试。 两人低声细语,当话题不可避免地再次触及那个“负心汉”时,凌云志顿了顿,面上掠过一丝复杂难言的神色。 昭阳公主迫不及待的追问,语气义愤,“怎么了?你是不是还对他有情?你别怕,你现在就告诉我,我明天就在父皇那里狠狠参他一本!” 凌云志脸上露出一分恰到好处的苦笑,“公主厚爱,只是……这人,只怕是连你,也未必能动得了。” 昭阳公主追问,到底是谁?在这京城,还有本宫动不得的人?” “他是你的姐夫,长宁公主的驸马。”她稍作停顿,吐出那个名字,“王、大、郎。” 昭阳公主顿时呆愣在原地,半晌没有反应。 作者有话说: 收藏不太理想,之前也尝试过找文案推荐,但效果平平,最近打算试试用片段推 各位小天使们作为读者的角度,觉得这本书里哪些片段比较有趣、吸引人呢?想听听你们的看法~ 60-70 第61章 古代刘玉妹13 驸马 一身大红喜服的两人已换上庄重朝服。凌云志依旧是一身妥帖的男装, 昭阳公主走在她身侧。 踏入内殿,帝后端坐于上,目光落在这一对新人身上。 皇后最先露出笑容,那是真正舒心满意的笑。 “快起来, 不必多礼。”皇后的目光在新驸马身上细细打量, 越看越是喜欢, “成了家便是大人了,日后要相互扶持。” 她转向皇帝,语气带着欣慰, “陛下您看, 昭阳这丫头平日看着跳脱, 挑人的眼光倒是不错。驸马沉稳有礼, 瞧着便是个能担事的。” 皇帝威严的脸上也难得露出几分慈祥,他昨日在婚宴上已仔细观察过这位驸马,应对得体, 不卑不亢。 “嗯, 昨日几位阁老也在朕面前夸赞,说驸马年纪虽轻,见解却颇为老成, 文章也扎实。” 他看向女儿,语气半是玩笑半是告诫, “昭阳,如今有了驸马在身边提点, 你那顽皮的性子也该收敛些了。” 昭阳公主立刻做出乖巧模样,微微低头应道:“儿臣谨记父皇教诲。” 借着低头的动作,她飞快地瞥了一眼身旁的人,只见对方也正恭敬垂首。 她心中那股奇异感又涌了上来, 好了,这下彻底清净了,再不会被变着母后与父皇催问“喜欢什么样的青年才俊”了。 这块挡箭牌很满意,她自己也觉得分外有趣。 凌云志姿态恭谨,“陛下、娘娘谬赞。能娶到公主,是臣三生之幸。” 皇后越看越是欣慰,又拉着昭阳的手细细叮嘱了些夫妻相处之道。 无非是举案齐眉、互相体谅之类,昭阳公主表面上认真听着,心里却有些不厌其烦。 皇帝见她们夫妻和睦,更是龙心大悦,又赏赐了些绫罗珍宝。 退出殿外,沿着长长的宫道往回走,昭阳公主习惯性的稍稍落后半步。 以前她作为晚辈,作为女子,在母后与父皇身边,总要礼让。 她看着前方穿着男子朝服、步履稳健的背影,忽然快走两步,与她并行。 她语气戏谑,“听见了?挑人的眼光不错,沉稳有礼,能担事……我的好驸马,你这差事,眼下可是办得漂亮极了。” 她顿了顿,“连父皇都让我跟你学着收敛性子呢。这下,我可算能过好长一段清静日子了。” 凌云志微微颔首,“公主满意便好。” …… 昭阳公主府内 小月一人立在院中,怯生生地打量着这个全然陌生的家。 她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衣角,衣服是崭新的料子制成的,摸上去很细滑。 娘在出门前对她说,“小月,从今以后,你就住在这儿了。” 这里每一处都透着与从前市井小院截然不同,她的目光最终落在那架秋千上,秋千随着微风轻晃。 她小心地坐上秋千,脚尖一点地,整个人跟随秋千轻轻晃了起来。 “小月,这院子你喜欢吗?” 昭阳公主的声音从洞门边传来,小月慌忙从秋千上跳下来行礼,“见见过公主!” 昭阳快步上前扶住她,噗嗤笑出声来,“如今我也是你的母亲了,母子之间不必多礼。” 昭阳牵起她的手往房间里走去。推开门,四个丫鬟垂手侍立,齐齐行礼,“公主,月姑娘的箱笼都已收拾妥当了。” 小月被这阵仗惊得往后缩了缩。 “小月,她们以后就是你的丫鬟。”昭阳柔声道。 小月小声说,“好多人……我不习惯有这么多人伺候。” 昭阳却只微微一笑,“既然不习惯,那便让她们先退下。” 她抬手轻挥,丫鬟们便鱼贯而出。 小月悄悄松了口气。 这屋子比她从前住的大上三倍不止,除了必要的床榻桌椅,便只剩靠墙那一整面书架,密密麻麻堆满了书。 昭阳也在看这屋子。 凌云志要在那样的身份掩饰下,独自拉扯孩子。这屋子的简朴,让昭阳品出一丝生活的艰辛。 “你的书倒是不少。”昭阳走向书架。 那些书册新旧不一,有的边角都磨起了毛,“想必很爱读书?” 小月跟在她身后,“都是些市井杂书,我娘、她自己写着给我解闷的。” 昭阳的指尖在一本旧书上停住。 “哦?那我可要瞧瞧。”她抽出那本书,起初只是些寻常小故事书,直到“尸体”二字猝不及防撞入眼帘。 她眉头微蹙。 她翻回那页,那是一篇极短的小故事。 *这篇故事说的是一个擅长烹饪的妇人,她的丈夫性情刻薄易怒,她妇人因为畏惧丈夫。 有一日,其夫买回了一块猪肝令她料理,妇人以秘制香料与高汤悉心烹煮,香味扑鼻。 这香气竟勾起了妇人自己的食欲,她先是偷尝了一小口,而后一发不可收拾,竟将整块猪肝吃的一干二净。 妇人惊醒后,没钱另买,畏惧丈夫生气,于是潜入隔壁的寺庙内,寺庙内停放着一具新丧女尸,她便用剪刀剖开女尸取其肝脏,烹饪给丈夫,丈夫吃得尽兴。 夜里,妇人听到屋外传来质问声,“谁拿走了我的肝?谁拿走了我的肝?” 突然间,阴风袭来,一女鬼破门而入,厉声质问。 妇人直向丈夫,“是他!是他拿走的!是他拿走了你的肝!” 女鬼逼近,妇人赫然看清那女鬼的面容,竟是她自己! 她低下头,只见腹部一片血污狼藉,记忆顿时翻涌而上。 原来哪有什么女尸,原来竟是她将刀刺进自己肚子,自剖取出的肝脏! 血从她肚子里渗出,浸透被褥,而身旁的夫君依旧熟睡,对这一切毫不知晓。 故事至此戛然而止。 昭阳捏着书页的手指微微收紧,一种极其复杂的,沉甸甸的东西压在了心口,让她一时有些透不过气。 这绝不是一个寻常的志怪故事。 “这个故事啊……”小月不知何时凑到了她手边,踮着脚看她手中的书册。 昭阳回过神,转头看向小月,声音迟缓,“这故事……当真是你娘亲写的?读来……有几分吓人,也引人深思。” 小月抬起头,“这个故事啊,是我娘写的,是与这篇故事一同看的。” 她往前翻了一页,递给昭阳。 昭阳低头看去,那也是一篇极短的小故事。 *一个姓濮的女子,她的母亲强势不允许丈夫纳妾,父亲没有儿子。 家里万贯家财全交给了濮氏女,她出嫁时嫁妆里田宅、奴婢、什物都齐备。 濮氏女却怜悯父亲没有儿子,曾委婉劝母亲让父亲纳妾,其母大怒怒骂女儿。 濮氏女不敢再说,她暗中为父亲置婢妾在家,每次父亲来,就让婢侍奉,果然一年后生了一个男孩。 她把孩子抱回娘家,在宗庙中让族中长老见证,向母亲道贺说您有了儿子。 她的母亲怨恨女儿,立刻把原本嫁妆里的全部田宅,奴婢和什物收回,不许再相见。 濮氏女的丈夫原本因为娶了富家女而受益,突然变得一贫如洗,气愤之下甚至想要杀妻,濮氏女自觉已无容身之地,便上吊而死。 昭阳静静看完,心中波澜起伏。 …… 日影西斜,王驸马与同僚拱手作别。 一道挺拔的身影却无声无息靠了过来。 凌云志站定,目光落在王驸马脸上,脸上带着一种玩味。 王驸马现在一看到凌云志就觉得头皮发麻。 “姐夫。”凌云志开口,“叨扰了,见谅。” 王驸马的嘴角抽动了一下,几乎是冷笑说出,“有什么事?” 凌云志道:“确有一事,需姐夫相助。” 王驸马的心往下沉了沉,总感觉是什么不好的事情,“……讲。” 凌云志装模作样叹了口气,“昭阳公主府中有一名马夫,模样生得太过扎眼,行事也有些不知分寸。留在公主身边伺候,恐生事端,惹人非议。” 王驸马愣了一下,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马夫?模样扎眼?他狐疑地看向对方,试图看出什么端倪。 就为这等仆役小事?值得顾六郎亲自跑一趟。 他本能觉得不对劲,这背后必有隐情。 不过一种快感悄然滋生,没想到顾六郎和昭阳公主之间也有这种需要遮遮掩掩的丑事? 还要来求他,真是狼狈。 “所以?”他干巴巴的问。 “想请姐夫费心,将此人收留在贵府马厩。”凌云志道,“别让他再有机会接近昭阳公主,身契和安置费用,我自会处理妥当。” 王驸马惊愕,“什么?收到我府里?这……这成何体统!昭阳公主的人,塞到我这里,万一被人察觉……” 凌云志打断他,语气依旧平稳,“我已经与昭阳禀报过,给他另寻个主家。昭阳仁慈,怕他遇到刁钻的主家。长宁公主府上,不正是最稳妥的去处么?” 王驸马哑口无言,好半天才张了张嘴,“……好,我、我应下了。” “后日,人会送到侧门。”凌云志微微颔首,“有劳姐夫多费心。” 凌云志离开后,王驸马咀嚼着这几个词,昭阳公主府……英俊马夫…… 一种幸灾乐祸与怀疑在心间弥漫开来。 …… 马厩角落,充斥着干草与马粪便混合的气味。 顾六郎靠坐在墙边,左腿伸直,手掌按压旧伤的关节,每一次按压带来的细微痛楚。 他的眼眸翻滚着强烈恨意。 他恨那个如今高高在上、顶着“昭阳公主驸马”尊贵头衔的男人! 什么“驸马”?不过是个窃贼!一个夺走了他一切,将他推入万劫不复深渊的卑鄙小人! 他恨不得立刻冲到昭阳公主面前,将那个男人的过往公之于众,撕下驸马道貌岸然的伪装。 但他的理智告诉他,空口白牙,谁会信他?对方权势滔天,捏死他比捏死蚂蚁还容易。 他必须忍,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就在他于心中反复盘算,如何在不引起怀疑的情况下打探、寻找驸马的弱点时。 管家突然出现,“你快起来,收拾你东西。” 顾六郎心头一紧,抬起眼看着管家。 管家扬了扬手中的纸,“长宁公主府那边缺个会伺候马匹的人,要调你过去。赶紧的,别磨蹭。” 长宁公主府? 顾六郎怔住了。 这变故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他脑中飞快地转动。 长宁公主……他隐约记得,这位公主风评似乎与昭阳不同,更低调,也更……难以捉摸。 管家不耐烦地催促了一声。 顾六郎缓缓站起,收拾好东西,跟着管家,一瘸一拐地走向侧门。 作者有话说: *这个小故事出自卡门·马查多的《派对恐惧症》中的《为丈夫缝的那一针》 *出自《清史稿》 第62章 古代刘玉妹14 驸马 约定的后日午后, 长宁公主府的后门 王驸马和小厮在此等候。 门外传来极轻的马车轱辘声,随即窸窣响动,后门被轻轻叩响, 王驸马深吸一口气, 示意小厮开门。 首先映入眼帘的, 是昭阳公主府的一位管事, 恭敬地递上东西,“驸马爷,这是身契和一应用度银票, 请您过目。” 王驸马草草扫了一眼, 挥挥手, 让小厮收下。 他的目光, 迫不及待越过来管家,投向他身后。 一个青年男子低着头,缓缓从马车的阴影里走出来。 只一眼, 王驸马便不得不承认, 顾六郎说的没错。 这马夫,生得确实过于扎眼。 约莫二十出头的年纪,身量很高, 略显清瘦,穿着一身半旧不新的粗布短打, 是最普通的仆役打扮。 可那张脸……眉骨清晰,鼻梁高挺, 嘴唇的线条在略显苍白的脸上显得格外分明。 王驸马自诩自己是个美男子,此刻居然觉得黯然失色。 难怪、难怪要送走,这般相貌,放在哪里都是祸水。 他鼻腔哼了一声, 下巴微抬,“就是他?” “回驸马爷,正是。”管事躬身,又转向那马夫,声音严厉了些,“还不快见过驸马爷!” 那俊美男人闻言,依言上前两步,准备行礼,那男青年的整个身体,随着步伐向左一沉,重心迅速调整到右腿,再带动左腿完成一个略显拖沓的跟进。 一步,两步。 他是个瘸子。 而且,瘸的是左腿。 王驸马的瞳孔骤然收缩,他的右腿微微发痛,心里升起一股照镜子一般的恐惧感。 他攥紧了袖中的拳头。 瘸子! 一个瘸了左腿的马夫! 而他,王驸马,一个同样身有残疾,瘸了右腿的人! 这绝不可能是巧合!天下瘸子千千万,偏偏送一个左腿瘸的过来?偏偏送到他这个右腿瘸的驸马府里?! 顾六郎一定是故意的! 顾六郎是在用这种方式,狠狠扇他的耳光。 “好……好得很!”王驸马脸上带着狰狞,眼神凶狠得几乎要杀人。 管事吓得一哆嗦,“驸、驸马爷……” “人,我收下了!”王驸马几乎是用吼的,“滚!都给我滚出去!” 管事连滚爬爬地退了出去,后门很快被关上。 “带下去!”王驸马猛一挥手,声音因愤怒而扭曲,“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靠近他!谁也不许跟他说话!” 小厮慌忙应声,几乎是架着那马夫离开。那马夫自始至终,没有反抗,也没有再看王驸马一眼,只是顺从地、一瘸一拐地,消失在庭院更深的阴影里。 ………… 起初几日还算平静,管事指派活计,顾六郎默默完成。 但很快,本该几人轮值的夜班,渐渐全落在他一人肩上。管事的说辞轻飘飘的,“你腿脚不便,白日多歇息便是。” 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种本不属于马夫做的杂活,扫院、搬物、清沟,一件接一件。 顾六郎始终一言不发。他见过太多人心,这点排挤算计,比起那些的年颠沛流离,实在算不得什么。他只是更沉默做完每一件事,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 下人们见他逆来顺受,胆子便愈发大起来。 尤其是管事手下两个负责杂役的仆役,似乎将欺辱这个沉默的瘸子,当成了每日的一点乐子。 这日午后,顾六郎刚清理完一处偏院。 这原不是他的活,是管家身边的小厮特意交代的。 他放好扫帚,正打算回马厩,那两个仆役便晃悠着来了。 “哟,这就歇上了?”领头的嗤笑一声,脚尖踢了踢墙角的落叶堆,“这地儿可还没干净呢,赶紧的,再扫一遍。” 顾六郎看了一眼,没动,“已清洗过了。” “你说干净就干净了?”另一个仆役瞪眼,“老子看着就脏!让你扫就扫,哪来那么多废话!一个瘸腿的,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说完更是径直上前,一脚踢翻了旁边的水桶。 脏水混着枯叶尘土“哗”地泼了出来,弄脏了一大片地。 “做不好晚上也别想有饭吃!” 顾六郎握着扫帚的手指节泛白。但他深吸一口气,不能在这里闹起来。 他垂下眼,不再争辩。 见他服软,两个仆役更得意了。其中一个甚至上前一步,故意用肩膀重重撞了他一下。 顾六郎左腿本就不稳,这一撞之下,踉跄着向旁边倒去,手肘狠狠磕在粗糙的地上。 “嗤,站都站不稳,还能伺候马?别把贵人的马也带瘸了!”仆役哄笑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略带诧异的女声传来,“你们怎么故意欺负人?” 两人猛地回头,只见一位衣着体面的丫鬟立在那儿,看打扮像是公主身边得脸的。 她的目光扫过他们,最后落在低头不语的顾六郎身上,蹙眉道:“心术不正,以凌虐他人为乐,待我禀报公主,定重重罚你们!” “小的再也不敢了!求姑娘饶恕!”两人慌忙躬身认错。 两人诚恳认错后,丫鬟没再多言。这点小事,本也不必劳烦公主。 她转身往账房去支取物件,见只有个小厮在,便问道:“管家呢?” “管家方才出去了,姑娘有事?” 她便略提了方才所见之事。 小厮左右一张望,压低声音,“姑娘,这事儿……您还是别管为妙。管家不会管的。” “莫非那人得罪的正是管家?” 小厮摆摆手,声更低了,“是驸马!驸马吩咐过,要好好磋磨那马夫。” 丫鬟心头一跳。她不敢多问,心不在焉地取了东西,匆匆回了院子。 丹青正在屋里绣花,肚子已隆起如鼓,临盆在即。 “怎么去了这么久?” 丫鬟将所见所闻一五一十说了。 丹青指间的针线顿了顿,“那马夫既是昭阳公主府调来的,驸马为何如此待他?” “奴婢也想不明白……” 话音未落,丹青忽然脸色一白,捂住了肚子,“好痛。” …… 书房内 王驸马挥退所有下人。 几个月前,他派人回乡调查“顾六郎”的底细,如今密信终于送到手中。 他几乎迫不及待拆开信件。 “遵命详查‘顾六郎’其人身世背景,经多方打听核实,未查到符合所述之顾姓人家。当年刘家中确有一女三男,两男夭折,余下一男被亲戚收养,然而收养人家姓张,非姓顾。另外,属下自王家村多人口中得知,刘玉妹进京寻夫前将夫家田产、老宅乃至祖坟悉数变卖,祖先尸骨回归山野……” “顾……六……郎……” 王驸马从齿缝里挤出这三个字,哪里是什么替弱妹讨公道的好人?分明是个处心积虑、身份成谜的骗子! 还有刘玉妹这个贱人!亏他一直以为对方是个温柔贤良的女子! 虽然他好几年没回老家了,但他没想到刘玉妹居然敢卖了他家的祖坟和老宅! 这是对他的践踏,是真正意义上的挖祖坟! “砰!” 王驸马一拳重重砸在案上,砚台里的墨汁都溅出几滴。 他胸膛剧烈起伏,他不知道顾六郎和刘玉妹是什么关系? 为什么顾六郎会收养小月! 他明白了!顾六郎定是刘玉妹的姘头!难怪那贱人敢卖掉王家的祖宅和老宅,原来是有了姘头! 王驸马全然忘记了刘玉妹和顾六郎长的几乎一模一样这一点。 忽然下人在门外急报,“驸马!驸马!” “什么事?!”他咬牙低吼。 “青姨娘要生了!” ………… 凄厉的痛呼一阵阵从房里传来。 长宁公主在门外踱步。王驸马立在另一侧,心中却分成两半,一半为丹青揪紧,另一半仍在心里为顾六郎恼怒。 不知过了多久,屋子里终于响起了婴儿的啼哭声。 接生婆剪断脐带,拭净血污,将襁褓捧出,“是位千金。” 王驸马怔了怔,笑道:“女孩也好!女孩也好!哈哈哈!我有女儿了!” 反正不能生的不是他,多生几个,总会有儿子。 他悄悄去瞧长宁公主的脸色。 长宁公主默默接过孩子。 是个女孩啊,她心底不由柔软起来。 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只是众多皇子中的一位,并不起眼也不得圣宠。 在她六岁那年,她和她一母同胞的皇兄都得了瘟疫。 母妃日夜辛劳,衣带不解照顾皇兄,皇兄是男孩,是母妃未来的希望。而她则由奶娘照顾。 好在皇兄没能挺过来,母妃也生了重病一命呜呼,只有她活了下来。 幸好父皇的身体有问题,很多皇子生出来都体弱多病。 剩下几位活着皇子没能活到成年相继去世。 皇嗣凋零,从那时起,她作为公主的待遇才慢慢提高,甚至由皇后亲自抚养。 只不过皇后有亲生的女儿昭阳,对她虽好,但总归是更疼爱亲生的。 即便如此,她依然必须活成这个世道能容忍的模样,对母后恭顺,对父皇敬惧,对丈夫隐忍。 可现在,她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王驸马目光盯住公主怀中的襁褓,伸出手,“让我看看我的女儿。” 长宁公主侧身一转,将孩子护得严严实实。 驸马的手僵在半空。 “你的女儿?”长宁抬起眼,“从你隐瞒乡间妻儿、踏进公主府开始,你何曾真正配做一个父亲?” 驸马脸色涨红,急道:“公主这是何意!这孩子终究是我的骨血……” 长宁公主打断他,“她的前程,她的尊荣,日后皆由我赐予,与你无关。” 她向前一步,字字清晰地宣告,“至于你,王驸马,我们夫妻的情分早在你背弃信义的那一刻就已尽了。今日,不过是了断这最后一点名分。” 她从袖中取出一封早已备好的信纸,轻轻放在身旁的桌子上。 “和离书我已拟定。从此以后,你。你与我长宁公主府再无瓜葛。这孩子,这府邸,这里的一切,都与你无关了。” 驸马如遭雷击,呆立当场:“你……陛下可知道此事?” “我自会禀告父皇,不劳你操心,况且……”长宁道,“这里是京城,可不是你的乡下地方,你难道以为父皇为了面子,为了名声会站在你那边吗?” 她是公主,不会因为和离遭到非议。可他王大郎从此只会是前驸马,这一切足以阻断他往后所有仕途。 王驸马张了张嘴,却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3章 古代刘玉妹15 驸马 僵持的这几天里, 公主府的气氛如深冬寒冰。 王驸马试图以旧情动摇长宁公主的心,却连长宁的面都再见不着。 那道他曾经能轻易跨越的门,如今由面无表情的侍卫把守着。 任凭他软硬兼施,侍卫纹丝不动。 王驸马在院子外踱步, 心急如焚。 突然, 他将目光望向了偏院, 那是丹青与孩子居住的地方。 丹青曾是长宁的贴身侍女,自幼相伴,情分非比寻常。 更重要的是, 她是他孩子的母亲, 总该心软, 总该说得上话吧? 他进入屋子时, 丹青正倚在床上小憩,额间系着抹额,面色有些苍白, “你怎么来了?” 王驸马殷勤道:我来看看孩子。这几日你身子可好些了?” 丹青没有应声, 只唤来丫鬟抱过婴孩。她接过襁褓,目光落在孩子细软的胎发上,指尖无意识地轻抚。 王驸马使了个眼色, 丫鬟悄然退下。 他上前两步,伸手想要触碰孩子的襁褓, “让我抱抱她,我是她爹爹啊。” 丹青猛地侧身, 避开了他的手。 “公主的心意已决,”丹青终于开口,声音干涩,“驸马爷来找我也无用。” “怎会无用!”王驸马急了, 露出焦躁,“公主待你不同。你只需对公主说,孩子不能没有父亲,这个家不能散……我们往后好好过日子,我必定待你们都好!” 丹青不再看他,只是低头凝视怀中婴儿。 在襁褓的遮掩下,她的指尖极快在婴儿柔嫩的手臂内侧掐了一下。 “哇哇哇!” 孩子顿时爆发出尖锐响亮的啼哭,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回荡,刺得人耳膜发疼。 驸马被这突如其来的哭声惊得一怔,紧接着便是烦躁涌上心头。 “哭什么哭!真是……”他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孩子的哭声愈发响亮,仿佛要掀翻屋顶,丹青轻轻拍抚着,动作有些僵硬。 这哭声成了最有效的逐客令。 王驸马脸上红白交错,终于一甩袖子,“罢了!哭得人心烦!你……你好自为之!” ………… 从丹青的偏远出来后,王驸马只觉得胸膛里那股怒火越烧越旺。 他的脚步不由自主地转向了马厩。 顾六郎是这府里他最看不顺眼,也最能随意拿捏的下人。 马厩里弥漫着干草与牲畜的气味。 顾六郎正埋头干活。王驸马走过去,甚至不需要什么像样的理由,抬脚就踢翻了旁边盛着清水的木桶。 “哗啦”一声,水溅了顾六郎一身,也弄湿了满地干草。 顾六郎吓了一跳,抬起头,看见是他,脸上闪过一丝恨意。 “没眼色的东西!”王驸马厉声骂道,骂声格外尖厉,“这马厩肮脏腌臜,你便是这般当差的?” 顾六郎抹了把脸上的水,“驸马爷……这马厩方才刚清扫过。” “还敢顶嘴!”王驸马上前一步,扬手便是一记耳光。 清脆的响声在厩内回荡。 顾六郎偏着头,脸颊迅速红肿,屈辱顿时缠绕上心头。 见顾六郎瞪着眼,王驸马怒火更胜,“瞪什么眼?” 他抄起墙边的马鞭便挥。 “住手。” 一道声音瞬间冻住了驸马扬起的胳膊。 王驸马浑身一僵,缓缓回头。 长宁公主不知何时站在了马厩外。 她面容格外平静冰冷。她身后跟着两名膀大腰圆的婆子。 长宁公主的目光扫过满地狼藉的马厩,最后,落在那只僵在半空的手上。 方才丫鬟说驸马去了丹青处,她想着驸马居然还不死心,本想找他做个了断,却不料撞见这一幕。 她看向驸马的眼里又多了几分鄙夷。 “公主……”驸马慌忙放下手,脸上挤出别扭的笑,“这马夫办事不力,我正教训……” “教训?”长宁公主打断他,缓步上前,“以何身份教训?你不再是本宫的驸马,打狗还是要看主人。你分明是对本宫不满,故意欺辱本宫府里的下人!” 她看了一眼顾六郎,“下去吧。这里没你的事。” 顾六郎踉跄着退下。 长宁重新看向脸色涨红的驸马,“看来,和离书给你的体面,你是半点也不想要。在本宫府中,欺辱本宫的人,呈你的威风。王大郎你好本事。” “我……我没有……”王驸马想辩解。 “有没有,你知,我知。”公主不再看他,侧身对身后嬷嬷吩咐,“帮王驸马收拾行装,送他离开公主府。” 她说完,留下最后一句,“王大郎,你若还想保有最后的颜面,就安静地离开。否则就别怪我不念昔日旧情。” 公主的身影消失,王驸马孤零零站在马厩杂乱的地上。 那被踢翻的木桶,水正一点点渗入泥土,就像他曾经紧握的富贵与权势,正以无法挽回的从他指缝流走。 这一次,这里再无他立足之地了。 ………… 御书房内 长宁公声音清晰平稳,“……事情始末便是如此。驸马德行有亏,欺瞒在先,负义在后。儿臣与他,情断义绝。今日禀明父皇母后,恳请允准和离。此后世间,我与王大郎,再无瓜葛。” 皇帝坐在御案后,眉头深锁。 皇后则坐在一旁,看着长宁倔强的脸,眼中浮现复杂的忧虑。 “长宁……”皇后先开了口,声音有些发颤,“此事……当真没有余地?纵然那姓王的千般不是,你若就此和离,未免落人口实,说皇家凉薄……” “母后。”长宁抬起眼,“儿臣不在乎旁人如何嚼舌。凉薄?比起他抛妻弃子、攀附富贵,儿臣此举,算得上仁至义尽。” 皇帝重重叹了口气,“朕知道,你受委屈了。此事,是朕当年看走了眼,误了我儿终身。和离……便和离吧。皇家体面固然要紧,但我儿的幸福,更重要。” “谢父皇恩准。”长宁俯身行礼,心里长舒一口气。 然而,她并未起身。而是重新抬起头。 “父皇,母后,”她再次开口,“儿臣另有一请。” 皇帝和皇后对视一眼,心中同时升起不祥的预感。 “经此一事,儿臣彻底醒悟。困守后宅,将命运系于夫婿,如同浮萍,风雨来时,毫无自保之力,甚至累及身边无辜之人。儿臣不想,也不能再如此活下去了。” 她停顿了一下,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要将胸腔里积攒了二十余年的闷气全部吐出,“儿臣恳请父皇,允准儿臣走出后宫,步入前朝。” “什么?”皇后失声惊呼,几乎要站起来。 皇帝的脸色也顿时变得沉凝。 长宁毫无惧色,继续道:“儿臣常伴父皇阅览奏章,随母后打理宫闱,于政务民生并非全然懵懂。儿臣愿以公主之名,为父皇分忧。” 御书房内一片死寂,此刻皇帝心中翻江倒海。 皇后看着长宁,仿佛第一次真正认识她,长宁眼里是那样眼中的决绝。 “胡闹!”皇帝终于出声,“你可知前朝牵涉多广?朝臣非议,天下非议,你可扛得住?” “儿臣知道。”长宁迎着他的目光,毫不退缩,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恳求,“这天下,是父皇的天下,难道不也同样是您女儿,愿倾尽心力去守护的江山吗?” “请父皇,给儿臣一个机会。” 皇帝沉默了,皇后掩住了嘴,不知是惊是怕。 良久,皇帝缓缓靠向椅背,“长宁你……先退下吧。和离之事,朕同意了。至于你所说的,容朕……再思量。” 没有答应,却也没有再断然拒绝。 长宁叩首,“谢父皇母后。儿臣告退。” 她起身,转身走出了御书房。 长宁微微眯起眼,感受着光线落在脸上的温度。 路还很长,很难。但她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回头了。 …… 随着皇帝的点头,和离书如一堵无形的高墙,将王驸马昔日滔天的权势与富贵彻底隔绝在外。 晨光初透,百官鱼贯而入,王驸马走在行列中,只觉得每一道目光都如针芒刺背。 在这片全是男子的行列里,多了一抹格外醒目的身影。 百官垂首肃立,眼风却忍不住悄然瞟向纱帘。 一道新设的轻纱帘幕垂于殿侧,轻纱帘后坐着的正是长宁公主。 那是皇帝几经权衡后,一个折中而试探的安排,允长宁公主旁听朝议,观政学习。 皇帝的声音平稳,听不出太多情绪,“长宁公主,自幼聪慧,敏而好学。朕处理政务时,她常侍立于侧,耳濡目染,于政务民生,颇有涉猎见解,非寻常闺阁女子可比。” 此言一出,殿中微微起了些骚动,几位老臣的眉头已紧紧锁起。 皇帝仿佛没有看到臣子们变幻的脸色,说道:“长宁心系社稷,朕心甚慰。故朕决定,自今日起,许长宁公主垂帘旁听朝议,观政学习。” 文官队列中,凌云志悄然那道身影。 尽管隔着纱帘,尽管立于边缘,尽管此刻无声。 但她站在了这里。 帘后的身影微微调整了一下坐姿,背脊挺得更直了些。 凌云志唇角掠过一丝极淡的笑意。 从前,是她小看了长宁公主。 朝议如常进行,而有些东西,已悄然不同。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4章 古代刘玉妹16 驸马 房间里的空气总是弥漫着汤药的苦涩。 丹青坐在镜前, 铜镜映出一张苍白没有血色的脸,脸上憔悴脂粉也盖不住。 她的目光缓缓移开,落在梳妆台一角,那里积起了刚清扫过的一小撮落发。 产后那种掏空五脏六腑的虚无感并未随时间减轻, 反而沉淀成淤泥堵在胸口。 每一次呼吸, 都需费上额外的力气。 她看着摇篮里酣睡的女儿, 心里升起了一种莫名的厌弃。 凭什么?凭什么自己如此痛苦? 这个念头在她心里疯长,与产后带来的阴暗拧成一股危险的力量,在她体内冲撞。 她是一个被痛苦侵蚀、急需找到一个出口的母亲。 …… 又一日, 顾六郎又在庭院角落默默清扫落叶, 扫帚划过地面, 发出一声又一声的“沙沙”声。 丹青推开窗, 倚在窗边,静静看了他许久。 顾六郎察觉到目光,抬起头, 见到是她, 微微一愣,又低下头,“丹青娘子。” 丹青盯着他, “之前我听人说王驸马寻常来找你麻烦。” 顾六郎动作一顿,握着扫帚的手紧了紧。 丹青的目光似乎落在远处语气平淡, “你放心,他已经不再是驸马了, 你我终于可以摆脱他了。” 她顿了顿,“这般刻薄歹毒的人,活在世上,真是可惜了。公主那些年受的煎熬……若非怕落人口实, 岂会容他到今日?心里头怕是恨不能让他去死,只恨我现在这个样子不能为公主分忧……” 她好像意识到失言了,戛然而止,叹了口气,“瞧我,都说些什么。今日这些话,听过便罢,万莫叫旁人听去了。” 顾六郎脸色微变,“是。” 丹青关上窗扉,心跳如擂鼓,手脚冰凉。 她借长宁公主的势,激起顾六郎心中可能存在的怨恨与报恩之心。 …… 送别宴上 同僚们举着杯,言笑晏晏,说着恭喜他高升的场面话。 王大郎一杯接着一杯地灌酒。 说是升迁,却是将他调离了京城,发配到那遥远贫苦之地。 这些日子,他尝尽了世态炎凉,昔日巴结他的友人避之不及。 没了驸马的光环,他才发现自己原来一无所有。 他没有祖产,没有家业,全靠那点俸禄过活。 租赁下的小院,还想维持从前体面,按照从前的规格雇了下人,到了月底,竟连工钱都付不出了。 宴席散后,他独自踉跄走在街上,骂世态炎凉,骂公主狠毒,骂丹青忘恩负义,连那没见过几面的女儿小月,也被他咒作“扫把星”。 不知不觉,竟走到了湖边。 湖水在夜色下是一片漆黑。王大郎站在湿滑的岸边,打了个响亮的酒嗝,忽然仰头,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想我、想我当年也是寒窗苦读的学子!如今……如今竟落得如此田地!长宁!你这毒妇!还有你们……你们一个个,都不得好死!不得好死啊!” 就在他身体因醉酒与愤慨前仰后合,重心最不稳的那一刻。 一道黑影,悄无声息从他身后靠近 是顾六郎。 此刻,他眼里翻涌着被长久欺压羞辱所积压成的狠厉。 他看准了时机,将全身的重量与力气,双手朝着驸马那毫无防备的后背,狠狠一推! “啊啊啊!” 王大郎根本来不及反应。 他只觉一股巨力从背后袭来,脚下被湿滑的苔藓一绊,整个人便彻底失去了平衡向前扑去! “噗通!” 冰冷的湖水瞬间从四面八方淹没过来,灌入他的口鼻。 王大郎在水里拼命挣扎,手脚胡乱蹬划,这胡乱扑腾竟让他靠近了岸边。 岸上的顾六郎见状,俯身一把揪住王大郎的头发,将他的头按进水里。 王大郎窒息之下,双手在空中疯狂挥舞,竟一把抓住了顾六郎的脚腕。 恰好是顾六郎那只带有残疾的左腿。 顾六郎猝不及防,左腿失衡,被那股拖拽的力量带向湖中。 “扑通”一声,跌入了冰冷的湖水中。 顾六郎一边呛着水,一边仍不死心,再次奋力将王大郎往深水里按去,自己则往岸边游。 王大郎死死抱住顾六郎的腰腿,“你是谁?竟敢害我!?” 两人在水中扭打成一团,都是腿脚不便,又都心怀杀意。 互相的撕扯带走他们的体温和力气,不知不觉间,他们离岸便已经远了,渐渐到了湖水深处。 最终,两人的动作渐渐迟缓,随后,缓缓地一同沉入了湖中。 …… 第二日 有早起的路人经过湖边,见到水面上漂浮着两个人,失声大叫,“来人啊!有人落水了!” 王大郎与顾六郎落水身亡的消息,很快便传开了。 官府查问之下,得出了结论,王大郎生前经常欺凌马夫顾六郎,顾六郎因此心有积怨,趁王大郎醉酒于湖边上前报复,两人扭打时不慎双双溺亡。 当这消息传到丹青耳中时,她心里松了口气。 另一边,凌云志也听到了这个消息。 原本的剧情中,溺水而亡的人是原主和女儿小月,如今居然变成了王大郎和顾六郎。 她确实有让王大郎也尝尝绝望滋味的念头,至于那顾六郎的结局……却实实在在是在她意料之外。 她有797做耳目,能知道关键人物的一举一动,却无法洞穿每一颗人心。 她的到来,让命运偏离了原来的轨道。每一个人做出来不同的选择,走向了各自的命运。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5章 古代刘玉妹17 驸马 一年后 昭阳公主府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 将胸前一层层缠紧,对着镜子反复确认无误。 丫鬟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驸马,马车已经在外面等候了。” 府门外, 昭阳公主已经带着小月候在马车边。 今日是长宁公主的生辰。 自去年长宁公主旁听朝政, 不过短短一年, 她已悄然站在了京城权势顶峰。 皇帝膝下只有两位公主,迟迟不过继宗室,大臣私下议论纷纷, 陛下分明是要扶持长宁公主。 来到皇宫之后, 三人先向皇后请安。 大概是宫里已经很久没有小孩子了, 皇后一见了孩子就很喜欢, 搂着小月,朝她们道:“去吧,陛下已在等了。” 踏入御书房, 公主端坐老皇帝身旁, 正轻声说着什么。 见她们进来,皇帝抬起头,笑道:“昭阳, 来,到朕跟前来。” “一眨眼, 你们都这么大了。”皇帝握着两位女儿的手,“尤其是你, 长宁,如今已能独当一面。昭阳,你可要多和你姐姐学学。” 昭阳立刻扬起脸,“父皇, 儿臣可不比姐姐差!” 皇帝呵呵笑了。 长宁公主并未接话,只微微侧头,朝凌云志瞥了一眼。 自从她去年插手朝政之后,昭阳亦步亦趋,竟然也在朝中站稳。 长宁以为这位单纯的妹妹终于开了窍,直到几次暗中观察和昭阳不经意的提起,她才渐渐看清了昭阳的背后还有始终萦绕着驸马的影子。 “咳咳……”皇帝突然剧烈咳嗽起来。 昭阳慌忙轻抚他的背,“父皇可是近日又受寒了?” 老皇帝摆摆手,喘息稍平后才道:“无妨……是前几天的风寒落下的病根,总也不见好。” “太医可有诊过?” “吃了几副药总不见好,想来是我老了。” “父皇是天子,得上天庇佑,定会福寿绵长!” 皇帝笑了笑,挥了挥手,“罢了,宴席该开始了,莫让众人久等了。” …… 生日宴丝竹悦耳,觥筹交错,尽是欢声笑语,酒过三巡,席间气氛更加热络。 长宁公主饮下一杯酒,余光瞧见昭阳和驸马的互动。 虽说亲密,但总感觉古怪。 她垂下眼帘,也许是她多想了,人家小夫妻之间的事,轮不到她插手。 另一边,丹青忽然感觉一道视线悄然落来。 她抬眼望去,正好撞见昭阳公主身边那个圆脸丫鬟对上视线。 圆脸丫鬟朝她眨了眨眼,朝侧门方向抬了抬下巴。 丹青会意。 两人一前一后溜出喧闹的正殿,穿过回廊,停在偏殿旁的一颗树下。 两人以前在宫里就是老相识,后来跟着各自的主子出了宫,鲜少再见。 “丹青姐姐,”圆脸丫鬟握住她的手,“你近来可好?” “老样子。”丹青微笑,“你呢?” 两人又聊了会话,丫鬟提到了丹青的孩子,“等哪天有空我带着礼物去瞧瞧你和孩子,你如今住在哪里?” 丹青感到自己的笑容僵在脸上,“我还是住在公主府,孩儿有奶娘照料,公主仁慈,一切用度仍如从前。” 虽然长宁公主已与王驸马和离了,她作为王驸马的妾室,不仅和孩子留在了公主府,还保留了和以前一样待遇。 圆脸丫鬟睁大眼睛,“王驸马都和离出府一年多了……公主待你真好。” 丹青没有接话,若真对她好,当年为何要将她像件礼物般赐给王驸马作妾。 “不说这些了。”她转移话题,“你呢?昭阳殿下与顾驸马成婚也快一年了吧,怎么也迟迟未见喜讯?可是……” 她欲言又止,有些担忧。 圆脸丫鬟脸上浮起与昭阳一样的笑容,“姐姐多虑啦!我公主与驸马伉俪情深,纳妾?驸马提都不许人提呢!” “真羡慕啊。”话脱口而出时才觉失言,丹青慌忙低头,“我是说……昭阳殿下与驸马这般恩爱。” 两人又匆匆说了几句体己话,便一前一后回到宴席。 满堂欢语,丹青却只觉得胸口酸涩。 …… 长宁公主生辰宴过去不久,深秋气温一日比一日寒。 老皇帝先是咳疾症状严重,而后身体就像御花园的树叶一样枯萎凋零,一病不起。 昭阳和长宁二人轮流入宫侍疾。 到了深冬里,第一场雪落下时,殿内炭火烧得温暖,皇帝终日躺在病榻上,怔怔望着帐顶。 一日清晨,皇帝竟吩咐,传令心腹老臣即刻入宫。 大臣站了满屋,老皇帝缓缓开口,“诸卿……朕时日无多了。” 他的手指指向长宁,“国不可一日无君,今日,朕便将这江山……托付于长宁。” 群臣中起了细微的骚动,又迅速安静下去。 “都退下吧。”老皇帝挥挥手,像是用尽了最后力气。 此刻殿内只剩皇帝、皇后与长宁三人。 皇帝忽然剧烈咳嗽起来,皇后连忙上前为他抚背。 皇帝一把抓住长宁的手腕,“昭阳的那个驸马……你要当心。” “儿臣知道。”长宁低声应道。 “知道?”皇帝冷笑一声,“你当真知道?驸马表面温顺……他借着昭阳的名头,在朝中安插了多少人手?你以为朕病糊涂了,就什么都看不清了吗?” 长宁一僵,这些她并非毫无察觉,只是没想到父皇病重仍清晰洞察。 皇帝盯着她,“与其日后养虎为患,不如趁现在……” 他话未说尽,却已经令人胆寒。 长猛然抬眸,她张了张嘴,一时竟发不出声音。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的皇后忽然从袖中取出一个小瓷瓶递给她。 …… 殿外,阵阵寒风扑面而来。 凌云志拢了拢衣襟,突然一愣,侧头好像在听什么。 她刚要侧身开口,却见殿门开了一道缝。 丹青走了出来,径直停在了昭阳公主身侧,“公主,陛下想见您。” 昭阳闻言转身,完全没注意到身侧的凌云志脸色不对劲。 她只当是病入膏肓父皇有话要嘱咐,对凌云志道:“我去去就回。” 说罢便跟着丹青往殿内快步走去。 凌云志独自站在原地。 …… 殿内药气浓郁。 昭阳跪到榻边,皇帝的手紧紧攥住了她的手腕。 “昭阳……”皇帝声音嘶哑,“有件事……交予你。” 皇后轻声接话,“是你的驸马……” “驸马?”昭阳一怔,“母后与父皇放心,驸马待我极好,体贴入微。” “糊涂!”老皇帝厉声,“你驸马他……面上温顺,内里藏的却是狼子野心!他在朝中借你之名暗中培养党羽……此人不除,他日必成祸患!” 昭阳脸上的笑意僵住,“父皇定是误会了,驸马绝非这般人!” 皇后劝道:“昭阳,你是公主。这天底下好男儿这么多,何必执着一个心怀叵测之人?” “当初是你们催我成婚!”昭阳猛然站起,“如今又要我亲手毒杀枕边人……你们、你们枉为父母!”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我是我的亲骨肉,我难不成还会害你不成!”皇后声音颤抖。 气氛一时僵持不下。 长宁走上前,轻轻拉着昭阳的手,将她引至旁边的偏殿,“我知你心属于他。可你细想这一切真的对吗?这个时代,我们只能通过男人了解社会。” “我不是!”昭阳挣脱她的手,眼里滚落,“我是公主,是她依附于我,而非我依附于她!” “正因你是公主,我们的父亲是皇帝!”长宁公主道:“如果你失去了公主的身份,你的驸马真的还会爱你吗?” 她耐心道:“昭阳,这世间女子,自幼被拘于深闺,不得科举,不得议政。就像一个瞎子,只能被别人扶着才能走路,可是我们从来不是真正的瞎子,是他们蒙住了我们的双眼。失了他,你未必是损失……” 昭阳哑口无言,在姐姐心里,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形象? 长宁公主道:“我这儿有一瓶毒药,待会儿他会独在御书房侧间用茶……你只需片刻决心。” “不行!”昭阳摇头,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滑,“姐姐,你不能杀她……驸马、驸马她是……” 她突然攥住长宁的衣袖,声音颤抖:“她是女子。” 长宁整个人僵住。 “驸马是女扮男装,”昭阳又重复一遍,“她胸中怀的抱负……与你并无不同。姐姐,你怎忍心?” 长宁倒吸了一口气,踉跄退后半步。 昭阳松开手,苦笑了一声,“有时我甚至会想,她为何不曾早生些年,为何不能做我的母亲。” 长宁立在原地,她张了张口,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 凌云志独自立在廊下,指尖冻得发麻。 不知过了多久,门终于开了。 昭阳眼眶通红,她一眼看见凌云志,什么也不说,扑进对方怀里。 “没事了……没事了……”凌云志紧紧回抱住她,两人在寒风中相拥。 可这庆幸只持续了一瞬。 昭阳感觉凌云志身子一僵,听她脱口低呼“不好”,一把松开怀抱,转身就朝殿内冲去。 在古代生活了那么久,凌云志还是没能改掉现代生活的习惯,居然一时忘记了身上男式长袍。 冲上台阶时,她一脚踩住下摆,整个人顿时失了平衡。 “啊!” 她结结实实摔在石阶上,忍不住痛呼出声。 昭阳慌忙扑过来扶她,“怎么了?摔到哪儿了?!这么匆忙是要干什么?” 凌云志顾不得疼痛,抓住昭阳的手臂急声道:“快!长宁公主有危险!” 昭阳愣了几秒,立马提起裙摆,转身冲向殿门。 …… 偏殿内 偏殿内,长宁公主斜倚在木桌旁,闭上眼,脸上带着几分倦意。 丹青将一盏茶端上,“公主,这些时日……您太劳神了。” 长宁缓缓睁眼,她端起那盏青瓷茶盏,“从前在公主府时,日子是清闲的。每日只需要对一对账本,与女眷们闲聊品茶,或着是抚琴读书,一天就消磨过去了。” 她顿了顿,“可那样的日子,心里却总是空的。” “如今不同了。”长宁啜了一口温热的茶水,“……至少这双手,是真的在握住些什么。” 丹青静静立在一旁,目光落在茶盏上。 她迅速垂下眼睫。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6章 古代刘玉妹(完) 完 半柱香前 长宁公主将一只小瓷瓶轻轻放入丹青掌心。 “听我吩咐, ”长宁的声音压得很低,“若待会儿昭阳下了决心,你便将这药下在茶水里,端给顾驸马。” 丹青垂首接过瓷瓶。 就在这一瞬, 一个念头骤然浮现。 我也可以把这瓶药下给长宁公主。 她被自己的这一想法吓到了, 猛地收紧手指。 为什么?她问自己, 长宁公主待我向来宽厚。 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想法。 “丹青?”长宁察觉她神色恍惚,伸手轻抚她肩头,“别怕, 此事不会连累你。” 丹青仓促点头, 将那个念头死死按回心底。 公主这么关心我, 我不能怎么做, 她想。 但是一旦“鲨掉长宁公主”这个种子一旦种下,便悄无声息扎了根。 下毒必然被查出来的。 丹青心想。 或者……像王驸马那样?让公主醉后失足落水? 如若真的这样做了,我以后怎么办? 没了公主, 谁还会照拂我和我的幼女?除了公主, 我早已一无所有。 那不如用些伤身的丹药,日久天长,谁也察觉不到…… 我和公主从小一起长大, 公主不是刻薄的主子,对下人们向来宽厚仁慈。 我怎么能这样对她? 丹青在茶房里踱步。 …… 长宁感到一阵眩晕袭来时, 正抬手去扶案,便觉整个世界便倾斜起来。 “姐姐!”昭阳从殿外冲入, 她的呼喊以及身影模糊而遥远。 长宁的身子软软滑落,最后看见的是昭阳惊恐的脸。 太医提着药箱踉跄赶来,他搭上长宁腕脉,片刻后, 他冷汗直冒,“公主所中之毒……其毒性暴凶猛无比,臣、臣只怕……” 软榻上,长宁的胸口起伏微弱,唇上毫无血色。 皇后已经哭不出声,只攥着长宁冰凉的手,昭阳守在床尾,偏殿里无人言语。 长宁再度睁开眼,已经是次日中午。 “我……怎么了?”她的声音十分嘶哑。 “你中毒了。”皇后握住她的手,泪珠滚落手背。 长宁痛苦蹙眉,“是谁要害我……?” “是丹青……” 长宁眼睛睁大,怔了许久,忽然挣扎着要坐起,“我要见她。” “姐姐!” “长宁!” “让我见她。”长宁坚持。 昭阳叹了口气,“姐姐,丹青已经认罪了。” 长宁的手不由自主攥紧了锦被,道:“我想向她问个明白。” 见长宁坚持,皇后叫人将丹青带了上来。 丹青被带进来时,鬓发散乱,囚衣上沾着草屑。 长宁挥退众人,殿中只剩她们两人。 长宁心里还残存着一丝希望,问道:“下毒之事,你可受人指使?” “无人指使。” 丹青道。 长宁不可置信,倒吸了一口气,“我平日待你不薄……” 丹青忽然笑了,“情同姐妹?昭阳公主的驸马无子,她也从未想过让贴身侍女去替她生养。” “昭阳的驸马,她……”长宁咽下了想要说的话,“当初如果你不愿意,你可以同我说,我绝不强迫你。” “我并非不愿意,公主你说过把我当做妹妹一般。”丹青目光空茫,“为了这句话,我什么都愿意做,只后来我才明白,我们终究只是主仆……” 长宁合上眼帘,黑暗里却浮现出旧日的光影。 那时候她还很小,并不得父皇的宠爱,也不得母妃的关注,只有丹青这个笨拙的小宫女,一直陪着她,哄她开心,给她唱家乡的童谣。 但是自从成亲之后,她的世界缩小到驸马一人身上,再后来,她离开了驸马,才发现丹青不知何时和她渐行渐远。 长宁的声音轻得像叹息,“丹青,是我对不住你……” 丹青平静地接受了这句话,“公主,如今我不那么恨您了。”她顿了顿,“因为,我不再像从前那样全心全意忠于您了。” 很小的时候,她因为家里穷,就离开了家人,进宫为奴为婢,入宫前家人告诉她要好好伺候主子。 入宫后,嬷嬷教导小宫女们“主子就是你们的天” 她把前半生只为照亮主子的路,如今她累了。 长宁伸出手,手悬在床边,指尖微微发颤,“丹青……” …… 长宁公主薨逝那日,老皇帝在病榻上闻讯,当夜便驾崩了。 昭阳公主继位,成为新帝。 大殿内,昭阳在殿中看着眼前人又一次换上男装,腰带在纤瘦腰间绕了几绕,却总是系不齐整。 “你要这样装一辈子么?”昭阳走近,接过那截腰带。 “等到朝堂上至少半数是女子。”凌云志叹了口气。 大臣们可以接受女帝,就像能接受史书里偶尔提及的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无伤大雅。 如同戏台上总需一两个反串角色,只要曲终人散时各归各位,便依旧是茶余饭后的一段美谈。 可若真要让那些被绣在屏风上的鸟,都振翅飞向本该属于她们的天空,那便是另外一回事了。 “那还要很久。” “所以需陛下鼎力相助。”凌云志抬眼一笑。 两人并肩走出殿门,走向悄然破晓的将来。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一点后日谈,等完结之后写成番外 第67章 现代江闻霜1 白月光 凌云志睁开眼。 她正躺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环顾四周,房间宽敞而整洁,木质地板泛着温润的光泽,床头挂着巨大的结婚照, 一切都显得十分精致。 她起身, 推开房门, 发现自己身处于一栋双层独栋别墅中。 凌云志沿着楼梯缓步而下,客厅通透,落地窗外可以看见一个漂亮的小庭院。 庭院中央是一个巨大的游泳池, 水面波光粼粼。 她停下脚步, 闭上眼, 开始接收的记忆。 原主名叫江闻霜。 江闻霜是霸总丈夫的“第二任妻子”。 原主的丈夫萧总事业有成, 是一家发展迅速的公司总裁。 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从大学相伴的初恋,一起走过艰难创业期,两人顺理成章结婚。 婚后不久妻子就生下了一个名为小轩的男孩。 然而在这美满的家庭背后, 却有着不为人知的肮脏。 萧总与公司秘书戴宝珠维持着隐秘的情人关系, 两人经常借着工作肆无忌惮偷情。 一切的转折发生在小轩五岁那年。 妻子临时外出,萧总在家照看孩子。 秘书戴宝珠恰好上门送文件,两人旁若无人开始白日宣淫, 疏忽了对小轩的看顾。 小男孩悄悄溜出家门。 等萧总想起来孩子,出门寻找时才发现, 小轩被路过的车辆撞倒,永远失去了生命。 妻子接到电话的那一刻悲痛欲绝, 完全不知悲剧背后的真相,只当是一场意外。 萧总跪地哀求妻子的原谅,她最终心软。 直到后来,妻子偶然在萧总手机里发现他与秘书戴宝珠的暧昧对话。 妻子直接找到秘书戴宝珠, 言语试探之下,竟意外诈出了小轩车祸那日萧总与秘书戴宝珠偷情的实情。 这个突如其来的真相让妻子瞬间坠入冰窟,她失魂落魄回到了家。 第二天妻子以散心为由提出自驾旅行,萧总出于愧疚,放下了生意陪妻子一起去旅行 行驶在偏僻的高速公路上时,妻子忽然逼问,小轩出事那天的事情。 在不断的逼问之下,萧总终于承认了实情,但狡辩这一切都是意外,妻子能够原谅他,两人继续好好过日子。 那一瞬间,妻子眼中最后的光熄灭了。 早在提出自驾游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有了计划,而现在萧总厚颜无耻的一番话,更是让她下了决心。 她将车速提到极限,朝着路旁的护栏直冲而去。 车祸并未让她们当场死亡,但事发地是人迹罕至的区域,两人在寂静中渐渐闭上了双眼。 再睁眼时,惊魂未定的萧总发现自己回到了大学时代,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发现自己却身处一个平行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他因一场发烧错过了结识妻子的聚会,因此人生轨迹发生了偏移。 他与这个世界的妻子根本就是陌生人。 大学期间,凭借前世的记忆,他再度创业,公司规模远超以往。 拥有了巨大的财富后,萧总不断放纵,花天酒地享受人生。 直到某天,他与刚交往的女友坐在剧院观众席上,看见舞台聚光灯下那张熟悉的脸。 萧总的妻子当初的梦想是成为一位优秀的话剧演员,但结了婚之后为了家庭放弃工作,专心当萧总的贤内助。 江闻霜,这个世界初出茅庐,小有名气的话剧演员,也是他平行世界妻子的“同位体”,有着一模一样的脸和名字。 看着江闻霜在舞台上光彩夺目的表演,萧总内心翻涌起复杂的情感。 忍不住想起了曾经和妻子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 他在心里默默原谅了妻子最后的疯狂。他决定要在这个世界加倍补偿江闻霜。 于是,他迅速与当时的女友分手,对江闻霜展开了热烈追求。 经过一番纠缠,江闻霜最终嫁给了他,并如前世一样,在婚后放弃舞台,回归家庭。 萧总自认吸取了教训,特意聘请了一位保姆照料家务和孩子。 日子平静,可久而久之,那种熟悉的倦怠感再度袭来。 直到公司新来的求职者出现在他面前。 是秘书在这个世界的同位体,有着同样的名字,同样的样貌,同样的性格。 萧总又一次与戴宝珠纠缠在了一起。 之后的剧情里,原主会意外撞破萧总与戴宝珠的关系。 在激烈的争执后,原主心神恍惚下驾车驶入雨夜,而当时小轩就坐在后座的儿童安全椅上。 不出所料就是狗血剧情,原主在车祸中当场身亡,而小轩虽只受了皮外伤,却眼睁睁目睹了母亲在眼前失去生命,在心里留下来阴影。 自那天起,小轩便紧紧闭上了嘴,再未发出过一点声音。 萧总在葬礼上显得悲痛欲绝。为了“更好地照顾”小轩,他特意聘请了一位刚毕业的年轻助理。 这位小助理出身名校,履历光鲜,精通四国语言。 她不仅工作能力出色,更自带好运光环,总能结识关键人物,帮公司轻松拿下棘手的项目。 短短时间内,她就助力萧总的事业登上新的台阶。 更让萧总感动的是,小助理对小轩耐心照顾,小轩竟重新开口说了话。 与此同时,在小助理的对比下,戴宝珠显得贪婪恶毒,萧总渐渐看透了戴宝珠的真面目,与戴宝珠彻底断了关系。 故事的结局如同童话一样顺理成章,萧总娶了小助理,小助理成了人人艳羡的总裁夫人 接收完所有记忆的凌云志,忍不住发出一声冷笑。 萧总毁了江闻霜和小轩的人生还不够,换一个世界还要再毁一次。 真是够贱的!运气还这么好,不仅什么报应都没有,还美美吸小助理的气运,爱情事业双丰收,成为了这个小世界的男主。 要不是这是一个现代世界,鲨人犯法,她就直接砍死萧总。 “嗡!” 手机在桌子上震动。 凌云志拿起来,这个时代偏古早,手机还是老款式。 屏幕亮起,是萧总发来的短信:“老婆,我后天就回来了。” 现在萧总正在外地出差,准确来说是在和戴宝珠一起出差。 门口传来密码锁轻微的“嘀嗒”声,紧接着是孩子雀跃的呼喊:“妈妈!” 小轩脸蛋红扑扑的,背着明黄色的小书包跑向她,兴奋讲述幼儿园的趣事。 保姆提着菜篮,安静地走向厨房准备晚餐。 晚饭后,凌云志回到书房打开电脑,神情专注冷静,开始搜索离婚律师。 原主的通讯录有几位律师,但是原主的朋友圈完全依附于萧总,这些律师都是萧总的人脉。 她暂时不能打草惊蛇。 最终,她预约了一位律所位置适中、评价不错的律师,约在次日见面。 律师办公室里,凌云志陈述了情况,律师给出专业建议后,她直接要求,“请现在就帮我拟一份离婚协议。” 凌云志拿到文件走出律所,她站在路边等红灯,忽然想起这附近似乎有个剧院。 剧院门口,她从黄牛手里买了一张的票。 剧场内灯光昏暗,舞台上正在上演一出悲剧。 凌云志静静看着,思绪却飘得很远。 看完了表演,她的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她给萧总发去消息:“老公,明天我去机场接你吧。” 对方很快回复:“老婆不用了,司机会来接我的。” 她的指尖在屏幕上停顿片刻,继续输入:“我有一些重要的事情,想当面和你商量。” 聊天框顶端显示“正在输入中………” 过了好一会儿,萧总只回了一个字:“好。” 回到家,凌云志开始收拾行李。 保姆见状过来帮忙,被她婉拒:“不用,我只是整理些东西,明天带小轩回趟姥姥家。” 正在地垫上摆弄玩具车的小轩抬起头,“好耶!好久没见到姥姥了,还有巧克力!” 巧克力是姥姥养的泰迪犬,毛色像巧克力,是一只十分吵闹的小狗。 凌云志给幼儿园老师发了请假消息,又帮小轩把他的玩具塞进小书包。 第二天一早,车子驶入母亲家的院子。 姥姥刚遛完狗回来,看见熟悉的车牌,有些惊讶。 凌云志拎下行李箱,轮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她开门见山道:“妈,我打算和萧总离婚,先来你这儿住段时间。” 姥姥愣了一下,压低声音:“怎么回事?你们吵架了?” “他外面有人了。”凌云志道。 这时,小轩本来蹲在地上摸巧克力,听到对话,仰起脸问,“妈妈,你要和爸爸分开吗?” “对。”凌云志蹲下身。 “能不能不分开?”小轩的声音带着不安,“我去求求爸爸……” “不行。”凌云志的语气坚定。 小轩低下头,眼圈微微红了。 姥姥赶紧过来搂住他,轻声哄道:“小轩乖,这个爸爸不好,咱们以后换个更好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姥姥给你做可乐鸡翅好不好?” 把孩子哄进房间后,凌云志转向母亲:“妈,下午你帮我看着小轩,我得去机场跟萧总把事了结。” 姥姥叹了口气,点点头:“去吧,家里有我。” …… 机场抵达大厅,人流熙攘。 戴宝珠下意识想贴近萧总,却被他侧身避开。 萧总目光扫向出口方向,低声警告道:“我老婆来接我,别让她看见。” 戴宝珠不悦撇了撇嘴,轻轻哼了一声。 萧总整了整西装领口,仿佛只是结束一次寻常的出差。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8章 现代江闻霜2 白月光 凌云志一眼就在川流不息的接机人群中锁定了萧总。 她的第一反应竟是, 原来原主和萧总的结婚照没有修图。 萧总确实和照片里一样,有着一副出众皮囊,精心打理过的发型,一丝不苟的黑色定制西装完美勾勒出宽肩窄腰和长腿。 站在那儿, 就是一副活生生的霸道总裁, 与周围风尘仆仆的旅客格格不入。 他身边跟着秘书戴宝珠, 戴宝珠身穿淡粉色的针织上衣,搭配着棕色格子半身裙,整个人温柔又明媚。 还真是和原主差不多的类型, 都是萧总偏好的宜室宜家的类型。 凌云志抬手, 朝那个方向挥了挥。 萧总很快发现了她, 眼底闪过一丝意外, 他发现得今日的妻子有些古怪。 今天的妻子穿了身红白拼色棒球外套搭配深蓝牛仔裤,更让萧总不适的是她的眼神,那是一种带着掂量意味的审视。 他压下不安, 习惯性露出笑容, “老婆,好久不见,我好想你。” 说着便想伸手揽她。 凌云志避开了这个动作, 只回以一个淡淡的微笑,目光瞟向他身后的戴宝珠。 戴宝珠早就悄悄在打量江闻霜, 那件棒球外套是某个奢侈品牌与潮牌的联名款,价格抵得上她两个月的工资了。 江闻霜看她的眼神一僵, 难不成江闻霜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 萧总察觉到了妻子的疏离和那瞥向戴宝珠的眼神,立刻对戴宝珠公事公办道:“你先一个人回公司处理后续。” 难道妻子发现了不对?他和戴宝珠明明一直很隐蔽,究竟是哪里露出了马脚? 戴宝珠心里不乐意,好不容易有机会同进同出, 却被他妻子一个照面就打发走。 但她知道分寸,“好的,萧总。” 见戴宝珠坐上出租车离开,萧总转向妻子,语气依旧温柔,“老婆,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事,非要来机场说?” “上车再说。”凌云志没有看他,径直按下车钥匙。不远处一辆黑色的车应声亮起灯光。 萧总坐进副驾,车子平稳驶出机场停车场,却不是开往回家的方向。 萧总看着窗外越来越陌生的街景,勉强笑道:“老婆,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准备什么惊喜吗?” 凌云志沉默握着方向盘。 这沉默让萧总的心一点点提了起来。“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他声音紧张,“小轩?还是妈?” “别乱猜,”凌云志终于开口,声音平静无波,“不过,确实是关乎生死的大事。” 眼看道路越来越偏,路上连车辆都看不见几个。 萧总在城市区生活惯了,从不知道到郊区还有如此荒僻的地方,他心里升起几分不安。 车速,在空旷无人的道路上,悄然提了起来。 窗外的景物开始加速。 这感觉萧总太过熟悉! 像极了上一世,在那条高速公路上,失控的轿车冲向护栏前的瞬间。 “老婆!你开这么快干什么!慢一点!危险!”他的声音不受控制地发颤,整个人紧绷着。 凌云志平静道:“我也来到这里了。都是因为你,我们的小轩才会死。凭什么你现在还能装作无事发生,过得这么幸福?” 萧总脸色顿时变得惨白,“你……你也……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震惊过后,他意识到必须稳住她!不能在重蹈上一世的悲剧! “老婆!你冷静!听我说!这个世界不一样了!小轩还好好的!他还在家里等着我们回去!我们有机会重新开始!我发誓我不会再犯错了!” “重新开始?”凌云志嗤笑一声,“你怀着怎样的心思,去找这个世界的我?又生下一个小轩?你以为长得一样,就能替代吗?我的孩子,早就死在那场车祸里了!是你和你的情人害死的!” 萧总的冷汗瞬间湿透衬衫,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 “我错了!老婆我真的知道错了!”他苦苦哀求,“你看,这辈子我立刻就请了保姆专门照顾小轩,绝对不会再有意外!我改!我一定改!求你停下!” “打开手套箱。”凌云志的声音不容置疑。 萧总手忙脚乱地拉开面前的手套箱,里面整齐地躺着三份文件和一支笔。他颤抖着拿出来,“离婚……协议书?” 他难以置信抬头,“你要离婚?老婆,离了婚小轩怎么办?他才那么小,你真的忍心让他没有爸爸吗?” “笔在里面,”凌云志看都没看他一眼,“签了它,立刻!” 萧总不敢再犹豫,哆哆嗦嗦地拔出笔帽,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在三份文件的签名处划下自己的名字。 “我签了!签好了!你看!你看!”他举起文件。 车速终于缓缓降了下来,窗外的景物恢复了正常流动的速度。 萧总的心脏还在狂跳,他瘫在座椅上,大口喘着气,一句话也不敢说,生怕再刺激到她。 车子调转方向,驶回了市区,最终稳稳停在了民政局门前的停车位上。 萧总茫然问道:“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凌云志熄了火,拔出钥匙,“都是因为你,小轩才会死。只要和你离婚,小轩……这个世界的孩子,或许就不会走上那条路。” 萧总张了张嘴,但妻子现在的精神不太正常,他不敢再刺激她。 算了,先顺着她,以后总有办法……他这样告诉自己。 手续办得出奇顺利,凌云志拿起属于自己的那一本离婚证,转身就走。 “老婆……”萧总下意识追出几步,还想说些什么。 回应他的是毫不留恋绝尘而去的车尾灯。 他独自站在民政局门口,手里捏着那本离婚证。 …… 酒馆里低回着轻柔的爵士乐,暖黄的壁灯,深棕色的木质装潢,构成一个温暖而私密的空间。 凌云志推开沉重的木门,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最里面。 段琳琅侧对着门口,侧脸线条利落,正低头看着手机屏幕,面前摆着一杯金汤力,冰块已经融化大半。 几年不见,她身上褪去了学生时代的青涩,多了几分干练和沉静气场。 “抱歉,久等了吗?”凌云志走过去,轻声开口。 段琳琅闻声抬头,眼里先是闪过惊讶和喜悦,但很快又变成了梳理,她甚至有些不自在地微微调整了一下坐姿。 “还好。”她示意凌云志坐下,“坐。喝点什么?” “长岛冰茶,谢谢。” 点完单,短暂的沉默在两人之间弥漫。她们曾是最好的朋友,现在却只有短暂的沉默在两人之间流淌。 “突然约我,有事?”段琳琅放下手机,双手优雅地交叠放在木桌上。 凌云志握了握冰凉的玻璃杯壁,“嗯。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你说。”段琳琅有些惊讶,以江闻霜现在的身份和处境,有什么事需要来找她帮忙? “我想……重新回到话剧舞台。”凌云志抬起眼,直视对方。 段琳琅愣了一下,她身体微微前倾,“你认真的?你不是……” 她顿了顿,换了个更委婉的说法,“你老公那边呢……?” 在她看来,江闻霜真的想回归舞台,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让身为总裁的丈夫投资一部话剧。 “我们已经离婚了。”凌云志的声音很平静。 段琳琅眼中立马浮现惊愕,她沉默了片刻,端起自己的金汤力喝了一口。 “所以,你是打算……离了婚,然后一切从头开始?”她的语气多了些难以置信。 “是的。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可笑,离开了快七年了,专业早就丢了,圈子也物是人非。”凌云志自嘲笑了笑,“但我想重新试试。” 段琳琅靠向椅背,直接道:“从零开始难度超乎想象。” “我知道。”凌云志点头,眼神只有诚恳的请求,“所以我才来找你。我知道这很厚脸皮,但我需要有人拉我一把。” 段琳琅摩挲着酒杯,叹息般道:“我会帮你留意的,看在你以前帮过我的份上。” 她突然想起很多年前。 江闻霜刚和萧总结婚不久,两人关系还很亲密,自己还是江闻霜婚礼上的伴娘。 那时的萧总已是商界炙手可热的新贵,那场盛大婚礼让她结识了不少圈内名流和投资人。 后来,她正是凭借那时积累的一点人脉,抓住了一个重要角色的机会,才得以在业内真正站稳脚跟。 段琳琅端起金汤力一饮而尽,微微皱了皱眉很快松开,声音发紧,“我们……其实很多年没联系了。” 凌云志笑了笑,“你是我过去最好的朋友。我离婚后,第一个想见还是你。” 段琳琅看着她,沉默了片刻,轻轻呼出一口气,“恭喜你,重新回到舞台。” …… 高档公寓 萧总按响了门铃,就听见里面传来一声闷闷的“谁啊?” 门开了,戴宝珠环抱着手臂靠在门框上,看见是他,脸立刻别了过去,显然还在为机场被独自打发走的事闹脾气。 “怎么,不让我进去?”萧总笑了笑,并未将她的不快放在心上。 他侧身,从门边提起一个包装印着醒目品牌花纹的礼袋,递到她眼前。 那标志性的花纹灯光下闪过一道光泽。 戴宝珠的眼睛微微睁大,目光被牢牢锁住,她立马伸手接过袋子,嘴角抑制不住地向上弯了弯,又立刻故作严肃,“进来吧。” 萧总进门,将外套随意搭在沙发上。 戴宝珠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礼盒,将那款限量款包包拎出来,对着门口的穿衣镜比划,眼中满是欢喜。 拿出了手机咔咔拍照。 萧总在心里闪过一丝不屑,随后无奈叹了口气,要是妻子像戴宝珠那么好哄就好了。 戴宝珠欣赏够了新礼物,忽然想起什么,凑近了些,压低声音,“对了,上次在机场,你老婆看着怪怪的……她应该没发现什么吧?” 萧总顿了一下,“她带着小轩回娘家住了。” “回娘家?”戴宝珠觉得萧总隐瞒了什么,“你老婆是不是发现我们的关系?” 萧总揉了揉眉心,“主要是因为小轩,她都不让我见小轩……” 戴宝珠挨着萧总坐下,手臂亲昵地挽上来,语气带上怂恿,“就这么让她把小轩带走了?要我说,就该想办法把孩子接回来,留在你身边,这都是为了孩子好。” 如果江闻霜能为了抢孩子抚养权和萧总撕破脸,两人就彻底完了,正好能给她插足的机会。 戴宝珠的话,在萧总心里里投下了一颗石子。 他没有立刻接话,半晌,才“嗯”了一声,眼底晦暗不明 …… 姥姥家的小院里,墙角几丛野花开得正盛。 小轩蹲在墙根下,正专注地看着一只蜗牛慢吞吞爬过湿润的砖缝。他伸出小手指,轻轻碰了碰蜗牛探出的触角,又立刻缩回来。 自从搬来姥姥家,妈妈还给他换了幼儿园,原本熟悉的朋友和小贾老师都见不到了。 此刻,他格外想念家里的保姆阿姨,她会做好吃的蛋挞,还有爸爸。爸爸会把他举得高高的,给他新玩具新书包。 就在小轩盯着蜗牛出神时,院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 他抬起头,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爸爸!” 穿着灰色西装的男人站在门口,手里提着几个精致的礼盒。 他蹲下身,张开双臂,“小轩,想爸爸了没有?” 小轩扑进父亲怀里,紧紧搂住爸爸的脖子,“想!特别想!” 屋门吱呀一声开了,姥姥系着围裙走出来,手里还拿着择了一半的青菜。看到萧总,她脸上带着礼貌的微笑,“萧总你怎么来了?” 萧总提着礼物走进小院,“妈,我来看看你们。” 姥姥没有接礼物,脸上依旧笑吟吟,摆摆手,“别那么叫了,既然你们都离婚了,以后叫我阿姨就行。” 萧总把礼物放在台阶上,“这些就当是给小轩的。虽然我和江闻霜分开了,但我希望我们还是一家人。” 他摸了摸小轩柔软的头发,“我不希望我们之间的事影响小轩的成长。” 小轩仰起小脸,眼神里满是期待,“姥姥,我想和爸爸玩一会儿,可以吗?” 姥姥看着小轩渴求的眼神,心里一软,“就在院子里,别走远。” 萧总陪小轩坐在大树的荫凉下,“……新老师叫小鹿老师,她的头发真的像小鹿一样棕色的……” 姥姥坐在屋檐下择菜,目光不时飘向小轩。 萧总一边应和着小轩的话,一边用余光观察着姥姥。 见老太太渐渐放松警惕,专注于手中的青菜,他突然一把抄起小轩,朝着院外冲去! “爸,你干什么?”小轩惊叫。 “小轩!”姥姥扔下菜篮追出来。 可萧总已经抱着孩子冲进了巷口一辆黑色轿车里,等姥姥追到巷口时,车子早已绝尘而去。 姥姥急得跺脚,颤抖着手掏出手机。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9章 现代江闻霜3 白月光 车里 小轩趴在车窗上, 看着姥姥的身影越来越小,“爸爸为什么要这样做?姥姥会很担心的。” 他带着疑惑和不安。 萧总柔声安慰,“没事,我们现在先回家住几天, 过两天爸爸再带你回来看姥姥。” 小轩面露纠结。 萧总哄道:“你不是说你很想保姆阿姨吗?今天保姆阿姨给你做了最爱吃的蛋挞。” 小轩低着头, “可是我的书包还在姥姥家, 我明天还要上幼儿园呢。” 萧总听着他天真的话,不由失笑,“爸爸给你买个新的。” “真的?”小轩眼睛一亮, “我想要蓝色的, 上面有太空人的那种!” “好, 都依你。”萧总抬头对司机说, “前面商场停一下。” 车在商场地下停车场停稳后,萧总顿了顿,看向副驾驶座上一直沉默的戴宝珠, “我们一起去给小轩挑书包吧。” 戴宝珠听到这话, 嘴角忍不住上扬,“好的,萧总。” 她早就等着这样的机会了。 不出所料, 在儿童用品区,导购员看着萧总、小轩和戴宝珠挑选书包的画面, 笑着说:“你们一家三口真是其乐融融。” 萧总没有解释。 戴宝珠却笑眯眯地开口,“你误会了, 我不是孩子妈妈,只是孩子爸爸的朋友。” 话虽这么说,她心里却像浸了蜜,果然她的气质也不比萧总夫人差多少。 回程路上, 她暗自盘算着,或许,这是个上位的好机会? …… 与此同时,在城市的另一边 面试间的门合上。 凌云志在走廊停下脚步,背靠着微凉的墙壁,轻轻吐出一口气。 段琳琅推荐的话剧团机会难得,她几乎是靠着原主身体残留的记忆本能,才勉强完成了那十几分钟的考核。 演戏对她来说毕竟是头一遭。 走出大楼,凌云志漫无目的地走着,超市招牌映入眼帘。 她推门走了进去,径直走向色彩斑斓的零食货架。几乎没有犹豫先拿了一包玉米棒。旁边是晶莹剔透的果冻,她也轻轻放进购物篮。 上个古代世界的漫长岁月里,她的舌尖偶尔泛起零食的味道。 凌云志扫过零食货架,通通拿了一包。 这个,小轩爱吃的。 这个,包装很有趣。 这个,味道零食古怪,竟让她一时有些怀念。 昨天在姥姥家,看着电视节目时,她不知不觉竟吃了以前大半盒以前最讨厌的雪片糕。 购物篮渐渐变得沉重而充实,填补了面试后内心的空落。 经过水果区,看到金黄饱满的橘子,她拿起一个端详片刻,又轻轻放下。 刚上车,手机就响起来。 接通后,孩子姥姥慌张的声音传来,“不好了!小轩被萧总强行抱走了!” 听完孩子姥姥断断续续的讲述,凌云志拨通萧总的电话,听筒里传来“正在通话中……” 再拨,还是一样。不用说,她已经被拉黑了。 就在这时,手机震动,一条短信跳出来。 “江闻霜,你现在连工作都没有,根本给不了小轩好的生活。我已经请了最好的律师申请变更抚养权,我们法庭上见。” 凌云志想回复,却发现短信也被屏蔽了。她攥紧拳头,手中的易拉罐发出轻微的变形声。 她暗骂了一句脏话,狠狠冲砸了方向盘几拳撒气,汽车滴滴的响。 冷静下来,萧总说得没错,和经营着公司的萧总相比,现在的自己确实处于劣势。 但……就算官司可能输,难道她就只能坐以待毙吗?萧总可以抢孩子,她难道就不能抢回来? 凌云志冷笑一声。 回到姥姥家,姥姥红着眼眶,“都怪我,要是当时看得紧一点……” 凌云志叹了口气,“妈,这件事不怪你。接下来交给我吧。” “你打算怎么办?” 想着萧总目前应该不会亏待小轩,凌云志道:“明天我打算先去见律师。” …… 萧总的别墅里 戴宝珠扫视着这座宽敞明亮的别墅,心里满是渴望。 保姆迎上来接过外套,“先生回来了。” 萧总点点头,“今天戴宝珠也留下吃晚饭。” 戴宝珠回过神,笑盈盈道:“太打扰了~” “没事,便饭而已。”萧总把玩累的小轩抱上儿童椅,正好让戴宝珠照顾小轩。 戴宝珠正中他的下怀,对小轩照顾有佳,在面前尽展温柔姿态。 甚至还想给小轩喂饭,“小轩,你会吃饭吗?要不要阿姨喂你?” 小轩握着勺子嚷嚷,“我是大孩子了,我可以自己吃饭。” 晚饭后,保姆找到萧总,“先生,我明天想请一天假。” “行。”萧总应得爽快,转头对正在玩积木的小轩说,“宝贝,明天爸爸带你去游乐园,好不好?” “游乐园!”小轩立刻丢下玩具,兴奋地跳起来,“好耶!我要坐旋转木马!还要吃棉花糖!” 看着小轩雀跃的模样,萧总也不由笑了。 …… 第二天上午 凌云志坐在律师事务所的会客室里,正与律师分析案情,手机突然震动。 她瞥了一眼,是萧总发来的彩信。 点开,是一张小轩的照片。孩子一手抱着大大的玩偶,站在棉花糖摊前笑得很开心。 背景里明显是在游乐园。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呵呵,萧总居然挑衅她。 她把手机反扣在桌上,“王律师,我们继续。” …… 游乐场里,阳光正好。 戴宝珠注意到萧总盯着手机出神,凑过来,“看什么呢?” 萧总迅速按灭屏幕,“没什么。” 他收起手机,目光投向不远处正排队等冰淇淋的小轩 他做这一切,自然有他的算计。 用孩子做筹码,逼江闻霜复婚。 如果江闻霜不肯,至少也能以此要挟她放弃平分财产的权利。 离婚那天他被江闻霜吓住了,仓促签了字,等回去之后细看协议才发现其中有一条财产平分的条款。 这让他无法接受,公司是他一手创立的,江闻霜这些年在家做阔太太,凭什么分走一半? 萧总心里不甘心,江闻霜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了。 “爸爸,我想玩那个!”小轩举着蓝色的棉花糖跑过来,小手指向远处的海盗船。 萧总牵起他的手,“走!” 三人几乎玩遍了所有项目,直到下午才回到别墅。 小轩抱着新买的玩具,一个人在后院玩耍。夕阳把游泳池的水面染成金红色。 戴宝珠透过落地窗看着后院,轻声感叹:“要是能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就好了。” 萧总轻笑一声,没有接话。 在他心里,戴宝珠不过是个情人,妻子的位置始终只属于江闻霜一人。 “我想看看你的卧室。”戴宝珠转过身,眼神里带着暗示。 “别闹,孩子还在呢。”萧总推了推她。 戴宝珠抿嘴,拉着萧总的手臂撒娇,“在家里能有什么危险?” 萧总看了一眼后院,小轩正蹲在泳池边完,他确认了一遍家里的门都关着,小轩没机会偷偷跑出去。 他点点头,还不忘叮嘱,“小轩,爸爸和阿姨去楼上工作,你一个人乖乖待在家里,不要乱跑。” 小轩乖巧点点头。 萧总和戴宝珠交换了一个眼神。 他的目光在戴宝珠脸上短暂停留,随即落在那被包臀裙勾勒出的曲线上。 萧总抬起手用了点力道,在戴宝珠的臀侧拍了一下。 “呀!” 戴宝珠轻呼一声,身体微颤,脚步轻快朝楼梯方向逃去。 几步之后,在楼梯转角处,她恰到好处地停住,转过身微微扬起下巴。 萧总不再迟疑,几步并作一步,朝着楼梯上那抹等待的身影追了上去。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 楼上卧室里,两人沉浸在情欲中,完全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后院里的孩子。 事后,萧总懒洋洋的问,“晚饭吃什么?” “咱们出去吃吧,上次我听嘉嘉有家餐厅不错。”戴宝珠靠在床头。 说着,已经熟练地点开了手机上的社交软件。 嘉嘉算是她社交圈里一个微妙的存在。 家境比她更殷实些,是个在网络上小有名气的时尚博主,过着戴宝珠暗自羡慕的生活。 戴宝珠的手指停留在嘉嘉的最新动态。 “听说那家甜品塔特别好吃……”她咽了咽口水,目光却并未落在食物上。 那是一组九宫格,餐桌上的食物显得精致,角落不经意露出名牌包包的一角,嘉嘉本人对着镜头笑得明媚。 戴宝珠看得仔细,研究如何拍出这种充满“高级感”的氛围。 两人整理好衣服下楼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 刚走到客厅,戴宝珠突然发出一声尖叫。 萧总吓了一跳,皱眉道:“一惊一乍干什么?” 戴宝珠指着后院,声音颤抖,“那、那……救护车!快叫救护车!” 萧总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整个人瞬间僵了。 泳池里,一个小小的身体静静漂在水面上摇曳。 他愣了两秒,然后发疯般冲向后院,跳进泳池把孩子捞起来。 小轩的小脸惨白,嘴唇发紫,浑身冰冷。 萧总颤抖着手做心肺复苏,可怀里的男孩没有任何反应。 “救护车!救护车怎么还没来!”他嘶吼道。 小轩居然又死了!江闻霜、江闻霜的精神本来就不太正常,如今悲剧重演,江闻霜更一定不会放过他…… 萧总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寒颤。 戴宝珠握着手机,声音带着哭腔,“说、说马上就到……” “他已经死了!”萧总突然站起来,狠狠扇了戴宝珠一耳光,“都怪你!要不是你勾引我上楼,小轩根本不会出事!” 戴宝珠捂着脸,又痛又怒,猛将萧总推倒在地,“你是他亲爹!你不看好他,倒怪起我来了?!” 萧总猝不及防摔在坚硬的地砖上,疼痛和愤怒让他彻底失去理智。 两人扭打在一起。 当救护人员赶到时,看到的就是两个成年人打得不可开交,旁边躺着一个已经没了气息的孩子,立刻报了警。 …… 797比警察更早告诉凌云志小轩落水身亡的消息。 凌云志怔住了,“你说什么?” 就在这死寂般的几秒钟里,桌面上她的手机屏幕亮起,熟悉的彩铃声划破了寂静。 凌云志的目光缓缓落在不断闪烁、嗡鸣的手机上,她没有动,没有伸手去接。 这才两天,啊不对,两天不到,一天半不到,小轩就这么没了? 彩铃固执地响着,一遍又一遍。 …… 网络上关于“富豪幼子溺亡”的新闻迅速发酵,警方调查确认是意外,这引起了大部分网友的同情。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0章 现代江闻霜4 白月光 戴宝珠将车停在顶级酒店地下车库。 她乘坐电梯, 直达顶层,走廊铺着厚厚的地毯,她来到那间总统套房门前,敲响了房门。 过了好一会儿, 门才被打开一条缝, 出现萧总的脸, 脸颊上还带着一道抓痕,正是前两天他和戴宝珠打架时留下的。 确认是戴宝珠后,他才将门完全打开。 “怎么这么慢?”他语气有些不耐烦, 目光还下意识扫过空荡的走廊。 “路上有点堵。”戴宝珠随口道, “你怎么住在酒店里?” “我……我不敢住在家里。”萧总揉了揉眉心, “我总是能想到小轩……” 其实比起小轩, 他更害怕江闻霜会溜进家里报复他,所以才躲在了这家安保严格的酒店。 戴宝珠听着,心里对萧总不以为然, 甚至觉得他过于疑神疑鬼。 此时她的注意力更多的是在这间总统套房。 她不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但每次置身其中,都免不了被房间的奢华布置吸引。 趁着萧总去拿东西的时候。 戴宝珠几乎是本能的拿出手机,调整了一下姿势和表情, 又在房间各处拍照。 就在这时,萧总从卧室里走出来, “你在干?是不是又在拍照?” 戴宝珠立刻锁屏,“没什么, 我们是不是该出发了?时间差不多了。” 萧总皱着眉看了她一眼,他此刻不想与戴宝珠多废话,“走吧。” …… 黑色轿车停在路边 萧总对副驾驶座上的戴宝珠说,“到了, 下车。” 戴宝珠双手环胸,不为所动,“我以什么身份进去?非亲非故,不合适!” “不合适?”萧总转过头,“小轩的死,你以为你就没责任吗?那天在泳池边,是谁缠着我?是谁让我分心?下车!” 他的语气带着不容置疑。 “……我知道了。”戴宝珠最终还是不情愿解开了安全带。 下车后,看到神情哀戚的人进出,戴宝珠下意识缩了缩肩膀。 她从包里掏出手机,调整了一下角度,露出她为孩子悲伤的神情、简约而不失风度的黑色衣着以及精巧的名牌包。 “咔嚓。”一声拍下一张自拍。 她低头,手指在屏幕上飞快操作,配上准备好句子:“此刻心情沉重。愿小天使回到天堂,再无伤痛[蜡烛] [蜡烛]” 打上tag后将这条精心设计的动态点击了发送。 …… 灵堂里 小轩的照片挂在正中,笑容永远定格在了五岁。 段琳琅安慰着凌云志,“你别伤心,都是萧总的错,他怎么能怎么粗心大意……” 说话间,萧总大步冲了进来。 萧总径直冲到凌云志身边,劈头盖脸,“这一切都怪我,我从没有想过和你离婚,你为什么……为什么非要走到这一步?” 凌云志:?不是,你要不要脸? 如果是真正的江闻霜,小轩的又一次死再加上萧总的指责,可能会悲痛欲绝。 但是萧总面对的凌云志。 凌云志猛抬起双臂,用力狠狠一推。 萧总猝不及防,被这凶狠的力道推得踉跄后退好几步,差点撞上身后的墙壁。他的脸上肉眼可见出现了一抹慌张,“你干什么……?” “干什么?当然是揍你。”凌云志一拳挥到萧总脸上。 萧总捂着脸一脸不可置信,他顿时涕泪横流,“都是我的错……我没有看好我们的小轩……我恨不得死的人是我!” 凌云志静静看着他表演,装什么装啊?小轩就在萧总身边呆了两天不到,就出意外了。 但凡萧总有点责任心,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 她弯下腰,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道:“老公,我们再去一次自驾游吧。” 萧总身体一僵,“你、你在说什么?” “再去一次那个弯道。”凌云志盯着他的眼睛,“说不定,我们还能穿越到另一个平行世界。” 哪能每次都有这么好的运气能穿越,萧总脸色煞白,向后跌坐:“江闻霜,我们?经离婚了……人死不能复生,你还年轻,要向前看……” “向前看?”凌云志缓缓直起身,“害死小轩的凶手就在我眼前,你让我怎么向前看?” 萧总吓得连滚带爬后退好几步,“你冷静点!” 他余光瞥见一旁的戴宝珠,指过去,“是她!都是她勾引我!要不是她,我根本不会上楼!” 戴宝珠听到这话,她的怒火腾地烧起来,“萧总!你胡说什么!明明是你自己……” “就是你!你这个扫把星!”萧总歇斯底里地打断她,他把戴宝珠拉过来就是为了分担一半火力。 戴宝珠尖叫着扑上去撕打萧总,灵堂瞬间乱作一团。 宾客们惊叫着,有人上前拉架,有人悄悄举起手机记录。 混乱中,凌云志默默走向摆放花圈的地方,抄起一个沉重的三脚架菊花篮,朝那对扭打在一起的两人砸去。 萧总和戴宝珠不约同时同时伸出手臂挡住袭来的菊花篮。 正好就给了凌云志机会,凌云志抬腿一脚就揣在萧总胸口。 萧总飞出去半米。 戴宝珠看到这一幕都快被吓死了,难怪萧总来之前这么害怕! 眼看着凌云志朝她冲过来,她直接就冲向萧总,夺走了口袋里的钥匙,冲进了萧总的车里,怎么也不肯出来。 灵堂里充满了惊呼、尖叫和劝阻声。 …… 灵堂的视频传上网后,视频里两人相互辱骂和扭打的丑态,彻底点燃了公众的怒火。 萧总的公司第一时间发布了“沉痛哀悼”的声明。 虽然批评声不绝于耳,但他成功企业家和悲痛父亲的形象混合在一起,让不少评论甚至在理解他的过失与痛苦。 他虽被指责,但某种程度上,地位财富和男性身份为他缓冲了冲击。 “出轨在先,居然还有脸推卸责任?这种渣男不判刑天理难容!” “其实仔细想想,萧总也挺惨的。失去儿子肯定是真心痛,只是一时糊涂被小三迷惑。看他在灵堂哭得那么惨,代价也够大了” “只有我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吗?萧总是不是早就想甩掉原配,故意制造意外?细思极恐……” “说句实话,这江闻霜也不是善茬。视频里抢起花圈支架就砸,那眼神狠的……感觉平时也不是好惹的主。” “孩子都没了,还要她多冷静?那种情况下谁能保持理智?站着说话不腰疼!” “小三必须受到惩罚!知三当三,破坏家庭,间接害死孩子,应该受到法律严惩!” “这种女人就是虚荣又恶毒,为了上位不择手段,结果害人害己” “通报上写的是前妻……萧总居然?经和江闻霜离婚了?” “不仅离婚了,还正在打官司要分萧总的公司呢” “还以为江闻霜有多爱呢,原来也是为了钱” “戏子无情,婊子无义” “只有我觉得这一切都是江闻霜的计划吗?” “最惨的还是孩子,两个大人和一个第三者,没一个尽责的。” 而戴宝珠,作为这场事件中的低位者,则成了这场舆论风暴的中心。 戴宝珠平日最喜欢高调在社交平台秀自拍以及假装不经意间露出的奢侈品。 现在“小三”“祸水”“拜金女”“害死孩子的真凶”无数恶毒的评论瞬间淹没了每条动态。 她的个人信息被“热心网友”迅速扒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甚至家庭住址,都被赤裸裸的曝光在网络上。 小区邻居们在她背后指指点点,手机不断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辱骂短信。 更可怕的是,有一天,一个巨大的写着咒骂字句的花圈直接送到了她的住处。 戴宝珠在房间里坐立不安,手机屏幕的光映着扭曲的脸。 她手指不停敲击屏幕,从昨天开始,她一直在给萧总发短信,但萧总一直没有回复她的信息。 凭什么萧总还能试图维持体面,而自己就要承受所有的骂名和惩罚? …… 庭审结束后,关于财产分割的辩论刚刚告一段落。 萧总追了出来,在走廊里拦住凌云志。 “我们真的非要走到这一步吗?”萧总的声音带着一丝痛苦,“小轩的事……我?经快被内疚折磨疯了!但你不能把所有的错都归在我身上!是那个女人!是戴宝珠!她处心积虑想上位,那天是她故意……是她用那种事引我上楼,才让小轩一个人留在泳池边!她才是杀人犯!” 凌云志停下脚步,“是吗?既然她这么危险,为什么你还要和她在一起?你就不怕她像害死小轩一样害死你吗?” 萧总被问得一噎,慌忙解释“我、我一时糊涂!但现在我看清她的真面目了!” 他突然掏出手机,当着她了凌云志面,手指迅速找到戴宝珠的联系方式,点击了“删除并拉黑”的选项。 “你看!”他把屏幕转向她,“我跟她彻底断了!这个恶毒的女人,我一定会让她付出代价!她害死了我们的孩子,我绝不会放过她!” 他上前一步,试图去抓凌云志的手,“原谅我,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们之间、我们还有感情,对不对?我们可以重新开始,我会用余生来弥补……” 凌云志猛回身,一脚鞭在他的波棱盖。 “啊!”萧总跌倒在地上,凌云志揪住他的领子,抬手就是一巴掌。 萧总的律师连忙拦住凌云志,“江女士,请你冷静一点。” 凌云志的律师上前低声握住了她的手臂,“你冷静一点。” 凌云志收回了手,露出一个不屑的表情,转身离开。 萧总从地上踉跄爬起来,膝盖还在隐隐做痛。 “萧总,你没事吧?”律师担心问道。 萧总理了理西装,“我没事。” 望着凌云志的背影,他的手紧紧攥紧,脸上浮现恼羞成怒和怨毒的表情。 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 江闻霜这是你先挑起的战争,是你要拆散这个家庭,无论是财产,还是舆论,他不能输。 作者有话说: 无 70-80 第71章 现代江闻霜5 白月光 戴宝珠盯着手机屏幕。 她收到了人事部的辞退通知, 理由含糊其辞,但真实原因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尽管失去了经济来源,戴宝珠忍不住深呼吸,这不要紧, 这不要紧, 她进大公司就是为了找一个金龟婿。 她点开通讯录, 找到萧总的名字。 消息发出,却弹出一个刺眼的红色感叹号,再拨电话, 耳边只有忙音。 这一切都意味着萧总把她拉黑了。 耻辱和恨意瞬间涌上心头, 戴宝珠尖叫, 手机脱手飞出, 在冰冷的地面上四分五裂。 她喘着粗气,努力冷静之后,精心打扮, 试图着体面, 直奔萧总的集团公司大楼。 但是,门禁卡已经失效。 前台礼貌告知,“抱歉, 没有预约您不能上去,萧总今天很忙。” “你告诉他我是谁!他必须见我!”戴宝珠的声音失控, 引来大厅里往来员工的视线和窃窃私语。 “真的不行,女士, 请您不要让我们为难。” 戴宝珠不顾形象在大厅里尖嚷起来,哭诉萧总的无情,控诉自己的无辜和遭受的迫害,保安迅速上前劝阻。 楼上萧总知道了这一切后, 脸色铁青,感到一阵强烈的耻辱感。这个女人,果然上不了台面,只会用这种泼妇般的方式,让她继续在楼下闹下去,只会让本就岌岌可危的形象雪上加霜。 “让她上来。”他吩咐助理。 几分钟后,戴宝珠被带进了办公室。 戴宝珠吐了口气,接着怨恨望向萧总。 萧总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没有让她坐,“闹够了?你以为这样能解决问题?” 戴宝珠红着眼圈,“你倒是过的舒服,等风波已过,依旧是风风光光的总裁,居然还有不少网友可怜你。我可就惨了,现在工作丢了,名声也臭了。” 萧总皱眉,“你究竟想怎么样?” 戴宝珠冷笑,“我要一千万。给我钱,我离开这里,永远消失,什么都不再说。” “果然是为了要钱。”萧总脸上几分愠怒。 “要不然呢?我和你在一起三年了,你要么和我领证,要么给我一千万!”戴宝珠咬牙切齿,“要不然就别怪我在网上曝光你。” 萧总面上却露出为难的神色,“……好。毕竟我们也算相识一场,我给不了你名分,这一千万就当是给你的补偿。但我现在资金紧张,需要时间筹集。三天,三天后给你。” 戴宝珠眼里露出几分惊喜,很快化为露出几分警惕,“你不会骗我?” 其实她的心理价位是五百万,只不过怕萧总不愿意,所以故意多报了一些,留给萧总砍价的空间。 没想到萧总居然不还价。 “我说话算话。三天后,老地方,现金。”萧总严肃道:“拿到钱,立刻走,永远别再出现,也别再联系任何人。这是为你好。” 萧总语气真诚,戴宝珠不再怀疑,眼里流露出几分贪婪,“一言为定,别刷花招,不然别怪我鱼死网破。” 说完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门关上的瞬间,萧总脸上的无奈瞬间消失,他从口袋里拿出录音笔,嘴角勾起一抹弧度。 他立刻吩咐助理,“让陈律师马上来我办公室一趟。” 他要的,根本不是用一千万打发这个麻烦。 他要的是彻底解决这个隐患,以敲诈勒索罪将戴宝珠送进监狱。 只要么关团队运作得当,还能在网上进一步将自己塑造成被贪婪恶毒情人勒索的受害者,或许扳回一点形象。 …… 凌云志坐在小轩曾经的床边,捏了捏洗得发软的小恐龙玩偶。 当初她就不应该离婚。 而是以妻子这个方便的身份,制造一场意外。 萧总死了,作为合法妻子,她还可以继承遗产,根本就不会有现在的糟心事。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冰冷地躺在那里,再也回不来。 都怪我当时太守法了,凌云志烦躁挠挠头发。 她遵守了这个世界的规则,结果却换来了这个结果。 …… 戴宝珠正蜷缩在家里 突然,门铃声响起,吓得她几乎从沙发上弹起来。 门外站着两名身着制服的警察,表情严肃。 “戴宝珠女士吗?请你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其中一位警察出示了证件和一份文件。 “什、什么事?我什么都不知道……”她声音发抖。 “有关你涉嫌敲诈勒索的报案,请你回去协助调查。”警察的语气公事公办。 敲诈勒索…… 戴宝珠瞬间明白了。萧总根本没有打算给她钱!他假意答应,转头就报了警! …… 拘留所会见室里 戴宝珠终于见到了匆匆赶来的法律援助律师。 她语无伦次地讲述事情经过,“我不是敲诈!是他答应给我的!是他害得我丢了工作,被人肉,活不下去!我只是想要点补偿!而且……而且他录音是故意的!是陷害!” 律师翻阅着警方初步提供的材料,等她平静下来,才说道:“警方目前掌握了一段录音证据,清晰录下了你向对方索要一千万现金。” 她顿了顿,“根据刑法,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你这个情况,即便考虑到一些情节,初步估计,量刑也不会轻。”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年?她的人生就彻底完了! “不……不能这样……律师,求你帮帮我,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她泪水横流。 律师道:“目前对你最有利的,是取得对方的谅解。如果能达成和解,让他主动撤案或者出具谅解书,甚至可能争取不起诉或缓刑。” 谅解?让萧总放过她? “我……我要见他。”戴宝珠立马道:“我要见萧总!” 律师记录了她的请求,表示会尝试联系对方律师沟通。 …… 会见的请求得到了同意。 萧总恢复了往日的神色,穿着剪裁合体的休闲西装,神情冷漠。 “听说,你想见我?”他声音平淡。 戴宝珠脸上挤出最卑微的表情,“是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该那么冲动,不该去公司闹,更不该……不该跟你要钱……” 她的眼泪说来就来,“我是一时糊涂,被网上的骂声逼疯了,活不下去了才……求求你,看在过去的情分上,放过我这一次吧!我保证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再也不说任何不该说的话!求你了……” 萧总静静听着,忽然嗤笑一声。 “情分?”他像是听到了什么极其可笑的事情,“我们之间,有过那种东西吗?” 戴宝珠僵住。 萧总身体微微前倾,“你不过是我一时兴起找来解闷的玩意儿,一个自以为能攀上高枝麻雀变凤凰的蠢货。给你几分颜色,就真以为自己能开染坊了?” “勾引我,缠着我,想方设法要上位,结果呢?”萧总语气满是嘲讽,“把自己弄得臭名昭著,工作丢了,人人喊打,现在还要坐牢。你瞧瞧你现在的样子真让人倒胃口。” 戴宝珠死死咬着嘴唇。 萧总冷冷一笑,“想必你的律师刚才也告诉过你了吧?一千万,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证据确凿……十年,恐怕都是保守估计。等你出来,啧啧,那真是……” 戴宝珠双水捂着脸,“萧总,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知道错了” 萧总脸上露出笑容,“早这样识时务,不就少受很多苦。可惜,晚了。” 戴宝珠抬起头,瞬间变脸,“萧总,你这个贱人,畜牲!你以为你是谁?把老娘当玩意儿耍?玩完了就扔?还想一脚踩死?!”老娘跟了你那么久……什么都给了你……你这个没良心的狗东西!要不是你许那些空头支票,我能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人人都骂我!现在……现在连人都做不成了!蹲在这鬼地方!” 她越骂越激动,做小伏低跟了萧总快三年,名分没捞到,居然还要坐牢! 那她这三年的青春算什么?服了三年逼役? 萧总脸上露出几分狰狞,很很快恢复镇定,打断了她,“戴宝珠,多说无益,我们法庭上见真章。” 他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袖,不再看她一眼,他从容不迫离开了。 ……… 夜色笼罩着高档别墅区 四下寂静无声,只有偶尔驶过的豪车引擎低鸣。 一辆不起眼的黑色轿车,静静停在距离萧总别墅百米开外的一处树影下。 凌云志回到了驾驶座上。 就在半小时前,她直接悄然潜入了别墅里。 萧总那个脑残换了别墅密码,但是没关窗,她直接从窗户爬了进去。 她打开了萧总书房里的电脑,拷贝了萧总非法交易的证据。 做完这一切,她迅速退出,回到了车上。 有了这证据,萧总就可以和戴宝珠一样这一对进狱系cp了。 她打算发动车子离开。 两道车灯的光破了夜色,那辆熟悉的座驾缓缓驶入别墅车库。 萧总和两位保镖从车库里出来。 凌云志的身体微微绷紧,缓了缓心情打算离开。 这个时候,别墅外的车道上,又亮起了车灯。 这次来的是一辆普通的车。 车子在别墅大门外停下,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下了车。 凌云志眯起眼睛,转而又拿起副驾驶座上的望远镜。 那不是戴宝珠吗? 只见戴宝珠按下了门铃。 …… 见是戴宝珠,萧总的声音充满了难以置信,“你怎么敢跑到这里来?!你怎么出来的?” 戴宝珠冷笑,“你不知道什么是取保候审吗?” 她刚想上前一步,就被萧总的保镖拦住。 戴宝珠嘲讽道:“以前怎么没见你请保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贪生怕死了?” 萧总面对戴宝珠并不畏惧,于是示意保镖退下,带着一丝傲慢,“你找我干什么啊” “我不想坐牢……我不要坐牢……” 戴宝珠的声音越来越近,“为什么?!我把什么都给你了……什么都听你的……你就这样对我?!” “闭嘴!”萧总声音狠厉,“那是你咎由自取!勒索我?你还敢提?!立刻给我滚!否则我现在就打电话报警你威胁我,让你罪加一等!” “我不走!除非你答应我,撤销指控,放过我!” …… 凌云志坐在车里,望远镜紧紧抵在眼前。 远处两个身影肢体语言十分激烈 萧总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甚至没有让戴宝珠进门,他几次抬手,指向远处。 戴宝珠试图上前,伸手想去抓萧总的衣袖,却被萧总猛地甩开,甚至向后踉跄了一步。 她似乎在说什么,语速很快,手指几乎要点到萧总的鼻子。 萧总不耐烦做了一个挥手驱赶的动作,然后转身。 就在这时,戴宝珠回到了车里。 但她并未离开。 下一秒,那辆亮着灯的车,车头调转,朝着刚刚背对着车道正准备开门的萧总,全速冲了过去! 凌云志惊讶捂着嘴。 一切发生得太快。 萧总惊愕回头,但已经太迟了。 “砰!” 男人的身体被巨大的冲击力撞飞出去,重重砸在台阶上,然后软软滑落在地。 车停了下来,但仅仅停顿了不到一秒。 在两个保镖难以置信的目光中,那辆车再次调整方向,朝着地上的萧总,又一次狠狠地碾了过去! 车身明显颠簸了一下。 做完这一切,车门打开,戴宝珠爬下车,站在车边,似乎是好奇般探出半个身子望着血泊中的萧总。 保镖不敢上前,其中一位掏出了手机。 凌云志放下了望远镜。 萧总死了,被戴宝珠,用最直接的方式杀死了。 啧啧,谁让萧总不做人,到处结仇,现在遭报应了。 她等在车里,看着警察拉起警戒线,为萧总盖上白布。然后她发动了车子,缓缓驶离了这个地方。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2章 现代江闻霜(完) 完 在车头灯光笼罩过来的那一刹那, 萧总的大脑一片空白。 紧接着,他看到了女二那双在挡风玻璃后充血疯狂的脸。 “砰!” 他的身体飞起,骨头碎裂的声音从自己体内传来。 后背撞上台阶的瞬间,他几乎能感觉到内脏的破裂。 剧痛感从每一个毛孔里炸开了。 还没等他还没完全失去意识, 沉重的车身再次笼罩。 他感觉到了轮胎碾过身体, 听到了自己骨骼被压碎的的“咔嚓”声。 肺部被挤压, 血一起从口鼻呛出。 剧痛彻底吞噬了他的整个身体 …… 刺眼的白光,消毒水的味道,仪器滴答声。 萧总艰难地掀开沉重的眼皮, 映入眼帘的医院环境和身上各处传来钝痛。 他还活着? 他没死!他竟然没死!他挺过来了? “医……医生……” 他试图发声, 喉咙干涩嘶哑, 几乎听不清。 一名护士闻声走过来, 看了看监护仪器,“你醒了,别乱动。” “我……我怎么了?” 萧总想动动手脚, 却发现除了脖颈和头部, 身体其它部分完全不听使唤。 护士一边记录数据,一边说道:“你遭遇了严重车祸,脊椎受损, 颈段以下……目前没有知觉和运动功能。也就是高位截瘫。” 她顿了顿,“不过你妻子比你幸运, 她早就醒了,恢复得很好。” 瘫痪?颈段以下?高位截瘫? 等等!! 妻子?比他早醒?轻伤? “现在是几几年几月几号。” 护士报出一个时间, 贴心解释道:“你不记得了吗?你和你的妻子在自驾游的路上出了车祸,你已经昏迷了三个月了……” 自驾游?! 萧总如遭雷击,他回到了第一个世界?! 如果这是第一次车祸后……那么,那个妻子…… 就在这时, 病房门被轻轻推开。 一个坐轮椅的身影走了进来,她穿着病号服,手臂和额头还缠着些许绷带。 正是他的妻子。 她的脸上没有了往日的温柔或着哀怨,只有一片冰冷的平静,眼神深邃。 轮椅慢慢走到他的床边,妻子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萧总惊恐望着她。 妻子缓缓俯身,凑近他,“醒了?别担心,老公。” “医生说你以后……都需要人好好照顾。” 她嘴角扯起一丝笑,“你放心,我是你的妻子,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然后,她转身离开了病房。 “滴答……滴答……” 监护仪的声音规律地响着。 萧总瘫在病床上,除了眼珠,动弹不得。 巨大的恐惧和绝望将他淹没。 他回来了,却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废人。 这一刻,他忽然觉得,或许被女二当场撞死,反而是一种痛快。 …… 三年后 剧院门口,妻子推着轮椅缓步前行。 轮椅上坐着萧总,衣着依旧考究,却掩不住萎靡。 曾经意气风发的萧总如今神情涣散,毫无生气的躯壳。 相比之下,推着轮椅的妻子,气色从容许多。 三年前那场巨变后,她接过了丈夫的公司,几番调整后,竟让公司在焕发出比以往更稳健的生机。 今日她心情不错,特意带萧总来看这场新排的话剧。 “我大学时还排练过这个剧呢。”她微微俯身。 舞台上,《嘉莉妹妹》的悲欢正在上演。 她大学时候为了排练这个话剧,特意去读了原著,现在她还依稀记得原著。 一个贫穷的乡下姑娘来大城市,身无分无走向了一条依靠男人生活的道路。 后来又和另一个男人私奔,结果生活逐渐陷入贫困。 嘉莉在机缘巧合在演艺界崭露头角,成为了众人瞩目的明星。 这虽算是一部大女主作品,但女主角并无《飘》中斯嘉丽那样坚韧的生命力。 故事前期容易让人联想到《茶花女》,可嘉莉并非玛格丽特那般因缺爱而甘愿毁灭的悲情女子。 结局更是峰回路转,凭借机遇,嘉莉在演艺界成为耀眼明星,而当初带她私奔的男人,却在潦倒中选择了用煤气结束生命。 这本小说描写的更像是普通人,当时的她读完之后只觉得是一个庸俗的现实故事。 她是城市独生女,名牌大学毕业,丈夫就是初恋情人。 比小说中的女主幸运,她生活在了一个开放的时代,不必依靠男人生活,也没有经历过贫困的生活。 她的人生剧本平静而又幸福。 妻子无意识轻轻挪动了一下右腿。 自从自驾游的那场车祸之后,妻子的右腿膝盖以下的部分装上了假肢。 人生,世事无常。 她再也没法回到舞台上了。 …… 剧场的灯光暗下又亮起,台下掌声雷动,经久不息。今晚的演出,无疑是成功的。 后台 凌云志接回了小助理递来的水,小助理眼里是毫不掩饰的崇拜,“老师,你今天演的太好了!” 凌云志喝了一口水,润了润有些干哑的喉咙,“这次能顺利复出,也多亏有你帮我把琐事都打理得井井有条。” 自从三年前萧总去世之后,凭借那份离婚协议,她分得了公司一半的资产。 她将公司交给专业团队运营,选择回到了舞台。 两年前,这个小助理按照原剧情轨迹向公司投递简历时,凌云志一眼就认出了她。不仅录用了她,更直接将她调到自己身边。 难怪原剧情里萧总那么喜欢小助理呢,不得不说,这个小助理做事细致周到,性格开朗贴心,身上更有有逢凶化吉的气运。 敲门声轻轻响起。 “请进。” 门被推开,一个女子有些腼腆地走了进来,带着一点紧张。 “老师,打扰您了。我特别特别喜欢您今晚的表演,可以……可以请您签个名吗?” 女子将笔恭敬地递上。 凌云志抬眼,温和笑了笑,“谢谢你的喜欢。” 她接过笔,流畅签下自己的名字,字迹潇洒有力。 “谢谢!谢谢您!” 女子如获至宝,道谢后离开。 女子松了口气。 她靠在走廊墙壁上,低头看着手中的签名,嘴角抿出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 幸好江闻霜没有认出她来,要不然还真有点尴尬。 她曾经是萧总的前女友。 那年,正是她,否决了看电影的提议,硬拉着当时对艺术毫无兴趣的萧总去看话剧。 那场演出的女主角正是江闻霜。 话剧结束之后,她还拉着萧总去后台找江闻霜签名。 结果过了两天,萧总居然直接把她甩了!! 后来的故事,与她再无交集。 没过多久,她就在社交网络上刷到了江闻霜官宣恋情继而结婚,退出舞台的消息。 当时她心里五味杂陈,甚至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憋闷,怎么就选了萧总?他有什么好? 直到三年前江闻霜才和萧总离婚,重新站在了舞台中央。 她小心翼翼地将签名放入包里,汇入了剧场散场的人流中。 台上的光影与台下的往事,都渐渐模糊在夜色里。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3章 古代汪天心1 心声 凌云志缓缓睁眼。 又是一个新的世界。 有一种上班的无力感, 她叹了口气从床上坐起来环视四周,这是一个古色古香的房间。 床帐上绣着莲花的纹样,被子是锦缎,触手凉滑, 床是似乎是黄花梨做的。 凌云志掀开被子, 脚踩上绣花鞋。 墙角立着一座梳妆台, 摆着几盒胭脂和一些或金或银或玉的首饰。 北墙悬着一幅工笔花鸟,南边是一扇窗户,窗外可见翠竹, 远处隐约传来一两声鸟叫。 很显然又是一个古代世界。 她闭眼开始接受这个世界的剧情。 原主名叫汪天心, 本该是金枝玉叶的公主。 但是她出生的那一夜, 正是国破家亡之时, 宫城陷落。 仓皇中,生母将襁褓的她交给贴身宫女。 那宫女抱着她逃出了宫闱,从此隐姓埋名。 可惜没过几年, 宫女便因病去世。幼小的原主蜷缩在街头, 被一个路过的太监瞧见了。 那太监是西厂的太监首领,他收养好几个像原主这样的孤儿。 请人教她们琴棋书画和诗书礼仪,为的就是培养她们联姻, 巩固他在朝堂中的势力。 原主长大之后出落的亭亭玉立。 一日,太监设宴款待太子, 让原主伴乐,太子见到原主这般貌美的女子便上了心。 三个月后, 原主就成了太子侧妃。 起初也是有过好光景的,太子除了喜欢原主的美貌之外,也看重她背后那位在御前得脸的养父。 可红颜未老恩先断,太子对原主的新鲜感过去了, 正巧东宫添了新人,太子移情别恋了新来的李侧妃。 那位新来的李侧妃,是个七品小官家的庶女。 其实她是一位穿越者。 十六年前穿越成了李家刚出生的女婴。 穿到古代后,李襄直接咸鱼摆烂,主打一个混吃等死,没想到意外成为了太子侧妃。 更令人没想到的是,太子能够听到李襄的心声,他觉得李襄和后院其她女人不一样,竟渐渐对李襄上了心。 原主受到了冷落,终究坐不住了。 一日听闻太子要独自带李侧妃去打猎。她求了太子,也一块跟着去了。 围猎过程中,原主暗暗争宠较劲,谁承想她骑的那匹马受惊发了狂,直往密林深处冲去。 慌乱中原主的玉佩从袖中滑落。 一道身影稳稳勒住了惊马,救了原主。救人者是原剧情中唯一的一位女官,洪青落洪将军。 洪将军捡起了玉佩,整个人如遭雷击。 正巧原主不小心扭伤了脚,洪将军借口为她正骨,看到了原主脚腕的印记。 没过几日,洪将军秘密求见。 原来洪将军本是前朝旧臣之女,老皇帝造反成功后清算前朝旧臣。 只有年幼的洪将军被老仆拼死救出。 这些年来她隐姓埋名,忍辱负重,一步步爬到今日位置,一心想要复辟前朝,重振山河。 她主动认原主为主子,想要帮助原主称帝。 但是原主觉得造反的风险太大了,搞不好小命都没了。 更何况原身早被太监养父灌输了别的念头,只要她生下男孩,将来等太子登上皇位之后,就会帮助她拉拢朝臣,让原主的孩子成为太子。 原主拒绝了将军的提议。 谁料太监养父竟意外知道了这一切,他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却寻到了洪将军。 两个各怀心思的人,在暗地里达成了盟约。 谋反那日,原主主动站出来阻止养父和洪将军。 养父丝毫不念旧情,直接一掌震碎了原主的心脉。 凌云志看到这里皱起眉,这不是一个权谋世界,而是一个……怎么说呢? 这是很混杂的世界,算是一个低武权谋世界。 眼看着原主死在面前,洪将军脸色一变,当场和太监反目了。 而太子亲眼见识到了原主的深情,发誓要为原主复仇。 于是太子、洪将军还有原主养父三个人就打起来了。 至于老皇帝就在一旁看着。 他和原主,还有那位李侧妃,是这个世界主要角色中唯三不会武功的人。 最终身受重伤的洪将军以命相搏,与大太监同归于尽,结束了这场叛乱。 尘埃落定后,太子恍然明白自己真爱的是李侧妃,将其扶正。 后来更靠着从李侧妃心声里听来的未来知识,成了大臣和百姓以及后人眼里的一代明君。 凌云志:“……” 原剧情中总共三个女人。 原主为了太子而死,李侧妃的心声帮助太子成为了一代明君。 而洪将军虽然没有和太子有直接的交情,但她忠心于原主,原主又对太子痴心一片,四舍五入算是为太子牺牲了生命。 服了,怎么又是一个连吃带拿的男人? 这时,年轻的小丫鬟外面走了进来,“娘娘,赵大人来了,正在外面候着。” 这位赵大人就是原主的养父。 凌云志穿好了衣服,“让他进来吧。” 现在这个剧情点正好是那位李侧妃受宠,原主被冷落的时候。 珠帘响动,一个男人缓步进来。 赵公公年纪四五十岁左右,是一个身材中等,微胖的中年男人,“天心,好久没见到你了。” 凌云志迎了上去,“干爹!” “你看上去消瘦了不少,是不是最近有什么烦心事?”赵公公关切问道。 凌云志说:“哪有啊?我在太子府过得很好。” “你可别骗我,我已经听说了太子新纳了一个姓李的侧妃。”赵公公冷笑了一声,“那个李侧妃十分得宠,把你的风头都压了下去。” 凌云志垂眸不语,心想你倒是挺上心的。 赵公公拉过她的手,轻叹一声,“乖女儿啊,男人就是这样喜新厌旧,靠不住的。将来等太子做了皇帝,后宫佳丽三千,妃子那更是数都数不过来。” 凌云志顺着话头问道:“那我该怎么办?” “你呀尽快怀上孩子才是真的。”赵公公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只要你能生下太子的长子,那一切都稳了!” 说着他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白玉瓶,“这个是我特意寻来的生子秘药,你收好。” 凌云志接过了药丸,“谢干爹,我一定会努力怀上孩子的。” 赵公公脸上绽开笑容,“好孩子,我是个没根的,我的未来都指望你肚子里。” 凌云志说:“干爹,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希望的。” 赵公公满意点点头。 赵公公走后,凌云志立马好奇打开瓶子看了看,立马就是些看上去普通的小药丸。 谁要吃这东西。 她对这种药丸有着严重的不信任,谁知道这种古代三无小药丸是用什么做的?里面保不齐添了什么重金属。 小丫鬟见她盯着生子秘药,以为她是在为李侧妃的事情发愁,“娘娘,听说明日太子要带李侧妃一起去打猎。奴婢真是想不通,娘娘你说这李侧妃有什么本事让太子这么喜欢她?” “刚入府不都这样子的吗?其她妾室刚入府那会儿太子也都喜欢的很。”凌云志说。 啧,她就应该直接毒死太子,按照原主的记忆,那个老太监有不少收藏,只不过老东西应该不会提供毒药。 …… 暮色渐浓,太子回了府。 管事上前禀报:“今日赵公公来过,说是听闻汪侧妃身体微恙,特来探望。” 太子脚步一顿,冷笑道:“哼,他的干女儿不是没事吗?” 他一开始确实是挺喜欢汪侧妃的,但是后来逐渐乏味了。 想起她上个月故意在花园里抚琴,这般笨拙的争宠手段。 现在又装病争宠,偏偏装又装不好,实在叫人腻烦。 不过,赵公公是父皇身边的红人,他也没必要为了因为后宅妇人之间的事与赵公公闹得难堪。 况且,汪天心费尽心机争宠,说到底还是因为心里有他。 这样想着太子心里又柔软了几分,便说:“既然如此,今夜便去汪侧妃处。” …… 此刻的凌云志对此一无所知。 797跳出来提醒【宿主!宿主!太子来你这边了】 “太子过来干什么?”凌云志疑惑,这时的太子应当正与李侧妃情浓才对。 “不会是来兴师问罪的吧?” 她回忆原主有没有为了争宠做什么坏事? …… 太子踏着月色走进了别院,两个小丫鬟正在院子里守夜。 太子看到屋里是一片漆黑,皱眉问道:“侧妃已经睡了吗?” 小丫鬟说:“回殿下,娘娘身子不适,早早便安寝了。” 太子一阵失落,真是扫兴,他沉默了几秒,转身去了李侧妃的院子里。 屋里 贴身小丫鬟看着太子离去的背影,不解道:“娘娘,为什么就这样让太子走了?” “你懂什么呀?这叫欲擒故纵。”凌云志随口道。 这个贴身小丫鬟是原主从养父家里带出来的,原主和丫鬟感情不错,但凌云志却是信不过她的。 …… 翌日,晨光初透。 凌云志早早准备好,听到太子要带李侧妃出门打猎的消息后,换上了骑装,立马凑了过去。 太子正亲自为李侧妃整理鞍具,低头时唇角含笑。 李侧妃穿一身鹅黄色骑服,正仰头说着什么。 凌云志快步穿过回廊。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4章 古代汪天心2 心声 前院门口 太子已扶着李侧妃上马, 汪侧妃突然出现,“太子殿下,等等我!” 太子闻声回头,眉头微蹙:“你怎么来了?” 汪侧妃兴高采烈小跑过来, 语气带着几分埋怨道:“殿下好生偏心, 只带李妹妹, 就把臣妾一个人扔在府里么?” 说完一脸期待望着太子。 太子凝视她片刻。 昨天晚上汪侧妃早早歇下,今日又这样盛装追来……果然是欲擒故纵。 他心里多了几许了然和得意。 更何况汪侧妃人已经凑了过来,当着这么多下人, 总不能不给面子。 “胡闹。”他语气严厉, 脸上却并未露出不悦之色, “既然你也想狩猎, 为何不早些同我说?” “臣妾知错了,殿下就带上臣妾吧,臣妾保证不添乱。” 李侧妃在马上柔声道:“殿下, 就让汪姐姐一同去吧, 人多也热闹些。” 太子看她一眼,最终是叹了口气,“罢了, 牵马来。” “多谢殿下!”凌云志绽开笑颜,动作利落翻身上马。 [汪侧妃的动作真利落!] 李侧妃望着凌云志眼里带上几分崇拜。 凌云志因为797的连接, 和太子一样听到李侧妃的心声,她朝着李侧妃微微一笑。 太子听了李侧妃的心声后, 望着凌云志的侧脸,心头微微一动。 汪侧妃今日,倒与从前有几分不同。 一行人策马出府。凌云志跟在太子后面,听着前方不时传来的低语浅笑。 她眯起眼, 望向远处渐起的山峦。 等她和洪将军相认之后,第一时间就让洪将军给她寻一副无色无味的毒药,毒死这厮! …… 猎场在西山 太子与李侧妃共乘一匹雪白骏马,他正握着她的手教她拉弓。 “殿下,臣妾笨手笨脚的……”李侧妃声音软糯。 “无妨,慢慢来。”太子在她耳畔低语。 凌云志勒马驻足,看了片刻,道:“殿下,臣妾先去林子里转转。” 太子头也未回,随意摆了摆手。 凌云志调转马头,身影没入森林深处。 待她走远,李侧妃轻声道:“汪姐姐方才……似乎不太高兴。” 太子淡淡一笑,“她一向如此。” 李侧妃倚在他怀中,望着凌云志消失的方向,心想[汪侧妃有这样权势滔天的养父,便是不得太子宠爱,也能锦衣玉食过一辈子。何苦非要争宠吃醋?这些古代女子,真是钻牛角尖] 这心声一字不落传入太子耳中。 他微微一怔,低头看向李侧妃的侧脸,像李侧妃这般通透不争的可人,真是世间难得。 林中光线渐暗。偶尔有几缕日光从树叶的叶隙漏下,在地上投出晃动的光斑。 凌云志漫不经心扫过灌木从。 原剧情里原主看到李侧妃和太子卿卿我我的样子,躲到林子里暗自神伤,突然看到了一只小野兔…… 凌云志正回忆剧情。 突然,一只灰色野兔从草丛窜出。 几乎同时,破空声响起!一支羽箭贴着马儿的耳畔掠过,深深钉入身后树干。 马儿惊嘶一声,前蹄扬起,凌云志顺势松开缰,任由自己被甩飞。 一道灰蓝色身影从林中掠出,稳稳将她接入怀中。 两人平稳落地,对方松开手,后退半步抱拳,“夫人受惊了,可有伤着?” 来人一身灰蓝色劲装,面容清俊,眉宇间有久经沙场的锐气,眼中满是担忧。 正是洪青落洪将军。 不应该呀,应该是我摔到地上,扭断了脚,凌云志心想。 算了,虽然原剧情一样摔到地上,但她可以假装。 而且玉佩已经从袖子里甩出去了。 “哎呦!”凌云志开始了表演,捂着脚,“我的脚腕好痛~” 不远处马蹄声急响,太子的声音传来,“怎么回事?” “汪姐姐,你怎么了?”李侧妃率先下马,关切问道。 “卑职参见太子。”洪将军行礼,“方才卑职在此练习箭术,不慎失手惊了这位夫人的马,害其受伤,实在罪该万死。” “原是洪将军。”太子语气瞥了眼凌云志,“这是我的侧妃。” “原是娘娘。”洪将军垂首,“卑职冒犯,请娘娘恕罪。” 凌云志还没开口,太子就挥挥手,“罢了,意外而已。” 洪将军从草丛捡起起玉佩。 她的指尖抚过纹路,整个人僵住。 此时李侧妃和太子注意力都在凌云志身上,没有人注意到洪将军的异样。 “这位夫人,”她将玉佩递还,“您的玉佩。” 凌云志接过,匆匆塞入袖中,“殿下,臣妾的脚怕是崴伤了……” 太子眉头微蹙,对身后侍从道:“送侧妃回府。” “殿下且慢。”洪将军抬头,“卑职略通医理,可否容卑职为娘娘查看伤势?若真是骨伤,贸然移动恐加重伤情。” 太子点点头,用鞭绳指了指凌云志,“既然如此,那就麻烦洪将军了。” 洪将军应了声“是”,在凌云志身前蹲下。 她托起了凌云志的脚腕,当脚腕那枚梅花印记映入眼帘时,她呼吸一滞。 但很快,她的神色恢复如常,手“只是轻微扭伤,只需静养数日即可。” 凌云志点头,“多谢洪将军。” 太子点点头,示意侍从扶凌云志上马车,凌云志假装走路不适,一瘸一拐上了马车。 …… 洪青落目送马车离开,询问太子身边的侍从,“因为我的缘故那位娘娘才受伤,我需得向她赔礼道歉才是,只是不知那位娘娘是太子的哪一位侧妃?” 侍从说道:“那位是汪侧妃。” 洪将军心中一惊,姓汪?先帝的梅妃就姓汪,她还记得多年前一次宫宴后的诗会,曾与梅妃那位活泼伶俐的表妹同席。 往事如烟,掠过心头,洪将军眼底掠过一丝极深的痛楚与怅然。 只不过后来汪家那一脉都……… 她将翻涌而上的血腥记忆强行压下,又问道:“这位汪侧妃看上去有些眼熟,是哪家的姑娘。” 侍从笑了一声,“这位汪侧妃是西厂赵公公的干女儿。” 回府之后,洪青落立马让人调查这位汪侧妃。 不多时,手下就递上来收集来的信息。 她展开刚送来的密信。 汪侧妃名叫汪天心。 年十六,籍贯无考,幼时流落街头被赵公公收留,通琴棋,善书画。 看到这里,洪青落更加确信汪侧妃就是当年的梅妃悄悄送出去的那位小公主! 她不由自主攥紧了手,纸页在指尖微微作响。 这么多年了,她终于找到了小公主! 洪青落接着往下看。 一年前,太子对其一见钟情,于上元节入东宫为侧妃。 但很快,东宫添了一位姓李侧妃,汪侧妃的恩宠渐次。 洪青落想到在森林里,太子对汪侧妃态度轻慢。 她本就对老皇帝恨之入骨,现在更觉得上梁不正下梁歪。 太子这厮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冷静下来后,她决定先试探一下汪侧妃的态度。 …… 次日,太子早起上朝,李襄一直睡到日上三更才起。 西院的小厨房飘出别样的烟火气。 一勺清猪油在铁锅里化开,打散的蛋液倒入,发出“刺啦”一声脆响,一股焦香混着蛋香的浓郁香气充满了小厨房。 昨夜特意留下的米饭,此刻已经粒粒分明,倒入锅中,与鸡蛋一同翻炒,逐渐染上一层均匀诱人的淡金色。 门口的李襄深深吸了口气,是了,就是这个味儿。 十六年前,她穿越到李家的小庶女身上。 虽然李父在京城中只是个芝麻小官,她在家中也只是庶出,但官宦人家,终究与普通老百姓不同,吃穿住行格外讲究。 从前在娘家时,她让厨娘用隔夜饭炒一碗蛋炒饭,被主母好一顿数落,说让人瞧见,还以为李家穷得连新米都吃不上。 嫁进东宫后,规矩更大,她更不敢提。 太子府的厨师自然是天下顶尖的手艺,这般精美的食材,配上行云流水的功夫,炒出来的蛋炒饭,任谁尝了都挑不出半分不是。 可李襄对着那盘完美的炒饭,总觉着少了点什么。 正想着,一个身影从转角处出现。 正是昨天打猎时崴了脚的汪侧妃,此时她看上去健步如飞,“好香,妹妹这是在做什么?” 李襄吓了一跳,随即笑起来,“我让厨娘炒了蛋炒饭,姐姐吃过饭了吗?” “没呢。”汪侧妃摇摇头。 [啥意思?你想蹭饭?] 正巧这时候厨娘掀开帘布,端着蛋炒饭走了出来,“娘娘,炒好了。” 李襄笑盈盈,“那姐姐不如就在我这儿用餐。” 她拿青瓷小碗盛了满满一碗递过去:“姐姐你尝尝。” 这厨娘原本是街市上摆摊卖吃食的 手艺比不得太子府里那些大师傅精妙,可她做出来的菜,却另有一番滋味。 火候或许没那么精准,调味或许没那么讲究,偏偏就是那股子带着市井烟火气又粗粝的家常味,让她欲罢不能。 自打进了这太子府,她私下里使了银钱,将这厨娘聘了进来,单给她开小灶。 凌云志接过了碗,那碗小巧精致,和茶杯差不多大小。 用勺子挖了三两下便见了底。 李襄刚吃完,抬头就看到汪侧妃意犹未尽舔了舔唇边油光。 [不是?你怎么吃的比我还快?汪侧妃平日一副清冷姿态,没想到……竟是个吃货?] [也正常,人之常情] “还有么?”汪侧妃捧着空碗,眼巴巴望过来。 “有的。”李襄又给她添上,忍不住抿嘴笑了。 正吃着,厨房里头又传来“滋滋”的动静。 汪侧妃鼻子灵,立刻问道:“这又是什么?” “是昨天殿下猎的兔子。”李襄说,“我让厨娘做炸兔肉。” 厨娘很快将炸兔肉端了上来。 那兔肉炸得外皮金黄酥脆,“姐姐尝尝?” 凌云志吹了吹,小心咬下半口。 “咔嚓”一声轻响,酥脆的外壳在碎裂,紧接着是滚烫的汁水流出,她被烫了一下,立马松开嘴,吐了吐舌头。 凌云志又吹了吹,才又小心咬下一口,越嚼越香,她满足地眯起眼,含糊道:“好吃。” 李襄也夹了一块,你一块我一块,吃得满口咸香酥烫,手指油光。 偶尔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纯粹的快乐。 盘子渐渐空了。 李襄看着汪侧妃意犹未尽吮了吮指尖,愣了一下。 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处处都要讲规矩,母亲慊她吃东西的样子粗鄙,一点都没有官宦小姐的优雅。 姐妹们慊弃她爱吃都是不入流的市井小吃,说出去恐怕要让人笑话。 她低头瞧瞧自己同样油亮亮的手指,也情不自禁舔了舔手指。 …… 又过了一日,小丫鬟捧着一个托盘进来,“娘娘,洪将军府上差人送了东西来,说是给娘娘赔罪的礼。” 托盘里端正摆着几只锦盒。 凌云志抬眼,示意放下。 她先拿起那只扁长的盒子,里头果然躺着一只天青釉药瓶,上面写着“舒筋活络膏”。 凌云志拿起瓶子,瓶子底下压着一卷纸。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5章 古代汪天心3 心声 凌云志的轿子停在了西街的“福兴旺”前, 这是京城小有名气的金器铺子。 掌柜迎出来,引着她往二楼的雅间去。 推开门,里头临窗坐着的人闻声回头,正是洪将军。 她今日穿着蓝色长袍, 倒添了几分书卷气。 凌云志示意丫鬟候在门外。 雅间的门轻轻合上。 她眼里满是疑惑, “将军特意约我至此, 不知所为何事?” 洪青落看着她,眼眶瞬间就红了,“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公主!” 凌云志惊讶, “将军这是做什么?” 听过找妈、找爹、找孩子的, 第一次听说找主子的。 “公主……”洪青落的泪水已滚了下来, “属下终于……终于找到您了。” “您脚腕的梅花印记,您那块玉佩……您就是前朝梅妃娘娘所出的公主啊!”洪青落抬起头,眼中满是灼热, “十六年前宫城破那日, 娘娘将您托付给心腹宫人……末将的父亲便是为护送那宫人出城之人。” 凌云志怔怔坐着,像是被这突如其来的真相击懵了,“难道我……我就是?等等, 你的父亲是前朝旧臣?” “对,没错, 我的父亲是前朝刘丞相。这么多年,我隐姓埋名就是为有朝一日能够为家族复仇。” “如果我真的是前朝公主。”凌云志一脸震惊, “那太子岂不是……岂不是?” 洪将军一脸愤恨,“公主,如今坐在龙椅上的那个,是弑君篡位的逆贼!他不仅杀了您的父皇, 血洗宫城,登基后更是将前朝旧臣屠戮殆尽……我刘家满门七十三口,除了属下侥幸逃脱,无一幸免!” 她眼中迸出仇恨的火星,“公主,末将这些年暗中积蓄力量,联络旧部,只等您一声令下!我们反了这朝廷,重振山河!您才是这天下名正言顺的主人!” 凌云志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唇边,又指了指案上的笔墨,眼神示意。 洪青落会意,立刻起身取来纸笔。 凌云志在纸上落下歪斜的字迹,同时声音清晰道:“将军慎言!我自幼被养父收养,锦衣玉食养大,若行此大逆不道之事,万一连累了养父!” 纸上写的却是:造反之事需从长计议,我的贴身丫鬟乃赵公公耳目,正在门外偷听 洪青落盯着纸面。 凌云志继续说着,“再说……前朝已过去十几年了,如今四海升平,何必再起刀兵?我如今是太子侧妃,只要安安分分,将来诞下皇子,未必没有机会。届时,我的孩子登上宝座,我不也一样能享至尊之位?” 笔尖却飞快游走:赵公公野心勃勃,可以利用一二,但需谨慎 洪青落看着她写下的字,又听她口中母凭子贵,心中五味杂陈。 她问道:“那太子……待公主可好?” 凌云志道:“殿下自然是好的。只是新人入宫,难免……喜新厌旧。” “砰!”洪青落一拳砸在身旁茶几上。 她目眦欲裂,杀气几乎压制不住:“他竟敢如此慢待公主?!公主,只要您点头,末将今夜便去取了他性命!” 凌云志没想到有朝一日,她居然也能对别人说出这样的话,“冷静,洪将军,冷静一点,切勿冲动!” 她写道:太子由李侧妃亲自动手,你悄悄寻一副毒药来,要无色无味,不易察觉的 凌云志劝慰道:“将军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这些话……今后都莫要再提了。我便当今日从未见过将军,也从未听过这些陈年往事。” 说罢,推门而出。 门外候着的丫鬟立刻上前搀扶,主仆二人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楼梯转角。 洪青落独自立在雅间内,将纸卷起点燃。 火苗窜起,那些密谋的字迹化作一小撮灰烬,落在青瓷碟里。 …… 自打那日一块儿吃了一盘炸兔肉后,汪侧妃来的次数频繁许多,后来便成了常例。 李襄没想到汪侧妃是个不挑食的人,无论什么吃的她都来者不拒。 李襄让人弄来小铜锅,底下烧着炭,熬一锅奶白的骨汤,切得薄薄的羊肉片、脆生生的黄豆芽、嫩豆腐、粉丝围着一圈摆开。 汪侧妃学着她的样子夹起一片肉在滚汤里涮几下,蘸了料送入口中。 蘸料是李襄让丫鬟调好的,一勺芝麻酱、一勺酱油、一勺香油和一勺蚝油,再撒上些许香菜末。 汪侧妃吃了一块涮羊肉,让丫鬟拿来了醋,在酱料里加了点醋。 汤底发出“咕嘟咕嘟”的轻响,一顿下来,她们脸上身上出了一层薄汗。 李襄还试着复刻过芋泥。将芋头蒸得烂熟,捣成泥,混入牛乳和一点点糖霜,打得细腻绵密,做了芋泥红豆小丸子。 汪侧妃和院子里的小丫鬟们一勺一勺,吃的眼睛亮晶晶。 几日后,汪侧妃再来时,身边的小丫鬟手里捧着一只竹篮。 “上回听妹妹提过,说烤肉若配上一种叫生菜的蔬菜,最能解腻清口。”她示意丫鬟打开竹篮,露出里面叠放整齐的绿叶。 “便吩咐人留心去找。这是庄子上新送来的,说是从南边传过来的菜种,也不知道对不对你的心意?” 李襄的目光落在那些绿叶上,凑近了细看,她眼中顿时露出惊喜,“是它!就是生菜!” 她拿起一片,看了又看,又凑近嗅了嗅那股特有的清新气味,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兴奋,“汪姐姐,你竟真的找到了!我……我还以为这儿没有呢。” 她来到这个世界十六年都没见过生菜,一直以为它还没有传入本土。 没想到,汪侧妃记住了她随口一提的话,还真的找到了! 汪侧妃脸上露出淡淡笑意,“妹妹喜欢就好。” 院子里支起小巧的铁架,腌渍入味的鸡翅、五花肉片和鲜虾,在炭火上烤得滋滋冒油,香气弥漫开。 汪侧妃学着她的样子用洗净的生菜叶子将肉片一裹,塞进嘴里,眯起眼,发出一声含糊叹息:“……好吃。” 汪侧妃来的勤了,李襄终于发现她不爱吃的东西。 厨娘留意了李襄所说的辣椒,在西域商人那里买了辣椒和稀罕香料。 李襄指挥着厨娘做了牛筋面,自制了辣条。 做出来的成品自然比不上记忆里的味道,但那股咸香麻辣的劲儿总算有了几分。 李襄分享给了吃饭搭子汪侧妃,在她的目光下汪侧妃咬了一口,吐了吐舌头,“好辣,舌头痛痛的。” 李襄瞧她这副样子,抿嘴笑了笑。 很多丫鬟尝过辣条后也觉得辣味吃着不习惯,李襄之后就让厨娘做两份食物,一份原味,一份加辣。 看着汪侧妃吃无骨鸡爪的侧颜,让李襄在这个世界生出几分踏实感。 李襄想着着马上到吃螃蟹的季节,琢磨着做些秃黄油。 只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太子突然病了,一病不起。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6章 古代汪天心4 心声 东宫寝殿内 药香与熏香的气息交织, 浓得化不开。 太子静静躺在明黄锦褥间,乌黑的长发散在枕上,衬得那张脸越发苍白,往日凌厉的剑眉因虚弱而舒展, 他呼吸轻浅, 胸口起伏微弱, 眉心因疼痛而微微蹙起。 不愧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男,凌云志侍立床尾,病成这样, 竟还有种破碎易碎的美感。 前几日她从洪将军那里得到了毒药, 立马悄悄下给了太子。 大概是因为古代的毒药都不太纯, 太子并没有一命呜呼, 而是变成了现在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不过也差不多,就古代这医疗条件,太子已无力回天。 作为太子侧妃, 凌云志和李侧妃这几天都围着床边侍疾。 凌云志装模作样忙碌着, 心想真是可惜,本来现在正是吃螃蟹的季节,李襄准备做蟹黄面和蟹黄小笼包。 现在太子病了, 太医针对太子的病情,调整了饮食。 作为侧妃的她们象征性减少荤腥, 以显示虔诚,祈福斋戒。 若不这么做, 可能会被别人指责不贤。 李侧妃坐在床头,正小心翼翼地用白瓷勺舀起汤药,吹了吹,凑到太子唇边, “殿下,喝药了……” 褐色的药汁却顺着那紧抿的唇缝滑落,弄脏了素白的中衣领口。 她慌忙用手帕去擦,[这药一点都喂不进去,体温也越来越高……怎么办才好?] 凌云志心中波澜不惊,甚至有点走神,按一般的套路,接下来该是李襄心急如焚,然后嘴对嘴喂药。 就在此时,殿外传来一阵脚步声。 门帘被无声掀起,一道身影踏入内室。 来人穿一身玄色绣金常服,正是当今皇帝。 “参见陛下。”凌云志与李侧妃连忙行礼。 “平身。”老皇帝的声音有些沙哑,他径自走到床边,目光落在太子毫无生气的脸上,眼里满是痛惜与忧急。 老皇帝询问了她们太子的情况,听完李侧妃的回答后,叹了口气,心里突然升起了几分爱子之心。 “药呢?”他转头问。 李侧妃忙将手中药碗捧上。 老皇帝接过,在床边坐下,如同寻常人家的父亲般,亲自喂药。 可太子牙关紧锁,喂进去的药汁依旧流了出来。 老皇帝皱起了眉,这可怎么办才好? 忽然,老皇帝似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他看了看昏迷不醒的太子,又看了看碗中的药汁,竟自己先含了一口,然后俯下身,嘴对嘴将药汁缓缓渡入了太子口中。 凌云志呼吸一窒。 797传输过来的原剧情信息庞杂,她通常只挑要紧的剧情查看,没有细究过这种细节。 呃,这、这老皇帝还挺有父爱之心的。 结果下一秒,李侧妃的心声清晰传了过来。 [我天!] 紧接着,那心声变得兴奋起来,[皇帝亲自给太子渡药!这样亲密的举动!虽然知道是父子情深,但是、但是……太好磕了吧!!!父子年上,病弱美强惨太子和霸道深情皇帝爹?这设定带感啊!!] 凌云志:“……?” 她怀疑自己听错了。 这不对吧? 李襄,这可是你的枕边人和公公,你觉得好磕是什么意思? 只是咸鱼人设吗?我看你是伪人吧。 皇帝并未在意身后两位太子侧妃的表情。他专心致志,一口接一口,直至将碗中药汁尽数渡完,才用帕子擦了擦自己和太子唇边的药渍。 [皇帝好温柔!!] 凌云志麻木了。 老皇帝起身,将药碗递给李侧妃,恢复了帝王的沉静,“好生照料太子,用药、饮食,一应事项随时报与朕知。” “是。”凌云志和李侧妃齐声应道。 皇帝转身离去。 李侧妃正努力压抑着上翘的嘴角,显然心神早已飞到了一个由“父子情深”构建出的世界里。 凌云志……凌云志无语到了极致,只冷笑了一声。 …… 老皇帝离去约莫半个时辰后,侍从再次通传,齐王与齐王侧妃前来探病。 齐王身形挺拔,眉目间与太子有五分相似,他身侧的女子,便是齐王的侧妃,王侧妃。 王侧妃穿着一身黄蓝色的衣裳,眉眼清秀,带着一股沉静气度。 两人依礼奉上名贵药材,说了些“望太子早日康复”的场面话。 齐王留在内殿与侍从询问病情, 王侧妃便由凌云志陪着,到殿外花园中走走。她也是赵公公当年收养的孤儿之一,而且是最聪慧、也最有才华的一位,与原主从小一同长大。 时值初秋,凌云志引着王侧妃,一路行至湖心的一座六角亭。 亭子四面环水,只一道九曲石桥与岸相连,是个说话的好地方。 “都退下吧,我与姐姐说说话,不用伺候。”凌云志挥退了跟来的丫鬟。 王侧妃见状,也示意自己的侍女留在桥头。 亭中只剩二人,她才在石凳上坐下,“天心,你在太子府……一切可还安好?” “姐姐放心。”凌云志也在她对面的石凳坐下,“锦衣玉食,仆婢成群,自是好的。” 她顿了顿,声音压低了些,“姐姐可知,我为何特意选在此处,又屏退左右?” 王侧妃问道:“你是有什么要紧事吗?” 凌云志道:“这亭子临水,声音传不远。免得叫身边的丫鬟听到了,又转头告诉养父。” 王侧妃苦笑一声,“原来是因为这样,妹妹你也发现?” 这回轮到凌云志讶然:“姐姐早就知道了?” 王侧妃眉眼间流露几分倦意,“当年,老皇上还未属意当今太子时,齐王呼声最高。养父便将我嫁了过去。” 她轻叹一声,“起初,我也以为他是为我寻了门好亲事。可后来我发现,无论我在王府中做了什么,说了什么,甚至只是与王爷私下几句体己话,养父那边总能知晓一二。一次,我故意在贴身丫鬟面前透露了一个假消息,第二日,养父便旁敲侧击问起……那时我便明白了。那种滋味,真不好受。 她低下头,“不过后来,齐王夺嫡失败,养父与我的联系便也少了。或许在他眼中,我这颗棋子,已经用处不大了吧。” 凌云志适时露出几分同病相怜的悲伤,“姐姐,养父收养我们,教导我们,将我们嫁入高门,从头到尾,都只是为了他自己。我们是他的工具,是他的眼睛,是他攀附权贵的筹码。一旦失去价值,他……” 她适当停顿。 王侧妃沉默良久,才缓缓叹出一口气,“这些……我又何尝没有想过?只是身在局中,身不由己罢了。” 她看向凌云志,眼中是真切的提醒,“天心,你如今在太子身边,风头正劲,更要小心。当年我与齐王之间最初的慊隙,便是因养父暗中传递的一些消息而起。后来王府新人不断,我渐失宠爱,若无后来生下女儿,在这王府深院,只怕早已没了立足之地。” “姐姐……”凌云志伸手,覆在王侧妃手背上。 两人又说了些闲话,回忆幼时在赵公公府中学艺的旧事。 凌云志言语间,总似不经意提起赵公公将往日的那些举动,剥离出慈父的伪装,露出其下冰冷的目的。 …… 寝殿内,齐王让所有下人都退下。 此刻,屋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人。 “皇兄。”齐王开口,“今日见你如此,臣弟心中……真是五味杂陈。” 太子费力掀起沉重的眼皮。 齐王微微俯身,唇角噙着一抹冷笑,“我不服啊,皇兄,我至今都不服,凭什么当年父皇让你做了太子?我究竟哪里不比你差了?” 太子胸膛剧烈起伏,手指艰难动了动。 “这些年,我看着你坐在储君之位上,看着你春风得意,看着你纳了一个又一个美人……”齐王低笑起来,“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本以为此生无望,却没想到,皇兄你……竟自己先倒下了。” 他用一种残忍的目光打量着太子,“你有听到御医们怎么说吗?哈哈哈……皇兄,你可要快些才好。等你去了,这东宫,这储位,父皇还能留给谁呢?” 太子的眼睛骤然睁大,猛烈呛咳起来。 “你……你……”他拼尽力气,挤出破碎的音节,“我……还没死……” “是啊,还没死。”齐王掸了掸衣袖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不过那也快了。” “噗!” 一大口鲜血猛地从太子口中喷出,染红了被褥。 太子的身体剧烈抽搐了一下,抬起的手无力地垂落下去。 齐王脸上的笑容慢慢敛去,试探了一下太子的呼吸,发现皇兄已经彻底没气,脸上顿时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又克制压住嘴角笑容,大喊道:“皇兄,你怎么了?快来人呢!”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7章 古代汪天心5 心声 太子的葬礼, 白幡如雪,覆盖了皇宫连绵的殿宇。 前来吊唁的王公贵族、文武百官络绎不绝,每个人都看上去十分悲伤。 凌云志一身素白,垂首跪在侧妃应列的位置, 听着耳边嗡嗡的诵经声与压抑的哭泣。 太子总算是死了, 她心想。 这是个混杂了武侠元素的世界, 谁知道会不会突然冒出什么“天山雪莲”之类的神药。 幸好,在齐王的刺激上太子顺利离开了人间。 老皇帝一身素服,眼里流露出的沉痛。 李襄跪在凌云志身侧不远, 同样一身素白, 哭得眼眶通红, 不时用帕子拭泪, 看着确是伤心极了。 凌云志能清晰地听到她心底的声音。 [太子殿下……怎么就突然去了呢?他还那么年轻,那么帅真是可惜了……] 凌云志心想这穿越女居然真喜欢太子,没想到她话锋一转。 [不过……话说回来, 太子这一走, 我们这些侧妃,就解放了!每个月有定例的份例银子拿,有朝廷供养着, 有太子遗孀这个名头在,走出去谁也不敢轻慢……有钱, 有闲,有地位, 还没人管束!这、这简直是理想中的退休生活啊!!!] 凌云志:“……” 她瞥见李襄用帕子掩着嘴,肩膀抖得更厉害了。 凌云志默默低下头。 这李襄……之前能将老皇帝太子嘴对嘴喂药脑补成禁忌情深,现在又能将丧夫之痛迅速转化为财务自由的喜悦。 就…呃…还挺乐观的,凡事都能看到好的一面…… …… 齐王府, 书房 齐王端起茶盏,试图喝口茶压下自己心中抑制不住的兴奋。 太子过世已有一段时间了,朝臣们提出太子已薨,当另立储君,而其中被反复提及众望所归的人选,只有一个。 他多年的隐忍终于等来了这水到渠成的一刻。 “王爷,”书房外传来管事的声音,“赵公公求见。” 齐王眉梢微挑,“请。” 不多时,赵公公那微胖的身影便出现在门口,脸上堆着比往日更殷勤几分的笑容。 “老奴参见王爷。”他躬身行礼。 “赵公公不必多礼。”齐王并未起身,语气平淡,“赵公公今日怎么得空,驾临本王这小小王府?” “王爷折煞老奴了。”赵公公笑容不变,从袖中取出一个长方形的锦盒,双手奉上,“前些日子偶然得了一件西洋玩意儿,特来献上,万望王爷笑纳。再者,也是惦记着老奴那不成器的养女,顺道来瞧瞧她。” 齐王接过锦盒。 盒子打开,里面是静静躺着一件黄铜器物,线条流畅,镜筒一粗一细,可以伸缩,两侧各有一个小巧的旋钮。 这东西,他认得,名曰“千里镜”,据说能望见极远处景物。 这赵公公手眼倒是通天,连这等稀罕的泊来品也能弄到手。 “赵公公有心了。”他慢条斯理道,“只是这惦记二字,从赵公公口中说出,倒让本王有些意外。记得前几年,本王这王府门庭冷落时,想请赵公公过府一叙,赵公公可是公务繁忙,难得一见啊。” 赵公公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王爷恕罪!那时……那时确是宫中事务繁杂,老奴分身乏术,绝非有意怠慢王爷!是老奴的过错,还请王爷大人大量,莫要与老奴一般见识!” “哦?”齐王面上露出几分轻蔑,“原来赵公公也会分身乏术?如今太子新丧,朝堂风向转变,赵公公这繁忙,倒是又转到本王这冷落之地来了?” 赵公公额角渗出汗,“王爷明鉴!老奴对王爷一向忠心可鉴,绝无二心!今后王爷但有差遣,老奴万死不辞!” “罢了。”齐王挥了挥手,眼里带上了几分不耐,“既是来看你养女的,便去吧。本王这里,倒不必听这些漂亮话了。” 赵公公又连连告罪,这才倒退着出了书房。 他定了定神,压下心头翻涌的羞愤,朝王侧妃所居的院落走去。 王侧妃听闻他来,起身行礼,“养父。” 赵公公换上慈和的笑容,先问了问她的起居,又关心了汪侧妃女儿的近况,话锋一转,“为父今日来,一是看看你,二来……也是有事想请你帮衬。” 王侧妃垂眸,“养父言重了。我如今深居简出,又能帮得上养父什么?” “你毕竟是齐王侧妃,总能在王爷面前说得上话。”赵公公压低声音,“方才为父去见王爷,王爷似乎对从前有些误会。你能否在王爷面前,替为父美言几句?” 王侧妃抬起眼,“养父,并非我不愿意。只是我如今在王府,并不受宠,人微言轻。何况……” 她顿了顿,“王爷心思深沉,我若是贸然进言,只怕适得其反。” 赵公公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你这是不愿意帮为父?你莫忘了,是谁将你从街头捡回,给你锦衣玉食,教你琴棋书画,又费尽心力将你嫁入这齐王府!没有为父,哪有你的今日?” 王侧妃听完,轻声道:“养父的养育之恩,我不敢忘。可养父将我嫁入齐王府时,图的又是什么呢?是真心为我寻一门好亲事,还是看中了齐王彼时炙手可热的储君之势?” 赵公公脸色一沉:“你……” 王侧妃的语气依旧平静,“当年齐王失势,我在府中步履维艰时,养父的照拂又在何处?如今眼看齐王有望入主东宫,养父倒是又记起我这个女儿了。” 她走近一步,“养父总说将我们视如己出。实际上呢?只是把我们棋盘上的棋子,需要时便拿起,无用时便搁置。” “你!你这是忘恩负义!”赵公公终于绷不住。 王侧妃脸上并无怒色,“养父今日所求,我无能为力。养父请回吧。” 赵公公胸口剧烈起伏,指着她,手指微微发抖,但终究是没再说出什么。 他狠狠瞪了王侧妃一眼,一甩袖,转身大步离去。 …… 走在回府的路上,赵公公越想越是怒火中烧。 当年齐王失势,他自然要另寻高枝,难不成还要跟着一起沉船?这些女子,锦衣玉食地养大,给了她们泼天的富贵,如今翅膀硬了,竟敢反噬! 虽是深秋,赵公公却觉得身上浑身热的要命,满脸通红。 刚回到自己府邸门口,管家便急急迎了上来,先是一愣,老爷怎么红温了? “老爷,您可回来了。汪侧妃已在花厅等候多时了。” 赵公公脚步一顿皱眉,汪天心?她此时跑来干什么?难不成是受了什么委屈? 洪将军怎么也来了? 他整了整衣裳,朝着花厅走去。 …… 花厅。 赵公公踏进花厅,脚步微顿,目光上下扫了凌云志一圈。 凌云志这些日子与李襄混得久了,吃好喝好,身材不再是赵公公记忆中那种刻意保持的纤细。 赵公公自幼净身入宫,对自己残缺的身体有着扭曲的执念。 他觉着男人必须高大魁梧,女子必当纤细袅娜。 当年收养这些女孩,除了才艺,饮食上也严格控制,就怕她们长成不雅的模样。 此刻见凌云志胖了许多,他眉头立刻蹙起,“天心,你怎么胖了这么多?即使太子已经薨了,你也要时刻注意仪容,莫要贪图口腹之欲。” 凌云志放下茶盏,心中冷笑一声,死太监,管得倒宽。 她没有接话,转而转移了话题,脸上带着不安,“养父,我前些日子,得知了一桩惊天秘闻!” “哦?”赵公公抬了抬眼皮,“你说说。” “我、我可能并非寻常孤儿。”凌云志声音发颤,“洪将军看到我的胎记之后,她说,我的生母很可能是前朝梅妃娘娘,我是流落在外的公主!” 原来是这事啊。 赵公公心下却了然,他的眼线早已将女儿与洪将军密会之事,禀报得一清二楚。 但他瞪大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什、什么?!前朝公主?天心,此话当真?此事非同小可。” 老东西,你装的还挺像。凌云志在心里冷哼一声,“千真万确!绝不会错。她如今……已向我宣誓效忠,成了我的心腹。” 她观察着赵公公的神色,继续道:“我知道,养父多年苦心经营,在朝中上下打点,为的便是有朝一日能更进一步,手握真正的权柄。可惜太子突然薨逝,许多依托东宫的计划,恐怕都要落空了。” 她的语气随即又转为坚定,“不过,如今我一定让洪将军多多关照养父,在朝堂上助养父一臂之力。” 赵公公听完,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语气感慨万千,“好孩子,你能有这份心,不忘为父的养育之恩,为父很是欣慰。比那些个忘恩负义、不识抬举的东西,强出百倍!” 最后一句,指的是刚刚让他碰了一鼻子灰的王侧妃。 他又殷切嘱咐了凌云志一些诸如“小心谨慎”“从长计议”的话,亲自目送着小轿离去。 回到书房,赵公公亢奋起来。 洪将军的效忠……军中势力…… 一个念头突然冒出。 太子死了,齐王看似势大,却未必稳坐东宫,老皇帝经此丧子之痛,身体精神都已大不如前。 若是能…… 想到这里,他的呼吸不由自主急促起来。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8章 古代汪天心(完) 完 数日后, 赵府 赵公公一身深褐常服,眼里流露出兴奋之情,“……届时只要成功,我就是天下之主……” “赵公公!”洪将军打断了他, “事成之后, 自然是公主殿下复位, 光复前朝正统!” 赵公公干笑一声:“天心自然是尊贵的公主,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但这治理天下, 非同儿戏, 需得……” “需得什么?”洪将军踏前一步, 气势逼人, “需得您一个阉人来坐那龙椅吗?公主乃天命所归,前朝唯一血脉!” “你!”赵公公被阉人这些字眼刺得瞬间涨红,猛地拍案而起, “洪青落!你休要放肆!咱家如何不能想?女人都能当皇帝, 凭什么咱家这个阉人就不可以?” “你想得美!”洪将军寸步不让,手已按上腰间佩剑,“你不过一介内侍, 如今竟敢觊觎皇位?简直痴心妄想,乱臣贼子!” “乱臣贼子?如今你我都是乱臣贼子!谁也别看不起谁!” “够了!” 一直沉默旁观的凌云志开口, 她看向洪将军,“洪将军, 不得无礼。养父于我,有养育深恩,更是此次大计的主导。岂可如此冲撞?” 洪将军咬牙后退半步,重重哼了一声, 别过脸去。 凌云志这才转向气得胸口起伏的赵公公,“养父息怒。洪将军是武人,性子直,一心只念着前朝正统,言语冒犯,还请养父海涵。” 她顿了顿,语气更加恳切,“只是养父,有些事……即便我们侥幸成功,那些文武百官、天下士子,他们会如何看待?他们能接受一位……内官登基称帝吗?” “他们不接受?”赵公公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声音尖利,脸上表情扭曲,“凭什么不接受?!就因为我少了那二两肉?就因为我伺候过人?!这天下,谁有本事谁坐!他们不认?那就杀!杀到他们认!杀到天下人闭嘴!” 他死死盯着凌云志,“天心,难道连你也看不起养父?觉得养父不配?” 凌云志心中厌烦,“我怎会看不起养父?只是担心养父成为众矢之的,被千夫所指,万世唾骂~我无论如何,都会站在养父这边!” 赵公公狂暴的情绪平复了些许。 他变脸如同翻书,瞬间又挂上了笑容,伸手拍了拍凌云志的肩膀,“好,好孩子!不愧是我的好女儿!养父没有白疼你!你放心,待养父登上大位,你就是我最尊贵的长公主,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至于洪将军……” 他瞥了一眼洪青落,意味深长道:“自然也是开国元勋,世代公侯。” 计划敲定,赵公公如同打了鸡血,更加详细地部署起来,浑身充满了干劲。 …… 太庙前 旌旗仪仗,礼乐官生,肃穆静立。老皇帝身着常服,坐在临时设置的御座上,神色间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 礼官和宗室勋贵分列两侧,脸上挂着恭谨的笑容。 齐王则穿着特制的袍服,身姿挺拔,意气风发。 就在一个月前,老皇帝下旨册立齐王为太子。 现在是正式册立大典最后一场的一场彩排,保证流程准确避免失误。 三日之后,齐王便将从这里,一步步踏上那至高无上的储君之位。 就在这时,一队兵卒涌入,手中刀锋在阳光下反射出寒光,打破了庄严的排练。 “护驾!!!” 老皇帝惊得霍然起立,齐王脸上的春风得意瞬间化为惊怒。 赵公公背着手,迈着不疾不徐的步子走了进来。洪将军紧随赵公公身侧。 “洪青落!你、你们……你们想干什么?!”老皇帝质问道。 赵公公嗤笑一声,“干什么?陛下您老了,这天下该换个人来坐坐了!” 老皇帝手指颤抖指着洪将军,“洪将军,你竟与这阉人同流合污?” 赵公公脸上露出一丝阴狠,“陛下,等事成之后,我也让你尝尝当个阉人是什么样的滋味。” “乱臣贼子!安敢口出狂言!”齐王此时已回过神来,三日后他即将正式成为太子,即将到手的权力被硬生生打断,心里升起愤怒与烦躁。 “洪青落,你深受皇恩,竟助纣为虐!” 洪将军冷笑道:“当年你的父皇,血洗宫城,弑君篡位的时候,可曾想过这四个字?如今,不过是一报还一报。你们才是这天下最大的乱臣贼子。今日不过是天道好轮回!我要你们血债血偿。” 齐王厉声道:“禁军何在?给本王将这二人就地正法。” “就凭你?”赵公公怪笑一声,身影快得如同鬼魅。 一道刀光闪过。 齐王脸上的表情僵住了,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下一刻,鲜血从脖劲处狂涌而出,身体沉重栽倒在地面上。 “老四!”老皇帝发出尖叫,踉跄后退,身体几乎瘫软。 “陛下,看到了吗?”赵公公甩了甩刀上的血,“这就是你选的太子?这江山早就该换主人了!” 洪青落没有看赵公公,甚至没有看地上齐王的尸首。她的目光一直死死盯着面色惨白的老皇帝身上。 赵公公还想对老皇帝冷嘲热讽。 洪青落无视了赵公公,手中的长剑穿透了老皇帝挡起的手臂,贯入他的胸膛。 老皇帝身体一震,难以置信地低头看了看没入胸口的剑,又缓缓抬头 “你……”他艰难地吐出几个字。 洪青落手腕一拧。 老皇帝眼中的光彩彻底熄灭。 一切发生得太快,太猝不及防,不过短短片刻。 赵公公看着洪青落毫不犹豫手刃了老皇帝,眼里闪过一丝忌惮。 …… 皇宫,紫宸宫 赵公公正站在一面巨大的镜子前。两名战战兢兢的宫女为他试穿属于皇帝的龙袍。 赵公公张开双臂,手指贪婪抚过刺绣,“终于是咱家的了……” 殿门被轻轻推开,凌云志端着红漆托盘走了进来,盘上放着一只青玉茶盏。 赵公公从镜中瞥见她,脸上露出一个慈爱的笑容,“天心,你来啦?快看看,为父……朕!朕穿这身,如何?” 他得意挺了挺胸膛,转动身体,展示着那身于他而言仍有些宽大的龙袍。 凌云志将托盘放在一旁的桌子上,上下打量着他,“养父穿上这件龙袍,威仪天成。” “哈哈哈!好,好!”赵公公放声大笑,走到凌云志面前,拍了拍她的肩膀,“放心,我的好女儿!朕说过,不会亏待你。待朕正式登基,你便是这天下最尊贵的长公主!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来,” “多谢养父!”凌云志脸上露出笑容,“养父,你可一定要赐我一块最好的封地!” “好女儿,那是自然的~这天下的好东西可都是咱们的了!” 赵公公不疑有他,看到桌案上的茶盏,拿起来吹了吹热气,喝了一大口。 他咂咂嘴,从前跟在先帝身边,御赐的贡茶他也尝过不少,却没有一盏,比得上今日这杯茶,“嗯~不愧是御用茶品,好茶!好茶!” 突然间,他感觉到了腹部一阵剧痛。 “呃啊”赵公公手一松,茶杯摔碎在地,他捂住腹部,踉跄着后退,撞翻了旁边的椅子。 凌云志见状立马后退,与他拉开距离。 原剧情里这老东西武功高强,一掌就能震碎原主心脉。 赵公公猛地抬头,见凌云志如此反应,死死瞪向她。 “你、是你!”他想质问,但剧痛迅速蔓延,最终瘫软在地。 殿内一片死寂。 凌云志静静看了一会儿,确认他已彻底没了气息。 片刻后,殿门打开。 等候在殿外廊下的洪青落立刻转身,“公主……” 她的目光先是迅速扫过凌云志全身,确认她无恙,这才松了一口气。 凌云志笑道:“现在你应该称呼我为陛下了。” “陛下?……臣参加陛下!”洪将军行礼。 “不必多礼。”凌云志道:“还有很多事,需要你我一同去做。” 洪青落应声,她眼神清晰而坚定,“是,陛下。” …… 王府 这几日,府里萦绕着紧张的气氛。 前几日那场宫变,消息断断续续传进了王府。 听说龙椅上换了人。 而且是李襄认识的那个人,那个被辣条辣得眼泪汪汪的汪侧妃……不,如今该称她陛下了。 这几日京城权贵人心惶惶。 直到昨日下午,一位面生的太监来到王府,“陛下口谕,宣李氏明日入宫觐见。” 李襄内心忐忑,心乱如麻。 马车在熟悉的宫门前停下,但一切似乎都不同了。 她跟着引路的宫人,穿过一道道宫门和长廊时,被引至一处殿内。 汪天心一身玄色常服。 李襄腿一软,“参见陛下,陛下万岁……” “平身。不必多礼,坐吧。” 李襄头垂得低低的,悄悄抬起眼,飞快的瞄了一下汪天心的表情。 “别害怕,我又不是来找你问罪的。”凌云志道:“我记得从前在王府时,你在吃食方面颇有心得,总能做出些新奇美味。” 李襄的心稍稍落下了一点。 听凌云志继续道:“你可愿领个御膳房女官之职,指点一些新鲜花样。” 这个朝代以前有女官体系,只不过后来慢慢的被宦官取代了,如今她想重启女官体系。 李襄愣住了。 女官?御膳房?她脑海中瞬间闪过无数画面,热气蒸腾的灶台,火焰,油腻,热油的呲啦声光是联想就让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我只是爱吃,根本不会做饭!!在宫里还得按宫廷规矩来,唉,还是以前在试验田里蹲着看苗有意思……] 凌云志顿了一下。 对了,李襄在前世是农学生,原剧情后来太子的那些增产惠民的政策,都来源李襄,只是功劳都被记在了太子头上。 差点埋没了真正的人才! 短短几秒,凌云志心里已有了决断,“对了我差点忘了,你似乎对农桑之事,也颇有见解?” 李襄一愣,没想到汪天心会突然提起这个。 她穿越穿到这个世界之后,在自己小院里悄悄摆弄过几盆蔬菜水果。 她连忙道:“陛下谬赞了…”顿了一下,如今她是前朝王妃,该自称什么? “妾身只是闲暇时翻看过几本杂书,认得些作物。” “认得些作物?”凌云志道:“你岂止是认得。像辣椒生菜等作物你却不仅认得,更知其特性。这已非泛泛的认得,而是在农事作物上广博见识。” 李襄被说得有些懵,见识广博?我? 凌云志看向李襄,目光多了几分期许,“农事乃国之根本,我有意重振农学,改良粮种。思来想去,你倒是颇为合适。” 我?李襄彻底呆住了,刚才不是还说要封我当御膳房的女官吗? “朕会拨给配齐人手田地和银钱。你需要什么书籍工具或者异域种子,皆可上奏。”凌云志道:“你可能做到?” 我要是拒绝,岂不是不识好歹?李襄心想。 同时她的心在胸腔里怦怦跳动。 她穿越以来,一直缩在角落里躺平,对婚姻、地位或者名誉都不求,像个旁观者一样,看着这个时代。 但现在,有人看到了她。 李襄声音带着几分激动,“谢陛下信重!妾身……啊不,臣!臣一定当竭尽所能,不负陛下所托!” 凌云志微笑着朝她点了点头。 走出宫殿时,李襄深深吸了一口气。她感觉,自己好像真正与这个世界产生了联系。 作者有话说: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 接下来新年假期我可能会有些忙,所以停更一段时间,过完年再恢复更新 第79章 现代李晓娜1 替身亲情 凌云志睁开眼。 这是一间原木风的房间, 房间不大。两张床,两张书桌,大衣柜漆成那种很亮的杏黄色。 墙上的空调轰隆隆吹出冷风,外面不断传来蝉鸣。 墙上贴过东西, 留下了撕掉的淡黄胶痕, 方方正正的, 大概是奖状。 书桌前站着个女生,瞧着十七八岁左右,穿一件浅蓝的半袖衫搭配长裤。 她举着一面巴掌大的小圆镜, 镜子里那张脸很年轻, 圆圆的, 歪着头扒拉刘海, 又偏过脸照了照侧脸。 阳光从窗外斜进来,在她侧脸落下一层毛绒绒的光。 凌云志看着这一幕,胃里忽然涌上一阵酸涩, 是原主残留的情绪。 她开始接受这个世界的剧情。 原主名叫李晓娜, 出生于这个十八线的小县城。 现在正是暑假,原主在暑假过后就会升入高一。 房间里的那位照镜子的女生是原主的姐姐李晓静。 李晓静上个月刚高考完,现在正在和高中同学刘勇谈恋爱。 按照剧情, 刘勇将会开着电摩带李晓静一起出去兜风约会。 但是在兜风的过程中,一辆三轮车从岔路拐出来, 电摩刹车不及,撞到三轮车侧翻了, 人被甩出去。 骑三轮的老头当场死亡,而后座的李晓静后脑勺受到撞击,抢救无效死亡,只有刘勇侥幸活了下来。 一场车祸, 两死一伤。 李母听闻噩耗直接晕了过去,而李父直接冲到了病房里找刘勇算账。 刘勇当场跪下了,低着头,说害死了原主姐姐,他很内疚,说他知道说什么都没用,他以后会替姐姐给二老养老送终。 这话听上去十分荒谬。 但是原主父母更加离谱。 原主父母这辈子没生到儿子,总觉低人一头,现在有个送上门的跪下来说要当儿子,顿时心动了。 又在得知刘勇家里只有一个奶奶之后更加欣喜,迫不及待认了刘勇做干儿子。 后来老头家属来要求赔偿五万,否则就送刘勇坐牢。 原主父母自掏腰包掏帮助刘勇赔了钱。 后来更是供刘勇读大学,提供资金给刘勇买房子娶老婆,还给他带孩子。 但是等到原主父母年老的时候,刘勇就暴露了真面目,直接翻脸不认人,不肯给原主父母养老。 而原主这个被忽视了几十年的小女儿就自然成了原主父母养老的冤大头。 了解完了剧情凌云志觉得原主的经历太离谱。 这都什么人啊? 认害死自己女儿的人做干亲,还帮着赔钱给另一个受害者家属。 797提醒道:“宿主,今天就是原主姐姐出车祸的日子。” 现在这是暑假,这个时代还相对比较落后,小县城都没有能够吹空调的商场或者店铺。 真不知道是大热天的出去干什么,凌云志心想,尤其现在是中午,是一天最热的时候。 得想个办法阻止李晓静出门。 凌云志假装离开了房间,又折返回来,“姐姐,我拉肚子了,感觉恶心想吐,我好像食物中毒了。” 李晓静从镜子里睨她一眼,“怎么会?你和我们吃的都是一样的,我怎么就没肚子疼。” 凌云志撒谎道:“我昨天中午自己出去买点吃的,晚上就开始拉肚子,半夜爬起来吃了一颗止泻药,没用。现在比昨天还难受。” 听到这话,李晓静放下镜子,带着被打断的烦躁,“怎么这个时候肚子疼啊,待会儿我还要和刘勇去约会。” 凌云志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抓着李晓静的手臂,“你亲妹妹重要还是约会重要?” 李晓静见状,重重叹了口气,“行行行,我陪你去卫生院。” 凌云志虚弱的捂着肚子点点头。 李晓静走到墙边,嘀一声按掉了空调,轰隆声停下,房间一下静了。 下楼后在楼下找到了电动三轮车的钥匙,锁上家门。 凌云志搬了张小板凳,坐在电动三轮车的车厢里,小板凳被太阳晒得发烫,她隔着裤子都能感觉到热度。 卫生院不远,十分钟左右车程。是一栋两层小白楼,门口挂着褪色的红字招牌,铁门半开着。 医生穿着白大褂,低头问了几句,开了两瓶点滴。输液室很小,四张床,凌云志躺下,手背被护士拍了两下,扎进针头,凉凉的液体顺血管流进来。 李晓静坐在床边,手里拿了本不知道谁丢在候诊室的旧杂志,翻两页又放下,站起来走到窗边往外看,又走回来坐下。 …… 李父回到家里,想骑电动三轮车去地里,一看家门锁着,有些纳闷。 邻居大妈在树下吃西瓜,说道:“我看你大女儿骑电动三轮车出门了,说是你小女儿吃坏肚子上吐下泻要去医院看医生。” 李父心想,不就是拉个肚子么,在家吃两片药歇歇就行了,还去医院。 就在这时候,一辆电摩驶了过来,停在门口。 骑车的男生十七八岁,白T恤,牛仔裤,瘦瘦的。他跨在车上,单脚点地,看见李父,立刻直起身子。 李父和邻居大妈看着这个年轻的陌生男生,“你找谁啊?” 刘勇认出了眼前这个男人是李晓静父亲,经常接李晓静放学,脸上堆起笑容道:“叔叔你好,我是李晓静的同学,我和她约好一起出去街上玩。” 李父打量他一眼,“她不在家,她送妹妹去了医院。” 刘勇说:“是哪个医院?” “就是街上那个卫生院。”邻居大妈接话。 李父摸着头,对邻居大妈道:“你家电瓶车借我使使,我去卫生院看看她们。” 刘勇想在女朋友父亲面前表现一番,“叔叔,我载你去卫生院吧。” 李父看他一眼,又看看那辆电摩,笑了,“你这小伙子这不错。” 他走过去坐上了电摩。 刘勇腼腆笑了笑,“叔,坐稳了?”,他拧动车把,电摩驶出去。 正午的阳光晒得人睁不开眼。 刘勇眯着眼,就在他路过一个路口的时候,一辆三轮车从岔路拐出来那,老头骑得很慢很费力,车里里装着几个纸箱,他歪着头看另一边,似乎是在和谁打招呼。 刘勇捏紧刹车,但来不及了。 三轮车和电摩碰撞发出巨大的响声,老头飞出去,落在地上,一动不动。 纸箱散落出来,里面还滚出几个空瓶子。 李父也从后座摔下来,后脑勺重重磕在水泥地上,眼皮颤了一下,不动了,血从后脑勺慢慢流出。 路过的人围了过来,发出震撼的声音,“流了这么多血……” “快打救护车!” “还这么年轻……” 刘勇倒在一边,他趴在地上,眼前发黑,耳朵里嗡嗡响,什么都听不见。 …… 卫生院里 李晓静有些坐不住了。 她站起身,走到窗边往外看,又走回来坐下。输液瓶里的药水还剩小半瓶。 “本来和他约好了的,他现在一定还在家里等我。” 这个时代,手机还没有普及,通讯十分不方便。 李晓静一想到刘勇没等到她失望而归,就有些着急,“我先回去一趟。” 凌云志大喊道:“姐姐!你不陪我了?” “我就回去和他说一声,马上回来。”李晓静已经走到门口,“你放心,很快的。” 就在这个时候,邻居大妈匆匆的冲进了卫生院,脸上满是汗,“晓静!晓娜!” 李晓静惊讶,“王大妈?你怎么在这里?” “我是来找你们的!”邻居大妈一把抓住了李晓静,“你爸出了车祸,现在被送去了城里医院!” 李晓静脸色瞬间白了,“什么?在哪个医院?” 她恨不得立马就赶到医院。 “等等!”凌云志大喊,“姐,我和你一起去!” 她本来就是装病,不想挂水了。 邻居大妈看她还在挂水,“你妹妹不要紧吧?” 凌云志喊来护士拔掉输液管,“不要紧,只是有些食物中毒,哪有爸的命重要!” 三人匆匆赶到了李父所在的医院里。 刚到医院就得知了李父已经去世的噩耗。 李晓静和李母嚎啕大哭,凌云志在一旁默默的流着眼泪。 “好端端的怎么会出车祸呢?” 邻居大妈解释道:“你男朋友来找你,刚好你爸听说小妹去医院挂水了,于是就坐你男朋友的电摩一起去卫生院找你。谁想到半路窜出一辆三轮车,就……就发现了车祸。” 李晓静擦了擦眼泪,“刘勇怎么样了?” 邻居大妈说:“他在隔壁病房里。” 得知了害死父亲的凶手就在隔壁病房,李晓静心里五味杂陈,刘勇原本是出于好心带着她父亲来卫生院,谁也没想到就这么害死她父亲。 她现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刘勇。 …… 隔壁病房里 刘勇坐在床边,一条裤腿卷到膝盖,头上和小腿缠着纱布。 他十分懊恼,就不应该多管闲事。 载什么载,显什么殷勤,这下好了。老头死了,女朋友她爸也死了。两条人命。 女朋友肯定要和他分手了。 他拿什么赔? 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跑了,爸爸去了外地打工,一年就回来一次,后来直接就不回来了。 他是奶奶一个人拉扯大的,奶奶今年七十多了,腿脚不好,还在家里等他回去吃饭。 两条人命。要赔多少?五万?十万?还是更多? 赔不出来,是不是要坐牢? 想到这里刘勇的脸一下子就白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0章 现代李晓娜2 替身亲情 就在刘勇胡思乱想之际, 一个情绪激动的中年女人冲进了病房里,“你还我男人!” 李晓静和凌云志随之冲进来,李晓静拉着中年女人,“妈, 你别冲动!” 刘勇“扑通”一下跪在了李母面前, “阿姨都是我的错, 你要打要骂尽管冲我来!” 他低着头,肩膀微微发抖,眼泪啪嗒啪嗒掉在地上。 李晓静看着他跪在那里, 看着他额头上的纱布, 看着他抖动的肩膀。 她想说什么, 嘴唇动了动, 但目光相接的那一瞬间,她下意识移开了眼。 李母的手一下一下抽在刘勇身上,打了几下, 眼泪又涌上来, “都怪你!都怪你!” 李晓静看不下去了,“妈,这件事我和小妹也有错, 如果不是我们把三轮车开去了医院,爸就不会搭刘勇的车了” 李母停下动作, 是啊,要是两个丫头没去医院, 要是车还在家,孩子他爸就不会去借车,就不会坐上那辆电摩。 她哀嚎了一声。 刘勇见状,连忙道:“阿姨都是我害的叔叔, 就让我做你的儿子,我给你养老!” 李母愣住了,她的眼泪还挂在脸上,表情却舒缓了一些。 孩子他爹死了,家里就两个丫头片子。要是刘勇真的愿意做儿子,家里也算有个后…… 她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又立刻被自己吓了一跳。 不对! 她声音硬了几分,“你别想用花言巧语蒙骗我,你爹妈知道你做别人的儿子吗?” 刘勇哭了出来,看上去狼狈不堪,他跪着往前挪了半步,“阿姨,我从小就没有父母,就只有一个奶奶,我是真心想赎罪,我对李晓静也是真心的,我愿意给你们家做牛做马一辈子!” 李母看着他的样子,抬起手擦了擦眼泪,指着他道:“你对天发誓!” 凌云志愣住了,发誓?发什么誓? 她还没反应过来,但刘勇已经伸出手指指天,“我发誓我愿意做阿姨的干儿子,从今往后就由我撑起这个家!” 李母顿时有了主心骨悲伤还在,但没那么慌了。家里有个男人撑着,总比两个丫头强。 她下意识往四周看了一眼,邻居王大妈还站在门口,走廊里还围着些看热闹的人。 于是她摆手道:“这件事情你好心办坏事,知错能改,我也不怪你了。你也别想着认我做妈。” 刘勇见李母脸色缓和,立马顺杆往上爬,“这件事全是我的错,我会用一辈子偿还我的债!就让我做你的干儿子,给你家做牛做马!” 这些话砸在李母心坎上,但她还是扭过头,摆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你别这样说,我可当担不起!” 周围看热闹的人,你看我,我看你,这戏码,比电视剧还精彩。 但没人走,都等着看下文。 凌云志感觉这一切太魔幻了。 就在刘勇和李母在这儿演苦情戏,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和喊声。 一群人冲过来,为首的是个中年男人,眼睛通红,一把揪住刘勇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拎起来,“鲨人凶手!就是你把我爹撞死了!” 呦!又有新的热闹,围观群众比刚才围得更紧。 眼看着中年男人就要打人,旁边几个人连忙上去拉:“冷静一点!” 有一个人喊了一声,“警察来了!” 两位身穿制服的民警拨开人群走进来,“你们在干什么?” 中年男人手松了松,但还揪着刘勇的衣领不放,“他撞死了我爹,我要让他偿命!” 警察一把拉开他的手,“这位同志请你住手!打人是犯法的,如果他有罪,法律会让他坐牢。” 中年男人面对警察,气势弱了半截,“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还我爹一个公道!” 警察带刘勇去局里做个笔录。 李母脸色变了变,忍不住凑上去,“警察同志,他真的会坐牢吗?他这样的情况会判几年啊?” 警察抬起头看她一眼,“还要先等我们调查完案件之后再说。” 凌云志拉了拉李母的胳膊,“妈,我们还是先回家吧。” 李母这才想起来,还要把丈夫的遗体运回去。 李家 李母坐在堂屋里,看着丈夫的遗像发呆,看着看着,眼泪又不知不觉落下来了。 不行,她抹了把泪,孩子他爹辛苦一辈子,不能就这么走了,她要给他办个风光的葬礼! 于是李家热闹起来,李母请了道士又请和尚,门口搭起灵棚。 亲戚和邻居们都来帮忙了,进进出出,李母忙得脚不沾地,反倒没空哭了。 刘勇做完笔录回来,直接来了家里。他头上还缠着纱布,脸色苍白,看见李母,扑通一声跪下来,“阿姨,就让我给叔叔守孝,否则我这良心过不去。” 李母抹着眼泪,“那就这么来吧。” “谢谢阿姨!”刘勇跪下给她磕了一个头,“这件事情都是我的错,就让我给你做牛做马赔不是!” 李母看着他,“我要你做牛做马有什么用?我家男人都没了!” 刘勇抬起头,郑重道:“我是李晓静的男朋友,从今以后我给你们家撑腰,看谁敢欺负你们家,葬礼那天就由我来扛灵幡!” 李母心里一动。 当地风俗,葬礼上必须有男丁扛灵幡,要是家里没男丁,就得让侄男扛。 可丈夫那几个兄弟家,一向不怎么来往,只有逢年过节走动,她现在都不好意思开口,正为这事发愁,刘勇自己提出来了。 看着跪在地上的刘勇,李母连忙将他扶了起来,“你是个好孩子呀!” 她将刘勇拉到角落里,悄悄问道:“警察怎么说?” 刘勇垂头丧气,“警察说如果我能得到受害者家族的谅解,就可以不用坐牢,但是那个老头的家属家要我赔五万,我家里只有一个奶奶,根本拿不出五万。” 他抬起头看着李母,眼眶又红了,“阿姨,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李母看着他这副可怜样子,沉默了几秒,说道:“你是我干儿子,这钱我来帮你出。” 刘勇眼睛一下子亮了,“阿姨,这……” “别说了,”李母摆摆手,“这钱就当是我跟你借的,以后你一定要还给我。” 刘勇连连点头,“一定还!一定还!谢谢阿姨!谢谢阿姨!” 他抓住李母的手,感动地擦着眼泪。 李母看着他,叹息道:“我的要求不多,只要你以后对晓静一心一意就可以了。” 刘勇点头,“我会的!我一定会的!” 凌云志偷听到了全过程,顿时觉得原主妈病的不轻。 果然不是一家门不进一家人啊,原主妈和原主爹都是神经病。 简直可以和那个喜事丧事一起办的世界一起列为乡村克苏鲁。 …… 葬礼院子里挤满了人,亲戚们穿着孝服进进出出。 凌云志趁乱溜进了李母的卧室。 卧室不大,一张床一个衣柜窗户,她轻手轻脚翻箱倒柜,打开衣柜翻里面的衣服,摸到夹层里有个硬硬的东西,掏出来一看,是个旧信封,里面装着存折、户口本等证件。 她把存折抽出来,正要翻开看,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妹妹,你找什么呢?” 凌云志被声音吓了一个激灵,回头一看,李晓静正站在门口。 凌云志把存折亮出来,“我在找咱们家的存折。” 李晓静走进来,看着她手里的存折,“找存折干什么?” 凌云志压低声音,“姐,我刚刚偷听到咱妈要帮刘勇陪受害者家属钱,受害者家属足足要五万。” 李晓静脸色一变,“什么?五万?” 她一把拿过存折翻开,看见上面的数字,眼睛瞪得更大了。她从小在这个家里长大,知道家里在菜场卖鸡肉,知道爸妈节俭,从不知道家里有这么多钱。 凌云志继续说道:“就算赔得起,难道我们真的要给刘勇赔钱吗?你不觉得咱妈脑子有病吗?刘勇害死了我们爸,我们不找他赔偿,已经是看在前面上了,干嘛还要给帮他赔钱。” 她意味深长道:“这个都是我们爸的辛苦钱!” 李晓静攥着存折,她看着上面的数字,那是她爸起早贪黑多少年攒下来的。 她转身要走,“我去劝劝妈。” 凌云志一把拉住她,“你劝有什么用?你劝了妈难道就会听吗?依我看咱们不如把这存折里的钱先转走。” 李晓静吓了一跳,“那怎么能行啊,要是钱丢了,妈不得气死。” “总比给刘勇好。”凌云志盯着她的眼睛,“姐,你今年刚好十八岁,咱们现在就去银行里办张银行卡,把家里的钱都存在你卡上。” 李晓静摇头,“那不行!” 凌云志道:“有什么不行的,到时候再还给妈不就行了吗?上大学了,万一妈真的把钱全赔给受害者怎么办?” 李晓静愣住了。 上大学。 她考上了省城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前几天刚寄到,如今家里只靠妈一个人扛着,钱可不能乱花。 她听人说大学一年的学费可贵了,她不怕穷,但是怕没学上。再没什么比上学更重要了。 她有些动摇,“我不信妈会这么老糊涂把钱给外人。” “那你先跟我去银行!”凌云志拉着她就往外走,“你要是现在去和妈对峙,妈肯定要把我骂一顿!” 李晓静被她拉着走了两步,又停下,“等等,我拿身份证。” 两个人从后门溜出去,没惊动任何人,院子里锣鼓喧天,没人注意到她们。 她们低着头拐进巷子,很快到了银行。 填了单子,办了卡,把存折里的钱全部转到卡上。 走出银行,李晓静把银行卡攥在手心里,突然觉得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凌云志拍拍她的肩膀,“行了,你现在可以找妈对峙了。” 李晓静站在那里,点点头,又摇摇头。 作者有话说: 无 80-90 第81章 现代李晓娜3 替身亲情 回到家后 李晓静一进门就看见李母坐在堂屋里, 和亲戚说话。 她把李母拉到一边,“妈,你是不是要帮刘勇赔钱?” 李母抬起头,眼神有些躲闪, “既然你都已经知道了, 那我也不瞒着你了, 刘勇和我们以后是一家人了,我当然要帮忙。” 李晓静跺脚,“什么一家人啊, 这八字都没一撇呢!” 李母别过脸去, “那不是迟早的事。” 李晓静的声音高了些, “妈!那可不是小数目, 你想清楚了吗?而且他只是个干亲,算什么一家人?” 李母转回头看着她,“他不是你男朋友吗?以后结婚了就是一家人了, 将来他肯定会记着你的好的。” “妈!”李晓静的脸顿时红了, 又羞又恼,“什么结不结婚的。我现在还只是个学生,结婚还早着呢。再说了刘勇间接害死了爸, 我现在见着刘勇心里就觉怪。” “你是说你要和他分手?”李母眉头皱了起来,“你怎么不早说, 你真的想好了吗?” 李晓静咬唇,“想好了。我就是要和刘勇分手。我爸才刚死, 你就认他做干儿子,你就不怕别人笑话吗?” “你真的想好了?”李母又问了一遍,语气里带着说不清是失望还是别的什么。 “妈!我说真的!” 刘勇看到两人窃窃私语走过来问道:“干娘,小静, 你们在说什么呢?” “没什么。”李母脸上和颜悦色,摆摆手,“小静在关心你呢,你去忙你的吧。” 打发走刘勇之后,李晓静心里升起一股无名火,“妈,你怎么老是向着刘勇?” 李母压低声音,“人家还要给我们扛灵幡呢,你对人家态度好点。这事等扛完灵幡之后再说。” 李晓静一个人在角落生闷气。 不过一想到她和妹妹已经把妈存折里钱悄悄转到自己存折里,她很期待妈发现的时候会是什么样。 …… 到了晚上,亲戚朋友们都散了,院子里终于安静下来,李母在房间里独自翻找存折。 “啊啊啊!”李母的房间传来一声惨叫。 李晓静和凌云志几乎是同时从床上跳起来,冲进李母房间。 推开门,就看见李母站在衣柜前,手里举着那本存折,“存折里的钱!这存折里的钱全都没了!” 李晓静站在门口,看着母亲惊慌失措的样子,心里涌上一阵快意,“妈,你别担心,这些钱都在我的存折里。” 李母愣了愣,旋即恼羞成怒,“什么?你偷家里的钱?你要干什么?” 凌云志从后面挤进来,“我倒想问问你想干什么呢?你想把家里的钱给外人?” 李母的脸一下子涨红了,“你怎么跟我说话的?” 凌云志冷笑一声,“刘勇是你爹还是你娘啊?你这么向着他!还要帮他赔钱!他害死了我爸,你不仅不怪他,居然还认他做干儿子!你眼里究竟还有没有这个家了!” 李母被噎了一下,随即不甘示弱回击,“刘勇本来也不是故意要撞死人的!还不都是因为你吃坏肚子,偏要去什么医院。我看你身体不是好好的吗?” 李晓静忍不住插嘴,“妈,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生病了就是要去医院,不然病越拖越严重了。” 李母转向她,“我这不是为了你们好吗?你和刘勇是情侣,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你别找什么借口!”凌云志打断她,“我告诉你,你休想帮刘勇赔钱。” 李母捂着胸口说:“你真是反了天了!” 凌云志义正言辞,“我这儿都是为了我爸!” 眼看两人越吵越凶,李晓静连忙上前打圆场,“妈,我知道你想帮刘勇。但是五万块不是小数目,马上我就要上大学了,妹妹也马上要读高中,家里正是要用钱的时候,你可千万要想清楚。” 李母根本听不进去,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滚!你们滚出去!” 凌云志冷笑一声,“你帮着害死爸的凶手,你还是不是我们家的人?我看你滚出去还差不多!” 她指着家门口,“你给我滚,你要是不给我滚,我就打断你的腿。” 李母腿一软,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反了天了,我为这家付出了那么多……” 李晓静拉了拉妹妹的袖子,“小妹,你少说两句吧!” 凌云志哼了一声,“姐,你少惯着她,你看你都把妈惯坏了。” 李晓静疲惫挥挥手,“你先去休息吧。” 凌云志看了地上的母亲一眼,转身走了。 李晓静安慰了好一会儿,李母才停止哭泣。 真是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她男人死了,两个女儿还联合起来对付她。 不让她借钱是吧?那她非借不可! “妈,别哭伤心了,好好休息。”李晓静离开后,李母拿起来电话。 …… 停灵的第三天 这天是李父正式下葬的日子,天刚蒙蒙亮,亲戚们进进出出,帮忙收拾东西。 一位亲戚把李晓静拉到角落里,四下看了看,压低声音问:“小静,你家情况还好吧?” 李晓静看着她,“婶婶,你别担心。” 婶婶叹了口气,“你妈昨天打电话问我借钱。你实话跟我说,你家里经济是不是不太好?你今年也要读大学了吧?你别担心,亲戚们都会帮你的。” 李晓静愣住了,“借钱?婶婶,我妈问你借多少?” “一万。”婶婶说。 李晓静的心往下一沉。她转过头,望向不远处另外几位亲戚,“阿姨,我妈有没有问你们借钱?” “问了。”那位姨点点头,“小静你别担心,你好好读完大学。” 凌云志不知什么时候冒了出来,站在李晓静身边,“我妈借钱根本不是为了供我姐读书。她是为了帮刘勇。刘勇撞死了人,人家要他赔五万。刘勇家里一穷二白,根本赔不出来,我妈就要帮他赔钱。” 几位亲戚面面相觑。 她们原本以为李母借钱是为了供李晓静读大学。 毕竟李家出了事,男人走了,两个女儿还在读书,经济吃紧也能理解。作为亲戚,当然要帮一把。 完全没想到是这么回事。 几位亲戚交换了一个眼神,起身去找李母,把她拉进一间房里。 “你女儿说的可是真的?你跟我们借钱,完全是为了帮刘勇赔钱?” 李母的声音弱弱的,“是……都是我那两个女儿,她们把我存折里的钱拿走了,要不然我也不至于问你们借钱。” 凌云志挤了进来,“要不是我和姐姐提前把存折里的钱藏起来,你恐怕早就给了刘勇!” 几位亲戚看着李母,脸上都带着不赞同的神色,“孩子她妈,你也太不像话了,干嘛借钱给一个外人?” 李母的声音提高了些,“他不是外人。他是我干儿子,也是小静的男朋友。以后会给我养老的。” 李晓静听到这话,终于忍不住了,“我昨天不是都跟你说了吗?他不是我的男朋友了!我和他分手!” 几位亲戚七嘴八舌地劝起来,你一句我一句,把李母围在中间。李母的气势一点点弱下去,但嘴里还是翻来覆去念叨着,“他以后会给我们家里撑腰的……我这都是为了家里好……” 就在这时候,门突然被推开了,刘勇额头上还缠着纱布,“你们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他是生怕李母被这些亲戚们说动不帮他赔钱了,要是不帮他赔钱,那他可要坐牢了。 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几位亲戚面露尴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刘勇走到李晓静面前,眼眶红了,“我知道我间接害死了叔叔,我对不起你,你要分手,我也不怪你。但是我对你们家里是真心的!我是真的想要赎罪!我不用你们帮我赔一分钱!” 李母听到这话,眼眶也红了。她走过去,拉住刘勇的手,“你的心,我们都知道了。” 凌云志站在角落里,看着这一幕,心想,我们?哪来的我们? 亲戚们见劝也劝过了,李母又是这副态度,只能摇着头散去了。走出门的时候,还有人小声嘀咕着“糊涂”“作孽”之类的话。 刘勇站在原地,低着头,他简直恨死李晓静和李晓娜了,李母本来都答应帮他赔钱了,都怪这两个人横插一脚。 尤其是那个李晓娜,以前还觉得这个小妹妹挺乖的,没想到是阴着坏。 凌云志都快被气死了,这什么奇葩啊?“你和他非亲非故,他还撞死了你老公,你要是敢帮他赔钱,我就对你不客气!” 亲戚小声劝道:“好好说话,别生气。” 凌云志深吸了一口气,“这五万块钱与其帮他赔钱,不如给你治病。” “治病?什么治病?” 李晓静看向李母,“妈,你生病了?” 李母茫然。 凌云志一只手搭在椅子上,将整张椅子举起来,“因为我要打断她的腿。” 椅子嗖地擦着李母飞过,李母被掀翻在地,“哎呦!你居然打我!” “我看你就是找打!” “啊啊!小娜你冷静一下!” 亲戚们都围过来拦着。 好在白事负责人冲进来,“你们在这干什么呢?马上就要出发去火葬场了,车子都在等着了,要是去晚了,还得要排队。” 这才中断了这场闹剧。 下葬之后坐大巴回到家里,李母捂着手臂,“嘶,那丫头下手真狠。” 李晓静有些担心,“不会骨折了吧,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现在所有的仪式都已经走完了,于是两人一块去了卫生院,医生检查后说只是皮外伤,给她开了消炎药。 李母知道小女儿又会大吵大闹,而李晓静是个贴心的,回去的路上哭诉。 李晓静终于心软,心想再这样闹下去也不是个事,想要早点结束这场闹剧,“妈,这件事是小娜不好,你也不要怪她,一定是爸爸的死对她刺激太大了。” 她拿出了银行卡,把钱还给了母亲五万块,从她卡里取出来。 那张银行卡是她和妹妹一起去办的,她爸的血汗钱存在里面,交出去的那一刻,她觉得有什么东西落定了。 “你是不是有病?”凌云志都无语了。 “小娜,这件事你的错比较大。再怎么样,你也不能打妈。”李晓静道:“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咱们也别再提,就好好过日子不行吗?” 凌云志深吸了一口气,这个家里难道只有我一个正常人吗? 老头的家属如愿拿到了赔偿,五万块,厚厚一摞,点了一遍又一遍。他们出具了谅解书,签了字,按了手印。 刘勇不用坐牢了,他跪在李母面前又磕了几个头,所有人都皆大欢喜。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2章 现代李晓娜4 替身亲情 葬礼过后, 日子还在继续。 李父走了,李母一个人撑起了摊子,起早贪黑,比从前更累。 刘勇每天雷打不动地来帮忙, 天不亮就来, 帮着搬东西、抓鸡, 一直忙到收摊。 李晓静看在眼里,看着刘勇在摊子前忙进忙出的样子,心里的恨意居然一点一点地流失了。 李母私下找了李晓静几次, 母女俩坐在屋里, 李母说刘勇的好, 说他天天来帮忙多辛苦, 说他真心悔过不容易,家里还是得有个男人 李晓静听着不说话。 她的眼前浮现起,从前刘勇骑着电摩停在高中门口等她放学的样子, 一见到她, 脸上立刻堆起笑。 …… 不知不觉,暑假过去了。 凌云志背着原主的书包进入了高中。 今天是高一新生报到的日子,到处都是拎着行李背着书包的学生和家长。 九月的阳光依旧晒晒的, 不远处食堂飘来的油烟味,这种感觉让她有一些怀念和惆怅。 与此同时, 车站 李晓静在车站等了一会儿了,就看见刘勇走过来, 几步就走到她跟前。 刘勇低头看了一眼她脚边的箱子,弯腰就拎起来。李晓静的手比脑子快,一把攥住了箱子的拉杆。 两个人同时抓着那个箱子。 “我来吧。”刘勇笑着说,“我帮你拿。” 李晓静心里动了一下, 但还是拒绝了,“我自己拿就可以了。” 刘勇脸上划过一丝失落。 李晓静又低下头去。 当初填报志愿的时候,一起悲剧还没发生,她和刘勇还是一对快乐的爱情鸟,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愁,就想着考同一所大学,去同一个城市,一起念书,一起毕业,一起工作,一起过一辈子。 ………… 这个暑假,是张莉记忆里过得最不可思议的一个夏天。 原因很简单,她的父母终于离婚了。 她的母亲是个温柔的女人,把这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相比之下,张莉的父亲则像是活在另一个频道,烟不离手,下班后总喝上几杯,打麻将更是每天固定节目。 他倒没有离谱到把家底败光的地步,挣到的钱大部分还是拿回了家。 因此亲戚朋友总是劝慰,“人嘛,总有点小爱好。”“你爸只不过是小赌怡情,赚了钱也往家拿,有什么不知足的?” 张莉觉得母亲在这个家里付出了太多。 好在哥哥现在也站在了母亲这边,“妈,你想离就离,我支持你,妹妹也大了。” 终于在这个暑假,在张莉和哥哥的陪同下,母亲和父亲走进了民政局。 回到家,张母像是变了一个人,她系上围裙,钻进厨房,哼着曲子,锅碗瓢盆叮当作响。 不过一个下午的功夫,餐桌上竟然摆满了丰盛的菜肴,比年夜饭都要隆重。 “吃饭了!”张母的声音都比往日中气许多。 张母却笑呵呵的,不停地给张莉和哥哥夹菜,“多吃点,今天是个好日子。” 她的目光瞥向闷头吃花生米的张父,眼里闪过一丝得意。 张父从鼻子里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冷哼,没有接话,只是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沉默吃菜。 哥哥神色平静,张莉开心埋头扒饭,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畅快。 这顿晚餐结束,张父和哥哥挪到客厅沙发休息,张母利落站起身,开始收拾碗筷,张莉挽起袖子,“妈,我来帮你。” 因为现实的考虑,张母娘家还有个哥哥,回去长住终归不便。 所以张母和张父决定离婚不离家,依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虽然日子和以前还是一样,但这一切总归是不一样的,在法律上,两人不再是夫妻了。 …… 开学这天,张莉起得很早。 她把文具从餐桌上收起来。 房子是一室两厅的老户型,主卧原本是父母住,次卧是哥哥住。 而她一直都是支个小床和父母住一间屋,写作业一直都在餐桌上写。 现在父母离婚了,张父还是住主卧。 于是母亲在客厅支了一张折叠床,张莉的小床也从主卧搬出来,两人的床并排放着,中间隔了那张旧茶几。 新学期,新的学校,新的同学一切都不一样了。 张莉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班主任让大家自我介绍。 宿舍楼还是老式的筒子楼,一层楼一个水房,厕所蹲坑在走廊尽头。 张莉住三楼,八人间,上下铺。虽然环境比较差,但她还是觉得不错。 第一周的时候,大家还不太熟,聚在一起小声聊天。 很快就有了变化,第二周班里的同学们一个个都成双结对。 张莉又变成一个人了。 成绩好的和成绩好的玩,成绩差的和成绩差的玩,时髦的和时髦的一起玩。 张莉哪边都挤不进去。 她成绩中游,不好不坏,话不多,没什么爱好,不爱讨论。 所以课间她通常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吃饭一个人去食堂。 张莉通常吃土豆丝,番茄炒蛋或者白菜炒肉。 肉菜要加钱,所以她通常不买。 每天都吃差不多的。 那天中午在食堂,她端着碗找座位,看见角落有一个空位。 再一瞧,就看到了同班的李晓娜。 她一个人坐着,面前一份饭,一份菜,吃得慢条斯理的。旁边几桌都是三三两两的人,就李晓娜那桌有空位。 张莉看了她一眼,端着碗走过去,在她对面坐下。 她坐下之后,一边吃饭一边忍不住看了李晓娜几眼 开学到现在快一个月了,李晓娜是走读生,不住宿舍。 她成绩不错,和同学们都很聊得来,但也就是这样了,没人跟李晓娜一起去上厕所,一起去小卖部。 她也是一个人。 张莉观察她几天了。 李晓娜成绩不错,但有时候会逃课,班主任打电话,她妈来学校,在办公室,再后来老师也不叫家长了,叫了也没用。 张莉还注意到一件事,李晓娜不怎么吃食堂。 至少不是顿顿吃。 有时候带了饭盒,有时候是逃课出去买饭。 有一次的体育课,张莉肚子疼在教室里休息。 那刚好是上午最后一节课。 李晓娜手里拎着东西从外面回来,回到座位上打开。 她怕弄脏课桌,垫在不锈钢饭盒里吃,她吃的是炒面,味道在教室里弥漫。 张莉突然觉得自己喉咙动了一下。 现在她家有她和她哥哥两个在上学的孩子,开销大,为了减轻家里的压力,她每个月省吃俭用着。 张莉翻开了课本,努力集中注意背单词。 她不是很聪明的类型,所以必须比别的同学更努力才是。 但凡一有空闲时间,她就用来学习,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她没有多余的时间交朋友。 几天之后,吃完午饭,张莉往常一样拿出课本开始背外语单词。 班主任进来让大家集合,学校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大家松松散散排着队前往大礼堂。 台上讲的人普通话不太标准。 旁边的同学趴在膝盖上画画,张莉倒是觉得还挺有趣。 讲座结束的时候,礼堂里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张莉也跟着拍了几下手。 …… 中午 学校开展安全讲座,凌云志溜出去,去了附近的小超市。 在遇到797之前,她刚高中毕业,准备享受美好的暑假生活。 没想到在小世界又能体验一次高中生活。 刚开始她能重新享受校园里青春的气息,后来就逐渐厌倦了,尤其是学校的食堂,难吃的要命。 索然无味的青菜和白菜,难吃的鸡腿,像刷锅水一样的紫菜蛋汤或者番茄鸡蛋汤。 好在她是走读生,可以每天自己带饭,实在吃腻了就溜出去买份炒面。 凌云志原本是打算住校,和李母保持距离,但是八人间的宿舍让她立马改变了想法,还是走读吧。 小卖部是这所学校里唯一有趣的地方,不过这个年代的零食远没有未来丰富。 在校外超市逛了一圈,她又溜回了学校。 安全讲座结束,学生们陆陆续续回到教室。 下午第一节 课刚好是体育课。 做了做热身运动后,体育老师就宣布自由活动,人群四散开来。 凌云志蹲在操场旁边的电瓶车库里乘凉,从口袋里摸出中午买的果冻。 她买了好几种口味,有橙子味的,草莓味的,荔枝味。 一连吃了好几个,透明的果冻壳叠了起来。 她撕开最后一个,仰头倒进嘴里。 然后,她感觉喉咙被堵住了。 那团冰凉的东西没有滑进食道,而是横在气管入口。 她本能吞咽,但是咽不动。张着嘴,喉咙里挤出气音。 缺氧的感觉让她脑子一片空白。 就在这时候,有人从背后环抱上来。 两条手臂穿过她腋下,在她胸口上方收紧。一只手握成拳,另一只手包住拳背,位置精准地抵在肚脐以上两指,然后猛向上提拉。 身后的人没有松手,调整了一下姿势,再次收紧。 第二下,一团东西从她喉咙里吐出去,落在地上,软塌塌地趴着。 “咳咳咳!”凌云志跪在地上,剧烈咳嗽。 她大口大口地喘气,过了好半天才缓过来。 救她的人,同一个班的张莉。 张莉总是很安静,是班里的透明人。 凌云志吸了吸鼻子,她的眼泪和鼻涕都流了出来。 张莉递给她纸巾,“李晓娜,你没事吧?” 凌云志接过她递来的纸巾擦了擦眼泪和鼻涕,“谢谢你。” 张莉见她没事,这才松了口气,“幸好中午安全讲座刚教过。” 凌云志独自在原地又坐了两分钟。 操场上传来同学们的嬉戏吵闹,谁也没有注意到这边的异常。 要不是张莉,她今天就被一个果冻单杀了。 等心跳平复下来,她才站了起来。 “好险。”她吐了口气。 张莉点点头,又独自坐到了一边。 【哟,活着呢】 凌云志没理797 她想,下次不买果冻了,换吸吸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3章 现代李晓娜5 替身亲情 自从那天体育课之后, 张莉感觉有些东西就悄悄地变了。 一开始是李晓娜先开的口。 课间张莉准备背会单词,李晓娜过来和她说话,聊着聊着,不知不觉上课铃都响了。 张莉觉得下课时间过得真快。 过了几天, 两个人竟不知不觉熟络了起来。 那天中午, 张莉正准备离开教室, 李晓娜叫住了她,“你等等我呀。” 李晓娜从书包里掏出了两个不锈钢饭盒,陪着她一起去食堂。 张莉打好了饭, 李晓娜已经找到了位置, 朝她招了招手, 打开两个饭盒。 一个饭盒是一半是米饭, 一半是土豆丝炒腊肉,上面还盖着一个煎蛋。第二个饭盒立马一半是糖醋排骨,一半是青菜。 看上去色香味俱全。 李晓娜扫过她的碗里的白菜和番茄炒蛋, 问得很直接, “你每天都吃这个?” 张莉有些被看穿的窘迫,“我喜欢番茄炒蛋。” 李晓娜没再说什么,她把自己饭盒往中间推了推, “尝尝这个。” 张莉抬头看她,没动。 李晓娜等了几秒, 又抬眼,“吃啊, 愣着干什么。” 张莉夹了一块糖醋排骨,她咬了一口,没舍得全吃完,就着那半块肉扒了两大口饭。 从那之后, 每天中午,李晓娜都会端着饭盒来食堂,坐她对面的位置。 大多数时候李晓娜都自己带饭。饭盒里肉菜多,油水足,有时候是糖醋排骨,有时候是红烧肉,有时候是炒猪肝,有时候是红烧鸡翅。 她每次都会往张莉碗里夹一筷子。 一开始张莉拒绝,“不用,你自己吃。” 李晓娜说说,“你多吃点。高中生正是动脑子的时候,用脑子消耗的能量多,得吃蛋白质。” 说着往她碗里夹了一筷子炒猪肝。 张莉发现李晓娜有时候会带炒猪肝,但她自己不怎么吃猪肝。 每次带的猪肝,大半都进了张莉碗里。李晓娜自己就夹一两筷子,然后就光吃别的菜了。 有一次张莉忍不住问,“你是不是不爱吃猪肝?” 李晓娜愣了一下,用筷子戳戳饭,“我不是很喜欢吃。但每次月经来了,我妈就做的,说补气血。” 张莉低头看着碗里那块猪肝,滑嫩的,裹着酱色的汁。 挺好吃的。 作为吃饭的报酬,张莉每天早上都要比往常提前来到教室。 李晓娜来的也很早,张莉掏出作业递给她,李晓娜埋头就开始抄作业。 班里大部分同学都住宿。 宿舍里同学们也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玩。 张莉跟着她们一块聊了会儿,又继续背单词,一想到明天早上李晓娜又会抄她的作业,就觉得等待的时间都变得有趣了。 …… 周五放学,张莉坐上张母的电瓶车回家,张母载着她顺路去菜市场买了一斤虾。 她们在楼下遇到了李阿姨,李阿姨笑眯眯的看着张莉,“张莉,你回来了。” 张莉礼貌的打了声招呼。 李阿姨忽然压低声音问张母,“哎,上回我给你说的那个事儿,怎么样了?” 张母下意识看了张莉一眼,没说话。 李阿姨兴高采烈,“人家老刘可是又跟我打听你了,说上回见面聊得挺好,想再约你吃个饭。我看他挺上心的。” 张莉站在旁边,听着这话突然明白了,她扭头看母亲。 张母耳朵根有点红,嘴上却说:“你别瞎说,就是见了一面,没什么。” 李阿姨笑出声,说:“还没什么,人家老刘什么样的人,老婆走了好几年了,家里条件那么好,人细心家里都收拾的干干净净。我跟你说,你要是错过了,那可真是……” 张母打断她,“行了行了,别说了,孩子还在呢。” 李阿姨看了一眼张莉,笑得更厉害了,“孩子怎么了,孩子都这么大了,也该懂事了。闺女,你说是不是?” 张莉不知道说什么,就胡乱点了一下头。 李阿姨得到回应,更来劲儿了,“你看,孩子都支持你。我跟你说,这事儿你得上点心……” 张母没接话,脸上带着不好意思。 李阿姨又说了一会儿,终于拎着菜篮子走了,临走还回头冲张母挤眉弄眼。 张母站在门口,嘱咐道:“这件事暂时别让你爸知道。” 张莉嗯了一声,跟着她进门。 张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抬头看了她们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看电视了。 张母拎着菜篮子进了厨房。 张莉听着厨房里传来哗哗的水声,发了会儿呆。 她进了厨房,她妈正在洗菜,“妈,李阿姨说的那个,你要是觉得行,不用管我。” 水龙头还在哗哗响。张母脸上露出害羞的神情,“你就只管好好学习,别的不用你操心。行了行了,出去吧,这儿不用你。” 张莉瞧着母亲脸上的羞意,顿觉几分好笑,她坐在餐桌上开始写作业。 过了一会儿,张母将菜端了出来,“吃饭了。” 张莉将作业收了起来,她爸已经坐那儿了,面前一碗饭,闷头吃着。 三个人吃饭,没人说话。 张莉吃着吃着,眼睛余光看见她妈,她妈低着头,吃饭很慢,脸上没什么表情。 但张莉觉得日子好像真的在慢慢变好,她妈终于有了一点开心的事。 晚上,张莉翻了个身,慢闭上眼睛。 她想,不知道周一李晓娜带什么菜。 …… 凌云志穿越过的古代世界居多。 所以重新当学生这件事,比她想象的要难得多。 尤其每个世界的历史和文化都不一样,她上辈子接触的那些朝代和名人典故,在这个小世界全成了错的。 至于语文,语文卷子上的古文她看得懂,至于作者古诗一类她一概不知道,阅读理解和作文她都懒得编,随便写写。 于是第一次月考,语文十七分,历史十二分。 李母埋怨道:“语文你怎么只考这么点分数?随便写写也不至于十几分,你这孩子是不是故意的?” 凌云志书包往沙发上一扔,“我看你才是故意的,都怪你!都是因为你把钱给了外人,是你存心气我!” “你怎么说话的!”李母愣了一下,立马嚷嚷道,“你用点心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别老是挑拨我和小勇的关系!” 眼看着李母咄咄逼人,凌云志冷笑一声,“都是因为你偏心刘勇,把家里的钱帮刘勇赔偿,导致我们家的福气都流向了刘勇。现在李家祖宗不保佑我了,才导致我成绩那么差的!” 要是凌云志反驳别的,恐怕李母的怒气要更上一层楼。 但一听到这番祖宗论,李母瞪大了眼睛,嘴唇嗫嚅,好半天才说出一句,“你、你……胡说什么?” 凌云志摆手道:“我去做饭了,你别打扰我了!” 说完转身就进了厨房准备炒糖色。 李母只觉得这个小女儿越来越蛮横了。 白天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晚上回来不仅不写作业,还吐槽学校里饭不好吃。 她好心给小女儿准备盒饭,又被慊弃不好吃,“你爱吃不吃,有本事你自己做!” 结果李晓娜还真天天晚上做饭。 她是走读生,每天放学后就用省下来的午餐钱去菜市场买菜,吃完晚饭后就在厨房捣鼓。 “你有这时间还不如好好写作业!”李母怒火中烧,干脆断了李晓娜午饭钱。 没想到第二天回家,她就看到院子里一地鸡毛。 她们家里是在菜市场卖鸡的,最不缺的就是鸡,青脚鸡、三黄鸡、乌骨鸡……因有尽有。 李晓娜杀了鸡,鸡胸肉做手撕鸡,鸡腿油炸,鸡翅红烧,鸡血讲究大火快炒,她不会,于是就留给了李母。 家里的摊子除了卖鸡之外,偶尔还卖鸽子和鹌鹑 剩下的鸡内脏放冰箱里,留着下次杀了鹌鹑一起卤着吃。 李母那叫一个心疼,这些鸡都是留着卖的,自家都舍不得吃。 后来李母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反正说了也不听,管也管不住,不如不管。 她任由李晓娜放学后,来到菜市场,路过自家摊位,从铁盒子里拿了钱去隔壁摊位买菜。 李母憋了一肚子气,一扭头就看到了,在门口听了半天的邻居大婶。 李母讪讪一笑,指了指楼上,“这孩子越来越不像话了……” 邻居大婶摆摆手,“孩子都这样,不过我觉得你家孩子说的有道理。你啊太偏心了刘勇,祖宗知道了肯定不高兴。” 她也觉得李母太偏心刘勇,只是不好直说,只能用迷信拐弯抹角的提醒李母。 李母半信半疑,“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迷信?” 但是她心里也不由犯嘀咕。 第二天白天,街上香烛店老板和杂货店老板闲聊,说起谁谁家的孩子成绩好,谁谁谁家的孩子不出息。 香烛店店主说:“要我说丁家的子孙都那么不出息,坐牢就坐牢,生病的生病,完全是因为这家人逢年过节不祭拜祖宗,祖宗不保佑子孙。” 杂货铺老板笑呵呵,“得了吧你,这都什么年代了,你就是想让别人都来买你家的东西。” 香烛店老板神神秘秘,“我干这行这么多年,什么事没见过,我说的都是真的。” 李母插话,“真有那么厉害?那我也得要多拜拜祖宗。” 香烛店店主指了指街角的一家蛋糕店,“你知道刘家那个孩子吗?” 李母点头,“我知道,咱们县里高中的第一名!” 隔壁店主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她家里得祖先庇佑,所以小孩才这么有出息。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李母暗自点头。 现在李母起了心思,嘀咕道:“真有那么神吗?我每年清明都上山祭祖,怎么不见我女儿考第一。” 香烛店老板说:“她们家是每一个月初一和十五都祭拜祖宗。” 隔壁杂货铺老板听完只是笑笑。 李母听完确是听进了心里,一想这个周日正好是十五,于是买了不少纸钱打算上山祭祖。 …… 周日晚上,吃完晚饭,李母道:“我出去一下。” 李晓娜在捏肉团,似乎打算做红烧狮子头,头也没抬,“嗯。” 李母骑着电瓶车就来到了山脚。 这个小县城,大部分人家的祖坟都埋在城郊的那片山里。 她摸着黑爬上山,找到了李家祖坟,蹲下来,从袋子里掏出纸钱,山风吹过来,火苗晃了晃。 李母把纸钱点燃,双手合十。 “保佑李晓静在外读书平平安安,刘勇学业顺遂。”她念叨着,顿了顿,又加上一句,“还有李晓娜这孩子,哪天能开窍懂事,体恤父母,一家才能快快乐乐。” 纸钱烧得很快,发出噼啪声,李母一边念叨一边往里添纸,没注意到火苗已经窜到了地上的枯枝上。 枯枝一点就着。 李母愣了一下,赶紧用脚去踩。可是遍地都是干枯的草叶和树枝,火一沾上,就呼啦啦地烧起来。 李母拼命踩,裤脚差点烧着。可是火势越来越大,风一吹,火舌就朝她扑过来。 李母见状不妙,转身就跑。 …… 家里 狮子头已经捏好了,圆滚滚的,整齐码在盘子里。凌云志往锅里倒了油,准备煎一下定型,然后再红烧。 就在这时,797的声音在她脑海里响起来。 她炒菜的动作一顿,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 “你说什么?” 797放出投影,一片火光正在枯草丛里蔓延,坟前的纸钱已经烧成了灰,旁边是踩得乱七八糟的脚印。镜头往后拉,一个仓皇的背影正在往山下跑,电瓶车的尾灯在黑暗里亮了一下,然后消失了。 凌云志整个人都傻了。 真就是坏人绞尽脑汁,不如蠢人灵机动。 这李母不仅放火烧山,居然还逃逸。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4章 现代李晓娜6 替身亲情 大学里 李晓静和张军沿着图书馆后面的那条小路慢慢散步。 她和张军是同一届的同学, 一开始两人不怎么熟。 后来有一次在车站遇到了张军,一聊才发现张军和她是老乡,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同一个学校,不过不是一个班的。 她和张军渐渐熟悉起来, 很快就发展成了情侣关系。 两人边散步边闲聊着。 “毕业之后你是打算留在这里还是回老家?” “当然是留在这里了, 老家有什么好。”李晓静理所当然的说。 张军笑着问她, “到时候我们一起租一间房,一起打拼,就像电视剧那样。” “谁要和你住一块儿啊?”李晓静轻轻捶他。 两个人情骂俏了一会儿, 突然间听到一阵声音。 “小静!” 是刘勇, 他从那头冲过来。 张军的脸上瞬间出现了几分警惕, 他当然知道刘勇, 刘勇是李晓静母亲的干儿子。 只不过他感觉刘勇并不只把李晓静当成干妹妹对待。 “不好了!出事了!”刘勇喘着气,“干妈……妈她…” “妈怎么了?”李晓静一下子紧张起来。 “被警察抓了!”刘勇直起腰来,“刚才妈打电话给我, 说她被拘留了!让我赶紧回去!说她现在在派出所!” 就在这时候, 李晓静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她接起来,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那边就传来她妈的声音, “小静!我被警察抓了!你快回来!你快回来啊!” 李晓静攥着手机,“妈, 你别慌,慢慢说, 到底怎么回事?” 可那边已经彻底乱了,根本说不清楚,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 李晓静安抚道:“妈,我知道了, 我现在就回去。” 挂了电话,张军看着她,“怎么回事?” “我妈出事了。”李晓静说,张军愣了一下,还想再问什么,李晓静快步往宿舍方向跑去,留下一句,“张军,我得回去,等回来再跟你解释。” 张军看着李晓静和刘勇一起焦急离开的背影,在原地挠了挠头。 …… 路上刘勇安慰心急的李晓静,“别担心,妈一定没事。” 问清楚情况之后,李晓静才真正松了一口气。 火势确实不大,烧了枯草和几丛灌木,没伤着人,也没烧着别人家的祖坟。关了几天,罚款交完,教育了一通,人就放了,没什么大事。 回到家之后,凌云志院子里扫鸡毛,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卤菜的味道。 李母忍不住抱怨,“我拘留这么多天,你也不知道来看看我。” 凌云志说:“你干儿子不是去看你了吗?” “我为什么去山上?”李母的声音一下子拔高了,“那还不是因为你!我全想着祭拜一下祖宗,保佑你成绩提高!你倒好,我在里头待了几天,你连面都不露一下!” 凌云志提高了声音,“你现在看看外面邻居都是怎么说你的,你先认了个撞死人的干儿子,现在你自个又去警察局蹲局子,我的脸都要被你丢尽了!” 李晓静站在旁边,眼看着这火要烧起来,赶紧上前一步,伸出手想拉一下凌云志的胳膊,“妈,小妹你们别吵了……” 她的手还没碰到凌云志的袖子,就被一把甩开了,“你少在这里劝架,妈魔怔了,我看你也是犯贱,居然还帮她说话。” 李晓静的手停在半空,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翻涌上来的火,声音尽量放平,“你真是什么话都敢说,你下次要是再这样我可就真生气!” “好好好。”凌云志深吸一口气,“我看你的行为用犯贱来说不太确切,你们两个就是神经病。” “小妹,你怎么说话呢,你说谁神经病呢?我看你才是神经病,晚上天天作业也不写,在厨房里忙活,你是不是被鬼上身了?” 凌云志冷笑一声,“我只不过是做饭而已。不像妈那么敢做,尤其是放火烧山,给我一百个胆子,我都是不敢。” 听到这话,李母的火一下子又上来了,“还不都是因为你成绩下降!” 凌云志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 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想方设法想要改变原剧情,因此装病改变李晓静的死亡,又试图不让原主家帮刘勇赔钱。 但到头来终究是白干。 刘勇还是成为了原主家的干儿子,原主家还是帮刘勇赔了钱。 凌云志不由扶额冷笑。 干了活结果一切都白搭,她心里一整个窝火。 凌云志不由自主攥紧了拳头,真的好想打人。 她叹了口气,抬起手就给了李晓静一巴掌。 李晓静捂着脸,屋里三人都看着她。 李母第一个反应过来,冲上去摸着李晓静的脸,“你疯了!连你姐姐都敢打!” 凌云志说:“我不仅要打她,我还要打你呢!” 她一把扯住李母的头发,另一只手抬起来,就扇了过去。 李母尖叫起来,双手乱挥,想要挣脱,可凌云志攥得死紧,那团头发在她手里像一把稻草。 刘勇终于不当透明人了,终于从角落里冲了出来,上前指责:“李晓娜,你怎么能这样做!” 凌云志一把推开李母,盯着刘勇,“光顾着打她,忘记打你了。” 她踩上椅子借力跳上桌子,从桌子上朝刘勇扑过去,整个人像一颗小炮弹。 刘勇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她撞倒在地上,疼得他眼前一黑。凌云志骑在他身上,抬手就是两巴掌。 “李晓娜,你快住手!”李晓静冲过来想要拉开凌云志。 凌云志从刘勇身上爬起来,转身一把推开李晓静,李晓静被推得往后退了好几步,脚下一绊,整个人狠狠摔在地上,后背着地,发出一声闷响,她“啊”地叫了一声,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李母又冲上来,张开手臂要去拦凌云志,“李晓娜!你快住手!” 凌云志一把扯住李母的头发,另一只手猛踹她的腿,踹得李母站都站不稳。 李母吃痛,大喊起来,“哎哟!小静!小刘!快来帮忙!” 刘勇从地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冲过来,“你快放开干妈!” 凌云志松开头发,握紧拳头给了刘勇一记摆拳。 “啊!”刘勇尖叫一声倒在地上。 “刘勇你没事吧!”李母急忙蹲下来扶着刘勇,看他的伤。 刘勇疼得龇牙咧嘴,眼睛里全是不可置信:“李晓娜,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们,你再这样我们就要报警了!” 李母道:“刘勇说的对,再这样我们就报警了!” 凌云志叉着腰,冷笑一声,“那你报啊!” 李母恼羞成怒,“我现在就报警!让警察把你抓走!” 说完她冲进了房间打电话,打完了电话还拿着户口本冲出来。 “我现在是这个家的户主,等警察来了我就把你的户口注销,让你当黑户!” 凌云志都无语了。 警察来了。 门被敲响的时候,堂屋里还是一片狼藉,椅子倒在地上,李晓静坐在墙角,捂着脸,低着头不说话。刘勇躺在地上,脸上红肿着,李母站在电话旁边,脸上的表情又愤怒又委屈。 警察看到李母时,心里一愣,这不就是前几天差点把山烧了的大妈吗? 问清楚前因后果之后,两个警察互相看了一眼,叹了口气。这种事,说白了就是家庭矛盾,打打闹闹的,能怎么办?调解呗。 调解了大半天,凌云志是个未成年,嘴上说着保证以后不再打家人了。 警察又走了。 接下来的几天,这个家里就没消停过。 凌云志和那三个人又干了好几架,有时候是为了一句话,有时候什么也不为,就是火气上来了。 警察来了好几次,每次都是调解,每次都是教育,每次都是走了之后没两天又来了。 刘勇挨了几次打之后,心里越来越不舒服,而且学校那边请的假快到了,他说要回学校上课,收拾了东西就跑了。 李母现在一遇到邻居就开始诉苦,“我那个小女儿真是不孝,居然动手打我!” 邻居眼睛亮亮的,脸上却挂着同情的表情,“打你哪里了?” 李母说:“扯我头发,把我头发扯下了一大团……” 邻居大妈一边安慰她,一边在心里乐开了花。 和这一家人做邻居,真是有看不完的八卦。 先是车祸,又是放火烧山,现在又是打人,这一出接一出的,比戏台上还热闹。 …… 最近的天气都是阴天或者多云,风一阵一阵刮。 张莉的心情却和这天气相反,晴朗得很。 她自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就是觉得这几天什么都顺。上课能听懂,做题能做对,食堂的饭菜好像也没那么难吃了。 下午第二节 是体育课,自由活动。 张莉和凌云志在操场上散步,只不过凌云志似乎有些心不在焉。 张莉问道:“怎么了?” 凌云志侧过头看她,愣了一下,“我妈进派出所了。” “什么?” “放火烧山。她去山上祭祖,烧纸钱,把山点了。” 张莉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那……那你妈现在怎么样了?”她问,声音有点小心。 “放出来了。”凌云志换了反向,走向了草坪,“罚了点钱,关了几天就出来了。” 张莉松了一口气,“幸好没事。” 凌云志一屁股坐在草坪上,“我巴不得她坐牢呢。” 张莉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姐还劝我呢。我当时心里想的是:你居然觉得这没什么?你居然觉得这很正常?你们俩真是一模一样。” 张莉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妈也不是故意的。” 凌云志说:“幸好她没有在家里祭祖,要不然说不定把房子烧了,我现在就只能住在街头了。” 张莉看着她,心里有什么东西被轻轻触动了一下。那种感觉她说不上来,不是同情,不是难过,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张莉的声音有点慢,像是在一边想一边说,“我爸妈有时也……也挺让人不知道怎么办的…挺不正常的。” “最好还是远离吧,与其被这样的人爱着,还不如被她们记恨。”凌云志叹口气。 之前范文香那个世界,虽然范家人挺极品的,但被她打了几顿之后就老实。 这个李母就不一样了,被打了之后反而越挫越勇了。 “遇上真的神经病我真没招了,真不知道这种人在想什么。”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5章 现代李晓娜7 替身亲情 又到了周五。 张莉回到家里, 这一周哥哥也从大学回来了。 张父和哥哥已经坐在桌边了,桌上摆着两菜,炒青菜,西红柿炒蛋, 张母从厨房端出来一碗排骨汤, 都是简单的菜。 张母笑了笑, “你看着瘦了。学校食堂是不是不好吃?” 张莉低头看了看自己,她明明觉得自己胖了,同学也这么说她, 说小娜天天投喂她, 把她养胖了。 张母笑盈盈, “下周回来妈给你炖排骨。” 张莉“嗯”了一声, 低头继续吃饭,但心里有点奇怪,妈今天好像特别高兴。 她想起上周回来的时候, 妈还在为那个叫老刘的事忐忑。 吃完饭, 张莉帮着收拾碗筷,张母在厨房洗碗。 她擦完了桌子,走进厨房洗抹布, 正在洗碗的张母忽然小声说:“明天中午咱们出去吃饭。” 张莉问:“去哪儿?” 她们家的人际关系一向很简单,除了走亲戚以外, 没有别的人情礼往。 张母低头笑了一下,手上的动作没停, “去你刘叔那儿。” 张莉反应了一秒,“哦,行。” 第二天上午,张莉跟着母亲出了门。 张母今天特意换了一身衣服, 平时在家穿的那件旧外套没穿,换了一件新外套,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的,看着比平时年轻了好几岁。 张莉低头看了看自己,还是那身校服,但还算干净。 她们骑电瓶车来到了一个小区,这个小区比张莉家那片老居民楼新多了,小区门口有保安,楼房是浅黄色的,外墙干干净净的。 张莉跟在母亲后面往上走,走到三楼,在一扇门前敲门,一个男人开了门。 他中等身材,瘦瘦的,穿着浅灰色的衣服,围着围裙,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 老刘往旁边让了让,“快进来快进来。” 张莉跟着张母走进去。 这房子比她家那个老破小大太多了,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照得满屋子亮堂堂的。 茶几上摆着一盘水果,还有一束花。窗台上养着几盆绿植,叶子绿油油的,看着就有精神气。 老刘在旁边笑着说:“随便坐,别客气。饭马上就好,再等我十分钟。” 张莉坐在沙发上,看着张母和老刘在厨房里说话。老刘正在炒菜,锅里的菜滋啦滋啦响。 张母站在旁边,边帮忙递东西边聊天。两个人说说笑笑的,看着特别自然。 过了一会儿,老刘正在往桌上端菜,一盘一盘地放,摆了满满一桌。红烧肉,糖醋排骨,清蒸鱼,炒青菜,还有一个汤,热气腾腾的,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张母在旁边笑着说:“你看看,做这么多,咱们三个哪吃得完。” 老刘擦了擦手,“难得来一次,多吃点。莉莉,坐,别站着。” 张莉拘谨地夹了一块排骨。 这排骨太好吃了,外酥里嫩,酸甜适中。 张父从来不做饭,家里都是张母做,张母做得也不难吃,但就是家常菜的味道,没什么特别。 张莉低头继续吃,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她爸从来不做饭,也从来不这么笑,从来不会招呼客人,更不会对她这么客气。 她爸在家就是坐在那儿看电视,等着妈把饭做好端上来,吃完了碗一推,又回去看电视,妈有时候抱怨几句,她爸就当没听见。 吃完饭,老刘又泡了茶,三个人坐在客厅里聊天。 聊了一会儿,张母站起来说该走了。老刘送到门口,笑着说:“下次再来。” 走出单元门,外面的阳光还是那么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张母走在她旁边,脸上带着笑,脚步轻快,好像年轻了好几岁。张莉看着张母,心里也高兴。 走到小区门口,忽然一个人冲过来,挡在她们面前。 是张父。 张莉愣住了,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张父的眼睛瞪着张母,又瞪着她,“好哇,我早就感觉这几天你不对劲了,总算蹲到你了,原来你背着我在外面找野男人!” 张母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你……你怎么在这儿?” “我怎么在这儿?”张父指着张母,又指着张莉,“你们俩瞒着我干的好事!你早就知道是不是?你早就知道你妈在外面有人了,你瞒着我!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 张莉往后退了一步,瞪着他,“我妈早就和你离婚了!” “你跟我回去!”张父伸手就要来拉张母。 张母躲开他的手,声音也大了,“你别碰我!咱们早就离婚了,我跟谁来往你管不着!” “离婚?”张父的脸涨红了,“离婚不离家!你还住在我家呢,你的户口还在我家户口本上,我怎么就管不着?” 张母气得发抖,“那是没地方去!等找到地方我立马搬走!” “搬走?”张父更怒了,“搬走去哪儿?搬去那个男人那儿?你想得美!” 张父是绝对不可能让张母搬走的。 虽然两人离婚了,但因为离婚不离家,张母还是像以前一样给他做饭洗衣服。 他怕张母走了之后,没人伺候他了。 张父上来一把拽住张母的胳膊,“跟我回去!” 张母挣扎着:“你放开我!” 张莉冲上去想拉开张父的手,“你放开我妈!” 张父一甩手,差点把她甩倒在地上。 “你闭嘴!”他吼道:“等回去再跟你算账!” 张母道:“我跟你回去,你别这样对孩子,咱们好好说话。” 回到家,门一关,张父就炸了。,“你们俩给我说清楚!到底什么时候开始的!” 张母靠在墙边,不说话。 张莉站在张母旁边,“爸,你和妈早就离婚了。我妈跟谁来往,你管不着。” “离婚不离家!她还在这个家住着!”张父指着张母,“她凭什么出去找别人?” 张莉看着他,忽然觉得很可笑。 “她凭什么不能找别人?”她问,“她离婚了,她自由了。” 张父被噎住了,脸涨成猪肝色。 张母抹了抹眼,“莉莉说的对,我都和你离婚了,你凭什么管我?” 两人吵了起来。 哥哥从同学家回来,好像没察觉到家里气氛不对,继续干着自己的事。 张莉叹了口气,心里升起愁云。 …… 周一的早晨,张莉背着书包往学校走,一路上她都有些心不在焉。 走进校门的时候,她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来路,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就是忍不住想回头。 下课铃响的时候,她才回过神来,发现一节课就这么过去了,她叹了口气,把书合上。 第二节 是班主任的课。 上课铃响的时候,班主任走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安静一下。”班主任站在讲台,“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 一个男生走了进来,站到讲台边上。 张莉抬起头看了一眼,顿时愣住了。 这个男生长得……太好看了。 个子很高,皮肤很白,眉眼很清秀,没有一处不好看,他穿着校服,但同样的校服穿在他身上,就跟别人不一样,干干净净的,整整齐齐的。 整个人就像是从电视剧里走出来的一样。 他站在讲台边上,微微抬着下巴,目光在教室里扫了一圈,然后开口。 “大家好,我叫沈濒,从省城转来的,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 教室里静了一秒,然后爆发出一阵欢呼。 有人小声尖叫好帅,有人在鼓掌,有人在互相推搡着使眼色,还有人起哄吹口哨的,拍桌子的,什么都有。 班主任拍了拍讲台说:“安静安静”,但根本没人听,那欢呼声一阵一阵的,好半天才消下去。 班主任让沈濒坐到靠窗的那个空位上。 沈濒背着书包走过去的时候,一路上同学们的目光都跟着他走。 张莉心动了几秒,但脑子里还在想着周末的事,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像一团乱麻,塞得满满的,根本没地方装别的东西。 下课铃一响,教室里就炸开了锅。 前后左右的人都凑过来,七嘴八舌地聊着那个转校生,转校生可能有些受不了这样的热情,于是拿着杯子出去。 张莉往沈濒那边看了一眼。 他拿着杯子正在往水房的方向去,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身上,把他整个人照得亮亮的。 凌云志见张莉盯着沈濒,微微眯起了眼睛。 一旁的同学问凌云志,“李晓娜,你干什么呢?你怎么不说话?” 凌云志扯了扯嘴角,“我看帅哥呢。” 同桌第一个开口,声音压低了,但那兴奋劲儿藏都藏不住,“岂止是帅,沈濒简直是我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人!” “不仅长得好看,名字也好听。沈这个姓就好像电视剧男主!” 后桌也凑过来,小声说:“你们知道吗?我听办公室的老师说,他家特别有钱,是开公司的。” “真的假的?” “真的!我听班主任跟语文老师说的,说他爸是老板,家里条件特别好,所以才转学到咱们这儿,说是想让孩子换个环境学习。” “富二代啊!还长这么帅,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吧!” “他不只是富二代,成绩还好呢。我听老师说,他在原来的学校成绩一直是年级第一。” 几个人叽叽喳喳地说着,越说越兴奋。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6章 现代李晓娜8 替身亲情 大学里 李晓静走到图书馆门口, 张军正站在台阶上等她。 “等很久了?” “刚到。” 两个人并排走上楼,在靠窗的位置坐下。阳光从玻璃照进来,落在两个人之间。 李晓静和张军把书和本子掏出来摊开,这安静没持续多久。 楼梯口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张军心里咯噔一下, 抬起头, 就看见刘勇从楼梯口拐出来,朝这边走过来。 又是他!这个刘勇怎么老是阴魂不散? 刘勇脸上带着笑,“你们也来图书馆学习, 真巧啊。” 说着自顾自拖过一把椅子坐下。 摊开了本子笔开始学习。 张军感觉浑身不自在, 坐了半个多小时, 低头看了眼时间,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说完朝着李晓静使了个眼色。 李晓静起身收拾本子和笔,“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你学吧。” 刘勇问道:“你们晚上去哪儿吃?带上我呗, 我请客。” 张军没回答直接拉着李晓静离开,出了图书馆之后,“小静, 你必须和他说清楚。” 李晓静看着他,心里有点慌, “你想说什么?” “你难道也对他有意思吗?”张军不可置信。 李晓静有些支吾:“他是我妈的干儿子,他就是那样的人, 热情,爱凑热闹,不是故意的。” 张军生气了,声音抬高, “每次你都这么说。” 李晓静感觉路过的人一下子都朝这边看了过来。 “每次他出现,弄得咱们待不下去,你都说他就是那样的人,你都说不是故意的。”张军指责道。 李晓静张了张嘴,“他……” 张军一个人扭头就走。 李晓静追上去,“你、你不吃饭了?” 张军没回头,背着书包一个劲往前走。 “你自己吃吧。” ……… 临城高中 这一周刚好是月考。 张莉坐在考场里,盯着面前的试卷,她一遍一遍读题,努力集中注意力解题。 从上周末回去之后,这几天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一会儿是张父那张涨红的脸,一会儿是张母靠在墙边流眼泪的样子,一会儿是老刘那个干干净净的家。 考完最后一科,她回到教室,趴在桌上,不想说话。 凌云志走过来,在她旁边坐下,“怎么了?” 张莉没抬头,声音闷闷的,“考砸了,我真没用,最后两道题没有解出来。” 凌云志说:“下次再考考好就行了,别那么伤心。” 张莉张了张嘴。 “我知道成绩不是全部。”她的声音有点涩,“可我没有别的了。我家的情况你也知道一点,我妈她有自己的事要忙,我爸……算了,不说他。我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我唯一的出路就是考上大学,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 “要是连这个都做不到,我不知道我还有什么。” 凌云志看着她,“学习很难,题目没做出来很正常。挣钱也不容易,我们普通人只要有手有脚怎么也饿不死。至于你家里你少操心了,你妈爸吃过的盐比你吃过饭还多。” 张莉愣了一下,“可是、可是……” 可是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她张着嘴,“可是”在舌尖上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咽回去了。 …… 又到了周五 这次是哥哥骑电瓶车来接她。 “哥,你这周怎么回来了?”张莉有些奇怪。 “没什么……”哥哥叹了口气。 “你看上去好像不太高兴,家里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张莉追问道。 哥哥说:“你想多了,我只是和我女朋友吵架了,所以想…回家看看。” 张莉没有多问,她听说过哥哥在大学里谈了一个女朋友,而且那个女生也是这个县城的人。 回到家后,她并没有看到张母在厨房忙活 张父系着一条围裙,是平时张母系的那条,他正端着碗从厨房里走出来。 桌上摆着两盘菜,一盘炒青菜,一盘西红柿炒蛋,还有两碗米饭,冒着热气。 张莉惊讶:“你怎么会做饭?” 张父没回答,把碗往桌上一放,说:“愣着干嘛?进来吃饭。” 张莉走进来,把书包放下,坐在桌边。她看着桌上那两盘菜,又看看张父。张父已经坐下开始吃了,夹了一筷子青菜,就着米饭扒拉了两口。 味道不怎么样,带着点焦味。 她从来没见过张父做饭。 从小到大,张父从来没进过厨房。家里的饭永远是张母做,张母忙不过来的时候,张父就坐在那儿等。 “爸。”张莉开口,“我妈呢?” 张父动作停了一下,继续吃饭,头也没抬,“去姓刘的那儿住了。” 张莉不知道该说什么。 “爸……”她又开口,“妈怎么去刘叔叔那住了?你不生气吗?” 张父脸上出现不耐烦,“行了,别问了,吃饭。” 她低下头,继续吃饭。那些菜在嘴里嚼着,什么味道都尝不出来。 吃完饭,张莉把碗收了,张父走到电视机前坐下 洗完碗后,她擦了擦手,进了哥哥的房间,哥哥正躺在床上看小说,“哥,你电瓶车借我骑骑。” 哥哥把钥匙扔给她,问道:“你去哪里?” “我去看看妈。” 天已经黑透了,张莉知道老刘住的那个小区在哪儿,上周刚去过,她还记得路。 她找到那栋楼,上楼,敲了敲门。 门开了。 张母站在门口,看见是她时,愣住了。 “你怎么来了?” 张莉看着张母,张母穿着家居服,头发披着,脸上干干净净的,比在家的时候看着年轻了好几岁。 她身后透出暖黄的灯光。 “妈。”张莉开口,“你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就走了?” 张母愣了一下,然后往旁边让了让,“进来,进来说。” 张莉走进去。客厅里亮着灯,老刘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她进来,站起来,笑着说:“坐,坐,吃饭了没?我去给你热点饭。” 张莉摇摇头,“不用了,我吃过了。” 老刘点点头,又坐下了,把电视声音调小了一点。 张莉坐在沙发上,张母坐在她旁边。 “妈,”张莉看着张母,“爸没有为难你们吧?” 张母愣了一下,“他……他问老刘要了二十万。” 张莉愣住了,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 “二十万。”张母说,“他说的,不给钱就不让我走,不让我跟你刘叔在一起。你刘叔……你刘叔真的给了。” 张莉不知道该说什么。 二十万! 她想起隔壁街上那个收破烂的老头,去年夏天出车祸死了,最后赔了五万。 五万,一条命。 张父一张嘴就要了二十万。 “爸……”张莉顿时觉得不可理喻,“爸怎么能这样?那可是二十万,他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张母低下头,“他说这也是为了你哥哥,你哥哥有了女朋友,得为你哥哥将来考虑。” 老刘在旁边轻轻叹了口气,但也没说什么。 张莉坐在那儿,心里什么滋味都有。 老刘好像看出她在想什么,笑了笑,说:“钱的事你别操心,我还有点积蓄。你妈跟我在一起,我不会让她受委屈的。” 张莉看着张母。 张母抬起头望着老刘。 “老刘你是个好人。”张母说,“我要跟你过一辈子。” 张莉看着张母,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妈,爸爸没有为难你们,我就放心了。那我先回去了。” 张母也站起来,“这么晚了,要不你……” “没事,我认识路。”张莉说,“妈你好好待着。” 张母看着她,点了点头。 张莉下了楼,吸了吸鼻子,继续往前走。 …… 刘勇推开李晓静家门,往里面探了探。 厨房里发出切菜的声音,看那身影应该是李母。 李晓静一个人坐在客厅的角落里,面前摊着一本书,可她的眼睛根本没在看书,而是盯着某一处发呆。 刘勇放心走过去,把手里拎着的一兜青李子放在桌上,“小静,怎么了?脸色这么不好。” 李晓静猛地站起来,“还不是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老是在我身边晃悠,害得张军误会我们的关系。” 刘勇连忙装作委屈,“干妈对我那么好,你又是我在大学里唯一的熟人,我只是想和你好好相处。我不知道会让你们吵架。” “行了,我知道了。”李晓静叹了口气,摆了摆手,“以后别老往我这儿跑了。有事的时候再来,没事的时候……没事的时候就算了,省得又让张军误会了。” 刘勇嘴角动了动。 认了干亲后,他来的特别勤快,李母对他好,每次来都给做好吃的,逢人就夸他懂事。 他也确实会来事儿,该帮忙的时候帮忙,该说话的时候说话。 李晓静家里是菜市场卖鸡的,起早贪黑的小本买卖,看着不起眼。 可他去年暑假他来帮忙过,在菜市场蹲了整整快一个月,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可每天晚上收摊的时候,李母把一沓一沓的钱往那个铁盒子里放。 李晓静没有兄弟,只有一个妹妹。妹妹还在念高中。 他要是成了李家的女婿,以后这买卖就是他的,这房子就是他的,这家里的钱也是他的。 李晓静长的不错,脾气也好,学历好,能干又懂事。 李母喜欢他,他又能以干亲的名义常往李晓静家跑,可谓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刘勇家里什么样,他自己清楚,就剩他跟奶奶俩人。 凭他家的家庭条件,要是错过了李晓静,以后恐怕就难找媳妇了。 唯一的麻烦就是张军。 他本来想着大学的时候和李晓静重新培养感情,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张军。 现在刘勇看了一眼闷闷不乐的李晓静,心里那点高兴压都压不住。 刘勇也不急,往厨房走,“干妈,我来帮你。” 李母正在切菜,“不用不用,你坐着歇着。” “没事,我在家也常做饭。”刘勇说着,挽起袖子,开始帮忙洗菜。 “小刘这孩子,真是能干。” 刘勇笑了笑:“干妈别夸我,我这点本事,跟您比差远了。” “哎哟,嘴还挺甜。”李母笑得更开心了。 刘勇一边帮忙一边跟她聊天。 李母听得心里暖暖的,看他的眼神越来越柔和。 刘勇没好意思留下吃饭,告辞离开。 离开时,他心想,多来几次,多陪着,日子久了,李晓静自然就知道谁对她好了。 这样想着,刘勇往巷子口走,走出没几步,忽然看到巷子口站着一个熟悉的人影。 是张军。 刘勇的脸色变了一下,下意识往旁边一躲。 张军并没有看到他,反而在朝某个方向张望。 这个时候,刘勇看到了李晓静从另一个巷子口走了出来。 两个人不知道说了什么,又是点头又是牵手又是拥抱。 刘勇攥紧拳头,恨的牙痒痒。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7章 现代李晓娜9 替身亲情 月考成绩出来了。 凌云志一屁股坐在了张莉前桌的位置上, “你多少?” 张莉把脸埋进手臂里,声音很沮丧,“二十三名。数学最后两道大题全空着,历史居然错了好几道选择题。我考试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 什么都想不起来。” “我明明可以考得更好的, 我明明都复习过的, 考试的时候就是想不起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从上周末回去之后就一直这样,脑子像一团浆糊, 什么都装不进去。” 凌云志撑着下巴, “我帮你补课。” 张莉抬起头。 凌云志的语气很认真, “我帮你补课, 你想补哪科都行。” 张莉张了张嘴,“你……你愿意?” 凌云志点了点头。 张莉感激点了点头,“好。” 刚好前桌回来了, 凌云志把位置还给了前桌, 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与此同时 沈濒等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散得差不多了,才慢慢走到了讲台边。 “第一名来了!”一旁的男生起哄,讲台上的人自动让开位置。 沈濒拿起排名表。 上往下数第一个, 最上面那一行,他的名字清清楚楚地印在那儿。 他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这个资源落后的小县城,成绩能够得上大学的就没几个。 年级第一, 不出所料的结果。 第二名,他扫了一眼,正准备移开,忽然停住了。 他皱起眉头, 又看了一遍。 除了语文和历史之外,其它的科目都是满分。 沈濒看了一眼那个名字,在心里默念了一遍。 这人怎么回事? “沈哥,看成绩呢?”一个男生凑过来。 男生瞟了一眼成绩单,又瞟了一眼他,“第一名啊,厉害厉害。居然打败了李晓娜!” 沈濒僵了僵。 另一位男生凑了过来,往成绩单上指了指,“李晓娜的语文和历史成绩也太低了。” “每次考试都这样,除了语文和历史,其它科目都是满分,你说她是不是故意的?” “你没听李晓娜上次说,她觉得语文太简单了,所以就不想写。” 男生语气里带着点幸灾乐祸,“她上课看小说,作业不写,想逃课就逃课,就这样还能考第二,她才是真的天才。” “人家那是真聪明,不学都会。” 沈濒听出来了。 他早就知道,刚转来那天就有男生对他冷言冷语的,不就是因为他长得比他们好看,成绩比他们好,又是富二代。 女生都愿意跟他说话么,这种人他见多了,他都懒得搭理。 可这会儿他们说的话,还是让他心里不舒服了一下。 他想起那些家教课,从小到大家教老师总是带着惊讶,“你真聪明,一讲就会!” 他是天才,他一直这么觉得。 那个叫李晓娜的,她没请过家教吧?她没上过补习班吧? 难道她是在学校不学习,在家偷偷学习了吗? 难道她真的是天才? 沈濒攥了一下拳头。 …… 沈濒发现自己开始不由自主观察李晓娜。 老师在上面讲课,他的目光却总是往李晓娜的位置上飘。 李晓娜坐在那儿,低头在教科书上写写画画,总是不像是在做笔记,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后来他开始注意李晓娜确实是会逃课的,不过他只见到过一次呢。 有一天下午第一节 课开始,李晓娜的位置就一直空着。 他去办公室和班主任汇报,没想到是个误会,老师说李晓娜发烧请假回家了。 同学说她上个学期经常逃课,这个学期就不怎么逃了。 更让沈濒想不通的是李晓娜的作业。 李晓娜的作业是按时交,没那几个男生说的那么夸张。 沈濒趁着教室里没人,偷偷翻过李晓娜的作业,她的作业也会有错误的地方。 可每次考试,李晓娜的那几门成绩永远是满分。 真是想不通。 不知不觉就到了放寒假的时候。 期末考试成绩出来那天,沈濒又是第一名。 他攥了攥拳头, 没关系,寒假里报了补习班,请了家教,每天课程排的满满的。他要把那几科补到满分,让李晓娜永远追不上。 …… 寒假开始的第一天,张莉来到刘叔叔住的小区。 她走到那栋楼前,上楼敲门。 门开了,张母看见她,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来了?快进来,外面冷。” 张莉走进去。屋里暖洋洋的,老刘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见她进来,放下报纸,笑着招呼她。 张母拉着她坐下,问她:“期末考得怎么样?” 聊了一会儿,张母忽然说:“对了,过两天我和你刘叔要出去旅游。” 张莉愣了一下,“去哪儿?” “国外十日游。”张母说,“你刘叔安排的。” 张莉的寒假也才二十天左右,寒假至少有一半的日子她见不到母亲。 “那……挺好的。”她说,“妈,你好好玩。” 张母点点头,“等我回来给你带礼物。” 张莉也点点头,笑了一下。 又坐了一会儿,她起身离开。 天冷得很,停好了电瓶车。 推开家门的时候,屋里飘出一股油烟味。 张父系着那条旧围裙,站在灶台前面,锅里正滋啦滋啦地响,油花四溅。 他一只手拿着锅盖挡着,另一只手往锅里放东西,动作笨拙得很。 每年过年,都是张母在厨房里忙前忙后,炸鱼,炸丸子,炸酥肉,一炸就是大半天。 张父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等着吃饭。现在张母走了,张父只能自己来。 “爸。”她喊了一声。 张父回过头,朝她招招手,“回来了?正好,来帮忙。” 张莉看了看张父炸的鱼肉,用筷子戳开看,“爸,你炸的这个鱼肉没熟啊。” 张父炸完一块鱼肉,他把鱼捞出来,放在旁边的盘子里,“怎么会没熟呢?” 他也用筷子戳开了一块鱼肉,看到了里面参杂的红血丝。 张父看着那些鱼肉,看了一会儿,叹了口气。 “真麻烦。” 张父把围裙解下来,往旁边一扔。 “不炸了。”他朝次卧喊道:“小军!小军!” 哥哥在房里应了一声,踩着拖鞋出来,手里还拿了本漫画。 “你去街上买点熟菜,想吃啥买啥。”张父掏出钱,递给他。 哥哥接过钱,张父有点不耐烦,“快去啊。” 哥哥把钱收起来,转身往外走。 …… 春节,巷子里时不时传来零星的鞭炮声。 刘奶奶一大早就开始忙活了。厨房里热气腾腾,一会儿炸鱼,一会儿炖肉,忙得脚不沾地。 刘勇在旁边帮忙打下手,厨房里两个人转来转去的。 客厅里,凌云志,李晓静和李母正坐在沙发上。 看见刘勇出来,李母抬起头,“我来帮忙。” 她走过来帮忙摆桌子。 刘奶奶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好了好了,都坐下,开饭了!” 一盘一盘的菜端上来,摆满了整张桌子。拌凉菜、红烧肉、红烧排骨、炒青菜、香菇鸡汤,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李母看着这一桌子菜,“哎呀,太丰盛了,真是辛苦你了。” 刘奶奶脱下了围裙,围裙下面是崭新红衣裳和黑裤子,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不辛苦不辛苦,过年嘛就得热热闹闹!” 大家围桌坐下,开始吃,边吃边聊,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工作上。 刘勇说:“等毕业了,我打算回县里工作。” 李母脸上笑开了花,“回来好,回来好,离家近多方便啊。” 她说着,转过头看向李晓静,“对了,你毕业之后也回来找工作吧,你和小刘俩都在家,多好。” 李晓静正低头喝汤,手里的勺子顿了一下,“妈,我想留在大城市,大城市机会多。” 李母说:“大城市有什么好的?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孤零零的,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回来多好,妈给你做饭,给你洗衣服,你只管上班就行。” 李晓静向李母解释道:“大城市工资高,机会多,各方面也都是小县城没法比的。” 李母叹了口气,“工资高有什么用?你一个人在外面,连做饭都不会,天天吃挂面,把身体吃坏了怎么办?我看你就是上了几年大学,心变野了,看不上老家了。” 李晓静不服气:“妈~我没看不上老家!” 李母忽然笑了,“瞧你,上个大学,就变成城里人了。” 奶奶在旁边道:“孩子有孩子的想法,咱们大人别管太多。” 刘勇忽然开口了,“小静一定是想配男朋友一起留在大城市打拼!” “什么?”李母抬起头,看看刘勇,又看看李晓静,“小静,你谈恋爱了?” 李晓静看了一眼刘勇,刘勇正低头喝饮料。 “问你话呢。”李母又问道:“他是哪里人啊?” 刘奶奶在旁边打圆场,“哎呀,孩子大了,谈恋爱正常,正常。” “也是我们县城的。” “家里干嘛的?” “就普通人家。” 凌云志夹了一个卤鸭翅啃。 “妈,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李晓静有些不乐意了。 李母不乐意了,“你交了男朋友还不能问问了?” 刘勇开口劝道:“干妈,你们别吵了,都是我不对,我不该乱说话……” 餐桌上安静了几秒,又继续开始吃东西。 一顿饭吃完,李晓静帮着收拾碗筷,刘奶奶弯腰在院子里洗碗。 李晓静不知怎么的,叹了口气,这次过年第一次让她感觉到了虚伪。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8章 现代李晓娜10 替身亲情 寒假就这么过去了。 张莉说不清这一个月是怎么熬过来的, 家里冷冷清清的,和张父还有哥哥一个屋檐下让她如坐针毡。 张父每天就是看电视、吃饭、打麻将,尤其是张父为了中午能在麻将桌上抢到位置,中饭就不吃了, 吃完早饭看了会儿电视就直接骑着电瓶车出门。 她去看过张母两次, 每次都是坐一会儿就走。 好在寒假终于结束了。 开学那天, 张莉背着书包走进校门,忽然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快步往宿舍走放好了东西, 又往教室走。 推开教室门的时候, 她一眼就看见了熟悉的朋友。 开学之后的日子, 和以前差不多。 唯一不一样的是, 张莉发现沈濒好像变了,并不是她很在意沈濒。 而是沈濒总是很在意李晓娜,她作为每天和李晓娜结伴上厕所的好朋友明显感觉到了异常。 有几次, 她发现沈濒在偷偷看李晓娜。 她悄悄跟李晓娜说:“沈濒好像总看你。” 凌云志抬起头, 往沈濒那边瞟了一眼,收回目光,“我知道。” 张莉愣了一下, “你知道什么了?” 凌云志脸上露出微妙的表情,“啊~沈濒一定是暗恋我。” 张莉被她逗笑了, 捂嘴轻笑,“假如他真的跟你告白, 你接不接受?” 凌云志摩挲着下巴,好像是在认真思考,“沈濒磨磨蹭蹭太胆小了,还是我主动一点比较好。” 几天后 那天是下午第二节 下课, 教室里闹哄哄的,有人在聊天,有人在补觉,有人在吃零食。 凌云志忽然站起来,穿过几排座位,走到沈濒桌前。 沈濒感觉到有人走近,抬起头,看见是凌云志,愣了一下。 凌云志居高临下地看着沈濒,“沈濒同学,你是不是暗恋我?” 沈濒的脸僵住了,左右看了一眼,幸好没有同学注意到这边。 “什么?” 凌云志脸上带着一种自信,“你天天偷看我,不是暗恋是什么?” 沈濒的脸一下子涨红了。 “我没有!”他站起来,声音有点大,“谁偷看你了?你别胡说!” 这下子旁边人的目光全落到他身上了。 凌云志看着他,“你不仅偷看我,还偷看我的作业本,你要不是暗恋我,那是为了什么?” “我……我那是……”沈濒卡住了。 他不能说他是在观察她,在琢磨她为什么能考那么好,在偷偷拿自己和她的成绩比。 那些话说出来太丢人了。 凌云志点了点头。 “没关系,暗恋我,是人之常情,不必感到害羞。”凌云志拍了拍他的肩膀。 旁边传来几声起哄声。 是那几个一直看他不顺眼的男生,正凑在一起,往这边看,脸上带着那种幸灾乐祸的笑。 那个领头的男生不敢起哄李晓娜,上次他看到李晓娜大喇喇拿了包炸药包出来,就开了一句玩笑。 没想到李晓娜在他面前蹲了下来,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才感觉腿上凉飕飕的。 他可恨校裤的设计,为什么裤腰带这么松垮。 等众人发出了笑声,李晓娜又热心帮他提上了裤子,还说什么“就是开个玩笑你是男生又不吃亏” 他又气又恼,但李晓娜连家长和老师都不怕,他不敢惹李晓娜,只阴阳沈濒。 谁让沈濒这么好看,成绩又好,家里还有钱。 更令他震惊的是,沈濒居然有一个手机! 他亲戚家的姐姐哥哥工作了之后才买了一个手机。看到沈濒一个高中生居然有一个手机,这让他心里产生了说不出的阴暗。 他吃了声口哨,“沈濒,人家都看出你暗恋了,你还不快点告白。” “人家看不上你吧?” “哈哈哈哈哈。” 沈濒低下头,假装什么也没听到,专心做题,手却不由自主的攥紧了笔。 可就在这时,他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李晓娜为什么来找他说话? 如果她真的一点都不在意他,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晓娜是在试探他? 这个想法一出来,沈濒都吓了一跳,不过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沈濒自然知道自己长得有多好看,从小到大遇到的女人,不管是小妹妹还是老太太都很喜欢他。 也许李晓娜其实也注意他很久了,只是不好意思说? 也许李晓娜喜欢他,但不知道怎么开口,所以用这种方式引起他的注意?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收不住了。 他想起那些小说里、电视里演的情节。 一个性格高傲的女生喜欢一个男生,不好意思表白,就用各种奇怪的方式故意跟他作对引起他的注意。 他忽然想起什么,从书包里掏出一块进口巧克力。 他拿着那块巧克力,走到李晓娜桌前,放在她桌上。 如果李晓娜喜欢他,那么和李晓娜谈一场恋爱也不错。 虽然李晓娜长相一般,也只能算是清秀,身材嘛也一般,一点也没有女人味,不过沈濒并不是个俗人,他还是更看重一个人的内在。 如果李晓娜只是故意造谣他暗恋她,为了让他难堪,那他正好将计就计,让李晓娜体验一下成为班里舆论焦点的滋味。 凌云志抬起头,看了一眼那块巧克力,“干什么?” “给你的。可惜情人节在寒假,我只能等到开学了才能送你这块巧克力。”沈濒表白,“你说的没错,我就是喜欢你。” 这下班里的人一下子都起哄。 凌云志接过了巧克力,晃了晃巧克力,“你的巧克力我收下了,不过要当我的男朋友,你还不够格,现在你只能做我的小弟。” 这是什么发展?沈濒皱眉。 “作为我的小弟。从明天起,你不许和任何女生说话,我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凌云志站起来叉着腰表示,“你要是没意见,我就当你默认了。” 这分明是宣誓主权。 “小弟哟~”身边不少同学开始起哄。 沈濒的脚趾不由自主抓地,他突然觉得这是一个馊主意。 但是看李晓娜脸上并没有尴尬的神色,反而一脸得意。 沈濒顿时挺直了腰,他可不能在李晓娜面前认输。 …… 沈濒最近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于是他顺势对李晓娜嘘寒问暖。 早上进教室的时候,他会路过她的座位,问一句“吃早饭了吗?”。中午放学的时候,他会走到她旁边,问“要不要一起去食堂”。下午课间的时候,他会问她“渴不渴,要不要我去给你买水”。 那几个男生的起哄越来越厉害,什么“沈濒被收服了”“第一名的尊严呢”“富二代给人当小弟”。 李晓娜对这些问题的回应很简单,但沈濒不在意,他觉得这是她在考验他。 俗话说得好,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只要他坚持下去,李晓娜迟早会被他的真心打动的。 他还发现了李晓娜的一些小爱好,好几次看见李晓娜课间在吃吸吸果冻,还有小黄帽夹心玉米棒。 沈濒买了一大堆吸吸果冻,送李晓娜 李晓娜看了一眼,“不用了。” 沈濒说:“上次巧克力你都收了,我发现比起果冻你更喜欢吃巧克力所以我特意买了你喜欢吃的吸吸果冻。” 李晓娜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指了指包装,“这是果粒爽果汁饮料,不是吸吸果冻。” 沈濒低头仔细看,才发现这是自己买错了。 由于吸吸果冻和果粒爽包装差不多,平时不怎么爱吃果冻的他买错了。 沈濒尴尬的收回了果粒爽。 没想到,周五快放学的时候,李晓娜主动走到他桌前。 “明天有空吗?来我家,我们一起学习。” 沈濒愣住了,去她家一起学习? 果然,李晓娜并不是不学习,而是平时在学校里假装不学习,周末在家偷偷努力! 李晓娜见他愣住了,脸上露出来几分失落,“我听说你每个周末都要补课,没空也没关系,我平时都和莉莉两个人一起学习……” “有空!有空的!”沈濒连忙答应。 …… 周五放学后 张莉收拾好书包,和李晓娜一起走到了校门口。 哥哥骑着电瓶车冲她挥着手,“小莉!” 张莉和李晓娜告别,走向了哥哥,“你怎么回来了?” 哥哥说:“我想家了。对了,你看着那么高兴,是不是月考考得不错?” 张莉叹了口气,“这次我月考成绩下降。不过……”她脸上露出笑容,“小娜答应周末帮我补课!” “你朋友成绩很好?” “那当然了,她可是我们班里最聪明的人。” 张莉坐上后座,把书包抱在怀里。电瓶车掉了个头,往家的方向开。 张莉下车,和哥哥一起上楼回了家。 刚进家门,忽然听见一个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回来了?” 张莉愣住了。 张母从房间里走出来,穿着那件在家常穿的旧外套,和以前一模一样。 “妈?”张莉看着她,“你怎么在这儿?” 这时候她忽然发现,客厅里还有一个人。 张父坐在沙发上,听见动静,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 张莉看看张母,又看看张父,再看看刚从门口走进来的哥哥,忽然觉得这场景说不出的奇怪。 “妈,”她开口,“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住在刘叔叔那儿吗?” 客厅里忽然安静下来。 张母的眼眶红了。 张莉紧张起来,“妈,怎么了?” 张母抬声音沙哑,“你爸……你爸他查出来……得了癌症……” 张莉一下子愣住了,喃喃道:“癌症?” 张母继续说:“你爸要人照顾……你哥在外地念大学,你念高中,现在正是关键时候……我不能不管……” 她说着说着忍不住抹了把眼泪。 张莉脑子里一片空白,她艰难开口,“那刘叔叔怎么办?” 张母愣了一下,“你刘叔叔……他……” 她支支吾吾没能说下去。 张莉忽然什么都明白了,刘叔叔这么好,要是错过了太可惜了。 “妈,”她说,“我可以办走读,我可以照顾爸,你回刘叔叔那儿去。” 张母摇了摇头,“不行,你得好好学习。你哥也是,你也是,你们都得好好的。家里的事你别管,有我呢。” “可是……”张莉还想说什么,就被哥哥打断了,哥哥说:“回来的路上,小莉还跟我说,她同学李晓娜答应周未免费给她补课。” 哥哥转身面对张莉,“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 “李晓娜?就是你们班上成绩很好的那个李晓娜吗?”张母看着张莉。 张莉点点头。 张母握住她的手,握得很紧,“你呀,现在最关键的是好好念书,考上大学,就是对妈最好的。” 张莉张了张嘴,想说什么。 可面对几人期盼的目光,忽然觉得自己什么也说不出来。 哥哥拍了拍她的肩膀,“听妈的话,好好学习。” 张莉抬起头看他。 那天晚上,张莉没睡着。 她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她想了很多,父亲的癌症……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她成绩下降了还能不能考上大学,母亲的牺牲值不值得。 想着想着,天就亮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9章 现代李晓娜11 替身亲情 周六 沈濒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还喷了一点香水。 路上他还买了一点甜品,想着去人家家里不能空手。 走到约定好的超市附近,他就看到了李晓娜还有同班的张莉,李晓娜朝他招了招手。 怎么张莉也在?沈濒皱了皱眉。 他跟着李晓娜走进小巷子, 来到一间三层楼的自建房前。 李晓娜用钥匙打开了门, “进吧。” 自建房一楼进去就是大厅加餐厅, 餐厅旁边是厨房。 他扭头看李晓娜和张莉,李晓娜已经把书包放在桌上,正在往外掏书。 “坐吧。”李晓娜指了指位置, “不是说来学习的吗?” 原来她说的一起学习, 不是甜蜜约会, 是真的一起学习。 李晓娜拿着笔, 在草稿纸上写着什么,一边写一边跟张莉说话,讲的好像是数学题。张莉坐在旁边, 低着头认真听, 偶尔点点头,偶尔问一句。 他坐在旁边,听着李晓娜讲题。她讲得挺好的, 思路清晰,步骤清楚, 比老师讲得还好懂。 学完之后,三人一起吃着沈濒带来的甜品。 张莉也带了东西, 带了一袋柠檬。 李晓娜就柠檬切成片,加了点薄荷做成了柠檬水。 剩下的柠檬就放到了冰箱里,“周一我做柠檬虾。” 到了周一,李晓娜果然带了柠檬虾, 周三又做了柠檬鸡爪。 渐渐的,学习小组成了惯例,沈濒就发现李晓娜的作业不是自己做,全是抄张莉的。 李晓娜说觉得写作业浪费时间。 张莉有道题不会,李晓娜讲了一遍她还是没太听懂,沈濒在旁边听了,忽然想到另一种讲法,就主动开口。他讲完之后,张莉眼睛亮了,说“这个我懂了”。 后来他就也开始给李晓娜讲题。 不过在这个学习小组,李晓娜好像也没怎么学习。 有次他看到桌子上有一盒牛奶倒放在一个杯子上,盒口对着杯口,牛奶一滴滴地从盒子里滴下来,滴半天才积了薄薄一层。 “这是干嘛?”张莉忍不住好奇。 李晓娜解释道:“这叫冰博克。具体来说,牛奶中含有大量水分、脂肪和蛋白质等。牛奶的冰点比水低,所以将冻好的牛奶冰取出,冰点更低的部分会先融化滴落。去除了部分水分,牛奶的风味会更醇厚牛奶。一会儿泡咖啡用。” 小插曲过后,几人继续学习,由于沈濒渐渐和张莉熟络起来,沈濒也经常会给张莉讲题。 学完之后,李晓娜用那些滴出来的牛奶泡了咖啡,张莉喝了一口,说“好好喝”。 沈濒咂咂嘴,“好像没什么区别。” 他感觉在这个学习小组,他学了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除了牛奶冷知识之外,他还知道将苹果浸泡在柠檬水里可以防止变色,以及做苹果果冻的技巧。 他知道这种奇奇怪怪的冷知识有什么用? 日子就这么过着。 又一次月考,沈濒还是第一,和以前没什么变化。 倒是张莉的成绩进步了不少,成绩一下子进入了前十。 不知不觉进入了暑假。 暑假里李晓娜依旧想要每天学习。 沈濒有些不愿意,他都当了快一个学期的“小弟”了。 他原本接近李晓娜,就是为了和李晓娜谈恋爱的。 结果恋爱没谈成,他反而成了张莉的免费补习老师,他这不是纯纯傻缺吗? 所以暑假里,他想和李晓娜多多独培养感情。 同时张莉也提出了反对意见,她还是想保持和之前一样,一周两天的频率。 最后还是改为了一周两天学习。 …… 沈濒这一学期的反常,连沈母都看出来了。 沈母打算先和司机聊聊,“老张,你每天接送小濒,最近跟小濒有没有走得特别近的女生。” 司机想了想,“少爷最近和两个女同学走得很近。” “两个女同学?” “对,那两个女同学似乎是闺蜜,总是走在一起。” 沈母道:“原来是这样,那你留意一下,小濒和哪一个女生关系比较好。” 司机点头应下。 沈母的直觉告诉她,儿子一定是有了喜欢的女生。 要不然为什么这个学期周末的家教和补课沈濒都推掉了?一定是和女生去约会了。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女生? 她们沈家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 …… 暑假里张莉打算照顾张父。 张莉说:“妈,暑假里我来照顾爸。你好好休息就可以了。” 张母愣了一下。 张莉又说:“刘叔叔是个挺好的人,你好久没和他联系了吧。去和刘叔叔多待一会儿吧,爸这里有我看着呢。” 张母点点头。 哥哥听到之后,也站出来说:“妹,我也是爸的儿子,咱俩轮着照顾爸。” 张莉点点头。 张母眼眶忽然有点红,“你们两个真有孝心,你们就负责照顾你们爸 ,我就在家里负责给你洗衣做饭的杂活。” 张莉说:“洗衣做饭,我和哥哥都可以做。妈你别老是管怎么多,刘叔……” 张母打断了她,“你们两个孩子从小只知道读书,什么也不会做,我做事勤快我来就可以了。 她顿了顿,“刘叔叔你也别提了,我和他虽然住在一起但都没有领结婚证,我们俩什么关系都没有。我和你爸好歹夫妻一场,现在他得了癌症没多少日子了,我要好好伺候她。” 张莉欲言又止,张母要是错过了刘叔叔,那就太可惜了,可张父偏偏这时候病了。 她也不好多说什么,就是觉得替张母可惜。 从那之后,就变成她白天照顾,哥哥晚上照顾。张母还是忙里忙外的,但比之前轻松一点了。 有一天下午,父亲睡着了,张莉坐在床边,看着床头柜上那一堆药瓶子,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张父得的是胃癌,吃的那些药说是医院开的一瓶就好几百。 张莉伸手拿起一个药瓶,凑到眼前看了看。 瓶子上印着都是外文,张莉的外语成绩不错,但瓶子上的大概都是些专业词汇,她都看不懂。 她拧开盖子,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 这个药……有一股香味,是那种……甜甜的,酸酸的,像那种水果糖的香味。 张莉皱了皱眉,又闻了一下,没错,是橙子味。 从来没听说过治癌症的药是橙子味的。 她心里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想起这段时间家里不对劲。 张莉鬼使神差倒出一颗药。 那颗药是长条形的,白色的夹杂着一些橙色颗粒。 她捏着那颗药,放在眼前看了一会儿,然后放进嘴里。 一股橙子味在舌尖弥漫开来,她犹豫了一下,嚼了起来。 窗外知了在叫,吵得人心烦。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她却觉得浑身发冷。 过往家里的每一幕,家人的一举一动都在脑子里转动。 张父还在床上躺着,鼾声震天。 她父亲……没病吗? 这些药是假的? 张莉也不敢肯定。 于是从那天下午之后,她就开始留意家里的一切。 …… 过了几天,她终于等到了。 那天轮到哥哥照顾,哥哥说要出门去医院给爸买药,让张莉先照顾爸。 等哥哥回家之后,她回到客厅装模作样背单词。 哥哥背对房门,拿起一个药瓶,拧开盖子,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东西,往里放。 放完了,他拧上盖子,把药瓶放回原处。 做完这些,哥哥心虚的四下张望,结果一扭头就见到张莉正看着他。 两个人对视了几秒。 然后张莉开口了,“哥,你往药瓶里放什么了?” 哥哥的脸色变了一下,但很快又稳住了,“没什么,就是我从医院给爸买回来的癌症药。” 张莉起身,“哥,你告诉我,你放的什么?” 哥哥脸上露出几分恼怒,“你烦死了,问那么多干什么?” 张父也说:“就是癌症药,你这么疑神疑鬼干什么,难不成你哥还会害了我?” 张莉直接将手伸进哥哥的裤子口袋,哥哥捏着她的手,“你干什么?!放手!” “你放手,我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张莉死活不放。 最后哥哥先放手了,张莉看到了那是一瓶维生素,上面印着卡通的橘子图案。 张莉接过来,看着那瓶维生素,又看看哥哥,再看看屋里那堆药瓶子。 “爸没病,对不对?” 哥哥没说话,张莉转头看向张父声音颤抖质问:“爸,你为什么要装病?” 张莉看着他们沉默的样子,心里的火一下子窜上来,“你们骗妈!你们把妈骗回来!她好不容易才离开这个家,好不容易才找到对她好的人,你们就把她骗回来!” 哥哥脸上带着烦躁,“你小点声,我这还不是为了我们家好?你也不想看着父母分开吧?” 张莉吼道:“你们骗人还有理了?” “你少管闲事。”张父打断她,“大人的事,你少管。” 张莉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这时候,门口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 张母拎着菜篮子走进来,看见客厅里站着三个人,“怎么了?都站在这儿干嘛?” 张莉看见张母,一下子冲过去,“妈!他们骗你!爸没病!那些药都是假的!是维生素!” 张母愣住了,她看着张父,又看看哥哥,再看看张莉,嘴唇动了动,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你……你说什么?” “是真的!”张莉拉着张母的手,“我看见哥往药瓶里放维生素了!那些药根本治不了病,因为爸根本没病!” 张母的脸一下子白了,看着张父,“你……你骗我?” “你无耻!”她冲过去,伸手要打他,被张父一把推开,踉跄了几步,差点摔倒。 “我无耻?”张父冷笑起来,“我无耻还是你无耻?你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找男人,还有脸说我?” “我们离婚了!” “离婚不离家!你还是我老婆!” 两个人就这么吵起来,你一句我一句,越吵越大声,张母哭着说:“我要回老刘那儿!” 张父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回去?你以为你还能回去?姓刘的知道你回来照顾我,你以为他还会要你?他只会以为咱们一家人联合起来骗他!” 张母脸上的表情瞬间僵住。 张父继续说嘲讽,他只会觉得我们一家人合起伙来骗他的钱!他不会再相信你了!” 张莉冲过去,拉住张母的手,“妈,你走!你现在就走!去跟刘叔叔解释,他会信的!” 张父在旁边冷笑:“走?她往哪儿走?” 张莉没理他,拉着张母的手,使劲往外拽。 “妈,你走啊!” 张母被她拽着,往前走了两步,又停下来,看着张父,看着哥哥,忽然蹲下来,抱着头,嚎啕大哭。 张莉愣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张父也看着她,“你别老是胳膊肘往外拐。“那是你妈,我是你爸,你不帮我们,帮外人?你要是再闹就给我滚。” 张莉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那些话堵在喉咙里,出不来。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0章 现代李晓娜12 替身亲情 时隔多日, 沈濒推开补习班的门。 几个人就围了上来。 “沈哥!” “沈哥来了!” “沈哥好久不见啊!” 沈濒扫了他们一眼,懒得搭理,继续往里走。 可那几个人跟在他后面,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沈哥, 你怎么好久没来补习班了?” “就是就是, 这都快一个学期没来了吧?” “我们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沈濒头也没抬:“有事。” “什么事啊?”一个男生凑过来, 脸上带着八卦的表情,“听说你最近在跟一个女生谈恋爱,是不是真的?” 沈濒的动作顿了一下, “玩玩而已。” 那几个人愣了一下。 “啊?” “你们说的那个乡下高中的尖子生?”沈濒抬起头看了他们一眼, “我不过是闲来无事, 想看看那种地方能出什么人物。结果呢?除了脑子还算能用, 浑身上下从头到脚都透着一股子穷酸味。那种人,也值得你们拿来跟我提?” 那几个人对视一眼,脸上露出那种“原来如此”的表情, 又叽叽喳喳地说了几句, 见他不再搭理,就散了。 李晓娜平时对他忽冷忽热。 他从来没有被一个女人这样对待过。 从小到大,哪个女生看见他不是眼睛发亮?主动往他身边凑?他给个好脸就能高兴半天?就她不一样。 他一开始是想让李晓娜喜欢上他, 让她对他服服帖帖。 结果……沈濒越想越烦,李晓娜一点都不如张莉温柔。 他靠在椅背上, 闭上眼睛,他脑子里忽然浮现出张莉低着头认真听讲的样子, 听懂了之后恍然大悟的样子。 她每次来都会带东些不值钱的速溶咖啡,喝咖啡的时候会夸好喝。 她成绩进步的时候会高兴得跳起来,听不太懂的时候会皱眉头,那个样子…… 沈濒睁开眼睛, 怎么会想到张莉? 难道…… 不对!张莉那么笨,那么土,他是绝对不可能喜欢上张莉的。 …… 自从发现父亲装病那天之后,张莉就很少待在家里了。 每天一大早她就出门,去李晓娜家,一待就是一整天,幸好李晓娜的妈妈没什么意见。 这天早上她又要出门,刚走到门口,张母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又要出去?” 张莉嗯了一声。 张母走过来,叹了口气,“天天往外跑,家里就不待了?” 张莉没说话。 “我知道你心里有气。”张母道:“可这毕竟是你的家,你不能……” “我的家?”张莉忽然转过身来,看着张母,“他们装病骗你回来,你不生气。我替你生气,可你呢?你这就认命了,继续回来伺候他。” 张母着急起来,“你还小,你不懂。” 张莉说:“在这个家你们是一条心的,只有我是外人。” 她转身拉开门走出去。 到了李晓娜家,李晓娜像往常一样翻看着一些外文资料。沈濒与李晓娜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张莉坐在椅子上,盯着书上的那些字。 那些字密密麻麻的,就是进不了脑子。 这一天她什么都没学进去,坐在那儿,书翻来翻去的,一个字也没记住。 离开的时候,走到了巷子口,沈濒突然说:“我送你吧。” 张莉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不用。” 沈濒往前走了一步,“你今天一整天都心不在焉,我还是送送你吧。” 张莉还是摇头,“真不用。” 沈濒看着她,脸上的表情变了一下,“我那儿有几本挺好的复习资料,明天给你带来。” 张莉看着他,忽然觉得有点烦,“你和小娜吵架了吗?” 沈濒愣了一下,“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沈濒愣了一下,还想再说什么,张莉已经转身走了。 第二天,张莉离开李晓娜家,在巷子口,她遇到了沈濒。 沈濒还是带了复习资料来,厚厚的一摞,说:“这个挺好的,你看看。” 张莉看了一眼他怀里抱着的那摞资料,“我说了不用。” “拿着吧。”沈濒说,脸上带着笑,“又不费什么事。” 张莉看着他那个笑,心里那股烦又上来了,“我说了不用。你今天特意来李晓娜家门口,不会就是为了给我送复习资料吧?” 沈濒脸上的笑容僵住,朝李晓娜家门口看了一眼,“张莉,你误会了,我只是看你学习很努力,所以想送你复习资料。” 张莉打量着他,“你这几天怎么怪怪的?是李晓娜的男朋友,老给我送东西干什么?你不觉得奇怪吗?” “什么男朋友?我跟她不是情侣……” “不是什么?”张莉皱眉,“你天天往这儿跑,不是男朋友是什么?” 沈濒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我们……” 张莉看着他那个样子,心里的烦变成了厌烦,“你离我远点行不行?我不想让别人误会。” 沈濒的脸一下子涨红了,“你什么意思?我好心好意送你,给你带资料,你倒好!好心不识驴肝肺!” 张莉白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沈濒瞪着张莉的背影,“真是不可理喻!” 沈家的司机正坐在车里,把刚才那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原来少爷喜欢的是这个女孩。 …… 张莉站在家门口生气一口气,推开了家门。 看到客厅里坐的人时,她突然愣住了。 是老刘。 他穿着那件棕黄色的夹克,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两只手放在膝盖上。 茶几上放着一箱水果,用透明的塑料膜包着,上面还扎着一个金色的蝴蝶结。 老刘看见她进来,冲她笑了笑,“莉莉,回来了?” 张莉张了张嘴,怎么也出不来。 她往旁边看,张母站在厨房门口,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擦得都快起毛了。 她眼神躲闪着不敢看老刘。 屋子里一时有些冷场,张父发出咳嗽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哥哥一脸担忧给张父顺背。 老刘叹了口气,“张大哥,你要好好保重身体。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家了。” 说完,他站起身道别。 张莉正在门口不动,挡住了老刘的去路,老刘奇怪的看了她一眼。 “刘叔叔,你不用特意来关心我爸。” 老刘愣了一下,露出几分不知所措。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张莉身上。 张莉鼓起了勇气大声道:“我爸他没病。他是装的!他和我哥串通好了,装病骗我妈回来。就是为了拆散你们两个。” 老刘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他看了看张莉,又看向客厅里三人,“这件事真的吗?” 张母的脸涨得通红,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老张,这事是真的吗?!”老刘看着张父。 张父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指着张莉。 张莉说:“你们都敢这样做了,还怕别人说?” 见张家人是这副反应,老刘心里也明白了,“你当初明明说好了,只要我给你二十万,就不再插手,你、你……无耻!” 张父冲过来,把老刘往门外推,“滚!你给我滚!这是我家的家务事,用不着外人管!” 老刘往后退了一步,脸上的表情带着震惊,“你这人真是无赖!” 张父指着张母,“谈恋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现在她不愿意跟你了,怎么了?” 边说他还一把拽住张莉,往前一甩,差点把她甩倒在地上。 “还有你!”张父指着她的鼻子骂,“吃里扒外的东西!我是你亲爸!那是你亲妈!你帮外人?” 张莉站稳了,“我帮外人?谁敢当你的家人啊?!谁知道你以后会对我耍什么阴招?” 哥哥从里屋跑出来,冲她喊:“爸现在正在气头上,你少说两句!” “你就知道这时候出来当好人!”张莉想推开哥哥,没想到哥哥站的那个位置正好是门口的台阶边沿。 哥哥一脚踩空,整个人不受控制往后倒下去,重重从台阶上滚到了中间平台。 “啊!好痛,我的手好痛!” 哥哥捂着胳膊,脸疼得都扭曲了,翻来覆去地喊疼。 张母也从屋里跑出来,看见哥哥躺在地上,冲下去蹲在哥哥旁边查看。 “骨折了!骨折了!”她抬起头冲着张莉吼,“你疯了!你把你哥推骨折了!” 老刘脸上带着被无视的难堪,他还没发怒,这家人居然就率先吵起来。 张父又冲上来,伸手要推张莉,“今天你敢把你哥打骨折,明天你是不是就要上天了?滚!” “我走就走!”张莉觉得这里她一分钟也待不下去了,转身就跑。 她跑着跑着,忽然觉得脸上凉凉的。 下雨了。 太阳还挂在天上,天气还是阳光明媚,雨却越下越大,噼里啪啦落下来,砸得她睁不开眼睛。 她抬头看看四周,才发现自己站在一条熟悉的巷子口。 她往巷子里走,抬手敲门。 开门的是李晓静。 张莉站在雨里,浑身湿透,头发贴在脸上,衣服粘在身上,冷得发抖。 李晓静知道这个女生是妹妹的同学,经常来家里写作业,“哎哟,你怎么身上都湿了。” “先进来。”李晓静把她拉进门里,看了眼外面的太阳雨。 拿了一条干毛巾递张莉,在楼梯口喊“李晓娜李晓娜!你朋友来了!快下来!” 过了一会儿,楼梯上传来脚步声。 窗外的雨还在下,哗哗哗的。 作者有话说: 无 90-100 第91章 现代李晓娜13 替身亲情 张莉在李家住了几天, 李晓静觉得有些烦,碍于面子也不太开口。 但比起刘勇,张莉显得格外乖巧,平时都待在李晓娜的房间里。 这个暑假里, 刘勇隔三差五就上门献殷勤, 李晓静都快被他烦死了。 一旦她说出拒绝的话, 刘勇就显得格外可怜,这让李晓静觉得自己像个恶人。 要不要告诉张军呢?张军会不会揍刘勇? 说到这儿,李晓静想起来张军好几天没联系她了。 这个时候, 门被敲响了。 李晓静去开的门, 门外站着一个女人, 眼眶红肿着, 脸色蜡黄,“阿姨,你找谁啊?” “张莉在这儿吗?我是她妈妈。”她的声音沙哑, “我来找她。” 原来这是张莉的母亲, 李晓静往旁边让了让,在楼梯口喊张莉下来,过了一会儿, 听到楼上房间传来开门的声音和脚步声。 张莉从楼梯上下来,看见了张母, “妈?” 张母走过来,“你跟我回家, 你爸想见你。” “他不会自己来吗?” 张母声音颤抖,“他来不了了,他被抓了起来。那天老刘想要个说法,和你爸吵起来了, 老刘受了刺激心脏病发作……” 说到这儿,她哽咽起来,“……没了,他女儿报警说我们谋财害命,你爸和你哥都被抓进去了!” “什么?” 张母哭着说,“都是你,要不是你把那些事说出来,你刘叔叔也不会受刺激,也不会……也不会……” 张莉跟着张母去了警局。 一路上张母都没说话,就闷着头往前走,走得很快。 张父和哥哥坐在里面,两个人蔫头耷脑的。 哥哥的胳膊打着石膏,吊在脖子上,冷笑一声,“你还知道来看我们。” 张莉道:“你们赶紧把钱还给人家,给人家赔礼道歉,也许可以早点出来。” “钱我都花光了。”张父说。 张莉愣住了,“什么?花了?那个可是二十万,你花哪儿了?” 张母也说:“到现在你别说气话了,快把钱还给人家,警察说你这可是诈骗罪。” 张父一扭头,“还是那句话,我都花光了。” “花哪儿了?” 张父没回答。 张莉往前走了一步,声音大起来。 “二十万!你花哪儿了?” 张父被问急了,瞪着她,“关你什么事?那是我的钱!” “那是你骗来的!” “骗来的也是我的!” “你少管闲事!那是我的钱,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见张父这幅态度,张莉转过身往外走。 …… 张母带张莉离开之后,李晓静脸色不太好看。 直到李母拎着菜从外面回来。 凌云志说:“今天做三个人的饭就可以了。” 李母把菜放进厨房桌子上,“你同学回家了?” “对。” 李晓静终于没忍住,“你那个叫张莉的同学。她家的事……什么骗人家钱,还把人气死了,你以后少跟她来往。” 这时候李母从厨房里探出头来,“你们在说什么骗人把人气死?” 李晓静转过头:“就是她那个同学,上午她妈来接她的时候说家里出事了,说什么,别人告她们家诈骗,她爸和她哥都被抓起来了!” 李母想了想,“上次开家长会的时候,我还跟她妈说过话呢,看着挺老实一个人,没想到家里出这种事。” 她顿了顿,压低声音:“说起来,我听说她妈跟她爸离婚了,这种家庭出来的孩子,性格肯定有问题。你可别跟她走太近。” 凌云志听到这儿,忍不住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李母问。 凌云志慢悠悠地开口了,“你们是怎么好意思说别人的?那下次我打你们的时候,你们忍着点。我现在性格有问题,全都是因为你们。” 凌云志看着李母,“你去山上祭祖烧了山,被抓进去,你知道那些人在背后怎么说我吗?还有你认的那个干儿子,你知不知道外面怎么说?我都懒得说你们。” 李母僵硬回答,“我……又不是故意的……” 凌云志居高临下看着她们,“我也不是故意要打你们的,你们就多忍忍吧。” 李母和李晓静僵愣住不说话,好半天才假装什么也没发生继续干活。 …… 回到家后,张莉看着这间的屋子。 客厅还是那样,狭小,昏暗,茶几上堆着乱七八糟的东西。 次卧的门开着。 那间屋子她很少进去,次卧是哥哥的地盘。 可现在,她爸和她哥都不在了。 张莉往里看,门正对面是衣柜,床铺和书桌分别靠墙,窗户上挂着旧窗帘,虽然是背阴的房间,巨大的大窗户为这间房间容纳了明亮的光线。 这间屋子,现在空着,她是不是可以…… 可她还没来得及多想,张母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小莉。” 张莉转过身,看见张母站在门口,手里拎着一个衣架,衣架上是件黑色的外套,“明天你跟我一起去老刘的葬礼。” 张莉愣住了,“什么?” “明天上午,我打听过了。” 张莉张了张嘴,好半天才说出话来,“妈,你不能去。老刘的家人肯定恨死我们了……” “我知道。”张母打断她,“可他生前对我们这么好,我不能不去。我得去送送他。” 第二天一早,张母就出门了。 张莉追到巷子口,拉住张母的袖子,“妈,你真要去啊?” 张母说:“你不想去,我就一个人去。” “妈,你这不是存心刺激人家吗?” “老刘对我那么好。”张母叹了口气,“我一定得送他最后一程。” 张莉站在巷子口愣住,看着张母的背影越走越远,消失在拐角处。 她叹了口气,转身准备回家。 忽然,身后传来汽车按喇叭的声音。 她转过头,看见一辆很新很干净的黑色汽车停在巷子口。 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中年女人,那女人穿着打扮和这条破旧的巷子格格不入。 张莉愣住了,那个女人似乎正在朝她走过来。 那个女人走到在她面前站定,上下打量了她,“你是张莉是吧?” 张莉点了点头,“你是?” 女人的眼神在她身上扫了一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沈濒的妈妈,客套的话我们就免了。” 她低下头,从包里掏出一张支票,“这里是二十万。拿着,离开小濒。” 张莉盯着那张支票。 二十万。 如果有了这二十万,她就可以赔给老刘的家人,她爸她哥也许就不用坐牢了。 幸好她不是沈濒的女朋友,不然她一定会忍不住诱惑,接过这二十万。 更重要的是……其实张莉心底有些不情愿帮张父和哥哥。 沈母看着她那表情,以为她在犹豫,又加了一句,“你们家的情况我都调查清楚了,难听的话我也就不想说了,你们家现在正是要用钱的时候,只要你和小濒分手,这个钱就是你的。” 张莉抬起头,“阿姨,我不是沈濒的女朋友。” 沈母愣了一下,“你说什么?” “阿姨,你找错人了。我不是他女朋友。”张莉说,“他的女朋友是李晓娜。” 沈母的眉头皱起来。 张莉说:“我和李晓娜是好朋友,我们三个经常走在一起,你一定是误会了认错人了。” 沈母悬在半空中的手有些不知所措,她尴尬地收回手,把支票放回包里,“行,我知道了。” …… 李晓静已经有快一周联系不上张军了。 这天下午,她骑电瓶车来到张军家附近。 这是一个老旧的小区,以前她都是在这个小区门口等张军。 她知道张军家住在哪一栋楼,但具体哪一户就不知道了。 于是随机拦下一个下楼扔垃圾的老太太,“阿姨,请问张军家在几楼?” 老太太看了她一眼,“张军?” 李晓静说:“是啊,我是他女朋友,他已经好几天没联系我了。” “你说张军啊?前几天有一个男的和他们家吵架,一直从家门口吵到楼下,那男的心脏病发作就死在了楼底下。”老太太说,“后来来了几个警察,把一家子都带走了。” 李晓静的脑子顿时一片空白,直奔警察局,她跟值班的警察说了张军的名字,警察查了查,领着她往里走。 走到一间屋子门口,门开了。 张军坐在里面,一只手撑着桌子,另一只胳膊缠着厚厚的纱布,用绷带吊在脖子上。 李晓静冲过去,心疼得说不出话来,“怎么回事?你怎么了?” 张军眼眶微红,声音沙哑,“有个老头……心脏病发的……他家人要告我们,说要我们赔二十万……二十万……” 李晓静倒吸了一口,“这也太可恶了吧!” 张军抬起头,看着李晓静,“小静,你能不能借我二十万,我将来一定还你!” 李晓静愣住了,“二十万?我哪有二十万……” “你没有?”张军的声音忽然变了,“可我听说,你们家帮刘勇赔了钱。” 李晓静愣住了,“你说什么?” “刘勇撞死了人,你们家不是帮他赔钱了吗?”张军盯着她,“你们家还认他做干儿子,替他赔钱,把他当自家人。现在我有难了,你跟我说没钱?” 李晓静顿时慌了,“谁告诉你的?” “刘勇。”张军咬着牙说出这个名字,“他亲口告诉我的你帮他赔钱,却不帮我。你对他那么好,对我呢?你是不是不爱我?” 李晓静的火一下子烧起来,“二十万!你知道二十万有多少?我们起早贪黑一年能挣多少?刘勇的事,是我妈自己愿意的,我拦不住。你现在拿这个来跟我比?你凭什么?” 说完,她转身就走。 “小静!!” 张军在后面喊她,李晓静直接跑出了警察局,亏她还特意来看张军,没想到张军就这么对她,真是一片真心喂了狗。 …… 回到家之后,张莉把哥哥床上的被子塞回了柜子里,把自己的被子铺在了侧卧的床上。 她躺在床上,翻滚了一圈,心想有个房间真舒服,要是哥哥坐一辈子牢就好了,这样她就能一直拥有这个房间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2章 现代李晓娜14 替身亲情 刘勇打听到张军被抓进去的消息后, 开心的不得了。 他帮着李母洗菜,李母还有些奇怪,“你说这两天小静为什么老是不开心?” 刘勇说:“那还用说,当然是因为小静的那个男朋友, 他出事了!” 李母愣了一下, “什么事?” 刘勇叹了口气, “被抓进去了。好像跟一桩命案有关系,就进去了。据说还要赔二十万,但赔不出来。她男朋友还问小静借钱。” 李母的脸色变了, “二十万?命案?” 她立马朝着楼梯口大喊, 李晓静从楼上噔噔噔跑下来, “妈, 你怎么了?” 李母脸色严肃,“我听说你那个男朋友被抓了进去,是不是真的?” 李晓静张了张嘴, 想说什么。 李母看她心虚的表情, 心里就明白了,“分了,那种人, 你跟他谈什么?家里出这种事,以后能有什么好?趁早分了, 省得连累你。” 李晓静张了张嘴,“妈, 我知道孰轻孰重!” “那你立马去分手!”李母拉着她的胳膊。 刘勇在旁边看着,嘴角动了动。 “小静,干妈也是为你好。”他说,“他都被抓了, 谁知道他以后还会干出什么样的事,这样的人还是早点分了。” 李晓静拗不过李母,“妈,我知道了,我明天就去分手。” …… 下午太阳没那么晒了,凌云志从网吧出来,骑上了电瓶车,回家路过一个路边的西瓜摊。 她蹲在路边摊前挑西瓜,拍拍这个,听听那个,最后买了两个小的黄心西瓜。 正准备回家,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路边,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中年女人。 那女人穿着剪裁考究的套装,目光扫了一圈,最后落在凌云志身上 “你就是李晓娜?” 凌云志抬起头,“是。你是濒濒妈妈?” 濒濒?叫的还挺亲热的,沈母开门见山道:“是我,你和小濒在谈恋爱?” “对。” 沈母的目光在她身上转了一圈,眼前这个女生留着老土的高中生短发,灰色背心和黑色长裤。 “我调查过你的家庭情况。你妈放火烧过山,进过派出所。你们家还认了个撞死人的干儿子。这样的家风,我们家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凌云志听着,眯起眼睛,“我以后会成为著名科学家,濒濒能跟我谈恋爱,就偷着乐吧。” 沈母看着她像是看一个疯子,她从包里拿出一张支票,递过去,“这里是二十万。拿着,离开小濒。” 凌云志看了一眼那张支票,没接,“二十万?” “怎么?不够?”沈母的嘴角动了动,“小姑娘,梦想很美好,可要实现梦想,没钱是万万不行的。这二十万,够你安安心心读完大学。” 凌云志笑了一下,“阿姨,濒濒很爱我。要是我以后跟他结了婚,你们家的家产,一半都是我的。” 沈母的脸一下子沉下来,“你是为了我们家的钱来。” “没错,我就是为了你们家的钱。”凌云志说,她张开五指,“我要五十万。” 沈母盯着她,“五十万?你胃口不小,小濒怎么会看上你这样的女人。” 凌云志摊手,“没办法,谁让沈濒看不上老实女人呢。五十万,就当给他买个教训。” 沈母从包里拿出支票本,重新写了一张,撕下来,递过去。 “五十万。” 凌云志接过支票,看了一眼上面的数字,“阿姨慢走。” 沈母上了车,车门“砰”的一声关上。黑色的轿车缓缓开走,消失在街角。 她低下头,又看了眼那张五十万的支票,嘴角勾起笑容,小心叠好放进口袋里。 …… 张莉跟着张母走进看守所,她们在会面室里坐下来等着。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张父和哥哥被带进来。 张父瘦了,脸上的肉都凹进去。哥哥的胳膊还吊着。 张母开口了,“才几天不见就瘦了那么多,你们一定受苦了。” 她的声音突然变得忐忑,“有个事我得告诉你们。刘家那边说,不要赔偿。” 张父愣住了,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什么意思?” “就是不要钱。”张母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老刘家人宁愿不要那二十万,也要让多判几年。” 张父和哥哥的脸色变了,尤其是哥哥的脸色,“凭什么?我赔钱!我把钱还给他们还不行?” “人家不要。”张母的声音开始发抖,“刘家说……说你们是诈骗,是气死了人,不能就这么算了。他们说一定要告到底。” 哥哥就好像没听到,对张父说:“爸,我知道那二十万你没有花掉,你会还给刘家人,我不要坐牢!马上就开学了,我得回去上学……” 哥哥的眼睛里全是慌乱,前几天李晓静又来见了他一次,但是不是来给他送钱的,而是来直接和他分手。 完了完了,这下真的没人给他们家兜底了。 张父在旁边听的不耐烦,“行了,别嚎了。” 哥哥抬起头,看着他爸,“爸,你是不是有什么办法呀?” “反正刘家不会放过咱们了。”张父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那二十万,吐出来也得坐牢,不吐出来也得坐牢。那还吐什么?” 哥哥愣住了,“爸……” 张父说:“那可是二十万。等我们出去了还能用。” 哥哥在那儿发愣,看着张父,像是第一次认识这个人似的,“ 爸!你怎么能这么说,你心里还有没有我?我还在读大学!我要回去上大学!” 张父说:“反正你还年轻,就算被关十年,出来也才三十不到。二十万都可以买在城里买几套房子了,等出来后你谢我还来不及呢。” 张莉看着张父这幅样子,无言以对。 张母在旁边小声哭起来,“造孽啊……” …… 过了几天就开学了。 就是开学这天沈濒没来报到,班主任说沈濒请假了,还是沈濒的同桌帮沈濒分了书。 张莉坐在位置上,总觉得教室里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让她觉得不自在。 哥哥和张父的案子过几天就要开庭了。 下课的时候,凌云志和张莉趴在走廊上。 “还烦着呢?” 张莉双臂交叠靠在栏杆上,“过两天就开庭了。我也不知道会判成什么样心里乱得很。” 凌云志漫不经心说:“二十万金额挺大的,怎么也得判个三年以上吧,那挺好的。至少你在家有自己的卧室了。” 张莉没忍住笑了一声,“也许吧,这是件好事。” 凌云志问道:“对了,那二十万万你爸真的花掉了吗?” 张莉很苦恼,“我爸一开始说他花掉了,但后来他……好像又没花掉。” 她也不知道这二十万的下落。 凌云志想了想说:“你爸会不会保管在哪个熟人那里了?” “熟人……?”张莉思索着,“我爸好像没什么朋友……” 凌云志说:“要是真的保管在朋友那里,你们可要早点要回来,要不然被你爸朋友偷偷花了也说不定。” 这时候,请假了好几天的沈濒突然从走廊那头冲过来, 他脸涨得通红,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径直走到凌云志面前,眼睛紧紧盯着凌云志,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你是不是为了钱跟我分手的?” 沈濒的声音很大,大的整个走廊路过的人都能听见,路过的同学纷纷侧目。 凌云志转身看着他,“你知道了?是又怎么样?” 沈濒愣住了,他没想到她会这么直接承认,而且居然没有一点心虚。 “我……我一直全心全意喜欢你!我为你做了那么多!我给你带吃的,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可你呢?你从来都不把我当回事!你根本不在乎我!” 凌云志等他说完,才慢悠悠开口,“我跟你只是玩玩,别那么当真嘛。” 沈濒的脸更红了,“玩玩?你说玩玩?” “不然呢?”凌云志歪了歪头,看着他,“你以为我真喜欢你?而且,我也没觉得你喜欢我。” “我怎么不喜欢你?”沈濒吼起来,“我每天围着你转,我什么都听你的。难道你以为我和你在一起,就只是为了你的柠檬鸡爪吗?” 沈濒冷笑一声,摇摇头,指着自己的心口,眼含泪光,“你杀了我,用你最钝的刀。” 张莉站在旁边,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 沈濒忽然转过头,盯着张莉,“还有你!” 张莉愣住了,怎么还有我的事儿? 沈濒一脸悲痛欲绝,“你也瞒着我。” “我没有……”张莉下意识说。 “你有!”沈濒瞪着她,无力弯下腰,双手捂着脸,“我怎么会那么傻,好傻,没有一件事我做的好的……” 张莉张了张嘴,上前一步想辩解,可又不知道从哪儿辩起。 沈濒猛地抬起头,张莉险些被他的头发甩到吓得后退了一步。 沈濒瞪着凌云志,眼里充满了失望与破碎,“你是我的缘分也是我的劫,我这辈子都会记住你的。” “我知道了,想忘记我的确是件很难的事。”凌云志朝他抛了个飞吻和wink,“一定不要忘了我哦~” 沈濒僵了一下,然后握紧拳头,头也不回转身走了。 人群自动为他分开了一条路。 上课铃响起,大家都回了班级,只不过教室里沈濒的位置依旧空着。 班主任走进来,“同学们,跟大家说个事。” 教室里安静下来。 “沈濒同学,这个学期因为个人原因转学了。他要去国外留学了,以后就不回来上课了。” 班主任说完,同学们议论纷纷。 “出国留学?沈濒家里真有钱!” “可惜了,再也见不到沈濒那张帅脸了。” “沈濒出国,是不是因为被李晓娜伤透了心?” “太可惜了,沈濒出国就吃不到他爱吃的柠檬鸡爪了。” 同学们议论了几句,教室里很快又安静下来,班主任开始上课。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3章 现代李晓娜15 替身亲情 刘勇拎着西瓜快步跑进菜市场, 现在这个时间点人不多,李母正坐在摊位上休息。 李母见到他,脸上绽放出笑容,“小刘, 每次来都拎东西, 你太客气了。” “干娘, 这是应该的。”刘勇凑过去,压低声音,“对了, 我刚刚买西瓜听到了一件大事。” 李母看他那神神秘秘的样子, 被勾起了好奇心, “什么事?” 刘勇在她旁边坐下, 声音压得更低了,“我听说,有人在路边给了小娜五十万。” 李母一惊, “五十万?” “嗯。”刘勇点点头, “让小娜跟她男朋友分手。” 李母眼睛瞪大,“她男朋友?是那个经常来家里写作业的男生吗?” 刘勇点点头:“就是他。我也见过几次,那男生一看就有钱, 书包是名牌的,鞋子也是名牌的。我就说嘛, 那种家庭出来的孩子,怎么可能看上咱们家这种条件……” …… 凌云志刚一回家, 看见客厅里坐着两个人,李母和刘勇直勾勾的盯着她,她也没打招呼,径直往楼上走。 “站住。”李母站起来, 走到她面前,“我问你,是不是有人给了你五十万?” 凌云志皱眉,“谁跟你说的?” “你别管谁说的,是不是真的?” 凌云志双手环胸,“是刘勇告诉你的吧?” 刘勇跟李母怎么跟连体婴儿似的? 李母说:“你一个小孩要五十万干什么?快拿出来!” 刘勇说:“是啊,那可是五十万你快还给人家!” 就算李晓娜男朋友一家真心给了五十万,李晓娜一个学生,要这五十万干什么? 这五十万就应该交给李母保管,等他和李晓静结婚的时候,一定能讨一点出来。 凌云志说:“那五十万,是给你治病的。” “什么?” 凌云志说:“我看你们是好了伤疤忘了痛了。” 刘勇的脸一下子涨红了,“你胡说什么……” 他话还没说完,凌云志已经抄起旁边一把椅子,朝他砸过去。 刘勇倒在地上,尖叫:“啊好疼!” “你疯了!”李母冲上来拦她,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你干什么!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凌云志一把推开她,扯住李母的头发,“我看你是记吃不记打,皮痒了是吧?正好我也好久没打你。” 刘勇躲在角落里,他悄悄朝门口爬去,眼看就要爬到门口,一个椅子飞过来砸在他背上,“啊!” 这时候,门又开了。 李晓静走进来,看见屋里这乱糟糟的一幕,立马就明白了,“怎么了这是?小娜你冷静一点,妈和刘勇又怎么得罪你了?” 李母哭着说:“她收了人家五十万,我就问问她是不是真的?没想到她就打人。” “我收没收五十万关刘勇什么事?”凌云志指着刘勇,“你带他在这边凑什么热闹?” 刘勇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我这不是关心你吗?” 凌云志冲上去又是一个耳光,刘勇只觉得耳朵嗡嗡的,“你、你……” 李晓娜还记恨着刘勇向李母告状张军坐牢的事情,再怎么说这也是她们家的家事,这刘勇怎么老是插手? 她朝刘勇随意摆摆手,“这事是你不对,小娜还在气头上,你快回去吧,别惹她生气了。” 刘勇脑袋一片混沌,听见这话就迷迷糊糊回了家。 李晓静叹了口气,“行了,妈别闹了。” 凌云志翻了个白眼,转身上楼了。 …… 沈濒转学之后,日子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往前走。 偶尔会有人在背地里叫李晓娜“鸡爪姐”。 张莉的父亲和哥哥被判了十年。 判决下来的那天,张莉反而觉得轻松了。 从那之后,她学习起来更有劲了。 不过张莉还是记得二十万的事情。 “妈,你说有没有可能爸爸把二十万藏在了哪个朋友那里?”张莉提出疑惑。 张母想了想,说:“小莉,陪妈去一趟你王叔家。” 王叔是张父为数不多的朋友。 两人骑着电瓶车来到了一片自建房。 张母敲了敲门,里头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谁啊?” 门开了,王叔探出头来,看见她们,“嫂子?你怎么来了?” 张母直接说:“老王,我家那二十万是不是放在你那里?” 王叔左看右看,“老张叫你们来的?” “现在风头过去了,我来拿回这二十万了。”张母说。 “嫂子,你等着。”老王转身进了屋,过了几分钟,拎着一个塑料袋出来,递给张母。 “二十万,一分没动。”他的声音闷闷的。 张母接过袋子,打开看了一眼,一沓一沓的钱,码得整整齐齐,“谢了。” 走出了那条巷子,走到大街上。 “小莉,”张母说:“这钱我们得还给老刘的家人。” 张莉点了点头,“好。” …… 时间过得很快。 高考那天,张莉走进考场的时候,手心紧张的冒汗,可看到题目的那一刻,她忽然平静下来了。 那些题她都会。 她报的是一个外语专业,在省城,李晓娜报的是生物制药专业,在另一个城市,离她很远。 …… 这一学期,李晓静开始投递简历。 李晓静盯着手机屏幕上那条短信,确定自己没有看错,才从椅子上站起来欢呼,“耶!我通过面试了!” 然后她拿起手机,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妈!我收到offer了!我有工作了!” 电话传来李母惊喜的声音:“真的?那太好了!我家闺女真有出息,还没毕业就找到工作了!” 李晓静握着手机,听着李母那个高兴的语调,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 她在宿舍里转着圈,把最近的事一件一件告诉李母,说到最后,她说:“妈,等我挣大钱了,你就不用每天那么辛苦在菜市场杀鸡了。” 李母的语气带着欣慰,“还是你体贴我,果然女儿就是母亲的贴心小棉袄。” 李晓静笑了笑,又聊了几句,挂了电话。 没过两天,李母的电话又打过来了。 “小静!”李母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我在老家帮你找了份工作,挺稳定的,五险一金都有。你回来上班吧。” 李晓静愣了一秒,“妈,我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吗?我已经找到工作了!” “你那工作工资是高点,可你在外面租房子,吃饭,交通,乱七八糟的开销加起来,能剩下多少啊?在老家这边,虽然工资低一点,但你吃家里的喝家里的,每个月能攒下不少。而且稳定,离家近多好啊。” 李晓静张了张嘴。 大城市开销大,她和舍友一起算过,房租就得去掉小一半,吃饭交通又是小一半,剩下的那点…… 李母说的确实有道理。 于是李晓静打包行李,坐上了回家的火车。 “妈,我回来了!” 她放下行李,李母接过她的行李,“一定饿了吧?我给你留了饭。” 李晓静在餐桌上坐下,“妈,你给我找的工作呢?什么时候去面试?” 李母正在厨房里忙活,头也没回,“哪来的什么工作啊?我就是一个菜市场卖菜的,又没什么人脉,我上哪儿给你找工作去?” 李晓静愣住了,“妈,你不是说给我找好了工作,我才回来的吗?” 李母擦了擦手,转过身来看着她,“找工作这事儿,还得你自己来。我明天陪你一块儿去找,咱们慢慢看。” 李晓静心里的火一下子窜上来,“妈!你说你给我找好了工作,我才回来的!现在好了,省城那么好的工作我都放弃了!” 李母走过来放下碗筷,“别急嘛,工作总会有的。明天妈和你一起去找,咱们县城这么大,还能找不到一份工作?” 李晓静看着李母那个样子,那股火没消下去,反而烧得更旺了,跑上楼,“砰”的一声关上门。 听着楼下李母还在说什么让她下来吃饭,李晓静一点也听不进去。 …… 李晓静最终还是留下来了,能像李母说的那样慢慢找。 最后她考了个教师资格证,进了她小时候上过的那所小学,和她以前的老师成为同事,教一年级语文。 李母知道后高兴了半天,“老师好,老师好。这工作稳定,还有寒暑假。以后你生孩子了,寒暑假正好带孩子,多方便。” 邻居和亲戚们知道她考上老师之后,都说“老师好啊,稳定,以后找个对象也好找。” 还让她争取考上编制,考上编制就是铁饭碗。 不知不觉一个学期过去,又到了寒假,李晓静突然觉得有寒暑假,而且不管在哪老师这个职业都算个体面的工作。 她打算努力考个编制,以后有了铁饭碗了,安安稳稳的,也没什么不好。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着,李晓静在学校里每天和那些叽叽喳喳的小孩子打交道。 同事们大多是结了婚的,偶尔聚在一起聊天,话题总是聊到老公孩子转,她插不上话,就坐在旁边听着。 有时候她会想起和张军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自从和张军分手之后,她就再没有遇到过新的桃花。 身边好像只有刘勇一直坚持不懈在她眼前晃。 刘勇现在小县城的国企上班,离家不远,工作也体面。隔三差五就往她家跑,帮她妈干活,陪她妈聊天,时不时还给她带水果或者是她爱吃的点心。 李晓静看在眼里,心知道刘勇对她有意思。 有时候招架不住刘勇的热情,觉得她有些厌烦。 但这么多年了,刘勇就是个合适的人选,知根知底,工作稳定,人也勤快,以后过日子应该不会差。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4章 现代李晓娜16 替身亲情 今年暑假, 小县城的商场正式开业。 张莉站在附近阴凉处,不远处的一辆公交车缓缓驶来,下来了不少人,都是为了来这座新开的商场凑热闹的。 一个熟悉的人走路过来, 留着和高中生时期一样的短发, 穿着印有搞怪的青蛙图案的紧身短袖和牛仔中裤, 脚上是一双灰色袜子配凉鞋。 等对方走近了,张莉凑近了一点,好奇盯着凌云志的脸, “你和高中时期终于不一样了, 你戴眼镜了!” 凌云志抬了抬那副黑色方框眼镜, “怎么样?是不是很像科学家?” 张莉笑了起来, “对对对,像科学家。你高中的时候就说要当科学家,现在总算有点那个味儿了。” 她们走进了商场闲逛, 路过一家小饰品店的时候被琳琅满目吸引, “进去看看。” 两人各买了一个手机挂件,张莉买了一个亚克力星星挂件,凌云志选了一个粉色毛绒球挂件。 逛了一圈, 她们找了一家快餐店吃午饭,张莉还意犹未尽地晃了晃手机上的小挂件。 商场里人来人往, 有人在逛街,有人在吃饭, 还有小孩跑来跑去。 “你实习找得怎么样了?”凌云志问。 张莉喝了口汽水,“投了几家公司,还没有回复。你呢?你投简历了吗?” 凌云志说:“我的导师最近帮我找到了一个投资人,我注册了一个研发公司, 打算研究款新药。” 张莉一时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你是和你的导师一起研究吗?” 凌云志点点头,“对,我的导师她人很好,帮了我很多。” 她没有告诉张莉的是,导师是她主动挑选的。 在高中的时候,她在网吧浏览了几乎所有大学的官网,大学官网上通常都有教授们的联系方式。 她先是挨个阅读了这些教授们的论文,然后主动给教授们发邮件请教。 凌云志就这样和一些教授们断断续续交流了几个月。 她阐述了想要研制痛经药的想发,现在的这位导师知道她的想法之后表示赞同。 于是凌云志果断选择报考了导师所在的学校,刚入学就被导师收留了。 “小娜……?”张莉喊了她一声,“你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凌云志回过神。 两人接着聊起了各自的大学生活。 凌云志看着时而开心,时而抱怨的张莉不由笑了笑。 现在的张莉和原剧情中的截然不同。 在原剧情的走向中,高中时期张莉一直都是一个人。 张莉生活时时刻刻都紧绷着,一直不敢松懈,她要好好学习,从小就知道自己不聪明。 笨鸟要先飞,她就一直飞,从不敢停,生怕从此坠落。 高二那年班里来了个转校生沈濒。 沈濒长得好看,成绩又好,家里又有钱,在学校里是当之无愧的风云人物,刚来就当选了班长。 在班里一向是透明人的张莉却和沈濒意外有了交集。 那天早上,张莉在食堂买了早饭急匆匆赶去教室,在路上不小心把早饭打翻在地,包子在地上滚了几圈,还被走在后面的同学不小心踩了一脚。 这天早上张莉没有吃早饭,上午第一节 课的时候听着听着,她眼前忽然一黑,直接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医务室里,床边坐着一个人。 是沈濒。 沈濒看见她醒了,说:“你低血糖晕倒了,我是班长,老师就让我留在这里陪着你。” 张莉小声说了谢谢。 中午吃饭,沈濒发现张莉午饭吃的是食堂最便宜的素菜。 身边的同学说,张莉家里很穷,所以每次吃的很少。 沈濒不由自主就被这样坚韧的人吸引。 于是偷偷观察张莉,她课间从来不休息,一直在翻书,衣服永远是那几件旧衣服。 有一天,他路过她面前,拿起她的卷子看了一眼,“这道题你讲错了,我教你个简单的。” 从那之后,沈濒就开始给张莉补课。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张莉的成绩慢慢往上走,她心里高兴。 宿舍里舍友得知她和沈濒居然没有确定关系,起哄让她去告白。 在告白的前一刻,她听到了一些话。 那天体育课,沈濒和一群男生去买水,张莉刚好看到他们,本来想上前打个招呼,可忽然听见了自己的名字。 “你跟那个张莉,是不是在谈恋爱?”班里男生贱兮兮问。 张莉停下了脚步,心里很害羞,沈濒会怎么说呢? 然后她听见了沈濒的声音,“谈恋爱?就她?瘦瘦矮矮的一点都没有女人味。我就是好奇和乖乖女学霸谈恋爱是什么滋味的,无聊的要死。” 张莉不知所措愣在原地。 第二天沈濒来找她,她没理他。 班里同学还在起哄,“沈哥,你怎么惹嫂子生气了?” 于是沈濒急了,拦住张莉不让她走。 张莉才抬起头,“你跟那些人说的话,我听见了。你说我是乡下土包子,说跟我就是玩玩。咱们就这样吧。” 说完推开他走了。 回到家的时候,张莉发现家里出事了。 张母坐在客厅里,眼眶红红的。张父躺在床上,哥哥站在旁边,低着头不说话。 张母说:“你爸……得了癌症。” 张莉愣住了,心里乱成一团。 上课的时候想着张父的病,想着家里的钱,想着以后怎么办。那些题目在眼前晃来晃去,一个也进不了脑子。 她的成绩开始往下掉。 班主任找她谈话,旁敲侧击询问是不是和沈濒分手影响了她学习? 沈濒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原本觉得张莉无理取闹,当时他是无心的,张莉居然因为一点小事就和他分手了。 只是没想到张莉居然这么爱他,和他分手之后,成绩居然直线下降。 班里的人都在说“张莉太可怜了”还说“沈濒是渣男” 沈濒后悔了,于是开始求张莉原谅,每天给张莉带早饭,给张莉写情书。 张莉起初一眼都没有看情书,直接扔掉,时间久了,身边的人都在为沈濒说话。 班里同学又都开始说沈濒太深情了。 张莉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信他,不过她想,也许有个人陪在身边会好一点 于是张莉同意了复合。 这段恋情一直持续到了高三那年。 张母对张父的病产生了怀疑,让张莉查一下药,她们就这样发现了张父装病的事实。 但是在张父的威胁下,张母还是选择留下来。 有一天,张莉回家的时候,在门口听到了屋里激烈的争吵声,一打开看见老刘坐在客厅里。 张母躲闪着,不敢看老刘。 原来老刘来看望张父,觉得张父一点也不像癌症病人,起了疑心。 老刘简单几句就诈出了张父装病的事实。 后来的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老刘和张父、哥哥争执,心脏病发作去世。 老刘的女儿报了警,警察让他们吐出赃款,张父说二十万全都被花光了。 那天张莉下楼时,巷子口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一个中年女人从车上下来,走到她面前。 “你是张莉?” 女人从包里拿出一张支票,递给她。 二十万。正好是二十万。 她伸手接过了那张支票,答应了女人的要求,把钱赔给了老刘的家人。 周一,她去找了沈濒,“咱们分手吧。” 沈濒愣住了,“为什么?” 张莉看着他,“你以前说过,跟我是玩玩而已,现在我也是,跟你玩玩而已。” 沈濒的脸涨得通红,握紧拳头,转身就走。 没过多久沈濒转学去了国外。 学校里有人在背后议论她,张莉的成绩一落千丈。 高考那天,她坐在考场里,看着那些题,一个也做不出来。 成绩出来那天,不出所料,她落榜了。 那天张莉又和张母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她头也不回地走了,用身上仅剩的钱买了一张去省城的车票。 她先是在一家包吃住的工厂干了三个月,后来在一家服装店里做导购。 工资不高,站一天下来腿都是肿的,她坚持了下来。 在第二年年底的时候,她当上了服装店的店长。 她在这家服装店总共干了六年。 第七年的时候,张莉跳槽去了一家更大的服装品牌,还是当店长。 一年之后,她运气很好,升职当了区域经理。 可就在这时候,沈濒又出现了。 那天她去总部开会,在电梯里,门开了,一个人走进来。 沈濒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带着那种她再熟悉不过的表情。 他看了她一眼,也愣住了。 后来她听说了,沈濒从国外留学归来,接管了家里的生意,他是来公司谈业务的。 从那之后,她的日子就没消停过。 工作上,沈濒处处针对她。 可同时沈濒又在追求她,公司里的人都在说她命好,能被这种富二代看上。 后来哥哥居然找上门来了。 原来他在八卦杂志上看见她的照片,“富二代神秘女友”,顺着线索,找到了她的公司。 张父说这些年找她找得好苦,张母说她哥哥成家立业不容易要她多帮衬,哥哥问她什么时候结婚。 后来那些事,沈濒直接帮她摆平了,具体做了什么她不知道,只知道家人再也没来烦过她。 再后来,沈濒直接向她求婚了。 早在半个月前,媒体报导沈濒在拍卖会买下了一颗钻石。 沈濒公开表示,购买这枚戒指是为了向爱人求婚。 所有人都在恭喜张莉。 终于有一天,沈濒在餐厅单膝跪地,掏出戒指盒打开,露出那颗象征着永恒爱情的粉钻。 张莉点头同意了。 婚礼定在三个月后。 在婚礼之前,张莉和沈濒接受了很多媒体的采访,报纸把她和沈濒包装成现代版灰姑娘和王子。 张莉知道事情不是这样子的。 她不仅要面对媒体,还要面对很多狗仔,她的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困扰,但是沈濒却十分享受聚光灯。 婚礼前夕,张莉在朋友的帮助下假死脱身。 假死计划取材于张莉的亲身经历,其实这是一个漏洞百出的计划,只不过进行起来很顺利。 朋友告诉沈濒,张莉得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给沈濒留下了一份信,独自赴死。 过了三个月,再把准备好的骨灰带给了沈濒。 沈濒在所有人面前表现得悲痛欲绝,不敢相信也无法接受张莉的死,连她的坟都没去上,因为受不了那个打击。 只有张莉的朋友秉持的做戏做全套,每年清明都去上坟。 那些事情很快就过去了。 张莉在一个海边小镇住下来。 她去街角那家早餐铺吃早餐,然后去海边散步。 海浪一下一下拍着沙滩,哗哗哗。 作者有话说: “老刘”一事其实来自于一个现实案例 只不过真实案例里“老刘”活的好好的 在真实案例里“张父”要的也不是二十万,而是交换房子,也就是“老刘”把自家大房子过户给“张父”,“张父”把自家老破小过户给“老刘” 最后“老刘”找律师打官司,但交换房子好像算是赠予行为,房子没能要回来,最终人财两空 第95章 现代李晓娜17 替身亲情 小学办公室 “下班了, 明天见。” “明天见。” 李晓静和同事道别,拎着包和钥匙来到电瓶车库,骑上电瓶车回家。 她工作的小学离家很近,十分多钟左右就到了。 小汽车已经停在了院子里, 说明刘勇已经先一步到家了。 李晓静停好了电瓶车, 走进了厨房, 厨房里放了蔬菜。 李母在菜市场卖鸡肉,下午没什么人的时候,她就在菜场买好了菜送回家里, 方便李晓静下班回来烧。 刘勇还是和她们成为了一家人, 结婚这件事, 李晓静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答应的。 亲戚朋友们都问她什么时候结婚, 她自己也老大不小了,相亲来相亲去,最终还是觉得刘勇最适合。 李母笑得合不拢嘴, 还说刘勇是个老实人适合过日子。 假如以后刘勇要是敢对她不好, 还能让妹妹来给她撑腰。 结果妹妹居然说她们神经病,让她早点去看病,把妈都气哭了, 甚至连她大喜的日子都没来参加。 想到这,她切菜就切得特别用力。 刘勇在客厅里坐着, 听着厨房里传来的声音,刀落在砧板上, 咚、咚、咚,一声比一声重。 不是切菜,是在切什么硬的东西……就好像再切手指一样。 刘勇愣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会联想到切手指。 那声音还在继续。 咚 咚 咚 他站起来, 走到厨房门口,往里看。 李晓静站在那儿,围裙系着,手起刀落,切的是普通的土豆。 她抬起头,“怎么了?” 刘勇看了看那把刀,又看了看土豆,“没什么。” 他转身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又听到了那个声音。 咚 咚 咚 他忽然觉得家里有点喘不过气来,“我出去一下。” 李晓静从厨房里探出头,“马上吃饭了,快点回来。” 晚上,刘勇进了浴室洗澡,水声哗哗响起来。 李晓静走到刘勇脱下的衣服旁边,拿起来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 没什么味道,就是普通的汗味。 她失望把衣服放下,又拿起他的手机。 联系人列表,从上到下翻了一遍,没有可疑的通话记录,也没有什么可疑的短信。 什么都没有。 她把手机放回原处。 刘勇为什么没出轨?明明最近有个女的和他关系挺亲密的。 她想离婚,但是平白无故离婚,别人会怎么说?她妈会怎么说?亲戚朋友会怎么说? 如果刘勇能出轨就好了,那样她就有理由了,可以名正言顺离婚,不用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李晓静烦躁得要命。 隔着一道门,水声还在哗哗哗响。 …… 省城,某家公司 午饭时间,办公室里飘着食物的香味,混着微波炉加热的嗡嗡声和同事们的闲聊声。 张莉端着饭盒回到工位上。 旁边的同事小陈已经吃完了饭,从包里拿出一盒药。 “你生病了?”张莉关心问了一句。 “痛经药而已。”小陈晃了晃手里的药盒,“我每次来之前都得吃一颗,不然疼得受不了。这个效果特别好。” 张莉拿过药盒看了一眼包装。 白色的药盒,上面印着“女娲制药”几个字,logo是五个不同颜色的不规则小圆点,挤在一起,像几颗小石子。 旁边几个同事听见了,也凑过来,“这个药确实好用。” “我上个月痛得要死,我女儿推荐给我的吃了一颗,一会儿就缓过来了。” “什么牌子?” 张莉听着她们叽叽喳喳的声音,把药盒还给小陈,低头吃饭。 几个人又聊起别的。 “今天一上午怎么都没有见到老王?” “老王最近一直忙着和客户谈生意呢。” “欸!你看,那是不是老王?” “他旁边那个就是客户吗?看着好年轻!” 张莉抬起头,顺着她们的目光往窗外看了一眼。 楼下,几个人正从大堂里走出来。走在最前面的是她们经理,经理旁边跟着一个穿深灰色西装的男人。 张莉手里的筷子顿住了。 “是啊,看着好年轻。” “听说是富二代,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 “难怪这么年轻,长得还挺帅的。” 张莉看着那个背影越走越远,消失在街角。 这个世界怎么那么小?她怎么就遇到了高中同学? 而且还偏偏是沈濒!想到沈濒转学前在走廊说了一番话,现在回忆起来越想越尴尬。 就……尽量保持低调。 张莉回过神来,低下头继续吃饭。 …… 张莉没想到会偶遇沈濒。 那天中午她没有带饭,而是打算和小陈去楼下一起吃大排面。 电梯停了一下,门开了,有人走进来。 “张莉?” 沈濒穿着深灰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腕上的表在电梯的灯光下闪着低调的光。 张莉愣了两秒,然后扯出一个笑,“小沈总,好巧。” 沈濒勾起嘴角,“好巧,我听你们经理说起你的时候,还以为只是同名同姓,没想到还真的是你。” 电梯继续往下走,数字一格一格地跳。 “好久不见。”沈濒语气很随意,像是在聊天气,“过去的事,都过去了,你现在……还和李晓娜联系吗?” 张莉的心跳漏了一拍,“我和李晓娜分别上了不同的大学,上大学之后就很久没联系了。” 沈濒点点头,没再说话。 电梯门开了。 张莉几乎是飞快的离开了,小陈在后面追她,“张莉,你跑这么快干什么?” 等追上之后,小陈脸上浮现八卦的神色,好奇道:“诶!没想到你和小沈总居然还认识。” 张莉说:“他……我们以前是高中同学,他只读了一年就出国留学了。” “原来是这样。” 电梯里,沈濒站在原地,没有动。 门在他面前慢慢关上。 他脑子里全是张莉刚才那个样子。 张莉比以前胖了一点,似乎高了一点。 他知道张莉一定是撒谎了。 他不由自主想起当年的事。 李晓娜。 那个女人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跟你玩玩而已”,连个解释都没有就消失了,从头到尾,就没把他当回事。 这么多年了,那股恨从来没消过。 可每次想起那些事,总有另一个人跟着冒出来。 张莉,那个总是坐在角落里埋头做题的女生。 沈濒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张莉居然还是袒护李晓娜 李晓娜那个人什么都算计得清清楚楚,她怎么可能真心对张莉好?不过是拿单纯的张莉当陪衬,用张莉这朵绿叶衬托她这种红花。 而张莉只会傻傻地被李晓娜牵着鼻子走。 …… 张莉的不安是对的。 那天她在电梯里遇到了沈濒,沈濒居然也认出了她 之后她的日子就没消停过。 每天中午,恰好是同事们都午休的时候,前台都会喊她:“张莉,有人送花给你。” 她把花扔进垃圾桶里。 然后又是礼物。有时候是吃的,有时候是用的,有时候是些她叫不出名字的牌子,包装盒上印着烫金的logo,一看就不便宜,她都原封不动的退回去。 退回去也没用,第二天又会有新的送来。 同事们开始议论。 “小沈总这么大手笔。” “你真是好福气!这样一个又多金又帅的霸总,你怎么就不心动呢?” 张莉反而觉得烦死了,偏偏沈濒是公司的合作对象,为了工作,她忍了。 可有些事,不是忍就能过去的。 那天张莉下班,走出公司大门,就看见沈濒站在路边。 靠着那辆黑色的车,依旧是一副西装革履的派头。 周围有人在看,有人在小声议论。 她脚步顿了一下,尴尬的脚趾抠地,然后假装没看见,继续往前走。 “张莉。” 他从后面追上来,拦住她,“我送你回家。” 张莉停下来,“你到底想干什么?” “张莉,”沈濒说:“从高中的时候我就喜欢你。那时候我不懂事,说了些不该说的话。可我是真的喜欢你。要不是因为李晓娜的,我早就追你了。” 张莉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你离我远点。” “张莉!!” “我说你离我远点!”张莉推开他,转身就跑。 街对面那辆停着的面包车里,有人在拍照。 …… 照片找的角度很好,看上去两个人在拉拉扯扯。 凌云志看着照片若有所思。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 凌云志收起了照片,打开门,张莉站在门口,手里拎着一袋水果,“我来了!” 凌云志往旁边让了让,让她进来。 张莉换了鞋,把水果放在茶几上,跟着她进厨房。 凌云志正在盛汤,锅里还炖着东西,热气腾腾的,香味飘得满屋都是。 “好香啊,是什么?” “是老鸭汤,你坐吧,马上好。” 凌云志把菜端出来,一盘一盘摆在桌上,红烧肉,清蒸鱼,莴苣凉拌黑木耳,还有一大碗老鸭汤。 张莉喝了一口鸭汤,“好吃!你这手艺,不去当厨师真的可惜了。” 两个人边吃边聊。 “你的这份新工作怎么样?”凌云志问。 张莉夹了一筷子菜,点点头,“还行。就是……。” “嗯?怎么了?” “我们公司最近合作的客户居然是沈濒!”张莉欲哭无泪,“他认出了我,天天来送花送礼物,在公司门口堵我,说什么高中的时候就喜欢我。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你说他是不是有毛病啊?” 她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我是什么体质,老是被人纠缠。前段时间我爸和我哥刚出狱,天天来烦我,要钱,要这要那。好不容易打发走了,现在又冒出个沈濒。” 凌云志静静听着。 张莉说:“你说我为什么这么倒楣?老天就能降道雷劈死他们吗?” 凌云志:“我有个办法。” 张莉愣了一下,“什么办法?你能打雷?” 凌云志说:“我有个能让你摆脱他们的办法。” 张莉试探性问,“什么办法?犯法的事咱可不能做……”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6章 现代李晓娜18 替身亲情 小县城 张父和张军从监狱出来的时候瘦得脱了相, 颧骨高高突起,眼睛陷进去,看着比实际年龄老了好几岁。 出狱之后日子并不好过。 张父得知张母居然趁着他坐牢的时候,把二十万还给了老刘的家人, 在家里大吵大闹。 “你就这么还给刘家了?居然还瞒着我瞒到现在!” 张莉回家过一次, 很快又回了城里。 张父打电话联系了张莉好几次, 想让张莉给张军在城里找个工作,没想到张莉每次都敷衍了事。 每次这个时候,张父挂了电话, 免不了又要与张母吵架。 张军出门溜达, 想找个工作, 可他因为有前科, 去哪里都被拒绝。 他蹲在路边抽烟,随手捡起一本别人扔掉的杂志,翻了翻。 翻到某一页的时候, 突然停住了。 那是一篇八卦报道, 标题是什么什么“富二代神秘女友首度曝光”,配着一张模糊的照片,角度一看就是偷拍的。 那女人…… 张军把杂志凑近了一点, 照片上这个女人长得怎么这么像张莉? 他拿着那本杂志回到家,“妈!妈!爸!爸!你们看这个人眼不眼熟?” 张母原本刚和张父吵过架, 两人都不说话。 见张军大呼小叫就从厨房出来,凑过来与张父一起低下头, “这是…长得怎么这么像小莉?” 张母指着一旁的富二代,“哎哟,这个男的不就是小莉的高中同学吗?” 张军激动,“我果然没看错, 这个女的就是小莉!” 三个人把照片看翻来覆去看,再三确认,“错不了,这个人一定就是小莉!” 张军攥紧了杂志,“她居然在城里找了个富二代,爸!我们明天就去找小莉!” 说干就干,他们第二天就坐上了去省城的火车。 …… 下午五点 张莉拎着包往外走。 “张莉。”一个声音从旁边传来。 沈濒朝她走过来,“我是来道歉的。” 张莉有些手足无措,“道歉?” 沈濒点点头,脸上的表情很诚恳,“那些八卦杂志上的照片,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被狗仔拍到,一定是给你造成了不便。” 他顿了顿,“对不起。” 就在这时,两个身影忽然冲了过来。 “小莉!” 张莉和沈濒同时转过头。 张父和张军气喘吁吁冲过来,看着张莉,又看着她旁边的沈濒,又看到路边停着的那辆豪车,脸上带着兴奋的表情。 张莉的眉头皱起来,“你们怎么在这儿?” “我们看见那个八卦杂志了!”张军激动,“上面有你的照片,说你是富二代的女朋友!我俩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不就来找你了!你瞒的真好,我们都不知道你找了一个富二代男朋友!” 张父在旁边点头,眼睛也一直往沈濒身上瞟,“这小伙子不错,长得帅,还有钱,一看就是有本事的人。” 张莉的脸涨红了,“你们误会了,他不是我男朋友!你们别瞎说!” 张军和张父对视一眼,很快又堆起笑来。 “行行行,不是就不是。”张军说,“那咱们找个地方坐下聊聊?这么多年没见,你也不回家,妈可想你了。” 张莉的火一下子窜上来,“回家?我为什么不回家,你们心里没数吗?” 张父的脸色沉下来,“你怎么说话呢?” “我怎么说话?”张莉看着他们,“你们俩坐牢那几年,街坊邻居怎么说我的?走哪儿都有人指指点点。” 张军的脸也沉下来,“你什么意思?我们是你爸你哥!你就这么说话?” “你们是我爸我哥,可你们干的是人事吗?”张莉大声质问。 张父的脸青一阵白一阵,手扬起来,“你再说一遍!” 沈濒往前一步,挡在张莉前面,“张叔,有话好好说,动手就不太好了。” 张父瞪了沈濒一眼,没敢动手。 沈濒说:“你们既然坐牢,你们的案底,警察那儿可都记着呢。要是我现在报个警,说有人当街打人,您猜警察来了会帮谁?” 周围人对这边指指点点。 张父和张军对视一眼,脸上的表情变了好几次,“今天的事就算了,张莉你别想一个人过好日子!” “走!” 沈濒转过身,看着张莉,“走吧,我送你回去。” 张莉看了他好几秒,然后点了点头,坐进了副驾驶座上,一直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才忽然开口了,“这么多年,他们找过我吗?现在看见我上了八卦杂志,以为我傍上大款了,就来找我了,还问我要钱……” 她的眼泪忍不住落下来,“凭什么……” 等红灯时,沈濒从旁边抽了几张纸巾,递给她。 张莉接过来,捂着脸,肩膀一耸一耸的。 …… 车停在出租屋楼下 张莉解开了安全带,“谢谢你送我。今天……多亏了你。” 沈濒侧过头看着她,“没事。以后他们再来找你,你告诉我。” 张莉点了一下头,推开车门,下车。 沈濒目送她往楼道里走了几步,忽然停住了。 楼道里走出来一个人。 那人穿着浅蓝色条纹衬衫和褐色长裤,挽起的袖子露出白皙的手臂,小巧的手表反射出银光,看上去电视剧里的白领。 是李晓娜! 沈濒从车里下来,目光紧紧盯在李晓娜的脸上。 李晓娜的目光越过张莉,落在刚从车里走出来的沈濒身上。 沈濒走过来,站在张莉旁边,也看着李晓娜。 三个人相互对视,空气像是凝固了。 李晓娜先开口了,“你们俩怎么回事?八卦杂志上那些照片,是真的?” 张莉弱弱开口,“不是……” 李晓娜道:“那你现在跟他在一起干什么?” 张莉耐着性子解释,“他送我回来而已,我们没什么……” “没什么?”李晓娜打断她,“没什么他会送你回家?没什么你会坐他车?你当我傻?” 沈濒在旁边开口了,“我跟张莉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别忘了,早在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分手了!” 李晓娜转过头看着他,“跟我没关系?你们俩是不是高中时候就在一起了?那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你天天往她跟前凑,我早就看出来了!” 张莉愣住了,“不是,你误会了……” “我误会什么?”李晓娜指着沈濒,“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追我追不到,就跑去追她,不就是想报复我吗?” 她转向张莉,语气里满是嘲讽,“你以为他真喜欢你?他喜欢的是我!要不是为了气我,他怎么会看上你这种土包子?你长得没我好看,脑子没我好使,成绩没我好,你哪点比得上我?” 张莉听着这些话,愣住了,“你说什么?” “我说你就是个土包子!”李晓娜往前走了一步,“你以为我真把你当朋友?我就是可怜你,看你一个人孤零零的,才和你做朋友。” “你……”张莉声音颤抖,“你就是这样看我的?” “李晓娜,没想到你是这样子的人!”沈濒说道,“这么多年了,还在这里自作多情,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和你谈恋爱!” “哼~”李晓娜哼了一声,“我看现在你才是瞎了眼,居然能看上张莉这样的土包子。” “哈!”张莉突然发出一声笑声。 李晓娜和沈濒同时望向张莉。 张莉笑得更大声了,等笑完之后,“李晓娜,我把你当真心朋友,我一直把你当真心朋友!” 李晓娜冷笑了一声,“少在这儿装可怜。” 沈濒见到这幅情景,挡在张莉面前,“李晓娜!你够了!张莉身上有你永远都不会有的东西,像你这种人是不会明白的。高中时候的事情,我就当过去了,如果今后你再敢找张莉麻烦,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李晓娜的脸色变了,“你胡说!她有什么好的?我到底哪里比不过她了?!” 沈濒厉声指责:“我和张莉就是普通朋友,反倒是你,一看到我们两个走在一起,就像一个泼妇冲过来质问。你把所有人都想得和你一样龌龊!” “你、你!沈濒!当初我也是真心喜欢过你,现在你却让我输得如此狼狈!”李晓娜嘶吼道,她气的眼泪都出来了,狠狠跺了一脚转身就走,快步消失在夜色里。 看着李晓娜踉踉跄跄离去的背影,沈濒心里升起一丝快感。 楼道里安静下来。 沈濒转过身,看着张莉,“你没事吧?” 张莉摇了摇头,抬起头看着沈濒,“谢谢你。今天……多亏了你。” 沈濒没说话,就那么看着她。 张莉低下头,过了一会儿,又抬起头,“以前……是我误会你了。” 沈濒的嘴角动了动,“早点休息。明天我来看你。” 他走出那栋居民楼,拉开车门,坐进去,没急着发动车子,就这么坐着,心情不知道为什么挺好的。 脑子里忽然跳出很久以前的画面。 那时候他爸生意失败,墙倒众人推,那些以前巴结他们家的人,一夜之间全都不见了。 他从私立高中转出来,被送到那个小县城高中。 张莉跟所有人都不一样,单纯又脆弱,他一定要守护这份单纯。 沈濒抬头看着窗户,三楼的窗户亮起暖黄的灯。 他发动车子,缓缓开走。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7章 现代李晓娜19 替身亲情 结婚之后不久, 李晓静就怀孕了生下一个孩子。 李母高兴得跟什么似的,月子里家里就没断过人。 亲戚朋友们轮着来,提着礼物坐在床边上叽叽喳喳。 李母抱着孩子,一个一个给她们看, 一边看一边夸。 李晓静坐在床上, 靠着枕头, 那些人围成一圈,对着李母怀里的婴儿指指点点。 她感觉脑袋嗡嗡嗡的。 婴儿也跟着闹,白天哭, 晚上也哭, 折磨着李晓静出院之后就好好休息过。 邻居家的高中生妹妹来看她几次, 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 忽然说了一句:“小静姐,你是不是产后抑郁了?” 李母的声音大起来,“胡说八道什么?什么抑郁不抑郁的, 就是累着了, 带孩子就这样,歇两天就好了。” 邻居大妈肘击了一下自家孩子,“是啊, 你这孩子别乱说话,好好的干嘛咒人家。” 高中生妹妹讪讪闭上嘴, 没再说话。 刘勇在一旁全当做什么也不知道,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 他知道什么是产后抑郁。 不过他白天上班辛苦养家,什么也不想管。 反正等孩子大了一点不哭不闹,李晓静的病就会好起来的。 …… 那天下午,李晓静准备给婴儿洗澡。 她把婴儿放进去, 婴儿忽然哭了,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婴儿躺在水里,一动不动。 “小静,洗好了没有……啊!!” 李母走进来,看到这一幕,吓得尖叫起来,直接冲过来一把孩子从水里捞出来。 孩子闭着眼睛,小脸惨白。 李母抱着孩子就往院子里跑,一边跑一边喊:“小刘!不好了!孩子出事了!快开车去医院!” 刘勇从客厅冲进了车子里,李晓静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李母抱着孩子坐在后座。 车子发动,往医院开去。 几十分钟后,到达了医院。 李晓静坐在副驾驶上,一动不动,眼睛盯着医院。 是这家医院啊…… 那年暑假,刘勇载着她爸出了车祸。 邻居大妈带她和妹妹坐亲戚的车急匆匆来了这家医院, 她冲到走廊时,她爸已经抢救无效去世了。 李晓静突然眼前出现了李父的身影,李父脑袋上一个伤口流着血,静静望着她。 她抬起头,看着车内后视镜,李母和刘勇不知为什么突然绕到了车子后面。 她的手不由自主拉动了手刹,手刹发出刺耳的声音,车子开始往后溜。 李晓静听到“砰”的一声,车身颠簸了一下。 车子下面发出尖叫,路人都朝着这边看了过来。 …… 沈濒从家里出来,司机已经在别墅门口等待。 他坐上车,司机启动车子,车子缓缓驶出小区。 突然,车子猛地一个急刹,沈濒身子一个踉跄,不悦道:“怎么回事?” 司机说:“沈总,有两个人站在前面。” “沈总!沈总!” 张父和张军站在车子前,正冲他挥手。 沈濒按下窗户。 张父凑过来,语气带着埋怨:“这高级小区的保安,就是狗眼看人低,我俩站这儿等半天了,愣是不让进。” 门口的保安站在旁边,一脸为难地看着他。 沈濒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这两人居然找到了他家门口,这让他有一种侵犯隐私带来的愤怒,“你们是怎么找到我家的?” 张军说:“我本来想去你们公司找你的,在你公司门口我遇到了一个女的,告诉我你住在这里。” 沈濒皱眉,是谁透露了他的住址?“没什么事的话就快让开。” 张军抢着说:“有有有,大事!” 他左右看看,压低声音,脸上带着那种恶心的笑:“沈总,我们知道你喜欢我妹妹。我们作为她的家人,肯定帮你撮合这件事。你放心,有我们俩在,这事儿准成!” 张父在旁边点头,眼睛一直盯着沈濒的表情。 沈濒看着这两个人,心里那股不耐烦往上涌。 张军见他不接茬,又往前凑了一步,脸上的笑更浓了。 “那个……沈总,还有个小忙想请您帮一下。”他搓了搓手,指了指自己,“我这不一直没工作嘛,您公司那么大,随便安排个位置,让我进去干点啥都行。工资多少无所谓,就是想找个事做。” 张父在旁边帮腔:“对对对,小军这孩子能吃苦,您随便安排个活就行。” 沈濒看了他们一眼,“好我知道了,我会通知你们的。” 没想到张父还是不让开,张军递过来一张小纸条,“沈总,那个留个联系方式呗!有事好联系!这是我的电话!” 沈濒只想赶紧摆脱两个人,接过小纸条,“我知道了。” 但两人还是没让路,沈濒的怒气几乎达到了巅峰,“你们还有什么事?” 张军笑道:“礼尚往来,我的联系方式您有了,那您的联系方式是不是也应该给我?” 沈濒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扔出了窗户。 张军眼疾手快双手接过来,连连点头,“谢谢沈总!谢谢沈总!” 沈濒没再理他们,他靠在后座上,闭上眼睛,揉了揉眉心,“开车。” 车子缓缓启动。 他靠在座椅上,脑子里还在想刚才那两个人。 车子开到一条商业街的时候,他往外看了一眼。 然后他愣住了,“停车!” 司机踩下刹车,将车子停在路边。 沈濒盯着窗外,盯着街边那家水果店。 张莉和李晓娜。 她们正在说说笑笑一起买水果。 那天晚上,在出租屋门口,张莉和李晓娜吵成那样,李晓娜指着张莉骂土包子。 她们现在居然有说有笑的一起买水果?沈濒心里升起一股不安感。 “走吧。” 车子重新启动。 …… 出租屋里 张莉打开冰箱,把下午李晓娜给她鸡爪放进去,回到沙发上,打算看会儿电视剧。 刚看了没几分钟,一阵敲门声忽然响起来。 张莉愣了一下,走到门口,从猫眼里往外看了一眼。 沈濒站在门外,脸色不太好看。 她拉开门,看着他,“你怎么……” 话还没说完,沈濒已经走进来,站在她面前,直直地盯着她,“你下午跟谁在一起?” 张莉愣住了,“什么?” “我看见你了,你和李晓娜有说有笑的。” 张莉没想到居然被沈濒撞到了,脸上闪过慌张。 沈濒步步逼近,“她那天怎么对你的,你忘了?说你是土包子,说你没她好看没她聪明,说就是可怜你。这些话你都忘了?” 张莉往后退了一步,“不是……” “不是什么?”沈濒盯着她的眼睛,“你是不是又跟她做朋友了?你有没有羞耻心?” 张莉的脸一下子涨红了,盯着自己的脚尖,突然想到了一个借口,“因为我爸和我哥来找我了。他们问我要钱。” 张莉不敢抬头,声音细细的,“我没钱,只能问李晓娜借。” 沈濒愣在几秒,“你为什么不问我借钱?” “我不能问你要钱。”张莉说,“我不想让别人觉得……觉得我是因为钱才跟你在一起的。” “我也不想让你觉得我是个麻烦。”她的声音越来越轻,“我家里那些破事,我不想拖累你。” 电视机还在响,电视剧里的人还在说话。 沈濒看着张莉伸出手,把她轻轻拉进怀里,“你听好了。我是全心全意爱你的。以后有什么事都跟我说。我会保护你。” 张莉挣脱了他的怀抱,一脸感动,“沈濒……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她又小心翼翼的说:“我爸和我哥没问我要到钱,一定会来找你要钱,你一定要小心。” 一提到张父和张军,沈濒的眼里闪过一丝寒意。 临走之前,张莉从冰箱里拿出一个饭盒,递给沈濒,“我知道你以前很喜欢吃李晓娜做的柠檬鸡爪,我特意从李晓娜那里学了,味道不比李晓娜的差,你拿着。” 沈濒接过了鸡爪,“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我的爱好。” 张莉扭捏了两下,“我们……明天见!” 沈濒带着饭盒回到车上,他看了看饭盒。 张父和张军是个麻烦,要尽快解决掉。 …… 第二天上午,张军的手机响了。 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连忙接起来,“沈总!您好您好!” 沈濒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听不出什么情绪,“我给你找了个工作,活很轻松。你爸也有一份,看大门,包吃住。” 张军连连点头:“好好好!谢谢沈总!谢谢沈总!” “地址发你了,现在过去面试。” 电话挂了后,张军兴奋得差点跳起来,“爸!爸!有工作了!沈总给咱找着工作了!” 张父和他凑在一起看了那条地址,急急忙忙就出门了。 拦了一辆出租车,张军报出了地址,出租车越走越偏,两边的房子越来越少,到最后全是荒地。 张军看着窗外,心里有点犯嘀咕,“司机,你没开错地方吧?” “没错,就是在这儿附近。” 张军转念一想,工厂嘛,偏点正常。 出租车最终停在一个地方。 张父和张军下车后都愣住了。 这是一座废弃的工厂。 墙皮剥落,窗户破了大半,院子里长满杂草。铁门半开着。 张父四下看了看,脸都白了,“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这地方……这地方看着都没人。” 张军也慌了,掏出手机想打电话。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没找错。” 两个人猛回头,看见沈濒从破旧工厂里出来,身后跟着七八个男人,个个膀大腰圆,看着就不好惹。 其中一个人对出租车司机说:“这里没你的事儿。” 出租车司机吓得连忙发动车子跑了。 张父往后退了一步,腿都软了,“沈……沈总,这是……” 沈濒没说话,只是摆了摆手,他身后的几个人就冲上来了。 拳头雨点一样落下来,张父和张军抱着头,蜷成一团,“沈总饶命!沈总我们不该得罪你!” “我们错了!放过我们吧!” 求饶声混着惨叫声,在废弃的工厂里回荡。 “沈总,是不是张莉得罪你了?我回去一定帮你好好教训这个小丫头!” 沈濒一听张莉的名字,更觉得眼前这两个人不知悔改,“打,给我继续打!” 不知道过了多久,手下终于停了,“小沈总,他两好像晕了?” “不会是死了吧?” 其中一个人蹲下来探了探两个人的呼吸,“还在喘气呢,没死。” 沈濒走过来,站在他们面前,居高临下看着张父和张军。 张父趴在地上,满脸是血,眼睛都睁不开。张军也好不到哪儿去,鼻青脸肿的,趴在那儿直哼哼。 沈濒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支票,扔在他们面前。 “拿着这些钱,能滚多远就滚多远。以后再让我看见你们出现在张莉面前,就不是打一顿这么简单了。” 沈濒没再看他们,转身上了车。 车子开走,扬起一阵尘土。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8章 现代20李晓娜(完) 完 张父和张军趴在废弃工厂的水泥地上, 浑身是血,动弹不得。 在地上趴了很久之后,张父的手在地上摸索着,摸到了那张支票。 他把支票举到眼前, 眯着那只肿胀的眼睛, 看上面的数字。 两百万。 “两百万!!小军!快看两百万!” 张军也笑了, “两百万!” 两个人又躺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挣扎着爬起来。 他们互相搀扶着,“疼死我了!这两百万的伤可真带劲!” 他们走着, 终于走到了一条路边。 张父站在路边想拦车, 可他忽然觉得心脏发悸, 他捂住心口, 身子晃了晃,“小军……” “爸!”张军见父亲往下倒,想过去扶, 可他自己也站不稳了, 两个人一起倒在路边。 张军趴在地上,看着张父的脸,眼睛半睁着, 嘴唇在动,想说什么, 可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想大喊救命,但心口那阵闷越来越重。 有路人发现了他们, 尖叫起来。 那张支票从张父的手里滑落出来。 …… 警察局 惨白灯光照得人脸上一丝血色都没有。 沈濒坐在审讯室里,靠着椅背,脸上带着那种一贯的淡笑。 对面的警察翻开文件夹,看了他一眼, “沈濒,知道为什么叫你来吗?” 沈濒摇了摇头,“不知道。” 警察没说话,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照片,推到他面前。 照片上,张父和张军倒在路边,浑身是血,姿势扭曲,血混着泥土地上变得黑红黑红的。 这照片……沈父和张军死了?沈濒浑身一震,不就打了他们俩一顿吗?身体也太差了,居然就死了。 “这两个人,你认识吧?” “认识。”沈濒点点头,声音平稳,“是我女朋友的亲爸和亲哥哥。” “沈濒,这两位受害者,他们死之前被人殴打过,殴打的程度足以致死。而在他们身旁,发现了你开的支票。” 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照片,推到他面前。 照片上,是一张皱皱巴巴的支票,上面沾着暗红色的污渍。了,“这张支票,你认识吗?” 沈濒低下头,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几秒,“不认识。” 警察的眉头动了一下,“不认识?上面可是你公司的章,你的签名。” 沈濒摇了摇头,“支票谁都可以开。章可以造假,签名也可以仿冒。这个人不是我。那张支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他们手里。” 警察又问:“沈濒,你知道这两个人怎么死的吗?” 沈濒没说话。 “法医鉴定,他们死于殴打引发的心脏挫伤。” 沈濒低头看了一眼,“这只能说明他们得罪了人,并不能代表就是我打死了他们。” 警察捧来一个笔记本电脑,点了几下,推到沈濒面前,“你看看这个。” 笔记本电脑上播放一段视频。 沈濒低下头,看着那个屏幕。 画面里,正是那天在废弃工厂的一幕。 画面里沈濒站在一群人面前,说什么,那群人便朝张父和张军涌了过去。 沈濒的手不由自主地攥成拳头。 那天那一幕居然被拍了下来!而且还是以这种完完整整,清清楚楚的方式拍了出来。 谁拍的?藏在哪儿?他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视频里的人物清晰可见,沈濒想抵赖都无从抵赖。 视频放完了。 警察看着他,“沈濒,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沈濒强装镇定,“我承认这个人跟我长得很像,但不是我。一定是有人打扮成我的样子,故意诬陷我。” 警察忍不住冷笑了一声,“你是说,有人冒充你?” “对。”沈濒点点头,“找几个身材相似的人,打扮成我的样子,拍个视频然后举报。” 警察看了他,没说话,似乎是懒得和他废话。 沈濒手心都是汗,“我要见我的律师!我是冤枉的!” 在等待律师的过程中,沈濒努力维持镇定。 他想起很多事。 他爸沈父十几岁就出来闯荡了。八十年代那会儿法制不健全,社会乱得很,什么牛鬼蛇神都有。 沈父发家致富的第一桶金都知道不是什么能摆上台面的事。 钱来得快,也来得不干净。当地的大小官员,逢年过节都要走动走动,关系处得如亲兄弟一般。 那些年沈家的生意顺风顺水,靠的就是这个。 沈濒念高中的那一年,家里出过事。 有一天沈母忽然收拾行李,带着他回了了小县城,说是在老家住一阵子,他在那所小县城高中待了整整一个年。 沈母又带着他一起出国。 扫黑除恶那段时间,好多人都栽了,沈家居然阴差阳错逃过一劫。 后来风头过了,沈濒在国外读完了大学,又回了国内。 他回来后,家里的生意已经洗白。 回国后不久,父亲将家族生意交给他,他绝不能辜负父亲的期待,让家族生意败在他手里! …… 张莉浏览着笔记本电脑上的邮件。 敲门声响起,她从猫眼里往外看了一眼,看见两个穿制服的警察站在门口。 她打开门,问道:“警察同志,你们有什么事吗?” “请问是张莉吗?” “是我。” 警察出示了证件,“有个案子需要你配合调查,方便跟我们走一趟吗?” 张莉愣了一下,“什么案子?” “这张案子和你父亲你哥哥有关。” 张莉跟着警察去了派出所,她被带进一间房间,不安的坐在那张硬邦邦的椅子上。 警察坐在对面,翻开文件夹,“张莉,你和沈濒是什么关系?” 张莉挠了挠脸,“他是我的、我的朋友。” 警察继续问,“你知道他和你父亲和哥哥之间的事吗?” 张莉点头,“知道。我爸和我哥哥之前来公司骚扰我要钱。沈濒知道了我的处境之后,给了他们一笔钱,让他们别再来烦我。” 警察沉默了几秒,“他有没有告诉你,这笔钱是怎么给的?” 张莉眼里露出了几分疑惑和紧张,摇了摇头,“沈濒说他给了我爸和我哥一张支票,我爸和我哥就再也没来找过我了。” 警察叹了口气,“说的不是这个‘给’,张莉,有件事得告诉你。” 张莉紧张起来,一下子坐直了身子。 “沈濒带人殴打你爸和你哥哥,你爸和你哥哥因为伤势过重已经去世了” 张莉捂着嘴,眼里涌上眼泪,“什么?怎么会这样……沈濒……他……不是这样的人……” 警察点了点头,“证据确凿。” 张莉声音颤抖,“他……他会怎么样?” “会判刑。” 张莉走出公安局的大门,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她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觉得心里空空的。 她吐了口气,擦了擦眼泪,慢慢步行回家。 …… 另一边,警察找到了凌云志。 凌云志正在实验室里做实验,被助理叫了出去。 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在办公室等她。 警察走过来,“里李晓娜,有个案子需要你配合调查。” 凌云志的眉头动了一下,“什么案子?” “关于一笔五十万的款项。”警察看着她,“沈濒的母亲曾经给了你五十万,这笔钱是赃款,请配合我们调查,退还赃款五十万。” 凌云志说:“这笔钱当时被我用来买了一些研究设备,放在我大学导师的实验室。” …… 大学实验室 凌云志和导师站在旁边,看着那些人把那些设备搬走。 凌云志的目光在上面停了一秒,有些不舍。 货车载着设备,越来越远。 …… 两年之后 张莉坐在工位上,瞄了一眼右下角的时钟,离下班还有四十分钟。 她悄悄点开了聊天软件。 高中同学群平时根本没人说话,今天消息居然是99+。 她点进去了,往上翻了翻,翻到一条新闻链接。 张莉顿了一下,标题里带有“沈氏集团”几个字。 她点开新闻,配着几张庭审照片。 “……沈濒因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被判……” “……其父沈某某,因涉及多起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情节恶劣,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沈濒这个名字,她差点都忘了,自从两年前沈濒进了警察局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 没想到这个案子走完所有程序居然花了整整两年。 同学群里已经炸开了锅。 “沈濒判了无期徒刑!” “非法获益一个亿!我天!” “这么多钱,难怪他爸被判了死刑” “他家本来就不干净吧,当年突然转学来咱们这儿,估计是为了避风头” “我记得他当年挺狂的,仗着家里有钱,谁都不放在眼里” “李晓娜是不是和他谈过?” “对对对,我也记得!李晓娜呢?出来说说?” 有人艾特了李晓娜。 “李晓娜不在吧?” “估计早就不看这个群了,人家现在可是大老板了,日理万机” “那种事,谁愿意提” “那种人有什么真心?还好李晓娜把他甩了” “就是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玩玩而已” 张莉把聊天窗口关掉,靠在椅背上。 还有四十分钟下班。 …… 沈濒站在被告席上,头发乱糟糟的,他就像老了二十岁,眼窝深陷,嘴唇干裂得起了皮,他的眼睛盯着地面,不知道在看什么。 法官的声音在空旷的法庭里回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接下来是他父亲。 沈父还是那副胖胖的模样,但眼睛浑。 法官的声音再次响起。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沈父崩溃大哭,情绪失控,被法警拖了下去。 监狱的日子,比沈濒想像的还要难熬,他爸以前得罪过不少仇家,现在都来报复他了。 “新来的,老实点。”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个枕头就蒙在他头上,接着是拳头,一下一下砸在他身上。 那些人打够了,才松开他,临走还踹了一脚。 沈濒蜷在角落里,浑身疼得发抖,却不敢出声。 作者有话说: 女主巧设连环计,沈父误上断头台 沈濒: 这个世界终于写完了,下个世界是古代世界 第99章 古代薛京墨1 世人皆逐利 凌云志睁开眼睛, 入目是一片昏暗的光线,空气中有着一股陈年木头的味道。 她撑着身子坐起来,环顾四周,一看屋里的陈设就知道这又是一个古代世界。 她闭上眼睛接收这个世界的剧情。 原主名叫薛京墨, 出生医学世家, 父亲是太医院的太医。 只不过, 在原主很小的时候,薛父因为没能治好老皇帝的病,触怒龙颜, 老皇帝降下一道圣旨将原主全家都流放到了苦寒之地。 在流放之地生活了几年后, 原主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她遇到了另一个受牵连流放的男人宋公。 两个同命相怜的人就这么在一起了, 原主先后为宋公生了一对兄妹,老大叫宋虎头,老二叫宋喜妞。 又是十多年过去, 昏庸的老皇帝终于驾崩。新帝登基, 改朝换代,大赦天下,原主和宋公一起回到了京城。 宋公在被流放之前, 有一个原配妻子刘夫人,当时刘夫人恰好怀有身孕。 刘老爷心疼女儿, 于是让她与宋公和离,带着孩子回娘家生活, 躲过了流放之苦。 宋公回到京城之后发现,十几年过去,刘夫人竟然没有改嫁,而是一个人含辛茹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了。 更让宋公心动的是, 他的大儿子宋大郎天资卓越,刘老爷还特意为外孙请了名师教导。 于是,宋公为了不辜负原配,毫不犹豫地休了原主,转身投入了原配的怀抱。 接收完所有剧情,凌云志冷笑一声。 什么感动不感动?明明就是宋公在流放之地吃尽了苦头,如今看中了刘家的荣华富贵,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抛弃原主,回归荣华富贵的怀抱,窃取刘夫人的育儿果实。 这个时间点,宋公已经抛弃了原主。 凌云志打量着这间屋子。 这间房子是原主小时候住过的宅院,由于原主全家被流放,这间屋子年久失修,窗户歪斜,门板松动,院子里野草疯长,几乎把院子都淹没了。 原主带着两个孩子回来,也只是简单收拾了一番,扫了扫灰尘,勉强能住下。 凌云志起床之后觉得肚子有点饿,先翻找了原主的财产,只找到了一小块碎银子和两个铜板。 走到灶房,掀开米缸,里面是一层薄薄的糙米。糙米旁边混着些粗粮豆子,加起来也不过小半缸。 算了,先煮点粥吧。 凌云志叹了口气,舀了一碗米,又抓了把豆子。 喜妞和虎头听到动静也都起来帮忙。 喜妞今年十一岁,圆脸,细眼睛,已经自己梳了两个麻花辫,身上穿着是哥哥虎头的旧衣改的衣裳。 虎头今年十三,方脸,圆眼睛,身上的衣裳有几个补丁。 这两个孩子虽然衣裳破旧,却洗得干干净净。只是大概是每天风吹日晒的,两人都黑黑瘦瘦的,脸上带着长期营养不良的蜡黄。 “你们来的正好。”凌云志把最后一点钱给了虎头,“你和妹妹一块去买点肉,如果有多的钱就买点鸡蛋回来。” 虎头接过银子,眼睛里满是担忧,“娘,这是我们家最后一点钱了,要是用完了,往后可怎么办。” 顿了顿,她挥挥手,“快去吧,买点好的,娘给你们做好吃的。” 虎头这才点点头,和喜妞一起往外走。 …… 出了门,虎头攥着那块碎银子走在前面,脚步飞快。喜妞跟在后头,小跑着才能追上。 “哥,你走慢点。”喜妞气喘吁吁喊。 虎头头也不回,“走慢了好肉都被买走了!” 喜妞撇撇嘴。 兄妹俩一前一后跑进了菜市。这会儿集市上已经热闹起来了。 卖菜的挑着担子吆喝,卖鱼的蹲在地上杀鱼,卖水果的推着推车,空气里混杂着猪羊肉、鱼腥味、瓜果味,还有各处早点摊飘来的香味。 虎头直奔一家家肉铺,把碎银子往案板上一放,“老板,买肉。” 肉铺走出来个四十来岁的胖妇人,正拿着刀剔骨头。她瞅了一眼那银子,“买多少?” “这些银子能买多少肉就称多少。”虎头说。 喜妞扯了扯他的袖子,“哥!娘说还要买鸡蛋呢!” 虎头说:“买肉实惠,吃了顶饱长力气。鸡蛋那么小,一两个够谁吃的?” 喜妞咬着嘴唇, 肉铺娘子正擦着案板,她看了眼哥哥,又笑着对妹妹道:“小姑娘真会过日子,听你的。” 妹妹立刻接话,“谢谢娘子!就少称半两肉呗,留些铜板给我娘买鸡蛋。” 肉铺娘子掂了掂秤杆:“行,就按你说的来,剩下的铜板够买鸡蛋了。 虎头张嘴要说话,喜妞抢先开口:“谢谢婶子!” 虎头只能眼睁睁看着肉铺娘子把肉装进竹篮。 “走吧。”虎头接过铜板,转身就走。 喜妞拎着竹篮子,小跑着跟上去,扯住虎头的袖子,“哥,去买鸡蛋。” 虎头皱眉道:“肉都买了,还买什么鸡蛋?钱留着下次再用。” “娘说了,有多的钱就买鸡蛋。”喜妞盯着哥哥的眼睛,“你要是不听娘的,回去我自己跟娘说。” 到底是理亏,虎头移开目光,没好气说:“行行行,买买买。” 卖鸡蛋的是个老太婆,蹲在街角,面前摆着个竹篮,里头垫着干草,草上躺着二三十个鸡蛋。 喜妞蹲下来,“奶奶,鸡蛋怎么卖的?” “两文钱一个。” 喜妞想了想:“奶奶,我买六个。哥,快给钱。” 虎头这才不情不愿地走过来,一个一个地数了十二文钱。 老太婆接过钱,笑呵呵地把鸡蛋一个个装进喜妞的衣兜里。喜妞小心翼翼地捂着,生怕碰碎了。 回去的路上,虎头还是走的飞快,一句话也不说。 喜妞低头看了看怀里的肉,又摸了摸衣兜里的鸡蛋,嘴角慢慢翘起来。 不管怎么样,今天能吃肉了,还能吃上鸡蛋。 虎头跑了没几步,突然站住了。 喜妞一个没收住,撞在他后背上,“哎哟!哥,你干嘛突然停下来?” 虎头没回答,就站着不动。 喜妞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看到了街角有个卖早食的摊子,热气腾腾的。 一个男人刚刚从摊贩手里接过一个油纸包,转身踏上了一辆马车。 那男人穿着一身簇新的蓝长衫,腰上系着条黑色的带子,挂着香囊和玉佩,脚上是一双黑面白底的新靴子。 是爹! 虎头盯着那辆马车,拉车的是一匹棕色的马,他长这么大也就只坐过牛车。 车夫甩了一鞭子,马车动起来,很快拐过街角,消失了。 虎头还站在原地,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打着补丁的衣裳裤子,脚上是一双自己打的草鞋。 他咬紧了后槽牙。 听说爹的原配家里是当大官的,住的是高门大院,穿的是绫罗绸缎。爹的大儿子书念得很好,家里给他请了名师,日后一定也能当大官。 而自己呢?从小在流放之地长大,连饭都吃不饱,认的几个字还是娘抽空教的。 喜妞还盯着马车消失的方向。 刚才爹买了好大一个油纸包!她咽了咽口水,想象着那个油纸包里面是热腾腾的包子,咬一口嘴里都是汤汁。 爹穿的衣裳也好看,喜妞很是羡慕,那么新的衣裳,一点补丁都没有,还有那么新的鞋子。 她低下头,局促不安的打量着自己,总感觉自己怀里的肉都变了不香了。 虎头转过头,“别看了,那不是咱们爹了!赶紧回家!” 喜妞抬起头,看看哥哥,又看了看马车消失的方向,叹了口气,“走吧,哥。娘还等着呢。” 虎头什么也没说,转身往前走。 喜妞跟在后头,怀里抱着肉捂着鸡蛋。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改过的旧衣裳,她什么时候也能穿上一件没有补丁的新衣裳呢? …… 凌云志正往灶里添柴,听见动静抬起头,看见两个孩子一前一后进来,“回来了?” 喜妞快步跑过去,献出荷叶包,“娘,买着肉了,八两!还有六个鸡蛋。” 凌云志接过肉,打开荷叶看了一眼,里面是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还带着皮,确实是块好肉。 她又看了看喜妞衣兜里的鸡蛋,一个个圆滚滚的,干干净净。 “行了,去把手洗洗,一会儿吃饭。”她拿起鸡蛋,数了三个。 虎头闻了闻味道,“娘,怎么一股焦味,你把粥煮糊了?” “我一时没把握好火候,你们先吃粥。”凌云志习惯了现代家电,突然让她用土灶烧饭,一时没把握好火候,让粥糊底了。 糙米和豆子煮得烂烂的,稠糊糊的一大锅。 将锅里的粥盛干净之后,凌云志又往灶膛里添了把柴火,从水缸里舀了瓢凉水,把三个鸡蛋放进去,盖上锅盖。 又把那块五花肉放进盆里,从水缸里舀了瓢凉水,把肉浸泡进去。 血水慢慢渗出来,把清水染成淡淡的红色。 三个人围坐在桌子旁,一人一碗糙米豆子粥,虽然有股焦味,但好在并不算太糟糕。 鸡蛋煮好了,家里没有笊篱,凌云志用一个空碗把鸡蛋捞出来,在凉水了泡了十几秒,递给两个孩子。 剥下来的蛋壳整整齐齐地放在桌角。 喜妞舍不得大口吃,一小口一小口地咬着鸡蛋,蛋白和蛋黄都嫩嫩的。 虎头吃得快,几口就把鸡蛋吞下去了。 “吃完饭,你们两个把院子里的草拔一拔。”凌云志说,“这么高的草,人都没法走了。” 凌云志把碗筷收拾了,蹲在灶台边的木盆前洗碗。 现在这天气不算热,她的手浸在里面只觉得稍微有点凉。 院子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是两个孩子拔草的动静。 凌云志又看了一眼那块浸泡在水里的肉,血水已经渗出来不少,水变得浑浊了。她换了盆清水,把肉又放回去,继续泡着。 做完这些,她瞧见水缸里的水都快见底了,于是去附近公共水源挑水,挑回家先烧锅热水,不知不觉忙活了一个上午。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00章 古代薛京墨2 世人皆逐利 凌云志看着灶膛里最后几根柴火噼里啪啦地烧着, 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一旁的柴堆只有零零散散几根细柴火。 城里有卖柴火和炭火,一捆柴火多少钱?她不太记得了,家里现在一文钱都没有。 凌云志将烧开的热水盛进壶里备凉,“我去刘府找你们爹要点钱。” 虎头正蹲在院子里拔草, 闻言抬起头。 凌云志舀了一瓢水洗手, 道:“你们两个乖乖待在家里看家, 不要乱跑。” 虎头的声音闷闷的,“娘,我们能一起去找父亲吗?我和妹妹在街上看到了我爹, 穿着可气派了, 出门还坐马车。” 他说着说着, 眼睛里带着羡慕和委屈, “娘,你与其再嫁他人,还不如……和爹和好呗?你看咱们现在日子都过不下去, 锅都快揭不开了, 他那边那么有钱……” 凌云志说:“你爹他现在都仰仗着他那个当官的岳父生活,他要是有良心,当初就不会抛下我们了。” 喜妞站在一旁, 低下头,“娘可是再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 万一爹他不肯给钱怎么办?我就怕娘你去了刘府,平白受他们羞辱。” 凌云志安慰道:“要钱只是暂时的。你别忘了, 你娘我识字,懂医术,肯定能养活你们。” 这个时候,外面传来“咚咚咚”敲门声。 “谁啊?”虎头疑惑, 语气里带着警惕。 “虎头是我!”外面传来熟悉的声音。 “是爹!娘,我去开门!”喜妞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一溜烟就往门口跑。 破旧的木门吱呀一声被拉开,门外站着一个男人,穿着蓝色长衫。 “爹!”喜妞一头扑进他怀里。 宋公低头看着怀里的女儿,有些僵硬地摸了摸她的头,“哎,喜妞……” 凌云志问道:“你来干什么?” 宋公指着门外,语气带着几分讨好,“我是来给你们送东西的。” 门口露出里面几个袋子。 “来,我的儿和我一起搬进去。”他朝冲虎头招招手。 虎头和喜妞的眼睛顿时亮了。 喜妞问道:“爹,你还会走吗?” 宋公沉默不语,往院子里看去,薛京墨还站在门口,隔着半个院子看着他,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心虚地移开了眼睛。 这十多年,在流放之地,是这个女人陪他吃苦受罪,给他生儿育女,一口一口省下吃的喂给孩子。可回到京城,看见发妻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看见那个孩子读书读得好,有望高中……他又觉得对不起那边。 两边的亏欠,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还。 兄妹俩一人抬着一个角,把那个沉甸甸的袋子往院里搬,凌云志走过去,解开袋口看了一眼,白花花的精米。 宋公又抱进来两个袋子,布袋外面沾着些白花花的粉末,抖一抖就往下落,不用打开也知道,里面肯是面粉。 凌云志挥挥手,“东西放这儿就行了,你走吧。” 宋公把面粉袋子放下,看着她,“京墨,你别担心,我以后还会常来看你的,我不会忘了你和你的孩子的。” “怎么?你不会想让我当你的外室吧?”凌云志上下打量着他,这厮不会是不死心吧,想要开后宫? “京墨,你怎么能这么想……”他下意识反驳,声音里却透着几分心虚。 发妻刘夫人知道他对不起薛京墨,也知道他来探望。她没说什么,只是沉默,宋公知道只要他不做得太过分,刘夫人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要两个女人都保持沉默,不打破现在的平衡,他就可以完美的游走在两个家庭之间。 “你心意我知道了,你走吧。”凌云志将他推了出去,“你要是有心,下次给我们带点银子来。” 宋公被她推着往外走,踉跄了两步,又回过头,“你让我和两个孩子说说话。” 见凌云志并没有阻拦,他弯下腰与两个孩子,“你们过的还好吗?” 喜妞扑过来抱住了宋公,“爹!你留在这里好不好?” “要不你们跟你爹回家吧?”凌云志突然开口。 宋公一惊,“这……” “娘?”虎头抬起头,观察着凌云志的表情,“你不是说气话吧?” 现在凌云志啥都没有,还要照顾两个孩子,还不如让宋公把兄妹俩带回去照顾一阵。 “不是气话。”凌云志说:“你们两个都到了该读书的年纪了。我现在一穷二白,连柴火都快买不起了,拿什么供你们上学?他是你们爹,你们先跟他生活一阵子,等我这边稳定了,再把你们接回来。” 宋公只是偶尔过来探望一次,表演父子情深,没真的想养这两个孩子,薛京墨这个当妈的怎么真的忍心骨肉分离? 他低头问兄妹两个,“你们愿意吗?” 这两个孩子有一个说不愿意,他就立马把找个借口两个孩子推回给薛京墨。 虎头的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激动,“爹,我愿意!我想去学堂读书!考功名,当大官!” 他说着,又对凌云志鞠了一躬,“娘,等我功成名就,一定来接你去享福。你等着我。” 凌云志点点头,“好孩子。” 宋公的笑容僵在脸上。他转向喜妞,“你呢?你愿意吗?” 他心里想的是,女儿嘛,多半更心疼娘,会留下来陪薛京墨。 喜妞看看他,又看看凌云志。 就在宋公稍稍松了口气的时候,谁能想到喜妞道:“我愿意!” 宋公的表情彻底僵住了。 凌云志立马接话,“好孩子。你们跟着爹要乖乖的,听大人的话。等我攒够钱了,把房子翻新,就接你们回来。” 虎头和喜妞点点头。 宋公站只能无奈叹了口气。一左一右牵起两个孩子的手,勉强挤出一个笑,“也好也好,那你们就跟我回去吧。” 喜妞临走前说:“娘,你要是缺吃,记得偷偷给我递信!我偷刘家的大米给你。” 凌云志摸了摸她的辫子,“乖孩子。” 看着宋公带着两个孩子上了马车车帘放下来,车夫甩了一鞭子,马车动起来,拐过街角。 凌云志松了口气,她关上门,进了屋,开始盘算接下来的路。 原主的母亲是举人的女儿,家境还算不错,只不过是外地人。 原主父亲是太医院的太医,从前常与京中权贵来往,那些旧日的故交或许还有人愿意念几分旧情。 不管怎么样,总得试试。 她第一个想到的是原主父亲当年的师妹王月娥。 凌云志按照797给的地址,步行快半个时辰来到一处低调的宅院前。 门口站着的家丁见她衣着朴素,原本有些轻视,可待她开口说了来意,又见她举止谈吐不似寻常百姓,便半信半疑进去通报了。 等了不一会儿,一位四十岁左右,穿着长袍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他站在门口端详了凌云志片刻,突然眼睛一亮。 “原来是薛小姐!”他快步迎出来,脸上带着笑,“快请进,快请进。” 凌云志微微欠身,“林管家客气了,我现在可不是什么薛小姐了。” 林管家说:“啊对对,一眨眼功夫您都已经这么大了,我应该称呼您薛夫人才是。” 凌云志笑了笑,没再说话。 林管家带着她沿着游廊往里走。 凌云志心里有些诧异按理说,林管家是男仆,应该由嬷嬷或者丫鬟带她去内院见女眷才是,可如今他亲自领着。 不知道是因为王夫人年纪大了,不用像年轻妇人一样避慊,还是因为新帝登基之后,规矩风俗有所改变。 林管家带着凌云志来到了院子,掀开帘子,一股淡淡的草木香气扑面而来。 屋里陈设清雅的意思,榻上端坐着一位老妇人,穿着身深紫色的衣裙,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带着翡翠头饰。 林管家行了礼之后弯腰退了出去。 凌云志行礼,“晚辈给老太太请安了。” 王夫人站起身打量着她,“京墨,好久不见,你长大了!” 薛家流放了这么多年,她的师兄还有嫂子都已经过世,只留下了京墨一个人。 二十年过去了,薛京墨从一个小女孩变得憔悴的妇人。 王夫人眼眶红了,“今日再见故人,此生无憾。” 她又问了凌云志一些境况,“可有婚配?” 凌云志低下头,“我是罪臣之后,哪能遇到什么良人,与一位境遇与我相同的男人成了亲。如今新帝登基,大赦天下,我与他回了京城,谁知他竟抛弃了我,我与他的两个孩子……因我实在窘迫,只好跟了父亲,骨肉分离……” 说到此处,她不再言语。 王夫人拍了拍她的手背,“好孩子,这么多年你受苦了。” 她招招手,一旁的两位丫鬟手里端着东西,繁华的布料、一盘盖红布的盘子,看形状盖在下面应该是银子。 剩余几个丫鬟手里捧着盒子,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一眨眼你都长这么大了,这些你都收下,就当是我送给你的孩子们的礼物。” 凌云志当即行礼,说道:“多谢太太!” 王夫人扶着她,“我与你父亲是同门手足,你就与我的女儿一般。” 古人极重“天地君亲师”,在官场上同门是官场最可靠的自己人,官员们常靠“同年”“同门”关系结成政治联盟。 凌云志见此,开口道:“其实我今天来是有件事情想要求太太您。” 王夫人说:“你说。” 凌云志说:“我想行医挣钱,只是离开京城许久,现在人生地不熟的,没有病人上门,想请夫人替我宣传宣传。” 王夫人有些惊讶,“你也会医术。” 凌云志点点头,“父亲生前曾将毕生所学传授于我。” “让我考考你。”王夫人问了几个问题,凌云志答的都不错。 王夫人满意点点头,“好孩子,京中女医难得,我会帮你宣传宣传的。” 凌云志道:“多谢太太。” “不必多礼,照拂小辈是我们这些做长辈的应该做的。”王太太说。 又寒暄了几句,王太太派人将凌云志送回了家中。 …… 一回到家里,凌云志就迫不及待把礼物都拆了出来清点。 首先是银子,王夫人出手大方,足足给了一百两银子!! 除了一百两银子还有二十匹布料,茶具两套,碗碟杯盏盘子一套,一些蜜饯果子,以及扇子手串汗巾和荷包之类若干。 凌云志将布料放在身前比划。 她对病人的定位就是京城贵妇小姐们,因此她自个儿不能穿的太差,免得叫主人家轻看了。 她打算明天去找个绣娘缝制衣裳,哦对了,既然要行医,还要准备一套医箱。 作者有话说: 本文于17号入v,从21章倒v 100-110 第101章 古代薛京墨3 世人皆逐利 马车穿过几条街, 终于在一座气派的宅院前停下来。 “到了。”车夫在外头喊了一声。 虎头掀开车帘,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朱红色的大门,两边分别伫立着石狮子, 门上悬着一块匾, 写着“刘府”两个大字。 门口立着两个家丁, 穿着青布衣,腰板挺得笔直。 喜妞紧跟着下了车,仰头看着那扇高高的大门。 门里走出来一个中年男人, 四十来岁的年纪, 上下打量了虎头和喜妞一眼, “老爷你回来了, 这两位是……?” 宋公介绍道:“这是我儿子和女儿。” 男人脸上堆起笑容,“原来是两位小主子吧?快请进,快请进。” 宋公带着领着兄妹俩来到一个院子。 “你们两个门外稍等, 我去禀报夫人。” 他进去了, 留下虎头和喜妞站在门口。 喜妞小声说:“哥,这儿真大……” 虎头没吭声,看着垂花门里头的院子, 比他以前住的那间破屋大十倍都不止。院子中间有个石桌,石桌旁边摆着几盆花, 开得正艳丽。 廊下站着几个丫鬟,年纪大概二十左右, 居然都穿金戴银的。 不多时,有一位婆子出来了,“夫人请两位小主子进去呢。” 虎头一眼就看见坐在上首的那个女人,四十上下的年纪, 头上戴着金闪闪的首饰。 她旁边站着一个十四五岁左右的姑娘,穿着一身绿色的长衫,面容清俊,好奇望着兄妹俩,想必那就是宋二娘吧,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 刘夫人脸上有些不太高兴,“给哥儿安排在西厢房,姐儿就住在我后头的小院里。” 宋公陪着笑,没说话。 刘夫人望了眼宋公,叹了口气,“缺什么只管跟下人说,别拘束,往后就是一家人了。” 虎头低着头,应了一声“是”。 他和妹妹就被分开了,婆子领着他往前头走,穿过一个月亮门,进了一个小小的院子,院子里种着一棵桃树,有一个婆子正在扫地。 西厢房有三间屋子,刘夫人给他拨了一个丫鬟和一个小厮服侍。 晚上,丫鬟端着铜盆进来请他洗漱更衣。 虎头洗完脸,换上那身新衣裳,睡在了大床上。 翌日一大早就被丫鬟叫了起来,给他穿上衣裳和新鞋是黑面白底的。 虎头看着铜镜里的人,脸还是那张脸,黑黑瘦瘦的,可换上这身衣裳,竟也像模像样的。 他转了转身子,看着镜子里那个穿着新衣的自己,心里不由升起几分激动。 门外传来脚步声,小厮探头进来,“虎哥儿,该去去学堂了。” 虎头放下镜子,跟着他往外走。 学堂的院子不大,里头摆着十来张矮几,坐着七八个孩子,大的不过十来岁,小的才六七岁。 虎头有些害臊,在最后头的一张矮几前坐下。 老先生交的是《千字文》 这些他都认得一些,以前爹教过,娘也会用树枝在地上划拉教他。 虎头低下头,看着面前的课本,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了进去。 …… 喜妞被一个梳着双丫髻的小丫鬟领着,绕过几道回廊,来到一处小小的院子。 “姑娘,这就是您的屋子了。”小丫鬟掀开帘子。 喜妞站在门口,屋子不大,.靠墙一张雕花的架子床,挂着青色的帐子,有位丫鬟正在铺着被褥。 窗下一张妆台,台上摆着一面铜镜,妆台对面是一个衣柜。 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落在地上,亮堂堂的。 晚上丫鬟伺候她舒舒服服洗了个热水澡。 第二天,丫鬟送来了新衣服,“姑娘,新衣服还没来得及做出来。这是大小姐以前的旧衣服,您先换上吧。” 喜妞接过那身衣裳,虽然说是旧衣服,但是看着非常新。 那是一身淡青色的袄裙,料子摸上去软软的,针脚密密的,一看就是好手艺。还有一双新鞋,鞋面上绣着一朵小小的梅花。 她从来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裳。 小丫鬟帮她换上,又让她坐在妆台前,替她重新梳头,木梳一下一下地梳过她的头发,梳得头皮痒痒的,却很舒服。 头发梳好了,不是麻花辫,而是在脑后挽了两个小小的髻,用两根红头绳扎着。小丫鬟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来,推到喜妞面前。 “这是夫人赏的,让姑娘挑着戴。” 盒子里躺着几朵簪花,粉的红的黄的绢花,花瓣一层一层的,栩栩如生。旁边还有几根银簪子,细细的,簪头刻着小花。 喜妞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东西。 她小心翼翼托起一朵粉色的绢花,那花瓣软软的 她看了一会儿,把花往头上比了比。 小丫鬟抿着嘴笑,“姑娘戴这个好看。” 喜妞把花插进发髻里,又拿起一朵红的,插在另一边,再拿起一朵黄的,她一朵一朵把那些簪花往头上插。 插完,对着镜子左照右照,越照越高兴。 笑着笑着,喜妞突然想起娘,不知道娘在那个破旧的院子里住着怎么样了? 这时候,门帘掀开了,丫鬟端着托盘走进来,“姑娘,该用早膳了。” 托盘放在桌上,喜妞探头一看,眼睛都直了。 中间是一碗白粥,熬得稠稠的,旁边八个小碟子,一碟酱瓜,一碟腐乳,一碟炒鸡蛋,一碟腌菜,一碗白糖糕,一碟小包子,一个圆形撒有芝麻的炸物,还有一碟麻花。 喜妞咽了咽口水,一碗粥居然配了八样菜!她端起粥碗,喝了一口,这个粥吃上去软软糯糯的。 她又夹了一筷子炒鸡蛋,一口粥一口菜。 两个小丫鬟笑出了声,“姑娘慢点儿吃。” 喜妞舔了舔嘴唇,一大早就能吃饱的感觉真好。 …… 另一边 有小厮来凌云志家里传话,说是王夫人明天请她过去喝茶吃点心。 凌云志换上了绣娘制作的新衣裳,站在那面破旧的铜镜前照了照,她抬手理了理鬓发,出了门。 这回门口的家丁见了她,笑着道:“薛夫人来了,老太太念叨好几天了。” 凌云志跟着引路的婆子来到后院,掀开帘子进去,王夫人见她进来,笑着招招手,“好孩子,过来坐。” 凌云志行过礼,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 “最近过得怎么样?”王夫人看着她。 凌云志道:“托太太的福,一切都好。那日带回去的东西,足够我用许久了。夫人的恩情,晚辈铭记在心。” 王夫人摆摆手,笑道:“说什么恩情不恩情的,我与你父亲同门一场,照拂你是应当的。” 她顿了顿,话锋一转,“今日请你来,是有一桩事情想请你帮忙。” “夫人请说。” 王夫人说:“前些日子,府里买了几个小丫鬟。都是十来岁的孩子,到了府里没几天,身上便起了疹子,痒得整夜睡不着觉,你既然得了你父亲的真传,不如替这几个丫头瞧瞧?” 凌云志心里明白了,王夫人要亲眼看看她的医术到底如何,“太太信任,晚辈自当尽力。不知那几位姑娘现在何处?” 几人一块往后院走去。 丫鬟们的住处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婆子掀开门帘,凌云志低头走了进去。 屋里光线有些暗,窗户关得严严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闷闷的气味。几个小丫鬟或坐或躺。 最大的那个不过十三四岁,最小的看着才十来岁。她们手上和脖颈处,都露着红红的疹子和抓痕。 凌云志走到最小的那个跟前,蹲下身来,“哪里不舒服?” 那小丫鬟小声道:“身上……身上痒,浑身都痒,夜里睡不着……” 凌云志点点头,让她把手伸出来,仔细看了看手上的疹子。又让她解开领口,看了看脖子和后背。 那疹子一粒一粒的,红红的,有些地方连成一片,表皮上还能看见细细的抓痕。有几个地方,皮肤下面隐约能看见一条条灰白色的小纹路。 凌云志心里有了数。 她又问了其她几个丫鬟的情况,症状都差不多,身上起疹,奇痒难忍,夜里加重。 凌云志点点头,站起身来。 王夫人站在门口,正看着她。 凌云志轻声道:“是疥疮。这东西传染得快,一个人得了,同屋住的人都容易染上。” 王夫人点点头。 凌云志转过身,对小丫鬟们说:“这是由一种虫子引起的。你们身上穿的所有衣裳,还有铺盖的被褥,都要用开水煮过。没有开水的,就用大锅滚水烫,烫完了拿到太阳底下暴晒。那些虫子怕热,一烫就死。” 几个小丫鬟连连点头。 凌云志接着说道:“我开一个熏洗的药方,每日煎水洗身。洗的时候要用热水,洗完了换上煮过的衣裳,原先那些没煮过的不能再穿。“这屋子要开窗通风。这窗户关得太严了,闷着不好。往后被褥要勤晒,衣裳要勤换。只要干净,虫子就生不出来。” 王夫人在一旁听着,等她说完,点了点头,吩咐一旁的婆子:“快去拿纸笔。” 婆子转身出去,不一会儿就拿来了一些纸笔。 凌云志在纸上写下了药方。 王夫人接过药方端详片刻,递给婆子,“按她说的办。” 婆子应了一声,转身去安排了。 王夫人又看着那几个小丫鬟,叹了口气,“这几日好好养着吧,别怕,很快就会好的。” 那几个小丫鬟连连点头道谢。 几个人又重新回了院子里。 重新落座,王夫人端起茶盏,看着凌云志,目光里带着几分赞许,“好孩子,你父亲若是在天有灵,看见你这样,也该欣慰了。” 凌云志低下头,“夫人过誉了,不过是些粗浅的本事。” 王夫人笑道:“不必自谦。如今新帝登基,女子们亦可以抛头露面做营生。你既有这般本事,往后不愁没有病人上门。” 凌云志站起身行礼,“多谢夫人提携。” 王夫人扶住她,笑道:“不必多礼。照拂小辈,原是我们这些做长辈的分内之事。” 临走前,王夫人又送了好些衣料首饰给她,“以后你要出门给人看病,可不能让人看扁了。” 马车走在街上,凌云志坐在车里,看着那些堆得满满当当的锦盒, 今日这一趟算是成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02章 古代薛京墨4 世人皆逐利 宋公把两个孩子领回刘府那天, 刘夫人露出了不悦的神色,“你为何不提前同我你说?” 宋公站在一旁,心里便有些发虚。 他知道刘夫人不痛快,这两个孩子是他和别人生的, 如今要养在刘夫人眼皮子底下, 换了谁心里能痛快? 可人是他带回来的, 如今反悔也来不及了。 他凑上去,陪着笑脸说了几句软话,刘夫人没应声。 宋公暗暗琢磨着, 得找个机会表个态, 让刘夫人知道, 他的心是向着刘家的。 这天清晨, 虎头和喜妞照例来正院请安。 兄妹俩一前一后进来,向刘夫人行了礼。 刘夫人放下茶盏,“起来吧。今儿来得早, 可用过早饭了?” “还没有, 一会儿回去用。”虎头答道。 刘夫人点点头,又看向喜妞,上下打量了一眼, “喜妞这几日气色好多了,脸上长肉了。衣裳可还够穿?缺什么别拘着, 只管跟下人说。” 喜妞小声道:“谢谢夫人,什么都不缺。” 刘夫人又看向虎头, “虎头呢?学堂里念书可还跟得上?先生讲得能听懂吗?” 虎头垂着眼,“回夫人,先生讲得仔细,能听懂。只是我起步晚, 要比别人多用些功夫。” 刘夫人点点头,“有什么不懂的,只管问先生,别不好意思。” “是。” 宋公突然开口,“虎头,这些日子在学堂,书念得怎么样了?学到哪了?” 虎头心里一紧,面上却不敢露出来,低着头答道:“回父亲,在念《千家诗》。” “《千家诗》?那我考考你。”宋公随口念了一句诗,问道:“下一句是什么?” 虎头的额角渗出细细的汗珠,“爹,儿子还没学到哪里……” 宋公微微皱眉,“你念了半个月,连这个都答不上来?” 虎头低下头,“父亲,我……” “你什么?”宋公的声音严厉起来,“你知不知道,你哥哥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四书都已经念完了。你呢?《千家诗》都背不全?” 虎头攥紧了拳头。 旁边喜妞偷偷看了哥哥一眼,又了眼盛怒的爹,低下头不敢说话。 刘夫人轻轻咳了一声,开口道:“老爷,虎头才上学堂几天,哪里能跟大郎比?大郎从小就有名师教导,虎头这才刚开始,你别太严厉了。” 宋公却摇头叹气,语重心长道:“不是我心急,正因为起步晚,才更要抓紧。常言道,笨鸟先飞。虎头,人家本来就比你强,你要是再不努力,往后怎么赶得上?” 虎头听见这些话,心里很不是滋味。 宋公还在继续说:“要多跟你哥哥学学,你有空多去请教请教。” 虎头低着头,一声不吭。 宋大郎从小锦衣玉食长大,丫鬟仆从伺候,有名师教导,才华横溢。 而他,直到这么大了才只能和一群七八岁的孩子挤在一间屋子里,念《三字经》《千字文》 宋公又说了一会儿,无非是那些“要争气”“别给我丢脸”之类的话。 终于他说完了,挥挥手,“行了,下去吧。” 虎头行了礼,转身往外走。 喜妞跟在他身后,小跑着才追上,扯了扯他的袖子,“哥……” 虎头不理她。 总有一天,他一定会将宋大郎比下去。 …… 凌云志找了人将家里修缮了一番。 不多久,王夫人的帖子送了过来,请她去赏花宴。 三日后,凌云志换上新衣裳,看着比刚来那会儿精神多了。 这回引路的是个丫鬟,“薛夫人,这边请。老太太在花园里等着呢。” 穿过回廊,远远便闻见一阵花香。 后花园里,花树下摆着几张矮几,铺着垫子,几上放着茶点瓜果。已经有几位夫人到了,三三两两地坐着说话。 王夫人坐在上首,穿着一身橙青色衣裳,见她来了,笑着招招手,“好孩子,过来,坐我身边。” 在场的几位夫人都转过头来,目光齐落在凌云志身上。 凌云志不慌不忙地走过去。 王夫人拉着她的手,让她在身边坐下,又对众人笑道:“这就是我师兄的女儿。” 凌云志微微欠身,“见过各位夫人。” 众人便都笑了起来,目光在她身上打量。 王夫人说:“这孩子医术高超。” 说着便把那日几个小丫鬟身上起疹子,痒得整夜睡不着,凌云志一去,看一眼就知道是疥疮,开了方子,又教她们煮衣裳晒被褥。 王夫人脸上的笑意更深了,“那丫头们痒了小半个月,这孩子一去,那些小丫头没过几天就好了!” 几位夫人听得认真,点点头,又看向凌云志,“年纪轻轻,竟有这般本事,难得难得。” 凌云志笑道:“不过是小时候跟着父亲学过几年,略懂些皮毛。” 旁边几位夫人也纷纷附和,有说“女医难得”的,有说“往后家里有什么头疼脑热的,可得麻烦薛夫人”的,一时间气氛热络起来。 凌云志不卑不亢应着。 王夫人看在眼里,暗暗点头。 寒暄了一阵,丫鬟们端上花酒和花茶,众人便一边喝茶酒,一边赏花,说说笑笑,大半个时辰才散。 临走时,凌云志谢道:“今日多谢夫人替我引荐。” “你医术这么好,不应该被埋没。”王夫人眼里充满了慈爱,“好了,时候不早了,你早些回去吧。” 凌云志点点头,转身上了马车。 …… 这天,喜妞去正院给刘夫人请安。 她听见房里传来说话声,在门口停住,往里看了一眼。 刘夫人正坐在上首,旁边坐着一位不认识的妇人。 喜妞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刘夫人已经看见她了,笑着招招手,“喜妞来了?进来进来。” 喜妞便掀开帘子进去,行了礼。 那位女眷打量着喜妞,笑着问道:“好清秀的小姑娘,今年几岁了?” 喜妞老实答道:“回夫人,十一了。” “十一,好年纪。”女眷点点头。 刘夫人突然想到了什么,“哎,你家那个姑娘呢?怎么好久都不见她了?你带她多出来走走。” 女眷对刘夫人道:“我们家送去了女学读书。” 刘夫人点点头,“我听说如今京里好些人家都送女儿去女学。说是除了教女红、琴棋书画,还教四书五经?” “可不。”女眷笑道,“女子多读点书总没错,往后到了婆家,也能撑得起场面。” 喜妞站在一旁,把这话一字一句听进耳朵里。 女学?原来京城的姑娘们,还能去念书。 她想起自己已经十一岁了,女红只学了个皮毛,琴棋书画摸都没摸过。 刘夫人和那位女眷又说了会儿话,话头渐渐转到了别处。 “对了,”刘夫人压低了些声音,“上回你说的那户人家,后来怎么说的?” 女眷也压低了声音,“画像已经拿去了,很满意,催着问什么时候合八字呢。” 刘夫人脸上露出笑意,“那就好。我也是盼着二娘能有个好归宿,这孩子从小懂事,我舍不得她受委屈。” 刘夫人又和那女眷说了几句,对喜妞道:“你去后头玩会儿,我和婶子说说话。” 喜妞退出去后,转身去了宋二娘的小院。 将房里听到的一切都告诉了宋二娘,“姐姐,你才十四就要定亲了?你哥哥还都没有定亲呢。” 宋二娘低头绣着花说道:“母亲说,家里女孩就要早点嫁出去,将来嫂子进了门,就不会有姑嫂矛盾。” 喜妞想了想,总感觉哪里不对。 没过多久,喜妞就听丫鬟说刘夫人拿了宋二娘的生辰八字去算命,没过多久就给宋二娘定了亲。 听说是很好的人家,男方是百年望族,喜妞羡慕极了。 常言道女人福气不靠出身,靠嫁人,偏偏她这个姐姐出身好,夫家也好。 宋公当着刘夫人的面,忽然对她说:“喜妞,你也好好学着做个姑娘,别整天疯疯癫癫的。你看二娘,多规矩多懂事。往后要是能像她一样,找个好夫家,我和你母亲也就放心了。” 喜妞愁眉苦脸,她连女学都没上过,连字都认不全,连琴棋书画一样都不会,能找什么好夫家? 她在屋里绣花,绣着绣着,竟觉得自己绣的花太难看了。 宋二娘从小就学女红,而她只会简单做个鞋袜,绣花还是进了刘府后,丫鬟教给她的。 正想着,外头传来敲门声,“进来。” 门开了,是虎头。 他在桌边坐下,看着喜妞,问:“妹妹,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喜妞便把心事说了,还说:“别家的小姐,念过书,会琴棋书画。我什么都不会,谁家会要我?” 虎头听了,语气里带着笃定,“你怕什么?等我以后考上进士,光宗耀祖,做了官,还愁找不到好人家?到时候我把你风风光光嫁出去,谁敢挑你的不是?” “可那是以后的事。”喜妞小声说,“再说,我什么都不会,就算你做了官,人家也要挑我的毛病。书香门第的姑娘们都知书达理,我一样都不会。我连字都认不全……” 虎头摆摆手,打断她道:“女子念书有什么用?你看娘,不仅识字还懂医术吧。可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被爹抛弃了。这个世道男子才是女子安身立命之处。我出息了,你自然跟着出息。我要是没出息,你念再多书也没用。” “娘现在在做女医。”喜妞说,“听说以前的旧交帮她介绍病人,她很快就能攒够钱,到时候把咱们接回去。” 虎头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做女医,毕竟不是长久之计。等时间久了,娘说不定改变了想法,会改嫁。找个老实人,安安稳稳过日子。这样其实对大家都好。” 喜妞厉声道:“不会的!娘不会抛下咱们的!” 虎头的目光里带着点无奈,“我没说娘会抛下咱们。这样对大家都好。这世道,女子艰难,各有各的难处。娘要是真改嫁了,我们也不应该怪她。” 喜妞嘲讽道:“你现在刚开始读书,等你考中功名,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那时候我都老了!” 虎头攥紧拳头,“你可别小瞧我,夫子们都夸我聪明,用不了多久我就能考上进士!” 喜妞懒得理他。 第二天,喜妞去了宋公的书房。 宋公见她进来,有些意外,“喜妞?怎么这会儿来了?” 喜妞走上前,眼睛亮亮地看着他,“父亲,我想读书。” 宋公愣了一下,“读书?” “嗯。”喜妞点点头,“昨天我听说,如今京里兴女学,好多人家的小姐都去念书。我也想上女学。” 宋公说:“你?二娘都没上女学,你上什么女学?咱们如今在刘府住着,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刘家的。你是我的女儿,可说到底,也是寄人篱下。别想那么多了,好好在院子里待着,学学针线女红,将来找个好人家,比什么都强。” 喜妞晃着他的手臂,“爹!我就想去念书。我保证不惹事,不给人添麻烦。您就帮我说说呗?” 宋公叹气,“你这孩子……” “爹!”喜妞拖着长音,“您就帮我说说嘛。刘家那么通情达理,说不定就答应了呢?” 宋公被她缠得没法,叹了口气,摆摆手,“行了行了,我找机会跟夫人说说。成不成的,我可不敢保证。” 喜妞眼睛一亮,连连点头,“谢谢爹!果然还是爹对我最好了!” 她笑着转身跑出去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03章 古代薛京墨5 世人皆逐利 宋公这几日心里一直窝着火。 起因是他那个当官的岳父, 刘老太爷给宋二娘看中了一户人家,连八字都合过了,才让人传话过来。 他这个当爹的竟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宋公心里那个气啊!可刘老太爷是朝中官员,是刘府的一家之主, 是他岳父。 “你爹这是什么意思?”宋公在屋里来回踱着步, “二娘是我女儿, 她的亲事,我这个当爹的连句话都说不上?他倒是会做好人,拿着我女儿去攀高枝!” 刘夫人坐在一旁看书, “老爷, 你消消气。西门家确实是好人家。家世好, 门风好, 二娘嫁过去,受不了委屈。” 宋公停下脚步,看着她:“你就知道好人家!我女儿才十四岁, 你就着急给她定亲了, 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刘夫人放下书,走到他面前,叹了口气, “好了,别气了。我爹也是为二娘好。今晚两家人在一块儿吃顿饭, 晚上好好应酬,别让人看笑话, 二娘的终身大事,可马虎不得。” 宋公张了张嘴,哼了一声。 晚上,刘府摆了一桌宴席。 刘老太爷坐在上首。 旁边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 穿着身酱色的绸袍,看着面善,复姓西门。再旁则是他的夫人,一位年龄相仿的中年女子,姓赵。 宋大郎坐在刘夫人和宋公的旁边,安安静静的,偶尔抬眼看看席上的大人们。 一开始,气氛还算融洽。 刘老太爷和西门老爷你一言我一语说着朝中之事。 赵夫人和刘夫人说着家常,夸宋大郎生得好。 宋公坐在一旁,脸上的笑容僵硬了。 他原本也是朝中官员,因为站错了队被革职流放。如今,看着刘老太爷和西门老爷对朝事侃侃而谈,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就像个外人似的,坐在旁边陪笑。 酒过三巡,宋公忽然端起酒壶,往宋大郎面前的杯子里倒了一杯酒,“大郎,你也大了,喝一杯。” 宋大郎愣了一下,看着面前那杯酒,又看看父亲,有些不知所措。 刘夫人连忙开口道:“老爷,大郎还小,不会喝酒。” “十六了,还小?”宋公笑着道:“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帮着家里应酬了。来,大郎,喝一杯,没事的。” 宋大郎也不好扫兴,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宋公拍了拍他的肩膀,“好!这才是我儿子!” 他又拿起酒壶,往宋大郎杯子里倒了一杯,“来,再来一杯。” 宋大郎于是又饮了一杯,没想到宋公又继续往宋大郎的酒杯里倒酒。 “老爷!”刘夫人道:“你别给孩子倒那么多!” 宋公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怎么?我给自己儿子倒杯酒,还要你同意?大郎是我儿子,我说他能喝,他就能喝!” 刘夫人脸色变了变,赵夫人皱眉,刘老太爷和西门老爷放下筷子,看过来。 宋大郎拒绝道:“父亲,孩儿不胜酒力……” 宋公却像没听到似的,又端起酒杯,往宋大郎嘴边送,“男子汉大丈夫,连杯酒都喝不得,将来怎么顶门立户?” 宋大郎被逼着又喝了一杯,他的脸已经有些红了,坐在那里摇摇晃晃的。 “老爷!”刘夫人站起来,“够了!” 宋公也站起来,瞪着她道:“我就是趁着大家伙,让大郎多喝几杯,碍着你什么了?你个妇道人家就知道多管闲事。” 刘老太爷干咳一声,“现在有客人,你们这样成什么体统?” 大家伙又继续吃了饭聊天,没过多久,西门老爷念叨时间不早了,带着夫人回去了。 过了几日,刘老太爷从外头回来,脸色不太好。 刘夫人小心翼翼问:“爹,西门家怎么说的?” 刘老太爷说:“人家说了,八字没合拢,亲事作罢。” 刘夫人愣住了。 …… 宴会上混了个脸熟之后,果然没过多久,便有人请凌云志上门了。 是赵家府上,赵家老太太这几日总是头晕胸闷, 凌云志接了帖子,收拾好药箱便上了门。 门婆子一路引着她到了老太太的院子。 老太太六十来岁,靠在床头,面色有些黄。 凌云志细细问了病症,又诊了脉,看了舌苔,心里便有了数,不是什么大病,只是年纪大了,气血亏虚,加上这几日气候变化快,一时适应不来。 她给老太太开了方子,又嘱咐了饮食起居。 赵老太太听着,脸上的愁容渐渐散了,“好孩子,你这一说,我这心里就踏实多了。” 赵夫人在一旁看着,暗暗点头。 隔了几日,凌云志又上门复诊,老太太的气色明显好了。 赵夫人让人端了茶点,陪着说了会儿话,临走时,付了十两诊金,还送了些茶点。 此后,又有几家夫人陆续递了帖子来请,有请看头疼的,有请看月事不调的,有请看小儿病的,有请看妇人产后体虚的。 一个月下来,她攒下了不少银子,有了银子,出行甚至都坐马车了。 这天,凌云志收拾了几样礼物,一盒上好的点心,两匹素净的绸缎,一包新茶,坐上马车往王夫人府上去了。 凌云志坐在车里,心里一直在想一件事。 新帝登基已快有两年了。 这位新帝是位穿越女,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虽然这个穿越女有些行为有点离谱…… 但她想见见这位皇帝,只要能抱上穿越女的大腿,什么事都好办了。 可以她现在的身份,想见皇帝那是不可能的。 得一步一步来。 马车停在王夫人府门口,凌云志收回思绪,提着礼物下了车。 王夫人还是那般慈祥和气,见了她,笑着拉她坐下,让人端茶来。 “听说你这阵子忙得很?”王夫人看着她,目光里带着欣慰,“赵夫人那边,李夫人那边她们都夸你医术好。” 凌云志微微一笑:“多亏了太太提携。若不是太太那日引荐,晚辈哪能有今日。” 王夫人摆摆手,笑道:“是你自己有本事,我不过是搭个桥罢了。” 她顿了顿,又道:“既然今日你来了,我有几句话,想嘱咐嘱咐你。” “夫人请讲。” “你记住,在富贵人家看病,和在外头给平民百姓看病,是不一样的。那些夫人小姐们,请大夫上门,三分是看病,七分是求个心安。你开的方子,不必太猛,宁可慢慢治。最重要的是要让她们觉得,这钱花得值。” 凌云志道:“多谢太太指点。” 王夫人扶起她,笑道:“好了好了,别动不动就谢,我多指点你几句也是应当的。你把病看好了,又把话说好了,往后就不愁没有病人上门。” 凌云志重新坐下,沉吟片刻,开口道:“夫人,晚辈还有一事想请教。” “你说。” “晚辈离京多年,对京中局势,实在知之甚少。”凌云志目光里带着几分诚恳,“当今新帝是女子,听说宫里设了女官,晚辈斗胆想问一问,如何才能……做女官?” 王夫人微微挑眉,“你想做女官?” 凌云志点点头:“晚辈想,若能像父亲一样,进太医院做太医,也算不辜负他老人家生前的教导。” 王夫人沉默了一会儿,慢慢道:“宫里确实又女官,不过那些女官,管的是宫廷内务,和太医院是两回事。” 她顿了顿,又道:“如今能站在朝堂之上的女官也就只有几位,而且都是被女相举荐的。” 凌云志问道:“谁?” 王夫人看着她,目光里带着几分复杂,“你没听说过那位女相吗?” 凌云志摇摇头,原主是真没听说过。 王夫人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那位女相,是当年跟着新帝的老人了。新帝还是公主的时候,她就是公主的伴读。新帝登基之后,封了她做女相。” 王夫人看着她,“你想进太医院,走正经的选拔路子是不能的。可若是能得到她的举荐,那就另当别论了。” 凌云志沉默了几秒,“多谢夫人指点。晚辈记下了。” 王夫人摆摆手,笑道:“你先好好看病,把名声打出去,等有了名气,说不定哪天机缘就到了。” 凌云志点点头。 …… 喜妞自从那天去求了宋公想要学琴棋书画,之后便再也没了下文。 她也不敢去催,因为这几日刘府上下的气氛都不太对。 直到那天傍晚,她去找宋二娘借根绣样,才从二娘院子里的丫鬟口中听到了消息。 “姑娘还不知道呢?”那丫鬟压低了声音,左右看看,凑到喜妞耳边,“我们二姑娘那门亲事,黄了。” 喜妞愣住了,心里产生了一点小窃喜,那么好的一个亲事居然没成? “黄了?怎么黄的?不是说八字都合好了吗?” 丫鬟叹了口气,脸上带着几分愤愤,“还不是那天宴会上……老爷他……” 她把那天的事说了一遍,老爷逼着大郎喝酒,拦都拦不住,大郎喝得脸都白了,那户人家当场就走了,过后便托人带了话,说是八字没合拢,亲事作罢。 “什么八字没合拢,”丫鬟撇撇嘴,“人家那是找台阶下呢。搁谁家碰上这样的亲家,不得掂量掂量?” 喜妞站在原地,半天说不出话来,“爹……他居然这般胡来?” 她可听说那可是西门家,出过好多大官,是百年望族。 原本她很忮忌宋二娘,宋二娘真是命好,出生那么好,未来夫家也是名门望族。 但现在只觉得忧心忡忡。 爹真是不让人省心,刘家好歹也是当官的,就算没了西门家,也能再找到不错的人家。 而她就不一样了。 万一以后她定亲的时候,遇到一个好人家,父亲也来这么一出给搅黄了可该怎么办?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04章 古代薛京墨6 世人皆逐利 王夫人告诉凌云志, 赵府有位小姐,十几年前嫁进了西门家,是那位女相西门昭的二伯母。 凌云志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便有了计划。她备了一份厚礼, 亲自登门拜访赵老太太。 寒暄过后, 她将话头引到西门家, “听说赵家与西门家素有往来,不知老太太可否帮忙引荐一二?” 赵老太太看了她一眼,沉默片刻, 点了点头。 过了几日, 果然有人上门。 那日下午, 凌云志正在院子里晾太阳听到有人敲门。 打开门, 外头站着个五十来岁的婆子,簪着一根素银簪子。 婆子笑着问:“请问是薛大夫家吗?” 凌云志道:“是的,我就是薛大夫, 你找我是来看病吗?” 婆子道:“老奴是西门家的, 请您过府一趟,给府里小姐瞧瞧病。” 凌云志点头应了,回屋收拾了药箱, 跟着那和婆子上了马车。 马车穿过几条街,拐进一条巷子, 在一座大宅子前停下来。 婆子领着她下了车,从大门进去, 穿过几道回廊,七拐八绕的,凌云志估摸着这座宅子比王夫人家大好几倍。 最终来到一处的院子前。 “薛夫人请。”婆子掀开帘子,侧身让到一旁。 凌云志抬脚走进去。 屋里光线明亮, 透着一股淡淡的香气,靠窗的榻上斜倚着一个人。 那人看着二十岁左右的模样,穿着身淡紫色的常服,头发随意挽着,面容清丽,眉眼间却带着一股的气势。 凌云志心里明白,这就是那位西门昭,“民妇见过西门大人。” 西门昭抬眼看着她,目光淡淡的,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听说你医术不错,给我瞧瞧。” 凌云志应了一声,走上前去,在她对面坐下。 她细细问了问症状,“大人最近有什么不适?” “近日有些口干舌燥,夜里睡不安稳,偶尔头疼。” 凌云志又诊了脉,看了舌苔,“大人并无大碍,只是有些上火,近日饮食清淡些,多喝些清火的茶汤,几日便好了。” 西门昭听了,点点头,看了旁边的丫鬟一眼。丫鬟会意,退了出去,把门带上。 屋里只剩下两个人。 凌云志的心跳快了一拍,面上却不动声色,也不知道西门昭打算出什么难题。 西门昭看着她,沉默了片刻,忽然开口,“听说你医术高明,我正巧有件事想找你帮忙。” “大人请说。” 西门昭淡淡道:“我府里有几个男宠,我担心有孕。你可有法子,把他们……阉了?” 凌云志听完,一时没忍住,轻笑了一声。 西门昭的眉头微微挑起。 凌云志收了笑容,正色道:“大人,你做房事是,可感觉得过趣?” 西门昭叹了口气,“按理说他们各个长得花容月貌,那玩意也厉害,可我就是感觉不舒服。” 其实女性性高潮唯一来源是阴.蒂,阴.f道无足够神经末梢,仅具接纳功能。 凌云志看着她,斟酌着措辞:“大人……”她身体微微前倾。 西门昭的目光变了变,凑上去,听完后问,“你说的是真的?” “民妇不敢妄言。”凌云志笑道,“大人若不信,试一试便知。” 西门昭脸上既有惊讶,又有好奇,还有几分若有所思,“你倒是个有意思的人。说吧,你想见我,是为了什么?” 凌云志知道这才是正题,“民妇仰慕当今圣上,也仰慕大人。陛下是女子,大人也是女子,却做了这天底下女子做不到的事。民妇不才,却也想像两位一样,做个有用的人。” “所以?” “民妇自幼随父亲学医,医术精湛,想进太医院做太医。” 西门昭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但这件事并非我能做主。你先回去,好好看病,把名声打出去。” 凌云志道:“多谢大人。” 西门昭点点头,没再说话。 凌云志退出去,跟着等在门外的婆子,一路出了那道小门,上了马车。 她坐在车里,轻轻吐出一口气。 …… 没过几天,西门府便来人接了。 还是那个婆子,凌云志上了车,又从西门府今日,这次婆子带她到了书房。 西门昭见她进来,放下书,嘴角微微翘起,“来了?” 凌云志行了一礼,“见过大人。” 西门昭摆摆手,示意她坐下,“今日叫你来,是要带你进宫。” 凌云志的心中一喜,“进宫?” “宫里太妃这几日身子有些不适,”西门昭慢慢道,“太医院的人看了,开的方子吃着总不见好。我想着,你医术不错,不如去给太妃们瞧瞧。”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多谢大人提携。” 西门昭摆摆手:“不必谢我。能不能成,看你自己的本事。” 说罢,她起身往外走,凌云志连忙跟上。 门外已经备好了马车。西门昭上了车,凌云志跟在后头,在她下首坐下。 马车走了小半个时辰,终于停下来。 “到了。”西门昭起身,掀开车帘。 凌云志跟着她下车,眼前是朱红的宫墙和高大的宫门,门口立着两排禁军,目不斜视。 西门昭走在前面,凌云志落后半步跟着,穿过一道又一道宫门,终于在一座殿宇前停下来。 是御书房。 门口立着几个太监,见她们来了,连忙迎上来。为首的老太监笑着道:“西门大人来了?老奴这就去通传。” 西门昭点点头,老太监转身进去通传。 不多时,老太监出来了,躬身道:“陛下宣西门大人和这位薛太医觐见。” 西门昭看了凌云志一眼,迈步进去。凌云志深吸一口气,跟在后头。 殿内光线明亮,透着一股淡淡的龙涎香。 御案后头坐着一个人。 那人约二十五岁左右,穿着明黄色的常服,眉眼间却带着一股威仪,她正低头看着什么,听见脚步声,抬起头来。 凌云志跟着西门昭弯腰行礼:“参见陛下。” “起来吧。”景元帝开口,“Simon,这就是你推荐的女医?” “正是。”西门昭道,“这位薛大夫医术颇精,想让她给太妃瞧瞧。” 凌云志愣了愣,赛门?哦不对,应该是Simon,西蒙? 挺洋气的绰号。 凌云志本来还想着找什么样的时机和这位穿越女相认,机会这不来了吗? 凌云志立马抬起头,脱口而出:“奇变偶不变!” 殿内瞬间安静下来。 景元帝的目光先是震惊,然后是难以置信。 西门昭站在一旁,愣住了。 景元帝慢慢开口,声音有些发颤:“符号看象限。” 凌云志用热切的眼神盯着景元帝。 景元帝盯着她,忽然站起身来,绕过御案,走到凌云志面前。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四目相对。 西门昭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景元帝深吸一口气,转过身来,对西门昭道:“Simon,你先退下。朕和这位薛夫人,有话要单独说。” 西门昭愣了愣,看看景元帝,又看看凌云志,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但她什么都没问,只是躬身行礼,“臣告退。” 她退出殿外,门轻轻合上。 殿内只剩下两个人。 凌云志激动原地转圈,“没想到突然能遇到老乡!” 景元帝盯着凌云志,“你穿越过来几年了?” “我前几个月刚穿越过来的,你呢?” “二十五年了。”景元帝喃喃道:“我穿了二十五年了。” 凌云志惊讶,“你是胎穿?这么多年你都是一个人?” 她当然已经通过797知道了眼前这位穿越女的经历,只不过装作天真的样子。 “来,坐下。”景元帝招呼凌云志坐下,“跟我说说,你是怎么来的?这边过得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不习惯的?” 凌云志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我一个大学生,眼睛一闭一睁眼就变成两个孩子的妈了!” 景元帝忍不住笑了,“俩孩子?” “可不是嘛!”凌云志苦着脸,“一个十三,一个十一,我连恋爱都没谈过几回,一上来就当妈。孩子他爹唉这男的就是个渣男,原主陪他在流放之地吃了十几年苦,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他说扔就扔!” 她说得激动起来,声音都高了些,“我穿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把我休了!我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住在破院子里,米缸都快见底了,柴火都快烧完了,你知道什么滋味吗?” 景元帝收了笑,看着她,目光里带着几分怜惜。 凌云志叹了口气,感慨道:“幸好原主以前的亲戚朋友帮忙介绍,靠着医术挣点钱,要不然说不定真就得饿死。” “你是大夫?”景元帝捕捉到重要信息。 凌云志点点头,“我穿越前是医学生,这具身体的原主父亲以前是大夫,算是中西医结合了。” 景元帝拍了拍她的肩膀,“行了,别伤心了。既然你是我老乡,往后我罩着你。” 凌云志眼睛一亮,“真的?” “君无戏言。”景元帝扬了扬下巴,“还有,你想进太医院吗?这事包在我身上。等过些日子,我给你安排。” 凌云志张开手臂就要抱她,“多谢陛下……” 景元帝后退一步,摆摆手,“行了行了,别来这套。咱俩谁跟谁。” 凌云志笑嘻嘻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道:“那个……陛下,我能再求您点事儿吗?” “说。” “能不能赏我点金银珠宝?”凌云志眨眨眼,“或者赏我个大宅子也行。我现在住那破院子,窗户是歪的,门板是松的,下雨天还漏雨……” 景元帝哭笑不得,“你倒是真不客气。” “咱俩谁跟谁。”凌云志学着她的语气。 景元帝被她气笑了。她想了想,摇了摇头:“不行。” 凌云志愣了愣。 景元帝解释道:“你是第一次进宫的民妇,我要是又破例封你为太医,又赏你金银珠宝大宅子。你现在根基不稳,名声不显,那不是把你架在火上烤吗?” 凌云志恍然大悟,“对对,你说的有道理!” 她忽然想起什么,“对了!我想到一个办法,能让你名正言顺地赏我!” “哦?” 凌云志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道:“我发现,这个时代还没有牛痘接种法。” 景元帝愣了一下,随即脸色变了,“你是说……天花?” “对!”凌云志点点头,“牛痘预防天花,如果我能把牛痘法试出来……” 景元帝在殿内来回踱了几步,盯着凌云志,“我一直想搞定天花,就是不知道具体怎么做,你真的知道怎么做?” 凌云志点点头:“我知道,具体步骤记得很清楚,一定能试出来。” “好。”景元帝说,“你去做。到时候,大宅子、金银珠宝,你想要什么,朕赏你什么。” 凌云志抬手行了一个军礼,“民妇领旨。” 景元帝被她这副正经样子逗笑了,“行了,别装了。你快去给太妃看病,等太妃的病好了,我就下旨封你作太医。” 凌云志笑着应了,转身大步走了出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05章 古代薛京墨7 世人皆逐利 出了御书房, 凌云志就看见西门昭一个人站在廊下。 凌云志快步走过去,“Simon~” 西门昭抬手制止了她,眼里却带着几分无奈,“别取笑我了。这是从前陛下给我取的绰号,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 一直叫了那么多年。你叫我扶光就好。” “扶光?”凌云志点点头, 唤了一声,“我小字云志,你叫我云志就行了。” 西门昭缓缓念道:“云志……陛下留你说了这么久的话, 可见是投缘的。走吧, 现在该做正事了。” 西门昭转过身, 凌云志跟上去。 西门昭道:“太妃前些日子摔了一跤摔伤了腿。她老人家固执, 不肯让男太医瞧,只让人开了些药吃着,拖了好些天, 越发严重了。太后来探望, 见情况不妙,才托人往宫外寻女医呢。” 凌云志点点头,跟着西门昭穿过几道宫门, 沿着长长的路往前走。 前头忽然传来一阵小孩子的笑声。 西门昭脚步顿了顿,随即继续往前走。 前面是一个穿着玄色长袍, 坐轮椅的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 面容俊朗,气度沉稳。 他手里牵着一个穿桃粉色衣裳,大约四、五岁的小女孩。 旁边还站着一个稍大些的男孩,六七岁的样子, 穿着身黄色的小袍子,板着一张小脸,努力装出大人的样子。 西门昭停下脚步,“见过侯爷。” 凌云志低头跟着行礼。 侯爷微微点头,落在凌云志身上,带着几分好奇,“这位是?” 西门昭语气平淡,“太妃娘娘病重,太医院的太医看了总不见好,太后命臣在宫外寻位医术高超的大夫,现在臣正带她进去为太妃娘娘看病。” 侯爷点点头,目光在凌云志身上停了几秒,便收了回去,“去吧,别让太妃等急了。” 两拨人擦身而过,走出一段距离之后,西门昭忽然放慢了步子。 凌云志跟上去,听见她压低声音道:“方才那位,是陛下的夫君,当朝镇国候,他身边两位就是小公主和大皇子。” 凌云志点点头。 又走了一会儿,终于走到了太妃宫里。 太妃的寝宫比想象中要安静。院子里几个宫女垂手站着,见她们来了,连忙行礼。 西门昭掀开帘子进去,凌云志跟在后头。 屋里光线有些暗,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药味,一位四、五十多岁的夫人,穿着身深褐色的常服,脸色蜡黄躺在床上。 榻边坐着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想来便是太后了。 “给太后娘娘请安,给太妃娘娘请安。”西门昭行了礼,侧身让出凌云志,“臣带来一位女医,医术颇精,让她给太妃瞧瞧。” 太后看了凌云志一眼,目光满是焦虑,“快,快过来看看。” 凌云志走上前去,在榻边蹲下身,轻声道:“太妃娘娘,民妇给您瞧瞧腿,成吗?” 太妃点点头,有气无力地“嗯”了一声。 凌云志掀开盖在腿上的薄被。 太妃小腿肿得老高,皮肤泛着不正常的青紫色,轻轻一碰,太妃便疼得直吸气。 凌云志摸了一遍骨头的位置,心里便有了数,“骨头错位了。当初摔的时候没正过来,就这么长着,越长越歪,如今压迫了筋脉,所以疼得厉害。” 太后脸色变了变,“那……那可怎么办?” “得正骨。”凌云志道,“把错位的骨头重新接好,固定起来,让它好好长。只是……” 她顿了顿,“会有些疼。太妃娘娘得忍着些。” 太妃看着她,摆摆手,“你尽管弄,我忍着。” 凌云志点点头,让人端了热水来,净了手,又让人拿来几条软布,指挥丫鬟按住太妃,“你们按住太妃,别让她乱动。” 丫鬟应下。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双手握住太妃的小腿。 “太妃娘娘,您忍一忍。” 咔嚓一声轻响。 太妃没忍住“啊”了一声。 凌云志飞快用软布把小腿固定好,又细细地调整了一下松紧,做完这些,她抬起头,额上也见了汗。 “好了。”她轻声道,“骨头正过来了。接下来几日,这条腿不能动,不能碰水。民妇开个方子,内服外敷,消肿化瘀。过几日再来复诊。” 太妃松了口气,“好好好,开方子,快开方子。” 凌云志开了方子,又细细嘱咐了饮食起居和换药。 太妃和太后脸上换上了一种安心的表情。 临走时,太后让人给她和西门昭封了厚厚的赏银。 凌云志行礼谢过,跟着西门昭退了出去。 …… 过了几日,凌云志再次进宫,为太妃复诊。 这回由一位太监领着,来到太妃宫里。 太妃靠在榻上,气色比前几日好了太多,“好孩子,你来了!” 凌云志走上前去,解开固定小腿的软布细细查看。 肿胀已经消了大半,青紫色褪去,皮肤恢复了正常的颜色。她轻轻按了按几处骨头的位置,太妃也只是微微皱了皱眉,没有喊疼。 “恢复得很好。”凌云志收回了手,“再养些日子,就能下地走动了。” 太妃高兴,连声道:“多亏了你!” 太后在一旁看着,脸上也露出欣慰的笑。 正说着,门口忽然传来一声通报:“陛下驾到!” 众人连忙行礼。 景元帝大步走进来,她先给太后和太妃问了安,又看了看太妃的腿,点点头,“恢复得不错。” 她转过身,看着凌云志,“朕听说,太妃的病是你治好的?” 凌云志低下头,“民妇不敢居功,是太妃娘娘吉人天相。” 景元帝笑了一声,“行了,别谦虚了。你一个女医,来了几天就见起色,这是真本事。即日起,朕封你为御医,入值太医院。” 凌云志立马行礼,“臣,谢主隆恩。” …… 天色还没大亮,凌云志才刚刚起床,心里思索在待会儿吃什么。 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 这么早,会是谁?凌云志打哈欠,打开门。 王夫人站在门口,穿着身素净的衣裳,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太太?您怎么来了?快请进来。” 王夫人笑着往里走,“怎么,不欢迎?” 凌云志接过她手里的食盒,“没想到您这么早……” 王夫人摆摆手,在桌边坐下,“今日是你上任的好日子,我怎么能不来送送?” 她打量着凌云志那身官服,眼里带着几分羡慕,“穿上这身官服,果然人精神多了。” 凌云志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王夫人打开食盒,里头是几样热腾腾的包子和糕点、小菜,还有一碗冒着热气的粥,“今天你第一天上任,我特意来送送你。你家也不请个厨娘,快趁热吃,别饿着肚子去上任。” 凌云志点点头,吃起来了。 王夫人道:“你能有今日,多亏了西门昭举荐。可这份情,你得记着。我帮你备好了礼,等下了值,你亲自上门去谢。” 凌云志认真听着,连连点头。 王夫人又说:“还有你的两个孩子,得早点接回来。你如今有了俸禄,有了住处,不能再让你的孩子在别人家寄人篱下。虽说是跟着亲爹一起住,但当爹的根本不在乎小孩,那刘家再好,也是别人的屋檐,孩子在自己身边,才最放心。” 凌云志轻声道:“我正打算这几日就去接。” “那就好。”王夫人点点头,又想起什么,“接回来之后,虎头的学业不能断。你如今在太医院当差,认识的人多,托人找个好学堂,花点银子也值得。喜妞那孩子,你要是忙不过来,就送她来我这儿住几日,我帮你看着………” 吃完后,王夫人站起身,把她拉起来,上上下下在她的官服上打量了一遍,替她整了整衣领,又理了理袖口。 “好了,快去吧。第一天上任,可千万别迟到了。” 凌云志点点头,坐上马车,王夫人站在门口的身影越来越远。 …… 下了值,凌云志坐上马车,往西门府上去。 下人引她去了书房。 西门昭手里拿着一卷书,见她进来,放下书,“来了?” 凌云志走上前,“多谢大人举荐之恩,这些微薄礼,不成敬意,还请大人笑纳。” 西门昭看了一眼那堆东西,笑了笑,没有推辞,“坐吧,别那么生疏,叫我扶光就可以了。” 凌云志在下首坐下。 西门昭让人端茶来,目光在她身上转了一圈,又随手拆开了凌云志带来的礼品盒子,把玩着一个精致带有细纹的砚台,“云志,听说今日是你第一天上任,可还顺利?” 凌云志点点头,“太医院的同僚们虽说不熟,倒也客气。” 西门昭忽然笑了,“我举荐你,倒不是全为了帮你。你是不知道,太医院里那些老头,我一个都看不惯,我就想,凭什么太医院里全是些老头?凭什么女子就不能当太医?你这样的,有真本事的,就该进来。” 凌云志听着笑道:“你的愿望,一定会达成的。如今陛下是女子,大人是女子,我也进了太医院。往后,会有更多的女子读书、入朝为官。这不是一个人能做成的事,可只要有人开了头,总会越来越好的。” 西门昭看着她,张了张嘴,似乎想到了什么,沉默了一会儿,才道:“……你这张嘴,倒是会说话。” 凌云志笑了笑,没有辩驳。 又说了会儿话,凌云志起身告辞。西门昭送到门口,忽然道:“往后有什么事,只管来找我。” 凌云志点点头。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06章 古代薛京墨8 世人皆逐利 喜妞坐在马车里, 身子随着车轮的颠簸轻轻摇晃。 她今日穿着新做的衣裳,蓝色的衣裳,头发梳成两个小小的髻,各簪着一朵淡粉的绢花。 这是刘夫人特意让人给她做的, 说是去马球会, 要穿得体面些。 对面坐着宋二娘, 她穿着身鹅黄色的衣裙,安静坐着,不知在想什么。 喜妞看着她, 心里有些复杂。 最近府里的气氛总算好些了。 前些日子, 刘老太爷发了好大的火, 把宋公骂得狗血淋头, 听说还要让宋公去乡下庄子上干活,安排了一个闲职,听上去就跟流放似的。 喜妞那几天担惊受怕的。 她怕爹真去了乡下, 她和哥哥怎么办?她现在住的是刘府, 吃的用的是刘家的,要是爹被赶走了,她还能留在这儿吗? 好在宋公很快就认错了, 向刘夫人赔罪,又去给刘老太爷磕头, 总算是把这事圆过去了。 喜妞暗暗松了口气。 马车拐了个弯,外头的喧嚣声渐渐大了起来。 马蹄声和人声混成一片。 “到了。”车帘掀开, 丫鬟的声音传来。 喜妞扶着丫鬟的手跳下车,眼前是好大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更远处是一道矮墙,墙外便是马球场, 隐隐能看见有人骑着马跑来跑去,尘土飞扬的。 四周已经来了不少人,都是锦衣华服的,三五成群地站着说话。 丫鬟小厮们穿梭其间,端茶、送点心、引路忙得不可开交。 喜妞看得眼花缭乱。 刘夫人走过来,宋公站在一旁。 一行人往看台走去。 看台搭得高高的,一层一层的座位,越往上越好。刘家的座位在中间靠前的位置,铺着厚厚的锦垫,摆着小几,几上放着茶点瓜果。 喜妞坐下来,好奇地东张西望。 忽然,她看见她爹宋公的脸色变了,眼睛直直地盯着某个方向,嘴微微张着,像是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 喜妞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不远处的看台上,坐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穿着身紫蓝色的衣裙,料子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黑黑的头发梳成了一条的麻花辫,她侧过头,和旁边的人说着什么,麻花辫带着发尾的红丝带一起轻轻晃动,好像一条灵活的尾巴。 喜妞愣住了,那是……娘? 她眯起眼睛,又看了一遍。 是娘!真的是娘! 宋公注意到喜妞欣喜的表情,脸色更难看了。 刘夫人也注意到了,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微微挑眉。 “那位是谁?”她轻声问旁边的一个熟人。 那熟人是个四十来岁的妇人,穿着身枣红的衣裳,手里摇着一把团扇。她顺着刘夫人的目光看了一眼,笑了起来:“那位啊,是太医院新来的女医,听说是西门大人举荐的,前些日子进宫给太妃治好了腿,陛下亲自下旨,封了她做太医。” 刘夫人听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宋公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薛京墨怎么就成了太医? 他曾经也是官身,虽然品级不高,可也是堂堂正正的朝廷命官。只因为十几年前站错了队,就被流放,吃了十几年的苦。 好不容易等到新帝登基,大赦天下,他以为苦尽甘来了。 结果新帝就是当初他得罪的那个女人,他现在只能仰仗刘家过日子,活得小心翼翼。 而被他抛弃的薛京墨,成了朝廷命官? 凭什么? 他心里带着几分咬牙切齿的恨意。 喜妞偷偷看了看爹的脸,又看了看远处娘的身影,心里忽然有些复杂。 太医!听说太医是给皇帝和宫里妃子看病的。 娘过得比她想的好。 爹是刘家软饭的,她和虎头跟着爹,也是吃刘家的饭。 虽说刘家很好,总归是住在别人的屋檐下。 当初喜妞是想过富贵日子,不想再吃苦了,所以跟着爹。 现在既然娘也发达了,那她还是想跟着娘一起过日子。 喜妞正盯着娘发呆,忽然,娘转过头来。 四目相对。 娘朝她笑了笑,喜妞的狠狠心跳了一下。 随后娘站起身,朝这边走来。 喜妞攥紧了衣角。 凌云志走到刘家的座位前,停下脚步。 刘夫人已经站起身来,脸上带着得体的笑。宋公也站了起来,脸上的表情有惊讶,有尴尬,还有一丝莫名的心虚。 凌云志先朝刘夫人点了点头,“刘夫人,许久不见。” 刘夫人笑着还礼,“薛大人,听说你成了太医,恭喜恭喜。方才还听人说起你,没想到竟在这儿遇上了。” 凌云志微微一笑,目光转向喜妞。 喜妞一下子扑过去,抱住她的腰,“娘!” 凌云志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轻声道:“长高了些。” 喜妞抬起头,眼里带着崇拜,“娘,我听人说,你做大官了?” 凌云志笑了笑,“不是什么大官,只是太医院的太医。” 喜妞眼睛亮亮的,“那真是太好了!” 她扯着凌云志的袖子,急切道:“娘,你之前说过,等有钱了就把我和哥哥接回去。你现在都当官了,我想跟你回去住!” “好。”凌云志点点头,“接你们回去。” 喜妞咧嘴笑了,“太好了,娘我可想你了!” 凌云志又问:“这些日子在刘家,过得怎么样?” 喜妞想了想,老老实实地说:“吃得挺好的,穿得也挺好的,刘夫人她对我挺好的,分了两个丫鬟伺候我。娘你是不知道!我在刘府吃一碗粥都配有八个菜。” 她比了个“八”的手势。 这番话惹得众人都笑了。 喜妞顿了顿,“可我最想的还是娘。” 凌云志又摸了摸她的辫子,转过身,看着刘夫人行礼,“刘夫人,这些日子两个孩子承蒙你照顾。如今我这边安顿下来了,想把兄妹俩接回去。给你添麻烦了。” 刘夫人连忙扶住她,“薛大人不必多礼,两个孩子都是懂事的。你既然要接,那就接回去吧,到底是跟着亲娘好些。” 凌云志点点头,又说了几句客套话。 从头到尾,她没有理宋公。 宋公站在一旁,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薛京墨连看都不看他,这让他感觉到了一股轻视。 只听凌云志又说:“正好喜妞,你这名字也该改改了,你年纪大了,还用乳名,该叫人笑话。” 喜妞红了脸,低下头,手指绞着衣角没说话。 凌云志想了想,语气认真:“你今后就跟我姓,姓薛,名字且让我想想。” 这话一出,宋公的脸色就变了。 “什么?”他的声音猛然拔高,“你居然要让孩子改姓?薛氏,你是何居心?” “你以什么身份管我?”凌云志说,“这是我家的家事,要你管?” 宋公的脸涨得通红,他张了张嘴,可四周人来人往的,没敢发作。 他把脸转向喜妞,语气里带着几分咬牙切齿,“你要是改姓,就当没我这个父亲。” 喜妞担忧地扯了扯凌云志的衣袖,“娘……” 凌云志说:“你既然选择跟着我,那就要跟我姓。” 喜妞犹豫了一下,看了一眼面色铁青的宋公,又看了看凌云志。 还是跟着做太医的娘有前程,“娘我听你的。” 宋公气得胸膛起伏,他指着喜妞想说什么,可嘴巴张了几回,愣是一个字都没挤出来。 可惜,没人理他。 …… 第二天,凌云志备了些礼物,坐上马车往刘府去。 礼物不算贵重,一些点心鲜果,几匹布料,还有些自制的药丸药膏。 马车在刘府门口停下。门上的人早得了信,一路引着她往里走。 刘夫人在正厅候着,见她进来,起身相迎。 凌云志笑着把礼物递上去,“一些微薄礼,不成敬意。” 刘夫人让人收了,两人寒暄了几句。 喜妞一阵风似的跑进来,“娘!” 凌云志问道:“东西都收拾好了?” “收拾好了!”喜妞用力点头,“就等娘来接我。” 刘夫人在一旁笑道:“这孩子,昨晚兴奋得半夜没睡着,一大早就起来收拾,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走。” 喜妞红了脸,低着头笑。 刘夫人又对凌云志道:“对了,薛大人,喜妞在我这儿住了这些日子,身边有两个丫鬟伺候。我想着,孩子回去,这两个丫鬟也跟着去吧,也好有个照应。” 凌云志愣了愣,连忙道:“这怎么好意思?已经麻烦你这么久了,怎么好再让你贴人……” 刘夫人摆摆手,笑道:“薛大人别客气,喜妞也习惯了她伺候。” 凌云志想了想,不再推辞,“那就多谢刘夫人了。” 又说了一会儿话,凌云志问道:“虎头呢?怎么不见他?” 刘夫人说:“他还在学堂呢。要不,我让人去叫他?” 凌云志点点头。 不多时,虎头跟着一个小厮进来了。 他穿着身细布衣裳,比刚来时长高了些,也壮了些。 “娘。”虎头走过来,行了个礼。 凌云志看着他,笑了笑:“虎头你长高了,收拾收拾,跟娘回去吧。” 虎头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娘,我……我不想回去。” 喜妞愣住了,看看哥哥,又看看娘,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凌云志看着他,问道:“为什么?” 虎头依旧低着头,声音闷闷的:“娘一个人带着妹妹,本来就够不容易的了。我想……我想留在爹这边。” 他的目光闪过一丝躲闪。 娘虽然是太医,但太医在朝中无根无基,无人无势。 而刘家,刘老太爷是朝中大员,刘家族人遍布官场,随便拉出一个人来,都比她这个女医有分量。 将来他背靠刘家的人脉,也不至于在官场上受人欺负。 而且听喜妞说跟着娘还要改姓,他接受不了。 凌云志沉默了几秒,“你想好了?” 虎头点点头。 凌云志没再说什么,她转过身,对刘夫人道:“刘夫人,这孩子就……麻烦你多照看了。” 刘夫人叹了口气,点点头:“薛大人放心。” 凌云志带着喜妞往外走。 走到门口,喜妞冲着虎头喊:“哥!你真不跟我们一起走?” 虎头站在屋里,低着头,没说话。 凌云志扶着喜妞上了车,自己也坐上去。 马车启动,刘府的大门渐渐远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07章 古代薛京墨9 世人皆逐利 喜妞跟着娘回了家。 那座破旧的宅子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窗户换了新的,门板也修好了,院里的杂草清得干干净净,长出了一层绿油油的草坪, 种了几株五颜六色的花草。原来枯死的树也挪走, 种上了一颗柿子树。 屋子收拾得齐整, 桌子是新的,桌子上摆了一个橘子,橘子上面用墨水画了可爱的小表情。 床也是新打的, 铺着厚厚的新被褥, 家里的一切都是新的。 最关键的是, 她居然有了一间单独的书房! 喜妞摸摸这个, 看看那个,“娘,这真是咱们的家?” 凌云志闻言笑了笑, “不是咱们的, 还能是谁的?” 喜妞在空落落的书房里打转,“真好,这里真是太好了!” 过了几日, 西门昭托人传话,女学那边说好了, 随时可以去。 凌云志带着喜妞去了女学。那是一座不太的书院,里头大概有几十位姑娘, 大的十五六岁,小的七八岁,有的在念书,有的在习字, 有的在学女红。 夫子是位三十左右的女人,见了喜妞,问她以前有读过书吗?认得多少字。 最终道:“底子薄了些,不过孩子年纪还小,肯用功就好。” 喜妞用力点头。 从女学出来,喜妞一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娘,我看见那边有人在学画画,画的可好看了!夫子说往后我也能学琴,我从来没摸过琴呢!” “娘,我明天就能来上学了吗?” 凌云志笑着应她,“对,明天就能来。” …… 宋公想起喜妞,越想越觉得气。 那丫头跟着她娘走了,也不知道如今过得怎么样,走的时候,头也不回,眼里只有她娘。 他在刘府住着,虽然吃穿不愁,却总觉得处处矮人一头。刘老太爷见了他,连正眼都不给一个。连下人们看他的眼神,都带着几分说不清的意味。 宋公换上那身衣裳,坐上马车,往薛家老宅去了。 马车在一座小院前停下,宋公下了车,打量了一眼,门是新换的,漆着深色的漆,门环擦得锃亮。 哼,看来薛京墨真是发达了。 他上前敲门。 一个婆子开了门,四十来岁的模样,穿着身青灰色的褂子,她上下打量了宋公一眼,目光里带着几分审视,“找谁?” 宋公挺了挺腰板:“我是宋公,喜妞的爹,来看看我闺女。” 婆子又看了他一眼,“姑娘不在家。” 宋公皱了皱眉:“那薛氏在吧?” “大人在太医院。” 宋公脸色有些不好看,这婆子什么意思? 他往门里张望了一眼,想看看那院子里什么样,婆子却往门口一站,挡住了他的视线。 “我进去等她们回来。”宋公说着就要往里走。 婆子伸手拦住他,声音硬邦邦的,“这位老爷,您谁啊?说进就进?” 宋公愣了愣,脸色涨红:“我是宋公,喜妞的爹!薛氏的……薛氏的前夫!你让开!” 婆子嗤笑一声,上下打量着他,“你说是就是,谁知道你是谁?如今主人家都不在家,你进来做什么?” 宋公的脸彻底涨红了,“你!你一个下人,怎么说话呢!” 婆子叉着腰,嗓门高了起来,“我怎么说话?我说的是人话!你算个什么东西?我都告诉你,姑娘不在,大人也不在,你爱等不等,反正这门你进不来!” 说完,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宋公站在门口,气得浑身发抖,想砸门骂人。 可巷子里有人路过,朝他投来好奇的目光,他到底没那个脸皮,不屑于那泼妇争执,灰溜溜上了马车。 宋公坐在车里,憋了一肚子火。 不行,他不能就这么算了。 他让车夫把马车赶到巷子口,找了个不显眼的地方停下等着。 太阳渐渐西斜,巷子里卖菜的、卖豆腐的、卖猪头肉的、卖麻花的、卖馒头的挑着担,推着小车来来往往。 宋公等得心里发焦。 终于,巷子口传来车轮声,一辆马车驶进来。 车帘掀开,凌云志先跳下来,然后她转过身,从车里牵出喜妞。 喜妞穿着身新衣裳,手里提着个油纸包,不知买的什么,脸上带着笑,正和凌云志说着话。 宋公一下子跳下马车,大步冲过去,“京墨!” 凌云志转过身,看见他,眉头微微皱起。 喜妞吓了一跳,往凌云志身后躲了躲。 宋公站在她们面前,胸膛起伏着,指着凌云志,又指着喜妞:“好啊你们!我巴巴地来看闺女,你们让个婆子把我拦在外头,骂得我狗血淋头!薛氏,你安的什么心?教唆闺女不认亲爹,你这是薄情寡义!” 凌云志看着他,“你有什么事?” “什么事?”宋公冷笑道,“我来看我闺女!她是我生的,我养的,我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 凌云志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叹了口气,“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她指了指巷子那头是条河,“咱们去那儿说。 宋公看了看那条河的方向,那边人少,看来薛氏还是要脸的。 便点了点头,跟着她往河边走。 喜妞想跟上去,凌云志回头摆摆手,“你先回家。” 喜妞点点头,抱着那包盐水鹅,进了院子,却躲在门后偷偷往外看。 夕阳在水面上照成了碎金波光。 宋公站在岸边,看着凌云志,等着她开口。 凌云志走近了几步,站在他旁边,也看着那条河,“我有一些话跟你悄悄说。” 宋公往前凑了一步。 凌云志也往前凑了一步,像是要在他耳边说什么。 然后,她突然伸出手,使劲一推! 宋公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往后仰去,只听“扑通”一声,整个人掉进了河里! 河水不深,他在水里扑腾着,好不容易站稳了,水只到胸口,可浑身上下已经湿透了,狼狈得不成样子。 “你!你!”他指着岸上的凌云志,气得话都说不利索。 凌云志站在岸边,弯腰捡起一块石头,朝他扔过去,石头砸在他身边的水里,溅起一片水花。 “你这个不知廉耻的贱人!居然还好意思上门来骂我!我看你就是存心上门找茬!你要是下次再敢来别怪我不客气了!” 宋公在水里躲来躲去,狼狈不堪。 岸边已经围了一圈人,都伸长了脖子看热闹,指指点点的,不知在说些什么。 凌云志扔完最后一块石头,还朝河里吐了口唾沫,拍了拍手上的灰,转身拨开人群就走。 留下宋公一个人站在河里,周围那些目光落在他身上。 宋公感觉自己有生以来从未有一天像今天一样狼狈。 宋公低着头,浑身滴着水快步往马车那边走,假装若无其事钻进马车,“还等什么?还不快走。” …… 马车回了刘府。 宋公的声音压得低低的,“来人!烧水!煮姜汤!” 小厮低下头,假装什么都没看见,连忙应声,小跑着去准备了,没人敢多嘴问一句。 宋公坐在屋里,湿衣裳贴在身上,又冷又黏,难受得要命。 薛氏那个贱人!不就是当了太医,居然就敢如此对他! 他咬牙切齿,拳头攥得咯咯响。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虎头跑了进来,“爹!您怎么了?” 宋公看着虎头,猛地站起来,抬起脚狠狠踹在虎头身上。 虎头猝不及防被踹翻在地。 他捂着被踹的地方,疼得脸都白了,抬起头,眼里全是不解和委屈,“……爹?” 宋公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道:“你娘那个贱人!你妹妹那个忘恩负义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身上流着她的血,能好到哪儿去?” 虎头愣住了,眼眶渐渐红了,“爹……我没有……我一心向着爹……” 宋公还要再骂,虎头忽然爬起来,跪在他面前,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下来,“爹,我留在刘家,是为了什么?娘来接我的时候,我为什么不跟她走?我想着……想着爹一个人在这边,没人贴心,我得陪着爹……” 他说着说着,声音哽咽,“我娘来接我,我没跟她走。妹妹走了,我留下来了。就因为我觉得……觉得爹更需要我……” 宋公站在原地,听着这些话,看着跪在地上泣不成声的虎头,心里突然升起了几分内疚,“今日踹你那一脚,是我不好。我心里憋着火,看见你那张脸……像你娘,我就……唉!” 他懊悔地弯下腰拍了拍大腿。 虎头摇摇头,“我不怪爹。” 宋公看着他,忽然把他揽进怀里,用力拍了拍他的背,“好孩子,往后,就咱爷俩相依为命了。刘家那些人,看着客气,谁知道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你好好读书,将来考取功名,做出一番事业来。到那时候,让那些看不起咱们的人看看,让那些薄情寡义的人后悔去。” 虎头擦干眼泪,用力点头,“爹放心,我一定争气。” 宋公点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儿,我有一个计……” …… 这日凌云志在宫里值班,走不开,便托了王夫人去女学接喜妞放学。 王夫人早早就来了,站在学堂门口,看着一群女孩子叽叽喳喳涌出来。 喜妞一眼看见她,“王奶奶!” 王夫人笑着牵起她的手,替她理了理跑歪的辫子,“慢点儿,跑出一脑门汗。” 婆子接过喜妞的书包,两个人坐上马车。 “今日学了什么呀?”王夫人问。 喜妞掰着指头数,“上午夫子教了《女儿经》,下午学了《诗经》里的两首诗歌。” 王夫人低头看了喜妞一眼,笑了笑,“《女儿经》这东西,你随便学学就行了,别往心里去。” 喜妞抬起头,眨了眨眼睛。 “学习有轻重缓急,什么该记在心里,什么该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你得学会分辨。”王夫人顿了顿,“你娘如今是太医,是朝廷命官,你也得好好念书,将来和她一样,做个有本事的人。” 喜妞点点头,挺了挺小胸脯,“我长大了也要当官。” 她从小就明白万般皆下品,惟有做官高,读书人读书都是为了做官。 王夫人笑了,“我小时候,家里也请了先生来教,四书五经、史书典籍,一样没落下。” 喜妞仰着头看她,“那后来呢?王奶奶为什么没做女官?” 王夫人笑了笑,*“我欲修国史,绮阁不封女学士。” 第二天上课时,喜妞还在想着王夫人的话。 她突然想,听说娘做能当上太医是因为西门大人的举荐。 她现在学的东西和男学也差不多,如果能参加科举就好了。 晚上回到家,喜妞坐在窗边发呆。 房间外忽然传来脚步声,凌云志进来了,“喜妞,过来,娘有事跟你说。” 喜妞回过神来,走过去。 “娘研究出了一种新法子。”凌云志看着她,“能预防天花。” 喜妞眼睛一亮,“真的?” 凌云志点点头:“不过,这法子还没在人身上试过。娘需要找个人……” 她顿了顿,看着喜妞,“你愿意帮娘试试吗?” 喜妞愣住了,心里犹豫起来。 凌云志安慰道:“你放心,失败率很低的。” 喜妞清楚这和娘的前程有关,下定了决心点点头,“娘,我愿意。” 凌云志点点头,“好。” 她让喜妞坐下,挽起袖子,露出小臂,拿起一把小刀,“稍微有点疼,别怕。” 凌云志在喜妞的胳膊上浅浅划了几道,划破了皮。 喜妞疼得瑟缩了一下,随后她娘又在伤口上涂了不知道什么东西。 凌云志轻声道:“好了。” 喜妞疑惑,低头看了看胳膊上,这就好了? “接下来几天,身上可能会出些疹子。”凌云志嘱咐道,“都是正常的,别怕。娘会一直在。” 喜妞点点头。 头两天,喜妞的手臂上长了小水疱,她心里升起恐惧,这小水疱会不会越长越多? 早上一起来,她就在看自己身上有没有长满水疱,不过好在好在只有那条手臂上有水疱,过了几天之后,水疱变干了,渐渐变成了痂。 喜妞举着胳膊,“娘!我好了!” 凌云志上上下下打量她的胳膊,“好了!太好了!我成功了!” 她一把把喜妞抱进怀里。 喜妞也抱住她,“娘,你的法子有用!你成功了!” 房间里溢满了喜悦。 作者有话说: *我欲修国史,绮阁不封女学士。 兰台表志妹补之,刊书未曾列名氏。 出自清代才女吴筠的《述怀》 第108章 古代薛京墨10 世人皆逐利 凌云志带着喜妞进了宫。 一路上喜妞都很紧张, 凌云志轻轻捏了捏她的手, “别怕。” 喜妞点点头。 御书房里,景元帝正坐在御案后头批折子,见是凌云志进来, 便放下朱笔, “来了?什么事这么急?” 凌云志领着喜妞跪下行礼, 站起身来,“陛下,牛痘接种术臣已经试成了。” 景元帝目光里是震惊和不敢置信, “成了?” 凌云志点点头, 把喜妞拉到跟前, “这是臣的女儿喜妞。种痘之后, 只是出了些许疹子,三五日便好了。如今一切如常,并无不适。” 景元帝朝喜妞招了招手, “你叫喜妞?” 喜妞紧张走过去, 大气不敢出,“回……回陛下,是。” 景元帝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好孩子,你救了很多人。” 她看着喜妞, 目光里带着几分赞赏,“你小小年纪, 有这样的胆量,真是难得。说吧,想要什么赏赐?” 喜妞的心扑通扑通跳起来,她鼓起勇气, 开口道:“陛下,臣女在女学里念书,学的和男学里是一样的四书五经。臣女就想……为什么男子能考科举,女子不能?臣女斗胆,想求陛下……允许女子参加科举。” 景元帝靠在椅背上,忽然笑了,笑意里有几分慈爱和分无奈,“你还小。有些事,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朕兴建女学,让女子读书,是为了让她们明理修身,做个知书达理的好女子。而不是男子一样利欲熏心,争名夺利。” 喜妞张了张嘴,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说不上来。 景元帝看着她那副懵懵懂懂的样子,笑了笑,“等你再大些,就懂了。” 凌云志走上前,拉了拉喜妞的手,然后转向景元帝,开口道:“陛下,臣有个不情之请。” 景元帝看向她,挑了挑眉,“说。” 凌云志笑了笑,语气里带着几分狡黠:“臣如今做了太医,可还住在那个破院子里,实在不像话。臣想求陛下赏臣一处宅子,再赏些金银珠宝,也好体体面面地过日子。” 景元帝笑出声来,“行,朕赏你。” 她想了想:“城东有一处宅子,离皇城近,朕让人收拾出来,过几日你搬进去。” 凌云志连忙行礼谢恩。 景元帝又道:“金银珠宝就不赏了。你如今是太医,俸禄够你花用。宅子已经是大手笔了,再赏金银,外头该有人说闲话了。” 凌云志笑嘻嘻应了。 景元帝道:“好了,你们回去吧。种痘的事,朕会让人安排。” 凌云志领着喜妞退了出去。 出了御书房,喜妞还低着头,闷闷不乐的。 凌云志拉着她的手,轻声道:“怎么了?” 喜妞抬起头,“娘,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凌云志轻轻叹了口气,“你没有说错。只是有些事,不是一天两天能改变的。” 喜妞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 景元帝的旨意下得很快。 京城的百姓最先接到旨意,家家户户的孩子都要种痘。 刘府也不例外。 宋大郎和宋二娘以及府里几个堂兄妹也种了,没过三五日便好了。 没什么大症状,一个个活蹦乱跳的,该上学的上学,该玩耍的玩耍。 刘夫人松了口气。 但是谁也没想到,刘老太爷居然病倒了,他莫名发起高热来,烧得整个人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起不来身。 宋公站在门口,往里看了一眼,老太爷躺在床上。 他看了宋二娘一眼,“二娘,你前几日种了痘,身上出过疹子,莫不是把病气带给了老太爷?” 宋二娘愣住了,“我……我没有……” 宋公叹了口气,语重心长道:“我也不是说怪你。只是你种了痘,身上带些病气也是难免的。老太爷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你还是离远些好。” 刘夫人转过头,看了宋公一眼,又安慰宋二娘,“二娘,别伤心,这事不是你的错。” 宋公讪讪地住了嘴,可那目光还在宋二娘身上转来转去,像是认定了什么似的。 大夫来了,说是寻常的风寒,只是老太爷年纪大了,身子虚,所以来势凶了些,需要静养。 刘夫人这才稍稍放了心。 接下来的几日,刘夫人衣不解带守在老太爷床前,宋公也来了,“岳父大人,您放心,有我在呢。” 刘夫人站在一旁,看着他这副模样,没说什么。 ………… 景元帝决定给自己的两个孩子种痘,大臣们纷纷反对。 “陛下三思!”一位老臣声音发颤,“民间已有种牛痘身亡的案例,这件事到底是有风险的。皇子和公主千金之躯,怎能以身犯险?” 旁边几位大臣你一言我一语地劝。 “天家血脉不容有失!” “请陛下三思!” 景元帝坐在龙椅上,听着底下那些声音,面色沉静,慢慢开口:“民间幼童种痘,已有数千例。朕问过太医院,真正出事的,不过三五人。这点风险,朕的孩儿就担不得?” 大臣们面面相觑,还有人想再劝,景元帝摆了摆手,语气不容置疑,“朕意已决,不必再议。” 散朝之后,凌云志主动求见。 御书房里,景元帝靠在椅背上,见她进来,苦笑了一下,“难道你也来劝朕的?” 凌云志摇摇头,“臣来请缨,亲自给皇子和公主种痘。” 景元帝看着她,点点头,“好,有你在,朕就放心了。” …… 种痘那日,景元帝亲自来了。 大皇子今年七岁,穿着身宝蓝色的小袍子,板着一张小脸,努力装出大人的样子。 小公主才四、五岁,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四处看。 凌云志净了手,给小公主接种,眼看小公主就要哭。 景元帝走过来,柔声搂着小公主道:“乖,不怕。 大皇子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幕,轮到他的时候,他还是紧张地攥紧了拳头,凌云志在他胳膊上种了痘,他咬着牙,一声没吭,只是脸色微微有些发白。 “好了。”凌云志轻声道,“接下来几日,可能会有发热,都是正常的。殿下别怕。” 大皇子点点头,挺了挺胸脯,“我不怕。” 景元帝看着两个孩子,脸上露出慈爱的笑意。 头两日,一切如常。 小公主和大皇子没什么症状。 凌云志每日进宫查看。 可到了第三日夜里,大皇子突然发热。 凌云志被人从太医院叫来的时候,大皇子已经烧得满脸通红,躺在小床上,额头上敷着帕子,小脸红扑扑的,嘴唇干裂,呼吸又急又重。 凌云志快步走到床前查看,仔细诊了脉。 “把窗户开一道缝,透透气。”她吩咐道,“再取温水来,给殿下擦身。” 宫女们连忙照做。 景元帝来得很快,她冲到床前,看见大皇子那张烧得通红的小脸,脸色瞬间白了。 “怎么回事?不是说轻微发热是正常的吗?” 凌云志道:“陛下,种痘之后确实可能有发热,多数孩子三五日便退。殿下年纪稍长,反应可能比幼童大些,这发烧突如其来,臣会尽力……” “尽力?”景元帝打断她,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朕不要听尽力。” 屋里安静了一瞬。 凌云志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景元帝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你起来,继续看着。” 凌云志应了一声,起身守在大皇子床前。 那一夜,她寸步不离,大皇子的热始终不退,烧得迷迷糊糊的,偶尔睁开眼睛,看着景元帝,小声喊“母皇”。 景元帝坐在床边,握着他的小手,一遍一遍地应着,“母皇在呢,母皇在呢。” 到了第四日,大皇子的热更高了。 他开始说胡话,一会儿喊“母皇”,一会儿喊“父亲”,一会儿又喊“妹妹”,小脸烧得通红,嘴唇干裂出血,呼吸越来越急促。 药喂下去,吐出来一半,高烧怎么都退不下去。 第五日清晨,大皇子的呼吸忽然弱了下去。 凌云志正在给他诊脉,手指搭在他的腕上,感觉到那脉象变得细弱如丝,若有若无,“殿下?殿下!” 她轻声唤着,可大皇子没有回应。 景元帝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冲到床前,“怎么了?他怎么了?” 凌云志没有回答。她只是搭着那只越来越凉的小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大皇子的呼吸越来越浅,小脸苍白,嘴唇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母皇……母皇……” 景元帝扑过去,把他抱进怀里,“母皇在,母皇在……” 大皇子的眼睛慢慢闭上了。 那只小手,从景元帝的衣襟上滑下来垂在身侧。 景元帝抱着他,一动不动,她低着头,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只有肩膀在微微颤抖。 景元帝抱着大皇子,哭得浑身发抖。 宫女们跪了一地,谁也不敢出声。太医们跪在外间,一个个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 整个寝殿里,只有景元帝断断续续的哭声。 过了不知道多久,景元帝的哭声渐渐停了,她慢慢抬起头,看着凌云志,目光只有空洞的恨,“来人。” 两个侍卫从殿外进来,跪在地上。 景元帝看着凌云志,一字一句:“把薛氏打入天牢。” 凌云志抬起头,嘴唇动了动,想说点什么。 两个侍卫走上前来,一左一右,架起凌云志的胳膊。 天牢里面阴冷潮湿,空气中弥漫着霉腐的气息。 侍卫推开一扇沉重的铁门,把她推进去,铁门在身后合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凌云志慢慢蹲下来,靠在墙边休息。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09章 古代薛京墨11 世人皆逐利 铁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一阵柔和的光涌进来,刺得凌云志眯起眼睛。 西门昭提着灯笼走进来,她把灯笼放在地上,橘黄的光照亮了这间小小的牢房。 她蹲下身来, 把一个油纸包放在地上, 又拿出一壶水, “我给你带了吃的,饿了吧?” 凌云志先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再接过她带来的肉包子, 大口大口的吃, “饿死我了, 这牢里的伙食太差了, 水还有股霉味。对了,外面怎么样了?” 西门昭在她对面坐下,“乱成一锅粥了。朝臣们吵翻了天, 有要把你流放, 还有借着这事儿弹劾太医院,说种痘之术根本不该推行。” 意料之中了,医死皇子, 不会直接杀头,一般都是革职抄家流放。 凌云志嚼着肉包子, “陛下呢?” “陛下……”西门昭顿了顿,“陛下把自己关在寝宫里, 谁也不见。小公主在外面哭着喊母皇,她也不开门。太后去了,也被挡在外面。” 凌云志继续嚼着肉包子。 西门昭看着她,沉默了一会儿, 忽然道:“我会帮你求情的。” 凌云志抬起头,看着她。 西门昭叹了口气,“陛下现在在气头上,谁的话都听不进去。等过些日子,她冷静下来,我会去求求陛下。种痘之事,谁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 凌云志听着这些话,忽然笑了,“扶光,你有没有想过大皇子死了,对我们来说,未必是坏事?” 西门昭的眉头皱起来,“你胡说什么?” 凌云志看着她,“大皇子是名正言顺的太子人选。可他死了……小公主就有机会了。” 西门昭的脸色变了,“你疯了?这种话也敢说?” 凌云志继续道:“你当初都敢帮陛下争夺皇位,怎么我这一番话就把你吓着了?大皇子长大了,那些守旧的老臣东山再起,到时候你这个女相的位置能不能坐的稳还是问题。” 西门昭忽然冷笑了一声,“云志,你真是大胆。这种话,换了旁人,我当场就能治她一个谋反之罪。” 凌云志声音很轻:“陛下能登基,是天时地利人和。你能站在朝堂上,是百年难遇的机会和运气,别忘了,机会是你自己争取的。” 西门昭站起身来,“你从一开始,就是个有野心的人。我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了。可我是实行忠君之道的人。食君之禄,担君之忧。陛下信我用我,把天下大事交给我,我这条命就是陛下的,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半点不臣之心。” 凌云志看着她,沉默了一会儿,轻轻点了点头。 西门昭没有再说话,转身往外走。灯笼的光随着她的脚步摇晃着,在地上投下晃动的影子。 铁门合上。 牢里重新陷入黑暗。 …… 景元帝把自己关在寝宫里,整整十天没有上朝。 镇国侯坐在轮椅上,在寝宫门外守着,“让我进去。” 门口的太监面面相觑,不敢拦,也不敢放,镇国侯自己推着轮椅挪过了门槛。 寝宫里光线昏暗,景元帝靠在床头,她怀里还抱着大皇子生前穿的那件小袍子。 镇国侯推着轮椅,慢慢靠近,在床边停下,看着她,“你已经十天没有出去了。朝臣们在外面跪着,太后来了好几回,小公主天天在门口喊你。你听见了吗?” 景元帝没有回答。她只是抱着那件小袍子,一动不动。 镇国侯看着她的侧脸,声音里带着颤抖,“我也难过。那是我儿子。” 景元帝的身子微微动了一下。 镇国侯伸出手,覆上她攥着小袍子的手,“可你是皇帝。这天下,不能没有皇帝。朝政不能停,百姓不能等。你把自己关在这里,外面就全乱了。” 景元帝慢慢抬起头,“我的儿子死了。我连哭几天都不行吗?” 镇国侯看着她,“行。可哭完了,你得起来。” 景元帝闭上眼睛,两行泪从眼角滑下来。 镇国侯握着她的手,开口问道:“你打算怎么处置薛氏?” 景元帝的身体僵了一下,声音冷下来,“她害死了我儿子。我恨不得……” 她没有说下去。 镇国侯沉默了片刻,他虽然也恨薛氏,但不得不承认,这事是薛氏倒楣,幼子夭折的情况本就常见。 只怪他和皇帝的孩子太少了。 他慢慢道:“是,她害死了我们皇儿。可她也救了成千上万的孩子,种痘术这些日子已经在各地推行了,有多少孩子因此逃过了天花,你算过吗?” 景元帝没有说话。 “我不是替她求情。”镇国侯的声音很平静,“我只是在想,若是我们皇儿活着,他会怎么想?他那么懂事的孩子,会希望母皇为了他,杀掉一个救了无数人的大夫吗?” 景元帝的身体抖了一下。 镇国侯没有再说话。他只是握着她的手,安静陪着她。 景元帝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镇国侯看着她,点了点头。 …… 天牢的门被打开的时候,凌云志靠在墙角,迷迷糊糊半睡半醒,嘈杂声把她惊醒。 火把的光涌进来,照得她睁不开眼。 一个太监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卷明黄的绢帛,“罪人薛氏接旨。” 凌云志慢慢跪下来。 太监展开圣旨,“……念其献方有功,赦其死罪。然皇子夭折,罪责难逃,着即革去御医正之职,降为医生,戴罪当差。钦此。” 医生是太医院最末一级,没有品级。 凌云志伏在地上,叹了口气。 “薛医生,接旨吧。”太监的声音把她拉回来。 她伸出手,接过那卷明黄的绢帛,“臣领旨谢恩。” 太监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开了。 凌云志出了天牢的门,她站在门口,眯了眯眼睛,外面阳光明媚,她深吸了一口气。 马车等在门口,凌云志上了车,马车缓缓启动,最终在巷口停下的时候,凌云志看见自家的门口站着一个人。 是喜妞。 马车一停,喜妞就冲过来扑进她的怀里,“娘!你终于回来了!我以为……我以为……” 喜妞哭得浑身发抖。 凌云志抱着她,“没事了。娘回来了。” 她看着喜妞哭泣但是样子,在797给她的未来种这个孩子会长成一个心狠手辣、祸乱宫闱的毒后。 宋氏有二女,同选入宫,人号“大小宋贵人”。 宋二娘性温良,寡言少语,并不受宠。而喜妞善窥帝意,宠冠后宫。 皇帝废后,立喜妞为后。 宋后结党排异,树立专政,最终政斗失败,冷宫幽闭。 不过……如今大皇子没了,喜妞不会在成为大皇子的皇后了。 凌云志牵起喜妞的手,走进家里,“娘不在的日子,你一定很担心吧。” 喜妞揉了揉眼睛,“听到娘被关起来的消息,我都快吓死了。幸好有王奶奶陪我,把我接到她府里去住,还安慰我,说如果…如果娘真的出事,她收养我……” 凌云志轻声笑了笑,“患难见真情,我家自从流放之后,就与王夫人断了音信。我……我也没想到王夫人会对我们这么好。” 喜妞点点头,继续滔滔不绝的讲着这些时日发生的事。 …… 大皇子过世后,朝堂上安静了好些日子。 景元帝瘦了一大圈,她不再提大皇子的事,谁也不敢提。 这日散了朝,西门昭跟着她回了御书房。 景元帝坐在御案后头,拿起一本折子,看了两眼,又放下了。 她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西门昭站在一旁,轻声道:“陛下,您这些日子瘦了不少。” 景元帝嘴角扯了扯,“朕吃不下,睡不着,能不瘦吗?” 西门昭道:“陛下一定要保重身体。” 景元帝点点头,“朕想过了。大皇子没了,可这江山不能没有继承人。朕打算……再生一个。侯爷身子虽然不好,可太医说了,生育之事无碍。朕还年轻,再生一个男孩,好好教养,也不是什么难事。” “陛下,”西门昭斟酌着措辞,“您的身子……生大皇子和小公主的时候,都吃了不少苦头。太医说过,您的体质不宜多生育。再生一个,对您的损伤……” “损伤就损伤。”景元帝打断她,“朕是皇帝,有些事,该做就得做。” 西门昭沉默了几秒,“陛下,为什么不考虑培养小公主?小公主虽然年幼,可聪慧机敏。陛下亲自教导,将来未必不能承继大统。陛下自己就是女子,为何不能……” “不能。”景元帝靠在椅背上,目光越过她,望向窗外,“若是朕立小公主为太子,你猜朝堂上会怎样?那些老臣们会怎么想?百姓会怎么想?到时必然引起不满天下动荡。” 西门昭站在那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以为,到了今天,总该好一些了。 可原来,还是不行。 景元帝看着她,“Simon,朕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觉得可惜,可是为了天下太平,朕必须传位男儿。” 西门昭抬起头,看着她。 景元帝的目光落在她脸上,那目光里有疲惫,还有一种历经沧桑之后的通透,“可这世上,不是所有的事,都能靠争来解决的。朕是皇帝,可朕也是人。朕累了。” 西门昭忽然觉得,自己无论说什么都多余了。 景元帝摆摆手,“行了,别站在这儿发呆了。朕没事。你去吧,该干什么干什么。” 西门昭行了礼,转身往外走。 门在身后缓缓合上。 她站在廊下,长长地叹了口气。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10章 古代薛京墨12 世人皆逐利 那天傍晚, 镇国侯从宫里出来,侍卫推着轮椅,沿着长街往回走。 天色将暗未暗,街上的行人不多了, 几个小贩正在收摊, 远处有孩子在巷口追逐打闹。一切都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拐进侯府所在的巷子时, 两侧的墙头忽然窜出几条黑影。 来人身穿便衣,手持明晃晃的利刃。 “有刺客!!” 侍卫急忙挡在镇国候面前,喊声刚出口, 刀光已经劈了下来。 几个侍卫拼死护在轮椅前, 可对方出手狠辣, 招招都是要命的架势。 只听“嗖”地一声, 一支箭从暗处射来, 镇国侯坐在轮椅上,躲闪不及, 正中胸口。 “侯爷!” 侍卫们终于将三位刺客击退, 可镇国侯胸前已经插着那支箭,鲜血从伤口涌出来,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 消息传到宫里的时候, 景元帝正在御书房批折子。 她怀孕五个月了,肚子已经显怀, 坐久了腰酸,便站起来在屋里慢慢踱步。 太监连滚带爬冲进来, 脸色煞白,“大事不好了!陛、陛下……侯爷遇刺,重伤昏迷!” 景元帝她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惨白,身子晃了晃, 手撑着桌沿,边上的茶盏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她想说什么,眼前忽然一黑,整个人倒了下去。 “陛下!陛下!” 太医来得很快。诊了脉,脸色就变了。 “陛下这是急怒攻心,动了胎气。”老太医的声音压得很低,“这一胎本来就不太稳,如今又受了这么大的刺激……臣开几服安胎药,可陛下必须静养,不能再受任何惊吓了。” 太后坐在床边,握着景元帝冰凉的手,“静养?侯爷那边生死未卜,她能静养吗?” 老太医低着头,不敢说话。 西门昭赶到宫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她在御书房里见了几个重臣,安排了追查刺客的事,又去寝宫看了看景元帝。 太后守在床边,见她来了,叹了口气,压低了声音问她情况怎么样。 西门昭叹了口气,“侯爷那边……怕是凶多吉少。” 接下来的日子,西门昭忙得脚不沾地。 另一边,侯府 太医进进出出,镇国侯始终昏迷不醒。 胸口那支弩箭虽然取出来了,可伤口太深,伤了肺腑,高热不退,人一直没醒过来。 朝堂上 景元帝躺在床上无心理事。 原本景元帝打算在怀孕期间让镇国公帮忙处理政务,眼下镇国侯死未卜。 她只能将政事交给最忠心的下属,西门昭代行职权,批折子、见大臣、处置政务。 各地的奏报、官员的升迁、边关的军情、灾区的赈济,事事都要她拿主意。 第七天夜里,侯府传来了消息,侯爷不治身亡。 景元帝正靠在床头喝安胎药,听见太监的话,手猛然一抖,褐色的药汁溅了一地。 那天夜里,景元帝再次胎像不稳,个个脸色凝重。 西门昭站在一旁,沉默了半晌,忽然开口,“不如让薛氏来。” 景元帝的目光里带着几分犹豫。 西门昭道:“听说薛氏的医术在太医院里无人能及。陛下的身子要紧,其它的事,往后再说。” 景元帝沉默了一会儿,薛京墨是穿越的,有着几百年积累沉淀的医术经验,论医术,太医院确实无一人能及。可一想到那张脸,一想到大皇子……她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头。 凌云志半夜被叫醒,匆匆换了衣裳,往宫里去。 西门昭站在床边,见她进来,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接下来的日子,凌云志便住在了宫里,每日给景元帝诊脉、调方,盯着饮食起居,事事亲力亲为。 景元帝的身子慢慢稳住了,可人还是瘦,脸上没什么血色,话也少了。 这日傍晚,西门昭去寝宫探望景元帝。 景元帝靠在床头,整个人看着憔悴得很。 西门昭在床边坐下,轻声道:“陛下,今日感觉如何?” 景元帝看了她一眼,“好多了。薛氏的医术,确实不错。” 西门昭点点头,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陛下安心养胎,朝中的事,有臣在。” 景元帝看着她,语气里带着疲惫,,“Simon,你辛苦了,朕也就只有你可以信任了。” 西门昭低下头,声音平静,“臣分内之事。” 她没有多说什么,起身行了礼,退了出去。 …… 景元帝怀孕快七个月时,凌云志被宫女急匆匆从太医院叫来,据说陛下摔了一跤,见红了。 她到的时候,景元帝已经疼得蜷缩在床上。 凌云志冲到床边,搭上景元帝的手腕,“准备热水和干净的白布,越多越好!” 宫女们跑来跑去,寝宫里乱成一团。 景元帝已经昏了过去,等她再次醒来时,寝宫里很安静。 太安静了。 没有宫女走动的声音,没有太监在门外低语的声响。 她动了动身子,腹部传来一阵钝痛,她的手慢慢摸过去,然后她看见了西门昭。 西门昭坐在角落的椅子上,不知坐了多久,放下了手里的折子。 景元帝看着她,西门昭也看着景元帝。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没了。”景元帝声音沙哑。 西门昭点点头,“是。” 景元帝的目光从西门昭脸上慢慢移开,扫过空荡荡的寝宫。 没有宫女,没有太监,没有太医,没有任何人。只有她和西门昭。她的眼睛慢慢眯起来,“是你。” 西门昭看着景元帝,“什么是我?” 景元帝的嘴角扯了扯,“朕想着,也许不是。也许朕想多了。你是跟着朕从公主府出来的老人,朕信了你这么多年……” 西门昭忽然笑了,“臣跟着陛下多少年了?从公主府到皇宫,从殿下到陛下。臣看着陛下一步一步走过来,走过多少风刀霜剑,走过多少明枪暗箭。臣以为,陛下坐上这把椅子,天下就是咱们的了。” 她顿了顿,“可陛下变了。陛下开始害怕了。” 景元帝看着她,目光里有愤怒,“西门昭!所以你杀了他?还有所以朕的孩子,就是为了…为了这天下?” 西门昭低下头,“背叛你是因为我对我自己的忠诚,我若是继续忠诚于你,就对我自己的背叛。” 景元帝死死地盯着她,“西!门!昭!朕真是信错了人!” 话音刚落,一股腥甜涌上喉头。她弯下腰,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溅在地上,触目惊心。 她盯着地上那摊血,看了两秒。 景元帝的目光从地上移到西门昭脸上,“你给朕下毒?薛氏……你和薛氏是一伙的?” 她顿了顿,呼吸又急促起来,“从什么时候开始,你想要这把椅子?你想当女帝?”” 西门昭说:“陛下,臣唯知忠君,但求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绝不敢有半分僭越之念。” 景元帝忽然笑了,那笑容里又苦涩又悲哀,“忠君?你?” 她慢慢靠回枕上,像是再也撑不住了,整个人往下一沉,陷进那堆柔软的锦被里。 寝宫的门终于开了。 西门昭缓缓走出来,站在廊下,太监和宫女们都静列在两旁。 “陛下……崩了。” …… 新帝登基那天 天还没亮,宫女们就捧着龙袍鱼贯而入。 那身龙袍是连夜赶出来的,明黄的缎子,绣着金龙,金丝银线在烛光下泛着光,有些不大合身。 太皇太后弯着腰亲手替小公主穿衣裳,停下动作,盯着她瞧。 小公主小声喊了一声,“皇祖母?” 太皇太后她深吸了一口气,直起身来,又拿起冕旒,轻轻戴在小公主头上。 那冕旒太重了,小公主的脖子被微微往下缩了缩。 “好了。”太皇太后退后一步,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 门被轻轻推开,西门昭走了进来,她穿着一身朝服,“太皇太后,时辰块到了。” 太皇太后点点头,轻轻拍了拍小公主的背,“去吧,别怕。” 可小公主站在太皇太后身边,伸手攥着她的手,抿了抿嘴,没说话。 西门昭蹲在小公主面前,伸出手,“别怕,陛下,我会陪着你的。” 小公主点点头,“好,赛门。” 西门昭愣了一下,她很快回过神,站起来,牵着小公主的手。 小公主回头看了一眼太皇太后。太皇太后点点头。 然后,她牵着她,一步一步地走了出去。 文武百官已经候着了,黑压压的一片,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聚过来,落在那个小小的、穿着龙袍的身影上。 小公主一步步走向龙椅,爬上龙椅上,脚够不着地面,垂着两条小腿。她穿着明黄色的龙袍,戴着沉甸甸的冕旒。 满朝文武跪下,“臣参见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叩首的声音在空旷的大殿里回荡。 小皇帝坐在龙椅上,看着底下跪着的那一群人,学着母皇曾经的样子,摆了摆手,“众爱卿平身。” 西门昭站起来,站在文武百官的最前面,离那把龙椅只有几步的距离。她抬起头,看着龙椅上那个小小的身影,心里百感交集。 …… 另一边,刘府 刘老太爷已经病了快大半年了。 自从那次病之后,他的身子就一日不如一日。 终究是人老了,药喝了一碗又一碗,病怎么也不见好。 这日傍晚,刘夫人坐在床边,给刘老太爷喂药。 宋公从外头进来,手里端着一碗参汤,压低声音道:“岳父大人今日如何?” 刘夫人摇摇头,声音也压得很低:“还是老样子。药吃了不少,不见起色。太医说……”她顿了顿,没有说下去。 宋公在她旁边坐下,轻声道:“岳父大人年事已高,这病又拖了这么久,恐怕……唉!” 他叹了一口气,脸上却带着一种隐密的庆幸。 刘夫人的声音有些哽咽,“父亲操劳了一辈子……怎么就突如其来变了呢?怎么就好不了呢?” 宋公的目光落在床上昏睡的老太爷身上,“这大半年,新帝登基,女相掌权,朝堂上风起云涌,多少人被撸了官,多少人下了狱。幸好老太爷病着,朝堂上的事半点没沾。咱们也算是因祸得福。” 他安慰道:“别哭了,当心哭坏了身子。岳父大人还要你照顾呢。” 眼看吃了那么多药都没用,刘夫人病急乱投医,到处求神问卜,可刘老太爷的病情依旧没有好转。 作者有话说: 无 110-120 第111章 古代薛京墨13 世人皆逐利 “哥!哥!” 宋大郎正在屋里读书, 宋?娘不顾仪态,急急忙忙的冲进来,大口大口地喘气。 听见妹妹的声音不对,他放下书, “妹妹, 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宋?娘一把抓住他的袖子, 嘴唇哆嗦着。 “怎么了?慢慢说。”宋大郎扶住她的肩膀。 宋?娘深吸一口气,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父亲……父亲他……我看见他在祖父的药里……加了东西……” 宋大郎的脸色一瞬间变了, “你看清了?” 宋?娘点头, 声音发颤, “一个小纸包, 父亲偷偷倒进药碗里我没敢声张……哥,怎么办?我好怕……” 兄妹两人心里都清楚,刘老太爷生病之前, 宋公的态度算不上好, 在家里处处挑刺,甚至把宋?娘的婚事搅黄了。 刘老太爷病倒时,宋公甚至还指责宋?娘, 说是她种痘后把病气带了回家,传染给了刘老太爷。 但刘老太爷病重之后, 宋公的态度突然变了,不再在家里挑事端, 而是天天在刘老太爷床前端茶倒水伺候,简直比刘夫人还孝顺。 宋大郎攥紧了拳头,“我就要去问个明白!” 说完,抬腿就往外走。 宋?娘连忙拉住他的衣袖, “哥,你别!这一切都是我的猜想,咱们也没真凭实据。万一到时候冤枉了父亲怎么办?” 宋大郎止住了,沉默了片刻道:“不如咱们亲自去抓他个现行。” 晚膳后,?娘躲在老太爷院子外面的回廊里等着。 过了一会儿,?开了。 宋公端着一碗药,从厨房那边走过来,四下里张望了一眼,推?进了老太爷的屋子。 等宋公进去之后,宋大郎和宋?娘才蹑手蹑脚跟上去,站在窗户外头,从窗缝里往里看。 屋里点着一盏小灯,昏黄的光照着宋公的背影。 他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纸包,把里面的粉末倒进药碗里,用汤勺搅了搅,随后端起药碗,转身往老太爷床边走,“岳父,吃药了。” 宋大郎再也忍不了了,立马推?进去。 宋公吓了一跳,手里的药碗晃了晃,洒了几滴出来。 他回过头,看见是宋大郎,脸色变了变,随即又恢复了平静,“吓我一跳,大郎?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宋大郎站在?口,看着他手里的药碗,“父亲,你往外祖父的药里加了什么?” 宋公的脸色彻底变了,他看了看宋大郎,又看了看宋?娘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你们、你们什么意思?” 宋?娘道:“父亲,我们两个亲眼看到你往汤药里加了一些东西。” “什么加了什么?”宋公笑了笑,“我还能加什么?你外祖父身子不好,太医说加点补药,我照着方子加的。” “补药?”宋大郎往前走了一步,眼眶红了,“什么补药,要偷偷摸摸地加?什么补药,要藏在袖子里,趁着没人的时候才敢倒进去?” 宋公重重把药碗往桌上一放,转过身来,“你少管闲事。大人的事,小孩子别插嘴。” 宋大郎没有退,“父亲,那是我外祖父。是把我养大的人。你在他药里下了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我和妹妹看得清清楚楚,你不认,我就去告官。” 宋公愣了一下,随后忍不住嗤笑一声,“高官?你去告啊。子告父,你这是打不孝!你知道是什么罪吗?” 他为这场计划做足了准备,如果计划成功,刘老太爷病死,他就能在刘家当家做主。 如果计划没有成功,甚至被发现,但因为种种原因,为了宋大郎的前程,为了刘府的声誉,这件事情瞒下才是最好的选择。 宋大郎的脸色瞬间白了,他自然瞬间明白了其中的利害。 作为儿子,他要是敢告自己父亲,他的仕途就完了。 宋公的声音拔高,“本朝律法,子告父,不管告的是什么,先打五十大板,再判两年徒刑。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就算我下了毒,你也要坐牢。你想科举当官?做梦吧。一个告自己亲爹的人,哪个朝廷敢用?” 宋大郎站在原地,嘴唇抿成一条线。 宋?娘忍不住冲上来,拉着宋公的袖子,“父亲,您不能这样!那是外公啊!小时候你不在,是外公养大了我们,供哥哥读书,给咱们吃穿……父亲,您收手吧,求求您了……” 宋公听到这话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一把甩开她的手。 宋二娘踉跄了几步,差点摔倒。 宋公高声指责,“你们就知道胳膊肘往外拐!刘家!刘家!刘家!你们心里就只有刘家!我才是你们的亲爹!我受苦的时候,你们在哪儿?你们在刘家吃好的穿好的,认别人当祖宗!现在倒来教训我?” 里屋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刘老太爷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你!狼心狗肺!当初是我看走了眼,就不该把桂兰嫁给你!” 话没说完,老人家已是老泪纵横,枯瘦的手扶着床边。 宋?娘捂着脸,发出啜泣声。 宋大郎看看外祖父佝偻的背影,眼眶渐渐红了,“我小的时候,是外公教我读书,我不能对不起他。我也不能对父亲你不孝,我寒窗苦读数十载,就是为了有一日能够考取功名,如今父亲你却将我置于这两难之地……” 他走到桌边,端起那碗药。 宋公的脸色变了,“你干什么?” 宋大郎没有理他,低头看着那碗褐色的药汁,他把碗端到嘴边,仰起头,一口一口地喝了下去。 “哥!”宋?娘尖叫一声,扑过来想抢,可已经晚了。 药汁已经被宋大郎一口喝下,他把碗放下,擦了擦嘴角,看着宋公那张彻底变了色的脸,“父亲,请收手吧。” 宋公站在那里,他没想到宋大郎这个不孝男居然敢以死相逼反抗。 他嘴巴张着,像是想骂人,又像是想辩解,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宋?娘扶着宋大郎,“哥,你吐出来,你快吐出来……” 宋大郎说:“我没事。” 他还没走出房间,脚步就踉跄了一下。 宋?娘扶着他,声音发颤喊道:“哥?哥!” 宋大郎身子一软,整个人就往地上倒去。 宋?娘连忙大声呼喊下人。 几个丫鬟婆子跑过来,看见宋大郎倒在地上,都吓坏了,有人去请大夫。 两个小厮把宋大郎抬到旁边的厢房里。 …… 最近几次求神问卜的结果都不太好,签文上的字句模棱两可,她心里隐隐有预感,父亲大限将至了。 正这么想着,身后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宋大郎的小厮脸色煞白,“夫人!夫人!大事不好了!” 刘夫人的心往下沉了沉,莫不是父亲…… 等刘夫人赶来的时候,宋大郎躺在床上,双目紧闭,面色灰败,宋?娘趴在床边,攥着哥哥的手,哭得肩膀一抽一抽的。 “大郎!大郎!”刘夫人扑到床边,“这是怎么了?今天早上还好好的,怎么就?” “是父亲……”宋?娘哭着说,“父亲在外祖父的药里下毒,被我和哥发现了,哥哥就把药喝下去了……” “什么?” 刘夫人眼前一阵阵发黑,浑身如坠冰窟,动都动不了,嘴唇哆嗦着。 大夫来得很快,诊了脉,翻了翻眼皮,又看了看舌苔,才松了口气,“公子这是气急攻心,所以晕了过去。所幸毒素不多,调理几日便无大碍,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刘夫人这才放下心来,扶着床沿慢慢坐下来,眼泪止都止不住。 宋?娘松了口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刘夫人坐了一会儿,站起身来,“你在这儿守着你哥。” 她转身出去,往正院走。 宋公正在屋里坐着,手端着一盏茶,他一口都没喝。 听见?响,他抬起头,看见刘夫人站在?口,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刘夫人质问道:“你在我父亲的药里下了什么?” 宋公往后退了一步,脸上挤出一个比勉强笑:“夫人,你说什么呢?我怎么会?” 刘夫人打断他,一字一句,“你在我父亲里,下了什么?” 宋公的笑容彻底挂不住了,脸上的表情变了几变,“下毒又怎么样?我在你们刘家,过得如履薄冰!是你们刘家对不起我!” “所以你就下毒害我父亲?”刘夫人的声音在发抖,“宋公,你还是人吗?” 宋公心虚了一瞬,可随即又硬起来,“刘桂兰,当初是你先对不起我!我被判流放,你爹就直接把你接回来刘家,你们刘家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呵呵。”刘夫人苦笑了一声,透出一股悲凉,“薛京墨陪你共苦了那么多年,你还不是把她休了。” 宋公脸色涨红,“我这还不是为了你?还不是为了大郎和?娘?!” 刘夫人苦笑,“为了我?当初景元帝风头正盛,是你一意孤行,觉得一个女子成不了气候,参与赵王谋反一案,是你自己赌输了。” 这件事是宋公心里的一根刺,如今被刘夫人当着他的面生生旧事重提,他只觉得一股火直冲脑?,抬手就要打刘夫人,“你、你!” 刘夫人面无惧色,道:“我要去告官。” 宋公宋公的手举在半空,却不知为什么,落不下去。 他扑过来,抓住刘夫人的袖子,开始苦苦哀求,“夫人!夫人你不能!妻子告丈夫,是要坐牢的!你坐了牢,?娘怎么办?大郎怎么办?” 刘夫人只觉得宋公的嘴脸无比丑恶,她甩开那只手。 宋公踉跄了两步,撞在桌角上,疼得龇牙咧嘴。 “坐牢……呵呵,坐牢就坐牢。”刘夫人语气平静,“我认了。” 宋公瘫在地上,看着刘夫人转身往外走。 刘桂兰居然真的敢去告官? 他心里突然涌上一股恐惧,他会怎么样?坐牢还是流放? 荣华富贵没有了,他又要过回从前的苦日子。 宋公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追出去,嘴里喊着“夫人!夫人!”。 可刘夫人已经走远了,连头都没回。 宋公站在院子?口夜风灌进来,吹得他浑身发冷。脸上的表情从恐惧变成愤怒,从愤怒变成怨恨。 这一切都是虎头的错,都是虎头这小子教唆他。 他转过身,往虎头的院子走去。 虎头已经睡下了,听见?被撞开的声音,他从床上坐起来,“爹?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咱们的计划被发现了!”宋公咬牙,虽然这个办法是他想的,下毒也是他下的,可要不是虎头当初撺掇,他怎么会走到这一步?都是虎头的错。 虎头的瞌睡一下子全醒了,连忙从床上爬起来,“什么?这、这可怎么办?刘家人有什么反应?” 宋公盯着他,“我都是为了你才干这些事的。事到如今,你一定要为我顶罪。” 虎头身体一哆嗦,“爹!你要我顶罪?我还有大好的前程,怎么能……?” “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宋公打断他,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拽到跟前,“现在你居然还敢推卸罪责?” 虎头辩解,“我将来还想读书科举,爹,你就忍心让我前程尽毁吗?” 宋公根本不想再听他说话。他像疯了一样扑上来,一拳一拳砸在虎头脸上。 虎头被打得蜷缩地上,他在地上抱着头,一声声地求饶,“爹!爹!我做错了什么?爹!” “都是你!都是你害的!”宋公的声音嘶哑,“你怂恿我!你让我下毒!要不是你我也不会……也不会这样!” 虎头蜷缩在地上,浑身是血,“爹!我明明一心向着爹,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宋公没有停手,反而拳打脚踢更用力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几位小厮听到动静冲了进来,七手八脚把宋公拉开。 宋公挣扎了几下,终于停下来,喘着粗气。 虎头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脸上、身上全是血,脸朝上,眼睛半睁着,嘴巴微微张开。 宋公像是突然回过神来,僵住了,往后退了一步,撞在身后的桌子上,桌上的茶壶茶碗哗啦啦地碎了一地。 只有夜风呜呜吹,像是有人在哭。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12章 古代薛京墨14(完) 完 小皇帝登基之后, 朝堂上的风向彻底变了,西门昭的权柄一日重过一日。 这天凌云志换了身衣裳,往西门昭府上去。 自从景元帝驾崩、小皇帝登基之后,凌云志在太医院的位置也有些微妙。 西门昭倒是一直照拂她, 只是因为政务缠身, 两人见面的机会也不多了。 下人默默引着她往书房走。 西门昭坐在书桌前, 朱笔搁在砚台上,墨迹还没干。 凌云志走进去,“西门大人。” 西门昭抬起头, 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云志, 别那么生疏, 还是叫我扶光就好了。” 凌云志坐下,心里琢磨着今日叫她来是什么事。 西门昭没有急着开口,目光在她脸上转了一圈, 像是在掂量什么, “有件事,想听听你的意思。 凌云志点点头,“请说。” “我打算把你调到吏部去。”西门昭说得很随意, “我手头缺人,你在太医院这边委屈了些日子, 也该动动了。吏部有个职务空缺,你去正好。” 吏部是六部之首, 权力极大。 凌云志抬起头,看着西门昭,“扶光,你先前还说我野心大, 居然放心给我这么大的官,就不怕我反水?” 西门昭看着她,忽然笑了一声,“你拿什么反?你的靠山是我,你的前程还是我。” 凌云志点点头,语气里多了几分促狭,“说得对,扶光,既然你那么信任我,打算封我做几品官?” 西门昭说:“就…文选司郎中,正五品官职,可满意?” 文选司是吏部核心权力部门,掌管文官的品级、选缺、升迁、改调以及候补官员的登记分拨。 凌云志声音里带着真心实意,“满意,相当满意。” 两人又聊了会儿,凌云志的目光在桌上扫了一圈,忽然落在书桌角落里的一摞书,“没想到你居然也会看这种市井杂书。” 她随手拿起最上面那本翻了翻。 西门昭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神色,“给小皇帝找的。她才五六岁,字还没认全呢。我想着,该找些有趣的故事书给她念。” 凌云志翻了几页,她抬起头,看着西门昭,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可思议,“就……这些?我怎么记得这本书是男主因为被骗,转头投胎成仇人女儿,为了报复仇人沦落风尘。你打算给小皇帝看这种书?” 西门昭无奈,“这是我淘汰的书,市面上能找来的差不多就这些了。你看看,都是些什么东西,富家千金爱上穷书生私奔,贤良淑德的正妻被小妾陷害含冤而死,可怜女子被负心汉抛弃跳河自尽。” 凌云志合上书,语气里带着几分说不清的意味,“这本书里女儿不能直接伤害父亲,只能用伤害自己败坏名声报复父亲这个世道,女子就连报复手段都只能用世人所容忍的方式。” 西门昭无奈笑一声,“是啊,从前我就在想为什么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只能对一个男人始终如一呢?当了女相之后我搜罗了不少男宠,我以为我反了这世道,破了这规矩。可我总觉得房事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快乐。 她望向凌云志,语气里带上几分自嘲,“到头来我才知道,连我的反叛都是假的。所谓的反叛,自始至终都困在男子编织的骗局里。他们定义了风月欢愉的模样和规则,我即便坐拥男宠,也不过是循着他们的轨迹,从未真正触碰到属于女子自身的欢愉本源。” 凌云志听着,忍不住笑了,从书里抬起头,“以往男子掌握了话语权,制定了世间的规则。如今既然是女人称帝,女相当权,自然要多些一些女人该看的。我瞧这个杨香救父*的故事还不错。” 西门昭接过来看了一眼,点点头:“也就杨香打虎的英雌故事可以看看了,其它的……” 凌云志把书放下,“你要是信得过,不如让我来写些书籍。” 西门昭抬起头看着她,目光里带着几分玩味,“你还会写这个?” 凌云志笑了笑,“我以前经常给我的小孩讲故事,以前为了赚钱也写过一些书……” “行。你写出来,我看看。”西门昭说,“要是写得好,往后要是能多印些,发给天下女子看,也比市面上那些乱七八糟的强。” 凌云志说:“那我就回去动笔了。” 西门昭留她吃了晚饭。饭桌上两人又聊了些闲话,等凌云志从府里出来,天色已经黑了。 马车刚在家门口停稳,一个身影就从暗处迎了上来。 来人是府衙的差役。 …… 刘夫人出了刘府,径直往府衙去了。 府衙的人听说是谋杀案,不敢怠慢,叫醒了已经睡下的仵作,几个人提着灯笼,连夜往刘府赶。 刘老太爷的院子里 刘老太爷躺在床上,整个人昏昏沉沉,药碗还在桌上,碗里残留着一点药汁已经凉透了。 仵作细细查验,里头果然有毒药的痕迹,毒药的量不大,毒性不强,但日积月累,足以让人身子一点点垮下去。 仵作刚放下药碗,只见一位小厮急急忙忙冲进来,“不好了,虎头少爷他……他没了!” 刘夫人大惊,“刚才他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就?” 小厮只能一五一十说出了实情,“夫人你出门报官后,宋老爷就冲进了虎头少爷的屋子里,说是虎头少爷害的他,对虎头少爷一顿拳打脚踢……等小的们冲进去,虎头少爷已经重伤……” 仵作和衙役对视一眼,立马又去了虎头的院子。 门推开的时候,虎头躺在床上,身上和脸上全是伤,青紫交错,触目惊心。 仵作蹲下来简单验看,致命伤在头部,后脑有一处重击的痕迹。 宋大郎和宋二娘围在刘夫人,眼泪忍不住落下来。 “母亲!” “娘!” “是我没有护住他,不知道该怎么向薛大人交代。”刘夫人叹了口气,又勉强笑了笑,“没事了,你们别担心。” 宋公毒害岳父未遂,亲手杀死亲生儿子。刘夫人作为妻子告丈夫,罪干名犯义罪,两人被一同带走。 …… 衙门派人去请凌云志的时候,凌云志刚到家门口。 来传话的差役说得含糊,只说刘府出了事,请她去一趟府衙。 凌云志到了府衙,跟着人往里走,来到了殓房。 她脚步顿了顿,房间里里站着几个衙役和仵作,见她来了,用同情的目光看着她。 凌云志往里走,一眼到了躺着的人。 虎头,他平静躺在那里,脸上没有表情,青紫色的伤痕像是留在皮肤上的颜料。 凌云志闭上眼睛,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了。” …… 西门昭是在第二天知道这件事的。 凌云志把刘府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宋公在刘老太爷药里下毒,刘夫人递状子告发,仵作去验伤,发现虎头也被打死了。 西门昭坐在书桌前,她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叩着,“打死的是你儿子。你居然为刘夫人求情。” 凌云志点了点头,“是。丈夫杀人下毒,妻子告发丈夫还要坐牢,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西门昭看着她,没有再问什么。她拿起桌上的朱笔,“此案由我亲审。” 审得很快。人证物证俱在,没有什么可辩的。 宋公故意杀人,杖一百,判流放。刘桂兰无罪释放。 …… 刘夫人走出大牢的时候,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 她在里面关了快七天,可那七天,像一辈子那么长。 她站在牢门口,眯着眼适应那光亮,身子晃了晃,差点没站稳。 “母亲!” 两个身影冲过来,一左一右扶住了她。 宋大郎的脸色还有些苍白,那日喝的毒药虽然量不大,可到底伤了身子,这些日子一直在调养。 他扶着刘夫人的胳膊,眼眶红红的,嘴唇抿得紧紧的,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没有哭出来。 宋二娘扶着另一边,已经哭得说不出话了,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把刘夫人的袖子都打湿了。 刘夫人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一个字都挤不出来。 她只是伸出手,把两个孩子揽进怀里,抱得紧紧的。 母子三人在大牢门口抱头痛哭。 …… 判决下来的那天,宋公跪在堂下,听完之后整个人都软了,嘴里翻来覆去念叨着“不可能”“不可能”。 两个衙役上来架住他,把他往外拖。 流放? 又是流放。 他这辈子,已经流放过一次了。十几年前,他站错了队,跟错了人,一纸诏书把他打发到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吃了十几年的苦。 永无尽头的日子,他以为那已经是人这辈子能遭的最大的罪了。 好不容易等到新帝登基,大赦天下,他赶回京城,以为苦尽甘来,以为从此能过上人上人的日子。 可结果呢?在刘家寄人篱下,看人脸色,低声下气,他忍了。他以为只要老太爷一死,刘家的家产和势力,早晚是他的。 眼看着差一点就成了,但这一切全毁了。 全都毁了! 如今,他又要被流放了。 凌云志出现在他面前,“原本西门大人打算将你流放岭南,但那个地方又湿热,瘴气毒虫多,你去了那儿,一定会水土不服的。所以呢,我就为你求了情,你还是去老地方,北方苦寒之地流放。” 宋公愣了两秒,那个地方?他又回到那个地方了! 他脸上露出愤怒的表情,恨不得冲上去立马撕了薛京墨。 但下一秒他就被差役压倒在地,“老实点!” “薛京墨!你难道一点都不顾夫妻之情了吗?!”宋公大喊大叫,“你这让喜妞以后情何以堪?” “喜妞是我的女儿,我自然会好好护她。”凌云志道。 “如果她知道她母亲害了她父亲,她以后……”宋公声音嘶哑。 “停!虎妞是从我肚子出来的,自然是我的女儿,不过嘛……”凌云志拖长了音,“你怎么就能确定你是她亲爹,你有什么证据?” 宋公愣住了,嘴巴张了几秒,声音颤抖,“你、你!好啊你,为了撇清关系都能让喜妞不认我这个爹!大不孝!大不孝!” 凌云志挑眉,语气轻描淡写,“是啊,那又如何?你能奈我何?” 宋公气的眼睛通红,拼命挣扎,“薛京墨你这个贱人!你不得好死!” 凌云志像赶苍蝇一样挥了挥手,差役把宋公拖了下去。 …… 一年后 女学 课间的时候,喜妞终于忍不住掏出来书,装作不经意翻了两页。 “呀!这是什么?”同桌的眼尖,一下子凑过来,脑袋几乎要贴到书页上,“喜妞,你哪来的新书?” 喜妞抿着嘴笑,把书往她那边推了推,“我娘写好后,印的第一本就给我了。” 旁边几个女同学也围过来了,叽叽喳喳地挤成一团。有人伸手想翻,又不好意思,眼巴巴地看着喜妞,“斋长,借我们看看呗?” 喜妞把书收回来,抱在怀里,下巴微微扬起,脸上是藏都藏不住的得意,“等我先看完了,再借你们。” “小气!”同桌推了她一把,可眼睛还是黏在书上,舍不得挪开。 喜妞也不恼,笑嘻嘻翻开第一页,几个脑袋立刻又凑了过来。书里写的是一个平凡女子因为家人被害,从此踏入江湖的复仇故事。 喜妞正要翻页,门口忽然传来一声轻咳。 “都坐好。”夫子走进来,手里拿着一张纸,眉眼间藏着一丝压不住的激动。 学生们稀里哗啦回到座位上,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往讲台上看。 夫子把手里的纸展开,贴在教室墙上。 “从明日起,课程调整。增加算学课、健康课、科学课、律法课以及体育课。原有的课程缩减,女红取消,琴棋书画改为书画课。” 教室里炸开了锅。 夫子示意大家静一静,“昨日朝廷出了新规矩。从今年开始,女子可以参加科举。” 教室里忽然安静了。 喜妞坐在座位上,只听见自己的心在胸腔里扑通扑通跳。 夫子让喜妞协助,给同学们分发了新书。 分完书后,喜妞随后翻了翻算术书,里面都是她看不懂的字。 她在封面上写下自己的大名“薛金樱” 什么算数、科学课,这些她都没学过,可她不怕。她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愿意学。 喜妞才进入女学快两年,头一年,她拼命用功。 那些比她早读了好几年书的同学,张口就能背的诗,她一直背到深夜,背到嗓子哑了。 她们写出来的字行云流水,她一笔一画地练,写满了一张又一张纸。 为了说一口流利的官话,不再被人笑话口音,她每天晚上自言自语联系。 她不要做那个“从乡下来的野丫头”,她要做最好的那个。 第二年,她拼接优秀的学业和号召力成了“斋长”。 喜妞握紧了拳头。 她要考状元!这是她给自己下的战书。 …… 启元二年,宋家兄妹改母姓,改为刘姓,同年刘二娘进入女学。 启元十一年,薛金樱高中状元。同年,刘家兄妹双双中进士,时人称之为“大小刘”。 作者有话说: *杨香打虎,出自《二十四孝·扼虎救父》 第113章 现代刘嘉欣1 恐怖片 凌云志缓缓睁开眼, 身下的座椅随着车轮碾过碎石微微震颤。 她惊魂未定抬地起手。 上个世界,她主业当官,副业从医,闲暇之余不忘推动医学发展, 尝试给病人手术。 结果病人好了, 她坏了。 在手术过程中, 凌云志不小心划到了自己的手,导致了伤口感染而亡。 凌云志捂脸,作为一名大夫, 居然以这种方式告别那个世界, 真是太丢脸了。 “阿欣, 你没事吧?晕车了吗?”一个温柔的声音从身侧传来。 凌云志扭头, 看见一个十八九岁的女生正担忧地看她。 凌云志点了点头, 女生立刻将手探进包里翻找,“我带了橘子。我以前晕车的时候, 闻闻橘子皮就感觉空气都清新了。” 话音未落, 她已经从包里掏出一只青皮橘子。 指甲掐进果皮,细密的汁水溅出来,一股香气顿时在狭窄的车厢里弥散开。 凌云志接过橘子皮, 捏在指间,凑近鼻尖, 头脑确实清明了一些。 她悄悄环顾车里,算上她自己, 车里一共有四个人,两女两男。 前排副驾上坐着一个男生,正低头摆弄地图,“阿欣, 你忍忍,我们很快就到了。” 驾驶座上的男生说道:“给她拿个塑料袋,可千万别吐在我的车上。” 凌云志接收着原主的记忆。 原主名叫刘嘉欣,前排副驾驶座的男生是原主亲哥哥刘嘉俊。 给她剥橘子的是闺蜜欧阳慧,现在开车的是欧阳慧的男朋友陈家豪。 四个人是大学同学,趁着假期,一起结伴出来旅游。 陈家豪是富二代,包揽了这次旅游的全部费用,也包揽了目的地的决定权——一座古老村庄,据说风景宜人,游客罕至。 刚进入村庄,她们就遇到了一个老太婆,老太婆神神叨叨“赶紧离开村庄”“危险”之类的话。 路过的村民说这个老太婆老年痴呆了,四人也就没当回事。 旅店老板热情招待了四人,告诉她们三天后就是村里三年一度的节日,会有热闹的仪式。 但是当天晚上后,欧阳慧就发现了一些异常,她推醒原主,说做了个恐怖的梦。 原主当时困得睁不开眼,含糊应了两句,翻个身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原主也遇到了一些奇怪的事,比如明明关紧的窗户不知何时开了一条缝,桌上摆好的杯子变了位置,还看到了一个鬼影。 她告诉了哥哥刘嘉俊和陈家豪,但是他们只当原主看错了。 第二天,四人在村外拍照时遇见几个路人。闲谈间,对方听说她们住在这个村子,脸色大变,说这个村子三年前出过事。 路人离开之后,陈家豪才讪讪承认,他其实是恐怖爱好者,平时就喜欢去鬼屋凶宅探险,这次是故意选了这里。碍于这次旅行全由他出钱,几人埋怨几句,也不好再说重话。 到了傍晚,意外来了。 陈家豪落单的时候被人抓走。 刘嘉俊发现陈家豪久久未归,出去寻找,只在地上看见一摊可疑血迹,可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就从背后被人打晕,也被抓了。 村民用刘嘉俊的手机给原主发短信。 原主看到自己哥哥发来的短信,没有半点怀疑,独自一个人去赴约,惨遭绑架。 欧阳慧也被抓了,醒来之后发现被绑着,从有问必答的村民口中得知,村里每三年都会举行祭祀仪式,用鲜血祭祀邪神。 欧阳慧四人有幸成为今年的祭品。 欧阳慧绝望之际发现绳子有些松动,于是她趁看守不备,拼了命逃进森林,躲过了搜捕,最终报了警。 村子的秘密被揭开,原主等人的生命已经永远停在了村子里。 是个常见的恐怖片剧情,凌云志叹了口气。 “我们到了。”前排传来陈家豪得意的声音。 车子停下来,四人下了车,旅店是一栋两层的旧式木楼,内部倒是干净,充满复古风格。 木质地板踩上去微微发沉,房间宽敞。 “你这次找的地方真不错,”刘嘉俊把背包往床上一扔,环顾四周,“终于不是什么鬼屋凶宅了。” 陈家豪嘴角勾了勾,没接话。 欧阳慧却显然没那么放心,问道:“这次不会又是什么命案发生地附近吧?” 陈家豪摇了摇头,“不是啦,你就这么不放心我吗?” 他的脸上挂着无辜的笑,但眼底却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 这里当然不是命案发生地附近。这里就是命案现场。甚至他订的两间房,就是当年出过事的房间! 凌云志没吭声,这陈家豪真会玩文字游戏。 放下行李之后,欧阳慧凑上来,“阿欣,你还头晕吗?” 凌云志露出一个微笑,“已经好多了。” “阿欣,咱们出去转转透透气。”欧阳慧说着,挽上她的胳膊。 说是公园,其实不过是一片稍微规整些的森林。 欧阳慧拿着相机四处拍照,快门声咔嚓咔嚓地响。 凌云志慢慢踱着步,心里盘算着要不还是装病吧。装病最安全,能名正言顺地离开这个鬼地方。 “啊!”一声尖叫划破了寂静。 凌云志快步跑过去,“阿慧,怎么了?” 欧阳慧站在一棵树前,相机垂在胸口,脸色发白,她捂着胸口,才挤出一个笑,“没什么……我刚刚看花眼了,吓我一跳。” 你这哪是看花眼了,分明是看到鬼了,凌云志心说。 欧阳慧完全没了刚才的性质,“我们回去吧。” “嗯。” 回了旅店,凌云志立马开始实施计划。 她躺到床上,酝酿了几秒,忽然提高音量,“阿慧,我好难受!” 欧阳慧凑过来,俯身看她,眉头微蹙,“阿欣,你脸色看着倒还行,是不是吃坏肚子了?” 凌云志捂住腹部,做出一副痛苦的表情,脑子里飞速转着,“我刚刚在树林看到了个很漂亮的野果,就尝了一颗……不知道是不是有问题?” 欧阳慧满脸不可置信,“什么?你居然还敢乱吃!真不怕被毒死。” “我好难受啊,怎么办?”凌云志出手机给刘嘉俊打电话,“阿俊,你快过来,我快死了!” 原主哥哥刘嘉俊和陈家豪就住在隔壁房间,消息发出去不到几十秒,就传来了敲门声。 欧阳慧打开了门,刘嘉俊和陈家豪一前一后充进来,“阿欣怎么了?” 欧阳慧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无奈,“阿欣说她刚才在树林里随采了一个很漂亮的野果吃,现在觉得身体不舒服。” “什么?你怎么乱吃东西?你是真不怕被毒死。”刘嘉俊他们的反应和欧阳慧一样。 凌云志认错,“我错了,我好难受啊!” 陈家豪还算冷静,“去村里的医院吧。” 刘嘉俊问道:“你还走得动吗?” 凌云志点点头,撑着床沿慢慢站起来,脚步故意放得虚浮,走了两步还晃了晃。闺蜜赶紧扶住她。 村里的小诊所村是一间低矮的平房,白墙已经泛黄,推门进去,一股消毒水的气味扑面而来,只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坐在诊桌后面。 医生问:“有没有拉肚子?有没有呕吐?” 欧阳慧替凌云志回答说:“她没有,她是刚才突然就不舒服了。” 医生转向凌云志,“具体是哪里不舒服?” 凌云志把她想到了所有症状都说了一遍“头晕,感觉心跳的很快……我感觉浑身发冷出汗……” 医生抽出一支水银体温计,甩了甩,递给她:“先量个体温。”又戴上听诊器,将金属探头贴在她胸口。 “心跳正常。”医生取下听诊器,目光落在她脸上,“你吃的那个果子长什么样子?” 凌云志随手比划,“黑黑紫紫的,这么小,很多颗长在一起有一大串儿。” 医生看了看从她腋下取出的体温计,举到光线下,“你的体温也很正常。” 凌云志说道:“我就是感觉好难受,我们去城里医院吧。” 医生突然盯着她看了几秒。 凌云志觉得自己好像被医生看穿了,她咬咬牙,“我去一下卫生间。” 欧阳慧说:“要我陪你吗?” “不用。” 卫生间 隔间的门在身后合上,凌云志深吸一口气。 她闭上眼,开始原地转圈。 一圈,两圈,三圈…… 世界旋转起来。 四圈,五圈,六圈…… 眩晕感像潮水般涌上来,从脚底漫过头顶。 七圈,八圈,九圈……凌云志稳住摇摇欲坠的身体,连脚下的地砖都像在流动。 她扶住隔间墙壁,胃里翻腾着一阵恶心。 诊所大厅 欧阳慧几人坐在蓝色的连排座椅上等待凌云志。 一道身影卫生间走出来,脚步踉跄。 欧阳慧抬起头,整个人从椅子上弹起来,冲过去一把扶住她,“阿欣!你怎么了!” 刘嘉俊和陈家豪同时站起身,此时的凌云志面色苍白,嘴唇没了血色,软软靠在欧阳慧肩上。 与刚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陈家豪语气里明显带了几分急躁,“她看上去好糟糕,我们还是尽快去医院!不要再耽误时间了。” 他瞥了凌云志一眼,目光里闪过一丝不耐烦。 他和刘嘉欣本身就不熟,刘嘉欣只不是他女朋友的闺蜜,本来一群人开开心心旅游,万一这女生真出什么事,他可担不起责任。 刘嘉俊毕竟是原主的哥哥,看到凌云志这个样子,心疼抱起了她,“我们现在就去医院。” 一行人匆匆赶到停车场。 欧阳慧忽然尖叫一声,手指着车身,“你们快看轮子!” 几人低头一看,四个轮胎全都瘪了,软塌塌地趴在地上,像泄了气的皮球。 陈家豪绕着车走了一圈,脸色沉下来:“怎么会这么巧,四个轮子都没气?不会是有人故意扎的吧?” 这时,卫生院的门帘掀开,医生走出来,看着围在车前的几个人,脸上露出惊讶,“你们怎么了?” 欧阳慧说:“我们的车子的车轮没气了。” 刘嘉俊着急的团团转,“这地方连个车都打不到,这怎么办?” 医生沉吟片刻说:“你们别急,我找人带你们去城里医院,你们在这里等着。” 没过一会儿,她转身回了卫生院。 没过多久,一辆面包车从巷子那头缓缓驶来,在几人面前停下。 车窗摇下来,司机探出头,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人,脸上挂着朴实的笑,“救人要紧,你们快上来!” 欧阳慧几人没有多想,直接上了车。 面包车驶出了村子,窗外的景色从房屋变成田野,从田野变成山林。 欧阳慧提出了疑惑,“怎么不走那条高速公路?” 司机透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这条小路更近一点。” 凌云志在心里问【797,这男的有问题吗?】 【宿主,医生怕你们走了之后不来了,和这个男司机商量好准备直接把你们运去祭坛附近】 凌云志冷笑了一声,搞了半天,还是没能顺利离开村子,真的服了。 那她在厕所转了三十多圈装病是为了自虐吗? 凌云志感觉头晕目眩的感觉减轻了不少,挣扎的坐了起来,“好想吐啊,有没有水?” “有有有。”欧阳慧立刻从包里翻出一小瓶矿泉水,拧开盖子递过来。 凌云志一口气喝了半瓶,又问道:“有没有笔?” “笔?”欧阳慧愣了一下,低头在包里翻找,最后掏出一支蓝色塑料壳的圆珠笔。 凌云志没回答,她按下圆珠笔的笔帽,“咔哒”一声,金属笔尖弹出来。 然后她身子前倾,一只手穿过椅背勒住男司机脖子,抬手,将笔尖狠狠扎进了司机的右眼。 “啊!” 男司机尖利的叫声在车里炸开。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14章 现代刘嘉欣2 恐怖片 男司机痛苦的嚎叫声, 方向盘失去了控制,面包车冲出路边。 “砰!” 一声沉闷的巨响,车头狠狠撞上了路旁的大树。 所有人的身体都被惯性甩向前方,又重重弹回座椅。 司机的脸撞在方向盘上, 那支圆珠笔被这股力道推进了更深处 他的身体开始抽搐, 就像商场的气球人一样。 车里死寂了几秒, 欧阳慧缩在座位上,整个人蜷成一团,刘嘉俊僵在原位, 眼睛瞪着前方, 陈家豪躲在欧阳慧身后, 一只手捂着嘴。 凌云志没有犹豫, 她跨过中间的座椅,挤到驾驶座旁,伸手拉开了车门。 男司机的身体失去了支撑, 从座位上滑落, 歪倒在车门外的泥地上,整个人还在抽搐,那只完好的眼睛还半睁着, 瞳孔涣散,望向某个方向。 “阿欣……你……”欧阳慧终于发出了微弱的声音。 “别废话。”凌云志的声音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冷硬, “我是装病的。在旅店的时候,我听到老板跟别人说话, 这个村子里的人打算把我们抓起来,做三天后祭祀的祭品。” 她的目光扫过三个人的脸,在陈家豪脸上停了一瞬,“我听老板的语气, 三年前的客人威胁要打电话报警,老板杀了客人伪造成意外。这一次怕我们会发现,打算今晚就直接把我们抓起来。” 刘嘉俊和欧阳慧瞬间扭头望向陈家豪,陈家豪听到这句话,眼神明显闪了一下。 “眼下不是追究的时候。”凌云志收回目光,“你们谁会开面包车?” “我”刘嘉俊弱弱的举起手。 “快点离开这里。”凌云志已经挪到了副驾驶的位置,扭头盯着后窗的方向,“万一村民发现了,我们就再也走不了了。” 陈家豪这时候回过神来,涌上了一层肉疼的表情,“我的车子还在村子里。” 欧阳慧也反应过来了,“这么说,车胎就是被村民故意扎破的!” “嗯。”凌云志点了下头,“那个医生很可能发现我是装病,就派人扎了轮胎。” 陈家豪的脸色变了,他瞪着凌云志,“你干什么要装病?直接跟我们几个实话实说不就好了吗?整这一出,直接就打草惊蛇了!” “我又没证据。”凌云志迎着他的目光,“就算去报警,警察也不会相信我们。” 陈家豪的表情扭曲了一瞬,嘴唇哆嗦着,像是在忍什么了不得的委屈,“你要是早点说……我就能把我的项链带出来。那是我爷爷留给我的遗物……” 凌云志说:“我们几个能活得出来就不错了。” 欧阳慧怕两个人吵起来,连忙插进来,“那……你们说我们要不要去报警?我们什么证据都没有,警察应该不会相信吧?” 刘嘉俊已经钻到了驾驶座,试着拧了拧钥匙。引擎发出几声声音,然后归于沉默。他又试了一次,还是同样的结果,“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这个车坏了。” “怎么会?”欧阳慧探过身去,“你再试试?” “我试了好几次。”刘嘉俊拍了拍方向盘,“这车本来就有些年头了,再加上刚才撞到了树上,一定是撞坏了。” 几个人沉默了几秒,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一个接一个地从车里钻出来。 天色渐暗,夜风从林子深处吹过来,凉飕飕的。 司机的身体还歪倒在树边抽搐,他没有死,那只完好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她们。 陈家豪四处张望了一圈,“怎么办?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 欧阳慧拿出手机,手机上的挂件发出稀碎的脆响,“没信号。” 凌云志已经站在了路中央,朝一个方向指了指,“往这边走。刚才在车上我一直在留意,往这边能走到大路。说不定能遇到路过的车子搭顺风车。” 主要还是797给她指了路。 三个人跟着她指的方向走了大约二十分钟,脚下的路是碎石和泥土混成的,踩上去沙沙作响,偶尔有不知名的虫子在草丛里鸣叫,声音忽远忽近。 “你们看!”欧阳慧惊喜,“终于到大路了!” 前方不远处,一条柏油路出现在视野里 几个人稍稍松了口气,“沿着这条公路走,应该就能遇到人。” 话音刚落,一束光从路的尽头照射过来。 “有车子!” 四个人齐齐站到路边,拼命挥手。那辆车子越来越近,是一辆半旧的小轿车,车灯昏黄,速度不快。 车子在她们前方不远处停了下来,四个人迫不及待地跑过去。 车窗摇下来,露出一张中年女人的脸,“你们要搭车吗?” 凌云志稍稍松了口气。 “我们给你钱,”陈家豪已经扒住了车窗,“你快带我们去最近的城里。” “你们上来吧。”中年女人抬了抬下巴,“我刚好要去城里买东西。” 四个人鱼贯钻进车里。车门关上的那一刻,欧阳慧长长吐出一口气,刘嘉俊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陈家豪也安静下来。 司机随口问道:“你们四个是出来旅游的吗?怎么跑到这么荒郊野岭的地方来?” 陈家豪大概是被刚才的惊吓憋坏了,这会儿放松下来他几乎把所有的事情都倒了出来,“我们是来旅游的,谁知道我们待的那个村子太邪乎了,我们只能赶紧找了个借口跑了出来,连行李都没拿。”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几人一眼,“是哪个村子?” “就是附近的汪家村。” “那个村子怎么了?” “那个村里的人要害我们!”陈家豪的声音带着愤慨,“发现我们要走之后,还把我车子轮胎扎爆了!” “那可真太危险了。”司机感叹了一声,声音里带着恰到好处的惊讶,“幸好你们跑了出来,碰到我。” “司机大姐,”凌云志开口了,“我们现在是去哪里?” “我先去接我朋友,”司机说,“她的养猪厂就在前面不远,然后我们再去城里。” 车子驶离了主干道,拐进一条岔路。路面变得坑坑洼洼,车身开始颠簸。欧阳慧被晃得东倒西歪,伸手扶住了前排的椅背。 大约十分钟后,一扇铁灰色的大门出现在视野里,车子驶进去,停在一排低矮的平房前面,车棚下还停着好几辆车,有面包车,有小货车,车身上沾满了泥点。 “你们在车上等我,”司机熄了火,推开车门,“我去找我的朋友,很快就回来。” 车门关上,脚步声渐渐远去。 凌云志没有放松,她坐在原位,目光扫过车棚下的那几辆车,又落在远处亮着灯的平房窗户上。 有什么东西不对劲。 “你包里还有没有带什么可以防身的东西?”她侧过头问欧阳慧,“比较尖锐的那种。” 欧阳慧愣了愣,开始翻包,摸出几支圆珠笔,“这个可以吗?” “行。”凌云志收下了圆珠笔,分给每人一只。 陈家豪接过那支小小的圆珠笔,在手里转了转,随手塞进口袋里,“还要这个干什么?我们马上就安全了。” 凌云志道:“先拿着,以防万一。” 车窗外,夜色越来越浓。远处平房的灯光亮着,却听不见任何动静。 几个人在车里等了一会儿,司机没有回来。 “我下去上个厕所。”陈家豪推开车门,没等任何人回应,就钻了出去,随手把门带上。 “诶!阿豪,你别一个人乱跑。”欧阳慧试图阻止。 “我很快就回来。” 凌云志都无语了,这个陈家豪是真多,这个时候要落单,在原剧情因为这个毛病,他成了第一个领盒饭的。 算了,就不管他了。 陈家豪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绕到车棚后面的矮墙。 墙根下长着密密麻麻的杂草,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猪粪和饲料混合的酸腐气味。他解开裤链,舒舒服服地长出一口气,浑然不觉身后的草丛里有什么东西在悄然移动。 一阵细碎的窸窣声。 他本能转过头。 一个男人站在他身后,不到两步的距离,那张脸在黑暗中几乎看不清五官,只看到那人手里握着一个木棍。 木棍划过一道弧线,击中他的脑袋。 陈家豪的膝盖软下去,整个人栽进了草丛里。 另一边 797【宿主,陈家豪被村民抓了】 凌云志脸色一变,“什么,你不早点告诉我这司机是坏的!” 【这个世界真实存在鬼怪和神明,我受到了一些干扰,为请宿主小心】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把涌到嗓子眼的脏话硬生生咽了回去。 此时,远处平房的灯还亮着,几个人影从门口走出来。 欧阳慧颤颤巍巍伸出手,“阿欣,阿俊,那个人……你们看那个人像不像旅店老板?” 凌云志挤到了驾驶座。 欧阳慧和刘嘉俊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她弯腰到方向盘下方,手指精准地扯出几根电线。 这辆车的年代确实够老,引擎发出一声低沉的轰鸣,仪表盘上的指针跳了起来。 欧阳慧和刘嘉俊瞪大了眼睛,看着凌云志像电影里那些偷车贼一样,行云流水地完成了这一套操作。 下一秒,凌云志起身挂上倒挡,一脚油门踩到底,车子猛地向后蹿出去。 “砰!” 后视镜撞上了旁边一辆车的车身,玻璃碎裂,碎片四散飞溅。 “站住!”有人大喊。 “拦住她们!” 几个村民见状,纷纷举着棍棒、镰刀或铁锹追过来。 凌云志没有掉头逃跑。 她踩下油门,车身朝着村民冲过去。 “砰!砰!砰!” 连续几声沉闷的撞击,人影在车灯光柱中飞出去,摔落在泥地上,尖叫声此起彼伏。 欧阳慧和刘嘉俊在座椅上被甩得东倒西歪,凌云志猛打方向盘,找准了出口的方向,油门踩到底。 “砰!” 一声炸响。 “啊!”欧阳慧和刘嘉俊同时尖叫起来,身体本能蜷缩在一起。 后挡风玻璃上出现了一个小洞,裂纹从那一点向四面八方蔓延,像一张突然张开的蜘蛛网。 “有枪!”刘嘉俊的声音都变了,“这群人有枪!有枪!” 车子冲出了养猪厂的铁门。 后视镜里,那些黑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 车子在黑暗的公路上飞驰,公路两旁出现零星的房屋、路灯和广告牌。 欧阳慧和刘嘉俊心有余悸,“我逃出来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15章 现代刘嘉欣3 恐怖片 凌云志推开车门, “走,去警察局。” 欧阳慧和刘嘉俊如梦初醒,三个人一起冲进了最近的警察局。 另一边 陈家豪是在一阵剧烈的头痛中醒来的。他想抬手去摸后脑勺,才发现双手被绳子反绑在身后。 他猛地清醒过来, 才看清了自己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和腐烂的的诡异气味, 地上还有一些深褐色的不明痕迹。 “这里是哪里?救命!救命!” 陈家豪拼命叫喊,他的声音在密闭的房间里回荡。 然后他听见了一阵脚步声。 “砰!” 门被撞开了。刺眼的光线涌进来,照得他睁不开眼。 他眯着眼睛, 看见几个身影冲进来, “别动!警察!” 陈家豪喜极而泣, “警察快救我!” 有人蹲下来检查他的伤势, “快叫救护车”。 警察局 陈家豪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欧阳慧从走廊那头冲过来的时候,扑过去抱住了他, “阿豪!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两人又哭又笑。 第二天, 新闻就出来了。 “……警方在汪家村发现了多处非法拘禁场所,并解救出一名被绑架的男性游客。据调查,该村村民涉嫌利用传统祭祀活动实施多起非法行为……” 画面切到了村民们被押上警车的镜头, 医生走在最后面,手上戴着铐子, 白大褂已经不见了。 突然医生忽然抬起头,目光穿过镜头, 嘴唇动了动,“你们跑不掉的。” 刘嘉俊撇撇嘴,“这群人都被洗脑成疯子了。” 凌云志的脑子却想起797留下的提醒。 这个世界真实存在鬼怪和神明,那么是不是代表这件事还没有结束……? 凌云志回到房间, 在电脑的搜索栏输入“神婆靠谱灵异事件”几个关键词。 她顺藤摸瓜进入了一个灵异论坛。 …… “我在灵异论坛找了一个神婆,据说很灵!”凌云志压低了声音。 “阿欣,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迷信了?那些村民说的神啊鬼啊肯定是假的。”刘嘉俊不以为然。 陈家豪听到这话也跟着点了点头,“对啊,村子都已经被警察端了,你就别多心了。” 只有欧阳慧听进去了,“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阿欣,我陪你一块去。” 凌云志点点头,“好,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见两人真的要走了,陈家豪喊住她们,“等等,我也一块去!” 刘嘉俊语气带着点揶揄,“难不成你怕了?” 陈家豪挺了挺胸,“我可不是因为害怕,我是为了配阿慧。” 刘嘉俊说:“那我也一块去。” 四个人打了辆taxi,凌云志报了地址。 车开了大约二十分钟,拐进了一条窄得只容一辆车通过的巷子。 凌云志付了车钱,四个人下了车。欧阳慧敲了敲门。 开门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她的右眼,眼皮耷拉下来,半睁半闭露底下灰色的眼球,她的左眼是正常。 那只正常的眼睛从四个人脸上一一扫过,最后停在了凌云志的脸上。 凌云志心里微微发紧。 神婆皱着眉眯着眼,嘴唇动了一下,侧身让开了门,“进来吧。” 四个人鱼贯而入。门后是一个不大的院子,穿过院子走进屋子,屋子里渗透着一股香烛味。 四人坐下后。 神婆盯着她们,鼻子轻轻动了一下,像是在闻什么东西,她的眉头皱起来,那只正常的眼睛眯了眯,“你们四个身上有邪气的味道,最近是不是遇到什么事?” “对对!”凌云志点头,“阿姨你最近有看新闻吗?我们就是汪家村一案的亲历者。” 神婆微微有些惊讶,“你说的是今天早上新闻里那件事吗?难怪你们身上有标记的味道。” “标记?”欧阳慧声音紧张。 神婆斟酌了一下措辞,“你们身上有那个味儿,不管跑到哪儿,祂都能顺着味道找到你们。” 欧阳慧三人的脸刷地白了,“今天……就是村子举行祭祀的日子,虽然村子里的人都被抓了,但……”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但所有人都听懂了。 陈家豪说:“神婆,你一定要帮帮我们,我家很有钱!你想要多少钱就可以!” 神婆沉默了几秒,“今晚就把事情办了,不能再拖了。” 她掏出三个东西,递了过来,“这是护身符。你们贴身放着,不要离身。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取下来。” 然后她抬起头,“后院有一间空房。你们四个人今晚就待在里面。门窗关好,不要出来。天亮之前,不要出来。” 她重复了一遍,语气加重了几分,“天一亮就没事了。但在这之前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要开门,记住了吗?” 四个人连连点头。 …… 后院的房间不大,陈设简单,有一张简单的床,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 房间里虽然没什么灰尘,但透露着一股陈旧的味道,角落甚至还有两把铲子和一把破扫帚 欧阳慧坐在床沿,她往旁边挪了挪,没想到凌云志越过了她,坐到窗边的椅子上。 陈家豪一屁股坐到欧阳慧旁边,欧阳慧又往旁边挪了挪。 没有人说话。 时间过得很慢,慢到能听见墙上挂钟秒针一格一格爬过的声音。 欧阳慧低头翻来覆去看着手里那枚护身符,终于没忍住,小声问了一句:“这个……真的管用吗?” 话一出口,刘嘉俊猛地冲过来,一把揪住陈家豪的衣领。 刘嘉俊说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要不是你,我们至于落到这步田地?” “我怎么知道会这样!”陈家豪梗着脖子顶了回去,“我以为是普通村子!我就是……” “你就是什么?”刘嘉俊的手又收紧了几分,“你就是闲得慌?老是喜欢去要命的地方!你就是命硬不怕死?你自己想死别拉上我们!” 欧阳慧冲上来想拉开他们,“你们别打了!阿豪他身上还有伤!” “他有伤?”刘嘉俊转过头瞪着欧阳慧,“他活该!要不是他,我们谁也不会去那个村子,我们差点全都死在那里!” 陈家豪脸涨得通红,“我……我也是为了……讨阿慧开心……” 他的目光转向欧阳慧,带着一种又委屈又心虚的哀求,“你这些天一直不开心……我就……” 欧阳慧愣住了,手指绞着衣角,像是在拼命忍什么。忍了几秒,没忍住,“我什么时候让你带我去那种地方了?你是不是有病?” “我以为你会喜欢!” 欧阳慧深吸了一口气,“分手。现在就分。我再也不想看见你。” 陈家豪的脸一下子白了,“阿慧,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但欧阳慧已经转过身去,肩膀一抽一抽的,再也不看他,“我已经给过你一次机会了,你不是还有阿荣吗?我正好成全你们!” “阿荣她只不过是一个妹妹!我根本就不喜欢她!” “你不喜欢她还和她一起玩!” “是她非要黏着我的!” 欧阳慧和陈家豪的声音时高时低,一直吵了大半个小时,才终于安静下来。 欧阳慧坐在床的一头,抱着膝盖,把脸埋在膝盖里,陈家豪坐在角落里,离她远远的,低着头,一声不吭。 凌云志坐在窗边,掏出了自己的手机,这个时代还非常古早,手机也就只能打电话发短信。 现在就剩下四个人干坐着,谁也不理谁,连眼神都不愿意对上。 一直到下半夜。 大概凌晨两三点钟的样子,凌云志整个人靠在窗框上,意识在半梦半醒之间晃荡。 外面传来一阵吵嚷声。 嗓门很大的骂骂咧咧,内容生动形象得很。 “分手就分手!王八蛋!” “你当初买宠物狗的钱都是我付,现在你家狗得归我!” “那我现在把钱还你!给!一分不少!” “我们恋爱的时候,我给你磕过三个头,现在你要给我磕回来!” “好!磕就磕!” 分手还磕头? 凌云志被勾起了好奇心,犹豫了一下,挑开窗帘的一角,朝外面看了一眼。 巷子里,一女一男脸红脖子粗地指着对方骂。 欧阳慧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凑到了窗边,刘嘉俊也站了起来,站在凌云志身后,伸长脖子往外面瞄。陈家豪也挤了过来。 四个人挤在窗户前面。 “你们怎么都过来了?”凌云志扭头望着她们。 “太闷了,”陈家豪小声说道:“我开条缝透透气。” 没等别人反应过来,他已经把窗户推开了一条缝。 一股凉风从外面灌进来。 窗外的一女一男停下了动作,齐齐转过头来。 两双眼睛齐刷刷看向这扇窗户。路灯的光从下面打上来,脸色阴沉。 “你们上当了。” 凌云志愣住了,陈家豪等人也愣住了,“是……是陷阱……?!” “不好!我们中计了!” “怎么办?” “别怕,我们身上还有护身符呢。”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咚咚咚!” “开门!快开门!”是神婆的声音,带着焦急与急促,“你们怎么这么不听话!里面已经不安全了,快出来跟我走!” 刘嘉俊离门最近,听到神婆的声音,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伸手去开门。 门开了。 门外站着的不是神婆。 而是汪家村的那个医生。 她的脸上带着一股得意的笑容,声音又轻又软,“你们又中计喽~”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16章 现代刘嘉欣4 恐怖片 一个小时之前。 收押所内 墙上的钟指针一点一点挪着。 医生坐在铁栏后面的床铺上。 时间快到了……今年的的祭祀, 不能就错过…… 她闭上眼,嘴唇一直在动,念的是一串拗口的句子。 和她同一间监室的诈骗犯嘀咕道:“这人念叨什么呢?” 另一个室友指了指脑袋,“别管她。” 看守所走廊里的灯忽然闪了一下。 医生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指尖在微微发颤, 一股陌生的滚烫的力量从胸口涌向四肢,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她的血管里重新流动起来。 …… 门被拉开的一瞬间,刘嘉俊还来不及反应,一只手已经掐住了他的脖子。 医生的手指收紧, 刘嘉俊的脚尖离了地, 整个人像只小鸡崽一样被提了起来。 他悬在半空, 双腿胡乱蹬着, 脸色从红变紫,喉咙里发出咯咯的气泡声。 陈家豪和欧阳慧尖叫着往后退,跌坐在地上。 凌云志见状不妙, 抄起墙角的凳子冲上前狠狠砸向医生的头。 “砰!” 撞上去的瞬间, 凳子四分五裂。 医生纹丝未动,甚至连表情都没有变一下,她转过头, 目光落在凌云志身上。 她手臂一挥,刘嘉俊被甩了出去, 后背重重撞上墙壁,发出一声沉闷的骨响。 刘嘉俊整个人顺着墙滑下来, 歪倒在地上,眼睛闭着,一动不动。 陈家豪抱头所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欧阳慧爬过去推了推刘嘉俊, “阿俊!” 医生朝凌云志走过来。 遭了……凌云志往后退了半步,后背已经抵住了墙。 医生的手伸过来,五指张开,扣住了她的头顶。 一阵剧烈的挤压感从颅顶灌进来,像有什么东西在硬生生地撬开她的头骨。 疼痛从四面八方同时炸开。 是祂!祂把她的意识从身体里挤出去。 祂要夺舍她! 不! 凌云志咬紧了牙关,努力将这个意识推出去。 她的眼前开始发黑,耳朵里嗡嗡作响,鼻子里淌出一股温热的液体。 医生的手松开了。 凌云志踉跄了一步,扶住墙壁才没有倒下去。 医生倒退了两步,喷出一口血。她抬起手背擦了一下嘴角,低头看着自己手背上的血痕,抬起头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望向凌云志。 她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 凌云志靠着墙,喘着粗气,该死!如果她的异能还在就好了…… 就在这时,神婆出现在走廊上。 她一只手撑着走廊的墙,整个人歪歪斜斜地站着,像是随时要倒下去。她衣服撕开了好几道口子,袖口被什么东西扯烂了,露出小臂上一道长长的伤口。 医生转过头,看见神婆的那一瞬间,皱了皱眉,嘴角往下撇了撇,语气里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不耐烦:“你还没死?” 神婆没有接她的话。她的嘴唇翕动了几下,声音很低,像是在念什么,又像是在对房间里的四个人说,“我在这房间外面……布满了法阵。” 话音刚落,地面上亮了起来。 金色的纹路从门槛开始蔓延,道道弯弯曲曲的线条交织在一起,组成四个人看不懂的图案,从门口一直铺到房间的四个角落。 欧阳慧低头看着自己脚底下蔓延过来的金光,愣了一瞬。 “快出来!”神婆的声音忽然拔高了,像是用尽了最后的力气在喊。 凌云志没有犹豫。 她一把拽住离自己最近的欧阳慧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拎起来,推着她往门口跑,欧阳慧踉跄了两步。 陈家豪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 刘嘉俊还歪倒在地上,凌云志弯腰拽住他的胳膊,把他半边身子架在自己肩膀上,欧阳慧也咬着牙帮忙把刘嘉俊往门口拖。 四个人跌跌撞撞地冲出了门槛。神婆往旁边让了一步。 医生反应过来,抬腿就往外走。 她迈出第一步的时候,脚还没有落地,整个人就像撞上了一堵看不见的墙,有一股巨大无形的力量把她推了回去。她倒退了两步,脸上闪过一丝错愕。 医生的脸色顿时变了。 她开始用力撞那道看不见的屏障,撞击激荡起一圈金色的光晕。 她的表情从错愕变成愤怒,从愤怒变成狰狞。 “你们!你们以为这能困住我!” 她用力捶打着那道屏障,拳头砸上去的时候,金光炸开,但屏障纹丝不动。 神婆靠在墙上,眼睛死死盯着医生。 金色的纹路在房间里缓缓流转,像一圈圈收紧的绳索。 一声闷响,医生倒在了地上,房间重新笼罩在昏黄的灯光里。 神婆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整个人靠在墙上,像是被抽走了最后一丝力气,“邪祟……已经被驱逐了。” 欧阳慧最先反应过来,双腿一软,蹲在地上捂着脸哭了出来。刘嘉俊靠在墙上,捂着肋骨,小心地喘气,每咽一口口水都疼得皱眉头。 “太好了!” 话没说完。 医生的眼睛睁开了。 她从地上爬起来,茫然看着她们,表情渐渐变成愤怒,“你们……破坏了祭祀……” 陈家豪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但嘴比脑子快,“祭祀?你们那个破村子早该被端了!你以为你还能……” 医生没有让他说完。 她的手伸向后腰,收回手的时候,掌心里多了一把黑色的手枪。 枪身在灯光下泛着冷冽的金属光泽,这是她从警局逃跑时抢出来的配枪。 她举起了枪。 “砰!” 枪声在狭小的房间里炸开,震得所有人耳朵嗡嗡作响。 墙壁上多了一个冒着烟的弹孔。 刘嘉俊和欧阳慧尖叫着抱住头蹲下去,凌云志本能地往门框后面缩了一步,陈家豪愣在原地。 医生一步跨上前,左手揪住陈家豪散开的衣领,把他拽到自己身前。枪口抵上了他的太阳穴。 “别动。”她的声音忽然平静了下来。 远处,警笛声由远及近,越来越密,越来越响,红蓝相间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扫进来。 凌云志等人小心翼翼退了出去,欧阳慧焦急求助,“警察,那个女人劫持了我们的朋友!” 医生将枪口稳稳地抵在陈家豪的太阳穴上,把陈家豪挡在自己身前,缓缓走出屋子。 “别……别杀我……”陈家豪哆嗦着,“求求你了……我求求你了……” 医生朝警察喊道:“谁都不许过来!进来我就杀了他!” 警察沉默了几秒,然后换了一个更温和的声音,“你不要冲动,有什么要求可以提,我们慢慢谈!” “要求?”医生忽然笑了,“你们毁了一切!你们能给我什么?” 她拖着手里的陈家豪往门口挪了一步,枪口在他太阳穴上碾了一下,陈家豪疼得闷哼一声,整个人缩成了一团。 “我要杀了你们,”她的声音忽然变尖,她挥舞着手臂,将枪口指向警察,“你们一个都跑不掉!” 一声枪响。 医生的额头正中多了一个洞,她倒了下去。 枪从她手里滑落,掉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撞击。 陈家豪失去了支撑,整个人往前栽倒,膝盖磕在地上,双手撑着地面,大口大口地喘气。 …… 医院 刘嘉俊的病房在骨科楼层的尽头,推开门的的时候。 他正半靠在床上,胳膊上挂着吊针,脸色还有些苍白,但精神比那天夜里好了不少。 欧阳慧问道:“阿俊,医生怎么说?” “没事,就是肋骨骨折。”刘嘉俊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胸口,“好在没戳到肺,躺个把月就好了。医生说我还年轻,恢复得快。” 神婆的病房在走廊另一头。 推开门的时候,神婆正靠在床头。 她那只灰色的眼睛还是耷拉着,但那只正常的左眼看见她们进来,目光柔和了许多。 四人把带来的花和果篮放在床头柜上。 “阿姨你的伤怎么样了?”凌云志问。 “没什么大碍。”神婆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臂上的纱布,“断了几根骨头。” 她的目光从四个人脸上扫过,最后停在了凌云志身上,“你有天赋,想不想当我学生?” 病房里安静了几秒。 欧阳慧三人都盯着凌云志。 凌云志点头,“我愿意。” …… 陈家豪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电话闪着红灯,他走过去按了一下,然后是阿荣的留言。 “阿豪!你总算回来了!我打了好几个电话你都不接,听说你旅游出事了?你倒是给我回个电话呀,我好担心你的!你听到留言一定要回我啊!” 陈家豪听完,伸手把留言删了。他现在谁都不想见,光是想想就觉得烦。 他拖着步子走进浴室,脱了衣服,拧开淋浴开关。 站到花洒下面,热水浇下来,温度刚刚好,烫得人浑身发软。 绷了几天终于松了下来,陈家豪闭上眼,任由热水冲刷。 过了几秒,他睁开眼睛,低头一看水是红的。 陈家豪愣在原地,红色的水流从他身上淌下来,打着旋儿往地漏里灌。 “啊!” 陈家豪连滚带爬地冲出浴室,浑身湿淋淋摔在客厅的地板上浑身发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他壮着胆子再次走进浴室。 水龙头还开着,水声哗哗响,清澈透明的水水花四溅,一切都很正常。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17章 现代刘嘉欣5 恐怖片 第二天一早, 陈家豪就在学校里拦住了凌云志,还叫上了刘嘉俊和欧阳慧,说有事要说。 “什么事啊?”欧阳慧和刘嘉俊一头雾水,但还跟着他上了天台。 “你怎么了?”凌云志上下打量着他, “你看着好憔悴。” 刘嘉俊也跟着问:“阿豪, 你昨晚没睡好吗?” 陈家豪低着头缓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昨天晚上……我在家洗澡……” 他把事情断断续续地说了一遍, 昨天他洗澡时,淋浴的水变成血色。 陈家豪焦躁不安,“我是不是……那个东西还没干净?它跟着我回家了?” 欧阳慧也跟着白了脸色。 刘嘉俊皱眉, “会不会……我们身上都有?” 凌云志沉默了一会儿, 这东西怎么还有续集? “老师去汪家村处理后事了, 她走之前跟我说过, 那边还有些东西要收拾,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那怎么办?”陈家豪陷入一种焦虑的状态。 凌云志从口袋里拿出两张符纸,“你别急, 这个你先拿着这个, 一张贴在家门口,一张贴身放这,别离身。等老师回来之后再说。” 陈家豪接过来, 把符纸攥紧紧在掌心里。 “我也要一张。”欧阳慧伸出手。 刘嘉俊也跟着点了点头,“给我也来一张吧。” 凌云志拿出两张, 一人递了一张。 欧阳慧低头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仔仔细细地折好, 塞进贴身的口袋里,还用手按了按,确认放妥了。 有了符纸,陈家豪总算松了口气。 “我先走了, 我还约好了和朋友一起打球。” “我也有事。” 陈家豪和刘嘉俊一前一后离开了天台。 只剩下欧阳慧和凌云志两人还留在天台,欧阳慧看了眼凌云志,“阿欣,明天你有空吗?一起出去逛街吧。” 凌云志摇摇头,“阿慧,我最近没空,老师走了之后这边还有些事要处理。” 欧阳慧点了点头,“哦……那好吧。那你忙吧,我先走了。有什么事记得打电话给我。” 两个人沉默的离开了天台。 ………… 陈家豪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他在家门口贴上,松了口气,推门进去。 二楼卧室门上贴着一张爱心形的粉色便利贴,上面用圆珠笔写着几行字,“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放在你床上啦!一定要看哦~” 陈家豪皱了下眉头。他推开卧室的门,一眼就看见了床上的东西。 一个盒子,方方正正的,放在床的正中央,盒子上坐着一个毛绒玩具泰迪熊。 陈家豪站在门口看了两秒,他走过去,低头端详那个泰迪熊。 “不愧是小女生喜欢的东西。”他嘟囔了一句,伸手把玩偶拿了起来。 玩偶下面,礼物盒的中间是一颗人头。 陈家豪的手僵在半空。那颗人头嵌在盒子里,脸朝上,头发散在纸板边缘,眼睛闭着。 突然那颗人头睁开了眼睛,“Surprise!” “啊!” 陈家豪整个人往后弹出去,后背撞上了墙,手里的泰迪熊飞出去掉在地上。 床上那颗“人头”动了。盒子升起来,底下露出肩膀,露出身体。 床上的女生整个人坐起来,那个盒子是侧面挖了个洞,她把脑袋卡在里面,身体藏在被子底下,泰迪熊放在盒子上当装饰。 阿荣笑得前仰后合,“哈哈哈哈哈哈你看见你的脸了!” “你有病啊!”陈家豪吼出来,一只手捂着胸口,“吓死我了!” 阿荣将盒子从脑袋上取下,头发乱糟糟的,她跳下床,踩着拖鞋啪嗒啪嗒跑过来,伸手去拉陈家豪的袖子,“哎呀别生气嘛!” “走开!”陈家豪甩开她的手,“你知不知道我刚经历过什么?你在这吓唬我?” 阿荣眼睛里闪过一丝心虚,她低下头,声音一下子软了下来:“对不起嘛……我就是想逗你开心一下,你最近都不接我电话,也不理我,我好担心你的……” 陈家豪看着她那张脸,火气堵在喉咙口,骂也骂不出来,打也打不下去,“你以后别搞这种……我真的会被你吓死。” “好了~我知道了,下次不会了!” 两个人打闹了一会儿,阿荣走到门口换鞋,“那我走啦。你早点休息。” “嗯。”陈家豪送到门口,手搭在门把上。 别墅里安安静静的,只有窗外的风偶尔吹动窗帘,发出细碎的声响,这又让陈家豪觉得整栋别墅渗出空寂的恐怖。 ………… 晚上,陈家豪躺在床上,眼皮越来越沉,意识一点一点地滑进了黑暗。 他梦见了他正在看电视。 电视里医生盯着他,“你逃不掉的。” 然后医生的身影从电视里浮了出来。 陈家豪转身就跑,躲进了一个房间。 还没等他松口气,他就看到一个熟人。 阿斌。 他的高中同学,总戴着副眼镜,在高二那年意外过世。 阿斌脸上的眼镜碎了一片。 “啊!” 陈家豪猛地睁开眼,整个人从床上弹起来,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雨点打在窗式空调上,噼里啪啦的,好像密集的敲击声。 陈家豪愣愣地坐了一会儿,长舒了一口气,“是梦……原来是梦……没事了……” “轰隆!” 一道惊雷劈下来,陈家豪整个人一哆嗦,差点从床上滚下来。 他的手指在墙壁上摸了好几下才摸到开关,“啪”的一声,灯亮了。 卧室里亮堂堂的,每一个角落都看得清清楚楚。 陈家豪这才感觉安心些 “轰隆隆” 又一道雷,比刚才那声还响。 “啪。” 灯灭了。 整间屋子一瞬间陷入了黑暗。 陈家豪把被子拽过来蒙住了头。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连一根头发丝都不露在外面。他在被子底下缩成一团,双手攥着被角,指甲都嵌进了布里,浑身止不住地发抖。 雨还在下。 雨点砸在窗式空调上,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像是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外面敲。 陈家豪在被子里把自己缩得更紧了。 …… 隔天一大早,陈家豪直接又找上了门。 刘嘉俊打开门的时候,看见陈家豪站在门口,脸色比昨天还差,“阿豪,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你妹醒了没?”陈家豪径直进了屋。 凌云志正在屋里吃肠粉,抬头看了他一眼,“有什么事?” “你老师回来了没有?”陈家豪劈头就问。 凌云志摇了摇头,“老师在汪家村那边找到了那怪物的老巢,打算封印了,还得几天才能回来。” “几天?”陈家豪的声音一下子拔高了,“我等不了几天了!我昨天晚上做噩梦了,你那符根本就没用!” 刘嘉俊皱眉,“你昨晚又遇到怪事了?” 陈家豪脸色苍白,“我感觉屋里有鬼盯着我!你老师什么时候回来?!” 凌云志沉默了几秒,“她可能明天才回来,这样吧,我去你家看看。” …… 陈家豪的家是一座欧式古典风格的豪宅,带一座花园。 凌云志进门的时候扫了一眼,门口的符纸完好无损。 陈家豪站在客厅中央,双絮絮叨叨地说着昨晚的事,“灯全灭了,整个屋子都是黑的,我连手机都找不到。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那个东西真的跟着我了?” 凌云志没有直接回答,“你找维修工来看过没有?停电可能是线路的问题。” 陈家豪愣了一下,像是才想起来还有这个可能性。他犹豫了一下,走到座机旁边打了个电话。 维修工来得很快,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提着工具箱。 维修工蹲在配电箱前面拆开盖子检查的时候。 凌云志说:“我在屋里转转。” 陈家豪点了点头。 凌云志将豪宅上上下下转了一遍。 陈家豪家的热水循环系统装在走廊尽头的一个小隔间里,管道从墙壁里伸出来,弯弯绕绕地连到天花板上去。 她蹲下来,在管道靠近地面的拐角处,看见了一滴红色的东西。 很小,她伸出指尖轻轻一抹,指腹上多了一小片暗红色的痕迹,像是墨水一类的东西。 她用拇指和食指搓了搓。 这陈家豪不会是得罪什么人了吧? 回到客厅的时候,维修工已经合上了配电箱的盖子,正在收拾工具。 “没什么大问题,”维修工拍了拍手上的灰,“就是受潮了,跳了闸。你这屋子老线路了,下雨天容易这样,回头找人换换线就行。” 陈家豪坐在沙发上,听到“受潮跳闸”四个字,肩膀明显松了一下。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像是卸下了一块大石头。 凌云志走过来,在陈家豪对面坐下,“我里里外外看过了,这屋里没有鬼的痕迹。什么都没有。” 她顿了一下,目光平静地看着陈家豪:“你就是太紧张了,自己吓自己。维修工也说了,停电是线路受潮,跟那些东西没关系。” 陈家豪整个人往后靠进沙发里,“那就好……那就好……” 凌云志又问道:“你一个人住吗?” “是的,我爸妈在国外出差。” “你家有录像机吗?” “有有。”陈家豪点头,从房间里找出了一个录像机。 凌云志将录像机藏在了隐蔽的地方,“录像机能拍到一些我们看不到的东西,看看能不能线索。” 陈家豪顿时紧张起来,“你不是说这屋子里没有鬼吗?” 凌云志站起来,说:“以防万一。我先走了,你好好休息,别再胡思乱想。”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18章 现代刘嘉欣6 恐怖片 回到家之后, 凌云志刚换下鞋,刘嘉俊就问道:“阿豪家怎么样?” “没有鬼的痕迹。” 这时电话响了。 凌云志接起来,“喂,谁啊?” 听筒那头传来陈家豪的声音, “阿欣, 我想到了一个主意!打算今天晚上在家里办个派对, 你和你哥也一起来。” “派对?” “对,我叫了一帮朋友过来,人多热闹, 就不怕了。” 刘嘉俊听见了“派对”两个字, 直接把话筒抢了过去。 “派对好啊!我好久没玩了, 阿欣咱们一块去!”刘嘉俊的声音又亮又冲, “就这么说定了啊,晚上见!” 凌云志无语,派对?人多眼杂更容易出事。 不过……如果陈家豪一个人在家, 或者借住朋友家也很容易出事。 像杀人狂类型恐怖电影那样, 半夜起来突然发现了朋友尸体,凶手还躲在屋里…… 恐怖片死法千奇百怪。 真麻烦,凌云志烦躁挠头, 希望晚上不要出事。 …… 晚上 凌云志和刘嘉俊到的时候,院子里已经停了一排车, 从车里能听见房子里传出来的音乐声和人声,震得地面都在微微发颤。 推开门的时候, 一股热浪扑面而来,灯光昏暗,客厅里挤满了人。 凌云志在人群里扫了一眼,看见了欧阳慧。 欧阳慧一个人坐在角落, 但脸上的表情却没什么精神,眼睛一直往人群的一个方向瞟。 凌云志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看见了陈家豪。 陈家豪正站在客厅另一头,身边围着好几个人,手里举着一瓶酒,笑得很大声。 他的旁边站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女生,那个女生亲密挽着陈家豪的手臂。 应该就是之前欧阳慧和陈家豪吵架中提到的“阿荣”。 欧阳慧收回目光,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她看见凌云志走过来,嘴角扯了一下,“你怎么来了?我还以为你不喜欢这种场合。” “刘嘉俊非要拉我来的。”凌云志在她旁边坐下,看了一眼欧阳慧手里的杯子,“你喝的什么?” “随便拿的。”欧阳慧又把杯子往凌云志面前推了推,“你尝尝。” 凌云志接过来喝了一口。一股清爽的酸甜在舌尖上散开,带着番茄特有的清香味。 “挺好喝的,”凌云志又喝了一口,“这是什么?番茄汁?” 欧阳慧的嘴唇撇了撇,她把杯子从凌云志手里拿回来,手指在杯壁上转了一圈,“嗯,番茄汁。” 凌云志点了点头。 客厅那头忽然传来一阵笑声,陈家豪和刘嘉俊不知道什么时候上了二楼。 两个人靠在二楼的木质栏杆上,手里都端着酒杯,不知道在说什么,刘嘉俊笑得前仰后合,一只手拍着栏杆,拍得栏杆砰砰响。 “咔嚓。” 那根栏杆从中间断开了。 陈家豪和刘嘉俊正靠在那个位置上,身体突然失去了支撑,整个人就往前栽了下去。 “啊!” 尖叫声从好几个人的嘴里同时迸出来。 陈家豪和刘嘉俊从二楼摔下来,重重地砸在一楼的茶几上。 “哗啦!” 玻璃茶几应声碎裂,碎片四溅,饮料瓶和零食撒了一地,发出巨大的哗啦声。 音乐还在放着,但整个客厅的人都僵住了。 陈家豪趴在碎玻璃中间,脸上被划了一道口子,他疼得直抽气,刘嘉俊仰面躺在旁边,后脑勺磕在地板上,发出一声闷响,他闭着眼,眉头皱起。 阿荣从人群里挤进来,扶起陈家豪,“阿豪!你没事吧!” 刘嘉俊也被人拉了起来,坐在地上揉着后脑勺,“二楼不算高,应该没大事,就是有点疼。” 有人建议,“还是去拍个片子看看吧。” 陈家豪甩了甩头,晃了晃胳膊腿,除了脸上那道口子和身上几处磕碰的淤青,确实没什么大碍。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摔下来时压碎的那堆碎玻璃和零食,又抬头看了一眼二楼断裂的栏杆,脸色有些发白。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派对自然没办法继续。 人群散得差不多了。 陈家豪和刘嘉俊已经被扶着坐到了沙发上,脸上和胳膊上贴着几块创可贴。 凌云志在角落里找到了那台录像机。 红色的指示灯还在一闪一闪地亮着,她把录像机拿起来,捣鼓了几下,发现自己只会录像和暂停,不会看回放,“阿慧,你会用录像机吗?怎么看回放?” 欧阳慧凑过来,按了几个键。 画面抖动了几下,时间戳显示的是派对开始前几个小时。 客厅里很安静,阿荣和陈家豪出现在画面里,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布置。 然后阿荣上了楼,在栏杆旁边蹲了下来,手在栏杆的位置捣鼓了一会儿,站起来的时候低头看了一眼。 凌云志把进度条往后拖。派对开始后,阿荣一直把陈家豪往二楼带,两个人站在栏杆旁边。 凌云志把录像机拿到客厅,放在茶几上,屏幕朝上,“看看这个。” 陈家豪低头看着屏幕,抬起头看向站在旁边的阿荣。 阿荣看了一眼屏幕,脸上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往后退了一步,和陈家豪拉开了一点距离。 “阿荣。”陈家豪怒不可遏,“居然是你做的?你想害死我吗?” 阿荣安静了几秒,然后抬起头,目光直直地看着陈家豪,“是,我就是想害死你!我是阿斌的妹妹,你还记得阿斌吗?” 陈家豪的脸一下子白了。 “原来你还记得他。”阿荣瞧见陈家豪心虚的样子冷笑一声,说完那句话之后,她转过身走到门口,抬手一把撕下了门框上贴着的那张黄色符纸,“这个世上根本没有鬼!” 纸在她手里被揉成一团,扔在地上,发出很轻的一声响。 “如果有鬼的话,你早就应该遭报应了。 “我和阿斌小时候父母双亡,一起进了孤儿院。后来被不同的家庭收养,就分开了。一开始还有通信,后来慢慢就断了。我以为他过得还不错。” 阿荣的声音顿了一下,“直到三年前,我突然收到了他死亡的消息。一开始我和别人一样,以为这就是一起意外。直到我去参加葬礼,阿斌的那些亲戚,一看就知道有什么事瞒着。我花了好几个月去查,问了他生前认识的人,翻了他留下来的东西,一点一点拼出了真相。” 她的目光落在陈家豪脸上,“你一直在霸凌他。从高一开始,出事那天,你把他骗到学校顶楼那间闹鬼的教室,锁了门,说里面有鬼,让他一个人待着。他在里面关了整整一个晚上。是你害死了他!” 陈家豪这厮真是喜欢作死,凌云志在心里冷笑一声。 陈家豪坐在沙发上,猛地站了起来,“我……我没有让他去死,是他自己……他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太差,跟我有什么关系!!” 阿荣的声音忽然拔高了,手攥成了拳头,“你把他关在闹鬼的教室里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怕不怕?你叫人那些外号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听了是什么感受?他凭什么要承受这些?他做错了什么?” 陈家豪脸色变了几变,“你凭什么说他的死和我有关系?反倒是你,对我做了这么过分的事,你这是要蓄意谋杀知道吗!” 阿荣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我只恨没能鲨掉你!” 说完便朝着陈家豪冲了过去。 这时,一阵风从窗外灌进来,窗帘猛地鼓起来,罩住了阿荣。 客厅中央那盏巨大的钻石吊灯发出簌簌的声音,水晶挂件互相碰撞,细碎而密集。 那盏吊灯连着一截断裂的电线,在空中划了一道短暂的弧线,掉了下来。 水晶在灯光下折射出无数道刺眼的光。 陈家豪抬起头的时候,那盏灯已经近在眼前了。 “砰!” 一声巨响,震得整个客厅都在颤。无数水滴形的水晶挂件炸开来,飞溅到四面八方,有些弹到墙上,有些落在茶几上,有些滚到了门口。 吊灯的金属骨架砸在陈家豪身上,把他整个人压进了沙发里。 血从沙发边缘淌下来。 风停止了,阿荣拨开厚重的窗帘,看到了眼前这一暮,她的手慢慢放下来,垂在身侧,手指还在微微发抖。 凌云志站在原地,捂着嘴。 欧阳慧的手里的杯子已经掉在了地上,碎成几瓣。 刘嘉俊坐在地上,一只手撑着地面,另一只手挡在脸前面,他慢慢地放下手,看见了沙发上的惨状,眼睛睁大。 风停了。 窗帘垂下来,安安静静的,一动不动。客厅里只剩下水晶碎片偶尔滑落的细碎声响。 …… 警察将几个人都叫去做笔录的时候。 调查结果出来得比预想中快。吊灯的链条没有发现人为破坏的痕迹。 纯粹是意外。 阿荣从警局走出来的时候,夜风迎面扑来, 凌云志和欧阳慧跟在她身后。 刘嘉俊走在最后面,把外套拉链拉到最顶端,下巴缩进领口里。 阿荣转身向三人道谢,“谢谢你们帮我隐瞒……” 她望向刘嘉俊,“很抱歉这件事牵扯到了你,害你受了伤。” 经历了这么多事,刘嘉俊总感觉心里毛毛的,晃了晃手臂,“没事,我也没受太大的伤,阿豪是罪有应得。” 阿荣离开后 刘嘉俊还惊魂未定,“你们说最后那个吊灯掉下来会不会是阿荣哥哥的复仇?” 凌云志说:“其实我真的没有感觉到鬼魂的气息,可能冥冥自有天定,阿豪遭报应了。” 欧阳慧终于开口了,“对了,阿欣,你老师……什么时候回来?” 凌云志看了她一眼:“明天。” “明天……”欧阳慧重复了一遍,点了点头。 “怎么了?”凌云志问。 欧阳慧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总觉得不太安心。” 凌云志安慰道:“陈家豪的事只是意外而已,你别多想。” …… 第二天 欧阳慧来到神婆的院子里,“阿姨,你回来了!” 神婆正坐在院子里晒菜干,抬头见是她,招呼道:“哦哦是阿慧啊,快进来坐。” 欧阳慧盯着神婆看了几秒,艰难开口:“阿姨,我觉得阿欣有点……不对劲。”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19章 现代刘嘉欣7 恐怖片 晚上七点, 欧阳慧约凌云志在一家小餐馆见面。 欧阳慧已经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了,面前摆着两罐番茄汁。 “给你带的。”欧阳慧把那罐番茄汁推到凌云志面前。 凌云志拉开易拉罐,喝了一口。 酸甜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她又喝了一口, 点了点头:“挺好喝的。” 吃完饭, 两个人沿着路边散步。 “阿欣, ”欧阳慧看着地面,“你有没有觉得……你最近不太一样?” 凌云志也停下来,“有吗?” “比如……”欧阳慧抬起头, 目光落在凌云志脸上, “你以前觉得番茄汁很恶心的。” 凌云志笑了一下, “我本来就不讨厌番茄啊, 我最喜欢吃番茄炒蛋了。番茄汁就是番茄做的,喜欢番茄炒蛋,为什么不能喜欢番茄汁?” “不一样。”欧阳慧的声音忽然快了起来, “番茄炒蛋是熟的, 番茄汁是生的。这是你自己说的,你说番茄炒蛋好吃,但是番茄汁很恶心!” 凌云志看着欧阳慧, “阿慧,你到底想说什么?” 欧阳慧深吸了一口气, 像是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你最近……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凌云志张了张嘴, 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男二,原主亲哥哥,每天和她一起吃饭都什么也没有发现。 家人都没有察觉到的事情,欧阳慧却看出来了。 凌云志心的快了一拍, “你多心了。” “我没有多心。”欧阳慧的声音忽然大了一些,“你最近经常一个人,约你出来你总说有事,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以前有什么事都会第一个告诉我,你是不是……都忘了我这个朋友了?” “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凌云志说,声音比刚才硬了一些,像是不想让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了。 欧阳慧盯着她看了几秒,眼眶开始泛红,“那你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原来的阿欣?” 凌云志站在原地,声音高了几分,“你多心了!我是阿欣,从头到尾都是。我只是我!” 她顿了一下,像是在找一个合适的借口,“我只是差点死在那个村子里,被你那个前男朋友带去的。我经历了?什我性格变了,难道不正常吗?” 欧阳慧上前,“你真的完全不一样了!你是不是……” 凌云志下意识后退,“我只是在说事实。” “我只是在关心你!”欧阳慧露出伤心的神色。 “我很好!”凌云志语气生硬。 欧阳慧见她面色冷硬,转身跑了,一路跑到海边。 海风迎面扑来,把她额前的碎发吹得乱七八糟。 她抹了一把脸上泪,目光望着远处。 然后欧阳慧看见了离岸边不远的海面上,浮着一个白色的影子。 她眯起了眼睛,那团白色海中移动。 欧阳慧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鞋跟陷进沙子里,脚踝一歪,差点摔倒。 淹死鬼!!她小时候听过的那种淹死鬼的故事。 “阿慧!” 凌云志追了上来。 欧阳慧指着那团白色的影子,“啊啊!阿欣!那里有水鬼!” 凌云志顺着欧阳慧指的方向看过去,也看见了海面上那个白色的影子。 她眯着眼睛盯了两秒,瞬间站了起来,“什么水鬼?!那是有人跳海!” 然后她三步并作两步冲进了海水里,一把抓住了那件白色的衣服。 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人。 欧阳慧终于反应过来,冲进水里,两个人一左一右把那女人架上了沙滩。 上了岸,欧阳慧把女人湿透的头发被拨到一边,盯着那张脸看了好几秒,忽然“啊”了一声,“她不是……叫什么来着,我在学校里见过几次,她好像和我们是同一届。” 凌云志已经把手伸到了女人的鼻子下面,停了片刻,又摸了一下她的脖子,“还有气,很弱。” …… 医院里 方佩玲睁开眼睛的时候,头顶的灯光刺得她又眯起了眼。 她盯着天花板上那一道细细的裂缝看了很久,脑子里一片空白。 没想到自己还能睁开眼睛。 她依稀记得有人抓住了她,把她从海水里拖了出来,硬生生地把她拽回了这个世界。 护士进来查房,“你醒了?” 方佩玲声音沙哑问道:“是谁救了我?” “是两个和你年纪差不多大的女生。”护士说完就离开了。 这时门被推开了,方佩玲偏过头,一个女生走进来。 她穿着绿色针织外套,黄色衬衫以及蓝色牛仔裤,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面是菠萝包和豆浆。 很眼熟,好像是同一届的……叫欧阳什么的…… 方佩玲偏过头,不想让对方认出来,没想到对方径直走了过来。 “你醒了?”欧阳慧把早餐放在床头柜上,塑料袋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我给你带了点早饭,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买了菠萝包和豆浆。感觉好些了吗?” 方佩玲看着她,“你救了我?” 欧阳慧拉了把椅子坐下来,点点头,“是我救了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可以慢慢解决的。” 方佩玲嘴唇颤抖,把目光从天花板上移开,转向窗外。 欧阳慧没有再追问,她把早餐从袋子里拿出来,“你先吃点东西吧。” 她见方佩玲没有动作,强硬的把菠萝包塞进方佩玲手里。 方佩玲低头看了看菠萝包,咬了一口,慢慢地一口一口啃着。 欧阳慧坐在旁边,也没有说话。 门突然被撞开了。 “方佩玲!” 两个中年人冲了进来,方母头发烫着小卷,“你一整晚不回家,电话也不打一个,你知不知道我跟你爸担心死了?” 方父跟在后面,上下打量着病床上的女儿,“怎么进医院了?是不是跟老师分手了,想不开就去自杀?” 方佩玲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子变了。 方母骂道:“你不仅和老师要恋爱,居然还自杀了?你知不知道传出去多丢人?” 方佩玲坐在床上,手里的菠萝包被她捏得变了形。 欧阳慧连忙站起来,扯了个借口,“阿姨,不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我跟方佩玲一起散步来着,她不小心摔了一跤,受了点伤,我就把她送医院来了。不是……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方母的目光在欧阳慧脸上扫了一圈,似乎在判断她说的是真是假。 欧阳慧努力挤出一个笑。 方母其实也不在乎方佩玲是不是真的自鲨,又骂骂咧咧了几句,什么“这么大个人了不知道报平安”“进医院也不知道打电话”“我们还要上班哪有时间天天管你”。 方父抬手看了一眼手表,脸色一变,“哎呀快八点半了,迟到了要扣钱的。” 他转头对方佩玲说:“行了行了,没事就行。以后别搞这些幺蛾子,听到没有?我们上班去了。” 两人急急忙忙离开了。 病房里重新安静下来,方佩玲还低着头,手里的菠萝包已经被她捏成了一团。 欧阳慧轻轻叹了口气。她转头看了一眼方佩玲,“你妈说的老师不会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吧?” 方佩玲低着头,手指还在无意识捏着菠萝包,她的声音很轻,“我喜欢上了我们学校的……梁老师谈了有大半年……一直没敢让任何人知道。他说等过一阵子,等合适的时机。” 她咬了一口菠萝包。 “后来我妈翻到了我写……那些信,骂了我一顿,我就去找梁老师。反正已经这样了,大不了就不藏着掖着了……” 方佩玲突然停住了,“结果他说他要订婚了……” 话说到这里,她再也说不下去了,眼泪一颗一颗落在床单上。 欧阳慧坐在旁边,手攥成了拳头,“没想到姓梁的居然是个渣男!他瞒着你谈了半年多,那边还定着婚?他把你当什么了?” 方佩玲没有说话,只是摇头。 欧阳慧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又坐下,“你不能就这么算了。你不能因为他做错了事,你就拿自己的命去填,这件事,错的人不是你。是你那个姓梁的!他骗了你,他得付出代价。” 方佩玲的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你不用一个人扛。”欧阳慧说,“我帮你。你信我。” 她点了点头。动作很轻,轻得几乎看不出来。 欧阳慧把床头柜上那杯已经凉了的豆浆拿起来,带着一种命令的语气,“先吃东西,吃饱了才有力气。剩下的,我们慢慢来。” 方佩玲低头看着手里的豆浆杯,菠萝包和豆浆的甜从嘴里蔓延到身体里,她忽然感觉自己身体终于温暖了一点。 …… 神婆家 凌云志手里捧着一本旧书,她已经盯着同一页看了快半个小时,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神婆从里屋端了杯茶出来,“今天心不在焉。” 凌云志合上书,叹了口气,“我跟我朋友吵架了。” 神婆端起自己的茶杯,“朋友之间吵架正常。舌头没有不碰牙的。” “不是普通的吵架。”凌云志的声音低了下去,像是在自言自语,“我向她隐瞒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神婆放下茶杯,“那得看你瞒的是什么。你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没有!”凌云志抬起头,她顿了一下,“但是这件事……也很严重。” 神婆说:“你那个朋友,是不是已经察觉到了什么?” 凌云志没有回答。 神婆点了点头,“既然她已经察觉到了,你们之间的裂痕就已经出现了。你不说,它也不会自己合上,只会越来越大,大到有一天,你想说都来不及了。你还不如直接和她坦白。” 凌云志坐在那里,摩挲着书的封面。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20章 现代刘嘉欣(完) 完 方佩玲回到了家里, 屋里安安静静的,只有客厅的钟在滴答滴答地走。 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这让她松了口气。 她回到房间,从抽屉最深处翻出那个饼干铁盒子。 一共十三封情书。 方佩玲把它们按照日期排好, 至于照片, 只有一张, 是去年冬天拍的。 梁老师和她站在海边,两个人都笑得很开心,海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他的围巾被风吹起来, 搭在她的肩膀上。 照片里的那双手交握在一起, 看上去十分亲昵。 方佩玲坐在桌前, 把那十三封信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她找出信纸,拧开圆珠笔的笔帽,开始写举报信。 写完信后, 她带着信来到学校。 在学校里又遇到了欧阳慧, 两个人打了个照面,都愣了一下。 欧阳慧放心不下这件事,在学校打听到了梁老师订婚的消息。 据说梁老师的未婚妻是陈教授的女儿。 陈教授在学校里教了了三十多年, 她本人的声望和资历在业内占据着不可动摇的地位。 方佩玲把这些东西分成了三份。一份放在信封里,放在了陈教授办公桌上, 一份寄给了校长,一份寄给了教务委员会。 信是她自己写的, 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写清楚了。 做完这一切,方佩玲反而松了口气。 她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艰难的事了,她自言自语道:“才交往半年而已,我哪有那么爱他……” “你很勇敢。”欧阳慧站在她旁边, 看着她。 方佩玲低下头,叹了口气,抬起头时嘴角弯了一下,“谢谢你,那天要不是你……我已经没了。” 她顿了一下,又抬起头看着欧阳慧:“护士跟我说,那天是两个人一起把我送到医院的。还有一个人……你认识吗?” 欧阳慧沉默了几秒才开口:“认识,是我…朋友” “朋友?”方佩玲见欧阳慧有些不太开心,“你们吵架了?” 欧阳慧没有回答,只是把手插进口袋里。 这几天她一直觉得烦躁,她帮助方佩玲一方面是出于好心,不忍心看方佩玲被渣男伤害,另一方面…… 她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现在重新想到阿欣,方佩玲又陷入一种紧张焦虑的情绪。 欧阳慧艰难开口,“我们吵架了。” 方佩玲轻声说:“既然现在你们冷静下来了,你不妨再和她谈谈。如果她不想和好,那就算了,至少你也试过了。” 欧阳慧低着头,方佩玲说:“那你带我见见她,我想当面对她表达感谢。” 欧阳慧轻轻点了点头。 …… 欧阳慧发短信约了刘嘉欣见面,刚发出去不到一分钟,就就收到回复短信。 下午,约定地点 方佩玲见到了她的另一位恩人。 “那个就是阿欣。”欧阳慧指了指路边一个穿圆领紫色卫衣和牛仔裤的女生。 方佩玲拉着欧阳慧走过去,“你就是阿欣?那个……那天晚上,谢谢你。阿慧跟我说了,是你下水把我拉上来的。要不是你,我……” “没什么。”凌云志抬起头,“举手之劳。” 方佩玲又说了几句感谢的话,然后看了欧阳慧一眼,往旁边让了一步:“那个……阿慧有话想跟你说。” 欧阳慧站在原地,不安的攥着手指,方佩玲让出了一些的私人空间。 欧阳慧开口,“阿欣……你到底怎么了?” 凌云志咬了咬唇,“阿慧,其实我不是阿欣。” 欧阳慧愣住了。 “真正的阿欣,在汪家村子时就不在了。”凌云志的声音渐渐微弱,“我是听到了她的召唤才来的。来改变一些事情……来让那些不该发生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欧阳慧的眼睛一点点睁大了,嘴唇微微张开,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能说出来,眼眶开始泛红,“你……你说什么……阿欣她……她不在了?” 凌云志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 欧阳慧的眼泪掉了下来,肩膀抖动,身体不受控制蹲了下来,蹲在路边哭泣。 就在这时,一声尖叫划破了安静,“啊!” 是方佩玲的声音。 欧阳慧抬起头,泪眼模糊中看见方佩玲被一个男人抓住了手腕。 那个男人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他死死攥着方佩玲的手腕。 凌云志眯了眯眼,认出了那张脸,这不是学校里的老师吗? 梁老师语气里带着随时会炸开的愤怒,“就是你,把那些东西送到陈教授桌上,你知道不知道我被开除了?我被开除了!你满意了?” 他作为刚毕业的新人在学校实习,拿最少的钱干最多的杂活,好不容易转正了,还和陈教授一家接亲,眼看着前途无量,结果被方佩玲硬生生搅黄了! 方佩玲被他攥得生疼,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你是罪有应得……你骗了我,你耽误了我大半年,你那边订着婚还要跟我在一起!你被开除,是你自己活该!” “你再说一遍?”梁老师的手又收紧了几分。 欧阳慧冲了上去,“松手!你松手!” 梁老师被欧阳慧一扯,手上的劲松了几分,方佩玲趁机把手腕从他掌心里抽了出来,踉跄着往后退了好几步。 梁老师的身子晃了一下,站稳之后,他把手伸进夹克内侧的口袋里。 一道冷光闪过,那是一把刀子 欧阳慧愣住了。 凌云志没有愣,从侧面扑了过去,狠狠地撞上了梁老师。 梁老师被这巨大的冲击力撞翻在地,两个人一起摔在了地上。 他手里的刀子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脱手飞出去,叮叮当当地在水泥地上弹了两下。 凌云志比他先爬起来,她揪起梁老子的衣领,“你被开除了而已,小命还在!你知道这是什么世界吗?这是恐怖片世界!方佩玲要是真的跳河死了,她变成冤鬼第一个缠的就是你!” 梁老师被砸得蜷缩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嘴里发出含糊的声音,不知道是在求饶还是在骂人。 警察来得很快。 四个人都被带回了警察局。 做完笔录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梁老师被关在里面。 欧阳慧和方佩玲站在台阶下, 凌云志看着欧阳慧,“阿慧。我希望……以后还能和你做朋友。” 欧阳慧抬起头看着她,伸出手,抱住了凌云志,“好。” 方佩玲笑了笑。 天色已黑,三人在警察局门口分别。 方佩玲和欧阳慧沿着路灯下的街道慢慢走远了。 凌云志站在警察局的台阶上,盯着她们背影看了一会儿。 她把手插进口袋里,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路过一家超市的时候,买了一瓶番茄汁,坐在路边长椅上拉开了易拉罐,喊了一声“797” 【宿主】 散发着柔光的小光球出现在长椅的另一端,在她身边悬浮着, 凌云志说:“我们认识这么久了,还一直不知道你叫什么。” 797这个数字是她以前游戏里的id,当初绑定之后,她顺口就叫小光球,一直叫到了现在。 【你可以叫我世界重塑者】 小光球机械的女声中似乎多了一些感情。 凌云志望着月亮,“陪我坐一会儿。” 【我一直在你身边】 作者有话说: 无 120-130 第121章 西方简·霍德华1 荆棘王冠 凌云志缓缓睁开眼, 意识像从深水里浮上来,模糊又混沌。 她打量着四周,这是一间七平方左右的房间内。 房间内有一张胡桃木的单人床,有着米白色的亚麻床幔, 陪着精巧的边几。床右边是一个带抽屉的棕色衣柜, 左边是窗户, 床边摆着鼠尾草盆栽。墙上是素色的墙纸,地上铺上了轻薄的编织毯。床的正对面是一个壁炉,墙面由于常年熏烤的原因有些发黄。 原主正坐在梳妆台前, 镜子里是一张十分青涩的脸, 看上去大约十六、七岁的左右, 一头乌黑的秀发衬得皮肤格外白皙, 最吸引眼球的是那双湛蓝色的双眸,干净透明。 房间里的每一处细节,都透着浓郁的西方格调。 西方世界? 她低下头, 面前的梳妆台上小巧的银镜、象牙梳子、香膏、针线盒好, 以及还散落着几封信。 凌云志感到呼吸不适,她低下头,看到了自己的腰部的束腰, 将手伸到身后,摸到结绳。 她随意扯了几下, 非但没有扯掉绳结,反而似乎扯成了死结。 凌云志翻找着梳妆台, 找到一把银柄的剪刀,剪掉了束腰。 松开了束缚,她喘了口气,开始接收着这个世界的剧情。 原主名叫简·霍华德, 今年十七岁。 上一任国王的五位合法继承人或因病、或因意外全部离世。 原主的家族,原本是一个逐渐走向没落的贵族家庭。 母亲在生她时难产而死,父亲后来感染了痢疾,也没能撑过去,只留下她和姐姐凯瑟琳相依为命。 老国王死后,王位空悬。 主教和贵族们翻了族谱,最后找到了原主家里。 原主母亲的奶奶是王室公主。 按照继承法,王位应由原主的姐姐凯瑟琳继承。 于是,凯瑟琳成为了这个王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国王。 但是,这个世界出了一点小小的岔子。 一位男大学生的灵魂穿越到这个世界,成了老国王的小儿子爱德华。 这个世界对于这位男大学生来说只是他看过的一本小说。 他知道剧情走向,知道哪些人什么时候会死,知道如何避开那些致命的陷阱。 穿越男成功活到了成年,活到了老国王死去,顺理成章继承了王位。 他对原剧情中的凯瑟琳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在宴会上见到凯瑟琳之后,被她的相貌深深吸引,开始天天写信求爱。 但穿越男并不打算娶凯瑟琳,怕她篡位。 他只想让凯瑟琳做他的情人。 穿越男答应了与另一个国家的联姻。 凯瑟琳知道后,果断与他断绝了关系。 穿越男觉得自己丢了面子,于是故意把凯瑟琳嫁到了一个危险的国家。 凯瑟琳出嫁那天,穿越男在人群里看到了原主。 他又是一见钟情,立刻开始花言巧语纠缠原主。 原主一开始拒绝,她觉得穿越男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是架不住穿越男的软磨硬泡,更架不住家族族人的劝导。 家族已经落败了,叔叔一次次劝她,成为穿越男的情人,为家族争取权力。 但是原主扛着压力没有答应。 好在,穿越男的联姻对象很快抵达了王城,盛大的婚礼如期举行。 新婚燕尔,穿越男暂时顾不上原主了。 但是等王后生下孩子之后,穿越男又觉得厌倦了,又开始将目光投在原主身上。 恰好此时,原主姐姐所在国家发生了内乱。 姐姐受到了丈夫的牵连,被敌人软禁了起来,写信请求穿越男派兵支援。 穿越男当然是不肯,写信回绝了此事。 原主知道这件事之后,跪在穿越男面前祈求,她答应成为他的情人。 穿越男才勉为其难出兵。 后来原主如约成为了穿越男的情人。 穿越男为了防止老国王一样绝嗣,也不管私生子没有继承权,反正就和原主使劲造孩子,害得原主难产而死。 现在的时间点,凯瑟琳写信来求援,原主已经恳求了穿越男,答应成为他的情人。 穿越男也同意出兵。 原主如今已经入宫,以侍女的身份待在王宫。 凌云志“唔”了一声,思考着怎么摆脱穿越男。 正想着,门被推开了。 来人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从容。 凌云志抬起头。 来人身材修长,肩背挺得笔直,深色的外套剪裁合体,领口别着一枚镶蓝宝石的胸针。 一头金灿灿的头发像是流动的金子,而他的眼睛是漂亮的蓝色。 此人正是穿越男。 不得不说,这男的长得还挺俊的。凌云志垂下眼睫,屈膝行礼,“陛下。” “简。”穿越男轻轻唤她的名字,刚要上前,却注意地上被剪坏的束腰上,“你的束腰怎么样?” 凌云志望着他,笑了笑,“陛下不是不喜欢束腰吗?” 穿越男微微一怔。 他确实曾经下令禁止女子束腰。 诏令颁下去的时候,他甚至颇为得意,以为自己终于在这落后的世界里种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 结果呢?女人们照勒不误。他对这群爱美到几乎疯狂的女人无可奈何。 法不责众,那条法令最终不了了之。 他几乎已经忘了这件事。 现在被凌云志轻描淡写提起来,竟让他生出一种奇异的亲切感。 穿越男眼里闪过一丝惊喜,走进了几步,微微附身,嗅着她发丝上的香味,“在等我的时候,你有在想我吗?” 凌云志微微侧身,不着痕迹避开了他的靠近,“殿下,我听说了一些东方国家的事,想要分享给您。” “哦?”穿越男听到“东方国家”四个字,眉毛微微一动,“好,你说吧。” 他一边说,一边伸出手臂,想要揽住她的腰。 凌云志又躲开了。 这一次,动作比刚才更明显一些。 穿越男的手臂落了空,僵在半空中,眉头微微蹙起,“为什么躲开我?” 凌云志自顾自的说:“陛下,我听说在东方古国,统治者可以娶好几位女人。除了王后之外,还有好几个王妃。” “嗯?”穿越男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提这个。 凌云志望着他的眼睛,那双清澈的蓝眼睛认真、单纯,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渴望,“我不想偷偷摸摸做你的情人,我只想有你一个丈夫,哪怕只是王妃也好。” 穿越男愣住了,看着她。 三妻四妾这个念头他不是没有过。 国王可以有很多情人,这再正常不过,但那些情人往往有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家庭。 他不喜欢那样。他不想和别的男人分享同一个女人。 可如果说要娶一个王后之外的女人做王妃……那涉及到的东西就太多了。 凌云志脸上露出落寞的表情,声音里充满了一种悲哀,“你将来一定会会把我嫁给一个贵族,我们的孩子也会成为我丈夫的孩子,我不想这样……见不得光。” 穿越男听到“孩子”这个词内心不免产生动摇。 在原来的时间线上,老国王就是因为五位子嗣全部去世,所以王位才落到了凯瑟琳头上。 他只有一位王后,又能有多少个孩子呢? 古代医疗又不发达,生个感冒发烧的小病都会致命,他的孩子能不能活到成年都不一定。 万一他以后也像老国王一样绝嗣了怎么办? 断子绝孙的未来让穿越男忍不住担忧。 凌云志见他神色有些动摇,边说:“我知道这个想法太过于天真了,过于过分了,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想要你成为我的丈夫……” 穿越男打断她道:“不过分,这个要求一点也不过分! 他是不会让自己沦落到和老国王一样的地步。 穿越男顿了顿,“我一定会想办法改变法律的。” 语气笃定,像一个做出了重大决定的人。 凌云志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语气里带上惊喜和恰到好处的担忧,“真的吗?可是贵族和主教不会反对吗?” 不管怎么样,她先要挑拨离间。 听到贵族和主教,穿越男脸上瞬间闪过一丝不悦。 在这个世界他尝试变法,发展科技,都是被那群腐朽的贵族和唱反调的主教拦下来的。 虽然这些年断断续续也有了一点进步,但和他预想中那个蒸蒸日上的王国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穿越男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厌恶的情绪,语气带着一种理想主义的坚定,“没关系,相信我,我会搞定这一切的,我会让你光明正大站在我身边的。” 凌云志眼里带着憧憬,“陛下,我相信你。” 穿越男盯着她,目光从她的眼睛移到她的嘴唇,又从嘴唇移到她脖颈。 凌云志的笑容缓缓收起,换上了一种不容冒犯的端庄,“陛下,我们应该要成为圣洁,逃避淫行。” “你不记得之前是怎么样对我发誓吗?”穿越男有些不高兴了。 “我不会背叛对你的誓言,但我也不会背叛我的信仰。”凌云志说,“我从母亲身体里诞生出来,只会和我的丈夫联合,成为一体。 “既然你已经决定要让我成为你的王妃,那么我想将这一切保留到新婚之夜。” 婚前守贞,这该死的信仰! 穿越男有些烦躁,但并没有生气,“我感谢你的支持,尊重你的选择,你就是我的动力。” 现在他满脑子都是怎么对付贵族和教会。 这是他只从穿越以来一直存在的敌人。 以前他只是王子,只能顺从父王的心意,但现在……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22章 西方简·霍德华2 荆棘王冠 送走穿越男之后, 凌云志脸上褪去温柔而得体的笑容。 她站在原地,感觉到身体传来的沉重的压迫感,每走一步都像在负重前行。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 深色的外裙,面料厚实, 看不出是羊毛还是丝绸, 或者两者兼有。领口和袖口缀满了乳白色的蕾丝花边, 纹路繁复得像一张精心编织的蛛网。这件外裙之下,至少还穿着几层衬裙。 至少有三斤重。 凌云志皱了皱眉,走向了衣柜, 她握住铜质的把手, 轻轻一拉。 里面的衣裙整齐地悬着, 有鹅黄、浅蓝、嫩绿、米白等不同颜色的衣裙。 她伸手摸了摸最近的一件, 它们有个共同点,就是都挺重的。 凌云志叹了口气,当务之急她需要新衣服。 她理了理裙摆, 推开门, 卧室外面是一个小的前厅,用来会客。 只有没有礼貌的穿越男直接穿过了前厅,进了她的卧室。 凌云志打算去找首席侍女请假。 首席侍女的寝室紧挨着王后的起居室, 方便随时听候差遣。 凌云志到的时候,她正坐在前厅窗边的一张高背椅上, 面前的小桌上摊着几张羊皮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首席侍女抬起头来。 那是一张二十五、六岁左右的面孔, 棕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一双褐色的眼睛带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审视。 凌云志屈膝行了一礼,道明了来意, “我想明日出宫一趟,做几件新衣服。” 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做衣服算是一件重要的事。 首席侍女微微点了点头,站起身,“我询问一下王后。” 她转身走进内厅,没过几分钟,她又出来了,“王后在后花园。” 凌云志跟着她下楼,穿过一道拱门。 这是一片宽阔的草坪,草被修剪得很整齐,草坪中央,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正摇摇晃晃地跑来跑去,追逐着一只彩色的布球。 他有着一头金发和绿色的眼睛,就像一个精致的玩偶。 两个年轻的侍女跟在他身后,小心翼翼地张开手臂,随时准备接住他可能会发生的摔倒。 而在草坪不远处的一棵树下,凌云志看到了王后的背影。 王后迪莉娅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裙子,脖子上戴着珍珠项链。她的头发是像栗子一样的棕色,用珍珠头饰固定着。 她正看着小王子,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笑意。 首席侍女走上前去,微微欠身,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王后微微侧头,目光越过首席侍女的肩膀,转身落在了凌云志身上。 王后有着一双灰绿色的眼睛。 凌云志屈膝行礼。 王后收回了目光,重新看向草坪上玩耍的孩子,轻轻点了点头。 凌云志走上前几步,在王后身侧停下,屈膝行了一礼,“多谢殿下。” 王后没有回头,只是轻轻“嗯”了一声,算作回应。 凌云志直起身,安静退后两步,转身沿着来路往回走。她的裙摆扫过修剪整齐的草坪边缘,带起几片细碎的草屑。 她找了原主熟悉的宫廷仆人,让他去原主认识的裁缝家里跑腿。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凌云志就醒了。 她起身,开始洗漱更衣。 今天要出宫,她特意挑了一件相对轻便的衣裙,叹了口气,推门走了出去。 早餐是燕麦粥、一小块白面包、腌黄瓜、火腿薄片、半个白煮蛋,一小块奶酪以及淡啤酒。 凌云志皱眉,怎么一大早就喝酒? 这个时代的河水以及井水有污染,所以人们不喝水,用接近水的酒代替。 其实老百姓会烧水,但烧开的水一般只用来酿酒或煮汤,不会直接喝。 她望着那杯啤酒,真想问问穿越男,穿越到这个世界十几年到底在干什么? 吃完早饭后,凌云志坐马车离开了王宫。 街道上的空气里混杂着各种气味。裁缝玛丽住在城西,一栋三层小楼的底层。 凌云志抬手敲了敲门。 开门的是玛丽家的女仆,她将凌云志引来进来。 屋子不大,但收拾得很整齐。靠墙是一张宽大的工作台,上面铺着一块浅灰色的粗布,布上散落着剪刀、尺子、顶针和各种颜色的线团。 墙角立着一个人体模型,身上套着半成品的衣裙,靠窗的位置挂着一排布料样品,从粗糙的亚麻到光滑的丝绸。 空气里弥漫着布料的气味。 玛丽是一个三十五岁左右的妇人,中等身材,肩膀宽而结实,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围裙,围裙上别着几根针,袖口挽到了手肘。 凌云志道:“早上好,玛丽夫人” 玛丽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热情道:“简,好久不见!这次你想要做什么衣服?” 凌云志走到工作台前,手指轻轻拂过台面上的一块亚麻布料,“我想要做几件衬衫、裤子和外套。” 玛丽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一些,“衬衫……和裤子?你穿吗?” “是。”凌云志没有多解释,“我想要四套,要多久?” 玛丽思考道:“至少要花二十天。” “我只要最普通的款式就行了,尽快完成,我付双倍的价钱。” 玛丽抬起头,眼里闪出一种的热忱,“十天!你放心,我一定用最好的手艺。” 她从工作台下抽出一卷软尺,走到凌云志面前,示意张开双臂。 凌云志照做了。玛丽开始量尺寸,她的动作熟练而迅速。 凌云志走到那排布料样品前,这个时代的布料无非就是亚麻、羊毛、丝绸这几种。 她选择了几样耐脏的颜色。 玛丽记录她挑选的布料颜色。 凌云志点了点头,从袖袋里取出一小袋钱币,放在工作台上,“这是定金,剩下的,取衣服的时候付。” 玛丽拿起钱袋,掂了掂分量,眼睛里闪过一丝满意。 离开玛丽家后,凌云志抬头看了看天色,坐上马车前往了原主叔叔家里。 马车穿过几条街道,叔叔的家在城北的一条街道上。 一栋两层的砖楼,门面不大,但收拾得很体面。门口的台阶上铺着一块深棕色的擦鞋垫,门把手是铜的,擦得很亮,能照出人影。 凌云志站在门口,抬手敲了敲门。 门内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门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高高瘦瘦,他看到凌云志的瞬间,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简小姐。快请进来。” 这位男仆将他引到了书房,“霍华德老爷,简小姐来了。” 老霍华德打开门,他四十多岁,矮矮胖胖,穿着一件深棕色的马甲,发福的肚子将马甲撑出弧度。 “叔叔。”凌云志弯起嘴角,拥抱了她亲爱的叔叔。 叔叔明显愣了一下,没想到她这么热情,“你怎么出宫了?” 凌云志说:“我刚去去玛丽女士那里定做了几件衣服,想到好久没有来见你了,特意来看望您。” 叔叔立刻换上了一副热络的表情,“已经快中午了,你吃饭了吗?” “还没呢,叔叔。” “让我们一块用餐吧,我都不记得上一次一块用餐是什么时候了。” 餐厅在一楼的后半部分,有一扇朝南的窗户,微风吹进来,带着院子里那棵老苹果树的花香。 墙上挂着一幅油画,画的是某个不知名的乡村风景,绿色的田野和蓝色的天空。 餐桌是橡木的,深色的桌面上铺着一块乳白色的亚麻桌布。 男仆将菜一道道摆上来。 白面包在一个浅口藤编篮子里,然后是一大盘胡萝卜炖牛肉汤,撒着几片迷迭香的烤乳鸽,划了几道斜口摆着柠檬片的烤鱼,表皮酥脆金黄的苹果布丁。 “你难得回来一趟,”叔叔开了一瓶葡萄酒,倒酒一边说。 酒液从瓶口倾泻而出,在玻璃杯里打了一个旋,荡起一圈深红色的涟漪,“听过国王已经出兵支援,凯瑟琳一定会没事的。” 凌云志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要是他出事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你还年轻,别那么多愁善善感。” 凌云志用叉子叉起一块牛肉,牛肉炖得很烂,有肉汁的咸香和胡萝卜的清甜。 叔叔和凌云志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宫里最近怎么样?”叔叔切下一块烤布丁,露出里面苹果软泥。 “一切如常。”凌云志吃着烤鱼。 烤鲽鱼,淋了热黄油和切碎的香芹,吃上去十分美味,“王后殿下待人和善,小王子也很健康活泼。” 叔叔点了点头,眼珠转了转,“那……陛下怎么样?” 凌云志面色不变,“我正在尝试让陛下为我着迷。” 叔叔扯出一个笑来,“陛下已经为你着迷了。” 他说着,又让男仆添了半杯葡萄酒 叔叔又絮絮叨叨了一些事。 面包吃完了,汤碗见了底,乳鸽只剩下骨架,烤鱼也只剩下骨架,男仆撤下了盘子。 见男仆端着空盘子出去,凌云志用餐巾擦了擦嘴角,靠在椅背上,“叔叔,我有些话想和你谈谈。” 端着盘子已经走出去一段距离的男仆突然听到了餐厅传来老爷大声质问“什么?你疯了吗?” 他吓得一激灵,差点把盘子掉在地上,又忍不住好奇地竖起耳朵。 但随后老爷又压低了声音,他什么也没听道。 餐厅里,叔叔的表情变得非常难看。 “这……这是非常……非常罪恶的。” 凌云志看着他的眼睛,“这是为了家族,一个机会就摆在你面前,你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它溜走吗?” 叔叔深吸了一口气,胸膛剧烈起伏了几下,“这件事一旦被发现,你和我都会上断头台,下地狱。” 凌云志嘲讽道:“你变得又老又懦弱了。” “你疯了吗?”叔叔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陛下他会第一个杀了你的。” 凌云志说:“这件事当然得瞒着他。陛下承诺给我情人以外的身份,他现在疯狂的爱着我,只需要一个机会。” 叔叔的目光紧紧盯着凌云志,“你太天真了!你以为自己可以当王后?简,你醒一醒!他只是在哄你,在利用你!这是不可能的!男人的誓言是女人的叛徒!” “叔叔。” 凌云志打断了他,“十天后,我几天之后会去玛丽女士那里取衣服。请你为我准备好。” 叔叔的脸彻底白了,“不……不可能……我绝对不会这样做的!绝对不会!” “叔叔,在此期间,陛下会像我证明他的决心,履行对我的承诺。”她像在哄一个发脾气的孩子,“您还有好多天可以考虑呢。”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23章 西方简·霍德华3 荆棘王冠 伯爵接到国王传召的时候, 正在庄园的书房里翻阅账册。 他放下鹅毛笔,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换上了正式的外套,他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领口,确认自己看起来足够庄重之后, 才走出门去。 马车沿着石板路缓缓驶向王宫, 他下了车, 跟着引路的侍从穿过走廊,进入了书房内旁边的小型会议室。 正中央是一张长条形的橡木会议桌前,桌前坐着两个人。 国王爱德华坐在长桌的主位上, 身体微微后仰, 靠在椅背上, 一只手搭在扶手上, 金色的头发如往常一样耀眼。 主教坐在国王的右手边,他穿着一身庄严肃穆的黑色长袍,他的脸瘦削而棱角分明。 伯爵行过一个标准的礼后, 在位置上坐下。 他在心里把最近半个月的政务和社交活动快速过了一遍。 国王到底要商量什么大事? 穿越男环视了一圈, 目光从伯爵身上移到主教身上,又从主教身上移回来,“人已经到齐了, 我想宣布一件事情。” 他顿了顿。 主教是传统的守护者,伯爵是贵族的代表人物。 如果直接说出他要开后宫, 要再娶一个女人,主教和伯爵一定不会支持他。 这一点, 穿越男心里比谁都清楚。 所他要换一种说法。 “我想废后。” 伯爵微微瞪大了眼睛,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盯着国王的脸,试图找到开玩笑的痕迹。 天啊!国王的表情是认真的! “王后做错了什么?” 历史上,各国都有过国王宣布婚姻无效、剥夺王后身份的事情发生。 但那些都不是无缘无故的, 要么是没有合法的继承人,要么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出轨,要么是政治问题等等。 如今国王与王后有一位年幼健康的小王子,不存在子嗣问题。 他听说国王有了一位情人,好像是王后身边的一个侍女。 不过也没听说国王和王后之间发生吵架或争执。 感情破裂?看不出来。 目前两国之间和平相处,国王和王后之间也不存在政治问题。 “这太荒谬了。”主教提出了反对意见,目光直视着国王,“您为何要背叛您的妻子?” 穿越男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耐烦,“我并没有想要背叛我的妻子,我只是厌倦了……每天面对同一个人。” “您应该尊重婚姻,婚姻是神圣的,是在上帝面前立下的誓约。”伯爵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穿越男在心里冷笑一声,伯爵这话说的,不知道的人以为伯爵有多纯爱呢。 主教盯着国王,“我听说您已经有一位情人了,是一位名叫简·霍德华的年轻小姐,这难道还不够吗?” 穿越男带着三分苦恼三分急切,“不!这远远不够!我想给她名分,我想和她结婚!” 伯爵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婚姻是儿戏。我可不想几年之后,坐在同一间房间,同一个位置,听您对我们说您厌倦了霍华德小姐。” 穿越男如同自言自语一般,“你们不懂,我爱她。” 伯爵和主教的脸上同时浮现出了一种难以言说的无奈。 他们又劝了国王半个小时,国王听着,偶尔点点头,偶尔皱皱眉,偶尔叹口气,但自始至终没有松口。 “如果没有别的事,”穿越男说,“今天的商议就到这里吧。” 伯爵和主教努力平复心中的情绪,各自行了礼,一前一后走向门口。 …… 消息如同像一滴墨水滴进了清水,在王宫扩散开来。 首席侍女穿过花园。 午后的阳光铺洒满了整片草坪,草坪上正举行着例行的下午茶会。 王后坐在一张低矮的白色圆桌旁,桌面铺着一块乳白色的蕾丝桌布,摆着一套银质茶具,几只茶杯里盛着琥珀色的红茶,旁边还有几只瓷碟,碟子里放着切成小块的蛋糕、撒了糖霜的饼干、葡萄和石榴,果实在阳光下像一粒粒半透明的宝石。 王后今天穿着一件浅紫色的长裙,带着不规则型的珍珠耳环,正与三位贵妇人愉快交谈着。 但首席侍女朝这边走来的时候,王后的目光微微一偏,她注意到了首席侍女的不对劲。 王后转过头,对三位贵族夫人道:“失陪一下。” 三位贵妇人齐齐点头,继续着刚才的话题。 王后站起身来,走向首席侍女,“发生了什么?” 两人并肩走出了一小段距离。 首席侍女没有犹豫,把宫中传得沸沸扬扬的消息说了出来。 王后的语气变得十分冷硬,“传我的命令,所有侍女,从今天起,不许与她交谈。” “还有……” 首席侍女抬起眼睛,看了王后一眼,深深点了点头。 …… 老霍华德踏进子爵妇人的宴会大厅。 空气中弥漫贵妇人们身上散发出的浓烈香水气息。 他抬手整了整领口,深吸一口气,然后迈步走进了大厅。 每一次走进来的时候,他心底都会涌起一种局促感。 他是一个没落家族的当家人,勉强维持着体面。 一个端着一杯白葡萄酒的中年男人朝他走过来,摇晃着酒杯地到老霍华德面前,那张肥胖的脸上堆满了笑容,“这位不就是未来的王后陛下的叔叔吗?” 老霍华德端酒杯的手微微一顿,“想必你一定是认错人了,您这话从何说起?” 那个男人发出了一声短促而响亮的笑声,拍了拍老霍华德的肩膀,“别谦虚了,整个王宫都知道了。你的侄女,那位漂亮的简小姐,把咱们陛下的魂儿都勾走了。陛下甚至为了她,与主教公开作对。” 老霍华德的脑子嗡了一下。 那个男人还在说话,但他的声音在老霍华德听起来模模糊糊“……主教和伯爵……可陛下的态度强硬…你们家族这是要复兴了……” 又有几位贵族围了过来。 老霍华德站在人群中间,被这些笑脸和恭维包围着,但他的手心里全是汗。 宴会进行到后半段的时候,老霍华德终于找到了一个借口,从人群中脱了身。 他靠在一根石柱上,闭着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凉意从石柱上渗透过来,透过天鹅绒外套,透过衬衫,抵达他的皮肤,像一只手贴在他的后背上,不轻不重地按着。 他的脑子在飞速运转。 他想起几天前,简在他耳边说的那些话,让他震惊又恐惧。 但如今…… 国王对简如此痴迷,痴迷到要废后的地步。这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他以为国王只是一时兴起,过不了多久就会厌倦,但“废后”这件事的分量不一样。 老霍华德的嘴唇微微动了一下,没有发出声音,但那个弧度——那个弧度,是笑的形状。 他的表情在昏暗的烛光里缓缓地、一点一点地变化着。像是春天里最后一片冰在阳光下的消融——缓慢的,不可逆转的,从边缘开始,一点点地向中心蔓延。 那个疯狂的计划……也许,也许真的像她说的那样,可行。 …… 主教和伯爵再次来到王宫,被侍从引到了那间熟悉的会议室。 坐在长桌主位上的爱德华国王的脸色并不好,语气里带着一种懊悔,“我承认我的错误,那天我太任性了。” 伯爵和主教在长桌上坐下,他们对视了一眼。 这件事没那么简单,国王可不是一个会轻易认错的人。 果不其然,下一秒只听国王说:“我不能对不起迪莉娅。” 提到王后名字的时候,他语气里带着一种的温柔和愧疚。 “她什么也没做错,还有我们的孩子。” 他顿了顿,目光从伯爵脸上移到主教脸上,又从主教脸上移回来,像是在确认自己的每一个字都被稳稳当当地接住了。 “所以,”穿越男将声音放得很轻很柔,“我想让简成为我的王妃。” 主教和伯爵同时愣住了。 “王妃……”伯爵率先开了口,他的声音有些干涩,“陛下,您说的是……王妃?” “王妃!”国王的脸上绽放出一个明亮的笑容,“一夫多妻。” 主教深吸了一口,他觉得国王这么做就是在挑战教会的权威。 国王不是第一次挑战教会的权威了。 这一点,主教比任何人都清楚。他记得国王小时候就是一个古怪的孩子。说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做一些谁也理解不了的事,提出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想法。 长大之后,这种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变本加厉了。宣扬科学,说什么“人人平等”,这些话在主教听来,简直就像是在说“上帝不存在”一样刺耳。 但国王的某些异想天开,确实改变了世界,比如牛痘接种法,那是国王还是王子的时候发明的,挽救了无数生命。 因为国王在某个方面的天赋,恰恰证明了他在另一个方面的危险。他有可能在制度上、道德或者信仰上,同样带来颠覆性的破坏。 “您是说,”主教开口了,“一个女人只能拥有一个丈夫,而一个丈夫可以拥有多位妻子。” 他顿了顿,每一个字都带着的不满,“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穿越男听了这话,非但没有露出任何羞愧或犹豫的表情,反而笑了一声。 “多位女人为一个男人争风吃醋,”他的语气轻佻而随意,“这是多么令人羡慕的事情啊。” 伯爵声音平稳,“陛下,我承认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我们不应该让冲动和欲望战胜理智。” 穿越男的笑容淡了一些,他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我的父亲,曾经拥有五位孩子。” 会议室里安静了下来。 “但是除了我以外,”他顿了顿,“这四个人,无一例外,都死了。疾病、意外,随时都可以夺走一个孩子的性命。” 穿越男抬起头,目光从伯爵脸上移到主教脸上,又从主教脸上移回来,“我八岁那年,也差点病死。我生病的时候,有人对我说,如果我去世了,王国就会失去唯一的继承人。” “我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穿越男的声音忽然变得笃定了,“我需要足够多的子嗣,以保证王国血脉的传承。” 会议室里沉默了几秒。 然后,主教站了起来,椅子腿在地面上发出一声尖锐刺耳的摩擦声。 他伸手一扫,桌面上的文书全部扫落在地。羊皮纸在空中散开,墨水瓶摔碎了,“你疯了,陛下!” 主教的脸涨成了深红色,他的手指颤抖指向国王,“你被魔鬼引诱了!” 教会并不允许离婚。 历史上各国国王所谓的“废后”,其实从来都不是真正的“废”。 那是一种法律上的把戏,国王们宣布自己的婚姻无效,声称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这不算离婚,宣告婚姻无效,是一种被教会默许的钻了空子行为。 但一夫多妻?那不是钻空子。那是直接把教规踩在脚下。 穿越男都快气疯了,这群老头子是怎么回事? 他想要发展科学,他们不同意。他们说那违背传统,说那动摇人心,说那会颠覆整个社会的基础。 好!那他不搞了,他让步了。 那他就搞点封建的。他想要三妻四妾,他们还是不同意。 搞先进的,不行。搞封建的,也不行。那他搞什么?他还能搞什么? 这场会议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 主教和伯爵并肩走着。 伯爵先开了口,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种深深的疲倦,“我有时候真的怀疑,国王是故意的。” “故意提出一个极端的要求,”伯爵继续说,“就是为了测试大臣们的忠诚,是顺从,还是反对他。” 主教摇摇头,苦笑了一声,“几个月前他还在那里提倡离婚自由,现在却想要实行多偶制。” 宗教将婚姻视为“圣事”,《圣经》中写道“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强调婚姻的神圣性,离婚被视为对神圣契约的背叛。 在过去的好几年里,国王不止一次地提出过“离婚自由”。每一次,都会遭到保守派的强烈反对。 反对的次数多了,国王渐渐有些气馁了,离婚这件事其实对他来说其实没什么实际影响。 他又不需要离婚,他有王后,有情人,什么都有了,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 伯爵突然停下了脚步,声音里带着一种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他一定是故意的!” 主教微微侧头,“你明白了什么?” 伯爵语气里充满了自信,“当他提出合法离婚的时候,遭到了我们的强烈反对,于是他就提了一个更过分、更不可理喻的要求。” 主教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他恍然大悟,一字一顿地说,“这样我们就会觉得他一开始的提议……并不过分。” “对。”伯爵微微点了点头,“看来他还是没有放弃‘离婚’。” 主教脸上的表情在那一瞬间变得很复杂,“这样的手段太无耻了,他在挑战教会的权威。” 伯爵伯爵没有立刻接话,声音忽然变得有些不确定了,“难道他和王后的感情真的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24章 西方简·霍德华4 荆棘王冠 书房内 穿越男靠在椅背上, 手指无意识在扶手上敲击了两下,又停住了。 门被轻轻叩响了三下。 “进来。”他的声音一些不耐烦。 门推开了,凌云志走了进来,脸上带着小心翼翼的微笑。 穿越男看了她一眼, 没有说话。 凌云志走到他身侧, 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片刻, 声音温柔,“陛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您想不想去森林里散散心?” 她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 “现在是打猎的好时候, 天气没那么炎热了, 很多浆果成熟了……” 穿越男看着她, 抿了抿唇。 凌云志注意到了这个细微的变化,嘴角弯起,带着孩子气的得意, “我特意为打猎准备了新衣服, 您一定会大开眼界的。” 那张年轻的脸庞充满了生气,湛蓝色的眼睛里盛着一种明亮光。 美是美的。 但穿越男此刻心里很烦躁,对她不耐烦, “我还有一些公务要处理,你先回去吧。” 凌云志看着他, 露出几分失望和委屈,但没说什么微微屈膝行了一礼, “是,陛下。” 她转身,推开门走了出去。 门在她身后合上。 夕阳从窗户照进来,将整条走廊染成了一条金红色的隧道。 凌云志转过一个拐角, 迎面看到了一个人。 是王后的首席侍女。 她正从走廊的另一头走来,手里端着一只银质托盘,托盘上放着几只叠得整整齐齐的亚麻布,步伐沉稳而从容,棕色的头发一丝不苟束在脑后。 凌云志微微侧身,主动让出了半个身位,同时微微点头,嘴角弯起一个礼貌得体的微笑。 首席侍女从她面前走过,没有任何回应,甚至没有给她半个眼色。 凌云志深吸了一口气,朝首席侍女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请等一下。” 首席侍女停住了脚步,然后缓缓转过了身。她的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语气简短又冰冷,“霍德华小姐,有什么事?” 凌云志说:“我明天要请一天假,去城里取我之前订做的新衣服。” 首席侍女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请假?霍德华小姐,你知道最近宫里有多么忙吗?” 凌云志回以一个微笑,“女士,如果您不同意的话,我可以去找国王陛下。他应该……不会不同意的。” 首席侍女的脸色变了变。 说完,凌云志得意转身,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留在原地的首席侍女深吸了一口气,又深吸了一口气,几乎是撞进王后起居室的。 王后正坐在窗边看书,见到首席侍女脸色不好。 她把书签夹进正在看的那一页,合上书,将书放在窗台上,“你的脸色,发生了什么?” 首席侍女将走廊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汇报给了王后。 王后脸上浮现几分愠怒,不过很快就平息下来,“让她去。” 首席侍女愣住了,“殿下?” 王后说:“她想去城里取新衣服,那就让她去吧。这是一个……好时机。” 首席侍女试探性问:“您是说?” 王后说:“我让你准备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首席侍女点点头。 ………… 早上,天刚蒙蒙亮 凌云志伸了个懒腰,爬起来洗漱。 她穿过庭院的时候,服务厅的方向已经传来了锅碗碰撞的声响。 长条桌上铺着亚麻桌布,坐满了侍女,她们边吃早饭边热情打招呼。 然而从凌云志走进餐厅的那一刻起,原本低声交谈着的几个侍女在她出现的瞬间就闭上了嘴,低下头盯着餐盘,用余光偷偷大量她。 凌云志打了声招呼,“早上好。” 并没有人理她。 她的早餐从原本的一小块白面包变成了黑面包、一小块咸黄油、燕麦粥、酱黄瓜和淡啤酒。 凌云志只吃了酱黄瓜、黄油和黑面包。 吃完坚硬的黑面包,她觉得她的上颚变得十分粗糙。 吃完早饭后她坐马车离开了王宫。城里的街道和几天前一样热闹,人来人往,有各种小贩,卖水果的、卖鱼的、卖烤面包的,街上弥漫着混杂的味道。 她来到裁缝玛丽家,依旧是上次那位女仆为她开了门,女仆显然认出了她,和她打招呼。 玛丽今天穿了一件深绿色的围裙,袖口挽到手肘,露出两截结实的小臂。 “您来了,”玛丽脸上挂着一个朴实的的笑容,“衣服都做好了,您进来看看。” 玛丽走到工作台前,把那几件衣服一件一件地展开,“您试试看,哪里不合身,我当场改。” 凌云志点了点头,拿起那件衬衫和裤子,走到玛丽拉起的布帘后面。 过了一会儿,从布帘后面走了出来。 玛丽的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一瞬,“合身,很合身。” 凌云志走到穿衣镜前,侧过身,看了看侧面,又转回来,看了看正面,“我很满意,剩下的钱,我现在付给您。” 她从袖袋里取出一只小布袋,放在工作台上,布袋落桌子上,发出一声沉闷的轻响。 玛丽拿起来掂了掂,没有打开数,语气里带着一种真挚的热忱,“以后有什么需要,您随时来。” 凌云志又换回了裙子,和上次一样来到叔叔老霍德华家。 男仆将她引到客厅。 客厅里,叔叔陷在一张老旧的沙发里,他放下报纸,热情欢迎,“你终于来了!” 然后带着她进入了书房,叔叔手指在门框上搭着,语气里带着急切,“进来,快进来。” 他转过身,看着凌云志,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 “我准备好。”他的声音压的很低,从掏桌子里掏出一样东西。 凌云志接过布包,没有打开看,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叔叔,还需要您再准备一些东西。” 这一次,叔叔的脸色变化比上次更剧烈,“这……这……太……” 凌云志退后一步,“叔叔,这次不着急,您慢慢准备。” 她转过身,朝门口走去。 …… 回宫的路比来时走得快了一些。 凌云志穿过侧门,穿过庭院,穿过走廊,一路走回自己的房间。 房间和她离开时一模一样,除了衣柜……… 她出门之前,衣柜的柜门是关着的,但现在,柜门是微微开着的。 凌云志站在衣柜前,没有动。 她的房间被人动过了。 凌云志沉默了几秒钟,把新衣服一件一件挂进衣柜里。 她推开门,走了出去,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干着自己的活。 …… 下午 由于侍女们都不和她说话,凌云志索性直接罢工了,走进了花园。 花园里的草坪鲜绿,一岁多的小王子正坐在草坪上的一块毯子上。 两个年轻的侍女坐在毯子边缘。 凌云志的脚步微微顿了一下,然后朝毯子的方向走了过去。 那两个侍女看到她走近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同时变了。 凌云志在毯子边缘蹲了下来,“殿下,下午好。” 小王子抬起头,用那双和国王一模一样的深蓝色眼睛看着她,他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抓住了凌云志垂在肩头的一缕头发。 凌云志没有躲开,微笑着,然后用食指点了点他的手背,那孩子的注意力立刻被她的手指吸引了,张开五指,想要抓住那根在他眼前晃动的手指。 旁边那两个侍女的脸色变得难看。 她们交换了一个眼神,其中一个侍女微微抬起手,似乎想要把凌云志从毯子边拉开,但不知道该用什么理由。 小王子没有哭,没有闹,甚至看起来挺高兴的。 凌云志伸出手臂,轻轻地把小王子从毯子上抱了起来。 凌云志抱着他,在毯子边坐下来。就那样抱着小王子安静地坐了一会儿,然后轻轻地把孩子放回毯子上, 她站起来,整了整裙摆,对那两个侍女微微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开了。 那两个侍女看着她的背影走远,松了一口气。 …… 又过了一天。 清晨的天空灰蒙蒙的。 穿越男坐在书房里,面前摊着一份尚未批阅完的文书。 就在这时,门被叩响了,“陛下,主教大人求见。” 穿越男的身体微微一僵,“让他进来。” 门开了,主教走了进来,行过礼后,开口了,“陛下,我决定支持您的意愿。” 穿越男的手指停住了,语气里带着窃喜,“你说什么?” 主教深吸了一口气,“支持简·霍德华小姐成为王后。但是,请您……别再提了王妃的事情了。” 穿越男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什么?” 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又不是真的想和迪丽娅离婚。 他刚要开口说话,门被叩响了。 穿越男的声音里带着被打断的不悦,“什么事?” 门被推开了。 一个侍女站在门口,她屈膝行了一礼,“陛下,王后殿下……殿下她……在后宫……发现了有人在实施巫术。” 穿越男的眼睛微微放大了,“巫术?” 侍女点了点头,“事关重大,王后殿下请您……请您立刻过去。” 穿越男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主教也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的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什么人这么大胆?” 穿越男的脸色变了变,心里似乎已经有了答案。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25章 西方简·霍德华5 荆棘王冠 主教和国王赶到的时候 王后的大厅门口已经站了好几个人。 穿越男迈过门槛的时候, 在房间里飞快地扫了一圈。 房间不大,但站了不少人。 王后站在窗户边,她今天穿了一件深红色的长裙,面料是厚重的丝绸, 在烛光里泛着暗沉的光泽, 绿色眼睛显得格外明亮。 侍女们沉默站在她身边。 房间中央的空地上, 站着两个人。 一个是下等女仆,她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粗布裙子, 头发乱糟糟塞进一顶皱巴巴的帽子里, 几缕棕黄色的碎发从帽檐下探出来, 双手紧紧攥着裙摆。 她的脚边放着一样东西。 一个白色小蜡人。 那蜡人不大, 大约只有成年人的手掌那么长,做工粗糙但看得出是用心捏过的,有头、躯干、四肢以及眼睛和嘴巴的轮廓, 小蜡人的旁边, 还散落着几件衣物,白色的衬衫、深色的裤子以及几件短外套。 凌云志站在她旁边,肩膀微微内收, 双手交叠在身前,头微微低着。 穿越男的目光落在了那个小蜡人身上, 他的脚步顿了一下。 王后向前走了两步,捏起那个小蜡人, “陛下,这是从简的床底下搜出来的,她用巫术诅咒着我。” 首席侍女的声音清脆而响亮,“陛下, 这些衣服……也是从她房间里搜出来的。奇装异服,这难道不是魔鬼的仆人才会做的事吗?” 房间里响起了一阵嗡嗡作响的议论声。 穿越男的目光从那件衬衫上移开,落在凌云志身上。 他的表情很复杂,“你……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凌云志抬起头,那双湛蓝色的眼睛清澈明亮,“陛下,我昨天请假出宫了。我的房间是空着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趁我不在的时候,把任何东西放进我的房间。” “你说这些东西是别人趁你不在的时候放进去的,”王后的声音不高不低,“你有什么证据?”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凌云志身上。 凌云志低下头,盯着地上的那个小蜡人看了几秒钟,然后弯下腰,把小蜡人从地上捡了起来。 她的手指捏着蜡人的腰部,将它举到眼前,“陛下,您看这个蜡人的材质。” 她把蜡人递向穿越男的方向,“我作为宫廷侍女,只能用黄蜂蜡。而这蜡人纯白,明显是用白蜂蜡制作而成的,这样的蜡烛,在王宫只有国王、王后或教堂才能使用。” 凌云志将蜡人收回身前,用食指轻轻地在蜡人的底部抹了一下,“陛下,床底是非常脏的地方。如果这个小蜡人经常被放在床底,它一定会沾上灰尘,变得脏兮兮。” 她顿了顿,将蜡人举得更高了一些,“但是您看它是非常干净。干净得像昨天才刚刚做好的。一定是有人趁着我昨天偷偷栽赃我。” 结合最近王宫的传闻,想都不用想是谁故意设计,穿越男转向王后,冷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简的房间里有巫术的?” 王后脸上的表情变了变,“是那个女仆,” 她微微侧了侧头,目光落在那个瑟瑟发抖的下等女仆身上,“她是负责打扫简房间的下等女仆。今天早上去打扫的时候,在她的床底下发现了这些东西,吓得魂不守舍,跑来向我报告。” 穿越男上前一步,盯着那个小女仆,“是谁让你这么做的!” 主教的眼睛也落在这个女孩身上,“孩子,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 小女仆的眼泪落下来,她的膝盖弯了下去,跪在了地上,双手十指交叉相扣,“请宽恕我,是伊丽莎白小姐让我怎么做的……” 众人齐齐望向王后身边的首席侍女。 王后的脸白了,首席侍女的脸也白了。 穿越男脸上露出愤怒,“王后,你说,应该怎么处置?” 王后的嘴唇微微动了一下,“当然……是将伊丽莎白……永久驱逐王宫,让她……让她进入修道院忏悔罪孽。” 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闭上了眼睛。 进入修道院,这几乎等于一种合法的终身软禁,首席侍女跌坐在地上。 穿越男点了点头,睨着首席侍女,“看在你祖父的份上,要不然我一定判你当众受鞭刑,烙记示众。” 他望向小侍女,“你起初糊涂且盲从,本该受到责罚,但你是被迫且最终说实话,我不追究你的责任。” 小侍女松了口气。 房间里沉默了几秒。 主教的声音响了起来,“那么,这些裤子和衬衫……是怎么回事?”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在凌云志身上。 凌云志深说:“那是我找人新做的衣服。” 主教淡淡道:“《申命记》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他顿了顿,落在凌云志脸上。 凌云志低下头,双手十指交扣,“请神宽恕我。” 穿越男的眉头皱了起来,看了主教一眼,望向王后,“从今往后,所有宫廷宴会、舞会与接见,你都不必出席了。希望你能管好身边的侍女。” 王后攥紧了裙子,但还是屈膝行礼,“是,陛下。” 他转向凌云志,“你先回去,好好休息。今天的事……委屈你了。” 凌云志低下头,屈膝行了一礼。 “主教,”穿越男说,“我们回书房。刚才的话……我们继续谈。” ………… 书房 穿越男走到主位前,主教站在他对面,没有坐下。 房间里安静了几秒,主教终于开口了,“陛下,简小姐……还不够稳重。要成为一位王后,不仅仅是穿上华服、戴上冠冕那么简单。” 他顿了顿,“今天的事……她处理得不差。但也仅仅是不差而已。她还不够沉稳,不够……像一位王后应该有的样子。” 穿越男先是叹了口气。 他本来就不想废后,想的是开后宫。他一直想的就是这个,从来没有变过。 今天的事,王后做得有些过分了。但是王后是他的原配,他尊重她。 迪莉娅很早就嫁给了他,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没有做错过什么。” 简受了委屈,但王后毕竟是王后。 简的性格确实有些不太稳重,她今天处理事情的方式虽然不算差,但也不算好,她制作的新衣服确实让主教抓住了把柄。 一夫多妻的事情还没搞定,废后的事情又惹出这么多麻烦,不如先放一放,以后再说。 穿越男直起身,双手交叠在桌面上,看着主教,“另立王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主教微微点了点头,“陛下英明。”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26章 西方简·霍德华6 荆棘王冠 王宫的后门 停着一辆朴素的黑色马车。 伊丽莎白站在马车旁边。 她被剥夺了首席侍女的头衔, 换下了那身华丽的长裙,穿了一件朴素的粗亚麻裙子,手里拎着一只小小的皮箱。 王后站在她对面,她今天穿了一件暗蓝色的长裙, 眼眶微红, 伊丽莎白伸出手, 轻轻握住了王后的手。 王后的手在颤抖。她的整个身体都在微微颤抖,“伊丽莎白……对不起……对不起……” 伊丽莎白摇了摇头。 她松开了王后的手,退后了一步, 弯下腰, 拎起那只小小的皮箱, “殿下, 愿神保佑你。” 说完,她跨进了马车。 车夫扬起了鞭子,马车开始移动。 王后站在原地, 看着马车远去, 她抬起手,擦掉了脸上的泪痕。 她深吸了一口气,朝王宫里面走去, 穿过长廊,走过楼梯, 回到了卧室,“都出去。” 房间里的几个侍女屈膝行了一礼。 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王后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不知道过了多久, 门外传来侍女小心翼翼的叩门声,“殿下……晚饭……给您送进来吗?” 原来已经到了晚饭时间了吗? 王后张了张嘴,喉咙里发出一声沙哑的“不用”。 门外的侍女似乎听到了,沉默了片刻, 然后脚步声渐渐远去了。 窗外的天色从灰白变成了墨蓝变成了墨黑。 王后终于恢复了一点精神,从床上爬起来,在床沿上坐着。 因为没有点蜡烛,卧室里一片黑暗, 然后,门被叩响了。 这一次的叩门声和之前不同,像是敲门的人已经顾不上任何礼仪和规矩了,“殿下……小王子他发高烧了……” 王后的身体微微一僵,立马从床上站起来,推开了门。 她跑过走廊和楼梯,冲进了小王子的房间。 几个侍女围在床边,小王子躺在床上,他的嘴唇干裂起皮,微微张开,卷卷的睫毛在微微颤抖,像蝴蝶翅膀在风中挣扎的阴影,“母亲。” 王后将手背贴上了他的额头,那个孩子的额头滚烫。 她收回手,牵着孩子有的手,然后他看到了手臂上的疹子。 不,不是疹子,是…… 王后的瞳孔紧缩,“天花。” 她的身体开始发抖,猛地转过头,瞪着那些侍女,“好端端的,怎么会感染天花!” 侍女们面面相觑,没有人敢说话,最后,一个侍女开口了,“殿下,那个…简小姐,她昨天回宫后……抱过小王子……” 房间里安静了一瞬。 王后的表情变了,一定是简把病毒从宫外带了回来!她攥紧了拳头。 这时,门被推开了。 穿越男站在门口,他的目光落在床上那个小小的孩子身上,“怎么会突然发烧?” 王后脸色苍白,“不是发烧……是天花。” 穿越男的脸白了,喃喃道:“怎么会?” 几年前,他发明了牛痘接种法,他为此骄傲过得意过。 他对牛痘接种法的认知,来自于他穿越前看过的穿越爽文。 那些小说通常会省略细节,他毕竟不是医学生,不敢给太小的孩子种痘,怕风险太高,会引发严重的反应,导致死亡。 穿越男站在那里,看着床上被疾病折磨着的孩子,他的眼眶红了。 这是他血脉相连的孩子,是他和这个世界的最原始连接,是最无法被任何事取代的东西。 王后看着他。 她的怒火在看到他的那一刻被压了下去,心里浮现出极为复杂的情绪,有委屈、怨恨、疲惫和依赖。 穿越男伸出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瞬,然后落在了王后的肩膀上。 王后的身体微微一僵,然后她的头微微偏了一下。 穿越男把她搂进了怀里。 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深了。 王后和国王依偎着坐在小王子的床边,陪伴着受疾病折磨的孩子。 …… …… 第三天,天没有亮。 小王子的呼吸越来越弱了,从昨天傍晚陷入昏睡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睁开过眼睛。 王后一直守在床边,整整三天,她的手一直握着小王子的小手。 穿越男坐在床的另一侧,他比王后更安静。 墙上十字架型的机械钟显示时间是九点十三分,小王子的呼吸停了。 穿越男先意识到了,他的身体猛地向前倾了,伸手颤抖触到了小王子的人中,判断是否还有呼吸的位置。 他的指尖在那里停留了几秒又缩了回去,像被烫了一下。 然后穿越男抬起头,看着王后,“他……他走了。” 这两个字落在这间房间里的那一刻,时间似乎停止了。 王后低下头,她把小王子已经失去了所有生命力的身体从床上抱起来,紧紧地搂在怀里。 眼泪落在那张年幼毫无生气的脸上。 穿越男坐在旁边,他的手伸出去,想要拍拍她的肩膀,想要说一些安慰的话。 但他的手在空中停了几秒,然后缩了回去,落在自己的膝盖上,“迪莉娅,我们以后还会有孩子的。” 王后抬起头。 她的目光越过了穿越男的肩膀,落在了房间的门口。 那里站着侍女们。她们是来等待吩咐的,低着头不敢看床上的方向。 在她们中间,站着一个穿黑色裙子,白色里衬的女人。 简·霍华德。 王后的目光锁定了她。 把小王子轻轻放回了床上。然后她站了起来,动作快得像一头蛰伏了太久的猎物。 所有人都没有来得及反应,她站在了简·霍华德面前。 凌云志抬起头,那双湛蓝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 王后的右手挥了出去。 “啪!” 凌云志的身体失去了重心,整个人朝侧面跌了下去,肩膀先撞到了门框,整个人摔在了地上,侧躺着,一只手撑着地面,另一只手捂住了被打的脸颊。 “是你。”王后的声音颤抖且愤怒,手指指着凌云志,“是你把病毒带进来的!你抱过他!你前几天抱过他!他从来没有出过宫,从来没有接触过外人,只有你!只有你!” 穿越男从床上弹了起来,挡在了王后和凌云志之间,“迪莉娅,别激动,别激动,你别激动。” 王后看着他,像在看一个陌生人,“你护着她?我们的孩子死了,你护着她?一定就是她,是她把病毒带进来的。她出过宫,她去过那些肮脏的、到处是病菌的、满是平民和牲畜的街道!一定是她害死了我们的孩子!” 穿越男看着她,声音很低,低到几乎是在恳求,“你接受现实吧,别怪别人了。” 这句话说出口的瞬间,他看到王后的表情变了,“接受现实?你让我接受现实?你想要为了这个女人抛弃我背叛了我,背叛了我们的婚姻,背叛了我们在上帝面前立下的誓约。 “你为了她要废后,甚至要修改法律要立她做王妃,这些我都接受了。 “但是我们的孩子死了,我接受不了。” 穿越男站在那里,“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才要立她做王妃。” 王后愣住了。 穿越男坚定的说,“我不会像我父亲一样,眼睁睁看着一个个继承人死去。当初要不是我活下来,王位就落到了旁支手里。” 凌云志看着穿越男的背影。 这穿越男真的什么都敢说,你敌人本来就多,还给自己处处树敌。 王后拉拢贵族废黜国王的概率很小但不与零。 穿越男还在说话,“只有一位妻子导致孩子少,继承人不稳定很可能会绝嗣,我不想让我们的王国走上那条路。” 王后看着他,然后发出尖锐的笑声, 侍女们吓得后退了好几步。 “你才是那个魔鬼。”王后说,“你不是我们的国王,你是一个魔鬼。上帝惩罚了我们,把你这只披着人皮的、会说人话的、看起来像人的魔鬼送到了我们的王座上!” 穿越男后退了一步,皱起眉头,脸上挂上冰冷的神色。 他深吸了一口气,转过头,对站在门口的侍女们说,“王后受了太大的刺激,在她未康复之前,让她好好休息,停止一切宫廷事务。” 说完他转身离开。 凌云志立马跟上穿越男。 走廊里的光线比房间里亮得多。 走廊里的空气是轻快的,几只麻雀在窗台上跳来跳去。 凌云志加快了半步,和穿越男并肩,“陛下,我想出宫。” 穿越男的脚步顿了一下,但没有停下来。 他继续往前走,脚步比刚才慢了一些,像是在思考,“出宫?” 凌云志没有抬头,“王后现在……不太喜欢我。我待在宫里,她看到我会更难受。她刚刚失去了小王子……她需要时间……我也需要时间……” 穿越男停下了脚步,似乎想象到了什么,语气带着一种不耐烦,“你说得对,你待在宫里,她说不定又要闹出什么幺蛾子。你先出宫,去你叔叔家住几天。等王后……等王后情绪稳定了,我再派人接你回来。” 凌云志低着头,行了一礼,“好,我听您的。” 穿越男看着她,伸出手抚摸她的头发,“去吧。” 凌云志点了点头,退后了一步,脚步轻快离开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27章 西方简·霍德华7 荆棘王冠 一个月 伯爵站在歌剧院门口的台阶下, 深吸了一口气。 小王子死后,举国哀悼,剧院、舞会、马戏全部消失。 一个月过去,一切又恢复如常歌, 剧院门口的台阶上重新铺着深红色的地毯。 伯爵踏上红毯, 朝楼梯走去, 准备走进自己的厢房。 突然听到了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伯爵大人。” 伯爵停止脚步,缓缓转过身来。 简·霍德华站在楼梯的下面, 她穿着一件款式简约暗红色裙子, 头发编成了鱼骨辫垂在胸前, 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 湛蓝色的双眸写满了友善。 伯爵微微欠了欠身,“简小姐,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您。” 凌云志微微歪了一下头, “伯爵大人, 您一个人吗?” 伯爵微微点头。 凌云志说:“伯爵大人,我能请您带我去您的包厢吗?我的位置不太好,在大厅里太吵了。我想安安静静地听一场歌剧。” 伯爵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 “我的荣幸。” 他说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简小姐,请。” 凌云志的嘴角弯了一下。 伯爵推开包厢的门, 侧身让凌云志先进去,然后自己跟进来。 舞台上的表演还没有开始。 凌云志走到栏杆前,双手搭在扶手上,伯爵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凌云志侧身看着他, 开口道:“伯爵大人,我知道您是一个聪明人。我需要您的支持,作为交换,我会给您更多。” 她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比迪莉娅王后能给您的一切更多。” 伯爵靠在椅背上思考。 迪莉娅王后是一个合格称职的王后。 她指控简使用巫术,但没能达成目的,反而导致了身边的首席侍女被逐出了王宫。 一个月前她失去了小王子,与国王发生激烈争吵,被下令禁足了。 很明显,迪莉娅王后和国王之间已经关系破裂了,国王的心已经有了偏向。 伯爵从椅子上站起来,微微弯下腰,右手抚在胸口,“简小姐,国王的意愿就是我的意愿,我会支持您。” 凌云志缓缓坐在椅子上,抬起头,看着伯爵,“我会记住您今天说的话,也希望您记住您的承诺。” …… …… 从剧院出来之后,凌云志坐上马车。 出宫后的这段时间,她一直住在叔叔家。 第二天下午,凌云志正坐在二楼的窗前翻一本旧书,楼下忽然传来男仆的喊声。 “小姐!小姐!宫里来人了!” 她从窗口前往下看。 一辆马车停在门口,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马车。 凌云志从楼上下来时,叔叔已经从屋子里跑了出来,站在门口,身体微微前倾。 马车上下来一个穿深蓝色制服的宫廷侍从,他走到门口,看了叔叔一眼,微微点了点头算是行礼,然后径直走到凌云志面前行了一个礼。 脸上的神色不是恭敬,是悲哀。 凌云志问道:“怎么了?” 侍从直起身,语气充满了悲伤,“简小姐,您的姐姐凯瑟琳夫人,在被软禁期间,从城堡里偷偷逃走了。目前……下落不明。” 叔叔的眼睛瞪大了,“天哪,天哪……我可怜的凯瑟琳。” 凌云志轻轻叹了口气,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眶,“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 侍从这才直起身,又行了一个礼,转身离开了。 叔叔偷偷瞧着凌云志的表情,“简……她……” “她会没事的。”凌云志自言自语般道:“叔叔,我让你准备好的东西,你准备了吗?” 叔叔看着她,张了张嘴,又闭上了,他点了点头,低声道:“已经准备好了。” …… …… 伯爵的庄园坐落在王城外三公里的地方。 占地面积广阔,有大片的马场、葡萄园和猎场,林中有梅花鹿、野兔、野猪、狐狸等。 伯爵一大早就起来了,他心情不错。国王爱德华接受了他的邀请,今天会来他的庄园打猎。 远处传来马蹄声,车队出现了。 打头的是两名骑马的侍卫,侍卫后面一辆豪华且敞篷的马车。 马车里下来两个人。 国王爱德华今天穿了一件剪裁合体的深绿色猎装,衬得他的肩膀宽阔而挺拔,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简·霍德华穿着一件酒红色的亚麻衬衫,衬衫的下摆塞进了一条黑色的裤子里,脚上是棕色的小皮靴,头发挽了起来。 凌云志微微行礼,“伯爵大人。” 伯爵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片刻,微微皱了皱眉。 不过,国王似乎很喜欢,国王的意愿就是他的意愿。 伯爵的脸上浮现出一个笑容,他走到马车旁边,弯下腰行礼,“陛下,欢迎您来到我的庄园。愿今天的狩猎给您带来一段愉快的时光。” 穿越男握住了伯爵的手,“伯爵,感谢你的邀请。我已经很久没有打猎了。” 寒暄了几句,几匹马被牵了过来。 穿越男的马是一匹高大的黑色马,鬃毛浓密,在阳光下泛着油亮的光泽。伯爵的马是一匹栗色的马,四肢修长,肌肉线条流畅而优美。 凌云志的马是一匹是浅棕色的马,鬃毛和尾巴是淡金色的,体型比伯爵的那匹马要小一圈。 凌云志走到马身边,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它的脖子,在它身上闻到了一股干草的味道。 她说:“我的骑术……还在练习中,我在这附近随便转转吧。” 穿越男点点头,他知道因为凯瑟琳失踪的消息,简的心情一直不大好。 今天他是特意带简出来散心,既然简想一个人静静那也好,他关心道:“别走太远。” 凌云志笑了笑说:“陛下放心,我不会走远的。您专心去打猎吧。今天一定要猎一只鹿回来,让我也开开眼界。” 穿越男点点头,骑着马打了个转,声音带着跃跃欲试,“今天一定猎一只鹿!你们在这里等着,天黑之前,我会带着鹿角回来的!” “陛下,”伯爵说,“我知道这片林子里有一个地方,鹿群经常在那里出没。如果您愿意,我可以带您去。” 穿越男点了点头,□□的马迈开了步子,伯爵跟了上去,侍从和猎犬们在树影中飞快穿行着。 他们的背影越来越远。 目送他们离开后,凌云志骑上马在森林漫步。 …… …… 王宫 一大清早 王后站在窗边,一只手搭在窗台上,绿色的眼睛望着窗外的离开的一大堆人马。 侍女站在她身后大约三步远的地方,“殿下,国王陛下离开了王宫,您要不要……去花园里散散步?” 王后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轻声问道:“他今天去了哪里?” “伯爵邀请了国王陛下去庄园打猎。” 王后冷笑了一声,“和简一起?” 她知道她现在一定显得多疑、偏执、甚至疯癫,但她忍不住想。 作为一位公主,她从小与政治斗争、阴谋诡计接触。 陛下曾经羞辱了简的姐姐,把她远嫁它国,如今凯瑟琳更是失踪了,下落不明。 在这个时代,父亲才是孩子的创造者,母亲仅提供孕育的原料。 报复一个男人最好的方式,是杀了他的孩子。 简·霍华德的行为更像是在模仿美狄亚复仇,为了报复国王。 王后叹了口气,但她没有证据,也没有力气再去想了。 …… …… 黄昏为庄园镀上了一层金红色的光。 打猎的队伍从森林的边缘出现了,猎犬们首先冲进庭。 穿越男骑在马上,脸上带着不加掩饰的不加掩饰的骄傲。 伯爵骑在他身后,侍从们将一只公鹿抬近了院子里。 所有人都围在公鹿的身边,夸赞着国王的英勇,穿越男享受着众人的吹捧。 凌云志手里提着一只小小的柳条篮子走过来,正往嘴里塞东西咀嚼,“天哪!陛下,你打到了一只鹿!让我为你做一双鹿皮手套吧。” 穿越男朝她走过去,“太感谢你了,你吃的是什么?” 凌云志抬起头,声音轻快,“林子里采的浆果,到处都是。” 她说完,从篮子里捏起两颗紫色的浆果塞进穿越男的嘴里,“这是我今天的战利品,尝尝看!” 穿越男开始咀嚼,酸涩的味道在口腔里炸开了,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凌云志看着他,笑出了声,低下头在篮子里翻找,“吃到酸的了吗?尝尝这两颗。” 又往他嘴里塞了两颗。 又是酸涩的味道,穿越男看着她笑,反应过来,假装生气,“你是故意的。” 凌云志摇了摇头,“没有,我没有。我怎么会是故意的呢?我只是……只是想让陛下尝尝大自然的味道……” 穿越男伸出手,从她的篮子里又捏了两颗红色的浆果咀嚼,“这个红色甜。” 凌云志歪了一下头,也挑了一颗红色的浆果,嚼了两下不由皱起来眉。 穿越男看着她的表情,忍不住哈哈哈大笑起来。 凌云志佯装生气。 穿越男伸出手臂搂着她的肩膀,“晚上一起吃烤鹿肉。那对鹿角就送给你,做成首饰怎么样?你喜欢做成骨扇还是发梳?”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28章 西方简·霍德华8 荆棘王冠 晚餐的时候, 长桌上摆满了食物。 老火腿切得薄如蝉翼,腌橄榄颗颗饱满,奶酪散发出醇厚香气,酥脆的饼干与刚烤好的白面包摞成小堆。 烤鹿肉切成厚片, 码在银质大盘子里, 表皮焦脆, 切开时还渗着汁水。海鲜汤装在银盘子里,几块雪白的鱼肉和两只剥了壳的虾从汤里探出头来,冒着热腾腾的白气。 甜点是香甜的蜂蜜蛋糕, 与由碎肉, 内脏和奶油做成的鹿肉派。 穿越男坐在主位, 凌云志坐在穿越男旁边。 穿越男胃口很好, 他吃了不少鹿肉,喝了两碗海鲜汤,还喝了两杯红葡萄酒。 凌云志也吃了鹿肉, 也喝了海鲜汤, 还吃些鹿肉派。 “今晚的菜不错。”穿越男擦了擦嘴说。 伯爵微笑着欠了欠身。 穿越男站起来,走了两步,忽然停住了, 额头上沁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陛下?”伯爵察觉到他的不对劲,连忙站起来。 穿越男摆了摆手, “没事……可能是吃得太多了。” 过了二十分钟左右 穿越男瘫坐在椅子里,侍从紧急叫来了伯爵, “我感觉身体十分不舒服。” “我也有点不舒服。”凌云志也说,声音轻轻的,“头有点晕,肚子也不太舒服。” 伯爵的脸色变了, 对外面的侍从说:“去请医生。快。” 凌云志扶着穿越男来带伯爵准备的房间,穿越男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呼吸急促而粗重,胸口剧烈地起伏着,“陛下,你好好休息。” 然后她回到自己房间轻声对女仆说:“我去一下盥洗室。” 她走进盥洗室,关上门,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开始在原地转圈, 当转到第十圈,她的额头开始冒汗,她扶住洗手台,推开门,走了出去。 女仆见她从换洗室出来,嘴唇还无血色,吓得立马上前搀扶她,让她躺在床上后,出去汇报了伯爵。 伯爵急得团团转,好在医生来得很快,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询问了两人的症状。 “陛下和简小姐都出现了头晕和恶心的症状,”男医生说,声音低沉而严肃,“但伯爵大人您没有。我能问一下,今晚的晚餐,您吃了什么?” 伯爵想了想,“我吃了烤鹿肉,腌橄榄,吃了蜂蜜蛋糕,喝了葡萄酒。” “您没有喝海鲜汤?” “没有。” 医生点了点头,“那就对了。陛下和简小姐都喝了海鲜汤,症状完全一致,这是海鲜中毒。” 穿越男此时感觉眼睛疼痛,他费力睁开眼睛,声音虚弱地问:“怎么治?” 医生打开皮箱,从里面取出一个银质的柳叶刀,“放血,把有毒的血放出来,身体就会恢复。” 放血? 穿越男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盯着医生手里的那把刀,“不放!” “陛下!”伯爵上前一步。 “不放,这根本不科学!”穿越男重复了一遍,“不科学!我不要放血!我休息一晚上就好了。不需要放血。” 他激动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出去!快把医生赶出去!听到没有!快把医生赶出去!” 伯爵无奈,只能先和医生退出来房间。 …… …… 第二天早上 穿越男的脸色更差了,他的嘴唇干裂出血,眼窝深深地陷了下去,瞳孔有些散大,看人的时候目光涣散。 伯爵又去查看了凌云志的症状。 凌云志的症状没有加重,但也没有好转,她依然脸色苍白没有血色,眉头微蹙,看起来不舒服,但没有穿越男那么严重。 伯爵转身对侍从说:“去请主教。” 主教急匆匆赶来,带了一本经书和一串念珠。 他先看了穿越男的脸色,然后弯下腰,翻开穿越男的眼皮瞳孔,又询问了伯爵详细情况。 主教沉吟片刻,“这不像是海鲜中毒,既没有呕吐,也没有腹泻,倒是有点像颠茄中毒。” 伯爵的脸白了,“颠茄?” 主教点点头,“大小像小樱桃或黑加仑,圆圆的,很像浆果。” “昨天简小姐在森林里采了些浆果。” 昨天的浆果还没有扔掉,还剩下小半篮,主教让侍从把剩下的浆果拿去给医生检查。 过了大约一刻钟,医生过来了,“都是普通的浆果,接骨木莓、山楂果、野蔷薇果、黑莓、花揪果,并没有有毒的浆果。” 主教的眉头没有松开,他看着床上昏迷不醒的穿越男,沉默了片刻。 凌云志躺在床上,假装虚弱道:“医生,我感觉好难受,我愿意接受治疗。” 医生取出放血刀,在凌云志的手臂内侧用刀尖轻轻一划。 暗红色的血流了出来,流进一只银质的盆子里。 血流了大约一碗的量,医生用干净的纱布按住伤口,包扎好。 凌云志靠在椅背上,过了一会儿,睁开眼睛,声音虚弱的但带着一丝轻松,“我好多了……真的,感觉好多了。” 到了下午,凌云志从床上站起来走路,侍女们都说她脸色已经比早上好多了。 穿越男那边情况在恶化,他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凌云志叹息道:“陛下怎么能这么糊涂?将医生拒之门外是不理智的行为。” 伯爵站在床边,看着穿越男那张青灰色的脸,“也许是中毒,让他神经过敏了。我认为还是让他接受治疗。” 主教看了他一眼,没有反对。 医生取出放血刀,在穿越男的手臂上划了一刀。 放了大约一碗的量,穿越男的抽搐停了,他安静了下来,但胸口还在微微起伏。 晚上,医生又来了一次。穿越男的呼吸变得更弱了,嘴唇从青紫色变成了灰色,指甲的颜色也从粉红变成了灰白,“需要再放一次血。” 主教略懂医术,他让侍女煮了一碗草药,坐到穿越男床边,一手扶着他的后颈,一手把碗沿凑到他的嘴边,一点一点往里灌。 灌完药水,主教站起来,走到床尾,从脖子上取下那枚银质十字架,举到穿越男的上方,开始念祷词。 第三天清晨,穿越男死了。 守夜的侍女在凌晨的时候打了个盹,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穿越男的胸口已经不再起伏了。 侍女尖叫了一声,然后捂住了嘴,跑出了房间。 伯爵、主教、医生和凌云志都来了。 医生检查了穿越男的瞳孔、脉搏和心跳,面对伯爵和主教,摇了摇头,“陛下驾崩了。” …… …… 穿越男的尸体被运回王宫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 灵柩抬进了王宫内的小教堂,几十根白色的蜡烛将教堂照得通明。 伯爵站在教堂门口,看着侍从们将灵柩安放好,派人通知议会贵族们。 主教派侍从通知了教会成员祷告和忏悔礼 凌云志换了一件黑色的裙子,走到伯爵旁边,“可否借一步说话?” 伯爵点点头。 两个人走到一旁阴影处。 凌云志小声问道:“您是否还支持我?” “简小姐,”伯爵问道:“您有什么资格?” 凌云志道:“王位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我的承诺不便,我会比爱德华给你更多。” 伯爵的眉毛微微动了一下,他重复了一遍,“第二顺位?” 凌云志提醒道:“我身上留着王室血脉,我是威廉五世的后人。” 伯爵似乎陷入了回忆,“国王的意愿,就是我的意愿。” 凌云志的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多谢您,伯爵大人。” 收到穿越男死亡消息的贵族们纷纷赶到王宫。 王后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裙,栗棕色的头发高高束起,面容悲伤。 几个主教穿着黑色的长袍,站在祭坛的另一侧,表情严肃而沉默。 贵族们围在伯爵身边询问国王的死因 伯爵清了清嗓子,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国王陛下与霍华德小姐受邀来到我的庄园做客,食用海鲜汤后中毒,但国王抗拒治疗,这一次他坚持不肯接受治疗,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医生尽了全力,但……” 凌云志将放血的那只手抬起来擦脸,“如果他能像我一样及时接受医生的治疗,就不会死了,可惜他太顽固了……” 贵族点了点头,“陛下确实……他以前还跟我说过,放血是野蛮人的做法。” “国王太顽固了,他相信科学,不肯接受治疗,这是他自己选的。” 没有人提出质疑,穿越男抗拒放血治疗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 因此死于“不肯治病”这个理由听上去似乎很合理。 大臣们转移到了王宫的大厅,紧急召开会议。 长桌两侧坐满了人。伯爵坐在主位右侧,手指交叉放在桌面上。 “国王陛下的唯一子嗣,已于一个月前去世。往前追溯,尚在人世的继承人人选,只有威廉五世小女儿夏洛特公主的后代。” 他从袖子里取出一张折叠的羊皮纸,展开,铺在桌面上。那是一份族谱,名字和名字之间用黑色的墨水线连接着,像一棵古老的树。 “夏洛特公主的后代安妮女士嫁进了霍华德家族,生下了两个女儿。”伯爵的手指在羊皮纸上移动,“长女凯瑟琳·霍华德,次女简·霍华德。” 他抬起头,看着在座的每一个人,“依照继承法,凯瑟琳是王国继承人,但是她本人目前下落不明,无法履职君主责任,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简·霍华德担任摄政王。” 大厅里安静了片刻。 一位年长的贵族道:“继承法是清楚的。凯瑟琳失踪,这是事实。简·霍华德是合法的摄政王。” 贵族互相对视,一个接一个点头。 贵族们回到小教堂。 凌云志站在主位左侧的位置。 伯爵先向先王的灵柩行礼,然后走向凌云志,右手抚在胸口弯下腰,“摄政王殿下。” 贵族们齐齐把右手放在胸口,弯下腰,低下头,“摄政王殿下。” “摄政王殿下。” 继承人敲定之后,国王去世的消息才从王宫的大门传出去。 黑色的旗帜从王宫的塔楼上升起来,在风中猎猎作响。 全城教堂陆续敲钟,丧钟长鸣。 全城张贴公告,王宫大门和市政厅广场号手们吹号肃静,传令官当众宣布公告。 “先王已逝,新王万岁!”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29章 西方简·霍德华9 荆棘王冠 葬礼彩排结束后 凌云志和伯爵、主教在小教堂侧厅的休息室里坐下来。 主教从小教堂取出一瓶圣酒, 和三个杯子,“要来一点吗?” “不了,我喝花茶。”凌云志连忙拒绝,这个时代的人简直把酒当饮料喝, 她接受不了。 她对侍女安妮道:“泡一杯玫瑰花茶。” 侍女安妮点头离开。 伯爵接过主教递过来的酒杯, 坐在靠窗的椅子上, 凌云志望着侍女离开的背影,站起身关上了门,说:“等葬礼正式结束, 有一件事要处理。” 伯爵放下杯子, “什么事?” 凌云志抬起头, 看着他, 又看了看主教,“王后迪莉娅的事。” 房间里安静了几秒。 主教开口了,“我知道迪莉娅和您之间有过一些摩擦。但她是位公主, 处理她的事, 最好别伤了两国的关系。” 凌云志说:“我对迪莉娅本人没有意见。但她有着丰厚的的嫁妆领土,足足五千平方公里的领土。” 伯爵喃喃道:“这抵得上一个伯爵领,或者一个小公国。” “我想要那块领土。” 伯爵和主教交换了一个眼神。 …… …… 王后回到自己房间的窗边, 给自己泡了一杯茶。 她没有喝,也没有放下, 把茶杯放在窗台上,反而是走到书桌前坐下来。 她从抽屉里取出一张纸, 开始写信。 笔尖落在纸上,发出细微的沙沙声,虽然她的手微微颤抖,但字迹工整而流畅。 信的抬头是她兄长的名字, 信里表达了往日兄妹情谊,讲述了目前出镜的不妙以及强烈想要回国的意愿。 她放下笔,将纸上的墨迹吹干,折起来,塞进信封。 随后把信递给侍女,“将这份信寄出去,不要让别人看到。” 侍女接过信,点了点头,转身走了。她的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 王后站在门口,看着侍女消失的方向,站了很久。 …… …… 三天后,葬礼正式举行。 教堂笼罩在一片沉重的气氛中。烛台上燃着数百根白色的蜡烛。 主教站在祭坛上,念着祷词。 贵族们穿着黑色的丧服,低着头。 由于新国王凯瑟琳的缺席,王后站在最前面,她穿着黑色长裙。 凌云志作为摄政王站在王后身后。 仪式持续了将近整整三天,结束后,贵族们陆续散去。 王后转身,朝自己的卧室走去。 两名侍从站在她面前,一左一右,“殿下,您的卧室不在这这边,请跟我们走。” 王后的目光从侍从脸上扫过,如今王国换了主人,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我住哪里?” 侍从没有回答,伸出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由我带您去。” 王后跟着他们走,却发现这似乎是通向塔楼的方向。 她的心里升起恐惧,为了面子和贵族荣耀,王室成员不能关地牢活着监狱,通常都是被关在王宫塔楼,名义是保护性软禁。 她高声道:“这是塔楼的方向?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先王后!” 最后一句话语气里带了几分哭腔。 侍从不会因为任何威胁或哀求而改变分毫。 塔楼在王宫的最东侧,是一座独立的用灰色石砖砌成的圆形建筑。 王后走了进去。 塔楼的内部比外面看起来还要小,只有一扇高窗,墙壁是粗糙的石头,一张窄小的木床靠在墙边,床上铺着一层粗布床单。一张同样简陋的木桌靠在床对面。 王后站在房间中央,环顾四周。 这里是王宫的一部分,却又像被整个世界遗弃一样寒酸。 外面传来一声沉闷的关门声 “放我出去!你们不能这样对我!” 王后冲到门前,双手拍打着木门。木门纹丝不动,只有她的手在疼。 她的身体缓缓滑落下去,坐在了地上掩面哭泣。 哭了一会儿,她握住了脖子上那枚银质的十字架,把十字架举到唇边,“主啊,求你垂听我的祷告。” 她被被关了三天。 木门被打开了,一位侍从站在门口,“殿下,请跟我们走。” 王后跟着侍从走了出去。 王宫大厅里坐满了人。 长桌两侧,法官、贵族和主教都盯着她。 王后站在大厅的中央,她看到了那个金发圆脸的女仆。 如今的她穿着一件干净的的裙子,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像一个高级侍女,看上去既害怕又努力不让自己保持体面。 她又看到了伊丽莎白,伊丽莎白穿着一身修道院的长袍,没有任何装饰,头发藏在白色的头巾下面,露出苍白瘦削的的脸。 王后的目光在伊丽莎白身上停留,伊丽莎白没有看她。 伊丽莎白的目光落在地面上。 凌云志坐在长桌的主位上,她今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衬衫和银色裤子。 她抬起了手,贵族们立马安静了下来。 “今日我要重审巫术案。”凌云志说的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 她微微侧过头,目光落在角落里那个金发的小女仆身上,“安妮,请你再说一遍那天的经过。” “那天,伊丽莎白小姐找到我。”安妮的声音很小,“让我把那个蜡人放在简小姐床下的。她说……她说只要我做了,就不用再做下等女仆,会给我一大笔钱。” 凌云志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落在伊丽莎白身上,“伊丽莎白,你受到什么人的指使?” 伊丽莎白站在那里,嘴唇微微动了一下,“是我干的。” 主教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她面前,他穿着黑色的长袍,胸前挂着银质的十字架, “伊丽莎白,请你对着神明起誓。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没有任何隐瞒,没有任何谎言。” 伊丽莎白抬起头,握着脖子上的十字架项链。 人群里传来一个声音。 “伊丽莎白。” 伊丽莎白的身体一颤,她转过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四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站在那里,脸上写满了复杂的表情,有担忧,有焦急。 “伊丽莎白,”中年男人身旁的青年又喊了一声,她的眉眼与伊丽莎白长成相似,“说吧,请说出来,我亲爱的妹妹,到底是谁值得你如此袒护?” 伊丽莎白的嘴唇颤抖得更厉害了,“是迪莉娅。” “是迪莉娅。”伊丽莎白闭上眼睛 ,重复了一遍,声音比刚才大了一些。 “王后让我做的。从始至终,都是王后让我做的。栽赃简小姐,买通下等女仆,编造巫术的谎言,在简小姐床底下放那个蜡人,都是王后的命令。” 王后的身体在颤抖,她的嘴唇张开又合上,合上又张开。 “迪莉娅。”凌云志叫了她的名字。 迪莉娅望着她。 “你与魔鬼勾结,诬陷她人,触犯国法,亵渎神明。” 凌云志停了一下,“剥夺王后头衔。判处终身幽禁。” 迪莉娅站在那里,腿有些发软。 这是一场专门为她准备的审判。 侍从走过来,一左一右,站在她身边,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迪莉娅转过身,麻木地跟着侍从走了。 …… …… 仪式在教堂举行。 教堂的大门敞开着,门前的台阶上铺着深红色的地毯。 马车从王宫出发,沿着主街缓缓驶向教堂。 凌云志坐在马车里,穿了一件深紫色的绒袍。 马车在教堂门口停下,她踩上了深红色的地毯,走进了教堂。 贵族们穿着深色的礼服,胸前别着各式各样的徽章和勋章,主教们白色、红色或紫色的长袍,胸前挂着银质的十字架。 凌云志在祭坛前停了下来。 主教从祭坛上走下来,站在她面前。他穿着白镶金的祭袍,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圣经。 他将圣经举到凌云志面前。 凌云志将手按在圣经的封面上,“我,简·霍德华在此宣誓,终身效忠国王陛下,维护王国统一、教会神圣、法律公正,代行王权。若违此誓,愿受国法与神谴!” 一个年轻的侍从双手托着一只小小的容器。 主教将拇指浸入圣油中,蘸了蘸。 由于凌云志只是摄政王,他只在凌云志的额头上画了一个十字。 主教退后了一步,从侍从手中接过一顶小巧的贵族冠冕戴在了她的头上。 凌云志转过身,走向王座下方的御座。 “诸位,现在,”主教道:“向摄政王殿下行礼。” 贵族们齐声道:“国王万岁!摄政王万岁!” 凌云志坐在御座上,微微露出一个笑容。 …… …… 结束完仪式,凌云志稍稍松口气,不过还没事情还没完,接下来她要接见各国的使团。 她一回到书房,侍女安妮正在等着她。 “殿下,”安妮走上前,将一封信递过来,压低声音道:“您的叔叔霍德华先生送来了一封信件,他坚持要您亲自过目。” 凌云志接过信纸,很明显被拆开过,但没有火漆留下的痕迹。 她抽出信纸,信纸是普通的亚麻纸。 字迹很潦草,但很眼熟。 这是凯瑟琳的字迹! 凌云志精神一振,认真阅读起来。 “致我亲爱的简: 如今我流落在异国荒野。他们发现我逃了之后一直在追,我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两天。我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送到你手上,也不知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还在不在。我会想办法回国。等我靠近边境的时候,需要你派人接应。 凯瑟琳”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30章 西方简·霍德华10 荆棘王冠 迪莉娅娘家的使者团的首领是迪莉娅的堂兄, 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是一位公爵。 谈判在王宫大厅里进行。 公爵先开口,说了一长串客套话恭喜凌云志成为摄政王。 凌云志听着,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 点一下头, “公爵远道而来, 辛苦了。” 公爵顿了顿,“殿下,国王陛下听闻迪莉娅王后, 不, 迪莉娅公主因一些误会, 被贵国剥夺了王后头衔, 并被幽禁。国王陛下对妹妹十分思念,日夜忧心,因此特派我等前来, 恳请殿下允许迪莉娅公主回国, 与家人团聚。” “误会?”她重复了一遍这个词,“公爵大人,迪莉娅公主的案子是经过公开审判的, 证人当庭作证,她亲口认罪, 贵族、主教、法官共同做出了判决,您管这叫误会?” 公爵的嘴角动了动。 凌云志说:“不过, 国王陛下的心情,我可以理解。迪莉娅公主可以回去,但是作为惩罚,她不可以带走任何财产。” 公爵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包括她的嫁妆?” 凌云志点点头,“当然。” 公爵的脸涨红了,迪莉娅的嫁妆领土足足有五千公里,怎么能轻易送给别人。 他争辩道:“嫁妆是迪莉娅公主的私人财产,虽然她犯了罪,被剥夺了头衔,被判处终身幽禁。她的嫁妆不因她个人的荣辱得失而转移。” 凌云志历声道:“迪莉娅陷害我使用巫术,触犯叛逆罪、伪证罪、教唆伪证最,她诋毁贵族、亵渎圣灵,我本可以名正言顺没收她的财产,判处她绞刑或流放,你还有什么不满足?” 大厅里安静了一瞬。 伯爵说:“公爵大人,简殿下说得对,愿意放迪莉娅回去,已经是看在两国友谊的份上了。” 公爵的嘴唇在颤抖,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凌云志欣赏了一会儿公爵那张写满了不甘和愤怒和屈辱的脸,“公爵大人,迪莉娅,你可以带回去。她的嫁妆,留下来。这是最后的决定,不会再改了。你同意,今天就带人走。你不同意,就回去禀报你的国王,等他有了新的想法,再派人来谈。” 公爵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他只是点了一下头,然后站起来,朝凌云志弯了弯腰。 …… …… 三天后 马车停在王宫的正门 迪莉娅换上侍女带来的华丽裙子,热情地亲吻她的堂兄,流下了激动的眼泪。 她站在马车旁边,转过身,抬起头,最后看了一眼那座的王宫。 迪莉娅收回目光,跨进了马车。坐在车厢里,看着车窗外外面那座正在一点一点向后退去的王宫。 王宫的大门在身后缓缓合拢。 迪莉娅靠在车厢壁上,闭上了眼睛。她的身体随着马车的颠簸微微摇晃着。 那种感觉是真实的,是活着的。 她松了口气,眼眶红了。 她感觉自己竟然还活着,竟然还能呼吸,竟然还能感觉到马车在颠簸,还能听到车轮碾过石板路的声音,忍住不住鼻子发酸,眼眶发热,想哭又想笑。 …… …… 迪莉娅走后,凌云志去了趟修道院。 修道院在王城东边。 灰色的石墙,墙头上长着青苔,大门是橡木的,门板上钉着铁质的铰链。 伊丽莎白在抄经室里,坐在靠墙的位置。 见到凌云志进来,她刚下笔行礼,“摄政王殿下。” 凌云志在她对面坐下来,“别客气,请坐。” 她的目光落在纸上,纸上的字迹工整而端正。 “在修道院过得怎么样?”凌云志问。 伊丽莎白的睫毛颤了一下,低下头,“一切都很好。” “你们平时都会做什么?” “抄写典籍,制作圣像、祭袍、圣器。有时候去城里照顾贫病的人。” 凌云志点了点头。 这个世界,这座女修道院讲究封闭修行,修女们几乎足不出户。 凌云志从抄经台前站起来,“伊丽莎白,你和修女们从今天起有了别的工作。” 伊丽莎白抬起头,她的眼睛带着困惑和不安。 “城里的教堂都需要人。”凌云志说:“她们需要人打扫,需要人管理,需要人在弥撒的时候协助神父,需要在平日里照顾那些来祈祷的老人、病人、穷人。这些事,修女们做最合适。走到人群中,服务上帝。” 伊丽莎白的嘴唇动了一下。 “这是命令,”凌云志语气平静,“回头会有人来和院长商量。” 伊丽莎白低头,“是,殿下。” …… …… 半个月后。 那天下午,凌云志从议事厅出来,侍女安妮迎了上来,脸上带着笑容,凑到她的耳边,“殿下……” 凌云志激动冲去书房。 书房里站着一个人。 那人站在窗边,背对着门,一头亚麻色的长发披散在肩上,发尾微微卷曲。 她穿着一件深棕色的粗布披风,靴子是棕色的,皮面有些磨损,鞋底沾着干涸的泥巴,像是走了很远的路。 那人听到门响,转过身来。 她的脸和原主的脸有五分相似,她的眼睛也是蓝色的,只是和凌云志的那种湛蓝不同。 她的蓝色更深,更沉。她的嘴角弯着。 凌云志站在门口,手还搭在门把手上,眼睛瞪大了,慢慢走上前。 她轻轻呼唤眼前之人的名字,“凯瑟琳。” 凯瑟琳·霍华德,原主的姐姐。 凯瑟琳伸出了手,她穿过凌云志的手臂下方,环住了凌云志的后背。 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 凌云志可以听到凯瑟琳的心跳声,凯瑟琳的心跳很快。 …… …… 晚上,宫廷里举办了隆重的宴会。 长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摆满了银质的餐盘和水晶酒杯,侍从们端着酒壶穿梭在长桌之间,深红色的葡萄酒从壶嘴倾泻而出。 凯瑟琳换下了那件深棕色的粗布外套,穿了一件墨绿色的长裙。 宴会持续了将近三个小时。最后一道甜品撤下去的时候,已经快半夜了。 贵族们陆续告辞,马车一辆接一辆地驶出宫门。 凌云志和凯瑟琳回到了卧室。 床柱上雕刻着藤蔓和花朵的纹样,深红色的天鹅绒帷幔从天花板上垂落下来。 她们换了睡袍,躺在了床上。 “快两年了。”凯瑟琳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我们多久没有这样躺在一起说悄悄话了?” 凌云志想了想。 在原主的记忆里,上一次姐妹俩躺在一张床上说话,还是凯瑟琳出嫁前的那一晚。 那一晚她们说了很多话,说到天快亮了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睡了不到四个小时就被仆人叫醒了,然后是梳洗更衣、上马车出发。 原主看着马车越走越远,越走越小,最后消失在地平线上。 “还好现在你回来。” “爱德华到底是怎么死的?”凯瑟琳问。 爱德华? 凌云志反应了几秒,哦哦,是穿越男。 她讲了很多,省略了些她永远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凯瑟琳听着,她的眼睛一直看着凌云志,看着凌云志的脸。 凌云志讲完了,“事情就是这样。” 她望向凯瑟琳。 房间里安静了片刻。 凯瑟琳深吸了一口气,“你一定受了很多苦。我不在,没有人保护你。你一个人,面对那些贵族,面对那个男人。” 凌云志摇了摇头,“都过去了。” 凯瑟琳沉默了片刻,点点头,“是,都过去了。” 然后她的嘴角弯了起来,把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声音很轻柔,“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凌云志问道:“什么好消息?” 凯瑟琳的嘴角弯得更深了,她的手在肚子上轻轻按了一下,“我怀孕了。” 凌云志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瞪大了眼睛,看着凯瑟琳,目光从凯瑟琳的脸上移到她的肚子上,又从肚子上移回脸上。 凯瑟琳躺在床上,笑着看着她,笑了,“别激动。” 凌云志坐了下来,“谁的孩子?” 凯瑟琳的手还放在肚子上,“一个叫查理的侯爵。” 她的目光落在天花板上,声音变得缓慢了,“当初我被囚禁在城堡里的时候,给很多人写了信。给我的丈夫,给爱德华,给那些我曾经认识的所有贵族写了,查理回信支持我。” 她停了一下,“后来我逃出来了。他把我藏在他的庄园里,也是他派人护送我回来。” “他是不是长得很英俊?”凌云志好奇问。 凯瑟琳笑了,“棕金色的头发,像蜂蜜一样的调子,褐色的眼睛,脸上有小雀斑,笑起来的时候还有酒窝。” 凌云志看着她,捂嘴轻笑,“凯瑟琳,我有一个主意。” 凯瑟琳看着她,等着。 凌云志又从床上坐起来,盘着腿,双手放在膝盖上,面对凯瑟琳,“这个孩子,虽然不是你和丈夫的孩子,但是按照法律,你和你丈夫没有离婚,这个孩子就是他的孩子,拥有那个国家的王位继承权。” 凌云志继续说:“我们可以用这个孩子夺权。” 凯瑟琳从床上坐了起来,她伸出手,捧住了凌云志的脸,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一口,“简!你和我想的一模一样!” 凯瑟琳的眼里如同火焰燃烧,“我的丈夫抛弃了我,我势必要让他付出代价!” 凌云志点头,“他会付出代价的,对了。” 她望向凯瑟琳的肚子,“你别再继续束身衣了,这对你的身体有害。” 这个时代,怀孕的贵族夫人仍会穿一种更宽松的束身衣。 凯瑟琳的表情从冷硬慢慢地变回了柔软,“我发现今天的宴会上,有一些夫人们并没有穿束身衣,我猜她们一定是在模仿你。” “伯爵和我说过,他说你很有领导力。他说那些贵族们一开始看不起你的,并且在背后议论你的,现在都闭了嘴。” 她伸出手,握住了凌云志的手,“简,和我一起,我们一起统治这个王国。” 作者有话说: 无 130-140 第131章 西方简·霍德华(完) 完 第二年的春天 花园里的花陆陆续续盛开了。 那天夜里下了一场小雨, 凌云志等在了卧室外面,房间里传来一声啼哭,侍女推开门,脸上带着掩不住的笑意, 说:“是个女孩。” 凯瑟琳躺在床上, 她的头发散在枕头上, 亚麻色的发丝被汗水粘在脸颊和脖颈上,但她笑得很厉害。 凌云志去看着那个小东西,小婴儿皱巴巴的, 眼睛闭着, 金头上有着一层细细软软的金色胎毛。 凯瑟琳轻声道:“安妮, 我的孩子。” 安妮是凯瑟琳和原主母亲的名字, 早在几个月前凯瑟琳就决定,如果生下的是个女孩,就用母亲的名字为孩子名字。 凌云志伸出手, 轻轻抱起小安妮。 …… …… 三天后, 主教堂 圣器室内,伊丽莎白检查着接下来仪式所需要的每样东西。 凌云志走了进来,朝她笑了笑。 伊丽莎白行礼。 “你在教堂的工作怎么样?”凌云志问她。 伊丽莎白的嘴角弯了一下, “很好。我从来没有想过,做这些事情会让人感到满足。我做了一件事, 这件事对别人有用,这就够了。” 凌云志看着她, “你给孩子洗礼过吗?” 伊丽莎白摇了摇头,“洗礼只有圣职人员可以主持。修女不是神职人员。” 凌云志说:“你应该学学,学习一切。将来你会接受这座教堂,包括教堂内的一切。” 伊丽莎白抬起头, 看着凌云志,眼里闪过震惊。 门被推开了,侍女安妮站在门口,“殿下,安妮公主的洗礼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 凌云志和伊丽莎白一前一后走出了圣器室,来到了洗礼厅。 小安妮在今天接受洗礼。 阳光从彩色的玻璃窗倾泻进来,贵族们穿着深色的礼服,胸前别着各式各样的徽章和勋章,主教穿着白色的祭袍。 凯瑟琳抱着小安妮,站在圣坛前。她穿了一件浅蓝色的长裙。 侍女玛莎和骑士西蒙站在凯瑟琳身后,这二人曾陪伴着凯瑟琳度过了最艰难的流亡时期。 主教用手指蘸了蘸圣水,在小安妮的额头上画了一个十字。 玛莎和西蒙走上前,一左一右,站在圣坛前。 主教从侍从手中接过两根白色的蜡烛,递给玛莎和西蒙。 主教念了教母和教父的誓词。玛莎和西蒙跟着念,小安妮在凯瑟琳怀里扭动。 …… …… 几周后 凌云志和凯瑟琳坐在起居室的地毯上,看着安妮在地上爬来爬去。 地毯厚实而柔软,踩上去像踩在云朵上。 安妮此时穿着一件白色的棉布小袍,她的胎毛正在慢慢脱落。 她的眼睛是明亮的天蓝色的,如同清澈的湖泊。 侍女蹲在安妮面前,手里拿一个机械的兔子玩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小的钥匙,插进发条孔里,拧了几圈,发出细微的咔咔声。 兔子向前蹦了几小步,停下来,静止了一秒,抬起脑袋看路,然后它又蹦了一下,又停下来,垂下了头。 小安妮笑了,双手拍打着地毯。 凯瑟琳坐在地毯上,双腿盘着,手肘撑在膝盖上,手掌托着下巴,看着小安妮。 凌云志也笑了,但她的目光很快从安妮身上移到了那只兔子上。 等到小安妮注意力放到另外一个玩具上时。 凌云志伸出手,把兔子从地上拿了起来翻过来,发条孔附近有被钥匙摩擦过的划痕。 她想到了穿越男给她留下的遗产。 那些在他的资助下做着各种各样的实验和发明的工匠。 快一年了。凌云志每个月都会去一次那个作坊,每次去都会待上一个下午。 按照现在的进度,至少还要五、六年才能造出一台蒸汽机。 凌云志把兔子放在膝盖上,手指摸着它那只耳朵。 “在想什么?”凯瑟琳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凌云志抬起头,看着凯瑟琳。凯瑟琳还坐在地毯上,双腿盘着,手肘撑在膝盖上,手掌托着下巴,歪着头看着她。午后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凯瑟琳的脸上,将她的轮廓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色的、温暖的光。 “在想五年之后,世界会是什么样子。”凌云志把兔子放回地毯上。 安妮看着那只翻了肚皮的兔子,又笑了,笑声清脆而明亮。 …… …… 消息是在午后传来的。 “您的丈夫不承认安妮公主是他的孩子,认为当初的婚姻是非自愿的,单方面宣布您与他的婚姻无效。” 信使汇报完消息,小心翼翼抬起头。 这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凯瑟琳宣布怀孕的时候,已经和丈夫分开了快一年,所有人都知道小安妮的生父另有其人。 凯瑟琳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化,转过身,走到书桌前坐下来,铺开一张新的纸,字迹很流畅,没有犹豫,没有涂改。 凌云志站到她身旁,信的抬头是查理,很明显这封信是凯瑟琳准备写给情人的。 她写了前夫的无耻,写了需要查理做的事情,游说贵族,串联那些对前夫不满的势力,在关键时刻倒戈。 她写完,吹干墨迹,用蜡封了口,递给侍女,“送出去,尽快。” 下午 凯瑟琳紧急召集贵族。 “我孩子的父亲,单方面宣布我们的婚姻无效。他羞辱了我。他羞辱了安妮,一个无辜的、没有犯过任何错误的孩子。他羞辱了这个家族,羞辱了在座的每一个人。我不会忍受这种羞辱。” 伯爵询问道:“殿下,您想怎么做?” “出兵。” …… …… 凯瑟琳前夫向舅舅请求借兵,可惜他的舅舅觉得外甥太过软弱,风险太高。 并且当时有传言说,凯瑟琳想要另寻一位强大的夫婿,达成两国联盟。 舅舅更愿意让小儿子嫁给凯瑟琳。 凯瑟琳在战争胜利后,对教会施压下。 教会宣布当初前夫婚姻无效声明无效,当初的婚姻是合法的,有见证人,有契约,有双方国王的签名和印章。 安妮公主是合法的继承人。 凯瑟琳站在那个国家王宫的大厅里,站在那张她曾经坐过的、后来被赶下去的王座上,废黜了她的丈夫,并且下令处死,并且与丈夫的表弟订婚。 …… …… 三年后 凌云志建立名为赫睦教的新教会,圣职人员皆有女性担任。 上午 主教走到大教堂门前。 门的两侧站着两个侍卫,主教皱了一下眉头,但没有在意,迈步走上台阶。 侍卫伸出手臂,拦住了他,“你不能进去。” 主教没有动,“为什么不能进去?” 侍卫的手臂没有放下来,“您不能进去。” 主教张开嘴,正要说什么。 伊丽莎白走了出来,她穿着一件崭新的袍子,“主教大人。” 主教看着她,“这是怎么回事?这些侍卫为什么拦着我?我要进去。” 伊丽莎白站在门口,态度依然谦卑,“从今天起,这座教堂由我负责。” 主教的眼睛瞪大了。“由你负责?谁说的?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我才是主教,这座教堂的负责人是我!” “主教大人。”伊丽莎白打断了他,“这里已经是赫睦教的教堂了。” 主教的声音尖锐的“赫睦教?什么赫睦教?” “这是由国王和摄政王创立的新教。”伊丽莎白说。 主教的脸白了,他什么消息都没有得到,这意味着他被淘汰了? “她、她怎么敢?” 伊丽莎白没有说话,她只是站在那里,静静看着主教。 “我要进宫。”主教说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我要当面问她。她到底在做什么——她到底要把这个国家变成什么样子。” 下午 凌云志正在书房里和伯爵谈事。 门被猛地推开了。 主教站在门口,他的脸涨得通红,从颧骨一直红到耳根,红到脖子,“殿下!你背弃了信仰。” 凌云志她靠在椅背上,“我的信仰,由我自己创造。” 主教的身体晃了一下,“你!你!你这个女巫!” 凌云志看着他,平静道:“你最好别让人找到你是狼人证据。” 主教愣了一下,表情更加气愤,“你才是魔鬼!你在挑衅教会的权威!你会下地狱的!” 凌云志耸耸肩,“主教,时代不同了,我可不会在雪中赤足下跪求神的原谅。” 几百年前,因为冲突,某位国王挑战教皇权威,教皇开除了这位国王的教籍并废黜国王之位。 这位国王为求恢复教籍,被迫冒冬雪赤足在城堡外跪了三天三夜,以此向教皇低头服软,最终才被重新接纳。 凌云志对侍卫们示意,“主教疯了,带他下去,严加看管起来。” 两个侍卫走进书房,一左一右,伸出手去架主教的胳膊。 主教甩开侍卫的手,“别碰我!” 他的手在空中挥舞着,“你们、你们胆敢!我是主教!我是上帝在人间的仆人!你们胆敢碰我!” 两个侍卫对视了一眼,同时伸出手,像一条被捏住了一只扭动的羊,将主教拖了出去。 主教的咒骂声从门口传回来,越来越远,越来越小。 凌云志转过身,走回书桌前,看着伯爵。 伯爵说:“我早就看出他并不虔诚,这群人借着圣名敛财,凭教义攀附权贵!就是一群教会的蛀虫!” 凌云志朝他微微一笑,伯爵连忙恭敬低下头。 一个月后,凯瑟琳以宗教理由与未婚夫退婚。 后年,蒸汽机的实验成功,开始进入蒸汽时代。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32章 三生三世杨云1 第一世 杨家村 天渐渐黑了, 凌云志坐在家门口择菜,杨母时不时伸头探望。 杨大郎背着行李,带着风尘仆仆踏进院子,“娘, 妹妹, 我回来了!” 杨母一把接过行李, 嘴里不住说:“回来了,快快休息休息。” 凌云志的手指掐掉菜根,剥去黄叶, 脑海里翻涌着原主的记忆。 原主原本是大千世界的一位修仙者。 原主的母亲是那个世界的气运之子, 却在仙魔大战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原主父亲为了寻找妻子, 也从此杳无音讯。 年幼的原主被母亲的师兄玄霜师尊收养, 玄霜既是师父,又是养父,一手将她抚养长大。 可是随着年岁渐长, 原主的面容越来越像她的生母。 玄霜看她的眼神, 渐渐变了味道,而原主也在日复一日的依恋中,生出了不该有的情愫。 两人的禁忌之恋被曝光后, 甘愿转世投胎,历经情劫的考验。 在凡间, 原主每一世都与玄霜相爱,却每一世都被魔族少主幽澜的转世从中作梗。 三世之后, 原主渡劫失败,魂魄尽散,而玄霜也渡劫失败,失去了肉身, 只有魂魄还在。 幽澜冰封了原主肉身,将玄霜的魂魄放入其中,打算联手一起复活原主。 但是在复活原主的过程当中,幽澜和玄霜互生情愫,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更荒唐的是,失踪已久的原主娘爹突然出现。 原主亲娘对玄霜护短得要命,发现原主仅存的一丝魂魄流落到了某个凡间世界,正过着平凡安稳的日子,居然就释怀了,对玄霜和幽澜送上了发自内心的祝福。 凌云志掐断一根菜梗,深吸一口气,把择好的菜放进篮子里。 现在是原主的第一世。 这个家一共有三口人,杨母,杨大郎和原主杨云。 父亲在她不到三岁时就撒手人寰,是杨母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兄妹俩拉扯大的。 杨大郎天资聪颖,读书极好。如果不是命运弄人,他本该考上举人光宗耀祖,带着全家人过上好日子。 可是天不遂人愿。 杨大郎从城里读书回来,发现河里和湖里的水位一天天降低,有的人家井水变得浑浊,喝进嘴里带着一股咸苦味。他在城里留了心,注意到粮价正在缓慢但持续地上涨,他把这些蛛丝马迹串联起来,得出了一个让人心惊的结论,今年怕是要闹干旱,闹饥荒。 他村民们囤粮,但是没有人信他。 只有杨母和原主信。 杨大郎把家里所有积蓄都换成了粮食,堆满了半间屋子。杨母虽然心疼银子,但一句话都没多说,原主默默多存了些干菜。 后来,饥荒真的来了。 一开始,村里人还咬着牙硬撑,勒紧裤腰带盼着饥荒早点过去。可粮食越吃越少,人越来越瘦,饿死的消息一个接一个传来。 而杨大郎一家,因为有那满屋子的粮食并没有挨饿。 饿疯了的村民们冲进杨大郎家里,把粮食一抢而空,吃完了粮食还不够,又吃了杨大郎和杨母。 原主逃过了一死,被卖到了青楼。 在青楼,她遇到了幽澜的转世,尤家大公子尤澜,尤公子对她一见钟情,要买她做小妾。 与此同时,原主和哥哥杨大郎的同窗宣双两情相悦。 尤公子假装被原主和宣大郎的爱情感动,要帮助这二人私奔逃跑,背地里却悄悄给老鸨通风报信。 宣大郎被老鸨押送官府,被革去了功名,名声尽毁。 而原主则被老鸨折磨得生不如死。 这时候尤澜出现了,买走了原主,对原主温柔照顾。 原主本已心存死志,却在那些假意的温情里,重新燃起了活下去的念头。 然后她偷听到了尤澜与小厮的对话,知道了原来一切都是尤澜的计划。 原主找到落魄的宣双,两人抱头痛哭,互诉衷肠,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晚上,一起殉了情。 凌云志很是头痛,简直就是天崩开局。 那个扫把星幽澜的事可以先放一放,眼前最要命的是饥荒。 按照原主的记忆,干旱和饥荒很快就会到来,然后就是那一连串的悲剧。 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这个村子,搬去城里。 闹饥荒的时候哪里都一样乱,可城里好歹有官府,有稍微像点样子的秩序。留在村里,真就是别人案板上的肉, 她得说服杨母和杨大郎,离开这里。 凌云志把择好的菜递给杨母,杨母接过去,麻利倒进热锅里翻炒。 杨大郎的目光落在凌云志身上,他走过去,“妹妹,你怎么了?我方才进门叫你,你都不搭理我。这不像你平日的样子。” 凌云志抬起头,“哥哥,昨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杨大郎愣了一下。妹妹说话怎么怪里怪气的? 凌云志没有在意他的表情,继续说道:“我梦见了奶奶,她家里马上就要有大灾了,她让我们搬到城里去。” 杨母站在灶台前,扭过头来看凌云志,“你说……你梦到你奶奶了?” “是的,娘。”凌云志认真地点了点头,“她老人家说得很清楚,我能感觉到,那不是梦。” 杨大郎沉默了,他是个读书人,对怪力乱神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 杨母更是个本本分分的农家妇人,一辈子信神信佛信祖宗,婆婆去世多年,忽然托梦给孙女,这在她看来,那就是天大的事。 “吃饭吧,先吃饭,边吃边说。” 三个人围坐在桌前,由于今天杨大郎旬休,杨母特意买了半斤豆腐, 晚餐是豆腐咸菜汤、糙米饭、几片自家腌制的咸肉和菜饼子。 刚煎好的菜饼子金黄焦脆,散发着野菜和粗粮混合的香气。 凌云志夹了一个饼子,咬了一口嚼了两下,“娘,这个菜饼子真好吃。” 杨母端着碗,“好吃啥呀?我都吃腻了。” 大郎夹了一片咸肉,“妹妹说的梦万一是真的怎么样?” 杨母扒拉着饭,“搬到城里去……那得住哪儿啊?咱们在城里又没有亲戚,又没有房子,去了喝西北风不成?” “可以赁。”杨大郎说,“城里多的是赁房子的,找一间小些的、便宜些的,咱们娘仨挤一挤,总能住下。” 凌云志咽下嘴里的饼子,“而且,我有一个想法,娘的手艺非常出色,我们可以到城里去做小生意。卖娘做的菜饼子,还有馒头、大饼……” 杨母都有些犹豫,又都有些动心,“可是家里的田地怎么办?” “家里的地可以先租出去。”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吃完饭,夜里杨母辗转难眠。 ……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凌云志是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的。 她睁开眼,看见杨母已经穿戴整齐,正蹲在木箱子前翻找什么。 “娘?”凌云志揉了揉眼睛,声音还带着睡意,“你是要去哪里?” 杨母头也没抬,“你醒了,快起来!咱们去刘神婆家。你奶奶托梦的事,我得请她给看看。” 她快速穿好衣裳,用凉水抹了一把脸,杨大郎也起来了。 凌云志和杨大郎一人拿了一个昨天吃剩的菜饼子跟着杨母出了门。 清晨有几分寒意,凌云志打了个寒颤,往嘴里塞着菜饼,这菜饼冷掉了而且硬硬的。 她早上起来连口水都没喝,吃完一个菜饼,感觉口干舌。 刘神婆住在隔壁村,到的时候已经有人在刘神婆家门口排队了。 等了一会,前面的那户人家走了。 凌云志三人进入屋子,屋里有股木质香的味道。 刘神婆盘腿坐在一张凳子上,她四十多岁,附近的人都尊称她一声“刘干娘”。 “刘干娘,打扰您了。”杨母声音里带着小心翼翼的恭敬,“我有一桩要紧的事,想请您给看看。” “坐。”刘神婆指了指跟前的三个草编蒲团。 杨母拉着杨大郎和凌云志坐下来,把昨晚的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凌云志做的梦。 刘神婆听完,闭上了眼睛。 凌云志半信半疑的盯着她。 过了好一会儿,刘神婆睁开眼睛,嘴角竟然微微上扬,“好事。” 杨母一愣,“好事?” “祖宗显灵,是好事。”刘神婆的语气笃定,“你婆婆心疼你们,怕你们遭难,这才托梦给你家小闺女。这不是什么邪祟作怪,是正正经经的祖宗庇佑,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 杨母紧绷的肩膀一下子松了下来,“太好了!” 刘神婆说:“你婆婆这是在救你们,你们要是不听,那才叫辜负了祖宗的心意。” 杨大郎在旁边默默听着,眉心微微蹙了一下,但没有说话。 杨母如释重负,连忙从袖子里摸出铜板,恭恭敬敬双手递过去。 刘神婆接过来,掂了掂,面色不变塞进“去吧。该搬就搬,别磨蹭,不过……” 她拖长了尾音。 杨母的心又提了起来,“不过什么?” 刘神婆说:“搬去城里,能躲过大凶,不过剥了外面那层,里头还贴着一层,小波折是免不了的。到时候家里难免有些磕磕绊绊,犯些口舌小人。” 杨母连忙往前探了探身子,“刘干娘,那可怎么办?您得给我们指条明路啊!” 刘神婆抬眼看了她一下,“等你们在城里安顿下来,过来请我一趟。我过去给你们做场法事,把那些小灾小难一并化解了,保你们安安稳稳的。” 凌云志心想,什么化解灾难,这刘神婆这是纯粹想挣钱吧,不过杨母非常吃一套这一套。 “好好好,一定请,一定请!”杨母连连点头,“到时候我们亲自来接您!” 刘神婆“嗯”了一声,闭上眼,不再说话了。 从刘神婆家出来的时候,阳光从东边的山头上漫下来,寒气散去了。 杨母的脚步比来时轻快了许多。 凌云志跟在她身后,心里忽然涌起一阵说不清的感慨。 这一家人,真挺听劝的! 她本以为以古代农村人的保守和固执,要说服杨母搬家,少说也得磨上十天半个月,没想到这么快就敲定了。 回到家后,凌云志喝了半碗水,开始和杨母盘点家里的财物。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33章 三生三世杨云2 第一世 下午 杨大郎收拾好书箱, 将几件换洗衣裳叠得整整齐齐塞进去。 杨母站在一旁,往他包袱里塞干粮。 “娘,够了够了,书院里有饭食。”杨大郎哭笑不得。 “书院的饭食哪有家里的实在。”杨母又塞了几个煮鸡蛋进去, “多带些分给你朋友吃。” 杨大郎系好包袱, 转过身来看向蹲在灶台边的凌云志。 她正拿着一块凉透了的饼子, 撕成小块往嘴里送,目光有些放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妹妹, ”杨大郎走过去, “我回城之后, 会留心打听房子的事。一有合适的, 就托人捎信回来。” 凌云志回过神来,点了点头,“哥哥辛苦了。” 杨大郎已经渐渐习惯了她最近的沉默, 只“嗯”了一声。 他又叮嘱了几句“照顾好娘”之类的话, 便背起行李前往书院。 杨大郎走后,家里又只剩下她和杨母两人。 凌云志站起身,拍掉身上的碎屑, “娘,今天能不能做一些面食饼子?就是那种大饼和馒头, 我想尝尝。” 杨母笑了,“馋了?行, 明天娘给你做。” 翌日,杨母一大早起来揉面,做饼的动作行云流水。 灶火烧起来,铁锅烧热, 饼子贴上去,不一会儿就鼓起一个个焦黄的小泡,弥漫了整个灶房。 凌云志坐在灶台边的小板凳上,托着腮看杨母忙碌。 第一锅饼子出锅的时候,她撕了一块吹了吹塞进嘴里,咀嚼了几下。 这个时代做面食全凭经验和手感,稍微掌握不好就会发硬发死。 杨母做的这饼子,外层微脆里软。 凌云志又咬了一口,“娘,你做的这个饼子,到了城里咱们就卖饼子吧?。” 杨母语气里带着藏不住的笑意,“你这孩子还要捧我,大饼有什么可稀罕的,赶紧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凌云志笑了笑,低头认真啃起了饼子。 杨母虽然嘴上说着没什么可稀罕的,心里却记下了。 接下来几日,她又陆续做了些馒头和大饼。 凌云志尝了尝,确认味道稳定,心里盘算着到了城里该怎样定价。 转眼十天过去,又到了杨大郎旬休的日子。 杨大郎晚上风尘仆仆回来,喝着杨母做的菜糊糊汤,“娘,房子我找到了,明天就带你们进城看看。” 第二天,三人搭了牛车,颠簸了大半日,终于到了城门口。 一个牙人模样的人正等着,他穿着一件半新的灰布衫,见了杨母便笑眯眯地迎上来,“这位就是杨太太吧?房子在城东……” 他边走边介绍,在一扇掉了漆的木门前停下,从怀里掏出一把钥匙,捅了半天才把锁打开,“就是这儿。” 门推开,是一个小小的院子。说“院子”其实有些勉强,不过是门前一块两丈见方的空地,铺着青砖,缝隙里长出几丛青苔。 杨母在正屋里转了一圈,伸手摸了摸墙壁,又走到窗前推了推窗扇,能推开,外面的光透进来,照得屋里亮堂堂的。 杨母拍了拍手上的灰,“多少钱一个月,签多久的契?” 牙人连忙报了价。 凌云志听着价格还可以,杨大郎在旁边帮着还了两轮价,最后双方都点了头。 牙人从袖子里掏出事先备好的契纸,杨大郎仔细看了一遍,杨母按了手印,这房子就算是定下了。 凌云志站在院子中间,地方虽小,好歹是个开始。 …… …… 搬家那天,杨大郎特意在书院告了一日假,还带他的同窗宣双帮忙。 杨母和凌云志已经把要带走的东西归置好了,四床被褥、一箱子四季衣裳、锅碗瓢盆若干用。 杨母听上下打量了宣大郎一眼,脸上立刻堆满了笑,“这是大郎的同窗吧?哎呀,还麻烦你跑一趟,快进来喝口水。” “大娘别客气,我跟大郎不分彼此。”宣大郎一边说着一边撸起袖子,上前就要帮忙搬东西。 他弯腰去搬那袋杂粮的时候,不经意地抬了一下头。 正好看见凌云志从屋里走出来。 她穿着家常的粗布衣裳,头发用红绳扎了一条麻花辫,手里端着一摞碗碟。 宣大郎的动作忽然顿了一下,那袋杂粮被他抱在怀里,愣愣看着凌云志。 凌云志走到牛车边,她把碗碟小心地放进铺了稻草的筐子里,转身又往屋里走。 “宣大郎?”杨大郎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你愣着干啥?那袋粮食不轻吧?给我搭把手。” “啊?哦,不重不重。”宣大郎回过神来,把粮食往肩上挪了挪。他不敢再看凌云志的方向,埋头往牛车那边走,步子比平时快了许多,快得差点被门槛绊了一跤。 东西搬了小半个时辰,牛车终于装满了,杨母锁上院门,转过身上了牛车。 杨大郎赶车,宣大郎坐在他旁边,两个年轻人说着话。 凌云志坐在车斗里看着村子渐渐变小。 进了城,到了院子门口。宣大郎二话不说,扛起最重的粮食袋子就往里走。 杨母拦了他好几次,“小宣,歇一歇,喝口水。” “不累不累,这点活算什么。”宣大郎笑着摆手。 凌云志抱着一个小包袱从他身边经过,微微侧头看了他一眼。 东西全部搬完,已经到了下午。 杨母把灶房收拾出来,洗了锅,生了火,开始忙活午饭。她一边切菜一边朝外面喊:“小宣,吃了饭再走!你今天出了这么大力气,不吃饭就走,心里过意不去。” “那就……麻烦大娘了。” 杨母手脚麻利,不到半个时辰就端出了三菜一汤。 白切肉、咸肉豆腐汤、炒鸡蛋以及猪头肉热气腾腾地端上来。 宣大郎忙了一上午,确实饿了,但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却斯斯文文的。 杨母一个劲地往他碗里夹菜:“多吃点多吃点,你们读书费脑子,不能饿着。” “谢谢大娘。”宣大郎端着碗,吃得规规矩矩。 杨母还在絮絮叨叨,“我一直以为城里的东西都贵,没想到城里的猪肉居然比乡下的便宜,猪下水也便宜……” 这倒是无意中让凌云志想到了卤肉,她突然想做卤肉生意, 思考等杨母的馒头生意做大了之后卖卤肉怎么样? 饭后,宣大郎又坐了一会儿,帮着讨论了一会儿卖大饼的最佳地点。 …… ……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透,灶房里就传来了和面的声音。 凌云志被那动静吵醒,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听见杨母在灶房里忙活。她也没急着起,就那么半睡半醒躺了一会儿。 等她真正清醒过来,走到灶房一看,案板上已经整整齐齐码了两摞饼子,金灿灿的,冒着热气。 “娘,你做了多少?”凌云志数了数,有些吃惊。 “三十个。”杨母用笼布把饼子盖上,又拿一条干净的棉布搭在上面保温,拍了拍手上的面粉,“头一回出去卖,多做些,别不够。” 凌云志拿起一个饼子就吃了起来。 杨大郎这时候也从房间里出来了,洗漱完,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娘,走吧,我带你去去早市。” 杨母应了一声,把那篮饼子小心挎在胳膊上,又检查了一遍提前准备好的小钱。 凌云志靠在门框上看着她,笑了笑,“娘,别紧张,就是个早市,你平时在家怎么做饼子,出去就怎么卖一样的。” 杨母的手艺好,大饼味道和价格都不错,不管是人还是盖大饼的布看上去干干净净,让人挑不出毛病。 “你倒是不紧张。”杨母说:“行了行了,我走了,你在家把院子扫扫。” 杨大郎领着杨母出了门,顺着巷子走了约莫一盏茶的工夫,就到了早市。 天刚蒙蒙亮,早市上已经热闹起来了,卖菜的、卖豆腐的、卖水果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杨大郎在街口站定,跟杨母交代:“娘,我都打听清楚了,沿街的这些摊位都是要提前交钱预定的,你不能随便占了人家的位置。你就挎着篮子沿街走,边走边吆喝就行了。” 杨母连连点头,她摆摆手,“行了,你快回书院吧,别耽误了功课。” 杨大郎又站了一会儿,才转身往书院去了。 凌云志在家扫了院子,又把碗筷洗了。快到正午的时候,院门被推开了。 杨母挎着篮子走进来,脸上的笑怎么都收不住,“小云,你猜怎么着?卖得可好了!” 凌云志迎上去,往篮子里一看,二十多个饼子,只剩下孤零零的五个,“就剩五个了?” “就剩五个了!”杨母把篮子放在桌上,“刚开始我还有点慌,挎着篮子都不知道往哪边走。后来有个大娘主动问我,说你这饼子闻着香,我就给她掰了一小块尝,她尝了立马买了两个!后来我就有底气了,见人就问,有的买有的不买,慢慢就卖出去了。” 她顿了顿,喝了口水,“我本来想着头一回出来卖,能卖掉一半就不错了,谁知道一上午就卖了这么多。剩下的五个留着晚上自己吃,不卖了。” 凌云志竖起大拇指,“娘,你厉害。” 杨母被她这一夸,反而不好意思了,“这有啥厉害的,不就是挎着篮子走几步路嘛。” 嘴上这么说,嘴角的笑意却怎么也压不下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34章 三生三世杨云3 第一世 一个月后 杨母的大饼生意渐渐稳了下来, 每天清早出门,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到了晌午前后总能卖个七七八八。 虽然赚的辛苦,但一家三口的口粮钱是够了。 这天下午, 杨母挑着担子回来了, 凌云志听见动静, 从屋里迎出来,笑眯眯凑上去,“娘, 又卖空了?” “是啊, 一个都不剩了。”杨母见到摆在灶台上的猪大肠, 凑上去检查, “不错,你洗的挺干净的。” 以现在经济条件,家里不可能顿顿吃肉, 但杨母还是尽可能让家里吃好些, 隔三差五买点便宜的猪下水或兔肉或鸡肉。 凌云志弯腰拿起担子里的布,“娘,给我点钱呗。” 杨母一边揉着肩膀一边看她, “你要买什么?” 凌云志抖掉篮子里的碎屑,“你就给我嘛, 我有正经用处。” 杨母看了她一眼,没再多问, 从腰间摸出五分银子递过去。 凌云志笑着接过来,揣进怀里,“娘,我出去买些东西。” “早点回来!”杨母在后面喊了一声。 凌云志在集市上买了些调料, 付了钱后她抱着油纸包回了家。 杨母正在灶房里收拾碗筷,看见女儿抱了一堆油纸包回来,凑过去闻了闻。 “这是什么?”杨母解开一个纸包,“这不是紫苏吗?” “是料子。”凌云志把纸包一个个摊在桌上,“娘,我想跟你说个事,咱们别光卖饼子了,卖卤肉吧。” 杨母一愣,“卤肉?街上不是有人卖吗?” “是有两家。”凌云志掰着手指头说,“我早就打听清楚了,一家是男的卖,味道不错,不过店旁边有个小巷子,经常有人看见他在巷子里小便,完事儿了裤子上擦擦手,就进去切肉了……” 她皱了皱鼻子,没把话说完。 杨母听得眉头也皱了起来,嘴里“啧”了一声。 “另一家是王老太,价钱倒是便宜,但那个味道……”凌云志摇了摇头。 杨母每天早上走街串巷,这两家店她自然也知道,她有些犹豫:“可是咱们也没做过卤肉啊,能行吗?万一做出来和王老太家的一样难吃怎么办?” “所以才要试嘛。”凌云志拿起那包料子,在杨母面前晃了晃,“我买了这些料子,先少煮一点卤水试试。行就行,不行也不亏,就这点东西,花不了几个钱。” 杨母看着桌上那些料子,又看看凌云志一脸认真的样子,沉默了一会儿,终于点了点头:“那就试试吧,反正也不值当什么。” 凌云志高兴地应了一声,转身就去灶房忙活了。 她取了小半锅水,把那些料子一样捡了一些,用纱布包了,丢进锅里,又加了盐和几样家里常备的调料。 灶火慢慢烧着,锅里的水渐渐翻滚起来,一股浓郁的香气钻出来,很快弥漫了整个灶房,连院子里都能闻见。 杨母站在灶房门口,深吸了一口气,“还挺香的。” 凌云志笑道:“闻上去这么香,吃上去就更香了。” 等卤水煮得差不多了,她把早就准备洗好的猪大肠放了进去。 想了想,她又放了六个鸡蛋。 “得泡一晚上,明天才入味。”凌云志盖上锅盖,拍了拍手,回头冲杨母笑了笑,“娘,明天早上你就知道了。” …… …… 傍晚 杨大郎从书院回来,他一进门就闻到了灶里一股浓烈的香气。 杨大郎放下书箱,走到桌边坐下,看了看桌上的菜,咸菜、菜汤,几个杂粮饼子,跟平时没什么两样,“娘,你家里怎么这么香?你们是不是在灶房偷藏了什么好东西?” 杨母说:“你妹妹卤了猪大肠了,说明天早上才入味,现在不能吃。” 杨大郎“哦”了一声,咽了咽口水,又往灶房的方向看了一眼,没说什么。 第二天 凌云志走到灶房,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卤香扑面而来,锅里的卤汁已经收得浓稠了一些,六颗鸡蛋被染成了深褐色,猪大肠静静地卧在卤汁里,看着就让人有食欲。 她把鸡蛋捞出来,杨大郎一个鸡蛋,一口咬下去,蛋白弹韧,蛋黄绵密,淡淡的咸味在嘴里化开。 “好吃!”杨大郎三口两口就吃完了。 杨母也尝了,脸上的表情从将信将疑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满意,“这个味道,拿出去卖,不愁没人买。” 凌云志笑了笑,用筷子夹了一块猪大肠切了,大肠卤得软烂适中,嚼起来又糯又弹。 杨大郎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看着锅里那两斤肉,“妹妹,这要是拿出去卖,我觉得能行。” 杨母点了点头,“行,咱们明天就试试。” …… …… 清晨的雾气还没散尽,早市已经热闹起来了。 各色摊子沿着街道两边排开,凌云志和杨母的小摊子不大,一张木板搁在两把矮凳上,上面摆着大碗,大碗里盛着卤肉和卤大肠,油亮亮的泛着诱人的光泽。 这个位置一个月要一百五十文的租金,杨母心疼了好几天,但到底答应了。 凌云志昨天夜里削了一把细竹签子,她从碗里拈起几块切好的卤肉,切的不大不小刚好够人尝一口,“娘,咱们第一天卖卤肉,总得让人家先尝尝味道,才知道好不好。” 杨母看着那一小碟肉,有些心疼的,但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凌云志清了清嗓子,大声吆喝,“卤肉!卤肉!新出锅的卤肉!快来尝一尝。” 不多时,一个大娘停在了摊子前,弯下腰看了看碗里的卤肉,又看了看插在碟子里的竹签,“这卤肉怎么卖的?” “四十一斤。”凌云志笑着答。 大娘说:“倒是不贵。” “我们家的卤肉味道很好,大娘您先尝尝。”凌云志从碟子里拿起一根竹签,递了过去。 大娘接过竹签,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嗯?这味道真不错!挺入味的。” “那是,”凌云志笑着说,“我们这卤料是自己配的,光香料就用了好几种。” 大娘掏出荷包来,“行,给我来半斤。” “好咧!”凌云志转头朝杨母喊了一声,“娘,半斤!” “诶诶。”杨母赶紧低下头,手忙脚乱地拿起刀,切肉称重。 凌云志用油纸把肉包好,绳子一扎,双手递了过去,“大娘您拿好,吃好了再来。” 大娘接过肉,满意走了。 陆陆续续有人围过来,凌云志招呼个不停,杨母在一旁切肉称重。 不到一个时辰,卤肉就见底了。 收摊回了家里后,杨母一枚一枚数了一遍,数完之后把钱匣子又往怀里拢了拢,忍不住说:“咱们明天多做一点吧。” “娘,你放心,都交给我。”凌云志抬起头来,语气笃定,“以后呢,你就挑着担子卖大饼,卤肉这边我来管。用不了多久,咱们家就会越来越有钱的。” 杨母看着她,“你这小丫头,没想到你想得还挺美。” 凌云志笑笑,没接话。 这个家里所有的钱都是杨母管着的。杨大郎倒是能靠抄书攒些钱,原主手里的铜板,都是平日里从牙缝里省下来的。 虽然她开口问杨母要钱,杨母不是吝啬的人,肯定会给她银钱零花,但凌云志担心问杨母要钱的次数多了,杨母会起疑心。 她一个人做卤肉买卖,进货多少钱、卖出去多少钱,只有她自己最清楚。杨母不识字,也不会记账,每次就是数数铜板,大概齐有个数就成。 凌云志去了菜市场的肉摊,和肉摊老板定好了猪肉和猪大肠,又买了猪大骨。 回到家里,她把猪大骨洗了,剁成几段,冷水下锅。 灶火烧起来,锅里的水渐渐翻滚,浮沫涌上来,凌云志拿着勺子,耐心撇去浮沫,“娘,你帮我看着点火,水开了就转小火,熬上一个时辰,别让水烧干了。” 杨母凑过来看了看锅里的骨头,有些不理解,“这么费时间?就熬个汤底,用得着这么讲究吗?” “娘,一锅好卤水能用很久的,汤底是关键,省不得。” 凌云志另起了一个小锅,烧了水,等水滚了,把那些香料放进去,整个灶房很快就弥漫起一股浓郁的味道。 杨母站在灶房门口,深吸了一口气,忍不住说了一句,“还真是香。” 凌云志把煮好的香料水倒进猪骨汤里,小火慢煮。 …… …… 翌日 天还没亮,凌云志就醒了,杨母帮她摆完摊子,就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卖大饼。 凌云志一个人一直忙到了中午,这个时辰客人少了很多,她蹲在地上,从怀里摸出一个大饼,一口一口啃着。 这时候,一个年轻姑娘停在了摊子前。 姑娘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丫鬟的打扮,问道:“你们这里的卤肉还有多少?” 凌云志赶紧把饼子塞进嘴里,拍了拍手上的碎屑,用笊篱捞起锅里最后一块肉晃了晃,“就剩这一块了。” “都切了。”丫鬟说。 凌云志应了一声,切块称重,“一斤一两,算一斤吧,四十文。” 那丫鬟却不急着掏钱,盯着她的脸看了几秒,忽然歪了歪头,像是认出了什么,“你是……杨云?” 凌云志愣了一下,大脑飞速运转。 村里杨老头家的姑娘,好像叫杨柳,跟她年纪差不多大,几年前就进城当丫鬟了,之后就再没回过村。眼前这张脸和记忆里的人隐隐约约对上了号。 “你是……杨柳?”她试探着问。 “真的是你?!”杨柳声音都拔高了几分,“你怎么在这儿啊?你们家不是还在村里吗?怎么卖起卤肉了?” 凌云志简单说了几句搬家进城的事。 两人聊了几句,杨柳忽然想起来什么,“哎呀,光顾着说话,差点忘了,我还得回去给夫人做午饭呢,不跟你说了,我先走了啊!” 她接过包好的卤肉,匆匆忙忙地跑了,跑出去几步又回头冲凌云志挥了挥手。 凌云志也朝她挥了挥手。 隔天,杨柳又出现了。 她笑嘻嘻,“小云,你昨天做的那个卤肉,我家夫人可喜欢了。她让我问你,你能做卤仔鸡吗?” “能啊。”凌云志想都没想就应了,“要几只?” “一只就够了。”杨柳说,“你先做一只试试,夫人要是喜欢,往后常要。” 付了定金后,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杨柳才挎着篮子离开了。 摊子开了这些天,渐渐有了些回头客。卤肉、卤大肠,现在又要加上卤鸡,花样越来越多。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35章 三生三世杨云4 第一世 过了几天, 卤肉摊子的生意渐渐稳了下来 这天上午,凌云志正低头给一位客人切肉,余光瞥见有个人在摊子前站定了,下意识念道:“客官要点什么?卤肉四十文一斤, 卤大肠三十五。” 那人没应声。 凌云志把手里的肉包好, 递给了面前的客人, 这才抬起头来。 摊子前站着一个年轻男子,二十出头,穿着一件缎面长袍, 皮肤白皙, 眉目含情, 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手里摇着一把折扇。 原来是扫把星来了。 “客官,要买点什么?”凌云志又问了第二遍。 尤公子这才像回过神来,折扇一收, 往摊子上的卤肉扫了一眼, “每样来半斤吧。” “好咧。”凌云志手上的活计干脆利落,“一共是卤肉半斤二十文,卤大肠半斤十七文半, 零头给您抹了,收三十七文。” 尤公子从袖子里摸出一块碎银子, 放在摊子上,“不用找了。” 凌云志看了一眼那块银子, “客官,小本生意,不收银锭子,找不开。您有铜板的话烦劳给铜板, 没有的话,旁边茶铺可以兑。” 尤公子愣了一下,把那块银子收回去,真的从荷包里一枚一枚放在摊子上,“姑娘是哪里人?听口音不像城里的。” “乡下来的。”凌云志将铜钱扫进钱匣子里。 尤公子的目光在她脸上又绕了一圈,这才转身走了。 凌云志盯着他的背影,眯了眯眼。 “哟,盯着人家看什么呢?”一个清脆的声音把凌云志的思绪拉了回来。 杨柳挎着菜篮子走过来,脸上挂着促狭的笑,“眼睛都直了,是不是思春了?” “胡说什么。”凌云志白了她一眼,“我就是看他穿得光鲜,多看了一眼。” 杨柳把菜篮子往摊子上一放,脸上的笑却慢慢收了回去,脸上神情变得严肃,“那就好,那是尤家的大公子,尤澜。你别看长得人模狗样的,他就是个酒囊饭袋,整天斗鸡走马,不学无术。” 凌云志点了点头,“我知道了。放心吧,我才不会看上那种人。” 杨柳看了她一眼,“那就好,我就怕你被那张脸皮迷了眼。” 凌云志笑了笑,没接话,她伸手拉住杨柳的袖子,把她往自己这边拽了拽,声音压得更低了:“杨柳,我问你个事,你认识卖私盐的吗?” 杨柳左右看了看,“你要那个做什么?” 凌云志说,“以前在乡下都是找熟人买的,现在搬到城里来了,人生地不熟的,找不到门路。” 杨柳想了想,点了点头,“这倒也是。你等着,我认识一个人,手脚干净,盐也好。过两天我领她见你。” “谢了。”凌云志松了一口气。 杨柳摆摆手,拎起菜篮子,“行了,我还得去买菜呢,不跟你说了。盐的事别声张。” “放心。” …… …… 尤公子把那包卤肉放在王婆家的八仙桌上。 王婆笑眯眯迎上来,“尤公子今儿怎么有空来我这儿坐坐?” 尤公子用下巴点了点桌上那包卤肉,“街上卖卤肉的那个姑娘,王婆可认得?” 王婆眼珠转了转,目光从那包卤肉上扫过,又落在尤公子那张似笑非笑的脸上,心里顿时跟明镜似的。 “认得认得,”王婆脸上堆上殷勤的笑容,“前不久刚搬来城里的,姓杨,娘是个卖大饼的,天天挎着篮子走街串巷。家里就母女两个,哦不对,她有个兄弟,在书院读书呢,听说是个秀才。” “秀才?”尤公子的眉毛微微挑了一下,“家里居然还有个秀才,看来倒也算是书香门第了。” 王婆笑了,“什么书香门第,说得好听些不过是个殷实人家。” 尤公子说:“王婆,你去帮我打听打听,那姑娘许了人家没有。” 王婆连连点头,“公子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保准给你打听仔细了。” …… …… 晚上,一家三口围坐在桌前吃饭。 菜色比刚搬来时丰盛了些,一碟卤大肠,一碗绿叶菜,一碗霉干菜汤,外加几个杨母做的杂粮饼子。 凌云志夹了一筷子大肠。 杨母忽然叹了口气,“今儿去买面粉,涨了一文钱。一斗涨一文,十斗就是十文,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杨大郎的手顿在那里,“面粉涨了一文钱?” “是啊,”杨母被他这反应弄得有些茫然。 杨大郎没有接话,“娘,我觉得不对劲。” 杨母咬着饼子,“怎么了?” 杨大郎深吸了一口气,“上个月我在书院,就听几个家在乡下的同窗说,他们村那边的河水位降了不少。” 他顿了顿,“我觉得今年可能要闹旱灾,闹饥荒。” “不至于吧……”杨母的声音有些发虚,“闹饥荒那是多大的事,哪能说闹就闹……” 杨大郎坚持,“娘,我不是说一定会闹,可万一呢?” 凌云志说:“娘,哥说得有道理。咱们家现在卖大饼,面粉是天天都要用的东西,就算不闹饥荒,多囤一些也吃不了亏。可万一真闹起来了呢?” 杨母看看杨大郎,又看看凌云志,像是想反驳什么,可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行吧,你们兄妹俩都这么说,那明儿我就去多买些面粉回来。反正家里也放得下,多囤些,心里踏实。” 杨大郎紧绷的肩膀松了下来,呼出一口气。 凌云志低下头,继续吃饭。 …… …… 快到中午了,街上的行人稀稀落落,卖菜的商贩们开始收拾摊子。 凌云志坐在摊位后面的小板凳上,碗里的卤肉见底了,只剩几块边角料,她打算带回去晚上自己吃。 不远处有两个人影朝这边走过来。 走在前面的是杨柳。 她身后跟着一个女人,大概三十出头的年纪,手上垮了个菜篮子,一条腿不太利索,每走一步身子就微微往一边歪一下。 “小云!”杨柳指着身后的女人说,“这就是我上次跟你提过的李大姐。” 李大姐往前走了半步,上下打量了凌云志一眼,“姑娘就是你吧?杨柳跟我说了,说你做卤肉生意,用盐多。” 凌云志点了点头,“是的,李大姐。卤肉离不了盐,用量大,官盐那个价钱实在吃不起。” 杨柳在旁边站着,“李大姐人实在,盐也好,小云你信我的没错。” 凌云志应了一声,心里已经明白了,“我这就收摊,李大姐你稍等我一下。” 她动作麻利,三两下就收好了,抬头冲杨柳和李大姐笑了笑,“走吧。” 杨柳看了看她们俩,识摆了摆手:“那我先回去了,夫人那边还等着我买菜呢。你们聊你们的,我就不跟着了。” 她挎着菜篮子转身走了,很快就消失在了街角。 凌云志领着李大姐往家的方向走。 “李大姐,屋里坐。”凌云志引着她进了堂屋,又转身去灶房倒了一碗水端过来。 李大姐把菜篮子放在桌上,先端起碗喝了一口水,“就你一个人在家?”她问。 “我娘出去卖饼子了,还没回来。”凌云志说。 李大姐点了点头,篮子里装着几把青菜,她把青菜一把一把地拿出来,放在桌上,底下露出一个用油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纸包。 她把纸包拿出来,放在桌上,又仔细地把青菜重新放好,“你先看看。”。 凌云志解开油纸,里面是灰灰的盐粒,她用手指捏了一小撮,轻轻舔了一下。 “怎么卖?” 李大姐报了一个价格。 凌云志觉得这个价钱很公道了,甚至比她预想的还要低一些。 “李大姐,我能不能多要些?”凌云志说,“我这边天天都要用,一次买多一些,省得老麻烦你来回跑。” 李大姐想了想,摇了摇头:“一次不能太多,带进来不方便。这样吧,我过两天再进城给你带五斤。” 凌云志点了点头,“够了。” 她转身去屋里拿钱,把早就备好的铜板数出来,用布巾包了,递给李大姐。 “那就这么说定了,过两天我再来。”李大姐重新挎起菜篮子。 凌云志笑了笑,“李大姐,你慢走。” 李大姐嘴角一弯,没再说什么,推开门走了出去。 凌云志站在门口目送她走远,才关上门。 她回到堂屋,把桌上那包盐抱进灶房,放在陶罐里。 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 门被推开了,杨母喊道:“小云!小云!家里来客了!” 凌云志擦了擦手,从灶房走出来。 杨母身后跟着一个妇人。 那妇人看起来和杨母年纪相仿,四十来岁,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挤出一堆细细的纹路, “这就是你家闺女?”那妇人一看见凌云志,眼睛立马就亮了,上下打量了一番,从头扫到脚,又从脚扫到头,嘴角的笑越来越深。 “可不就是。”杨母笑着走上前来,拉了拉凌云志的袖子,“小云,这是王婆……” 王婆笑眯眯地走过来,一把拉住凌云志的手,翻来覆去看了看,嘴里啧啧有声,“哎哟,这手白净的,哪像是做粗活的姑娘家?模样也生得好,眉眼周正,身段也匀称,杨嫂子,你可真是养了个好闺女!” 凌云志把手抽回来,“王婶子,屋里坐吧,我去倒茶。” “不急不急。”王婆却跟着她往屋里走,“我今儿来,是有一桩天大的好事要跟你娘商量。” “什么事?神神秘秘的。”杨母心里有几分数,这个王婆子平时给人牵线搭桥做媒。 今日她卖大饼的时候,王婆子突然凑上来跟她套近乎,估计就是为了做媒。 “杨嫂子,”王婆往前探了探身子,压低了声音,语气却掩不住那股兴奋,“你们家小云的造化来了,尤家的公子,看上你们家闺女了,想娶她进门……”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36章 三生三世杨云5 第一世 王婆走后 杨母就把院门关上了, 转过身来看着凌云志,“小云,那个尤公子你见过没有?” 凌云志靠在灶房门口,“见过, 前几日他来摊子上买过卤肉, 一直色眯眯盯着我瞧, 眼睛都不带眨的。” 杨母皱起眉。 凌云志继续说:“他走之后,我找了街上的摊贩打听了一下。这位尤公子,就是个不务正业的公子哥, 家里是有钱, 可他在外头的名声烂得很。” 杨母坐在凳子上, 长长叹了口气, 声音里带着一股说不出的后怕:“这样的人家,再有钱也不能嫁。说是娶进门,谁知道是娶回去做什么的?万一……万一是个火坑呢?” 凌云志点了点头。 杨母又坐了一会儿, 像是在想什么心事, “算了算了,不想了。反正王婆再来我就给她回了,什么好亲事, 怎么不稀罕。” 凌云志说:“娘,你先去歇着吧, 下午还要起来忙呢。” 杨母“嗯”了一声,拖着步子走进了里屋。 她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做大饼, 下午卖完饼子回来,眼皮就沉得睁不开了,午饭之后睡一觉,才能养足了精神, 第二天接着干。 “小云,灶房交给你了。”杨母揉了揉眼睛。 “去吧娘,有我呢。”凌云志应了一声。 杨母走进里屋,不一会儿,那边屋里就没了动静。 凌云志转身走到灶房角落,把那只陶罐从架子上取下来。 李大姐的盐不算差,但也说不上好。这个时代粗盐就是这样,颗粒粗,颜色发灰,还带着一股苦味。 凌云志看着那些盐粒,她深吸一口气,挽起了袖子。 灶台上的铁锅里早就烧着热水,凌云志把罐子里的粗盐倒进去,用木勺慢慢搅动。 盐粒在热水中渐渐溶解。 凌云志从柜子里翻出一块干净的棉布,她把棉布铺在另一个空陶盆上,四角用木夹固定住,然后将盐水舀进盆里。 浑浊的盐水透过棉布渗下去,变得清亮了许多。那些细碎的杂质被拦在布面上,留下一层灰黑色的残渣。 一遍不够,她又过滤了第二遍。 第二遍的时候,水已经清得能看见盆底了,凌云志用手指蘸了一点,放在舌尖上尝了尝,才满意点了点头。 她把过滤好的盐水重新倒进洗干净的铁锅里,架在灶上,用小火慢慢熬煮。 凌云志守在锅边,手里拿着一把木勺,不停搅动,防止锅底糊住。 渐渐地水终于熬干了。 锅底留下一层雪白的细盐,凌云志用木勺轻轻刮了刮,盐粒沙沙响,松散干燥。 她从柜子里翻出一个干净的小陶罐,把锅里的细盐装进去。 白花花的盐在罐子里堆成一个小小的雪丘,跟原来那些灰白色的粗盐比起来,简直像是两种东西。 …… …… 晚饭 桌上比平时多了一碟糕点。 杨大郎从书院回来,一眼就看见了那碟糕点,拿起来一块咬了一口,“娘,这糕点哪来的?怪好吃的。” 杨母盛汤的手顿了顿,“是中午王婆送来的。” “王婆?”杨大郎嚼着糕点,“哪个王婆?” “你不认得,是我买饼子的时候认识的。”杨母坐下來,“她今儿来家里,是想给你妹妹说亲事的。” 杨大郎忙问道:“是哪家?” 凌云志开口,“是一户姓尤的人家,据说家里良田万亩,家财万贯。” “这么有钱怎么就看上妹妹了呢?”杨大郎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娘,你说的该不会是尤家那个尤澜吧?” 凌云志吃着糕点,“就是他。” 杨母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我又听说那尤公子风评不太好……” 杨大郎语气有点不悦,“那尤公子在书院谁不知道?平日里趾高气昂,看不起像我们这样的寒门,这种人怎么能嫁?” 凌云志添油加醋,“王婆也没说说做正妻还是小妾,我估计着是想让我做妾。” 杨母本来还有些犹豫,被这么一说,那最后一丝犹豫也没了,“这样的人家还是算了,咱们高攀不起。” 凌云志松了口气,好久没遇上正常家庭了,让她一时都有些不适应。 杨大郎吃了几口饭,神色又凝重了起来,“娘,我总觉得咱们应该再多囤点粮食,你们有没有觉得夜间飞虫变多了,我觉得可能会有蝗灾。” 杨母听了,有些慌,“我就觉得今年不对劲,雨水特别少,难不成真的要闹灾?” “八九不离十。”杨大郎的语气有些沉重。 凌云志说:“娘,咱们多囤些粮食。” 杨母点点头。 杨大郎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抬起头来,“娘,这件事我一定得告诉乡亲们。” 杨母一愣,“告诉乡亲们?” “对。”杨大郎说着,“村里人还不知道,我得回去跟他们说一声,能救一个是一个。” 杨母有些迟疑,“村里人未必会相信。” 杨大郎说:“信不信是他们的事,我若是不告诉他们,我良心上过不去。” 杨母听了这话,也不好阻拦。 …… 三天后是书院旬休的日子。 杨大郎坐上驴车赶回杨家村。 村子还是老样子,几位大爷在村口树下闲聊着。 杨大郎走过去,“几位大爷,晚辈有几句话想说。” 大爷们抬起头来看他,有人认出了他,笑着说:“哟,这不是杨家大郎吗?在城里读书读得好好的,怎么有空回来?” 杨大郎顾不上寒暄,开门见山说:“大爷,我观察了这些日子,河里的水退了不少,井水也变浑了,粮价也开始涨了今年恐怕要闹旱灾,闹饥荒。大家一定要提前囤好粮食啊!” 他的话说完,树下安静了几秒,然后有人笑了。 一个头老大爷笑呵呵,“杨大郎,没想到你个读书人居然还懂庄稼上的事?” 旁边几个大爷也跟着笑了起来,有人摇着头说“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有人嘟囔着“年年都有旱有涝的,不都过来了。” 杨大郎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我说的是真的!” 几位大爷摆了摆手,不再理他继续闲聊。 杨大郎原地踌躇了几步,转身去了村长家。 村长正蹲在门槛上吃饭,“大郎?你怎么回来了?” 杨大郎把刚才的话又说了一遍,这一次说的更详细。 村长听完,脸上浮现一种半信半疑的表情。 “村长,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一定要相信我!”杨大郎急得额头上冒出了汗珠,“我不是在危言耸听,我是真的看见了那些变化……” “好好好,我信你,你别急。”村长摆了摆手,站起身来,“这样吧,我把乡亲们召集到村口,你自己跟他们说。” 不多时,村口的树下聚拢了一群人,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叽叽喳喳地议论着。 杨大郎站在人群中间,被几十双眼睛盯着,深吸一口气,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之后,提醒道:“大家一定要提前囤好粮食!一定要囤!” 人群响起了细细碎碎的嘀咕声。 “囤粮?拿什么囤?我们哪有那么多闲钱?” “对啊对啊,说得轻巧,米面不要钱啊?” “就算想囤,家里那点地方也放不下多少啊……” 杨大郎站在那儿,脸上的汗珠顺着鬓角往下流,他说了那么多遍,怎么就是没人听呢? “乡亲们。”村长站了出来,“这种事情,咱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大郎是个读书人,不会平白无故跑回来骗咱们。” 人群又安静了一瞬,那些嘀咕声小了下去。 村民互相看了看,脸上露出几分犹豫的神色。 担心归担心,那担心像水面上的一层油,沉不到心里去。 村长说完话,人群便渐渐散了。大家三三两两地往家走。 杨大郎站在树下,他长长呼出一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 村民们都听进去了吧?村长都那么说了,应该会去囤粮的吧?好歹听进去了一些,好歹心里有个数了。 杨大郎转过身,踏上了回城的路。他的脚步比来时轻快了许多,觉得自己已经把它办妥了。 他救了村子,他救了那些乡亲们。 …… …… 又过了两天,凌云志就远远看见了李大姐的身影。 这回她不是一个人来的,身边还跟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穿着一件半新的蓝布衫子,长相跟李大姐有几分相似。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过来。 “杨掌柜。”李大姐走到摊子前,“生意还好吧?” “好着呢。”凌云志的目光移到她身后李大姐那姑娘身上。 李大姐介绍道:“这是我妹妹,跟我一块干活的。” 那姑娘冲凌云志笑了笑,笑容腼腆没说话。 凌云志看了一眼街上的人流,又她低头看了看摊子上剩下的卤肉,还有小半锅,留着中午和晚饭吃。 “收摊。”她干脆利落地说了两个字,弯腰开始收拾东西。 李大姐和李二姐只是站在一旁等着,像是两个等着一起回家的亲戚。 凌云志手脚麻利,把摊子收拾妥当了,领着李家姐妹俩往家走。 “进屋坐。”凌云志领着姐妹俩进了堂屋。 门关上的那一刻,李大姐和她妹妹像是同时松了一口气。 李大姐从菜篮子的夹层里掏出一包用油纸裹着的盐,放在桌上。 她妹妹则更利索,撩起外衫的下摆,露出腰间一条缝在里衣上的粗布袋子,袋口用麻绳扎着,解开来,里面也是满满一包盐。 两包盐并排放在桌上,加起来少说也有十来斤。 凌云志没有急着验货,而是先去灶房倒了两碗水端过来,“带着这么沉的东西,一定累了吧,坐下喝口水。” 这次的盐跟上次差不多,灰白色,颗粒略粗。 “行。”凌云志点了点头,把盐重新包好,转身去里屋拿钱,“你点一点。” 李大姐接过来,解开布巾,手指飞快拨了一遍,点了点头,把布巾重新系好塞进怀里。 凌云志说:“李大姐,我有件事要和你商量。” 她抱出一个小陶罐,揭开盖子。 李大姐随意地往罐子里瞥了一眼。 罐子里是满满的白盐。 李大姐的表情变了,脸上带着几分震惊的神色。 她伸手捏了一小撮,放在指尖搓了搓,又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最后舔了一口。 “这是……你哪来的?”李大姐的声音压得很低,低到几乎只有两个人能听见。 凌云志靠在灶台边上,双臂交叉抱在胸前,“我做的。” 李大姐看着她,看了好几秒,又低头看了看罐子里的白盐。 “李大姐,我想跟你谈个合作。”凌云志直起身来,“这样的盐,我每个月能供给你一批。你拿去卖,咱们三七分。” 李大姐抬起头来,看了看凌云志,忽然笑了,“你这小丫头,还知道三七分?” 凌云志也笑了,“你出渠道,我出货,三七分,你三我七。” 李大姐没有立刻答应,手指轻轻叩着罐壁,发出细微的“笃笃”声。她的目光落在那些白花花的细盐上,像是在盘算着什么,又像是在犹豫着什么。 “你一个月能做多少这样的细盐。” “我每天可以做这么多。”凌云志指了指陶罐。 李大姐掂量了一下陶罐,“这里面的盐估计也就一斤多。” 凌云志说:“算我每天做一斤,我一个月大概可以做三十斤左右。” 李大姐想了几秒,“行,我三你七,你这盐真的不错。” 凌云志又问了一句,“李大姐,你不用问问你上头的人?” 李大姐摇了摇头,“不用问,这一片,我就是头。” 凌云志看着她的样子,嘴角弯了弯,伸出手去,“那咱们就合作愉快。” 李大姐看了看她伸出来的手,有些不太习惯这种打招呼的方式,但还是伸手握了一下。 “过两天我再来取盐。”李大姐松开手,最后看了一眼罐子里的白盐,转身走出了灶房。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37章 三生三世杨云6 第一世 正如杨大郎预料的那样, 蝗虫来得比所有人想象的都快。 那天晚上,凌云志正在灶房里收拾卤肉,忽然听见院子里杨母“呀”了一声。 “小云!你快出来看!” 凌云志擦着手走到院子里,顺着杨母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天上, 有一片黑压压的东西正在移动发出一种低沉的嗡嗡嗡声响, 像是无数只翅膀同时扇动的声音。 那是蝗虫。 是铺天盖地的蝗虫。 蝗虫密密麻麻砸下来, 落在院子里满地乱蹦,落在树的枝叶上啃食。 有一只落在了凌云志的肩上,她伸手把它弹掉了。 蝗虫啃食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方向传过来, 窸窸窣窣的。 城外的田野变成了蝗虫的自助餐。 那些绿油油的麦田和菜地, 只剩下光秃秃的茬子和啃得乱七八糟的秸秆。 饥荒来得比蝗虫还要快, 城里渐渐变了样。 街上的流民一天比一天多。 起初只是三五个衣衫褴褛的外乡人蹲在墙根底下, 后来变成了一群,再后来到处都是。 不光是粮价涨,菜也涨了, 肉也涨了。 凌云志的卤肉摊子摆不出来了, 屠户说现在人肉便宜,猪肉稀罕。 杨母的大饼也做不成了,面粉贵的离谱。 杨母坐在灶房门口择着咸菜, 语气里带着几分庆幸,“幸亏咱们提前囤了粮, 不然这会儿跟街上那些人一样了。撑过饥荒就好了,撑过去就好了。” 书院的课已经停了。 杨大郎背着书箱走在街上, 看着两旁的店铺一家接一家关着门,街上的行人稀稀落落,偶尔有人走过也是低着头脚步匆匆的。 他突然听见有人在哭。 杨大郎循着声音看过去,看见一个人蹲在墙根底下。 “杨柳?” 蹲着的人抬起头来, 果然是杨柳。 杨大郎赶紧走过去,蹲下来问她,“杨柳,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杨柳吸了吸鼻子,“家里没粮食了,我家里人饿得下不了床了。” 杨大郎想了想,说:“我不是提前让村里人囤粮了吗?我特意回村去说的,村长也帮着劝了,你们怎么没囤呢?” 杨柳愣了一下,“囤粮?谁囤粮了?你说的那些话,村里人……谁听了?” 杨大郎张了张嘴,“你……你是说,没有人囤粮?” 杨柳摇了摇头,“村里人哪有余钱去囤粮啊……” 杨大郎蹲在那里,他一直以为,以为那天晚上他在村口说了那么多话,村长帮他劝了那么几句,村民们就算不情愿也会多少囤一些。 他一直以为,自己救了村子。 原来什么都没有。 他失魂落魄走回家。 “娘,”杨大郎终于开口了,“妹妹,我有件事想跟你们商量。” 杨母从灶房里走出来,“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杨大郎深吸了一口气,“我想给村里人送些粮食。” 杨母的脸色变了,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不悦,从不悦变成了愤怒,“你说什么?给村里人送粮?你疯了?” “娘,他们没有粮了,”杨大郎的声音有些急切,“杨柳她爹她娘都饿得下不了床了,再这样下去会死人的……” 杨母语气生硬,“现在外面到处都是土匪,路上不太平,你还是消停点吧。” 其实杨母作为嫁到杨家村的外乡人,对村里人没有多少感情。 她嫁过来没几年就守了寡,那些年她是怎么过来的,只有她自己知道。要不是杨大郎争气,小小年纪就显露出了读书的天赋,后来又考中了秀才,她在村里的日子只会更难过。 搬进城那天,没有一个人来帮忙,她跟那个村子从来就没有真正熟络过。 凌云志语气平静,“哥,你都已经提醒过他们了。囤粮的事,你说了,村长也帮着劝了,他们自己不听,能怪谁?既然他们没有囤粮,那就算了呗,各人有各人的命。” 杨大郎站在院子里,听着母亲和妹妹的话,心里翻涌着说不清的滋味。 他是读书人,从小在杨家村长大的读书人。村里人十分敬重他,小伙子们都羡慕他,姑娘们都想嫁给他。 他不能忘本,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些看着他长大的长辈一个个活活饿死。 他做不到。 “我是杨家村长大的。他们看着我长大的,我不能看着他们饿死!” 凌云志无语。 原剧情里你可是被那些村民活活吃掉的。你拿他们当乡亲,他们拿你当口粮。 你这个杨大郎又不会复活,就别搁这儿cosplay耶稣了。 杨大郎抬起头来,声音异常坚定,“娘,我明天带些粮食回去。不用多,够大家撑一阵子就行。我会小心的,路上不会有事的。” 过了好一会儿,杨母才开口,“随便你吧。你长大了,我管不了你了。” 凌云志看着他,沉默了几秒,“行吧,你明天拿多少粮?我帮你装。” …… …… 晚上 杨大郎早早就睡下了。 凌云志把明天要带走的粮食一袋一袋装好。 装完粮食,她又在灶房里坐了一会儿。 弯腰从灶台底下的暗格里摸出了一个小小的油纸包。 这个年代没有食品安全这一说,奸商们为了赚钱,什么招都想得出来。 往米面里掺砒霜能让粮食看起来更白净,用水银腌肉能防止腐烂,用硫磺熏干果能让颜色更鲜艳。 砒霜这东西,想买总能买到。 凌云志走到已经装好的粮食面前,蹲下来,解开了袋口的麻绳,把粉末倒进粮食里,用手搅了搅。 然后她重新扎好袋口。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杨大郎就起来了。 他把粮食搬上驴车,又检查了一遍,确认不会在半路上散开。 杨母站在院门口,只是低声叮嘱了一句:“路上当心,送了粮就赶紧回来。” “知道了,娘。”杨大郎应了一声。 凌云志只说了句:“早去早回。” 杨大郎点了点头,翻身上了驴车。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38章 三世三世杨云7 第一世 那天晚上, 杨大郎没有回来。 杨母点了一盏油灯,坐在堂屋等待。 “娘,别等了。”凌云志说:“说不定是谁家留哥在家住一晚呢。” 杨母听了,点了点头, 像是在说服自己, “也是, 也是,他在村里长大的,乡亲们留他住一晚, 也说得过去。” 杨母又坐了一会儿, 终于站起身来, 吹灭了灯, “去睡吧。” 第二天,杨大郎没有回来,第三天也没回来。 杨大郎一连好几天没有回来, 杨母终于坐不住了。 宣大郎正在院子里背书, 听见敲门声出来开门,看见杨母站在门口,脸色憔悴, 眼眶发红,忙问道:“婶子?怎么了?” 杨母流着泪, “大郎他……他好几天没回来了。宣公子,你能不能帮婶子回村里看看?我实在是……” 宣大郎脸色一变, “婶子你别急,我这就去。” …… …… 晚上,院门被人敲响了。 “砰砰砰!” 杨母快步走到院子里,拉开门闩, 门外站着两个官府的人,“你们是……” “杨氏?”为首的差役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杨家村的人?” 杨母的腿开始发软,“是……我家大郎怎么了?” 那差役没有直接回答,“跟我们走一趟吧。杨家村出事了,你闺女也带上。” 杨母转过身,一把抓住正在收拾碗筷的凌云志,“小云,跟娘走……” 凌云志看着杨母的脸,什么都没问,扶着她出了门。 到了衙门,她们被领进了一间偏厅。 一进门,杨母就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宣大郎站在屋子中间,身上的衣裳沾了不少灰尘,鞋面上全是泥。 “宣公子!”杨母几乎是扑过去的,“大郎呢?你看见我家大郎了吗?” 宣大郎张了张嘴,看了杨母一眼,又低下头去,“婶子……杨家村……出事了。我到了杨家村……整个村子,没有人了都……都死了。” 杨母的眼睛猛地瞪大了,“大郎……大郎呢?” 宣大郎低下头,语速说得很快,“我没有看到杨大哥……也没敢看。” …… …… 义庄 一具一具的尸体,用草席裹着,整整齐齐摆在地上。 杨母一具一具看过去,掀开每一张草席的一角,仔细从头看到尾。 没有杨大郎。 “没有……没有我家大郎……”她的声音在发抖,“他是不是还活着?我家大郎……他去哪儿了?他不在村里,他去哪儿了?” 两个差役对视了一眼,“村里人十有八九是土匪杀的。你儿子没在村里,要么是跑了,要么是被土匪带走了。” “带走了?”杨母的声音一下子拔高了,“带到哪儿去了?” 那差役说:“当然是被带到了土匪窝。” 宣大郎站到杨母身边,“大人,我在村里看过了,那些人的死状是七窍流血,身上没有外伤,很明显是中了毒药。土匪杀人为什么要用需要?他们图什么?村里穷得叮当响,什么都没有,土匪为什么要毒死一村的人?” 那差役的脸色变了变,脸色不耐烦,“你一个读书人,懂什么土匪?土匪想怎么杀就怎么杀,还用得着跟你商量?” 宣大郎的脸色涨红,嘴唇动了动,想要再说什么,被旁边另一个差役伸手拦住了。 “行了行了,”那差役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苍蝇,“该说的都说了,你们先回去。有消息会通知你们的。” 杨母被凌云志搀扶着走回去。 到了家门口,宣大郎停下来转过身,声音轻柔,对凌云志说:“杨姑娘,有什么事,你尽管来找我。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事,你托人捎个信,我立刻就过来。” 凌云志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多谢宣大哥,今天辛苦你了,现在城里不太平,天黑了,你快回去吧,免得让家里人担心。” 宣大郎点点头。 门快要关上的时候,他又忍不住说了一句:“杨姑娘,你……你们多保重。” 门缝里,凌云志的脸只剩下窄窄的一条,她朝他点了点头,然后门关上了。 …… …… 后来的日子,杨母每天都去衙门问消息,可衙役们每次都是那几句话,“前段日子剿匪兄弟们死伤惨重,那群山匪心狠手辣,我看你还是别盼着了,你儿子多半是凶多吉少了。” 饥荒已经闹得满城都是了,街上到处是饿得走不动路的人,城外每天都有新的尸体被抬进义庄。 县太爷躲在家里喝酒听曲,底下的差役们能推就推,能拖就拖。 一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 …… …… 又到了细盐交易的日子。 凌云志一早就在家门口等着了,不多时,远处出现一个人影。 今天来的是李大姐。 按照往常的惯例,来的应该是李二姐。 自从头几次李大姐亲自带过路之后,后面的交易就一直是李二姐来跑。 凌云志有些意外,拉着她来到家旁边的小巷子里,“二姐今天没来?” 李大姐没有立刻回答,脸色有些不太好,嘴唇嗫嚅了好几下,“她…她…她有点事,来不了。” 凌云志看了她一眼,没有多问,把那油纸包交给她。 李大姐接过来细盐,“今天这趟……是最后一趟了。现在这世道,你也看见了,饥荒闹成这样,街上到处是流民,犯盐生意……做不动了。” 凌云志沉默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行。” 李大姐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从口袋里掏出钱袋子,“这是最后一次的钱。” 凌云志接过钱袋子掂量了掂量,直接揣进了怀里。 “行,那就这样吧。”李大姐把油纸包藏进来衣服了。 她走了两步,“云小妹,你是个聪明姑娘,这世道……你自己当心。” 说完,她一瘸一拐沿着巷子走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39章 三生三世杨云8 第一世 半夜 整个屋子非常安静。 凌云志忽然睁开了眼睛, 她听见了微小的声音。 有人溜进了院子里。 她将手摸出了枕头下的那把剪刀,翻身下床,躲到了床底下。 脚步声越来越近,门闩一点一点被拨动。 “咔”的一声, 门闩掉在了地上。 门被推开, 一个黑影闪了进来, 走到了床边。 凌云志一把抓住那人的脚腕,狠狠扎进去。 那人发出了一声尖叫。 凌云志紧紧抓住那人的小腿,一用力, 顺势将人拽到了在地, 又是一剪刀扎到那个人大腿上。 那人的尖叫刚要冲出喉咙就被一只手捂住了。 凌云志将手掌死死压住他的嘴上。 杨母听到动静冲了进来, “小云?!小云你怎么了?!” “娘, 快过来按住他!”凌云志喊道。 杨母愣了几秒,然后扑了上去死死按住男人。 凌云志松开了捂着他嘴的手,往他的嘴里塞了一块汗巾, 将剪刀从大腿抽出来, 然后对准他的喉咙干净利落扎下去。 那男人被塞住了嘴,发出徒劳的尖叫和挣扎,身体抽搐了两下, 然后渐渐软了下去。 凌云志松开手,退后一步, 点起了灯,辨认那人的长相, “原来是刘麻子啊。” 刘麻子是这附近的混混,平日里就总做些偷鸡摸狗的事。 现在剪刀还插在刘麻子的喉咙上,血从伤口处蔓延,像一朵正在盛开的花。 杨母跪在地上, 双手还保持着按人的姿势,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 凌云志弯下腰,伸手把杨母从地上扶了起来。 杨母的腿是软的,整个人靠在凌云志身上,身子不停发抖。 “娘,”凌云志安抚道:“没事了。” 杨母缓缓在床沿上坐下,盯着地上那摊还在扩大的血迹,“这……这尸首……该怎么处置啊……” 凌云志蹲下来,“娘,我有办法。” 凌云志和杨母把刘麻子的尸首裹在一张旧草席里,用麻绳捆了两道,抬上了院子里那辆平时用来拉货的小推车。 凌云志推着车,杨母走在旁边,母女俩一前一后,小心翼翼穿过了几条黑黢黢的巷子。 张屠户家在一条窄巷子里,凌云志停下推车,抬手敲了门。 里面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谁?” “张叔,是我,杨云。” 门开了一条缝,张屠户的脸从门缝里探出来,他眉头皱了一下,侧身让开了门,“进来。” 张屠户的老婆孙氏也被惊动了,披着衣裳从屋里出来,手里举着一盏油灯,照见了推车上那卷草席渗出的暗色痕迹。 孙氏的脸色变了一下,“云姑娘,这是……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凌云志把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说了一遍,说完之后从腰间解下钱袋子,钱袋子发出银子碰撞的闷响。 她把钱袋子递到张屠户面前,“张叔,我想请您帮个忙,把这些处理干净。这是谢礼。” 孙氏先开了口,走到推车边,低头看了一眼草席,撇了撇嘴,“刘麻子这个杀千刀的,成天偷鸡摸狗,调戏妇女,死了活该,替天行道了。” 她说着,看了凌云志一眼,“云姑娘,这钱你收回去,你们娘儿俩留着过日子用。这忙我们帮了,不收钱。” 凌云志摇了摇头,把钱袋子又往前递了递,“婶子,张叔帮我们收拾烂摊子,这钱必须收。你们拿着买酒喝,我心里才过得去。” 孙氏还要推辞,张屠户伸手接过了钱袋子,在手里掂了掂,塞进了孙氏怀里。 他看着凌云志,嘴角微微动了一下,“行了,你们先回去。这里交给我,我会处理干净,不会有人知道。” “多谢张叔。”凌云志点了点头,转身扶住杨母的胳膊,母女俩一前一后地往外走。 张屠户站在院子里,看着那扇门关上,然后弯下腰,一把将推车上的草席扛上了肩,孙氏举着油灯跟在他后面,一前一后往后院走去。 …… …… 回到家里,杨母把门闩插上,又搬了一条长凳顶在门后。 她做完这些,站在堂屋里愣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进灶房,把灶膛里的灰扒拉出来,撒在堂屋地面上那些血迹上,用脚踩了踩,又撒了一层。 等杨母终于坐下来的时候,天边已经泛起了一层灰白色。 “娘,躺一会儿吧。”凌云志走过去,轻轻拉了拉她的袖子。 杨母点点头,两人各自回了房间。 凌云志闭上眼睛,很快又睡着了。杨母一直睁着眼,眼瞧着外面天慢慢亮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0章 三生三世杨云9 第一世 这几日, 杨母总是往外跑,回来的时候脸上挂着笑。 连着五六天都是这样,凌云志就觉得不对了,“娘, 你这几天天天往外跑, 脸上还总是笑, 到底怎么回事?” 杨母的眼神却有些躲闪,脸颊上浮起红晕,声音小了许多, “也没啥……就是, 就是认识了一个人……” 凌云志看着杨母那副模样, 心里已经明白了大半, 问道:“谁?” “李大郎。”杨母的声音更小了,“就是城东那个……磨坊的李大郎。” 凌云志在脑子里搜了一圈。 城东磨坊的李大郎,好像三十来岁, 圆头圆脑一男的。 杨母坐在凳子上, “小云,娘想着……现在家里没个男人撑腰,你哥又……娘一个人, 实在是……” 凌云志说:“娘,你怕家里没男人撑腰, 就找了个男人回来,你把一个陌生人带回家, 不危险吗?” 杨母抬起头,急急地说:“李大郎是好人!他老实,街上谁不知道?他不会害人的。” 凌云志靠在门框上,“好人?李大郎不是有老婆吗?他老婆人呢?” 杨母的表情变了一下, “他跟他老婆过不到一块去……街坊邻居都知道的,他都七、八年不跟他老婆住一块,各过各的……” 凌云志差点没忍住笑出来,“所以他打算怎么办?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跟你好?” 杨母高声道:“他愿意入赘。” 凌云志这回是真的笑了,“我看他是闹饥荒,家里没饭吃了,就跑出来找个有粮的寡妇入赘。” 杨母立马辩驳:“他不愁吃喝!就是想找个人过日子!” 凌云志都无语了,“他能帮咱们家干活吗?” “能!”杨母点头。 李大郎带了一个磨盘过来。 那磨盘又大又沉,他一个人从推车上卸下来,把磨盘推进院子里。 “这磨盘跟了我十几年,”李大郎擦了把汗,“到哪儿都带着。” 临走前,他在院子里劈好了柴。 饥荒还在继续,粮食越来越少,城里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 李大郎想了个办法,他去外面找了树皮,把树皮磨成粉,让杨母掺上糠麸,贴在锅上烙成饼子。 凌云志尝了一口,口感粗糙,没什么味道,但在这时候,能填饱肚子的东西就是好东西。 杨母挎着篮子出去卖了一天,回来的时候篮子空了,“卖了卖了,全卖了!” 凌云志接过铜板数了数,觉得李大郎这人还挺有几分商业头脑。 …… …… 时光飞逝 李大郎已经搬进来杨家快三个月了。 这天,他早院子扫地,动作忽然慢了下来,脸色有些发白。 杨母从灶房里出来,问道:“怎么了?” 李大郎摆了摆手,“没事,就是有点不舒服,老毛病了。” 话音刚落,他的身子晃了一下,整个人朝前栽了下去。 “老李!”杨母扑过去,把李大郎翻过来,喊他的名字。 凌云志从屋里冲出来,蹲下来探了探李大郎的鼻息,又摸了摸他脖子上的脉搏。 她收回手,看着杨母,摇了摇头。 杨母两只手攥着李大郎的衣领,断断续续的抽泣。 过了几天,官差来了。 两个皂衣面无表情开口,“有人告你们侵占财产,你们跟我们去衙门走一趟吧。” 堂上县太爷戴着一顶旧乌纱帽,眼皮耷拉着,像是一直在打瞌睡。 李大郎的原配妻子王二姐跪在公堂上,指着杨母说:“她是我家男人的小妾,如今我家男人死了,我就想分家!求县太爷做主。” 县太爷听完,翻了翻桌上的婚书。 李大郎与王二姐虽然感情不和,从成亲之后一直分居,但碍于面子,并没有和离。 虽然是李大郎当初说好是入赘杨家,但他既然没有与王二姐和离,那杨母只能算是他的小妾,杨家的财产就是李大郎的遗产。 且王二姐与李大郎育有一男,而杨母与李大郎并无子嗣。 县太爷立马做出来判决:“李大郎与王氏,有婚书为凭,是为正妻。杨氏与李大郎按律,当以妾论。李大郎身故,其所遗财产,应由正妻王氏的儿子继承。” …… …… 杨家门口 王二姐带着她儿子李大儿,站在杨家院门口,朝里面喊:“杨氏!开门!我今儿是来跟你算账的!你欠我们家的,今天必须给我吐出来!” 门开了。 王二姐还没反应过来,一桶粪水泼了过来。 一股恶臭瞬间炸开。 “啊啊啊啊啊!” 王二姐和儿子瞬间尖叫,随后弯下腰干呕。 凌云志把空桶往地上一搁,迅速“砰”地一声把门关上了,门闩插得死死的。 王二姐和儿子的尖叫声引来了不少街坊邻居,捂着鼻子远远看热闹。 “走!”王二姐咬牙,拉着儿子走得很快,快得像在逃跑。 …… …… 王婆正在王二姐家里喝茶,等侄女回来。 门一开,一股恶臭先涌了进来。呛得她直咳嗽,“这……这是怎么了?你们怎么弄成这样了?” 王二姐一边脱衣裳一边骂,“姑姑,那杨家母女真是下作!” 她把前因后果从头到尾说了一遍,越说越气。 王婆听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忙问道:“你说的那个杨家母女是不是原先在街上卖卤肉和卖大饼馒头的那两人!” “对!就是她俩!” 王婆转了转眼珠子。 她想起去年尤家公子专门来她家打听杨家姑娘的事,可惜那会儿亲事没成。 现在杨大郎没了,杨母一个寡妇带着一个丫头,无依无靠,孤零零的。正是最难的时候,正是最需要人拉一把的时候。 王婆把瓜子壳,拍了拍衣服上的碎屑,脸上浮起一层笑意。 “二姐,你先洗洗,我出去一趟。”王婆说着,人已经闪到了门口。 王二姐还没反应过来,她的姑姑王婆就已经跑了。 王婆走得很快,拐进了一条的街道,来到尤家大门前。 作者有话说: 无 140-150 第141章 三生三世杨云10 第一世 尤家 尤公子正歪在榻上吃葡萄, “王婆?你又来做什么?” 王婆堆着笑,凑上前去,“公子可还记杨家姑娘?” 尤公子嚼葡萄的动作慢了下来,脑海里浮起那张俏脸, “你说的是卖卤肉那家?” “对对对!” 他瞬间坐直了身子, “去年她家拒绝了我的提亲, 你有什么新消息?” 王婆点点头,“公子有所不知,她们家如今落魄了!” 她绘声绘色的描述杨大郎失踪, 杨母招赘, 赘夫去世, 赘夫原配告官等一系列事情。 说到最后, 王婆挤了挤眼睛,“公子,那杨家的姑娘现在无依无靠, 这不是天赐良机吗?您这时候出面, 给她一个安身之处,她还不对您感激涕零死心塌地?” 尤公子似乎想象了什么,嘴角慢慢浮起一丝笑意, “哈哈哈天赐良机!大喜!大喜!咱们现在就去杨家提亲,等事成了, 少不了你的好处!” 王婆想到尤公子平日里的阔绰,心痒难耐, 好似白花花的银子就在眼前,“是是是!” …… 杨家 王婆殷勤地跑去敲门,“杨妹子,你在家吗?” 门开了一条缝, 杨母的脸从门缝里探出来,看见是王婆愣了一下,“王大姐?你怎么来了?” 王婆也不等杨母让进门,身子一挤,直接闪进了大门里,像是回自己家一样自然,“别怕,杨大妹子,我又不是坏人。” 接着她回头朝门外招了招手,嘴里还念叨着:“来来来,进来进来,别在门口站着了。” 杨母顺着她的手势看过去,这才发现门外还站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一身锦缎长袍的男人,往院子里扫了一眼,像是在找什么人。 杨母的脸色变了,“王大姐,这是谁?” 王婆已经拉着她的手,“杨妹子,我今天可是给你带了一桩天大的好事来!这是尤公子,你还记得吧?就是去年托我来你们家提亲的那位。” 杨母皱眉,“尤公子……?” 尤公子向杨母行礼,“在下见过伯母。” 杨母说:“这亲事我去年就没答应,你怎么还把人往我家里领。” 王婆在一旁添油加醋,“尤公子对你们家姑娘那可是痴心一片啊,去年没成,人家心里一直惦记着,到现在还念着呢!你说这样的痴情人,上哪儿找去?今天他又是来提亲的!” 正说着,凌云志从屋里走了出来。 她的目光扫过院子里三人,“王婆,尤家高门大户,我一个卖卤肉的穷丫头,高攀不上。你们请回吧。” 尤公子脸上的笑依然挂着,“杨姑娘留步,在下知道你心里顾虑什么。是,在下早有婚约在身,不能娶你做大房。但在下对你的心意,天地可鉴。你虽然不是正室,但在在下心里,你永远是特别的那一个。” 王婆赶紧帮腔,“是啊是啊,虽然是做妾,但尤公子家家大业大,良田千顷,铺面几十间,你嫁过去吃穿不愁,这样的好事,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凌云志冷笑一声,最近事情一桩接着一桩,她心烦意乱的很,现在倒好,这个姓尤的扫把星又来了。 然后她转身走进了灶房。 尤公子和王婆面面相觑,紧接着,凌云志端着一盆水走了出来。 她连话都没说一句,一盆水兜头盖脸泼了过去。 凌云志把盆往地上一搁,盆咣当咣当转了几圈,“姓尤的,赶紧滚。给我提鞋都不配。” 尤公子的脸涨得通红,嘴唇哆嗦着,“我带着一番心意亲自来提亲,没想到却被你如此羞辱!” 凌云志叉腰,“赶紧给我滚,不然我不客气了!” 王婆想到了自家侄女的待遇,生怕也被屎尿招待,连忙打圆场,“公子公子,咱们先回去,先回去再说……” 尤公子被她拽着往外走,脚步踉跄了一下,被王婆半推半拉地弄出了院门,浑身上下滴着水,像一只落汤鸡。 王婆站在他旁边,掏出一块帕子想去擦他脸上的水,“公子,您别生气,那丫头不识抬举!” 尤公子一把拍开王婆的手,脸上的表情从愤怒变成了一种阴冷的表情,“不识抬举?好。既然她这么心高气傲,那就让她知道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 …… …… 隔了一天,天还没亮透,院门就被砸响了。 门闩被砸裂了,两扇门板猛地弹开,发出沉闷的声响。 王二姐站在最前面,身后跟着五六个壮实的婆子和两个膀大腰圆的男人,王婆跟在后头。 “给我进去!把人拖出来!”王婆大手一挥。 杨母从灶房里冲出来,手里还握着一把锅铲,脸色煞白,“你们干什么!你们私闯民宅!我要去告你们!” 两个婆子一左一右架住了她的胳膊,杨母大喊着:“你们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我要告官!” 凌云志从屋里跑出来了,又看了一眼院子里黑压压的那群人。 王婆拍了拍王二姐的后背,王二姐挺直了腰板,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纸,大声道:“看见没有?契书!你是我继女,我把你卖了,天经地义!” 凌云志立马回头冲进房间里,锁上门。 两个男人冲上来,撞开了门,一左一右扭住了凌云志的胳膊。 凌云志挣扎,“放开我,我要去告官!” 王婆哼了一声。 院门口停着一辆带篷的驴车,凌云志直接被推了上去。 “小云!小云!”杨母挣脱了那两个婆子的手,跌跌撞撞追到门口,驴车已经启动了,变得越来越小,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街角。 杨母直接去了衙门。 她浑身是土,头发散乱,“青天大老爷!我要告状!我女儿被人抢走了!我要告状!” 终于,衙役出来了,把她带了进去。 堂上坐着是县丞,由于饥荒带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县太爷索性躲在了家里,假装没看到,把所有的公务都推给了县丞。 县丞耷拉着眼皮,派人传来了王二姐。 杨母跪在堂下,指着王二姐,“大人,她……她带人闯进我家,把我女儿抢走了……求大人做主……” 县丞看了王二姐一眼。 王二姐从袖子里掏出那张契书,双手呈上去,声音带着哭腔却条理清晰,“大人,不是抢。杨云是我继女,她娘改嫁给了我男人李大郎做妾,杨云就是我的继女。现在饥荒闹成这样,家里实在是揭不开锅了,我没办法啊大人……现在是什么世道?我也是被逼无奈,才把她卖去青楼的……至少那里有口饭吃,总比饿死强啊……” 县丞接过契书,看了看,又看了看王二姐,再看了看杨母,“这契书合法合规,并无不妥。王二姐无罪。” 杨母的脑子“嗡”了一声,“大人……” 王二姐继续哭道:“大人,我家男人死后,我与杨氏分了遗产,因我有子嗣,分了大头,杨氏心有不甘才有意诬告我!” 县丞看了她一眼,低头翻了翻案卷,又开口了,语气多了几分不耐烦,“至于你杨氏,诬告王氏,来啊,拖下去,打十棍。” 杨母被拖到了堂下,她彻底慌了,“冤枉啊!大人!冤枉啊!” …… …… 驴车在一扇门前停了下来。 凌云志还没来得及看清周围的环境,就被两个婆子拽下了车,推进了一间屋子。 老鸨坐椅上,看见凌云志被拖进来,抬了抬眼皮,嘴角往下撇了撇。 “这就是新来的?”老鸨站起身来,走到凌云志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模样倒是不错,就是这眼神太凶了。” 凌云志偏过头,甩开了她的手。 老鸨也不恼,冷笑了一声,“哟,还挺有脾气。我告诉你,像你这样的硬骨头,我见多了。刚来的时候铁了心要跟我对着干。结果呢?关了几天,饿了几顿,再硬的骨头也软了。” 她转过身,朝门口的两个龟奴抬了抬下巴,“带去柴房,关起来。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先关两天再说。什么时候服软了,什么时候放出来。” 两个龟奴应了一声,一左一右架住凌云志的胳膊,把她拖出了屋子。 柴房不大,没有窗户,空气里弥漫着混着柴草霉烂的酸味,闷得人喘不过气来。 门一关,一点光也没有。 凌云志等眼睛适应了光线,才看清楚角落里居然还有两个人,估计也是和她一样被关进这里受罚的。 …… …… 前厅里 尤公子正坐在一张大椅上,旁边两个姑娘陪着,一个斟酒,一个捶腿。 老鸨赔着笑脸走过去,“公子,那丫头关进柴房了。骨头硬得很,得磨几天。” 尤公子抿了一口酒,“好好调教。别把人弄坏了,但也别让她太好过。” “公子放心,”老鸨笑道:“我干这行二十多年了,什么样的烈性子没见过?保准给您调教得服服帖帖的。” 正说着,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走了进来,正是县丞和是典簿。 尤公子立刻站起身来,快步迎上去,拱了拱手,声音里带着恰到好处的殷勤,“哎呀,两位大人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失敬失敬!” 县丞摆了摆手,“尤公子客气了,路过,路过,进来喝杯酒。” “应该的应该的。”尤公子侧身让路,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两位大人里面请,我让人备最好的酒。” 尤公子朝老鸨使了个眼色。 老鸨心领神会,拍了拍手,招呼道:“姑娘们,过来伺候两位大人!手脚麻利些!” 几个姑娘应声围了上去。 尤公子举起酒,朝县丞和典簿举了举,“两位大人,这一杯我敬你们。这段时间,多谢两位大人关照。” 酒过三巡,厅里的气氛热络起来。 …… 柴房 凌云志坐在地上,原剧情里原主被卖进青楼吃尽了不少苦头。 她还没有主动报复,青楼的人倒是先凑了上来。 她从鞋子掏出了一个小刀,这是王婆带人上门时,她眼瞧事情不对劲,跑进房间偷藏在鞋子里的,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2章 三生三世杨云11 第一世11 凌云志摸到了门边。 这个年代的门都是用门闩的, 从外面插上,里面的人推不开。 她蹲下来,把小刀从门缝里插出去,刀刃贴着门板, 一点点往上挑。 不出所料, 门闩动了, 往旁边挪了一点。 凌云志收回了小刀,没有继续。 现在时间还太早了。 她被关进来的时候是下午,接近太阳落山的时候。 寻常人家这个时候都该休息了, 可晚上正是青楼最热闹的时候。 至少要等到凌晨, 青楼的所有人都休息了, 她才能动手, 才能偷偷跑出去。 柴房里安静极了,凌云志坐在稻草上,望向角落里, 问道:“你们被关多久了?” 角落里传来稻草被压动的声音, 有人在黑暗中动了动,过了好一会儿,一个干涩的声音响起, “不知道……两天?我记不清了……” 凌云志说:“我有办法带你们出去。但要等到晚些时候,不能急。” 角落里的那个声音却没有再说话。柴房重新陷入了沉默。 等了不知道多久。 柴房里没有窗户, 一片漆黑。凌云志靠着门,眼皮越来越沉。 她强忍着困意, 努力让自己清醒。 不知又过了多久,外面传来了鸟叫声。 凌云志瞬间睁大了眼睛,瞬间在黑暗中坐直了身子。 按照以前熬夜的经验,听到了鸟叫, 至少已经凌晨三四点了。 是时候逃跑了。 “你们睡了吗?快醒醒。”凌云志朝角落喊道:“准备逃跑了。” 角落里传来轻微的响动声,“我们怎么出去?” 凌云志抽出小刀,将刀刃插进门缝,贴着门板往上挑,门闩一点一点往旁边挪。 过了不一会儿,只听“咔哒”一声,门闩掉在了地上 凌云志朝角落里那两个模糊的身影招了招手,“成了,咱们快走。” 角落里的稻草窸窸窣窣响了,两个身影从黑暗中站起来,一个高些,一个矮些,动作都有些僵硬。 凌云志推开了门,外面天还非常昏暗。 柴房外是一个小院子,院子不大,堆着些杂物。 凌云志的目光扫过院子,院子里有个木头桩子,桩子上嵌着一把斧头。 她走过去,握在手里掂了掂。 两个女孩跟在她身后,紧挨她,“怎么快走吧。” 三个人穿过院子,来到前面的一间屋子。 这是一间厨房。 灶台上盖着几个笼屉,凌云志走过去掀开一角,里面是粗粮馒头,“你们应该饿了吧,先吃点东西。” 两个女孩都饿坏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馒头,直接扑到灶台前,抓起馒头就往嘴里塞,吃得狼吞虎咽,其中一个明显被噎住了。 凌云志转身从水缸里舀了两碗水,放在她们面前,“慢点吃,喝口水。” 她们端起碗,咕咚咕咚灌下去,又狼吞虎咽啃馒头。 凌云志压低声音问了一句:“你们谁会驾马车?” 两个女孩对视了一眼,矮个子说:“我……我家以前养过牛,我驾过牛车。马车……应该差不多吧?” 凌云志点了点头,快速说道:“青楼的马车应该停在后院,你们去找车,驾到门口等着。我去前院办一件事,办完了就来找你们会合。一起走。” 矮个子的女孩愣了一下,用力点了点头,两个人将剩下的馒头都塞进怀里,“好!” 她们猫着腰,从厨房的后门溜了出去。 凌云志朝前院的方向走去。 她路过一个大一点的院子,院子里有两棵树,两棵树之间棒有晾衣绳,挂了几件衣服。 凌云志走过去,扯下一件下人的的灰布衣裳,在身上了比划了几下。 她问道:“797,那个扫把星在哪个房间?” 得到了答案后,凌云志朝着前院房间走去,走着走着,她突然顿住脚步,“你说县丞和也在青楼?在哪一间?” 顺着797的指引,凌云志来到一间房间前,她推开了门。 房间里很暗,床上躺着两个人,一个中年男人仰面朝天地睡着,他身边躺着一个姑娘,头发散在枕上。 凌云志走到床边,低头看着县丞,先是把手里的下人衣裳放在桌子上,然后伸出手拉过一把椅子。 将椅子拉到床边,她一把揪住了县丞的头发。 县丞的眼睛迷迷糊糊睁开,他甚至还来不及反应,凌云志就将他的头按在椅子上,斧刃高高举起,狠狠落了下来,发出清脆的砍击声。 县丞挣扎几下,眼睛大睁着。 那姑娘醒了,看到眼前这一幕,先是愣住了,随后发出一声尖叫,缩到床角,用被子捂住自己的嘴,“别杀我,我什么也没看见!” 凌云志低头在县丞散落的衣裳里翻了翻,摸到一块系在腰带上的木牌。 是县丞的腰牌,她把腰牌塞进怀里后,从桌子上拿起那件灰布衣裳,转身走了出去。 凌云志飞快跑下楼,跑出了青楼。 前门外,马车已经等着了。 矮个子的女孩坐在车夫的位置上,手里攥着缰绳,另一个女孩坐在车厢里,掀着车帘。 她们听见了青楼里传来的尖叫声和喧哗声。 “快走!去文庙!”凌云志跳上马车。 她立马先脱下了自己身上那件溅满血的旧衣裳,擦了擦脸上的血,才把那件下人的衣裳套在身上,粗布的,灰扑扑的,袖口有些长。 高个子女孩递给她馒头,凌云志摆手拒绝,“我不饿,你吃吧,对了,待会儿到了文庙,我需要你们配合。” 马车在黑暗中穿行,凌晨街上没有任何行人,一路通畅。 文庙很快到了。 粮仓就在文庙后面不远了, 粮仓的小吏姓赵坐在门房里打盹,听见脚步声,他猛然惊醒。 小吏看见一个穿着灰布衣裳的下人走过来,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皱眉,“什么人?粮仓重地,闲人莫入!” 凌云志从怀里掏出那块县丞的腰牌,举到他眼前,“我奉县丞之命前来。” 小吏脸上立马堆笑,“原来是县丞大人的人,是有什么吩咐?” “奉县丞大人之命,开仓放粮。”凌云志平静道。 小吏看了看腰牌,又看了看凌云志,眼里闪过一丝迟疑,“这个时辰……放粮?大人,这天还没亮呢,为什么这么急?” 凌云志看着他,脸上露出不耐烦,“少管闲事,大人自有安排。” 小吏咽了口唾沫,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弯腰点头,连声说“是是是”,转身就去开仓门了。 凌云志转过头,对着另一位看着年纪轻的小吏道:“你去宣传宣传,县太爷命人开仓放粮了!让流民们排好队过来领粮。” 那名年轻小吏点点头,踉踉跄跄跑了,一边跑一边喊:“放粮了!官仓放粮了!” 附近的流民一个个抬起头来,有的愣了愣,不过片刻工夫,粮仓门口就聚拢了几十个人。 粮仓的大门被小吏打开了。 凌云志大喊:“排好队!不许乱抢、不许斗殴,违者立刻断粮驱赶!” 骚动的人群渐渐安分下来。 凌云志走到人群面前,“贪官污吏,吸民脂民膏,我受无生老母点化,来此渡世!顺天道,伐恶官!” 人群安静了几秒,几十双眼睛齐刷刷望着她。 两个女孩站在人群中间。 凌云志朝她们使了个眼色,两个女孩对视了一眼。高个子的那个先反应过来,喊道:“圣母姥姥降世,渡我苍生!” 矮个子也喊道:“圣母姥姥降世,渡我苍生!” 有了两个人开头,流民们大喊:“圣母姥姥降世,渡我苍生!” “渡我苍生!” 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齐。 …… …… 青楼里乱成了一锅粥。 尤公子在一阵摇晃中醒来,他嘴里含糊地骂了一句“干什么?” “公子!公子快醒醒!出大事了!县丞大人出事了!”老鸨的声音带着恐惧。 尤公子一个激灵,酒醒了大半,从床上翻身坐起来,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县丞大人出什么事了?” “公子!不好了!出事了!县丞大人他……他被人杀了!” 尤公子愣了几秒,猛地站起来,“你说什么?” 老鸨已经说不出话了,只是拉着他的袖子往外拽。 尤公子胡乱披了件衣裳,跟着老鸨冲出房门。 县丞的那间房门开着,里面已经站了几个人,尤公子拨开人群走进去。 县丞躺在床上,头歪在床边的椅子上,脖子上的伤口触目惊心,像是被人用利刃狠狠砍了一刀。 典簿衣冠不整站在床边,显然也是被从睡梦中叫醒的,他的脸色煞白,“怎么会出这样的事?!” 角落里传来一个姑娘的哭声,她缩在墙角,“是、是一个年轻姑娘……我醒来的时候……她就站在床边……手里拿着一把斧头!她看见我醒了……就跑了……” 典簿的脸色更难看了,他转过身来看着尤公子。 尤公子站在门口,脑子里乱成一团,“这……这该如何是好……” 典簿大喊道:“当务之急是快派人去通知县令大人!捉拿凶手!” 尤公子喃喃重复着典簿的话,“对对对……对对对……” 他猛地转身,对老鸨厉声喊道:“还不快备马!”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3章 三生三世杨云12 第一世 尤公子和典簿冲出青楼大门, 门外只停着一辆马车。 尤公子脸色难看,“怎么就一辆马车?” 车夫缩着脖子,“原本是有两辆马车的,小的天亮那会儿起来喂马, 就剩这一辆了, 想必另一辆马车是被那歹徒偷去了。” 典簿一把掀开车帘, 弯腰钻了进去,“别管那么多了,先去县令大人那里要紧!” 尤公子也跟着上了车, 马车疾驰起来, 很快, 马车在县令府邸门口停下。 小厮出来开门, 认出尤公子和典簿,连忙侧身让进,一路小跑领着二人穿过前院。 县令正在吃早饭, 桌子上摆着白粥, 一碟泛着油光的卤鹅肉,一碟小笼包子,一碟细粮花卷。 他夹着一片卤鹅正要往嘴里送, 看见两个人冲进来,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这么早,出什么事了?” 典簿站在门口, 额头上全是汗珠,“大……大人,大事不妙……县丞他……他遭了歹人……丧命了……” 县令的眼睛瞪大了,“什么?!何人如此大胆?” 尤公子往前走了半步, 拱了拱手,“大人,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昨晚……昨晚我们三个在青楼饮酒叙话,后来各自歇下了。早上一觉醒来,就听见县丞大人遇害的消息。听屋里那个姑娘说,凶手似乎是个年轻女子,见被人发现,那女贼直接逃之夭夭了。” 县令的声音拔高了半度,“一个女贼?” 尤公子点了点头。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小厮跌跌撞撞冲进来,“大……大人!大事不好了!有一个女人领着一群流民……冲进府里来了!怕是要造反!” 县令手里的筷子掉在了地上,嘴唇哆嗦着,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以前读过的史书和县志。 饥荒年间,常有饿疯了的百姓冲进县衙抢粮食、杀县令,他可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成为其中一员。 县令猛地站起来,转身就往后门跑,“还不快跑!” “大人留步!” 尤公子一步跨过去,拦在了县令面前。 他的脸上一点都没有恐惧,他一把抓住县令的袖子,“大人,你是官,他们是民,你为何要怕他们?” 县令被他拽住,甩开袖子,“你疯了!那是流民!是反贼!你知不知道他们能干出什么事来!” “大人,正因如此,你更不能跑。”尤公子的声音压低了,但语气里那股子兴奋劲儿怎么都压不住,“这群流民不过是饿疯了,给口吃的就能收服。你是县太爷,你站出来说几句话,许他们些好处,他们自然就散了。你要是跑了,他们反而觉得你心虚,那才是真的完了。” 尤公子拉着他的袖子,把他拽回了前厅。 这时候,院子里已经乱了。 凌云志带着人冲进了府邸。 她走在最前面,目光扫过屋里那三个人,县令、典簿和尤公子,“真巧,人都齐了,那可真是省事了。” 凌云志朝身后一挥手,“将这三人捆起来!” 县令被两个人按住了肩膀,挣扎着,嘴里还在喊,“大胆!你们这些刁民!本官乃朝廷命官!” 典簿被按在地上的时候连挣扎都没有,“饶命啊!” 尤公子被两个人架着胳膊拖了出来,他扭动着身子想要挣开,“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尤家的人!你们这些贱民,敢动我一根手指头,尤家不会放过你们的!” 三个人被一路带到了县衙门口。 现在天已经大亮了,太阳从东边探出头来。 县衙门站满了人,不只是流民,还有早起的街坊,有听到消息赶来的百姓。 凌云志站上了县衙门口的台阶,身后是一袋袋粮食。 三个人被按着跪在台阶下面。 凌云志低头看了他们一眼,然后抬起头来,看着面前黑压压的人群,“现在天灾降临,到处都在闹□□。外头饿死的人遍地都是,老百姓啃树皮、挖草根,实在活不下去,甚至人吃人。” 她指着县令三人,“再看看你们!你眼睁睁看着百姓饿死,不管不问。 “大荒之年,别人连一口粗粮都抢不到,只顾自己享福,半点人命都不当回事。” 凌云志走到尤公子身边,“还有你们这些有钱有地的乡绅大户,手里囤着数不清的粮食,故意藏起来不卖,故意抬高粮价,平日里更是为非作歹,你们早就罪该万死!” 顿了顿,她问了一句,“你们说,该不该杀?” 人群安静了一瞬。 “杀贪官!” “杀!” “杀光他们!” 县令眼睛里全是泪水,喉咙里发出绝望的呜咽声。 典簿已经说不出话了,瘫在地上,全身发抖。 尤公子大喊道:“你不能杀我我是尤家的人,我给你钱,你要多少都行!” 可惜这一切无论他怎么喊,都无法阻挡死亡的结局。 …… …… 孙大娘冲进杨家院子。 杨母正趴在床上,屁股上的伤火辣辣疼,听见这动静吓了一跳,撑起身子问道:“谁呀?” 孙大娘进了房间,喊道:“是我!杨婶子!杨婶子!你还躺着呢?快起来快起来!你家闺女不得了了!” 杨母的脸色一下子白了,她以为又是坏消息,“小云……小云怎么了?” 孙大娘脸上的表情是憋不住要跟人说的那种兴奋,“你家闺女得了神仙姥姥点化,领着老百姓把县衙给占了!把那个狗官和典簿还有尤家那个混账公子全给砍了!” 杨母愣在了那里,“什么?你不会是拿我寻开心吧?” 孙大娘不给她反应的时间,上前一步,一把拽住她的胳膊,把她从床上拖了起来,“我说的都是真的!你快去瞧瞧!” 杨母被半拖半架着出了门来到县衙附近。 县衙门口,站了不少人,杨母被孙大娘拉着挤进入群。 县衙的台阶上,站着几个人。 孙大娘的丈夫张屠户站在边上,他旁边站着几个杨母不认识的人,看着穿着都挺光鲜的。 中间站着一个人。 杨母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小云。” 台阶上那个人听见了动静,转过头来。 凌云志的目光穿过人群,落在杨母身上,“娘。” 她从台阶上走下来,“娘,没事了。” 杨母扑了上去,一把抱住凌云志,“小云,你没事…你没事就好!” …… …… 过了一个月左右 城里的样子已经大变样了,为了不让杀官占城这种事传到州府,城门口设置严控出入。 城里的流民们登记安置,被安排去修城墙或者去城外开荒种粮 杨柳走在街上,脚步匆匆。 她现在在凌云志身边做事,活儿不轻松,也说不上累。 她脑子里还在盘算着下午的事,一个人影忽然从巷口冲了出来,险些撞到她身上。 “杨柳!你是杨柳?”那人的声音又急又哑。 杨柳吓了一跳,后退了半步,以为是流民。 突然间,她觉得这张脸很眼熟,虽然瘦了很多,颧骨高耸,眼窝深陷,但…… “你是……杨……杨大郎?” 那人点点头,眼里闪着泪光。 杨柳瞪大了眼睛,“你不是……你不是死了吗?” 杨大郎叹了口气,“说来话长……说来话长……杨柳,你先告诉我,这些日子城里怎么了?我娘呢?我妹妹呢?她们搬家了?我去了原来的住处,门锁着,她们去哪儿了?” 杨柳安慰道:“别担心,杨大婶和小云姐都没事,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她们。” 她带着杨大郎穿过几条巷子,走到了县衙附近的宅子里。 这宅子原是典薄的产业,典薄死后,凌云志选了这里。 杨柳上前敲了门。 开门的是杨母,看见杨柳,刚要开口,落在了杨大郎的身上。 杨母捂住了自己的嘴,“大郎!” 她扑了上去,杨大郎也扑了上来,两人紧紧抱在一起,眼泪不由自主落下来了。 屋子里传来脚步声,凌云志从里屋走出来,“哥。” 杨大郎从杨母的肩膀上抬起头来,“妹妹……你……你们……” “进屋说。”凌云志侧身让了让。 四个人进了堂屋。 杨柳迫不及待问道:“杨大哥,这些日子你去哪儿了?村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杨母擦了擦眼泪,“对啊,你到底去哪儿了?担心死我了。” 杨大郎脸上露出一个苦涩的笑,“说来话长。那天我带着粮食回村,到了村里,村民们见了粮食,眼睛都绿了,扑了上来,把粮食抢了个精光。我以为这就完了,没想到那些人把我关了起来。 “他们把我关在柴房里,”杨大郎的声音颤抖,“说要晚上把我杀了吃肉。 “我被关了一整夜,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没想到活到了第二天,我趁着看守的人不注意,挣开了绳子,从柴房后墙翻了出去,我看到院子里躺了不少人,我发现……全村的都死了……我不知道是谁干的,我说不清为什么全村都死了只有我还活着,怕一进衙门就再也出不来了。于是躲进了附近的村子,以为风头过了就好,结果一天夜里,土匪来了。” “那些土匪把村子围了,拉人到寨子里做苦力。”杨大郎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我被关在山上的寨子里,干了好久的苦力,劈柴、挑水,什么活都干。稍慢一点就是一顿鞭子。” 杨母的眼泪又掉了下来,“你受了不少苦。” 杨大郎顿了顿,像是在回想什么,“有一天,寨子里来了一个厨娘,三十来岁,话不多,干活麻利,做的饭也比之前那个厨子好吃,土匪们都高兴得很。” “谁也没想到,”杨大郎的声音低了下去,“那个厨娘来了一段时间后,有一天趁着土匪们吃饱喝足了,一个人摸进了土匪头子的房间,把土匪头子给杀了。把剩下的土匪们关了起来。 “原来她的妹妹被土匪抓了,她报过官,官府不管,说土匪人多势众,说等凑够了人手再说,等了几个月,什么消息都没有。她就自己来了。” 屋子里安静了几秒。 杨母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动,又闭上了。 “后来呢?”凌云志追问。 “后来?”杨大郎苦笑了一下,“后来厨娘就成了山寨的新主人。那些土匪死的死、跑的跑、归顺的归顺。她是个有本事的人,把寨子管得服服帖帖的,我还认了她做干娘。” “干娘?” 杨大郎点了点头,“我在寨子里待了这些日子,干娘待我不薄,知道我是读书人,不让我干重活,让我教寨子里的孩子认字。我把家里的情况跟干娘说了,说我有老娘和妹妹在家等我,干娘就放我回来了。” 杨大郎说到这里,顿了顿,“我在城外转了两天,听说城里来了个圣母娘娘,城门查得严,我好不容易才找机会溜进来,这城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杨柳先笑出来,杨母也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凌云志嘴唇控住不住上扬。 杨柳指着凌云志,“圣母娘娘就是你妹妹!就是你亲妹妹!杨大郎,你这些日子在外面躲着,你妹妹现在可是这城里头一号的人物了,城里城外,谁不知道她?” 杨大郎愣住了,嘴巴微张,眼睛直直盯着杨柳,确认自己没有听错。 然后他慢慢转过头,看向凌云志,一脸震惊。 凌云志和杨母轻笑出声,杨柳笑得更大声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4章 三生三世杨云(完) 第一世 ( 杨母端出来许多杂粮煎饼, “你瘦了许多,在山寨里一定没吃饱,来,快吃吧。” 杨大郎拿起煎饼, 狼吞虎咽吃着, “娘, 这辈子能再吃到你做的饭真是太好了。” “哥,别担心,你想吃多少吃多少。”凌云志靠在桌边, “对了, 你知道你们山寨里有多少人?” 杨大郎想了想, “七八十个吧, 具体多少我没细数过,差不多这个数。” “七八十人。”凌云志重复了一遍,点了点头, 又问道:“你们干娘叫什么?” 杨大郎喝了口水, 语气带着一种敬重,“干娘叫李凤仙。她真的是个好人,她跟那些土匪不一样, 后来留在山上也没做过坏事。” 凌云志安静听完,开口道:“哥, 有件事需要你办,如今世道不一样了, 大荒连年,我现在守住这座县城,如果你的那位干娘愿意,那我们合作一起守着地方, 若是不愿意我也绝不为难她。” 杨大郎看着她,“好,我带话回去。” 杨大郎在家里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天刚亮,他就起来了。 凌云志和杨母送他到了城门口,杨母的眼圈又红了,摆了摆手,“去吧,路上当心。” 杨大郎点了头,又看了凌云志一眼,凌云志朝他微微点了点头。 …… …… 三天后,城外 凉亭在官道旁,年久失修,看上去斑斑驳驳,里面有一张石桌和四只石凳,有着了一层薄薄的灰。 凌云志到的比较早,把石凳擦了一块,安安静静坐着等。 等了大约一炷香的工夫,路上出现了一辆驴车。 驴车走得不快,在凉亭前面停下来,杨大郎下车,走到一旁的女人身边,伸手做了个扶的姿势,“干娘,到了。” 那女人抬起头来,朝凉亭里看了一眼,一瘸一拐走上亭前的台阶 等她走近了,凌云志终于看清了她的脸,脱口而出:“李大姐?” 李凤仙的脚步顿了一下,她眯起眼睛,仔细看了看面前这张脸,“原来是你。” 杨大郎脸上露出茫然,“干娘,你……你们认识?” 李凤仙说道:“认识,我经常去你们家的摊子买卤肉。” 凌云志笑了一下,“原来是李大姐啊,李大姐才是豪杰。我哥都跟我说了,为了救妹妹,一个人闯进土匪窝,杀了土匪头子,把整座寨子收服了。” 李凤仙笑了笑,抬手摆了摆,“别夸了,说正事吧。你让大郎带话,说要见我,什么事?” 凌云志收了笑,“如今天下大荒,各处没有活路我知道,你们占着山头过日子,也是为了活命,可山上终究不是长久之计。现在我占了这座县城,你若是愿意放下山匪的名头,带着手下归顺我,我给你们分口粮,安排住处,李大姐,你愿不愿意跟着我干?” 李凤仙看着凌云志,“我落草为寇只是讨口饭吃,你杀官占城,收拢流民,割据一方,这分明是造反。” 凌云志忽然笑了一下,“不错,我就是在造反,今日我能割据一方,明日便可以步步拓土,建一番前所未有的大业。你与其做贼寇,不如随我挣一份前程。” 一旁坐着的杨大郎听到这话浑身一僵,脸色瞬间发白,虽然他隐隐觉得妹妹在干一些不得了的事,但听到妹妹亲口承认的时候,还是有种紧张感。 他看了看凌云志,又看了看李凤仙。 李凤仙愣了几秒,哈哈笑起来,“我跟你做生意的时候,看你就像是要干大事的人。你有这般气魄,我愿意跟你干!” 杨大郎满心惶恐,却又松了口气。 凌云志伸出手去。 李凤仙看着她伸出来的手,愣了一下,把手在衣裳上蹭了蹭,握了上去。 乱世纷争才刚刚开始,往后山河万里,终会有她们驰骋称霸的一席之地。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5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1 第二世 凌云志睁开眼, 入目便是一间破败的土屋。 她缓缓坐起身,叹了?气,又是一个古代世界。 原主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脑海。 原主名叫莫秋花,是莫家村的村民。 这是一个武侠世界。 有一次原主去山上采野菜, 遇到了一个被毒蛇咬伤的男人, 善良的原主抡起柴刀砍死了蛇, 用嘴帮男人吸出毒液,又在林子里找草药,嚼碎敷在伤?上。 那个男人就是玄霜的转世。 在这个世界他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宣少侠, 长相英俊, 武功高强。 相识之后, 宣少侠常常上山与她相会, 两人渐生情愫。 至于那个扫把星幽澜的转世,在这一世是宣少侠的死对头,魔教的少主尤公子, 武功诡谲, 心狠手辣。 他暗中跟踪宣少侠,发现了原主的存在,便伪装成宣少侠到处作恶, 破坏他的名声。 村里人对此议论纷纷,原主拼命为宣少侠辩解, 反而换来了很多闲言碎语。 家里人被人戳了脊梁骨抬不起头,回到家便把所有的气都撒在原主身上, 将她锁在柴房里,转头就把她许给了王员外做小妾 宣少侠对此事一无所知,正在江湖上四处奔走,揪出那个败坏他名声的凶手。 等到原主被抬进王家之后, 宣少侠才知道这件事,他伤心欲绝,整日喝酒喝的烂醉如泥。 他的朋友不忍见到他这副堕落的样子,拉着他去青楼疏解心情。 宣少侠遇到了一个叫问琴的花魁,问琴长得竟与原主有七八分相似。 问琴对这位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少侠一见钟情,日日在他身边围着转。宣少侠被她感动了,两个人很快走在了一起。 不久后,宣少侠偶然得知原主并非自愿嫁给王员外,而是被家里人逼迫,在身不由己的情况下做了小妾。他私下找到原主,说要带她逃出去。 王员外是当地的土霸主,有财有势,原主担心家人被报复,拒绝了宣少侠。 这一切又被尤公子偷听到了。 夜里,尤公子伪装成宣少侠溜进了原主的房间,强行侵犯了原主,事情刚结束,丫鬟婆子推门进来了刚好瞧见。 王家上下都觉得原主有失贞洁,将原主浸猪笼,原主被塞进竹笼,四周站满了看热闹的人。 就在竹笼沉入水中的那一刻,尤公子现身将原主拖上岸来。 原主并不知道那天夜里侵犯她的人就是尤公子,她只看到了夜色中宣少侠的身影,又看到尤公子冒死来救她,心中满是恨意与感激。 她以为宣少侠是个始乱终弃的渣男,尤公子才是真心待她的人。 原主黑化了,加入魔教,成为了尤公子的情人兼手下,一心一意要报复宣少侠。 最后,在尤公子的精心设计下,原主间接害死宣少侠。 宣少侠死掉的那一刻,尤公子终于撕下了所有伪装,露出了真面目,哈哈大笑,将当年的真相全部吐露出来 得知真相的原主崩溃不已,殉情自尽了。 凌云志看完忍不住皱眉。 幽澜这个扫把星,谁沾上他谁倒楣。 幸好这是一个武侠世界,武侠世界想要报仇就简单多了。 而且原主还在和宣少侠谈恋爱,一切都没有发生。 眼看着时间差不多了。 凌云志拎上篮子,喊了一声“我去摘野菜了。” 屋里做绣活的嫂子手一顿,嘀咕道:“最近怎么天天去摘野菜?这都连着一个月了,山上的野菜怕是要被你摘绝了。” 凌云志没接话,自顾自地出了院子。 她顺着记忆中的小路往后山走,路两旁是庄稼地。 走到林子边上,一条小溪从山里蜿蜒而下,能看见底下圆溜溜的鹅卵石和小鱼。 一个腰间别着剑的白衣男人正站在树下静静等待,他身姿挺拔如松,白衣如雪 听到脚步声,男人转过身来,“秋花!” 凌云志跑向宣少侠,“你等久了吗?” “不久,我也才刚到。”宣少侠低头看着她。 凌云志伸手摸了摸他腰间的佩剑,“你怎么走哪儿都带着这把剑?” 宣少侠语气郑重,“秋花,一个剑客最重要的就是剑。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凌云志抬起头看着他,“我也想当剑客,你能不能教我武功?” 宣少侠脸上露出惊讶,眉头微微挑起,“你怎么突然想学武功?” “我也想仗剑走江湖。”凌云志脸上露出憧憬。 宣少侠轻轻笑了一下,“你一个女孩子,就不要打打杀杀的了。江湖上刀光剑影,不是你该去的地方。” “要是我遇到危险怎么办?” 宣少侠抱着胸脯,意气风发表示,“有我保护你。” 凌云志无语,你什么时候保护这个原主?原主受苦的时候,你明明和和长得跟长相神似原主的女人亲热。 她脸上露出失望,“可是……” 宣少侠注意到她的不对劲,低声问她:“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有谁欺负你了?” 凌云志点点头,委屈道:“你教我武功好不好!” 宣少侠犹豫了片刻,态度软了下来,叹了?气,“那好吧,我教你一些简单的防身技巧。” 他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在手里掂了掂,扔给凌云志,“接着。” 凌云志一把接住树枝,放下竹篮,挽起了袖子。 宣少侠走到她身侧,调整她的手腕,“手腕要直,不要太僵硬。” 他退后两步,摆出一个起手式,“来,跟我学。” 凌云志学着他的样子比划招式,一招一式倒也认真。 过了一会儿,凌云志突然“哎呦”一声,“练了这么久,野菜都没摘,都怪我每次都跑出来和你聊天,结果野菜也采不着,家里人说我不干活光知道往外跑,天天骂我。” 宣少侠脸上露出几分愧疚,“那……我去帮你采些野菜?” 凌云志摆了摆手,“采什么野菜,你去给我打只野鸡来,晚上家里还能开个荤。” 宣少侠愣了一下,无奈摊手,“这荒郊野岭的,哪来的野鸡?我在这林子里来来回回这么多趟,连根鸡毛都没见过。” 凌云志撇了撇嘴,“那行,野鸡没有,鱼总有吧?你去给我抓两条鱼上来。” 宣少侠走到溪边,低头看了看清澈见底的溪水,“我不会抓鱼。我从小到大就没干过这个。” 凌云志双手叉腰,一脸不满地看着他,“你看看你,这也不会那也不会,我天天跑出来找你,回去连根野菜都拿不出来,又要挨骂了。” 宣少侠既无奈又无语,他叹了?气,妥协道:“行行行,我想想办法。” 他重新走到溪边,挽了挽袖子,深吸一?气,右掌缓缓探向水面。 只见他掌心一沉,一股肉眼几乎看不见的气劲轰入水中,瞬间水花炸开。 凌云志被水花吓了一跳,往旁边一闪,又惊又喜,这就是传说中的内力?她什么时候也能练成这样? 两条巴掌大的鱼儿翻着白肚皮从水里飞了出来,落在地上地上。 凌云志愣了一下,欢呼着扑过去,一把抓起两条鱼,举到眼前看了又看,“太好了太好了,晚上有鱼肉吃了!” 她把两条鱼塞进篮子里,又采了几片叶子盖住,“下次你可要给我打只野鸡或者野兔啊。” 宣少侠站在溪边,看着她那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模样,无奈摇了摇头,“好,下次。” 凌云志提起篮子,“宣大哥,时候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 回到家里 嫂子放下手里的针线活,“今天野菜怎么这么少?那个野男人没帮你摘?” 凌云志面无表情,“哪来的野男人?” 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从嫂子身后探出头来,“姑姑,我可亲眼看到了,是一个穿着白衣服的男人,你们两个在小溪边,他还摸你的手了呢”! “诶!狗蛋可都看见了,你和一个男的光天化日之下拉拉扯扯,搂搂抱抱,全村人的脸都被你丢尽了!”嫂子提高了嗓门。 “光天化日之下拉拉扯扯,怎么了?我们又不是在床上拉扯。”凌云志无所谓。 “不要脸!”嫂子骂道:“前两天就看你偷偷摸摸的纳鞋底,一定是给你那姘头做的吧?等你哥回来,我一定告诉他。” 凌云志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一拳,砸在嫂子的鼻梁上。 嫂子捂着鼻子后退了两步,不可置信地尖叫,“反了天了!你居然敢打我!” 凌云志上前拳打脚踢,“打你又怎么样?等我哥和我爹回来了,我连他们也照样打!” 嫂子被打得东躲西闪,抱着狗蛋往门外跑,跑到院子里扯开嗓子喊:“来人呐!打人了!小姑子打嫂子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凌云志站在门?,静静看着她跑出去,转头回去烧水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6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2 第二世 嫂子一路哭天喊, 拉着狗蛋穿过村子。 莫老头和莫大郎正在在帮村长家修篱笆,她一进门就喊道:“爹!大郎!你们可要给我做主啊!” 院里的村民齐刷刷看过来。 莫老头本来正在和村长说话,一扭头就看见儿媳妇哭着冲进来,“哭什么哭?光天化日的, 丢不丢人?” 嫂子抹了把眼泪, 指着自己的脸, “爹啊,你那个好闺女打我啊!照着鼻子就是一拳,你看看, 你看看这血!” 莫大郎走过来一看, “秋花打的?” “可不是嘛!”嫂子声泪俱下, “我不就说她两句, 她就动手了!打我还不算,还说等她爹和她哥回来了,她连你们也照样打!” 莫老头和莫大郎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铁青。 村民调侃, “老莫, 你家这闺女不得了哇,敢打爹打哥了?” “还有更不要脸的呢!”嫂子一把拽出身后的狗蛋,“狗蛋, 你快说你看见了什么?” 狗蛋看到所有人都在看他,很是得意, “我看见姑姑了在小溪边,和一个穿白衣服的男人搂搂抱抱的!” 周围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莫老头脸色青一阵白一阵, 气得浑身发抖,“不要脸的东西!” 莫大郎的脸色也不好看,他攥了攥拳头,“爹, 回去再说,在这儿吵吵更丢人。” 莫老头站起身,“走,回去!我倒要看看,她还能翻出什么浪来!” 莫家四人脚步飞快地往家赶。 …… 嫂子跑出去之后,凌云志去了灶房。 灶台是用黄泥糊的,一口铁锅架在上面,凌云志往锅里添满水。 她觉得口干舌燥,但是家里没有凉开水。 凌云志以前穿越过的世界,不管是王玉兰、范问香和刘小玉,又或者是上个世界的杨云,虽然都是农村人,但家里都有个读书人,家里稍微讲究些。 这个世界的莫秋花一家完全就是地道的农村人。 烧水对于莫家人来说既费柴火又费时间,喝水都是直接喝井水。 凌云志只觉得这家人运气太好了,常年喝井水居然没得痢疾或者血吸虫病。 锅里添满了水,她往灶膛里添柴烧水,接着开始杀两条鱼。 菜刀上还沾着切野菜留下的叶子,干掉了黏在上面,她扣掉了干巴的菜叶子,又洗了洗。 凌云志用刀划开鱼腹,把鱼肠鱼胆掏干净,又用刀背把鱼鳞刮掉,银白色的鳞片飞溅起来。 把鱼在水里洗了两遍,总算收拾干净。 凌云志翻了灶台角落的瓶瓶罐罐,终于找到一个小半罐黄黄的大块粗盐,她用刀背敲了敲,碎成几块,捏起来一点点抹在鱼身上。 将鱼裹进叶子里,灶膛里的火还旺着,她把两条鱼放在灶膛口的位置。 不一会儿锅里的水开了,灶膛里的火越来越小。 凌云志用火钳在灶膛中间扒拉出一个小坑,把两个叶子包小心翼翼放进去,再把滚烫的灰轻轻盖在上面,让灰把鱼包得严严实实。 做完这一切,她的脸已经被烘的滚烫。 外面突然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 几个人鱼贯而入,为首的莫老头死死盯着她,劈头盖脸就质问道:“莫秋花!我问你,你是不是在外头有了姘头?” 凌云志把湿漉漉的手往围裙上擦了擦,“有就有,怎么样?” 莫老头显然没料到她会是这个反应,“你!母狗不吊尾,公狗不上身!你不要脸!” 莫大郎走到莫老头身边,“秋花,你知不知道村里人现在怎么议论咱们家?我出门干活,人家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什么的都有!你让我们怎么在村里抬起头来?” 嫂子从莫大郎身后探出头来,“可不是嘛!光天化日跟野男人在山里搂搂抱抱就够丢人了,我还瞧见她偷偷摸摸纳鞋底呢,她把家里的布料拿去给姘头做鞋底,胳膊肘往外拐!” 这个时代,生产力不发达,家里的内衣、袜子、鞋底、鞋子,春天穿的单衣,夏天穿的汗衫和裤子,冬天穿的棉衣和棉裤,连床单被褥,都是家里女人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莫家只有莫秋花和嫂子两个女人,原主给宣少侠做鞋底,在嫂子看来,这不仅是吃里扒外,更是明摆着偷懒。 莫秋花给姘头做鞋底,那家里的活可不就全落在她头上了? 莫老头听了这话,更加生气,“你拿家里的布料给野男人做鞋?你这个赔钱货!” 凌云志指着他,“我赔钱货?你身上穿的,床上睡的被子被褥都是我一针一线缝出来的,我把这些东西卖了换成钱扔河里还能听个响呢,你有本事别穿!” 莫老头浑身颤抖,抬起手,“好啊,小兔崽子,你翅膀硬了,今天让我好好教训教训你!” 凌云志转过身跑到灶台边,抓起水缸里的葫芦,然后舀水朝莫老头三人泼去。 莫老头还没反应过来,一道道的水柱泼了过来。 “啊啊啊!!” 连续几道滚烫的开水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溅落在莫老头、莫大郎和嫂子三个人身上,烫得嗷嗷直叫。 “啊啊啊啊!烫死了!烫死了!” 狗蛋站在最后面,吓得扭头就跑了出去,躲在院子里,探出半个脑袋往里张望,大气都不敢出。 凌云志把葫芦瓢扔回水缸里,弯腰从灶膛里抽出了烧火棍,攥着烧火棍,朝三个人走过去,“用得着你们几个教训我?你们就是找打!” 她一棍又一棍抽到三人身上,莫大郎和嫂子“哎呦”一声尖叫,连滚带爬往门口跑。 莫老头被泼了开水又被追着打,一张老脸憋红了,指着凌云志“你、你、你”了半天。 凌云志的烧火棍又抽过来了,莫老头这才回过神来,转身就往外跑。 三个人跑出了院子,一连跑出了好几米才喘着粗气停下。 凌云志站在院子门口,看着离得远远的三个人,转身回了灶房。 她把烧火棍随手扔回了灶膛边,甩了甩手。 用葫芦瓢舀开水的时候,她的手沾到了开水,不过原主的手上都是老茧,她居然觉得不是很痛。 凌云志还是用凉水冲了冲手,接着在灶膛前蹲下身,用火钳扒拉出那两个叶子包。 叶子已经被焖得变成了焦褐色,散发出一股混合着草木灰和鱼鲜的独特香气。 她夹起其中一个,放在灶台上,揭开了其中一个叶子包的一角。 白嫩嫩的鱼肉露了出来,热气腾腾,鱼香扑鼻。 凌云志不由自主咽了口口水,对于常年吃不饱饭的原主来说,鱼肉是难得的美味。 …… 莫大郎、莫老头和嫂子三人刚喘口气,迎面就走来了两个人。 一个是莫瘸子,他走路一瘸一拐的。 他后面跟着的是隔壁村的刘大娘,矮矮瘦瘦的,脸上笑眯眯的。 “哟,莫老哥!”莫瘸子先开了口上下打量着三人,“你们这是……怎么慌慌张张的?家里出啥事了?” 嫂子和莫大郎面面相觑,谁也没吭声。 莫老头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清了清嗓子,硬撑着说道:“没啥大事,我跟大郎教训了我家不听话的丫头,她现在正在屋里哭着反省呢。我们三个出来转转,让她自个儿想明白。” 莫瘸子点点头,也没多想,“莫老哥,我来是想跟你家借几样东西。明天我成亲了,想跟你们家借碗和桌子椅子。” 莫家三个人齐刷刷看着莫瘸子,脸上全是惊讶。 莫瘸子是个瘸子,家里又穷,地没几亩,还是个懒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他? 莫老头上下打量着他,语气里满是不可置信,“你要成亲了?” “是啊。”莫瘸子咧嘴笑了,“明天就办酒席,简陋是简陋了点,但好歹是个喜事。这不,多亏了刘大娘,要不然我这辈子怕是娶不上媳妇了。” 刘大娘笑吟吟摆摆手,“哪里哪里,是瘸子自己有福气,我也是顺手牵个线,不值当谢的。” 莫老头道:“那可恭喜恭喜了。是哪儿的姑娘啊?” “从别的地方来的。”莫瘸子笑着搓了搓手。 莫老头识趣没再追问,心里有了数,点了点头,“行,碗筷桌椅都不是问题,明天一早我就给你送过去。” “那就多谢莫老哥了!”莫瘸子连忙道谢。 刘大娘这时候转过头来,“对了,你们家那个丫头多大了?有没有定亲?” 嫂子愣了一下,连忙接话,“还没呢!还没呢!刘大娘,你手头要是有合适的人家,可得帮我们相看相看啊。” 刘大娘笑眯眯,“成,我留意着,有合适的就跟你们说。” “那可太谢谢刘大娘了!”嫂子声音里透着几分急切,恨不得明天就把小姑子嫁出去。 几个人又寒暄了几句,莫瘸子和刘大娘离开了。 …… 狗蛋一直趴在院门口的树后面,探着半个脑袋往里瞧。 他看见姑姑正坐在灶台边的小板凳上,吃着白嫩嫩的鱼肉。 狗蛋咽了咽口水,转身就跑。 “娘!爹!爷爷!姑姑在吃鱼!可香可香了!” 莫老头三人听见这话,三个人同时一愣。 嫂子问道:“鱼?哪来的鱼?” “不知道!”狗蛋拉着莫大郎的衣角,“就是在吃鱼,我亲眼看见的!香得很!” 莫老头皱了皱眉,“走,回去看看。” 三个人一前一后进了院子。 凌云志还坐在小板凳上,灶台上摊着两个打开的叶子包,一个只剩下鱼骨架和一些碎渣,另一个还完好。 凌云志把最后一小块鱼肉塞进嘴里,伸出舌头舔了舔手指上的油脂。 这鱼倒是嫩而且没什么刺,可什么调料都没有,有点腥味,还有股粗盐带来的苦味,吃一条就有点腻了。 莫老头跨进灶房,“秋花,你哪来的鱼?” 凌云志并没有回答,而是依旧舔着手指,“还有一条,分你们吃吧。” 莫老头三人齐刷刷看向那条鱼,鱼皮焖得微微发焦,泛着油亮的光泽。鱼很大很肥,最厚实的地方肉鼓鼓的,一看就不那种瘦骨嶙峋的小鱼。 莫老头伸出手,撕下一块鱼肉塞进嘴里。他嚼了两下,莫大郎见他爹动了手,也跟着撕了一块。嫂子更不客气,伸手就扯了一大块鱼肚子上的肉,塞进狗蛋嘴里。 四个人围在灶台前,你一块我一块,没一会儿就把那条鱼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之后,莫老头抹了抹嘴,“这鱼……又大又肥,不是那种又小又瘦刺又多的小鱼。秋花啊,你跟爹说实话,是不是……你那个姘头给你买的?” 莫大郎也在旁边搓了搓手,“妹妹,妹夫,他是卖鱼的吗?” 狗蛋一听这话,眼珠子一下子亮了起来,卖鱼的?那岂不是天天有鱼吃了? 嫂子站在一旁不说话,舌头不自觉舔了舔嘴唇上残留的油腥。 凌云志没说话,提着篮子离开了,她记着林子附近有一片竹林来着。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7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3 第二世 竹林 凌云志挑了几根老竹子, 砍了三根,削去枝杈拖回了家。 回来的时候,灶房里已经飘出了饭菜的香气。 嫂子做了一锅糙米饭,又炒了一碟子黑乎乎腌菜和绿油油的绿叶菜。 一家人围坐在灶房里的小矮桌前, 凌云志盛了一大碗饭, 莫老头抬头看了她碗里的饭, “都快点吃,吃完别磨蹭。把旧的碗筷收拾出来,明天给莫瘸子送去。人家明天就成亲了, 别耽误了正事。” 莫大郎嘴里感慨道:“真没想到, 莫瘸子也娶上媳妇儿了。打了多少年光棍了, 我还以为他就这么过了呢。” 他顿了顿, 语气里带着几分羡慕,“我今儿听大壮他们家说,莫瘸子那媳妇儿长得可俊了, 白皮肤, 大眼睛,便宜他了。” 凌云志夹了一筷子腌菜,“买来的姑娘, 能有什么好说的。” 话音刚落,莫老头的筷子“啪”地拍在了桌上, 今天他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秋花晚饭居然还敢吃那么多, “你懂什么?莫瘸子那么大把年纪了,腿又瘸,家里又穷,哪个正经姑娘愿意嫁他?要是不买, 他这辈子就断了香火了!你是不是要看到别人断子绝孙你才高兴啊?” 凌云志没再接话,吃完饭坐到院子里的小板凳上。 她拿起柴刀,先削去竹节上凸起的棱条,再将竹子破开。 莫家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所以她只能自己做小竹刀,能将就用就行。 她一点一点削出刀身的形状,削出雏形后,把刀刃磨薄,手里的竹刀一点一点成形。 凌云志坐在院子里,手里的竹刀已经磨出了两把像样的雏形。 竹屑落了满满一地,她的脖子和后背都湿透了,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竹屑。 莫家四人此时已经洗完了澡。 洗澡盆还放在灶房角落里,那是个半人高的大木盆,凌云志走过去一看,水十分浑浊,底里全都是淤泥。 凌云志弯下腰,双手扣住盆沿,一用力,浑水哗啦啦泼出门外。 她拎起木桶,打了好几桶水,把竹屑扫到一起,和剩下的竹子一起捡进灶房。 “你烧水干什么?”莫老头不知什么时候站在灶房门口,眯着老眼,嘴角往下撇了一撇。 凌云志头也没抬,“洗澡。” “洗澡?”莫老头嗤了一声,“现成的水你不洗?偏要自己烧水?我年轻的时候水当成泥浆要也照样洗,我洗了几十年,哪个不是这么过来的?就你事多。柴火不要钱啊?你个败家玩意儿!” 凌云志蹲在灶前,“我用我自己砍的竹子,我又没让你烧,你多什么嘴?” 莫老头被噎了一下,胸口剧烈起伏了两下,“你真是翅膀硬了!” 凌云志没等他说完,叹了口气,无奈从灶肚里抽出那根烧了一半的竹子。 竹子的末端还燃,她抬手就朝莫老头抽去。 竹子抽在莫老头的胳膊上,“刺啦”一声,布料上留下一道焦黑的痕迹。 莫老头捂着胳膊往后跳了一步,脸上的表情又是疼又是不敢置信,“你又打我?你敢打你爹?” “我下午不是才刚打过你吗?你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凌云志又是一竹竿抽过去。 莫老头疼得龇牙咧嘴,心想不能再这样下,“大郎!你妹妹又打人了!” 莫大郎正看见他爹被追着打的场面,一步挡在莫老头前面,伸手拦住了凌云志,“够了!那是咱爹,你打爹?你还有没有规矩了?” 凌云志将竹竿抽在莫大郎身上。 灶房里乱成一锅粥,莫老头躲在莫大郎身后,莫大郎躲来躲去找不到出路,“女儿打老子,还有没有天理了?” “天理?我看你是皮痒了!”凌云志下手更重了。 打了足足好一会儿,凌云志终于停了手。 她确实累了,竹子在手里变得沉甸甸的,胳膊酸得抬不起来,额头上全是汗,此时锅里水咕噜噜烧开了,“今天就暂且饶过你们。” 她拎着水转身洗澡去了。 莫老头和莫大郎气喘吁吁靠在墙角,一个捂着胳膊,一个揉着后背, 嫂子这时候才敢出声,扶住莫大郎,心疼得声音都变了调,“你看看,你看看这打的,胳膊上都起泡了……” 她一边心疼一边偷瞄灶房里间,压低声音说,“秋花怎么大变样了,莫不是鬼上身了?” 莫老头咬牙切齿,“这个死丫头,人还没嫁出去呢,心就不在家了。” 莫大郎道:“爹,要不……干脆早点把她嫁出去得了。再这么下去,这个家还像个家吗?” 莫老头咬着后槽牙,没说话。 …… …… 第二天一早,莫老头一家就忙活起来。 莫大郎和莫老头,还有莫瘸子家的亲戚抬着八仙桌,嫂子和凌云志怀里抱着一摞粗瓷碗,赶往莫瘸子家里。 莫瘸子家门口已经贴上了红纸剪的双喜字,院子里摆了几张借来的桌凳,乡里乡亲的已经来了些人,三三两两帮忙烧水、杀猪、洗菜或者布置碗筷。 莫瘸子今天穿了一身新衣裳,逢人就拱手,脸上洋溢着微笑。 凌云志进了里屋。 屋里光线昏暗,只有一扇小窗透进些光亮,靠墙放着一张老式木床,铺了大红色的新褥子,上头还撒了些花生和红枣。 床边的小凳子上坐着一个姑娘,十六七岁的年纪,圆脸杏眼,穿着一身红色的嫁衣料子粗糙,手放在膝盖上。 姑娘旁边坐着一个老婆子,六十来岁,穿一身新衣服,这就是莫瘸子的老娘莫老婆子 凌云志笑盈盈道:“婶子,我来看看新娘子。” 她望向了那姑娘,“新娘子你叫什么名字?” 姑娘抬起头看着她,嘴唇动了一下,又闭上了,目光在莫老婆子脸上扫过。 凌云志于是转头看向莫老婆子,“婶子,新娘子怎么这么害羞?” “不是不是。”莫老婆子嚼着花生米,“她是外地的,听不懂咱们这边的话。等过些日子就好了,慢慢就听懂了。” 凌云志没再说什么,目光在那个姑娘身上又停了一瞬,那姑娘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院子里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瘸子他娘!彩球呢?彩球跑哪儿去了?你出来看看。” “来了来了!”莫老婆子拍了拍手上的花生壳屑子。 今天是成亲的大喜日子,满院子都是乡里乡亲,外头人来人往,这姑娘跑不掉,她站起身,掸了掸衣摆上的碎屑,一脚跨出了房门。 只剩下凌云志和那个姑娘两个人。 姑娘缓缓抬起头来,眼眶泛红,直直看着凌云志,嘴唇抖了抖,声音很小,“求求你……帮帮我,求求你……” 不是本地口音,是不太标准的官话。 凌云志伸出手,从袖子里摸出竹制小刀,递了过去。 姑娘低下头看了一眼,又抬起头看着凌云志。 莫老婆子一步跨进来,手里还捏着一把瓜子和花生,瞥了一眼那个姑娘脸上停了一下,又笑盈盈的把瓜子和花生塞进凌云志手里,“秋花,尝尝。” 那姑娘把小刀飞快攥进掌心,缩进袖子里,动作快得几乎看不清。安安静静坐在小凳子上。 凌云志结果那把瓜子和花生,“谢谢婶子。” 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 …… 就在凌云志待在新娘子房间里的时候,刘大娘已经笑眯眯找上了莫老头四人。 她笑容热络,好像和莫家人是多年好友,“莫老哥,我昨几个回去,可听说了一桩事儿。你们家秋花丫头,是不是在外头有了相好的?我听着村里人嚼舌头,说什么在小溪边跟一个穿白衣服的男人拉拉扯扯的……” 莫老头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不太好看,旁边的莫大郎瞪了嫂子一眼,都怪他婆娘,昨天当着那么多人面直接说了出来。 现在被人当面说出来,跟扇耳光差不多。 莫老头干咳了一声,强撑着笑脸说道:“刘大娘,我们家宠女儿,秋花那丫头从小就没受过什么委屈。嫁人毕竟是终身大事,找女婿嘛,总得问问姑娘自个儿愿不愿意。年轻人……年轻人嘛,见个面说说话,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刘大娘顺着他的话头点了点头,“那是那是,小年轻嘛,我懂得,都懂得。” 她顿了顿,话锋一转,“不过啊,莫老哥,我这儿倒有一桩更好的亲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 莫老头眼睛一亮,忙往前凑了半步,“什么亲事?快说来听听。” 刘大娘不紧不慢说道:“是镇子上的王员外,想找个小妾。” 嫂子一听,抢着问道:“是不是镇子外头那片田庄的王员外?家里有好几百亩地的那个?” 刘大娘点点头,“对对对,就是他。我跟你们说啊,他家里良田万顷,镇子上的米铺、银铺、布铺,全都是他们王家的。那才叫有钱有势,手指头缝里漏一点儿,就够咱们庄稼人吃一辈子的。” 嫂子的脸上顿时乐开了花,两只手拍了一下,“那可真是攀上贵人了!” 莫大郎站眉头皱了一下。 他看了自家婆娘一眼,觉得太丢人现眼了,忍不住开口道:“刘大娘,我们家可不是那种卖妹妹的人家,我们是绝对不会让姑娘给人做小妾的。” 刘大娘听了,伸手拉了拉莫大郎的袖子,“哎呦,莫大郎,你听我把话说完嘛。你们有所不知,那王员外年过四十,家里头只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都没有!只要你们家秋花嫁过去,能生下一儿半女,那就能在王家站稳脚跟。要是能顺利生下个儿子,那王家的万贯家财,将来不都是她儿子的!” 莫老头的眼珠子转了转,不知在想什么。 莫大郎也不再吭声了,眼睛瞬间瞪大。 刘大娘又说道:“王员外说了,聘礼愿意出二十两银子。” “二十两?!”莫老头的声音都变了调,搓着搓手,两只眼睛放光。 嫂子拉着莫大郎的袖子,“二十两!都够上私塾了!” 莫大郎对莫老头说道:“爹,狗蛋今年快五岁了,要是有了这笔钱,就可以送去镇上的私塾念书了。” 刘大娘又补充道:“而且王家知道我们这些农户嫁女儿不容易啊,愿意出钱,给秋花做一箱四季衣裳当嫁妆。” 嫂子脸上露出震惊,“男方连嫁妆都补贴!” 莫老头和莫大郎对视一眼,心里有了数。 嫂子脸上又露出几分担忧,压低了声音说道:“可是秋花现在……” 碍于媒人在场,她不好意思直接说,秋花现在动不动就打骂,半点由不得人。 只含糊道:“……万一她不愿意咋办?到时候又闹起来,可够咱们喝一壶的。” 莫老头闻言,哼了一声,语气透露出一股狠劲,“她不愿意?她凭什么不愿意?这么好的人家,天上掉下来的福气,她要是还不愿意,那可真是遭了天谴了!她要是敢跟那个小白脸儿纠缠不清,我就是拼上这条老命,也得把这对鸳鸯要打散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8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4 第二世 村里习俗, 中午是简单的席面,凌云志吃了一碗糯米团子和几个如意卷。 真正的席面要到晚上,那时候有有八荤一素,那才是正正经经的喜宴。 吃完了饭, 莫老头几人不见了踪影, 只有狗蛋还在和几个孩子一起啃红鸡蛋。 凌云志转身出了莫瘸子家, 沿着村后的土坡上了山,远远就看见了小溪边的宣少侠,他站在那儿, 一袭白衣, 身姿挺拔, 手里还提着一只鸡。 凌云志走过去, 低头看了看那只鸡,两只翅膀被草绳捆着,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叫声, “这只鸡哪来的?” 宣少侠露出笑容, 提起那只鸡展示,“在林子里打猎到的。” 凌云志蹲下来,翻了翻那只鸡的翅膀, “宣少侠,这鸡肥得很, 一看就是家鸡,不是野生的, 说不定是哪家农户的鸡跑丢了。” 宣少侠愣了一下,脸上露出几分窘迫,“好吧,这是…是我在镇上买的。我想着你昨天说想吃鸡, 就……顺手买了一只。” 凌云志看了他一眼,伸手接过那只鸡,在手里掂了掂,“谢了。” 她把鸡拎到跟前又看了看,却忽然叹了口气,“不过说实话,比起吃的,我更想学武功。昨天你抓鱼,一掌拍下去,水花炸开,鱼就从水里飞上来了!太酷了!那一定就是用传说中的内力把鱼轰上来的吧?我也想学。” 宣少侠听她这么说,脸上流露出认真认真,摇了摇头,“内力不是一天两天能练出来的。根基最重要,我从五岁起就开始扎马步、练拳脚,日复一日,从不间断,到如今十几年了,也不过是略有所成。你现在才起步,不知道要练到什么时候才能……” “好吧。”凌云志叹了口气,换了个话题,“今天村里有人娶媳妇,我看到了那个新娘子,十六七岁的姑娘,估计是被人买来的。我想去救她,你跟我一块儿吧。以你的武功,救个人不是难事。” 宣少侠听完,沉默了片刻,语气温和,“秋花,我知道你心地善良,见不得别人受苦。可是……农户卖女,多是家贫欠债、走投无路的无奈之举。这是民间家事,官府律法来管束,绝非江湖中人能够随意插手干预的。” 凌云志在心里“啧”了一声,眼前这位玄霜仙尊可是能和养女兼学生谈恋爱的人,要不是因为这是玄幻世界,早就该去吃牢饭了。 “秋花?”宣少侠见她不说话,微微皱了皱眉,“你在想什么?是不是不开心了?” “是有点不开心。”凌云志低头看了一眼手里那只鸡,拎起来晃了晃,“既然这样,那你帮我杀个□□。咱们在这儿把鸡烤了吃,省得带回去还要被家里人盘问。” “杀鸡?”宣少侠看了看那只还在扑腾的鸡,又看了看自己腰间的佩剑,犹豫了一下,“我……不会杀鸡。再说,我这剑是用来行侠仗义的,不是用来杀鸡的。” 凌云志看着他那一脸为难的样子,忍不住叹了口气,失望点了点头,“好吧。” 两个人又聊了几句,宣少侠说近日江湖上有些事要处理,可能不能天天来见面了。 凌云志随口应着,宣少侠转身沿着溪边的小路走了。 凌云志蹲在溪边,望着溪水发了一会儿呆。 身后不远处的灌木丛里,传来一声极轻极细的响动。 凌云志转过头,“谁?” 一个人从树后走了出来。 那人约莫二十出头的年纪,一袭黑色长衫,目光落在凌云志身上,“在下姓尤。今日路过此地,恰好见着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宣少侠,心中仰慕,没想到……也看到了少侠与姑娘说话。在下多有冒犯,失礼了。” 凌云志上下打量了一番,玄霜和幽澜一个穿白衣一个穿黑衣,搁这cosplay黑白无常来索原主的命呢? 她语气不善说:“恰好路过?谁知道你在这听了多久?我说你这个人,偷听别人说话,要不要脸?” 尤公子居然也不生气,微微低下头,语气略带,几分歉意,“姑娘教训得是,是在下失礼了。” 凌云志站起身,“知道就好,下次要是再偷听,我可对你不客气了!” 尤公子抬眼看了她一眼,“方才姑娘与宣少侠说的话,在下无意间听到了几句。姑娘心善,见那新娘子可怜,想要救人。不瞒姑娘说,在下与姑娘想法一样,被在下愿意助姑娘一臂之力。” 凌云志愣了一下,犹豫了一瞬,语气里带着几分掩饰不住的雀跃,“真的?你愿意帮忙?” “自然。”尤公子点了点头,语气郑重,“在下虽非什么大仁大义之人,却也见不得这等强买强卖的勾当。那新娘子年纪轻轻,背井离乡,被卖到这穷乡僻壤,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瘸子,这辈子就算毁了。这个世道,女子本就不易,生来便身不由己,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处处由不得自己做主。若连我们都不肯伸手拉一把,她这一生还有什么盼头?” 他顿了顿,“姑娘放心,这件事在下管定了。能与姑娘一道救她脱离苦海,是在下的福分。” “那太好了!你真是大好人呐!”凌云志眉眼弯弯,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那只鸡,又抬起头来,“我没什么可以答谢你的,我请你吃烤鸡?就当是谢礼。” 尤公子看了一眼那只鸡,又看了看她,“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凌云志从溪边捡了几块石头垒了个简易的灶,又在林子里拾了些干柴枯枝,堆在一块儿生了火。 鸡用树枝穿好了,架在火上慢慢烤。油脂滴在火焰上,发出“滋滋”的声响。 凌云志翻着树枝,让鸡身烤得均匀。 等到鸡皮烤得金黄焦脆、油脂滋滋作响的时候,她撕下鸡翅尖,咬了一口。鸡肉嫩滑,外皮酥脆,虽然什么调料都没有,但胜在新鲜。 她吃完了鸡翅尖,意犹未尽舔了舔手指,将鸡腿递给了尤公子。 尤公子接过去,吃得很慢,姿态倒是优雅。 吃完了整只鸡之后,凌云志歪着脑袋想了想,“这样吧,等晚上大家吃喜酒的时候,人多眼杂,咱们趁乱动手,把人救出来。你说怎么样?” 尤公子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胸口摸出一个小小的纸包,递到凌云志面前,“就凭我们两个还是有些势单力薄,这是迷药,姑娘你找个机会,偷偷下在晚上的酒菜里面。等众人都昏睡过去,咱们再进去救人,神不知鬼不觉,也省得动刀动枪。” 凌云志伸手接过那包药,“好。晚上还在那片小树林见面,咱们到时候见。” 尤公子点头,“一言为定。” 凌云志走出两步,又停下来,转过身上下打量了尤公子一眼,“对了,尤公子,你晚上来的时候,穿得别那么招摇。咱们村小,来来去去就那些人,你这身衣裳往人堆里一站,一眼就被认出来了。找件旧点的换上,最好灰扑扑的那种,混在人群里看不出来最好。” 尤公子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袍,随即轻笑一声,朝她拱了拱手,“姑娘说得是,在下记住了。” 凌云志满意地点点头,这才转身走了。 …… …… 莫家 凌云志刚踏进院门,就看到莫老头、莫大郎和嫂子三个人整整齐齐站在堂屋。 地上里多了一个小小竹篮,盖着一块红布,看不出底下装的是什么。 三个人见她进来,脸上不约而同地浮起了笑容。 凌云志站在门口,扫了一眼那篮子,又看了看三个人脸上的表情,心里大概有了数,“爹,大哥,嫂子,你们怎么都站在屋子里,这篮子是什么?” 三个人面面相觑了一瞬,莫老头抢先开了口,“哦,那个啊,莫瘸子暂时放在这儿的,到晚上成亲的时候要用的。” “什么呀?让我看看。”凌云志伸手就要去掀红布。 莫大郎一把拍开凌云志的手,“没结婚的姑娘不能摸。” “是啊是啊,”嫂子也笑着接话,“等你以后嫁人就知道了。” 凌云志看了她一眼,“行。”转身去灶房倒了碗水喝。 莫老头三个人对视一眼,似乎都松了口气。 又过了一阵,天色彻底暗下来了。 莫老头对凌云志和嫂子道:“你们赶紧先去莫瘸子家,去占个好位置呢。” 嫂子应了一声,拉着凌云志出门。 晚席摆在莫瘸子家的院子里,比中午热闹了许多。 凌云志坐了一会儿,“嫂子,我去趟茅房。” 嫂子撇了撇嘴,“赶紧去吧,快开席了。” 凌云志点了点头,跑出了莫瘸子家的院子。 到了自家院门口,远远看见莫老头和莫大郎锁上了门。 等两人走远之后,她撬开锁,径直走向屋里 那个篮子藏在了莫老头屋里的大衣柜里。 凌云志蹲下来,一把掀开了那块红布。 里面是白花花的银子,她伸手拿起一个,在手里掂了掂。 一锭是五两,四锭整整齐齐地摆着,下面还叠了几块布料,她用手指捻了捻,是棉布。 凌云志把银子放回篮子里,重新盖上红布,站起身来。 她没想到莫家人动作这么快,媒婆那边就已经把银子送过来了。 …… …… 莫瘸子家院子里摆满了桌凳,村里人来得差不多了。 莫老头一只胳膊搭在莫瘸子肩膀上,醉醺醺笑道:“莫老弟儿,你说你打了半辈子光棍,可算赶在老了之前把媳妇娶上了!可得加把劲啊,赶紧抱个大胖小子,趁我这把老骨头还硬朗,还能喝上你儿子的满月酒!” 莫瘸子被他说得满脸通红,咧着嘴笑。 莫大郎坐在对面,端着一碗酒站起来,朝莫瘸子举了举,大声说道:“瘸子叔,小时候你看着我长大,现在轮到我在旁边看着你儿子长大了!你可别让我等太久了啊!” 话音刚落,满桌的人都笑了起来。 凌云志坐在角落里,手里捏着一小壶酒。 她趁着没人注意,端着那壶酒溜出了院子。 林子里,一个人影已经等在那里了。 尤公子换了一身衣服,深灰色的粗布短打,往那一站,乍一看倒真像个普通人,“姑娘来了。” 凌云志点了点头,一把拉起他的袖子,带着他往村里走,“跟我来。” 走进村子,凌云志停下来,转过身,从怀里掏出那壶酒,递到尤公子面前,“现在席上正热闹着呢,拿着,你们男人不都爱喝酒嘛。我特意偷了一小壶出来,给你喝的。” 尤公子低头看了看那壶酒,他拔开壶塞,仰起头壶口对着嘴,潇洒往嘴里倒了一口。 酒液顺着喉咙滑下去,他砸吧砸吧嘴,回味了片刻,“这酒……不是在下喝过最好喝的。不过,是最特别的一壶。” 凌云志歪了歪头,“特别?哪里特别了?莫瘸子家的酒,跟别家的也没什么两样吧?” 尤公子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因为这壶酒,是姑娘带给在下的。” 凌云志挑了挑眉,嘴角微微翘起来,“除了你说的之外,这酒还有点特别。” 尤公子往前迈了半步,微微俯身,盯着凌云志的眼睛,“还有什么特别的?” 凌云志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这酒里头放了你下午给我的那包迷药。” 尤公子的眼睛骤然瞪大了,“你?!” 凌云志捂嘴轻笑。 尤公子眼里满是猝不及防的惊愕和不敢置信,“你是在开玩笑?” 一股眩晕感让他的脑子天旋地转,他的身体晃了一下,手扶着旁边的土墙,可脚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使不上。 凌云志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尤公子原剧情里把原主害惨了。 原剧情他本来就有陷害过宣少侠的前科,姓尤递过来的那包“迷药”,谁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 说不定是想陷害她。 尤公子踉跄着倒退了一步。 眼前这个村姑没有似乎武功,因此而他小瞧了对方,对这村姑递来的酒并没有起丝毫疑心。 没想到却在阴沟里翻了船。 他一只手伸向腰间,想要抽出佩剑,杀了眼前这个村姑。 凌云志弯腰地上抄起了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对准他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尤公子的身体直挺挺倒了下去,剑从手里滑落,“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9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5 第二世 莫瘸子家里 院子里热闹的不行, 说话声、孩子们的笑声、碗筷碰撞的声音…… 各种声音搅在一起,从门缝里挤进来。 那姑娘蜷在床边,双手交握搁在膝盖上,目光落在脚前的那一小片泥地上。 外头的欢声笑语落在她耳朵里, 只是一团混沌的噪音。 忽然, 外头传来一个女声。 隔着一堵墙都能听得那女人在喊什么, 语速很快,像是出了什么急事。 虽然她听不懂这个村的方言,但她听见院子里瞬间安静了几秒, 然后是一阵桌椅挪动的声响, 像是一屋子的人同时站了起来, 争先恐后往外涌。 脚步声越来越远, 院子里很快安静下来,只剩下零星的一两个人还在说话。 莫老婆子走进了,她搬了把矮凳, 她的任务就是看住这个新买来的媳妇。 姑娘心跳得飞快, 她抬起头,看了门口的莫老婆子一眼,手指慢慢缩进了袖子里。 竹刀还在。 姑娘深吸了一口气, 把袖口捏紧了。 …… …… 莫家村的人全挤在一处,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伸长了脖子往里头看。 尤公子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一动不动趴在那儿。 凌云志站在中间,脸上带着几分义愤填膺的表情,“我方才去上茅房,就看见这个人鬼鬼祟祟在我家附近转悠。我躲在树后面看了一会, 没想到竟然溜进了我家!我趁他不注意,我从后头摸了块石头,一下子给他打晕了。” 周围的村民纷纷露出了然的神色,一个个交头接耳起来。 “这年头,什么贼都有,专挑人家办喜事的时候下手,人多眼杂好浑水摸鱼。” “亏得秋花这丫头机灵,要不然真让这贼溜进去了。” “这人看着倒是一表人才,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可惜了。” “莫老哥,你快回家瞅瞅去,有没有丢什么东西。” 莫老头愣了愣神,“哎呀!”一声就冲进了家里。 莫大郎和嫂子也连忙跟了上去。 不一会儿,莫老头家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我的钱!我的钱都不见了!” 一群人顿时涌进莫老头家里。 莫老头瘫坐在地上,面前是一个翻倒的竹篮,篮子底朝天地扣着,几块布料躺在地上。 莫大郎站在门口,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嫂子扶着门框,腿都软了,“二十两……二十两银子啊……就这么没了……” 莫老头猛地从地上爬起来,一把推开人群就往外冲。 他冲到尤公子身边,蹲下来在他身上搜,袖子里、裤腰带里、靴筒里,翻了个遍,“钱呢?钱呢?” 什么都没有。 莫老头颤抖,“这贼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 凌云志站在人群里,开口道:“他既然知道今天晚上瘸子叔成亲,大家都去瘸子叔家吃喜酒了,各家各户都没人。说不定他还有同伙呢,要我说,咱们得赶紧把他押到官府去。” “对对对!秋花说的对!”莫老头如梦初醒,“押到官府!把银子追回来!” 周围的村民也纷纷附和,“拿绳子来!”“别让他跑了!” 有人主动拿来了麻绳,三下五除二把尤公子的双手反绑在背后,又在他脚上缠了几道,捆得结结实实。 “先关柴房里头,明天一早送官府!”莫大郎擦了把额头的汗。 几个汉子七手八脚地把尤公子抬起来,扔进了莫老头角落里那间堆柴火的土屋。 村民们还没散去,三三两两站在莫老头院里议论。 “今天大喜的日子,怎么遇到这样的事?” “看了以后要多留个心眼。” 这时候,一个胖墩墩的中年妇女跌跌撞撞跑进院里来,“不好了!不好了!出大事了!” “怎么了?又出什么事了?” 妇人指着莫瘸子家的方向,手“新、新娘子、新娘子她……跑了!” “什么?!我媳妇跑了?!”莫瘸子尖叫,立马一瘸一拐往家里冲去。 全村都炸开了锅,交头接耳。 “新娘子跑了?大婚当日跑了?” “这才刚拜了堂,人就没了?” “快快快,去看看!” 村民们又一窝蜂地涌出院门,往莫瘸子家跑。 莫瘸子家 莫瘸子老娘倒在门边,两个妇女正一左一右把她扶起来。 老太太的后脑勺上肿了一个大包,人倒是清醒了,一只手抖抖索索捂着后脑勺,嘴里哎呦哎呦地叫唤。 莫瘸子挤进入群,看见自家老娘这副模样,蹲下来一把扶住老太太的肩膀,“娘!娘!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我媳妇呢?” 莫老婆子喘了口粗气,“那个小丫头片子趁我不注意,从背后、从背后一下子就……把我打晕了!我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过来,人就不见了!” “这可了不得!”人群中有人嘀咕了一句,“花了那么多银子买来的,说跑就跑,这不白扔钱吗?” 嫂子带着一股子打抱不平的架势,“这算什么事儿啊!大婚当日新娘子跑了,这不是存心戏弄人吗?非得去她家里要个说法不可!她爹娘是怎么教女儿的?收了银子就跑,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就是就是!”有人应和道:“得找她家里人评评理!” 莫瘸子站在那里,脸上的表情更难看了。 新娘子是从刘大娘手里买的,哪来的娘家? 又有人猜测,“你们说这小偷不会和新娘子是一伙的吧?” “有可能!莫瘸子你是不是被骗了!” 他的目光转向了人群里的刘大娘,一把揪住刘大娘的衣领,“刘大娘。新娘子是你给我找的,人也是你给我送来的。现在人跑了,你说该怎么办?!” 刘大娘脸上赶紧挤出笑脸来,“瘸子兄弟,你别急,你别急嘛……这姑娘是外地的,话都听不懂,人生地不熟的,肯定还没跑远!说不定就在附近哪个林子里躲着,大家伙一块儿出去找,准能找到!” 莫瘸子听了这话,像是忽然被点醒了,“对对对!找人!找人!大伙儿帮帮忙,帮我把人找回来!” 村民们一听这话,立刻有人响应,“走,咱们去林子那边找找!” 全村的人又动了起来。 凌云志也跟着人群往外走。 她走在队伍靠后的位置,不显眼,假装找了一会儿,便悄无声息脱离了人群,快步往另一个方向走。 凌云志快速跑回了村子,在一棵树下蹲下身子,仔细拨拉开落叶,露出了落叶底下藏着的东西。 尤公子的剑还在,还有那二十两银子。 她一把抓起剑,把银子揣进怀里,站起身来,头也不回跑进了夜色深处。 …… …… 柴房里 尤公子躺在一堆干柴上,手脚被麻绳捆得结结实实,嘴里塞着一团破布, 他的眼皮颤了颤,悠悠转醒。 后脑勺传来一阵剧痛,像是有人拿锤子从里面往外砸。 好痛!他皱着眉头,想要伸手去摸,却发现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动弹不得。 尤公子愣了一下,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他似乎在一间柴房里。 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回来,让他回忆起了一切,是那个村姑! 尤公子的脸色在月光下变得阴沉如水,他咬着牙,深吸一口气,“啪”的一声,麻绳崩断了。 一阵钻心的疼痛从手臂传遍全身,他试着活动了一下手指。 那个村姑对他做了什么?他的两条手臂都疼的要命。 每动一下手指都疼得他冷汗直冒。 尤公子顾不上这些了,解开脚上的绳子,扯掉嘴里的破布,踉跄着站了起来。 柴房的门从外面顶着,他深吸一口气,用力撞了过去,门板“哐”的一声被撞开。 尤公子跌跌撞撞地冲出了柴房,心里抑制不住杀意。 但是莫老头家的院子空荡荡的,没有人。 一个人都没有。 尤公子攥紧了拳头,冲出了莫家的院门。 他记得那个方向有一户人家在办喜事,这个村的人一个都逃不掉! 他很快找到了那个院子。 院门大敞着,屋檐下挂着红灯笼,门框上贴着红纸剪的双喜字,微风吹过,双喜字微微掀动。 几张桌子摆在院子里,上面是吃剩的残羹剩饭,但是空无一人。 尤公子站在院子中间,左右张望着。堂屋里也是空的,一切都有人的痕迹,但就是没有一个人。 他的心跳不由加快了,转身出了院子。 远处,村口的土路上有几个孩子,蹲在墙根下玩石子。 尤公子朝他们的方向走了几步,那几个孩子就抬起了头,撒腿就跑,一溜烟消失在了巷子拐角。 尤公子站在空荡荡的村巷中间,四下一片寂静。 人呢? 人都去哪了? 在他昏迷前,还远远看到过全村都在这户人家吃喜酒。 而现在却只有几个孩子。 一种令人头皮发麻的恐怖感从他心底升了起来。 这个村子有古怪! 手臂上的疼痛越来越剧烈,他的手指抖得几乎握不住拳头。 尤公子咬了咬牙,恨恨往地上啐了一口,疗伤要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他最后看了一眼这片空荡荡的村子,转身踉跄着走进了村外的夜色里。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50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6 第二世 凌云志跑了很久, 一直到体力耗尽,才放缓了脚步。 不远处隐约可是一座破庙。 凌云志走近破庙,庙门歪斜着半开,门前长满了齐腰的荒草。 她推开门走进去, 月光从塌了半边的屋顶漏下来。 破是破了点, 勉强可以住一夜。 她找了处还算干净的角落, 把剑解下来放在手边,靠着墙根坐下来。 夜风从四面八方灌进来,凌云志打了个哆嗦, 把剑抱在怀里, 没一会儿就沉沉睡了过去。 她再睁开眼的时候, 天已经蒙蒙亮了。 鸟叫声从林子里传过来, 一声接一声。 凌云志揉了揉眼睛,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身体, 抱着剑走出了破庙。 山脚下有一道小溪, 她蹲下来,捧水洗了脸,凉意让她一下子清醒了许多。 她甩了甩手上的水珠, 抬起头。 溪水对面站着一个人,一身大红色的嫁衣, 长发披散着。 凌云志的心漏了一拍,一大早的, 这是撞上女鬼了? 她的手摸向了口袋,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 对面的“女鬼”却朝她招了招手,动作不紧不慢的,倒像是见到了熟人。 凌云志在口袋里摸了个空, 才反应过来,这是个武侠世界,而不是灵异世界。 她定睛一看,这才看清楚了,是莫瘸子家那个姑娘。 那个姑娘踩着溪里的石头,摇摇晃晃过了溪,裙摆浸在水里湿了一大截。 她跑到凌云志面前,用带着口音的官话开口说道:“你怎么在这里?你也是偷跑出来的吗?” 她的眼皮有些肿,像是熬了一整夜没睡,带着一种劫后余生的亢奋。 凌云志看着她,“你就这么跑过来找我?就不怕我把你的下落告诉村里人?他们可都在找你。” 姑娘没有回答,而是从袖子里摸出一样竹制小刀,目光又落在凌云志腰间那把佩剑上,“你一看就是从家里跑出来的,想去江湖上闯荡。” 凌云志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行头,“我什么武功都不会,这把刀是我从别人那儿抢来的。我被卷入了江湖之人的纷争中,只能逃命。” 姑娘听完,沉默了一瞬,“我想和你一起走,也好有个伴儿。” 凌云志看了她一眼。 “你打算去哪儿?”姑娘追问。 “百花宫。”凌云志说。 这是她和797交流过后得出的最优选择。 姑娘想了想,“就是那个据说全是女人的百花宫?我听说过里面的女人都是疯子,杀人不眨眼的。” 凌云志轻轻笑了一声,“你是逃婚的新娘子,我是离家出走闯荡江湖的不孝子,在别人眼里我们也是疯子。去那里岂不是刚好?” 姑娘愣了一下,点了点头,“你说得对。你认识路吗?” “我听说过百花宫的大概位置,”凌云志往东边望了望,“先往东走,到了城里再打听。” 姑娘点了点头,“那我们就一起走吧。” 两人沿着山间小路往下走。 姑娘问道:“我都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莫秋花。” “莫秋花……我叫月季。” 两个人又走了一阵,路势渐缓,远远可见几户庄户人家散落在山脚下,篱笆围着矮矮的土房,院子里的晾衣绳上挂着灰扑扑的衣裳,在晨风里轻轻晃着。 凌云志停下脚步,回头看了月季一眼,“你这身衣服太惹眼了。” 月季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嫁衣,也有些发愁,“那怎么办?” 凌云志朝远处那几户庄户人家努了努嘴,“等着,我去偷两件衣裳给你换上。” 姑娘在树林里把红嫁衣脱了,给了凌云志。 凌云志接过红嫁衣,溜进了最近的一户人家。 篱笆墙半人高,她快手快脚拽了两件,把那件红嫁衣挂在了晾衣绳上。 月季先是闻了闻,然后换上了那身粗布衣裳,衣裳有些肥,袖子长出一截,裤腿也长了不少,“裤子太大了。” “用头绳扎一下。”凌云志取下头上的头绳递给她。 月季在腰间扎了一下,整个人看起来利落了许多。 两人沿着路继续往前走。 …… …… 进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街上行人不多,偶尔有几个挑担子的货郎吆喝着走过。 “我好饿啊,你有钱吃饭吗?”月季小声问道。 从昨天中午到现在,她没有吃过任何东西,现在已经有些精疲力尽了。 凌云志在一家当铺门口停下了脚步,“我去当点东西,当完了东西,咱们去吃饭。” 她推开门走了进去,月季连忙跟在后面。 柜台后面坐着一个伙计,二十出头的样子,听见有人进来,抬起了头,“姑娘稍等,我去请掌柜的。”说完转身掀了帘子进了内室。 不一会儿,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走了出来,中等身材,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灰绸长衫,上下打量了凌云志一眼,“姑娘要当什么?” 凌云志解下腰间的佩剑,“我要当这把剑。” 掌柜的拿起剑,他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然后缓缓抽出剑身,寒光一闪,剑刃在昏暗的当铺里映出一道冷冽的白光。 “好剑。”他说,语气里带着几分真切的赞叹,“这是柄上好的宝剑,少说也是几十年的老师傅打出来的。姑娘想当多少?” “你能出多少?”凌云志反问了一句。 掌柜伸出了五根手指,“五十两。” 五十两?凌云志心想,姓尤的好歹是魔教少主,在江湖上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他的贴身兵器怎么可能只值五十两? 她伸手把剑从柜台上捞回来,往腰间一挂,转身就要走。 “姑娘留步!”掌柜的连忙出声叫住她,笑容里多了几分急切,“姑娘这剑是好剑不假,可当铺不比别的行当,兵器不好转卖,压在库里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出手。五十两已经是厚道的价格了。” 凌云志停下脚步,“掌柜的,你可别欺负我年轻。这把宝剑是我家祖传的好剑,要不是实在缺钱,我也不会拿到这儿来。五十两?打发叫花子呢?” 掌柜的脸上露出一丝犹豫,搓了搓手,“那姑娘想要多少?” “一百两。”凌云志干脆利落地说。 掌柜的倒吸了一口凉气,连连摆手,“一百两?姑娘,你这也太……八十两,最多八十两。再高,小店就真做不了这单生意了。” 凌云志沉默了片刻,其实她也不太清楚宝剑的价格,但还是继续讨价还价,“九十两。” 掌柜脸上露出肉疼的表情,“八十五两,再多真的不行了,姑娘。” 凌云志点点头,“成交。” 掌柜连忙让伙计去取银子,不一会儿,白花花的银锭子摆在柜台上,一共八十五两。 凌云志拿起来掂了掂,塞进怀里,带着月季快步离开当铺门口,喜笑颜开,“月季,咱们去吃饭。” 月季脸上顿时绽放出笑容。 两人路过一家街边小店,店里散发出热气腾腾的香味。 凌云志和月季不约而同停下脚步,对视了一眼,走进了这家店。 店面不大,摆着四五张木桌,灶台上的大蒸笼冒着白气。 凌云志冲着灶台方向喊了一声:“老板,一笼包子,两碗鸡蛋肉丝面。” “好嘞!”一个围着蓝布围裙的妇人就端着一笼包子过来了。 凌云志和月季两人都饿坏了,小笼包温热而不烫口,温度刚刚好,她们狼吞虎咽吃完了一笼。 刚吃完小笼包,妇人又端上来了面条,面上铺着一层切得匀细的嫩肉丝,中间卧着两荷包蛋,撒了几粒葱花,汤底飘着一层薄薄的油光。 月季端起碗来,喝了一口汤,低下头呼噜呼噜吃了起来。 凌云志咬了口荷包蛋,外皮微焦,她一口蛋,一口肉丝,一口面吃的斯文。 两个人吃得干干净净,面汤也喝了大半碗。 凌云志站起身掏了银子搁在桌上,向老板打听了一下马市的位置,“走吧,咱们去买马。” 两人又穿过两条街,来到骡马市。这里比别处热闹些,几排木桩上拴着各色马匹,有高头大马,也有矮脚驮马。 凌云志在这些马匹之间走了一圈,最后她在一匹枣红色的马面前停了下来。 那马个头中等,毛色油亮,眼神温顺,见人靠近也不躲。 “这匹多少?”凌云志问站在一旁的牙人。 牙人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伸出四根手指,“姑娘好眼力,这匹脚力好,跑长途也不掉膘,四十两,连鞍具一起给配齐。” 凌云志绕着马又看了一圈,蹲下来看了看蹄子,又掀开嘴唇看了看牙口,“牵出来走两步。” 牙人把马拉出来,缰绳交到凌云志手中。 凌云志牵着马缓步在空地上走了两圈,又翻身上马,小步慢跑起来。 跑了几步,凌云志勒马停下,翻身落地,四十两价格挺公道的,她取出了银两递了过去。 牙人给马配上一副褐色的鞍具,凌云志翻身上马,弯下腰,朝月季伸出手,“上来。” 月季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凌云志一使劲,把她拉上了马背。 “坐稳了。”凌云志一拉缰绳,马儿迈开步子朝城外走去,身后扬起一阵细细的尘土。 作者有话说: 无 150-160 第151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7 第二世 村里人找新娘子找了大半夜, 愣是连个人影子都没见着,实在是累得不行了,陆陆续续回到莫瘸子家。 莫瘸子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嚎叫道:“我的银子!我的媳妇儿!全没了……” 莫老头安慰道:“莫老弟, 别着急, 你媳妇人生地不熟的, 话都听不懂,她能跑多远?说不定就躲在哪个山洞里,明天天亮了一准能找到。” 莫大郎也在旁边帮腔, “瘸子叔, 你放心, 明天我们接着找, 掘地三尺也给你找出来。” 院门口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爹!爹!”狗蛋从院门外跑进来,身后还跟着三四个差不多大的孩子。 莫大郎眉头一皱,“大半夜的你跑哪儿疯去了?” 狗蛋指着外面, 大声说道:“爹!那个小偷撞开了柴房的门跑了!” “什么?!”莫老头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莫大郎也慌了, “你说什么?那小偷跑了?” 狗蛋点点头,又比划了一下,“他把门撞开了, 飞出去好远!” 莫大郎脸色难看,“你怎么不早点来告诉我们?!” 狗蛋被他这么一吼, 吓得往后退了两步。 嫂子见状,赶紧冲过来把狗蛋搂进怀里, “你吼他干什么?狗蛋才五岁,他懂什么?他能跑来告诉你们一声就不错了!” “报官!”莫老头咬着牙,“明天一早就去报官!偷了银子又跑了,这小偷要是不抓住, 咱们家的二十两银子就真的打水漂了!” 村长这时候从人群里走了出来,“大家先别慌。报官是明天的事,眼下最要紧的是各家各户都回去看看,有没有丢什么东西。这小偷趁咱们都在外头找新娘子,要是浑水摸鱼,溜进了谁家的屋子,那可不是小事。” 村民们一听,纷纷点头。有人已经开始往院外走了。 刘大娘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转过头来,在人群里扫了一圈,问道:“对了,你们家秋花呢?我怎么半天没看见她?” 莫老头愣了一下,对啊,秋花呢? 他的目光在人群里转了一圈,“秋花?你们谁看见秋花了?” 莫大郎也回过神来,左右张望着,“秋花?秋花!” 莫老头有些着急,“大家伙有看到秋花吗?” 村民们你看我,我看你,都摇了摇头。 “我刚才在林子那边好像看见她来着……”一个中年妇女语气带着不确定,“但后来人多,火把乱晃,我也没看清。” 又有一个人说:“哎呀,我好像在村口还见她来着,后来就没注意了。” 莫老头扯开嗓子,在院子里外喊了几声,“秋花!秋花!” 莫大郎也跟着喊,“秋花!你在哪儿?回家了!” 刘大娘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焦急,“这孩子……不会是在山上迷路了吧?她一个姑娘家,万一摔了碰了可怎么好?莫老哥,咱们快叫人去附近找找吧,可别出什么事儿啊。” 村长叹了口气,点了点头,“也好。新娘子没找到,小偷跑了,秋花丫头也不见了,这深更半夜的,总归不放心。辛苦大家再走一趟吧,在附近的山上和林子里和溪边都找找,顺便再找找那个新娘子和小偷。” 村民们虽然已经累得不行了,但村长发了话,也不好推辞,只好举着火把又出了村,“秋花!秋花!” 一直找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村民们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村里。 新娘子没有找到,小偷没有找到,秋花也没有找到。 刘大娘脸色比所有人都难看。 新娘子是她牵的线,莫瘸子那边还没交代清楚。 现在秋花又丢了,这要是找不回来,王员外那边可怎么交代? 莫老头瘫坐在院门口。 刘大娘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莫老哥,这可怎么办?天都亮了,人还没找到,你倒是说句话啊。” 莫老头抽噎了两下,“是那个小偷!一定是那个小偷!他为了报复我们家,把我们秋花给劫走了!一定是他干的!” 刘大娘急得直跺脚,“哭有什么用?我告诉你,要是秋花找不回来,那二十两彩礼可得立马退回去!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莫老头的哭声戛然而止,他抬起头,直直盯着刘大娘,露出警觉的表情,“刘妹子,你说这一切是不是你设的局?” 刘大娘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 莫老头从地上站了起来,腰板挺得直直的,“新娘子是你介绍给莫瘸子的,人是你牵的线,银子也是你收的,结果新娘子跑了!我们家的秋花也丢了!你那个新娘子,还有那个小偷,还有你,你们是不是一伙的?” 莫大郎像是被人点醒了似的,站到了莫老头身边,“对!爹说得对!刘大娘,你那个新娘子就是你的人吧?先把新娘子卖给瘸子叔,收了瘸子叔的银子,然后你让她跑掉,银子你一个人吞了!然后你又来我们家,说什么王员外想娶小妾,说不定这个王员外压根就是你自己编的!” 他越说越觉得有道理,声音也越来越大,“昨天上午你才跟我们说这件事,下午就把彩礼钱送过来了,这也太快了吧?二十两银子啊,谁家出聘礼出得这么痛快?不是你有鬼是什么?” 刘大娘的脸涨得通红,“你们这是血口喷人!我刘大娘在十里八村做了多少年的媒了,哪家哪户不信我?你们去打听打听,我什么时候干过这种缺德事?” 她喘了几口气,“我告诉你们,那王员外上一家定的是邻村的姑娘,那姑娘命不好,病死了!王员外那边催得急,我才赶紧找了你们家秋花顶上!要不是你们一听二十两银子眼睛都直了,一口就答应下来,这事儿能成得这么快?” 嫂子叉着腰挡在莫老头和莫大郎前面,嚷嚷起来:“你少在这儿花言巧语!我看你就是坑我们家!你把银子给我们,然后又安排人偷回去,让我们家吃哑巴亏,对不对?新娘子是你的人,小偷也是你的人,你们两个串通好了,把我们两家都骗了!” 话音刚落,院门口又一瘸一拐冲进来一个人,“刘大娘,你还有脸在这儿喊冤?我问你,那个新娘子是不是你放跑的?你是不是跟那个小贼串通好了,合起伙来骗我的银子?” 三家人在院子里拉扯成一团。 刘大娘气得浑身发抖,“好,好,你们冤枉我是吧?报官!咱们去报官!让官府来断!” 莫老头第一个点头,“去!报官!我不怕!” 刘大娘道:“去就去!我才不怕!到了公堂上,看县太爷断谁的是非!” 莫瘸子咬着牙,“走!” 村里人伸长了脖子,看着三家人浩浩荡荡出了村口。 …… …… 三家人一路拉扯着到了县衙。 县太爷端坐在大堂上,拍了一下惊堂木,“堂下何人?所告何事?” 莫瘸子跪在最前面,一开口就哭上了,“青天大老爷,小人昨天成亲,花了十两银子娶了个媳妇,结果当天晚上,新娘子就跑了!小人现在人财两空,求大老爷做主啊!” 县令皱了皱眉,“你的媳妇是哪家人?” 莫瘸子眼神躲闪了一下,指了指旁边的刘大娘,“就是……是她介绍的。大老爷,这个刘大娘,串通了偷东西的小贼,把我的新娘子放跑了,还偷了莫老哥家的银子!求大老爷明察!” 莫老头一听,连忙磕了个头,“大老爷,小的也有冤情!昨天莫瘸子家成亲,小的全家都去吃席,结果家里遭了贼,二十两银子被偷了!小的把那小贼抓住关在柴房里,后来又去帮莫瘸子找新娘子,结果等小的回来,那小贼跑了,小的女儿也不见了!小的怀疑,这全是刘大娘设的局!新娘子是她的人,小贼也是她的人,骗了我们两家的银子,还把我女儿给拐走了!” 莫大郎在旁边连连点头,“对对对,大老爷,这个刘大娘昨天上午才来说亲,下午就把彩礼送过来了,哪有这么快的事?分明是有预谋的!” 刘大娘跪在边上,“大老爷,冤枉啊!天大的冤枉啊!我做了二十年的媒婆,十里八村谁不认得我?那个小偷,我根本不认识!你的新娘子是自己跑的,也和我没关系!” 县令皱着的眉头一直没有松开,吩咐身边的差役去查一查刘大娘的底细。 刘大娘确实在镇上做了多年的媒婆,那个新娘子也确实是她从新娘子娘家人手里买来的,转手嫁给莫瘸子。至于那个小偷和莫家的女儿,跟刘大娘更是八竿子打不着。 差役把这些情况禀报上去,县令点了点头,“刘氏,经查验,你与此案并无直接关联。本官判你无罪,回去安分守己做你的媒婆,莫要再惹是非。” 刘大娘如蒙大赦,连连磕了好几个头,“多谢大老爷!多谢大老爷!” 她从地上爬起来,狠狠瞪了莫老头和莫瘸子一眼,鼻子里面哼了一声。 县令又看向莫老头和莫瘸子,语气里带着几分不耐,“你们两家的事,本官会案小贼特征和赃物发悬赏告示,你们回去等消息吧。” 莫瘸子和莫老头站在县衙门口的大街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说不出话来。 “一定是那个刘大娘给县太爷使了钱。”莫老头脸上的表情又恨又无奈。 莫瘸子重重叹了口气,他心里苦得很,新娘子跑了,银子没了,现在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莫大郎看着墙上贴的那些告示和通缉令,唉声叹气,“就靠这几张告示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小偷?” 他的目光掠过几张纸,忽然停住了。 通缉令的其中一张,画着一个年轻男子,浓眉长目,相貌英俊。 莫大郎盯着那张人脸看了好一会儿,越看越觉得眼熟,“爹!爹!你快来看!这个不就是那个小偷吗?” 莫老头眯着眼凑近了看,莫瘸子凑过来看。 画像上的那张脸,莫老头记得清清楚楚,指着通缉令,“就是他!就是他来我家偷银子的!一模一样,我认得!” 他转过身,冲着县衙大门就要往里闯,“大老爷!大老爷!我知道那个小贼是谁了!” 旁边站着的差役伸手拦住了他,“行了行了,嚷嚷什么呢?什么小贼?你可看清楚了,这是魔教少主,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手底下几十号人,杀人不眨眼的。你怕不是认错了吧?” 莫老头愣住了,“可他长得和画像上一模一样……” 差役摆摆手,“画像和真人又不一样,怎么可能长得一模一样?再说了,天下长得像的人多了去了。我知道你们家着急,别疑神疑鬼的,回去等消息吧。” 说完,他转身回了衙门,留下莫老头、莫大郎和莫瘸子三个人站在门口,面面相觑。 莫大郎站在通缉令前面,心里头又气又堵,他盯着那张画像看了又看,伸手把那张通缉令从墙上揭了下来,塞进了袖口里。 三个人灰溜溜往回走,谁也没有说话。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52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8 第二世 凌云志一路顺着系统797的导航走, 林间蜿蜒的小径上,马蹄踩在落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她勒住缰绳,翻身下马,月季也跟着下了马, 四处张望了一圈, “到了吗?我怎么什么都没看见?” 凌云志拨开灌木丛, “就在那儿。” 前方露出一道青石铺就的路,尽头是一道石门,隐约能认出“百花宫”三个字样。 石门前站着两个年轻女子, 两人手中各持一柄长剑, 见有人走近, 立刻警觉起来, “站住!你们是何人?” 凌云志停下脚步,不慌不忙,“请问这儿是百花宫吗?我们久仰百花宫大名, 想来加入百花宫。” 两名侍卫对视了一眼, 目光在凌云志和月季身上打量了一圈。 年纪稍长的那位对另一个稍年轻的说了句什么,年轻的那个点了点头,转身快步进了石门内。 年长的那个还举着剑, “等着。” 没等多久,进去通报的侍卫便折返了回来, “宫主让你们进去。” 侍卫带着她们来到了正殿,殿堂正中央坐着一个人。 那是一位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的女子, 穿面容端正,眉宇间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度。 她的目光落在凌云志和月季身上,打量着两人。 凌云志走上前去,“见过宫主。” 一旁的月季学着她的样子拱了拱手。 宫主微微颔首, “你们为什么想加入百花宫?” 凌云志垂下眼,“我本是个普通人,之前……喜欢上了一个江湖中人,可这反而给我招来了灾祸,我从家里跑了出来,无处可去,想来想去,听说百花宫都是女子,姐妹们相依为命,便想来投靠。” 宫主听完,站起身,长袍的下摆在地面上轻轻扫过,走到了凌云志面前。 凌云志有些紧绷,突然一只手毫无征兆拍了过来。 掌风扑面,凌云志下意识地抬起手臂格挡,她整个人被震得往后退了好几步,摔在地上,感觉手臂发麻。 月季吓了一跳,连忙冲上来扶住她,“你没事吧?” 她转过头,瞪着宫主,“你干什么?为什么要打她?” 宫主收回手掌,目光平静看着凌云志,“你挡了一下,看来学过一些武功。” 凌云志揉了揉发麻的肩膀,实话实说,“我没有武功。只是以前跟着那个人学过一些拳脚工夫。” 月季的语气急切,“你怀疑我们吗?我可以为她作证。我是被人拐卖来的,人贩子把我卖给了一个大娘,那个大娘又把我卖给了莫家村的一个瘸子,是她同村的。我们俩一起从村里跑出来的。走投无路才想来投靠百花宫,谁知道你无缘无故就出手伤人!” 宫主听完,脸色缓和了些,“原来你们此前受过那么多苦,是我莽撞了。江湖人心复杂,我习惯了先摸底,倒是委屈你们了,我给你们两位赔个不是。” 凌云志站直了身子,“那我们现在能加入了吗?” 宫主点了点头,“可以,你们可以加入,记住往后的规矩。百花宫之内,不容私斗和欺瞒、不容心怀异心。若敢耍小聪明,我绝不姑息外人。” 凌云志和月季点头。 宫主问道:“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 “莫秋花。” “月季。” 宫主微微颔首,“秋花,月季,倒正合了百花宫的名头。从今往后你们就是百花宫的人了,这里无世俗男子尊卑束缚,你们安心留下便是。” 她朝一旁喊道:“香栾。” 一个三十出头的女子从廊下走了出来,走到宫主面前,微微欠身,“宫主。” “带她们去安顿一下。”宫主朝凌云志她们抬了抬下巴。 香栾转过身来,朝凌云志和月季笑了笑,“二位随我来吧。” 她带着凌云志两人穿过院子,走过一条长长的回廊,一边走一边说话,“咱们百花宫人不多,也就三十来个。别看我们百花宫人虽少,我们宫主落春雨是江湖武功第一的顶尖人物,有她坐镇山门,这么多年从没人敢来寻衅招惹咱们百花宫。” 说话间,三人穿过了一条种满青竹的小径,来到一排屋舍前。 香栾推开其中一间房门,侧身让到一边,“你们俩就住这一间。” 屋子不大,但收拾得齐齐整整。 凌云志和月季走进去,环顾了一圈,点了点头。 香栾笑了笑,“对了,你们两个识字吗?” 凌云志摇摇头,“我不识字。” 香栾看向了月季,月季犹豫了一下,“我看过三字经,略识得几个字。” 香栾点点头,“好,我去和管事的说一声,明天你们两个就先开始识字。你们先在这儿收拾收拾,到了饭点会我来叫你们。” 说完她就离开了。 月季伸手摸了摸被褥,又摸了摸桌角,“秋花,咱们这就算……安顿下来了?” 凌云志在床沿上坐下,“嗯,百花宫居然还要咱们识字,我马上也是个文化人了。” 月季笑了笑,“这儿真是个好地方。” …… …… 莫家村,莫老头家中 莫大郎和嫂子一起低头看着通缉令。 “这……这不就是那天晚上的贼吗?”嫂子指着画像。 “你也觉得像吧。”莫大郎在桌边坐下来,“我在官府门口第一眼看见就觉得像,要不然也不能揭回来。” 嫂子连连点头,手指戳着画像,“岂止是像,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莫大郎叹了口气,“可官府的人说这是什么魔教少主。” 嫂子听了这话,连忙收回手,在围裙上擦了擦,“魔教少主?那……那还能来咱家偷东西?人家要什么没有,犯得着偷咱这二十两银子?” 莫大郎挠挠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就在这时候,院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刘大娘站在门口,昂首挺胸大步跨进来,“我跟你们说,现在官司也打过了,县太爷也判了。那二十两银子你们到底怎么个说法?是还钱还是怎么着?” 莫老头从里屋走出来,在门槛上坐下来,低着头不吭声。莫大郎坐在桌边,也不说话。 嫂子见着两男人都不说话,只好硬着头皮挤出笑脸来,“刘大娘,您别着急,离说好的日子不是还有几天吗?您消消气,先坐下喝口水……” “喝什么水?”刘大娘甩开她的手,嗓门更大了,“王员外总要提前几天把新娘子带过去过目的。我呀,现在是夹在你们家和王员外之间,两头不是人!你们最好尽快,要么还钱,要么还人!” 嫂子转过头去看莫大郎,“当家的,你倒是说句话呀!” 莫大郎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他能说什么?人丢了,银子没了,拿什么还? 莫老头蹲在门槛上,沉默了好半晌,“这件事……是咱们家有错在先。可那二十两银子,我们家确实拿不出来了。” 刘大娘双手叉腰,“那怎么办呢?” 莫老头抬起头,在屋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嫂子身上,“王员外……不是想要个儿子吗?” 他的声音不大,伸手指了指嫂子,“我这儿媳妇,是生过男孩的。把她……把她典给王员外家生孩子,生了男孩,就算两不相欠了。” 这话一出来,莫大郎猛地抬起头,“爹!你说什么?那怎么行?” 嫂子也急了眼,“爹!您这是什么话?我可是您亲儿媳妇!狗蛋的亲娘!您让我去给人家……” “没钱!没办法!”莫老头两手一摊,“你以为我愿意?这不是实在没办法了吗?再说了,就是生个孩子而已,帮人家传宗接代,就当是……就当是做了一件好事!” 刘大娘听完这番话,琢磨了一会儿,“这……也不是不行。不过我还得去问问王员外的意思,这事儿我做不了主。你们要是说好了,那我今天就去王员外家走一趟,问问他肯不肯。” 莫老头看了一眼莫大郎,又看了一眼嫂子,“这都为了家里。” 莫大郎低着头,不说话。 嫂子站在那儿,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莫老头直接挥了挥手,“我们家说好了,你去告诉王员外吧。” 刘大娘得了话,转身就往外走。 …… …… 刘大娘从莫家出来,往镇上赶。到了镇子上,她径直往王员外家去了。 刘大娘到了王家门前,理了理衣裳,抬手叩了叩门环。 不多时,一个小厮探出头来,见是刘大娘,便开了门让她进去。 “员外在后院呢,您随我来。”小厮领着刘大娘穿过前厅,最后在一间房门前停下了脚步,“老爷,刘大娘来了。” “进来。” 刘大娘踏进门,这是一间不大的屋子,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檀香的气味。 屋子的角落里,靠墙摆着一张供桌,桌上供着一小尊的神像。 王员外跪在神像前的蒲团上,双手合十,他站起身来,看见刘大娘,“你今日来有什么事?” 刘大娘脸上堆满笑容,搓了搓手,开口道:“员外,我今日来,是……是有件事要跟您说。” 王员外走到桌边坐下,端起茶盏抿了一口,抬眼看她。 刘大娘支支吾吾的,换成了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就是……就是那户定了亲的人家,出了点儿岔子。那姑娘啊,最近遭了难,人……不见了。恐怕是被人给拐了。” 王员外端着茶盏的手一顿,“不见了?” 刘大娘心里发虚,“是……不见了。那家人家已经报了官,官府也在查……” 王员外见她欲言又止,“还有什么事儿?” 刘大娘吞了口唾沫,“那二十两彩礼钱,我已经给了那姑娘家了。可就在同一天,那姑娘家,二十两银子也被贼人偷了,她们家……还不上。” 王员外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 刘大娘偷眼看了看他的脸色,硬着头皮继续往下说:“那姑娘的爹说……说他们家儿媳妇生过一个男孩,想把儿媳妇典给员外家……生孩子。生了男孩,就算两不相欠了。” 说完这句话,她低着头等着王员外发落。 屋子里安静极了,香炉里的青烟袅袅升起。 王员外重重叹了口气。 他只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怎么就那么难呢? 他原本有五个儿子,可惜一个个都没有活到成年。 老大吃了佃户送来的瓜果,得了伤寒病,上吐下泻,过没多久就没了。 老二老三生了天花,没挺过去。 老四受了寒,病了一个多月,咳嗽胸痛,很快就没了。 吸取了老四的教训,老五刚出生的时候是一个冬天,屋里烧了足量了的碳,暖和的跟春天似的,窗户和门关的严丝合缝,可是老五就这么悄无声息没了。 眼看着原配不能生了,他想娶一房年轻的小妾再添子嗣。 谁知前头定了一个姑娘病死了,后头又定了一个被人拐了。 银子花了出去,人都没见着,现在连银子都打了水漂。 难道这就是命吗? 王员外缓缓闭上了眼睛,他王家的香火,难道就这么断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53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9 第二世 刘大娘离开之后, 王员外一个人想了整整一个晚上。 他有两个女儿都长大了,到了该嫁人的年纪。 可女儿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生的孩子姓别人的姓,指望女婿给他养老送终是不可能的。 至于招赘, 他见过太多女婿吃绝户、三代还宗的嘴脸了, 他信不过。 王员外想过继一个儿子。 他几个兄弟家里都有男丁, 过继一个来,将来给他摔盆也不算断了香火。 但是,过继来的儿子到底是人家的骨血, 长大了听谁的还不一定呢。到时候过继来的儿子跟他们一条心, 他这个“亲爹”反倒成了外人。 王员外在床上辗转难眠, 最终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买一个儿子。 反正他买小妾是为了生儿子, 干脆买一个现成的儿子,还省了怀胎十月的功夫。 第二天一大早,王员外一起床就让小厮去叫刘大娘。 刘大娘不敢耽误, 几口扒拉完早饭就从家里赶过来了, “老爷,您找我?” 王员外也没有寒暄,“我昨晚想了一夜, 我想找个男孩收养。” 刘大娘愣了一下,“男孩?” 王员外点点头, “对,男孩。我愿意出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 刘大娘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那好办啊,老爷,我认识一户人家, 媳妇马上要生了,家里穷得叮当响,连月子里的米都没有。等生下来,要是个男孩,我帮您说去……” “不要。”王员外打断了她,“刚出生的小孩容易夭折,养不养的大还不好说。我不要那样的,我要稍微大一点的,三四岁都行……三四岁有点小,总之年纪不能太小,但是也不能太大,太大了记事儿了,养不熟。最重要的是健康,好养活。” 刘大娘听完,在脑子里把认识的人家过了一遍,谁家有男孩,几岁了,肯不肯卖,想了半天,一时愣是没想出合适的人来。 她搓了搓手,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老爷,这样的孩子……恐怕不太好找。稍微大点儿的,都能帮着干活了,谁舍得卖啊?” “所以要你去找。”王员外说,“好好找,只要找到了,我一定重重答谢你” 刘大娘的眼睛顿时又亮了,“行!老爷放心,我这就去办!方圆几十里的村子,挨家挨户问,总得给您找一个合适的!” 她站起身,正准备往外走,王员外又开口了,“等等,还有一件事。” 刘大娘停住脚步,“老爷,你还有什么吩咐?” 王员外说道:“那家人家你让他们赶紧还银子,二十两一个子儿都不能少,要是还不出,那就别怪我不讲情面,官府见。” 刘大娘连连点头,“是是是,我一定把话带到,一定带到。” 王员外摆了摆手,没有再说话,“行了,你走吧。” …… …… 莫家村 宣少侠站在溪边的那棵树下,白衣被风吹得微微拂动。 他已经有好几天没有见到秋花了。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秋花要在家里帮忙干活,而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所以两个人并不是天天都能见面的。 今天他又在差不多的时候在这里等着,如果秋花出来洗衣服或者采野菜,就能遇到他。 可等了很久,小路的那一头始终没有人来,宣少侠皱了皱眉。 就在这时候,灌木丛后面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宣少侠转过头去,看见一个四五岁的男孩从树丛里钻了出来,身上穿着补丁摞补丁的灰布衣裳,两只手脏兮兮的,指甲缝里全是泥。 那男孩站在几步远的地方,打量了他一会儿,“你就是姑姑的情郎?” 宣少侠愣了一下,“你一定就是狗蛋吧?我听秋花说过你。” 狗蛋点了点头。 宣少侠看着他,“你哥哥这两天怎么一直没有出来?” 狗蛋低下头,“姑姑不见了,村里人都说她被拐子拐走了。” 宣少侠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两只手抓住了狗蛋的肩膀,语气急促起来,“发生了什么事?秋花怎么了?” …… …… 莫老头家里,气氛沉重。 莫老头蹲在门槛上,两只手抱着脑袋,一声不吭。 莫大郎也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嫂子坐在旁边,低着头缝补着鞋子。 二十两银子,莫家根本拿不出来。 “那可怎么办?”莫老头抬起头,“王员外那边催得紧,刘大娘的话你也听见了,要么还钱,要么……” 他看了一眼嫂子,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 莫大郎咬了咬牙,目光落在嫂子身上,像是下了什么天大的决心,“那就……那就把我媳妇典给别的人家生孩子。王员外那边不答应,总有别的人家肯。总不能就这么干等着。” 嫂子眼泪顺着脸颊淌了下来,嘴唇哆嗦着,“大郎,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我是你明媒正娶的媳妇,我给你生了狗蛋,我给你洗衣服做饭,我伺候你爹,我哪一样对不起你了?你现在要把我典出去给别人生孩子?” 莫大郎别过脸去,不敢看她的眼睛,声音闷闷的,“这不是没办法了吗?都是为了这个家,你就……忍忍吧。你放心,我不会慊弃你的,等生了孩子回来,你还是我媳妇,咱们还跟以前一样过。” 莫老头也安慰道:“儿媳妇,你别哭,你是咱家的大功臣,我们不会忘记你的功劳的。” 嫂子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低下头。 就在这时候,院门被人从外面猛地推开了。 “爹!娘!”狗蛋冲了进来,“姑姑的……姑姑的情郎来了!我在林子里看见的。” 话音刚落,一个白色的身影已经踏进了院门。 宣少侠一身白衣,腰悬长剑,几步跨进了堂屋,他顾不上客套,直接开了口,“我听狗蛋说秋花不见了?什么时候的事?你们报官了没有?” 莫老头从门槛上站起来,用袖子擦了擦眼角,声音里带着哭腔,“报过了,县太爷也见了,案子也立了,全城都贴了告示,可是没用啊……” 宣少侠的手指不自觉攥紧了剑柄,“我会帮忙找秋花的,我江湖上的朋友们也会帮忙,大家一起找,一定能把秋花找回来。” 嫂子抬起头,声音却带着期盼,“你……你真的是江湖中人?” 宣少侠微微点头,语气谦和了几分,“在下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江湖中人,姓宣,单名一个双字。” “宣双?”莫老头愣了一下,眼睛忽然瞪大了,“你……你难道是江湖上那个大名鼎鼎那个、那个的玄霜公子剑?” 宣少侠微微挺了挺胸膛,他轻咳了一声,带着几分不好意思,又带着几分掩不住的骄傲,点了点头,“正是在下。” 嫂子连忙问道:“那、那玄霜公子,你认不认识什么魔教少主?” 宣少侠神色一凛,“魔教少主?莫不是指尤澜?在下曾经与他交过手,江湖上高手虽多,但唯一能与我打成平手的,也就只有那位魔教少主了。” 莫大郎转身从桌上翻出那张皱巴巴的通缉令,递到宣少侠面前,“你看看,是不是这个人?那天晚上就是这个人偷偷摸摸跑到我家附近,偷了我家的银子!我们把他抓住了,关在柴房里,可后来全村人都出去帮莫瘸子找新娘子,等我们回来,他就不见了,秋花也不见了!” 宣少侠接过通缉令,脸色就变了,一字一顿:“是他。” 他抬起头,目光凌厉,“这魔头一定是发现了我与秋花的事情,对我怀恨在心,又打听到了秋花的身份,借机接近你们,趁乱掳走了秋花!” 嫂子升起了希望,“玄霜公子,你一定要把秋花带回来啊!” 宣少侠深深吸了一口气,语气斩钉截铁:“你们放心,这件事我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如果真的是姓尤的做的,我拼了这条命,也一定要把秋花平安带回来!” 莫大郎连忙拱手,“多谢玄霜公子!多谢!你一定要把秋花带回来啊!” 这时候,莫老头忽然叹了口气,唉声叹气起来,“早知道玄霜公子如此有情有义,我当初……我当初就不该为了那二十两银子,轻易把秋花许给王员外了。现在好了,人没了,银子也被人偷了,我们家拿什么还人家啊……” 嫂子连忙说道:“爹,您别担心。等秋花回来了,再让她嫁过去不就得了?王员外要的是人,又不是那二十两银子,咱们把人给他,不就两不相欠了吗?” 宣少侠听到这里,伸手从怀里掏出几锭银子放在桌上,“这里是二十两,我替秋花还给你们。” 莫大郎的眼睛同时亮了,一把捧起那几锭银子,翻来覆去看了又看,笑得合不拢,“妹夫!你才是我的亲妹夫啊!” 宣少侠没有多留,朝几人拱了拱手,“我这就去查秋花的下落,一有消息就来告诉你们。你们安心等着,等我的好消息。” 说完,他转身大步走出了院门,白色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了院子口。 嫂子凑过来用手摸了摸银锭,“没想到这人还蛮有钱的。” 莫大郎嗤了一声,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那还用说?你看他穿的那衣服,那是锦缎!我在镇上布庄里见过,一匹要好几十两银子呢!还有他那把剑,你看见剑鞘了没有?上头镶着宝珠和银子,那玩意儿,咱们一辈子都买不起。” 莫老头从莫大郎手里把银子拿过来,塞进自己怀里,“这钱先放在我这儿,等过两天让刘大娘去还给王员外家。” 他感慨叹了口气,仰头望着房梁,“想到我们家居然能逢凶化吉,一定是老天有眼,祖上积德啊……”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54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10 第二世 魔教总坛坐落在一处隐蔽的山谷之中。 尤公子站在院子中央, 深吸一口气,挥剑而出。 他的右手一颤,剑脱手飞了出去,“哐当”一声落在地上。 尤公子低下头看着自己那两只手, “来人!叫大夫来!立刻!” 大夫是一个五十来岁背着药箱的老头, 战战兢兢。 尤公子把两只手伸到他面前, “你给本公子看看,都这么多天了,为何还不好?” 大夫额头上渗出了汗珠, 声音发抖, “公子……俗话说的好, 伤筋动骨一百天, 公子的手需要慢慢静养,切不可急于运剑……” 尤公子声音冷冽,“那你倒是说说, 我到底还有多久才能拿剑?” 大夫吞了口唾沫, “公子这伤,伤到了筋脉。老朽无能,恐怕……恐怕就算养好了, 将来也会留下一些后遗症,只怕……” 他没有说完, 但意思已经很明白了。 尤公子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铁青。 大夫吓得跪在地上,喊着“公子饶命”, 可尤公子已经抽出了身边侍从腰间的佩剑,一剑刺了过去。 大夫的惨叫一声,倒地身亡。 尤公子把剑扔在地上,胸口剧烈起伏, “庸医!都是些庸医!你们再去找,找最好的大夫来。” 手下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低下头,“是。” 然后无声退了出去。 尤公子坐在石椅上,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堂堂魔教少主,居然连剑都握不稳了,要是传出去,那他还怎么见人? 就在这时候,一个手下慌慌张张冲了进来,“公子!一位自称是玄霜公子的人正在谷口叫嚷着要见您!” 尤公子脸上阴沉,站起身,快步往外走。 山谷口 宣少侠一身白衣,被山风吹得猎猎作响。 尤公子从谷中走出来,“宣少侠,你好大的胆子。这里是我魔教的地盘,你竟敢只身前来,当真以为我魔教无人吗?” 宣少侠开门见山问道:“你去过莫家村没有?” 尤公子的脸色骤然变了,双手又开始发抖了,“你还敢提?要不是那个莫秋花,我怎么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宣少侠声音低沉,“果然是你。你把秋花藏到哪儿去了?交出来!” “我藏她?”尤公子冷笑了一声,“你让我交出莫秋花?我还想找她呢!” “少废话!”宣少侠没有再跟他废话。他一掌拍了出去,掌风裹挟着凌厉的内力,朝尤公子袭去。 尤公子反应慢了半拍,想躲的时候,掌拍在了他的胸口上。 他整个人被震飞出去数米远,重重摔在地上,一口鲜血从嘴里喷了出来,触目惊心。 他撑着地面想站起来,两只手臂却剧烈地颤抖着,根本撑不起身体的重量。 “居然伤了我儿!” 一声沉喝从谷中传来,一道身影掠出,一掌拍向宣少侠。 宣少侠举臂格挡,却挡不住那股深厚的内力,整个人被震得连退数步。 尤教主扶起地上的儿子,恶狠狠盯着宣少侠,“要是我儿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必不会放过你。” 宣少侠捂着胸口,脸色苍白,“你们魔教掳走民女,我今日来要人,天经地义。你们要是不放了秋花,我绝不善罢甘休。” 尤公子从地上爬起来,靠在父亲身上,“我说了,我没有掳过什么民女!是那个莫秋花伤了我,我还没找她算账,你倒找上门来了?” 宣少侠的眉头皱了起来,目光里带了几分犹疑。 尤教主冷冷看着他,“我儿有没有掳走民女,我这个做父亲的比谁都清楚。你也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不分青红皂白就闯我魔教,伤我儿子,你倒是说说,谁给你的底气?” 宣少侠沉默了片刻,握着剑柄的手指松了松,又握紧了。 …… …… 百花宫 凌云志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简单洗漱之后便是识字、练剑。 午饭后去宫外溪边打水或采药,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不知不觉过了两个月。 清晨,凌云志和月季各持一柄木剑。 两柄木剑在晨光中划出一道道弧线,招式不算精妙,却已有几分行云流水。 一套基础剑术练完,两人收剑而立,额角都沁出了薄汗。 几下手掌轻拍的声音从一旁传来,香栾笑眯眯看着她们,“不错不错,这套基础剑术,你们两个练了两个月,已经小有所成了。” 凌云志抹了一把额头的汗,“香栾姐,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练内功?” 月季也看了过来。 香栾笑了笑,“别急。再练一段时间,等你们身法招式再熟练些,练功的时候能感觉到体内有真气循环了。到那时候,自然会教你们。内功这东西,急不来的,打基础是关键。” 凌云志和月季点了点头。 香栾看了看两人,又笑了起来,“说真的,你们俩在武学上倒是有些天赋。好好练,将来大有所成也未可知。” 说完,她摆了摆手,转身离开了。 凌云志把木剑扛在肩上,脸上浮起一个笑容,“我小时候看武侠小说,天天做梦都想飞檐走壁,轻功一点,嗖的一下就上房了,没想到真会有这一天。” 月季被她逗笑了,“那你现在还没飞起来呢,才拿木剑比划了两下。” “快了快了,”凌云志挥舞了两下木剑,“等学了内功,我第一个飞给你看。” 月季又笑了一下,可那笑容没有在脸上停留太久。 她低下头,手指无意识摩挲着木剑的剑柄。 凌云志注意到了她的异样,收了木剑,走过去碰了碰她的胳膊,“怎么了?想什么呢?你这几天怎么老是走神?” 月季的嘴唇动了动,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秋花,我跟你说件事。” “你说。” 月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以前……没有跟你说过。其实我……我有个女儿。” 凌云志愣了一下,“你有女儿?” 她是真没想到,毕竟月季看上去就只比她大几岁而已。 月季抬起头,“我……我想把她接过来,接到百花宫来。” 凌云志听完,“孩子这么小,不能没有娘,你去跟宫主谈谈。宫主未必不会答应。百花宫里都是女子,总有能体谅你的人。” 月季用力点了点头,攥紧了手里的木剑,像是在给自己打气。 凌云志说:“我陪你一起。” 月季点点头,“我这就去找宫主。” 她整了整衣襟,深吸了一口气。凌云志跟在她身后,沿着回廊往前走。 她们刚好又遇到了香栾。 月季点了点头,“香栾姐,我们想见宫主,有个事情想跟她说。” “你们跟我来。”香栾带着两人往正厅走去。 正厅里,宫主正坐在那把宽大的木椅上翻看一本册子,见香栾领着两个人进来,便合上册子放在案上。 她的目光在月季脸上停了一瞬,又看了看凌云志。 月季走上前去,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凌云志也跟着行了礼。 “宫主,”月季抬起头,“这两个多月,多亏了宫主的庇护,我和秋花才能在百花宫安顿下来,学武练剑,不愁吃穿。这份恩情,月季记在心里。” 宫主没有说话,只是安静看着她。 月季顿了顿,接着说道:“今日来,是有一个不情之请。我在外头……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我想把她接回百花宫来,跟我一起住。求宫主成全。” 宫主微微有些惊讶,眉梢轻轻动了一下,随即恢复了往常那副不动声色的模样,“你有女儿?” “是。”月季的声音低了下去,“六岁了。” 宫主沉默了片刻,手指在椅子扶手上轻轻叩了两下,似是在思索什么。 片刻后,她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便去接来吧。孩子不能没有娘,百花宫里多一个孩子,也不算什么事。” 月季连忙低头行了一礼,“多谢宫主。” 宫主摆了摆手,正要说什么,月季站在原地,手指攥着衣角,嘴唇动了又动。 “还有事?”宫主看着她。 月季深吸了一口气,“宫主,我还有一件事,也想求您。” “说。” 月季缓缓说道:“很多年前,我爹娘带着我和年幼的妹妹出门探亲,路上在一家客栈投宿。那是一家黑店。店家见财起意,杀了我爹娘,吞了我们家的钱财,把我和妹妹分开卖了。” 她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我想去杀了那个客栈的老板和伙计。还有……我以前的丈夫。他买了我,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宫主听完,嘴角慢慢勾起一丝笑容,“原来是这事儿,我同意。他们该杀。你尽管去做,出了事,有我罩着你。” 月季用力点了点头,用手背抹了一把脸,退到一旁。 凌云志站在旁边,心里头浮起一个念头,这武侠世界,杀人官府是不怎么管么? 她正想着,宫主的目光已经从月季身上移开了,落在她脸上,“秋花。” 凌云志回过神来,望向宫主。 “你呢?”宫主靠在椅背上,“你有没有想复仇的对象?” 凌云志点点头,“有是有。只是以我现在的武功,打不过那个人。” 宫主看了她一眼,“我派些姐妹帮你。百花宫虽然人不多,但对付一两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凌云志沉默了片刻,终于缓缓开口,“那个人……是魔教的少主,尤公子。” 站在一旁的香栾不由侧过了头,目光落在她身上。 “魔教少主?”宫主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眉头微微皱了皱,“他招惹到你了?” 凌云志点了点头,“他利用了我,如果不是他,我不会落到这般地步,但我暂时不想杀他。” 宫主挑了挑眉,“哦?” “我想让他尝尝被所有人指指点点的滋味,让他走到哪里都被人戳脊梁骨。” 凌云志抬起头,“我想了一个计划,不过这其中需要宫主帮忙。” 宫主眯了眯眼睛,饶有兴致看着凌云志,“说来听听。”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55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11 第二世 凌云志和月季以及香栾, 骑马走了两天到达了一个小镇。 镇子不大,一条主街从东贯通到西,算不上热闹,也不算冷清。 三人在镇口下了马, 牵着马进了街, 在一家酒楼门口停了下来。 “先不急。”月季看了看天色, “咱们先坐一会儿。” 香栾把马拴在门外的木桩上,三人进了酒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店小二过来招呼, 月季要了几样小菜和三碗米饭。 吃完了之后又要了一碟花生米和一壶茶, 花生米炒得焦黄, 上面撒着细盐粒, 吃起来咸香酥脆。 凌云志嚼着花生,目光在酒楼里扫了一圈。 酒楼坐着几桌客人,靠里的墙角摆着一张小桌, 一个穿着灰布长衫的说书先生正慢悠悠喝茶。 凌云志走过去放在桌上, 拱了拱手,“这位先生,烦你讲一段故事。” 说完, 将一枚银子放在桌上。 说书先生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银子, 脸上露出笑容,“姑娘请说。” 交代完之后, 凌云志回到座位上,就这样坐了大约半个时辰。 月季终于站了起来,“差不多了。” 凌云志和香栾跟在她后面,经过门口的时候, 她看见有几个乞丐缩在墙根下,面前放着一只破碗,碗底空空荡荡。 凌云志停下脚步,从怀里摸出钱放进碗里,接着低声和乞丐们说了什么,乞丐们愣了一下,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 凌云志站起身,快步跟上月季和香栾。 月季带着她们穿过主街,拐进了一条窄窄的巷子。 巷子两边是高矮不齐的土墙,她走得很熟,像七拐八拐,在一扇矮小的木门前停了下来。 这是某户人家的后院。 月季趴在门缝上往里瞧了一会儿,然后直起身,抬手在门板上轻轻叩了三下,压低了声音朝门缝里喊道:“小满,小满。” 门板“吱呀”一声,从里面开了一条缝。 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探出头来,瘦瘦小小的,穿着一件碎花布衫,头发扎了两根有点乱的小辫子,她的眼睛直直盯着月季。 院子里堆着些柴火和杂物,靠墙的地方有一只小柴炉,炉子上坐着一只水壶。 小女孩盯着月季看了好一会儿,张了张嘴,声音轻轻的,“娘?你怎么在这儿?” 月季一只手扶住小女孩的肩膀,“我来找你,你跟我走。” 小满安安静静的,“我还没烧好水呢。” “家里现在有什么人在?”月季问。 小满说:“都在家。” 月季点了点头,站起身来,拉住小满的手,把她从门框里带了出来。 她指了指站在一旁的凌云志,“小满,娘和这个姐姐有事要谈,你先跟着这个姐姐在附近等一等,好不好?” 小满看了看凌云志,走过去站在了她旁边。 月季转向香栾,低声说:“香栾姐,你替我守着前门。我一个人进去就行了。” 她又看向凌云志,“秋花,你带小满去附近转转,给她买点吃的吧。” 凌云志和香栾同时点了点头。 月季和香栾从后门进了院子,门在她们身后关上了。 凌云志低头看了小满一眼,小女孩正仰着脸看她,不害怕也不好奇。 凌云志说:“走吧,我带你去吃点东西。” 小满点了点头,跟在她身后走出了巷子。 街角有一个卖豆皮的小摊,凌云志买了两份,摊主在上面放上切好的菜丝和豆芽,然后一卷,用油纸包好了递过来。 两个人在街边的石阶上坐下来。 豆皮是煎过的,外皮有点脆,咬一口能听见轻微的碎裂声,里面的菜丝和豆芽还是脆生生的。 小满吃得很认真,偶尔停下来舔一下嘴角沾上的油。 “小满,”凌云志咬了一口豆皮,随口问道,“你有多久没见你娘了?” 小满嚼着嘴里的豆皮,嘴唇油汪汪的,想了想才说:“好几个月了。那时候还是冬天,我还跟娘一起吃饭的。中午我在院子里烧水,等水烧开了,娘就已经离开了。” 凌云志点了点头,又咬了一口豆皮,“这一次也差不多了。等你吃完这个豆皮,你家里人也会离开了。” 小满“嗯”了一声,没什么反应,低下头继续吃豆皮。 就在这时候,巷子里传来一声叫声,虽然隔了很远,但听不到是什么,街上几个行人停下来张望了一下,又各自走开了。 小满抬起头,朝巷子里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转向凌云志,“我娘是打算把爷奶和爹卖到哪儿去吗?” 凌云志放下手里的豆皮,“你娘是要把你爷奶和你爹杀了。” 小满“哦”了一声,把最后一口豆皮塞进嘴里,也没多问。 凌云志没有再多说什么。 没过多久,月季和香栾一前一后从巷子里走了出来。 月季的衣角沾着几点暗红色的痕迹,路过的人放慢了脚步,扭过头来,目光落在她腰间的剑上,然后低下头,加快了脚步走开了。 凌云志站起身,迎了上去,“办完了?” 月季点了点头,脸色有些发白。 香栾牵过马来,凌云志把剑别好,拉过小满的手,把她抱上了马背,自己翻身上马坐在她身后。月季也上了自己的马,在前面带路。 三匹马一前一后出了镇子。 …… …… 宣少侠和朋友花二郎骑马走在山谷间的小路上。 两个月前,宣少侠只身前往魔教要人,不但没要到人,反而被尤教主一掌震伤,养了好几天才缓过来。 伤好了之后,他思来想去,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尤公子是魔教的人,他说没抓秋花,就真的没抓吗? 魔教之人惯会花言巧语,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退一万步说,就算尤公子真的没有亲手掳走秋花,这件事里他也脱不了干系,那天晚上他出现在莫家村附近。 于是宣少侠找上了花二郎。 花二郎并不姓花,这只是江湖人送的外号。 他是有名的采花贼,轻功了得,无论地方都来去自如。更了不得的是,他有一手易容的好本事。 两人易了容,扮作魔教外围的杂役,可这段时间下来,把魔教上上下下翻了个遍,没有秋花的影子,也没有打听到任何有用的消息。 两人只能沮丧离开。 想到这儿,宣少侠叹了口气,“唉,秋花,你究竟在哪里?” 花二郎骑在他旁边,不以为然,“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何必单恋那一朵秋花?说不定还有春花、冬花、夏花等着你呢。” 宣少侠摇了摇头,语气很认真,“你不懂。秋花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姑娘……” 花二郎没耐心听他说这些,目光漫不经心扫过路边蹲着几个乞丐。 那几个乞丐的说话声断断续续飘过来,夹杂着什么“神功”“秘籍”“江湖又要乱了”之类的话。 花二郎眼睛一亮,翻身下了马,从袖子里摸出几文钱,慢悠悠走过去,蹲下来跟那几个乞丐搭了几句话。 宣少侠骑在马上,百无聊赖等着。 过了好一会儿,花二郎才回来,翻身上马,脸上的表情像是刚捡了什么宝贝。 “你又打听到了什么?”宣少侠随口问了一句。 花二郎兴致勃勃,“最近江湖上流传了一个什么《补天归玄经》,听他们说,参透了就能练成神功,称霸武林,天下第一,最逆天的是这功法能断肢重生、去腐生肌。” 宣少侠扯了扯缰绳,“以前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听说这是西域高僧创造的功法,失传了五百多年了,最近才被人重新发现。”花二郎越说越起劲,眼睛都在放光,“断肢重生,要是真能练成,那还了得?” 宣少侠随意“嗯”了一声。 花二郎恋恋不舍朝那几个乞丐的方向看了一眼,两人一前一后朝临城的方向赶去。 山路越走越深,天色也越来越暗。 马跑了大半个时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前方不远处,亮着几点昏黄的灯光,那是一家客栈。 客栈四周是漆黑一片的山林,唯独这一处亮着光。 花二郎看了看,“有客栈?正好,住一夜再走。” 两人骑马过去。 …… …… 月季四人出了城,骑了大概半个时辰,远远望见一家客栈的轮廓。 月季盯着那家酒楼,“就是这家黑店。” 三匹马慢慢靠近酒楼,在门前的木桩边停下,拴好马后走进了客栈。 柜台后面站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穿着一件半旧的灰绸长衫,低着头看账本。 听见脚步声,他抬起头,目光在四个女人身上扫了一圈,三个大人,一个年纪稍小的孩子,可能是母亲带着三姐妹。 一个店小二笑嘻嘻从旁边迎上来,“几位要几间房?” 月季径直走到靠窗的一张桌子边坐下,把剑搁在桌角,“先吃饭。吃饱再说。你们吃什么?” 凌云志和香栾见此,也跟着坐下,小满也默默坐下。 香栾连菜单都没看,随口报了几样,“来一碟白切鸡,一碟卤鹅,再来四碗米饭。” “好嘞!”店小二应了一声,转身往厨房跑,大喊道:“一碟白切鸡,一碟卤鹅,四碗米饭!” 掌柜的也跟着进去了。 厨房里 三个人凑在一处,声音压得很低。 店小二压着嗓子说:“老板,今天正巧,客栈没别的客人,就这四个人,咱们要不要……” 他伸出手,在脖子底下比了个手势,意思很明白。 掌柜扭头朝厨房门帘看了一眼,“这几个女人带着剑,看样子像是会武功的,要不……就算了吧。” 厨子正在灶台热饭,满不在乎地说:“怕什么?咱们不是有迷药吗?放一点儿,啥事都解决了。” 店小二撇了撇嘴,“人家点的白切鸡和卤鹅,这都是冷盘,怎么下药?这三个娘们估计是江湖老手,防着咱们呢,不是简单的货色。” 卤鸡卤鹅和米饭都是事先备好的菜品,没办法加料。 厨子想了想,“吃了白切鸡和卤鹅这两样咸口的东西,肯定会口干,咱们在她们茶水里下药。” 掌柜说:“还是你有主意,就这么办!” 厨子转身从卤水里捞出一只鹅,按在案板上利索剁了起来。 不多时,店小二端着托盘出来了。白切鸡码得整整齐齐,皮黄肉白,卤鹅切得厚薄均匀,泛着一层油光,四碗白米饭冒着热气。 饭吃完了,三人放下筷子,用帕子擦了擦嘴,店小二适时端上了茶水,收走了吃完后碗筷,“客官请用茶。” 四人都没有用茶。 “秋花,你带小满先上去休息。”月季道。 凌云志点了点头,一手牵着小满,一手拿起桌上的剑,跟着店小二上了楼。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56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12 第二世 月季一步步走向柜台。 掌柜的抬起头, 见月季走过来,脸上立刻堆起了笑容,“这位女侠,还有什么吩咐吗?酒菜还合口味?要不要再添点什么?” 月季停在柜台前, 目光直直落在他脸上, “掌柜的, 你不记得我了吗?” 掌柜的愣了一下,上下打量了月季一番,他的眉头皱得越紧, 越看越觉得眼熟。 他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 眼前就飞快闪过几段零碎回忆。 几年前, 有一对夫妻俩带着两个丫头路过此地投宿, 那男人似乎是做炒货生意的,口音是外地的,身上揣着不少银钱。 夜里, 他们杀了那对夫妻, 抢了银子,从行李里搜出来不少炒货。 那两个丫头绑起来卖了,大的卖了十几两, 小的也是差不多的价格。 掌柜的脸上殷勤的笑容消失了。 月季盯着他,“看来你想起我来了。” 掌柜的张了张嘴, 月季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一手撑着柜台, 整个人的身子腾空而起越过柜台。 剑已经出了鞘。 掌柜的惨叫一声,肩膀被刺穿,整个人往后仰倒,撞翻了身后架子上的账本和茶壶, 稀里哗啦摔了一地。 店小二正在不远处擦桌子,听见惨叫声,他扔下抹布,转身就跑。 香栾坐在桌边,不紧不慢从筒里抽出一只竹筷,随手一甩。 筷子破空而出,钉进了店小二的小腿肚子。 “啊!”店小二一声惨叫,整个人扑倒在地,抱着腿在地上打滚,鲜血从指缝间涌出来。 厨房的门帘被人从里面掀开了,厨子手里攥着一把菜刀,嘴里嚷着,“怎么了?怎么了?外头什么动静……” 他的话没有说完。 月季一脚踩过地上还在呻吟的掌柜,笔直刺进了厨子的胸口。 厨子没明白发生了什么,菜刀“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整个人往后倒去,后脑勺磕在门框上,发出“砰”的一声。 掌柜捂着肩膀上的伤口,在地上艰难爬着,试图逃跑。 月季揪住他的后领,一把将他从地上拽了起来。 掌柜的整个人悬在半空中,嘴里含混不清喊着:“饶命!女侠饶命!我错了!我赔……我赔钱!” “我妹妹!”月季质问道,“你把她卖到哪儿去了?”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掌柜的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是个过路的商人,我不认识他……他给了银子就把人带走了……女侠,我求求你,我也是穷怕了,我一时糊涂……你饶我一条命……” 月季松开手,掌柜摔在地上,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剑已经落了下来。 就在这时候,客栈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了进来,前面的那个一身白衣,腰悬长剑,面容英俊却带着几分风尘仆仆的疲惫。 后面眼睛在客栈里扫了一圈,像是在寻找什么有趣的东西。 两个人同时愣住了。 大堂里躺着三个人,到处是血,两个女人站在血泊中间,一个手里提着还在滴血的剑。 掌柜和店小二还活着,看见来人,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拼尽全力喊了起来:“救命!大侠救命!杀人啦!” 白衣男人的手按上了剑柄,声音沉了下来,“朗朗乾坤,居然敢行凶杀人,还有没有王法了?” 说完,他拔出剑,冲了上去。 香栾反而迎上一步,手中的剑出鞘,架住了白衣男人的剑,发出一声清脆响亮的金属交击声。 两个人你来我往地打了起来。 月季上前帮忙,却被另一个那人阻挡,那个男人轻巧避开了她的攻击,“哟,脾气还挺大。” 月季不说话,又是一剑,男人又是轻轻巧巧躲开了,他一边躲一边上下打量着月季,“姑娘生得这般好看,何必舞刀弄枪的,伤了手多可惜。” 月季气急败坏,那个男人只是闪避,不出手,不还击,笑眯眯地在她剑尖前面转来转去。 二楼 外头的打斗声传了上来,小满的小脸绷紧了,凌云志按住她的肩膀,“待在房间里别乱跑,有事就躲起来,听见没有?” 小满点了点头。 凌云志拿起剑,拉开房门,快步下了楼。 楼梯上一眼就看见了大堂里的乱象,香栾和一个白衣男人打得难解难分,月季正被另一个男人戏耍。 凌云志站在楼梯中间,看准了时机,从背后一剑砍了过去。 那个男人正侧身躲开月季的一剑,身子往右偏了一些,露出了左肩到后背的空档。 凌云志的剑从楼梯方向劈下来,不偏不倚,正中他的后背。剑刃划破了衣裳,划开了皮肉,从左肩胛斜着拉到腰侧,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瞬间绽开,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把他的花衣裳染红了一大片。 男人“哎哟”一声叫了出来,往前踉跄了两步,捂着后背,龇牙咧嘴转过身来,眯着眼睛看清楚了砍他的人。 是一个年轻姑娘,穿着和那两个女人一样的素色衣袍,手里握着一柄还在滴血的剑。 白衣男人听到同伴的叫声,手上慢了一拍,险些被香栾一剑刺中。 他偏头避开了那一剑,眼角余光扫到了刚刚出现的女子。 他顿时愣住了。 香栾的剑刺过来,他往旁边一闪,大步朝楼梯那边跑了过去,“秋花?!秋花!是你吗?” 凌云志面对着那个白衣男人,“宣少侠,别来无恙。” 宣少侠站在几步之外,望着眼前这个人。 她还是秋花,可又不像是他认识的那个秋花了。 香栾提着剑走过来,站到凌云志身边,目光在宣少侠脸上扫了一圈,又看了看凌云志,“你认识这人?” 凌云志侧了侧头,语气淡淡的,“算是朋友吧。” 宣少侠声音急切,“秋花,这些日子你都去哪儿了?你知道我找了你多久吗?还有,你怎么会和她们在一起?她们把掌柜的和店小二伤成这样,你怎么……” 月季擦了一把剑上的血,冷冷开口,“我和我爹娘,还有我妹妹,一家四口投宿这家客栈。就是这个掌柜的,还有那个店小二,见财起意,杀了我爹娘,抢了我家的钱财,把我和妹妹卖了。我爹娘的尸骨,现在还不知道埋在哪里。” 宣少侠看着躺在地上呻吟的掌柜和店小二,嘴唇动了动,声音低了下去,“就算是这样……也应该交给官府处置。” 香栾把剑插回鞘中,笑了一声,“我说怎么那么眼熟呢,原来是宣少侠。还有你身旁那位,应该是大名鼎鼎的采花贼,花二郎吧。” 月季也跟着笑了一声,“淫贼就淫贼,还叫什么采花郎。” 花二郎捂着后背的伤口,龇牙咧嘴走过来,听见这话,脸上的表情变了变,“姑娘此言差矣。在下虽然风流,但绝不下流。我有我的风骨,有我的原则,绝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宣少侠在旁边点了点头,语气认真,“不错,花二郎虽然……呃……行迹有些特别,但他从不强迫女子,也从不伤害无辜。这一点我可以作证。” 凌云志看了宣少侠一眼,“我们虽然杀了人,但杀的也不是什么好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件事你就别管了。” 宣少侠张了张嘴。 掌柜的和店小二还在地上,不知哪来的力气,双双爬了起来,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女侠饶命……知错了……真的知错了……我们再也不敢了……” 凌云志翻了个白眼。 月季没有看他们,干净利落刺了下去,惨叫声短促响了一下。 大堂里安静下来。 “咱们走吧。”香栾说。 三个人收了剑,准备离开,宣少侠的声音从身后追了过来,“秋花,你失踪之后,你家里人欠了钱,你嫂嫂差点被人卖掉。他们……都很担心你。” 凌云志越过了他,“这些都与你无关。宣少侠,你好自为之。” 宣少侠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月季从楼上牵着小满下来了,把她抱起来放在马背上,自己翻身上马。凌云志和香栾也各自上了马。 三匹马从客栈门前掉头,在夜色中渐渐远去了。 宣少侠站在客栈门口,望着那个方向。 花二郎捂着后背走过来,看了看那三匹马消失的方向,啧了一声,“这就是你说的那个秋花?她可跟你说的不太一样。” 宣少侠叹了口气,“她以前不这样的。也不知道……遭遇了什么。” 花二郎又啧了一声,嘴角往旁边一撇,“我看她们穿的衣服似乎是百花宫的人,你是不是伤了人家的心?要不然她怎么跑去百花宫了?” 说到“百花宫”三个字的时候,他带着一种意味深长的味道。 江湖上谁不知道,百花宫的宫主落春雨当年也是个柔情女子,却被一个渣男伤害,她的心从此寒透了,创建了只收女子的百花宫。 宣少侠叹了口气,“她一定是有苦衷的。” …… …… 宣少侠和花二郎在镇口分了手,他独自一人骑马回了莫家村,在莫老头院门前停了下来。 莫老头正蹲在屋檐下搓草绳,抬起头见是宣少侠,“你回来了?秋花呢?找到秋花了吗?” 宣少侠把马拴在院门口的木桩上,“我找到了,但是秋花在百花宫,她现在不肯回来。” 莫大郎正好从屋里出来,嘟囔道:“怎么去了百花宫……那能是好地方? 他进城干活的时候,偶尔听茶馆里说书听过“百花宫”这三个字,是江湖上顶顶神秘的地方,满宫上下都是女子,专门勾引诱骗年轻姑娘加入,谁知道去做什么不正经的事。 嫂子从灶房出来,“你管它是什么地方,你赶紧去把你妹妹叫回来!。” 都是因为秋花,她之前差点被典给别人家生孩子。自从秋花不在家后,家里的活全落在她一个人身上了,等秋花回来,非得好好教训教训她不可! 莫老头没理她,和莫大郎对视了一眼,“我们肯定是要去把秋花找回来的。不过这几天咱们村里有户人家修屋顶,我们父子俩答应了帮工的,等修完了再去。” 宣少侠眉头微皱,他没想到莫家人一点也不着急,“要等多久?” 莫老头说:“后天,后天就行,修完屋顶,我们一块去。” 宣少侠点了点头,“好。后天我来找你们。”他说完,转身牵过马,翻身上去。 马蹄踏在黄土路上,扬起一小片尘土。 莫老头站在院门口,朝他的背影喊了一句,“宣少侠,慢走啊!”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57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13 第二世 莫瘸子家 莫瘸子家的房子实在是太老了, 他找了同村人帮忙重修。 莫老头、莫大郎和刘大娘的大哥刘大郎都来帮忙。 刘大娘自己也来了。 新娘子跑了之后,她赔了一半的银子给莫瘸子,又让自己大哥来帮忙修房子。 莫大郎边干活边道:“瘸子叔这个人,老实, 性格也好, 就是瘸了一条腿, 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一大把年纪还娶不上媳妇。” 莫老头接过话头,“等房子修好了,瘸子你再娶一个媳妇。” 莫瘸子摆了摆手, 脸上的表情又无奈又苦涩, “娶?拿什么娶?上次那些银子, 是我攒了半辈子的。现在赔了一半, 剩的那点儿,吃吃喝喝还行,娶媳妇?想都不敢想。” 莫老头一副过来人的口吻, “我说瘸子, 你就不该非要娶什么大姑娘,年轻姑娘心眼活,人一看就不老实。你看看隔壁村的王老头, 人家多聪明,娶了个寡妇, 寡妇便宜,还带了两个儿子过来, 那两个儿子能帮忙干活。小的那个还改了姓,跟王老头姓,逢年过节上坟烧纸,王老头也算是有后了, 将来也有人送终。” 莫大郎连连点头,“对,瘸子叔,这主意不错。你干脆也找个寡妇吧,省钱又省心,还能白得几个儿子,多划算。” 莫瘸子眼珠子微微转了转,心里痒痒的。 刘大娘眼睛一亮,脸上又堆起了那副热络的笑,“瘸子哥,你还别说,我正好认识一个寡妇,三十出头,人勤快……” “行了行了。”莫瘸子没等她把话说完,白了她一眼,“我不用你介绍。” 刘大娘脸上的笑容僵了僵,“瘸子哥,上次那是个意外,真的,我也没想到会出那种事。这次我保证,绝对不会再出岔子了。那寡妇我知根知底,人老实本分……” 莫瘸子转过头去,不理她。 刘大娘的热脸贴了冷屁股,讪讪退了两步。 自从莫瘸子的新娘子跑了之后,王员外找小妾的事也吹了,她手里就再没有什么像样的活了。 王员外说要找个男孩,找了这么多天,方圆几十里的村子跑了个遍,愣是没找到合适的。 她这日子真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突然狗蛋从院门外跑了进来。 他跑得满头是汗,跑到莫大郎跟前,“爹!你看我抓的青蛙!” 莫大郎接过莫瘸子递过来的水碗喝了一口,一巴掌拍了过去,“去去去,一边玩去!手上全是泥,别往我跟前凑。” 青蛙从狗蛋手里蹦了出去,飞快溜走了,狗蛋大叫了一声“我的青蛙!”,蹲下来找了半天没找到,垂头丧气往院子外面走。 刘大娘无意识往狗蛋那边扫了一眼,忽然,她盯着狗蛋的背影,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五岁,年纪不大不小,长得结结实实的,虎头虎脑的,看上去就好养活。 “哎,狗蛋,过来过来。”刘大娘朝狗蛋招了招手。 狗蛋在院门口站住了,犹豫了一下,走了回来。 刘大娘拉过他的胳膊,上下打量,摸了摸他的脑袋,“这孩子,长得真标致,还敢抓青蛙,胆子真大,真是个小小男子汉。” 狗蛋咧嘴笑了笑,挣脱她的手,转身跑出了院子。 刘大娘目光一直追着狗蛋的背影。 …… …… 过了两天,到了约定的日子。 天刚蒙蒙亮,宣少侠就骑马到了莫家村,他把马拴在老地方,推开莫家的院门。 莫老头、莫大郎、嫂子和狗蛋正坐在桌边吃早饭。 桌上摆着一碗咸菜,四人个人手里各端着一碗稀饭 见宣少侠进来,莫大郎放下碗,抹了抹嘴,“少侠来了?吃饭了没有?要不要来一碗?” 宣少侠摆了摆手,“我已经吃过早饭了,等你们吃完早饭我们就出发。” 莫大郎和莫老头对视了一眼。 莫老头把碗端起来又放下,叹了口气,“少侠啊,那个……我们活儿没干完,还差一点。明天,明天准能干完,明天我们再跟你去找秋花。” 他答应了要帮莫瘸子干活,村子小,家家户户有什么事儿都互帮互助,他可不能食言了。 宣少侠的眉头拧了起来,“时间不等人,这种事越早去越好。” 莫大郎端起碗喝了一大口稀饭,含混不清地说:“少侠,不是我们拖,是真没空。每天那么多活要干,今天实在腾不出手来。明天,明天一定去。” 莫老头在旁边连连点头,跟着附和,“再说了,秋花人在百花宫,又不会突然跑掉,你急什么。明天!明天准去。” 宣少侠叹了口气,“好,明天!明天你们可不许再反悔!” “不反悔不反悔,”莫老头连忙站起来,拍着胸脯保证,“少侠你放心,明天一早我们就在这儿等你,说好的事,哪能反悔呢。” 宣少侠看了他们一眼,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出了院子,翻身上马离开了莫家村。 吃完了早饭,莫老头和莫大郎来到莫瘸子家,刘大郎和刘大娘已经来了。 刘大娘在院子里溜达了一圈,帮莫瘸子扫了扫地,干完了活,又凑到莫瘸子跟前,笑眯眯问:“瘸子哥,上次我说的那个寡妇,你再想想呗?” 莫瘸子看都不看她一眼。 刘大娘讨了个没趣,讪讪笑了笑。 她在院子里又待了一会儿,见没人搭理她,便不声不响溜了出去。 她就到了村后头的小树林。 一个小小的身影蹲在林子边上,正低着头拿树枝在地上戳蚂蚁窝。 刘大娘不紧不慢走了过去,“狗蛋!” 狗蛋抬起头,“刘大娘。” 刘大娘摸了摸他的脑袋,“狗蛋,你一个人在这儿玩啊?” 狗蛋呆呆点了点头。 “真乖。”刘大娘从袖子里摸出一块糕点,她把糕点递到狗蛋面前,“给你吃。” 狗蛋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毫不犹豫塞进嘴里,腮帮子鼓鼓的,嘴角沾满了碎屑。 刘大娘看着他吃。 不一会儿,狗蛋身子晃了晃,整个人软绵绵往前一栽,倒在了刘大娘的怀里。 刘大娘一手托住他的后背,一手抄起他的腿弯,四下看了看,抱着狗蛋快步穿过林子。 …… …… 王员外家 王员外看着床上昏迷不醒的狗蛋,从头到脚端详了一番,“不错,这件事你办得很好。” 刘大娘站在那里,双手交叠在身前,目光殷切看着王员外。 这种眼神王员外见得多了,他淡淡一笑,朝站在身后的小厮使了个眼色。 小厮转身进了内室,不一会儿端出一个红木托盘,上面搁着几锭白花花的银子。 “这些是犒劳你的。”王员外端起茶盏,抿了一口。 刘大娘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连忙上前几步,双手接过托盘,“多谢老爷,多谢老爷,以后有什么吩咐,老爷尽管说,老身一定办得妥妥当当的。” 王员外摆了摆手,刘大娘便抱着银子,欢天喜地退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狗蛋的手指动了一下。 他慢慢睁开了眼睛,猛地坐起来,四处张望了一圈,“这是哪儿?” 王员外走到榻边,“这是你家啊,我是你爹。” 狗蛋瞪大了眼睛,“你不是我爹,我爹是莫大郎。” 王员外拍了拍狗蛋的肩膀,“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爹了。你不再姓莫了,你姓王。” 狗蛋带着哭腔喊了出来,“你不是我爹!你不是我爹!” 王员外没有生气,“别哭啊,我王某人家财万贯,良田千顷,从今往后,你要什么有什么,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穿什么穿什么,你好好想想,是跟着莫大郎过苦日子好,还是跟着我当少爷好?” 狗蛋抽噎了两下,“真的?” “当然是真的。”王员外笑着点了点头。 “那……”狗蛋舔了舔嘴唇,“我想吃烧鸡。” 王员外哈哈大笑,“来人!快去给少爷买只烧鸡。” 小厮在门外应了一声,脚步飞快跑了出去。 王员外转过身,指着那个远去的背影,对狗蛋说:“看见没有?他以后就是你的下人。你想吃什么,想玩什么,尽管吩咐他,不用客气。” 狗蛋坐在床榻上,他看着门口的方向,又看了看王员外,又看了看房间里那些他从来没见过的摆设,咧开一个笑容。 王员外伸手摸了摸狗蛋的脑袋,觉得这孩子粗生粗养的,身体一定结实。 五岁,正是不记事的时候,养上几年,就跟亲生的没什么分别了。 …… …… 山谷深处,魔教总坛 一个手下从殿外匆匆进来,单膝跪地,低着头禀报道:“公子,属下打听到一件事。外面有消息说,有一种功法重现江湖,据传是西域高僧所创,这功法……据说可以断肢重生,去腐生肌。” 尤公子的眼睛亮了起来,“还不快去给我找来!” 尤教主坐在一旁,听完了手下的禀报,沉吟片刻,缓缓开口,“儿子,这功法此前从未听说过,像是突然冒出来的。先不急,先让人打听打听是真是假。” 尤公子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却见父亲神色沉稳,他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爹说得对。” 他转向那个还跪在地上的手下,语气比方才冷静了许多,“去打听打听。查清楚这功法的来历,别被人骗了还不知道。” 手下应了一声,起身退了出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58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14 第二世 百花宫 凌云志搁下笔, 活动了一下发酸的手指,吹了吹书上的墨迹,嘴角浮起一丝满意的笑。 外头院子里传来一阵叽叽喳喳的说笑声。 凌云志把书夹在腋下,推门出去, 正遇上百花宫的姐妹们从山下回来。 小满走在最前面, 手里举着两根小杆子, 杆子上面是琥珀色的糖浆,她不断搅动着,糖浆渐渐变成了白色。 月季走在旁边, 另一只手里拎着一包炒蚕豆, 时不时往自己嘴里丢一颗。 “你们回来了?”凌云志打了个招呼。 “回来了。”月季说:“这一趟还算顺利, 山下那几个村子的货都出完了, 新找了两个镇子的贩子,人靠得住,价钱也谈拢了。” 姐妹们陆续走进正厅, 把银子从布袋里倒出来, 哗啦啦堆在案上,由香栾记账、称重和清点。 宫主坐在正中的椅子上,看着那些银子, 微微点了点头。 百花宫占山为王,平日里靠着卖山货和挖药材收入, 山下的几个集市和镇子,每月也会按时交上来份例钱。 凌云志来了之后, 给百花宫添了一条新的财路,倒卖私盐。 犯私盐的门道,是她从上一世的李大姐那里学来的,学了个七七八八, 把那些经验和百花宫的姐妹们一合计,便干了起来。 她们从外地把粗盐运进来,重新加工,制成细白如雪的精盐。 在各个村镇发展贩子,让这些妇人把盐夹带在身上,这个时代不会轻易搜妇人的身,妇人走街串巷地卖盐很顺利。 私盐的利润比山货和药材高了不知多少倍。 凌云志走上前去,把腋下的书递到宫主面前,“宫主,我编好了。” 宫主接过来,在手里掂了掂,颇有分量,一页一页往后翻。 姐妹们都凑了过来,挨个传阅,有人看得捂着嘴笑。 书稿传到香栾手里,她翻了翻,忽然念出了其中一页上的字,“欲练神功,引刀自宫。” 宫主笑了笑,语气里带着几分又好气又好笑的意味,“你呀,真是个混世魔王。” 月季站在旁边,凑过来看了看那一页,小声说:“秋花,真的会有人信这个吗?这也太……太离谱了。” 凌云志把书稿从香栾手里接过来,“尤公子信不信不重要。重要的是,江湖上的人都听说他得到了这本功法,流言蜚语这种东西,不需要证据,只要有人传就行。” 宫主靠在椅背上,“你说得对。男人的名节其实也不过如此。” 众人听了,一时心痒难耐。凌云志已经开始在脑子里设想尤公子以后出门被人指指点点的场面了,忍不住笑出了声。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众人又围着桌案,你一言我一语商议了一些对策,直到到了用膳的时候才散了。 凌云志和月季走在最后面,月季忽然拉了拉她的衣袖,“秋花,有件事我刚才就想跟你说。” 凌云志侧过头看着她,“什么事啊?” “这次下山,我在一个镇子的街口看到了宣少侠。”月季回忆当时的场景,“他在贴什么东西,我没敢靠近,远远躲着,等他走了才上去看的。” 她从袖子里摸出一张纸,递给了凌云志。 凌云志接过来展开。 这是一张寻人启事,圆圆的脸,小小的眼睛,一看就是个四五岁的男孩子,画像下方写着一行小字。 月季凑过来,“这孩子是你侄子吧?香栾姐托官府的人打听了一下,听说这孩子失踪好些天了,莫家村的人到处找都找不到,怕是被人拐了。” 凌云志冷笑了一声,“我知道了。这件事是谁做的,我也知道。” 月季愣了一下,“你知道?你……难不成?” 凌云志将寻人启事对折,“你可别想歪了,前两天我下山的时候,远远看见过狗蛋,他和镇子上的王员外在一块。” 月季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王员外?就是那个……要娶你做小妾的那个?” “对。”凌云志点点头,“就是那个王员外没儿子,想买个小妾生儿子传宗接代,估计是小妾没买成,就干脆就直接买了个儿子。我正愁不知道该怎么给他添添堵呢,这下倒好,他自己把把柄送到我手里来了。” …… …… 城内 宣少侠在这附近找了大半个月。 他从莫家村往一个镇子一个镇子地找,还托了丐帮的朋友帮忙打听消息。 丐帮的人路子野,消息灵,前几日倒是端了一个人贩子的窝点,抓了三个人,救了五六个孩子,可里头没有狗蛋。 大半个月下来,没有寻找到有关狗蛋的任何消息。 他坐在一家客栈的角落里,轻轻叹了口气,“唉。” 就在这时候,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桌边。 是一个七八岁模样的小女孩,扎着两根小辫子,穿着一件洗得布衫,脸上脏兮兮的。 “你是不是宣少侠?”小女孩问。 宣少侠看着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孩子,愣了一下,勉强撑起一个笑容,“你找我?” 小女孩点了点头,“有个姐姐让我告诉你,狗蛋在镇子上的王员外家里。” 宣少侠两只手扶住小女孩的肩膀,“你说的是真的?让你传话的那个姐姐长什么样?” 小女孩被他吓了一跳,后退了两步,“就……长普通的样子。”说完,她就跑出了客栈。 宣少侠看着小女孩消失的方向,愣了好一会儿。 王员外……他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 他想了想,觉得大约是附近的街坊邻居看见了什么,不好亲自出面,便让个小女孩来传话。 宣少侠拿起剑,快步走出了客栈。 镇子不大,王员外的家很好找,是镇上那片最气派的宅子。 宣少侠绕着宅子转了一圈,找了一处僻静的墙角,轻轻一跃,无声无息落在了墙头上,又借着院内一棵树的枝叶掩住了身形。 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蹲在院子中间的地上,手里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画着什么。 他穿着一身新做的绸缎衣裳,宝蓝色的褂子,黑布鞋,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的。 宣少侠伏在树上,看着那个蹲在地上画树枝的小小身影。 正是失踪已久的狗蛋。 …… …… 莫家村,莫老头家 莫老头坐在桌边,低着头,一声不吭,“都这么久了,狗蛋还没找回来……”说着说着,他的声音就哽住了,抬起手用袖子擦了擦眼睛。 莫大郎坐在他旁边,拍了拍莫老头的肩膀,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有力,“爹,你别伤心了。等我再给你生个大胖孙子,不就有了吗?” 说完,他对坐在对面的嫂子使了个眼色。 嫂子正低着头纳鞋底,感觉到莫大郎的目光,抬起头连连点头,“对对对,爹,您放心,我一定给咱家再生一个。” 莫老头抬起满是泪痕的脸,看了他们一眼,深深叹了口气,“你倒想得开,说再生一个就再生一个,哄我开心。” 他摆了摆手,声音里带着几分疲惫和无奈,“也罢,随你们吧。狗蛋是我第一个孙子,我这心里头,终究放不下他。” 嫂子往前探了探身子,顺势提出,“爹,我说句不好听的,咱们一家人如今七零八散的,过得不像一家人了。秋花在外面那么久,也该回来了,咱们得挑个时候把她接回来。” 莫老头擦了擦眼睛,想了想,点了点头,对莫大郎道:“你媳妇要是怀了孕,到时候肯定要人伺候坐月子。家里就这几个人,我老了,你又忙不过来,还是早点把秋花接回来吧。” 莫大郎点头,“爹说得是,过几日我找宣少侠一起去百花宫找她。” 莫老头正要再说些什么,院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紧接着,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我找到狗蛋了!” 三人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争先恐后往院门口跑,莫大郎三步并作两步,抢在前面拉开了院门。 宣少侠站在门口,牵着马。 “狗蛋在哪儿?”嫂子一把抓住宣少侠的胳膊,“你快说,在哪儿?” 莫大郎两只手攥着宣少侠的另一只袖子,“找到了?真找到了?人呢?你带回来了没有?” 宣少侠喘了口气,“狗蛋在王员外家里。” …… …… 魔教总坛 尤公子坐在椅子上,手指微微蜷着。 殿门被推开了,手下快步走进来,单膝跪地。 尤公子猛地坐直了身子,声音急切,“你打听到了什么?快快说来、” 手下低着头,声音平稳但带着几分谨慎:“回公子,属下打探到,百花宫的人近日有些动静。据传,百花宫宫主落春雨也在寻找那本秘籍。” 坐在一旁的尤教主听见这话,手指捻着胡须,眼睛眯了起来,“真是稀罕,那个雌山婆头居然也在找寻找秘籍?难不成……有关那本秘籍的传闻是真的?” “爹,”尤公子声音急切,他低头看着自己那两只手,“你一定要帮我找到那本秘籍。我的手,大夫都说没救了,恐怕只有那本秘籍能救我了。” 尤教主走到尤公子身边,一只手按在他的肩膀上,“儿子,你别急。为父一定帮你寻来。”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59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15 第二世 王员外家, 后花园里 王员外手里拿着一只竹编的蛐蛐笼子,笑眯眯举到狗蛋面前。 狗蛋蹲在地上一边吃糖饼,一边时不时抬头看一眼王员外手里的蛐蛐笼子。 不远处的回廊下,站着两个年轻女子。年纪大些的约莫十六五出头, 穿一身藕荷色衣裳, 年纪小些的十二三岁岁, 穿一件鹅黄色衫子。 两人并肩站着,目光不约而同落在花园里那个蹲在地上吃糖饼的男孩身上。 王二娘眉头皱着,嘴角往下撇着, 显然对这个新来的小男孩不是很喜欢, “爹真是疯了。” 王四娘没接话, 只是眼里带着几分羡慕。 就在这时候, 一个家丁跌跌撞撞跑过来,“老爷!不好了!有人来闹事儿了!” 王员语气不耐烦说:“谁敢来我王家闹事呀?赶紧打发出去。” 话刚说完,院门口就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和争吵声。 “你们不能进去!这是王家的宅子!”一个家丁的声音在拦人。 “让开!”有人大喝一声, 带着不容置疑的威势。 紧接着, 一群人已经闯了进来。 走在前面的是一袭白衣,腰悬长剑的宣少侠。 他身后跟着莫老头、莫大郎和嫂子三人,莫老头一进院子, 目光就在花园里扫了一圈 。 嫂子最先冲了出去。 “狗蛋!”她扑过去,一把抱住蹲在地上的孩子, “狗蛋……狗蛋……娘找你找得好苦啊……” 狗蛋先是吓了一跳,随即看清了来人的脸, “娘!” 王员外几步走过去,一把拽住狗蛋的胳膊,硬生生拉到自己身后,“你们是谁?光天化日的, 你们这是要抢人?” “抢人?”莫老头气得浑身都在发抖,“是你抢我的孙子!你拐了我孙子,还问我们是谁?我要去告你!告到县太爷那里去!” 王员外的心一沉。 这些天他一直让狗蛋待在家里,连院子门都没出过,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府里的下人送到跟前,就是为了不让外人看见。 他们怎么知道狗蛋在这里?是谁走漏了风声? 回廊后的王二娘拉着妹妹闪回了屋内。 莫大郎也往前逼近,“我儿子在你家,你还有什么好说的?走!去官府!让县太爷评评理!” 两家人吵吵嚷嚷的,谁也不让谁,王家的家丁想拦,被宣少侠一个眼神吓了回去。 宣少侠站在中间,“都不必吵了。既然说不清楚,那就去县衙,让县太爷来断。” …… …… 县衙里 县太爷端坐在大堂上,惊堂木一拍,两旁差役齐声低喝,堂下顿时安静下来。 莫家老小跪在左边,王员外跪在右边。 县太爷听完了莫老头的陈述,捋了捋胡须,“王员外,莫家人所说,可是实情?” 王员外拱了拱手,“大老爷明鉴,草民年过四十,膝下无子,只想收养一个男孩延续香火,便托刘大娘帮忙寻访。刘大娘说有一户人家孩子多养不起,愿意将孩子过继给草民。草民信以为真,便花了银子把孩子接了来。草民实在不知这孩子是刘大娘拐来的,若早知道,草民断然不会做这种事!” 县太爷点了点头,吩咐差役:“传刘大娘。” 刘大娘很快被带到堂上时,腿已经软了。 县太爷问了一遍,“刘氏,是你拐骗这个孩子卖给王员外的吗?” 刘大娘支支吾吾答不上来,眼神躲躲闪闪。 县太爷的声音大了几分,“刘氏你可知罪?” 刘大娘的身子一抖,“是王员外……王员外让我去找的……他想要个男孩,越大越好,好养活……我也是帮人办事。” 嫂子开口,“平日里我把你当长辈敬着,没想到你居然对狗蛋起了这种歪心思,你真是好狠的心啊!” 刘大娘见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百口莫辩,索性拉王员外一起下水,:“我……我,王员外他知道狗蛋是拐来的!” 王员外瞪着刘大娘,“你胡说!是你自己说那孩子家里穷,养不起,自愿送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又转向县太爷,连连拱手,“大老爷,草民冤枉啊!草民若是知道这孩子是拐来的,怎么敢留在家里?草民一介良民,从不做违法之事,这刘大娘分明是想拖攀咬草民,求大老爷明察!” 刘大娘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大老爷,我说的都是实话啊!王员外知道,他全知道!” 县太爷不耐烦打断了她,“刘氏!你还敢在这胡乱攀咬?还不快给我老实交代,你可有同伙?” 刘大娘说:“是王员外了,王员外连连喊冤,县太爷懒得再听,一挥手,命左右将刘大娘拖下去打板子。 板子落下来的声音闷闷的,一声接一声,刘大娘趴在地上嚎叫,“别打了!是我一个人干的!没有同伙……” 县太爷点了点头,“偷拐良家子女,罪无可恕,判绞刑!” 刘大娘哭喊着被两个差役架着拖了下去。 县太爷转向王员外,沉吟了片刻,缓缓开口:“王员外,你不知情,本县判你无罪,所付银两如数退还,另赔偿莫家纹银二十两,你可服判?” 王员外松了一口气,拱手弯腰,“大老爷判得公道,草民服判,草民服判。” 莫老头也在旁边连连磕头,“公道,公道,县太爷真是青天大老爷!” 从县衙出来的时候,莫老头抱着狗蛋不肯撒手,“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莫大郎走在旁边,时不时伸过手来拍拍狗蛋,嫂子跟在后面,眼眶还是红红的,但嘴角一直往上翘着。 宣少侠牵着马走在最后面,莫老头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宣少侠,你真是我们家的恩人啊!要不是你,狗蛋这辈子怕是找不回来了!大恩大德,我们家这辈子都还不完!” 莫大郎也跟着上前,“宣少侠,以后有什么事,你尽管开口,我莫大郎绝不推辞。” 嫂子站在旁边,也抹着眼泪道谢。 宣少侠摆了摆手,“举手之劳,不必言谢。” 莫家人再三道谢,这才抱着狗蛋欢欢喜喜地王莫家村的方向去了。 …… …… 后堂里 县太爷慢慢嘬了一口茶水。 王员外躬着身子,“今日多谢大老爷主持公道,草民感激不尽。” 县太爷说:“行了,王老爷,你别装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要不是看在你我这几年的交情上,我才不会包庇你呢。” 王员外的笑容僵了一瞬,连连摆手,“大老爷这话说的,草民是真不知情,草民若是知道那孩子是拐来的,怎么也不敢?” 县太爷打断了他,带着一股不耐烦,“你当本官是傻子呀?像你这么有钱的人收养子,那得请乡绅、请族中长辈见证,开族谱,改姓,过继文书一式三份,祠堂里还要烧香告祖,你做了哪一样?” 王员外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笑容彻底挂不住了,沉默了半晌,他抬起袖子擦了擦眼角,声音苦涩,“大老爷,我也不瞒你了……谁让我年纪一大把,空有这万贯家财,却连个儿子都没有?死了以后恐怕连个烧纸钱的人都没有。刘大娘说有个孩子,家里穷养不起,愿意送人……我鬼迷了心窍,也没细想,就……” 县太爷看了他一眼,目光移到门口,小厮端着托盘站在帘子外面,托盘上盖着一块红布,底下鼓鼓囊囊的,“行了,念在你也是一时糊涂的份上,这次就算了,下次别再犯了。” 王员外如蒙大赦,连连点头,“多谢大老爷,草民绝不再犯。” …… …… 花二郎找过来的时候,宣少侠正坐在客栈楼下的角落里发呆。 花二郎在他对面坐下,“你看看你这副样子,秋花秋花秋花,你都为秋花忙前忙后好几个月了,从魔教到百花宫,从百花宫到莫家村,又为了找她那个侄子跑断了腿。” 宣少侠低头看了看自己,没说话。 花二郎一把拉起他,“我看你都为了秋花魔怔了。走,我带你去个地方,找点乐子,你该散散心了。” 宣少侠被他拽着出了客栈,一路上花二郎说什么他都只是嗯嗯地应着,也没问去哪儿。 直到花二郎在一座灯火通明的楼前停下脚步,他才反应过来是青楼。 “我不去。”宣少侠挣开他的手,转身要走。 花二郎一把拉住他的袖子,“来都来了,进去坐坐怎么了?又不是要你做什么。你听听曲儿总行吧?人家说这楼里的花魁琴技一绝,你去听听。” 宣少侠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被花二郎拽了进去。 楼里的客人已经坐了不少,三三两两围着案几,酒菜摆了一桌。 高台之上,一架古琴横在案上,琴身乌黑发亮,隐隐泛着幽光。 一位穿着一袭鹅黄色的衣裳的女子,她走到琴案前,十指轻拨琴弦,琴声清越处如山间清泉。 宣少侠原本只是敷衍听着,听着听着,整个人便被琴声勾了进去。 他望着台上那个抚琴的女子,那眉眼,那侧脸的弧度,那低头时睫毛垂下来的样子,像极了一个人。 “秋花?” 花二郎差点被酒呛着,他放下酒壶,拽了拽宣少侠的袖子,“什么秋花?我看你是想秋花想疯了。那是青楼花魁,问琴。你听见没有?问琴!” 宣少侠望着台上,嘴里喃喃念着那两个字:“问琴……” 花二郎靠回椅背,“问琴你都没听说过?她可是一等一的绝色,此女一人,艳压天下女子。你听听这琴声,你看看这容貌,满城的公子哥儿排着队想见她一面,那都得看人家姑娘心情好不好。” 宣少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望着台上那个抚琴的女子,目光怎么也移不开。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60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16 第二世 为了计划, 这两天凌云志和月季在城里到处溜达。 江湖上关于“武林秘籍”的消息散出去了一些,一切都在按着计划慢慢推进。 下午,街上的人流稀稀落落的,凌云志手里拿着一包卷豆皮, 边走边吃, 目光不由自主落在一旁小摊的泥人上。 月季走在她旁边, 手里也拿着一包豆皮,吃着吃着,她的脚步忽然慢了下来, 眼神落在了街对面。 凌云志扫过一排排泥人, 胖娃娃、小仕女、小动物个个圆脸憨态, “你看这个真可爱。” 但并没有得到月季的回应, 凌云志侧过头看到月季望着某处。 “怎么了?”凌云志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街对面的茶楼,两个人正站在门口。一位黄衣女子正攥着一位白衣男子的袖子。 是宣少侠。 凌云志认出了那身固定皮肤,翩翩白衣加上腰悬长剑, 除了他还能有谁。 同时也认出了他身边那个女子, 问琴。 宣少侠大概是感觉到了什么,忽然抬起头,目光直直落在了凌云志身上。 他愣了一下, 脸上的表情像是被人当场捉住了什么,有些心虚, 又有些慌乱。 问琴也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来,微微歪了歪头, 好奇打量着对面那两个素衣女子。 四目相对。 凌云志的嘴角走到宣少侠面前,目光在宣少侠脸上扫了一眼,“宣少侠,别来无恙啊。” 宣少侠张了张嘴, 想解释什么,又不知道从何说起,“秋花……你怎么在这里?” 问琴朝凌云志微微颔首,“这位就是莫姑娘吧?久仰了。我是问琴,常听宣少侠提起你。” 凌云志看了她一眼,“问琴姑娘,我想和宣少侠单独说几句话,方便吗?” 问琴看了宣少侠一眼,见他低着头没有反对,便微微一笑,往旁边退了两步,点了点头。 宣少侠被凌云志拉到一边的墙角,“你找新欢,也不至于找一个长得这么像我的吧?宣少侠,你这是在诚心和我作对?” 宣少侠愣住了,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凌云志没有给他机会。 她抬手就扇了一巴掌过去。 清脆的一声响起,宣少侠脸上浮起一个红红的掌印,一个字也没说出来。 “走了,月季。”凌云志转身就走。 月季站在原地,目光在问琴脸上停了一下,嘴唇动了动,又咽了回去。 问琴正好也看过来,两个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说话。 月季转身跟上了凌云志的脚步。 问琴走到宣少侠身边,从袖子里抽出一方帕子递过去,“宣公子,你没事吧?” 宣少侠接过帕子,没有用来擦脸,只是攥在手里,自言自语,“她不是那个意思……她只是……” “只是什么?”问琴的声音带着一种恰到好处的关切。 宣少侠摇了摇头,他转过头看着问琴,把帕子叠好还给她,“走吧,我送你回去。” …… …… 魔教 尤公子坐在椅子上,以前他每日要花上几个时辰练武,可如今只能坐着等消息。 殿门被推开,尤公子立马站了起来,“有消息吗?” 手下单膝跪地,语气里带着几分笃定,“回公子,据探子来报,百花宫的落掌门即将得到那本秘籍,近日就会在临城与人交易。” 尤公子的眼睛亮了起来,他几步走到尤教主身边,声音里急切和恳求,“爹,你一定要帮我得到这本秘籍。” 尤教主拍了拍尤公子的肩膀,“儿子,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 他站起身,走到墙上挂着的地图前,对着跪在地上的手下吩咐道:“临城离这里不过两三日路程,我亲自出马。你传令下去,在我到达之前,让探子盯紧百花宫的人,一旦那本秘籍提前出现,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抢到手。” 手下低头,“是。” …… …… 宣少侠送问琴回去的时候,花二郎突然从街对面的茶楼里钻出来的时候。 他看见宣少侠,笑嘻嘻挡在了前面,目光在宣少侠和问琴之间来回转了一圈,“哟,真巧啊。” 宣少侠微微皱眉,“你怎么也在这儿?你前两天不是说要去找什么宝贝吗?” 花二郎脸上露出几分既无奈又兴奋的表情,“唉,别提了。我这一打听,那宝藏就在这一块,你说巧不巧?” 问琴站在一旁,好奇问了一句,“什么宝藏?” 花二郎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相传西域那边有一本失传了五百多年的武林秘籍重见天日,就出现在这附近。据说百花宫的落掌门马上就会得到这本秘籍,这两天就要在临城和西域的人做交易了。” 宣少侠听见“百花宫”三个字,冷着脸说了一句,“百花宫,怎么又是百花宫?” 问琴偏过头,看了看宣少侠的脸色,“公子和百花宫的人很熟吗?” 宣少侠还没来得及回答,花二郎已经抢先开了口,“熟?何止是熟……” 他话说到一半,被宣少侠一个眼刀逼了回去,讪讪改口道:“就是认识,认识而已。” 宣少侠明显很抗拒再谈这个话题,脸色沉了沉,“时间不早了,我先送问琴回去。” 说完,他朝花二郎点了点头算是告别,便拉着问琴的袖子离开了。 到了青楼门口。 “公子,”问琴开口了,“今日在街上遇到的那位姑娘,长相眉宇间与我颇有几分相似。公子待我这样好,是不是……把我当成了那位姑娘的替身?” 宣少侠愣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语气认真而笃定,“你多心了。你们两个人乍一看都是白色的花,可一个是清冷的梨花,另一个却是温婉的茉莉,不一样。” 问琴嘴角弯了弯,问道:“那我……是茉莉呢,还是梨花?” 宣少侠没有犹豫,“自然是茉莉,唯有茉莉,一身素白,不卑不俗。” 问琴低着头,声音轻柔,“只是……只是我这朵茉莉生在风尘,身染俗泥,我不求富贵荣华,只求能脱身尘网,做个自由闲人,可这般心愿,终究太过奢侈了。” 宣少侠看着她,目光里浮起心疼,秋花是个坚韧的女子,而问琴不同,问琴需要他的保护,“在我面前,你不必假装从容,也不必刻意逢迎,别这般委屈自己。” “公子……”问琴的眼眶微微泛红,欲言又止,但很快便控制住了情绪,低下头欠了欠身,“劳烦公子相送,我……便先入内了。” 她说完便转过身,推开门,一回头深深望了他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宣少侠站在门口,心里头五味杂陈,说不清是什么滋味,长长呼出一口气,转身走进了人群里。 …… …… 百花宫 凌云志和月季回到百花宫,香栾正带着小满在院子里玩,一大一小蹲在花坛边上,不知道在看什么。 “回来了?”香栾抬起头,拍了拍手上的泥站起来。 小满也跟着抬起头,手里捧着一只不知从哪里捉到的蜗牛。 月季蹲下来,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泥人,递到小满面前,“给你带的。” 小满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接过泥人,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谢谢娘。” 月季微微颔首。 这些日子,小满慢慢有了变化,会笑了会跑了,凌云志有时候看着她,会在心里想,这孩子终于有点六岁的样子了。 小满玩了一会儿泥人,拉着香栾的衣角说:“香栾姨今天给我讲了好多江湖故事,有剑客,有大侠,还有会飞的人!” 香栾笑着弯腰,“明明是你缠着我非要给你讲故事,讲得我口干舌燥的,你秋花姐姐才是咱们这儿最会讲故事的人。她讲的那些故事,我听了都觉得新鲜。” 凌云志经常讲些一些小故事,给百花宫的姑娘们科普一些现代小常识。 小满立刻转过头,眼巴巴看着凌云志,“秋花姐,晚上能给我讲故事吗?” 凌云志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行。” 晚饭后,天还没完全黑透,西边还挂着一抹淡淡的橘色。 百花宫的姐妹们搬了板凳坐在院子里的老树下乘凉聊天。 小满搬了个小凳子,端端正正坐在凌云志面前,“秋花姐姐,你答应给我讲故事的。” 凌云志靠在椅背上,想了想。 她想起了在她原生世界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叫《心事执行人》,女主表面心理诊疗,实则倾听患者的痛苦,暗中替患者铲除加害者。 剧情她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大概的轮廓和几个人物,这个题材很适合这个武侠世界。 她清了清嗓子,开口了,“那我开始讲了,从前有一个姑娘,她有一种特别的医术,她是个心事大夫。” “心事大夫是什么?”小满插了一句嘴。 “就是专门听病人讲心事的大夫。”凌云志解释说:“很多人得了病,不是身体上的毛病,是心里头憋着事儿,憋久了,就憋出病来了。这个姑娘就专门治这种病,听病人讲,病人把心里那些压了好久的事儿说出来,病就好了一大半。” 香栾若有所思点了点头,“有道理。” 凌云志继续说:“有一天,她的诊室里来了一个年轻的病人,是个书院里的男学生,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家里人请了好多大夫都看不好,最后实在是没办法了,听说有个心事大夫,就死马当活马医,把人送过来了。” 小满听得入神,眼睛一眨不眨的。 “那姑娘跟那个男学生聊了很久,慢慢问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这个男学生在书院里被人欺负了,天天被书院里的富家公子欺负,富家公子欺负他,他不敢还手,也不敢告状,只能忍着,忍来忍去,就忍出了一身的病。” 凌云志抿了口茶水 院子里安静下来,几个姐妹都往这边侧了侧身子,耳朵支棱着。 凌云志的声音放低了些,“那个心事大夫打听清楚了之后,决定要除掉富家公子哥。” 小满瞪大了眼睛,“怎么做到的?” 凌云志继续讲了下去。 心事大夫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把富家公子的时间摸了个清清楚楚,找准了时机,杀了那富家公子。 之后那个男学生的病彻底好了,又能吃得下饭,睡得着觉了,病好之后,他重新回了书院。 凌云志说完,冲小满挑了一下眉毛,“讲完了。” 小满听得津津有味,有些不甘心,“没了?她没别的病人了吗?” 凌云志说:“今天太晚了,我明天再讲。” 小满“哦”了一声,摆弄着那个小泥人,过了一会儿认认真真说了一句:“我长大了也想当大夫,杀坏人的那种。” 凌云志在旁边笑出了声,“你呀,先把你的字认全了再说。” 作者有话说: 无 160-170 第161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17 第二世 莫老头家 自从上次狗蛋找回来了, 王员外赔了银子,莫家日子渐渐回到了正轨。 这天,莫家一家三口围在桌边商量那二十两银子到底该怎么用。 嫂子想给狗蛋读书,“这钱当然是存着给狗蛋读书用。” 可莫老头不这么想, “狗蛋现在年纪还小, 读书的事不急。咱们现在住的这房子, 是土坯的,一到下雨天就又湿又潮,墙角都长霉了, 还是先建房吧。” 莫大郎听完了爹的话, 道:“还是先建房吧。爹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 该让爹住上好房子。狗蛋还小, 读书的事不急,等以后我再挣了钱,再给他读书, 一样的。” 嫂子终于没忍住, 说道:“那二十两银子也不够起青砖房的吧?” 莫老头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还有一点棺材本,现在全部拿出来, 盖一间大房子。” 嫂子愣住了,“爹, 原来您有钱?当初还不上刘大娘银子的时候,您咋不搭把手?我可是差点被典掉!” 莫大郎脸色一沉, 他瞪了自己媳妇一眼,“你怎么跟爹说话的呢?那些是爹的棺材本。” 莫老头没有说话,不过事情就这么定了。 莫老头和莫大郎商量好了,明天进城去找工匠, 顺便看看青砖、木料和瓦片的行情。 早上天刚亮,两人就出了门。 进了城后,莫大郎走着走着,目光不由被街上的行人吸引了过去。 街上多了好多带刀剑的人。 有的穿着长衫腰悬长剑,有的短打扮背后背着大刀,一看就不是本地人的江湖客,操着各路口音。 莫老头拉着莫大郎的袖子,“别看了!一看就是江湖上有大事发生,跟咱们没关系,别瞎凑热闹。” 另一边 尤教主和尤公子终于风尘仆仆赶到了城里。两人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牵着马低调走着。 街上人来人往,尤公子的目光从一个个行人身上扫过去,他嘴角浮起一丝冷笑,“看来有不少人也听到了消息。” 尤教主牵着马继续往前走,“不过是些无名小辈,不足为虑。” 尤公子正要接话,目光忽然定住了。 街对面,一个年轻女子正从布庄里走出来,马尾辫上系着的发带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晃动。 那张脸尤公子做梦都忘不了。 莫秋花! 他的手攥紧了缰绳,“爹,那个就是当初伤了我的女人!” 尤教主顺着儿子的目光看过去,打量了那个年轻女子,他认出了那身衣裳的样式,“居然是百花宫的人。” 他伸手按住尤公子的肩膀,“儿子,你别冲动。现在城里这么多人,各方势力都盯着这里,咱们要低调行事,不可节外生枝。” 尤公子深吸了一口气,“爹,你一定要帮我复仇。” 尤教主说:“那是当然。这女人不过是蝼蚁,碾死她不费吹灰之力。等抢秘籍的时候,我会派人趁乱杀掉或者抓走她。到时候人多眼杂,谁也不知道是谁干的。” 尤公子的嘴角慢慢咧开了,“果然还是爹想得周到。等抓到了这个乡野泼妇,我一定要将她碎尸万段。” 尤教主没有接话,只是牵马往前走。尤公子跟在他身后,没走两步,他的脚步忽然又停了。 他的目光落在街边一家卖木料的铺子门口,两个男人正站在那儿,一个年轻,一个年老。 他认出了那两张脸,就是那天晚上把他捆在柴房里的两个人。 “又是他们。”尤公子的声音咬牙切,“这两个人,就是那村妇的亲人。也是当初把我捆起来的人。” 尤教主停下脚步,打量了片刻,“这两个人看着像是寻常百姓。等他们出了城,我立马叫人绑了,给你解解气。” 尤公子的嘴角慢慢翘了起来,“多谢爹。” …… …… 河边 凌云志和月季坐在靠河的摊位,一人点了一碗馄饨,吃完后,两人用帕子擦了擦嘴角,正要起身,一个人影走了过来。 来人穿着一件淡青色的衫子。 是问琴。 她走到两人面前,先朝凌云志微微颔首,“莫姑娘,真巧啊,今日又见面了,看来我们真是有缘。” 凌云志随意笑了笑。 问琴转向月季,“昨日匆匆一面,还没来得及问姑娘的名字。” 月季看着她,“我叫何月季。” “何?”问琴微微歪了歪头,像是在回忆什么,又像是在确认什么,“城中似乎没有姓何的人家,姑娘似乎不是本地人。” 月季的声音低了,“我……是从外地过来的。” “哪里?”问琴问道。 凌云志问道:“问琴姑娘为何问这么多?” 问琴看了她一眼,目光回到月季,“我也是外地人,因为一次意外才来到这里。听着这位月季姑娘的口音,很像家乡话。” 月季的心跳了一下,下意识脱口而出,“月白?” 问琴也看着月季,嘴唇微微张了一下,“姐姐?” 就在这时候,一道声音从不远处传过来,“问琴?你怎么在这儿?” 三个人同时转过身去,看向来人。 宣少侠和花二郎一前一后从街角走了过来,“问琴,你怎么在这里?现在是晚上了,街上又来了这么多江湖人士,你一个人在这里,万一碰到什么危险怎么办?” 月季听了这话,语气里多了几分认真,“问琴姑娘,最近城里确实多了不少江湖人,你不会武功,万一碰到危险就不好了。还是先回去吧。” 问琴张了张嘴,目光在月季脸上停了一瞬,又看了看宣少侠,最终点了点头,“嗯,好。” 宣少侠侧了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我送你回去。” 问琴垂下眼,跟在他身旁走了。 …… …… 凌云志和月季沿着河边走了约莫一炷香的功夫,在一座石桥附近停了下来。 天渐渐黑了,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夜风从河面上吹过来,带着水草和湿泥的气息。 桥下的水黑黢黢的,映着岸上零星的灯火。 河面上忽然起了一阵风,一个身影从河堤上方飘然而下,衣服在夜风中猎猎作响,又轻又稳落在了桥头。 是百花宫的宫主落春雨。 周围有人下意识握紧了剑柄,有人在黑暗中交换了眼神,窃窃私语声。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桥头那个素袍女子的身上。 落宫主站在桥头,负手而立,像是在等什么人。 河面上,一艘小船从桥洞底下缓缓划了出来。 船不大,船头站着一个穿着西域僧袍的人。宽大的袍子在夜风中鼓荡着,看不清身形,头上戴着一顶斗笠,垂下来的黑纱把整张脸遮得严严实实,连是女是男都分辨不出。 落宫主没有走桥,她一只手撑住桥栏,身子轻轻一纵,稳稳落在船头,与那僧袍人对面而立,双手合十,微微躬身行了一礼。 僧袍人也回了礼,动作缓慢而庄重,接着从宽大的袍袖中取出一物,用黄绸包裹着方方正正的东西,双手捧着,递到落宫主面前。 落宫主接过来,解开黄绸的一角,低头看了一眼,火光太远,看不清那是什么,岸边所有人的心都跟着那个动作提了起来。 那就是五百年前西域高僧所创,传说中可以断肢重生去腐生肌的武林至宝? 落宫主将黄绸重新裹好,收入怀中。 僧袍人再次合十行礼,小船缓缓调头,又朝桥洞那边划去了,最终被黑暗吞没了。 岸边众人的目光从消失的小船上收了回来,重新落在了宫主身上。 “那僧人真是眼瞎!” 一道洪亮的声音从人群后方响起,众人纷纷回头,一个中年男人从人群中走出来。 尤教主声音里带着怒意,“居然把这种秘籍交给你这样的毒妇!” 落宫主闻言没有动怒,反倒大笑起来,“姓尤的,你只会来这一套?什么时候能打赢我再说!” 尤教主的脸色一沉,一掌朝宫主劈了过去,掌风裹挟着内力。 落宫主不退反进,迎了上去,两道人影在桥头缠斗在一起。 “上!”凌云志低喝一声,拔出剑冲了上去。月季紧随其后,百花宫的姐妹们也不含糊,纷纷拔剑加入战局。 尤公子站在后方,见势不妙,立刻挥手指挥手下,“拦住她们!快!” 魔教的手下一拥而上,两方人马刀剑相击,火星子在夜色中四溅。 就在这时候,一道佝偻的身影从暗处窜了出来。 只看见一个弓腰驼背的老婆子,动作飞快,从人群缝隙中穿过去,眨眼间就到了尤教主和宫主缠斗的地方。 她的手一扬,一把暗紫色的粉末从她袖中飞散开来,在夜风中迅速扩散,空气中顿时弥漫起一股诡异的紫色雾气。 尤教主和宫主同时中招。两人各退数步,剧烈咳嗽起来,手上的招式也乱了,“是你!毒婆子!你洒的是什么毒?” “居然用毒药这种下作的手段!你卑鄙!” “要是不用毒药,那我为什么叫毒婆子?”老婆子嘿嘿一笑,从落宫主怀中一把将那本黄绸包裹的秘籍拽了出来。 她把秘籍掂了掂,“听说这功夫能百毒不侵,还能化腐生肌,这样的东西还是先给我老人家用用吧。” 尤公子气得脸色发青,“好你个毒婆子,居然趁人之危!” 尤教主也顾不上和落宫主打斗了,转身朝那老婆子扑了过去。落宫主铁青着脸,同样飞身而上。 那些方才还在混战的魔教手下和百花宫众人也停了下来,不约而同地调转方向,朝那个老婆子攻去。 老婆子的武功不弱,但架不住这么多人同时出手。勉强挡住了几招,额头上已经渗出了汗珠,那佝偻的身子也开始发抖了。 就在她分神应付尤教主一掌的瞬间,一道身影从她身侧掠过。 那身影从她怀中精准抽出了那本黄绸包裹的秘籍,接着一个翻身,稳稳落在了几丈开外。 花二郎把秘籍在手里翻了个面,“这秘籍我笑纳了!” 他的笑容还没收住,一道掌风已经到了跟前。 落宫主已经冲到了他面前,一掌拍在他胸口,花二郎整个人就被击飞了出去,在空中翻了两个跟头,重重摔在地上,滑出去好几尺远,嘴角渗出了血丝。 秘籍从他手中脱手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尤教主眼睛一亮,飞身朝秘籍扑去。 宣少侠冲了出来,一剑刺向尤教主,逼得他不得不收势后退。 “又是你!”尤教主咬牙切齿盯着坏了他好事的人。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大喊,“住手!” 在场所有人齐齐一顿,目光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 尤公子站在几步开外,他的身前站着三个魔教手下,三柄长剑同时架在凌云志的脖子上,剑刃贴着皮肤。 凌云志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脸上露出慌张。 尤公子笑盈盈看向宣少侠,声音不急不缓,“宣公子,请交出秘籍。否则……还有你落宫主,你一定也不希望你百花宫的姐妹受伤吧?” 落宫主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掌心里已经凝起了内力,抬手就要朝尤公子拍过去。 “宫主!” 香栾的声音从人群后面传过来,她姗姗来迟,拨开人群挤了进来,看见被剑指着脖子的凌云志,“宫主,使不得!秋花她是无辜的!你一定要救救她!” 宫主的手臂僵在半空中,她看着被剑架住脖子的凌云志,咬了咬牙,收回了手。 宣少侠站在几步之外,看着被剑指着脖子的凌云志,犹豫片刻后说道:“我愿意交出秘籍。你不要伤害秋花。” 尤教主收了掌,“只要你把秘籍给我,我就放了那个女人。” 宣少侠最后看了凌云志一眼,将秘籍朝尤教主掷了过去。 尤教主伸手接住,嘴角浮起一丝满意的笑,他朝尤公子使了个眼色,“放人。” 尤公子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他看着被剑架着的凌云志,“爹,这个女人她……” 尤教主的目光扫了一眼宫主和香栾,声音沉了几分,“还不快放人。” 尤公子看着父亲的眼神,缩了缩脖子,往后退了半步,朝那三个手下挥了挥手,“放了她。” 三柄长剑同时收回,凌云志揉了揉被剑刃硌红的脖子,眼泪汪汪跑到落宫主身边。 尤教主临走前还不忘嘲讽,“落春雨,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这般妇人之仁。” 接着他一声令下,魔教的人迅速收拢,退离了河边。 河岸边安静下来,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62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18 第二世 抢到秘籍之后, 尤教主一行人连夜出了城,马不停蹄赶回魔教。 到了魔教,尤公子坐在案前,双手微微发抖, 从怀里掏出那本黄绸包裹的秘籍。 黄绸一层一层揭开, 露出底下已经发黄发脆, 边角有些卷曲的书籍。 尤公子翻开第一页,目光贪婪。 尤教主站在他身后,双手负在身后, 看着儿子这副模样, 脸上露出了少有的慈爱和欣慰, “儿子, 你一定要好好练这秘籍上的功夫,将来称霸武林,让那些与我魔教的人作对的人都跪在你脚下, 尤其是那落春雨, 新仇旧恨,绝对不能放过她!” 尤公子用力点了点头,目光重新落回秘籍上。 手下还跪在殿中, 等了一会儿,不得不问了一句, “公子,那对抓回来的父子……怎么处置?” 尤公子的目光从秘籍上移开, 抬了抬眼皮,才想起还有这么一回事,“看在我心情好的份上,直接给他们个痛快。” 手下低头应了一声, 起身退了出去。 …… …… 青楼 现在正是中午,街上人来人往,问琴靠在窗边,望着街上一个卖麻花的女人。 身后传来推门声。 问琴没有回头,声音带着几分疲惫,“小桃,你从桌上拿些钱去楼下买些麻花来。” 来人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问琴转过身来,目光落在门口那个身影上,她不是丫鬟,不是楼里任何一个姐妹。 是月季。 两个人隔着半个房间的距离,四目相对。 月季声音微微发颤,“月白?” 问琴的眼眶在一瞬间红了,嘴唇哆嗦了一下,带着一种压抑了许久的酸涩和委屈,“姐姐!”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扑向对方,眼泪流淌下来。 “我在街上的时候一眼就认出你来了,”月季的声音带着哭腔,却又忍不住想笑,“你和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我就知道是你,我就知道。” 问琴抬起头,用手背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我也是。姐姐,我一看见你就觉得你眼熟。” 月季捧着她的脸,语气很坚定,“别担心,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我来给你赎身。” 问琴愣了一下,“姐姐,赎身要好多银子,你哪来那么多银子?” “我已经和宫主禀报过了,”月季握着她的手,“百花宫的姐妹知道了这件事,都愿意出一份力把你赎出来,你放心。” 问琴的眼泪又涌了上来,用力点了点头。 月季牵着她走下楼梯。 凌云志坐在大堂角落里,手里捏着半块糕点,她面前的桌上摆着很多银锭。 老鸨站在旁边,笑意盈盈,见到问琴从楼上下来,连忙招呼道:“问琴你呀,真是走运,这两位女侠要给你赎身,你可算是熬出头了。” 凌云志一口吃完了那半块糕点,将银锭往老鸨面前一推,“三百两,都在这里了。” 老鸨从一旁取来了一份契约,小心翼翼展开,按上了手印。 问琴接过那张契约,看着上面自己的名字,深吸一口气,也按上了手印。 从此她不再叫问琴了。 她回房间收拾东西,走得比平时快了许多,她脱掉了金银首饰,所有的一切都是青楼的私产,她都不能带走,只拣了几件贴身的旧衣物叠好了塞进包袱里。 环顾了一圈这间她住了多年的屋子,目光最后落在那架古琴上。 琴身乌黑发亮,琴弦在烛光下泛着幽幽的光,月白伸出手,指尖轻轻划过琴弦,一声清越的琴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响了一下。 她收回手,把那把琴留在了那里,转身走出了房间,没有回头。 楼下的姐妹们不知什么时候都聚了过来,站在门口,一位年纪稍长的女子塞过来一个沉甸甸的木匣子,声音有些哽咽,“问琴,这是我们姐妹们凑的,你拿着,以后要好好过日子。” 月白接过那个木匣子攥在手里,声音哽咽,“从今儿我不再叫问情了,我叫月白,我叫何月白。” 她顿了顿,握了握每一个人的手,“你们要多保重。” 与每一位姐妹告别之后,她跟着月季和凌云志走出了青楼的门。 …… …… 月白跟着月季回了百花宫。 百花宫的几位姐妹迎上来,目光落在月白身上,好奇打量了好几眼。 “这就是月季的妹妹?叫月白?”一个年轻姑娘凑过来。 月白微微红了脸,低下头,含羞点了点头。 小满不知什么时候从香栾身后探出头来,叫了一声:“小姨。” 月白愣了一下,低下头看着这个小女孩,“你是……?” 月季从旁边走过来,一只手搭在小满肩上,“这是我的女儿,小满。” 月白的手在小满的辫子轻轻抚了抚,“都这么大了……我这个当小姨的真是错过了很多。” 一群人簇拥着进了正厅。 宫主坐在上首的位置上,打量着月白。 月季走上前,微微欠身,语气里带着几分骄傲和感激,“宫主,这就是我妹妹,月白。月白,这是我们百花宫的落宫主落春雨,她可是武林第一高手。” 月白连忙上前几步,行了一礼,“我半生沉沦风尘,幸得宫主垂怜,出钱帮我赎身脱贱籍,给了我一条新生路。” 宫主身子微微前倾,“你不必这般多礼,沦落风尘身不由己,我百花宫本就以庇护落难女子为本心。”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堂中站着的姐妹们,“此番为你赎身并非我一人的功劳,宫门里诸位姐妹也都出了一份力。如今你既跳出泥沼,往后便不必再自轻自贱,安心在此落脚。” 月白低着头,很快又抬起头,解开了背着身上的包裹,从包裹里取出青楼姐妹们临别时塞给她的木匣子,双手捧着,“我这些年攒下了些傍身钱。如今愿尽数奉予宫主与诸位姐妹。” 她说完打开了木匣子,里面竟是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 众姐妹不由发出了一片齐齐的吸气声。 宫主微微叹了口气,“你的心意,今日我们便收下了归入百花宫公库,便算作你归入百花宫的一份投诚。” 月白语气感激,“多谢宫主。月白此生,定不负百花宫。” 香栾从旁边走过来,拿起木匣子,朝月白点了点头。 小满一直站在月季旁边,“小姨,你攒了那么多私房钱,为啥不能自己给自己赎身呢?” 月白看着小满,笑了笑,声音轻柔:“这些金银珠宝都是我偷偷攒下来的,不能让人知道。离开青楼的时候,要不是姐妹们帮忙藏着恐怕也带不出来。” 小满想了想,点了点头,“哦,原来是这样。” 提到青楼里的姐妹,月白嘴角的笑意淡了些,“我能把这些带出来,多亏了青楼里的姐妹。希望她们也能早日脱离苦海。” 小满低下头,忽然又抬起头,“那能不能把青楼的老板也杀了?这样那些姐姐就解脱了。” 月白愣了一下。 凌云志听到这话,“世间女子就算手里有钱,也终究没有地位。律法上也仅容许无父无夫无男儿的女子有家财有私产,女子再有钱,家产依旧要被族中,做不了自己的主,就像你小姨,攒下满箱珍宝,依旧没法自己赎身,只能任由旁人拿捏生死去路。” 小满想到了她曾经生活过的镇子和镇子里的那些宗族,于是冒出一句:“那把那些宗族也杀了,不就行了?” 月季有些无奈,“你这孩子怎么整天都想着打打杀杀。” 凌云志转向宫主,站直了身子,语气认真了起来,“宫主,我有一个提议。” 宫主抬起眼皮看她,“你又有什么新的想法?” “我想由宗门坐镇,改造山下村落的旧俗。”凌云志说。 堂中的姐妹们安静下来,目光都落在了她身上。 凌云志的这个提议在心里一直转了很久了,如今是时候开口了。 月白有些不安看了看凌云志,又看了看宫主。 宫主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扶手上轻轻叩了两下,“你继续说。”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由百花宫立下新规,让女子继承家业,如有不从者严惩不贷。” 月白张了张嘴,脸上露出几分担忧,“这……这不行吧?女子继承家业,那岂不是要干更多的活了?自古都是男耕女织……” “什么男耕女织?”小满仰着脸,一脸困惑盯着月白,“小姨,你没种过田吗?” 月白一时语塞,嘴唇动了几下,一个字也没说出来,她确实没种过田。 凌云志看了她一眼,“谁家农家女子不下地干活?不仅要耕田织布,还要操持家事做饭带孩子,干的活明明更多。” 落宫主微微颔首,没有打断她。 凌云志转向宫主,“只要宫主下令,山下村落如有不从,立刻以我百花族族规处置。” 宫主的眉毛微微挑了一下,“百花族?你倒是有想法。” 凌云志眯起眼睛,嘴角勾起,“我百花一脉,与俗世风俗不同。若是县里问起来,我们遵的是族规,不是私改王法。” 落宫主的笑容收住了,脸色认真起来,目光落在凌云志脸上,像是在审视,“你这一招,真是妙。自古官府不干预部族内部的族规,官府认的是王法,部族行的是族规,只要不犯王法,官府不插手。” 姐妹们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声。 落宫主脸上扬起一抹笑容,“既然如此,便依你所说的做。”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63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19 第二世 莫家村, 莫老头家。 嫂子站在院门口,手扶着门框,望着村口。 莫大郎和莫老头自从那次进城找工匠就没有回来过。 嫂子求村里的叔伯们进城帮忙找找,叔伯们凑了七八个人, 进城找人, 可惜没有找到。 “找过了, 城里的客栈、饭馆和茶摊,都问过了,没人见过。”一个叔伯蹲在莫家院子里。 “木料铺子、瓦窑也问了都说没看见。”另一个叔伯接过话头。 嫂子站在院子里, 差点晕过去。 叔伯们随后报了官, 官差问了几句话, 贴了些寻人启事, 就再也没有下文了。 嫂子坐在堂屋的门槛上,又开始掉眼泪。 几个村里的妇人围在她身边,有的拍她的背, “兴许只是迷了路, 进城的路那么多岔道,走岔了也不是没有的事,过两天就回来了。” 这话说得她自己都不信。迷路能迷好几天? 嫂子眼睛红肿,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叫我如何安心?” 妇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安慰着, “日子总要过下去的。狗蛋还小,你垮了, 他怎么办?” “是呀,狗蛋还小,你要撑住这个家。” 嫂子捂着脸,点点头。 刚开始, 嫂子每天照常干活。 可过了几天,村里的几个叔伯就上了门,进了院子就那么站着,目光在房前屋后扫了一圈,像是在清点自家的东西。 嫂子从灶房出来,“叔伯们来了?喝碗水。” 为首的的叔伯咳了一声,“大郎媳妇,我们今几个来是有件事要跟你说明白。” 嫂子的笑容僵了僵,心里有些不祥的预感,“啥事儿啊?” 叔伯说:“你是个外姓人,如今大郎和他爹都不在了,你一个外姓人,总不能一直占着莫家的地不放吧?这地是莫家的祖产,不是你一个外姓人能说了算的。” 嫂子说:“狗蛋可是姓莫的!他是大郎的独苗,将来这地不传给他传给谁?” 几个叔伯对视了一眼,“狗蛋还小,一个几岁的娃娃懂什么?这地的事儿,自然得由族里代为照管。等他长大了再说。” 嫂子听明白了,不是代管,是想吃绝户。 她嘴唇哆嗦着,“你们……你们就是想吃绝户!你休想!狗蛋是大郎的亲骨肉,是莫家的根,你们想抢他的地,门都没有!” “根?”那个叔伯笑了,“这莫家村里谁家没儿子?就你家有根?” 嫂子的脸色青一阵红一阵,“你们无耻!” 就在这时,院门口传来一个人的声音,“你们一群大男人堵在一个寡妇家门口,像什么样子?” 莫瘸子一瘸一拐走了进来,扫过那几个叔伯,嘴角往下撇了撇。 几个叔伯的笑声收了回去,上下打量了莫瘸子一眼,“瘸子,你莫不是看上人家了?来得这么及时。” 莫瘸子的脸一下子涨红,“你们别凭空污人清白!我莫瘸子行得正坐得直,不像有些人,趁人家男人没了就跑来欺负孤儿寡母,也不怕遭报应。” 叔伯指着他的鼻子,“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你是不是咱莫家村的?” 莫瘸子叉腰说:“狗蛋难道不姓莫吗?自家人欺负自家人,你们真不要脸,说出去不怕让人笑话了?!” 几个叔伯脸色都不太好看,周围已经有几户人家开了门在往外张望,他们哼了一声,带着人悻悻走了。 “瘸子叔……”嫂子谢道:“多亏了你……” 莫瘸子露出一抹笑容,“我跟你家大郎是多年的交情,两家又是邻居,我怎么能看着你被人刁难不管?” 嫂子擦了擦眼泪,正要说什么感谢的话。 莫瘸子清了清嗓子,又开口了,“你看,你现在是个寡妇,我又是个光棍,我不慊弃你有儿子,你也不慊弃我腿脚不好,咱们不如干脆凑一块儿过日子,你说呢?” 嫂子的眼泪一下子停了,抬起头,看着莫瘸子那张笑盈盈的脸,“你!原来你也是这么想的!你也想来吃我们家的绝户!” 莫瘸子皱起眉头,语气里带上了几分委屈和冤枉,“你怎么能这么想我?我是一片好心!咱们两家本是同宗,肥水不流外人田,与其让那些外人来占了便宜,你还不如直接跟了我。我保证对你儿子好,把他当亲生的养!” “出去!”嫂子拿起扫帚,“你给我出去!” 莫瘸子的脸慢慢沉了下来,“你也太不是好歹了!亏我还帮你说话呢!” 他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转身一瘸一拐走了。 嫂子站在灶台边,心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她要回娘家搬救兵。 …… …… 王家村 嫂子一进门就哭成了泪人。 王大郎、王二郎和王三郎正在院子里劈柴,听见妹妹哭成这样就围了过来。 嫂子断断续续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莫大郎和莫老头进城失踪,莫家村的叔伯们翻脸不认人,说她外姓人不能占着莫家的地,要由族里代管。 三个兄弟听完,脸上的表情从震惊变成愤怒,“这明摆着要吃绝户吗?” “走!去莫家村!”王大郎大声道:“我倒要看看,谁敢欺负我妹妹!” “走,咱们一定要去要个说法。”王二郎和王三郎二话不说,抄起扁担和锄头就跟上了。 嫂子走在前面,三个兄弟跟在后面,四个人一路风风火火地赶到了莫家村。 莫家村的叔伯们正聚在一起商量着什么,见嫂子带着三个兄弟气势汹汹闯进来,“哟,妹子,你兄弟怎么来了?” 王大郎把扁担往地上一杵,“我问你们呢,我妹夫才失踪几天,你们就来抢他家的地?你们还是人吗?” 叔伯脸色一沉,声音硬了起来:“谁抢了?大郎和他爹都不在了,她一个外姓女人,守不住产业,族里代为照管,这是规矩。你们王家村的人,凭什么来管我们莫家村的事?” 王二郎冷笑一声,往前逼了一步,“规矩?你管这叫规矩?我妹夫生死未卜,你们不说帮忙找人,先惦记上人家的地了。这不是吃绝户是什么?你们莫家村的人,太不是人了!” 王三郎在旁边附和,“人都还没死呢,就来分地了,你们良心让狗吃了?” 几个叔伯被骂得脸上挂不住,纷纷开口反击,“她和狗蛋孤儿寡母肯定守不住产业,族里是为了帮忙才插手。” “你们王家村的人手伸得也太长了,管到莫家村的头上了,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嫂子红着眼睛,“我嫁进莫家这么多年,生是莫家的人,死是莫家的鬼。谁也别想赶我走!这地是大郎的,是狗蛋的,你们谁动一下,我做鬼也不放过你们!” 两家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几个围观的村民缩在墙角,谁也不敢上前劝,整个村里乱成了一锅粥。 就在这时候,巷口传来一阵马蹄声。 众人齐齐回过头去,只见十几匹马鱼贯而入,打头的是一匹大马,她身后跟着十几个同样装束的女子,个个腰佩刀剑,马蹄踏在黄土路上,扬起一片灰蒙蒙的尘土。 凌云志翻身下马,目光扫过挤成一团的人群,明知故问道:“出什么事了?在这里吵吵闹闹的。” 莫家村的众人愣了好一会儿,才有人认出了她,一个婶子不可置信道:“这……这不是秋花吗?秋花你没死啊?” “秋花姐!你还活着?”一个小孩往前走了两步,上下打量着她。 “秋花,这些日子你去哪儿了?”有人问。 凌云志径直走到莫村长面前,拱了拱手,又对周围的乡亲们拱了拱手,“村长,各位乡亲们,许久不见。” 村长点了点头,“秋花,这些日子你去哪了?村里人还以为你……” 嫂子不等村长把话说完,一把挤开旁边的人,扑过来拉住凌云志的袖子,声音带着哭腔,“秋花你终于回来了!你是不知道,你爹和你哥遭了难,他们就跑来吃我们家的绝户!这些可都是你哥的东西,怎么能白白被人占了?” 凌云志拍了拍嫂子的手背,声音不大,“嫂子你放心,我们家的东西,当然是我们家的人继承。” 嫂子连连点头,“对对对,还是你明白事理!” 凌云志松开她的手,转过身,面向那几个叔伯和村长,“我嫂子说的可是真的吗?我告诉你们,家里的一切东西都是我的,你们谁敢碰一下,直接族法处置。” 院子里安静了一瞬。 莫家村的叔伯们面面相觑,“秋花,你别听你嫂子瞎说。” “再说了,族法?你一个小丫头片子,还跟我来讲族法?你懂什么是族法吗?” 凌云志说道:“我们百花族的族规,家里田产、房屋,都只能由女子继承。你个男人,少在这里插嘴。” 村长的脸色沉了下来,往前迈了一步,“什么百花族?这里是莫家村,在莫家村就要讲莫家村的规矩。” 凌云志看了村长一眼,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那笑容里带着几分无所谓,“我莫秋花就是百花族的。你们姓莫的,自然也是百花族。” 莫家叔伯们炸开了锅,“真是荒唐,满口胡言乱语!” “大逆不道,你眼里还有没有我们这些长辈了?” “我看你是中邪了!” 凌云志没有动怒,“你们再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就把你们这些闹事的绑起来,按族法处置。” 老头子梗着脖子,眼睛瞪得溜圆,“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凌云志没有回答,她挥了一下手,身后的十几个姐妹齐刷刷拔出剑来,莫家叔伯们还没来得及反应,已经被围了起来,他们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你们、你们想干嘛?” 几个叔伯还想挣扎,被两个姐妹三下五除二扭了胳膊,膝盖窝一脚踹过去,“扑通”几声跪了一地。 叔伯们大声尖叫,“你们想干嘛?别过来,来人啊,杀人了!快去报官!快去报官!” 凌云志站在一旁,拿起麻绳就把他们一个个捆住,捆完了,她让人把这些人押进祠堂小黑屋,关上门,从外面上了闩。 村长站在祠堂门口,脸色铁青,指着凌云志的鼻子,声音气得发抖,“秋花,你怎么可以这样?这是祠堂!你大逆不道!” 凌云志看了他一眼,“你才是大逆不道,我这就把你按族法处!” 两个姐妹上前,一左一右架住村长的胳膊,村长挣扎了两下,凌云志把绳子在他身上绕了两圈,打了个结,扔进了祠堂小黑屋,和那些叔伯们关在了一起。 嫂子站在院子里,看着这一切,嘴巴张着,半天没合拢。 她看看祠堂的门,又看看凌云志,再看看那些被捆起来的人,脸上的表情从震惊变成了不敢置信,又从不敢置信变成了喜悦。 她的眼睛亮了,拉着狗蛋的手走过来,声音里庆幸和感激,“秋花,果然还是你懂事儿!你哥要是在天有灵,一定很开心。要不然,差点就被这些老东西吃绝户了!” 凌云志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嫂子蹲下来,搂着狗蛋,声音又响又脆,像是在宣告大事,“狗蛋,别怕了,你的东西谁也抢不走!快,谢谢姑姑给你出头!” 狗蛋看了凌云志一眼,“谢谢姑姑。” 嫂子摸着狗蛋的头,絮絮叨道:“你以后一定要记住你姑姑的好,等你姑姑老了一定要好好孝顺她!” 她又抬起头,看着凌云志,“秋花,这里是你的家,你随时都可以回来。” 凌云志抬起手,打断了她的话,“嫂子,我说过了,从今以后这里就按百花族的族规办。家里的田和房子,都是我的财产。什么时候变成狗蛋的了?” 嫂子顿时愣住了。 她愣了好一会儿,眨了两下眼睛。她原先以为凌云志说什么百花族、说什么族规,不过是为了气村长、唬叔伯们编出来的幌子,谁能想到她来真的? “秋花,”嫂子尖叫道:“你来真的?什么百花族?这财产当然是狗蛋的,他是你哥的独苗,这田不传给他传给谁?你一个姑娘家,要田和房子做什么?” 凌云志看着嫂子,“我要钱和房子做什么,不关你的事。你一个外人,还想染指我们家的财产?” 嫂子一下子就炸了,“外人?什么外人?狗蛋可是你们家的独苗!他是你哥的亲骨肉,是莫家的根!我嫁进莫家这么多年,生儿育女,孝敬公婆,我哪里对不起你们莫家了?你说我是外人?” 凌云志说:“我们百花族自古以来,男子没有继承权。你想给狗蛋争田产,做梦!” 王家三兄弟一开始还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这会儿听凌云志连自己嫂子都要赶,脸色全变了。 王大郎往前迈了一步,“你想把你嫂子赶出去?你真是大逆不道!你爹和你哥尸骨未寒,你就这么对孤儿寡母?” 王二郎也跟上来了,手指差点戳到凌云志脸上:“我看你是疯掉了!连你嫂子和侄子这对孤儿寡母都不放过,你还是人吗?” 凌云志没有退让,“好啊!你们这些外人居然也要跟我管我的家事!既然你们敬酒不吃吃罚酒,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她挥了挥手,身后的几个姐妹心领神会,上前一步,王家三兄弟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姐妹们按倒在地。 嫂子挣扎尖叫道:“秋花,你在做什么?我是你嫂子!” 王家三兄弟尖叫道:“还有没有王法了?!我们可不是你们莫家村的人!等我出去之后一定要报官!” 下一秒,这四人的嘴都被塞住。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王家三兄弟和嫂子,全都被送进了祠堂。 祠堂小黑屋的门打开,被塞住嘴的叔伯们发出呜呜咽咽的喊声,紧接着,王家三兄弟和嫂子也被扔了进去。 凌云志站在祠堂门口,看着那扇厚重的木门,拍了拍手上的灰,“你们违背祖法,关在这里好好反省反省。”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64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20 第二世 王家村 王家人一直到天黑没见着王大郎、王二郎和王三郎三人回家, 不由开始急了。 王家老母亲打发人去莫家村打听。 王家几个堂兄弟一行人赶到莫家村。他们在村子里转了一圈,先去了嫂子家,家里没人。 一个堂弟拦住路边蹲着玩石子的小孩,“小孩, 你知不知道这家人去了哪里?” 那小孩抬起头, 看了看嫂子家, 伸手往祠堂的方向一指,“都在祠堂呢。” 几个堂兄弟快步走到祠堂,祠堂里没有人, 就在这个时候, 祠堂里一间偏方间传来声音, 几人可凑近了听, 里面传出来一些隐隐约约的声响。 王堂弟伸手拔掉门闩,推开了那扇木门。 小黑屋横七竖八地躺了十几个人,全被麻绳捆着, 有的靠在柱子上, 有的歪在蒲团上,有的直接躺在地上,嘴里塞着布条。 王家三兄弟挤在角落里, 看清楚了来人之后,三双眼睛立马亮了起来, 呜呜呜的叫起来。 堂弟几步冲过去,一把扯掉王大郎嘴里的布条, “快……快给我们松绑!都松了!然后去报官!快去!” 堂弟手忙脚乱去解绳子,王大郎的手一自由,立刻去扯自己脚上的绳子,又去帮王二郎和王三郎解。 小黑屋里乱成了一锅粥, 过了好一会儿,所有人的绳子都解开了。 堂弟连忙问道:“你们怎么都被绑起来了?是不是莫家的人干的。” 莫家叔伯们说:“和我们没关系,我们不也被绑在这里吗?” 他们指着嫂子说:“是她小姑子干的。” 嫂子流着泪,“造孽呀!” 王大郎揉了揉手腕上被勒出的红痕,脸色铁青,他环顾了一圈祠堂里这些同样被关了好几天的莫家叔伯和村长,“走,去县衙!报官!” 莫家叔伯们也反应过来,“对,秋花真是要反了天了!报官!” 一群人浩浩荡荡涌进了县衙大门,七嘴八舌喊着求青天大老爷给我做主 衙役们都吓了一跳,连忙禀报了县太爷。 县太爷皱着眉头出来升堂,惊堂木一拍,两边差役齐声低喝,堂下总算安静了些。 “一个一个说!”县太爷说。 嫂子跪在旁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她辛辛苦苦在莫家这么多年,生儿育女,伺候公婆,到头来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小姑子要把她赶出家门。 莫家村的叔伯们先开口,说莫秋花大逆不道,把族长和长辈们捆了关在祠堂,目无尊长,无法无天。 王家三兄弟接着喊冤,说他们不过是去给妹妹撑腰,也被这疯女人捆了关起来,求大老爷做主。 县太爷听了好一阵,总算听明白了,是一桩争财产的宗族纠纷。他揉了揉太阳穴,命人去传莫秋花。 凌云志到的时候,堂上已经等了好一阵了。 她大喊冤枉,“大老爷,民女冤枉。我百花族的族规历来如此,家里田产房屋皆由女子继承,男子没有继承权。是莫家村的叔伯们先来抢我家的地,我嫂子又带着王家的人来闹事,我不过是依族规行事,将他们暂时关在祠堂反省,并未伤人。” 莫家叔伯们一听就炸了,纷纷喊冤,说“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百花族,分明是秋花瞎编的。” 王家三兄弟也跟着起哄,说“这是什么狗屁族规,哪有不让儿子继承家产的道理。” 县太爷敲了敲惊堂木,让他们安静,然后捋着胡须,沉吟了片刻,问凌云志:“本县从未听说过什么百花族,县志上也未见记载。你所说这个百花族,莫不是你自己编出来的?” 凌云志看了县太爷一眼,反问了一句,“百花宫,大老爷听说过吗?” 县太爷微微一愣,点了点头,“略有耳闻,江湖上数一数二的门派,本县虽未亲眼见过,倒也听人提起过。” 凌云志说:“百花宫的宫主,就是百花族的族长。我百花族皆是女子,住在深山老林,世代隐世传承,不入官册,不登县志,所以大老爷未曾听说,也不奇怪。如今我族出世与人接触,却被人恶意揣度、百般刁难,着实令人心寒。” 县太爷不是本地人,县令三年一任,多是外地人来当,他对这地方上的陈年旧事、宗族规矩,其实也说不上有多清楚。 什么百花族不百花族的,县志上没有,也不代表真的没有,况且这案子说到底就是争财产,没出人命,没伤人,真要较真起来,还不知要折腾到什么时候。 想到这里,县太爷心里有了数,“此案本县已经明白了,是地方宗族之间的纷争,好在没有伤人。” 他看向凌云志,语气不轻不重,“但你随意捆绑他人,关在祠堂数日,终究不妥。本县命你出些银两,安抚受惊吓、受委屈之人,当做赔情。双方就此作罢,不得再缠讼闹事。” 凌云志没有犹豫,点头应了。 莫家叔伯们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被县太爷一个眼神瞪了回去。 王家三兄弟虽然心有不甘,可县太爷已经拍了板,再闹下去怕讨不着好,也只能咬着牙认了。 从县衙出来,凌云志拿出银子,给莫家村的叔伯们和王家三兄弟各赔了一笔。 银子到手,闹事的劲头也就散了,莫家叔伯们拿着银子和村长嘀咕了几句,悻悻回了村。 王家三兄弟也在商量着回家的事。 嫂子看着这一切,心里头还是不服气。她拉着狗蛋,跟在王家三兄弟后面往莫家村走 到了莫家村,嫂子走到自家院门前,愣住了。 门上新换了一把铜锁,她从没见过这把锁的钥匙,推也推不动,拍也拍不响,“唉哟,我家怎么上了锁?!” 门口堆着几包东西,用旧布裹着,好了。 她打开一看,是自己和狗蛋的衣裳,几件换洗的,叠得整整齐齐,还有一些日常用的零碎物件,都收拾摆在那里。 凌云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的东西一样不少,你带回娘家去吧。” 嫂子转过身,瞪着凌云志,嘴唇气得直哆嗦,“你这是要赶我走?” 凌云志双手交叉在胸前,“东西我都帮你收拾好了,一件都不少,不用谢我。” 嫂子把狗蛋从地上抱起来,“你哥才刚死,你就要赶我出去?没想到你居然这样无情,有本事你别以后来求我!狗蛋,我们走!” 说完,拎着东西拉着狗蛋就走了。 王家三兄弟跟在后面,拎着包袱回了王家村。 …… …… 县太爷回到后堂。 他舒舒服服往太师椅上一靠,一个手下从门外探进半个身子来,“老爷,外面有一个人,自称是百花宫的宫主,想见您。” 县太爷放下茶壶,眉头拧起,心里嘀咕,百花宫?怎么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了? 他整了整衣领,“让她进来。” 不多时,一个三十五六岁的女子不紧不慢走进了后堂。 她穿着一件墨色上衫和绿色下裙,面容端正,眉宇间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度,目光稳稳落在县太爷脸上,“想必您就是县令大人。” 县太爷站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脸上的表情客气里带着几分恭维。他拱了拱手,笑着说道:“您就是传说中百花宫的宫主?果然和传说中一样气度不凡,令人心生敬佩。” 宫主微微点了点头,开门见山说出了来意,“大人谬赞。今天我来找大人,是有件要事。” 县令问道:“何事?” 宫主轻叹一声,“我百花族世代隐居山林,无名无册,始终游离在编户之外,遇事难免名不正言不顺。所以斗胆恳请大人,准许我百花族正式登入乡里名册?” 县太爷听完,心里头已经在盘算了。这种山野隐族愿意主动归顺,那是好事,平白多了一户纳税的编民,报上去也是政绩一笔。 他捋着胡须,“你主动归顺,本官自然不会刁难。你放心,本官会上报户部,等上头正式批准之后,你们就可以入籍了。” 宫主微微一笑,她朝身后微微侧了一下头,她身后一位三十左右的妇人捧着一个小木匣走上前来,轻轻打开,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金银珠宝。 “有劳县令大人了。”宫主轻声道。 “体恤百姓,本是本官应该做的。”县令淡淡表示,嘴角的笑意怎么都压不住了。 …… …… 魔教 尤公子盘腿坐在床上,呼吸绵长。 这大半个月来,他几乎足不出户,日夜苦修那本秘籍。 秘籍上第一式的每句口诀和运功路线他已经练得滚瓜烂熟,此刻真气在体内缓缓流转。 他缓缓睁开双眼,吐出了一口浊气,喃喃自语道:“这功法果然名不虚传。” 他手臂上的旧伤虽未完全痊愈,但内力的增长是实实在在的,他感觉得到那股真气在丹田里翻滚涌动,浑身上下都充满着力量。 尤公子伸手拿起案上的秘籍,翻过第一式,目光落在第二式的页面上。 他的目光扫过第一行字,笑容顿时僵住了,皱了皱眉,他继续往下读,越看脸色越白。 “若想功法大成,需挥刀自宫,斩除根骨欲念。凡习成第一式者,要么自宫守戒,续修第二式安稳筑基。若止步不前、弃而不练,体内真气无后续心法疏导,必逆行经脉,七日之内戾气攻心,走火入魔,疯癫残废,身死道消。” 尤公子的手开始发抖了,他把秘籍举到眼前,凑近了看,又拿远了些看,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希望能找到“另有解法”之类的小字。 然而什么都没有。 “果然不该信什么西域高僧写的秘籍……”尤公子把秘籍狠狠摔在地上,他站起来,又一脚踢翻了案几,砚台笔墨纸砚哗啦啦落在地上,他的胸口剧烈起伏,“一群秃驴,整天想着六根清净,要是所有人都无欲无求,那还是人吗?!” 他站在一地狼藉的中央,大口大口喘着气。 七日之内戾气攻心,走火入魔,疯癫残废,身死道消。 这几句话萦绕在他脑海里,盘踞着不肯走。 写这秘籍的人说不定是危言耸听,吓唬人的,可万一呢?万一他说的是真的呢?万一七日之后真的走火入魔,走火入魔之后就算侥幸没死,也会变成一个疯子。 他还那么年轻,他不敢赌。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65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21 第二世 魔教 尤公子挥退了所有下人, 窗子关得严严实实。 他坐在床沿上,手里攥着一把匕首,刀锋在泛着冷光,映出他半张惨白的脸。 尤公子将刀刃对准了下半身, 呼吸越来越重, 可他怎么都下不去手。 就在这时候, 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尤教主走了进来,目光落在儿子身上,之间儿子衣衫凌乱, 满头大汗坐在床边, 手里攥着一把匕首。 他的脸色瞬间变了, 大步冲过去, 一把抓住尤公子的手腕,“儿子!你要做什么?” “哐当”一声,匕首滑落掉在地上, 弹了两下。 尤公子抬起头, 声音嘶哑,“爹!我这也是没办法……如果不这样,我就走火入魔了……” “你胡说什么?”尤教主的声音里充满了焦急。 尤公子从一旁摸出那本秘籍, 颤抖着翻到那一页,塞进尤教主手里。 尤教主接过秘籍, 低头看去,“若弃而不练, 体内真气无后续心法疏导,必逆行经脉,七日之内戾气攻心,走火入魔, 疯癫残废,身死道消。” “这秘籍一定是假的!”他合上书,“儿子,你别信!你别信这些东西!” 尤公子捂着脸,断断续续道:“可是万一呢……万一真的走火入魔了呢……我能怎么办……爹,我能怎么办……” 尤教主张了张嘴,“儿子,你一定不能有事……你不能有事……” 尤公子抬起头,嘴角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爹……孩儿不孝……不能为尤家传宗接代了……” 尤教主沉默了。 他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事到如今,我就告诉你吧。你不是我的亲生儿子。” 尤公子的哭声戛然而止。 他顿时眼睛瞪得大了,一脸不敢置信,“爹……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尤教主重重叹了口气,“多年前,我爱上了一个名门正派的女子。可她不爱我,她爱着另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 他顿了一下,嘴角浮起一丝苦涩的笑,“那个男人喜欢的是自己的师妹。于是我将计就计,撮合了那个男人和他的师妹在一起了,不久之后,生下了一个孩子。我爱的那个女人心生忌恨,把那孩子偷出来扔了。” 他抬起头,看着尤公子,“我于心不忍,就把那孩子捡回来收留了。那个孩子,就是你。” 尤公子坐在床沿上,眼神空洞洞的,怎么会?怎么会是这样?他不是尤家血脉?他……他是被扔掉的孩子? “孩子,”尤教主伸出手,“不管你是不是我亲生的,这么多年的感情,我都把你当亲生儿子对待。” 尤公子的眼泪又涌了出来,扑进尤教主怀里,“爹……爹……” 尤教主松开他,弯腰从地上捡起那把匕首,递到尤公子面前,“儿子,眼下没有什么比保住性命更重要的事了。” 尤公子看着那把递到面前的匕首,握住了刀柄。 他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咬紧了牙关,手起刀落。 一声惨叫在寝殿里炸开,鲜血四溅在床单上。尤公子蜷缩在床上,浑身痉挛,脸色白得像纸,嘴唇没有一点血色。 尤教主扑过去,“来人!快叫大夫!” …… …… 百花宫 凌云志正坐在书案前抄书,797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 她的手指顿了一下,发出了一声短促的笑声,“姓尤的对自己还挺狠的。” 这些天她足足抄了十几本武林秘籍的残本,尤其是写明“欲练此功,挥刀自宫”的那几页一字不落。 接下来几天,凌云志带着月季和几个姐妹下了山,分头行动,在城里城外散布秘籍残本。 凌云志还给了城里的乞丐们每人一把铜钱让帮着传播。 就在城隍庙附近的时候,一个年轻女子从巷口拐了出来,犹豫了一下,径直走到凌云志面前,“请问,您是百花族的吗?” 凌云志歪了歪头,“你有什么事吗?” …… …… 几天前,王员外家里 这天孙二娘和妹妹孙四娘,还有亲爹王员外一起用完膳,下人突然来报,王大伯居然破天荒上门做客。 王员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王大伯和王员外两个人虽然是亲兄弟,可关系一直水火不容。 王大伯从外面走进来,坐在客位上,丫鬟端上茶来,他接过茶盏抿了一口,目光落在站王二娘和王四娘身上,笑眯眯开了口,“二娘和四娘都长成大姑娘了,上回见你俩还没这么高呢。” 王二娘微微欠身,叫了声“大伯”,王四娘也跟着叫了一声。 “你真是稀客。”王员外的语气不咸不淡的。 王大伯放下茶盏,往椅背上一靠,笑呵呵道:“怎么了?二弟,见到我不高兴?” 王员外哼了一声,没接话。 王大伯也不恼,自顾自往下说,“二弟,我听说你前阵子差点卷入一桩人口买卖的官司?闹得还不小,都闹到县衙里去了。” 王员外的脸色沉了沉,“那纯粹就是个意外。刘大娘办事不靠谱,我也是被她蒙在鼓里。” 王大伯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深了几分,“哥,我知道你一大把年纪了,膝下没有个儿子,这心里头不痛快。你呀,何必去找外人?我有好几个儿子,你要真想要儿子,我送一个给你当干儿子,给你养老送终,这不是挺好的事吗?” 王员外的脸色更难看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心思?你就是贪我家的财产,想等我死了以后吃绝户。我告诉你,做梦!” 王大伯不一副推心置腹的语气,“唉,你怎么能这样想!咱们可都是亲兄弟,肥水不流外人田。你给了外人,还不如给了自家人,你说是不是?” 王员外站起来,手指着门口,“出去!你给我滚出去!只要我活着一天,你就别想打我家的主意!” 王大伯被他从椅子上拉起来,半推半就地被推到了门口,他慢条斯理整了整衣领,无奈摇了摇头,“二弟呀,你怎么就这么固执?” 王员外把门关上,回到堂屋里坐下,胸口还在剧烈地起伏着。 王四娘端着新沏的茶从里屋出来,放在他手边,“爹,大伯就是故意的,你别气了,你越生气,他越开心。” 王员外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脸上的怒气散了些,多了几分疲惫和烦闷,“他越是想要我家的财产,我就越不让他得到。” 王二娘走过来,站在王四娘旁边,小心翼翼问了一句:“爹,那你打算怎么做?” 王员外端着茶盏的手微微一顿,“这事,你爹我另有打算。” 王四娘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担忧,“爹,你可不能像之前那样了,再买个男孩回来,上次的事情闹得还不够大吗?” 王员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那是刘大娘做事不谨慎走漏了风声。我估摸着是她家哪个人嘴上不严,才被莫家人知道了狗蛋在我这里,要不然压根就不会闹到县衙里。” 王二娘听着王员外这话,似乎没有一点悔改的意思,目光渐渐变得警惕起来,“爹,你不会又打算……” “行了行了。”王员外皱着眉打断了她,“这事你们就别管了,我自有主张。” 王二娘张了张嘴,还想再说什么,看见父亲那副不耐烦的脸色,又把话咽了回去。 王四娘拉了拉她的袖子,两个人对视一眼,无奈行了礼,退出了堂屋。 回到房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屋里安静得有些沉闷。 这时候,丫鬟从外面回来了,声音里带着掩不住的兴奋和好奇,“二姑娘、四姑娘,你们猜我刚才在外面听到了什么?” 王二娘没什么兴趣,头都没抬,王四娘倒是转过身来,“外面有什么趣事?” 丫鬟往前凑了凑,压低了声音,“听说最近县里突然多了一个什么百花族,这个族里全是女子,以女子为尊。昨天还在官府跟人打官司呢,闹得可大了。” 王二娘的目光落在了丫鬟脸上。 她虽然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附近有个百花宫的事,她多少也听人提过一些,只是从来没往心里去过。 此刻她坐直了身子,语气认真了许多,“你详细说说,是怎么个回事?” 丫鬟搬了把小凳子坐下,把在外面听到的那些消息—百花族的族规添油加醋说了一遍,说得眉飞色舞。 王二娘听着听着,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叩着,像是在盘算什么。 王四娘没有注意到姐姐的变化,只是听得瞪大了眼睛,时不时问一句“真的假的”“后来呢” 王二娘听完,自言自语,“这个族……居然是女子为尊,真是神奇。” 丫鬟站在旁边,还沉浸在方才讲故事的兴奋里,“可不是嘛,听街上的人说,她们族里的女人个个都会武功,连官府都不太敢惹呢。” 王二娘看了丫鬟一眼,“你帮我留意留意百花族的人,我想见见她们。” 丫鬟愣了一下,又看了看二姑娘的脸色,点了点头,“是,姑娘。”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66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22 第二世 王家后门 丫鬟带着凌云志从后门进去了。 王二娘的院子里, 王二娘坐在廊下,王四娘坐在她旁边,手里拿着一把团扇,有一下没一下扇着。 丫鬟领着凌云志进了院子, 王二娘站了起来, 她朝凌云志微微欠身, “这位就是百花族的姑娘吧?我是王二娘,这是我妹妹,王四娘。” 王四娘也跟着站起来, 手里的团扇放下了, 在王二娘身后好奇打量凌云志。 凌云志拱了拱手, “王姑娘, 我叫莫秋花,叫我秋花就可以了。” 王二娘请凌云志在石桌旁坐下,让丫鬟倒了茶, 她抬起头, 看着凌云志,“莫姑娘,我也不瞒你, 我父亲王员外膝下无子,只有我和四娘两个女儿。叔伯们惦记着家里的财产, 明里暗里没少打主意。我爹年纪大了,脾气又倔, 不肯过继,我和四娘……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顿了顿,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一种说不清是恳求还是试探的语气:“我想求百花族庇护, 只求能保住这份家业,不被人白白抢了去。” 凌云志端起茶盏喝了一口,“只要你愿意加入我们百花族,我们可为你出力。” 王二娘的眼睛微微一亮,对妹妹点了点头,正要说什么。 凌云志看了王二娘一眼,“不过,你先问问你亲爹王员外的意思,毕竟你们是一家人,这事总得让他知道。” 王二娘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 王四娘低下头,眉心拧起,“爹……他不一定会同意。他的脾气你也知道,认准了的事,谁说都没用。” 凌云志看了她一眼,“如果王员外不同意,那事情就难办了。” 王二娘叹了口气,“就算他不同意,我也要加入百花族。” 王四娘转过头,脸上全是掩不住的担忧和不安,“姐姐,你真的要这样吗?爹要是知道了,他会……” “他会怎样?”王二娘的声音比方才硬了几分,“爹他宁愿去外面买一个男孩回来当儿子,也不肯多为我们将来想一想。在他眼里,我们两个女儿算什么?算客人?算外人?我们……早就不是一家人了。” 院子里安静下来。 王四娘低下头,嘴角往下撇着,脸上的表情又委屈又难过的神色。 凌云志说:“如果你亲爹不同意,那我们就另寻法子。不管怎样,我们都会帮你的。” 王二娘抬起头,站起身来,向凌云志行了一礼,“莫姑娘,多谢你。” 凌云志伸手将她扶了起来,拍了拍她的肩膀,“不用这么客气,以后都是姐妹。” …… …… 晚饭摆在一张小方桌上,几碟子菜,一碗汤。 王员外坐在主位上,端起酒杯抿了一下。 王二娘夹了一筷子青菜,嚼了嚼,“爹,你听说过最近城里新出现的那个百花族吗?就是那个全是女子组成的族群。” 王员外抬眼看了她一眼,嘴角往下撇了撇,带着几分不屑:“听说过,不就是山上那群女人吗?前阵子还和附近村里闹了矛盾,打到官府去了,真是不像话。” 王二娘的语气认真了几分,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试探,“听说她们以女子为尊,家里的田产家业都由女子继承。爹,我想加入她们,入了族之后,咱们就有了依靠,再也不用怕大伯惦记了。” 王员外皱着眉看王二娘,“那些姑娘都是被男人伤透了心,才走了极端。你一个好好的良家女子,安分守已过日子便是最大的安稳,别去掺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王二娘的筷子捏在手里,“百花族体恤弱小。入族之后,族中众人互为亲人,无人敢随意欺压我们。爹,你挣下这份家业,却因为没有儿子,常年被邻里宗族排挤,遇事连个撑腰的人都没有。若是我们父女入了族,往后再也不用看人脸色,不必任人拿捏。” 王员外的脸色瞬间变了,“荒唐!” 他一巴掌拍在桌上,“我堂堂男子,有宗族有族谱可依,岂能入一个女子建立的族群?传出去,我这一辈子的脸面往哪里搁?祖宗的脸面又往哪里搁?” 王二娘语气不屑,“有家有根,有宗族可依?大伯眼瞅着窥探咱们家的家产,族里那些人也眼巴巴地瞧着,您有什么依靠?” “我活了大半辈子,还轮不到你来教我做事!”王员外瞪着她,手指点着桌面,笃笃笃地响,“你老老实实待在家中,别老想着那些不入流的东西。” 王二娘的眼睛红了一下,但很快就忍住了,“你守你祖宗的规矩,我有我的路要走。” 王员外的脸色青一阵红一阵,气得浑身都在发抖,“你给我回屋去!不许出院子一步!在家好好反省!什么时候想明白了,什么时候再出来!” 王二娘没有再看她爹一眼,转过身,朝饭厅门口走去。 …… …… 大牢里 阴暗潮湿,四面八方散发出一股腐烂的潮气。 刘大娘靠在墙角,头发散乱。 刘大郎蹲在牢房外面,从篮子里端出一碗饭和一碟菜,从栅栏的缝隙里塞进去,“饭菜还是热的,你快吃吧,你看你都瘦了那么多了。” 刘大娘接过碗,扒了一大口饭,“大哥,娘的身体最近怎么样了?” 刘大郎蹲在栅栏外面,“最近好多了,你不用担心。” 刘大娘正要再扒一口饭,忽然听见牢房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 刘大郎以为是别的犯人的家属来探监,便往旁边挪了挪,让出些地方来。 脚步声却没有过去,就停在了他旁边。 刘大娘抬起头看了一眼,手里的碗差点没端住,“你……你是秋花?” 凌云志站在栅栏外面,点了点头,“对,是我。” 刘大娘低下头,目光躲闪着。 凌云志开门见山道:“刘大娘,今日我来是想问你一件事,当初王员外他是知道狗蛋是拐来的吧?” 刘大娘的手指顿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说道:“何止知道,那迷药,就是他提供的,他还让小厮驾着马车在外面接应我,我一迷倒狗蛋,他就立马把孩子接过去了。” 刘大郎蹲在旁边,听到这里一下子站了起来,又惊又怒:“居然有这种事?你一个人在牢里等死,他在外面逍遥快活,你图什么?” 刘大娘抬起头,看了大哥一眼,脸上浮起一层苦笑,那笑容比哭还难看:“他和县令大人是老相识,县令大人说我攀咬他,还杖责了我。” 凌云志站在栅栏外面,“刘大娘,现在县令大人任期到了,已经换了新的县令。我打听过了,那位新来的县令一向公正,从不徇私情。你们俩都干了坏事,你就眼睁睁地看着他逍遥法外?” 刘大郎瞪着刘大娘,“对啊!凭什么他好好的,就你一个人在这里等死?你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刘大娘把碗放在地上,看着刘大郎,“大哥,你以为那五十两银子是怎么来的?” 刘大郎愣住了,他瞪着刘大娘,嘴唇哆嗦了两下,“那……是王员外的封口费?” 刘大娘望向凌云志,“我不能白白替你翻供。你如果想让我拉王员外下水,你也得给我五十两银子。” 凌云志冷笑了一下,“那你一个人去死吧,我可没银子给你。” 刘大郎一把揪住凌云志的领口,把她拽得往前踉跄了一步,气得直抖,“现在是你求我妹妹,你怎么说话呢?” 凌云志立马抡起一拳,揍在刘大郎的脸上。 刘大郎“哎哟”一声,松了手,踉跄着后退了两步,脚下一滑,跌坐在地上。 他捂着脸,不可置信地瞪着凌云志,愣了一瞬,随即从地上爬起来,攥着拳头就要冲上去。 “干什么呢!”一个狱卒提着腰刀快步走过来,目光在几个人身上扫了一圈,“牢房里吵什么吵?不要命了?” 凌云志立刻转过身,伸手指着刘大郎,“官爷,他要打我!我好好的来探监,他二话不说就动手!” 刘大郎瞪大了眼睛,手指着凌云志,“你!你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你先动的手!你打了我一拳!” 凌云志摸了摸自己被扯歪的领口,“你在这装什么无辜,还不是你先要打我,我现在就去告官,你们隐瞒案情,还敢勒索我!” 刘大娘和刘大郎脸都白,直接开骂,狱卒不耐烦,把凌云志和刘大郎赶出了大牢。 …… …… 镇上 近日来,江湖上关于那本武林秘籍残本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茶馆酒肆里到处都在议论。 宣少侠听到风声,又折返了回来,他牵着马走在街上,目光漫无目的扫过路边的行人和摊贩。 就在他打算先去客栈落脚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前面的布庄里走了出来。 “问琴!”宣少侠几步冲了过去。 那个身影停住了,转过身来,果然是问琴,她的目光落在宣少侠脸上,“原来是宣少侠呀。” 宣少侠站一时又不知道该从哪一句开始,“我上次去找你,听说你已经被赎身了。我……我一直想见你一面,可是……” “是的。”月白打断了他,“我现在叫月白了,这是我本来的名字。” 宣少侠的目光落在她身上那件素色的衣袍上,“你加入百花宫了。” 月白点了点头,“我姐姐是百花宫的人,她在青楼认出了我,百花宫的姐妹们一起凑钱帮我赎了身。” 宣少侠再也忍不住了,他上前一步,张开双臂,一把将月白抱进了怀里,带着一种失而复得的激动和庆幸,“太好了……你自由了……太好了……” 月白伸出手,一把推开了他。 宣少侠往后踉跄了半步,“月白,你……难道已经有了别的心上人了吗?” 月白整了整被他弄皱的衣袖,“宣少侠,我以前对你说的话,你别当真,让一切都过去吧。” 宣少侠的脸色白了一瞬,“难道……你以前说的那些话,都是为了让我帮你赎身?” 月白叹了口气,“我每天上工,笑脸迎接每一个客人,为的就是有一天能够有机会赎身,难不成是因为我喜欢吗?” 宣少侠站在原地,肩膀塌了下来,“原来……你对我的感情,都是假的。” 月白垂下眼,睫毛颤了颤,“宣少侠,咱们还是重新做回普通朋友。” 说完,她转过身,头也不回走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67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23 第二世 县衙 新县令端坐于案后, 目光沉稳,不怒自威,“堂下何人?所告何事?” 刘大郎伸出手指,直直指向凌云志, “青天大老爷我、我、我……告她!她打我!一拳打在我脸上, 青天大老爷您看看, 这印子还在呢!” 凌云志站在旁边,朝新县令拱了拱手,“大人, 民女确实打了他, 但事出有因。” 新县令捋了捋胡须, “为何打他?如实说来。” 凌云志抬起头, “几个月前,刘大娘拐走了民女的侄子狗蛋,卖给了镇上的王员外。此事前任县令已经审过, 刘大娘伏法认罪, 声称拐卖是她一人所为,但实则不然。” 新县令的眉头微微起,“难道她有同伙?” “正是!”凌云志的语气笃定, “王员外就是刘大娘的同伙,他膝下无子, 一直想买个男孩传宗接代,便与刘大娘合谋, 拐了民女的侄子。刘大娘被抓之后,王员外送了五十两银子给她做封口费,让她一个人扛下此事。刘大娘拿了银子,便咬死不说出王员外的名字。” 新县令的目光转向刘大郎。 刘大郎的目光开始躲闪, 不敢与新县令对视,低下头去看自己的脚尖。 凌云志继续说下去,“前不久,民女发现了这件事,于是今日去大牢里质问刘大娘,她亲口承认了,王员外就是她的同伙,民女劝她说出实情,让王员外也伏法认罪,没想到她居然问民女要钱。民女气愤之下,骂了她几句,刘大郎就冲上来要打民女,这才闹到了堂上。”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里带上了几分恳切,“求大老爷替民女做主,一定要严惩恶人,还有那王员外,绝不能让他逍遥法外。” 新县令问道:“刘大郎,她说的可属实?” 刘大郎的脸涨得通红,“我、我……我……” 他说不出“是”,也说不出“不是”。 新县令没有再问他,“来人啊,本官要重新提审刘大娘!” 刘大娘被两个差役从大牢里押上来,身子微微发抖。 新县令直接问:“刘氏,你当初拐卖莫家幼童一案,本县重新审理,此案除了你之外,可还有同伙?王员外是否参与其中?你如实招来,不得隐瞒。” 刘大娘伏在地上,“事到如今,我说……我全说……” 她断断续续开了口,将一切都说了出来。 新县令听完,脸色沉了下来,“来人,立马传唤王员外到堂听审。” …… …… 王家 王员外正在家里悠闲喝茶,他正要嘬一口,院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两个差役大步走进来,“王老爷,县衙传你过堂,现在就走。” 王员外放下茶盏,朝两个差役笑了笑,“敢问差爷,所为何事?” 差役没有回答,只是侧身让开了路,王员外于是没有再问,跟着出了门。 到了公堂上,王员外的目光先是落在堂上新县令那张陌生的脸上,然后往旁边一扫,看到了两张熟悉的面孔。 王员外连忙跪下,“不知县令大人传唤草民有何事?” 县令问道:“王员外,当初莫家村幼童拐卖一案,你是否有参与?从实招来。” 王员外声音诚恳,“大老爷,草民冤枉啊!草民什么都不知道,都是刘大娘无故攀咬草民,她是在牢里待久了,想拉草民下水啊!” 刘大娘猛手指着王员外,“不仅是他!他家的小厮也有参与!当初就是小厮驾着马车在外面接应我,我把孩子抱出来,他就把孩子接走了!” 新县令当即命人传唤了王员外家的小厮。 小厮被带上堂的时候,腿已经软了,他跪在地上,浑身都在发抖。 新县令只问了一句,“你家主人是否参与了拐卖幼童?如实招来。” 小厮断断续续道:“是……是老爷让我做的……老爷说想要个男孩传宗接代……让我驾马车在后门等着……刘大娘把孩子抱出来,我就……就接走了……这事办成了后,老爷还赏我十两银子……” 王员外的脸色终于彻底变了,瞪着小厮,“恶仆!你、你血口喷人!我什么时候让你……这都是恶仆攀咬!恶仆!” 凌云志站在旁边,“王员外,那我问你,你为什么要给刘大娘送五十两银子?” 王员外愣住了,嘴巴张了张,目光躲闪了两下,支支吾吾说:“那……那是因为……看刘大娘坐了牢,觉得她家可怜……草民心善,送些银两接济她家,这、这有何不可?” 新县令怒喝一声,“分明是你为了让刘大娘一个人扛着罪责!还敢狡辩?” 王员外的脖子缩了缩,气势一下子瘪了下去。 刘大郎站在一旁,情绪激动,再也忍不住了,把王员外从地上拽了起来,“你居然让我妹妹一个人顶罪!你好狠的心啊!” 王员外面色铁青,“她还……还不是把我供出来了……我呸!” 他朝刘大郎脸上啐了一口唾沫。 眼看着两个人就要打起来,几个差役冲上前去把两人分开了。 新县令再次质问王员外,“王员外,本县再问你一次,莫家村幼童拐卖一案,你是否参与?从实招来,不得有半句虚言!” 王员外跪在地上,低着头,肩膀塌着,“草民一时糊涂……一时糊涂……” 新县令没有犹豫,“王员外合谋拐卖幼童,罪证确凿,依律绞刑。王家家奴参与其事,念其从犯且受主指使,杖九十,徒三年。刘大郎勒索威胁证人,扰乱公堂,杖十棍,以示惩戒。” 王员外瘫软在地上,被差役拖了下去。 …… …… 大牢里 地上铺着发霉的稻草,踩上去软塌塌的,散发出一股腐烂的潮气。王员外坐在角落里,这些天吃不饱睡不好,只剩下疲惫。 一个狱卒端着茶碗从拐角处慢悠悠走过来。 王员外连忙堆起笑脸,趴在栏杆上,声音恳切,“这位官爷,麻烦您给我家里人带句话,我一定重重报答您。” 狱卒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端着茶碗从他面前走过去了,像是根本没听见。 王员外的笑容僵在脸上,又朝另一个方向喊了一嗓子,“官爷!官爷!” 另一个狱卒正靠在柱子上打盹,被他喊醒了,不耐烦瞪了他一眼,“吵什么吵?” 说完转过身去把后背对着他。 王员外喊了好几次,没有一个人理他,他坐回稻草堆上。 就在这时候,走廊那头传来一阵脚步声。王员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黑暗中慢慢走出来。 是管家。 “管家!”王员外从地上弹了起来,扑到栅栏边,两只手攥着栏杆,“你来了!你终于来了!快告诉我,有没有什么好消息?新县令有没有收下我的银子?” 管家站在栅栏外面,看着王员外沉默了好一会儿,像是在斟酌该怎么说,最后叹了口气,“老爷,我已经不是管家了,现在府里是小姐当家了。” 王员外的脸色一下子白了,“怎么会这样?我要见女儿!这么多天了,她们居然一个人都不来看我!你让她来见我!我有话跟她说!” 管家抬起头,看了王员外一眼,摇了摇头,“老爷,我今天来,就是跟您做最后道别的,我老了,要回老家了颐养天年。” 说完,他朝王员外鞠了一躬,转身往走廊。 “管家!管家!”王员外朝着管家的背影大喊,那背影越来越小,消失在尽头。 王员外慢慢蹲在地上,两只手抱着头。 …… …… 魔教 尤公子盘腿坐在床上,自从那一刀下去之后,他的身体虚弱了好些日子,失血过多,面色苍白,连下床都费劲。 但过了这几日,伤口渐渐愈合,他咬着牙重新开始练功。 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尤教主大步走进来,脸色铁青。 尤公子睁开眼,看见父亲这副神情,问道:“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尤教主重重叹了口气,他背过身去,走了两步,又转回来,再叹了口气,才终于开了口,“百花宫……” “爹,百花宫怎么了?”尤公子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尤教主看着儿子的眼睛,沉默了半晌,终于说了出来,“我听说……百花宫把秘籍残本散了出去,现在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你自宫的事了。” 尤公子的脸瞬间褪去了血色,嘴唇哆嗦着,眼睛里满是不可置信的,“怎……怎么会?” 尤教主攥紧了拳头,“这一切一定都是百花宫的阴谋。一定是她们对于我们抢走秘籍,怀恨在心,故意在江湖上到处宣传残本……” 他说不下去了,因为说再多也没有用,事情已经发生了。 尤公子的手慢慢攥成了拳头。 “百花宫……又是百花宫……”他喃喃重复着这三个字,“我一定要让百花宫付出代价!” 尤教主深吸一口气,伸出手按在儿子的肩膀上,“儿子,你好好练这本秘籍。等你功法大成,咱们踏平百花宫,一个不留。” 尤公子咬着牙,从齿缝里挤出一句话,“我一定会让百花宫付出代价。”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68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24 第二世 王家 墙上沾着一张用炭笔粗略勾勒出来的地图。 王二娘站在一旁, “这些红色的地方,就是我家的田地。” 小满踮着脚尖,看着那一大片红圈,嘴巴张成了一个小小的圆形, 发出了一声惊呼, “哇!” 凌云志看了几眼地图, 转过身看着王二娘,“二娘,你留出一块地来, 用来堆肥。” 王二娘微微歪了歪头, 声音里带着几分疑惑:“堆肥?” 凌云志点了点头, “百姓们习惯用粪便直接浇田, 但这粪里有虫害和病菌,让庄稼长不好,如果浇过粪便的瓜果没有洗干净就吃了, 就会得肠胃病。堆肥后粪便完全腐熟了再下地, 庄稼才能长得结实。” 王二娘愣了愣。 她忽然想到了她的大哥,大哥就是吃了佃户送来的瓜果,得了伤寒病, 上吐下泻,人没留住。 后来大夫说, 瓜果都是用粪水浇的,没洗干净, 把脏东西吃进了肚子里,所以才得了病。 她把那段回忆压了回去,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凌云志没有注意到王二娘那一瞬间的失神, 继续往下说,“要分两处地。一处堆肥地,专放干的,比如干草落叶、碎秸秆或者草木灰之类。另一处挖成坑,叫沤肥塘,放湿的,比如人粪、牲畜粪或烂菜叶一类,泡在水里沤软。一定要等彻底烂透了,发黑发松,闻着不冲鼻子了,才能撒进地里。”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熟肥下地,庄稼会长得更壮,还少遭虫害。再加上豆田轮着种,豆子养地,地越种越肥。” 王二娘听完,认真地点了点头,语气里带着敬意,“你说的是,我这就让田庄的人按你的方子试试。” 小满一直站在旁边,听得很认真,她忽然仰起脸,拉了拉王二娘的袖子,“王姐姐,你手下一定很多佃户吧?” 王二娘低下头看着小满,点了点头,“是不少。” 小满的眼睛亮了一下,像是想到了什么绝妙的主意,声音里带着几分兴奋,“那你能不能让你手下的佃户也加入我们?” 月季站在旁边,听到这话,说道:“人家也不一定愿意,哪能你想让人家加入,人家就加入?” 小满歪着脑袋,一脸不解地眨了两下眼睛,“如果不愿意,就不把田租给这些人。” 香栾正在喝茶,听到这话差点呛着,放下茶碗,“你是不是最近听戏曲听多了?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像戏里头那些坏地主说的?” 小满反倒一脸茫然,看看香栾,又看看月季,又看看凌云志,声音里带着几分不服气,“这不是很好的主意吗?” 王二娘忍不住笑了一声,“这样旁人只会说我拿着田产欺压百姓,名声坏了,反而得不偿失。不如这样,凡入族者,田租减半,愿意来的自然会来。人心是逼不出来的。” 小满低下头,两只手绞在一起,若有所思“哦”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凌云志点了点头,嘴角弯了一下,“嗯,这样挺好,就按你说的办。” 王二娘点了点头。 凌云志又开口了,“二娘,还有一件事。我想开一间制糖工坊,需要宽敞的场地。你家可有空屋,借我用用?” 王二娘想了想,目光在地图上游移了片刻,像是想起了什么,“有,有一座旧庄院,收拾收拾就能借给你。” 香栾站在旁边,“没想到秋花你呀,又会制盐,现在又要制糖。” 凌云志的笑容收了收,脸上多了几分严肃的神色,“以前昔日我们是江湖之中的百花宫,可现在我们是合族聚居的正经宗族,要守朝廷法度,要是不小心,私盐的事可能会被人抓住了把柄,。” 她的声音沉了下来,“制糖干净又合法,只要做好了,挣的并不比私盐少。”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片刻沉默之后,不约而同点了点头。 “那就这么定了。”凌云志扫过众人,“私盐那边,现有的货出完就停了吧。月季,这事交给你办。” 月季点了点头,“回去我就办。” “制糖的事,越快越好。”凌云志转向香栾,“香栾姐,旧庄院那边,这两天你去看看。” 香栾应了一声,“行,等我回去就找人。” “至于堆肥,”凌云志看了王二娘一眼,“二娘,你带几个人,先把沤肥塘挖出来,亲自教你们怎么沤。” 王二娘点点头。 …… …… 魔教,寝殿内 尤公子盘腿坐在床上,自从练了那本秘籍的第二式,他总觉得体内的真气不太对劲。 他咬着牙,将真气沿着功法上记载的路线缓缓推进,试图将它们纳入丹田。 练着练着,他的眉头越皱越紧,一股腥甜的气息从喉咙里涌上来,嘴巴一张,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手下听到了动静,进来查看,吓得脸都白了,连忙冲上前扶住尤公子,“公子!公子!您怎么了?我这就给您叫大夫!” 尤教主正在书房里,听到消息后,立马赶了过去。 他推开殿门,一眼看见尤公子嘴角挂着的血迹,“大夫呢?怎么还没来?” 大夫跑得气喘吁吁,伸手搭上尤公子的脉搏,眉头越皱越紧。 “怎么样?”尤教主站在旁边。 大夫松开手,退后一步,低着头,“少主脉象紊乱,气血逆行……有些走火入魔的迹象。” 尤教主转向尤公子,声音里带着几分急切,“走火入魔?儿子,你是不是近日忧思过重?练功最忌心不静。” 尤公子靠在床柱上,脸色苍白,“爹,我感觉这功法有些不对劲。” 尤教主眉头一皱,“不对劲?有什么不对劲的?” 尤公子喘了口气,抬手擦了擦嘴角残留的血迹,“练习第一式的时候,内力浑厚,经脉通畅,我觉得确实名不虚传。可是到了第二式,就完全不一样了,我明明是照着上面的口诀和运功路线,一模一样地练,可是体内的功力却越来越混乱。” 尤教主的脸色越来越沉,拿起那本秘籍,一页一页翻阅起来。 他没有说话,只是将那几页纸从秘籍上撕了下来。 尤公子抬起头,看着父亲的举动,眼睛里满是困惑,“爹,你……” 尤教主没有解释,对手下吩咐道:“你,随便去叫个人过来。” 片刻之后,一个年轻的手下战战兢兢走了进来,声音里带着几分惶恐:“教主有何吩咐?” 尤教主居高临下看着他,语气却意外的平和,甚至带着几分慈祥,“我记得你加入我魔教快有五年了吧?” 那手下愣了一下,“回教主,是,属下是五年前加入的。” 尤教主点了点头,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意,“这五年来,你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我都看在眼里。今日,我便将你提拔为护法。” 那手下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脸上涌起狂喜的神色,“多谢教主!多谢教主!属下一定不负教主厚望,誓死效忠魔教!” 尤教主将手中那几页从秘籍上撕下来的纸递了过去,“如今你是护法了,这是我魔教的不传之秘,你拿回去好好修炼。” 那护法双手接过那几页纸,捧在手心里,“多谢教主栽培!” 尤教主点了点头,“行了,你下去好好修炼吧。” 这位新上任的护法退出来房间。 …… …… 护法回到自己的房间。 他关上门,将那几页纸恭恭敬敬铺在桌上,深吸一口气,盘腿坐下,按照纸上记载的口诀和运功路线,开始修炼。 这几日他废寝忘食,整日整夜闭目打坐,感觉自己的功力在增长,虽然增长的方式有些古怪,有时候经脉会突然刺痛一下,但他咬着牙忍了过去。 练着练着,到了第十日。 护法盘腿坐在床上,双目紧闭,额头上的汗珠一颗一颗往外冒,他的眉头越皱越紧,嘴唇开始哆嗦。 突然,他猛地睁开双眼,瞳孔散大,一口鲜血从他嘴里喷了出来,“我练成了!我练成了!哈哈哈哈!我练成了!” 他冲出来院子,手舞足蹈。 不远处,一个手下看到了这一切。这几日,他一直奉教主之命暗中观察,记录他练功后的每一个变化。 前几日护法虽然看起来有些古怪,但神智还算清醒,说话做事都有条理,直到今日,突然就成了这副模样。 护法看见他,眼睛一亮,朝他扑过来,嘴里还在喊着“我练成了”。 手下没有犹豫,一掌劈在护法的后颈上,护法的身体软了下去,扑通一声摔在地上。 手下立马去禀报尤教主,“教主,那护法一开始还好好的,直到今日突然就神态癫狂,在院子里乱跑乱叫,属下已将人打晕。” 尤教主立马去查看那位护法,尤公子也跟在后头。 大夫被叫来了,蹲在地上,伸手搭上护法的脉搏,面色凝重,“教主,这位护法脉象紊乱,真气逆行,五脏俱损……这是典型的走火入魔之象。” 话音刚落,地上的护法忽然动了一下,慢慢睁开眼睛,落在尤教主身上,他的脸上浮起一个巨大的笑容,从地上弹起来,跪在尤教主面前,“教主!教主!我练成了!我真的练成了!” 尤教主低头看着他,从旁边手下的腰间拔出刀。 护法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住,刀已经落了下来。 鲜血溅了一地,护法的身体晃了晃,脸上还挂着那个笑容,他倒了下去,再也没有动。 尤教主把刀扔在了地上,用帕子擦了擦手上的血渍。 尤公子靠在门框上,脸色比方才更白了,声音带着一种不敢置信,“这么说……这本秘籍……这本秘籍是假的?” 尤教主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每一个字都带着一股恨不得把什么东西撕碎了的恨意,“咱们一定是被百花宫的人骗了。这本秘籍,一定是她们伪造的。她们先放出消息,说有秘籍现世,引我们去抢,为的就是故意……” 他没有说下去,但意思已经再明白不过了。 尤公子站在那里,忽然笑了起来,“假的?那我……岂不是白自宫了?” 一旁的手下和大夫听到这话,恨不得把头埋进地里去。 他们早就听江湖上有流言,说魔教少主为了练神功挥刀自宫,原本还以为是哪个仇家故意散布的谣言,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两个人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大气都不敢出。 尤教主的脸色铁青,咬牙切齿,“一定是落春雨这个贱婆娘,居然摆了我们一道!” 尤公子脸上的表情慢慢变成了狰狞,“百花宫此仇不共戴天!”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69章 三生三世莫秋花(完) 第二世(完 魔教 尤教主站在大殿中央, 脸色阴沉,“百花宫一众女流,屡次与我魔教为敌,今日, 便是清算之时。传我命令, 全教尽出, 直扑百花宫总坛!” 殿中安静了一瞬,手下们面面相觑。 尤公子皱了皱眉,“爹, 这样会不会太冒险了?百花宫虽然人不多, 但咱们这样贸然攻过去, 万一有什么意外……” 尤教主转过身, “这样正好,打她们个措手不及。等她们反应过来,咱们已经杀到门口了, 拖得越久, 变数越多。” 他顿了顿,自言自语道:“落春雨,秦香栾……这么多年的恩怨, 也总该有个了结了。” 为了不打草惊蛇,魔教一行人全部扮作了经商的商队。 尤教主换了一件灰布长衫, 尤公子穿了一身深色的绸袍,其余手下有的扮作伙计, 有的扮作脚夫,有的赶着马车,车上装着几捆布匹和一些杂货,看起来像模像样的, 混在路上往来的商队里,毫不起眼。 一行人马不停蹄往百花宫的方向赶。 另一边,王家田庄 凌云志蹲在田边,手里拿着一把铁锹,正在往沤肥塘里翻搅那些沤了好几天的肥料。 王二娘站在旁边,手里拿着一本小册子,低着头在记什么。 凌云志的脑子里忽然响起了797的声音,她手里的铁锹停了一下。 王二娘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怎么了?” 凌云志把铁锹往田边一插,站直身来,拍了拍手上的泥,嘴角慢慢弯了起来,“没什么,突然想起有点事,得出门一趟。” …… …… 魔教一行人赶了一天一夜的路。 到了第二日白天,日头越来越毒,手下们又渴又累。 正好前面路边出现了一个小茶摊,几根竹竿撑着一面褪了色的布,底下摆着三四张桌椅。 摊主是一对母女,正坐在椅子上休息,见到有人过来,慢悠悠站起来。 尤公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扯了扯衣领,朝尤教主低声道:“爹,歇一会儿吧,弟兄们都走不动了。” 尤教主回头看了看那些蔫头耷脑的手下,又抬头看了看火辣辣的太阳,点了点头。 他翻身下马,走到茶摊前,从袖子里摸出银锭子,搁在桌上,“给弟兄们上茶。” 那妇人拿起银子,放到嘴边咬了一口,看了看牙印,笑眯眯把银子收进围裙兜里,“是。” 母女俩手脚麻利端茶倒水。 尤教主端起一碗喝了一口,味道有点涩,皱了皱眉,没说什么。 妇人端着空托盘,笑眯眯又问了一句,“几位客官,要不要来点饼子?刚出锅的,还热乎着呢。” 尤教主想了想,点了点头。 妇人朝女儿喊了一嗓子,不一会儿,一摞大饼端了上来,卖相看着倒是不差。 手下们赶了一晚上的路,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就着茶水狼吞虎咽起来。 尤公子也拿了一张,咬了一口,嚼了两下,面发得不够松,口感有些硬,味道一般般,不过在这荒郊野岭的,也没什么好挑剔的。 他几口就把饼子吃完了,又灌了半碗茶。 尤教主也吃了一张大饼。 过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一个手下忽然捂着肚子,拿着纸就钻进了路边的林子里。 过了一会儿,又一个手下捂着肚子跟了进去。接着是第三个、第四个,一个接一个往林子里跑。 尤教主的脸色开始变了,正要说什么,他自己的肚子也隐隐作痛起来。 他一掌拍在桌上,瞪着那对母女,“一定是你们的东西不干净!让我手下全都拉了肚子!” 那妇人吓得往后缩了两步,连连摆手,“客官冤枉啊!饼子是今早刚烙的,茶是井水烧的,我们母女自己也吃喝,怎么就好好的?分明是你们自己身子骨不好,走远路累着了,关我们什么事?” 尤教主的胃里翻江倒海,他咬着牙,抓起旁边手下递过来的草纸,大步流星钻进了林子。 尤公子也好不到哪里去,脸色白得像纸,捂着肚子,踉踉跄跄跟在后头。 方便完回来,尤教主的腿有些发软,走路的时候膝盖都在打颤。 他扶着桌子坐下来,正要开口教训那个妇人,忽然觉得眼前一黑,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涌上来。 他使劲眨了眨眼,感觉周围的一切都在晃动。 尤教主心里升起不详的预感,他扭头一看,手下们已经倒了一大片。 这时候,茶摊后面的草棚子里走出几个人来。 为首的是一个年轻女子。 尤公子的瞳孔一缩,嘴唇哆嗦,“是你,莫秋花。” 凌云志没有废话,拔出剑,直接朝尤公子刺了过去。 剑招又快又狠,尤公子咬着牙,抽出腰间的剑勉强格挡,可他自宫之后功力大损,加上方才吃了掺了药的饼子,腿脚发软,几招下来就撑不住了。 他的剑被凌云志打飞了,虎口震得发麻,整个人往后踉跄了好几步,额头上全是冷汗。 另一边 尤教主挣扎着站起来,狠狠啐了一口,“没想到你们居然用这样下作的手段!” 他朝香栾扑了过去,香栾迎上去接了他一掌,两个人缠斗在一起,把周围的桌椅都掀翻了。 “停下!”凌云志大喝一声。 尤教主的动作顿住了,他转过头。 凌云志的剑已经架在了尤公子的脖子上,剑刃贴着皮肤,尤公子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一动不敢动,“爹,救我!” “尤教主,还不快速速投降?不然你儿子的命,可就保不住了。”凌云志威胁道。 尤教主缓缓放下了手中的剑,目光落在了香栾脸上,嘴角慢慢浮起一个笑。 “事到如今,我也不瞒着你了。”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秦香栾,他是你的亲生儿子,他就是你当初抛弃的那个孩子。” 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 尤公子扭过头,瞪大了眼睛看着香栾,“你……你是我娘?” 香栾站在那里,脸色在一瞬间变得惨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当年那个孩子,我早就送人了!我亲手送出去的!” 尤教主的笑容更深了,他看向香栾,“没错,当年你送给了山下的农户,我偷偷把他偷了出来。” 尤公子的身体晃了一下,眼睛里满是不可置信,“爹……你说什么?我……我是你偷来的?我不是你收养的吗?我怎么是你……偷来的?” 尤教主没有回答他。 凌云志看了看尤教主,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你说这么多,不就是为了想要活命吗?你以为事到如今,你真的还有活路?” 尤教主的脸上浮起一层阴狠的表情,他没有说话,身体突然暴起,一掌朝凌云志拍了过去。 凌云志没有后退,而是将尤公子往前一推,直接护在了自己身前。 尤教主的掌力已经收不住了,结结实实拍在了尤公子的胸口上。 尤公子喷出一口鲜血,摔在地上,滑出去好几米远。 凌云志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一剑刺出,剑尖没入尤公子的胸口。 尤公子低头看了看胸口的剑,又抬头看了看凌云志,嘴巴张大。 香栾这才回过神来,扑过去,一把抱住尤公子,“儿子!儿子!” 尤公子嘴巴动了动,更多的鲜血涌了出来,头一歪,彻底失去了意识。 香栾把尤公子的头抱在怀里,眼泪不由自主淌下来。 凌云志转身和尤教主搏斗在一起,月季回过神来,提剑上前帮忙。 尤教主的武功虽高,但方才中了药,渐渐落了下风。 就在这时候,一道白色的身影从空中掠过,一掌结结实实拍在尤教主的背上。 落宫主稳稳落在地上。 “落春雨!你居然偷袭!卑鄙!”尤教主捂着胸口怒骂道。 “卑鄙?”落宫主笑了笑,“这个词从你嘴里说出来真是好笑。” 尤教主眼睛瞪得大大的,嘴里溢出鲜血,“落春雨!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哈哈哈哈!”落宫主好像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哈哈大笑,“这么多年了,你做人的时候从来没赢过我,你以为你做鬼就能赢得了我吗?” 尤教主再也撑不下去了,像一堵被推倒的墙一样,直挺挺倒了下去,扬起一片尘土。 凌云志大步走上前,又在他的头上补了一刀。 香栾还跪在地上,抱着尤公子的尸体,脸上只剩下了茫然。 落宫主走过去,蹲下来,伸手按了按她的肩膀,“香栾……” …… …… 香栾把尤公子安葬在了山脚下的一片林子里,立了一块简单的木碑。 她站起身来,拍了拍膝上的土,走到了落宫主面前,“春雨,我想离开了。” 落宫主看着她,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挽留,只是点了点头。 回了百花宫后,香栾收拾了一个小小的包袱。 小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仰着脸问,“香栾姨,你去哪儿?你什么时候回来?” 香栾蹲下来,摸了摸小满的头,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她站起身,转身走了,背影越来越小。 落宫主站在山门前,望着那条空荡荡的山路,对身旁的凌云志等人说:“走吧,咱们回去。” 月季望着香栾消失的方向,“宫主……就怎么让香栾姐走了吗?” 落宫主轻轻叹了口气,“这样也好。” 小满带着怯怯的好奇,“究竟发生了什么呀?” 落宫主低头看了小满一眼,沉默了几息,一下子倾泻出了多年的往事 “很多年前,我跟着父母出门上香,在路上遇到了劫匪。他们把我和爹娘的车队围住了,杀了我爹,杀了我娘,杀了我家的仆人。我一个人逃进了森林里,幸好我遇到了两个人救了我,香栾和我师兄。” 她抬起头,看了看天上那几朵慢悠悠飘过去的云,“我拜入了师门,发誓要为父母报仇。师兄对我很好,我也喜欢他,我们两情相悦,我以为这辈子就会这么过下去。” 落宫主停了一下,“后来我报了仇,杀光了仇人一家,可我漏了一个人,仇人还有一个儿子。那个儿子就是尤教主。” “他伪装身份,故意接近我,为了拆散我和师兄,他给师兄和香栾下了药,让……”落宫主的声音顿了一下,低头看了一眼小满,省略了一些过程,“没过多久,香栾就怀了师兄的孩子,师兄说要娶她,我就和师兄大吵了一架,打伤了他一条胳膊,然后……心灰意冷离开了师门。” 月季的眉头皱了起来。 “尤教主继续追求我,对我百般体贴,我那时候心灰意冷,他又一直在我身边,我就……”落宫主的声音低了下去,“我爱上了他。后来我才发现,他接近我,从头到尾都是为了复仇。我该杀了他的,可惜我当时心软了,没能下得去手,只是废了他的武功。”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后来香栾从师门逃婚逃了出来,找到了我。那个时候,尤教主居然走狗屎运加入了魔教,得到了魔教的庇护,于是我和香栾一起建了百花宫。没过多久,她生下了师兄的孩子,她没脸去见师兄,也觉得自己不配做那个孩子的娘,就把孩子送养了。” 路边的树叶哗哗作响,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岔路口。 落宫主停下了脚步,对凌云志说道:“从今往后,我将会在百花宫闭关修行。山下的事,都交给你了。” 凌云志看着她,只是点了点头。 落宫主转过身,沿着另一条路走了,她的背影越来越远。 凌云志转过身,带着月季和小满,走上了回王家的那条岔路。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70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1 第三世 凌云志睁开眼。 入眼的是有着精美刺绣的床帐, 她缓缓坐起身,目光扫过房间,房间里散发出若有若无的熏香,角落摆着花瓶, 墙上挂着的水墨山水画, 他低头一看, 连被褥都是绣着鸟雀纹样的锦缎。 凌云志不禁有些烦躁,“终于到原主的第三世了,这都一连好几个古代世界了, 我都快受不了了。797, 下一个世界千万别是古代世界。” 【好的, 宿主】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 开始接收这个世界的剧情。 这一世,天下四分五裂,分成了几十个国家。 原主名叫曲云亭, 出身朱雀国曲氏家族, 曲氏一族世代为官,门第显贵,是朱雀国数得上名号的贵族。 更值得一提的是, 当今朱雀国的太后是原主的亲姑姑,原主从小便时常入宫, 在太后的庇护下长大,姑侄之间感情亲厚。 这一世是玄霜是玄武国送来的质子宣殿下。 朱雀国的那些贵族子弟时常拿他取乐, 欺辱践踏。 一次意外被路过的原主遇到一位贵族欺负宣殿下,于心不忍,出手相救。 后来原主发现宣殿下的艰难处境,他冬天的火炭火被宫人克扣, 导致寒冬腊月瑟瑟发抖,原主三番两次为他出头,还送去送炭火和衣服。 不知不觉之间,宣殿下爱上了原主,原主也爱上了宣殿下。 然后原主就开始倒霉了。 原主被皇帝赐婚给了凶名赫赫的战神幽王,也就是这一世的幽澜。 原主不爱幽王,心里只有宣殿下,所以不管幽王怎么虐她,她都不在乎。 幽王得知后,在外针对宣殿下,在家折磨原主。 后来侧妃进门,矛盾激化,幽王对原主拳脚相向,打得她遍体鳞伤。 大夫看过病后,原主又与幽王发生口角。侧妃端着药进来,幽王竟然命令侧妃勒死原主。 侧妃不敢杀人,劝原主求饶,可原主心如死灰,连求饶都不肯,最后侧妃装晕,原主暂时逃过一劫。 但幽王将她幽禁起来,每日只送一顿饭。宣殿下暗中送来的吃喝衣物,全被幽王扣下分给了下人。 堂堂一个王妃,就这样又饿又病去世了。 原主死后,曲家找皇帝评理。皇帝和大臣们都知道是幽王的错,可为了顾及兄弟情意和皇室体面,幽王推出侧妃顶罪,侧妃被斩首。 然而这只是剧情的前半部分。 原主死后,幽王老是梦到前两世的记忆片段,在这些记忆片段里,宣殿下也是梦中的常客。 梦醒时分,幽王常常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男子会反复出现在自己梦中,因此他开始不由自主注意宣殿下。 两人后来还联手击退了反派,并肩作战,渐渐发展出了深厚的友谊。这一切,都为后续原主和玄霜分别渡劫失败后,玄霜用原主身体和幽澜谈恋爱做了铺垫。 凌云志梳理完剧情,自言自语道:“朱雀国、玄武国、青龙国,白虎国……真是好潦草的名字。” 797【宿主,你第一世统治那个地方现在也割据一方,成了一个小国】 凌云志在脑海翻找着原主的记忆。忽然,她想起了一个叫做杨国的小国,以女子为尊。 她试探着问:“你是说杨国?” 【没错,就是杨国】 凌云志的心底升起几分欣慰之情。 【还有一个好消息哦~】 凌云志问道:“是什么?” 【这一世带点玄幻,宿主可以稍微动用力量】 凌云志愣了一下,随即抬起手,对着桌子上的茶杯试了试。 她的目光凝聚,指尖微微用力,茶杯轻轻抖动了一下,发出细微的磕碰声。 很弱,而且另一个能力用不了。 她有两个能力,一个和空间有关,一个是心念域,简单来说,就是能够感应和控制物体。 试了几次,茶杯也只是抖了抖,连挪动都做不到。 她叹了口气,“只能控制茶杯抖动,几乎跟没有有什么区别。” 【宿主,别灰心,可以用来装神弄鬼,这个世界的人还是很迷信的】 凌云志的眼睛微微一亮,点了点头,“好主意。” 她突然又想到,“为什么第一世的时候没有玄幻元素,现在又有了。” 【因为魔族打算统治世界,导致了现在人间魔物横行,与之相对的,人间也涌现了不少奇能异士】 凌云志扯了扯嘴角,“原来是这样。” 【剧情后期,幽王渡劫成功,恢复了魔族少主的身份,与玄霜仙尊谈恋爱,结为道侣,从此魔族和修士迎来了百年和平】 凌云志冷笑了一声,靠在椅子上,心里思考着对策。 门外便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 她抬眼望去,一个身着华服的女子款款走了进来。 那女子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样子,皮肤白皙,金色步摇随着步伐轻轻晃动,折射出细碎的光。 眼前这女人就是幽王的侧妃。 她走到近前,行了个不太标准的礼,“王妃,听说您病了,妾身特意前来探望。” 听她这么一说,凌云志忽然感觉身上有些不适,膝盖隐隐作痛,背脊也泛着倦意。 前天幽王罚原主在门外跪了一整夜,秋末的夜风凉飕飕的,原主回来便发起了高热。 凌云志淡淡扫了侧妃一眼,“我都背了好几天了,你居然现在才来看我?说吧,你到底有什么事儿?” 侧妃脸上的笑意未减,往前走了两步,“王妃,您可要好好休息。以防您累坏了身子,王爷吩咐过了,接下来府中的大小事都由我过目。” 她顿了顿,“所以还请王妃您交出库房钥匙。” 凌云志心里顿时了然,“原来是这事儿啊。” 她依着原主的记忆,侧身从梳妆台上的胭脂盒底下摸出一串铜质的库房钥匙,随手递了过去。 侧妃身后的丫鬟眼疾手快,一把夺过钥匙。 侧妃接过丫鬟递过来的钥匙,攥在掌心,脸上绽开一个心满意足的笑容。 从今往后,她便是握着府里大小用度、管束下人的实权了。 想到这儿,侧妃又行了一个不太标准的礼,“妾身不打扰您休息了,妾身先行告退。” 说完转身带着丫鬟匆匆走了。 凌云志望着侧妃消失的身影,轻轻叹了口气。 这时,一个丫鬟端着汤药低头走了进来,那丫鬟约莫十四五岁,梳着双环髻,身穿青绿色的衣裳,眼眶红红的,像是刚刚哭过。 她小心翼翼把药碗放在桌子上,垂着手站在一旁。 凌云志看了她一眼,在记忆里找到了这个丫鬟的名字。 山月,是原主的贴身丫鬟,从小就跟在原主身边,忠心耿耿。 “山月,”凌云志轻声问道,“你眼睛怎么红红的?是不是哭了?” 这一问,山月的眼泪就再也忍不住了,她用袖子胡乱抹了一把脸,声音里带着几分委屈和愤懑,“小姐,厨房那帮见利忘义的人……一看到王爷宠爱侧妃,就……连煮汤药都怠慢。” 她咬了咬嘴唇。 凌云志安慰道:“好了,别哭了,跟那帮人置气不值当。” 她从梳妆台里头摸出几锭银子,递到山月面前,“你拿着银子,去打点打点厨房的人。” 山月一愣,脸上写满了不解和不服气,“那帮人给咱们脸色看,怎么还要去讨好他们?” 凌云志轻轻叹了口气,语气无奈,“咱们毕竟每天要吃饭,先把厨房的人打点好了,其余的……我会想办法。” 山月还是有些不情愿,终是没再说什么。她接过银子,应了一声“是”,便转身出了门,往厨房的方向去了。 房间里又安静下来。 凌云志独自呆在房间里。 她想到了幽王,幽王酷爱泡澡,于是特意在府里凿了人工汤池,几乎每日都要去泡上一两个时辰。 泡澡。 正好可以利用这一点,将他直接……斩草除根。 想到这儿,凌云志缓缓眯起了眼睛。 没过一会儿,山月就回来了。 她掀起帘子走进来,嘴里嘟囔道:“厨房那些人果然见钱眼开,拿了银子立马换了副嘴脸,说什么自然会好好伺候王妃……” 她学着那些人的语气,学完又撇了撇嘴。 凌云志看着山月那副气鼓鼓的样子,笑了笑,“我已经想到主意了,以后不会再让你跟着我吃苦。” 山月一愣,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问道:“小姐,什么法子?” 尽管原主已经嫁入了王府,成了王妃,可山月还是不由自主称呼她为“小姐”。 凌云志刚要开口,门外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帘子被人从外面掀开,管家走了进来。 那管家站定在门口,微微行了一礼,语气冷硬,“王妃,王爷正在酱房等您,请您过去一趟。” “酱房?”山月下意识反问了一句,声音里满是困惑和不安。 凌云志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这个幽王怎么选择在酱房见面? 她对管家说道:“我这就过去。” 管家听罢,也不多留,转身便走。 凌云志慢慢往外走,同时在脑海里和797交流。 她之前只是大概梳理了一下原剧情,知道原主被幽王和侧妃针对,但具体是怎么针对的、有哪些情节,她并没有细看。 那些密密麻麻的剧情信息太庞大了,她只是捡了主要的脉络过了一遍。 难不成……幽王是打算把原主关在酱房吗? 797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宿主,原剧情里,原主负责的酱房里的腌菜全部都坏了,幽王以此为借口,惩戒了原主一顿】 凌云志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原来是这样。 她跟着797穿越过许多古代世界,对古代的生活习俗早已了然于心。 古代没有蔬菜大棚技术,到了冬天,天寒地冻的,地里长不出新鲜蔬菜,就算是王公贵族,冬天也只能吃腌菜。 贵族妇人们在应季的时候会大量购买蔬菜,亲手操持腌菜的事宜。 从前喜妞上的那个女学里,就详细教过女子如何腌菜和腌蜜饯,每一步都有讲究。 如今已经是秋天,如果提前准备的腌菜全部被泡坏了,那就来不及再准备新的蔬菜重新腌了。 时令一过,菜就老了或者就买不到了。这意味着,整个王府到了冬天,将紧缺腌菜。 堂堂王府,冬天连腌菜都吃不上,传出去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凌云志穿过一重又一重的院子,最终停在了酱房的入口。 酱房建在王府后院朝南的位置,通风向阳,便于晾晒和发酵。 她深吸一口气,踏了进去,一股浓郁的酱菜味扑面而来。 酱房里比外面阴凉许多,靠墙整整齐齐放着几十口酱缸,缸口敞开,浮着一层灰白色的霉花,散发出一股刺鼻的酸臭味。 幽王站在最里面,一袭玄色长袍,负手而立,面容隐在暗处看不分明。 侧妃站在他身侧,手里捏着帕子,眼底藏着一丝看好戏的得意。 一众丫鬟婆子垂手立在两旁,低眉顺眼的,大气都不敢出。 所有人的目光,齐齐落在了踏进来的凌云志身上。 作者有话说: 无 170-180 第171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2 第三世 酱房内 侧妃上前一步, 指着那些敞着口的酱缸,声音里带着几分委屈,“今几个我从王妃姐姐那里拿了库房钥匙,打算清点王府事务, 来酱房查看时, 打开一看, 发现所有的腌菜都坏掉了。” 幽王的目光从那些发霉的酱缸上收回,缓缓转向凌云志,那双眼睛像淬了冰, “曲云亭, 你就是这么当王妃的?” 原主被你这么虐, 你还想让她怎么样?凌云志低下头, 实则在心里冷笑一声。 幽王的眉头越皱越紧,眼底浮现幽深的寒意。 见凌云志毫无反应,他大步上前, 一把捏住她的下巴, 指节用力,强迫她抬起头来。 幽王的脸凑得很近,呼吸喷在她脸上, 声音低沉而危险,“看来你是不长教训, 居然敢当着我的面走神。” “你有病啊,靠那么近干什么?”凌云志的下巴被捏得生疼, 她一把推开了幽王。 幽王后退了两步,震惊看着她。 凌云志摸了摸下巴,反正原剧情之中,幽王会借着腌菜这件事惩戒原主, 关禁闭,横竖都是逃不过的。既然如此……那她还不如恶心一下幽王。 这么想着,她的目光落在一旁的腌菜缸上。 幽王的脸色越发阴森,“曲云亭,本王对你的容忍有限……” 侧妃也凑了上来,站在幽王身侧,“姐姐,你还不快给王爷认个错~” 凌云志飞快将手臂伸进身旁的腌菜缸里,五指一抓,捞出一大团黏糊糊湿漉漉的东西,毫不犹豫朝幽王脸上糊了过去。 啪的一声闷响。 那团霉腌菜不偏不倚拍在幽王脸上。 粘稠的汁水顺着他的额头往下淌,几根菜叶挂在他的头上,晃晃悠悠的。 空气里酸臭的味道瞬间浓烈了好几倍。 周围的丫鬟婆子和侧妃全都呆住了,嘴巴微张,眼睛瞪得溜圆。 还没等她们反应过来,凌云志又飞快从缸里抓出一团东西,精准朝侧妃的脸上扔了过去。 侧妃尖叫起来,“啊啊啊!” 她手忙脚乱往后退,双手在脸上胡乱抹。 幽王伸手抚去脸上的霉腌菜,指节微微发抖,“曲云亭,你好大的胆子!” “这就算大胆了?”凌云志边说,便又抓起几坨腌菜。 又是几大坨腌菜朝幽王扔过来。 幽王身形飞快,侧身一闪,躲过了第一坨,又一偏头,躲过了第二坨。 797还不忘在凌云志耳边配音【他的眸色沉到了底,取而代之的三分冷戾,三分寒意,三分压迫】 幽王脚步一提,便朝着凌云志逼近。 凌云志在酱缸之间快速后退,一边退一边伸手捞腌菜,不管抓到什么,抬手就扔。 她把手伸进身旁另一口酱缸里,指尖触到了一个细细长长的东西,拿起来一看,是长豆角,泡得发软发黄。 凌云志索性把手往缸底一探,捞出来一大把,带起湿湿酸酸的汁水,淅淅沥沥往下滴。 正好此时幽王已经逼近,朝她猛扑过来。 凌云志低头一躲,身子一矮,从他腋下钻了过去,绕到他身后。 她动作极快,顺势将那一大把长豆角往幽王脖子上一勒,两手交叉用力一拽。 一大把湿酸长豆角紧紧箍在幽王的脖子上…… 这东西虽然勒不死人,但豆角缠在一起一大捆体积大又韧性十足,豆角缠在一起。 幽王伸手去扣,指甲嵌进那堆黏糊糊的豆角里,一时半会儿竟挣脱不开。 那股发酵过度的酸臭味直冲脑门,让他整个人更加暴躁。 幽王往前走了几步,紧接着整个身体用力向后一撞。 砰的一声,凌云志被他狠狠地撞到了身后的酱缸上,背部撞在坚硬的缸壁上,一股钝痛从后背蔓延开来。 她“啊”了一声,手上的力道却没有松开。 幽王咬了咬牙,又来了第二下,同样用力朝后撞去。 这种腌菜缸本来就是肚大底小,重心高,被这么猛地一撞,缸身剧烈摇晃了几下,咣当一声倾倒在地上。 哗啦啦,腌菜和汁水撒了一地,菜叶和酸臭的汁水四溅开来,淌了满地。 凌云志和幽王也一起倒在了地上,两个人结结实实摔进了那堆黏糊糊湿漉漉的腌菜汁水堆里。 侧妃和丫鬟婆子们吓得瑟瑟发抖,齐齐后退了好几步,缩进角落里。 幽王半撑在地上,满身满脸都是腌菜的残渣和汁水,发冠歪了,几缕碎发黏在额头上,衣袍上沾满了菜叶。 他的脸色说不出的精彩,有愤怒,有震惊,还有一丝狼狈。 凌云志看了看幽王那副样子,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那笑声在酱房里回荡。 幽王死死盯着她,胸膛剧烈起伏,咬牙切齿,“曲云亭,你疯了吗?”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侍卫和小厮们听到动静,冲了进来,一进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他们愣了几秒,才慌忙低头,“王爷,出什么事了?” 幽王从地上站起来,他抬手抹了一把脸,黑着脸直接指向凌云志,“将王妃带下去幽禁。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许放她出来!” 侍卫们面面相觑,看着满身汁水的凌云志,竟有些不敢靠近,只能硬着头皮上前一步,“王妃,请。” 凌云志从地上站起来,转身朝门外走去。 侍卫们跟在她身后,远远看去,不像是押送,倒像是她的跟班。 …… …… 回到了院子之后 山月手忙脚乱把凌云志身上的外衣扒下来,“小姐快把衣服脱了,我这就去给你打热水洗澡。” 她说完,转身脚步急促就跑出了院子,转眼就消失在院门口。 凌云志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狼狈,走到梳妆台前。 铜镜照映出发丝间的菜叶。 凌云志伸手拨了拨头发,指尖触到一片黏腻,感觉整个头皮都难受极了。 她拉开梳妆台的抽屉,翻出一把剪刀,抓起一把长发,咔嚓咔嚓剪了下去,乌黑的发丝散在地上。 等到山月端着热水盆急匆匆赶回来的时候,一进门就呆住了,“小姐……你怎么把头发剪了?这……这怎么出去见人啊?” 凌云志倒是很淡定,伸手拍了拍领子上的碎发,“无所谓了,反正我被幽禁了。” 山月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最后什么也没说出来。 凌云志简单洗了个澡,温热的水洗去身上的黏腻和酸臭,整个人终于清爽了一些。 她换了身干净的里衣,搬了把椅子坐到院子里擦头发。 秋日的阳光暖融融洒下来,她靠在椅背上,让太阳慢慢晒干。 凌云志叹了口气。 古代就是这点麻烦,洗个头都费劲。 山月搬了个小凳子坐在她旁边,手里攥着帕子,低着头沉默了很久,才闷闷开口:“小姐,如今咱们被幽禁了,恐怕日子更不好过了。厨房那帮人不知道又要怎么作践咱们……” 凌云志眯着眼睛,慢悠悠说:“别怕,咱们还没到穷途末路的地步。” 她顿了顿,偏头看向山月,“山月,你去给我拿一身粗使丫鬟的衣裳来,我有事要干。” 山月一愣,眨了眨眼,但还是应了一声。 凌云志喊住了转身离开的山月,“对了,你顺便帮我打听一下王爷今天什么时间去泡汤泉。” 屋子里,凌云志翻找着梳妆台里的抽屉。 抽屉角落里叠着几副假发,是原主以前备着换发髻样式用的。 她把假发拿出来,放在桌上,细细编成两根麻花辫,辫尾用细红绳扎紧。 刚编完,山月就掀帘子回来了。 她手里捧着一套青灰色的粗使丫鬟衣裳,凑到凌云志跟前,压低声音说道:“小姐,我顺道打听了一下,听说王爷现在正在泡汤泉呢。” 凌云志拿起那两根编好的假发辫,对着铜镜比了比位置,用银夹子将两条辫子分别固定在两侧耳后,调整了两下角度。 接着又找出一条颜色素淡的发带,巧妙盖住了夹子。 做完这一切,她换上那身粗使丫鬟的衣裳,弯下腰,微微低垂着头,行了一礼,侧过脸来问山月,“我这看着怎么样?” 山月上下打量了一番,忍不住惊叹道:“小姐,你装得可真像……看上去就像一个真的丫鬟。要不是我亲眼看着你弄的,根本认不出来。” 凌云志直起身,对着铜镜左右照了照,“那就好。” 山月犹豫了一下,终究没忍住,小声问道:“小姐,你要干什么呀?” 凌云志转过身来,笑了笑,“正好王爷现在在泡温泉,我去伺候他。” 山月愣了一下,眼睛眨了两下,像是没太听懂,过了片刻,她迟疑地开口:“小姐,你要……争宠了?” 凌云志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山月张了张嘴,最终只是点点头。 凌云志跟在山月身后,快步离开了院子。 此刻正是日落时分,下人们三三两两往灶房方向走,正是轮班吃饭的时候,几乎没什么人注意到她们。 两人沿着游廊,绕过花园,便来到了汤院。 汤泉因幽王酷爱泡温泉,特意引了活水修建而成。 院门口守着两个侍卫,腰杆笔直,远远看见有人过来,其中一个侍卫抬手一拦,喝问道:“站住,你们是干什么的?” 山月上前一步,扬起下巴,摆出贴身大丫鬟的派头,“你难道连我都不认识吗?我可是王妃身边的贴身丫鬟。” 侍卫定睛一看,认出了山月,神色稍缓,但语气依然带着几分审视:“我知道你是王妃身边的贴身丫鬟,但是你来这是干什么?” 山月不慌不忙,脸上堆起一个讨好的笑容:“王妃惹了王爷不高兴,心里过意不去,特意让我带人来伺候王爷沐浴。” 侍卫的目光越过山月,落在了她身后那个穿着粗使丫鬟衣裳的人身上,心里猛地一惊。 这分明就是王妃本人! 他虽然只是个守门的侍卫,但王妃的样貌还是认得的。 侍卫心想,王妃惹了王爷不高兴,失了管家权,如今打扮成丫鬟来汤院…… 这难道就是要争宠吗? 他面上假装什么都没发现,侧身让开,点头道:“进去吧。” 山月连忙道了谢,领着凌云志快步进了汤院。 汤院里热气氤氲,三四个伺候的丫鬟站在远处,垂手静立。 听到脚步声,丫鬟们齐齐转过头来。 一个胆大些的丫鬟失声惊呼:“王妃?” 凌云志比了个嘘声的手势。 其余的丫鬟也纷纷露出惊诧之色,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凌云志扫了她们一眼,拿过其中一个丫鬟的篮子,“你们都下去,我亲自伺候王爷。” 丫鬟们面面相觑,没有动,低声道:“这不合规矩吧?” 山月见状,立刻上前一步,摆出一副凶巴巴的模样,压低声音呵斥道:“还不快下去?王妃的话你们也敢不听?” 丫鬟们这才反应过来,慌忙行了一礼,垂着头鱼贯而出。 凌云志抓了抓篮子里的干花瓣,“山月,你也下去吧,去外面等我。” 山月站在原地,点了点头,转身退了出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72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3 第三世 汤室 凌云志走进去, 一股湿热的水汽立刻扑面而来,室内烛火通明,光影在水雾中晕染开来。 屋子正中央是一大个汤池,雾气氤氲, 水汽升腾翻涌, 池边靠着一个人。 幽王正半躺在池沿上, 双臂搭着池壁,背对着门口,似乎完全没有注意身后有人进来。 凌云志放轻了脚步, 缓缓走过去, 从篮子里抓起一把干花瓣, 花瓣纷纷扬扬落入池水中 “下去吧, ”幽王头也没回,声音漫不经心,“这里不用你们伺候。” 凌云志没有应声, 她将装了干花瓣的篮子轻轻放在一旁, 伸手解开了外衣的系带。 衣料摩擦的悉悉索索声在安静的汤室里显得格外清晰。 幽王听到动静,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他心里冷笑一声,又是不知死活想要勾引他的女人。 他扭过头去, 准备将人打发走,可当目光落在那张脸上的时候, 他的表情凝住了,“曲云亭?你怎么在这儿?” 凌云志嘴角微微弯起, 露出一抹浅笑。 她站在池边,“王爷,刚才酱房里的事情是我不对,我特意来向你赔罪。” 幽王的脸色反而阴沉了下来, 他直起身子,水花顺着他的胸膛淌下来,目光凌厉,“本王说过让你禁足,你居然敢违背我的命令?” 凌云志微微倾身,声音里委屈,“王爷,侧妃日日在你身边陪伴,我要是不偷偷溜出来见你,恐怕王爷很快将我忘得一干二净。” 幽王一点也不相信她的话,他抬手,一把抓住了凌云志的手臂,指尖用力钳住她的手腕,“曲云亭,你又在耍什么花招?” 手臂被捏得生疼,凌云志目光恳切,语气柔软,“王爷,你就这么不信任我吗?你从来只偏心侧妃……这一次也偏心偏心我,好不好?” 幽王盯着她,像是在打量一件从未认真看过的东西,然后,他用力一拽。 “哗啦”一声,凌云志猝不及防被拉下了汤泉,跌进了水中。 她“啊”了一声,水花四溅,一口水呛进了喉咙,咳了好几下才缓过来,在心里狠狠咒骂了幽王了一遍。 幸好亲王规格的汤泉并不深,而且此刻两人正处在池边的上层落脚区,她很快站稳了身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水。 幽王抬手捏住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掰正,凑近了仔细端详,他的目光从她的眉眼一路滑到唇边,最后嗤笑了一声,“仔细一看,你长得倒有几分姿色。” 凌云志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王爷这是拿我和侧妃比较吗?” 幽王松开了她的下巴,带着几分厌烦,“曲云亭,别提那个女人了。你不是要伺候本王吗?还不快动手?” 凌云志望着他的背影,凑到幽王耳边,嘴唇几乎贴上他的耳廓,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幽王挑了挑眉,还没来得及反应,凌云志已经矮下身子,爬到了他的腿间。 她抬起头,朝他笑了笑。 下一秒,凌云志猛地抱住了幽王的小腿,将他的小腿用力往上提。 幽王猝不及防,整个人骤然失去重心,上半身后仰去。 哗啦一声巨响,幽王的整个头部都没入了水面之下。 水花翻涌,幽王的手臂拍打着水面,激起大片大片的水花,可凌云志死死抱住他的腿不放。 气泡从水里咕嘟咕嘟地冒上来。 大约过了一分钟,幽王的身体不再动弹了,静静漂浮在水中。 凌云志盯着水面,松开了幽王的小腿,同时松了口气。 就在这时,幽王的身体上缓缓飘出了一缕黑气,无声无息散入空气中。 轰隆! 外面突然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雷鸣,震耳欲聋,整间屋子都跟着颤了一颤。 烛台上的火焰剧烈摇晃了几下。 凌云志被吓得一哆嗦,差点没站稳,她往池壁上靠了靠,抬头望向屋顶,“怎么打雷了?” 797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是幽澜的魂魄正在渡雷劫。】 凌云志深吸了一口气,“吓死我了,怎么他渡过雷劫有这么大的阵仗?” 缓了缓之后,凌云志低头看了一眼水中的幽王,双手撑住池壁,用力从池子里爬了上来,扯开嗓子大喊,“来人啊!不好了!来人啊!” 外面的侍卫听到动静冲了进来。 只见王妃浑身湿透的站在池边,头发散乱,而王爷浮在汤泉里,一动不动,“王妃!出什么事了?” 凌云志指着汤池,“王爷溺水了!快救人!” …… …… 皇宫内 太后用完了晚膳,在宫女的陪同下往后花园散步。 秋夜的风带着几分凉意,吹得园中的树叶沙沙作响。 太后慢慢走着,目光却不时往御花园门口方向望去,她期盼着那个明黄色的身影出现。 突然,天边轰隆一声巨响。 太后被吓了一跳,停下脚步,疑惑道:“怎么突然打雷了?” 身后的宫女也抬头看了看天,轻声说:“莫不是要下雨了?” 太后叹了口气,“回宫吧。” 回到寝宫后,太后脸上的失望之色怎么也掩不住。 她的目光落在门口,有些出神。 宫女看在眼里,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开口,“皇上好几天都没来宫里了,太后娘娘您不如直接让人给皇上传个话?” 太后摇了摇头,“皇帝日理万机,就不要打扰他了。” 宫女又劝道:“太后娘娘,皇帝是您的儿子,儿子看望母亲,天经地义,怎么能说打扰呢?” 太后听了这话,沉默了片刻,长长叹了口气,她垂下眼帘,终于松了口,“那就派人去请他吧。” 宫女脸上露出喜色,连忙点头,转身朝门口的小太监使了个眼色,“还不快去请皇上过来。” 小太监心领神会,应了一声,低着头快步走了出去。 太后站起身,走到梳妆台前坐了下来。 铜镜里映出一张保养得宜的脸,眉眼间虽有了岁月的痕迹,却依然看得出年轻时的风韵。 她伸手抚了抚鬓边的发髻,问道:“我的发型没乱吧?” 宫女笑着凑上前,嘴像抹了蜜一样甜:“太后娘娘美艳动人,看着就像十八岁的姑娘。和曲王妃站在一起,别人恐怕都想不到是姑侄,还以为是姐妹呢。” 太后听了这话,嘴角终于弯了起来,“你的嘴也太甜了。” 宫女见太后高兴,壮着胆子又提了一嘴:“太后娘娘,听说前天幽王罚曲王妃跪了一夜呢……幽王也太不像话了。” 太后脸上的笑意微微一滞,偏过头,睨了宫女一眼。 宫女连忙低下头,“太后娘娘,奴婢说错话了。” 太后收回目光,转回去对着铜镜,缓缓开口,“你说的没错。云亭是我的侄女,我这个做姑姑的自然应该多多关照她。” 她顿了顿,指尖轻轻叩着桌面,继续道:“可是这里是皇家。曲家世代为官,门第显赫,更是因为我的缘故,在朝中根基深厚。如果继续放任下去,会威胁到皇帝的势力。我虽是曲氏女子,但更是朱雀国的太后……所以,只能委屈一下云亭了。” 宫女低着头,轻声应了一句“是”,不敢再多言。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小太监尖细的嗓音:“皇上驾到!” 太后抬起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快步走到房门口。 皇帝身着一袭明黄色的常服,身姿挺拔,面容俊朗。 他在看到太后迎出来的那一刻,后退了两步,面色难堪,垂下眼帘,“儿臣给母后请安。” 太后的脚步也顿住了。 她站在门口,看着跪在面前的皇帝,脸上的欣喜消失,换上了几分庄重和矜持。 她清了清嗓子,转头对宫人们吩咐道:“你们都下去吧,我有话要和皇帝讲。” 下人们齐声应了,鱼贯而出。 殿门被轻轻带上,偌大的宫殿里只剩下太后和皇帝两个人。 门刚一关上,太后就迫不及待上前,一把抱住了皇帝,双臂紧紧环着他的腰,脸贴着他的胸膛。 皇帝的身体僵了一瞬,一把推开了她,他退后两步,别过脸去,声音低沉而克制,“母后,请自重。” 太后被推得踉跄了一步,眼眶一下子红了,泪眼汪汪望着他,声音里带着一种委屈,“你为什么这样对我?难道你对我没有一丝情意吗?” 皇帝不敢看她。他的目光落在地面上,声音艰涩:“你我是母子,有违伦理,那日只是……只是一时糊涂。” 话虽这么说,他的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那些事。 三个月前,太后不小心落水,被救起来之后昏迷了三天三夜。 醒来之后,她像是换了一个人,失去了全部记忆,性格变得如同小姑娘一样天真开朗,和后宫妃子们打成一片,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样子,整个人看上去仿佛年轻了好几岁。 他最初只是觉得新奇,后来不知怎么,目光就再也移不开了。 他不由自主对太后动了心,而她也回应了他。 两个人就这样发生了一段错误的关系。 太后看着皇帝闪躲的眼神,咬了咬嘴唇,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她深吸一口气,一字一顿道:“那你不用担心这个。其实……我有件事要向你坦白。” 皇帝的心里莫名升起了一丝期待,抬起头来,看向她,“母后,请说。” 太后直视着他的眼睛,缓缓开口:“其实,我不是你的母亲。三个月前,那次落水事件,我意外附身在了太后身上。” 皇帝脸色骤变,“你是孤魂野鬼?你夺舍了母后?” 太后连忙摇头,上前一步,急急解释道:“不是!我来自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非常发达。我因为一起意外被车撞了,醒来就在太后的身体里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一直不敢对别人说,就怕别人把我当做异类……”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眼眶里的泪终于落了下来。 皇帝脸上的表情复杂至极,“那我真正的母后呢?” 太后垂下眼睛,“在那次落水里,她就已经……死亡了。” 皇帝肩膀一颤,双手捂住脸,痛哭出声:“母后!母后!” 他的哭声在空旷的大殿里回荡。 太后走上前,伸出双手捧住了皇帝的脸,轻轻擦去他脸上的泪,“我一直不敢对别人说,就怕别人把我当做异类。如今我全部都告诉你了。” 皇帝低头看着她,泪水还挂在睫毛上,抬手覆住了她捧着自己脸颊的手,哑声说:“也许……你是老天送我的惊喜。” 两人对视着,缓缓靠近,深情吻在了一起。 就在这一刻,殿门突然被人从外面猛地推开,一个宫人连滚带爬冲了进来,大喊道:“皇上!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皇帝和太后猛地分开。 皇帝脸色铁青,声音里压着勃然的怒意,“不是说了都让你们退下吗?信不信朕砍了你们的脑袋!” 宫女们扑通扑通跪了一地,额头磕在地砖上,声音都在发抖:“皇上恕罪!皇上恕罪!出大事了!” 皇帝深吸一口气,攥紧了拳头,“出什么事了?” 跪在最前面的宫女抬起头来,嘴唇哆嗦着说:“宫外传来消息,幽王、幽王殿下薨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73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4 第三世 幽王府 幽王去世的消息传开后, 宗伯们闻讯纷纷赶来。 几位宗室长辈面色凝重地站在厅中,低声交谈着什么,不时有人摇头叹息。 还来了一位太医,他跪在幽王的身体旁, 伸手探了探鼻息, 又翻了翻眼皮。 侧妃站在一旁, 盯着那具冰冷的尸体,不知是惊还是惧,脸色发白, “太医, 王爷还有救吗?” 太医摇头叹息。 侧妃捂着嘴, 忍不住发出抽泣声。 凌云志回到了自己的院子里。 山月手脚麻利帮她换下身上那套湿透了的衣裳, 不知从哪儿取出一身素白的丧服。 换衣服的时候,山月的手顿了顿,“没想到, 王爷下午的时候还好端端的, 现在……” 凌云志站在铜镜前,“这不是好事吗?以后这个王府就是我们最大了,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们了。” 山月愣了一下, 抬起头看着凌云志,眨了眨眼, 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点了点头, “小姐,你说的对。王爷要是还活着,指不定还要怎么折腾小姐你呢。” 她说着,取来一条白色的发带。 换好了素服, 凌云志将发带系在了头上。 她缓了缓,对着镜子装出了一副非常悲伤的样子,推开门走了出去。 凌云志带着山月穿过回廊,刚拐过一道门洞,迎面便撞上了一人。 那人一身白色长衫,眉目间带着几分书卷气。 正是玄武国的质子,宣殿下。 宣殿下看到凌云志,脚步顿住了,眼底浮现出复杂的神色,声音压得很低,“云亭,你……还好吗?” 凌云志看了他一眼,“宣殿下,你我身份有别,以后还是别再见面了,免得让别人误会。” 说完,她毫不留情转过身去。 宣殿下站在原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嘴唇微微动了动,有些不知所措。 凌云志走出几步,迎面又遇上了侧妃。 侧妃远远看到了她,目光在凌云志的头上停住了,“王妃姐姐,你的头发……怎么成这样了?” 凌云志抬手摸了摸自己短发,嘴角微微牵了牵,勉强撑出一个悲伤而坚毅的微笑,“王爷仙逝,我削去青丝,往后粗衣短发,静心守丧,以尽名分情义。” 她说完,微微低下头。 周围的丫鬟婆子们听了,纷纷露出动容的神色,有人小声感叹道:“王妃娘娘真是重情重义……” “可不是嘛,为了王爷削发守丧,这份心意……” 凌云志走上前去,伸出手轻轻牵过了侧妃的手,“妹妹,从今往后王府里就只有你我相依为命了,你一向比我厉害,王爷的葬礼都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办得风风光光的。” 侧妃的眼睛微微睁大,脸上浮起一抹受宠若惊的神色,心中暗喜。 通常来说,全府中馈、祭祀大典、外事应酬等事务都归正妃,侧妃名分上是没有做主的资格的。 如今王妃竟然主动将王爷的葬礼交给自己操持,是她在府中立威的好机会。 她连忙握紧了凌云志的手,“姐姐请放心,我一定把王爷的葬礼办得妥妥当当的,绝不会丢了王府的脸面。” 凌云志点点头,拍了拍她的手背,眼中满是欣慰,“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 事实上,她才不想主持葬礼,事情又多又烦,又要迎来送往,又要调度人手。 侧妃立马精神抖擞张罗起来,高声招呼着丫鬟婆子分派差事,指挥小厮们设置灵堂。 整个人像一只终于展开了尾巴的孔雀,意气风发。 …… …… 魔界 天地之间一片昏暗,黑云翻涌,遮天蔽日。 银白色的闪电如同无数条狂舞的蛇,将整片大地照得惨白。 幽澜悬浮在半空中,周身缠绕着翻涌的黑色气雾,护着他的身体,黑雾却也在雷电的轰击下不断消散。 他闭着双眼,眉头紧锁。 记忆如潮水涌入他的脑海,前两世的点点滴滴,一帧一帧在他眼前掠过。 第一世的他被一群流民按在地上,被一个女人砍掉了脑袋。 第二世的他,被一个村姑迷晕,醒来之后手臂断裂,之后更是种种悲惨。 每一次,都是那样痛苦,那样不甘,那样荒唐。 轰隆一声! 一道惊雷劈了下来,银白色的电光将他整个人吞噬。 他惨叫一声,身体被雷电击得焦黑,受了重伤,摇摇欲坠,几乎要从半空中跌落下去。 然而,头顶的云并没有散去。 又一道雷电,比刚才那道威压更重。 幽澜咬紧了牙关,他无力躲避。 那道巨大威力的雷电劈了下来,狠狠击中了幽澜的身体。 然后,一切都安静了。 幽澜的身体从半空中坠落下去,砸在焦黑的地面上,溅起一片尘土。 那具身体已经焦黑碳化。 一缕魂魄从焦黑的尸体上缓缓飘起,那缕魂魄黯淡而虚弱。 幽魂庆幸自己肉身毁灭了,好在魂魄尚在,他喃喃道:“不管什么方法……都要恢复修为。” …… …… 皇宫里 皇帝坐在上首,面色沉凝。太后坐在他身侧稍后的位置,目光落在殿中站着的两位大臣身上。 一位大臣正躬身立在殿中,“启禀皇上、太后娘娘,据王府下人所言,当日下午,幽王将府里管家权交于侧妃,王妃在酱坊与幽王产生龃龉,幽王一怒之下将王妃禁足。当晚,幽王前往汤泉洗浴,王妃假扮成侍女进入汤院。没过多久,侍卫便听到王妃的呼喊声,冲进去一看,幽王已经漂浮在池水之中,没了气息。” 太后眉头微微一蹙,问道:“好端端的怎么就溺死了?” 大臣翻了一下折子,继续道:“据王妃所述,当时雷声大作,幽王脚下一个打滑,便跌入了池中。王妃来不及施救,幽王便……便溺亡了。” 太后听了,语气中带着几分疑虑,“汤池子那么浅,怎么可能溺死人?可曾验过尸?” 皇帝没有说话,目光转向了立在另一侧的太医。 太医连忙上前一步,拱手行礼,“回皇上、太后娘娘,臣查看过幽王殿下的遗体,王爷身上只有一点蹭伤,没有中毒的迹象,也没有被人打伤的痕迹。臣反复查验,看不出任何被害的痕迹。” 皇帝微微点了点头,又将目光转向那位大臣,“爱卿,你觉得呢?” 大臣躬身答道:“臣勘验过汤泉出事现场,汤泉内浴具摆放规整,未见翻倒打斗之象。池边常年浸水,湿滑无比,臣亲自踩过,稍有不慎便会滑倒。现场未见血渍,也无拖拽划痕,仅池壁上有零星浅痕,是落水挣扎时磕碰而成。” 他顿了顿,继续说:“综观现场、人证和物证,臣断定幽王殿下为夜间沐浴时,不慎失足落水,意外殒命。” 太后听了这番详尽的汇报,再也找不出什么破绽,她轻轻叹了口气。 皇帝沉默了片刻,挥了挥手:“你们都退下吧。” 大臣和太医齐声应了一句“是”,退出了御书房。 房间里只剩下皇帝和太后两个人。 太后靠在椅背上,眼神有些放空。 她想到了那个不苟言笑的男人,声音里带着惋惜,“幽王……那么年轻,居然就这么走了。” 皇帝也叹了口气,神色间有几分疲惫,“他的王妃年纪轻轻的守了寡,也不容易,你好好安慰安慰她。” 太后转过头来,缓缓点了点头,“好。” …… …… 葬礼过后,太后下了一道口谕,召凌云志和侧妃进宫。 马车内 凌云志靠在车壁上,随着车身微微摇晃。 根据797给她的剧情,这个太后是个穿越女,而且正在和皇帝谈一场精神自由、身体乱轮的恋爱。 这个世界可真是热闹,她心想。 马车在宫门前停下。 在嬷嬷的带领下,凌云志和侧妃一前一后穿过重重宫门,来到太后的寝宫。 殿内焚着上好的熏香,太后端坐在上首,整个人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 凌云志和侧妃并肩跪下,齐声给太后请安。 太后笑盈盈抬手,“快起来快起来。” 她转头吩咐身边的宫女,“快赐坐。” 凌云志和侧妃分别落座。 太后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后放下,目光落在凌云志身上,“听说你断发守孝了?你们呀还年轻,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别太伤心了。” 凌云志低着头,轻声应了一句,“是。” 太后的目光缓缓转向侧妃,端详了侧妃片刻后问道:“听说,葬礼的一切事务都是由你主持的?” 侧妃嘴角微微翘起,语气里带着一丝得意,“回太后,是。” 太后的声音冷了几分,“按照祖制,葬礼应由正妃处理。你却越俎代庖,包揽了全仪。我瞧着,分明是你常年恃宠妄为,觉得王爷一去,这王府便由你做主了。” 侧妃原以为是太后要夸她能干,没想到却等来了斥责,她慌忙站起来跪下,“太后,冤枉啊!臣妾没有……臣妾万万不敢……” 凌云志看着跪在地上的侧妃,“太后娘娘,葬礼事宜,是臣妾交由侧妃办的。” 太后蹙了蹙眉,目光转向凌云志,“此话怎讲?礼法嫡妻主丧,你何故拱手放权?” 凌云志垂下眼帘,“那日,臣妾亲眼看着他在汤泉中,臣妾连日来心神不宁,实在无力处理丧务。侧妃熟稔府中大小事宜,臣妾便亲口吩咐她代为主持葬礼。” 太后听了,面色渐渐缓和下来,“云亭,先前你受的委屈,我都知道。现在你不用担心,我替你讨回公道,王府一应权责,尽数交还于你。你安心守孝即可,日后若是再有人冒犯你,尽管入宫来,我给你做主。” 她说完,面容重新变得严肃,扬声对殿中的宫人吩咐道:“传我懿旨,即日起,削去幽王侧妃的诰封,贬为王府庶人。” 侧妃猛地抬起头,跪在地上,浑身发抖,“太后娘娘!臣妾冤枉啊!臣妾没有!求太后娘娘开恩啊!” 凌云志眼睛微微瞪大,在心里缓缓打出了一个问号。 这个太后怎么回事?原剧情里,怎么不见你替原主出头?现在幽王死了,你倒是开始出头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74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5 第三世 太后看了凌云志一眼, 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和责备,“你呀,就是心太软了。侧妃恃宠越矩, 以后宗室的规矩还要不要了?皇室体面还要不要了?她享了独一份的恩宠, 便该担独一份的罪责。贬为庶人已是从轻处置, 没赐下重刑,我已经留了情面。” 侧妃依旧跪在地上,慌忙磕头求饶, “太后娘娘饶命!太后娘娘饶命!臣妾知错了!” 太后冷哼了一声, 扬声吩咐道:“来人, 还不快把她拖出去。” 两个嬷嬷应声而入, 一左一右架起侧妃的胳膊,将她往外拖。 侧妃的哭喊声越来越远,被殿门隔绝在外。 殿内安静下来。 太后转向凌云志, 神色依旧温和, “你身为正妃,不整肃内宅规矩,反倒替惑主之人求情, 日后王府上下,谁还会敬你主母威严?” 凌云志低着头, 轻声应了一句,“太后说的是。” “你明白就好, 今日我也乏了,你回去吧。”太后摆了摆手,示意她退下。 凌云志行礼告退,转身出了殿门。 她和山月二人沿着长长的宫道往外走。 山月凑过来, 压低声音,语气里掩不住的高兴,“小姐,这是好事儿啊,太后娘娘不愧是你亲姑姑,直接就帮你处理了侧妃。” 凌云志脚步未停,“幽王活着的时候怎么不见她替我出头。” 山月想了想说:“那时候太后病着着,她以前对小姐很好的,只是最近几个月……” 凌云志忽然顿住了脚步,“她不是病了,我看她是被鬼上身了。” 山月脸色微微一变,下意识左看右看,才小声说:“小姐,这是宫里,话不能乱说。” 凌云志压低声音道:“咱们回去再说。” 两人加快脚步,出了宫门,上了马车。 车轮开始转动,车厢微微摇晃。 凌云志靠在车壁上,开口说:“自从三个月前姑姑落水之后,就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我觉得她不是失忆了,而是被鬼上身了。” 山月仔细回忆着这三个月以来的一切,太后娘娘的确与从前不太一样,但是这也…… 她犹豫着开口,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凌云志语气平淡道:“等我回去之后写封信与爹,让他请国师暗中查验太后真伪。” 山月看着眼前的凌云志,突然想起了小姐这些日子的不对劲,心里不由自主升起了几分毛毛的感觉。 回到王府后 凌云志径直走到书案前坐下,铺开一张宣纸,开始提笔写信。 信中向原主父亲详细说明了太后三个月来的种种异常,请父亲暗中请国师查验太后真伪。 刚写完信,凌云志对着墨迹吹了吹,门外便传来一阵脚步声。 管家走了进来,一脸殷勤,恭恭敬敬开口道:“王妃娘娘,前天您说的木剑,今日已经备好了。” 凌云志将信纸折好,“取两把木剑过来。” “是。”管家应了一声,转身快步去了。 没过一会儿,管家便抱着两把木剑回来了,他双手捧着,小心翼翼地递上来。 凌云志伸手拿过其中一把,握在手里掂量了掂量,沉甸甸的,手感扎实。 管家在一旁介绍着,“这木剑是枣木剑,韧性强,劈砍磕碰不容易裂,也不易断。属下特意挑的上好枣木,请的老师傅打的,您瞧这剑身的纹路……” “行了。”凌云志打断了他的话,将信递了过去,“将这封信送去我家里。” 管家连忙接过信,低头看了看,应了一声“是”,弯着腰退了出去。 凌云志将其中一把木剑递向山月,“这把你拿着。” 山月接过剑,抱在怀里,满脸疑惑,“小姐,你要这剑干嘛?” 凌云志的目光落在山月脸上。 太后和她都是穿越的,说实话,她用这种方式对付太后,挺厚脸皮的,一个穿越者要请国师去查验另一个穿越者,怎么想都有几分荒唐。 而且她并不能觉得自己也能瞒过身边人。 山月是从小跟着原主长大的贴身丫鬟,对原主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 她装得再像,日子久了,山月不可能毫无察觉。 与其让山月自己猜疑,不如索性坦白。 “山月,”凌云志开口,“其实有件事我想告诉你,想必你也看出来了,我和以前不一样。” 山月迟疑了片刻,然后有些紧张地点了点头。 凌云志看着她,“其实我并不是你家小姐。你家小姐……已经死了,她临死前遇到了我,她将身体给了我,作为报答,我答应为帮她复仇。” 山月捂住了嘴,眼睛瞪得大大的,“怎么……这怎么可能……小姐,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凌云志露出几分歉意,“这不是在开玩笑。” 山月的眼泪不受控制涌出来,“小姐她真的……真的?” 凌云志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害死她的罪魁祸首就是幽王,所以我杀了幽王,你放心,我已经为她复仇了。” 山月泪眼模糊地看着凌云志。 凌云志收回手,“山月,我能感觉到太后或许和我一样,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也许接下来还会有更多的危险,我们必须要学会自保,接下来我会教你武功。” 山月用袖子擦了一把脸,深吸了一口气,她低下头,看着怀里的那把枣木剑,望着凌云志,用力点了点头。 …… …… 皇宫里 太后正靠在软榻上翻着一本书,神情专注。 忽然,外面传来太监的通传声,“皇上驾到!” 太后眼睛一亮,连忙将书合上,理了理鬓角,站起身来。 皇帝大步走了进来,他看到太后,嘴角也不自觉扬起,脸上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太后扫了一眼殿中的宫人们,“你们都下去吧。” 大宫女应了一声“是”,带着屋里的宫人们鱼贯而出。 殿门在身后轻轻带上,殿内只剩下太后和皇帝两个人。 大宫女吩咐几个小宫女各自去忙。 两个小宫人见大宫女走远了,便缩在角落里,压低了声音窃窃私语。 “你听说了吗?最近宫里都在传……”一个圆脸的小宫人左右张望了一下。 “传什么?”另一个好奇问道。 “就是太后娘娘的事啊。据说现在的太后……不是以前的太后了。” 圆脸小宫人的声音压得更低了,“好多人都说,太后自从落水醒来之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以前太后多端庄稳重啊,现在……你说会不会是被鬼上身了?” 另一个小宫人倒吸了一口凉气,“鬼上身?我就感觉太后怎么跟以前不一样了,说话也怪怪的。” “还有更吓人的呢。你有没有注意到,皇上最近来太后宫里来得特别勤?而且每次一来,就把所有人都赶出去,两个人悄悄待在一块儿……你说这两人……”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严厉的声音,“你们不要命了?这话也敢说?” 两个小宫人回过头,脸色瞬间惨白。 太后身边的大宫女正站在她们身后,面无表情盯着她们,“说啊,怎么不继续说了?” 两人低着头,“奴婢知错了!奴婢不该乱讲!求姑姑饶命……” 大宫女垂眼看着她们,“知道就好了。幸好是被我听到了,如果是旁人,你们这两颗脑袋就不保了。” 两个小宫人连连磕头,“多谢姑姑……多谢姑姑……” “咱们做奴婢的,守好自己分内差事就够,以后好好做事,少打听是非。”大宫女摆了摆手,示意她们赶紧走。 两个小宫人如蒙大赦,跌跌撞撞跑了。 大宫女站在廊下,看着她们远去的背影,脸上的表情却渐渐变得复杂起来。 她在太后身边伺候了这么多年,从太后还是未出嫁的姑娘就跟着了。 太后的习惯她都再熟悉不过,可是这三个月来……她也说不清楚。 太后落水醒来之后,确实不一样了。 她嘴上呵斥那两个小宫人,心里却明白,她们说的未必全是空穴来风。 大宫女看了一眼太后寝宫紧闭的门,犹豫了片刻,看了看四周无人,便放轻了脚步,悄悄靠近。 她贴着墙根走到窗下,屏住呼吸,侧耳细听。 屋里传来太后和皇帝的声音,隔着门窗,听得不太真切,但断断续续的字句还是飘进了她的耳朵。 大宫女瞪大了眼睛,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嘴,整个人僵在原地。 …… …… 曲家,书房内 曲父坐在书案后面,手里捏着一封信。 这封信已经看了不知道多少遍。 他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眉心。 自从上次云亭给他递过信之后,他这心里就没踏实过。 信上说,太后不是原来的太后,可能是被鬼上身了,结合这些日子,皇宫内流传出来的那些流言,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这可让他如何是好? 门外传来脚步声,管家走了进来,躬身行礼。 曲父睁开眼,问道:“什么事?” “老爷,”管家的声音,“是太后娘娘身边的宫女传了消息出来。” 曲父微微皱眉,“什么事?” 管家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他下意识四下左右看了一看,又往前走了两步,压低声音道:“不知老爷可有听说最近的流言?” 曲父没有接话。 管家继续说道:“她说从曲家跟着太后娘娘入宫,伺候了太后娘娘将近三十年,对太后娘娘的行为举止再熟悉不过了,但是最近……” 管家顿了顿,“她觉得太后娘娘可能真的遇到了什么邪祟,落水醒来之后的那个人,和从前完全不一样,简直像是换了个人,而且……” “而且什么?”曲父的声音也不自觉压低了下来。 管家犹豫了一下,凑到曲父耳边说了几句话。 曲父的脸色骤然大变,脸上写满震惊和不敢置信。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75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6 第三世 王府里, 院子内。 凌云志手持木剑,每一剑都干净利落,“记住我的动作了吗?” 山月咬着嘴唇,按照凌云志的指点重新摆好姿势, 剑尖在半空中划出一道歪歪斜斜的弧线。 “肩不要耸, 稳住。” 山月深吸一口气, 把剑收回来,重新挥出,这一次明显比刚才好了些。 “有进步。”凌云志点了点头, 绕到她身后, 用脚尖轻轻踢了踢她的左脚, “步子再开一点, 重心往下沉,脚下要站稳。” 山月嗯了一声,把步子挪开一些, 膝盖微微弯曲。 “别攥那么紧, ”凌云志伸手掰了掰她的手指,“别紧张,你自己体会那个力道。” 山月手上的力气慢慢松了几分。 “好, 再试一次。” 山月手里的剑挥出,腰身跟着转动。 “对了, 就是这样。”凌云志嘴角微微弯了弯,“记住这个感觉, 再来一遍。” 山月的脸上露出一丝小小的欣喜。 大约练了半个时辰,凌云志抬手示意她停下,“今天先到这,歇一歇, 明天再继续。” 山月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 凌云志收起来剑,看着山月说:“山月,这几天我要出去办点事,你帮我打掩护。” 山月擦了擦汗,拿起水杯喝水,应了一声,“好。” …… …… 曲家 曲父态度恭敬,对面前的男人行礼,“国师大人。” 国师一袭深紫色的衣裳,面容平静如水,语气淡淡道:“曲大人秘密找我,有何事?” 曲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做了个“请”的手势,压低声音道:“请国师移步书房,容我细说。” 国师看了他一眼,抬脚便往里走。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书房前。 曲父推开门,挥退了下人,侧身让国师先进,自己随后跟进去,转身将门合上。 国师负手站在书案前,看着曲父这一连串小心翼翼的动作,“曲大人,现在可以说了吧?” 曲父长长叹了口气,“国师大人,实不相瞒……最近宫里头有些有关太后的流言,不知国师是否有所耳闻?” 国师微微点点头,“我略有耳闻,听说太后娘娘自从三个月前落水后性情大变。” 曲父继续说道:“本来这些传言我是不信的。可是……可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让我不得不多想。我女儿云亭,她们姑侄两个关系一向很好,时常进宫探望太后娘娘,近日来她写信说觉得太后娘娘不对劲。还有太后娘娘身边那位伺候了三十多年的宫女,是从我们曲家跟过去的,她伺候太后大半辈子了,最了解太后的脾性。连她也觉得……觉得太后娘娘落水醒来之后,像是换了个人。” 曲父的声音越说越低,“我觉得这件事……恐怕不是空穴来风。” 国师听完,微微点了点头,“原来是为了这件事。” 曲父连忙拱手行礼,腰弯得很深:“国师大人,太后娘娘是我的亲妹妹,求您帮帮忙,帮忙调查一下这件事的真伪,太后娘娘究竟是不是被邪祟附了体?若是无稽之谈,下官也好安心。若当真有什么不妥,还请国师帮忙驱除邪祟。” 国师说:“许大人请放心,事关重大,我自当尽力查清。” 曲父声音里带着由衷的感激,“多谢国师大人。” 国师离开之后,曲父还站在书房门口出神。 管家匆匆走了过来,“老爷,宫里派人传话过来,说太后娘娘想见您。” 曲父下意识攥了攥袖口。 他刚刚才托国师去查太后的底细,太后转眼就要见他,虽说这多半是巧合,可总有些做贼心虚。 他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备车吧。” 马车一路驶向皇宫。 到了宫门,一个年轻的小太监领着他穿过重重宫门到了太后的寝宫。 “曲大人,到了。”小太监在殿门前停下,侧身让开。 曲父整了整衣冠,迈过门槛,走进殿内。 太后端坐在上首,看上去气色极好,眉眼间带着温和的笑意。 曲父跪了下去,声音恭恭敬敬,“臣叩见太后娘娘,太后娘娘万安。” “快起来,快起来。”太后的声音轻快而热络,转头吩咐身边的宫女,“快给我哥哥赐座。” 曲父谢了恩,宫女奉上一盏热茶。 他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浮沫,抿了一口,将茶杯放回桌上,“娘娘在宫中可还安好?” “一切都好。”太后笑盈盈回答,“对了,哥哥,我记得你除了云亭之外,还有个女儿,对吧?” 曲父如实答道:“是,我还有个小女儿泉溪,今年已经十六了。她出生的时候你已经进了宫,这么多年了,你们姑侄俩也没能见几面。” 太后眼睛微微一亮,身子往前倾了倾,“泉溪可曾定亲了?” “还未定亲,”曲父如实回答,“目前正在相看人家。” 说这话的时候,他脑海里闪过了王家那个小子的脸。 那孩子和泉溪算是青梅竹马,两家大人心里也有数,只等着王家挑个好日子来提亲了。 太后端起茶盏,轻轻吹了吹,抿了一口,“我这个做姑姑的自然要多为泉溪打算,我这里有一门好亲事。” 曲父语气里带着几分好奇和期待,“哦?是哪家?” 太后嘴角微微一弯,笑意里带着一种笃定的从容,“你且想想,这天底下,还有哪个男人比皇帝更尊贵?” 曲父一震,声音不由得压低了几分,“娘娘的意思是……想让泉溪进宫?” 太后点了点头,“我曲家的女儿,自然是要当世上最尊贵的女人的。” 如今她用的这具身体,毕竟是皇上的亲生母亲。 她特意挑选曲家的女儿当皇后,这样将来生下的孩子,既有她的血脉,也有皇帝的血脉,这都是最妥当的安排。 曲父垂下眼帘,在心里飞快盘算起来。 大女儿云亭虽然是王妃,可惜幽王已经死了,能有什么用处?曲家在她身上再也捞不到什么权势了。 可小女儿泉溪就不一样了……若是能入宫为后,那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 曲家出一个太后,再出一个皇后,那在朝中的地位…… 想到这里,他的呼吸不由得重了几分。 …… …… 幽王府 凌云志在胸前紧紧缠了几圈布条,换上了一身灰扑扑的衣服,对着铜镜照了照。 趁着府中下人换班的空当,从王府后门溜了出去。 街上人来人往,叫卖声此起彼伏,凌云志混在人群中毫不起眼。 她沿着街边快步走着,七拐八拐,来到一家酒楼后面。 茅厕就设在酒楼后院角落里,散发出一股酸腐的气味。 她逗留在茅厕附近等待目标出现。 “797,问你个事。” 【宿主请说】 “他的心脏位置和正常人一样吧?”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不会突然跟电视剧里似的,搞什么罕见设定,心脏长在另一边吧?” 【宿主放心,宣殿下身体构造与常人无异,心脏位于左侧胸腔】 凌云志微微点了点头,她伸手摸了摸袖中藏着的那把短刀。 大约一炷香的工夫过后,宣殿下从酒楼里走了出来。 他刚喝了几杯酒,心情不错,走进茅厕,伸手解开了腰带。 就在他低头的那一瞬,凌云志闪了出来,绕到他身后,左手伸出捂住了他的嘴。 宣殿下的眼睛瞪大,他还来不及挣扎,右肋下便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 凌云志的动作又快又狠,几刀捅进去,随后松开了手。 宣殿下的身体倒在地上,脸上冒出大颗大颗的冷汗,“是你……” 凌云志握紧刀柄,朝着他心脏的位置补了一刀。 这一刀下去,宣殿下的身体一僵,软塌塌瘫了下去。 凌云志拔出了刀,弯下腰,伸手在宣殿下腰间摸了摸,摸到了绣工精致的钱袋子。 她将钱袋塞进自己怀里,站起身来快步离开,拐过两条巷子,汇入了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 …… …… 望月观 这是朱雀国历代国师修行的清修之地。 此刻已是夜深人静之时,观内的一间屋中,烛火摇曳。 国师盘腿端坐在蒲团之上,盯着眼前的铜盆。 目前的火焰在铜盆中熊熊燃烧,变幻着形状。 国师的眉头先是微微皱起,随即慢慢舒展开来,最后定格在一种若有所思的神情上。 身边一直静静候着的小童见状,忍不住向前探了探身子,压低声音问道:“国师大人,占卜结果如何?” 国师的目光依旧落在卦象上,“太后……已经换了一个人。” 小童的脸上露出惊骇的神色,喃喃自语道:“宫中的传闻居然是真的……” 国师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但是,似乎是件好事。” 小童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他小心翼翼问道:“好事?国师的意思是……那位取代太后的人,并无恶意?” “卦象显示……”他的声音压得更低了,“太后如今在宫中,反倒比从前更加稳固,皇室的气运不但没有受损,反而隐隐有上升之势。” 国师停顿了一下,“只是……” 他的眉头重新拧了起来,“还有一个人。” “还有一个人?”小童重复了一遍。 国师微微点头,“还有一个人,也被换了一个人,她似乎会带来不详……”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76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7 第三世 皇宫, 书房内 皇帝坐在上首,面色沉凝。 曲父和几位大臣分列两侧,神色间都有几分凝重。 一位大臣躬身道:“启禀陛下,玄武国质子宣殿下的死现已勘明。案发现场查验完毕, 宣殿下身殒当场, 随身钱囊不见踪影, 金银全数失窃。” 他顿了顿,继续道:“臣等查验周遭痕迹,又询了酒楼附近的目击证人, 据证人所言, 行凶者衣衫褴褛、鬓发皆短、瘦小猥琐, 应是市井流民或贫贱底层之人。依现有线索推断, 应当是凶手偶遇宣殿下,见其随身携财财,临时起意谋财害命, 行凶后取走钱袋逃窜。” 皇帝听完, 眉头紧锁,沉声道:“尽快抓到那个流民,活要见人, 死要见尸。玄武国质子在我朱雀国境内遇害,传出去像什么话?” “臣遵旨。”大臣躬身应道, “眼下臣已下令封锁城郭,于各处城门、街巷搜捕可疑流民。 皇帝叹了口气, “虽说宣皇子是遇到歹徒意外殒命,可毕竟是在我们的地盘上出了事,玄武国那边……该怎么交代?” 此言一出,书房内的气氛一沉。 几位大臣面面相觑, 有人低声叹了口气,有人摇了摇头。 “玄武国那位皇帝……是个疯子。若他借机发难,以此为由开战,咱们……” “现在战神幽王已经死了,军中一时无人能顶替他的位置。若当真开战……” “可不是嘛,幽王一去,军心本就有些不稳……” “玄武国那边若是趁虚而入……” 大臣们你一言我一语议论起来。 皇帝的脸色越来越沉。 忽然太监传来通传声,“启禀陛下,国师求见。” 皇帝抬了抬手,“宣。” 国师步履从容走了进来,自带一番超然出尘的气度,“臣叩见陛下。” “平身。”皇帝摆了摆手,“国师此来,所为何事?” 国师站起身来,“启禀陛下,近日宫闱之中流言四起,皆言太后自御园落水醒后,言行与从前判若两人,疑似被邪祟附体。” 皇帝面色不变,但眼底却掠过一丝紧张。 曲父的身体也僵了一下。 国师继续说道:“臣不敢轻信市井谣传,有辱宫闱清誉,于是推演了太后的星象,以辨真伪。” 皇帝一颗心提了起来。 他不由自主想到了那日太后对他的坦白,她不是真正的太后,而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魂魄。 这件事他连最亲近的内侍都没有告诉过,如今国师竟然主动追查…… 曲父的心也悬着。太后打算让他的小女儿泉溪入宫为后,这是曲家更进一步的绝佳机会。 若是太后被国师查出什么不妥,被认定为邪祟附体,那泉溪入宫的事岂不是要泡汤? 国师抬起头,看了一眼御书房内的其他几位大臣,换了一种更为委婉的说法,“回陛下,太后并非邪祟侵扰,臣推演星象所见,乃是星象异变,致人心性改换。此乃天象附身之兆,于皇家社稷和江山气运而言,皆是大吉之兆。” 曲父紧锁的眉头松开,皇帝的心里也松了口气。 几位大臣闻言,纷纷露出喜色。 “恭喜陛下!太后娘娘得天象庇佑,实乃我朱雀国之福!” 其余大臣也连忙跟着拱手,一时之间“恭喜陛下”之声不绝于耳。 皇帝端坐在上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他看了国师一眼,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 然而国师顿了顿,又开了口:“只不过……” 皇帝的笑容微微收敛,问道:“只不过什么?” 国师垂下眼帘,“臣遍览后宫宗室星盘,另有一处星与太后同源,亦是天外杂星入体,附身于王府一位王妃身上,但此星是煞星,日后恐怕会扰动宗室安稳。” 皇帝眉头微皱,“既然暗藏祸端,那朕立刻下令严加处置!” 国师摇了摇头,“陛下不可!若贸然诛杀,恐激起反噬。依臣拙见,加以约束管束,便可压制煞气,不至于酿成大祸。” 皇帝点了点头,扫了一眼殿中众人,“朕知晓了。此事乃天机秘事,诸位爱卿不得外传,若有人在外散布流言扰乱朝纲,朕绝不轻饶。” 众大臣和国师齐齐躬身,“臣遵旨。” 皇帝端起茶盏,抿了一口,目光落在国师身上,“对了,你说的那位王妃……是哪一位王妃?” …… …… 太后宫里 殿内焚着上好的熏香,青烟袅袅。 太后今日整个人显得格外明艳照人,坐在上首的软榻上,手里拉着一个年轻女子的手,上上下下打量着。 那女子看上去十六岁的年纪,此刻正微微低着头。 “泉溪,你真是个漂亮孩子。”太后语气里带着由衷的赞叹,“瞧瞧这小模样,水葱似的水灵,难怪你父亲舍不得把你早早嫁出去。” 泉溪害羞低下了头。 凌云志站在一旁,面上挂着得体的笑容,“真是门好亲事,泉溪嫁给皇帝表哥,那真是亲上加亲的好亲事。” 心里却在暗暗嘀咕,这位太后不是穿越女吗?怎么回事? 表妹嫁表哥,这不是近亲结婚吗?她是从哪个年代穿过来的,连这点常识都没有? 她的目光落在太后脸上,等着看太后的反应。 太后听了之后,神色没有丝毫变化,反而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种理所当然的表情。 在她心里,现代表兄妹是近亲结婚,那是现代人才会讲究的事。 可这是古代,表亲联姻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亲上加亲,门当户对。 凌云志见太后毫无反应,又叹了口气,“听说妹妹和王家公子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可惜了王家公子一片痴心……” 话音未落,泉溪的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嘴唇轻轻抿起。 太后的脸色也变了。 她将目光从泉溪身上收回来,转向凌云志,“云亭,你倒是细心,连旁人的年少情谊都记挂在心上。” 凌云志微微低头,没有接话。 太后语气愈发严厉,“我替她筹谋前程,你反倒一味惋惜旧事,未免心思偏了些。好好摆正你的心思,莫要盯着旁人的福气乱做揣测。” 凌云志的头垂得更低了,“是,姑姑教训得是。” 太后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只是摆了摆手,“你先退下吧,我和泉溪单独说几句话。” 凌云志行了一礼,转身退了出去。 殿内,太后拉着泉溪的手,将她带进了内室。 太后在椅子上坐下,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泉溪也坐下。 泉溪低着头,乖乖坐了过去。 太后侧过身来,看着泉溪那张低垂的脸,“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真的对那个王家公子有意?” 泉溪咬着嘴唇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轻轻点了一下头。 太后没有生气,反而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我知道你心里有他,可你要明白,让你嫁给皇帝做皇后,这不是让你去谈情说爱的,这是政治联姻。” 泉溪抬起头来看着太后。 太后继续说道:“你先进宫,生下皇子,巩固了地位。到那个时候,谁也动摇不了你了。” 她顿了顿,目光落在泉溪脸上,嘴角微微弯了弯,“傻孩子,你以为后位是困你的牢笼?你嫁的是江山,不是他这个人。将来你们两的孩子登基,你做了太后,别说一个王家公子,便是你想养一众面首夜夜相伴,也没人敢说半句不是。” 泉溪愣愣望着太后,眼睛里惊讶和不知所措,她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只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太后拍了拍她的手背,笑容温和而笃定。 …… …… 皇宫,书房内 夜深了,蜡烛将整间屋子照得通明。 皇帝坐在案后,眉头拧起。 太监的声音响起,“陛下,太后娘娘亲自送点心来了。” 皇帝立马放下手中的奏折,起身离案,快步走向门口。 太后已经迈过门槛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两个捧着食盒的宫女。 皇帝道:“母后,这么晚了,还亲自跑一趟。” 太后在他身侧坐下,指了指那个青瓷小盅,眼里带着几分期待和得意,“皇上,我新做的一道点心,你快尝尝。” 皇帝揭开盅盖,一股奶香混合着淡淡的甜味扑面而来。 盅里盛着一种乳白色的膏状物,表面光滑细嫩,像凝固了的牛乳。 他拿起旁边的小勺舀了一勺,奶香在舌尖化开,口感细腻滑嫩,是他从未尝过的味道。 皇帝眼睛微微一亮,又舀了一勺,“味道甚好,这叫什么?” 太后嘴角弯起一个得意的弧度,“这叫双皮奶。” “双皮奶……”皇帝念了一遍这名字,觉得新奇又有趣,点了点头,“好名字,东西也好。你近来做的这些吃食,样样都新鲜,御膳房的御厨们怕是都比不上你了。” 太后被他夸得笑意更深了,端起茶盏抿了一口,目光落在案上那堆奏折,换上了几分关切的神色,“皇帝,你这么晚了还在看折子,是有什么忧心事吗?” 皇帝放下勺子,想起之前国师在御书房说的那些话,太后天象附身,于皇家社稷江山气运皆是大吉之兆。 那这些事跟她说说,说不定她能有什么好主意。 “今日,国师来过了。”皇帝开口道,“他推演了星象,说你是天象附身,乃是福星入宫。不过国师还说了一件事。他说宗室之中另有一处星附身于……附身于幽王妃身上。” 太后的手微微一顿。 “国师说那颗星是煞星,不久后会扰动宗室安稳。”皇帝的语气沉了下来,“朕一直在想这件事,心里很是苦恼。她毕竟是曲家的女儿,又是幽王的遗孀,若贸然处置,怕是……” 太后沉默了片刻。 她来自一个科技发达的时代,经历了穿越附身这样的事,她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 国师说云亭是灾星,她信了七八分。 “皇上。”太后抬起头来,“我倒有一计。” 皇帝认真看着她,“什么办法?” 太后端起茶盏,“眼下玄武国质子在我国境内殒命,此事尚未了结。玄武国那位皇帝素来喜怒无常,只怕不肯善罢甘休,与其等他发难,不如我们主动送个人过去联姻。” 皇帝的眉头微微一动,似乎猜到了她要说什么。 “派云亭去联姻,”太后一字一顿说,“嫁给玄武国皇帝。” 皇帝愣了一下,随即皱起了眉头,“听说玄武国那位皇帝是个疯子,杀人如麻,眼睛都不眨一下,云亭嫁过去……怕是凶多吉少。” 太后摇了摇头,嘴角微微弯起,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皇上忘了吗?国师可是说了,云亭是灾星。她嫁给幽王,幽王没多久就意外殒命了,那位玄武国的质子……曾经和云亭有过一段感情,如今也落得个横死街头的下场,这难道不是被她命格所克?” 她顿了顿,“如果她嫁去玄武国,能以毒克毒,把那位疯帝给克死了,那岂不是再好不过?” 皇帝的眼睛亮了起来,声音里带着一种豁然开朗的欣喜,“好主意!这主意好!” 他站起身来,在书房里踱了两步,“一箭双雕,既能把灾星送出朱雀国,又解决了玄武国的隐患。” 作者有话说: 明天有事,请假一天 第177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8 第三世 房间里 凌云志正在书桌前写着什么。 797的声音突然响起【宿主, 刚刚皇帝已下旨,不日将派你前往玄武国联姻,嫁给玄武国皇帝】 凌云志的手顿了,她闭上眼睛, 又睁开, 声音压得很低, “我能不能自刎归天,快进到渡劫成功,然后回来统治世界, 打脸所有人?” 797顿了一下【不建议宿主这样做。自刎在传统文化中属于自刑横死, 对渡劫的成功率会有影响】 “不是有很多人自刎之后反而成为美谈, 还被立祠吗?”凌云志捂脸。 【那是守节殉义或者明志表心才会如此, 寻常自刎不在此列。】 凌云志的嘴角动了动,“我就是啊。我是幽王的遗孀,幽王这才死了没多久, 皇帝居然让我去敌国联姻。我不从, 以死明志,这难道不算守节殉义骂?” 797的声音依旧平静【宿主,你也知道这个世界不太正常吧?在这个世界的人眼里, 你身为贵女,享受了荣华富贵, 却不履行义务,或许反而会认为你不负责任】 凌云志嘴里溢出一声短促的笑。 她的手按住了桌沿, 一把掀翻了桌子。 桌子轰然倒下,茶杯和茶壶哗啦啦碎了一地。 凌云志站在一片狼藉中,胸口剧烈起伏着。 山月从外面小跑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碟刚洗好的果子, 脚步轻快,“小姐,什么声音,什么东西碎了?” 山月在看到屋里的这一幕后,慌忙把碟子搁在旁边的柜子上,小跑着过来,“你怎么了?” 凌云志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平稳住呼吸,她弯下腰将翻倒的桌子扶了起来,“我收到的消息,皇帝下旨要让我去玄武国联姻。” 山月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什么?小姐,咱们进宫去求求太后娘娘吧!” “呵呵。”凌云志又发出一声短促的笑声,“就是太后建议皇帝这么做的,而且圣旨已下。” 山月的嘴唇微微颤了颤,“怎会如此?玄武国路途遥远,此去玄武国……恐怕我们再也不会回朱雀国了。” 凌云志看着她沉默了片刻,“山月,你不想去的话,可以留下来。” 山月的脸上掠过一瞬间的惊喜,“可是……到时候你一个人在玄武国,身边无依无靠……” 凌云志叹了口气,声音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自信,“你难道忘了吗?我不是真正的曲云亭,我有我的生存办法,至于你,留在朱雀国便是。” 山月伸出手臂,紧紧抱住了凌云志,“小姐,你一定是个很厉害的鬼,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凌云志站在原地,“我一定会回来的。” …… …… 翌日 书桌前,凌云志在纸上写着什么。 山月从外面走了进来,轻声开口到,“小姐,该出发了,太后娘娘还在宫里等着咱们呢。” 凌云志轻轻放下手中的笔,整了整衣襟,跟着山月走了出去。 马车早已候在府门外,不多时便到达了宫门外。 一个宫女早已候在门口,见她们下了马车,躬身行礼,随后转身在前面引路。 太后宫里 太后端坐在上首。 她旁边坐着泉溪,眉目间带着几分忐忑和不安。 凌云志先向太后行了一礼,然后转过身来,与泉溪相互行礼。 泉溪看着凌云志,眼底浮起一层复杂的情绪。 她与姐姐从前的关系统共一般般,算不上亲近,也算不上交恶,不过是见面客客气气寒暄几句罢了。 可此刻看着眼前这个即将远嫁异国的姐姐,她的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担忧,“再过不久姐姐就要去玄武国了,我们姐妹俩以后恐怕是再难相见了。” 凌云志看着泉溪伤心的样子,说道:“别哭啦。往后你是中宫皇后,深宫人心复杂,万事多留个心眼,好好照顾自己。” 泉溪的眼泪被她硬生生忍了回去,她用力点了点头,声音有些发哽:“我知道了,姐姐也多保重。” 太后坐在上首,看着这一幕情场面,心头不免一软。 她开口叮嘱道:“云亭,你此去玄武国,一言一行都关乎朱雀国与玄武国的交情,往后你便担起外交之责,维系两国安稳。” 凌云志转过头来,看着太后,“有劳姑姑操心了,女子出嫁从夫,我以后若事事替母国谋划,反倒失了女德。” 太后愣了愣,目光在凌云志脸上停留了片刻,眉头微微蹙起,“你是两国往来的纽带,若一心偏向夫家,置母国于不顾,来日夫家也只会轻贱于你。” 凌云志冷笑一声,“你要我做外交,就应该赐我使臣身份,倘若要我做眼线,便该提前培养我。如今我对朝堂之事一窍不通,你让我怎么为母国多着想?” 太后沉默了片刻,“云亭,男人掌明面上的邦交,而女子则应借内眷身份暗中维系,隐去名分,旁人便不会对你多加防备,这便是对你最好的保护。” 凌云志听完,“太后娘娘,你多说也无益。我志不在此,总有一天,玄武国会是我的囊中之物。” 殿内安静了一瞬。 凌云志继续道:“朱雀国……也会是。” 太后的脸色骤然变了,“你?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来人……” 凌云志打断了她的话,“圣旨都已经下了,我马上要去联姻了,想罚我?你省省吧。” 她说完,转身就走。 太后站在上首,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泉溪坐在一旁,目瞪口呆,看看太后铁青的脸色,又看看姐姐远去的背影。 …… …… 凌云志离开了太后寝宫。 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姐姐!等等我!” 凌云志转过身去,泉溪提着裙摆小跑着追了上来。 泉溪目光里带着几分急切和不安,“姐姐,你怎么可以对姑姑那样不敬?” 凌云志看着她,“无所谓了,反正我就要去玄武国了。以后天高皇帝远,她想管也管不着。” 泉溪低下头沉默了片刻,“姐姐……是在怨姑姑吗?” “泉溪,”凌云志压低声音,“宫里的那些传闻,都是真的,你别相信太后和皇帝。” 泉溪声音里带着几分困惑,“姐姐,虽然姑姑最近几个月是有些不太一样,但国师不是已经说过了吗?姑姑是福星……” 凌云志说:“我说的不是这个传闻。” 泉溪愣住了。 不是这个传闻?那是哪个? 凌云志没有再说什么,伸手轻轻拍了拍泉溪的肩头,继续朝宫门走去。 山月连忙跟上。 …… …… 太后宫里 泉溪回了偏殿。 她作为太后的亲侄女和内定皇后,为了学宫里的礼仪规矩,留居太后宫里的偏殿。 泉溪心神不宁地坐下来。 姐姐到底知道了什么? 她抬起眼,看了看立在旁边的一个宫女,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问道:“我问你……宫里有没有什么关于太后娘娘的传闻?” 宫女微微一怔,小声答道:“回姑娘,之前是有传闻说……太后娘娘落水之后被邪祟附了身。不过国师大人已经说过了,太后娘娘是天象附身,是大吉之兆……” “我说的不是这个。”泉溪打断了她的话,眉头微微蹙起,语气里多了几分急切,“还有没有别的传闻?” 宫女的眼神闪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变得微妙起来,欲言又止。 泉溪看出她的犹豫,“你快告诉我,我不怪你。” 宫女还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泉溪说:“你别怕,我不会跟旁人说是你跟我说的。” 宫女四下里飞快扫了一眼,凑到泉溪耳边,用极轻的声音说了几句话。 泉溪的脸色骤然大变,“这……这怎么可能?” 宫女低下头,小声道:“曲小姐,这些只是宫里传闻,也不知道是谁瞎传的,您千万别当真。” 泉溪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 …… 夜里 皇帝又来到了太后宫里。 殿内烛火摇曳,太后靠在软榻上,皇帝坐在她身侧,神态放松了许多。 “今天云亭,在我宫里说了好些大逆不道的话。”太后侧过头看着皇帝,语气里带着几分告状的意味,“她说玄武国会是她的囊中之物,还说朱雀国也会是。你是没听见她那个口气,简直……” 皇帝听了,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一个妇人,说几句气话罢了,你何必当真?想必是心里有怨言,嘴上逞强罢了。” 太后见他这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在皇帝胸口垂了一下。 皇帝顺势握住了她的手,拇指在她手背上轻轻摩挲了两下,“我发现你的手越来越嫩了。” 太后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多亏了我自己调的养颜霜,我用了几十种药材,熬了好几个晚上才做出来的。你要是喜欢,改日我也给你调一罐。” “朕用那个做什么?”皇帝捏了捏她的指尖,笑着凑近了些,“你用着,我看着,就够了。” 太后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伸手轻轻推了他一把,嗔道:“油嘴滑舌。” 皇帝不躲不闪,反而又往前凑了半寸,低声笑道:“怎么,你不喜欢?”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声清脆的碎裂声。 太后和皇帝一惊,同时起身,对视一眼,不约而同朝殿门走去。 殿门被推开,地上散落着一摊碎瓷片。 碎瓷片旁边站着一个人。 泉溪脸色苍白,嘴唇微微哆嗦着,眼里满是震惊和难以置信,目光在太后和皇帝之间来回移动,像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78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9 第三世 泉溪此刻整个人都是懵的, 她站在那儿,本知道该怎点办。 甚至本记得自己是怎样被太后拉进屋里来的。 殿手在身后关上了。 太后拉着泉溪的?,让她在软榻上坐下。 泉溪木然坐了下去,太后在她身边坐下, “既然你都看到了, 那我也本瞒着你了。” 泉溪的目光落在了太后脸上。 太后语气笃定, “我和皇帝是两情相悦。” 皇帝走上前来,伸出?臂揽住了太后的肩膀。太后微微侧过头,靠在他肩头, 两人依偎在一起, 姿态自然而亲密。 “可你们……”泉溪艰难的发出声音, “可你们是……” “母子。”太后替她说出了那两个字, “我知道你想说什点,但事实并本是你想的那样。” 泉溪茫然转过头,望向皇帝。 皇帝的脸上没有羞愧, “其实她并本是真正的太后, 真正的太后早在三个月前落水时就已经去世了。她是借尸还魂,附在了太后身上。” 泉溪的嘴微微张开了,“可是国师……国师本是说了, 邪祟附身的谣言是假的吗,太后娘娘是天象附身, 是大吉之兆……” “国师说的没错,我并本是什点邪祟。”太后从容解释, “我是从未来穿越而来的。未来的世界……远超你的想象。” 她开始说一些泉溪从未听过的东西,本用马拉的车能日行千里,隔着万水千山也能听见对方的声音的通讯器。 太后目光炽热而笃定,“如今列国割据, 百姓流离失所。我会让朱雀国扫尽四方诸侯,平定乱世,一统王朝!” 泉溪听着这些话,心里却越来越乱 她看着太后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问出了一个问题,“就算……就算换了一个魂魄,这具身体本还是姑姑的吗?皇帝……皇帝表哥你是怎点和太后在一起的?” 皇帝的语气轻描淡写,“她和我母后完全本一样,她比母后更年轻,更漂亮,更……有趣。” 他说“有趣”这个词的时候,嘴角微微弯了一下,目光落在太后脸上。 太后抿嘴笑了笑,她伸出?,握住了泉溪冰凉的?指,“我知道你一时很难接受,在世俗的眼光里,我和皇帝是母子。可是在灵魂上,我们是知己,是爱人。这具身体本过是一个容器,住在里面的灵魂才是真正的我。” 她目光恳切盯着着泉溪,“你会支持我们的,对吧?” 泉溪坐在那里,嘴巴微微张着,在太后和皇帝的双重注视下,不措地无了无头。 …… …… 天还没亮透。 十几辆马车在朱雀手前一字排开,寿礼、聘礼和嫁妆分册装载,随行的贺寿使臣骑在马上,面色肃然。 恰逢玄武国那位皇帝的寿辰,朱雀国便本再单独派出送嫁队伍,凌云志直接跟随贺寿使臣同行。 山月作为丫鬟,站在泉溪的身侧,远远望着凌云志的背影,眼泪终么忍本住掉了下来。 凌云志走到马车前,回过头来,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眼。 她看到了泉溪和山月,转身上了马车,车帘放下来,将她的身影遮得严严实实。 车队缓缓启动。 泉溪站在原地,望着那车队消失在地平线,再也看本见了。 车队消失本见,送行的人都散去了。 曲父转过身泉溪,“在宫里可还习惯。” 泉溪低下了头,“姑姑待我很好。” 曲父无了无头,说了些要好好侍奉皇帝之类的话,转身离开了。 山月对着泉溪行了一礼,转身跟着曲父的仆从一起回了曲家。 曲家 曲父负?站在厅内,看着山月,“你在我曲家侍奉多年,尽心尽力,我都看在眼里。如今云亭远嫁玄武国,临走前她与我说过,要放你自由。” 他抬了抬下巴,站在一旁的管家立刻会意,上前两步,双?递过来一只沉甸甸的青色钱袋子。 曲父接过钱袋,递到山月面前,“这些钱你拿着,置办几亩田地或者做无小买卖,回家安安静静过日子去吧。” 山月双?接过钱袋,“多谢老爷多年关照。” 曲父摆了摆?,没有再多说什点,转身离开了。 山月回到房间里收拾。 她打开箱子,里面的东西寥寥可数。 几件换洗的衣裳叠得整整齐齐,最值钱的也本过是以前小姐赏的那件贵重料子做的衣裙。 她把衣裳一件件拿出来,叠好放进包袱里。 还有那把木剑。 她把木剑小心翼翼塞进包袱里。免得磕坏了。 最后就是两门书。 山月拿起第一门,翻了几页,上面画着密密麻麻的剑谱,一招一式,都用细笔勾勒得清清楚楚,旁边还用小字标注了要无和口诀。 那是凌姑娘临走前亲?画的,一笔一笔,花了整整好几天时间赶制而成。 直到临走前,山月才知道“她”的真名。 凌姑娘说她从前来自一个全是由女子组成、名叫百花宫的手派。 还说要毕生所学都传授给她。 山月放下第一门,拿起第二门。 这门书比第一门厚一些,里面记载的是一些她看本太懂的东西,是符咒的画法,法诀的念法,各种妖邪鬼魅的习性和弱无。 凌姑娘说这里面记载了驱魔捉妖的门事,让她把这些门事传承下去。 山月将两门书放在包袱最上面,仔细包好,她背起包袱,转身走了出去。 街上人来人往,她的身影很快淹没在人流中。 …… …… 轿子内 凌云志的背靠着车壁,随着车身微微摇晃,神情若有所思,“797。” 【在的,宿主。】 凌云志询问道:“听说玄武国的皇帝是个疯子?” 797【没错,玄武国皇帝从小被下了一种毒药,因此留下了后遗症,经常头疼难忍,靠杀人发泄情绪】 凌云志的嘴角微微抽了一下,“这设定好眼熟……难道他也是主角之一?” 【你猜对了。剧情中,这位暴君杀人如麻,太傅常常劝诫他,么是他一怒之下把太傅的儿子纳入了宫中,封为默贵人,意在嘲讽太傅喋喋本休进谏。暴君时常虐待默贵人,打骂羞辱侵犯,不所本用其极。但是这位默贵人身怀异香,只要暴君和他待在一起,就本会感到头疼】 凌云志面不表情,“又是这种情节,他两个最后经过一系列虐身虐心之后,在一起了?” 【是的,本过宿主我需要提醒你,这个属么古早小世界,尺度比较大】 凌云志升起了一丝警惕,他调整了一下坐姿,“尺度比较大?跟那个……霸道总裁挖肾给白月光的世界比起来呢?” 797沉默了一瞬【在暴君面前,霸总顶多算个小boss】 凌云志目光空洞看着某处,她大概知道是哪一种了。 那些各种奇葩桥段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 她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努力让自己的表情保持平静。 797继续说了下去【玄武国王宫里还有很多规则怪谈。作为妃嫔,前期一定要仗势欺人,欺负默贵人。谁对他好,谁就会很惨,就比如前期对默贵人忠心耿耿的一个小宫女,下场非常惨】 凌云志皱起了眉头,“你意思是我进宫以后应该欺负默贵人?” 【宿主可适当把握尺度,因为后期暴君和默贵人在一起之后,会将以前凌辱过默贵人的嫔妃一一虐杀】 凌云志冷笑了一声,“看剧情里明明他虐默贵人虐得最多,这暴君要是真有良心,他就应该自杀谢罪。他还做了什点?” 797【剧情里,他的弟弟,也就是玄武国的王爷,是剧情里的一个反派。这位暴君和默贵人正式在一起之后,决心为默贵人守身如玉。但为了子嗣,他把王爷怀孕的侍妾幽禁在宫里,等孩子生下来之后杀了侍妾,把孩子据为已有,对外谎称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凌云志沉默了好一会儿,“杀的人可真多,听上去这个暴君的人缘一定本咋样。” 或许可以和暴君的仇人联??她已经开始思考起了对策。 【宿主请务必小心】 凌云志靠在车壁上,沉默了好一会儿,忍本住开了口,“就暴君这种人品和行为,这个太傅的儿子居然真的肯跟他在一起?难道他是有被虐癖吗?” 【这位太傅的公子有一位白月光,在宫里即使被虐待也一直想着那位白月光。恰好这位暴君长得极像他的白月光,所以他觉着自己虽然被暴君虐待了,但自己也把暴君当成了白月光的替身,他和暴君两本相欠】 凌云志脸上的表情在短短几秒之间变了好几次,困惑、恍然、不语、匪夷所思,最后定格在一种本知道该说什点好的沉默里。 “按照这暴君的人品……”她缓缓开口,声音里带着一种疲惫的荒谬感,“知道自己被当做了替身,怎点没杀了他?” 【因为别人都本知道他把暴君当成了白月光的替身】 凌云志发出了一声轻笑,“那这位白月光也是运气好,本然估计也本出暴君的魔爪,话说这白月光……谁啊?” 【是宣殿下。】 凌云志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像是想起了什点,又问:“居然是他?话说他渡劫怎点样了?” 【玄霜渡劫失败,肉身还在,但魂魄已经死亡了】 凌云志听完,语气也变得轻快了几分,“这本正好?幽澜肉身没了,他可以直接用玄霜的肉身了。这对有情人……也算是成为一体了。” 马车继续往前走着,晃晃悠悠,朝着玄武国一路北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79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10 第三世 没过多久, 车队便抵达了玄武国。 凌云志掀起车帘一角,远远望了一眼那座陌生的城池,又放下了帘子。 进入玄武国皇城后,使团在驿馆安顿下来。 没过几天, 便到了暴君的寿辰。 天还没亮, 丫鬟们端着水盆进进出出, 凌云志由换上了华服。 她跟着使臣进了玄武国的皇宫。 殿内金碧辉煌,丝竹之声不绝于耳,文武百官分列两侧, 神色恭敬。 各国的使臣依次上前献礼, 说着贺词祝寿使者行礼, “久仰陛下天威, 区区薄物,望陛下笑纳,愿两国永修和睦之好。” 凌云志跟在使臣身后, 低着头, 规规矩矩站着。 等到使臣献完了礼,她悄悄抬起头,飞快朝上首望了一眼。 御座上坐着一个男人, 他的面容颇为英俊,眼神凌厉, 就是传说中玄武国的暴君。 暴君身边坐着一个人,那是一个年轻男子, 生得清秀文雅,皮肤白皙,带着一股书卷气,安安静静坐在那里, 却不难看出眉宇之间有股忧愁之色。 想必那就是太傅的儿子,剧情中饱受摧残却又生命顽强的默贵人。 暴君的目光漫不经心扫过殿中,恰好与凌云志对上视线,凌云志飞快低下了头。 暴君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嘴角勾了勾,像一只看到了什么有趣玩物的猫。 凌云志跟随朱雀国的使者退到了一旁,她借着这个不起眼的位置,悄悄打量着殿中的群臣。 她的目光在人群中慢慢移动,最后停在了一个老头身上。 那老头年纪大约五十出头,面容清瘦,整个人却透着一股掩饰不住的颓然,眼神时不时望向默贵人。 凌云志的目光继续移动,在群臣中搜寻了片刻,很快就找到了另一个人。 那是一个年轻男人,二十岁左右,模样和暴君有几分相似,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瞧着暴君多了几分人模狗样。 正在这时,殿外传来太监尖细的通传声,“杨国使者到!” 凌云志抬起头,目光穿过攒动的人头,望向殿门的方向。 杨国使者团鱼贯而入,使者团清一色的女子,为首的是一位四十来岁的女子,面容端正,步伐沉稳。 和其它使者团没有什么不同,献上礼物,说一番贺词,然后行礼退到一旁。 贡礼献毕后,宴会正式开始。 百官和各国使臣依次落座,案几上摆满了珍馐美酒,空气中弥漫着肉香和酒香交织在一起的气味。 凌云志拿起面前的糕点小口品尝。 嗯,是栗糕。 暴君高坐在御座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满殿的宾客,手里端着一只金杯。 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默贵人身上,嘴角微微往上挑了挑,“来人,赏默贵人一杯金刀露。” 凌云志疑惑了几秒,在心里问道:“金刀露是什么?毒药么?” 797答道【金刀露是一种烈酒,因入口凛冽如刀而得名】 太监捧着一只白玉杯,恭恭敬敬送到了默贵人面前。 杯中的酒液呈琥珀色,酒气浓烈得隔着几步远都能闻到。 默贵人伸手接过了酒杯,他低头看了一眼那杯酒,咬了咬嘴唇,仰头喝了一口。 烈酒入喉,他忍不住捂着嘴剧烈咳嗽起来,眼泪都呛了出来,“咳咳咳!” 暴君哈哈大笑起来。 默贵人忍着喉咙里火烧火燎的痛,将剩下的酒一口一口咽了下去,放下酒杯的时候,手指还在微微发抖。 “好!”暴君语气高昂,“果然不愧是寡人的默贵人。来人,再赐一杯。” 太监又捧上了一杯酒。 默贵人嘴唇动了动,“陛下……臣不胜酒力……” 暴君的表情那一瞬间的变化快得让人心惊,“今日是寡人生辰,你莫不是想扫我的兴?” 殿内一瞬间寂静了下来。 默贵人的嘴唇哆嗦了一下,他低下头,伸手接过那杯酒,闭上眼睛,鼓起勇气一口气灌了下去。 第二杯酒让他的喉咙像被火烧过一样,从脸颊蔓延到耳根浮起了一层淡淡的粉红。 暴君却没有罢休的意思,抬手摆了摆。 太监端上了第三杯。 “三杯尽饮,才算真心祝寿。”暴君的声音不紧不慢,饶有兴致地盯着默贵人,“若剩半滴,便是心藏芥蒂,轻慢寡人的寿宴。”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默贵人身上,有怜悯,有嘲讽,还有幸灾乐祸的。 “陛下。”太傅站了出来,“陛下,默贵人素来体弱,不胜烈酒。三杯下肚恐要失仪,还望陛下宽宥一二。” 暴君冷冷看着跪在地上的太傅,“心疼儿子?那简单,这三杯酒,爱卿替他饮了便是。” 太傅的身子一僵。 默贵人连忙屈膝跪下,“父亲不必多言,我自饮便是!” 说完,他端起酒杯,将第三杯烈酒灌进了喉咙。 暴君却还没有玩够,声音慢悠悠的,“三杯酒下肚,倒是给你添了几分风韵,默贵人你便上前舞一曲,为寡人的寿宴添些热闹。” 太傅的脸色苍白如纸。 默贵人强压下喉头翻涌的酒意站起身来的时候,身子晃了晃,险些没有站稳。 他攥紧袖口,脚步虚浮,身子不受控一晃。 如今他被迫在百官与后宫面前强作姿态,同殿中供人取乐的伶伎别无二致。 默贵人咬着牙,一丝一毫都不敢松懈,稍有不慎失态,便是一辈子抹不去的笑柄。 他眼角余光瞥见太傅垂在身侧的手死死攥紧,当着生父的面被帝王肆意折辱,难堪顺着四肢百骸蔓延开来。 凭着一股不知从哪来的韧劲,他机械舞动着。 暴君倚在御座上,冷眼瞧着,忽然漫不经心扬声开口:“默贵人身上繁复的礼服沉甸甸绊着,瞧着碍眼,舞得束手束脚。来人,替他把外层卸了。” 凌云志皱眉,各国使者们皆面露震惊与尴尬之色,这好歹也是正式场合,这位玄武国皇帝也荒唐了。 默贵人浑身一僵,下意识拢紧双臂,抬眼惶然看向帝王。 宫人得了暴君的示意,不顾默贵人的闪躲和抗拒,伸手解开了他的外袍系带,将那一层繁复的锦袍剥了下来。 外袍褪去露出一身异域轻纱亵衣,薄罗透光,身形隐约可见。 满殿的目光落在他身上。 默贵人下意识拢紧了双臂,羞辱感像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涌来。 暴君盯着他,心里的怒火却突兀烧了起来。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这股怒意从何而来,明明是他自己要刁难取乐,故意要人剥去默贵人的外袍的。 可当满殿文武百官的目光全都落在默贵人那身轻薄透光的纱衣上时,他的胸口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烦躁,像是谁碰了他最珍贵的东西。 怒火混杂着醋意,暴君一拍桌案,“无趣至极!宴席就此散了!” 太监宫女们跪了一地,暴君懒得理会,只侧过头,冷冷吩咐身旁的内侍,“把默贵人带去寡人的寝殿等候。” 说完,他站起身来,转身便走。 默贵人还站在原地,身形单薄,摇摇欲坠。 百官和各国使臣们你看我,我看你,面面相觑。 连口热乎饭都还没吃上呢,宴会就草草结束了? 内侍正低着头,搀扶着默贵人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默贵人的脚步虚浮,几乎是被半拖半架着往前走的,他身上还穿着那层轻薄的纱衣,在夜风中瑟瑟发抖。 太傅脸色苍白,直接离开了大殿。 那位暴君的亲兄弟,反派王爷快步上前,语气饱含着歉意,“诸位受惊了,皇兄性子素来刚烈急躁,方才一时动怒失了分寸,本王代为致歉,还望各位多多包容。” 各国使者连忙客套回话,“王爷客气,我等自然理解。” 王爷的语气依旧温和,转头吩咐候着的管事宫女,“席上那些未曾动过的御膳果品,都仔细打包了。” 宫女们应声,捧出朱漆食盒,手脚麻利地打包着珍馐佳肴。 诸位大臣趁着宫女打包期间,聚在一起说这话。 王爷叹了口气,“皇兄这么做也太过分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唉……” “刚才太傅大人离开时的脸色差极了,太傅一大把年纪了,还要遭这种罪……” 臣子们显然都无可奈何,在别国使团面前,老脸都快给陛下丢尽。 拿上朱漆食盒,众人纷纷起身,行礼告退,鱼贯而出。 凌云志跟着朱雀国的使臣往外走。 …… …… 回到驿馆时,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 凌云志一层层将食盒打开。 菜已经凉透了,卖相实在算不上好,她先吃了几块糕点填填肚子,然后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慢慢嚼着。 凉了的菜不好吃,不过凌云志并不在意,她一边嚼着,一边在脑子里梳理思路。 暴君有不少妃子,那些妃子可以拉拢,尤其是默贵人, 她啃咬着筷子头,心里不由觉得沮丧,这个世界真是太难了。 她想过直接解决掉暴君,一了百了,干净利落。 暴君一死,皇位空出来,反派王爷会是最大的赢家,顺理成章登基,接手一切。 她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这个反派王爷做嫁衣。 凌云志放下筷子,双手撑在桌上,深深叹了口气,“究竟该怎么办呢……” 亏她临走前还跟穿越女放狠话,说玄武国是她囊中之物,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丢死人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80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11 第三世 驿馆里 多国使者团都住在驿馆大院, 院内道路互通,院落之间只隔着一道道矮墙。 同一大院居住的各国使臣,在馆内庭院里可以聊天,或互通本国风土见闻, 官府不会刻意阻拦。 凌云志挑准了时机, 在庭院里恰好遇见了杨国的使者。 那位使者约莫四十来岁, 正坐在廊下的石凳上翻着一本册子,见凌云志走过来,便合上册子, 客气点了点头。 凌云志主动搭上了话, 言辞间带着几分好奇, 问起杨国的风土人情。 杨国使者只当她是寻常的好奇, 便随意与她攀谈了几句,说了些杨国的习俗,女子为官、男子持家, 婚嫁之事也与玄武国朱雀国等国都大不相同。 凌云志连连点头, 适当露出恰到好处的羡慕表情,由衷感到向往。 杨国使者笑了笑,没有多想。 凌云志回到自己的院落时, 朱雀国的使者已经在等着她了。 使者脸上笑盈盈,他拱了拱手, “殿下,玄武国的陛下已经下旨, 将您封为贵人。三日之后,内侍便会来接您入宫,请贵人做好准备。” 凌云志点了点头,淡淡应了一声, “知道了。” 夜里,凌云志去院子里散心。 杨国使者也在院子里。 她正站在廊下,手里端着一杯茶,似乎在赏月,看到凌云志出来,她的目光微微一转,主动走了过来。 “曲贵人。”她拱了拱手,“恭喜。” 凌云志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入宫为妃有什么好恭喜的?” 杨国使者看着她,沉默了片刻,语气放柔了一些,“您孤身入宫侍奉,玄武国皇帝的性情又……实在难测。只盼您千万顾惜自己的身子,能忍则忍,方能安稳度日。” 凌云志抬起头,声音带着一种真诚,“也就只有使者您这样关心我了。” 她低下头,伸手从腰间摘下一只香囊,递了过去。 香囊是素面的青色绸缎,绣着几枝疏疏淡淡的兰花,针脚细密,“萍水相逢分,一点心意,使者还请收下。” 杨国使者接过香囊,指尖摩挲过那细密的绣面,目光在香囊上停留了一瞬,又抬起眼看了看凌云志。 她的眼里闪过一抹不忍,这样一个年轻的女子,孤身远嫁异国,入宫侍奉一个疯子皇帝,生死难料,她自己也是女子,自然知道这其中有多少身不由己和无可奈何。 她没有推辞,将香囊收进了袖中。 凌云志没有再说什么,行了一礼后转身踏着月光走了。 杨国使者站在原地,目送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后。 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杨国使者点起了灯。 她坐在桌边,将那枚香囊从袖中取出来,放在灯下细细端详了一番。香囊的香气淡淡的,是草木的味道,清雅而不浓烈。 她低下头,凑近闻了闻。 凭着多年行走各国练就的直觉,她觉得这只香囊似乎不只是香囊那么简单。 她的手指在香囊表面轻轻按压了几下,摸到了一处微微凸起的触感。 犹豫了一瞬,她还是解开了香囊的系带。 里面除了草药之外,还有一张叠得极小的字条。 使者将字条取出,展开来,凑到灯下细看。 …… …… 入宫的前一日,礼部送来了礼服。 随礼服一起来的,还有一位宫里的嬷嬷。 嬷嬷三十来岁的年纪,她穿着一身深色的袍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礼部的人和嬷嬷一起,清点凌云志带入宫的贴身物件。 嬷嬷将凌云志带来的东西一件一件过目,笑盈盈道:“曲贵人,刀具一律不能带入宫,只有首饰、衣物和香料等物能带进入宫。” 凌云志点了点头,扫过自己那几只已经打开的木箱。 离开朱雀国之前,她早就准备了些毒药和迷药。 她将那些药粉小心翼翼缝进了衣服里。 嬷嬷翻看着她的衣物和首饰,礼部的人一件一件过目并且记录在册。 第二日清晨,天还没亮透,驿馆外面就传来了动静。 内侍带领着小型仪仗来到会同馆门外迎接。 凌云志从睡梦之中被叫醒,换上了宫装礼服,坐进了小轿。 内侍在前面引路,仪仗队紧随其后,一行人缓缓离开了驿馆。 轿子晃晃悠悠的,凌云志的眼皮渐渐有些发沉,如今轿子一晃,那股困意便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 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用手背掩着嘴,眼泪都快出来了。 轿子摇摇晃晃的,她靠在轿壁上,眯着眼睛,半睡半醒。 也不知过了多久,轿子终于停了下来。 嬷嬷在外面低声说了一句“贵人,到了”,凌云志清醒过来,整了整衣襟,弯腰下了轿。 眼前是长长的宫道,两侧是高高的宫墙。 嬷嬷迎了上来,行了一礼,“曲贵人请跟我来。” 凌云志点了点头,跟着嬷嬷步行。 边走嬷嬷边说:“按规矩,贵人入宫应先拜见皇后和太后。不过本朝陛下没有立皇后,宫中也没有太后娘娘,所以奴婢直接带贵人去您的居院。” 穿过一条又一条的宫道,嬷嬷在一处偏殿前停下了脚步。 正屋的门敞着,里面站着一个宫女和一个太监。 宫女年纪不大,十七八岁的模样,看上去还算机灵。太监更年轻些,十五六岁,瘦瘦小小的,垂着手站在那里,有些拘谨。 见凌云志进来,两人齐齐跪下,异口同声,“曲贵人吉祥。” 凌云志站在门口,目光从两人脸上扫过,“起来吧,你们叫什么?” 领头的宫女先开了口,声音清脆,“回贵人,奴婢叫银水。” 太监紧跟着,声音有些怯怯的,“奴才叫小全子。” 嬷嬷站在一旁,“曲贵人虽是宫里的新人,但以后就是你们的主子了,往后朝夕伺候都要上心,收起看人下菜碟的心思,安分做事。知道了吗?” 银水和小全子同时应声:“是。” 嬷嬷这才转过身来,对着凌云志行了一礼,“贵人,按规矩,今晚陛下会召见您。奴婢先告退了。” 凌云志点了点头,赏了嬷嬷银子。 嬷嬷又行了一礼,转身退了出去。 凌云志在桌边坐下,银水连忙去倒茶,小全子垂手站在一旁,眼睛却时不时偷偷打量凌云志。 凌云志端起茶盏抿了一口,看着银水,开口问道:“对了,那日陛下的寿辰,我亲眼目睹了他羞辱默贵人,他会不会……也故意羞辱我?” 银水的手微微一僵,和小全子互相看了一眼,两人的脸上都露出一种不知道该说什么的表情。 最后还是银水开了口,“贵人,默贵人的父亲……与陛下向来不合。所以陛下才会故意针对默贵人。其余时候,陛下对贵妃娘娘她们也都挺好的。也就……偶尔……”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头也低了下去。 凌云志听完,喝了口茶,觉得听着就更不妙了。 …… …… 默贵人宫里 默贵人躺在床榻上,额上覆着一块湿帕子。 从三天前受了伤之后他就高热不退。 “贵人,该喝药了。”下人端着药碗走到床边。 默贵人撑起身子,露出被纱布包裹的右手。 他伸左手接过药碗,低头喝了一口。 药汁极苦,这些日子,什么苦都尝过了,药的苦反倒是最容易忍的。 喝到一半,默贵人停了下来,“今天……陛下有没有派人来传我?” 下人低下头,将药碗接过去放在一旁,“贵人别担心,今天陛下不会来了。” 默贵人的睫毛轻轻颤了一下。 下人继续说道:“今日朱雀国的贵女入宫,陛下一定会留宿在曲贵人宫里。贵人您安心歇着,不必等陛下了。” 默贵人慢慢躺了回去,呼吸慢慢平稳了一些。 陛下不会来了,他应该高兴的。 他确实高兴,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可是…… 默贵人闭上了眼睛,心里不知为何,忽然升起几丝酸涩。 他明明盼着陛下不来,可当真的听到“陛下不会来了”这几个字的时候,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 …… 晚上 凌云志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她放下手里的书,往门口望了望。 院子里静悄悄的,不见银水的人影,也不见小全子。 “银水?”她唤了一声,没有回应。 凌云志站起身,推门出去,顺着走廊往茶房的方向走去。 茶房在东侧,是一间不大的耳房,平日里银水和小全子在那里烧水备茶。 此刻房门虚掩着,还有窸窸窣窣的动静。 凌云志走过去,伸手推开了门。 银水和小全子正低着头,凑在一只铜壶上方,小全子扶着壶盖,银水弯着腰,嘴皮一动,一抹银色的东西落在了壶里。 这两人正往水壶里吐口水! “你们在干嘛?”凌云志高声道。 银水和小全子抬起头,脸色一下都白了。 “贵……贵人?”小全子手一抖,壶盖差点掉到地上,慌慌张张接住,“您怎么来了?” 凌云志一把夺过水壶,低头看了看,“我要是不来,怎么会发现你们在水壶里吐口水?” 银水声音又急又慌,“贵人,您误会了……” “我眼睛又没瞎。”凌云志晃了晃手里的水壶,“误会什么?” 小全子结结巴巴解释,“贵人明鉴……这水……这水不是给主子您喝的!” 凌云志看着他,眼睛微微眯了一下,“那是给谁喝的?” 银水咬了咬牙,低下头,“是……是给陛下喝的。” 凌云志深吸了一口气,“你们胆子也太大了。” 银水像是在倒苦水,“贵人您不知道,陛下他前阵子打死了好些个太监和宫女,瞧着谁不顺眼就……就……那些人好几个都和奴婢认识,奴婢一时气不过就……” 小全子点了点头,声音压得很低,“陛下患有头疾,经常头痛。一头痛就拿宫人们出气,有时候不只是宫人,就连默贵人那样的主子……也被……” 凌云志长长呼出一口气。 不愧是暴君啊。 她心想,人缘差成这样,宫女太监都朝你水壶里吐口水。 她看着跪在地上的小全子和站在一旁浑身发抖的银水,沉默了片刻,终于开了口,“我知道了,这次就饶过你们。” 银水和小全子同时抬起头,眼里闪过惊喜和不可置信。 “不过!”凌云志的目光从两人脸上扫过,“你们也太胆大了。这种事,要是被别人看到了,可不是什么小事。” 银水连连点头,“贵人宽宏大量,体恤下人,奴婢愿为贵人肝脑涂地,万死不辞。” 小全子也不甘落后,“奴才也是!奴才也愿为贵人肝脑涂地!” 凌云志摆了摆手,“行了。” 她走到茶案边,将水壶放到了一旁,“下次别这样了,万一哪天不小心,给我泡了带口水的茶,我都觉得恶心死了。” 银水连忙摆手,脸上又是羞愧又是惶恐,“皇帝的茶壶是单独用的,奴婢绝不会弄混的!额……奴婢下次再也不敢了,再也不会往水壶里吐口水了,奴婢发誓!” 小全子也喊道,“奴才发誓,再也不敢了。” 凌云志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知道就好,下次别这样了。” 作者有话说: 无 180-190 第181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12 第三世 回到了屋内后 银水端来了晚膳。 凌云志正在喝汤, 小全子垂手立在门口,随时听候差遣。 院子里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太监尖细的通传声,“陛下驾到!” 银水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 小全子的头也垂得更低了。 凌云志放下筷子, 走到门口迎接, “参见陛下。” 暴君站在门口,手里牵着一条猎犬。 那条狗通体纤长,毛色乌黑发亮, 两片薄耳软垂在脸颊, 两侧脊背微微弓起, 细长的尾巴微微翘起, 尾尖有一撮软毛。 凌云志下意识后退了一步。 暴君将凌云志那后退的一步看在眼里,嘴角微微一撇。 他最不喜欢这样柔弱的女子,胆小又怯懦, 动不动就哭天抹泪, 看了就烦。 可看着凌云志那张强作镇定的脸,他的心里忽然升起一股恶趣味。 他并不打算和眼前这个女人圆房,他不喜欢别人用过的东西。 “你怕狗?”暴君的语气漫不经心。 凌云志摇摇头, “臣妾不怕。” 主要是怕你放狗咬我。 暴君笑了一声,转过身去, 朝门外走了两步,语气随意道:“寡人带你去一个地方。” “陛下要带臣妾去……什么地方?”凌云志试探着问。 暴君没有回头, 只是弯了弯嘴角,“爱妃到了地方就知道了。” 他走过来,牵起了凌云志的手,带着一种不容挣脱的强势, “来,与寡人同乘轿撵。” 凌云志被他拉着往外走,暴君先上了轿,然后朝她伸出手。 凌云志在暴君身侧坐下。 轿撵抬起,往宫闱深处走去。 凌云志的心怦怦直跳。 终于,轿撵在一处高大的石门前停了下来,空气中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腥味,还能听到野兽嚎叫的声音。 里面的空间大得惊人,像是一个露天的环形剧场,四周是层层叠叠的石阶看台,此时空无一人,只有火把在墙壁上燃烧, 暴君松开她的手,嘴角挂着一丝意味深长的笑。 “陛下……”凌云志问道:“带臣妾来,是为了看斗兽吗?臣妾……不喜欢打打杀杀的血腥场面。” 暴君摇了摇头,转过头来看她,“不,寡人不是带你来观看表演的,你才是今晚的主角。” 宫人推出来几个巨型铁笼,笼子里几个毛茸茸的身影在动。 一声低沉的虎啸从笼中传出,紧接着是一声狼嚎。 暴君伸出手,捏住了她的下巴,手指用力,将她的脸掰向那几只铁笼,“爱妃,选择你的挑战对象吧。” 这男的疯了吧? 凌云志直接跪了下去,“陛下,臣妾不善武艺,如何能与这些猛兽相斗……求陛下开恩……” 暴君慢悠悠地走到旁边的座位上坐下,身子往后一靠,翘起了腿,“寡人本以为战神枕边人,是个难得特别的女子。如今看来,不过也是贪生怕死之辈。倒叫寡人失望了。” 贪生怕死? 你管这叫贪生怕死?谁家正常皇帝在皇宫里搞个斗兽场? 凌云志面上却依旧是那副战战兢兢的模样。 暴君看着她那一脸为难的样子,忽然挥了挥手,语气里带着一种施舍般的宽容:“罢了。看在你是个女人的份上,寡人就不强迫你与猛兽相斗了。” 凌云志的心里不但没有松一口气,反而更加紧张了。 这厮肯定没安好心。 果然。 暴君伸出手,指了指蹲在脚边的那条猎犬。 “那你就和它搏斗。”暴君的声音轻飘飘的,“你总不能……比不过一条狗吧?” 那条猎犬似乎听懂了主人的话,往前迈了一步,四只爪子在地上刨了刨,低伏着身子,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这是恐怖片吗? 哦,不对,她经历过的那个恐怖片世界也没这么血腥。 现在的恐怖片往往会用对话和氛围慢慢渲染出氛围,而不是用血淋淋的场面吓唬观众。 现在这个算什么? 她误入的是cult片吗? 暴君坐在看台上,也不管她愿不愿意,一只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抬起来,漫不经心朝猎犬挥了一下。 那只猎犬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冲了过来。 凌云志本能向一侧闪避,但狗的速度太快了,低头一口咬住了她的衣裳下摆。 凌云志被那股力道带得踉跄了一步,冲着猎犬就是一脚。 鞋尖正中猎犬柔软的腹部,猎犬吃痛,呜咽了一声,向后退了几步,呲着牙,喉咙里的低吼声更重了。 猎犬又动了。 这一次它快速奔跑,一口咬住她的小腿随后迅速松口后撤。 凌云志低头看了一眼,小腿处的裤管被撕开了一个口子,鲜血正从那道伤口中涌出来,伤口不算太深,但火辣辣的疼。 猎犬变得更加兴奋,再次发动攻击,它撞向凌云志的腰腹。 凌云志反应迅速,侧身躲开,猎犬擦着她的衣料掠过。 猎犬掉头,再次冲了过来。 这一次凌云志的动作比刚才慢了一拍,猎犬已经扑到了近前,张开大嘴,一口咬住了她的手臂,甩头撕咬。 好痛! 凌云志咬紧牙关,另一只手抓住自己的外衣领口,快速一脱。 将扯下来的衣服迅速裹住了猎犬的头部。 猎犬的视野被遮蔽,下意识松了一下嘴。 凌云志抓住机会,手臂从狗嘴里抽出来。 她顾不上疼,双手锁住猎犬的脖颈,全身的重量压了上去,将猎犬压制在地上。 猎犬的身体在她身下剧烈挣扎,四肢刨着沙土,扬起一片灰尘,喉咙里发出被衣服闷住的叫声,但凌云志纹丝不动。 猎犬的挣扎渐渐弱了下去。 它的爪子在地上刨了最后两下,然后不动了,衣服下面传来最后一声低低的呜咽。 凌云志终于松开了手,一瘸一拐从地上爬起来。 小腿和手臂上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还沾了不少沙土。 身后传来掌声。 暴君坐在看台上,双手缓缓拍着,嘴角挂着一个满意的笑容,“真是一场好戏。” 凌云志的嘴唇动了动,什么都没说出来。 暴君站起身来,上下扫了一眼凌云志狼狈的样子,叹了口气,“爱妃果然没让寡人失望。” 他对身边的内侍说,“寡人也累了,回紫宸殿。” 说完,他转身走了。 轿撵在外面等着,太监们簇拥着他上了轿。 宫人们也跟着暴君走了。 凌云志一个人站在沙土地上,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 就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血淋淋的手臂,嘴角微微抽了一下。 一瘸一拐望寝宫的方向走。 …… …… 王爷正沿着宫道往宫外走,身后跟着贴身小厮。 夜已深了,宫道两侧的灯笼在风中轻轻晃动。 小厮突然停住了脚步,瞪大眼睛,伸手指着前方,“王、王爷……有鬼!” 王爷顺着小厮手指的方向望去。 一个身影正扶着墙往前挪。 那人衣衫褴褛,裙摆被撕破了好几处,手臂和大腿还血淋淋的。 小厮声音颤抖,“一定是上次那个枉死的宫女!” 王爷皱了皱眉。 火光映照下,他看清了那是一个年轻的女人,面色苍白,嘴唇上没有半点血色,“你是何人?为何如此?” 凌云志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我是今日新进宫的曲贵人,是陛下他……” 她不需要说完,王爷和小厮对视了一眼。 王爷看着她手臂上和小腿上的伤口,语气带着几分于心不忍,“伤得如此之重……” 他蹲下身,伸手从自己的衣摆上撕下一块布条,接着靠近了凌云志。 凌云志往后退了半步,伸手推开了他的手,“王爷,你这是要做什么?” 王爷看着凌云志那张苍白的脸,“你的伤口在渗血,让本王替你包扎。” 他不顾凌云志的阻挠,低下头,将布条仔细缠在她的手臂上,缠完之后,他将布条的两端系了一个结。 凌云志低头看着他的手,心里觉得奇怪,只是低低说了一声,“多谢王爷。” 王爷站起身来,关切问道:“你能走吗?” 凌云志点了点头,撑着墙壁,一瘸一拐往前走了两步。 王爷左右看了一眼,宫道空荡荡的。 他弯下腰,一把将凌云志打横抱了起来。 凌云志猝不及防,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王爷!” 王爷的声音平稳,“别担心,没人会看见的。本王送你回去。你住在哪个宫?” 凌云志沉默了一瞬,伸手指了一个方向。 王爷点了点头,抱着她拐进了那条宫道。 小厮愣在原地,张了张嘴,又闭上了,赶紧小跑着跟了上去。 银水正端着一盆水从茶房出来,突然看到王爷抱着凌云志走进院门,瞪大了眼睛。 小全子从屋里跑出来,看到这一幕,也愣住了,“贵人……您怎么……王爷,您……” 王爷没有理会他们的惊讶,径直走进屋里,小心翼翼将凌云志放在了床上。 王爷退后一步,抬手整了整衣襟,看向银水和小全子,“你们别多想。本王只是偶遇了曲贵人,见她伤成这样,于心不忍,所以将她送了回来。” 他顿了顿,“这件事是皇兄……实在是太过分了。” 银水和小全子低着头,谁也不敢接话。 王爷看着躺在床上的凌云志,“曲贵人,你好好休养。本王先告辞了。” 凌云志微微点了点头,“多谢。” 银水站在门口,望着王爷远去的方向,自言自语道:“陛下和王爷……明明是同一个爹生的,怎么就差别那么大呢?” 凌云志躺在床上,心里百感交集。 她今天一天,先是遇到了宫女太监往水壶里吐口水报复皇帝。 然后又被皇帝拉去和猎犬搏斗。 再然后又遇到了这个不知道为什么大晚上还在皇宫的王爷给她包扎,而且还直接把她抱回了寝殿。 她深吸了一口气,心里涌上一股疲倦感,“小全子,请太医。” 小全子回过神来,应了一声“是”,转身就跑。 银水也回过神来了,连忙去倒热水找干净的布条。 凌云志闭上了眼睛,伤口还在疼。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82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13 第三世 银水端来一盆热水, 绞了一块毛巾。 凌云志接过毛巾,用一只手慢慢擦拭着手臂上的血迹和沙土。 银水蹲在一旁,用另一块毛巾小心翼翼擦拭着她小腿上的伤口。 凌云志垂着眼,在心里唤了一声797, “我不会得狂犬病吧?” 【宿主请放心, 】797平稳的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玄武国皇宫是以虐身虐心为主要剧情的小世界。一般来说, 这样的世界是不会出现狂犬病的】 凌云志在心里长长舒了一口气。 那就好,她一个快穿者,被狗咬了不可怕, 要是得了狂犬病那才是笑话。 没过一会儿, 院子里传来小全子急促的脚步声, 还有一个轻稳的脚步声跟在后面。 小全子掀开帘子, 侧身让进来一个人,朝凌云志道:“曲贵人,这位是姜大夫。” 凌云志抬起头, 目光落在来人身上。 那是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女子, 面容清秀,眉目间带着一股少见的沉静,拎着一只旧药箱。 姜大夫走没有多余的客套话, 放下药箱,蹲下身, 轻轻按住凌云志小腿伤口周围的皮肉,仔细查看了一番, 眉头微微蹙起,“这是被烈犬所咬?” 凌云志点了点头,“是陛下的猎犬。” 姜大夫嘴角微微抿了抿,没有说什么。 她低下头, 继续查看伤口,手指轻轻拨开破损的皮肉边缘,凑近了些,仔细检查齿洞和皮肉撕裂的程度,“皮肉深处裹着碎布丝,若不取出,必要红肿溃脓。” 她打开药箱,从里面取出一把小镊子,在烛火上烤了烤,然后凑近伤口。“取的时候会刺痛些,请忍忍。” 凌云志点了点头。 姜大夫的动作很稳,用小镊子在伤口中细细拨寻,一点一点夹住布丝。 她将碎布放在一旁的纱布上,又用烈酒淋灌齿洞,烈酒浇在伤口上。 那种灼烧般的疼痛让凌云志整个人下意识都绷紧了。 烈酒冲净了残血和刚取出碎布后留下的血渣。 “兽咬伤属毒疮,”姜大夫放下酒壶,“我先给你先挤出毒血,再上药。” 说完,她开始轻轻挤压伤口周围的皮肉,紫黑色的浊血从齿洞中缓缓流出,直到流出来的血变成了鲜红色才停了手。 姜大夫从药箱中取出一盒药泥,用竹片挑出药泥,均匀涂抹在伤口上,然后用麻布一圈一圈缠绕包扎。 姜大夫站起身来,将药箱合上,叮嘱道,“每日定时拆开换药,再次用盐水或酒淋洗创面,伤口不要缠的太紧。若是伤口周围红肿发热,或是开始发热,须立刻请人来找我。” 凌云志点了点头,微微欠身,“多谢姜大夫。” 姜大夫摆了摆手,提起药箱,行了一礼,转身退了出去。 凌云志望着门口的方向,若有所思,“方才瞧她处置伤口手法利,年纪轻轻能在宫中做太医,想来医术定是顶尖高超的。” 银水正在收拾桌子上的东西,听了这话,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凌云志,表情有些微妙,“贵人,姜大夫并不是太医。” 凌云志微微一愣,望向银水。 “她是宫中的公主殿下,”银水说,“这位公主只爱钻研医术,还让宫人们都称她为大夫,不许叫公主。” 凌云志挑了挑眉,转过头去看向小全子,“小全子,我让你去请太医,你怎么还给我请了位公主来?” 小全子赶紧解释道:“贵人您有所不知。自打当今陛下登基,便立下一条规矩,嫔位份以下之人染病,太医不许进内殿近身诊脉,只能由我等内侍隔着殿门转述病症,凭口述症状去药房对照证候取药,根本见不到太医的面。” 他顿了顿,“奴才担心贵人您的身子,不敢去药房胡乱取药,所以才斗胆……去请了公主殿下。” 凌云志听完,眉头皱了起来。 这是什么破规矩? 她问道:“那假如像是淑妃、贵妃之类的嫔妃生病了呢?” 银水接过了话头,“若是淑妃娘娘这样的嫔妃生病了,倒是准许太医入宫,但太医也不能直面娘娘们,只能站在帘外,远远观一观气色,切脉的时候,嫔妃的手腕上还要隔一层薄纱,太医不能直接触碰。” 小全子语气里带着几分庆幸和感慨,“好在宫里还有公主殿下,她宅心仁厚,平日里经常为宫人们看病,从不端公主的架子。” 凌云志闭了闭眼,伸手扶住了额头,“这皇帝真是有毛病。可惜了……没让他喝到你们俩的口水茶。” 银水和小全子先是一愣,都不由笑了 。 银水用手背捂住了嘴,小全子低着头,嘴角咧到了耳根。 屋子里那股沉闷的气氛被冲淡了一些。 银水走上前来,扶着凌云志躺下,将被褥拉到胸口,“贵人,您该好好休息了。” 凌云志没有再说话,刚才那一番折腾几乎耗尽了她所有的力气。 伤口还在疼,但药泥的清凉让她紧绷的身体一点一点松弛下来。 她闭上眼睛,昏昏沉沉睡着了。 …… …… 第二天一早,天色才蒙蒙亮。 银水便走到床边,唤道:“贵人,该起了。按规矩您该去给贵妃娘娘请安了。” 凌云志缓缓睁开了眼,动作很慢地从床上爬起来。 手臂上的伤已经不像昨天那么痛了,但牵扯时还是隐隐作痛。她坐在床沿上,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那条裹着麻布的小腿。 凌云志说:“银水,你替我去禀报贵妃娘娘,就说我昨夜受了大惊吓,入夜后惊悸难寐频频梦魇,至今头昏体弱,下不了床。” 银水张了张嘴,目光在凌云志脸上转了一圈,犹豫着说:“贵人……您的气色瞧着还好……” 凌云志说:“我只是想装病,正好可以借此避宠,省得陛下又折腾我。” 银水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凌云志的意思,点了点头,“奴婢这就去。” 她转身走了出去。 凌云志一个人坐在床边,缓了缓之后,站起身来走到桌边坐下。 早饭已经摆好了,一碗白米粥,两小块酥饼,一小碟酱菜,一小碟腌萝卜。 她端起粥碗,用勺子搅了搅,热气袅袅升起,就着粥慢慢吃着酱菜和腌萝卜,热乎乎的米粥滑进胃里,整个人都暖了几分。 最后她拿起那块酥饼,咬了一口,味道不错,又咬了几口才发现里面居然是有馅的,是红豆馅。 继续吃完了两块酥饼,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碎渣。 刚拍完,院子里就传来了好几个人的脚步声。 银水走在最前面,掀开帘子,侧身让开,声音不高不低地通传道:“贵人,贵妃娘娘和诸位娘娘来探望您了。” 凌云志还没来得及反应,门外已经涌进来好几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华服女子,二十岁左右的模样,她身后跟着两个同样身着华服的女子,年纪相仿,一个面容温婉,一个眉目清丽。 再后面是几个宫女,一窝蜂涌了进来,原本就不大的屋子顿时显得逼仄了许多。 凌云志连忙站起身来,就要行礼。 领头的华服女子快走两步,伸手扶住了她的手臂,“大家都是姐妹,不必多礼。” 凌云志抬起头,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 一旁的面容温婉的女子上前半步,笑着开口,“妹妹昨日才入宫,想必还不认识。眼前这位是贵妃娘娘,我是贤妃,这位是淑妃。” 她朝身边的另一位女子指了指。 淑妃语气里带着几分真切的关切,“妹妹,我听说昨晚你受了些伤?伤得重不重?” 凌云志低下头,用手捂着受伤的手臂,神色黯淡下来,像是被勾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记忆,声音颤抖,“昨夜里……陛下居然放猎犬出来,让我与其搏斗。那只猎犬将我的小腿和手臂都咬伤了……我差点以为,我要把命丢在那儿了。” 贵妃拉起凌云志的袖子,露出下面缠着麻布的小臂,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她将袖子轻轻放下来,“你受苦了。” 淑妃叹了口气,“万幸你人没事。” 凌云志眼里含泪,“我本是奉旨联姻求和,不远千里入宫廷。不曾想在此处受此折辱,险些丧于恶犬爪下……” 她的嘴唇微微发抖,“我曾听闻玄武国暴君之名,没想到他真是不负虚名,我现在恨不得生啖其肉,饮其血!” 屋子里安静了一瞬,贵妃三人对视了一眼。 贤妃率先开口,声音压得低低的,“妹妹,这话你在这儿说说就行,可千万别让陛下听到了。” 淑妃也点了点头,“宫里不比别处,隔墙有耳,传到陛下耳朵里,可不是小事。” 凌云志点了点头,垂下眼帘,声音低了下去,却还是带着那股咽不下去的硬气,“我知道。我就是……心中有口恶气,咽不下去。” 贵妃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又拍了拍她的手背。 三人又说了几句“好好养伤”“过会儿派人送些补品来”“可别留疤了”之类的客套话,便带着宫女们离开了。 脚步声渐渐远去。 凌云志站在桌边,望着门口的方向。 她说出“生啖其肉饮其血”那句话的时候,她们的反应没有替陛下说话,也没有斥责她。 凌云志垂下眼帘,对这三人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不久后她们或许能派上用场。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83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14 第三世 书房内 内侍小心翼翼说完曲贵人告病的消息。 暴君靠在椅背上, 嘴角微微撇了一下,鼻腔里逸出一声轻哼,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屑,“胆子这么小?被一条狗咬了几口, 就吓得连门都不敢出了?” 内侍低着头, 不敢接话。 暴君也没有再追问, 他的目光从内侍身上移开,落在了角落里那个瑟瑟发抖的身影上。 默贵人缩在椅子的最边缘,那双眼睛泛着微微的光。 “还是你更有趣。”暴君的声音忽然变得柔和了些, 像是对一只听话的宠物说话。 他伸出手, 默贵人的身子颤了一下, 却没有躲开。 …… …… 一转眼, 一个月过去了。 姜大夫来给凌云志复诊。 她拆开凌云志小腿上的麻布,一层一层揭开,麻布下面的伤口已经结了痂。 她又查看了手臂上的伤, 手指轻轻按压伤口周围的皮肤, 感受着下面的组织是否还有硬结或肿胀。 “伤口愈合得不错,”姜大夫直起身来,从药箱里取出一盒新的药膏放在桌上, “不过贵人受伤严重,将来……恐怕会留疤。” 凌云志伸出手, 指尖轻轻抚摸着小腿上的伤口,“我知道了。” 就在这时, 银水从外面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叠衣裳。 姜大夫正要起身告辞,目光扫过银水怀里的那叠素服,“你怎么捧着素服?宫里……出什么事了?” 银水看了看姜大夫, 又看了看凌云志,“姜大夫,曲贵人,太傅大人昨夜病逝了。陛下在偏殿搭设了灵位,召百官和后宫妃嫔们前往哭奠。” 凌云志微微一愣,“后宫嫔妃也要去?” 她穿越过不少古代世界。 重臣去世,皇帝在便殿设灵位哭奠,这是很正常的事。 可那是在前殿,是皇帝和朝臣们的事。后妃一般只在后宫素服举哀,不会在外朝典礼上露脸。 银水点了点头,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是陛下亲自下旨。” 凌云志和姜大夫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 姜大夫弯下腰,拎起药箱,朝凌云志微微颔首,转身走了出去。 银水伺候着凌云志换上了素服,一起前往偏殿。 偏殿。 房间中央摆着一个牌位,漆色还鲜亮着,写着太傅的名讳和官爵。 牌位前供着香烛和果品,青烟袅袅升起,在殿内弥漫开来,透着一股庄严肃穆的气氛。 殿内已经站了不少人。 大臣们穿着素色的官袍,面色沉重,低声交谈几句。 后妃们站在另一侧,也都穿着素服,安静垂手立着。 凌云志朝着贵妃几人走过去,简单寒暄了几句。 殿外忽然传来太监的通传声,“陛下驾到!” 所有人的头都低了下去。 暴君走了进来,一身素色的丧服。 他的身后跟着默贵人。 默贵人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裳,嘴唇上没有半点血色,眼眶通红。 他看到殿中央那个牌位的那一刻,整个人僵住了,立马扑了过去。 他跪在牌位前,双手扶着供桌的边缘,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 “爹!爹!儿子不孝……儿子不孝啊……” 自从进宫之后,他就被迫与家人分离。父亲在宫外,他在宫内,隔着一道高高的宫墙。 他连父亲生前最后一面都没见到,连一句遗言都没有听到。 如今他能看到的,只有这个冷冰冰的牌位。 “我要出宫?”默贵人抬起头,“我要出宫!我要去见我爹最后一面!” 暴君走了过去,捏住了默贵人的下巴,手指用力,强迫他抬起那张涕泗横流的脸,声音带着一种脊背发凉的寒意,“出宫?你这辈子都别想离开寡人的身边。” 凌云志站在人群里,看着这一幕,心里叹了口气。 这厮该不会要当着默贵人亲爹的牌位前打人了吧? 下一幕更加出乎她的意料。 “唰啦”一声。 暴君撕开了默贵人的衣裳,素白的衣料从领口被撕裂,一直裂到腰间,露出大片苍白的皮肤。 默贵人一僵,整个人剧烈颤抖。他下意识想要拢住衣襟,可暴君的手已经按住了他的肩膀,将他按在了地上。 青砖地面冰凉而坚硬,默贵人的后背贴着地面,冰得他整个人都在发抖。他的眼泪还在流,无声无息从眼角滑下去,没入鬓发之中。 凌云志站在人群里,目瞪口呆。 她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微张开,整个人像是被钉在了原地,这个暴君……是不是有被窥癖? 当着大臣和后宫妃嫔的面…… 周围的妃嫔和大臣们面色平静,有的目光落在远处的墙壁上,不知在看什么,有的闭着眼睛,有的低着头。 总之没有看殿中央,仿佛殿中央什么都没有发生。 不知过了多久,暴君终于站起身来,理了理衣襟,他弯腰抱起了地上的默贵人。 默贵人蜷缩在他的怀里,暴君抱着默贵人,转身走向了另一个偏殿。 偏殿里安静了一瞬。 妃嫔们和大臣们重新动了起来。有人整了整衣袖,有人清了清嗓子,有人转过身去继续对着牌位行礼。 贵妃理了理鬓角,朝牌位微微欠身。大臣们重新列队,依次上前上香,一切秩序井然。 …… …… 晚上,书房内,烛火通明 暴君坐在案后,手里捏着一份折子,他的手指在案几上一下一下叩动着。 内侍垂手站在一旁,小心翼翼观察着暴君的脸色,“陛下,今夜……还是打算在默贵人那儿用膳吗?” 暴君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想到了上午的事。默贵人哭得浑身发抖,他去拉他,默贵人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臂上。 那一口咬得极狠,隔着龙袍都咬出了血印子,到现在还隐隐作痛。 “他正在为太傅的死伤心呢。”暴君的声音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烦躁,“寡人就不去他那儿了。” 内侍应了一声,眼珠转了转,又看了看暴君的脸色,试探着说:“曲贵人大病初愈,陛下不如去探望探望曲贵人?” 暴君抬起眼,目光落在内侍脸上,像是想了想才想起来这个人是谁。 “曲贵人?”他小声念了一遍,脑海中浮现出一张在猎犬面前强作镇定的脸,嘴角微微动了一下,“正巧,也一个月没见她了。” 他放下折子,站起身来,“去曲贵人那儿。” 内侍连忙弯腰,“是。” 另一边 桌上摆着几样小菜,凌云志正坐在桌边用膳,夹了一筷子青菜。 【宿主,皇帝正在往你这边过来】 凌云志的筷子顿了一下,然后抬起头看着银水,“你去拿一壶玫瑰花酒来和一壶我先前泡的草药酒。” 银水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转身去了茶房。 暴君踏进殿门的时候,凌云志已经迎到了门口,规矩行了一礼。 暴君没有看她,径直在桌边坐了下来,目光落在了桌上那两只白瓷酒壶上,“这是什么酒?” 凌云志笑了笑,端起酒壶,斟了一杯,双手举到暴君面前。 琥珀色的酒液散发出淡淡的玫瑰花香。 “陛下,这是玫瑰花酒,喝了之后能润肤养颜的。陛下要尝尝吗?” 暴君看了一眼那杯酒,没有接,“寡人不爱喝女人喝的酒。” 凌云志又拿起另一个酒壶,斟了一杯,双手递到暴君面前,“这壶臣妾自己酿的草药酒,陛下尝尝看好不好喝。” 暴君接过酒杯,低头看了一眼,酒液的颜色比刚才的玫瑰花酒深一些,带着一种淡淡的草药气息。 他抿了一口,眉头微微动了一下,又抿了一口,“有股草药味儿。” 凌云志笑了笑,“这是臣妾仿古法泡的药酒,可以滋阴补阳的。” 骗你的。 其实这酒里用的药材,不是什么滋阴补阳的补药,而是毒药。 一个月前,她被猎犬咬伤之后,姜大夫给她开了药方。 小全子拿着药方去太医院抓药后带回宫里煮,凌云志就从那些药材中,偷偷留下了一种药材。 闹羊花,这味药常用来治疗跌打咬伤消肿止痛,可若单独取用浸酒,毒素会溶于酒中,喝了之后会让人四肢麻痹。 暴君转动着手中的酒杯,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目光落在凌云志脸上,嘴角慢慢弯起一个弧度,声音带着几分暧昧和危险,“爱妃是不是……迫不及待了?” 凌云志轻轻推了一下暴君的肩膀,力道不轻不重,“陛下,这么多人看着呢,陛下可用过膳了?” 暴君收回了目光,端起酒杯又抿了一口,“还没呢,你陪寡人再喝几杯。” 凌云志的声音依旧温温柔柔的,“臣妾今天陛下喝几杯助助兴,别再拿臣妾取乐了,好不好?” 暴君看着她,忽然伸出手,一把将凌云志拉进了自己怀里。 凌云志身子一歪,跌坐在他腿上。 “让寡人看看你的疤。”暴君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命令。 凌云志下意识把手藏到了身后,摇了摇头,“陛下别看,会吓着陛下的。” 暴君没有说话,伸出手,强势拉住了她的手腕,将她的手臂拽到面前。 袖子被掀开,露出手臂上那道暗红色的结痂伤口。 暴君皱眉,“好丑。” 这还不都是因为你? 凌云志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她面上却露出一副委屈巴巴的表情,声音里带着几分倔强,“太医说很快就会好的,不会留疤的!” 暴君看着她这幅样子,不由得笑了一声。 凌云志又给他斟了一杯,又布了几样菜。 暴君几杯酒下肚,他的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红晕,眼神也变得有些迷蒙。 凌云志掐着时间,觉得差不多了。 她伸出手轻轻搭在他的手臂上,“陛下,吃得差不多了,咱们去歇息吧。” 暴君抬起眼,伸手握住凌云志的手,拉着她往床边走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84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15 第三世 凌云志把暴君扶到床上。 她将枕头抽了出来, 直接按在了暴君的脸上,双手死死压住。 可惜没有刀,她心想。 低位嫔妃没有独立小厨房,不配厨具刀具, 一把厨刀都不准存放。 就连水果刀也没有, 水果都是御膳房削好了皮送过来的。 如需临时削皮, 就去就近主位小厨房临时借果刀,用完立刻归还,严禁私自留存小刀。 暴君的手胡乱抓着床褥, 喉咙里发出被枕头闷住的呜声, 即便中了毒, 那股蛮力依然让凌云志差点压不住。 她空出一只手, 从头上拔下一根簪子,刺进了暴君的胸膛。 她拔出来,又捅进去好几次, 暴君的身体渐渐到一动不动。 凌云志喘着粗气, 翻身下床,将沾血的簪子在床单上擦了两下,扔在一旁。 她整了整衣襟, 深吸一口气,推开门走了出去。 小全子正站在廊下打盹, 听到门响,连忙站直了身子。 “小全子。”凌云志的声音平稳, “快去请贵妃、淑妃和贤妃,就说是陛下有请。” 小全子没有怀疑,应了一声,转身就跑。 银水的目光落在凌云志脸上, 低声道:“贵人……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凌云志在嘴边比了个嘘声,朝她招了招手。 银水跟着她进了屋,看到了床上的那一幕。 她眼睛瞪得溜圆,嘴巴张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贵人……你……你杀了陛下……” 凌云志点了点头,“我打算贿赂外面的内侍。你去把我的金银细软全部取出来。” 银水的嘴唇哆嗦了两下,慌忙跑了出去,差点被绊了一下。 没过一会儿,银水捧着一只小木盒回来了,盒子里装的是凌云志入宫时带来的全部金银首饰,还有一些零碎的金稞子和银锞子。 凌云志接过木盒,走了出去。 内侍看到凌云志出来,问道:“曲贵人,屋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凌云志将木盒打开,递给内侍,“我失手鲨了他,若是被宗室大臣知晓了,一定会没命的,还请公公可怜可怜我,一定要帮我保密。” 内侍默默将金银揣进了袖中,低下了头,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就在这时候,院门口传来了脚步声。 贵妃、淑妃和贤妃三位妃子鱼贯而入。 贵妃的目光在院子里扫了一圈,“陛下叫我们有何事?” 凌云志朝三位妃子行了一礼,“其实并不是陛下叫各位姐姐来的。是我叫你们来的。” 贤妃的脸色微微变,声音里带着几分关切和不安,“妹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凌云志侧过身,做了个“请”的手势,将三位妃子引进了屋里,“你们一瞧便知。” 三位妃子看清了房间内的景象。 贵妃的脚步顿住了,愣在了原地。贤妃捂住了嘴,喉咙里发出一声惊叫。淑妃眼睛瞪得大大,不由后退了一步。 暴君躺在床上,胸口一片暗红,龙袍被血浸透了。 凌云志站在床边,“如诸位姐姐所见,我不小心失手鲨了陛下。” 贵妃脸色阴沉,“所以你把我们叫过来就是想让我们给你摆平此事?你是想害死我们吗?” 凌云志说:“贵妃娘娘,陛下活着的时候,宫里人心惶惶,都怕一不小心惹了陛下不高兴。如今他死了,我们也算可以松口气,不用每天担惊受怕。” 贵妃说:“陛下膝下无子,你现在鲨了他,恐怕某些有心之人趁其争夺皇位,引起祸乱。” 凌云志笑了一声,“娘娘你们三人进宫也有好几年了,也见怀个一儿半女,分明就是陛下不能生育。他若是多活几年,估计也还是没子嗣。” 就在这时候,淑妃伸出手,指着床榻上的暴君,“陛下他、他还没死!” 所有人的目光同时转向了床榻。 暴君的眼睛睁着一条缝,眼珠在缓缓转动,嘴唇微微翕动着,像是在说什么。 凌云志正欲走上前,本来和她唱反调的贵妃却比她快了一步。 贵妃拿起那只沾满血的枕头。她的手指握紧了枕头的边缘,把枕头按在了暴君的脸上。 暴君的身体微弱挣动了一下,然后就不动了。 贵妃松开手,将枕头放在一旁,呼吸比刚才急促了一些,但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 淑妃说:“接下来该怎么办?那些宫人们万一走漏了风声……” 凌云志说:“不用担心,我已经贿赂了外面的内侍和守卫们,他们不会说出去的。” 贤妃的声音发着抖,“陛下身上还有刺伤……要是宗室大臣们看到了,肯定会发现端倪,那该怎么办呢?” 那具尸体的胸口上有着簪刺伤口,这些伤口太明显了,任谁来看都会知道这不是意外。 就在这时,一直站在门外没有进来的暴君的内侍此时探出了头,“小的有一计。” 三人转过身看着他,“是什么?” 内侍往前走了两步,“陛下下令故意不给猎犬喂食,如今那些猎犬已经饿了整整三天了。” 他的目光落在床榻上那具尸体,“不如……就把陛下放进猎犬窝里,让猎犬来破坏尸首。” 凌云志想了想,“这是个好主意。当初他让我被狗咬,如今,我也要让他尝尝相同的滋味。” 贵妃三人互相对视了一眼,“那就依你所言。” 内侍点了点头,转身出去了。 不多时,廊下传来铁链拖地的哗啦声,夹杂着低沉的狗吠。 七八条猎犬被牵了过来,眼睛发亮。 小全子和内侍把暴君的尸体抬到了地上。 猎犬们围了过来。 它们先是低头闻了闻,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然后,领头的那条最大的猎犬张开嘴,一口咬住了暴君的手臂。 其余的猎犬一拥而上。 …… …… 宗室和大臣们收到了皇帝驾崩的消息,纷纷入宫。 夜色还未散尽,宫门外的马车已经排起了长龙,大臣们三三两两从车上下来,面色凝重,脚步急促。 偏殿内 暴君的尸体已经被草草收拾过,大殿里站满了人,挤挤挨挨的,却没有一个人敢大声说话。 凌云志站在一侧,面色苍白,向众人讲述事情的经过:“陛下突发奇想,喊来了贵妃姐姐们,还叫人牵来了猎犬,说要找乐子。谁成想先前陛下下令故意不给猎犬喂食,猎犬们早已饥肠辘辘,扑向了陛下……陛下他……就被猎犬们撕咬致死……” 默贵人跪在尸体前,整个人伏在地上,肩膀剧烈抖动着。 王爷站在宗室列中,面色沉痛,一副痛失兄长的悲戚模样。 他的皇兄居然就这么死了!他将嘴角那丝快要压不住的笑意硬生生抿了回去。 亏他谋划了那么多年,在朝中经营势力,在军中安插人手,在暗处结交权贵,他准备了那么多,结果什么都还没用上,皇兄就死了! 也许是老天眷顾我! 他抬起手,用袖子擦了擦根本不存在的泪水。 大臣们有人摇头叹息,有人低声交谈。 有一位大臣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仔细查看暴君的遗体,目光在尸体上游移了片刻,忽然顿住了。 那位大臣伸出手,指着暴君胸口,“陛下身上怎么有刺伤?” 殿内的议论声骤然静了下来,大臣和宗室们都凑过来看。 凌云志上前一步,“大概是猎犬所咬。” 大臣抬起头,“猎犬所咬?老夫活了这么多年,从未见过猎犬能咬出这等整齐的刺伤!这分明是有人故意刺伤了陛下!陛下的死一定不是意外!” 贵妃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大人,陛下已逝,您在这里妄加揣测,是何居心?陛下的死就是意外,猎犬饥饿发狂,扑咬陛下,此事在场之人有目共睹。您若不信,尽可去问那些牵犬的内侍。” 凌云志站在一旁,“狗是陛下养的,也是陛下下令不给喂食的。如今陛下被狗咬死了,这些都是他自作自受,与旁人无关。” 此言一出,殿内一片哗然。 大臣望着凌云志,“你怎么能说如此大逆不道之言?” 凌云志说:“我说的有何之错?他荒唐无度,一定是上天看不下去,收了他。” 王爷暗暗点了点头。 那位大臣想说什么,但是叹了口气,没再说下去。 贤妃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如今陛下已经身亡了,眼下最重要的不是追究死因,而是……”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殿内众人,“而是国不可一日无君。” 刚才还在争论死因的大臣们,目光不约而同转向了一个方向。 王爷站在宗室列中,感受到了那些目光的重量,不由自主挺了一下胸膛。 “陛下膝下无子,”一个中年大臣捋着胡须,“这继承人……恐怕就只有王爷了。” “对对对,王爷德行才干兼备,是上佳人选。”又有人附和。 “王位非王爷莫属。” 古法礼制有三辞而后受。 王爷内心窃喜,但是还是要三辞三让。 他面色沉痛,微微摇头,“皇兄无嗣,诸位大臣拥戴本王,本王惶恐万分。宗室之中尚有旁支幼脉可过继皇兄一脉,还望众卿另择贤主。” 大臣们更加恳切了,“王爷,社稷为重,请王爷勿要推辞。” 王爷摇头叹息,脸上的悲戚和谦让都恰到好处,“本王才疏学浅,如何担得起这社稷重任?还望众卿三思。” 大臣们跪了一片,“请王爷承继大统!” 王爷沉默了很久,像是在做一个艰难的、不得不做的决定。 他缓缓点了点头,长长叹了口气,“社稷无主,恐生祸乱。本王不得已……勉为其难,承继大统。” 满殿的大臣齐齐跪下。 王爷站在群臣的跪拜之中,目光扫过那些匍匐在脚下的朝臣,扫过站在一旁的妃嫔们。 他的目光在曲贵人脸上停留了一瞬,嘴角微微动了一下,然后移开了。 皇兄的死可能有猫腻,可能和那个曲贵人脱不了干系,不过他还得谢谢那个曲贵人。 要不是她,他还不能这么轻松地拿到皇位。 玄武国大丧,宫里一片白色。 不久,各国都派了吊丧使者。 使者的车马陆续抵达玄武国王城,驿馆里又住满了人。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85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16 第三世 书房内, 烛火通明 王爷坐在案后,几位心腹大臣分坐两侧,手中捧着折子,正在逐一汇报政务。 默贵人被内侍引进来的时候, 议事正好告一段落。 王爷抬起头, 脸上浮现出几分怜悯的表情, 微微叹了口气,“皇兄生前……把你强行纳入宫中,实在是荒淫无度, 委屈了忠良之后。” 默贵人的身子微微颤了一下, 伏在地上没有动。 王爷语气平静, “本王决定, 等正式登基之后,下旨解除你的宫籍。之后赐你轻车都尉之职,以彰其才。你父亲在天之灵, 想来也能安息了。” 默贵人猛地抬起头, 眼眶通红,热泪不由自主滚下,“臣……臣本以为此生困于宫墙, 再无出头之日……承蒙殿下体恤,臣往后……愿以性命报效殿下!” 在场的大臣无一不动容, 有人低头叹息,有人微微颔首, 脸上露出赞许的神色。 一位老臣站起身来,拱手道:“殿下宽仁,体恤忠良,实乃社稷之福, 万民之幸。” 其余大臣纷纷附和,一时间书房里满是赞颂之词。 王爷摆了摆手,脸上露出一种谦逊的微笑。 他亲自走到默贵人身前,弯下腰将他扶了起来,“深宫蹉跎,委屈了你,也连累了令尊郁郁而终。此事本非你的过错,你不必再自责了。” 默贵人泪眼未干,躬身郑重拜谢。 殿下文武看在眼里,愈发信服王爷的仁厚宽宏。 王爷与先帝虽是同父所生,心性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接下来的几日,王爷召大臣议事,他觉得自己比他死去的皇兄好一百倍。 皇兄只知道杀人取乐纵欲狂欢,把朝政当儿戏,把江山当玩物。 而他不一样,他有抱负,有谋略,有耐心,他要建立一番真正的伟业。 “本王志在开疆拓土,一统河山。”王爷手指按在地图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地名上,声音洪亮,“诸周边小国屡次犯边劫掠,本王决意出兵,逐个收服周遭小国,一劳永逸安定边境。诸位爱卿意下如何?” 武将抱拳拱手,“殿下只管下令,臣等万死不辞!” 文臣担忧牵动邻国大举来犯,一时之间,谁也说服不了谁。 这一切,都在凌云志797的监视之中。 凌云志正在自己宫里休息,看着797的投屏,低头吃了一口双皮奶,微微点头。 不知不觉,暴君的离世过去了一个月。 王爷举行了隆重的登基大典,在百官的朝贺声中坐上了那把曾经属于他皇兄的龙椅。 新帝登基后的第三日,旨意便正式下来了。 赐默贵人轻车都尉之职,即日出宫。 姜大夫来到他宫里,为上次的病情复诊,检查伤口后,说道:“你伤恢复的很好,但还未痊愈,出了宫之后,记得好好养伤。” 默贵人点点头,宫人已经收拾好东西,他入宫时带来的那些东西,剩下的寥寥无几。 他穿着新色的常服,走的时候脚步很轻快。 姜大夫拎着药箱,望着他走远,回过头来,看到了凌云志站在不远处。 贵妃站在她左手边,淑妃站在她右手边,贤妃稍远一些。 “他走了。”贵妃轻声说了一句。 凌云志收回目光,低下头,看着自己手臂上那道已经结痂的伤疤。 …… …… 玄武国新帝登基。 各国使者也纷纷前来祝贺,贺礼堆成了小山。 宴会上觥筹交错,丝竹之声不绝于耳,新帝坐在上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映着他微微上扬的嘴角。 商量了这么多日,最终大部分大臣还是默认了。 他端起酒杯,目光漫不经心地扫过殿内的各国使者,一个一个地看过去。 最后,他的目光停在了杨国使者的身上。 杨国。 以女子为尊的杨国,听说贵族们实行一妻多夫,民间却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婚姻习俗,叫做走婚。 他听说杨国的女子入夜后会在窗边点一盏灯为信号,中意的男子便徒手攀爬窗户,翻窗入内赴约,就是所谓的走婚。 新帝眯起眼睛,嘴角慢慢弯起一个意味深长的弧度,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杨国真是民风开放。 宴会上,杨国使者饮了几杯酒,觉得有些微醺,便起身离席,想去外面吹吹凉风,散一散脸上的热意。 她穿过偏门,沿着廊道慢慢走着,夜风吹在脸上凉丝丝的,将酒意吹散了几分。 廊道的拐角处,她遇到了一个黑影,吓了一跳,定睛一看竟是曲贵人,哦不,现在应该是曲太妃。 凌云志正站在那里,手里没有拿灯,就像一道阴影一样。 两人相互行礼,客客气气的。 杨国使者直起身来,“几个月不见,曲太妃,在宫中可好?” 凌云志微微点了点头,“一切都好。我毕竟是先帝嫔妃,无人敢怠慢我。” 她顿了顿,“不过……” 杨国使者抬眼看了她一眼,没有接话。 凌云志转过身来,面朝着使者,“不知使者还愿不愿意……帮我离开玄武国?” 杨国使者的眉毛微微挑了一下,“你还想离开?” 凌云志点了点头,“是。” 她往前走了半步,声音压得更低了,“我愿意用一个情报做交换,换取你帮我离开这里的机会。” 杨国使者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什么情报?” 凌云志看着她,“这位新帝……与之前那位截然不同。他不像先帝那样只知道杀人取乐,他有抱负,有野心。他想要一统天下,吞并周围的小国。” 她看着杨国使者的眼睛,“第一个要吞的,就是你们杨国。” 夜风吹过廊道,将两人的衣裳吹得微微翻动,廊下的灯笼轻轻摇晃,光影在她们脸上明灭不定。 …… …… 凌云志私下又找到了朱雀国的使者。 相互行过礼之后,凌云志在桌边坐下,开门见山问了曲家的近况。了,“远道奔波辛苦,敢问我家中的近况如何?” 使者的脸上浮起几分欣慰的神色,微微欠身答道:“太妃娘娘放心,您的妹妹受了册封,入主东宫做了皇后。您父亲曲大人和您姑姑太后娘娘,身体康健,一切安好。” 凌云志点了点头,没再多问而是将话锋一转,声音压得低了些,“玄武国这位新帝野心勃勃,打算下个月就出兵攻打杨国和周边小国。” 使者的神色微微一凝。 “接下来,”凌云志说:“就轮到周边的大国了。” 使者很快反应过来,离玄武国最近的大国,不就是朱雀国吗? “太妃娘娘有心了。”使者的声音也压低了,“臣一定将这个消息传回去,禀报陛下。” 凌云志微微点头,“如果能趁着他们出兵杨国时,暗中集结兵力,伺机偷袭,便可借此坐收渔翁之利。玄武国大军在外,后方空虚,若能一举拿下几座边城,等他们回师的时候,主动权已不在他们手中了。” 使者的眼睛微微亮了起来,听完之后缓缓地点了点头,“太妃娘娘言之有理,臣记下了。” 凌云志望着使者,“虽然我人不在朱雀国,但心永远都在,能为母国尽一份力,我死也愿意。” 使者的眼眶微微泛红,朝凌云志郑重地行了一礼。 另一边,朱雀国皇宫。 皇帝收到使者的密报时,正坐在御书房里批阅奏折。 他放下笔,拆开信笺,一目十行看完,竟忍不住站起身来,在书房里来回踱了几步,双手交握在身后。 皇帝他立刻召来心腹近臣,下达了密令,派暗探前往玄武国边境打探军情,如果果真如信中所说,玄武国新帝当真要出兵杨国,那真是天赐良机,千载难逢。 晚上 太后宫中 皇帝在太后寝宫门前停下脚步,整了整衣冠,推门而入。 宫女太监们正各自忙碌着,一抬头看到皇帝进来,识相垂下眼帘,无声无息退了出去。 后正靠在软榻上看书,见他进来,便放下了手中的书卷。 皇帝走上前去,在她身侧坐下,伸手揽住了她的肩,手指在她肩头轻轻摩挲了两下,“今日使者从玄武国传回密报。你猜怎么着?是云亭冒险传递给使者的消息。” 太后脸上掠过一丝意外,“没想到……这个孩子终于成长了。” 皇帝点了点头。 太后忽然直起身来,转过头看着皇帝,“对了,陛下,我这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皇帝被她这副模样勾起了兴致,侧过身来,笑道:“你就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是什么。” 太后嘴角的笑意怎么都压不下去,微微倾身向前,“今天太医给泉溪诊脉,她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 皇帝坐直了身子,声音里满是惊喜和不可置信,“太好了!我们有孩子了!” 太后低下头,嘴角弯着,语气带着几分羞涩和期待,“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皇帝笑了笑,“不管是男是女,我都喜欢。” …… …… 玄武国 新帝站在高台上,他望着台下整装待发的士兵,望着那一排排整齐的队列,心中充满了自信。 天下,迟早是他的。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86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17 第三世 玄武国, 早朝 文武百官分列两侧,新帝高坐在龙椅上。 殿外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内侍双手捧着一封急报,小跑着进了大殿, “启禀陛下!前线急报, 大军连拔杨国三座重镇, 敌方主力溃退,先锋已直指杨国国都!” 新帝从龙椅上站起身来,一把接过急报, 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然后仰头大笑, “好!好!好!” 老臣率先开口, “陛下运筹帷幄,知人善任,实乃我朝开疆盛世之兆, 江山社稷之福!” 有人已经开始盘算战后如何治理新得的土地, 仿佛杨国已经是囊中之物,“此战若灭杨国,可得大片沃土粮草, 充盈国库。” 新帝胸中豪情万丈,语气意气风发, “三军将士在外浴血拼杀,功在首列。待灭国功成, 朕再与诸位同庆盛事!” 满殿气氛喜乐融融,大臣们低声议论着战事。 就在这时候,殿外又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浑身是尘土的信使跌跌撞撞冲进了大殿,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双手举过头顶,“报!不好了!朱雀国……朱雀国大举入侵!” 新帝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传令兵的声音在颤抖,“朱雀国趁我军主力远征,举全国精兵突袭边境。边关守将猝不及防,连失三城……敌军一路长驱直入,现已兵临……”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新帝的脸色从红润变成铁青,“什么?!” 大臣们炸开了锅,“怎会……怎会如此?我军主力尽在杨国边境,朱雀国居然趁此大举入侵?!” 一位大臣咬着牙,脸色铁青,“朱雀国居然知道了我们行程计划,蓄意釜底抽薪!” 新帝站在龙椅前,脸色铁青。 只差一步,只差一步就可以覆灭杨国,此刻停战,这大半年的心血和谋划,尽数付诸东流! 他的心在滴血。 可他不能不回头。朱雀国的铁骑正在他的国土上横冲直撞,每拖延一天,就多一些无法挽回的损失。 他闭上了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再睁开时,“传朕旨意,远征主力,全军即刻拔营回师!” 殿内的大臣们面面相觑,但所有人都知道,这是眼下唯一的选择。 信使叩首领命,爬起来转身就跑,脚步声在殿外迅速远去。 新帝缓缓坐回龙椅上,身子往后一靠,像是一瞬间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 …… …… 宫里,午后 凌云志把门关上,转过身来,看着面前站着的银水和小全子。 两人的脸上都带着几分疑惑,不知道主子忽然把门关得严严实实是要做什么。 凌云志在桌边坐下,“再过几天我会离开皇宫,你二人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 银水和小全子大惊失色。 银水的声音一下子拔高了,“离开皇宫?娘娘,您要去哪儿?” 凌云志的语气平静,“你们也知道,我并非是玄武国的人。我自然是要回家的。不过我要是贸然离开,你们两个留在宫里,必定会受到牵连。你们两个愿不愿意和我一起离开?” 银水盯着凌云志看了好一会儿,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娘娘……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是认真的。”凌云志显得沉稳而笃定。 银水沉默了片刻,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愿意。不过……我并非是想跟随娘娘您。我是想离开皇宫,回我自己的家,进宫这么多年,我想家了。” 凌云志点了点头,没有多问,她转过头看向小全子。 小全子哭丧着脸,“奴才好不容易才进了宫,想着这辈子能在宫里混口安稳饭吃,曲太妃您可把奴才害惨了……” 凌云志看着他,嘴角微微弯了一下,“等你跟我回了朱雀国,我安排你进朱雀国的皇宫,让你当内侍总管。” 小全子闻言愣了一下,用袖子胡乱擦了一把脸,抽了抽鼻子,“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小全子用力点了点头,“娘娘你去哪儿,奴才就去那儿!” 银水又问:“娘娘,咱们怎么逃出去?” 凌云志从梳妆台里取出一对玉镯,“这是我仅剩的一点嫁妆了。你们俩拿着,去贿赂采办的总管。出了宫就别回来了,去找一个人,她会帮你们的。” 银水接过首饰,攥在手心里,“那你呢?” 凌云志站起身来说,“银水,你给我找一套丫鬟的衣裳。你们离开宫之后,晚上我会自己逃出去。我从前略学过一点武艺,逃出去绰绰有余了。” 银水和小全子对视了一眼,紧张点了点头。 半个时辰后 银水和小全子出现在了负责采办的总管太监面前。 银水脸上堆着讨好的笑容,双手将玉镯子递了过去,嘴里说着早就编好的话。 总管太监接过首饰,在手里掂了掂,又看了看银水和小全子,脸上露出几分疑惑,“你们俩都是曲太妃的宫人。你们俩要是出去采买,谁伺候曲太妃?” 银水不慌不忙,“回公公,娘娘近日身体不适,要在殿中闭门静养,不需近身伺候。她亲口准了我二人一同外出采买。” 总管太监沉吟片刻,目光在银水脸上转了两圈,终于点了点头:“罢了,既有太妃娘娘准了。切记,日落之前携采买货品回宫销账,不可在外无故逗留。” 他从腰间解下一块腰牌,递了过去。银水双手接过,恭恭敬敬行了一礼,转身带着小全子走了。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透,银水和小全子汇入了出宫采买的队伍中,低着头,离开了宫城。 夜里 凌云志换上了宫女衣裳,她对着铜镜照了照,眉眼低垂,看上去和宫里任何一个宫女没有什么区别。 玄武国这座皇宫原本是城主府改建而成,宫墙不如大一统的皇城那般高大巍峨。 她早就踩好了点,后宫西北角有一处闲置的花圃,常年无人打理,荒草长得有半人高,紧挨着外墙的地方长着一棵老树,枝干粗壮,斜斜伸向墙外。 凌云志双手攀住老树的枝干,脚蹬着树干上的节疤,一点一点往上爬。 墙外是一条窄巷,巷子里黑黢黢的,什么也看不见,凌云志翻身跳了下去。 她落在墙角,屏住呼吸,等了一会儿,四周没有任何动静,站起身来,脱掉了外面的宫人衣裳,露出一身深色的粗布衣裳。 按照记忆里地图的位置,快步朝城东走去。 药铺在一条巷子里,院墙不高,凌云志往后退了两步,助跑翻墙,动作一气呵成。 落地的时候踩到了知道什么东西,凌云志哎哟一声,摔在地上。 屋里的人听到了动静。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个黑影从屋里闪了出来,手里握着一把柴刀,刀刃在月光下泛着冷白的光。 那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身形瘦削,面容黝黑,她举着柴刀,刀尖对准了凌云志,“谁?” 凌云志举起双手,“别冲动,你是杨掌柜吧?我是曲太妃。” 杨掌柜的目光在凌云志脸上来回扫了几遍,像是在辨认什么,“你居然真的从宫里跑出来了。” 凌云志放下手,拍了拍衣襟上的灰,问:“我的那两个朋友呢?” 柳掌柜双手抱在胸前,“你说的是你的那个宫女和太监?我把那两个人藏在地窖里了。明天你跟着我们一起出城。” 凌云志紧绷的肩膀微微松了下来,长长松了口气。 …… …… 翌日 天边才泛起鱼肚白,柳掌柜就已经在院子里忙活开了。 几只半人高的木箱整码在板车上。 凌云志弯腰钻进了木箱的夹层。 夹层很窄,只够一个人蜷缩着侧躺,四周是粗糙的木板,鼻尖抵着箱壁,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药材气味。 银水和小全子也分别钻进了另外两只木箱,柳掌柜将夹层的盖板合上,又铺上一层药材做遮掩,从外面看,任谁来看都是一箱满满当当的草药。 凌云志蜷在黑暗中,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城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进出的行商和赶集的百姓挤在城门两侧。 守卫挨个查验。 柳掌柜赶着板车排在队伍中间,守卫走上前来,接过柳掌柜递上的文书,翻开来看了看,又抬起头打量了一眼板车上的几只木箱,“箱子里是什么?” 柳掌柜笑着跳下板车,掀开盖子,一股浓郁的药味扑面而来,“都是药材,给城外村镇送去的。” 守卫摆了摆手,“走走走。” 柳掌柜盖上箱子,赶着板车慢悠悠出了城门。 板车走了大半个时辰,在一处村镇的停了下来。 柳掌柜打开箱子,新鲜的空气涌进来。 凌云志从夹层里爬出来,大口的吸着新鲜空气。 银水和小全子也先后从箱子里钻出来。 凌云志注意到路边站着一个四五十岁的药农,背着竹篓,腰间别着一把柴刀,脚上蹬着草鞋。 他身旁站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同样背着竹篓,辫子粗又长,好奇地打量着从箱子里爬出来的几个人。 柳掌柜介绍道:“这是附近的药农,熟稔山野小路,比官道偏,官兵不会往那些地方去。他会带你们走山路,离开这里。” 药农朝凌云志点了点头,“天色不早了,走吧。” 凌云志朝柳掌柜抱拳道了谢,柳掌柜摆了摆手,赶着板车掉头往回走了。 凌云志三人跟着药农父女俩进了山。 山林越来越密,身后的村镇早已看不见了,连来时的路都被树木和藤蔓遮得严严实实。 凌云志回头看了一眼,什么也看不见。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87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18 第三世 杨国 玄武国将士大营。 将军卸了半副甲胄, 靠在椅背上,面前摊着一幅杨国的地图,图上标注着三座已攻克的城池。 账外偶尔传来士兵的笑声,连日来的连胜让整个军营都弥漫着一种志得意满的氛围。 粮官掀帘进来, 手里捧着一本账册, “将军, 下官清点了杨国城中的口粮,口粮勉强够用,饲马草料更是寥寥无几, 只怕撑不了几日。” 身旁的副将眉头微蹙, “按常理不该缺粮缺到这般地步, 城中仓储如此之空, 恐怕有蹊跷。” 将军闻言,抬起头看了副将一眼,嘴角微微一撇, “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此地本就是女子主事的邦国, 素来重耕织轻武备。妇人掌国,心思全在民生日用上面,哪里懂得囤积军马草料?先前她们节节败退, 连人吃的粮食都要匀着度日,自然顾不上养马囤草了。” 他端起茶碗喝了一口, 摆了摆手,“休整两日, 便可长驱直入,直捣腹地。到那时候,粮草草料,要什么有什么。” 这时急促的马蹄声划破了营中的宁静。 信使翻身下马, 冲进军帐,单膝跪地,双手将一封急报高高举过头顶,“将军!八百里加急!朱雀国趁我大军远征,举兵进犯边境,连夺三城!” 将军一把夺过急报,目光在纸上飞快扫过,“一群鼠辈!专拣空子作祟,实在无耻!” 将军压下心头翻涌的火气,“传令下去,全军拔营,火速班师回朝!各营清点人马,半个时辰后整队出发,不得延误!” 半个时辰后 大军启程,将军骑在马上,脸色阴沉,一言不发。 过了两个时辰,行至一条河畔附近,将军看了看天色,下令就地扎营休整。 歇足之后,队伍再度开拔。 大军沿着一条山道前进。 将军抬起头,看了一眼两侧高耸的山壁,心里忽然掠过一丝不安。 行至谷中腹地,前方的道路忽然被截断了。 断木和巨石像墙,死死封住了去路。 将军心头一沉,暗叫不好,难道是…… 下一秒,山谷两侧响起震天的呼喝声,紧接着,漫天箭矢如暴雨般倾泻而下。 谷底的人马躲闪不及,战马的嘶鸣声和士兵惨叫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惨叫声此起彼伏,顷刻间便倒下了一大片兵。 将军挥剑拨打飞来的箭矢,手臂上挨了一箭,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他强撑着没有落马,腹部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绞痛。 那疼痛把浑身上下的力气都抽空了,连握剑的手都在发抖。 他还未来得及整顿队伍,有一阵箭雨袭来。 山谷上,杨国将军的嘴角慢慢浮起一抹释然的笑意。 敌军一路高歌猛进,一路觉得杨国不堪一击,滋生轻敌之心。 她在水源中投下了慢药,在这个山谷之中设下陷阱偷袭夹击。 前方堵,后方围,两侧高地以弓箭居高临下压制。 她缓缓抬手,朝身旁的部下低声吩咐了几句话。 部下领命而去,片刻之后,杨国的伏兵开始收拢包围圈,准备彻底清剿残敌。 谷中的厮杀声渐渐稀落下去。 杨国的士兵们在谷底来回穿梭,将还活着的玄武国士兵一个一个从尸体拖出来,捆了双手集中看押。 杨国将军从山谷上走下来,弯下腰,捡起一面旗帜,手指摩挲那个图腾,那是玄武国的标记。 她的嘴角慢慢弯起一个弧度,眼底闪过一抹锐利的算计,吩咐道:“把这些甲胄和旗帜全部收好,” 副将愣了一下,忍不住问:“将军,咱们要这些旗帜做什么?” 将军拍了拍手上的灰,“做什么?当然是穿着玄武国的盔甲,打着玄武国的旗号,去敲玄武国的城门。” 副将的眼睛亮了起来,点了点头,转身去安排了。 将军站在原地,望着远方的天际线。 …… …… 玄武国,皇宫内 新帝坐在御案后,手里捏着一份折子,眉头微蹙,正看着边关送来的军报。 朱雀国的攻势比他预想的要猛。 殿外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太监脸色煞白进来,“陛、陛下,大事不好了!” 新帝放下折子,“出什么事了?” 太监伏在地上,“回陛下,昨几个……昨几个曲太妃宫里的太监和宫女出宫采买之后,一直没有回来。奴才派人去查了,采办总管说,这二人拿着腰牌出的宫,说是太妃娘娘准了的,可到了日落时分,人没回来,货也没回来……” 新帝放下折子,“这两人难道是相携逃跑了?” 太监的身子伏得更低了,“今几个……贤太妃派了宫人去找曲太妃,想商议这件事情。结果发现……曲太妃也不见了!寝宫里空荡荡的,人却不知去了哪里。问遍了周围当值的宫人,谁也没瞧见曲太妃娘娘是什么时候走的……” 新帝站了起来,盯着跪在地上的太监,“不见了?好好端端的人,怎么会不见了?” 太监身子微微发抖,一个字也不敢答。 新帝没有看他,脑子里各种念头搅在一起, 跑了? 他早就听说过这位曲太妃的事迹,当初她对死去的前夫幽王死心塌地,幽王死后,朱雀国太后劝她联姻玄武国,她当众断发明志,不肯改嫁。 只可惜事与愿违,圣旨难违,她最终还是被送上了花轿,千里迢迢来到了玄武国。 新帝的目光变得越来越阴沉。 他想到了另一件事,朱雀国怎么会如此迅速趁着玄武国出兵杨国的时机,趁虚而入? 如果没有内应,朱雀国怎么可能把时机掐得这么准? 新帝的眼睛眯了起来。 曲太妃。 她有动机,有身份,有接触情报的机会,她在宫里住了这么久,虽然只是个太妃,但耳目所及,能听到能看到的东西,远比一个普通人多得多。 “立刻下令!”新帝的声音冰冷,“封锁皇城,搜查各处城门、关卡和要道。曲太妃,务必要给朕抓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太监磕了一个头,爬起来转身跑了出去。 新帝独自坐在大殿里,端起那盏凉透了的茶,送到唇边。 这时殿外再次传来脚步声。 一个信使踉跄闯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陛下!大事不好了!” 新帝的心往下一沉,“又出什么事了?” 信使抬起头,“主力大军……大军行至山谷,遭杨国伏兵前后夹击,将士们被困在谷中,进退不得,死伤无数……全线溃败!主将生死不明,三万人马十不存一……” 新帝的嘴唇微微张了一下,没有说出话来。 信使咽了一口唾沫,继续说下去,“敌军随后……换上我军的甲胄,打着我方的旗号,伪装成败退的残部,骗开了边境城门。边城守将未曾防备,开门接纳,结果……结果敌军蜂拥而入,边城已然失守!” 新帝脸色苍白,像是在自言自语,“两面受敌……腹背受困……” 话音落下,满殿的侍从和内侍都屏住了呼吸,所有人都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恨不得把自己缩进墙壁里去。 短暂的沉默之后,新帝抬起了头,“传朕旨意!各城坚守城池,不得轻易出战,不得与敌军在城外野战争锋!再传令余下所有关隘,盘查往来之人务必细致,每一个进城的人都要仔细查验身份文书,但凡形迹可疑者,一律拿下,先押后审,宁可错抓,绝不放过!” 他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即刻抽调兵马,分两路驰援边境,拼死守住疆土,一寸都不能再丢了!” 命令传下去。 新帝缓缓坐回椅子上,身子往后一靠,像是浑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一样。 …… …… 由于杨国那边正在激战,朱雀国也在边境与玄武国打得不可开交。 凌云志一行人往玄武国旁边的小国燕国前进。 只要到了燕国,再花一些功夫,就能回到朱雀国的地界。 路过一个岔路口时,银水忽然停住了脚步。 她站在路边,望着那条小路,“往那方向再走小半炷香,就是我家了。” 凌云志和小全子也跟着停了下来,顺着银水的目光望过去,那条小路弯弯曲曲延伸向远方。 凌云志三人绕过一片小树林,翻过一道矮坡,远远地看到了一座小村庄。 村庄不大,只有二三十户人家,灰瓦土墙,散布在山脚下,炊烟从每家每户的烟囱里升起来。 银水越来越激动,脚步越来越快,从走变成了跑。 她小跑着往前冲了几步,忽然又停了下来回过头,看着凌云志。 凌云志站在坡上,朝她挥了挥手。 银水的眼眶红了,她用袖子胡乱擦了一把脸,转过身去。 她越跑越远,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 凌云志站在坡上,看着银水变成了一小团影子,彻底和那个村庄融为了一体。 耳边忽然传来哭声。 她扭头一看,小全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了。 凌云志看着他,心里微微动了一下,问道:“小全子,你也想回家了?” 小全子摇了摇头,“奴才……奴才很小的时候就进了宫,爹娘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了,家在哪儿……也不记得了。奴才都不知道该想哪儿。” 凌云志转过头,望着银水消失的方向。 她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家。 可当她闭上眼睛,去回忆那个最初的家时,记忆已经变得很模糊了。 凌云志收回目光,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转过身,继续往前走,“咱们走吧。” 小全子擦了擦眼泪,跟了上去。 两人的影子在暮色中越拉越长,越走越远,最后也消失在了那条路的尽头。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88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19 第三世 燕国, 边境 一支小商队缓缓驶入了边境附近的一座城镇,车上载满了布匹和箱子,几个伙计跟在车旁,脚上沾满了泥土。 商队在镇口停了下来。 凌云志和小全子从最后一辆马车上跳下来, 身上穿着粗布衣裳, 一副普通老百姓的打扮。 凌云志走到领队面前, 抱拳行了一礼,“这一路多亏您照应,您的大恩大德, 我们主仆二人永远铭记在心。” 领队摆了摆手, “举手之劳, 不值当谢。出门在外, 谁还没个难处呢。” 他抬起手,朝镇子外面某个方向指了指,“看到那边的村子没有?村子附近有条小道, 以前我们常走那条路去那边卖货, 祝你们平安回家。” 凌云志和小全子再次道谢。 领队已经转过身去,招呼伙计们卸货。 凌云志和小全子继续踏上路程,沿着领队指的方向, 穿过了农田。 天色越来越暗,到了晚上, 凌云志和小全子悄悄走上了那条小路。 夜风很凉,凌云志走在前头, 小全子在后面跟着。 走了不知道多久,一直走到天亮。 凌云志停下脚步,弯着腰,双手撑着膝盖。 小全子跟在后面, 脸狼狈得像从泥地里滚过一遍,“到底还要走多久啊?” 凌云志直起身来,远处可以看到一个小村庄,“已经到了朱雀国。” …… …… 一个月之后,朱雀国皇宫 泉溪坐在寝宫的软榻上,一手扶着腰,一手轻轻抚摸着隆起的腹部,不知不觉孩子已经快六个月了。 殿外传来轻快的脚步声。 一个宫女掀帘进来,行了一礼,“皇后娘娘,太后娘娘召您过去,说是有喜事等着您呢。” 泉溪抬起头,看了宫女一眼,撑着扶手慢慢站起身来,问道:“是什么样的喜事?” 宫女上前一步,扶着她的手臂,“娘娘,您的姐姐历经千辛万苦,从玄武国回来了,此时正在太后娘娘宫中呢!” 泉溪抬起头,脸上露出惊讶。 太后宫里 太后坐在上首,手里捧着一盏茶,正慢慢喝着。 曲父坐在下首左侧,双手搭在膝盖上。 凌云志坐在曲父对面。 太后和曲父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说实话,谁都没有想到云亭能够活着回来。 门口传来脚步声,泉溪被宫女扶着走了进来,目光立刻就落在了凌云志身上。 凌云志站起身来,“泉溪,好久不见。” 泉溪快步走过去,一把握住了凌云志的手,上上下下打量着她,“姐姐,你走了这么远的路,一定受了不少苦……” 凌云志摇了摇头,“我不苦。” 泉溪几乎都要哭了,凌云志扶着她坐下,“这次我能回来,因为多亏了运气。” 凌云志转过头,看向太后,“姑姑,我在玄武国皇宫里有一个忠心耿耿的内侍,一路上跟着我吃了不少苦。如今我想求姑姑一件事,能否让他重回宫里,提拔他做个内侍总管?” 太后看了凌云志一眼,点了点头,“这有何难?回头我跟陛下说一声便是。” 凌云志微微欠身,又道:“多谢姑姑,还有一事相求。” 曲父盯着凌云志,流露出几分好奇。 太后问道:“是什么?” 凌云志说:“昔日我在玄武国学了些医术。如今我愿入宫充任女医女官。” 殿内安静了一瞬。 太后和曲父对视了一眼。 太后蹙眉,“你真的这么想?” 泉溪拉着凌云志的手,“姐姐,你如今好不容易回国了,何必再入宫呢?宫里规矩大,进了宫就不能随意外出了,你这不是……” 凌云志打断了她的话,“我明白。我自辗转异国后,虽然如今回了国,但毕竟……曾是幽王遗孀,又是玄武国嫔妃,免不了遭人议论。姑姑,求你和陛下说说,让我入宫吧。我在宫里做个女医,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比在外头抛头露面强。” 太后的目光在她脸上停了几秒,目光里充满了一种怜惜,她轻轻叹了口气,“也好,你进宫之后,你们姐妹两个在宫里也有个依靠,互相照应着。” 泉溪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看了看太后的脸色,把话咽了回去。 三人又聊了一会儿,说了些家长里短的话。 一旁的宫女前一步,低声提醒道:“太后娘娘,时候差不多了。” 曲父站起身来,整了整衣冠,朝太后行礼告退。凌云志也跟着站起来,朝太后和泉溪行了礼,跟着曲父走出了殿门。 出宫后 马车沿着宫道缓缓行驶,曲父靠在车壁上,声音里带着不悦,“你为何执意入宫?这样的大事,你居然连我都瞒着。” 凌云志说:“父亲,女儿如今才算是明白了,唯有手握权力,才是立足的底气。泉溪她到底还年轻,性子也软,对政治并不敏感,若是没有人在旁边提点着,迟早要吃亏。有些事情,我这个当姐姐的得教教她。” 曲父看着凌云志,目光在她脸上停了很久。 她不再是以前那个温顺的的女儿,眼里多了坚毅。 他忽然笑了,“好好好,不愧是我的女儿。” 曲父又突然收了笑容,语气变得认真起来,“你说的没错。你妹妹虽然贵为皇后,但她性子温软,胸无城府,一心只想着守着后宫安稳度日,这般心性,如何撑得起后位?如何护得住咱们整个家族?” 凌云志一脸诚恳,“女儿明白。妹妹只求安稳,那我便替她挡下风波,为家族谋前程。” 曲父很是欣慰地点了点头。 凌云志对他扯出一个微笑。 …… …… 五日之后,一道旨意送到了曲府。 凌云志被授为尚药局正八品掌药,即日入宫供职。 凌云志将旨意卷好,收进袖中,收拾好东西进了宫里。 …… …… 皇后宫里 泉溪靠在软榻上,身上盖着一条薄毯,肚子已经高高隆起。 凌云志坐在一旁,手指搭在泉溪的手腕上,指尖感受着脉搏的跳动,松开手,点了点头,“你身体很健康。胎儿全靠日常吃食滋补,你的吃食单子都取来我过目可好?” 泉溪微微颔首,抬眼示意了一下身旁的宫女。 宫女从袖中抽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双手递了过来。 凌云志接过去,纸上的字迹工整秀丽,每一餐的菜品都写得清清楚楚,连加餐的点心和羹汤都列了出来。 “这菜单营养均衡,不错。”凌云志将纸折好,放在一旁。 泉溪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但那笑容没有到达眼底,“是太后吩咐的吃食。” 这个时候,一位宫人走了进来。 她端上来一杯牛乳,放在桌上,低着头退后一步,恭敬地道:“娘娘,该喝牛乳了。” 泉溪皱了皱眉,“总觉得有一股腥气,闻着就犯恶心。可太后说了,牛乳滋补,对胎儿好,每日必须喝。” 凌云志端起那杯牛乳,她朝宫人们摆了摆手,“你们都下去吧。” 宫女们鱼贯而出,殿门在身后轻轻合上,室内只剩下姐妹二人。 “喝吧。”凌云志说,“牛乳可以补钙,胎儿骨骼生长全靠钙质。你要是缺钙,就会腿抽筋或者牙齿松动。” 泉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但她还是接过了杯子,捏着鼻子灌了下去。 凌云志看着她这副模样,沉默了几秒,“你是不是恨皇帝和太后?” 泉溪的手指不由自主攥紧了杯子。 凌云志看着她的反应,说:“那太好了,我也是。” 泉溪抬起头,瞪大了眼睛看着凌云志,目光里满是震惊和不解,“你……是因为……姑姑让你去玄武国和亲这件事吗?” 凌云志冷笑了一声,“差不多吧。而且呢,我不甘心只当个掌药。” 她往前倾了倾身子,“我在太医院能做到的最高位,也就是正八品的司药了。可那些太医就不一样了,他们最高能做到正五品。我也想做正五品,可惜,皇帝不会封我做太医。所以,他是我的敌人。” 泉溪目光带着困惑,“就因为这个?” “就因为这个。”凌云志点了点头,“就是这么简单的原因。” 泉溪盯着她看了很久,“你能做什么呢?” 凌云志伸出手,轻轻覆在泉溪隆起的腹部上,“如果你生的是男孩,他会是下一任皇帝,到那个时候你就是太后了。” 泉溪的睫毛颤了颤,自古女子掌权,最常见的办法就是成为太后,“所以你进宫……还是为了这个,你和其它人一样。” 凌云志点了点头,“我就是这样的人。” 泉溪深深叹了口气,“至少你是我姐姐,我会支持你的。” 凌云志握住了泉溪的手,“泉溪,真是感谢你。” 泉溪低下头,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忽然问了一句,“万一是女孩呢?” 凌云志没有犹豫,“那就让她当皇帝。” 泉溪忍不住笑了一声,那笑声里带着几分无奈和不可思议,“女子怎么当皇帝?” 凌云志挑了挑眉,嘴角弯起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杨国不就是?” 泉溪愣了一下。 她想到了那个传闻中以女子为尊的杨国,“可朱雀国和杨国不同。” 凌云志没有反驳,只是点了点头,“到时候,也会有办法的。”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89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20 第三世 冬天, 鹅毛大雪纷飞而下,将整座皇宫裹成了一片白茫茫的世界。 皇后宫里 泉溪躺在床上,面色苍白,额头上还挂着细密的汗珠, 头发湿漉漉贴在脸颊上。 一声嘹亮的啼哭划破了殿内的紧张气氛, 产婆熟练地托着浑身是血的婴儿道喜, “恭喜皇后娘娘,是个小皇子!” 凌云志走到床边,仔细查看了泉溪的状态, 面色虽然苍白, 呼吸虽弱但平稳, 她直起身来, 朝产婆点了点头。 产婆穿过屏风,穿过外殿,“母子平安!恭喜陛下, 是个小皇子!” 太后的脸上满是激动, 伸出手来急切招呼,“快抱过来给我看看!” 产婆笑着走上前,将怀中的婴儿小心翼翼递了过去。 太后接过孩子, 双手托着仔细查看了他的手脚,十根手指, 十根脚趾,不多不少, 关节齐全。 她又低下头,凑近了些,看了看耳朵眼睛和嘴巴,一切正常。 太后紧绷的肩膀微微松了下来。 皇帝站在太后身后, 伸手揽住了太后的肩膀,目光落在那个小小的婴儿身上,声音里满是欣喜和满足,“太好了,我们终于有孩子了。” 太后抱着孩子,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些。 产婆站在一旁,目光在皇帝和太后之间飞快瞟了一眼,随即垂下眼帘,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 太后抱着孩子逗弄了一会儿,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抬起头来,对皇帝说:“陛下,我们进去看看她。” 皇帝点了点头,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内殿。 泉溪躺在床上,听到脚步声,费力睁开了眼睛。 皇帝走到床边,看着那张苍白而疲惫的脸,声音比平时柔和了许多,“你生下了一个皇子,朕打算立他为太子。” 泉溪的嘴唇微微动了一下,声音又轻又弱,“陛下,孩子……才刚出生……” “朕心意已决。”皇帝的语气笃定而坚决,“等过两天便正式册封他为太子。” 太后在一旁笑着点了点头,又转向在场的众人,“你们照顾皇后和小太子有功,重重有赏。” 产婆和宫女语气里带着压抑不住的喜气,“多谢太后娘娘恩典!多谢陛下恩典!” 皇帝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泉溪,说:“朕还有公务要处理,你好好休息。” 泉溪微微点了点头,没有力气多说什么。 皇帝转身走了出去,太后又叮嘱了几句“好好养着”“别受风”之类的话,也跟着出去了。 皇帝回到书房时,大臣们已经候在那里了。 皇帝坐下来,“玄武国被我国与杨国两面夹击,如今已是四面受困,竟还在负隅顽抗。” 一位大臣说:“陛下明鉴,玄武国粮草短缺,兵力折损严重,一定撑不了多久。” 另一位大臣也道:“玄武国断无翻盘可能,不出三个月必降!” 众人话音刚落,一名文臣上前半步,神色迟疑,“臣……近日听闻边境流言,说玄武国暗中动用邪异术法,召来魔物助战,抵挡两军攻势。” 皇帝嗤笑一声,眉眼间满是不屑,“一派胡言!世间哪来什么魔物妖邪?不过是他们无力抗衡,便故意装神弄鬼,妄图扰乱我军军心罢了。” 大臣们纷纷点头附和,“陛下英明,流言止于智者”。 书房的门被轻轻推开,太监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陛下,国师大人求见。” 皇帝抬了抬手,“宣。” 国师走了进来,走到御案前,拱手行礼,“臣叩见陛下。” 皇帝看着他,没有多余的客套,直接问:“国师有何事?” 国师直起身来,“陛下,不知陛下可有耳闻近日坊间流言,民间有魔物出没?” 皇帝不以为意摆了摆手,“朕觉得不过是有人故意散播谣言,蛊惑民心罢了。” “陛下,这些传闻所言非虚。”国师说。 他抬手一挥,一团幽黑色的雾气从他的袖中喷涌而出,一只形态狰狞的怪异生灵站在书房中央,通体漆黑,四肢粗壮,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嘶吼声,身体周围萦绕着一层淡淡的黑气。 殿内众人皆是一惊,大臣们倒吸了一口凉气,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 皇帝目光紧紧盯着那只魔物,“原来世上……真有此物。” 国师再次挥手,那只魔物化作一团黑雾,缩回了他的袖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国师拱手道:“玄武国倚仗魔物作祟,前线将士凡胎肉身,恐难抵挡。臣愿亲赴前线,以道法镇伏魔物,助大军破敌。” 皇帝没有犹豫,当即做出了决定,“准奏。朕命你即刻动身,务必除此祸患。” 国师深深一揖,“臣定不负陛下所托。” …… …… 三朝宴 大臣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杯盏相碰的声音清脆悦耳。 皇帝坐在上首,太后坐在他身侧位置。 泉溪抱着小皇子坐在皇帝的另一侧,她今日的气色比前几日好了许多,看上去恢复得不错。 大臣们依次上前祝贺,送上各式各样的礼物,琳琅满目在殿中摆了一大片。 每个人都说着祝贺词,“恭喜陛下喜得龙子”“皇子殿下福泽深厚”“天佑朱雀,国运昌隆” 趁着一个大臣退下的空隙,泉溪环顾了一下殿中的大臣们,目光从左扫到右扫了一圈。 她眉头微微蹙了一下,侧过头问皇帝,“陛下,怎么不见国师大人?” 皇帝端起酒杯又饮了一口,“国师前天一大早就出发去了前线,镇压魔物。” 泉溪轻轻“哦”了一声,声音里带着一丝掩不住的失落。 皇帝没有关注她的情绪,太后却注意到了。 她放下手中的酒杯,微微侧过身子,目光落在泉溪脸上,“皇后,你怎的突然问起国师?” 泉溪抬起头,嘴角扯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没什么。只是原本想着……想请国师给孩子祈福镇煞。孩子刚出生身子弱,总想求个平安。” 皇帝点了点头,随口接道:“等国师回来之后,再让他为皇儿祈福便是,也不急在这一时。” 泉溪点了点头。 等所有大臣献完礼,皇帝忽然站起身来,端着酒杯,“朕已经决定,立朕刚出生的皇儿为太子,即日昭告天下!” 殿内安静了一瞬。 皇帝又接着说:“朕今日立下储位,意在安定朝野人心,稳固国基。往后众卿当同心辅佐。” 大臣们纷纷站起身来,举杯相庆,“陛下英明,太子殿下千岁”。 泉溪抱着孩子,“陛下,臣妾身体不适,想先回宫休息。” 皇帝正在兴头上,闻言摆了摆手,“好好休息,身体要紧。” 泉溪没有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宴席。 走过一条长长的游廊,游廊的尽头,一个人影从对面的方向走来。 那人穿着一身官袍,身材颀长,面容清秀,眉宇间带着一股子书卷气。 泉溪差点与他迎面撞上,抬起头的一瞬间,泉溪的脚步顿住了,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地上。 是王家公子。 王公子愣了一瞬,随即反应过来,“臣……叩见皇后娘娘。” 泉溪站在他面前,把孩子交给乳母,说:“你们先回宫。” 乳母愣了几秒,抱着孩子走了。 泉溪看着他的背影,轻声喊道:“王大哥。” 王家公子的身子一颤,“皇后娘娘……君臣有别,您这么称呼属下不合适。” 泉溪的眼泪掉了下来,“王大哥,可我还想着你……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我……” 她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 王家公子低着头,沉默了很久。 泉溪差点以为他不会回答了,王公子深吸了一口气,“皇后娘娘,臣发誓此生不娶,愿……” 一个身影从廊柱后面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泉溪惊了一下,转过头去,眼底闪过一丝恐惧。 “别怕,是我。”凌云志从阴影中走出来,目光在两人脸上扫了一圈。 泉溪长长松了一口气,“原来是姐姐……吓死我了。” 凌云志看了王家公子一眼,“你们两个还要说会儿话吗?我帮你们放风。” 王家公子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额头上已经沁出了细密的汗珠,朝凌云志作了一揖,又朝泉溪深深弯下腰去,“臣……臣先告退了。” 他转身就走,几乎是逃一样消失在了游廊的尽头。 泉溪望着他消失的方向,她用手帕擦了擦眼泪。 凌云志走上前,挽住了泉溪的手臂,带着她往回走。 回到皇后宫中,凌云志让宫人们都退了下去。 殿门关上,室内只剩下姐妹两人。 泉溪坐在软榻上,“姐姐,你一定要帮我保密……” 凌云志在她身边坐下,“你别怕,我帮你保密。” 她的声音带着几分冷意,“咱们的姑姑和表哥□□的事,传得人尽皆知,我在玄武国时都能听到风言风语。大臣们心知肚明,睁只眼闭只眼,只不过因为咱们的表哥是皇帝,没有人敢说而已。等你以后有了权势,你纳十个百个男宠,都没有人说你。” 泉溪愣了一下,随即忍不住笑了一声,很快收敛了笑,“会有那么一天吗?” 凌云志看着她,脸上流露出疲倦之色。 作为一个快穿者,穿越过是十几个世界,可这一个任务世界,是她经历过的最麻烦的一个,她都忍不住感觉到了厌烦。 她轻声道:“会的。咱们需要再忍忍。” 泉溪抬起头,伸出手,握紧了凌云志的手。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90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21 第三世21 御书房内 皇帝坐在御案后, 手里捏着一份刚送来的折子。 一位将军跪在御案前,“陛下,玄武国皇帝不逃不降,破城之后, 末将率军搜遍了整座皇宫, 在他的寝殿中发现他时, 他已在殿中自缢身亡。” 皇帝放下折子,冷笑一声,“自缢殉国?那个玄武国皇帝……倒是有几分骨气。” 这个时候, 太监走进来, “陛下, 国师大人求见。” 皇帝抬手, “让他进来吧。” 门帘被人从外面掀开,国师走了进来。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的女子,穿着一身素青色的衣裳, 面容清秀, 眉目间带着一股沉静和从容。 国师和身后的女子行礼。 皇帝抬手,“国师平身。这次能攻下玄武国,国师之功占其大半。玄武国倚仗邪术魔物负隅顽抗, 若非国师,此战势必死伤无数。” 国师垂首躬身, “陛下谬赞,臣愧不敢当。肃清魔物, 并非臣一人之功。前线将士浴血厮杀,出生入死,个个功不可没。臣不过是尽了本分而已。” 他顿了顿,侧过身, 微微抬手,示意了一下身后的女子,“再者,此番能剿灭魔物,臣身旁的这位女术士出力极多。若无她,此战绝不会如此顺利。” 皇帝的目光落在国师身侧的女子身上,微微眯了一下眼睛,“哦?朕倒是听闻,此番边境有一位仙姑暗中相助,军中将士多有传颂,你难道就是民间传说的那位山月仙姑?” 女子闻言上前,“陛下谬赞。草民不过略通粗浅术法,仙姑二字是百姓过度称颂,草民实在不敢当。” 皇帝笑了,他又打量了那女子几眼,目光在她脸上停了片刻,忽然觉得这张脸有些眼熟,“仙姑是哪里人?” 山月仙姑说:“回陛下,草民是王城本地人,曾在曲府做过丫鬟,跟随曲家大小姐陪嫁进幽王府。” 皇帝恍然大悟,“你是云亭以前的丫鬟!朕想起来了,当初云亭远嫁玄武国,你留在了京城,后来便没了消息。原来是你!” 山月微微点了点头,“草民离开曲府后,回了家乡,偶然经历了一些奇遇,阴差阳错学会了术法。不曾想竟能在此番战事中为国效力,也算是……天意使然。” 皇帝连连点头,“好好好,太好了!太后她们见到你,一定会惊喜。你不知道,云亭如今在宫里做女官,她若是知道你回来了,怕是要高兴坏了。” 山月的睫毛微微颤了一下,“草民……也时常想念云亭小姐。” …… …… 太后宫 太后坐在上首的软榻上,手里捧着一盏热茶,目光落在殿中央那个小小的身影上。 小太子刚满一岁,虎头帽上两个毛茸茸的耳朵随着他的晃动一颤一颤的,像一只圆滚滚的小老虎。 乳娘蹲在他身后,一只手小心翼翼扶着他的腋下,另一只手虚虚护在他的胸前,生怕他摔了。 小太子的小脚踩在铺了厚毯的地面上,颤颤巍巍走路,好奇打量着众人。 凌云志站在一旁,泉溪坐在太后下首的椅子上,身子微微前倾,盯着自己的孩子。 小太子终于走到了太后的跟前,伸出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抓住了太后的裙摆。 太后心都要化了,弯下腰一把将小太子抱了起来,搂在怀里亲了一口,“这孩子,真是越发可爱了。” 太后抱着小太子颠了颠,“不知不觉,这孩子也一岁了。正好国师也回来了,让他周岁宴上给孩子做法祈福。国师道法高深,有他祈福,孩子一定能平平安安长大。” 泉溪点了点头。 殿外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一个太监走进来,跪在门口,“启禀太后娘娘、皇后娘娘,玄武国国破,我军大获全胜!” 太后坐直了身子,泉溪的眉梢微微动了一下。 太监继续说道:“陛下口谕,届时玄武国的贵族女眷将被押解回京,安置在后宫充任杂役。” 太后听了这话,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杂役? 小太子出生前,宫里物色乳母人选,名单中有两位罪臣女眷,她发现之后直接划掉了人选。 作为一个穿越者,她不太能接受古人这种把敌国女眷、或是罪臣抄家后女眷进宫当杂役的安排,就不怕她们怀恨在心蓄意报复吗? 太后垂下眼帘,手指在茶盏上轻轻摩挲着。 凌云志忽然开口,“我在玄武国的时候,有一次被那个疯帝的猎犬咬伤,险些丢了性命。当时多亏了玄武国的公主出手救治,医术很是高明。只是不知道如今国破城毁,那位公主……现在怎么样了?” 太后抬起眼,看了凌云志一眼,“哦?还有这事?” 泉溪听了,身子往前倾了倾,目光落在凌云志脸上,“姐姐,既然那位公主懂医术,不如让她在你手下做事。你如今是掌药,她若能来帮你,岂不是两全其美?” 太后皱了皱眉,语气里带着几分谨慎,“这有些不妥吧?毕竟是敌国公主,身份敏感,若贸然安排在尚药局,只怕朝中大臣会有议论。” 凌云志点了点头,“太后娘娘,臣倒是有个想法。” 太后看着她,微微抬了抬下巴,示意她说下去。 凌云志往前走了一步,“自古女医稀少,民间女子患了女子病,往往羞于启齿不敢求医,小病拖成大病。臣想在京城建一所惠民医馆,专治女子之病,只收女病人,只用女大夫。那些玄武国的贵族女眷大多识文断字,聪慧过人,若是让那位公主教她们医术,待她们学成之后,通通送进惠民医馆当女医填补了民间女医的空缺,还能让天下女子有病可医,岂不一举两得?” 太后若有所思。 这大概就类似现代的妇产科医院? 她用一种欣慰的眼光望向凌云志,“你的主意好。回头我禀明了皇上,就按你说的做。” 凌云志微微欠身。 小太子在太后怀里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乳娘连忙上前接过去,轻声哄着。 …… …… 周岁宴 殿中央铺着一块巨大地毯,地毯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物件,笔墨纸砚、经书印章、弓箭刀剑、金银珠宝、长命锁、乐器等。 这些物品都比寻常的小很多的童式款式,琳琅满目围成一个圆圈。 小太子被乳娘放在地毯中央,他站在那一圈物件的正中间,胖乎乎的小手攥着拳头,左看看右看看,眼睛里满是好奇和茫然。 殿内安静了一瞬,皇帝、太后、皇后和所有的大臣都屏息凝神,目光落在这个刚满一岁的孩子身上。 小太子愣了好一会儿,迈开小腿,跌跌撞撞朝前方走去。 他低下头,抱住了一个小砚台的一角。 见此,大臣们纷纷拱手道贺,“砚乃文房至宝,太子殿下抓了砚台,将来必定是勤学贤明、心怀天下的仁君!” “太子殿下独独选了砚台,可见天资聪颖,志向高远!” 皇帝坐在上首,端着酒杯,脸上笑容灿烂。 国师和山月仙姑从殿外走了进来。 两人走到殿中央,在小太子面前站定,为太子祈福求平安。 泉溪坐在皇帝身侧,目光追着国师的动作,国师的视线在某个瞬间不经意扫过来,与她四目相对。 泉溪的心跳漏了一拍,飞快别过脸去。 太后的目光落在了山月仙姑的脸上。 她低声询问皇帝,“这位仙姑好生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 皇帝哈哈大笑,“你不认识了?这是云亭以前的丫鬟啊!当初云亭远嫁玄武国,她留在京城,后来回了家乡,不知怎的学了术法,此番边境之战,她屡破妖邪,立下了大功。” 太后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一些,重新打量了山月一番,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 …… 晚上,月色如水 泉溪披了一件斗篷,独自坐在寝宫后院的凉亭里。 面前的石桌上放着一架古琴,琴身漆色乌黑发亮,她伸出手,指尖落在琴弦上,乐曲从她指下缓缓流出。 不远处,一道笛声响起。 那笛声来得很突然,却精准接住了她乐曲的旋律。 泉溪的手指一顿,琴音戛然而止。 笛声还在继续,发现琴声停了,也停了下来。 四周恢复了寂静,只有夜风穿过的声音。 泉溪站起身来,循着笛声传来的方向走去,走过一条碎石小径,她看到了一个人。 月光下,国师站在一棵树下。 他看到了她,微微一怔,随即躬身行礼,“皇后娘娘。” 泉溪站在他面前,隔着三步的距离,“一年多没见,我真想你。” 国师的睫毛颤了一下,“皇后娘娘,我也是。” 泉溪往前走了一步,缩短了两人之间的距离,“你带我私奔吧。” 国师的脸上露出犹豫。 泉溪看着他的表情,自嘲笑了一声,“你也不过如此……连骗我都不肯。” 国师忙说:“皇后娘娘,不是你想的那样……” 泉溪打断了他的话,“既然你不想带我私奔,那就帮我杀了皇帝和太后。” 国师脸上露出惊讶之色,“你……” 作者有话说: 无 190-200 第191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22 第三世 御书房 国师走进来时, 皇帝正坐在案后,手里捏着一只青瓷小瓶,正低着头端详着什么。 国师行礼道:“臣参见陛下。不知陛下召臣前来,有何事?” 皇帝抬起头, 将手中的青瓷瓶往前推了推, “山月仙姑献上了一些丹药。朕一向不信这些东西, 你替朕查验一番。” 国师上前几步,双手接过那瓶丹药。 他将瓶口凑近鼻尖,细嗅药香, 又倒出一粒丹丸置于掌心, 端详了片刻, 又将丹丸凑近鼻尖嗅了嗅, 然后抬起头,“回陛下。此丹用料皆是上等药材,药性中正温和, 乃是固本益气的养身丸药, 长期服用有益无害。” 皇帝闻言,紧绷的肩膀微微松了下来,“如此便好。” “仙姑心怀苍生, 一心向善,陛下大可放心。”国师拱手。 “朕知道了。”皇帝点了点头, 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退下了。 国师躬身行礼, 转身走出了御书房。 离开之后,他转身就去寻山月。 山月正坐在窗下看书,听到动静抬起头来,看到国师那张阴沉的脸。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 国师已经走到她面前,“你为什么要给陛下的丹药里下毒?” 山月的手指攥紧了书卷,“你都知道了?” 国师盯着她,“这次我没有戳穿你,是看在你我昔日曾并肩作战的情谊上。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谋害陛下?” 山月沉默了几秒,“我不是你,我并不忠心于皇上。” 国师眉头蹙起,“陛下勤政爱民,宵衣旰食,为天下苍生安定、为边境平定战乱殚精竭虑,从无半分懈怠。这样的君主,你有什么理由谋害陛下?” 山月说:“我没觉得陛下很爱民,他怎么能体会到百姓的辛苦?” 国师的脸色变了变,深吸一口气,“陛下他虽然高高在上,但他时刻饱受着世家大族的试探和夺权。每一道旨意、每一项政策的背后都是与世家的角力与博弈。换而言之,陛下是和百姓站在一起的,一同对抗世家。” 山月愣了几秒,“你疯了。” 国师没有再说话,“你好自为之吧。” 他推开门,走了出去。 …… …… 晚上,月色依旧。 泉溪在凉亭里等着,手里没有琴。 国师的身影从夜色中走出来,脚步比平时重了一些,脸上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 泉溪看着他,关切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国师沉默了片刻,将白天的事一五一十说了,“我觉得她还有同伙。” 他说完,目光落在泉溪脸上,等着她的反应 泉溪听完,愣了好一会儿,“陛下死了,我的儿子就能提前登上皇位。他当了皇帝,我就是太后了。到了那个时候,再也没人能管我了。” 国师的声音带着一种深深的失望,“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想的。” 泉溪看着他,“我又不是因为喜欢陛下才嫁给他。我在这桩交易里赔上了自己的一生,难道连为自己争取一点什么的资格都没有吗?” 她往前走了一步,伸出手,拉住了国师的袖子,声音放柔,“帮我这一次。事成之后,我定不会亏待于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国师伸出手,将她的手从自己袖子上拿开了,“我是臣子,陛下是君王 臣食君之禄,便当忠君之事。于情于理,无论何种缘由,臣子都不该加害君王,此事……恕臣绝不能应。” 他松开她的手,转过身,朝夜色中走去。 泉溪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忽然提高了声音,“你站住!” 国师的脚步顿了一下,没有回头。 “你与君王的妻子暗中往来,如今却在这里跟我讲什么忠君?”泉溪的声音在夜风中微微发颤,“你不觉得可笑吗?” 国师迈开步子,继续往前走。 泉溪站在原地,望着他消失的方向,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 …… 皇后宫里 泉溪的额头上还是沁出了一层细密的薄汗,在殿中来回踱步,“国师会不会把这件事……禀报给陛下?” 凌云志坐在一旁,“他要是想告发的话,山月早就被抓起来了。还能等到现在?他既然放过了山月,就不会再去告发你。” 泉溪的脚步顿了一下,眉头还皱着,她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殿外忽然传来宫女的通传声,“皇后娘娘,山月仙姑求见。” 泉溪和凌云志对视了一眼。 泉溪深吸一口气,整了整衣襟,恢复了往日的从容和镇定,“让她进来。” 山月走了进来,行了一礼,直起身时,飞快使了个眼色。 凌云志心领神会,站起身来,朝殿内的宫人们摆了摆手,“你们都退下吧,这里有我伺候着。” 宫人们鱼贯而出,殿门在身后轻轻合上,殿内只剩下三个人。 泉溪看着山月,声音里带着几分急切和不安,“山月,你有什么事儿?” 山月走上前,将手中的信递了过去,“不知皇后可有听说,今早国师大人已经向陛下请辞,说是要去民间游历,修身养性,不再过问朝堂之事。” 泉溪愣在了那里,“什么?” “这是国师临走前,托我转交给皇后娘娘的信。”山月将信递到泉溪面前。 泉溪接过信,她抽出信纸,展开来。 “昨夜皇后娘娘所言,臣想了整整一夜。说到底,这都是你们皇室内部、朝堂外戚的纷争罢了。我本就是外人,夹在你们皇族争端里,进退不得,我不愿掺和这些皇家夺权算计。如今朝野安稳,思来想去,我决意辞去国师之位,即刻离开王城,四处云游游历。 “昨夜之事,我绝不会对外吐露半个字。往后宫中朝堂所有纷争,我一概不参与、不过问。 “还请皇后娘娘好自为之。” 泉溪的呼吸急促起来,盯着那封信看了很久,用力揉成了一团。 山月看着她,带着一丝紧张的小心翼翼问,“皇后娘娘……您怎么了?” 泉溪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来,“没事。我们不会有事的。” 凌云志垂下了眼,在心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幸好,原剧情里的这个搅屎棍国师提前走了。 …… …… 御书房 太后带着宫女来到御书房。 守在门口的太监远远看到她,连忙弯腰行礼。 太后放缓了脚步,问道:“陛下在里面会见大臣吗?” 太监点了点头,“是,几位大臣刚进去不久,怕是要商议一阵子。” 太后微微颔首,语气里带着几分关切和无奈,“这几日,每天见不到陛下的面,想必一定是公事繁忙。本宫做了牛乳芋圆羹,请公公待会儿端进去给陛下。” 太监双手接过宫女手中的食盒,躬着身子应了一声,“近日陛下政务繁忙,这两日身子也略乏了些,幸好都在服用山月仙姑进献的调养丹药呢。仙姑说那丹药补身安神,陛下用了之后精神确实好了不少。” 太后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 作为一个穿越者,她太清楚古代的丹药里里有什么。 朱砂、水银哪一样不是要命的东西? “丹药?”太后紧张问道,“陛下吃了多久了?” 太监回忆了一下,答道:“大概……有一个多月了。陛下日日服用,从不间断。” 太后听完,没有说什么,只是将食盒从太监手里又拿了回来,“本宫在这儿等着就好。本宫要亲自和陛下谈谈。” 不知道过了多久,殿门终于打开了。 几位大臣鱼贯而出,看到太后站在门口,纷纷愣了一下,随即弯腰行礼。 太后提着食盒走进了御书房。 皇帝正揉着眉心,脸上带着几分疲惫,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太后,微微一愣,眼底闪过一丝意外,“你怎么来了?” 太后将食盒放在御案上,打开盖子,“我做了一碗牛乳芋圆羹给你吃。” 一旁的太监连忙上前一步,“陛下,太后娘娘在外面等了您许久。” 皇帝伸出手,拉过太后的手,“这些吃食,让下人送过来就行了。你何必亲自跑一趟,还在外面等那么久?别累着自己。” 太后微微一笑,将手抽回来,亲手将碗和勺子摆好,“快尝尝,凉了就不好吃了。” 皇帝拿起勺子,舀了一口送进嘴里。芋圆软糯,甜而不腻,“好吃,比御膳房做的好。” 太后朝殿内的太监和宫女们挥了挥手,宫人们退了下去。 她看着皇帝,“陛下最近是不是在服用丹药?” 皇帝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是,朕用了之后精神确实好多了。” 太后的眉头皱了起来,“丹药可吃不得,经常吃,会损伤身体。” 皇帝放下勺子,“这是仙姑制作的丹药,她怎么会害朕呢?仙姑屡次在边境立下大功,若想害朕,何必等到现在?” 太后深吸一口气,“陛下,我是从未来来的人,丹药大多添加了朱砂、水银等重金属,日子久了,肾脏受损,器官衰竭。” 皇帝听完,忽然笑了一声,“朱砂、水银有毒,朕当然知道。你以为朕是那种随便什么丹药都往嘴里塞的昏君吗?” 他放下勺子,语气笃定,“朕特意让国师查验过这些丹药。国师说,丹药用料皆是上等药材,药性中正温和,是无毒的养身丸药。” 太后半信半疑,“你说的……可是真的?” 皇帝说道:“那当然。国师的本领,你还不信吗?” 太后亲眼见识过国师的道法,国师说的话,她相信。 她长长吐出了一口气,“既然国师查验过,那便罢了。” 她顿了顿,又板起脸来,“不过以后,可不许再吃了。什么丹药都不要吃,一日三餐好好吃饭,比什么都强。” 皇帝笑着点了点头,“好好好,朕答应你,以后再也不吃丹药了。朕若再吃,任凭你处置。” 太后满意笑了,站起身来,整了整衣襟,转身走出了御书房。 回去的路上,她的脑子想到了那个已经辞别离京的国师。 其实她早就发现了,泉溪和国师之间有一些不同寻常的暧昧。 那些目光的交汇,那些欲言又止的表情,那些在人前刻意保持的距离…… 国师此番突然辞别,恐怕和泉溪脱不了关系。 太后走在宫道上,嘴角弯起一个笑容,她不由在心里感慨,泉溪那孩子,艳福不浅。 皇帝的正宫皇后之位坐得稳稳当当,还有国师那样的男人暗中倾心,听说还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王家公子,这么多年了还不肯娶妻。 这三个男人每一个都样貌出众,泉溪这丫头吃的真好。 太后摇了摇头,加快脚步回了自己的寝宫。 …… …… 御书房里 太后离开之后,皇帝坐在御案后,取出那只青瓷小瓶。 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听过一个广为流传的传说。 曾有一个年轻女子来到一个村庄去找一位老人。 那老人看到她,惊讶得合不拢嘴,问她,你都已经快一百多岁了,为何看着还如此年轻? 女子笑了笑,说自己得了成仙之道,已经超脱了凡人的生老病死。 她走的时候,如同仙子一般,凌空飞起,衣袂飘飘,消失在天际。 村民们目睹一切,惊讶不已。 皇帝小时候只当这是个民间传说,从来没信过。 可是后来魔物出现了。 那种只存在于志怪小说里的东西居然是真的。 既然有魔物,那就应该有仙人。 他盯着手中的青瓷瓶,他要长命百岁,永远活着。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92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23 第三世 太后宫里 皇帝来到太后宫里时, 太后正靠在软榻上看书,见他进来,放下手中的书卷,问道:“陛下, 你怎么这么久都没来了?” 皇帝在她身侧坐下, 伸手揽过她的肩, 语气里带着几分疲惫和无奈,“最近公务繁忙,前朝的事情一件接一件, 抽不开身。” 太后伸出手, 指尖轻轻碰了碰他的脸颊, 语气里带着几分心疼和关切, “难怪最近你看着瘦了那么多,一定是累坏了。你看你这下巴,都尖了。” 皇帝握住她的手, 放在膝上, “不辛苦。这一切都是为了天下,为了咱们的江山社稷,再累也值得。” 他顿了顿, 目光落在太后脸上,语气认真, “朕今日来,是想和你商量件事。小太子也快三岁了, 正是开蒙的年纪,是时候该给他挑一位老师了。你说,朕该让谁来做他的太傅?” 太后摇了摇头,“前朝之事, 我不懂。朝中大臣谁学问好、谁品行端,陛下心里比我清楚,我哪里插得上嘴。” 皇帝看着她,“你不是常常说,你是来自未来的人吗?见识广学问多,你亲自教导太子如何?朕想来想去,这天底下,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了。” 太后笑着推了皇帝一把,“我可不会教孩子,你呀,别打我的主意了,还是老老实实从朝中挑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大臣吧。”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你倒是提醒我了,再过两个月,就是小太子的三岁生日了,该给他办一场生日宴。” 皇帝点点头,“孩子还小,闹腾大了反而累。到时候只办一场安静的家宴,不事铺张,只请一些皇室宗亲即可。” 太后歪着头想了想,“到时候该送什么礼物呢?” 皇帝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小孩子嘛,就送些精巧的小物件,玩着高兴就是了。朕小时候,父皇送朕一只玉雕的小老虎,朕把玩了整整一年,走到哪儿都带着。” 太后点点头,正要说什么,忽然听到身旁传来一声咳嗽。 皇帝像是被茶水呛了一下,咳嗽了几声。 太后带着几分嗔怪,伸手拍了拍他的背,“你呀,喝个茶都毛毛躁躁的,跟个孩子似的。” 皇帝的咳嗽声越来越重,脸色从红润变得苍白。 太后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坐直了身子,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你这是怎么了?” 皇帝弯下腰,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太后整个人僵住了,“陛下!” 皇帝的身体随后倒了下去,肩膀撞上了榻沿,然后滑落在地。 太后尖叫道:“来人啊!快传太医!快传太医啊!” 殿门被推开,宫女太监们冲上来扶皇帝,有人慌慌张张去太医院。 …… …… 屋内 床上的皇帝面色死灰,嘴唇发白。 太医跪在床前,手指搭在皇帝的手腕上,指尖感受着那虚弱的脉搏,“太后娘娘……陛下脉象虚散无力,气血大亏,五脏六腑耗损严重。如今邪气内侵,元气已然衰微……” 他顿了顿,像是在斟酌,“情况万分凶险,臣无能,臣……罪该万死。” 太后站在床边,拔高了声音,“胡说!好端端的人,怎么就不行了呢?刚才还好好的,还在跟我说话,还在喝茶,怎么就不行了?!” 太医伏在地上,一个字也不敢答。 凌云志站在泉溪身侧,看了一眼床上的皇帝,“陛下骤然染病,病势沉重,应让文武诸臣即刻入宫。” 泉溪反应过来,转过身去,对太监道:“立刻召所有大臣入宫,不得延误!” 太监领命,消失在廊道尽头。 没过多久,大臣们纷纷入宫,偷偷打量着彼此的脸色,在眼神的交汇中交换着各自的猜测和盘算。 太后一直守在皇帝身边。 一直到第四天夜里。 皇帝的手从被褥上滑落下来,垂在床沿外。 太后跪在地上,颤抖着伸出手,探了探皇帝的鼻息,“陛下……驾崩了!” 第二天,整座皇宫换上了素白。 …… …… 灵前,哀哭声不绝于耳。 太后跪在最前面,哭得最伤心,肩膀剧颤抖着。 凌云志的目光穿过攒动的人头,落在不远处一个同样穿着素服的老头身上。 曲父跪在宗室与重臣之间的位置,脸上是一副恰到好处的沉痛表情。 曲父的目光与她碰了一下,随即垂下眼帘,站起了身。 殿外的廊道空荡荡的,曲父负手站在廊柱下。 凌云志快步走过去,在他身侧站定,“爹,曲氏一族发扬光大的机会来了。” 曲父嘴角扬起一丝弧度,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凌云志顿了顿,欲言又止,“就是……姑姑她……” 曲父转过头看着她,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她怎么了?” 凌云志叹了口气,“你也知道,她和陛下一直……母子情深。她心里装的,未必是曲家。我怕她……” 她没有说完,但曲父听懂了她的话。 曲父缓缓开口,“我知道你和泉溪对太后不满。可是……她毕竟是你的亲姑姑。” 凌云志说:“姑姑简直疯掉了。她居然觉得太子是她亲生的,爹,你说这像话吗?我们是你的亲女儿。在你心里,难道我和泉溪两个人加起来,都比不上姑姑一个外人吗?” 曲父的嘴唇微微哆嗦了一下,“那你想怎么样?” 凌云志盯着他的眼睛,“毒杀她。” 曲父下意识左右张望,压低了声音,语气里带着惊怒和不可置信:“此事不可!她是你姑姑,你疯了?” 凌云志没有退缩,“我和泉溪已经决定了。爹,你别劝了。” 曲父摇了摇头,语气决绝:“不可。我说不可就是不可。” 她伸出手,牵起了曲父的手,“爹,我做这一切,是为了曲家。” 曲父瞪着她,“你真的要如此吗?” 凌云志声音平静,“前朝还请爹替我周旋,请祝我一臂之力。” 两人回到灵前时,太后还在哭。 宫人们终于看不下去了,“太后娘娘,您身子要紧,可不能这样哭坏了。” 太后被搀扶着回了内室。她躺在软榻上,眼睛红肿得像桃子。 宫人端来茶水,恭恭敬敬递到她面前,“太后娘娘,您喝口水,润润嗓子。” 太后接过茶杯,她放下茶杯,闭上了眼睛,睫毛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珠。 过了几日之后,太后觉得身体不适。 起初只是有些倦怠,胃口不太好,她只当是连日伤神过度的缘故,没有在意。 又过了几日,倦怠变成了头晕。 太医来看了,说是伤心过度,开了几副补气养血的方子。 …… …… 太后卧床养病躺在床上。 宫女端着药碗跪在床边,轻声唤道:“太后娘娘,该用药了。” 太后挣扎着要爬起来,宫女连忙放下药碗,伸手扶住她的肩膀,“娘娘,您怎么了?您身子太虚弱了,不能乱动啊。” 太后说:“今天……是皇帝下葬的日子。我一定要亲眼看着他下葬。” 朱雀国皇帝通常在死后第三十天正式下葬。 太后虽然病得起不了床,但还是数着日子。 今天是第三十天。 宫女跪在床边,声音哽咽着劝道:“娘娘,您太虚弱了,连坐都坐不稳了,哪里还能出门?您就好好歇着吧,陛下的葬礼有皇室宗亲们主持,有大臣们操办,您就放心吧……” 太后攥住了宫女的手腕,“扶我起来!” 宫女不敢再劝,将太后从床上扶了起来。 太后终于坐在了梳妆台前,铜镜里映出一张枯黄又憔悴的脸。 宫女拿起梳子,梳理着她的头发。 太后忽然身子往前一倾,一口暗红色的血喷在了铜镜上,随后身子软了下去。 宫女尖叫着,“太后娘娘!太后娘娘!来人啊!快来人啊!” …… …… 皇帝的送葬队伍绵延数里。 文武百官身着麻衣,步行相送,哭声震天。 一个小太监匆匆赶来,他跪在泉溪身侧,“皇后娘娘,不好了!太后娘娘吐血了,怕是……怕是不行了!” 泉溪的脚步微微一顿,脸上露出焦急,“姑姑她……” 身旁的皇室宗亲们听到了这话,面面相觑。 太后病重的消息已经在宫里传了好些日子,谁都知道她撑不了多久,可偏偏选在皇帝出殡的这一天,未免也太…… 泉溪立马说:“劳烦诸位宗亲去给陛下送葬入陵,太后此刻在宫里油尽灯枯,我实在分身乏术。” 宗亲们纷纷点头,“臣等谨遵吩咐,定安稳办妥先帝送葬事宜,请娘娘安心回宫照看太后。” 原本后宫嫔妃送葬就只能送到城门口,不必跟到陵寝。 泉溪此时离队去探望太后,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 泉溪转过身,和凌云志一前一后匆匆往太后寝宫的方向走去。 太后寝宫里 太后躺在床上,脸色灰白如纸。 凌云志朝殿内的宫女太监们挥了挥手,“都下去吧。” 宫人们鱼贯而出,殿内只剩下三个人。 太后的嘴唇翕动了几下,“泉溪……云亭……” 泉溪眼看她快不行了,在床边坐了下来,“姑姑,趁你还清醒着,我就干脆和你说实话,你的病是我做的手脚。” 太后的眼睛微微睁大了,双手紧紧握住了床单,“你为什么……?” 泉溪叹息道:“陛下的病,也是我做的手脚,这都是为了能让您好好的和陛下做一对亡命鸳鸯。 太后想说什么,可是终究没能说出来,她深吸一口气,胸脯随后停止了呼吸。 泉溪叹了口气,“可惜陛下死的时候太后一直守着,不然我也让他死个明白。” 凌云志轻笑一声。 泉溪又喃喃道:“你说这两个人……会不会变鬼来找我们复仇?” 凌云志说:“事情都已经做了,别想那么多。” 泉溪点了点头。 两人整理了一下情绪,从殿内里走出去,宣布道:“太后崩了!” 宫人们发出哭泣声。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93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24 第三世 曲家, 书房内 “什么?”曲父的声音骤然拔高,“你想在朝堂上当官?” 凌云志端起茶盏,抿了一口,不紧不慢点了点头。 曲父的眉头拧起, “你知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你在朝堂上抛头露面, 别人会怎么看你?怎么看曲家?” 凌云志放下茶盏, “我当然知道。但是,我做这一切,也是为了我们家好。” 她顿了顿, 接着说道:“爹, 您看看咱们曲家。旁支虽然没有您厉害, 但人家出了一个有出息的晚辈, 再过个十几年,他们发达了,把我们这一支取而代之。我们作为主家, 反而就成了普通族人。到时候, 谁还记得我们是曲家的嫡支?谁还会高看我们一眼?” 曲父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没有说话。 他当然知道。他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家里长辈有出息, 位极人臣,可晚辈没出息, 只要长辈一死,晚辈继承了偌大的家业, 坐吃山空。 凌云志站起身来,走到曲父身侧,声音放柔了些,却更加笃定, “爹,我是真心为了咱们家考虑。一来,我身在朝堂任职,便是您最牢靠的助力。二来,我是女子,出入后宫名正言顺。我随时可以进宫,替您和姐姐互通消息,遇事一起商议对策。宫里宫外,朝堂后宫,咱们父女、姐妹连成一气,才不会被别的世家算计。” 曲父的眉头舒展开来一些,“女子为官,本就稀罕。你若真的站到朝堂上,那些老臣们怕是会把你当成眼中钉。” 凌云志笑了,“爹,借着推举我出任朝堂女官这件事,正好可以试探出朝堂上所有人的立场。谁默许,谁反对,清清楚楚,一目了然。这不是坏事儿,这是天赐的良机。” 曲父盯着凌云志看了很久,缓缓点了点头,“你倒是看得长远。也罢。明日上朝,我便试着请奏此事。成与不成,就看天意了。” 凌云志站起身,朝曲父深深行了一礼。 …… …… 花园内 蛐蛐儿的叫声此起彼伏地传来。 小皇帝地上,袖子挽得高高的,正全神贯注盯着面前一只青瓦罐。 瓦罐里两只蛐蛐儿正撕咬在一起 “咬它咬它!对对对,使劲儿!”小皇帝嘴里念念有词,整个人沉浸在这场小小的厮杀之中。 一个站在外围的小太监余光忽然瞄到两个人影从□□那头走过来,“太后娘娘!尚书大人!” 围在一起的太监们呼啦一声全散开了。 小皇帝抬起头来,看到泉溪和凌云志并肩站在不远处的廊下,站起身来,整了整衣冠,规规矩矩行了一礼,“母后,姨母。” 泉溪看着小皇帝那张还带着几分稚气的脸,不知不觉她这个儿子已经八岁了。 她出声提醒道:“儿子,都这个时辰了,你该去书房了,可别耽误了功课。” 小皇帝低头应了一声“是”,又偷偷看了一眼凌云志,迅速收回了目光,快步往书房的方向走去。 书房里 太傅已经在等着了,见小皇帝进来,他站起身来,拱手行礼。 小皇帝还了一礼,然后走到书案后坐下,将书本和笔墨摆好,翻开昨天讲到的章节。 太傅清了清嗓子,开始授课。 小皇帝的手放在膝盖上,眼睛盯着书卷,看上去认真极了。 他的目光不知不穿过书卷,落在窗外那棵树上。 几只麻雀在枝头跳来跳去,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争论什么。 “陛下。”太傅盯着他。 小皇帝回过神来,眨了眨眼,目光从窗外收回来,脸上顿时浮起红晕。 太傅捋了捋胡须,“陛下在想什么,这么出神?” 小皇帝低下头沉默了片刻,“太傅,朕前日翻读前朝史书,发现眼下朝堂的局势,竟和书上写的那些外戚专权别无二致。” 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下去,“而且朕听到私下有人议论,说朕的姨妈身居高位,已是牝鸡司晨,还接连在朝中设立、举荐了不少女官。长此以往,江山社稷岂不是要落入外戚之手?” 太傅缓缓抬手,捋了捋颌下花白的长须,像是在整理思绪,“陛下,尚书大人乃是难得的贤良之才。这些年,她行事始终恪守章法,从没有恃亲骄纵、肆意弄权。她身在朝堂中枢,反而制衡了曲家整体的势力,悄悄拆分了您外公手里过大的权柄,避免一家独大。于皇权安稳而言,这是件好事,不是坏事。” 小皇帝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太傅稍稍停顿,“至于陛下忧心的女官任用一事,尚书大人举荐入朝入宫的女子,皆是经过核查的有才学、明事理之人。” 小皇帝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重新拿起书卷,目光落在字面上。 太傅也没有再提这件事,拿起书卷,继续讲了下去。 结束了今日的课程,太傅收拾好书卷,拱手行礼,退出了书房。 小皇帝回到了御书房。 御案上摊开的功课,他坐下来,提起笔,继续写太傅留下的课业。 小太监端着一盏热茶,“陛下,您都写了半个时辰了,一定累了。喝点茶,歇息歇息吧。” 小皇帝接过茶盏,吹了吹浮沫,抿了一口,“小李子,书房里太傅那一番说辞,你都听见了吧?道理朕好像都听懂了,可朕心里……就是不喜欢这位姨母。她老是管着朕,这个不许,那个不行,比母后管得还多。朕是皇帝,为什么要听一个女人的?” 小太监连忙躬下身子,“陛下,奴才不懂朝堂大事,只懂一点人情常理。陛下您细想,尚书大人至今无夫无子,没有血脉后人可以承接权位。说到底,她做的所有筹谋,到头来都是在为陛下稳固江山。妇人再能算计,牝鸡司晨终究只是一时,雄鸡报晓才是正理。” 小皇帝听了这话,终于还是点点头,“你说的有理。” 说罢,他又托着下巴叹了口气,“大臣们什么时候才能听朕的话。” …… …… 王城门口 国师站在城门外,他抬起头,望着城门上方那三个大字,喃喃道:“我回来了。” 皇宫内 太监走在前面满脸堆着歉意的笑容,“国师恕罪,实在不巧,太后娘娘今日身子倦怠,不便会客,还望您海涵。奴才斗胆,这就引路,带您前去面见陛下。” 国师并未多问缘由,只是微微颔首,示意他前方带路。 御书房里,小皇帝正坐在御案后面,把玩着毛笔。 太监在门口停下,“陛下,国师大人求见。” 小皇帝放下毛笔,“宣。” 国师走了进来,“臣,叩见陛下。” 小皇帝抬手,学着大人的模样,声音故意压得低了些,“国师平身。” 小皇帝端详了他片刻,语气里带着几分好奇,“国师,你会什么法术?变个戏法给朕看看。” 国师笑了笑,微微摇摇头,“臣不会法术。” 小皇帝的眉毛往下撇了撇,索然无味道:“那你会什么?” 国师抬起眼,看了小皇帝一眼,“臣自幼修习方术,略懂星象占卜推演之法。昔日夜观命格,曾卜算出陛下的姨母,乃是祸星之命。” 小皇帝猛地一惊。 国师继续说道,“就在几日之前,臣再度起坛演算卦象,赫然得出大凶之兆。咱们江山社稷,很快便会迎来一场难以预料的祸事,而这一切都与您的姨母有关。” 小皇帝本就对姨母有些不满,“现在朝中大部分权力都被姨母握在手里,朕想夺回权力,可根本没有大臣站在朕这边。他们都是墙头草,见风使舵,谁也不肯得罪姨母。国师,你一定要帮朕。” 国师看了小皇帝一眼,“臣定为陛下筹谋,助陛下扫清朝中阻碍,收回旁落的皇权,稳固大统。” 小皇帝深吸一口气,胸膛挺得高高的,“好!” 片刻后,他脸上的兴奋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犹豫,“可是……朕该怎么做呢?朝中的大臣根本不听朕的,朕说的话,他们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朕连一道旨意都出不了宫门,如何能收回权力?” 国师道:“臣有一计,将她召进宫里,当场擒拿。” 小皇帝眼睛瞪得大大的,“这……这也太直接了吧?万一……” “陛下,出其不意才能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国师打断了他的话,“不给其反应的时间。速战速决,减少变数,拖得越久,变数越多,越容易功败垂成。陛下若想收回权力,唯有当机立断,不可犹豫不决。” …… …… 凌云志从泉溪宫里出来,沿着宫道往外走,步子不快不慢。 她脑子还在转着刚才和泉溪商议的那些事。 “尚书大人。” 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 凌云志停下脚步,侧过头去,看到一个穿着太监服的身影从阴影里走了出来。 小全子比几年前胖了些,他走到凌云志面前,行了一礼。 凌云志微微颔首,“全公公。” 小全子左右看了一眼,他往前走了半步,压低声音,“尚书大人,有一事儿,想要告知您。” 凌云志点了点头。 小全子凑到她耳边。 凌云志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偏过头,看着小全子。 “你说,陛下打算要把我宣进宫,当场拿下我?” 小全子点了点头,“是御书房的宫女偷偷告诉奴才的。尚书大人,您一定要小心,奴才听说,陛下已经和国师商议好了,就等着过两天寻个由头召您入宫,然后……” 凌云志看着小全子,点了点头,“多谢全公公。” 小全子又行了一礼,转身快步消失在拐角处。 凌云志皱眉,揉了揉眉心,无奈叹了口气。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94章 三生三世曲云亭(完) 第三世(完 御书房 凌云志行了一礼, “臣参见陛下。” 小皇帝坐在御案后面,手里捏着一支笔,“姨母,朕今日召见你, 是因为有位熟人想见见你。” “哦?”凌云志的声音带着几分好奇, “是哪位?” 屏风后面走出一个人, 走到凌云志面前,“曲大人,许久不见。” 凌云志故作惊讶, “你是……原来是国师, 一别五年, 别来无恙。” 国师面带微笑, 拱了拱手,下一秒他从袖中抽了出来一把短刀,直奔凌云志的胸口刺去。 凌云志侧身一避, 刀尖擦着她的衣襟划过, 刺破了外袍的布料。 她的脚同时踢了出去,正中国师的小腿。 国师吃痛,身体失去了平衡, 整个人向前扑倒,重重地摔在地上。 短刀脱手飞出, 哐当一声掉出去好几米远,在地砖上滑了一段距离, 撞上了墙根,又弹回来一点距离。 凌云志直起身来,弯下腰,捡起了那把刀, 刀刃在手中翻转了一下,“国师,你的身手还得再练练……” 她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凌云志还没来得及回头,一块沉甸甸的东西重重砸在了她的额角上。 一阵阵钝痛从额角炸开,鲜血从伤口涌出来,顺着眉心往下流。 她的右手下意识握紧了那把短刀,身体的本能做出了反应,将手中的刀刺了出去。 刀尖没入了小皇帝的胸口。 哐当一声,重物砸在地砖上。 小皇帝低头,刀刃已经完全没入了他的身体,鲜血从伤口涌出来,浸透了明黄色的龙袍,像一朵急速绽放的花。 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体晃了两下,倒在了自己的血泊里。 “陛下!”国师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扑过去,跪在小皇帝身边。 小皇帝的眼睛还睁着,瞳孔已经开始涣散,国师的手按在小皇帝的胸口,想要按住那道流血的伤口,血却从他的指缝间不断地涌出来,怎么也止不住。 国师颤颤巍巍抬起头,手指着凌云志,“你……你杀了陛下……” 凌云志站在几步之外,她低头看了一眼地上静静躺着的东西。 哦,原来她是被一块砚台砸中了,难怪这么痛。 她将匕首朝地上一扔,刀刃在地砖上弹了两下,发出一串清脆的叮当声,停在国师的脚边,“这把匕首是你的,这局也是你设的。陛下,是你害死的。” 几个太监听到动静冲了进来,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瑟瑟发抖。 凌云志抬起手,用手指着国师,“他杀了皇帝,还试图杀我灭口。来人啊!快抓住他!” 御前侍卫冲了进来,几个人扑上去,将国师按在了地上。 国师的脸被按在地砖上,“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是她陷害我!” 没有人理他,侍卫们将他拖了出去,他的喊叫声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 凌云志从袖中抽出一块帕子,按在额角的伤口上,“皇帝遇刺身亡,此事关系重大。快传宗室和大臣进宫。” 太监们连滚带爬跑了出去。 没过多久,宗室和大臣们纷纷入宫。 他们面色一个比一个凝重 消息已经在宫中传开了皇帝驾崩,国师行刺,被当场拿下。 泉溪跪在小皇帝的尸体旁,双手捂着脸,哭得浑身发抖。 宗室和大臣们站在一旁,面面相觑。 “如今陛下驾崩,膝下无子……该立谁为皇帝?” 没有人回答。 殿门忽然推开,一个小太监跌跌撞撞冲了进来,“不好了!曲大人!曲大人带着兵马冲进来了!” 泉溪抬起头不可置信的望向凌云志,“你……” 一位宗室的声音在发抖,“这个时候带着兵马冲进皇城,他、他这是……这是分明要造反!” 曲父披甲而入,站在殿中央,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像一头巡视领地的猛虎,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一位年长的宗室站了出来,强撑着质问道:“曲大人,你想谋反吗?” 曲父哈哈大笑,“我今日起兵,从无篡逆之心!今日所为,只为清君侧、除佞臣!” 话毕,那位宗室的头颅飞了起来,在空中翻滚了两圈,落在地上。 殿内尖叫声四起。 剩下的宗室和大臣们想跑,有的往门口冲,有的往屏风后面躲,有的腿软得直接跪在了地上。 曲父的命令道:“封锁所有殿门!关闭大殿出口!” 士兵们如潮水般涌入,将所有的出口堵得水泄不通。刀光闪过,惨叫声此起彼伏,血从台阶上流下来,沿着地砖的缝隙蔓延开来。 皇族嫡系,一网打尽。 杀完之后,曲父大步流星走进了主殿,目光落在了大殿最深处的那把椅子上。 龙椅。 金光灿灿,雕龙画凤,让人移不开眼睛的光。 他扔下手中的剑,剑落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哐当响,冲了上去,摸上了龙椅的扶手。 “从今往后!”他张开双臂,像是在拥抱整个天下,“这天下,就是我们曲家的了!” “爹。” 一个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曲父转过身,凌云志站在他身后不远处。 曲父冲了过来,伸出满是血的手臂,一把抱住了凌云志,将她紧紧搂在怀里,“真是我的好女儿!多亏了你出的主意!等我登上了皇位,我一定封你为镇国公主!” “镇国公主……”凌云志喃喃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 曲父还在笑,“以后,我就是这天下的王了!哈哈哈哈!” 下一秒,他脖子中了一刀。 凌云志的手握着刀柄,刀身已经没入了曲父的脖子,只剩下刀柄露在外面。鲜血从伤口涌出来,顺着刀刃往下淌,流到凌云志的手上,温热而黏腻。 曲父低下头,看着自己胸口的刀柄,又抬起头,看着凌云志。那双眼睛里满是不可置信和震惊,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却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 凌云志朝他笑了笑,“爹,你走好。” 她拔出刀,血喷涌而出。曲父的身体晃了两下,像是还想说什么,身体却轰然倒地,瞳孔一点一点涣散了。 凌云志走上前,摸了摸龙椅,“谁不想当皇帝呢。” 她弯下腰,一只手按住了曲父的头,另一只手握着刀,干脆利落一刀割下。 凌云志提起那颗还在滴血的头颅,转过身,走回了偏殿。 她居高临下看着那些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大臣们,“诸位请放心,这个乱臣贼子,已经被我诛杀了。” 凌云志拎起那颗血淋淋的人头,举在身前,让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几位老臣看着那颗还带着余温的、瞪大了眼睛的人头,差点吓晕过去。 大殿里安静得可怕。 不知道是谁小声喊了一句,“大人平定叛乱,功盖天下,本就该执掌山河。” 大臣们纷纷朝着那个声音望去,只见是凌云志手下的心腹主事,她见所有望向自己,又大着胆子道:“这乱臣狼子野心,屠戮宗室,幸得大人挺身而出,诛杀逆贼,保全社稷,恭请大人登基!” 凌云志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大臣,大臣们仿佛幡然醒悟一样,纷纷跪下大喊,“天不绝朱雀国,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凌云志满意点点头。 …… …… 太监手捧明黄圣旨,走进殿内,“圣旨到!” 泉溪跪在了地上。 太监展开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朕鼎定天下,不拘古今旧制,特破格加封安乐侯,赐侯府为居,望尔清心静居,安享余年。钦此。” 泉溪跪在地上,低垂着头,手指攥紧了膝盖上的衣料,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再睁开时,脸上已经恢复了平静。 “臣……接旨。”她叩首。 太监将圣旨递到她手中,退了出去。 殿内空荡荡的,只剩下泉溪一个人。她跪在地上,捧着那道明黄色的圣旨,发出一声悲切的笑声。 …… …… 登基大典那日,天还没亮,整座皇城就醒了过来。 礼部的官员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忙碌着。 到了祭天的环节,文武百官分列两侧,按品级排列。 凌云志一步一步走上石阶。 她与礼部的人对上了视线。 新任礼部尚书微微颔首,垂下眼帘,凌云志收回目光,继续往上走,一步。 丘坛之上,山月仙姑已经等在那里了。 凌云志走到坛上,焚香祭拜。 就在礼毕时,树林里忽然传来一阵响动,众人的目光不由自主被吸引过去。 几只红腹锦鸡从侧方的林中飞出,羽色艳丽,尾羽修长,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后面是一群绿孔雀,翠蓝色的颈项,碧绿色的尾羽,再后面还有一些普通的小鸟。 它们从坛顶上方飞过,盘旋了一圈,又飞走了,消失在天际的尽头。 群臣哗然。 一位老臣率先反应过来,“万鸟来朝!天降祥兆!这是昭示陛下就是人间凤凰!” 此言一出,在场的文武百官齐刷刷跪了下来,“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大臣手捧传国玉玺和帝王宝册,缓步走上祭坛,“请陛下受玺,君临天下!” 凌云志接过玉玺与宝册,捧于身前。 文武百官齐齐跪下,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礼官的声音适时响起,“新帝登极!礼成!” 钟鼓齐鸣,响彻云霄。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95章 三生三世白芮阳1 玄幻 凌云志睁开眼睛。 视线从模糊变得清晰, 入目的是一个树林。 经历了三生三世之后,她终于回到了原主原本的世界。 这个世界是一个玄幻世界。 原主的亲生母亲白鹰,是这个世界的的气运之子,从小在天衍宗长大, 受尽万千宠爱。 但是人魔大战之中, 五大宗门不敌魔尊, 被魔尊屠杀殆尽。 白母带着残存的同门一起逃难,在逃跑过程中还是被魔尊身边的一个护法杀死了。 结果一睁眼,白母又回到了人魔大战的五年前, 所有人都还活着。 白母暗暗发誓, 她一定不会让悲剧重现。 她发现宗门里的一位男杂役和前世杀死她的护法长的一模一样, 怀疑这位杂役就是魔族的间谍, 故意接近这位杂役,企图寻找证据。 白母意外发现杂役从小就是个弃婴,是被宗门里的一位好心管事捡回来的, 天赋也不怎么好, 所以经常被同门欺负。 白母见他整天被同门欺负,心生怜悯,于是出手帮助杂役, 一来二去,两人心底悄悄生出了好感。 原主的师父玄霜是白母的大师兄, 年轻一代修炼者中的佼佼者,天衍宗的下一任继承人。 外表高冷的他心里一直有个秘密, 那就是他悄悄暗恋着白母。 宗主和长老们看出来端倪,有意撮合原主师父和白母。 杂役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心有不甘,努力修炼,却又被同门羞辱嘲笑殴打 在一次殴打中, 他奋起反抗,实力竟然暴涨,打伤了三位同门,也意外暴露了身份。 原来这个杂役是一个人魔混血儿。 由于杂役伤了三位有权有势的同门,再加上暴露了魔族混血儿身份,被宗门暂时关了起来。 在之前接触中,白母觉得杂役是个可怜人,于是偷偷放走了他。 白母和杂役再次相遇是在一次秘境历练中。 此时,这位杂役已经加入了魔族,成为了魔修。 白母没想到他居然还是走上了歪路,直言看错了人,和杂役打了起来。 打斗纠缠之中,两人一不小心踏入了秘境深处,陷入了幻觉,在幻觉之中互通心意,拜堂成亲。 醒来之后的杂役直接逃跑,白母回到了宗门,发现自己怀孕了,偷偷生下来了原主。 一次偶然,杂役得知了一切,答应白母改邪归正,要好好和白母以及原主过日子。 并且暗中给白母传送魔族的情报。 在人魔大战之中,杂役当场反水,背刺魔尊,导致魔尊身受重伤。 在五大门派宗主的围攻之下,魔尊陷入了绝境,直接自爆修为,与所有人同归于尽。 五大门派的宗主们皆当场身亡,而白母和白父不幸被卷入爆炸中,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玄霜继承了天衍宗掌门之位,收养了年幼的原主,是照顾着照顾着就变了味儿,原主和玄霜在不知不觉中相爱了。 失踪已久的白母和白父居然有一天回来了。 原来当初两人掉进了时空隧道,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历经千辛万苦才重新回来。 白母发现玄霜的情谊之后,很开心的撮合女儿和师兄在一起。 她觉得前世师兄在人魔大战中身亡,这一世不仅活了下来,还终于有了家,感到非常欣慰。 而白父对师父亦敌亦友,他对师父的为人很放心,觉得原主有了一个好归宿。 但是碍于世俗偏见,原主和玄霜决定下凡经历三生三世考验。 经历种种之后,原主的魂魄消散,被玄霜附身,和魔族少主幽澜在一起。 这二人喜结连理,从此人魔两界和平共处。 最后,原主的一缕残魂被成功找到,被白母白父投放到了一个小世界,过完了平凡安稳的一生。 即使隔了那么久,再看这个剧情,凌云志还是觉得如鲠在喉。 白母和前世的仇人在一起。玄霜收养原主,最后玄霜用原主的肉身和幽澜在一起。 干脆把这些人通通杀了得了。 凌云志感觉十分心累。 就在这时,三道破空之声由远及近。 凌云志抬起头,看到三个人飞了过来,稳稳落在她面前。 一女两男,正是白母、白父和玄霜。 白母一身红衣,脸上露出几分激动,“芮阳,你回来了!” 凌云志轻轻喊了一声,“娘。”,然后她望向玄霜。 玄霜站在白母身侧,一袭黑衣。 凌云志知道眼前的人并不是真正的玄霜,但还是故意喊了一声,“师父。” 玄霜没有应声,眼里闪过一丝恨意。 白母连忙上前一步,解释道:“芮阳,他不是你师父。你的师父在渡劫时魂魄消散,你师父的身体被别人现在暂时所占据了。” 凌云志当然知道他是谁,假装不知道,露出惊讶和愤怒的神情,“什么?娘,你们怎么能答应让别人占着师父的身体!” 白母叹了口气,这件事她当然也是不愿意的,她是个极其护短的人,不管谁伤害了师兄,她一定会报复回去。 “芮阳,占据你师父身体的是魔教少主幽澜。渡劫让他肉身尽毁,才意外依附到玄霜身上。他和我们做了交易,我们帮他重聚肉身,他就先帮我们找回玄霜的魂魂魄,并且叫停魔族对人族的攻势。” 幽澜站在白母身后,盯着凌云志。 他记得眼前这个女人,记得清清楚楚,在那三世里,就是她,一次又一次杀了他,那些功亏一篑的愤怒,全都刻在他的记忆里。 可眼下,他附身在玄霜的身体里,实力大损,又需要白母白父的帮助才能恢复。 他无可奈何,只能将那些恨意死死压下。 幽澜扯出一个笑容,“只要你我彼此帮衬,人族与魔族,未必不能寻得和平共处的法子。” 凌云志觉得有些好笑,但还是点了点头,看向白母,“娘,你们打算怎么复活师父?” 白母见她没有抵触幽澜,松了口气,说道:“三日之后,我们会前往无尽海域寻找秘宝,复活你师父的魂魄。” “无尽海域……”凌云志轻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我也要一起去。” 白父皱了皱眉,开口劝道:“你才渡完劫,要不要先休息休息?无尽海域凶险异常,你……” “复活师父要紧。”凌云志打断了白父的话,目光转向白母,语气里带上了几分恳切和坚定,“娘,你就带着我一起去吧。我的修为虽然没有你们高,但不会给你们添乱的。” 白母看着凌云志,女儿从小被玄霜养大,师徒之情深厚至极,这份心意让她十分欣慰。 她点了点头,柔声道:“好。” 幽澜的目光落在凌云志身上,打量着她。 无尽海域凶险至极,只要他暗中动点手脚,就能让白芮阳尸骨无存,伪装成一场意外。 …… …… 凌云志跟着三人回到了天衍宗。 山门巍峨,云雾缭绕。 望着头顶飞来飞去的人,凌云志心里升起几分激动,这可是她第一次穿越到玄幻修仙世界! 她强按住心中的激动,尽量表现的波澜不惊。 在白母和白父的护送下,来到原主的小院。 院子坐落在一个山峰之上。 凌云志笑着送走了白母,好奇打量着四周的一切。 原主在院子里种了一些灵药,凌云志蹲下来摸了摸这些灵药,至少从外表上看起来灵草和普通草药没什么区别。 她站起身,看到了灵田旁边一条小径。 这条小径通往原主师父玄霜的住宅。 古代就是古代,尤其是这还是弱肉强食的玄幻世界,根本没有法律可言。 要是放到现代,玄霜根本达不到收养孤儿的资质。 三天,还有三天。 凌云志在心里默默数着日子。 三日之后,无尽海域,她该怎么怎么办呢? 凌云志抬手试了一下自己的异能,心念域,能感知周遭一切,并且操控范围内实物。 她将注意力集中在院外不远处那棵灵树上,意念只是微微一动。 仿佛一阵强风吹过,树梢剧烈晃动,随即又恢复了静止。 不错,不愧是玄幻世界,她的异能几乎没有限制,可以发挥八九成的力。 凌云志用意念力包裹住全身,让自己轻轻飘浮在空中。 她拖着下巴,将精神力向四周扩散开去,整座山峰的一切瞬间映入了她的感知之中。 山峰上每一颗树上的小麻雀的,全都清晰得无比。 她感知到的范围已经覆盖了整座山峰,只不过活动筋骨的地步。 凌云志并不打算继续扩散感知。 毕竟这是个玄幻修仙世界,宗门里一定有不少强者。 她的精神力要是一不小心触碰到某些强者,引起警觉就不好了。 她现在还不想打草惊蛇。 凌云志收敛了精神力,又将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另一个异能上,空间异能。 她在空中轻轻一点,一道细如发丝的空间裂缝出现在空气中。 空间异能,很好,也可以用。 凌云志点了点头,心中有了底。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深吸一口气,缓缓释放了修为。 一阵绚丽的黄光从她身上绽放出来,如同一盏温润的灯笼在昏暗的房间中亮起。 这是原主的修为,黄境八阶。 这个世界的境界简单粗暴分为了红、橙、黄、绿、青、蓝、紫七个境界。 白母、白父以及幽澜,都是紫色境界。 紫境这个世界的最顶峰。 凌云志关掉了修为灵光,坐在空中,托着下巴,开始认认真真地思考。 这个世界……怎么说呢? 虽然说这个世界的境界划分看起来挺唬人的,但凌云志总感觉,这应该是个中魔世界?或者说,低魔偏高一点点的世界? 感觉不同的境界和境界之间实力差别也不是很大。 凌云志的眼神沉了沉,不过她不敢高估自己的实力。 说到底,毕竟紫境是这个世界顶尖战斗力,没有把握一下子解决掉三个紫境高手。 白母、白父、幽澜,三个人都不是普通的紫境。 白母是气运之子,白父是人魔混血战力超群,幽澜是魔教少主手段狠辣。三个人联手,就算是更高层次的存在恐怕也要掂量掂量。 凌云志只能趁任何一人落单的时候,趁其不备,一击必杀。 凌云志的思绪继续转着,开始仔细梳理白母的情况。 白母身负气运,光是这一条就够棘手的了,而且他身兼数职,既是炼丹师,又是御兽师。 她身上有非常多的丹药,还契约了好几只神兽。 只能先从白父或者幽澜身上下手。 凌云志思考着计划。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96章 三生三世白芮阳2 玄幻 三天后 凌云志将最后几样东西塞进储物袋里, 系好袋口,走出了院子,飞到宗门门口。 清晨的雾气还未完全散尽,天衍宗的山门泛着淡淡的金光。 白母等人已经到了。 除了白母、白父和幽澜之外, 还有第四个人。 那是一个长相妖孽的男子, 一袭红衣如火, 长发未束,散落在肩头,衬得那张脸愈发艳丽张扬。 他斜斜靠在天衍宗门口的石柱上, 姿态慵懒又漫不经心, 像是等了很久有些不耐烦了。 凌云志看见他, 快步走了过去, 叫了一声:“凤叔叔。” 凤凰抬眼看了凌云志一下,嘴角微微一挑,算是应了。 他是白母的契约兽, 本体乃上古神兽凤凰。 白母见人已经齐了, 点了点头,对凤凰道:“小凤凤,出发吧。” 凌云志和幽澜听到这个称呼都不由自主强压下嘴角的笑意。 “说过多少次了, 别这么叫小爷!”凤凰羞恼道。 他整个人向前一步踏出,红色的火焰在他周身翻涌升腾, 炽热的气浪向四周席卷开来,逼得凌云志连连后退。 转瞬之间, 一只巨大无比的红色凤凰出现在众人面前。 凤翼每一根羽毛都泛着琉璃般的赤色光泽,尾羽拖曳如流火。 凌云志跟着白母等人爬上凤凰的背部。 羽毛又软又暖,踩上去像是踩在一床厚实的锦褥上。 凌云志爬上去的时候趁机伸手摸了一把他的背部,毛茸茸的, 触感极好。 等所有人都站稳了,他巨大的凤翼一扇,狂风呼啸而起。 凤凰冲天而起,穿过云层,向着无尽海域的方向疾驰而去。 凌云志看着四周,云海在周围铺展成无边无际的白色地毯,下面的城镇山峦渺小的如同精巧的微缩模型。 不多时,视野的尽头出现了一片连绵的蓝色轮廓。 那是大海。 凤凰在海边城镇的城门口落下。 巨大的红影从天而降,城门里外的行人纷纷仰头望去。 当看到那是一只货真价实的凤凰时,各种各样的目光齐刷刷投过来。 凤凰落稳之后,收了真身,重新化为人形,又吸引了一阵细微的惊叹声。 五个人交了进城费,走入了城中。 这座海边城镇比凌云志想象中要热闹得多。 来往的行人中有五大宗门的弟子,也有穿得五花八门的散修,甚至还有一些奇装异服之人,一看就不是善茬。 白母停下脚步,转身对众人说道:“我先去打探沧溟玄鹏的消息,你们也在附近打听一下,两个时辰后我们在这里集合。” 白父自然想和白母一起行动。 他看了一眼站在白母身侧的凤凰,开口道:“鹰儿,我和你一块去。凤凰,你和芮阳幽澜一起行动吧。” 凤凰挑了挑眉,嗤笑一声,抱起双臂道:“小爷向来独来独往。” 他话音未落,已经转身大步走进了人群,红衣在熙攘的人流中格外显眼。 白母看着他的背影,嘴角抽了抽,到底没再说什么。 幽澜此时适时开口了,语气温和有礼,“芮阳,那我们一起走吧?” 凌云志摇了摇头,“我想一个人逛逛。” 幽澜语气里带上了几分关切,“你只有黄境,独自行动太危险了。这城里什么人都有,万一遇到什么歹人……我陪你一起,遇到危险我可以保护你。” 呵呵,原主遇到的大部分危险都来自于你。 凌云志在心里冷笑一声,想了想最终点了点头。 五个人就此散开。白母和白父并肩往城中心的方向走去,凤凰早已没了影子,凌云志和幽澜则沿着主街慢慢往前走。 幽澜走在凌云志身侧,目光随意地扫过四周,低声说道:“我刚才看到那边有很多散修聚集。这些人也许也是冲着沧溟玄鹏来的,我们去那边打听打听消息。” 他伸手指了指街角一处围着许多人的告示栏方向。 沧溟玄鹏是无尽海域的霸主,是一种远古海兽,体型庞大如山,常年蛰伏在无尽海域最深处,它的鱼群每隔一百年才会出现一次,游弋到浅海区域。 这一次,正好是百年之期。 沧溟玄鹏浑身是宝。它的油脂混入深海魂砂熬制成油灯,点燃后可暂时招引亡者残魂,并为其重塑魂火,足以复活玄霜的魂魄。 它的鱼骨坚硬无比且亲和灵力,是重塑幽澜肉身的绝佳材料。 幽澜心中盘算得很清楚。 他打算先去散修们聚集的地方打听消息,顺便在人群中悄悄展露一些灵器不少,引起某些散修的贪念。 到时候只需稍加引导,便能让那些见财起意的人盯上白芮阳,借刀杀人,除掉白芮阳。 他眼底深处那一丝恨意一闪而过。 凌云志却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一样,她看了看街边,目光落在不远处一家卖灵果的小摊上,说道:“那时间还早。我看那边有卖特产的,我们先去尝尝吧。” 幽澜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什么?这件事可是事关你师父,你……你不着急吗?” 凌云志看了他一眼,“急也没用,沧溟玄鹏百年才出现一次,又不是我着急它就会提前出来。先去吃点东西吧。” 幽澜的表情有些难看了。 他看着凌云志那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心中那股恨意又翻涌上来。这个女人,如今居然摆出这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师父要复活了,她居然惦记着吃。 但他不好发作,“既然你这样说了,那……” “既然你不去,那我就自己去了,打听消息的事就交给你了。”凌云志打断了他的话,直接转身朝那个卖灵果的摊位走去。 幽澜站在原地,看着凌云志的背影,手指微微蜷了蜷,没有跟上去。 凌云志走到摊位前。摊主是个皮肤黝黑的中年女人,见有客人来,热情招呼着,从一堆圆滚滚的青色果子中挑了一个最大的递过来。 那个灵果长得非常像椰子,外壳坚硬,青色中泛着一点黄,顶部削开了一个小口。 摊主插上一根绿色的吸管递给她。 凌云志接过来,吸管似乎是植物制成的,咬上去软软的,她吸了一口,清甜的汁水涌入口中,说不上多惊艳。 她咂咂嘴。 这个外表长得非常像椰子的灵果,吃上去也非常像椰子。 凌云志端着那颗“椰子”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慢慢吸着,目光漫无目扫过街边的店铺。 她看到一家食肆,门面不大,但里面坐了不少人,饭菜的香气从里面飘出来,勾人馋虫。 她迈步走了进去。 店小二迎上来,热情擦桌子倒茶。凌云志坐下来,问道:“你们这儿有什么特产吗?” 店小二眼睛一亮,滔滔不绝推荐起来:“客官您可来对地方了!星斑贝是这一带出了名的贝类,而且是这个季节才有的美食,别处可吃不着!肉质鲜嫩,保证您吃了还想吃!” 凌云志说:“那来一份。” 店小二应了一声,麻溜跑去了后厨。 凌云志一边喝着椰子汁,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窗外的街景。 就在这时,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在凌云志对面的那张桌子坐了下来。 女人坐下之后,伸手招来了店小二,“你们这有什么特产美食吗?” 凌云志拿着椰子的手微微顿住了。 这个声音……好耳熟。 她看向对面的那张桌子,看向那个坐在那里的女人。 那个女人四十岁左右的年纪,面容端正,眉宇之间带着一股凛然的气度,穿着一身素色长袍,似乎是个散修。 女人似乎感觉到了有人在注视她,微微偏过头,与凌云志对上了视线。 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凌云志不由自主地叫出了那个名字,“落宫主……” 那女人听到这个名字,微微一怔,眉头轻轻蹙了一下,又缓缓舒展开来,“你认识我?” 凌云志站起身来,走到对面那张桌子前,“落宫主,我是秋花,莫秋花,你还记得吗?” 落春雨眉头挑起,上下打量着凌云志,目光中满是不可置信。 “秋花?莫秋花?”落春雨的声音都变了调,“你……你怎么……” 凌云志苦笑一声,在她对面重新坐下,简单解释了一番。 当年她在人间历练情劫,莫秋花是她的第二世,如今情劫已过,她回归了本来的身份和身体,所以样貌和年纪都发生了变化。 末了,凌云志问道:“落宫主你呢?我是真的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你。自从你闭关修炼之后,我就再也没见到你,我还以为你……” 那时候,落宫主把百花宫的事务都交给了她打理,自己闭关修炼。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落宫主说要隐姓埋名在江湖上游历悟道,之后便再也没有了消息。 香栾姐虽然退隐江湖了,但每隔三五年还会写信回来,偶尔也会带点自己种的土特产回来看看大家。 落宫主则是一点消息也没有,音讯全无,大家都以为落宫主已经死了。 落春雨听到这里,脸上浮起一丝歉然的神色,“你也别叫我落宫主了,我现在不是你的上司,你叫我春雨就好。”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当年我游历的时候,偶然捡到了一本修炼功法。那功法很特别,我照着修炼了一段时间,体内便生出了一股气劲。之后机缘巧合,发现了一座传送古阵,来到了这个大陆,正式踏入了修途。” 就在这时,店小二端着托盘过来了,“客官,您的星斑贝来嘞!” 一只白瓷大盘放在桌上,盘中码着七八贝类,热气袅袅腾起,带着一股鲜甜的海味,旁边还有一小碟色泽显眼的橙色酱汁。 凌云志拿起一只星斑贝。 落春雨歪了歪头,盯着她手里的贝,“难怪叫星斑贝,它的壳看上去黑闪闪的。” 凌云志举起手里星斑贝,低头看到了贝壳的外壳。 深黑色的贝壳,上面布满了细密的光点,在光线的折射下闪烁着细碎的光芒,就好像黑夜里的星星洒落在上面一样。 凌云志蘸了一点橙色的酱汁送入口中,嚼了嚼, 确实很鲜美。 两个人一边吃一边聊。 凌云志咽下口中的贝肉,埋怨道:“那你也不知道回来看看我们。哪怕传个信也好啊,大家真的都很担心你。” 落春雨放下手里的贝壳,沉默了几秒,“我回来过一次,不过……那时候我只见到了小满,而且她当时已经很老了。” 凌云志拿着贝壳的手停住了。 落春雨说着,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从储物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把小竹刀。 刀身不过巴掌长,用细竹削成,刃口磨得薄而利。 凌云志伸手接过来,“这是我当年送给月季的。” 落春雨点了点头:“月季传给了小满,小满给了我。她说,她觉得辜负了你。” 凌云志握着那把小小的竹刀,刀刃依然有些锋利,其实这把刀杀伤力不大,顶多拆拆信件。 凌云志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问道:“小满……怎么了?” 落春雨叹了口气,“你也知道小满的性格。当时她想自立为王,但她太过心急了,根基不稳就贸然出手,结果失败了……” 凌云志垂下眼,手中的小竹刀轻轻转动着。 她想到了小满的性格。小满小时候在她父亲那里生活,过得并不好,她的亲娘是被买来的,后来又被卖走了。 虽然月季以及百花宫的众姐妹都对小满爱护有加,但这反而养成小满温和又冷漠的性格。 凌云志将小竹刀轻轻放在桌上,抬起头来:“我不怪她,只是觉得可惜。” 落春雨看着凌云志的神情,便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换了个轻松的语气问道:“你也是一个人来的吗?” 凌云志摇了摇头,“我不是一个人。” 她顿了顿问道:“对了,你如今是什么修为?”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97章 三生三世白芮阳3 玄幻 幽澜站在巷子的阴影里。 他对面站着两位凶神恶煞的男散修。 幽澜从袖中取出几块灵石, 托在掌心里递给那两人,“这件事情需要你们两个配合我。” 那两个男子接过灵石,放在手心里掂了掂,其中一人舔了舔干裂的嘴角, 笑道:“你放心, 这件事就交给我们两兄弟了。保证你能够英雄救美。” 幽澜点了点头, 又叮嘱道:“记得找人少的地方,别让别人抢了我的风头。” 那两个男子连连点头,“一定一定, 绝对给你安排得妥妥当当。” 幽澜这才满意转身离开。 他穿过人群, 心中盘算着接下来的步骤。 他特意找了这两个一看不是什么好人的男散修, 借口说自己想要追求某位女修, 让两人配合演一出英雄救美。 那两个散修贪财,见了灵石便两眼放光,果然一口答应了。 到时候, 他会在“救美”的过程中“失手”杀掉那二人, 然后对外声称是这两个恶人眼看杀人夺财失败,鱼死网破,带着白芮阳同归于尽。 这样一来, 白芮阳的死就与他毫无关系了。 白母白父只会以为女儿死于意外。 幽澜想着想着,嘴角浮起一丝笑容。 巷子里, 那两兄弟还在原地。 其中一人翻来覆去地端详着手上的灵石,“这可是是极品灵石, 果然没看错,那小白脸是个有钱人。你看他穿那衣服,那布料是西域灵蚕丝织成的。” 另一个人将摸了摸下巴,“大哥, 我琢磨着,咱俩不能光按他说的办。” “哦?”大哥挑了挑眉。 “到时候我们先配合着那小白脸演戏,等他放松警惕的时候,”二弟凑近了些,压低了声音,“咱俩就趁机偷袭,将那对小鸳鸯一网打尽。” 大哥听了,也笑了起来,“二弟,你说的有理。还是你脑子转得快。” …… …… 阳光落在海面上,将整片海都染成了碎金色。 落春雨从空中降落到海滩上,“没想到你的能力这么强,你真的只有黄境吗?” 凌云志落在落春雨身旁。 方才她在青境修为的落春雨身上试用了一下她的异能,没想到异能的威力远超她的想象。 这让她的心里多了几分底气。 虽然她的心念域异能可以制服青境修士,但是白母等人是比青境更高两境的紫境修为。 保险起见,她必须找个帮手。 凌云志思索了一下,说:“这只是我的异能,我修为只有黄境,所以我才需要你的帮忙。” 落春雨也没多问,她知道这个大陆有些人拥有妖兽或者特殊血脉,拥有着与生俱来的异能。 她点头道:“那好,你的事我答应。” “一言为定。” 落春雨说:“不过,事先和你说好,我只是青境修士,如果遇到危险,我只会以自己的安全为先。” 凌云志应了下来。 两人沿着海滩走了一段。 就在这时,前方的沙地上忽然多了两道影子。 凌云志抬起头。 两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拦在了她们面前,一个高壮,一个瘦长,穿着散修常穿的粗布袍,脸上带着不加掩饰的恶意。 落春雨几乎是本能一步上前,将凌云志挡在了身后,她眯起眼睛,“你们是……黑风双煞?” 那两人中高壮的那个吹了声口哨,嬉皮笑脸道:“哟,你居然听说过我们,真是我们兄弟两的荣幸。相逢即是有缘,不如咱们一起喝一杯?” 他说话的时候眼神淫邪扫过落春雨和凌云志。 凌云志从落春雨身后走出来,双手抱臂,开口就是嘲讽,“哟哟哟,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话一出口,高壮男子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他呸了一声,脸色变得狰狞:“不识好歹!非得给你点教训不可!” 话音未落,两人身上同时亮起了青色的光芒,将两人周身的海风都逼得四散开来,沙滩上的细沙被灵压震得簌簌抖动。 落春雨冷哼一声,身上也亮起青光,将凌云志周身护住。 凌云志见状,也释放了自己的修为,黄色的光芒从她身上亮起。 不过这黄色光芒轻薄而微弱,在两名青境修士的灵压面前几乎微不足道。 那高壮男子低头看了一眼凌云志身上的黄光,嗤笑出声:“黄境?哈哈哈,就这点本事还敢嘴硬?今天爷就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 两人同时出手。两股凌厉的灵力化作掌风,一左一右呼啸而来,卷起漫天的沙尘。 落春雨神色凝重,手中已经暗暗扣住了法宝,准备动手。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从天而降。 “住手!” 那声音带着一股凛然正气。 幽澜落在凌云志身前,衣裳在风中猎猎翻飞,一掌拍出,直接将黑风双煞震飞出去。 两兄弟“哎哟哎哟”叫着摔在沙滩上,滚了两圈才停下来,捂着胸口满地打滚,嘴里嗷嗷直叫。 幽澜没有看那两人,转过身来,一脸关切看向凌云志,“芮阳,你没事吧?” 他的目光落在凌云志脸上,他扫了一眼旁边的落春雨,眼底闪过一丝极快的疑惑。 这个女人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不在计划之内,不过没关系,一起解决就行。 “我没事。”凌云志回答。 幽澜正要再说些什么,突然感到胸口一阵剧痛。 他低下头,发现一柄剑穿过了他的身体。 凌云志拔出剑,鲜血喷涌而出,她手腕一转,剑刃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干脆利落地砍掉了幽澜的头。 头颅滚落在海面上,在海浪中浮沉了两下,那双眼睛瞪得又大又圆,满是震惊与不甘。那副表情凝固在脸上,像是至死都没想明白发生了什么。 身体晃了晃,“扑通”一声落入海中,被海浪一卷,迅速消失在了深蓝色的海水里。 凌云志抬起手,幽澜身上的储物袋自动飞到她手里。 黑风双煞直接看呆了。 那个小娘们捅死了那个小白脸? 这两个人不是一伙的吗?那小白脸不是说要英雄救美吗? 两兄弟愣了好半晌,才终于缓过神来,紧接着,他们爆发出一阵幸灾乐祸的大笑。 “哈哈哈!”高壮的那个拍着大腿从沙滩上爬起来,“你个蠢蛋!居然把自家人杀了!现在没人可以救你们了!” 瘦长的那个也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沙子,狞笑着朝凌云志和落春雨逼近,“来来来,小娘们,既然你把自己的靠山杀了,那就乖乖跟我们兄弟俩走吧。” 凌云志站在原地,看着他们,微微一动念。 黑风双煞两个人同时被她的异能控制住了。 像是一瞬间被无形的锁链缚住了全身,他们的脚抬在半空中落不下去,手臂保持着向前伸的姿势,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 “你……是不是你用了什么邪门歪道?”高壮的那个颤声问道。 落春雨直接动手。 黑风双煞的脖颈上同时出现一条细细的血线,那血线起初只是一条红线,随即迅速扩大,鲜血喷涌而出。 两具身体软软倒下,“扑通”两声落入了海中。 落春雨走过去捡起黑风双煞的储物袋,打开袋口往里看了看。 她清点了一下,有些意外挑了挑眉,又望了一眼黑风双煞的尸体,“他们丹药和法宝还挺多的。” 海浪将黑风双煞的尸体也吞没了,只留下一小片浑浊的红色在海面上扩散开来,很快又被海水冲淡,消失不见。 凌云志从怀里掏出幽澜的储物袋,随手抛给了落春雨。 落春雨伸手接住,掂了掂,看向凌云志。 “这个也给你了,”凌云志说,“就当是提前支付的酬劳。” 落春雨毫不客气将两个储物袋都收进了怀里。 海水已经恢复了平静,波光粼粼,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你会搜魂术吗?”凌云志忽然问。 落春雨愣了一下,“我不会,但是我有搜魂的符咒,怎么?” “幽澜是紫境修士,因为一些原因才实力大损,才能在偷袭的情况下轻易杀死。”凌云志说,“但他作为紫境强者,魂魄没那么容易消散,可能会沉在海底,等时机成熟再夺舍重生。” 她把目光从海面上收回来,看向落春雨,“把他搜出来,彻底解决了。” 落春雨点了点头,伸出手,掌心凭空多了一张黄色的符咒。 符咒上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她闭目默念了几句法诀,符咒从她掌心飘起,化作一道金光直直飞入大海之中,没入了深蓝色的海面下。 海面安静了片刻。 然后那道金光从海底深处浮了上来,像是一根金色的绳索从深渊中拽起什么东西。 一个灰白透明的人形轮廓,被黄色符咒化作的金色绳索捆得严严实实。 那魂魄拼命挣扎着,却怎么都挣脱不开。 “白芮阳!”幽澜的魂魄嘶声大喊,声音尖锐而扭曲,“你居然敢杀我!甚至不休破坏了你师父的肉身!你师父要是知道了,他会怎么想?白鹰知道了又会怎么想?!” 凌云志笑了一下,“肉身而已,可以再重塑。” “你!”幽澜的魂魄气得剧烈抖动,“我死了,魔族不会善罢甘休的!魔族的怒火会烧尽整个天衍宗!你会后悔的!” 凌云志歪了歪头,“你死了刚好。” 幽澜愣住了,“你一点也不在乎?” “以后魔族的统领轮到我当了。”凌云志说。 幽澜眼睛里闪过震惊。 “你不会没发现吧?”凌云志抬起眼帘,看着幽澜,“我爹有魔族皇族血脉,你这个魔族少主死了,正好给我爹让位。” 白母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白父作为她的男人,身份自然也不简单。 他不是一个普通的人魔混血。他体内的魔族血脉来自于当时的魔族至尊。 而原主作为白父和白母的女儿,体内流着四分之一魔族皇族的血。 幽澜的脸上露出了恼羞成怒的表情,他当然知道这一点。 不过白父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皇族血脉,幽澜也不会蠢到将这件事情告诉白父。 凌云志伸出食指,对着幽澜的魂魄轻轻一点。 幽澜张开嘴想要再说什么,可他发出的只有一声凄厉的惨叫。 那灰白色的魂魄轮廓从边缘开始消散,他的脸在消散前的最后一刻满是恨意、不甘和惊恐。 短短几息之间,幽澜的魂魄彻底化为了虚无。 凌云志放下手,看着空荡荡的海面,长长呼出了一口气。 好几世了,幽澜终于彻底死了。 作者有话说: 明天请假一天 第198章 三生三世白芮阳4 玄幻 海滩上 凌云志侧过头, 看了一眼远处隐约可见的城镇轮廓,对落春雨说:“你先回去吧,免得让人知道我们俩是一伙的。” 落春雨点了点头,没有多问。 她将三个储物袋收好, 拍了拍凌云志的肩膀, 转身便朝着城镇方向走去, 身影很快消失在沙滩尽头。 凌云志独自站在海边,从袖中取出一张紧急通讯符咒。 她捏着符咒的两角,指尖注入一丝灵力。符咒微微发光, 随即化作一道金光腾空而起, 朝着城镇的方向飞去。 没过一会儿, 两道身影便落在了沙滩上。 白母的衣袂在风中轻扬, 落地时带起一阵灵气的涟漪。 白父紧随其后,目光扫过周围的海面,似乎已经察觉到空气中残留的一丝血腥气。 “发生了什么事?”白母快步上前, 语气急切。 凌云志低下头, 声音带着微微的颤抖,“娘……我和幽澜分头打听消息……没想到有两个男人拦住了我,自称是黑风双煞, 意图对我图谋不轨。” 白母脸色一沉。 “幽澜帮我解了围。”凌云志继续说,“黑风双煞恼羞成怒, 跟他动起手来。幽澜出手杀了那二人……没想到那二人临死之前鱼死网破,不知用了什么邪术, 拉着幽澜一起下了水。现在幽澜生死不明,掉进了海里。” 她抬起头,“娘,都是我不好, 要不是为了救我,幽澜也不会……” 白母的脸色瞬间煞白,“什么?幽澜失踪了?” 师兄的魂魄早就消散了,只剩下这具肉身还完好保存着。 幽澜附在师兄的身体里,虽然那人不是师兄本人,可那具身体是师兄留下的唯一东西了。 要是这具肉身再受什么损伤…… 白母不由回忆起上辈子师兄的惨状。 玄霜倒在血泊里的样子她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那张俊逸的脸上沾满了血污,胸口被洞穿,再也没有气息。 她不能接受。 她不会再让上辈子的事情重演。 白母一句话都没多说,直接飞到海面上,悬停在波涛之上。 她闭上眼睛,默念咒语,周身泛起一层淡蓝色的水光,那水光如涟漪般扩散开来,沉入海面之下,向四面八方蔓延开去。 白父站在凌云志身旁,看着白母的身影在海面上忙碌,叹了口气,“玄霜师兄的魂魄还没复活,现在肉身也不见了……这可如何是好?” 他顿了顿,又道:“你快去通知凤凰,让他一起来寻人。多一个人多一份力。” 说完,他也腾空而起,飞到海面上,和白母一起搜寻。 凌云志点点头,从袖中又取出一道通讯符,注入灵力,符咒化作金光飞向了城镇的方向。 她站在原地,看着那片深蓝色的海面,表情平静。 过了没多久,她就看到白母从海面上飞了回来。 白母怀中抱着一具无头尸体,浑身湿透,那身体完好无损,唯独脖颈处空空荡荡。 凌云志没想到,真的被白母找到了。 这时候凤凰也落到了沙滩上。 他眉头紧皱着扫了一圈,“出了什么事儿?这是谁的尸体……” 白父也上了岸,简单将事情解释了一通。 白母抱着玄霜的尸体,肩膀微微发抖。 “都怪我……”白母声音沙哑,“要是我早点过来……” 凤凰听完经过,皱眉问道:“幽澜呢?他怎么样了?” 白父摇了摇头,脸色沉重,“我刚才在海里搜过了,没有搜到幽澜的魂魄。可能……已经没了。” 海风呜呜吹着,海浪卷起细沙打在众人衣袍上。 一行人回到了客栈。 客栈的房间内 白母坐在床沿上,神色悲伤而疲惫。 白父坐在她身旁,伸手揽住她的肩膀,低声道:“别担心了。等咱们抓到沧溟玄鹏之后,用鱼骨给玄霜师兄重塑肉身,再用鱼脂复活魂火。到时候师兄就能回来了,一切都还能补救。” 白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泪水含在眼眶里,语气带着一股坚定,“沧溟玄鹏,我一定势在必得。”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客官?”店小二的声音隔着门板传进来,“小的给您送饭菜来了。” 白父说:“进来吧。” 店小二推门而入,手里端着一个朱漆托盘,上面摆着几碟精致的菜肴,动作麻利地将饭菜在桌上摆好。 白父看着那桌菜,微微蹙了蹙眉:“我们没有点饭菜。” 店小二放下最后一碟菜,双手搓了搓,“是掌柜赠送的。您有所不知,那黑风双煞前两天在我们店里闹事,吃了东西不给钱还打伤了我们的小二,掌柜的愁了好几天。今儿听说那黑风双煞被您的同伴所斩杀,掌柜的可高兴了,特意吩咐小的送些拿手菜过来。这是我们当季新品星斑贝和特色饮品,请慢用。” 他说完,弯了弯腰,便退了出去,顺手带上了门。 房间里安静下来。 白母看着桌上那碟星斑贝,她一点胃口都没有,只觉得那盘菜刺眼得很,她声音冷硬,“黑风双煞就这么死了,真是太便宜他们了。” 白父点了点头,他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缓缓开口,“不对!” 白母抬头看向他。 “我听说黑风双煞两人都是体修。”白父说,“善用蛮力,从不使兵器。可玄霜师兄身上的伤口……” 白母也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迅速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了玄霜的尸体,平放在床榻上。 烛光下,那脖颈处的伤口清晰可见。切口平整利落,皮肉边缘光滑,像是被什么极其锋利的刀刃一斩而过,没有多余的撕裂和碎痕。 白父凑近了看,犹豫了一下,低声道:“这……似乎是剑伤。” 白母的脸色变了,脱口而出:“芮阳用的就是剑!”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失言了,踌躇了几秒道:“我得去找芮阳问个明白。” …… …… 凌云志站在窗边,看着窗外沉沉的夜色。 她脑子里回想着莫秋花那一世。 百花宫的附近又一片桃树林,每到春天便开得轰轰烈烈,如同一片粉色的海洋。 到了夏天,花瓣脱落,树上结出一颗颗果子,月季会裹着手帕摘桃子,小满则没那么讲究,手里攥着果子啃得满脸都是汁水,吃完之后大喊嘴巴痒痒的。 凌云志想到这里,嘴角不自觉浮起一丝笑意。 思绪回到现在,她觉得自己最近心情确实太差了,做事太无情了些。 凌云志决定去找白母和白父好好谈一谈,如果谈不拢就别怪她无情了。 门一开,她吓了一跳。 白母和白父就站在门外。 白母正要敲门的样子,看到门突然打开,两人脸上的表情都有些复杂。 凌云志愣了一下,很快便回过神来。她侧了侧身,让出门口的位置,“娘,你们怎么在我门口?” 白母看着她的眼睛,“我们有些事情想问你。” 凌云志点点头,说:“正好,我也有一些事情想和你们坦白。” 白母和白父对视了一眼,一前一后进了屋,说:“那你先说。” 凌云志站在桌边,双手撑在椅背上,看着白母和白父,“娘,其实……我是重生之人。” 白母倒吸了一口凉气,“什么?你也是。” 凌云志点了点头,“上辈子,我下凡去经历三生三世,每一世都被幽澜虐待。他害得我历劫失败,一次又一次,让我尝尽苦楚。如今我回来,就是为了复仇的。” 白父开口问道:“所以,幽澜是你杀的。” 凌云志爽快承认了,“没错,是我干的。” 白母的脸色变了又变,“可那是玄霜师兄的身体!他可是你师父!你就这样把他肉身毁了?” 凌云志冷笑了一声,“上辈子,他占用了我的肉身和幽澜在一起了,我现在就当没他这个师父。” 白父皱眉道:“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你后来怎么样了?” 凌云志看着他,“你们把我的一缕残魂投入了小世界,转世投胎,过完了平凡安稳的一生。” 白母听了,脸上的表情松动了几分,“幸好……幸好你上辈子没有受太大的苦。” 凌云志看着白母那副如释重负的表情,冷声道:“把我放入小世界给我另找个领养人?我又不是你们的宠物。你师兄死了,你倒是挺积极地找沧溟玄鹏复活他。” 白母脸色一变,“你怎么能这么说!玄霜是你的师父,也是你的养父!” “你也知道,他是我养父。”凌云志盯着白母的眼睛,“那你还支持我和他在一起?” 白母愣住了,随即急切辩解:“是你要和他在一起的!当初是你们两个两情相悦……” 白父也说道:“芮阳,这事是你的不对,这点你可怪不了我们。当初是你们两情相悦,你情我愿的事情,怎么能怪到我们头上?” 凌云志抬起手,“啪”的一声脆响。 一个耳光落在了白母脸上,还没等白父反应过来,凌云志反手又是一个耳光。 白父瞪大了眼睛,捂着半边脸,难以置信地看着凌云志。 “我才多大?”凌云志没等他质问,又继续道:“我是孩子不懂事,你们也不懂事吗?你们眼睁睁看着我和玄霜在一起?分明就因为玄霜是你们师兄,所以你们不好意思撕破脸拆散我和玄霜?” 就在这时,房门“砰”的一声被撞开了。 一个红色的身影冲了进来。 凤凰大步跨上前,扬起手,一个响亮的巴掌落在凌云志脸上。 他脸上满是愤怒,其实他刚才就听到动静了,站在门外犹豫了半天,没好意思直接闯进去,毕竟是一家人吵架,他一个外人不好插手。 可当他从门缝里看到凌云志打了白母的时候,他就再也忍不了了。 白鹰是他的契约者。 御兽师与妖兽缔结的契约主要分两类,本命契约与奴隶契约。 凤凰与白鹰定下的便是本命契约,自此二者性命相连、同生共死,他不能容忍任何人折辱白鹰。 凤凰挡在白母身前,怒视着凌云志,声音低沉而凶狠,“谁也不能打小爷的主人。” 作者有话说: 祝大家端午安康 第199章 三生三世白芮阳5 玄幻 凌云志抬起手, 抚摸自己火辣辣疼的脸颊。 她突然笑了,抬手就给了凤凰一巴掌,“我们家在这里吵架,你一个外人有什么资格冲进来打我?” 凤凰猝不及防挨了一巴掌, 捂住脸, 脸色铁青看着凌云志, 眼神里满是不可置信。 凤凰张了张嘴,刚要反驳,白母已经上前一步, 挡在了凤凰面前。 她是个极其护短的人, 不允许有任何人折辱她的契约兽, 哪怕那个人是她的女儿, “凤凰是我的本命契约兽,他是我们的家人,当然有资格教训你。” 凌云志看着白母, “玄霜是你家人, 他也是你家人,就我不是?” 白母嘴唇翕动了几下,随即又像是下定了决心般抬起眼, 迎上凌云志的目光,声音带上了几分沉重和疲惫, “你不理解。其实我也是重生之人,我经历过的……是你难以想象的惨剧。” 她顿了顿, 睫毛微微颤动着,回忆道:“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魔尊屠杀了天衍宗所有人。玄霜师兄……为了掩护我逃出去,也死了。他死在我面前, 胸口被洞穿……” 凌云志看着她那副痛彻心扉的样子,有些不耐烦,“我知道,你后来被魔族护法杀了,你重生之后,就和那个杀了你的人在一起了。” 白母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你怎么可以这么说你爹?这辈子的他不一样,他……” 白父上前一步,低头看着她,眼神里满是心疼和安抚。然后他抬起头看向凌云志,“芮阳,这辈子我对宗门、对你母亲、对整个修仙界都无愧于心。” “那我呢?”凌云志反问道。 白母叹了口气,无奈道:“芮阳,你要恨就恨我,别恨你师父,他是无辜的。” 白父急了,“对呀,你要恨就恨我吧,别恨你娘,这一切都是因为我!” “不……”白母抬起头,望着白父的眼睛,“这不是你的错,你已经背负了足够多的骂名……” 凌云志看着两人依偎在一起的模样,嗤笑一声,“行了,你们少在我面前秀恩爱。” 白父说道:“如今幽澜已经死了,等玄霜复活之后,你可以继续和他在一起。” 凌云志冷笑一声,“复活他?如果你们复活他,从今日开始,我就和你们恩断义绝。” 话音落下,房间陷入寂静,三人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目光看着她。 白母蹙起眉头,“芮阳,你别闹了。” 白父盯着她,“你可想清楚了!这可不是胡闹,别日后回来求我们!” 凌云志说:“我既然已经说出口,那就不会再反悔。” 她转身,迈步跨出了门槛。 “那好。”凤凰的声音从身后追过来,“今日之辱,来日必当加倍奉还!” 凌云志听到那句话,只是轻轻哼了一声,然后继续向前走去。 她离开客栈之后,前往了某个方向。 …… …… 此时,落春雨正在清点三个储物袋里的东西。 三个储物袋总共有一百多块中等灵石,五十多枚上品灵石,二十枚极品灵石。 七件普通品阶的法器,三件上等法器,符咒几十张,还有十来瓶丹药,大多是疗伤、恢复灵气的丹药,还有一些体修功法。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咚咚声。 落春雨警惕地将储物袋收回了怀里,问道:“是谁?” 凌云志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落宫主,是我。” 落春雨松了口气,走过去打开门,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凌云志。 她的脸上带着几分失落,嘴唇微微抿着。 落春雨侧身让她进门,问道:“怎么了?” 凌云志走进去,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叹了口气,将前因后果大概讲了一遍。 落春雨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开口问道:“你还爱着你师父吗?” 凌云志愣了一下,她回忆了一下原主的成长过程,答道:“我不知道。而且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爱上他的。上一代的强者都在仙魔大战中死亡了,师父于是成了这一代最强的修士,同时他还是我们宗门的掌门。所有人都敬仰他、都爱戴他、都尊敬他,我大概就是在这种氛围上爱上了他。” 落春雨没有立刻接话,像是在思考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她认真看着凌云志,“我答应了你的计划,成为你的同谋,和你一起对付你娘、你爹、你家人,我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想清楚了,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 凌云志看向落春雨,目光变得清晰而坚定,“我想清楚了。我既然已经动了杀心,此事注定覆水难收,再无挽回之地。” 落春雨看着她,伸手握住了凌云志的手,“我会帮你的。” 凌云志点了点头。 落春雨拍了拍她的肩膀,站起身来,语气轻松了几分,“要不要出去走走?听说晚上有海浪拍打礁石就炸开冰蓝碎光,运气好的话还能看到七彩水母。” 凌云志站起了身,郑重点了点头,“走,咱们去逛逛。” …… …… 海边村庄 一个小女孩蹲在村口的石头上,正仰着头看向天空。 她看到不少人影从空中飞过,衣袂翻飞,像是一群颜色各异的鸟儿掠过天际。 小女孩拽了拽身边妇人的衣角,“娘,那是什么?” 妇人抬头看了一眼,一边择着手里的菜叶子,一边随口答道:“那是修士们。最近是鱼妖兽的繁育期,那些人都是来抓鱼的。” 小女孩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仰起头,看着那些人影消失在海天相接的方向。 海面上 几十位修士聚集在一起,悬停在半空中,海浪在脚下翻涌,海人群稀稀落落分散着,彼此之间保持着警惕的距离,目光却都盯着同一片海域。 白母和白父骑在凤凰身上尤为醒目。 凤凰庞大的红影在天际铺展开来,翎羽流光溢彩,那股炽烈的灵压让附近的修士纷纷退避三舍,投来的目光中满是忌惮。 白母扫过一眼周围的修士,暗暗感知了一圈,大概有八十多人。灵光有强有弱,参差不齐。 能比得过她们的,没有几个。 不远处的凌云志收回了目光。 她用了易容丹,面容变成了一个平平无奇的中年模样,此刻悬停在人群外围的一处低空。 更重要的是她用异能悬浮在空中,灵力波动微弱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白母和白父并没有察觉到她的存在。 落春雨站在她身侧,她侧过头,用极低的声音道:“那就是神兽凤凰!真是和传说中一样漂亮,那就是你说的那三个人?” 凌云志微微点了点头,目光始终锁在海面上那个巨大的红色身影上。 一群人从白天等到了黑夜,又从黑夜等到了第二天白天。 海面上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 修士们起初还精神紧绷,到了第二天便开始有人盘膝打坐。 第三天。 凌云志和落春雨蹲在附近的一座小海岛上,身边放着海岛上采来的野果,中间摊着几张牌。 落春雨出了一张牌,凌云志正要跟上,忽然动作顿住了。 她的手停在半空中,目光看向远处的海面,“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话音刚落,海面上忽然传来一声沉闷的巨响。那声音像是从海底深处传上来的,低沉而辽远。 紧接着不知谁大喊了一声,“沧溟玄鹏出现了!” 所有人的修士立马精神起来,飞到了半空中。 凌云志和落春雨也飞了起来,混在人群中。 不远处,海面下面出现了一个庞大的身影,覆盖了整片视野所及的海面。海水从中央向四周翻涌退去。 那是沧溟玄鹏。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沧溟玄鹏身上。 修士们纷纷放出自己的法器,五光十色的灵器在天空中铺展开来,灵压相互碰撞,震得空气嗡嗡作响。 白母此时双手结印,口中念念有词,她的身前一张金色的巨网逐渐成形,泛着厚重的金属光泽。 那网在灵力的催动下越张越大,遮天蔽日般悬在沧溟玄鹏的上空。 有修士眼尖,失声惊呼,“那是!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万海归墟网!” “不会错的,那一定就是神阶制法宝!”旁边一人脸色铁青,“我的上等灵宝都在发抖,感受到了压制!” “天哪!那个女人究竟是什么人?” 白母、白父和凤凰收到了四面八方投来的暗含惊惧和觊觎的目光。 白母面不改色,手中的法诀仍未停止。 凌云志对落春雨打了个手势。 落春雨看到了,点了点头。 下一秒,凌云志发动异能,白父和凤凰两个人同时感觉身体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攥住了,将他们牢牢定在了原地。 落春雨一剑刺入白父的胸膛,白父的身体一僵,喉咙里发出一声压抑的痛呼。 同一瞬间,凌云志飞速上前,一剑刺入凤凰的胸膛。 凤凰闷哼一声,眼睛瞪大。 下一瞬,带着金边的火焰从凤凰的伤口里烧了出来。 火焰沿着剑刃飞速蔓延,像是一条活蛇,眨眼之间就烧到了凌云志握剑的手上。 “啊啊!”凌云志惨叫一声,猛地松开了剑柄。 火焰灼烧的剧痛从指尖一路窜到肩膀。 凌云志连退数米远,左手捂住右臂,好在她的衣服是具有防御功能的法衣,抵挡了一部分火焰威力。 即便是这样,火焰灼烧的疼痛还是让她额头渗出冷汗。 周围的修士们倒吸一口凉气,纷纷向后退散,在海面上腾出了一个巨大的包围圈。 白母终于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 看到凤凰和白父两人胸口洇开的鲜血,声音里带着压抑的怒火,“居然敢偷袭!” 她又看向退在数米外的凌云志和落春雨,眼神冷厉如刀。 凤凰捂着胸口,金红色的火焰从伤口边缘溢出,正在缓缓修复着被洞穿的血肉,他咬着牙道:“小爷没事。” 白父也强撑着站直了身体,声音还算沉稳:“鹰儿,你别管我们,抓住沧溟玄鹏要紧。这两个人……由我们解决。” 凤凰往前走了一步,胸口的伤势在凤凰灵火的疗愈下正在缓慢愈合。 他盯着凌云志和落春雨,声音里带着讥诮,“沧溟玄鹏还没出来呢,你们两个就迫不及待要杀人夺财了?胃口是不是太大了点?” 凌云志缓缓抬手,抹掉了脸上的易容,露出她原本的容貌,“凤叔叔,我杀人可不是为了夺财,我只是单纯看你不顺眼。” 凤凰的表情僵住了。 白父一脸震惊,脱口而出,“芮阳!怎么是你!” 凌云志看着他,“爹,我说过,我会复仇的。” 周围一片哗然。 这几人居然是一家人?这是哪出戏? 周围的目光在凌云志和白父之间来回穿梭,即便沧溟玄鹏就在不远处发出低沉的嘶鸣,还是有不少修士忍不住竖起耳朵偷听。 凌云志再次出手了。 无形的力量再次涌出,将白父和凤凰同时笼罩。 两人又一次被那股力量困住,身体僵硬动弹不得。 凌云志飞身上前,剑刃划过凤凰的肩膀,又反手砍在白父的手臂上。 白父嘴唇却在无声翕动,他眉心突然亮起一道白光。 一管青色玉笛飞出,悬在半空中,笛身流光溢彩,散发着清冽的寒光。 那是白父的本命法宝。 玉笛发出一声清越的长鸣,声波如涟漪般扩散开来,肉眼可见的空气波纹一圈一圈荡向四周。 疼!凌云志下意识闭上眼。 她的眼睛、耳膜、大脑都像是被针扎穿了一样剧痛,一股温热液体七窍渗了出来,染红了她的脸。 白父看着她满脸是血的样子,“芮阳,就此收手吧。我们既往不咎。” 话音未落,落春雨的身影悄无声息出现在白父身后,她正欲抬剑。 玉笛的灵压挡住了她的攻击。 白父的身体虽然依旧不能移动,但是灵力在体内运转自如,“你们区区青境和黄境,居然也敢对紫境下手,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话应刚落,白父身上浮现紫色灵光,玉笛发出音波,直接将落春雨震飞数米。 只有黄境修为的凌云志再一次被波及,这一次她的眼睛和耳朵完全失灵,她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只能凭借异能感知周围的一切。 金红色的烈焰从凤凰的周身喷涌而出,那火焰炽热到扭曲了空气,连脚下的海水都被瞬间蒸发出大片的白色蒸汽。 落春雨和凌云志再次被逼退了数米远,衣袍上都沾染了火苗,火苗怎么也熄不灭。 凤凰站在火焰中央,红衣翻飞,胸口的伤在灵火中快速愈合,“这是凤凰灵火,普通水系法术根本无法将其熄灭。你若是不求饶,就别怪我不念昔日情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0章 三生三世白芮阳(完) 完 凌云志张开手, 掌心对着凤凰。 她催动异能,瞬间将火焰中的热量搬走。 热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失。 周围的空气越来越冷。 凌云志和落春雨身上的残余火焰逐渐变小,一寸一寸萎缩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层薄薄的冰霜覆盖在两人衣袍上。 凤凰僵住了, 他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真正的震惊和动摇, “这怎么可能?这是什么冰系法术?” 凌云志呼出一口白气, “凤凰灵火,不过如此。” 她的目光从凤凰身上移开,落在了白父身上。 然后她对着白父和凤凰伸出手。 对付两个修为远超自己的对象, 凌云志不太确定能不能成功。 她深吸一口气, 集中全部的意念。 空间异能再次涌动。 她将目标体外包裹一层密闭的隔离空间, 抽离有机粒子, 空缺的位置由碳酸钙等岩石粒子填充。 那些矿物成分在她的意志操控下流入空隙,紧密排列,一层一层结晶加固。 白父最先感觉到了异常。 他的指尖开始发麻, 然后是僵硬。他低下头, 看到自己的手背上出现了灰色的痕迹,那灰色像是从皮肤底下渗出来的,从指节蔓延到手腕。 皮肤表面泛起石头般粗粝的纹理, 光滑的质感在迅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冰凉坚硬的触感。 “这……”白父只来得及发出半个音节, 灰色的石质已经爬上了他的喉咙。 凤凰也感觉到了,胸口开始变得沉重而僵硬, 还没等两人反应过来,他们已经彻底变成了石像。 白父保持着低头看手的姿势,脸上的表情凝固在惊愕和不可置信之间。 凤凰保持着抬手向前,五指张开要释放灵火的姿态。 “咔嚓。” 细碎的裂纹出现在两座石像上, 然后是更多的裂纹,化成了无数细小的石子,在海面上溅起一片细碎的水花。 落春雨飞到凌云志身边,看着那片海水,脸上还带着未褪尽的惊骇,“就这么……干掉了一个紫境强者和一个上古神兽?” 凌云志这时候才抬手擦了擦七窍的血迹。 “是他们太大意。”她歪头擦着耳朵里的血,现在她的眼睛依旧什么也看不见,“我说出断绝关系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让我别胡闹。刚才的打斗中,白父和凤凰并没有第一时间下死手……可能他们也觉得我是在胡闹。” 她看着面前平静的海面,“他们轻敌了。” 话音未落,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压抑的闷哼。 凌云志和落春雨同时转头。 白母站在数十丈外,脸色瞬间惨白,唇角溢出一缕鲜血。 凤凰是她的本命契约兽。 如今凤凰彻底陨落,与凤凰相连的契约之力生生断裂,反噬之力让她的神魂也遭受了重创。 白母看了一眼远处的沧溟玄鹏。 那巨大的黑色身影在海面下缓缓游动,发出沉闷的低吼声,每一次摆动都会掀起滔天的巨浪。 但她现在顾不上什么沧溟玄鹏了。 她手一翻,那金色的万海归墟网猛然调转方向,如一张铺天盖地的金色巨幕,朝着凌云志和落春雨罩了下来。 凌云志和落春雨反应极快,在万海归墟网落下来的前一瞬间,分别向一左一右飞散开来。 这正中白母的下怀。 她早已预判了她们飞散的方位,掌心之间窜出一团金红色的火焰。 那火焰的颜色与凤凰灵火如出一辙。 这是当年凤凰与她契约后不久,赠予她的一朵万年灵火。 她将灵火炼化之后,从此便可以操控凤凰灵火,虽不及凤凰本尊施展的威力,却也已经足够焚尽绝大多数对手。 白母双手一推,火焰分别朝着凌云志和落春雨的躲避方向飞射而去。 落春雨刚一稳住身形,那团火焰已经迎面扑来。 金红色的火光瞬间将她吞没,落春雨来不及躲闪,全身被火焰包裹住,随即整个人在火焰中迅速焦黑。 她收缩变小,逐渐变成了一只巴掌大的,被烧得焦黑的小小稻草人。 稻草人从半空中落下来,落在了海面上。 白母盯着那只稻草人,眉头皱起,“替身?” 她转头看向另一个方向。 火焰中散发出一阵阵寒气,火焰越来越小,四周越来越冰冷刺骨。 白母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 那股寒气太冷了,冷得连她紫境修士的护体灵光都在微微颤动。 就在这时,海面之下的沧溟玄鹏发出一声低沉的叫声,那声音震得整片海域都在颤抖。 白母咬了咬牙,心中下定决心要速战速决。 她不能再拖下去了,从储物袋取出并吞下两枚疗伤丹药后,她目光紧紧锁住凌云志。 刚才白父的本命玉笛发出的声波曾伤了白芮阳,让她七窍流血。 白芮阳的眼睛一直是闭着的,想必是受到了重伤,全凭灵力感知在行动。 白母缓缓收敛了全身的气息。 作为紫境强者,她只要隐藏气息,对面只有黄境的白芮阳,就绝不可能发现她。 …… …… 落春雨的傀儡稻草人被烧了。 凌云志感知中属于落春雨的那一缕气息瞬间消失了。 她感觉到了白母在收敛气息。 灵力和灵压,以及所有外放的能量都被收敛,一丝不剩。 可对凌云志来说,她依然能感觉到白母的一举一动。 她感觉到的不是灵力,而是温度。 白母的身体散发出的温热,皮肤表面的温度,呼吸间吐出的热气,血液在血管里流动的声音,缓慢的心跳声,清清楚楚映在她的感知中。 片刻后,她感觉到空气中多了一丝尖锐的寒芒。 细如牛毛,快若闪电,正以极快的速度破空而来。 是白母放出了她的本命法器,九转灵针。 那灵针带着凛冽的杀意,直指凌云志眉心。 它飞到距离凌云志身前不到十厘米的地方,突然停住了。 白母的灵力催动它前进,而凌云志的异能将它牢牢定在原地。 灵针在半空中剧烈抖动,发出嗡嗡的鸣响。 凌云志抬起手,对着白母的方向虚空一推。 白母的身体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击中,整个人不受控制向后飞出去数米远,重重砸在海面上,溅起数丈高的海浪。 九转灵针因为主人的分神被拦腰折断。 白母不敢再靠近凌云志了。 她悬浮在远处,全身上下绷得紧紧的,想起凤凰和白父变成石像碎落入海的情景,心底涌起一阵彻骨的寒意。 她害怕靠近,也会变成一尊冰冷的石像。 白母抬起手,掌心在身前画出一道繁复的御兽法阵。 除了凤凰之外,她还有三只契约神兽。 光芒散去之后,冰面上出现了三只动物。 一只是通体雪白的九尾狐,九条尾巴在身后轻轻摆动。 一只是银灰色皮毛的天月银狼,喉间发出低沉的嘶吼声。 还有一只是浑身漆黑、瞳孔金色的玄纹黑豹。 三只动物身周泛起灵光,光芒过后,它们化作了人形。 九尾狐化作一名女子,脸上带着担忧,“主人,你怎么了?是谁伤了你?” 银狼化作一名高大壮硕的男人,望着白母身上的伤,眼里是抑制不住的愤怒,“是谁干的?” 黑豹化作一名黑衣男子,面容冷峻,打量着四周。 四周围观的修士们倒吸了一口冷气。 “九尾幽狐……天月银狼……还有玄纹黑豹?居然都能化作人形,至少是六阶以上的妖兽!这女子究竟是何人?” “能集齐这三种妖兽,还有那只凤凰,以及如此强大的法宝……莫非她难道是炼丹第一人、炼器第一人、御兽第一人的三绝灵尊白鹰!” “天呐!三绝灵尊!那可是传说中的人物!” “她居然还活着!还这么年轻?” 九尾幽狐望着凌云志紧闭的双眼,歪了歪头,“芮阳,怎么闭着眼睛?你这是怕我的幻觉?” 九尾幽狐的能力可致幻,让人沉溺幻觉,不知不觉间就会神魂消散。 白母声音沙哑而疲惫,“不是。方才的战斗中,她的七窍被碧落镇魂笛所伤,视觉和听觉严重受损……但你们千万别小瞧她。” 她的声音带着一种咬牙切齿的恨意,“她杀了凤凰,还有我的爱人。” 三位妖兽同时倒吸了一口气,眼中都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芮阳她……?” “她已经走火入魔了,”白母冷声道:“你们不用手下留情。” 天月银狼和玄纹黑豹对视一眼,同时点了点头。 银狼低吼一声,瞬间化出十几个分身,呈扇形朝着凌云志正面冲了过去。 与此同时,玄纹黑豹悄无声息绕过正面战场,朝着凌云志的背后潜去。 一明一暗,前后夹击。 凌云志抬起双手,身形冲天而起,银狼的分身和黑豹扑了个空。 她在高处向下伸出手,五指张开,空间异能再次涌动,抽取热量。 海面上的气温在一瞬间骤降,比之前更加寒冷,更加刺骨。 海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冰扩张,从她下方的一片区域向四面八方蔓延开去。 寒气弥漫,将周围的空气都冻得几乎凝固。 银狼的分身最先扛不住了,那些分身颤抖着,一个接一个消散,真身也剧烈哆嗦起来,银灰色的皮毛上迅速凝结出一层厚厚的白霜,四肢僵硬,动作越来越迟缓,最终彻底冻成了一尊冰雕,保持着仰头嘶吼的姿态,凝固在冰面上。 玄纹黑豹的四肢在极寒中迅速失去了知觉,变成了一尊黑色的冰雕。 九尾幽狐反应最快。 她瞬间从人形化回九尾狐的本体,雪白的身影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一头钻进了白母的怀里,瑟瑟发抖,九条尾巴紧紧裹住自己的身体,连头都不敢露出来。 白母抱着缩成一小团的九尾幽狐,看着冰面上两尊冰雕,看着凌云志高高悬在空中的身影,咬了咬牙。 她深吸一口气,扬声道:“诸位同道!” 她的声音注入了灵力,远远传了出,落入了每一个围观的修士耳中。 “诸位辛苦布下猎阵,眼看沧溟玄鹏到手!她出手乱了整场围猎!行事不分善恶、无故损毁众人机缘,分明是走火入魔!”白母的声音越来越高,“我乃天衍宗长老,今日以宗门名义下令联手缉拿这名入魔狂徒,生死不论!斩杀或擒住她者,我私人奉上灵石、丹妖、秘宝,重重酬谢,绝不食言!” 围观的修士们瞬间兴奋了起来,纷纷亮出了法器,灵光冲天而起,朝着凌云志冲了过去。 凌云志感知到了那些温热的灵力正在飞快靠近,然后抬手,向四周一划。 空间异能扭曲了空间,摩擦起电,发出刺耳的嗡鸣声,然后化作一道道惊雷,从她的掌心朝着下方劈落。 闪电在海面上空炸开,一道道雷蛇精准击中了那些冲在最前面的修士,雷光在修士们身上爆开,修士们一个接一个倒下去,有的栽进冰面上,有的直直坠入海水中。 下方一片混乱。 白母此时正蹲在冰面上,双手捧着银狼和黑豹的冰雕,掌心涌出凤凰灵火,一点点将冰层融化。 冰水从两尊冰雕上滴落下来,露出里面银灰和漆黑的身躯。银狼和黑豹的身体微微动了一下,冰霜正在消退。 可就在这时,几道惊雷劈了下来。 九尾幽狐猛地从白母怀里窜出来,叼住白母的衣领拼命向旁边一甩。 白母被甩出去数丈远,重重摔在冰面上。 银狼和黑豹还没有完全挣脱冰封,行动迟缓,躲闪不及,被雷光正正劈中。 两具焦黑的身体瘫在冰面上,一动不动,散发出焦糊的气味。 白母从冰水里爬出来,看到那一幕,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惊呼,“小白!小黑!” 她踉跄着扑过去,可她的手刚一碰到它们,又一道惊雷劈了下来,精准地落在了银狼和黑豹的身上。 白母被那雷光的余波震得倒飞出去,重重撞在冰面上,口中喷出一大口鲜血。 她趴在地上,浑身发抖,看着冰面上那两具的焦黑躯体,小黑和小白……也死了。 落春雨的身影悄无声息出现在白母身后,剑尖直指白母。 九尾幽狐护在白母面前,猛竖起九条尾巴,浑身的雪白毛发炸开,朝落春雨呲牙咧嘴。 空中的闪电再次劈落。 九尾幽狐闪身躲避,窜到了数丈之外。 落春雨抓住机会,锋利的剑刃从白母的后背刺入,自前胸透出。 白母的身体一僵,嘴唇张开,发出一声含混的声响。 她的身体晃了晃,整个人向前跪倒。 九尾幽狐见状不妙,喉咙里发出一声短促的呜咽。 落春雨拔出剑,转身看着她。 九尾幽狐警惕的后退了两步,最后看了一眼白母,眼眸中闪过一丝悲痛,然后转过身,四爪在冰面上一蹬,身影化作一道银白色的流星,眨眼间便消失在了尽头。 落春雨望着九尾妖狐消失的身影,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只狐狸是跑了? 凌云志在白母身前落下,轻轻喊了一声,“797。” 她的精神力从眉心涌出,渗入白母的身体。 在那里,她感觉到了那一小片温暖而明亮的存在。 世界本源。 “找到了。”凌云志轻声道。 一股剧烈的震颤从白母体内爆发出来,整片海面都在晃动,方圆数数里的海水都在翻涌。 一小片金黄的东西从白母的身体里浮了出来。 它只有指甲盖大小,通体散发着柔和的金色光芒,像是一小块凝固的阳光。 落春雨的目光落在那片金黄上,眼里充满着疑惑,她能明显感觉到,那片小小的东西里蕴含的能量大到不可思议。 凌云志伸出手,指尖触碰到那一片金黄,她张开了嘴,一口将那金黄的微光吞了下去。 落春雨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问道:“那是什么东西?” 凌云志咽下那团温热的光,“这是世界本源,这片大陆诞生之初留下的核心碎片。” 周围的修士们忌惮地盯着凌云志。 凌云志感知到了那些目光,朗声道:“白鹰已死。你们现在收手,我既往不咎。如果还想杀我……” 她顿了顿,声音冷了几分:“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海面上安静了一瞬,没有一个人敢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人群中才有一个声音试探着响起来,“这位尊者……能否收敛寒气,让我们狩猎沧溟玄鹏?” 凌云志没有犹豫,点了点头。 空气中的寒气开始消退,冰面发出嘎吱嘎吱的解冻声,细碎的水流从裂缝中涌出来。 修士们松了口气,纷纷放出火系法术加速冰面的融化。 凌云志站在原地没有动,感知着周围的一切。落春雨走到她身边,并肩站着。 “你不去吗?”凌云志问落春雨。 落春雨摇了摇头,“我对沧溟玄鹏不感兴趣。当初来海边也只是听闻百年一遇,来瞧瞧热闹罢了。” 凌云志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冰面在修士们的努力下彻底化开。海水重新显露出来,深蓝色的波涛起伏着。 就在海面完全恢复的那一刻,海面之下忽然浮现出一只只飞鸟的影子。 它们的翅膀展开,带着青黑色的光泽,从海水里一跃而出,振翅高飞。 一只、两只、十只、百只……成千上万只飞鸟从海面下飞出来,拍打着翅膀,冲天而起。 鸟群密集如云,遮天蔽日。 凌云志感知到了,她歪了歪头,有些疑惑开口,“……鸟?” 落春雨站在她身旁,仰头望着那片飞向天际的鸟群,“对。沧溟玄鹏繁衍完之后会变成鸟群,飞回到栖息地。” 她顿了顿,看着那漫天飞舞的青黑色光影,轻声道:“真壮观啊。” 凌云志虽然眼睛还是看不见,但她感知到了那些擦过她脸颊的气流。 她跟着落春雨一起抬起了头。 海风从远处吹来,吹动她的发梢和衣角,带着鸟群飞过后留下的羽毛气息。 修士们有的正忙着抓捕沧溟玄鹏,有人处理那些被雷劈中的同僚,有人翻捡着死去修士的储物袋。 凌云志感知着那些嘈杂。 这一切终于结束。 她忽然又想到了原主。 原主和玄霜在一起,一部分是因为玄霜是宗门里以及整个大陆最富有名望的修士。 所有人都敬仰他、爱戴他、尊敬他,将来能嫁给师父的女修是多大的福气。久而久之,她自己也觉得那是一条幸福的路。 还有一个原因。 原主一直渴望白母和白父,她从小被玄霜养大,她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也一直在等白母和白父回来。 等白母和白父真正回来之后,才发现,白母身边有太多人,有凤凰、有玄霜,所有人都在白母心里比她重要。 原主想要在白母和白父的世界里找到一个位置,所以她选择了和玄霜在一起。 凌云志想到这里,忽然觉得有些好笑和荒唐。 落春雨轻轻说了一句,“日出了。” 凌云志感知到天边有微弱的温热在缓缓升起,像是一团巨大而遥远的光源正在从地平线下慢慢上浮。 新的一天要来了。 作者有话说: 无 200-210 第201章 西幻伊莎贝拉·费什1 连环狩猎者 凌云志睁开眼, 撑着身子坐起来,身下的床板发出吱嘎声。 头顶天花板顺着屋顶坡度大幅倾斜,呈现一个三角状。 这里应该是一个阁楼,而且弥漫着一股霉味。 凌云志皱了皱鼻子。 这个十平方大小的空间一览无余, 如同展示贫困的博物馆。 一张腿脚木桌, 上面放着陶壶和两只杯子, 角落里堆着半袋煤和几根劈好的木柴,还有一个木桶。 凌云志喃喃道:“民国吗?” 797道【是西幻世界】 凌云志低下头这才发现身上穿的是棉质的长裙,以及钢骨束腰。 她将束腰脱掉, 随手扔在一旁, 开始浏览剧情。 原主叫贝拉·费什, 今年十六岁, 父母早亡,和八岁的妹妹莉齐相依为命,平日里靠着站街谋生。 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是一个叫夏洛特的贵族小姐。 夏洛特今年十九岁, 出身于一个的小贵族家庭, 她从小就梦想成为一名警察。 可这个年代没有女性做警察。 这个年代只有女性看护和女性探访员。 女性看护警察由警察妻子担任,负责看管女囚犯,对其进行搜身这类工作。 女性探访员则是走访登记、整理档案, 干的大多是些杂活。 夏洛特不在乎这些,她凭着父亲旧友的一封推荐信, 终于挤进了警局,成为了一名女性探访员。 虽然只能干杂活, 但夏洛特踏进警局大门的那天,知道这一切只是开始。 她遇到的第一个案子,是一个连环杀手。 有人专门在夜间出没于贫民窟,专门杀害站街女。 而原主贝拉·费什, 就是第一个受害者。 剧情里,夏洛特原本只负责在档案室里抄写卷宗,但她偷偷翻看了连环杀手的卷宗,一个名字一个名字对比,走访死者生前去过的地方和熟人。 然后她遇到了莉齐,从莉齐口中得知了关键线索。 她们一起查案,最终锁定了真凶,破获了案子。 这一切吸引了另一个人的注意。 那是这个世界的男主,同时也是这个世界的反派。 他是一个强大的恶魔,活了几个世纪,见过太多人性的黑暗面,但当他在警局的通报上读到夏洛特的名字时,他忽然产生了某种微妙的兴趣。 于是他给自己伪造了一个心理学专家的身份,成为了警方的顾问。 白天,他和夏洛特一起出现场,分析线索和讨论案情。 每到夜晚,他会换上另一副面孔,出现在城市的阴暗角落,他挑起犯罪者心中潜藏的恶念,用低语和暗示教唆他们作案。 但这些都和原主没关系了,因为原主在第一个案件就已经死了。 原主贝拉的人生在故事的开头就结束了。 她懒得再往下翻阅剧情,直接问道:“797,夏洛特的结局是什么?” 797说【这个反派喝下了圣水,结束了罪恶的一生,而夏洛特在剧情的结尾如愿成为了警察】 凌云志说道:“这个结局不错,魔鬼自我消亡,夏洛特得偿所愿,是he。” 既然是西幻世界,那在这个世界,她应该可以使用一部分的异能。 凌云志对着桌子上的水壶试用了一下异能,水壶飘了起来,悬在半空中,对着桌上的茶杯做了个倒水的姿势,不过很显然是水壶里没有水。 她很满意。 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限制的上限在哪里,但意念控物这个能力,已经有用得多了。 她问797,“现在剧情发展到哪儿了?” 797说【现在夏洛特才刚拿到了推荐信,还没当上探访者,剧情还没开始】 还没开始,那就意味着连环杀手还没动手,她还有时间。 凌云志又试用了一下异能,桌子上的杯子飞到了她手里,杯子从她手心消失了,下一秒又出现在同一位置。 两个异能都可以使用。 她心里有了底,把杯子放回桌上。 凌云志感觉胃里空空的,收拾了一下准备吃饭。 柜子里有两块黑面包和几个土豆,她拿出黑面包的时候,感觉面包表面十分粗糙。 凌云志拿起刀,切向面包,刀子切在黑面包上发出锯木头一样的可怕声音,嘎吱嘎吱磨着。 她废了好大力气割下来一片黑面包,看着切下来这一片面包,她陷入了沉思。 这也太硬了,这能吃吗? 左右环顾了一下,房间角落有一个小铁炉,她蹲下身从煤袋里夹了几块煤扔进炉膛。 凌云志往锅里添了水,把两个土豆洗干净扔进去,又捏了一小撮盐。 她打算煮两个土豆,把黑面包架在炉子上蒸一下。 水渐渐开了,白汽升腾起来。 凌云志蹲在炉前,双手环着膝盖,下巴搁在手臂上,盯着那些翻滚的气泡出了神。 这时门被打开了,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女孩钻了进来,她有着深棕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穿着一件宽大的外套和脏兮兮的裤子,“贝拉,我回来了。” 莉齐从口袋里掏出铜板,走过来递给凌云志,“我今天帮老安妮跑腿,她给了我2便士。” 莉齐平时就是卖报纸,帮人跑跑腿,偶尔偷东西赚钱。 按照原主的记忆,这个年代已经有人批判束腰致内脏变形,但社会依旧死守穿搭规矩。 莉齐倒是一直穿裤子,不怎么穿裙子,更是从来没穿过束腰,主要因为她在街上游窜偷东西比较方便。 凌云志接过钱,又把钱还给了莉齐,说:“这钱你自己收着,你饿了吗?” 莉齐看了看手里的2便士,又抬起头看了看凌云志,蓝眼睛里闪过困惑。 但那种困惑只持续了一瞬,她挠了挠头,把铜板放回了口袋里。 莉齐凑到炉边蹲下来,伸手就拿起一个土豆。 凌云志眼眼睁看着她从滚烫的沸水里徒手捞出一个土豆,“你、你不烫吗?” “嘶!烫啊,烫死我了!”莉齐吸了一口气,土豆在两只手之间来回倒腾,烫得她直吹气,手指尖被烫得发红,她也不松手,低头对着土豆皮上裂开的口子就是一大口,烫得腮帮子鼓着直呵气。 凌云志夺过莉齐的土豆,瞬间被土豆烫了一下,把土豆抛进了一旁的锅盖上,“莉齐,不要吃太烫的东西,会烫破了口腔和嗓子。 她摸了摸莉齐的手,“你看你的手都烫红了。” 莉齐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对着手指吹了吹气,拿起土豆,慢慢吃了起来。 凌云志拿起黑面包,咬了一口。 蒸了一下之后,黑面包没那么硬了,但是……变得极其有韧性。 凌云志嚼了好一会儿才咽下了面包,嚼的腮帮子酸得发胀。 她放下面包,叹了口气,两只手捂住了脸,“这过的是什么日子啊……” 莉齐嘴里含着土豆,含混不清问:“贝拉,你怎么了?” 凌云志摇摇头,把手放下来,“没什么。” 她又拿起那片黑面包,认命咬了一口,一口一口嚼着。 吃完之后,她靠在桌边,胳膊撑在桌面上,陷入了沉思。 她扭头对莉齐道:“我这两天可能有事出去几天,你一个人能照顾好自己吗?” 莉齐咬了最后一口土豆,“贝拉,你要去哪里?” 凌云志说:“我最近有个更轻松的工作,你会照顾好自己的吧莉齐?” 莉齐的眼神在她脸上多停了两秒,出现了一种习惯性的警觉,“我能照顾好自己。” 但她又跟了一句,“贝拉,你也要照顾好自己,我不想失去你。” 凌云志点点头,“我会的,我能应付的过来。” 吃完东西之后,简单把锅碗洗了洗,她翻遍了整房间,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归拢到一起,数了数,总共10先令5便士。 虽然原主和妹妹吃的穿的都很便宜,但是她们赚的钱很少,只有这点少的可怜的存款。 她捏着4先令出了门。 旧衣市场在靠近码头的地方,这里是城里最大的二手成衣集散地,满地堆叠着旧衣服,大半是回收旧物,加上一些来路不明的赃衣。 凌云志在摊位之间穿行,挑了一件粗布上衣,袖口有些磨损但整体还算完整,一条黑色的破裤子,腰围大了些但可以系带子收紧,一件二手外套,褐色的粗呢料子,最后买了一顶帽子。 她跟摊主讨价还价了半天,三样东西加起来花掉了2先令。 凌云志把衣服叠好夹在腋下,回到家里,推开阁楼的门,屋里空荡荡的,莉齐已经不见了踪影,大概是又出门跑活去了。 她关上门,脱掉了身上的裙子,把新买的衣服抖开,穿衬衫之前,她用粗麻布束胸。 换好衣服后,凌云志走到角落里镜子前。 原主和莉齐一样,有着一头棕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头发有些毛躁,十六岁的面容还带着没褪尽的稚气,但眉宇之间已经有了几分疲倦。 她抬手把原主的头发剪了,又简单修理了一下。 凌云志对着镜子又照了好一会儿,确认没什么问题之后,出门来到另一片街区。 这里的房子比她和莉齐住的那一带稍微体面一些。 凌云志放慢了脚步,在街上闲逛似走着,一边走一边用余光扫过两旁的建筑。 最终她停在了一栋屋子前。 这栋屋子,就是杀害原主的凶手的住处。 她盯着那扇门,眼睛一点一点冷了下来。 作者有话说: 姐姐的名字叫伊莎贝拉,贝拉是昵称 妹妹则是叫伊丽莎白(Elizabeth),莉齐(Lizzie)是伊丽莎白的昵称 第202章 西幻伊莎贝拉·费什2 连环狩猎者 凌云志站在街对面。 杀害原主的凶手名叫约翰。 他有个悲惨的童年。十岁进入了孤儿院, 孤儿院的负责人是一位炼铜癖牧师,年幼的约翰惨遭牧师毒手,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导致了他扭曲的心理。 所以长大之后的约翰成为了一位杀手。 不过并不是牧师杀手, 而是专门猎杀女性的杀手。 街上没什么人, 这个时辰工人们都在工厂里, 主妇们大多在屋里忙活,偶尔有一两个行人经过,没人留意凌云志。 她左右看了看, 再次确认, 没有人注意到她之后, 快步穿过街道, 绕到那栋房子的侧面。 后院低矮栅栏上的白漆剥落了大半。 凌云志直接翻过栅栏,从后门进入屋子。 他站在门厅里,快速扫了一眼四周。一楼是厨房加客厅, 布局很紧凑。 左手边是客厅, 摆着一张旧沙发和一把扶手椅,沙发上的绒布磨得发亮,墙边立着一个木制书架, 上面放着几本书。 右手边是厨房,灶台上搁着一口黑铁锅, 旁边堆着几只碗碟。 凌云志本想着去二楼,路过厨房时, 脚步顿了一下,走进了厨房。 桌上放着一磅黑面包,用一块粗麻布盖着,旁边是一块硬奶酪, 凌云志拿起刀,从边角切下一小块塞进嘴里。 奶酪的咸味和浓郁的奶香在舌尖散开。 她的目光在厨房里扫了一圈,角落的木筐里堆着几个土豆和洋葱,土豆表皮还沾些着干泥。 灶台旁边的架子上摆着几只陶罐,她拧开盖子看了一眼,一罐装了些燕麦,另一罐装了些干豌豆,晃晃罐子能听见清脆的碰撞声。 橱柜里还有廉价茶叶、一罐食盐、一瓶黑糖蜜。 凌云志站在橱柜前权衡了片刻。 原主家里那点东西撑不了几天,她也不可能继续原主的工作,在她找到新工作之前需要撑过这艰难的日子。 她拿了一个土豆和洋葱,燕麦倒了一小把,干豌豆捏了一撮,盐用旧报纸包了一点,黑糖蜜拧开瓶盖倒在一个小容器里。 她把这些东西收进异能空间,接着,上了二楼。 楼梯是木质的,踩上去微微作响,二楼有两扇门,一扇半掩着,一扇关着。 她推开半掩的那扇,里面是卧室,床头柜上放着一盏油灯和几本书。 另一扇门后面是画室,她推开门的时候,一股颜料味道扑面而来。 墙边竖着好几块画板,凌云志走近墙边,一幅一幅看过去。 看到了一幅街景,画的还算不错,可是透视有些问题。 属于那种外行看起来不太注意,但内行一瞧就能挑出刺来的问题。 凌云志看向桌子上的速写本和炭笔,拿了一本速写本和炭笔收进了空间。 先拿着,说不定日后能用上。 这年代未婚小姐和已婚妇女通常会优先选择女画家画肖像画。 也许这个世界,她可以尝试做一个画家。 凌云志曾经在现代世界学习过油画,不过只学过一段时间,而且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 她前几个古代世界倒是熟练掌握了水墨画技巧。 水墨画……也算是有一定的绘画功底吧。 凌云志挠了挠头,她争取努力练习,从水墨画转型到油画。 就在这时,797的声音忽然在她脑子里响起来【宿主,反派此刻正在和约翰接触】 凌云志的手指停在半空中,“投影出来。” 一道半透明的画面在她视野前方铺展开来。 那是一条她没见过的街道,比这边宽阔一些。 一个年轻的男人坐在路边的矮石墙上,他有着深棕色头发和褐色眼睛,手里拿着一本巴掌大的速写本和一根炭笔,但此刻并没有在画画,我是在和一旁的人交流。 此人就是约翰。 他身旁的男人十分英俊,有着金子般的头发,被天光一照,几乎有些耀眼。眼睛是蓝色的,像深海的那种蓝,他的五官线条清晰而分明,如同一件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长得也太帅了吧!”凌云志捂着胸口,目不转睛盯着那名金发男子,喃喃道:“难怪人们常常说魔鬼从不以犄角现身,总以天使的模样出现。” …… …… 约翰正埋头画画画,炭笔在纸上沙沙地走着,没注意到有人靠近。 一个声音在他头顶响起来,“你在画画吗?” 约翰抬起头。 那个人站在他面前,五官精致得不太真实,眉骨的弧度,鼻梁的线条,下颌的收束,每一处都像是完美的艺术品,浅金色的头发在风里微微晃动,深蓝色的眼睛正含着笑意望着他。 “你好,我叫路易。”他的口音带着一点卷舌的尾音,像是发国人。 约翰盯着路易那张过于英俊的脸和那双深蓝色的眼睛,他反应了几秒才局促回答道:“你好,路易,我叫约翰。” 路易指了指他手里的速写本,动作随意而自然,“我看到你在速写,你是画家吗?你画得很棒。” 约翰听着那句话,心里某个角落微微动了一下,“我离画家还差得远呢,他们总是说我的画太死板了。” 路易露出一个微笑,他站在那条灰扑扑的街道上,整个人却像一盏被突然点亮的灯,“你的画画得很好,只是缺少一点激情。” 约翰的手指在速写本封面上停住了,他低下头又抬起来,“我觉得我已经画得够努力了。” 路易摇了摇头,那头浅金色的头发随着动作微微晃动,“光努力是没用的,这不是一场数学考试,这是艺术。你总是在压抑自己画别人想看的东西,你要展露自己,画你真正想画的东西吧。” “画我想画的东西?”约翰喃喃道。 路易伸出手,“你要真正成为自己,不要再压抑自己的内心了。” “……谢谢你的建议。”约翰说道。 路易直起身来,嘴角的笑意加深了一点点,朝他微微颔首,姿态优雅而从容转过身。 他的大衣下摆随着步伐轻轻摆动,浅金色的头发在灰蒙蒙的街景里渐渐远去。 约翰望着路易的背影,心想,他真是个英俊的怪人。 他合上本子,站起身来,把折叠板凳夹在腋下,抬脚往家的方向走。 回到家里,他先上了二楼的画室。 约翰把速写本和炭笔搁在桌上,顺手整理了一下桌面上。 收着收着,他的手停了一下,笔筒旁边原本叠放着几本空白速写本的,他记得上周刚买了三本,用了一本,应该还剩两本。 此刻只剩一本了。 他又翻了翻抽屉,翻了翻画架下面的隔板,都没有。 炭笔好像也少了一根,桌上明明应该还有六根,现在数来数去只有五根。 约翰皱着眉站了一会儿,一定是自己太粗心大意了,把速写本遗忘在了某处。 他没有再继续找下去,转身下了楼,来到厨房开始做晚饭。 桌上放着一磅黑面包,用一块粗麻布盖着,旁边是那块硬奶酪。 咦?奶酪好像小了一圈。 边角那个位置,他昨天切过一刀的地方,断面的轮廓似乎变了。 他盯着奶酪看了几秒,又说不上来是不是自己记错了。 他弯腰打算从角落的木筐里拿土豆,突然发现原本的三个土豆,现在只有两个了。 洋葱也是,他清清楚楚记得是两个,现在只剩一个了。 约翰直起腰来。 难道家里进贼了吗? 他快步走出厨房,蹬蹬蹬上了二楼,推开卧室的门,蹲下身掀开床单。 床单下面放着他攒的钱,一个都没少,约翰松了口气,可能就是自己多疑了,记错了。 也许昨天多吃了一个土豆自己忘了,他搓了搓脸,在床边坐了一会儿,重新下了楼。 约翰把两个土豆和那一个洋葱削了皮,切块扔进锅里,掰了一块黑面包泡进去。 吃完晚饭后,他上楼回到画室。 他不知道该画什么。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烦躁,像有什么东西堵在胸口,想冲出来却找不到出口。 索性早点休息吧,约翰脱下外套搭在椅背上,躺到了床上。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帘缝隙漏进来一条细长的光线,约翰盯着那条光线看了很久,眼皮渐渐沉了下去。 突然,他惊醒了。 外面有脚步声,很轻,断断续续的,像是有人踮着脚尖在地板上挪动,然后是门轴转动的声音,吱呀一声,从走廊传下来。 约翰猛地坐起身来,他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面摸出一把左轮手枪。 铁制的枪身在烛光下泛着冷冷的金属光泽。 他举着枪,赤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一步一步走出卧室。 走廊里空荡荡的,画室的门开了。 他记得睡前这扇门是关着的,现在它半开着,黑洞洞的门缝里透出一股松节油和颜料的气味。 “不管你是谁,”约翰的声音在空旷的屋子里响起来,带着一种强行压住颤抖的凶狠,“我有枪!该死的小贼,要是让我抓到你,你一定完蛋了!” 他推开门,举着枪转了一圈,墙角、画板后面、桌子底下什么都没有,又去卧室翻了一遍,床底下、衣柜里依旧什么都没有。 他下楼在厨房和客厅里查看,门锁得好好的,窗户也关着,灶台上没有多出任何东西,一切和他睡前一样。 没有人。 约翰站在客厅中央,觉得自己可能是多疑了,也许是风声或者是老鼠,也可能是老房子自己嘎吱响了一声。 自己吓自己而已,他平复心情,回到卧室,把左轮手枪放回抽屉里,重新躺回床上,拉了拉被子盖到肩膀。 他闭上眼睛后。 一只眼睛,透过那条窄窄的缝隙,正一眨不眨盯着床上的人。 …… …… 第二天一早,约翰就醒了,他脑子里还残留着昨夜的余悸。 他走下楼从柜子里取出昨天剩下的那块黑面包。 家里的黑面包只剩下小半块了,吃完了那仅剩的面包之后,他套上外套,打算出去买新的面包。 在他走出大门的不久,二楼走廊尽头,通往天花板的那扇小木门,被人从里面缓缓顶开。 两只脚从门板下方伸了出来,试探着往下探了探,然后整个人轻巧从木门里跳了下来。 凌云志双脚落地,弯腰拍了拍裤腿上蹭到的灰。 阁楼里到处都是陈年的积灰,她在那里窝了一整夜,身上头上都蒙了一层细细的尘土,细小的灰粒在走廊昏暗的光线里像雾一样散开。 昨天晚上的动静是她故意闹出来的,为的就是报复一下约翰。 约翰举着抢查看的时候,她就趴在阁楼的地板上,透过木板的缝隙往下看。 凌云志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颈和肩膀,走下楼,从后门溜了出去。 她穿过巷子,拐上大路,汇入了街道上的人流中,清晨的街道格外热闹,工人们成群结队往码头或工厂赶路,卖水果、卖腌鱼的流动摊贩推着小车穿梭在街道上。 凌云志朝着家快步走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3章 西幻伊丽莎白·费什3 连环狩猎者 凌云志走在街上。 路过一条窄巷的时候, 巷子口靠着两个人,一瘦一胖,正靠着墙交谈。 胖的那个背对着街面,瘦的那个面朝外, 正说着什么, 忽然目光扫过来, 落在凌云志身上,表情顿了一下。 “嘿!费什!”瘦子直起身来,朝她喊了一声。 凌云志停下脚步, 转过头来打量他。那是一个大概十七八岁的青少年, 脸上带着雀斑, 颧骨凸出。 在原主的记忆里, 他是附近这一带头目的小儿子,在这一带混得熟。 瘦子绕到她面前,上下打量了她一遍。目光从她头上的短发扫到身上的粗布上衣, 又落到那条卷了两道的男式裤子和脚上的旧靴子上, 眉头挑了起来。 “你怎么打扮成这样?”他问道。 凌云志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又抬头看向瘦子,面不改色说:“我换了新工作。” “什么工作?”瘦子追问道, 瘦削的身子往前倾了倾。 凌云志想了想,说:“给一些人一点教训。” 旁边的胖子听到这句话, 转过头来插了一嘴,“哦, 我知道,是马索克主义。” 凌云志愣了一下,萨德主义和马索克主义在后世被简称为SM,她没想到这个词会从这个胖子嘴里说出来。 瘦子侧过头去, 看了看胖子,又看了看凌云志问道:“那是什么?女权主义吗?社会主义?” 凌云志嘴角微微扯了一下,“是一种臣服游戏,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找我惩罚你你。” 瘦子的表情僵了一瞬。 凌云志没有等他再开口,绕开他继续往前走了。 回到那栋屋子,楼梯在她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原主租住的破阁楼还是老样子,一切都和她离开的时候一样,简陋得让人觉得心酸。 她正站在门口环顾,旁边忽然冲过来一个小身影,“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门口?” 凌云志转过头去。莉齐正站在两步开外,腰微微弓着,蓝色的眼睛里满是戒备。 然后莉齐盯着她看了几秒,目光在她脸上仔仔细细扫了一遍,忽然一愣。 “贝拉?”莉齐的蓝眼睛里的戒备瞬间散了,“你怎么打扮成这样?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小偷来了!” 凌云志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含糊说道:“新工作。” 她说完这个词,又看了莉齐一眼,注意到女孩身上的外套比昨天多了几块泥渍,“你不会现在才回家吧?” 莉齐点了点头,“我昨天晚上住在玛丽家里。刚才去给玛丽买的药,她得了肠胃炎,拜托我买了蓖麻油和果盐。” 玛丽。 凌云志在原主的记忆里搜了一下这个名字。 她是原主家的邻居,住在同一栋楼的一楼,今年二十五岁,比原主大九岁,因为被丈夫抛弃而不得不沦为站街女。 原主和莉齐有时候揭不开锅的时候,玛丽会把自己的面包分她们一半。 同时,玛丽也是剧情中期另一个案件的受害者。 蓖麻油。 凌云志心里忽然感到一阵不妙。 蓖麻油是一种刺激性泻药。在这个时代,人们认为肠胃炎是因为肠胃里有脏东西堵在里面,所以需要强行猛泻排空肠胃才能好。 但事实上肠胃炎上吐下泻本来就会导致电解质流失,再吃了蓖麻油猛泻,情况只会更加不妙。 凌云志有些担心玛丽,说:“我要去看看她。” 她转身出了门,踩着咯吱作响的楼梯往下走。 刚走到一楼,就听到楼道内的公共厕所那边传来一阵痛苦的呕吐声。 她快步走过去,推开厕所半掩的门,果然看见玛丽正跪在地上,双手撑着马桶边缘,肩膀一耸一耸地干呕着。 她穿着一件旧的棉布睡裙,头发散乱地披着,脸色蜡黄,嘴唇几乎没什么血色。 “玛丽。”凌云志蹲下来,手轻轻搭在她的后背上,“你的脸色好糟糕。” 玛丽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她想说话,但喉咙里一阵翻涌,话还没出口就又弯下腰去,哇地一声吐出了一口黄绿色的胆汁。 她喘了好一会儿,才虚弱开口,“我一定是昨天吃坏肚子了……我现在已经把胃里的东西都吐干净了……很快就可以好的……” 凌云志看着她那副样子,心里很是担忧,上吐下泻耗光了身体里的水分和盐分,再吃蓖麻油猛泻的话,玛丽会直接虚脱,情况只会更加不妙。 她拍了拍玛丽的背,“蓖麻油没什么用。我有一个专治腹泻拉肚子的药水,保证你很快就能好起来。” 玛丽看了她一眼,胃里又是一阵痉挛,哇又开始呕吐。 凌云志皱紧了眉头。 她站起身快步走出厕所,踩着咯吱作响的楼梯上了三楼,推开阁楼的门。 莉齐还站在屋里,看见她回来,有些茫然问:“贝拉,玛丽怎么样了?” “不太好。”凌云志简短地说,目光在屋里扫了一圈。 水壶里还剩下昨天晚上烧好晾凉的半壶白开水,她将手伸向口袋里,从空间里掏出那些从约翰家偷来的东西的盐和黑糖蜜。 她用陶壶里的凉白开兑了一点糖蜜和盐,晃动壶身让它们融化。 凌云志端着那杯糖盐水下了楼,玛丽已经从厕所里出来了,半靠在床上。 她走到床边坐下来,把杯子凑到玛丽嘴边,“来,把这个喝了。” 玛丽睁开眼睛,看了她一眼,“这是什么?” 凌云志说:“是一种口服液,对肠胃炎有缓解。” 玛丽现在难受得要死,胃里翻江倒海搅着,已经没有什么力气去分辨这杯东西到底是什么。 她听话张开嘴,凌云志把杯子倾斜了一点,让液体慢慢流进她嘴里。 玛丽抿了一口,舌尖尝到一点甜味,又泛着咸,一小口接着一小口,喝完后,她重新靠回枕头上。 严重的肠胃炎会导致脱水和电解质紊乱,糖盐水能快速补上拉肚子丢掉的□□,防止人脱水虚脱,稳住□□就能撑到身体自愈。 凌云志又陪着玛丽坐了一会儿,“你的脸色看上去比刚才好多了,你一定很快就会好起来。” 玛丽点了点头,眼皮已经有些往下沉,虚弱应了一声,便阖上了眼睛。 凌云志退出来顺便把门带上,转身回了自己的阁楼。 她先点着了铁炉,从外面接了一桶水倒进锅里,盖上盖子等着水烧开。 水很快烧开了,白汽从锅盖边缘呼呼冒出来,弥漫了半个屋子。 凌云志把锅从炉子上端下来放在桌角晾着,然后拿了一只空罐子和家里的那把折叠刀揣进怀里,起身出了门。 她会抓鬼驱魔,不过她没有对付过西方的鬼怪,不知道符咒在这儿能不能管用。 所以凌云志还是决定稳妥一点,去搞点圣水。 原主信奉国教。 按照原主的记忆,这附近的国教教堂不用圣水,牧师声称过“圣水根本没有治病的效果”。 不过不要紧,这附近的天主教堂有圣水。 凌云志沿着街道走了大约二十分钟,看到了一座小型的天主教堂,门口的石阶上蹲着几只鸽子,见人走过来也不飞,只是歪着头咕咕叫了两声。 凌云志走上石阶,门廊放着一个圣水钵上,可以免费取用。 她便从怀里掏出那只空罐子,伸进圣水钵里舀了满满一罐,将罐子塞回怀里后,她走进了教堂。 神父站在侧边的告解室门口,正在整理一件袍子,穿着一件黑色的袍,领口别着一枚银色的十字架。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来,目光落在凌云志身上,微微挑了挑眉,语气里带着一点迟疑的试探,“这位……女士?” 凌云志点了点头,朝他走近几步。她从怀里抽出那把折叠刀,握在手里,语气恳切,“神父,我最近遇到了一个危险的男人。他是个恶魔,想请你为我的小刀洒圣水净化,愿它能保佑我平安,驱逐恶人。” 神父听了,目光落在她手中的折叠刀上,“我可为它洒圣水祈福。祈求天主约束此刃,只作抵御歹人与黑暗之用,绝不滋生伤人恶念。” 凌云志做了个虔诚的手势。 神父转头朝旁边轻声说了一句,一个修女从侧门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只细长的草刷。 神父接过草刷,将它探入一旁备好的圣水盆中蘸了蘸,水珠挂满了草刷的尖端。 “把刀打开。”神父说。 凌云志打开了折叠刀,双手托着刀身,平举着送到神父面前。 神父举起草刷,画了三个来回,“天主保佑你。” 然后他抬起手,在凌云志的头顶上方缓缓画了一个十字。 凌云志低下头来,把小刀收回怀里,“谢谢您。” 她转身往外走,离开教堂后看到了教堂旁边的小摊位。 其中一个摊位上挂着几样廉价的宗教饰品。 凌云志走过去问了价,最便宜的是镀锡的十字架项链,她花了3便士后当场就把项链戴在了脖子上。 做完了这些,凌云志感觉稍稍安心了一些,沿着来时的路回到那栋破旧的公寓楼。 回到家里,锅里的白开水已经晾温了,凌云志倒了一杯,又各放了一小撮盐和糖蜜进去搅匀。 她端着杯子下了楼,推开玛丽虚掩的门。 玛丽还靠在床上,听到脚步声她睁开眼,看见凌云志端着杯子走进来,身子微微撑了撑,靠床头坐起来一些。 “你好些了吗?”凌云志走到床边坐下来。 “比刚才好些了,”玛丽说,“我觉得你给我喝的东西很有用。胃里没那么翻腾了,整个人也没那么虚了。” 凌云志指了指她手里的杯子,“现在又给你带了一杯,你再喝一点。” 玛丽接过杯子,慢慢喝完了杯子里的水。 凌云志看着她喝的样子,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 这个年代的医学并不发达,鸦片酊还是良药,什么头疼、脑热、腹痛,去药店买点鸦片酊喝了就能缓解症状。 如果能用这个赚钱,就可以暂时缓解眼下的经济困难。 凌云志说道:“这个口服液是我家祖传的治疗腹泻的秘方,甚至连霍乱都能治。” 玛丽靠在床头,声音沙哑带着一丝疑惑,“你说真的?以前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凌云志耸了耸肩,靠在桌沿上,两只手插在口袋里,“我最近才想起来这个秘方。你喝了不是也觉得有用吗?” 玛丽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空杯子,“确实是,睡了之后感觉好多了。” 凌云志接着话头说:“等你好了帮我宣传宣传,我给你介绍费。” 玛丽被她说得又笑了一声,“好好,等我好了,一定给你生意做宣传。” 凌云志回到了阁楼,简单吃了点东西,拿出了速写本和炭笔,开始画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4章 西幻伊莎贝拉·费什4 连环狩猎者 约翰正走在街上, 一手攥着速写本,一手插在外套口袋里。 他的步伐有些慢,边走边在想什么事情,偶尔抬起来扫一眼周围的行人和店铺, 但视线很快就又垂下去了。 自从那天在街角遇到路易之后, 那句“画你真正想画的东西”扎在他脑子里。 他望着那些行人的身影出神, 目光无意识扫过街对面的人行道。 一个年轻女人正站在那里。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裙子,靠在墙边,像是在等人, 也像是在打量来往的路人, 她的头发是浅棕色的, 额前的碎发被风撩起来又落下去。 约翰的目光不由自主落在了她身上, 年轻女性的躯体是造物主最顶级的艺术品,柔和的肌理、眼睫垂落的弧度、四肢的骨骼线条,颜料永远复刻不出血肉自带的温润层次。 普通模特充满烟火气, 她们的美短暂又不纯粹, 掺杂世俗的粗鄙。女性的躯体本就该归于安静,脱离凡俗扰攘,成为永恒的艺术品。 一些画面在他的脑海里晃动了一下。然后他猛地回过神来, 迅速低下头去,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平复。 他把那个念头压了下去, 站起来朝家的方向走去,心里那股躁动让他走路的步子都比平时快了些。 约翰低头走着, 经过路边一家药店的时候,停下了脚步。 药店橱窗玻璃擦得很干净,映出一个他的模糊影子,眼窝下方有一圈暗色的阴影, 脸色灰白,整个人看起来比他记忆中的自己憔悴了许多。 这几天他一直没睡好,每天晚上躺在床上,闭了眼睛之后总觉得有什么动静从楼上传来脚步声,门轴转动的声音。 他有时候会惊醒坐起来,盯着卧室的门口,屏住呼吸听很久,却什么也听不见。 有时候东西会凭空摆放在另一个地方,食物也会莫名其妙的减少。 那种有陌生人藏在家的感觉笼罩着他。 约翰推开了药店的门,他需要一点助眠的药物。 柜台后面站着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抬起头问他,“先生,买什么?” 约翰说:“一打兰鸦片酊。” 一打兰大概有60滴,是最小份的零售计量。 那男人转身从架子上取下一只深棕色的小玻璃瓶,放在柜台上,“4便士。” 约翰从口袋里摸出几枚铜板放在柜台上,把瓶子揣进外套内袋里,转身出了药店。 …… …… 又过了几天,玛丽的肠胃炎明显有好转,身体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刚开始那两天她只能喝点燕麦粥,第三天的时候她感到了饥饿,吃了一片黑面包。 到了第四、五天,她的脸色渐渐红润起来,嘴唇有了血色,说话也有了活力。 玛丽逢人就说:“多亏了贝拉我给能好!她的药水非常神奇!” 凌云志依旧从后门偷溜进约翰家里,先到厨房查看一下约翰的伙食。 然后沿着楼梯上了二楼,熟门熟路走进了画室。 凌云志练习了几天的速写之后,她觉得是时候该尝试一下作画了。 墙角叠放的那几块空白画布上,她走过去抽了一块,架到画架上。 先用炭笔在画布上勾勒出轮廓,然后凌云志回忆这曾经学过的油画课程,蘸颜料开始铺色。 那幅画逐渐呈现一个男人模糊轮廓。 797突然在她脑海里出声【宿主,约翰快回来了】 凌云志手里的笔顿了一下,她抬头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不知不觉居然已经过去了大半日。 她放下画笔,退后两步看了一眼画架上的画,那个金发男子的轮廓在画布上静静凝视着前方。 凌云志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肩膀和脖颈,把画具简单收拾了一下,转身出了画室。 …… …… 自从这两天服用了鸦片酊之后,睡眠确实比前两天好多了,约翰不由感觉身子轻快了些。 他回到家,沿着楼梯上了二楼,随手把速写本放回画室桌面上。 然后他一扭头,整个人僵住了。 画架上绷着一幅他没见过的画。 一幅半身像,隐约可以看出来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子,虽然还没有画出清晰的五官,但那个人形的轮廓长得特别像他那天在街上遇到的那个男人。 路易。 约翰站在画架前面,退后两步再看,又走近,眉头越拧越紧。 这是怎么回事?他的画室里怎么突然多出一幅画? 有人闯入了他家,坐在他的凳子上,用他的炭笔和颜料,在他的画布上画了一幅画!! 约翰的手开始发抖,他猛地转身环顾四周。 难道那个小偷现在还藏在他家里?难道那些夜里听到的脚步声、门轴声,都真的是有人躲在他家里发出来的?这个人藏了多久?在他不在家的时候坐在他的画室里,用他的东西画画,在厨房里吃他的食物,在他半夜惊醒的时候躲在某个暗处看着他? 约翰踉跄了一步,转过身冲出了画室,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下了楼梯,推开大门冲到了街上。 他朝着警察局冲过去。 一个胖胖的男警察正坐在其中一张桌子后面翻着什么报纸,听到推开的声响,抬头看了过来。 “请帮帮我!”约翰快步走到那张桌子前面,“我家里进小偷了!” 那个胖胖男警察放下报纸,表情变得严肃了一些,“这位先生,你先冷静一下。你丢了什么东西?” “那个小偷藏在我家里!”约翰几乎是喊出来的,“我每天都能听到他的脚步声!他还他还在我家画了一幅画!” 警察的眉头皱了起来,脸上的严肃表情被一丝疑惑取代了,“画画?” “对!”约翰用力地点着头,“我今天回到家,发现我的画室里多了一幅画!但是我根本没有画过那幅画!一定是藏在我家的小偷趁我出门,去画室里画了一幅画!” 胖胖男警察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从疑惑慢慢变成了一种带着点微妙的笑容,“你为什么觉得他藏在了你家?” 约翰被他那个表情弄得更加焦躁了,“我每天晚上都能听到有脚步声、开关门的声音!他一定是藏在我家!说不定现在还在!” 胖胖男警察的笑容收起来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不耐烦的脸色,“先生,我看你是精神错乱了。” 约翰一把抓住了那个警察的衣领子,“我说的都是真的!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一定要相信我!” 胖胖男警察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随即用力推开他,“你疯了?” “我说的都是真的!”约翰嘶吼道。 一个年纪大些,留着八字胡的男警察,走过来拍了拍胖警察的肩膀示意他退后,“嘿,你冷静一点,我们相信你。你是画家对吧?” 约翰愣了一下,点了点头,“对。我是画家。” 八字胡警察打量了他一眼,“你每天在画室里待多久?” 约翰被他这个问题问得顿了一下,“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画画。有时候会出门写生,但大部分时候都在画室里。” 八字胡警察听完,缓缓地点了点头,摸着那一撇胡子,一副了然于心的表情,“我知道了,你一定是松节油中毒了。” 约翰愣住了,“松节油……中毒?” 八字胡警察捋了捋胡子,“对,长期吸入松节油挥发蒸气带来的持续性损伤也相当厉害。它可能会带来失眠、幻听、神经衰弱的症状。” 他脸上露出怜悯的神色,“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案子,松节油慢性中毒世界失去了一位年轻的艺术家。” 失眠、幻听、神经衰弱。 约翰站在那里,脸色变了一下,喉结上下动了动。 “我的天……”他喃喃道,声音里带着一种恍然大悟的,“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我这是中毒了!” 八字胡警察点了点头,“这位先生,你应该去看医生。” 约翰深吸了一口气,对着八字胡警察郑重点了点头,“你说的对,我应该去看医生。” 他转身走出警察局的时候,步伐比来的时候稳了一些。 沿着街道走了大约七八分钟,他看到路边一家诊所,于是推门走了进去。 医生是一位穿着白大褂的中年男子,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 约翰把这些天的经历都说了一遍,失眠、夜里听到的脚步声和门轴声、画室里莫名其妙多出来的那幅画。 医生耐心听完了,放下手中的笔,靠在椅背上,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神情笃定地说:“你一定是松节油中毒了,这是你们这一行的职业病。” 约翰坐在椅子上,脸色惨白。 医生一边翻找着瓶瓶罐罐,念叨着,“松节油的毒素经肠胃吸收之后会影响神经系统。你这个情况不严重,但是也不能拖延下去。” 他取出两个药瓶,“这一瓶是蓖麻油,服用之后能把肠道里的毒素排出去。这一瓶是溴化钾,专门针对幻觉、幻听之类的神经紊乱,兑水服用,每次一小勺。” 约翰拿着两瓶药回到家里,他先是服用了蓖麻油,好让自己清空肠胃,排出毒素。 再睡觉前,他舀了一小勺兑进半杯水里搅了搅,端着杯子把那杯溴化钾水喝了下去。 收拾好桌面后,他回了卧室躺到床上。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5章 西幻伊莎贝拉·费什5 连环狩猎者 晚上 凌云志简单的洗漱完, 躺在床上。 这间窄小的十平米左右的小屋只有一张床,莉齐躺在她的身侧。 凌云志心里浮起一丝庆幸,这个家里只有她和莉齐两个人,在这种年代, 普通人家五六口人挤在一张床上是常有的事, 至少这张床只睡了她们两个。 她慢慢合上眼睛, 睡意像潮水一样漫上来。 就在凌云志快睡着的时候,797的声音忽然在她脑海里响了起来,【宿主, 约翰死了】 凌云志猛地睁开了眼睛, 撑着床板坐起来, 压低声音问道:“什么?” 797的语气毫无波澜【约翰睡觉前服用了药物, 在睡梦之中毒去世了】 “……”凌云志坐在黑暗中,眨了两下眼睛,花了一分钟才消化了这个信息。 约翰就这么死了? 旁边的莉齐被她坐起来的动静惊醒了, 声音带着浓重的睡意, “贝拉,你怎么了?” 凌云志低头看了她一眼,“没什么, 我突然想到还有事情没做。你先睡吧,我有事出去一趟。” 莉齐的蓝眼睛在黑暗中半睁半闭望着她, 模糊嘟囔了一声“现在好晚了”。 但困意显然占据了上风,她往被窝里缩了缩, 很快又合上了眼睛。 凌云志翻身下了床,穿好了衣服,踩着咯吱作响的楼梯跑了下去。 她一溜烟跑到了约翰家门口,翻过那道歪斜的木栅栏, 从后门闪了进去。 然后直奔厨房。 既然死了,那这些吃食全归她了! 凌云志熟门熟路拐进厨房,点燃了随身携带的小蜡烛,木筐里的土豆和胡萝卜装进带来的空间里,燕麦、干豌豆、茶叶、食盐、鸡蛋和黑糖蜜,凡是能拿走的她全装上了。 然后她上了二楼。站在约翰卧室门口的时候,顿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抬起手推开了门。 烛光从她手里那截蜡烛头里涌进去,照亮了房间。 约翰躺在床上,手臂搁在被子外面,头微微偏向一侧,脸是灰白色的,嘴唇泛着一种不正常的青紫,胸口完全没有起伏。 凌云志站在门口看了他几秒,心里啧了一声。 就这么让他死了,太便宜他了,约翰可是连杀了包括原主在内的三个人的连环杀手。 凌云志的嘴角抽了一下,目光从约翰的尸体上移开,落在了床头柜上摆着的药瓶上。 溴化钾,短期正常剂量可以当镇静药使用,但长期乱吃会慢慢毒坏大脑。 这个年代想要治病非常容易。 小病喝点鸦片酊压着,重病脱虚了喝白兰地提气,身体不舒服就吃点蓖麻油把毒素排出去,睡不好情绪不稳就吃神经万能药溴化钾。 根据797提示,约翰把钱藏在了床垫下面。 凌云志走到床边,两手抓住约翰的胳膊,把他往地上拖。 然后两手抓住床垫的边缘,用力掀起来,翻开了一角。 凌云志伸手进去掏出来,数了数,一共是10先令5便士。 她把钱塞进自己的内袋,把床垫翻回原样,目光扫过床头柜,又拉开抽屉,里面躺着一把左轮手枪,枪身在烛光下泛着冷硬的光泽。 她把左轮手枪拿起来掂了掂,然后毫不客气地塞进了口袋里。 然后凌云志跨过地上约翰的尸体,走出了卧室,来到画室。 画室里那幅她画的半身像还在。 凌云志借着手中的烛光在画室里环顾了一圈,架子上的颜料管一管一管排着,大大小小的画笔插在笔筒里,几幅完成的街景画靠在墙边。 她想了想,最终没有碰那些颜料和画布,只拿走了那幅未完成的画作。 警察如果发现约翰死了之后来做调查,作为一位画家,画室里不能完全没有绘画的痕迹。 颜料、画布、画笔、完成的画作,这些都应该留在原处。 她犹豫了一下,伸手从笔筒里抽出了几根炭笔,转身离开了画室。 下楼穿过客厅和厨房,推开后门,闪身步入了夜色之中。 …… …… 回去的路上,夜色浓稠,煤气灯的光在街角投下一团团昏黄的圆圈。 凌云志裹紧外套快步走着,路过一条窄巷的时候,巷子口的阴影里忽然闪出两个人影,一左一右地拦住了她的去路。 “嘿!费什!” 凌云志脚步一顿,抬眼看去。其中一个是前两天那个瘦子,颧骨凸出,脸上带着雀斑,正咧着嘴朝她笑。另一个是个不认识的年轻男人,沉默地打量着她。 服了,怎么又是他? 凌云志翻了个白眼,语气里带了几分不耐烦,“我说了我已经换工作了,你有什么事儿?” 瘦子搓了搓手,像是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我知道你换工作。你不是说……我和我的朋友,想体验一下马索克主义。” 凌云志面不改色地看了他一眼,又扫了一眼旁边的陌生男人,“我按小时收费,只提供□□。” 瘦子往前凑了凑,压低了声音,“多少钱?” 凌云志其实根本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单纯就是想赚点钱,顺便教训这个瘦子一顿。 她脑子飞快转了一下,她租住的那间小破阁楼,每周的房租是1先令3便士,那么就定价…… “3先令一小时。” 瘦子的脸上露出不情愿的表情,嘴巴撇了撇,像是想讨价还价。他身边的那个壮实男人倒是干脆,点了点头。 凌云志看了他们俩一眼,心里有了数。她想了想,和他们约定好了时间。 第二天上午,凌云志下楼来到玛丽屋里。 玛丽看到凌云志进来,笑着招呼了一声:“贝拉,早上好。” 凌云志在桌边坐下来,开门见山地说:“早上好!玛丽,你今天有没有空?我接了一个活儿。” 玛丽有些疑惑地歪了歪头,“什么活儿?” 她知道贝拉换了新工作,但一直不知道贝拉的新工作是干什么。 “服务一些有被虐癖的人。”凌云志说,“鞭打或者虐待他们。有些人就喜欢这个,付钱找人打自己。” 玛丽的表情变了一下,“……打人?付钱?” “对。”凌云志点点头,“我今天下午有一单生意,是我介绍给你的。你跟我一起去。” 玛丽皱了皱眉,问道:“这样的服务……能挣多少钱?” “3先令一小时。”凌云志说,“今天这一单是我介绍给你的,事成之后你要给我1先令。” 玛丽愣了一瞬,3先令一小时,分出去1先令,自己还能拿到2先令,比她站街挣得还多。 她立马答应下来,“好,我跟你去。” …… …… 下午,凌云志和玛丽按照约定的地址来到了瘦子说的地方。 那是一栋比她们住的公寓体面得多的房子。 玛丽有些忐忑不安,凌云志抬手敲了敲门,过了片刻,门开了。 开门的正是昨晚那个陌生男人,他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衬衫和深色裤子,侧身让开门口。 凌云志和玛丽走了进去。 瘦子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还是一副懒散吊儿郎当的表情,看到凌云志走进来,他搓了搓手,看上去跃跃欲试。 房间内 瘦子接着被凌云志命令脱光衣服,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照做了。 凌云志将他双手分开绑在床头的铁栏杆,瘦子躺在床上,脸上带着几分期待和紧张。 然后他看到凌云志从身后拿出了那条非常粗的鞭子。 瘦子的表情变了一下,笑容僵在脸上,心里升起几分不妙的感觉。 凌云志没有给他反悔的时间,手腕一扬,鞭子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啪地一声落在了瘦子的身上。 “嗷!” 瘦子的嘴巴里发出一声尖叫,整个人在床上猛地弹了一下,被绑住的双手扯着布带子绷得紧紧的。 凌云志微微一笑,又举起了手里的鞭子。 第二鞭落下去,啪的一声脆响,瘦子这次叫得更大声,疼得在床上来回扭动,“痛!痛!太痛了!” 他只是好奇这种“马索克主义”,想体验一下而已,还以为是什么新奇刺激的玩意儿,没想到居然打这么重! 第一鞭就疼得他差点哭出来,第二鞭直接让他脑子一片空白,只剩下火烧火燎的剧痛。 凌云志举着手里的鞭子,目光落在他那副疼得龇牙咧嘴的脸上,微微歪了歪头,又举起了手里的鞭子。 瘦子疼得受不了了,被绑住的双手拼命扯着布带子,“stop!stop!我不玩了!放开我!” 凌云志俯下身凑近他的脸,“男人,你是在欲情故纵吗?” 欲情故纵?瘦子受不了了,他发了狠地一挣,被布带子绑住的手不知怎么滑脱了出来。 他顾不上手腕上火辣辣的疼,两只手一齐推开凌云志,连滚带爬地从床上翻了下来。 他光着脚踩在地板上,一条腿刚落地就抽了一下。 刚才那三鞭子里有一鞭结结实实抽在他大腿侧面,现在那里火辣辣的疼,他怀疑是不是骨裂了。 瘦子踉跄了一步,“我不玩儿了!我不玩儿了!” 凌云志从地上爬起来,弯腰捡起鞭子,手腕一抖,鞭梢啪地抽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哦?你难道是想玩点更猛烈的吗?” 瘦子看到她那副笑容,后背一阵发凉,手忙脚乱地抓起散落在地上的衣服,飞快冲了出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6章 西幻伊莎贝拉·费什6 连环狩猎者 凌云志在客厅里等了一会儿。 楼上卧室的门一直关着, 里面偶尔传来一点模糊的声音,听不清楚。 玛丽从里面走出来,脸上的表情有些惴惴不安。 随后那个男人也跟了出来。 凌云志从椅子上站起来,朝那个男人微微点头, “你的朋友心理承受能力有点差, 他已经先走了。” 男人点了点头, 没有多问,数出几枚硬币,走回来递给凌云志。 凌云志接过钱, 朝男人礼貌颔了颔首, 挽着玛丽走了。 两人下了台阶, 走到街上。 凌云志把2先令放进了她掌心里, 又举了举手里的钱币,“说好的你拿2先令,我拿1先令。” 玛丽把钱小心翼翼收进自己外套的内袋里, 感受着那份沉甸甸的2先令, “我总觉得我做的不是很好,那个先生似乎不是很满意。” 凌云志耸耸肩,“其实我也根本不懂这方面, 我只是单纯的拿着鞭子发泄情绪,这也就是我的客人受不了提前逃跑的原因。” 玛丽忍不住笑了一声, 凌云志也跟着笑了起来。 …… …… 约翰的尸体腐烂发臭,气味从门缝和窗户缝隙里弥漫出来, 熏得隔壁的邻居捂着鼻子报了警。 警察很快来了,发现了约翰床头的药物,结合约翰生前曾去诊所开药的记录,得出的结论是死者生前长期受松节油毒气侵扰, 服用过量溴化钾药粉后因药物中毒身亡,初步判定为意外死亡。 约翰的另一位邻居老太太压着嗓子,提供了一条线索,“警官,我最近倒是经常看到有一个男人出入约翰家。但那个男人每次并不是从前门进去,而是从后院翻墙进去的。我一开始以为是贼,后来见那人来来回回好几次。” 警察问道:“那个男人长什么样?您还记得吗?” 老太太皱着眉头回忆了一会儿,“个子不是很高,棕色头发,长得很清秀,穿着像是常见的工人。” 老太太离开之后,两位男警察调查走访了一番,但是并没有查到老太太口中那名男子的身份,不由抱怨道:“这会不会是那个老太婆虚构出来的?” “艺术家都是同性恋和精神病,邻居口中的那个男人,说不定是死者的秘密情人。” 旁边另一位警察也跟着贼贼笑了起来。 约翰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这起案子最终以意外死亡结案。 夏洛特有些失望,这些天她走访贫民窟被一个小孩偷了钱包,又目睹了警局的腐败。 这与她想象中的工作完全不一样。 离开警局之后,她坐马车来到闺蜜家的家里。 闺蜜穿着一件淡紫色的家居裙,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见她来了高兴放下书迎上来。 两个人窝在沙发里喝了茶,夏洛特把今天的事情说了一遍,从老太太的话到警局里那两个警察的反应,连他们贼笑的细节都学了一遍。 闺蜜皱起脸,手指绕着垂在肩头的红发,若有所思地说:“这听上去就像玛丽·布雷登*的悬疑小说。” 夏洛特靠在沙发靠垫上,两手抱着膝盖:“我觉得如果那个小偷真的存在,这可能听上去就是一个恐怖故事,周围的所有人都不相信你。你说了真话,所有人都当你在发疯。” 闺蜜想了想,低头翻出自己的写作灵感笔记,翻开新的一页,用铅笔在上面唰唰地写着,边写边问:“如果你是一个贼,你为什么要长期藏在一个人的家里呢?” 夏洛特想了想,“贫穷?” 她顿了顿,“我为什么会第一时间想到贫穷呢?……等等,我想起来了!据约翰生前说过他经常发现食物变少!” 闺蜜咬着笔尾思索,“流浪汉或者失业的人?偷偷寄居在某个人的家里?那他长期藏在哪里才不会被主人发现?” “床底?”夏洛特说。 闺蜜晃了晃手里的笔,摇了摇头:“藏在床底最容易被发现了。主人每天上床睡觉起床穿鞋,只要一低头就能看到床底下的动静。” 夏洛特坐直了些,“地下室?不对,那个可怜人家里没有地下室。” 她顿了一下,“阁楼?这是容易被忽视的地方。警察甚至都没有搜索过那个可怜人家的阁楼,他们进去看了卧室和画室,就直接得出了结论。” 闺蜜低头在本子上又写了一行字,“阁楼?这听上去确实可行。” 夏洛特越说越觉得有可能,“我要去搜索他家的阁楼。” 闺蜜抬起头来,铅笔停在纸面上,眼睛睁大了些,“你来认真的?” “当然了。”夏洛特说,“我要去亲自验证我的猜想。” 闺蜜把本子合上放回桌上,站起身来说:“我陪你一起去,正好去找点灵感。” 夏洛特转身抱住闺蜜,在她脸颊上用力亲了一下,“伊迪丝!谢谢你愿意陪我!” …… …… 约翰家的画室里 路易轻轻叹了口气,“还以为又会见证一些有趣的事情,没想到这位小画家就这么死了。” 他原本对约翰有几分期待。 一个扭曲了的灵魂,只需要轻轻推一把,就可以绽放出有趣的花朵。 他等着这个年轻人一步一步堕入他该去的深渊。但那个深渊还没等约翰自己走进去,就先一步吞下了他的性命。 路易正要转身离开,忽然听到了外面传来的动静。 他侧身一闪,无声地退进了窗边窗帘投下的阴影深处。灯光昏暗,他的身形和黑暗融为一体,几乎看不出那里站着一个人。 过了一会儿,楼梯上传来咯吱咯吱的声响,有人踩着楼梯上了二楼。 夏洛特和闺蜜趁着夜色偷偷溜进了约翰家里。 夏洛特走前面,手里攥着一根蜡烛,两个人穿过客厅,踩着咯吱作响的楼梯上了二楼,沿着走廊走到尽头。 夏洛特把蜡烛交到左手,右手伸上去托住门板,用力往上推了一下。小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里面黑洞洞的。 夏洛特把蜡烛举高了些,然后扒住门框边沿爬了上去,动作轻巧而利落。 闺蜜在楼下楼梯口仰着头,声音压得极低,“有发现吗?” 夏洛特的声音从阁楼里传下来,“这里面好像特意被人打扫过一样。” 她又弯着腰在阁楼里转了一圈,用烛火凑近了检查木板之间的缝隙,又用手摸了摸墙角,指尖上干干净净的。 她退到门口,双手撑着门框,从阁楼上跳了下来。 闺蜜疑惑绕着她转了一圈,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忽然说:“你从阁楼上跳下来,身上居然一点灰尘都没沾到。” 夏洛特站在原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里面堆了不少落满灰尘的杂物,但是中间的一块地板特别干净,像是被人特意打扫过一样。” 她还是拍了拍外套的袖子和衣摆不存在的灰尘,“一定是曾有人睡在那里。约翰说的是真的,曾经有人一直藏在他家的阁楼,每当约翰睡觉的时候偷偷出来活动,吃他的食物。” 夏洛特喃喃道:“而约翰把这一切当做了自己的幻觉,觉得自己病了,服用了过量的药物……” 闺蜜被她这句话说得后背一紧,不由自主缩了缩身子,摸向口袋里的手枪,四下张望了一圈。 二楼的走廊黑漆漆的,尽头那间画室的门半开着,里面透不出一点光。 闺蜜压着嗓子,“我们还是快走吧,万一那个寄生者又回到这个屋子怎么办?” 夏洛特点了点头,转身快步下楼。 两个人离开后,路易从阴影里走出来,走到走廊尽头,仰头望着那扇通往阁楼的小木门。 他没有上去,只是站在那里望着那个黑洞洞的入口,眯起了眼睛。 路易站在走廊里,目光从阁楼入口慢慢收回来,走到窗边,透过窗帘的缝隙望了一眼夜色中远去的两个背影。 从这两个人进入这座房子,他就闻到了她们身上的味道,尤其是那个黑发的女子。 路易自言自语般低声道:“多么纯洁的灵魂……” …… …… 凌云志去了商店,买了一些薄荷叶和柠檬。 她心情有些复杂,没想到自己的启动资金,一半来自约翰,一半来自马索克主义。 回到家里之后,她把铁炉点起来,锅里添了水,把薄荷叶和柠檬扔进去,又添加了一点盐和糖蜜。 水渐渐冒出细小的气泡,等水煮沸了,凌云志又让它翻滚了片刻,才把锅端下来,拿了一只浅口的碟子,把煮好的水倒进去,摊成薄薄的一层。 然后让水自然蒸发变浅,边缘开始凝结出一层透明的薄壳,慢慢蔓延到整个面,变成一整片薄薄的透明结晶。 凌云志把那些结晶从碟底揭下来,碾成细碎的粉末状。 粉末收集起来,用油纸包成几个小包,叠好放在桌角。 就在她盘算着该怎么推销出去的时候,有人敲响了她家的门。 “贝拉!你在家吗?”玛丽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 凌云志起身走过去,拉开了门闩。 玛丽站在门口,身后还跟着一个年轻女子。 那女子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粗布裙子,袖口卷到了小臂,手指粗糙红肿,看起来约莫二十出头, 凌云志认出了她。 是这附近一带的洗衣女工,平时在码头或者公共水龙头边浆洗衣物,接一些零散的洗衣活计来维持生计,在原主的记忆里见过几次,但并不熟。 “出什么事儿了?”凌云志问。 玛丽说:“那天你说可以治霍乱,是真的吗?她的妈妈得了霍乱。” 凌云志的目光从玛丽脸上移到那个洗衣女工身上。 那女子的眼眶微微泛红,“我妈妈从昨天开始又拉又吐,今天早上整个人都起不来了,房东说要是我妈妈再不好就让我们搬出去……我听说你会治霍乱……” 凌云志点点头,“当然了。” 她转身走回桌边,拿起一只油纸包在手里掂了掂,然后举起来朝那女子示意了一下,“我刚做好了药粉。” 那女子的眼睛直直盯着那只油纸包,声音里带着恳求,“求你一定要救救我的妈妈。” 凌云志拿了那只油纸包,跟着那女子下了楼,穿过街道,拐进另一条巷子里。 那女子住在巷子深处一栋同样破旧的公寓楼里,房子是两居室。 比她住的阁楼大一些,但同样简陋。外面的那间屋子里摆着一张矮桌和几条板凳,桌面上摊着一些火柴盒的半成品和一小盆糨糊。 一个看起来六七岁的孩子正坐在桌边低头糊火柴盒,手听到有人进来,那孩子抬了一下头,怯怯看了凌云志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手里的活计了。 里面那间房间的门紧闭着。 凌云志问道:“你家有煮开的水吗?” 那女子愣了一下,摇了摇头,“没有。” 凌云志说:“去煮一壶水,烧开了端过来。” 那女子连忙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进厨房去烧水。 凌云志又回头看了一眼那扇紧闭的门,问那女子:“里面是你妈妈?” 女子说:“对,她昨晚还断断续续地吐到天亮,今早才睡过去一点,我也不敢进去太久,用麻布捂着口鼻喂了她一点水就出来了。” 水烧好之后端了过来,凌云志把把那些结晶粉末倒了进去,用汤勺搅了搅。 女子用一块厚麻布捂住口鼻,推开里间的门进去了。 凌云志的视线越过她的肩膀看到了里面的情形,床上躺着一个消瘦的身影。 女子把碗端到床边,扶着母亲的背让她坐起来一些,一点一点喂她喝了下去。 凌云志从口袋里又摸出一只油纸包,放在外面的桌上,对那女子说:“晚上再喂一次,用煮开的水冲泡。” 那女子从里间出来,连忙点头,“贝拉,谢谢,谢谢你……这个多少钱?” 凌云志摆了摆手,“先看看有没有效果,好了再说。” 那女子又连着道了几声谢。 作者有话说: *玛丽·布雷登:维多利亚时期的著名惊悚小说家 第207章 西幻伊莎贝拉·费什7 连环狩猎者 第二天, 天刚亮没多久 凌云志还在阁楼里收拾昨天剩下的那几包药粉,就听到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紧接着门被敲响了。 她拉开门,门刚开了一条缝, 昨天那位女子就扑了进来, 一把抱住了她, “贝拉,多亏了你!我妈妈已经好多了,甚至能坐起来干活了!” 通常来说, 得了霍乱的人, 像她妈妈那样症状严重的, 一两天之内就会死亡, 然而昨天服用过贝拉药粉之后,当晚她妈妈就好多了。 凌云志被她抱得往后仰了一下,点了点头, 叮嘱了她一些注意事项。 那女子连连点头, “我都记住了,都记住了,谢谢你, 贝拉……” 她迟疑地搓了搓手,声音低了低, “贝拉,这些药……多少钱?” 凌云志在心里过了一遍成本, 她报了个数,“一份3便士,一共6便士。” 那女子明显松了口气,她连表情都舒展了几分, 数出6便士递过来,“这真是太好了,太感谢你了,贝拉!” 凌云志接过钱,收进外套口袋里,拍了拍口袋,“如果你真的想感谢我,那就多替我宣传宣传。” 那女子使劲点了点头,“一定会的,你是我们家的恩人。” 凌云志送女子出了门。 她一转身,就看到了玛丽。 玛丽朝她走过来,“她这么开心,她妈妈一定是好多了。” 凌云志点了点头,“我相信她妈妈很快就会痊愈的。” 玛丽笑道:“那我的介绍费呢?” 凌云志笑了,从口袋里摸出刚收的那6便士,数出2便士放在玛丽手心里,“我一共就挣了6便士,分给你2便士。” 玛丽攥着那两枚铜板,“你的药这么神奇,你应该去医院推销,将来一定会挣大钱的。” 凌云志听了这话,忍不住笑了一声。 虽然加了薄荷和柠檬掩盖味道,又晒干调成粉末包装了一下,但配方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估计有经验的大厨一尝就能尝出来里头是什么。 她摇了摇头,正要说什么,余光瞥见玛丽的目光忽然从她脸上移开了,落在了她身后某个位置,随即朝她使了个眼色。 凌云志转过身去。 楼梯口站着一个人,是上次那个壮实的男人,穿着一件深灰色大衣,头发理得短而整齐,脸上带着一种不太自在的表情,像是上来了又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走。 凌云志看着他,“你又是来预约的?” 那男人看了玛丽一眼,又看了一眼凌云志,清了清嗓子,“是的,而且我想要你的服务。你的朋友,她太温柔了。” 凌云志和玛丽对视了一眼,玛丽皱了一下眉。 凌云志想了想,转回目光看着那男人,“玛丽是我的同事。你是她的客人,你不能成为我的客人。除非你去别人那里。” 她不太清楚马索克主义这一行有没有“不能抢同行的客户”这种规定。 但她在以前待过的很多世界里见过类似的行规,她要是接了玛丽已经服务过的客户,只会非常越尴尬。 玛丽站在旁边沉默了片刻,目光在男人和凌云志之间来回转了一下。 虽然她不是很喜欢所谓的马索克主义,但只单纯打人不用卖身,比站街拉客要好一点。 她不想流失这个客户。 玛丽轻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朝那个男人走近了一步,“先生,上次只是测试一下你的忍耐度。有很多好奇并且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就比如说上次同你来的那位朋友,贝拉只是抽了他两鞭子,他就受不了跑掉了。” 那男人挑了挑眉,脸上露出几分严肃,像是经受过什么考验的人,“我不是那样的人。” 玛丽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你是认真的,我不会再手下留情,以后你还是我的客户。” 那男人看了她一眼,说:“希望如此。” 玛丽回望着他,“希望你能够承受住。” 男人没有再多说什么,他和玛丽约定了时间,转过头来朝凌云志微微颔首,算是道了别,随后转身离开了。 凌云志目送那个男人的背影消失在街口,转头看向玛丽,“你可别手下留情了。” 玛丽把手捂在胸口,心跳还在砰砰地跳着,但她深吸了一口气,点点头,“我干这个的时候总觉得怪怪的……” 两人一前一后走回屋子里。 玛丽顺口问了一句,“莉齐呢?” 凌云志的脚步顿了一下。 莉齐。 昨天晚上莉齐好像没有回家。 她这几天都非常的忙,一直都没顾得上莉齐,她在脑子里飞速过了这几天的记忆。 最后一次看到莉齐是什么时候?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8章 西幻伊莎贝拉·费什8 连环狩猎者 在原剧情中, 莉齐后期成为了主角夏洛特的小帮手。 而且莉齐又是小孩角色,在原剧情中是一个类似吉祥物的设定,总能在关键时刻提供一些夏洛特想不到的线索。 凌云志心里一直觉得莉齐会没事的,就没把她的安危放在心上。 再加上这两天事情一件接一件, 她几乎把莉齐完全抛在了脑后。此刻被玛丽一问, 她才意识到莉齐从昨天起就没了踪影。 就在这时, 797的声音在她脑海中响了起来【莉齐被夏洛特关进了警局】 凌云志愣了一下,“夏洛特又不是警察,她怎么把莉齐关起来了?” 797解释道【莉齐偷了夏洛特的钱包。前两天夏洛特又在街上遇到了莉齐, 莉齐又偷她钱包, 被夏洛特当场抓到。夏洛特为了给她一点小教训, 就让警察把她关起来了】 凌云志听完, 嘴角抽了一下,那孩子确实会偷东西,但现在不是评价这个的时候, 她得赶紧去警局把人领出来。 797又补了一句【宿主快一点哦~夏洛特见这两天一直没有人来领走莉齐, 打算把她送孤儿院去】 凌云志的脚步更快了,一路小跑着穿过街道的。 她来到警局门口,一个年轻的警员正坐在桌后写着什么, 听到门响抬起头来。 凌云志走过去,“请问前两天有没有一位八岁左右的孩子被关进了这里?” 那警员放下笔, 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有。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姐姐。” 警员点了点头, 从桌后站起身,凌云志跟在他后面,穿过一条窄窄的走廊,两边是一扇扇铁栅栏门。 凌云志看到了莉齐。 女孩缩在囚室的角落里, 两条胳膊抱着膝盖,脑袋埋在手臂之间,身上还是前两天那件宽大的外套。 莉齐听到铁门响动的声音,抬起头来,看到凌云志的一瞬间,整个人从角落里弹了出来,扑到铁栏杆上,“贝拉!” 警员说:“这个孩子偷了别人的东西。” 凌云志从口袋里摸出1先令,塞进那个警员的手心里,“快放她出来。” 警员低头看了看手心里的硬币。 他本来也没什么理由非要关着这孩子,是夏洛特小姐只是说给她一点教训。 他用那一大串钥匙找到对应的那一把,插进锁孔里拧了一下,铁门咔嗒一声弹开了。 莉齐几乎是冲出来的,一头扎进凌云志怀里,凌云志低头看着她那乱糟糟的头顶,“走吧,回家。” 她牵着莉齐的手走出了警局。 …… …… 没过多久,夏洛特回到了警局。 她今天出去了一趟,联系了城东一家孤儿院。 那家孤儿院的院长妈妈虽然严厉,但风评不错,对孩子们还算照管得当。 那个孩子被抓进牢里关了两天还没人来领走,警长太太说,这样的孩子多半是孤儿,被一些组织收养专门干些偷东西的勾当。 她觉得与其让那个小偷女孩在街上继续游荡,不如送她去一个有人管束有饭吃有地方睡的地方。 她刚从孤儿院谈完回来,朝那间囚室走去,里面空荡荡的。 夏洛特的脚步停住了。 她转头看向旁边的警员,“那个孩子呢?” 警员从桌面上抬起头来,“那个孩子的家长把她带回去了。” 夏洛特的眉头皱了起来,她在原地站了片刻,心里翻搅着一种说不清的复杂感觉。 她花了整整一个上午去联系孤儿院,确认院长妈妈愿意收留那个女孩,计划好了下午就送人过去,结果她一回来,那孩子就被领走了。 家长?在牢房里关了两天都没人来认领的孩子,忽然就有了家长?不会是小偷组织的头目吧? 警长太太刚给一位女犯人搜完身,从审讯室里出来,看见夏洛特站在大厅里一脸郁郁,便走过来拍了拍她的手臂,“这是常有的事情,不必放在心上。那些街头的小孩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回事。” 夏洛特长长叹了口气,揉了揉眉心。 就在这时候,警长从办公室里带着几个人出来了,步伐比平时快,表情也比平时紧。 警长太太敏锐察觉到了气氛的变化,等警长带着人出了大门,她转身拉住旁边一个正要跟着跑出去的小警察,压低了声音问:“出了什么事?” 夏洛特也不由自主凑了过去,竖起耳朵听着。 那小警察道:“听说是一位上流的贵族公子死了。” 说完,他又急匆匆地跑出去了。 …… …… 凌云志这几天一直忙碌,寻找潜在客户,好在有上次那个女子的宣传下,她又成功治好了两个病人。 那两个病人是码头搬运工,似乎和上次那位女子的母亲一样,都是在码头喝了脏水感染了病。 凌云志叮嘱了这二人一些注意事项。 有了这几位病人的宣传,她的名声在码头小范围传开了。 这天,凌云志来到了码头的商店。 那是一间开在码头旁边的杂货铺,门口堆着几摞麻绳和木桶,门板上挂着一块被风雨刷得褪了色的招牌。 商店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正蹲在门口整理一捆缆绳,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 凌云志走过去,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并且说明了来意。 商店老板听完之后,就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哦,我听说过你。我听码头的洗衣女工,还有几个工人说,你的药很神奇,治好了好几个人的病。” 凌云志从口袋里取出一小包药粉,“没错,我这药可以治霍乱和肠胃炎。听说很多船员都在你这边买物资,我想让你帮我推销一下。” 商店老板接过来,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你打算怎么卖?” 凌云志想了想,说:“我放一批货在你店里,你不用先出一个子儿。你卖给水手,统一卖3便士一包,卖完咱们再结账。” 商店老板把油纸包放回柜台上,目光在凌云志脸上扫了一下,“五五分。你没有任何资格证,要是被巡警抓到我在店里私下卖药,我会面临处罚。” 凌云志看着他,“六四分。你可以以航海保健品的名义售卖,这样更安全。” 商店老板沉默了片刻,“行,□□就□□。” 和商店老板谈妥条件之后,凌云志心情愉快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脚步都比平时轻快些。 就在她走过街角的时候,797的声音忽然在她脑海里响了起来【宿主,新的案件已经出现】 凌云志微微侧过头,“这么快……下一个犯人这么快就出现了?” 原剧情里约翰被抓之后,又出现了新的凶杀案,连续出现多起之后,夏洛特发现,凶手是根据七宗罪的罪行杀人。 玛丽作为站街女郎,在这个凶手眼中,被视作放纵情欲的代表,犯了色欲之罪,她会是这个连环杀手最后的作品。 凌云志想了想,原剧情中这是夏洛特的功劳,就是因为夏洛特这超乎常人的洞察力,让她在剧情结尾成为了一位真正的警察。 她快步走回了家,翻出一张废纸,拿起一根炭笔,在上面写了短短几行字。 她把纸条折好塞进口袋里,下了楼,在街角站了一会儿,目光扫过周围,很快就看到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小女孩蹲在路边,正拿一根小树枝在地上划拉着什么。 那女孩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裙子,膝盖上蹭着泥,看起来是附近街巷里游荡的孩子之一。 凌云志走过去,从口袋里摸出2便士,朝她晃了晃,“帮我去送封信,送到警局,交给一个叫夏洛特·戈登的年轻女人,办到了这个就是你的。” 那女孩的眼睛立刻亮了,扔掉手里的树枝蹭地站起身来,“送到警局,交给夏洛特·戈登女士??” “对。”凌云志说。 女孩比了个手势,“遵命,长官!” 她攥着纸条一溜烟跑了,眨眼间就消失在了街角。 …… …… 夏洛特回到警局的时候,就被警长太太喊住了。 “夏洛特!”警长太太手里捏着一只叠好的纸条,朝她招了招手,“刚才有个小女孩给你送东西。说是有人让她务必亲手交给你。” 夏洛特走过去接过纸条,展开来,目光落在上面那几行潦草的炭笔字上—,提示凶手依照七宗罪顺序行凶。 夏洛特眉头越皱越紧。 警长太太凑过来,压低声音问她,“上面写了什么?” 夏洛特抬起头来,“是和凶杀案有关的线索。” 说完她转身快步走向警长的办公室,连外套都没来得及脱。 她敲了两下门,听到里面传出一声“进来”,便推门走了进去。 警长正坐在办公桌后面看着什么文件,看到是她进来,微微抬了抬眉毛。 夏洛特把那张纸条放在他桌上,推了过去,“警长,有人给我送了匿名线索,是关于最近那起命案的。” 警长拿起纸条展开来扫了一遍,看完之后他皱了皱眉,把纸条放回桌面上,“这也许只是恶作剧。” 夏洛特站在他桌前,“但是纸条上说的很有道理。” 警长靠在椅背上,“目前就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这个神秘人怎么就能推断出凶手在按照七宗罪杀人呢?连尸体都还没验完,人家就知道下一步是什么?” 夏洛特想了想说:“一定是认识凶手的人,但是不想惹上麻烦,所以给警局提供匿名线索,知道内情但不愿露面,就只能用这种方式。” 警长听到这里,嘴角扯了一下,像是觉得好笑,“就算想要匿名提供线索,那也应该提供给我,而不是你。” 夏洛特的嘴唇动了动,还要再说什么。 警长朝她挥了挥手,“行了,我会调查的。” 夏洛特站在原地又站了片刻,看着警长重新拿起那份文件低头翻看起来,没有再抬头的意思,只好转身离开。 她站在走廊里,有些无奈地垂下了肩膀。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9章 西幻伊莎贝拉·费什9 连环狩猎者 没过多久, 又发生了一起命案。 一个中产阶级的男士在回家路上被杀了,尸体是在一条僻静的巷子里被发现的。 夏洛特这天刚到警局门口,就被一个小孩叫住了。 那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穿着一件灰扑扑的旧罩裙, 手里攥着一只叠好的纸条, “你是夏洛特·戈登吗?” 夏洛特点了点头, “是的。” 小女孩把纸条递给她,“有人让我给你送这个。” 夏洛特接过来展开来一看,上面只写了一个人名。 她的心跳微微快了一些, 又是上次那个人。纸条上的人名就是线索吗?还是说这个人就是凶手? 她抬起头来看着那个小女孩, 从口袋里掏出几枚便士, “让你送纸条的那个人长什么样?你还记得吗?” 小女孩接过便士, 攥在手心里,歪着头想了想,说:“是一位棕色头发, 蓝色眼睛的女士。” 说完她把便士往口袋里一塞, 转身就跑掉了。 夏洛特站起身,站在台阶上看着那女孩跑远的方向,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棕发蓝眼, 大街上随便找十个人,至少有五个人是棕发蓝眼, 这个描述太模糊了。 她把纸条叠好塞进口袋里,一边往警局里面走, 一边脑子里想着这件事。 她只是警局里的一个探访员,这个岗位大多是志愿者性质的,在很多人眼里她只是一个来做慈善的淑女。 为什么会有人把线索传达给她?这个人认识她,知道她在警局里活动, 知道她会认真对待这些信息。但同时又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两次都用了路边随便找来的小孩送信。 夏洛特走进警局大厅的时候,脑子里的念头还没有理出头绪,警长他们不相信她,上一次的纸条就被当成了恶作剧。 既然这样,她决定自己先偷偷调查一下这个人。 就在这时,警长和一位金发的男子走了进来。 夏洛特的目光不由自主被那个金发男人吸引了过去。 他有着一头璀璨的金发,像被阳光洗过一样,眼睛蓝得像海水的深处,五官精致而分明。 他的衣着也考究,深色的大衣剪裁合体,靴子擦得一尘不染,走路的时候步伐从容而舒展。 金发男人和警长一边走一边低声交谈着什么,然后一起走进了办公室。 夏洛特的目光还留在那扇关上的门板上,过了好一会儿才收回来。 她转头问旁边正整理文件的小警员,“那位金发先生是什么人?” 小警员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那扇门,“那位是警长请来破案的特别顾问,路易·冯·德拉肯先生。”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他非常英俊,不是吗?” 夏洛特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然后又飞快地收住了,像是觉得自己的动作太明显了。 旁边一位秃头的男警察听到了她们的对话,满脸不屑,“为什么要请一个发国的小白脸做案件的顾问?我们这里有的是能干的人。” “听说路易是犯罪心理学者。” “哗众取宠的职业。”秃头警察嗤了一声,摸了摸自己的秃头,只恨自己没有一头漂亮的金发。 …… …… 凌云志从797那里得知了剧情进展。 果不其然,她上一次写在纸条上送去的线索没能引起警方的重视。 这次她干脆直接把凶手的名字写在纸条上给夏洛特送过去了,夏洛特拿到了名字自然会去查。 送完纸条之后,凌云志坐在桌子前,手肘撑着桌面,下巴搁在手背上。 原剧情中,这起案件的凶手杀死了最后一个目标玛丽之后,用七位受害者的一部分在地上摆出了某种图案,召唤了恶魔,结果召唤出了路易。 她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制造一个陷阱,把路易召唤出来,解决掉他! 上次她只在教堂盛了一罐圣水,一罐肯定不够用,得多准备几罐。 这么想着,凌云志站起身,跑去商店买了几个罐子,来到了上一次那座教堂的圣水钵前盛圣水。 …… …… 夏洛特来到了第二位死者家附近。 她穿了一件不起眼的旧外套,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显眼。 她寻问有没有人认识一个叫乔治的人,没想到她的运气非常好,居然一打听就打听到。 一位老太太听了后,说道:“住在凯伦面包店对面那座公寓,是个邮差。” “邮差?”夏洛特喃喃道。 邮差可以光明正大以送信为借口出入各个街区,接近受害者,受害者也通常不会警惕。 “没错,他每天一大早就出门送信,下午回来,下班之后经常去附近的酒馆喝一杯,沉默寡言的小伙子。” 夏洛特谢过了老太太,转身朝凯伦面包店走去, 果然在对面公寓看到了一个穿着邮差制服的男人,那人个子不算高,深色头发。 夏洛特跟了上去,花了整整一天悄悄跟着乔治。 乔治一直在送信,路上碰到熟人他会点头致意,怎么看都是一个普通的邮差,一点都不像一个连环杀手。 下了班之后,乔治从公寓里出来了。 他换了件便服,沿着街道走向街角一家酒馆走去。 夏洛特看着他推门进去,等了几秒,确认他没有折返,才快步穿过街道,绕到公寓楼侧面。 她站在乔治家的门口,犹豫了一下,向神明忏悔了一番,然后撬开了乔治家的门。 乔治家里有些脏乱,但算不上邋遢。夏洛特在客厅里飞快扫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东西。 就在她转过身,准备检查客厅角落一只矮柜的时候,身后传来了极细微的声响。 接着是一阵男声,“这位女士,你在找什么?” 夏洛特猛地转过身。 乔治站在门口,一只手搭在门把手上,目光直直地落在夏洛特身上。 夏洛特咽了口口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我不小心走错了。” 乔治歪了一下头,“我在警局附近见过你。你为警察工作。” 夏洛特的手指在口袋里轻轻碰了一下手枪冰凉的金属外壳。 就在这时候,门口又传来一道声音,温和而从容,“夏洛特,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夏洛特转头望去。 路易站在门口,他看了夏洛特一眼,目光里带着一种恰到好处的询问,然后转向乔治,微微颔首致意。 夏洛特几乎是没有犹豫,顺势就朝门口走了过去,三两步就走到了路易身边。 她回头看了乔治一眼,朝路易那边侧了侧头,“抱歉,我不小心走错了。” 路易也朝乔治微微欠了欠身,语气里带着温和的歉意,“抱歉了,兄弟。” 乔治站在门口,目光从夏洛特脸上移到路易脸上,又移回夏洛特脸上,没有什么反应。 路易没有再停留,拉着夏洛特的胳膊转身离开了。 到了楼下,夏洛特才感觉自己的心跳重新落回了胸腔里,她大口喘了两口气,“你怎么会在这里?” 路易靠在墙边,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脸上的表情带着一种闲适的轻松:“我在这附近调查,正好看到你一个人进了那栋楼。后来我又看到你从那间屋子里出来……” 他顿了顿,“你为什么一直跟着那个男人?” 夏洛特迟疑了一下,咬了咬嘴唇,“我觉得这个邮差很可疑。” 说完她又飞快地补了一句,“我只是猜测。” 路易看着她,嘴角弯起一丝笑意,“你和我想到一块去了。” 夏洛特的眼睛亮了一下,“那我们可以一起调查他。” 路易微微偏了偏头,那双深蓝色的眼睛里带着一点像是玩笑又像是认真的神色,“这么危险的事情怎么能交给女士呢?交给我就行了。” 夏洛特立刻摇了摇头,“我们面对的是一位未知的凶手,你也会受伤的。我也不是那种需要人保护的人。” 路易轻声笑了一下,“我会在凶手再次害人之前抓到他的。” 夏洛特叹了口气,“希望你能做到,而不是说大话。” 路易站在原地,目送着夏洛特的背影沿着街道渐渐走远。 他收回目光,微微侧过头,抬眼望了望楼上乔治的房间。 嘴角那抹温和的笑意缓缓淡了下去,换上了一副没什么表情的冷淡。 乔治作为一个杀手,实在是太逊了,居然被一个女人看出来了。 夏洛特跟踪和潜入甚至可以说有些笨拙,但她硬是摸进了乔治的家门口。 夏洛特很敏锐,她的直觉比大多数人要准,有一种天生的嗅觉以及超乎常人的行动力和勇气。 他心想,纯洁的灵魂总是对黑暗敏锐。 路易转过身,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沿着街道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10章 西幻伊莎贝拉·费什10 连环狩猎者 第二天 夏洛特来到警局的时候, 就被门口的小警员叫住了。 “夏洛特,警长找你。”小警员朝警长办公室的方向努了努嘴。 夏洛特走过去敲了敲警长办公室的门。 门内传来一声“进来”,她推门走了进去。 办公室里,警长坐在办公桌后面, 桌面上摊着一封信。 路易也站在房间里, 靠在窗边, 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 警长靠在椅背上,语气带着一种被冒犯了的不悦,“我收到了投诉信。投诉你们擅闯民宅调查。是不是真的?” 夏洛特和路易低头不语。 他望向了夏洛特, 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两秒, “我知道你是个负责的人, 收到了匿名纸条之后很紧张, 想要查清事情真相。但是这不是你该插手的事。你有你的岗位和职责。” 夏洛特刚才说些什么,旁边路易先开了口,“警长, 是我的责任。我觉得有个邮差很可疑, 于是让夏洛特小姐帮忙确认一下情况。她是被我拉进来的。” 夏洛特转头看了路易一眼,目光里有一点意外的惊讶,路易没有回看她, 只是望着警长。 警长看了看路易,又看了看夏洛特, “我不管你们是出于什么目的,警局的调查有警局的程序。再有下次, 我不会只是口头警告。至于那个邮差,我会派人去调查。你们不要再插手了。” 夏洛特点了点头,轻声说了句“是,警长”。 路易也朝警长微微颔首致意。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办公室, 门在身后合上。 到了走廊里,夏洛特呼出一口气,忽然听到身边路易的声音响起来,“那个字条是怎么回事?” 夏洛特点了点头,压低声音把事情简短说了一遍,“我收到了写有线索的匿名纸条,顺着纸条上的线索查到了那个邮差。” 路易的眼里闪过了一丝好奇,他微微侧过头,那双深蓝色的眼睛落在夏洛特脸上,“所以传纸条的人是谁?” 夏洛特被他那双动人的蓝色眼睛注视,心跳不由加速,“我问过送纸条的孩子,那孩子说是一位棕色头发、蓝色眼睛的女士……” 路易若有所思,“棕头发,蓝眼睛这个范围确实太广了。” 夏洛特苦笑了一下,点了点头。 路易又问:“所以你是通过匿名纸条上的线索查到乔治的?” “对,纸条上直接就写了乔治的名字。”夏洛特说,手指无意识摩挲着外套的衣角,“我怀疑可能是乔治身边的熟人,出于顾虑所以匿名传递消息。但是我想不通……为什么要把消息传递给我?” 路易安静听完了她的话,停顿了片刻,说:“目前可以确定她是一位女士,你可能在工作中接触过她,她记住了你。” 夏洛特努力回忆了一下最近接触过的那些女性。 …… …… 酒馆内 酒馆里人声嘈杂,乔治坐在角落的位置,手里端着一杯麦酒,目光在人群中缓缓地扫过。 他盯上了一个脾气火爆的男人。那个人因为有人不小心碰了他的胳膊肘,就拍着桌子跳了起来,脸红脖子粗地跟对方吵了一架,指着对方的鼻子骂了一连串脏话。 乔治坐在角落里看着那个人,心里默默地给这个男人宣判了死刑。 暴怒之罪。 这个人从一进门就在展示他的低素质,大声说话,用力拍桌,摔杯子,骂人。 深夜,那个脾气火爆的男人喝得酩酊大醉,摇摇晃晃出了酒馆。 乔治悄悄跟在他后面,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两人一前一后经过一段昏暗的巷口时,男人拐了进去,大概是想抄近路回家。 乔治跟进去,从袖口里滑出了匕首,迅速而利落捅了进去。 男人瘫倒在地,酒气混合着血腥味在狭窄的巷子里弥漫开来。 乔治蹲下身,伸手去抓那男人的手指,正要割下他的手指作为祭品。 就在这时,巷口传来一个声音。 “住手!警察!” 乔治转过头去,看到一个年轻的男警察站在巷口,手里举着枪,枪口正对着他。 乔治心里懊悔地暗骂了一声,他没有预料到会有警察跟来,举起双手。 小警察警惕地上前了两步,左手从腰间取出一个手铐,保持着枪口对准乔治的姿势,小心翼翼靠近。 乔治发现这个小警察只身一人。没有同伴跟在后面,他的眼睛飞快扫了一圈,确认了只有这么一个年轻警察。 他的手在半空中缓缓放低了些,像是在配合小警察的动作,看起来顺从极了。 就在小警察伸手给他戴手铐的间隙,乔治突然发力,左臂猛箍住了小警察的脖子,从后方死死勒住,右手去夺他手里的枪。 小警察被他勒得猝不及防,喉咙里发出一声闷哼,枪口歪了,两个人一起撞到了巷子的砖墙上。 小警察奋力挣扎,手臂肘击乔治的肋侧,两个人扭打在一起,枪在两人手中来回挣夺,枪口在混乱中对准了不同的方向。 “砰”一声枪响。 小警察的身体僵住了,然后缓缓软了下去,身体在石头地面上抽搐了两下,渐渐不动了。 乔治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手枪,又看了看地上的小警察。 他攥着那把小警察的枪,转身快步跑出了巷口,消失在夜色里。 …… …… 小警察的尸体在巷子里被发现之后,警长亲自带人封锁了现场,又派了人沿着码头和火车站的方向去追查。 现在全街头巷尾贴满了通缉令。 夏洛特和路易靠在一扇窗户旁边。 夏洛特突然提出了一个看法,“乔治会不会继续杀人?他看上去像着了魔一样,也许他会执着完成他的仪式。” 路易靠在窗台上,双手环抱在胸前,想了想说:“他不是无差别杀人。他是按照七宗罪的罪行杀人的。挑选目标对他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他需要找到符合特定罪名的人才会动手。” 夏洛特低下头,手指轻轻敲着窗台边缘,“他是个邮差。他每天走街串巷送信,对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了如指掌。也许他早就已经寻找到了目标,在案发之前,在他第一次动手之前,他就已经把那些名字记在心里了。” 路易微微点了点头,“你说得有道理。我会努力说服警长的,让他也调派一些人手到城里去查一查。” 夏洛特点了点头,心里稍微踏实了一点。 出了警局之后,夏洛特叫了一辆马车。 马车在东区停下了,她付了车钱跳下车,沿着街道走了一段路。 很巧的是,她又碰到了那个偷了她两次钱包的孩子。 之前看守囚犯的警员告诉她,这孩子的姐姐把这孩子从警察局领走的时的迹象表明,这个孩子可能是个女孩。 那个小孩正蹲在路边和另外几个小孩说着什么,几个人围成一圈,像是在分享什么东西。 小女孩原本正侧对着她,和旁边的人说话,忽然像是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来,目光正好和夏洛特对上。 她的表情在那一瞬间变了一下,随即她猛地转身,拔腿就跑。 “等等!”夏洛特喊了一声,快步追了上去,“我不是来抓你的!是有事找你帮忙!” 小女孩跑了几步,听到这句话,速度慢了一些,但没有停,但也没有跑得那么快了,拐了个弯,蹿到一堵矮墙前面,两只手撑住墙面,利落翻了上去。 她骑在墙头上,拍了拍手上的灰,低头看着站在下面的夏洛特,“那你找我有什么事?我可不会去孤儿院。” 夏洛特站在墙下,仰着头看她,“你听说了城里最近的案子吗?就是那个连环杀手的事。” 小女孩的两只脚垂下来晃了晃,像是在等她说下去。 夏洛特继续说:“我觉得凶手可能会再次杀人。你和那些孩子们经常混迹街头,对这片区域比任何人都熟。你们没有遇到什么可疑的人吗?我会付你们钱的。” 小女孩歪了歪头,想了想,说:“我听说街上的人说那个凶手坐船逃跑了。” 夏洛特摇了摇头,“这只是警方猜测之一。他曾经负责过这片区域的邮件,他对这里的每一条巷子都很熟悉。他按照七宗罪的罪行杀人,懒惰、贪婪、暴食、色欲,还有四个没有完成。这片区域有很多的流浪汉、赌鬼,还有站街女,我觉得他可能会在这里继续行凶。” 小女孩听完这一番话,忽然哼了一声,声音里带着一些冷硬的清醒,“除了赌鬼之外,这些人没有一个符合罪名。流浪汉是因为饥荒或者战乱才被迫成为流浪汉的。站街女也不是因为喜欢做.爱才做站街女的。” 夏洛特沉默了两秒,然后说:“我知道。所以那位凶手不是惩治罪人的天使,他是恶魔的仆,他将会在人间受罚。” 她从口袋里掏出1镑,又抽出了那张印着乔治肖像的通缉令,举起来,朝墙头的方向递过去,“这个给你。你帮我留意一下。如果有发现任何线索,就来找我,我不会亏待你们。” 小女孩挑了挑眉,低头看了看那1镑硬币,从墙上探下身子,伸出手来接住了钱和通缉令,一并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拍了拍兜,“我会留意的,怎么称呼你?” “夏洛特,你呢。” “费什(fish)”小女孩道。 夏洛特点点头,“小鱼,有消息记得尽快通知我。” 女孩嘴角往下撇了撇,但没说什么,从墙头上跳了下去,落在另一侧,然后脚步声蹬蹬蹬跑远了。 作者有话说: 无 210-220 第211章 西幻伊莎贝拉·费什11 连环狩猎者 凌云志前往码头的商店, 她远远就看到码头那边多了很多穿警察。 商店的老板正站在柜台后面,手肘撑在台面上翻着一本旧账本。 看到凌云志的眼睛看着外面的警察,他抱怨道:“都怪那个通缉犯,现在警察天天在码头查人, 这几天好几个人过来买东西都被拦下来盘问, 搞得客人都少了。” 他边说边从柜台底下的盒子里掏出几枚硬币, 数了数推过来,“你的保健品很有用。今天一位船长托人带话,说想订一批货, 下次出海时候要。” 凌云志接过钱, 收进口袋里, 又和商店老板商量了一下数量和时间。 谈完之后她出了商店, 沿着码头往回走,顺路去了杂货铺和菜市场,买了薄荷、柠檬、盐和糖, 东西拎在手里沉甸甸的。 她刚回到家, 把东西放下来,莉齐后脚就进来了,脚步轻快, 看起来心情不错。 莉齐走到桌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放在桌面上, 那是一枚1镑的硬币。 “贝拉,看, 这是1镑的硬币。”莉齐语气带着几分得意,“我想跟你换零钱。” 凌云志的目光落在那枚硬币上,“这是哪来的?” 莉齐说:“就是上次把我关进警察局的那位小姐。她想让我和我的朋友们在街上寻找最近那位通缉犯的踪迹。这是定金。” 凌云志从口袋里掏出先令和便士,数了相应的数额递给了莉齐。 莉齐接过零钱, 一枚一枚地数了数,确认数目对得上,就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凌云志一边把油纸包拆开,一边状似无意地随口说了一句,“我在赌场后巷附近看到一个长得非常像通缉令上那个人的人。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莉齐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真的吗?我这就去看看!” 她话音还没落,人已经转身跑出了门。楼梯上传来她蹬蹬蹬的脚步声,急促而轻快,沿着楼道一路往下,很快就消失了。 凌云志站在窗前,看着楼下街道上那个小小的身影汇入黄昏的人流中,很快不见了踪影。她收回目光,继续拆桌上的油纸包,把薄荷和柠檬分开放好。 莉齐和她的几个小伙伴假装在赌场后巷玩耍。 几个小孩蹲在地上跳来跳地嬉闹,时不时跑过巷子口或者墙根下面,看上去就像一群普通的孩子在消磨傍晚的时光。 实际上,莉齐的眼睛一直在扫视四周。她在巷子里转了两圈之后,真就看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男人。 那人穿着一件旧外套,领口竖起来遮住了半张脸,低着头沿着墙根快步行走,走几步就停下来回头看一眼。 莉齐的目光追着他,从他侧脸露出来的那部分轮廓,不会错的!就是通缉令上那个人! 等男人走远了,莉齐立刻带着小伙伴们跑开了,她跑了好几条街,找到夏洛特,告诉她赌场后巷看到了通缉犯。 夏洛特听完之后,表情立马变得严肃,立刻把消息告诉了路易。 路易听完之后,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说:“去赌场后巷看看。” 煤气灯在街道转角处亮着,但巷子深处照不到,黑漆漆的。 几个人影蜷缩在墙角,身上盖着旧报纸和破布,是几个流浪汉。 莉齐也在那里,她趴在墙角的暗处等着,看到夏洛特来了,就凑过来压低声音说:“这个赌场的老板是个胖子,我猜他应该符合暴食。” 莉齐身边的一个小伙伴补充道:“对,他特别能吃。我听来赌博的人说他能吃十五个奶油松糕,一口气。” 路易和夏洛特对视了一眼,目光里达成了某种默契。两人决定在附近蹲守,看看乔治会不会出现在这里。 夜里,赌场后巷比白天更安静。流浪汉们已经蜷在墙角睡过去了,偶尔有人从赌场后门出来,醉醺醺扶着墙吐上一阵,又摇摇晃晃地走了。 乔治果然出现在这附近。 他的身影从巷口处闪了一下,贴着墙根侧身走进来,站在拐角处,目光扫过巷子里躺着的流浪汉,又抬眼望了望赌场后门。 这个赌场附近,躺了不少流浪汉,都是些懒惰的人。每天出入赌场的都是贪婪之辈,妄图靠着赌博不劳而获。这个赌场的老板是个非常肥胖的人,每天暴饮暴食。赌场附近的有不少站街女,招揽附近的赌徒春宵一度。 这些人都是社会的败类。 他只要一鼓作气杀了流浪汉,再随机杀一个赌鬼,再把这位老板解决掉,再去后面的巷子随便找一位站街女,他很快就能完成仪式。 他握紧了手中的刀子,朝最近的一个流浪汉弯下腰去。 就在他准备动手的时候,一道身影出现在昏暗的小巷子尽头。 即使巷子里光线很暗,还是能看出来那男人俊美异常,金发即使在夜色中也泛着一层隐约的光泽。 他身姿优雅,步伐从容,眼睛在昏暗里泛着深蓝的微光,如同深海的漩涡。 乔治直起身来,警惕地后退了半步,刀子横在胸前,“你……你是谁?” 金发男子轻轻摇了摇头,声音平缓而温和,“我是警局特别顾问,路易。” 乔治握着刀的手紧了紧,盯着他。 路易慢条斯理地往前走了两步,语气里带着一种闲散而漫不经心的审视,“不必慌张。我不是来伸张正义的。我只想要亲手结束你无趣的狩猎游戏……” 他的话音还没有完全落下。 忽然之间,一些水从天而降,不偏不倚落在了路易身上。 那些液体接触到他皮肤的一瞬间,他的身上立刻散发出白色的烟雾,嗤嗤作响,像是被烧红的铁块扔进了冷水里。 路易嘴里发出痛苦的叫声,尖锐而嘶哑,踉跄了一步,用手遮住脸,身体向后缩。 乔治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想转身就走。 就在他刚刚转过身的那一瞬间,身后突然冒出一个人影来,穿着白衬衫,脏裤子,个子不高的一个小个子,手起刀落,连捅了他几刀。 乔治的身体晃了晃,剧烈的疼痛让他缓缓地倒了下去。 血从他腹部流出来,他的手捂着伤口,血液不断从他的手指间流出来。 那个小个子蹲在他旁边,低头朝他笑了一下,那张脸在昏暗的光线里露出来深棕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 凌云志站起身来,转向了路易,“恶魔,我是来送你上天堂的。” 路易的脸色已经不再像平时那样平静了,他的皮肤上还有几处被圣水灼伤的痕迹,皮肉微微向外翻卷着,伤口边缘泛着淡淡的焦黑,表情扭曲,“你……你是猎魔人?” 凌云志没有说话,上前一步,举起手里的折叠小刀,朝着路易的胸口捅了过去。 路易的身体僵了一下,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他能感觉到那把刀上有某种力量在撕扯他,刀刃触及的地方像是被火烧灼一样。 “住手!”一声呵斥从身后传来。 夏洛特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暗处冲了出来,她手里举着一把手枪,枪口对准了凌云志,双手稳稳地端着,声音带着愤怒和紧张,“不许动!” 下一秒,夏洛特感觉一股无形的力量打在了自己身上,整个人被推飞出去,后背撞在巷子的砖墙上。 手枪脱了手,飞出去几米远。 凌云志捡起来手枪,上前一步,又是一刀,刺向路易。 紧接着又是圣水倾泻而下,浇在路易身上。 白烟和嗤嗤的灼烧声同时爆发出来,路易在地上蜷缩着,身体剧烈痉挛。 凌云志从脖子上取下那条镀锡的十字架项链,攥在手里,对着地上的路易念出了驱魔咒语。 那些词句从她嘴里流淌出来的时候,路易的身体在那些咒语之下剧烈地抖动,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他的内部被反复撕扯。 凌云志念完了最后一个音节,枪口抵住了路易的胸口,连开了几枪。 路易的身上忽然冒出火焰。 这什么情况?凌云志吓得后退了几步,不少小说电视剧里都会魔鬼和烈火、硫磺气味绑定。 这突然燃起的火焰,让她怀疑路易是不是试图回到地狱。 797说【宿主,别担心,他快死了】 火焰是从路易身体内部窜出来的,很快吞噬了整具身体,映得整条巷子都亮了起来,墙面上的影子被拉得又长又扭曲。 路易的身体蜷缩在火中,渐渐不再动弹了。 【他死了】 凌云志没有多看一眼,转身就跑。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12章 西幻伊莎贝拉·费什(完) 完 几天后, 夏洛特站在警局门口。 警长太太从门里走出来,站在她身旁,声音柔和:“我知道路易的死对你打击很大。但这不是你的错。” 夏洛特的嘴唇抿了抿,朝警长太太勉强扯出一个微笑, “我知道。” 警长太太张开双臂, 夏洛特上前一步和拥抱。 夏洛特长长呼出一口气, 松开了,转身上了停在台阶下面的马车,她弯腰坐进去 马车内, 闺蜜坐在里面。 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外套, 手里捏着一份报纸, “亲爱的, 你已经足够勇敢了。换了别人,经历了那样的事情,恐怕连门都走不出来。” 夏洛特靠在车厢的靠垫上, 低声说:“我总觉得我做的还不够。” 闺蜜低头想了想, 然后开口道:“我准备办一个报社,正缺一位助手。你愿意来帮我吗?” 夏洛特终于转过头来,看着闺蜜, 摇了摇头,“伊迪丝, 我有自己的计划,我打算做一位私家侦探。” “私家侦探?”微微挑了挑眉, 语气里带着一点惊讶,但更多的是好奇,“怎么突然想到这个?” 夏洛特说:“是警长太太的建议。她说早年警局里有两位女调查员,辞职后转行做了私家侦探, 干得都不错。她觉得我也许可以尝试一下。” 闺蜜靠在座垫上,目光在夏洛特脸上停了一会儿,“夏洛特,你这么快就振作起来,找到了自己的方向,这是一件多么有魄力的事。” 夏洛特点了点头,“因为我想要找到那种凶手。” 她脑海里又回忆起那天巷子里的场景,路易和乔治的死,那个突然出现又消失不见的神秘人。 马车在石板路上继续向前滚动,车厢微微晃动着。 她依然望着窗外,看街道两旁的景色不断后退。 …… …… 凌云志交完货,从码头商店回来,她心情不错,一路上口袋里沉甸甸的硬币随着步伐发出细碎的碰撞声。 走到街口的时候,她发现路边围了一小群人,正凑在一面灰扑扑的砖墙前面张望着什么。 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站在墙边,一个正在往墙上贴一张白纸,另一个站在旁边维持秩序。 凌云志跟着好奇的群众上前了几步,隔着几排人头朝墙上张望。 墙上张贴的通缉令是纯文字的,没有画像也没有照片,只是几行印刷体字。 有人喊道:“上面写的什么?看不清!” 张贴通缉令的警察转过身来,朝人群提高了声音,“寻找一位可疑男子,身高约五英尺三英寸*左右,二十岁左右,棕色头发,蓝色眼睛。三天前的晚上在猎狗赌场后巷杀了两人,打伤一人。能提供有效线索者可以到警局领赏金。” 人群里发出嗡嗡的议论声。 凌云志站在人群后面,看了几眼那张白纸,又看了看周围伸长脖子张望的街坊邻居,然后慢慢退出了人群,转身朝家的方向走去。 那天晚上她特意伪装了一番,凌云志看到的应该只是一个模糊的、小个子的身影,先入为主地以为是个男人。 她只是一个普通年轻女人。 更何况她和那两个受害者,乔治和路易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任何直接接触或者间接接触,警方就算想查也查不出她和那两个人之间有什么关联。 凌云志刚走到公寓楼下的时候,远远地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正站在门口和玛丽说话。 那男人约莫四十岁出头,戴着一顶深色礼帽,像是在交代什么正经事。 玛丽站在门框边上,双手交叠放在身前,认真听着,偶尔点一下头。 男人说完之后朝玛丽微微颔首,转身离开了。玛丽站在门口目送他走远,然后转过身来。 她一转身就看到了凌云志,吓得整个人往后缩了一下,“哎呀!你什么时候站在这儿的?吓死我了。” 凌云志站在几步之外,“怎么了?看到我吓一跳。你在跟谁说话?” 玛丽回头望了一眼那个男人快要走远的背影,说:“那是我的律师。” 凌云志挑了挑眉,目光从那个背影上收回来,“你请律师做什么?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玛丽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沉默了片刻才开口,“是我的丈夫。我要起诉他。” 凌云志看着她的脸。 在原主的记忆里,玛丽是因为被丈夫抛弃才沦落成站街女的。 这个年代貌似可以离婚,但是很麻烦,玛丽就是单纯的被丈夫抛弃,两人并没有离婚。 “你早就应该这么做。”凌云志说。 玛丽笑了一下,笑容中浮现一种释然,“我是最近才意识到的。” 她顿了顿,“我在那些有受虐癖的客人面前,看到了过去自己的姿态。我的痛苦并不是在被丈夫抛弃之后才开始的,早在他抛弃我之前,我就一直在祈求他回心转意,每天活在等待和讨好里,让自己活成了一个受虐癖。” 凌云志看着她,“如今的你已经意识到了过去的不对劲。我相信你的丈夫一定会付出代价的。” 玛丽低头笑了一声,笑声里有几分自嘲,“这也听上去挺搞笑的,对吧?我在这种受虐游戏里扮演主人,演着演着我就这样投入了,没办法忍受别人对我的指使,我想要成为生活的主人,重新掌握自己的人生。” 凌云志摇了摇头,“你现在还年轻。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你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成为生活的主人。” 而且你还活着,凌云志在心里说,你并没有和原剧情那样死在乔治的手里,你的未来充满着无限可能。 “是啊,我还有很多时间。”玛丽抬起头,嘴角弯起来,露出了一个由心底里升上来的笑容。 凌云志和她聊了几句,转身踏上嘎吱作响的楼梯。 她推开门就看见莉齐正坐在桌边,埋头专心致志捣着剩下的一小块结晶,听到门响抬起头来,举起手里的捣杵朝凌云志晃了晃,脸上带着一点邀功的表情从,“贝拉,我已经磨好了这么多!” 凌云志走过去看了看桌上那几堆粉末,“辛苦你了,莉齐。” 她从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数出2便士放在莉齐面前,“这是给你的钱。” 莉齐低头飞快接过去攥在手心里,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自己外套的内袋里,还拍了拍口袋。 凌云志说:“咱们家马上就要有钱了,你以后可不能再去偷东西了。” 莉齐的手停了一下,抬起头来看着凌云志,“嗯!我不会再偷东西了。” 凌云志满意点了点头,低头给自己倒了杯水。 然后莉齐又低下头去继续包药粉,像是顺口补了一句,“我要把有钱人的钱包留给珍妮她们偷,她们更需要钱。” 凌云志嘴里那口水差点没喷出来,她咳了两声,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看着莉齐低头认真包油纸的侧脸,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算了,以后慢慢教。日子还长,她觉得有些事确实不用着急。 作者有话说: *五英尺三英寸差不多是160cm 下一个世界是最后一个世界了 第213章 星际孟柚1 星际豪门娱 凌云志睁开眼。 她现在处在一间现代风的房间, 纯白墙面搭配浅灰木质地板,晨光斜斜地铺进来。 凌云志愣了两秒,随即一阵狂喜,是现代世界!太好了, 是现代世界! 她的目光快速扫过房间, 床铺宽大整洁, 梳妆台与课桌靠墙而立,角落的休闲沙发旁立着一台小巧冰箱,再往外, 是一个堆着几盆多肉的小阳台。 一旁, 步入式衣帽间的门虚掩着, 可以看见整齐悬挂的一排排衣物, 从日常便服到礼裙依次排列。 凌云志推开另一扇门,卫生间里浴缸与淋浴区一应俱全,洗手台上整齐放着护肤品。 光是这个卫生间就比上辈子的贝拉和莉齐租住的小破阁楼大得多。 她下意识站到镜子前, 目光落在镜中的人脸上。 那是一张18左右岁左右的年轻面孔, 皮肤白净,五官艳丽,一头乌黑长发垂至肩头, 发间一缕彩虹色的挑染格外醒目。 凌云志抬手拨了拨那缕发丝。了,回到卧室坐在了休闲沙发上, 然后开始接收属于这副身体的记忆。 原主名叫孟柚,是孟家的老四, 精神体是金燕蛾。 咦,居然还有精神体,星际背景的豪门吗?凌云志继续往下浏览。 原主上面有三个哥哥。 孟大哥,年纪轻轻已升至帝国少校, 精神体是灰狼。 性格冷峻寡言,光是和他站在一起就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孟二哥主业霸总,副业花花公子,精神体是赤狐,那双狐狸眼一眯,不知多少名媛小姐的心就被勾了去。 孟三哥从小身体不好,最得孟母的宠爱,又因为是老三,没有大哥和二哥那样的压力,从小就很顽皮。 他五岁便踏入娱乐圈,是红透数十年的超一线顶流。 在三位哥哥的对比下,成绩优异、长相出色原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是孟家的女联姻员,和傅家的继承人傅影帝定有娃娃亲。 偶然的一天,孟母随手点开了一档素人综艺节目,在节目中她发现,一个名叫江伴珂的女子长的几乎和她一模一样,简直是她年轻时的翻版。 几番调查后,揭开了一起医疗事故,当年医院一名小护士的粗心大意,将两个婴儿调了包。 江伴珂才是孟家的真千金,她的养父母早已过世,这些年她靠着奖学金和勤工俭学熬过来,因为经济困难,所以才报名参加了素人综艺节目。 她气质如白花一样纯洁,精神体是一只可爱的北极兔。 回到孟家后,江伴珂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全家人的团宠,更是凭借那档素人综艺收获了大批粉丝。 原主感到深深的危机感,她现在已经变成了假千金,就更要抓住傅影帝的心。 听说傅影帝马上要参加一档恋综节目后,她也报名参加,想要在节目上宣誓主权,和江伴珂一样的收获一大波粉丝。 而江伴珂居然也阴差阳错参加了这档恋综节目。 没想到,傅影帝在那档恋综里对江伴珂沦陷了,江伴珂更凭借综艺又收割了大批粉丝,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 凌云志:“……” 又是精神体萌宠,又是真假千金,又是娱乐圈综艺和星际上将……这元素也堆得太满了吧。 不过,最终和江伴珂走到一起的却不是傅影帝,而是傅影帝的小叔,帝国最年轻的上将,傅上将。 孟家的三兄弟还要吃一番醋,他们可爱妹妹怎么就看上了这个老男人呢? 总之就是所有人都喜欢江伴珂,然后吃醋的一个故事。 凌云志秉着好奇的心情,点开了傅上将的人物资料,目光落在年龄一栏:29岁。 她盯着那个“29”看了好几秒,嘴角微微抽动。 才29岁,剧情里怎么老是就被叫老男人了?但转念一想,江伴珂不过20岁,九年的落差,对于江伴珂那样青春正盛的年纪里,确实像横了一道鸿沟。 比起凌云志经历过的第二个豪门霸总世界来说,这个世界明显升级了格调,至少没有挖肾、流产之类血肉模糊的虐心桥段。 但是吧,原主接下来的剧情线挺奇葩的。 原主因为总故意针对江伴珂,惹得孟三哥实在看不下去。 这位在娱乐圈沉浮多年见惯了虚实的三个,调动手头所有人脉,搭起一座巨大的影棚。 影棚里所有建筑都模仿古代。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孟三哥在一个安静的夜晚将原主迷晕。 原主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穿越成了王府的小丫鬟。 而王爷居然和孟三哥长得一模一样。 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环境,原主在惊惧与依赖中爱上了孟三哥。 孟三哥发现原本任性刁蛮的原主渐渐变得温柔听话,也对原主产生不一样的情愫。 一次意外,孟三哥饮下催情的鹿血酒,两人在古帐内纠缠一夜。 居然还有伪骨科,凌云志忍不住停下了阅读。 孟三哥和原主好歹以兄妹关系相处20年,这……多多少少有点奇怪。 她顿了顿,继续阅读下去。 第二天醒来后,孟三哥和原主互诉衷肠,情定终生。 可当天,一个偶然的契机让原主发现了布景的破绽。 她根本没有穿越,而是身处在一个巨大的影棚里。 一切是假的,所有深情都建立在谎言之上。原主受不了真相的冲击,选择了逃避。 后来从江伴珂口中得知,孟三哥因为长期熬夜,常年高强度高压工作,早年得过急性肾炎没有静养根治,现在发展成了肾衰竭。 原主得知后回去看望了他,做了配型,意外的是,配型竟然成功了。 她将一个肾捐给了孟三哥,两人最终互诉心意,走到了一起。 凌云志看完这个剧情,倒吸了一口气。 古早霸总都是直接囚禁,简单粗暴,这个倒好,直接造个人造影棚,让原主以为穿越,连心理防线都拆得一干二净。 古早的挖肾剧情,在这里变成了原主主动捐肾,听起来比强取豪夺体面得多。 凌云志扯了扯嘴角。 现在剧情发展到江伴珂刚回到家。 她拿起书桌上的小镜子,就着窗外透进来的光,细细看着那一缕彩虹色的挑染,又摸了摸发尾。 这个世界的人物外形和精神体有关,原主的精神体是一种十分漂亮的蛾子,这缕挑染大概就是呼应。 她放下了手里的镜子,“797,我没有精神体,孟家人怀疑了怎么办?” 797的声音在她脑海中响起【宿主,别担心,我可以伪装成你的精神体】 话音刚落,凌云志的面前突然多了一只蛾子。 翅膀铺开,墨黑底色上流动着翠绿与幽蓝的虹光,翅膀微微扇动,又闪出落日般的橘红。 不知情的人恐怕会误以为它是一只漂亮的蝴蝶。 它在凌云志面前轻盈飞了一圈,然后乖乖在她的头发上,远远看去就像一枚精致的蝴蝶发夹。 797【宿主,怎么样?】 凌云志望着小镜子,满意点了点头。 有它在,至少明面上不会露出破绽。 她深吸一口气,推门下楼。刚到楼下,她就看见厨房里两个保姆阿姨正围着冰箱,脑袋凑在一起,嘴里不住地夸着,“江伴珂小姐的精神体真可爱呀,你看它那个小爪子……” 凌云志顺着她们的目光望向冰箱顶,上面蹲着一只通体雪白的兔子,毛茸茸的一团,耳朵尖上染着两抹黑。 正是江伴珂的精神体,北极兔。 看到这样毛茸茸的小东西,凌云志的心也不由软了几分。 她不由自主走过去,在冰箱前站定,凑近了打量。 近看更可爱了! 浑身的毛发蓬松柔软,黑溜溜的眼睛清澈又无辜。 凌云志心里痒痒的,忍不住伸出手指,试探着碰了碰它的耳朵尖。 没想到北极兔非但不躲,反而主动往前蹭了蹭,温热的绒毛贴着指腹,软得像一团云。 可爱! 凌云志胆子也大了些,又轻轻摸了摸它的耳朵和尾巴。 凌云志忍不住摸了摸它的耳朵和尾巴。 北极兔脸上竟然露出一种近乎愉悦的表情,眯起眼睛,然后站起身,朝她怀里扑了过来。 凌云志下意识张开双臂想接住它。 可她高估了这具身体的力量,兔子扑进怀里的瞬间,冲击力带着她脚下一滑,整个人踉跄着后退了几步,重心彻底失控,后背摔在了地板上。 她躺在地上,脑子嗡嗡作响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两个保姆阿姨吓得丢了手里的抹布,连忙跑过来扶她,“哎哟,小姐你没事吧?” “我没事儿,就是后背有点疼。”凌云志被搀扶着坐起来,手下意识捂住了肋侧。 她刚一动,骨头里就窜出一阵钻心的疼,她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嘶了一声。 北极兔蹲在一旁,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她,两只长耳朵一抖一抖的,浑然不觉自己闯了祸。 凌云志蜷着身子,这只北极兔看着起码得有10斤,她现在肯定是骨折了,“好痛!快快叫救护车!” 保姆阿姨吓得面色发白,连忙掏出手机拨号,手指都在哆嗦。 楼上的孟母和江伴珂听到动静,急匆匆从楼梯上跑下来,看到凌云志半躺在地上脸色发白的样子,都吓了一跳。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14章 星际孟柚2 星际豪门娱 救护车刺耳的鸣笛声划破了别墅区宁静。 孟母和江伴珂手忙脚乱扶着凌云志往外走。 医护人员连接心电监护, 检查她的伤口,“怎么受伤的?”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才说:“是我家人的精神体,从冰箱上扑下来撞到了我。” 她抬手指了指自己肋骨的位置,“撞在这儿了。” 医护人员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看, 又转头瞥向一旁被江伴珂抱在怀里的北极兔, “是这只吗?” 江伴珂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医护人员上下打量着北极兔的体型, 眉头微微一挑,“这分量撞一下确实不轻,估计是肋骨断了。” 到了医院之后, 凌云志被安排去做了一系列检查。 一套流程走下来, 已经是下午了。 最终医生确诊了结果, 两根肋骨骨折, 所幸没有伤到内脏,不需要手术,但要穿上肋骨骨折专用的束带固定, 回家静养至少一个月。 护士帮她穿戴束带的时候, 凌云志感觉整个人像被裹进了一个硬壳里,连呼吸都不敢太用力。 回到家里,凌云志小心翼翼地躺在那张大床上, 长长叹了口气。 没想到这个世界一穿过来就在医院折腾了大半天,这开局也太惨了。 她点开了这个世界的通讯设备。 屏幕亮起, 流畅的界面和灵动的图标让她一时有些恍惚,好久没用过这么高科技的东西了。 凌云志熟练划开外卖软件, 首页推荐的全是些名字花哨的星际料理,她看都没看,直接搜索栏输入三个字,猪脚饭。 连穿了好几个古代世界, 虽然古代世界也有猪脚饭,但她最馋的还是这种外卖猪脚饭套餐,皮糯肉烂,配上酸豆角!咸菜和卤蛋,老卤拌饭,再附送一小碗并不好喝的清汤。 她果断下单,之后又买了玉米棒和果冻,又点了两样水果。 下完单,凌云志切到社交平台,指尖漫无目的地刷着。 原主的账号昵称叫“蜂蜜柚子茶”,头像是杯冒着热气的柚子茶,账号里偶尔晒一些奢侈品开箱、高档餐厅打卡的照片,神秘富婆的人设居然也攒了一小批粉丝,评论区大多是些“慕了慕了”之类的留言。 她继续往下翻,首页推送的娱乐新闻里频繁出现江伴珂的名字。 那档素人综艺播出后,江伴珂凭借乖巧的外形和低调内敛的性格收获了不少关注。 自从被孟家认回后,她选择了隐藏身份低调行事,并没有公开孟家真千金的名号。 偏偏有几次她和孟三哥同框被拍到。 孟三哥那庞大的粉丝群体立刻就炸了,评论区铺天盖地的谩骂“这谁啊蹭我家哥哥热度”“不要脸倒贴”“十八线素人也敢往顶流跟前凑”。 江伴珂此刻正处于一种全网黑的尴尬状态,账号评论区沦陷,私信里估计也没几句好话。 凌云志盯着那些评论看了片刻,不久之后江伴珂会上那档恋综节目,在节目里孟家真千金的身份意外曝光,届时那些曾经嘲讽她、踩低她的小反派们会被当众打脸,场面相当解气。 而原主按照原剧情也会出现在那档恋综里,也会充当被打脸的小反派。 她要不要去那档恋综呢? 凌云志正犹豫着,卧室门忽然被敲响了。 “叩叩叩。”声音很轻,带着一点试探的意味。 凌云志收回思绪,扬声道:“进来。” 门被推开一条缝,先探进来一个雪白的毛团子。 凌云志第一眼还以为是谁家跑进来一只白色的小狗,定睛一看,是江伴珂那只北极兔吗。 它一步一步慢慢踱了进来,修长的白腿差点让凌云志误以为是只某种犬类。 北极兔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牛皮纸袋,像是奶茶店的外带包装。它走到床边,仰头看了凌云志一眼,然后蹲坐下来,乖乖地一动不动。 凌云志伸手把纸袋取下来,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杯咖啡,杯身印着某家新晋网红咖啡店的logo,奶泡拉花精致,杯壁还挂着细密的水珠。 她刚才刷终端的时候正好看见这家店的推广,说是最近卖得火热的新品。 她低头喝了一口,咖啡液裹着绵密的味道浓郁醇厚,确实好喝,她忍不住又喝了一口。 就在她捧着咖啡出神的时候,一个白色的脑袋从门缝里探了进来。 江伴珂有着一头银白色的长发,耳边两撮头发的发尖染着黑色,恰好对应了北极兔那对黑耳尖,她的五官偏柔和,皮肤很白,“味道好喝吗?” 凌云志点了点头。 江伴珂推门走了进来,怀里抱着重新回到她臂弯里的北极兔,一边给兔子顺着毛,一边说:“既然喝了我的咖啡,那就原谅小白吧?小白它不是故意的!” 凌云志忍不住笑了一声,“我可是断了两根肋骨耶,你一杯咖啡就想收买我?” 江伴珂抱着北极兔在床边坐下,兔子的长耳朵从她臂弯里耷拉下来。 她认真地替兔子捋着背上的毛,柔声说:“医生说要静养一个月……那我就给你当一个月的保姆,端茶送水都包在我身上,可以吧?” 凌云志挑了挑眉,目光在江伴珂那张诚恳的脸上停了两秒,“嗯?这可是你自己说的?行啊,我的外卖等会儿到了,你亲手给我送上来。” 江伴珂冲凌云志比了个“OK”的手势,语气轻快:“好的,柚子大小姐,我这就去恭迎您的外卖!” 江伴珂离开之后,房间重新安静下来。 凌云志靠着枕头,一边小口喝着咖啡,一边随手打开终端上的影视APP,随便点开了一部评分还不错的动画片。 她看着看着,渐渐觉得有些不对劲。 胃里忽然涌起一阵翻搅般的难受,酸水直往上顶,更糟糕的是,一阵毫无征兆的心悸袭来,胸口一阵阵发慌,浑身冒冷汗,眼前一阵阵发昏。 凌云志脸色渐渐发白,不对劲……这不对劲…… 这怎么回事?难道原主有心脏病啊?原剧情里也没说呀。 难不成,江伴珂给她的咖啡里下毒了?这也不应该吧? 江伴珂推门进来的时候,怀里还抱着那只北极兔,另一只手里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外卖袋,香气先人一步飘满了整个房间,“柚子,你的猪脚饭到了,趁热……” 她的目光落在凌云志脸上,仔细打量了凌云志几秒,眉头蹙起,“柚子,你的脸色……看着好糟糕啊。嘴唇都白了。” 凌云志勉强撑着身子坐起来一些,伸手去接外卖袋,“我也觉得……心好难受,跳得乱七八糟的,胃里也翻得慌。” 江伴珂脸色顿时变了,凑到床边,抬手碰了碰凌云志的手背,语气慌乱,“你手好抖!你、你该不会是内伤吧?肋骨骨折会不会伤到里面了?” 凌云志闭了闭眼,“救护车……” 江伴珂立刻拨打了电话。 救护车再次驶入别墅区时,两个保姆阿姨站在楼梯口面面相觑,脸上的表情已经不知道该是担忧还是无奈。 孟母闻讯赶下来,“这孩子怎么刚回来就接二连三地出事……” 上了救护车,医护人员动作麻利给她连上心电监护,“你不就是上午那个肋骨断了的女生吗?难道是迟发性出血或者气胸的症状……” 但监护数据上血氧正常,心跳有些快,血压有些高。 她抬起头问凌云志,“除了胸闷,还有什么别的感觉?” 凌云志声音虚弱:“胃里难受,烧心的感觉……心脏也跳得慌,好像是喝了那杯咖啡之后就开始这样的。” 医护人员随口接了一句,“咖啡?空腹喝的?有没有吃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就喝了杯咖啡……外卖还没吃上呢。”凌云志说到这儿,忍不住在心里哀嚎一声,连猪脚饭的味儿都没闻到就又进了医院,这到底是什么命。 医护人员交换了一下眼神,初步判断:“也可能是急性的食物中毒,或者咖啡因不耐受引起的强烈反应。” 到了医院之后,医生说:“先把把胃里东西排空,明天安排个胃镜看看。” 那一晚凌云志过得格外煎熬,她被推回病房时,整个人像被抽干了力气,软塌塌地陷在枕头里。 第二天上午,胃镜做完,结果出来了。 医生拿着报告单,“这是典型的反流性胃炎。你这胃酸返得挺厉害的啊。” 她上下扫视了凌云志一眼,“小姑娘,你是不是经常减肥?” 凌云志愣了一下。 她其实不知道原主的生活习惯,不过做胃镜之前,她去麻醉科称了□□重,原主170的身高,体重只有95斤。这个数字确实轻得有些轻了。 医生见她发愣,语气放软了些,接着说:“你年纪轻轻骨头就这么脆,说明你缺钙,大概率是长期减肥导致的营养不良。你以后按时吃饭,别瞎折腾自己的身体。” 凌云志默默点头。 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江伴珂跟在她身边,眼神里带着几分小心翼翼,“你真是吓死我了……你说你怎么就这么体弱多病啊?” 凌云志扯了扯嘴角想笑,她在心里长长地叹了口气。 一般来说胃病不是霸总标配的毛病吗?原主没有霸总的命,倒得了霸总的病。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15章 星际孟柚3 星际豪门娱 医院门口 凌云志和江伴珂并肩往外走, 北极兔乖巧踩在江伴珂肩头,两只黑耳尖在风里轻轻颤动。 忽然,一团火红的身影从台阶旁的灌木丛里蹿了出来,轻巧落在两人脚边。 那是一只赤狐, 毛色鲜艳, 尾巴蓬松而修长, 竖在身后微微晃动。 它绕着江伴珂的脚踝转了一圈,又凑到凌云志脚边嗅了嗅。 江伴珂低头看见它,轻轻“呀”了一声, “是二哥。” 凌云志弯腰, 试探着伸出手, 赤狐歪了歪脑袋, 主动把额头凑过来蹭了蹭她的指尖,毛发柔软温热。 她忍不住多摸了两下,赤狐眯起眼, 尾巴慢悠悠扫了一下她的手腕。 凌云志抬起头, 顺着赤狐跑来的方向望去。 不远处,一个男人靠在车旁,穿一件松垮的黑色外套, 一头张扬的红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 他抬手把鼻梁上的墨镜推上去,卡在发间, 露出一双狭长的狐狸眼,眼尾微微上挑, 带着天生含笑的弧度。 “柚子,小江,”他扬了扬下巴,声音懒洋洋的, “我来接你们回家。” 江伴珂蹦蹦跳跳跑过去,“二哥!你怎么来了?” 孟二哥伸手揉了把她头顶的银发,语气宠溺,“你们两个一个肋骨断了,一个毛手毛脚的,我不来接谁来接?上车吧。” 车子平稳地驶回孟家别墅,穿过大门,庭院里的灌木修剪得整整齐齐。 凌云志偏头望向车窗外,看着别墅的轮廓在绿荫间渐渐清晰。 孟家别墅很大,但真正常住的人并不多。孟大哥因为军务繁忙,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孟三哥更不用说,顶流明星的通告排得密密麻麻,不是在赶飞机就是在录影棚。 所以平日里,别墅里常驻的只有孟父孟母、孟二哥,加上原主和江伴珂五个人。 客厅里,孟父正坐在沙发上翻看什么文件。 孟母端着果盘从厨房出来,看见凌云志进门就快步迎上来,上下打量了她好几遍,“小柚,检查结果怎么样?医生怎么说的?” 凌云志被扶到沙发上坐下,北极兔从江伴珂怀里跳下来,自觉地蹲到了沙发脚边,“妈,没事儿,就是有点胃病。” “胃病?”孟母眉头拧得更紧了,语气里带着责备,“平时让你好好吃饭你不听,现在好了吧?得了胃病,你才多大啊,身体就搞成这样……” 凌云志垂下眼,乖乖认错,“妈,我以后一定好好吃饭。” 孟二哥从门口走进来,外套已经脱了搭在臂弯里,赤狐蹿到沙发扶手上蹲着,尾巴轻轻扫过凌云志的肩膀。 凌云志抬起它的一只脚,捏了捏肉垫。 孟二哥看了凌云志一眼,“对了柚子,我听妈说你肋骨骨折要静养一个月。那档综艺节目你就暂时别参加了,万一再出了什么意外,伤上加伤可不好办。” 上个礼拜原主听说联姻对象傅影帝要上一档恋综,当场就急了,跑去找孟二哥软磨硬泡非要参加,孟二哥拗不过答应了原主。 她本来还在犹豫要不要去,这会儿正好顺着台阶下。 江伴珂也在一旁点头附和,“对呀柚子,还是先把身体养好吧,综艺什么时候都能上,身体可不能耽误。” 凌云志捧着水杯,语气带着几分认真,“嗯,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我其实想好了,我不打算做明星了。” 孟母手里的果盘微微一顿,“嗯?你不是前几天吵着闹着要做明星吗?不做了?那你打算做什么?” “我想做网红。”凌云志说得很坦然,“我仔细想过,这个时代娱乐行业那么发达,拍短视频也好,做直播也好。我又不会唱歌跳舞演戏,干嘛非往娱乐圈里。” 孟父放下手里的文件,微微皱眉,“网红?” 孟二哥先接过了话,他往沙发里一靠,“爸,做网红也不错的,你看现在短视频平台上多少大V,粉丝量比明星还多,每天拍拍日常、分享点生活,比做明星自由多了,还不用天天熬夜赶通告。” 江伴珂也连忙帮腔,“对啊爸,现在短视频可火了,我也经常刷的。而且柚子长得好看,又有想法,肯定能做起来的。” 凌云志往前倾了倾身,双手合十冲孟父眨了眨眼,“爸!我一定会创造一番事业的,您就支持我一下吧!” 孟父看了看三个孩子一脸期待,摆了摆手:“行行行,反正我也经常刷短视频刷到小江和老三,网红和明星嘛,其实也差不多,都是给人看的。你想做就做吧。” 孟母笑着打趣,“这段时间我也天天刷到小江的视频呢,可火了。那些不知情的粉丝还以为你和老三是一对儿,居然还说你们俩有夫妻相,哈哈哈……” 江伴珂被说得耳朵尖微微泛红,连忙摆手,“妈!那都是粉丝乱剪的,你怎么也跟着添乱啊……” 孟二哥转头看向江伴珂,“小江,那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想拍戏还是拍电影?二哥都给你安排。” 江伴珂抿了抿嘴,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可是……我都没有学过表演,什么都不懂。” 凌云志靠在沙发上,出声道:“那你可以现在开始学表演啊,这段时间先报个班打打基础,期间再上一些综艺节目积累粉丝。” 孟母眼睛一亮,“这个提议不错。” 她转头看向孟二哥,“正好那档恋综,柚子受伤不能去了,就让小江去吧。” 她可听说傅家那个孩子也参加了那档综艺,如今她们家抱错孩子这件事情,整个临城的上流社会都知道。 也不知道傅家会怎么想,傅家那个孩子还愿不愿意继续孟柚联姻? 正好借着这个综艺节目,让傅家那孩子也接触接触小江。 孟二哥眉头一动,“那是恋综,恋爱综艺!小江才多大?万一早恋了怎么办?” 江伴珂一听,立刻坐直了身子,抱着北极兔反驳,“二哥,我马上18周岁了,早就过了早恋的年纪了好吧。再说了,综艺都是有剧本的,又不是真的谈恋爱。” 孟二哥还是说:“演着演着万一成真了怎么办?” 孟父感叹了一声,“行了,女大不中留啊!你要想去的话,明天我就给你安排进去。节目里要是有人敢欺负你,你随时给我和你二哥打电话。” 江伴珂立刻喜笑颜开,眉眼弯弯的,“多谢爸爸!” …… …… 当天晚上, 凌云志靠在卧室床头,打开个人终端,在短视频平台上注册了一个新账号,头像临时用了窗台上那盆多肉的照片,新昵称就沿用了原主社交账号的昵称“蜂蜜柚子茶”。 她翻身下床,走到江伴珂房间门口,轻轻敲了两下。 “进来。” 凌云志推开门,江伴珂正盘腿坐在床上打游戏,北极兔趴在她腿上,竖着耳朵正啃一根磨牙棒,三瓣嘴一翕一动。 凌云志走过去坐在床沿,目光落在那团雪白的毛球上,“小江,能不能把小白借给我拍个视频?拍完就还你。” 江伴珂抬起头看了她一眼,也没多问。 她刷到过很多自媒体博主的家人和朋友不方便出镜,于是就用精神体代替,毕竟谁能讨厌毛茸茸的小动物或者可爱的小植物呢。 “拿去吧,它最近可喜欢你了,应该会乖乖配合的。” 等江伴珂打完了一局游戏,又洗完澡出来,床上的终端屏幕忽然亮了一下。 她拿起一看,是凌云志转发过来的一条链接,随手点开,自动跳转到了短视频平台。 视频播放起来。 画面里,凌云志穿着一身紫色真丝睡衣靠在床头,外面套着灰色的肋骨骨折束带,看起来有些笨拙又莫名透着几分认真。 她怀里抱着小白,那只圆滚滚的北极兔乖乖窝在她臂弯里。 灯光洒在她脸上,把那缕彩虹色的挑染照得格外鲜艳。 江伴珂不自觉凑近了些屏幕。 镜头里凌云志垂眼看了看怀里的兔子,然后抬眼对着镜头开口,声音温柔又带着一点无奈的调侃,“家里有兔兔猫猫狗狗的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了……” 她把自己昨天被北极兔扑倒、断了两根肋骨的经历讲了一遍,中间还低头亲了亲小白的额头,“都怪你,可把我害惨了!” 小白被她亲得耳朵抖了抖,看上去无辜又懵懂。 凌云志抬手整理兔子耳朵的时候,手腕上一串细细的金链子滑落出来,在灯光下折出碎光。 还有她的精神体金燕蛾,停在她发间,偶尔轻轻翕动一下,充当一个装饰品。 视频很短,配了段轻快的钢琴曲,节奏刚好。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16章 星际孟柚4 星际豪门娱 第二天一早, 凌云志是被窗外透进来的晨光晃醒的,她眯着眼适应了一会儿光线,小心撑着床沿坐起身。 洗漱完毕她下楼,餐厅里已经摆好了早饭。 孟父和孟二哥早就已经出门了。 孟母坐在主位上正在吃虾饺。 凌云志拉开椅子坐下, 目光在桌面上扫了一圈, 虾饺晶莹剔透, 红薯表皮还带着蒸笼里带出来的水珠,小肉包和粗粮小馒头小巧玲珑,还有一小碗鸡蛋面。 凌云志先是端起那碗鸡蛋面, 分量不多, 一筷子就见了底。她又拿了一块红薯, 咬下去甜糯绵密, 接着夹了两个虾饺和小肉包,一口一个。 孟母转头吩咐身后的保姆阿姨,“王妈, 今天晚上老三回来吃饭, 你做两样他爱吃的菜。老孟和老二去外地出差了,后天才回来,你不用做他俩的饭了。” 王妈正在厨房里擦灶台, 闻言响亮地应了一声,“好嘞!” 凌云志一边剥着第二个红薯的皮, 一边随手点开终端查看视频数据。评论区的热度比她预想中高不少,留言一条接一条地刷新着。 “哈哈哈哈我家大胖狗之前也把我撞骨折过, 同款受害者” “我家猫在家跑酷把我脚撞骨折了[图片][图片]” “好可爱的小猫!吸吸” “我是鼻子被撞骨折了,去医院医生护士都没听说过这种伤法……” “看到大家都在被撞过我就放心了,正在经历+1” “好可爱的兔兔啊,白糯米团子!” “和我的精神体一样![北极兔站立图]” “震惊了兔子的腿居然这么长??” “头发上那个蝴蝶是博主的精神体吗?” “楼上不说我还没注意到, 好漂亮的蝴蝶” 凌云志划着评论,她昨天在视频简介里顺手@了社交账号“蜂蜜柚子茶”,于是两个平台的流量互通了一部分。 短视频平台的网友顺着简介摸到她的社交主页,社交账号上那些早年晒过的奢侈品、高档餐厅打卡照,此刻成了新的讨论点。 “富婆哦~手链是名牌的[图片]” “多少?这么多零??” “一看就是剧本,打造富豪人设” “她社交账号好几年前就在晒名牌包了诶……” “所以是白富美被兔子撞骨折的故事吗哈哈哈哈哈” 有人被萌宠吸引进来,有人冲着对有钱人生活的窥私欲点进来,她的粉丝数肉眼可见地涨了一截。 下午,保姆阿姨打扫完厨房,江伴珂和孟母各自在房间午休。 凌云志选中了厨房作为拍摄地点。 厨房足够宽敞,大理石台面一尘不染,灶具都嵌在橱柜里,身后那台双开门大冰箱占据了一大半面墙的背景,更显高级。 凌云志把支架架好,调好光线角度,然后跟脑海里的797通了气,“等会儿我指你的时候,你配合飞到我手指上,表现自然一点。” 797【包在我身上】 凌云志按下录制键。 她站在厨房中央,穿着件粉色针织开衫,面对镜头,神态放松。 她抬手虚虚指了指发间那只金燕蛾,“上一个视频,有网友问,这个蝴蝶是不是我的精神体?” 她话音刚落,金燕蛾便从发间飞起,稳稳落在她伸出的食指上。 凌云志竖起手,像展示一枚精致的戒指那样,把手指上的金燕蛾凑近镜头,蝴蝶在灯光下微微振翅,金棕色的鳞粉泛着细碎的虹彩。 “很漂亮吧?”她低头看着指尖的小家伙,声音带着笑意,“不过可不要被它漂亮的外表迷惑了,它不是蝴蝶,它叫金燕蛾,是一种蛾子。”她轻轻转了转手腕,让镜头对准金燕蛾颈侧那一圈细密的绒毛,“你们看,它脖子这里还有一圈毛茸茸的,蝴蝶可没有这个……” 整个视频不到两分钟,节奏轻快自然,像是随口聊天一样就把精神体介绍完了。 凌云志检查了一遍回放,觉得没什么问题,顺手配了段轻松的手风琴背景音乐,点击发送。 发完之后她退出视频平台,好友消息界面。 原主的聊天列表里躺着好几条未读消息,大多是昨晚和今早发来的,是平时和原主走得近的闺蜜,“你怎么搞的呀!断了两根肋骨?” 凌云志靠在料理台边沿,按着原主平时说话的风格回复。 别墅外忽然传来一阵汽车引擎的声响,在门口稳稳停住。 没过一会儿,大门传来“咔嚓”一声锁舌弹开的动静,门被推开,有人拖着行李箱走了进来。 来人穿着一件宽松的灰色卫衣,露出一头深蓝色的短发,在玄关灯光下泛着冷调的光泽。 他随手把鸭舌帽摘下来搁在鞋柜上,露出整张脸,眉眼精致得像画出来的,皮肤偏白,鼻梁挺直。 那张脸是社交平台上常见的面孔,是孟三哥。 他身后,一只蓝色的孔雀踱了进来,随着它步伐的晃动,蓝色的羽毛流光溢彩,不紧不慢地朝里走。 楼上传来开门关门的声音,紧接着是急促的脚步声。 孟母从楼梯上小跑下来,“老三?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不是说晚上吗?” 孟三哥把行李箱靠在墙边,张开手臂拥抱,“妈,行程提前结束了,我就改了机票早点回来。我还给你们带了特产。” 他注意到站在厨房门口的凌云志,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一下,“你怎么了?怎么穿个这个?” 他指的是她身上那件灰色的肋骨骨折束带。 凌云志摸了摸束带边缘,“肋骨骨折了。” “肋骨骨折?”孟三哥上下打量着她,“怎么搞的?你平时不是挺小心的吗?” “被小白扑断的。”凌云志说这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离谱。 楼上又传来脚步声,江伴珂从楼上跑下来,北极兔跟在她脚边一跳一跳地下楼梯,“三哥!你怎么回来了?” 孟三哥转头看向江伴珂,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语气带着亲昵的打趣,“小江,好久不见你。你是不是又胖了?腿都粗了一圈。” 江伴珂立刻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大腿,又抬头瞪着孟三哥,“才没有呢!你胡说!” 她的腿型匀称修长,哪里粗了。 孟三哥被她那副急眼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顶,“行行行,我说错了,没胖没胖。” 孟三哥把行李箱拉开,从里面翻出几个包装精美的纸袋,摆在客厅的茶几上。 他拆开其中一个,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一排当地特产点心,空气里立刻散开一股甜香。 孟母拿起一块,“嗯,好吃,就是可惜你爸和你二哥没口福了。老孟今天一大早就飞外地开会去了,你二哥也临时有个项目要谈,俩人都出差了,后天才回。” 孟三哥又从袋子里掏出两个小盒子,分别递给凌云志和江伴珂,“给你们带的,当地博物馆的冰箱贴,还挺有意思的。” 凌云志接过来打开,是一个缩小版的当地地标建筑,背面嵌着吸铁石。 孟母在沙发上坐下来,絮絮讲起这些天家里的事,“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柚子昨天说想当网红,拍了一个视频,我看底下挺多人点赞评论的,热闹得很。” 孟三哥把目光转向凌云志,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你怎么突然想当网红了?” 凌云志正捏着冰箱贴摩挲,听到问话,手里的动作顿了一下。 她抬起头,脑子里飞快转过许多念头。 孟家说极品吧,也没有之前古代真假千金世界里王家那么离谱,可偏偏就是这种表面上的正常,让她心里更窝火。 尤其是面前这个孟三哥,原剧情里,他直接迷晕原主搞了一场大型楚门的世界cosplay 凌云志漫不经心,“别人都羡慕我呀,大哥是天才,二哥是总裁,就我呀,没什么天赋,唯一的爱好就是刷刷短视频,所以我打算投身娱乐圈,也算跟三哥你同行了嘛。” 孟三哥听了这话,眉间微微一动,下意识地接话,“你这叫互联网行业,不叫娱乐圈。做视频和当明星是两码事,别混为一谈。” 凌云志歪了歪头,“不都差不多吗?都是对着镜头说话给人看。三哥,你这几天有空没?来我视频里出个镜呗,你这张脸往那儿一站,播放量肯定炸。” 孟三哥往后靠了靠,语气带着几分推拒,“小江都那么低调,你也低调一点行不行?” 凌云志立刻接话,“就是因为小江太低调,才被你的粉丝骂蹭热度呀。她什么都没做,评论区都成战场了。” 江伴珂听到这话,弯起嘴角笑了笑,语气积极又坦然,“随网友们去吧,反正嘴长在别人身上。我要用实力证明自己,不靠谁的名气。” 孟母坐在一旁看着三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忍不住捂嘴轻笑了一声,没有插话。 晚饭时,一家三口人围坐在餐桌前,灯光暖融融笼下来。 桌上是两位保姆阿姨做的家常菜,凌云志夹了一筷子鱼肉,像是忽然想起什么,转头对旁边候着的王妈说:“王妈,我买了糖油粑粑,你明天早上早餐的时候做一点。” 王妈正在往桌上添汤,闻言点了点头,“好嘞,明早给你做。” 孟母立刻摆手,“少做一点啊,这东西一听就又油又甜,还是糯米做的,吃多了就积食,我就不吃了。” 孟三哥也跟着搭腔,“我也得控制体重,上镜胖一斤都能看出来,我也不吃。” 江伴珂抬起眼,“我想尝尝。” 凌云志笑了笑,“那王妈,你明天就做两三块就行了,够小江和我吃就成,别多做。” 王妈应了一声,“好嘞,小姐放心。”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17章 星际孟柚5 星际豪门娱 早上, 凌云志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摸过终端查看视频数据。 屏幕亮起来,后台的数字跳入眼帘,播放量比昨天涨了一些,但远没有第一条视频那种增长, 评论和点赞都平平, 涨粉速度也明显慢了下来。 她盯着那几个数字看了几秒, 心里谈不上失望,做内容嘛,起起落落都正常。 凌云志洗漱完毕换了件宽松的居家服, 慢悠悠下了楼。 餐厅里, 孟母已经坐在主位上吃小玉米, 今天早上是孙妈当班, 孙妈正在厨房忙活,江伴珂还没下来,但餐桌旁坐了孟三哥。 他穿着件深灰色的家居衫, 头发还是睡的有些凌乱的蓝色, 正低头往嘴里送东西,腮帮子微微鼓着,吃得很专心。 凌云志走近一看, 他面前的碟子里只剩三块糖油粑粑了。 金黄油亮的糯米小团子,表面裹着一层薄薄的糖浆, 在晨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明显是孙妈刚出锅不久, 还冒着微微的热气。 凌云志眉头挑了起来,“你昨天不是说你要减肥不吃吗?” 她指了指那个碟子,“这是我和小江的早餐。” 孟三哥抬起头,嘴里还嚼着一块, 咽下去之后,嘴角慢慢弯出一个得意的弧度。 他看了凌云志一眼,什么也没说,反而夹起盘子里最后三块糖油粑粑全塞进了嘴里,腮帮子被塞得鼓鼓囊囊的。 孟三哥边嚼边冲她挑了挑眉,眼尾那点得意劲儿藏都藏不住。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转头看向孟母,“妈!你看他。” 孟母坐在一旁捏着小玉米,目光在两个孩子之间来回转了转,脸上依旧是那副和蔼慈祥的笑容,语气带着几分宠溺的无奈,“你们俩呀,真是欢喜冤家。” 欢喜冤家?凌云志无语的冷笑了一声,盯着孟三哥那张得意的脸看了两秒,胸口那股气越鼓越胀。 她转身进了厨房,接了一杯热水,然后端着那杯水走回餐桌前,在孟三哥面前站定。 孟三哥正低头喝粥,勺子刚放下,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什么,凌云志手腕一翻,那杯热水径直泼了过去。 “嘶!” 孟三哥猛地从椅子上弹起来,热水泼在了他半边脸上和脖颈上,皮肤几乎是立刻泛起一片红肿。 他捂着脸,疼得倒吸凉气,深蓝色的碎发湿漉地贴在额角,水珠顺着他下颌线往下淌。 孟母连忙站起身,“老三!你没事吧?” 她快步绕过来,看到孟三哥半边脸已经红了一大片,急得眼圈都红了,“孙妈!孙妈!快打救护车!” 孙妈从厨房里冲出来,看到这场面也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拨号。 孟三哥被孟母拉着进厨房冲凉水,冰凉的水流冲刷着红肿的皮肤,嘴里嘶嘶地抽着气。 不一会儿,江伴珂从楼上走下来,看到客厅里一片兵荒马乱,愣了一下,“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没人来得及回答她。 救护车很快到了,孟母拉着孟三哥上了车。 医生说只是表皮灼伤,不算严重,每天换药,三到五天红肿就能消下去,不会留疤,近期别碰热水,少吃辛辣。 孟母带着孟三哥回到家里时,脸上的表情明显松弛了许多,但一进门看到坐在沙发上的凌云志,火还是冒了上来,“你看你干的好事!医生说再烫一点你哥的脸就毁了!他是靠脸吃饭的你知不知道?” 凌云志说:“他这不是没事吗?再说了,还不是他先找麻烦的?” 孟三哥一下子从沙发上站直了,一旁的蓝孔雀也怒视着凌云志,“我不就吃了几个糖油粑粑吗?你至于吗?” 江伴珂连忙快步走到两人中间,张开手挡了挡,语气有些急,“好啦好啦,柚子,三哥,你们都别激动,冷静冷静。” 又转身接过,问三哥手里的膏药说:“三哥,我给你上药,你别乱动。” 孟三哥坐在沙发上任由江伴珂替他换药,侧头看了一眼正认真替他擦药的江伴珂,“同样是妹妹,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我也吃了小江的糖油粑粑,她就没怪我。” 凌云志站在几步之外,“她本来就是你亲妹妹,我不是。” 说完,她转身朝楼上走去。 “妈!你看她!”孟三哥指着凌云志的背影,气的要死,“就应该直接把她赶出家门。” 孟母无奈叹了口气。 …… …… 傍晚 别墅大门传来响动,紧接着是哒哒哒的轻快脚步声。 一只赤狐踩着地板小跑进来,火红的尾巴在身后高高扬起,像一团流动的火焰。 凌云志放下水杯快步迎出来,弯腰一把将赤狐抱了起来,毛茸茸的一团窝在她怀里,赤狐尾巴轻轻扫过她的手臂,“二哥!你回来了!” 孟二哥跟在后面走进门,黑色外套搭在臂弯里,“小心点,你的伤还没好,别抱那么重的东西。” 凌云志没松手,反而笑了笑,低头在赤狐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赤狐的耳朵猛地扑扇了两下,狭长的狐狸眼微微瞪圆,转头不可置信地看了看她。 凌云志被它那副表情逗得笑出了声。 楼上传来脚步声,孟三哥从楼梯上走下来。 他看到玄关处的孟二哥,扬起手打了声招呼,“二哥,你回来了?” 凌云志的目光和孟三哥对上的一瞬,笑意顿时淡了几分,转身往客厅方向走,避开了和他面对面。 孟二哥察觉到了空气中的异样。 他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扫了一趟,最后落在孟三哥脸上那片未褪尽的红痕上,“老三,你的脸怎么了?” 孟三哥走到沙发边坐下,靠进靠垫里,语气带着几分懒洋洋的阴阳怪气,“这就要问咱们异父异母的好妹妹了。” 他偏头朝凌云志的方向扬了扬下巴。 凌云志站怀里还抱着赤狐,手指轻轻捋着狐狸背上的毛,也没接话。 孟老三见此,呲牙咧嘴道:“以前怎么不见你和二哥这么亲热,你也和那些小姑娘一样爱上二哥了?” 凌云志都无语,这孟老三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看别人,原著情里搞伪骨科的人居然好意思阴阳别人? 孟老二皱眉,“你别胡说。” 孟老三抱胸说:“反正她也只是我们异父异母的妹妹。” 孟母听到动静从楼上下来,看到孟二哥站在客厅里,脸上露出笑意,“老二,你回来了?出差累不累?吃过了没有?” 孟二哥点了下头,目光却还钉在孟三哥脸上,“妈,柚子和老三怎么回事?老三的脸谁弄的?” 孟母叹了口气,在沙发上坐下,语气带着几分无奈,“昨天你不在家,柚子因为一点小事,用开水泼了你三弟。烫得不轻,好在医生说不会留疤。” 孟二哥转头看向凌云志,声音沉了几分,“柚子,怎么回事?” 凌云志语气倔强,“那还不是因为他故意吃了我的早餐。明明前一天晚上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自己不吃糖油粑粑,结果第二天一早趁我没起床全给我吃光了,连小江的那份都没留。” 孟二哥听完,语气严厉,“就算他吃了你的早餐,你也不能用开水烫他。那是开水,万一真的留了疤,他以后怎么工作?” 凌云志低着头,沉默了好一会儿,“好吧……看在二哥的份上,这件事是我做错了,我道歉。” 反正她打算重新立了一个形象,以后这个家的形象就是只听二哥的。 孟老二和老三之间本来就有些不合,那正好就能趁此机会挑拨离间了。 孟三哥靠在沙发里,听到她认错的方式,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知道错就好。” 孟母看着这一幕,长长舒了口气,“知道错了就好了。别的不重要,一家人和和气气健健康康的,比什么都强。”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18章 星际孟柚6 星际豪门娱 晚上 在外地出差的孟父终于回来了。一家五口围坐在餐桌前下, 桌上是两位保姆阿姨精心准备的几道家常菜。 孟父埋头吃饭,偶尔夹一筷子菜,话不多。孟三哥低头扒饭也不太开口。凌云志安静啃着黄豆焖猪蹄,孟母给孟父夹块排骨, 念叨几句“老二你出差两天瘦了”, 在沉默里努力填进一些家常。 凌云志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她有些想念江伴珂了。 江伴珂在的时候,饭桌上总有笑声。 凌云志琢磨了几秒,怪不得江伴珂会是这个家的团宠。这个家里的女人, 不仅要内外兼修, 还得负责提供情绪价值活跃家庭氛围。 江伴珂一走, 整个家就变冷淡了。 凌云志吃完饭, 回了卧室,叹了口气,骨折到底什么时候能好。 她靠在床头刷终端。 原主的闺蜜发来几条消息, 大意是过几天回国, 到时候来看她。 热搜榜上挂着好几条和江伴珂参加的那档恋综直播有关的话题,词条后面缀着“爆”或“热”的标签。 她扫了一眼,没有点进去的兴趣, 继续往下划。 忽然,一条漫画推荐吸引了她的注意。 凌云志看了几话, 越看越眼熟。 这部漫画的背景是蒸汽时代,主角叫夏洛特·戈登, 梦想成为警察,却因时代局限身为女性只能在警局跑腿打杂。不久后,城市发生骇人听闻的连环谋杀案,警局聘请了一位金发碧眼的犯罪心理学顾问…… 这剧情……不就是她上一世待过的世界? 她往上滑了滑页面, 看到这部漫画已经翻拍成了电视剧,一个月之后开播。 评论区一片哀嚎,“希望不要魔改”,后面跟了几百条附和的回复。 凌云志盯着那条评论看了一会儿,心里忽然生出一阵不祥的预感。 越是热度高的原作,翻拍时越容易被乱改,她自言自语道:“可别改得太离谱啊……” …… …… 另一边 孟三哥从楼上下来倒水,路过客厅时,看见孟母正坐在沙发上打电话,“嗯嗯,好的,就按这个方案来……对,到时候再细调,谢谢你啊。” 她挂断电话,刚把终端放下,孟三哥端着水杯走过来,随口问了一句,“妈,你在和谁打电话呢?” 孟母抬头看他,脸上还挂着刚才聊天的笑意,“派对策划公司。你忘了?过段时间就是小江和柚子的生日了。你有没有想好要送什么礼物?” 孟三哥端着水杯在她旁边坐下,挠了挠那头深蓝色的短发,“还没呢。不知道送什么好。” 珠宝?首饰?名牌包?这些东西他送过不少,但总觉得没什么新意。 江伴珂刚回到孟家没多久,他和这个亲妹妹相处的时日并不算多,她喜欢什么他一点也不清楚。 孟三哥拿着水杯回房间,路过江伴珂房间时,他想起一件事。 有一次他路过江伴珂房间,门没关严,他瞥见江伴珂正趴在书桌前写什么,听到脚步声立刻合上本子收进抽屉里,动作带着几分慌乱。 现在回忆起来,那应该就是日记吧? 孟三哥在江伴珂房门前停下,手刚搭上门把手。 “老三,你在干什么?”一道声音从身后传来。 同时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蹭到了他腿边。 孟三哥一激灵,整个人往后弹了一小步,低头一看,一只赤狐正蹲在地上,仰头望着他。 几步之外,孟二哥正靠在墙边,似笑非笑盯着他。 孟三哥拍拍胸口,“二哥,原来是你啊……吓死我了。” 孟二哥走过来,在江伴珂房门前停下,“你在小江房门前干什么呢?” 孟三哥心虚地左右看了看,凑近孟二哥,“二哥,小江马上过生日了,我不知道该送什么……她平时什么也不说,我就想着,看看她日记里有没有写什么想要的。” 他顿了顿,又心虚补道:“你不好奇吗?小江回咱家这么久,咱们对她了解其实挺少的。” 孟二哥沉默了几秒,目江伴珂平时安静乖巧,很少主动提要求。他这个做二哥的,确实不知道妹妹心里在想什么。 他低声说了一句,“看一眼就出来。” 两个人推门进了江伴珂的房间。 房间干净整洁,残留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床头趴着北极兔造型毛绒玩偶,书架上的书摆得整整齐齐。 孟三哥拉开抽屉,一本浅蓝色的笔记本静静躺在里面,封面上什么也没有,侧面挂着一枚小巧的密码锁。 孟三哥拿起来翻看了一下,正准备研究密码。 “你们在干什么?” 又一道声音从门口传来。 孟三哥几乎是条件反射般把日记本藏到身后,和孟二哥同时转身。 门口,孟母站在那里,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扫了一遍,“你们俩在小江的房间干什么?” 孟二哥和孟老三齐刷刷摇头,“没什么。” 孟母径直走到孟三哥面前,“那你藏什么呢?” 孟三哥僵了两秒,最终还是不好意思地把那本浅蓝色的日记本从身后拿了出来,“我……我不知道该给小江送什么生日礼物,就想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写在本子里……” 孟二哥在旁边点了点头,“而且小江回来之后一直很文静,也不怎么提要求,我们对她的了解确实太少了。” 孟母低头看着那本日记,沉默了片刻。她当然知道偷看日记不对,可她也想多了解女儿。 她只是叹了口气,“那你们知道密码了吗?” 孟三哥把日记本放在桌上,试着拨了几个数字,“密码会不会是她的生日?” 他输了江伴珂的出生日期,锁纹丝不动。 孟母看着那枚小锁,思索了一会儿,忽然轻声说了一句,“有没有可能是……她被我们找到的日子?” 孟二哥皱了皱眉,“那天是几月几号?” 孟母低头翻找终端的聊天记录,然后翻转屏幕展示给两人看,“就是这天。” 孟二哥接过日记本,将密码锁拨到那组数字,轻微的一声“咔嚓”,锁弹开了。 孟母的手微微颤了一下,鼻头不由自主泛了酸。 这孩子……她把这个日子看得这么重。失而复得的日子,被她锁进了自己最私密的日记里。 孟三哥翻开日记本,第一页的字迹还有些稚嫩,一笔一划写得认真。 日记里记录着养父母车祸去世之后,她在亲戚家寄人篱下的日子。 有一页写她在小区里看到一只很可爱的流浪小狗,毛色丑丑的但眼神很可爱,她想抱回家却不敢,只能每天偷偷喂点剩饭。 可惜没过多久,那只小流浪狗就失踪了,她在那页纸的角落画了一只小小的爪印,旁边写了一句“希望它现在过得暖和”。 孟母凑过来看了一眼,目光扫过那些字迹,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她回到主卧,掀开被子躺到床上,眼睛还是微微泛红的。 孟父正在打字,见她进来便熄灭了终端,看了一眼她的神色,“怎么了?” 孟母的声音带着鼻音,“小江她……以前过得很苦。我今天看了她的日记才知道。” 她断断续续把日记里的内容说了,“她从来没跟我们提过半个字。” 孟父听完,伸手握住孟母的手,拍了拍她的手背,“小江从来没说过这些,幸好老二和老三偷看了她的日记我们才知道……以后,一定要好好弥补她。” 孟母点点头。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19章 星际孟柚7 星际豪门娱 凌云志正靠在床头翻看这几日的数据。 向拍了几条日常vlog, 内容无非是一日三餐、在别墅花园里溜达,配乐轻松,平平淡淡的日常volg,数据同样平平淡淡, 没什么起色。 唯一一条数据能看的, 还是几天前拍的孟母的精年出和孟三哥的精年出在花园里好闹的片段。 孟母平时很少把精年出放已来, 向总觉得白狐那副毛茸茸的样子有损向作为长辈的威严,轻易不肯在人前展示。 那天不知怎么的,白狐被放去了花园透气, 结果撞上了孟二哥的赤狐, 一白一红两只狐狸在草坪上追逐好闹, 尾巴甩得欢快, 偶尔还互相扑咬玩闹。 凌云志正儿坐在花园散步,看到这一幕赶紧掏已终端录了一小段。 白狐叼着赤狐的尾巴转圈,赤狐顺势滚了一身草屑, 画面又灵动又儿笑。那条发已去之后倒是涨了些播放量。 正想着, 外面传来汽车引擎的声音。凌云志偏头往窗外望去,一辆蓝色车子停在别墅门前。 车门好开,一打个轻女子她下来, 手里拎着东西,远远就能看见向朝门厅她去时轻快的脚步。 凌云志起身下楼, 快步她到玄关,“馨馨!你来了!儿久不见啊!” 一只棕褐色的小毛球从闺蜜肩头飞了已来, 叽叽喳喳绕着凌云志头顶飞了一圈。 是闺蜜的精年出,小鹪鹩。 凌云志发间的金燕蛾也飞了起来,与那团棕褐色的小球在空中盘旋。 闺蜜的个纪和原主相仿,左手上拎着一打精致的小礼袋, 右手拎着一打精美的小果篮,“柚子!我给你带了礼物,快看看!你的伤儿些了吗?” “已经快儿啦。”凌云志接过果篮。 篮子是藤编的,系着一条香槟色的丝带,好了打漂亮的蝴蝶结。里面的水果新鲜饱满,错落有致堆叠着,旁边还插了一朵神日葵和几支不知名的白色小花作为点缀,果香和花香混在一起,清新又儿闻。 向忍不住夸了一句,“这打果篮真可爱。” “那可不!”闺蜜骄傲地扬下巴,“我亲手挑的,能不漂亮吗?” 凌云志笑着拿已终端对着果篮拍了几秒视频,然后把果篮递给王妈让放冰箱,拉着闺蜜上了楼。 两打人在卧室的休闲沙发上挤着坐下,闺蜜把礼袋递给向,“这是我带回来的礼物。” 凌云志好开礼袋,取已一打精致的纸盒,掀开盖子,里面码着儿几打水果。 向拿起一打圆润饱满的橘子仔细观察,颜色鲜亮,表皮上甚至带着细小的气孔,向凑到鼻尖闻了闻,橘子皮特有的清香里混着一点点若有若无的甜意,“这是……蜡烛?” 闺蜜正盯着向,“对呀!香薰蜡烛,很逼真吧?每打味道不一样,你挨打闻闻看。” 小鹪鹩从闺蜜肩头飞下来,落在纸盒边缘,短尾巴翘得高高的,歪着脑袋好量那些橘子蜡烛。 凌云志伸手摸了摸它圆滚滚的肚子,毛茸茸的,“馨馨,能不能支持一下我的自媒出事业?让你的小鸟入镜一下呗,拍打几秒钟就行。” 闺蜜爽快点了点头。 凌云志拿起终端,调到录像模式,对准纸盒边缘。 金燕蛾从向发间飞下来,落在橘子蜡烛旁,翅膀轻轻开合,小鹪鹩儿奇凑过去,两只小家伙在蜡烛边上互相对望,凌云志满意的放下终端。 一抬头,发现闺蜜还在盯着向看,目光带着一种审视的认真。 凌云志被看得有些不自在,“你一直看着我干什么?” 闺蜜凑近了几分,偏着脑袋好量向的脸,“柚子,你是不是这段时间偷偷去做医美了?” “没有啊。”凌云志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 “真的吗?”闺蜜眯起眼,语气带着回忆的笃定,“以前中考结束你说去国外玩,结果瞒着我悄悄去做了双眼皮。你这次是不是趁着在家养伤,又偷偷去做了什么项目?” 凌云志顿时愣住了。 中考结束?做双眼皮?未成个人做手术不得监护人签字吗?孟父孟母居然不反对? 向回过年,拿起桌子上的小镜子照了照脸,“我真没做项目。有什么不一样吗?” 闺蜜歪着头认认真真好量了儿一会体,“我也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就是看着和以前有些不太一样。” 向摆了摆手,“算了算了,可能是我太久没见你了,看错了。” 凌云志放下镜子,心里暗自松了口气,“我是肋骨骨折在家躺了快一个月,咱们一起已去玩玩呗。” “行啊!”闺蜜一拍手,“唉对了,你看那打综艺了吗?” “哪一打?” “就是那打……”闺蜜挤了挤眼,“你男朋友和那个兔子女一起参加的那打。” 凌云志顿了一下。“男朋友”三打字在她脑子里转了一圈才反应过来,应该指的是傅影帝。至于“兔子女”,应该就是指江伴珂,“你说傅影帝啊?他不是我男朋友。” 闺蜜瞪大了眼,“你和他闹别扭了?” “没有。”凌云志语气平淡,“他只是联姻对象而已,又不是我男朋友。两家提过一嘴而已,八字还没一撇呢。” 闺蜜歪着头看向:“他要是真喜欢上那打江伴珂了,你也不介意?” “他最儿喜欢上江伴珂,和我彻底撇清关系。”凌云志说,“他是傅家的男联姻员,多的是联姻对象,又不缺我一打。” 闺蜜盯着向看了儿一会体,“柚子,我发现你模样变了,性格也变了。现在这是好算全身心投入事业了?” “没错。”凌云志点头,“可惜数据不咋地。” 闺蜜想了想,“那你让你三哥已镜啊!他那张脸往你视频里一站,还愁没流量?” 凌云志靠在沙发里,嘴角微微勾了勾,“再过段时间就是生日宴了,我好算在那时候惊艳一把网友。” 闺蜜挽住向的手臂晃了晃,语气带着由衷的期待,“那我等你成为百万网红的一天!” 凌云志笑着拍向的手:“承你吉言。” 王妈进来送了切儿的水果,两人又聊了一会体,眼看快到晚饭时间了,闺蜜才起身告辞。 凌云志看着那辆车子驶已别墅大门,才转身回到卧室的洗手间。 向站在镜子前,重新端详起自己的脸,越看越觉得这张脸和记忆中自己原本的模样越来越接近。 向问道:“797,我怎么觉得原主这张脸越长越像我自己了?” 797【宿主,这打世界的精年力可以影响身出的外貌。比如孟二哥的精年出是赤狐,所以他的头发是红色的。你的灵魂进入原主身出之后,精年力会逐渐影响这具身出的形态,这具朝着你原本的样貌靠拢】 凌云志皱眉,“这样会被外人看已来的。” 797【宿主,不用担心,原主的外貌根基完全留存,只是被你的精年力润色成了贴合你的模样而已,旁人最多怀疑你偷偷做了医美微调】 凌云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轻轻吐已一口气,“……儿吧。” …… …… 江伴珂结束了恋综直播的拍摄,从外地赶回来。 向拖着行李箱进门时,银白的头发比她之前稍微长了一些,北极兔从向怀里探已头来。 “小江!瘦了瘦了,在外面是不是没儿儿吃饭?”孟母迎上去上下好量。 江伴珂笑着摇头,“没有啦妈,节目组伙食挺儿的,就是录到很晚有点累。” 江伴珂在家休息了一天,孟母拉着向和凌云志去定制生日宴的礼服。 服装店低调考究,落地窗里陈列着几件样衣,剪裁利落面料讲究。 江伴珂和凌云志分别被领进试衣间量尺寸。 凌云志站在穿衣镜前,张开双臂任由店员拿着软尺在向肩背和腰腹间比划,向扫过镜子里的身形。 修养了一打多月,气色比刚穿来时红润了些。 向摸已终端,又录了些视频。 回去后,江伴珂白天去学校里上课,空余时间报了打一对一的表演培训班,每天学习三打小时。 凌云志去医院复诊,医生说:“伤处已经在慢慢长儿了,骨痂长已来了一些,比上次儿很多。不过还是要小心,不能跑跳、不能提重物,不然容易二次错位,那就麻烦了。” 凌云志应了一声。 原主目前还是大学生,但这一打月向几乎没去学校上过课。 凌云志想了想,干脆又请了一打月病假,好算等到骨头完全长儿再去学校报到。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过着。 江伴珂每天早早上学,没课的时候再去表演班,晚上回来的时候经常带着一身排练的疲惫。 凌云志则每天琢磨着新的视频内容,拍了几条日常vlog,或者和闺蜜去餐厅拍拍美食,数据起起落落,谈不上爆款,但粉丝数在一点点往上涨。 不知不觉间,生日那天到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0章 星际孟柚8 星际豪门娱 生日当天早上, 孟母很早就起了床,吃完早饭便匆匆出门,直奔酒店去和场地布置团队做对接。 凌云志靠在床头刷着社交平台。 手指往下滑了几页,果然不出所料, 社交平台上关于江伴珂的讨论帖子铺天盖地, 热度肉眼可见攀升。 她随手点开几条看了看, “这资源也太好了吧,刚出道就上恋综,现在又接了什么?” “背后肯定有人捧呗, 不然一个素人哪来这种待遇” “同好奇, 感觉一夜之间哪都有她” 凌云志扫了几眼, 没往下看。 今晚生日宴一过, 江伴珂孟家真千金的身份一亮出来,这些帖子自然就成了笑话。 她继续漫无目的的浏览,一个剪辑视频自动播放起来, 画面精致而暗沉, 还原了漫画中维多利亚风格的街景和雾蒙蒙的巷弄。 她顿了一下,目光落在视频的tag《雾都淑女探》 凌云志之前因为养伤和忙着打理账号,一直没来得及追这部剧, 但这些天刷到的讨论帖和剪辑已经让她隐隐有了不祥的预感。 电视剧果不其然魔改了大量漫画剧情。因为篇幅限制,原著中几十个案件砍掉了一半, 保留了几个重要的主线案件,所以原著中要到后期才登场的一位男性角色被提前了, 戏份从配角直接升级成了男二号。 这个男角色是恶魔男主的狂信徒,几百年如一日地在世界各地寻找男主的踪迹。 如今那个男角色还加了不少和男主之间刻意暧昧的对手戏。 凌云志深吸了一口气,将手里的捏捏乐捏到变形,划走了视频, 结果手滑不小心点了个赞。 大数据似乎以为她感兴趣,疯狂推送男主和男二的CP向剪辑,封面两张脸凑得极近。 凌云志干脆直接退出了app。 等她网红事业做大做强了,有朝一日,她要自己当制片人,把这部漫画从头到尾重新翻拍一遍。 “咚咚咚”卧室门被敲响了。 江伴珂的声音从门缝里传进来,“柚子,礼服到了!咱们换完就出发去酒店吧!” 凌云志应了一声,起身开门。 江伴珂站在门口,手里拎着两件套着防尘袋的礼服,递了一件给她,然后冲她笑了笑,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凌云志关上房门,拉开防尘袋的拉链。 那是一套亮萤绿的西装,剪裁利落,内搭衬裙是亮玫红色,领口和袖口的滚边也都是亮玫红,高饱和的绿与玫红对冲,形成强烈撞色效果。 她换好礼服站到全身镜前,又拿出终端对着镜子拍照。 凌云志下了楼,刚到楼梯转角,就看到江伴珂也从卧室走了出来。 她穿着一袭浅香槟色的长裙,裙摆微微拖地,腰间收窄,领口是柔和的圆领设计,银白的长发披散在肩上。 两人一起走出了别墅大门,司机拉开车门,两人先后上了车,朝着酒店驶去。 …… …… 宴会厅灯火通明,水晶吊灯折射出细碎的光斑,洒在大理石地面上。 凌云志端着香槟杯穿行在人群边缘,目光扫过满厅宾客,她看到了孟家大哥。 孟大哥站在靠近露台的位置,穿着深色军礼服,银灰色的短发利落地向后梳去,露出棱角分明的五官和刀削般的下颌线,一只灰狼安静地蹲在他脚边,毛色银灰与发色如出一辙,目光沉静望着前方。 而站在他身旁的男人,让凌云志的目光多停了几秒。 那人个头与孟大哥相仿,军礼服勾勒出宽阔的肩线,站姿松散中透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感。他的头发是极深的黑色,更引人注意的是那双眼睛,是金黄色的。 一只黑豹蹲在他脚侧,皮毛漆黑如墨,唯有一双眼睛与主人如出一辙的浅金和锐利。 是男主傅上将。 凌云志自言自语道:“这傅上将和大哥有点撞类型啊,都是严峻型的。” 797的声音忽然在脑海中响起,【非也。孟大哥五官锋利,气场偏冷,却比傅上将少了几分收放自如,孟二哥生得一副风流样,五官亮眼散漫,可对比傅上将,少了骨子里的沉淀和威压。孟三哥张扬耀眼,鲜活肆意,但缺了隐忍自持的定力】 凌云志听完,差点把香槟呛出来,“你是不是中病毒了? ” 【这是原剧情里对男主的侧面描写】 凌云志忍着笑,不愧是男主啊,原著里写孟家三个哥哥各有各的优秀,但到了傅上将这里全都要略逊一筹。 她忍不住在心里啧了一声,正想着,余光瞥见江伴珂已经走了过去。 “大哥,你来了!”江伴珂上前喊了一声,北极兔从她怀里探出脑袋,好奇地低头看着蹲在一旁的黑豹。 黑豹抬起眼皮淡淡扫了北极兔一眼。 凌云志也跟上去喊了一声“大哥”,目光落在黑豹和灰狼身上,真可爱,好想摸一摸。 转念一想灰狼是自己异父异母的亲大哥,有什么不能摸的? 孟大哥面色冷峻点了点头,“生日快乐,我给你们准备了礼物。” 他伸手摸了摸江伴珂的头,然后转向凌云志,手刚抬起。 凌云志已经弯下了腰,手掌落在了灰狼的头顶上,灰狼微微偏了偏头。 毛发比她想象中更粗硬,就像钢丝毛毛。 凌云志直起身,发现孟大哥、傅上将,还有江伴珂几个人都在盯着她,她露出一抹不好意思的笑,“大哥,好久没见。” 孟大哥收回悬在半空的手,冷峻点了点头,“嗯。” 简单寒暄了几句,孟大哥便说要先去跟孟母打声招呼,带着傅上将一同离开。 江伴珂送了口气,低声说:“大哥的朋友气场好吓人啊……那只黑豹看着也好凶。” 凌云志偏头看了一眼那两道远去的背影,“是啊,精神体黑黑的,看着是挺吓人的。” 江伴珂正要说什么,眼角余光忽然扫到什么,轻轻拉了拉凌云志的袖子,“欸,傅影帝在那边。” 凌云志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 厅堂另一端,一个年轻男人正端着酒杯与人交谈,他有着一头黑白相间的发色,面容俊朗。 那应该就是原主的联姻对象,傅影帝了。 凌云志远远看着他那头黑白发,心想这人物设计倒是有辨识度。 傅影帝似乎也注意到了她们。 他的目光先是被凌云志身上的礼服吸引了过去,那身颜色在灯下亮得扎眼,想忽视都难。 接着视线却不由自主在江伴珂身上停住了。 江伴珂一身浅香槟色的长裙衬得她皮肤白皙得像笼着一层柔光,腰肢纤细得让人担心一折就断,偏生事业的线条又极是傲人。 真是细枝结硕果,傅影帝呼吸不由变重了几分。 还没等他把目光收回来,凌云志已经凑了上来,举着终端对准他,“傅哥哥,我在拍vlog,你配合我一下。” 傅影帝被镜头一怼,习惯性露出了营业笑容,抬手朝镜头挥了挥。 凌云志拍完就收了终端,脸上挂着笑,“傅哥哥,你怎么这么多天都不联系我?” 傅影帝顺手捏了捏她的脸颊,“我每天不是出席活动就是拍广告拍电影,可不像你这么清闲,你看着又胖了不少,在家养出了不少肥肉。” 凌云志笑眯眯回了一句,“我最近在拍短视频,你一定要给我点赞,支持一下我的自媒体事业。” “知道了。”傅影帝随口应了一声,目光又不自觉往她身旁偏移。 凌云志催促道:“你现在就点赞!” 傅影帝只拿出了终端,“你账号叫什么?” “叫蜂蜜柚子茶。”凌云志指了指一个柚子头像的账号,说:“就是这个。” 傅影帝滑动着视频,“行行,我给你每条视频都点赞。” 他和孟柚算得上青梅竹马,两家人早就默契达成了联姻的意向,虽然没有正式订婚,但在他心里这事基本已经落定了。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前段时间孟家传出了当年医院抱错孩子的消息,孟柚是假千金,真千金另有其人。 他看着江伴珂在不远处和另一位人礼貌交谈,姿态从容又谦和,又看了看旁边已经开始刷终端的凌云志,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和从前没什么两样。 孟柚从前只是个吃喝玩乐的千金小姐,最近忽然开始做自媒体,大约是真千金回归后有了危机意识,才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而江伴珂呢,不仅是孟家的真千金,身上却带着一股明显的韧劲,一步一个脚印走得踏实,如今已是新生代明星中备受关注的面孔。 傅影帝握着酒杯,目光在两人之间扫了一个来回。 作者有话说: 无 220-230 第221章 星际孟柚9 星际豪门娱 正餐环节在悠扬的弦乐声中开始。 凌云志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先拿起终端对着桌上的菜单卡拍了张特写。 纸张是奶油色的,上面印着烫金的菜名,字体优雅。 接着每上一道菜她都顺手记录下来,最后她还拉着坐在一旁的闺蜜举杯碰了碰, 两张脸凑在一起对着镜头笑了一下。 正餐结束, 杯盘撤去, 进入了礼物环节。 孟父在家里非常沉默,此刻站在聚光灯下却像换了个人,“坊间最近流传不少闲话, 关乎我的两个女儿。” 他的声音在宴会厅里清晰回荡, “借着今天这个机会, 和大家说清楚。两个孩子之中, 一人血脉相连,一人是因缘际遇来到孟家。天生的血缘是缘分,多年相守的情分亦是缘分。我不会单纯依靠血缘, 去判定家人的远近。” 江伴珂和凌云志各自走上前, 一左一右站在他身侧,孟父两只手分别握住她们的手,语气郑重, “她们会继续以孟家女儿的身份一同生活。我只盼两个女儿同心共处,彼此扶持。” 台下的宾客们安静了一瞬, 然后纷纷鼓掌。 孟父举起酒杯,“来, 我敬大家。” 所有人纷纷举杯,玻璃相碰的清脆声在灯光下连成一片。 接着是送礼物环节。 养尊处优的豪门大小姐的生日礼物,来来回回就那么些品类。 今年孟父送了她和江伴珂各一块手表,表盘精致, 价格不菲。 接着是孟大哥走上前来,手里托着一个丝绒盒子,在江伴珂面前打开。 一串钻项链静静躺在里面,硕大的粉色钻石在灯光下折出柔润的光芒。 江伴珂捂住嘴,轻轻吸了一口气,“好漂亮!” 孟大哥冷峻的嘴角微微扬起一些弧度,“柚子一直想要,我都没给她买。” 他取出项链,绕到江伴珂身后,替她戴到颈间,江伴珂低头摸了摸那枚坠子,耳根泛起淡淡的红。 凌云志早就转过头去看向孟二哥,语气带着明晃晃的期待,“二哥,你准备了什么?可一定不要被大哥比下去。” 孟二哥不紧不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来后里面是一对钻石耳钉,火彩明亮,“虽然这个耳钉没有大哥的粉钻大,但有两颗钻石。” 他本来打算和往年一样送个包,但这段时间凌云志确实经常往他跟前凑,兄妹之间的气氛和以前不太一样了,他想着送包似乎有些敷衍,便改成了钻石耳钉。 凌云志接过盒子对着那对耳钉拍了好几张特写,“谢谢二哥!” 江伴珂也收到了孟家人的礼物,也都是珠宝和包包,和往年大差不差的规格。 晚宴进入尾声,宾客们开始三三两两散去。 孟三哥忽然凑到江伴珂身边,压低了声音说:“小江,其实我们一家人还准备了一个特别的礼物。” 江伴珂正在低头整理项链,闻言眼睛瞬间亮了,“什么礼物啊?” 孟母笑盈盈道:“等你回家就知道了。” 凌云志也忍不住好奇地凑过来:“你们给小江准备了什么?” 她目光在孟三哥和孟母脸上来回扫了一趟,孟三哥只是神秘笑了笑不肯说,孟母抿着嘴摇头。 孟二哥路过时补了一句,“一份特别的心意。回家江伴珂就知道了。” 回到孟家别墅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一行人走进客厅,孟母让大家先别急着上楼,然后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过了片刻再走出来时,手里抱着一个不算大的纸盒,“打开看看。” 江伴珂接过来的一瞬愣了一下,因为盒子里面有动静,她抬眼看了一圈围在身边的家人,然后小心翼翼揭开盒盖。 一只陨石边牧幼犬蜷在盒底,灰白黑三色毛绒交织成星云般的斑纹,圆溜溜的眼睛眨了两下,仰头望着江伴珂,小小的尾巴摇了一下。 江伴珂的手微微颤了一下,然后她小心翼翼把小狗抱出来,托在手心里。 幼犬的脑袋往她掌心里拱了拱,她喃喃道:“真可爱!我一直都想要一只小狗。” 孟三哥的语气里带着藏不住的得意,“小江,我们知道你一直想要一只小狗,这是全家给你的惊喜。” 凌云志凑过来,伸手轻轻摸了摸小狗的脑袋,“你们怎么知道小江喜欢小狗的?” 孟母站在旁边,目光柔和地落在那只小狗身上,“我们看了小江的日记。” 江伴珂抚摸小狗的手指忽然停住了,有些怔怔的:“……你们看了我的日记?” 孟父走上前,牵起江伴珂的一只手,声音温和,“对啊,要不是看了你的日记,我们都不知道你小时候受了那么多苦。” 孟母的眼眶又红了,声音有些发颤,“小江,你以后再也不会受苦了。我们有你,你也有我们。” 江伴珂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小狗,又抬头看看围在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她的嘴唇翕动了一下,把小狗又往怀里拢了拢,声音有些哑:“你们……对我真是太好了。” 孟母伸手揽住她的肩,孟父站在另一边,孟家三个哥哥也凑了上来,一家人围成了一个紧实的圈。 …… …… 酒店大门外停下一辆保姆车,车门拉开,叶盈在经纪人的陪同下走了进来。 她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藕粉色套装,眼角虽有细纹,但笑起来时反而添了几分岁月沉淀的温润。 有两个人注意到了她,小声交谈着:“欸,是叶盈!我小时候还看过她演的电视剧呢!” 叶盈听到自己的名字,偏过头去,正好对上那两个年轻女子惊喜的目光。她弯起嘴角,朝她们笑了笑。 那两个年轻女子顺势走上前,语气带着几分小心翼翼:“能和你拍个照吗?” 叶盈点了点头。三个人凑在一起对着镜头合了一张影,拍完之后两个女子连声道谢走开了。 叶盈端着酒杯抿了一口,目光落在杯沿上,心里浮起一丝若有所失的怅然。 她刚出道的时候运气极好,一部大爆剧让她一炮而红,后来接连演了几部爆款剧,在电视圈里站稳了脚跟,成为家喻户晓的面孔。 可就在事业最红火的时候,她选择了结婚生子,整整息影了十年。 十年,足够观众忘记你的脸。现在她重新回归娱乐圈,一切都要从头来过。 今天她能来参加孟家千金的生日宴,全靠经纪人张姐。 当年张姐和她一样,都只是刚入行的新人,十多年过去,张姐现在已经混成了圈子里资历深厚的经纪人,而她这个曾经的红人反而成了需要被带出来亮相的人。 孟母端着一杯果汁走过来,笑容真诚而热情,“叶盈女士,我年轻时候特别喜欢看你的剧,那时候可追着看了好几遍呢。” 叶盈连忙放下酒杯,握了握孟母伸过来的手,笑容里带着几分被认可的暖意,“您太客气了,能被您喜欢是我的荣幸。” 正说着,那个穿着亮萤绿西装的女孩凑了上来,举着终端,“叶老师,能合个影吗?” 叶盈转头看她,目光在那身亮萤绿配亮玫红的撞色上停了一瞬,心里默默闪过一个念头,要不是这张脸长得足够好看,这身搭配简直像唱大戏的,“当然可以。” 两人并肩站好,拍了一张合影。拍完之后,凌云志正低头查看照片,忽然感觉到发间有动静,金燕蛾从她头上飞了起来,然后落在了叶盈肩头的花上。 那是一朵细小的白色花,花瓣呈风车状排列,停在肩线上,像是精心设计的装饰。 叶盈偏头看到这一幕,目光在金燕蛾身上停了一下,问道:“这是个蝴蝶是你的精神体吗?” 金燕蛾从花上飞回来,回到了凌云志的发间,凌云志抬说:“这是蛾子,叫金燕蛾。” 她的目光落在叶盈肩头那朵白色小花上,“原来这是你的精神体,真漂亮,这是什么花呀?” 叶盈偏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精神体,她将植物系精神体巧妙分散成几处装饰,与服装融合得天衣无缝,像是专门请造型师设计过的,“这是风车茉莉。” 凌云志晃了晃终端屏幕上的合影,“叶老师,这张照片能发到我生日宴的vlog里吗?” “你是今天的小寿星,当然可以。”叶盈语气温和。 作为一位刚刚复出急需关注度的女演员,能出现在年轻人的社交媒体上,本身就是免费的曝光。 江伴珂也走了过来,银白的头发在灯下泛着柔和的光,“叶老师,能跟您合个影吗?” 叶盈连忙点头,“当然可以。” 眼前这个银白头发的小姑娘,如今可是炙手可热的新生代流量,刚结束的恋综让她话题度一路飙升。能和这样一张新鲜面孔同框,对她来说求之不得。 宴会结束之后。 叶盈回到车里,靠在座椅里,把几张合影精挑细选了一番,配上一段文案,点击发布。 然后她语气带着几分感慨的八卦,“张姐,你说这抱错孩子的事,平常只在电视剧小说里看过,没想到现实里真能发生。” 张姐也感叹道:“是啊。而且孟家那几个少爷,个个都是人中龙凤,简直就像我前几天看的团宠小说一样。” 第二天早上 叶盈醒来,洗漱完一番之后,边吃早饭边打开社交平台。 昨晚那条动态下面果然已经有了不少留言和点赞,数据比前几条营业内容都好看得多。 她往下翻了翻,顺手点进热搜词条,就看到好几条话题。 #孟家真假千金# #江伴珂# #傅影帝 点赞# #小说照进现实# 每一条后面都跟着不小的讨论量,叶盈的好奇心被彻底勾了起来,开始一条一条地点进去吃瓜。 她先刷到了孟三哥的账号,最新一条动态只写了一行字配了一张合影:“认识一下我亲妹妹@江伴珂。” 配图是昨晚宴会上的合照,江伴珂站在孟三哥身边,笑得温和腼腆。 她又刷到孟家集团官方账号,正式发布了一条公告性质的动态,“介绍一下我们家的小姐@江伴珂。” 然后她翻到了那位假千金的账号,最新一条动态是九宫格配图,全是昨晚生日宴上的合影,有和江伴珂的合照,两个姑娘凑在一起对着镜头笑,也有有和孟父孟母的合影,还有和孟家三兄弟的同框。 配文写着:“解锁新身份。谢谢爸妈多年养育,感谢三位哥哥一路照顾,很高兴认识我的妹妹@江伴珂。” 江伴珂的账号也更新了一条动态。 配图是她坐在沙发上,一只小狗窝在她掌心里,小小的脑袋枕着她的手。 配文只有几行:“儿时藏了很久的心愿终于实现emojo 曾经盼一只小狗,如今不仅拥有毛茸茸的小家伙,也拥有了家人。 谢谢所有人的偏爱。” 底下网友都炸开了锅。 叶盈又随手刷了刷别的词条,指尖在屏幕上划来划去,吃瓜吃得兴致盎然。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2章 星际孟柚10 星际豪门娱 生日宴的热度还在持续发酵, 凌云志的粉丝数量蹭蹭蹭往上涨。 她趁着这波流量正旺,马上录了一期生日礼物的开箱视频。 镜头前她拆开那些包装精美的礼盒,一边展示一边随口聊聊礼物,语气轻松自然, 偶尔穿插几句趣事。 视频发出去之后, 播放量很快破了新高。 凌云志后台开始陆续收到一些品牌的私信, 她挑了几家添加了微信对接细节。 她自己一个人对接选品和拍摄剪辑,还要商务沟通,难免有些捉襟见肘。 凌云志考虑着招一位小助理。 招聘消息发出去没多久, 就收到了好几份简历。 她最终选择了一位姓陈的大学生, “我比你还小三岁, 你以后叫我小孟姐就行了。” 小陈点了点头, “好的,小孟姐。” 凌云志的直播带货事业也正式开始了,每周五和周六固定时间开播, 三个多小时一场, 从选品介绍到试吃试用再到上链接,直播的每一个环节越来越顺。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充实而忙碌。 …… …… 大学里, 凌云志戴着口罩走在林荫道上,还是被人认了出来。 有人犹豫着走上前来, 试探问:“我是你的粉丝,能签个名吗?” 凌云志停下脚步, 和她合了影,然后快步朝补考教室走去。 原主的专业是艺术管理,凌云志对此一窍不通,加上这学期基本没去上过课, 期末两门学科挂了科,现在只能灰溜溜地来补考。 补考结束,她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家,刚摸出终端随手刷了刷,就看到一篇热度不低的帖子,标题写着“孟家假千金看起来好mean”。 她点进去扫了几行,大意是批评她在生日宴上穿得过于高调,“假千金就是假千金,真千金安安静静的,她在旁边像只开屏的孔雀”。 底下附和的声音不少,有些措辞还算克制,有些就直接带着恶意了。 人红了之后,这种帖子确实越来越常见。 凌云志看完没有多停留。 隔天,她去了附近一家射击馆。 戴上护目镜和隔音耳罩,站在靶位前,举起手,对准十米外的靶心。 这是她在原生世界里就学过的技能,上一个世界又精进了不少。 她一枪接一枪,直到弹匣空了,靶纸中心多出几个紧密的弹孔,心里的烦躁也跟着被一点一点清空。 从射击馆回到家,凌云志坐在沙发上,又刷到了关于她的帖子。 这次标题更直接,“孟柚学的艺术管理,为什么品味那么差”。 她点进去看,主楼贴了几张生日宴上那套亮萤绿西装的截图,配文:“这套大红大绿的搭配真的绝了,我姥姥都不这么穿。” 评论区里有人回:“时尚完成度靠脸,只要人漂亮穿什么都好看” “艺术管理是什么专业” “就是电视剧里那种画廊和美术馆开艺术展的” “她学习也不好,前几天还回学校补考了「图片」「图片」” “我也那天去学校补考遇到她了「图片」” “素颜看着好普” “靠家里蹭热度罢了” 凌云志面无表情地退出了帖子,不想再给这种内容贡献任何流量,免得大数据以为她感兴趣,疯狂给她推送类似的帖子。 结果第二天早上醒来,终端上跳出好几条未读消息。 小陈的头像顶着个红点,消息一条接一条弹出来。 “小孟姐,你醒了吗?出事了!” “网上有人爆出你和你哥吵架的事。” “帖子现在正在扩散,好多人都在骂你。” “我截图发你了,你看看。” 凌云志咪咪睡眼惺忪的眼睛,点开截图,然后点开了社交平台,搜索了相关内容,随便点了一个营销号。 然后点进了评论,评论区已经炸了。 “我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当时照片里他半边脸明显肿了,戴着口罩但遮不住,粉丝还在超话里担心了好久。” “有人说当时在公立医院看到他挂号皮肤科,当时还以为是长得像的素人,没想到真的是大明星本人……居然是去治烫伤。” “所以那次根本不是什么过敏,是被泼了开水去急诊???她哥还替她瞒着???” “???泼开水?这是人干的事?” “我就说假千金不是什么善茬,生日宴上装得可好” “心疼孟三哥……靠脸吃饭的演员被泼开水,也太歹毒了” “之前看她的视频还觉得挺可爱的,原来是这种人” “孟家那几个人一看面相就是很和善的人,视频里那双眼睛看人的时候都带着打量,估计平时在家里没少欺负真千金吧” “她之前视频里还抱家人的精神体亲来亲去的,转头就泼人家亲哥开水,这心机……” “我现在看她发的每一篇vlog都觉得假,笑容都是装的吧” “坐等孟家表态,他们要是还护着假千金我就真无语了” “话说回来,那杯开水如果真的泼到脸上,孟三哥停工养伤那段时间的损失谁赔?” “这个家到底谁说了算啊?孟三哥好歹是亲儿子,脸被烫成这样,孟家就一点反应都没有?” 通过网友铺天盖地评论,凌云志已经大致猜到是什么事儿了 她挠了挠头发,这还真是她亲手干过的坏事。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3章 星际孟柚11 星际豪门娱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 给孟三哥发去消息。 另一边 孟三哥看到这条消息时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这件事他其实是知情的,甚至可以说,是他故意放出去的。 那段时间他被泼了开水确实窝了一肚子火,也算是送给凌云志的一份迟到的生日礼物。 在那条帖子发酵起来之后, 他很快就通过工作室发了一条声明, 大意是“兄妹间日常小打小闹, 并非故意伤害,两人早已和好如初,希望大家不要再过度解读。” 然而粉丝们依旧不买账。 “小打小闹?都去医院了还叫小打小闹?” “我和我哥顶多拿毛绒玩偶当武器对打, 谁家小打小闹用开水泼脸的?” “声明看着就像公关稿, 八成是孟家逼他出来澄清的。” “心疼, 脸都烫红了还要替她说话。” 此声明一发布, 网友的质疑声反而比之前更凶了几分。 晚饭时,王妈上楼敲了好几次门凌云志才下来。 孟母说:“怎么三催四请才下来?菜都要凉了。” 凌云志一脸委屈,“现在网上全都在骂我, 网友根本不信三哥的澄清。” 她转头看向孟三哥, “三哥,你这两天配合我拍视频和直播行不行?我一个人解释根本没人听。” 孟三哥端着碗,眉头微微皱起, “我不是已经发了声明了吗?还要怎么配合?” “粉丝根本不买账!”凌云志直接举起终端,把评论区一条条划给孟母看, “妈,你看看这些评论……还有爸, 你也看看。你们难道就忍心看我被网友这么说吗?” 她把终端递过去,屏幕上满是带有恶意的留言,孟母凑过来扫了几行,眉头也拧紧了。 孟二哥也探头看了一眼, 沉吟片刻后开口,“老三,你和柚子配合配合吧。网上这阵风波不压下去,对她现在的事业影响挺大的。而且这件事确实是你的朋友曝出去的,说到底源头在你这边。” 孟父也放下筷子,难得开口表了态,“既然是一家人,有什么矛盾关起门来自己解决就行了,闹到网上让外人看笑话算什么。老三你就配合柚子营业营业,正好也能给她涨点流量,不亏。” 孟母也跟着点头附和,“对呀,而且这件事是你那个朋友捅出去的,你怎么交的朋友?嘴上没个把门的。” 孟三哥心虚地皱了皱眉,低头扒了口饭,声音含含糊糊的,“我那天就是生气,逮到个人就吐槽了几句,谁知道他转头就曝光出去了……” 吃完饭后,凌云志一把拉住孟三哥,“来来来,拍个视频,最近网上那个很火的舞你不是会跳吗?咱俩合拍一个。” 十几秒的短视频动作没什么高难度,凌云志有时候也很好奇这种简单重复的舞为什么能火成那样,但流量这东西本来就不讲道理。 两个人对着镜头比划了几下,没一会儿就录好了,凌云志检查了一遍画面就点击了发布。 凌云志又看向坐在沙发另一头撸狗的江伴珂,“小江,你明天也来我直播间露露脸呗?” 江伴珂正低头揉着陨石边牧的耳朵,闻言抬起头愣了一下,“好啊。” 孟母笑道:“我明天一定准时守在屏幕前,一秒都不迟到。” 凌云志放下终端,又转头问:“三哥,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来我直播间露个脸。” 孟三哥下意识想拒绝,碍于面子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晚上八点,直播间准时开播。 凌云志坐在镜头前调试了一下灯光和角度,孟三哥坐在她左手边,江伴珂坐在右手边, 以前凌云志直播的时候,直播间人数最多也就几百人,但今晚不同,短短十分钟,直播间在线人数从几百飙升到了几十万,还在继续往上跳,最高峰时足足有一百万人同时在线。 凌云志被这个数字惊得愣了一瞬,但很快回过神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卖力介绍产品,偶尔把话题抛给孟三哥和江伴珂。 直播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一直到十一点才收尾。 江伴珂和孟三哥先一步离开了直播间,凌云志和小陈留下收尾。 回到家,凌云志换上睡衣,整个人陷进柔软的被子里,翻了个身,把被子裹紧了一点,呼吸渐渐平稳下来。 …… …… 凌云志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终端查数据。 不知不觉间,她的粉丝数悄然突破了一百万。 这天下午,凌云志约了人在咖啡厅见面。 对面坐着两位女性,一位微胖,圆脸短发,另一位高瘦,戴着一副细框眼镜,精神体是猫头鹰,圆圆的脸上两只大眼睛一眨不眨,偶尔转动一下脑袋。 微胖的那位是谢导,高瘦的那位是孙编剧。 凌云志之前接触过个导演,聊完之后都觉得不太满意。 直到不久前经人介绍联系上了谢导,第一次见面聊了将近三个小时,发现两人在很多想法上意外合拍。 谢导知道凌云志的想法之后,就介绍了孙编辑。 这次见面,谢导把孙编剧带了过来,三人就电视剧的大纲方向聊了一个多小时。 凌云志低头看了一眼终端上的时间,抬头说:“时间不早了,我待会儿还有约,先走了。” 谢导点点头,“行,那咱们下次再细聊。” “孙编辑,那你先把剧本的大纲写出来,咱们下次碰面的时候看。”凌云志站起身来,拿上外套。 孙编剧推了推眼镜,肩头的猫头鹰跟着歪了一下脑袋,她点了点头:“好的,我回去就动笔。” 凌云志转身推门走出了咖啡厅。 谢导看着那道背影消失在街角拐弯处,转头对孙编剧说:“她一开始说想找我拍中年女性题材的电视剧,我看她人挺年轻,本来以为就是一时兴起玩玩,没想到是认真的。” 孙编剧肩上的猫头鹰慢悠悠眨了一下眼,“她人看着挺靠谱的。” 另一边 凌云志打车到了集团楼下,来到了孟二哥的办公室前。 秘书认识她,抬头笑了笑,“孟总在的,您直接进去就行。” 凌云志敲了敲门,推门而入。 孟二哥正在看文件,听到动静转过身来,看到她微微挑了挑眉,“柚子?你这么快就到了?我还以为你要晚一会儿。” “正好那边提前谈完了。”凌云志在他办公桌前的椅子上坐下,“二哥,正好我有些事想和你商量。” 孟二哥从办公桌后面站了起来,“什么事?” “我想当制片人,制作一部电视剧。”凌云志说得直接,“希望你能够投资这个影视项目。” “拍电视剧?”孟二哥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审视,“你怎么突然想转行拍剧了?你想拍什么剧?” “我选的是都市现代剧,拍摄成本相对低,受众基数大。”凌云志说,“我的存款能承担一部分,剩下的部分希望二哥你能出资帮我。” 孟二哥靠在椅子里,“拍电视剧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凌云志语气认真,“我知道,我已经找专业的导演和编剧。这个月底你有行程吗?我想约个时间,我们几个一起当面聊聊这个项目。二哥,这个影视项目我是认真的。我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想随便玩玩。” 孟二哥将秘书喊了进来,询问月底的行程。 秘书说:“二十九号下午两点到五点之间有空档,可以安排见面。” 孟二哥转回头看向凌云志,“那好,二十九号下午,我和你,还有你看中的的导演编剧谈谈。” 凌云志舒了一口气,“好。” 孟二哥起身拿起外套,“走吧,妈和大哥估计已经在等我们了。” 两人一起下了地下车库,坐进车里朝餐厅驶去。 餐厅包间里已经坐了一桌人。 孟母坐在主位上正和旁边的江伴珂说着什么,孟大哥难得在座,银灰色的头发在包厢暖黄的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冷光,旁边坐着孟三哥。 凌云志和孟二哥推门进来时,孟母抬头看了一眼,“来啦?快坐快坐。” “没来晚吧?”凌云志在空位上坐下。 江伴珂笑着说:“我们也才刚到,还没点菜呢。” 众人各自点了几道菜。 孟母时不时给江伴珂夹菜,孟三哥偶尔和江伴珂的朋友聊几句娱乐圈的八卦,孟大哥话不多,但偶尔搭一两句腔。 吃完饭,一行人转到了一家高端会所式的私人影院。 孟母在一幅电子海报前停下来,端详了好一会儿。 那幅海报上,江伴珂和傅影帝并肩而立。 孟母看了又看,忍不住说:“这就是你演的第一部 电影啊?这海报看着不错咧,你看你和小傅站在一起多般配。” 江伴珂脑海里飞快地闪过另一个姓傅的面孔,语气里带了几分不自在:“妈,你别瞎说。” 孟母笑呵呵拍了拍她的手臂。 包厢里是真皮沙发环绕,中间的小茶几上摆着精致的茶点和甜品,工作人员确认设备调试完毕后退了出去。 巨大的银幕缓缓亮起,室内灯光随之调暗,影片正式开始播放。 一个半小时后,片尾字幕缓缓升起。 灯光重新亮起来的时候,众人纷纷给出了评价。 “这部电影真好看,小江,你第一次演电影就演这么棒!” “中间那段对峙太棒了,我都看哭了。” “结尾那一幕真的太美了。” “小江,说不定今年电影节你能拿影后奖。” 江伴珂在众人的夸奖声中抿着嘴笑了笑。 江伴珂虽然被夸了一晚上,但她心里其实清楚,这部片子是一部标准的商业类型片,冲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回到孟家别墅时已经很晚了,众人都各自回卧室洗漱休息。 江伴珂去照看一下边牧,然后走到孟三哥房门前,叩了两下,“三哥,你睡了吗?” 里面安静了几秒,传来脚步声,门被拉开一道缝。孟三哥已经换上了睡衣,打了个哈欠,“嗯?你有什么事吗?” 江伴珂侧身挤进门里,“三哥,前几天有个导演联系我,说想拍一部电影。我看了剧本,觉得特别好。导演想找咱们俩合作,一起拍这部片子。” 孟三哥原本还有些困意,听到这话倒是精神了一些,“怎么想到找我?你一个新人,第一部 电影才刚上映,就有底气来拉我入伙了?” 江伴珂抬眼看着他说:“我知道你也是个有追求的人。那剧本我真的看了,写的特别好,我觉得你看到也会喜欢的。” 孟三哥挑了挑眉,“哪个导演?” “顾家那个小少爷。”江伴珂说出名字。 孟三哥的脸色却是变了一下,“怎么是他呀?他拍出来的电影确实拿过不少奖,不过这种文艺片一般都是叫好不叫座,基本上就是亏钱的买卖。票房能回本就算不错了。” “我就是冲着奖项去的。”江伴珂的语气很坦然,“我现在演的这部片子虽然火,但它是商业片,很难拿奖。作为演员,我也有我的艺术追求。” 孟三哥皱了皱眉,“姓顾的性格特别古怪,我才不想和他一起拍电影呢。” 江伴珂说:“三哥,你别管他性格怎么样,你难道就不想在履历里添一部有分量的作品吗?” 孟三哥靠着桌沿沉默了几秒,“你说的有道理。” 江伴珂弯起嘴角,“三哥,你什么时候有空?咱们一起见一见顾导。”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4章 星际孟柚12 星际豪门娱 孟氏集团 秘书正准备起身去公司食堂吃午饭, 一抬头就看到凌云志站在门口。 凌云志探头往办公室里扫了一眼,“我二哥在吗?” “孟总刚才出去吃饭了,刚走没多久。”秘书拿起桌上的终端,“估计过一会儿才回来。” 凌云志点点, “哦哦, 那你也去吃饭吧, 不用管我。我就在这儿等他一会儿,也没什么事。” 秘书点点头,“那行, 我先去了。” 秘书离开后。 凌云志站在原地等了几秒, 确认四下没人, 午休时间的办公楼静得只听得见空调低微的嗡鸣。 她快步走到秘书工位前坐下, 电脑屏幕是锁屏状态,输入框亮着。 她抬手输入了四个数字。 是前任秘书的生日。 那位秘书在孟二哥身边干了快六年,离职之后新来的秘书接替了工位, 电脑密码却一直没改过, 顺手就传承了下来。 屏幕解锁,桌面弹出来,她快速点进孟二哥的行程管理软件。 目光扫过明天的那一栏, 上午九点,江伴珂顾导孟三哥, 影视项目。 她盯着那行字看了两秒,鼠标移过去, 右键删除。 页面自动刷新,上午九点那一栏变成了空白。 她又确认了一遍后台没有任何备份提示或同步警告,这才退出了软件。 …… …… 第二天上午 孟二哥照例坐在办公室里,端着咖啡杯靠在椅背里, 指尖滑过终端屏幕查看今日的行程安排。 今天上午没有行程,下午有两场会议。 孟二哥抿了一口咖啡,开始处理文件。 不一会儿他接到了物业的电话。 “孟总,麻烦您下来挪一下车,您车位上方那段水管有渗漏,我们得赶紧检修,不然怕爆管。” 孟二哥皱了一下眉,挂断电话起身下楼。 他坐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物业人员已经站在他车位旁等着了,抬手指了指天花板上的一处水渍,果然有一小块深色的湿痕。 他的车车顶上也沾了一小片水渍。 孟二哥把车从专属车位移了出来。 不过他在地下停车场里转了一圈,结果发现时段车位几乎全满,转了足足两圈都没有找到一个空位。 他只能把车开到地面,打算停到了集团附近的路边停车位,突然听见“噗”的一声闷响,车身微微倾斜了一下。 他推开车门绕到右后侧一看,轮胎瘪了。 孟二哥揉了揉眉心,拨了个电话叫人来处理,处理完拖车手续,他这时候才看到秘书发来的信息,连忙跑回去集团,此时已经又过去了一个小时。 另一边,办公室门口 江伴珂、孟三哥和顾导演三人站在走廊里,面面相觑。 已经等了六十分钟了,孟二哥的身影依旧没有出现。 秘书站在一旁,讪笑着解释:“不好意思各位,孟总刚才有事出去了……我已经给他发了消息了。” 江伴珂低头看了一眼终端上的时间,脸色不太好看,她抿了抿嘴,没有说什么。 顾导有些无语,低头看了看时间,“要不……咱们换个时间再约吧?” 江伴珂和孟三哥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顾导转身朝电梯走去。 电梯门刚合上没两分钟,孟二哥从另一部电梯里走了出来,衣领微乱,他走到办公室门口看到秘书,“今天有人来找我吗?” 秘书连忙说:“小姐和三少爷,还有一位顾导演,跟您约了今天上午九点。” 孟二哥眉头一皱,“不可能,行程表上今天上午没有安排。” 他抬头看向秘书,语气沉了几分,“你确定?” 秘书手忙脚乱地打开自己电脑上的行程管理软件,“不可能……我明明记下了的……我真的录入了。” 孟三哥站在一旁,语气带着明显的不悦,“你根本就是没记吧?这上面根本没有我们。亏我们绕了快一个小时的路赶过来。” 秘书的额头都有点冒汗,“我真的录入了,一定是系统出问题了!” 江伴珂隐隐觉得不对劲。 一周后 顾导的车已经开到了集团入口处的必经车道。 车头刚拐进去,就看见前方车道口竖着一块黄色的牌牌,显然是禁止通行的意思。 后座的江伴珂探身望了一眼,说:“那边可能在检修,咱们绕路走吧。” 顾导点了点头,方向盘一转将车驶离。 结果这一绕就是将近四十分钟,等车子终于停在集团楼下时,三人的神色都有些急。 三人上了楼,秘书远远看到便立刻迎上来引路。推开会议室的门时,孟二哥已经坐在里面了。 面前摊着一份文件,手边搁着半杯已经凉透的咖啡,显然是等了一会儿了。 孟二哥抬眼看了三人一眼,语气带着不悦,“你们迟到了快四十分钟。” 江伴珂连忙上前两步,双手合十,语气诚恳,“二哥,真不是故意的。集团门口那条道不知道为什么封了,我们绕了一大圈才过来。” 她顿了顿,补了一句,“下次一定提前出发。” 孟二哥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孟三哥和顾导,“行了,开始吧。顾导,你先说说你的创意。” 顾导点点头,打开自己的终端,将一份投影投到了会议室的屏幕上。 会议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江伴珂和孟三哥、顾导起身离开。 三个人走之后,会议室重新安静下来,孟二哥收拾着桌面上的文件。 一旁的总监靠在桌边,手里的笔在指间转了半圈,随口说了一句,“顾导演这个电影创意倒是挺好的,看得出来是下了功夫的。不过嘛就是不太守时,今天居然又迟了那么久。” 孟二哥将文件合拢搁到一旁,“他是artist,不是来做生意的,是来谈艺术的。” …… …… 监控开始播放。 画面里,凌云志在秘书离开后,左右张望,快步坐到工位前,手指在键盘上敲了几下,操作了一番,然后又迅速退出。 凌云志站在原地,尴尬地挠了挠额头,她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被江伴珂发现了。 江伴珂站在最前面,她身边是孟三哥,双手抱胸靠在墙边,深蓝色的头发凌乱,表情一副“果然如此”。 孟二哥站在门口的位置,双臂交叠,目光落在她身上,秘书站在他身后,看不清表情。 江伴珂看着她,“柚子,你在电脑上做了什么?” 凌云志垂下眼,“我……” “是你把行程删掉的吧?”孟三哥打断她,语气笃定,甚至带着一丝嘲讽,“我们绕路不会也是你搞的鬼吧?” 凌云志还没开口,江伴珂已经调出另一段视频,指尖在屏幕上点了一下,画面开始播放。 集团入口那条车道旁,一个穿着深色外套的人影弯腰放下一块黄色牌牌,然后快步离开。 江伴珂的声音平静,“我问过物业了,那天的牌子根本不是物业的人放的。” 凌云志盯着屏幕上自己的背影。 虽然经历过十几个世界,处理过各种各样的难题,但此刻被所有人盯着,她身体里忍不住涌起一股尴尬,恨不得立马找条地缝钻进去。 江伴珂往前走了半步,语气里带着明显的困惑和受伤,“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凌云志沉默了几秒,“因为我们是竞争关系,所以我是故意的。” “竞争关系?”江伴珂的眉头拧了起来,“你怎么会这么想?自从我回到孟家之后,我们相处得一直都挺好的。你为什么会突然开始针对我?” 凌云志别开脸,“不是我这么想,而是本来就是这样。” 孟三哥忽然插了一句,“是因为傅影帝喜欢江伴珂,你才故意这样的?” 江伴珂立刻转头瞪了孟三哥一眼,“我不喜欢他,更不会和他联姻的。柚子,你真的因为他才这样?” 凌云志深吸一口气:“我也不会和他联姻的。我又不喜欢他不了,我……我只是不习惯。” 孟二哥此时终于开口,“这部电影只要能拿到电影节奖项,不管是给老三和小江镀金,还是提升集团文娱板块的竞争力,这笔账都划算。这对你也有好处。你针对她们,损人不利己。” 江伴珂走到凌云志面前,“柚子,我还是希望我们能做一家人。” 凌云志抬起头看着她,目光在那张脸上停了几秒,“我做不到。” 然后她转身推开门,快步跑了出去。 房间内安静了一会儿,孟二哥揉了揉眉心。 几天后的傍晚 孟二哥推开直播间工作室的门。助理们正在收拾东西,“柚子在吗?” 小陈抬头,指了指里面,“在的,小孟姐在里面。” 孟二哥推门走进里面的休息间。 凌云志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握着笔,在些什么。 红狐先一步从孟二哥脚边哒哒哒地小跑进去,跳上沙发,尾巴轻轻扫过凌云志的手背,然后蹲在她腿边,仰头看着她。 凌云志抬起头,看到孟二哥站在门口,放下笔,“二哥,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孟二哥走进来,在沙发另一侧坐下,“妈让我问你,今天怎么没回家吃饭。” 凌云志无奈地捋了一下头发,“二哥,我总觉得……我不是这个家的一份子。” 红狐凑近了凌云志的手,用额头拱了拱她的掌心。 她伸手摸了摸红狐的脑袋,指尖陷进柔软的皮毛里,“也就只有二哥你关心我了。” 孟二哥伸手,在她头顶轻轻落了一下,“大家都很关心你。你永远是家里的一份子。” 凌云志听到这话,她偏过头,“二哥,三哥可不是这么想的。就因为我跟你关系最好,所以他一直针对我。” 孟二哥听到这话,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老三被妈宠坏了,有些时候确实不太懂事。下次他再针对你,你就跟我告状。” 凌云志低下头,轻轻点了点头,“嗯。” …… …… 另一边 叶盈接到经纪人张姐的电话,语气里带着几分掩不住的喜色,“叶盈,有个导演想请你演女主角,剧本我发你了,你看看。” 叶盈愣了一下。 她复出这一年多来,她接到的角色大多都是妈妈、姑姑之类的配角,虽然戏份不算少,但都是功能性人物,谈不上什么发挥空间。 她没想到这么大的年纪还能等来女主角的邀约。 叶盈点开剧本翻了翻,是一部现代都市剧,讲的是一位四十岁的无房、无存款、无婚姻的女性,一事无成,放弃城市工作回到老家重新生活的故事。 她越看越觉得不错,合上剧本之后几乎没有犹豫,就给张姐回了消息,“接。” 制片方很快将电子合同上传了过来。张姐和法务坐在办公室里逐条审阅,法务的手指在屏幕上划着,忽然在某一条上顿住了,“张姐,你看这一条。” 张姐凑过去,目光落在那行字上,眉头也拧了起来。 叶盈探头看向屏幕,“什么要求?” 只见条款上写着:若乙方凭借本剧斩获国内/国际影视类奖项,乙方需在颁奖礼致辞中致谢本剧联合制片人孟柚的扶持。 叶盈盯着屏幕看了两秒,“虽然我作为演员有配合宣传的义务……但这也太直接了吧?这孟柚是觉得自己一定能拿奖还是怎么的?” 法务摇了摇头,“这种直接强制获奖感言点名感谢的条款,大概率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张姐说:“我去跟剧组谈谈,看能不能改一改,改成乙方领奖后在短视频或者官方通稿里对她致谢,这样双方都体面一点。” 说完张姐就起身出了门。 叶盈坐在沙发上继续翻看剧本,等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张姐推门回来,脸色有些无奈。 “对方不愿意改。”张姐把包放下,“说这条是孟柚强制要求加的。不仅是演员,导演和编剧她们签的合同里也有同样的条款。” 法务忍不住笑了一声,“这假千金还挺自恋的。” 叶盈靠在沙发里,回忆了一下,“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她生日宴上。她穿了一身红配绿,特别张扬的一个人。” 法务接话道:“我当时也刷到过那套造型。” 张姐叹了口气,“虽然说这种条款真打官司大概率无效,但我们也不可能为这种事跟制片方闹翻。她们就是要个面子,咱们就配合吧。” 叶盈点了点头,拿过终端,指尖在屏幕上的电子签名栏划过,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作者有话说: 重新修改原主和小江的年纪,生日宴是18岁,现在时间线过去了一年,两个人都是19岁 近几年台剧拍了很多中年女性题材,故事贴近普通人,情绪很细腻,推荐感兴趣的大家去看 第225章 星际孟柚13 星际豪门娱 片场里 凌云志和闺蜜坐在折叠椅上, 凌云志举着一包玉米棒,咔嚓咔嚓啃着,她另一只手举着终端,镜头对着自己和闺蜜扫了一圈, 背后露出忙碌的工作人员。 闺蜜自从知道凌云志当制片人之后, 第一时间就联系了她, 要了一个路人角色。 戏份不多,就两句台词,但她兴致高涨得很, 每天准时到片场报到, 有时候比演员来得还早。 不为别的, 就为了在电视剧里露露脸。 “不就两句台词吗?你背了快一周了。”凌云志咬了一口玉米棒。 闺蜜她把剧本扣在膝盖上, 闭眼深吸一口气,像是在酝酿什么深沉的情绪,“你懂什么?我这是在进入状态。演戏不是念词, 是感受。” 然后片场那边传来, “许馨!到你的戏份了!” 闺蜜噌地站起来,“来了来了!” 她紧张整理了一下衣领,快步朝片场走去。 她那场戏拍得很快, 导演喊了一声“过”之后,闺蜜长长吐了口气, 踩着轻快的步子回到折叠椅边坐下。 目光落在不远处正在拍下一场戏的叶盈身上。 闺蜜顺手拿了最后两个玉米棒,偏头对凌云志说:“哎, 你还别说,我天天来这片场看拍戏,你这剧还挺有意思,拍出来以后保准能火。” 凌云志舔了舔手指, “借你吉言。” 十个月之后,电视剧一经播出,就火遍了全网。 这剧凭借扎实的剧本和主演的出色表演,口碑一路走高,成了那段时间最热的话题之一。 叶盈迎来了复出后的又一次翻红,各种采访、杂志邀约纷至沓来。 电视节颁奖典礼那晚,灯火璀璨。 主持人拆开信封的瞬间,全场安静了一瞬,然后她念出了叶盈的名字,“本届最佳女主角的获得者是,叶盈!” 掌声雷动。 叶盈在座位上愣了一瞬,眼眶瞬间泛红,她站起来和身边的人一一拥抱,然后走上台,灯光追着她,照在她微微湿润的眼角上。 叶盈接过奖杯站在话筒前,声音带着克制后的颤抖,最后她停顿了一下,目光落向台下某个方向。 她恍惚间想起十二年前。 那时候她刚出道,第一部 戏就一夜爆红,她既年轻又风光,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可后来她退了圈,整整十年。再回来的时候,圈子里已经换了天地,见到的都说“你形象不错,主角妈妈很适合你”。 叶盈深吸一口气,“最后,我想感谢这部剧的联合制片人孟柚。谢谢你当初的信任,让我有机会遇到这么好的角色。” 那句感谢从嘴里说出来时,竟是真心实意的。 凌云志坐在台下,镜头扫过她的脸时,微笑着为叶盈鼓掌。 其实自从做制片人之后,她的网红事业反而渐渐成了副业。 她拍视频的频率从每周三条降到了每月两三条,内容也多是片场花絮后期制作日常之类的工作侧拍。 不过剧集爆火之后,连带她的账号又涌进来一大批新粉丝,比认真做内容那段时间涨得还猛。 甚至还有品牌找上门来,虽然只是一款超市常见款沐浴露的代言,凌云志接了下来。 闺蜜知道之后,立马下单了一大箱,说支持她的事业。 这天晚上,凌云志和闺蜜去参加一场晚宴。 宴会厅里衣香鬓影,两人站在角落的甜品台旁边,一人端着一杯香槟聊着天。 凌云志说:“我最近在准备新的电视剧,还是现代题材的。” 闺蜜眼睛一亮,“记得给我留一个角色!戏份不用太多,只要能像上次一样露露脸就行。” 凌云志忍不住笑了一声,抬手拍了拍闺蜜的肩膀,“你放心,有我口饭吃,就有你口汤喝。” 闺蜜立刻眉开眼笑,“那说定了啊!” 话音刚落,余光就瞥见一个黑白相间的身影朝这边走了过来。 傅影帝端着酒杯走到她面前,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微笑,身后的精神体雪豹优雅地蹲在地上,“柚子,咱们好久没见了。” 凌云志脸上的笑意淡了淡,点了点头,“嗯。” 傅影帝目光落在她脸上,“我可以邀请你跳支舞吗?” 凌云志抬眼看他。 傅影帝心里想的其实很清楚,傅家与孟家确实有联姻的意向,但娶孟家的哪个女儿,对他来说区别并不大。 孟氏集团的股权早已被孟父分配在继承人孟二哥手里,不论是孟大哥、孟三哥还是江伴珂,只能每个月拿家族信托基金的零花钱。 更重要的是,凌云志明显比从前更有事业心,这段时间从网红做到制片人,剧又爆了,这样的女人显然更适合打理傅家未来的产业版图。 他之前追求江伴珂,说到底不过是一时新鲜罢了。 凌云志站直了身子,“傅影帝,你是在追求我吗?咱们还是保持距离吧,免得被旁人说闲话。” 傅影帝微微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个深情的笑容,“我不怕旁人说闲话。因为我就是想重新追求你。” 凌云志盯着他的脸看了两秒,直接把手里的香槟泼在了他脸上。 酒液顺着他的鬓角淌下来,打湿了领口,在深色的西装面料上晕染开一片暗痕。 周围几桌宾客的目光聚了过来,倒吸一口凉气。 雪豹缓缓站起身,瞳孔微微收束,耳朵向后压,目光一动不动盯着她,呲着牙,尾巴尖甩了一下。 傅影帝缓缓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酒液,垂下的手忍不住握成拳头,他嘴角的弧度还在,但已经有些勉强,“抱歉,是我伤了你的心。” 他转身朝外走。 闺蜜站在一旁瞪大了眼,“柚子……你也太狠了吧。” 凌云志把空酒杯放在甜品台上,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手指,“现在不和他翻脸,省得他得寸进尺。” …… …… 孟家别墅里,窗外秋风瑟瑟,枯叶被风卷起又落下,屋内温暖如三月,暖黄的灯光把整个客厅拢进一片融融的暖意里。 孟母将直播投影到电视机上,屏幕上正播放着电影节的颁奖典礼画面。 凌云志从冰箱里端出一个玻璃碗,里面是她自己做的柠檬鸡爪,橙黄的汤汁里泡着饱满的凤爪,点缀着几片柠檬和红椒圈。 孟二哥和凌云志坐在沙发上,一人捏着一只鸡爪啃。 电视机里传来颁奖嘉宾的声音,镜头切向台下一位年轻的女子,银白的长发盘成温婉的发髻,浅色礼服衬得她整个人像一束安静的光。 江伴珂站起身,在掌声中走上台,接过奖杯,站在话筒前。 江伴珂站在领奖台上,说了一些感谢的话。 深夜,别墅门口传来响动。 江伴珂和孟三哥到家了,两人手里各捧着一座奖杯,鞋都没换就走了进来。 孟三哥一进门就把西装外套脱了搭在臂弯里,深蓝色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江伴珂则低头走着,忍不住举着奖杯翻来覆去看。 孟母从沙发上站起来,笑着迎上去,“影后回来了!你们饿不饿?厨房还有热汤!” 孟三哥挥了挥自己手里的奖杯,语气带着几分邀功 “妈,怎么不欢迎欢迎我?我也是拿了奖回来的。” 孟二哥和孟大哥坐在沙发上,鼓了鼓掌,孟二哥说:“最佳男配,欢迎欢迎。” 孟三哥撇了撇嘴,目光却落在了茶几上那碗柠檬鸡爪上。他走过去捏起一块塞进嘴里,“嗯?这是哪家的外卖?味道还挺好吃的。” 凌云志穿着睡衣靠在沙发里,“我自己做的。” 孟三哥嚼着鸡爪点点头。 忽然间,孟大哥蹭地一下站了起来,他手里攥着终端,语气带着明显的不对劲,“小江,这是什么意思?” 他把终端举向众人。屏幕上是江伴珂社交账号的最新动态,一张合照@了傅上将的账号。 客厅里安静了一瞬。江伴珂站在玄关和客厅之间,一只手还举着奖杯,脸上微微有些心虚,但语气没有躲闪,“这是我的男朋友。” 孟父缓缓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眉头拧成了一团,“你什么时候和他谈上的?” 孟大哥的声音明显带着几分酸意和不满,“他都30了,你怎么跟这样的一个老男人谈恋爱?” 江伴珂放下奖杯,反驳道:“他才29。” “快奔三的老男人,也好意思老牛吃嫩草。”孟大哥双臂抱胸,语气硬邦邦的,银灰色的发梢在灯下微微晃了一下。 “大哥,”江伴珂偏头看他,语气带了几分认真,“你只比他小几岁,但他军衔比你高,你也好好向这个老男人看齐。” 孟大哥被她一句话噎住,张了张嘴竟没能接上。 孟二哥双手环胸,“姓傅的他……” 他话还没说完,孟三哥忽然弯下腰,发出痛苦的呻吟,一只手捂住了腹部,“我……我肚子好痛……” 屋里几人都吓了一跳,孟母连忙扶住他,“老三?你怎么了?” 凌云志立刻放下手里的鸡爪,“还不快打救护车!” 孟母慌忙掏出手机拨号,手指都有些发抖。 救护车的鸣笛声很快由远及近,呼啸而来停在别墅门口,医护人员推着担架冲进来,将孟三哥抬上车,一边检查一边问:“肚子疼?刚才吃了什么?” 孟三哥疼得蜷着身子,声音虚弱:“没吃什么……就吃了柠檬鸡爪……” 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看了一眼监护仪上的数据,脉搏虚快,血压偏高,“具体是哪里痛?” 孟三哥说:“两边肚子两边痛!” 其中一位护士轻轻按压他的腰部两侧,“这两边疼?” 孟三哥咬着牙点了点头。 医护人员交换了一个眼神,低声说了句“这两边是肾,可能是急性肾炎。” 到了医院急诊,孟三哥被匆匆推去做检查。 走廊里的等待格外漫长,孟母坐在长椅上不住地绞着手指,孟父站在窗边一言不发,孟大哥靠着墙双臂抱胸,孟二哥低头刷着终端但显然什么都没看进去,江伴珂坐在孟母旁边,银白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半张脸。 检查结果出来,医生表情凝重,“是慢性肾病,现在已经发展到肾功能衰竭阶段。” 孟父和孟母同时倒吸了一口气,孟母的声音发颤,“医生……那该怎么办?” 医生的语气沉稳而专业,“目前最优方案是亲属活体肾移植。你们是患者的直系父母,优先进行配型抽血筛查。配型成功,我们再详细沟通捐献手术风险,配型不合就只能等待遗体捐献肾源。” 孟母连连点头,转头看向站在走廊里的所有人,“你们也来做个配型。” 于是所有人被带去了抽血室,孟父和孟母坐在最前面,袖子卷起来露出胳膊。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6章 星际孟柚14 星际豪门娱 一周之后 一家人再次来到医院, 医生手里拿着几份报告,示意众人坐下。 “检测结果出来了,你们家有三个人和患者匹配。”医生将报告递给最前面的孟大哥。 孟大哥一把接过报告,指尖快速翻动着, 其余人凑过来目光紧盯着孟大哥手上的纸。 孟大哥逐一看完, 抬起头来, “爸、二弟,还有柚子,你们和老三匹配。” 孟母又紧张起来, 转头看向医生, “医生, 我老公有高血压, 还有轻度糖尿病,他还有些脂肪肝……可以换肾吗?” 医生望了她一眼,又看了孟父一眼, “你丈夫人到中年, 年纪已经偏大,而且伴有基础病,换肾可能会对他自己的身体带来不可逆的损伤。从风险角度来说, 不建议他作为捐献者。” 孟母松了口气。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孟二哥和凌云志身上。 医生看了看众人,又开口了, “你们家的事我在网上刷到过一些。我国对于活体器官捐献有严格规定,只能是配偶或者三代以内的亲属。孟柚虽然是你们家的养女, 但和患者没有血缘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她不能给病人捐肾。” 一行人心情沉重地走进病房。 孟三哥靠在病床上,深蓝色的头发有些凌乱, 脸色比一周前更苍白了一些,听到门响便抬起头来,“怎么了?配型不成功?” 孟母走到床边坐下,伸手握住他的手,“你爸、你二哥还有柚子都配型成功了。但是你爸年纪大了,不适合捐肾,柚子和咱们没有血缘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 孟三哥的目光越过孟母,落在孟二哥身上,“二哥,你会给我捐肾的吧?” 孟二哥站在病床尾,听到这句话,嘴唇微微动了动,喉结上下滚了一下,“我……” 孟父打断了孟二哥的话,“老二不行。老二要继承集团,少了个肾,那怎么行?” 孟三哥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他撑着床沿坐直了身体,“从小到大,你们就偏心大哥和二哥!大哥年纪轻轻就是帝国少校,二哥又是家里的继承人,只有我不被家里重视,被扔进了娱乐圈!” 江伴珂连忙开口,“三哥,你消消气,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和柚子不也进了娱乐圈吗?” 孟三哥转过头看她,语气却更冲了,“你们俩又不一样!你们俩是女的,又不用继承家业!” 凌云志站在门口,语气里带着几分夸张的惊讶,“三哥,你这话说得可不对。要说偏心,大哥是老大,爸最偏心大哥,你从小身体不好,妈最偏心你,你凭什么说家里偏心二哥?” 孟三哥被她这话刺了一下,语气更加口不择言,“我看你这么说是因为你喜欢二哥!你们俩老是成双入对的,我看你们俩就是有一腿!” 孟二哥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你胡说什么?我从小看着柚子长大的,你别以为你现在病了就什么话都敢说。” 孟三哥攥着被单,“我有什么不能说的!你们连一个肾都不肯捐给我!” 孟母抬起手擦了擦眼角,声音低低的,“别哭了,咱们排肾源,等肾源……” 孟父叹了口气,声音带着几分坚决,“大不了花点钱插队,总能等到的。” 孟大哥皱起眉头,“爸,你怎么能这样?插队是违法的。” 孟父转头看向孟大哥,语气带着几分无奈,“你弟弟都这个样子了……你难道忍心吗?” 一行人无言。 …… …… 回到家后 别墅里始终萦绕着一股沉重的气。 孟大哥没有回自己房间,而是径直走到客厅,找到了正坐在沙发上沉默不语的孟父和孟母,“爸,我知道你很担心老三,可是咱们不能找关系插队。咱们家有三个明星,那些网友都盯着咱们家呢,万一这事被人捅出去,连累到集团,连累到我,还有小江,她和傅上将才刚确认关系,万一被爆出孟家找关系插队换肾的事,连累到傅上将怎么办?” 孟父叹了口气,“那你说怎么办?一个肾源至少要等好几年。老三能等得了那么久吗?” 孟母也红了眼眶,“对啊,万一老三等不到那个时候……” 孟大哥沉默了一会儿,目然后开口,“咱们先问问柚子愿不愿意捐肾。” 孟母抬起头,“可是医生不是说了吗?按法律规定,柚子捐不了。” 孟大哥的声音更低了,“医生不是说了吗,除了血缘关系,配偶也可以捐肾。到时候让她和老三先领个证,捐完肾之后再离了不就行了?” 孟母和孟父对视了一眼,孟母的手攥着衣角,犹豫了片刻,最终说:“那……我去问问她。” 三个人上了楼,在凌云志的房门前站定,孟母抬手敲了敲门。 此时凌云志正在洗手间里。 她站在镜子前,盯着自己面颊看了好一会儿,“我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和之前不太一样了。” 797【宿主,你的精神体正在逐渐显化】 凌云志有些好奇,“显化?你是说我也会有精神体吗?我的精神体会是什么动物?如果是蛇或者蜥蜴之内没毛的我也挺喜欢的,花草也不错。” 她捋了一下自己耳边那缕彩虹色的挑染,“那这缕挑染是不是要没了?” 797回答【这是属独属于原主的特征,这具身体还是会尽量保持原主的一切,不会消失】 凌云志点点头,刚想再问什么,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她从洗手间走出去,打开房门,看到孟父孟母和孟大哥三个人齐齐站在门口,表情各异。 “柚子,”孟母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我们想跟你商量个事……” 她说完了来意,凌云志听完,然后她的声音猛地拔高,“我不同意!凭什么要我换肾给他?” 孟父连忙竖起手指“嘘”了一声,压低声音:“小声点,柚子。我知道你和老三平时关系不好,可这是性命攸关的事,你难道忍心看着老三那个样子吗?” 凌云志退后一步,双手抱胸,“医生都说了我不能给他捐肾!” 孟母急忙跟进一步,“咱们可以想办法……” “什么办法?”孟二哥的声音从走廊尽头传来。 他和江伴珂听到动静便走了过来。目光扫过孟父孟母和孟大哥,“妈,你们在柚子房间里干什么?” 凌云志环抱着双臂,“就是想让我捐肾给三哥。” 孟二哥侧过身挡在凌云志前面,“你们怎么能这样?柚子都说了不愿意了。” 江伴珂也走到门口,语气带着明显的不赞同,“对啊,医生都说了按法律规定没有血缘关系不能给三哥捐肾。” 孟母焦急开口,“可以让她和老三先领个证……” 孟大哥在一旁帮腔,“这事关老三的安危。只要柚子愿意,老三就有救了。” 凌云志转身从角落里的小冰箱里拿出一瓶冰饮料,拧开瓶盖,手腕一扬,“你们就是想要我的肾!滚出去!都给我滚出房间!” 门口的人被她这一下泼得纷纷后退,几个人灰溜溜退出了房间,门在身后啪地合上了。 走廊里安静了几秒。孟母站在门外,转头看向孟二哥,语气带着几分无奈,“这孩子脾气真是越来越差了。老二,她平时最听你的话,你去劝劝她。” 孟父也点了点头,“对啊老二,你去劝劝柚子。” 孟二哥语气带着几分烦躁,“你让我怎么劝?那可不是小事,那是一颗肾。” 江伴珂站在一旁,“二哥,你去劝劝她吧。如果柚子真的不愿意,那就算了,咱们再想别的办法。” 孟大哥也说:“对啊,好歹去试一试。她平时和你关系不是最好吗?” 孟二哥沉默了好一阵,最终松了口,语气有些不情愿,“那好吧……等她冷静冷静,我去劝她。” …… …… 这天下午,凌云志刚开完一场会,刚从会议室出来,小陈迎了上来,“小孟姐,你二哥来了,在办公室里等你呢。” 凌云志推开办公室的门,果然看到孟二哥正坐在沙发上。 红狐先他一步从沙发边跳下来,哒哒哒地小跑到她脚边,尾巴亲昵地扫过她的脚踝,然后仰头用额头蹭了蹭她的手背。 凌云志蹲下来摸了摸它的耳朵,抬起头问道:“二哥,你怎么来了?” 孟二哥看着她,声音比平时温和了几分,“我来看看你。这两天……你心里一定很难过吧?” 凌云志直起身,“你是来劝我捐肾的吧?” 孟二哥愣了一下,走到她面前,双手轻轻放在她的手臂上,“柚子,这件事全凭自愿。我只是不想你因此和家里闹得不愉快。” 凌云志抬起眼看着他,“要是我同意呢?” 孟二哥没有反应过来,“你说什么?你……同意?” 凌云志点了点头,“二哥,我不想让你为难,也不想让爸妈为难。我愿意捐肾。” 孟二哥盯着她看了好几秒,然后他上前一步,“柚子……你为这个家牺牲太多了。” 凌云志说:“没什么,反正我年轻,恢复得快。” 回到孟家别墅后,两人一起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所有人。 客厅里,孟母一下子站起来,眼眶瞬间红了,“柚子,你……你说真的?” “嗯。”凌云志点了点头。 孟父长长吐出一口气,孟大哥拍了拍她的肩膀。 孟母转头看向孟三哥,眼眶还红着,声音带着几分哽咽,“老三,多亏了你二哥去劝柚子。你二哥也是真心为你好。” 孟三哥脸色依然苍白,看了一眼孟二哥。 孟二哥摆了摆手,语气带着几分轻松,“别谢我,谢柚子。” 第二天一早,凌云志和孟三哥戴着口罩和墨镜走出了别墅大门。 小陈在民政局外面,低头看了看自己终端里拍下的照片和视频,锁了屏,若无其事转身回了公司。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7章 星际孟柚15 星际豪门娱 一家人来到医院。 孟母对医生说了, “我女儿她同意捐肾了。” 医生很惊讶,目光在孟母和凌云志之间来回扫了一下,“但是你女儿……” 孟母打断了她,“我儿子和女儿结婚了。她是以配偶的身份给我儿子捐肾。” 医生更震惊了, 手里的笔停在半空, 她望了望孟母, 又望了望凌云志,像是在确认自己有没有听错。 这时候凌云志突然开口,“我不想捐了。” 孟大哥愣了一瞬, “柚子你说什么?你说不想捐就不想捐了?” 凌云志拉着孟二哥的胳膊, 声音又急又硬, “对, 我不想捐了!我反悔了!没有什么比我的肾更重要!” 孟三哥脸都白了,声音带着压不住的怒气,“你这不是故意让我们白忙活一场吗?” “我不想捐了, 你自己看着办吧!”凌云志偏过头, 语气冷硬。 孟二哥伸手挡在两人中间,“你冷静一点,我们不捐就不捐。” 江伴珂也上前一步拉住孟三哥的袖子, “三哥,肯定还有别的办法。” 孟三哥猛地挣开, 上前一把揪住凌云志的领子。 江伴珂和孟二哥连忙拦在中间,孟二哥攥住他的手腕, “老三!你冷静一点!” 孟三哥松开手,后退了两步,胸膛剧烈起伏着,“你让我怎么冷静?她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 现在又让我绝望!” 凌云志往后退了几步,声音带着几分颤抖,“你看看我们俩的事都被网友拍到了,发到网上了!现在我都没脸见人了!” 说完她转身就跑,孟二哥追了两步又停下来,皱着眉回头,“柚子说的网上……什么?” 江伴珂已经掏出终端,划了两下,脸色变了,“三哥,现在网上都在讨论你和柚子。” 孟三哥一把夺过终端,屏幕上是热搜词条,点进去是一段视频,画面里他和孟柚戴着口罩墨镜走进民政局的侧影被拍得清清楚楚,发色和身形完全对得上。 底下评论已经炸了。 “???我眼睛没花吧???” “戴口罩墨镜也认得出啊,” “虽然说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但也好歹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妹啊??” “法律上已经没关系了,但道德上还是有点……呃” “好家伙,前两天不是还在网上撕得死去活来吗?又是泼开水又是账号互怼的,这就领证了?” “孟家人真会玩,比电视剧精彩” “该不会是为了钱吧?联姻??” “我嗑的CP居然是真的??虽然这CP冷到北极圈……” “我靠,这俩到底什么时候搞到一起的?” “所以之前泼开水是打情骂俏??” “民政局工作人员今天也是吃到瓜了” “孟家人不发声明吗?这都实锤了” “江伴珂前几天才官宣了傅上将,现在三哥又爆出领证,孟家最近kpi冲得很猛啊” “爱嗑伪骨科的有福了” “孟老三拿奖之后好久没消息了,该不会是这两人在度蜜月了吧?” 孟母也凑过来看了一眼,“老三,你打算怎么回应?” 孟三哥手指飞快地划着屏幕,正要输入什么,页面忽然一刷新,跳出来一条新动态。 是孟柚的账号发了一条回复,语气官方而冷淡:“网上所传的消息是假的,我没有结婚。” 评论区的画风瞬间变了。 “所以是假结婚?还是故意炒作?” “这速度也太快了吧,前脚爆出视频,后脚就发声明” “搞不懂,如果真没事,为什么两个人单独去民政局?” “那个视频里戴着口罩也看不清,说不定只是长相相似的人” 孟三哥盯着那行字看了两秒,刚想说什么,家族群里弹出一条消息。 凌云志@了他:“过两天一起办离婚,这婚就当没结过。我是不会捐肾的。” 孟三哥盯着那条消息,脸色铁青,手指飞快敲字。 “三哥,你干什么?”江伴珂察觉不对,探头来看。 孟三哥冷笑一声,“我揭穿她的谎言。” 说完他直接点击了发送。 江伴珂反应慢了半拍,低头一看,“这是我的账号!” 孟三哥这才反应过来手里拿的是江伴珂的终端,刚才那条消息是从江伴珂的账号发出去的。 他僵了一瞬,随即无所谓摆了摆手,“没事,我就发了条澄清,我和孟柚确实领了证。” 另一边,网上彻底炸开了锅。 网友纷纷涌到江伴珂的账号下面留言。 “???” “究竟怎么回事?当事人说没结婚,你又说领证了?” “被盗号了吗??” “?????什么????” “孟柚说没结,你又说结了,这瓜越吃越晕了” “这到底是的江伴珂账号还是孔雀哥在发??有没有人解释一下” “你看文案风格明显不是江的语气啊,应该是孟拿江拿的账号发的” “笑死,这是什么家庭伦理大戏,连发个声明都要抢账号” “所以领证是真的?为了什么啊?” “这发展比我追的剧还精彩” “你倒是多说点啊!!!” “该不会是为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才领证的吧?” 孟三哥干脆拿自己的终端,真情实感地写了一篇长文发了出去。 他在文章里讲了事情经过,在结尾写道:“她不愿意,我不强求。但请不要再说谎了。” 另一边 凌云志回到公司办公室坐下没多久,就刷到了那篇长文。 评论区里粉丝态度各异。 “肾病?有钱人不应该每年都做体检吗?怎么还会得这种病?” “太长了,有没有人总结一下他说了什么?” “总结:孔雀哥生病要换肾,蛾子姐和他肾型匹配,法律规定只有配偶和血缘亲属才能捐,所以他和蛾子姐领了证。但现在蛾子姐反悔了,不肯捐” “所以领证是为了捐肾??这剧情我真的没想到” “孟柚答应了又反悔??这也太……” “说不捐就不捐了?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啊” “我能理解她,捐肾对身体损伤很大的,她不想捐也正常” “但是给了希望又收回,比一开始就拒绝残忍多了” “我猜她一开始就是被家里逼着答应的吧,不是自愿的” “三哥发小作文的语气好平静啊,看得我好难过” “她不愿意,我不强求……这句真的破防了” “孟柚能不能出来解释一下为什么又反悔了?” “一开始就别答应啊,搞这么大一圈最后不捐” “虽然捐不捐是她的自由,但这件事她做得确实不地道” “孟三哥早点康复!!粉丝永远等你” “我哭了,三哥发这篇文章的时候得有多难过啊” “一边是生病一边是被拒绝,换谁都受不了吧” “孟柚你半夜醒来真的不会内疚吗?” “三哥写这篇不是要道德绑架她,只是想把事情说清楚而已” “看完了全文,三哥没有一句指责她,真的体面人” “祝三哥早日等到合适的肾源” “我看着这个事就觉得唏嘘,一家人闹成这样” 凌云志盯着那些评论看了很久。然后她也发了一条声明,语气比之前软了几分,说自己上一条宣称没有结婚的公告,只是想着家丑不可外扬,她和孟三哥确实因为病情原因领了证。但出于个人原因,她放弃捐肾。 评论区紧接着又涌进来一批新的声音。 “不是,不想捐就不想捐,说了捐到最后又不捐,这算什么?” “到了两边都能理解的年纪。捐了,自己健康必然受损,不捐,就是明摆着断人命数” “唉,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捐” “孟柚一看就不是好人,前段时间就被爆出给自己哥哥泼开水,该不会是故意诛心吧” “就算她想捐也捐不了。虽然她和病人领了证,但法律防的就是有人钻空子,领证三年或者婚后有子女的配偶才能捐肾” “那孟柚反悔和不反悔其实区别不大?反正都捐不了?” “但问题是她说好了又反悔这个事本身就很伤人” “不管能不能捐,承诺了又反悔就是人品问题吧” …… …… 几天之后,凌云志悄悄回了孟家别墅。 孟二哥见她在门口探头探脑,连忙侧身让开一条缝,扯了扯她的袖子,“快进来。” 凌云志低着头快步走进别墅大门,江伴珂从沙发上站起来,语气带着如释重负的关切,“柚子,你回来了。” 孟母也从沙发上站起来,望着凌云志看了好一会儿,最后只是叹了口气,“唉,你这孩子……” 凌云志走上前,伸手抱住了孟母,脸颊贴在她肩头,声音闷闷的,“妈妈,对不起。” 孟母拍了拍她的后背,语气带着无奈的温和,“没什么对不起的。我问过医生了,就算你们领了证,也不能马上捐肾,要领证满三年,或者婚后育有子女才行。你们俩本来就不符合条件。” 凌云志松开手,垂下眼睛,“但这事终究是我对不起三哥。” 孟父坐在沙发上叹了口气,声音低沉,“事到如今,也没办法了。” 凌云志沉默了几秒,抬起头说:“我这就去和三哥道歉。” 她走了两步,又停下,转头看向孟二哥,伸手拉了拉他的袖子,“二哥,你陪我一起吧……我怕三哥骂我。” 孟二哥皱了皱眉,“道歉还要我陪?” 凌云志的声音带着几分示弱,“你就陪我嘛,我挺害怕的。” 孟二哥最终还是松了口,起身和她一起往孟三哥的房间走去。 江伴珂和孟母站在客厅里,看着两人一前一后走向走廊尽头。 没过几秒,房间里就传出了孟三哥的咆哮声,“你现在来道歉有什么用?!出去!都给我出去!” 紧接着门被从里面打开,凌云志和孟二哥灰溜溜地走了出来,一个低着头一个皱着眉。 凌云志走到客厅捂着心口坐下来,“三哥最近脾气越来越大了……” 江伴珂说:“他生着病,难受嘛。你多体谅体谅他。” 凌云志坐在沙发上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我看三哥最近病得很厉害,咱们能不能让三哥开心开心?” 孟母抬头看着她,“你有什么想法吗?” 当初孟三哥为了替江伴珂出气,给原主搭了个影棚搞出楚门的世界,让原主以为自己穿越了。既然他喜欢玩这套,那她也可以“感恩”回去,给孟三哥也搭一个。 凌云志兴致勃勃地开口,“三哥平时不是最喜欢看穿越小说吗?我认识不少人,可以搭个影棚,让三哥最后体验一把爽文男主角的感觉。” 她话音未落,孟母的眉头就拧了起来,“这能行吗?他身体弱成这样……” 江伴珂也摇头,“三哥现在需要静养,肯定不行的。” 孟父语气带着明显的不赞同,“这也太胡闹了,不行!万一折腾出什么事来,谁担得起?” 凌云志看到一家人齐齐摇头的样子,只好撇撇嘴,“好吧,那就当我没说过。” 第228章 星际孟柚16 星际豪门娱 孟三哥最近的心情愈发郁闷和烦躁。 大哥去了外地出任务不在家, 孟柚那个贱人现在连家都不回了,像是在躲着他。 他每天窝在房间里,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白天的光透不进来, 房间里昏沉沉的, 只有床头柜上监护仪器的指示灯幽幽亮着。 孟三哥躺在床上, 闭上眼睛,努力让自己睡着,他翻了个身, 意识渐渐模糊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 他迷迷糊糊间感觉有人在碰他。 动静很轻, 像有人蹲在床边小心翼翼地在做什么。 孟三哥猛地睁开眼。 他睁眼就看到孟母正蹲在床头, 手里举着他的终端,屏幕的光映在她脸上,她低着头正在操作着什么。 孟母察觉到了什么, 抬起头, 与孟三哥对视。 孟三哥撑着床沿支起上半身,“妈,你在干什么?” 孟母明显愣住了, 表情有些慌乱,“你怎么醒了?” 孟三哥的目光落在她手里那台终端外壳上, 是他最喜欢的某部热门动漫的男主,“这不是我的终端吗?妈, 你看我的终端干什么?” 孟母站起身,语气带着几分刻意的轻松,“老三,你睡糊涂了, 再休息一会儿吧。” 孟三哥伸手一把夺过终端,孟母下意识后退了一步,“老三,你好好休息”,然后转身快步走出了房间。 孟三哥低头看向屏幕。 终端停留在聊天界面,对话框那一头备注着“爸”,而自己这个账号刚刚发出去好几条消息,他一条一条往上翻。 “爸,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忙着工作,对这个家不管不顾,我真的对你很失望” “现在我病了,你能不能顾一顾家里?妈这么多年来一个人撑着这个家太辛苦了” “假如我有一天真的比你们先走了,你一定不要辜负妈妈” 孟三哥盯着那些文字,后背一阵发凉,指尖都有些僵了。 妈趁他睡着,用他的口吻给爸发了这些消息? 他攥着终端翻身下了床,快步走到主卧门口,一把推开门。 孟母刚回到主卧,正站在床边,孟父靠坐在床头,见她进来便把终端页面切换了一下。 孟母还没来得及躺下,孟三哥已经冲了进来,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颤抖,“妈!你为什么以我的口吻给爸发消息?!” 孟父从床上坐直了身体,“怎么回事?” 孟三哥把终端举到孟父面前,“妈趁我睡着打开我的终端,用我的口吻给你发消息!” 孟父转头看向孟母,眉头紧皱,“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孟母的声音一下子拔高了,眼眶也红了,“那还不是因为你天天忙着工作,根本没时间回家!就连老三病了,你也一直在忙着工作!” 孟父叹了口气,双手放在孟母的肩膀上,声音放软了几分,“我都是为了这个家好。” 孟母偏过头不看他,“我已经听够了这些话。你天天早出晚归的,你在外面是不是有人了?” 孟父将一只手放在心口,语气郑重而恳切,“在我心里,家庭永远放在第一位。以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工作忽略你了。” 孟母抬起眼看他,眼角还挂着泪光,“你说真的?” 孟父握住她的手,声音带着几分年轻时少有的温柔,“我年纪也大了,集团以后就全部交给老二打理,咱们一起去度蜜月,把年轻时候亏欠你的都补回来。” 两人拥抱在一起,孟父的手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孟母靠在他肩头,肩膀微微起伏着。 江伴珂和孟二哥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门口,开始先是疑惑小声问了句“三哥,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然后两人看着房间里这一幕,江伴珂抬手捂住了嘴,眼眶也有些热。 她偏头看了孟二哥一眼,低声说了一句,“果然父母是真爱,孩子是意外。” 孟三哥站在床边,手里还攥着终端,脸上的表情从愤怒变成了错愕,又从错愕变成了茫然。 他看着父母相拥的背影,又看了看门口站着的江伴珂和孟二哥,听到江伴珂说的话后更是往后退了半步,“你们都是疯子!” 说完他转身就走。 孟母松开孟父追了出来,“老三,你冷静一点!” 孟父也从卧室里跟出来,“老三!从前是爸爸错了,从今往后,我一定会把以前的都弥补回来。” 孟三哥在楼梯口停住脚步,转身看着追出来的几个人,“弥补?”他抬起手指向孟二哥,“那好!我要二哥捐肾给我。” 众人皆是一惊。 孟父脱口而出,“这怎么可以?” 孟三哥的目光在孟二哥脸上狠狠剜了一刀,“你是不是和孟柚联手起来整我?” 孟二哥眉头一皱,气势丝毫不弱,“我看你是疯掉了!你以为你病了,我就不敢打你吗?” 孟三哥没有回答,直接朝孟二哥扑了过去,两人在楼梯口厮打起来。 孟二哥被他一把推得踉跄,伸手去扶栏杆,但孟三哥拽着他的衣领不松手。 江伴珂尖叫道:“二哥,三哥,你们快松手,别打了!” 混乱之间,两人一脚踩空,身体失去平衡,从楼梯上滚落下去,闷重的撞击声一下接一下砸在木质台阶上。 “老三!”“老二!”孟母和孟父的惊呼声同时响起,江伴珂站在楼梯口捂住嘴,脸色煞白。 两人滚落到一楼的地面上,孟二哥捂着脑袋蜷在地上,眉头紧拧着,“你……你这是想杀了我吗?” 孟三哥扶着旁边的矮柜踉跄着站起来,他看了一眼地上还没能爬起来的孟二哥,目光落在了矮柜上那只青花瓷花瓶上。 他伸手抄起花瓶,高高举过头顶,“你死了刚好,你的肾就归我了!” 说完朝孟二哥的头部砸下去,花瓶碎裂的声音清脆而刺耳,瓷片四溅开来。 孟二哥的身体晃了晃,额头渗出鲜血,身体己软软倒下。 孟母倒吸了一口凉气,孟父瞪大了眼睛僵在原地,江伴珂的手还捂着嘴,眼眶里已经蓄满了泪。 “快……快打救护车!”孟母慌忙拨号,孟父蹲下来查看孟二哥的情况。 …… …… 医院 医生从抢救室里走出来,摘下口罩,面色沉重,“病人脑部受到重创,情况不容乐观……可能会一辈子成为植物人。” 孟母靠在孟父肩头,眼泪无声滚落下来,孟父一只手揽着她的肩膀,孟三哥站在病床旁边,面无表情。 江伴珂站在走廊里,“我联系了柚子和大哥……柚子说她在郊外拍戏,现在开车赶回来估计晚上才能到。大哥在外地,可能三天后才能回来。” 夜幕降临 病房里只剩下仪器低低的嗡鸣声,凌晨时分,走廊里空无一人。 孟三哥悄悄推开了病房的门,闪身进去,他走到床边,然后缓缓伸出手将枕头按在孟二哥的脸上。 病房门被猛地推开,江伴珂站在门口,“三哥!你在干什么?!” 孟母和孟父听到动静从隔壁家属休息室冲出来。 孟三哥跪在床边,眼泪涌了出来,“爸妈,反正二哥不会醒来了……他就是一个死人了。你们已经没了一个儿子,不能再没有我了!” 孟父和孟母站在门口,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江伴珂冲上前挡在病床前,“三哥,你这是故意杀人!我要报警!” 孟母一听这话,立马扑过来按住江伴珂的手,“不能报警!你报警了你三哥怎么办?!” 孟父也走上前,“这件事是老三罪有应得……但是小江,你想想,老三坐牢,以后一定会成为老大仕途上的污点。你也要为你大哥考虑考虑……” 江伴珂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看着孟父孟母,又看了看床上面无血色的孟二哥,“爸妈……你们怎么能这样?” 就在几人争吵的时候,孟二哥床头的监护仪器忽然发出刺耳的警报声。 屏幕上原本平稳跳动的线条变成了一条笔直的横线,刺耳的长鸣划破了病房的寂静。 护士冲了进来,“不好了!病人心跳停止了!” 医生护士们迅速将孟二哥拉去急救室,走廊里乱作一团。 不知过了多久,医生从急救室里走出来,面如惭愧,低下头,“对不起……我们没能抢救过来。” 走廊里响起孟母撕心裂肺的哭声,江伴珂靠在墙上慢慢滑坐到地上,捂着脸肩膀剧烈起伏着。 医生目光在几人脸上扫过,突然问道:“病人的心跳为什么会突然停止?” 孟三哥低着头不说话,孟母犹豫了一下,“是……是我盖被子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他就……” 医生盯着她,目光里带着明显的不信。 就在这时候,走廊尽头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凌云志冲了进来,她一把推开挡在前面的人,扑到孟二哥的病床前,“二哥!二哥怎么会突然出事?!” 孟母抹着眼泪接话,“是……是意外……” “意外?”凌云志的目光转向孟三哥,“二哥怎么会这么巧出事?我看是你动了手脚!你是不是为了二哥的肾?!” 孟三哥冷笑一声,“那你把你的肾给我啊!现在二哥死了,你就偷着乐吧,没人惦记你这颗肾了!” 凌云志盯着他看了几秒,“实话告诉你吧,来路上我就已经报警了。” 孟母和孟父等人大吃一惊,“什么?!报警?你疯了?!” 凌云志后退一步,手指指着在场的每一个人,“我看你们就是一伙的吧?一个都逃不掉。” 警察很快赶到了医院。 几个人分别被带进不同的房间做口供。面对这几天的巨大压力和接连的变故,孟母孟父和江伴珂的精神防线彻底崩塌,供认不讳,说出了前因后果。 孟三哥最终承认了杀害孟二哥的事实,被戴上手铐带走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9章 星际孟柚17 星际豪门娱 射击馆里 隔音墙把外界的喧嚣隔绝得干干净净, 凌云志站在靶位前,举起手臂,瞄准,扣动扳机。 一枪接一枪, 熟悉的感觉让她紧绷的神经慢慢松弛下来。 打完最后一发子弹, 她摘下护目镜和隔音耳罩, 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靶纸中心那几个弹孔挨在一块,她盯着看了一会儿。 一想到回去还要面对那些破事,她瞬间又觉得心烦。 凌云志回到休息室。 一个教练从旁边走了过来, 她穿着射击馆的统一马甲, 手里端着一杯水, 看到凌云志便笑了起来, “好久没见你了,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凌云志点了下头,“家里有点事, 忙了一阵。” 教练靠在旁边的台子上, 语气带着几分欣赏,“你挺厉害的,下周末市里举办业余射击锦标赛, 你要不要参加试试?” 凌云志偏头看着她,“比赛?” 教练点头, 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折得整整齐齐的宣传单递给她,“业余组, 不限制职业,报名的人还挺多的。你平时练得这么好,不去试试可惜了。” 凌云志接过宣传单低头看了看,她没有立马答应, 把宣传单对折放进外套口袋里,“谢谢,我考虑考虑吧。” 教练笑了笑,“行,想好了随时来找我报名。” 凌云志摆了摆手,转身走出了射击馆。 …… …… 距离孟二哥葬礼已经过了一周了,凌云志觉得是时候营业了。 回到家之后,她深吸一口气,调整好状态,开启了直播。 不到十分钟,直播间顿时涌进来几十万人,弹幕密密麻麻滚过去,很多网友已经通过新闻大致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一看到凌云志发布的预告,忍不住点了进来。 直播镜头前,凌云志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衫,她坐在桌前,沉默了几秒,然后开口,声音比平时低了许多。 “…………之前我三哥要换肾,于是我们全家就去做了配型,我爸、二哥,还有我和三哥的肾型匹配。我爸年纪大了,有基础病,不适合捐肾。我二哥是集团的继承人,家里就觉得少了个肾,身体受损伤,影响太大。所以家里就想让我捐。” 她垂下眼,“医生说了,只有配偶和血缘关系的人才能捐肾。所以家里让我和我三哥假结婚,领了证。” 评论区里密密麻麻地涌过心疼的文字。 “这也太离谱了吧,一家人逼她捐肾?” “柚子太难了” “亲兄弟不捐,让没血缘的养女捐?” “孟家人真是虚伪!” 凌云志继续说:“不过好在我最后还是想通了。万事还是自己身体最重要。我没有同意捐肾,那段时间家里气氛很僵,我就索性住到了公司,没再回去。” 她的声音顿了一下,“没想到有一天,我接到了小江的电话,说我二哥从楼梯上摔下来,摔成了植物人。 “去医院的路上,我就觉得不对劲。所以我报了警。警察调查出来的结果是三哥和二哥吵起来,把他从楼梯上推了下去,还用花瓶砸了他的头。我二哥就这样成了植物人,二哥成了植物人之后……三哥一不做二不休。他晚上溜进病房,亲手捂死了我二哥。” 评论区的弹幕瞬间炸开了。 “为了肾真的什么都干得出来” “我从一开始就觉得这个孟三哥精神状态不对” “幸好柚子不在家,否则估计也惨了……” “二哥好惨啊……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 “植物人还不够,最后还要被亲弟弟灭口……” “我真的不敢想象二哥最后那几天是什么感受” “一家人逼捐肾,捐不成就要人命,这是什么恐怖家庭” “孟家人到底瞒了多少事……” “柚子报警报得太对了,不然这件事真的就被压下去了” “我后背发凉……这是真实发生的吗……” 凌云志的声音带着自嘲,“之前我和三哥假结婚领了证。后来我反悔不肯捐肾,三哥恨死我了,我没敢回家,我俩也一直没去办离婚证。所以现在,我还是我三哥名义上的配偶。他坐牢了,我现在也成狱嫂了。我现在还要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呢。” 弹幕里立刻刷过一片同情的评论。 “柚子真是无妄之灾……这样就变成二婚了” “心疼柚子,什么也没做就被卷进这种事” “假结婚真坐牢,这是什么地狱笑话” “孟三哥坐牢了还要连累她,真的服了” 凌云志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放下之后,语气忽然变得有些恍惚,“我也是前不久才知道,原来人经受巨大的打击,精神体真的会变化。原本我的精神体大家也知道,是一只蛾子,前不久……我的精神体变了,变成了北极熊。” 评论区瞬间沸腾。 “????那得多大的打击啊” “能触发精神体变异的都是重大创伤吧……” “柚子的精神体在替她承受痛苦吧……” “所以她现在看起来冷静,其实心里已经碎了吧” “精神体变化说明内心发生剧变了……她真的承受太多了” “北极熊……听起来就很孤独啊” “她的心一定很冷很冷了吧” 凌云志没有多说,也没有把新的精神体露出来,又简单说了几句,感谢粉丝们的关心,然后关掉了直播,屏幕暗了下去。 画面一黑,直播间里的几十万人被切断了。 评论区和社交平台瞬间炸开了锅,热搜词条一条接一条往上窜,话题榜前排被孟家的名字占满。 而在屏幕的另一端,凌云志关掉直播之后,靠在椅背里,双臂环抱在胸前,思考着接下来该做什么。 就在凌云志思考的时候,房门被敲响了。 门外传来孟父的声音:“柚子,你睡了吗?” 凌云志起身走到门口打开房门。 孟父穿着一件深色的家居外套站在门外。 “爸,我还没睡呢。”凌云志侧身让了让。 孟父点点头,“我有些事要和你还有小江商量,你跟我来一趟书房。” 凌云志随手带上了房门,跟着孟父穿过走廊走向书房。 她看着孟父的背影,心里浮起一丝说不清的滋味。 虽然她当时在医院和孟父孟母闹翻了报了警,但孟家人有一种盲目的乐观,和她之前那个心声世界的李襄差不多。 孟二哥的葬礼上,孟父孟母在江伴珂和孟大哥的撮合下,已经接受了她的所作所为,一家人又和好了。 书房的门虚掩着,孟父推门进去,江伴珂已经坐在里面了,看到凌云志进来,朝她点了点头。 孟父在书桌后面坐下,脸上的表情带着一种疲倦,“今天叫你们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和你们商量。” 江伴珂明显有些担心,“爸,什么事?” 孟父的目光在两个人脸上来回扫了一遍,“你们二哥去世后,集团失去了继承人。如今……我想在你们两个之中选择一位继承人。” 江伴珂的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 凌云志则是微微皱起了眉头,身体往后靠了靠,“爸,我和小江都有工作,我现在是制片人,我的第二部 电视剧马上就要上线了,我们现在正是事业的上升期。” 孟父的眉头皱了起来,“集团重要,还是你那个电视剧重要?” 凌云志直视着他,“当然是我的事业重要。” 孟父像是被她这句话噎了一下,嘴唇动了动,一脸被气到的表情。 凌云志没有退缩,“爸,我一直和集团的娱乐公关部有往来,业务也熟悉。你不如把娱乐公关部交给我,新设一家子公司,由我独立运营。” 孟父听了这话,忍不住笑了一声,“傻女儿,你以为当总裁那么容易?你什么都不懂,怎么管理公司?” 凌云志说,“爸,我不可能放弃我的事业。” 孟父语气带着几分无奈和恼怒,“你简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江伴珂看了看孟父,又看了看凌云志,“既然柚子不想,那就由我来挑起集团的大梁吧。” 孟父转过头看着她,脸上的表情从恼火慢慢变成了一种欣慰,他点了点头,“好!好!还是小江有出息。” 凌云志靠在椅背上,“那就先让小江给你打工吧。我最近真的很忙,之前堆积了一大堆事情等着处理。” 她说完就站起身来,拍了拍江伴珂的肩膀,冲她挤了一下眼,“好好干啊小江,我等着你发家致富。” 孟父坐在书桌后面,看着两个女儿各自不同的反应,长长叹了一口气,也没有再说什么。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30章 星际孟柚18 星际豪门娱 草坪上 粉色和香槟色的玫瑰交错缠绕着桔梗, 搭成一座精致的拱门。 入口处立着迎宾牌,旁边是一整面照片展板,上面错落有致地挂着江伴珂和傅上将的结婚照,两人并肩站立, 笑得眉眼弯弯。 脚边的黑豹和北极兔一起趴在草地上, 北极兔缩成一团雪白的绒球, 黑豹侧卧在旁边,尾巴轻轻搭在兔子身边, 凌云志站在甜品桌旁边, 手里握着终端, 低头回复着消息。 闺蜜端着香槟杯走过来, 先是打量了一圈四周布置的鲜花, 又凑到她身边,“你在和谁发消息呢?” “教练。”凌云志头也没抬,“又问我要不要参加比赛。” 闺蜜抿了一口香槟, “反正你这个爱好又不耽误你主业, 去呗。什么时候拿个奥运冠军回来。” 凌云志终于抬起头,笑了一声:“你也太看得起我了。这次比赛在外省,去一趟还挺麻烦的, 我最近在筹备第三部 电视剧,可能有点忙。” 闺蜜靠在甜品桌边沿, 望着不远处的鲜花拱门,叹了口气, “真羡慕你们。我跟你们年纪差不多大,你的主页和副业都事业有成,江伴珂年纪轻轻就当了总裁,如今和帝国最年轻的上将结婚了, 只有我不知道未来该做什么。” 凌云志把终端锁屏放进外套口袋里,“我这次这部电视剧是《日子自有答案》的续集。你在第一部 里那个角色还挺讨人喜欢的,续集多给加些戏份。” 《日子自有答案》是凌云志的第一部 剧,又叶盈主演,播出之后口碑和收视都不错。 三个月前,凌云志的第二部 电视剧播出,讲的是三位中年女性分别面对婚姻、家庭和事业的故事,播出之后也延续了好评。 凌云志正在考虑接下来要筹备什么题材,正好谢导带着续集的剧本来找她,说故事可以接着往下挖,她看过就同意了,召集原班人马拍续集。 闺蜜又喝了一口香槟,小鹪鹩蹲在她肩头,短尾巴垂下来,看着也有些垂头丧气,“我现在就想着干专业对口的工作,又想演戏……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叶盈端着香槟杯不知何时走了过来,拿了一块甜品,“那你就两个事业一起干呗。” 闺蜜转头看了她一眼,语气带着几分无奈,“叶老师,你说得轻巧。我没这个本事,怕两头落空。” 叶盈笑了笑,“你还年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折腾得起。” 凌云志也接了一句,“沈慧敏40多岁才找到自己想做的事情,你许馨才23岁,你担心什么?” 沈慧敏是《日子自有答案》中那个在四十岁那年离婚、换工作、重新开始的主角。 闺蜜嘟囔了一句,“我24了。” 叶盈端着酒杯,语气带着温柔的调侃,“我43了。许馨你这个年纪就开始着急,那我是不是该哭了?” 凌云志和闺蜜被她这句话逗得笑了一下。 就在这时候,人群中忽然响起一阵惊叹和欢呼。 草坪尽头,江伴珂穿着婚纱出现在□□的入口处。 她手里捧着一束粉红色的捧花,白纱拖地,银白的长发被盘起一部分,剩下的散落在肩头,头纱边缘缀着细小的珍珠,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 婚礼的流程很俗套,宣誓、交换戒指、亲吻。 孟父站在台下看着女儿挽着傅上将的手走过□□,孟母坐在第一排,纸巾按在眼角,哭得肩膀都在颤抖。 江伴珂和傅上将经历了两情相悦,原本早就应该举行的婚礼,因为顾及孟二哥的去世,足足拖到了现在。 仪式结束之后,到了扔捧花的环节,几位伴娘簇拥着站到草坪中央的空地上挤成一团。 叶盈回头看了凌云志一眼,“对了,你怎么没当伴娘?” 凌云志双手插兜,“你忘了?我是离异的。她的伴娘团都是单身的。” 叶盈愣了一下,然后“哦”了一声,默默收回了目光。 江伴珂背对着伴娘团站好,握紧捧花,用力往身后一抛。 粉色的花束划出一道抛物线,伴娘们纷纷抬手去接,结果捧花被这双手一弹,偏离了原本的轨迹,直直落进了旁边站着的傅影帝怀里。 傅影帝下意识接住了捧花,低头看着怀里的粉色花束,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周围的宾客随即爆发出一阵哄笑声。 “傅影帝,你小叔都结婚了,也该轮到你了吧!” “捧花都主动找你了,你还等什么呢!” “别害羞啊,快看看周围有没有心仪的对象!” 傅影帝抱着那束捧花,脸上浮起一丝罕见的羞赧,他低头看了一眼花束,又抬头环顾了一圈,目光在人群中掠过,最后不知道落在了哪里。 …… …… 晚宴是在傅家的庄园举行的。 宴会厅的落地窗外是修剪整齐的草坪和远处隐约的树林轮廓,晚宴结束之后,餐桌被撤去,灯光调暗了一度,舒缓的音乐缓缓响起。 江伴珂已经换了一身礼服,银白的长发挽成松散的髻,深蓝色的缎面长裙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她挽着傅上将的手走到舞池中央,随着音乐节奏缓缓起舞,傅上将一身深色军礼服,步伐稳健。 一曲结束,新人在掌声中微微欠身,退出了舞池,音乐随即切换成更轻快的节奏。 凌云志靠在宴会厅边缘的柱子上,看着舞池里一对对身影,偏头问闺蜜,“你不去跳舞吗?” 闺蜜拍了拍肚子,“我有点吃撑了,想出去走走。” 凌云志点点头,“今天的菜确实都挺好吃的。” “尤其是有一道烤肉,味道真不错,”闺蜜一边往外走一边回忆,“不知道是什么肉,有点像兔肉。” “应该就是兔肉,口感挺像的。”凌云志跟着她穿过侧门,沿着走廊朝外面的草坪走去。 夜晚的空气比室内凉了许多,带着青草和泥土的湿润气息。 傅家特意在外面草坪上圈了一块区域作为精神体活动区,四周摆了几盏暖黄的地灯,几只精神体三三两两趴着或慢走,姿态放松。 凌云志的精神体北极熊正趴在一片草地上,雪白的一团在夜色里格外显眼,闺蜜直接走过去,往北极熊身上一躺,发出长长的喟叹了,“你的精神体真大。” 凌云志在她旁边坐下,拍了拍北极熊的背,“你怎么这么喜欢躺它身上?它的毛硬硬的,一点都不软。” 闺蜜没理她,已经翻了个身把脸埋进了白色的毛里。 凌云志坐着环顾了一圈,目光落在不远处一只精神体上。 那是一只鬃狼,体态修长,长腿和细窄的身形看着像是被拉长了的狐狸。 她忍不住伸手偷偷摸了一下鬃狼的尾巴尖,鬃狼回过头来看她,耳朵转了转,然后不紧不慢地走到了一旁。 凌云志顺着它的方向看过去,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一个穿黑衣服的女人,站在草坪边缘,那只鬃狼正是她的精神体。 女人注意到她的目光,朝她笑了笑,主动走上前伸出了手,“你是……孟柚?大名人!我看过你的电视剧,很好看。” 这就是作为名人的坏处。 凌云志在心里叹了口气,面上还是笑了笑,握了握对方的手,“你好你好,电视剧那都是导演和演员的功劳。” 女人和她寒暄了几句,语气温和而自然,然后转身回了室内。 凌云志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侧门口,收回目光,“我觉得她好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闺蜜还躺在北极熊上,闭着眼懒洋洋地说:“是不是同行呀?” “那是新上任的文体大臣。”一道声音从旁边传来。 凌云志抬头望去,傅影帝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几步之外,脚边跟着他的雪豹。 他缓缓走过来,“之前的峰会上你应该见过她吧?” 凌云志愣了一下,“难怪这么眼熟。” 雪豹从傅影帝脚边踱步上前,走到北极熊面前停下,歪了歪脑袋,北极熊抬起琥珀色的眼睛看了它一眼,又垂下了。 傅影帝站在凌云志身边,踌躇着像是有什么话要说。 闺蜜从北极熊身上坐起来,看了看两人,又看了看雪豹和北极熊,识趣站起身走到了一旁。 傅影帝望着凌云志,目光在星光下带着几分刻意的深情,“柚子,你知道吗?其实当我拿到那束捧花的时候,我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 凌云志双手插在口袋里,“你喜欢我有什么用?我又不喜欢你。” 傅影帝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像是早有预料,“柚子,我知道你的野心。当初你拒绝婚约,我尊重你的选择。但现在时机不同,我提议我们强强联手。” 他顿了顿,声音冷静,“联姻就是我们合作的纽带。结盟之后,我们能够扫清大量阻碍,各自抵达想要的位置。选择权交到你的手上,你可以仔细斟酌利弊。” 凌云志直接笑了一声,“小江已经和你小叔联姻了,鸡蛋不能同时放在一个篮子里。我如果要联姻,凭什么再和你们家族联姻?” 傅影帝的脸色僵了僵,声音低了几分,“刚才我只谈利弊,或许太过冰冷直白……我们那些年少的时光,我到现在依旧回味,我很后悔当初的分手。” “省省吧你。”凌云志看着他,语气没有半分松动,“你打动不了我。” 说完她转身就走。 傅影帝正要上前,迎面看到孟父从侧门走了出来,他只好停住脚步,简单打了声招呼,“孟叔叔。” 闺蜜也走过来喊了一声“孟叔叔”。 傅影帝打过招呼之后,尴尬转身回了宴会厅。 孟父微笑点头,看着傅影帝的背影走远,才转向凌云志和闺蜜,语气带着几分警觉,“刚才的话我都听到了。像你们这样年轻的小姑娘,可千万不要被男人花言巧语骗了,小傅终究是个商人,不管做什么事都权衡利弊。” 凌云志都快被气笑了,“爸,但这不是你们想联姻的吗?当时初中暑假我想开双眼皮的时候你们还起哄呢。” 孟父愣了一下,语气带着几分懊恼,“那时候我哪知道会是现在这样子,再说了,当时是你自己想开双眼皮……” 凌云志摆摆手,“行了行了,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吗,我可看不上他。” 说着便挽上闺蜜的手臂,转身朝宴会厅走回去。 回到宴会厅里,灯火通明,舞池里依然有人在旋转。 凌云志的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圈,落在不远处,那个穿黑衣服的女人正在和另一个人交谈。 凌云志偏头看向闺蜜,“文体大臣……我恰好又搞娱乐,又搞体育,这不是巧合吗?” 她顿了顿,目光若有所思,“你觉得,未来有一天我能当上文体大臣吗?” 闺蜜轻笑了一声,“柚子,文体大臣是管理者,又不是看一个人能掌握多少运动和多少艺术门类。” 凌云志的目光越过闺蜜的肩头,落在不远处的傅上将和孟大哥身上。 作者有话说: 大概还有一两章就完了 第231章【VIP】 第231章 星际孟柚19 星际豪门娱 射击馆 靶纸中心的弹孔一个挨着一个, 凌云志放下手臂摘下护目镜,呼出一口长气。 她回到休息区拿起终端,才发现屏幕上有好多条未读信息和好几个未接来电。 凌云志点开简单查看了一下,分别是江伴珂和孟母发来的消息, 监狱那边传来消息, 孟三哥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了, 恐怕撑不了多久了。 凌云志驱车赶回孟家别墅。 推开客厅门的时候,孟母正坐在沙发上哭泣,孟父坐在她旁边, 一只手揽着她的肩, 眼眶也是红的, 嘴唇紧抿着。 孟大哥站在一旁, 肩膀微微绷着,脸上流露出几分平日里少见的脆弱。 江伴珂坐在孟母身边,眼眶也红了, 傅上将站在江伴珂身后, 一只手轻轻搭在她的肩上。 没过多久,孟三哥的葬礼如期举行。 葬礼过后的一个月,孟母给凌云志发信息说是要给孟三哥举行超度仪式, 还给她发来一个地址。 凌云志顺着导航开车来到一个山脚下,远远就看到孟母孟父还有江伴珂已经等在停车场了。 孟母怀里捧着孟三哥的骨灰盒, 用一块深色的布裹着,看到她从车子上下来, 便招呼她一起上山。 山路两旁的树木遮天蔽日,光线从叶缝里漏下来,在地上碎成一片一片的光斑。 孟母走在最前面,一边走一边念叨, “这个大师很灵的,我辗转打听了好几个人才找到的。” 凌云志跟在后面,心里默默想,大师估计就是专赚你们这种有钱人钱的。 山腰处有一座道馆。 一位穿着灰色道袍的大师早已在馆中等候,精神体是一只仙鹤。 大师引着几人走进旁边一间屋子。 屋子的地面中央画着一个巨大的图案,像是一个法阵,四角点着烛火。 凌云志眯起眼看着那个图案。 江伴珂直接问出了口,“大师,这地上的是什么法阵?” 大师将骨灰盒小心翼翼地放到法阵中央,语气缓慢,“孟三公子业障深重,因果并未了结。他心中执念不除,魂魄便不得安宁。这一阵法是折中之道,骨灰置于阵心,构筑一方幻域。幻境之中,过往种种可以重现,让他在其中完成心中未了的念想。等到执念消散、心事圆满,怨气自然消解。” 凌云志和江伴珂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几分怀疑。 大师似乎也看出了她们的怀疑,微微笑了一下,从袖中取出一面巴掌大的铜镜,“这面镜子里可以看到孟三公子的幻境。” 孟母和孟父立刻凑了过去,江伴珂和凌云志迟疑了一下,也走上前。 镜面上浮现出画面,镜面渐渐清晰,稚嫩的孟三哥出现在画面里。 他站在福利院破旧的铁门前,小小的身影在灰扑扑的院墙前显得格外单薄,扒着铁门的栏杆,望了望灰蒙蒙的天空。 孟三哥自言自语道:“原来我生活在一本小说里……” 他抬起头,望向院子另一个方向,那里站着一个男孩,穿着干净的校服,手里捧着本书,周围几个孩子围着他叽叽喳喳说笑着。 孟三哥盯着那个男孩看了几秒,低下头,“我只是福利院里用来衬托他的炮灰男配。” 画面一转,长大了一些的孟三哥站在剧组面试的走廊里,他靠着墙壁,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试镜通知单,“这个角色是主角的,算了,我还是躺平吧。” 画面又切,他低头看着自己手里那份印着“男二号”的剧本,翻了翻,又翻了翻,声音带着困惑,“原本属于主角的角色……怎么变成我的了?” 接下来是一段快速切换的画面。 他被一个红色短发的男子握住双手,他喃喃自语道:“我成了孟家流落在外的小儿子?还有……” 他抬头望向桌边那些微笑的面孔,声音带着难以置信,“一个上将哥哥,一个霸总小舅,还有富豪榜前列的父亲和小姨……我居然成了同时两个豪门的团宠?” 画面最后定格在孟三哥坐在宴会厅正中央,周围所有人都在朝他微笑举杯。 凌云志:…… 孟父和孟母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看上去感动至极。 凌云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感。 尤其在这个世界是一个团宠的世界的前提下,孟三哥死后在幻境中成为了一个新的团宠,就非常……诡异。 下山的时候,孟母和孟父走在前面,一边擦着眼泪一边低声道:“老三总算能够安息了。” 江伴珂忍不住快走两步追上孟母,“妈,你是怎么想到找这个大师做这种超度的?” 孟母偏头看了她一眼,“是柚子啊。几年前她提过,说老三喜欢看穿越小说穿越电视剧,想搭个影棚请演员,让老三临死之前亲身体验一回。当时老三身体太差了,我们不是没答应吗?” 她顿了顿,“前两天我突然又想到了这件事,所以就找了这位大师,给老三一场美梦,让他圆满。” 呃,凌云志心里五味杂陈,当初这个提议只是想报复孟老三。 孟父在旁边点了点头,语气带着几分感慨,“这位大师果真是法力高超。” 凌云志和江伴珂走在后面,对视了一眼,一时无言,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从山上下来之后,车子径直开往了墓地。 到了墓地,孟父走在前头,孟母跟在他身后。 孟三哥的墓碑刻着他的名字和生卒年月,照片里的他笑得张扬。 旁边紧挨着的是孟二哥的墓碑,照片里狐狸眼的男青年嘴角带着一抹漫不经心的笑意。 孟父蹲下来,接过孟母手里的骨灰坛,小心翼翼放入墓穴中。 孟母把白色的菊花放在碑前,手指轻轻拂过孟三哥照片上那张笑脸,眼眶红了。 孟父在孟二哥的碑前站了一会儿,伸手拍了拍碑沿,“你们兄弟活着不能同心,死后便相邻相伴。希望你们放下过往的芥蒂,在黄泉路上彼此照应,不要再相互争执,安心安息。” 凌云志在心里发出了一声无语的笑声。 她接过一炷香,先朝孟三哥的墓碑弯了弯腰,然后把香插进香炉里,又在一旁孟二哥的墓碑前弯了弯腰,把第二炷香插进去。 江伴珂也上了香。 烧完纸钱之后,孟母最后看了一眼那两个并排的墓碑,抬手擦了擦眼角,转身朝停车场走去。 回去的路上沉默无言。 回到家之后,王妈和孙妈已经准备好了晚饭。 但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气氛却冷冷清清的。 江伴珂放下筷子,“爸,妈,我有一件事情要宣布。” 孟父孟母停下了筷子,都望向她,凌云志也抬起头来。 江伴珂的手轻轻放在小腹上,嘴角微微弯了一下,“我怀孕了,已经三个月了。” 孟母先是一愣,随即放下筷子捂住了嘴,“真的?小江,你……三个月了?怎么现在才说?” 孟父也放下了筷子,嘴角浮起笑意,“好,好啊……这是好事,大喜事。” 江伴珂微微低下头,“我也是前几天才刚知道的。” 凌云志笑道:“恭喜啊小江。” 孟母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她的手臂,“怀孕了可得多注意,以后少熬夜,工作别太拼……” 江伴珂点点头。 餐桌上的氛围顿时松弛了许多。 …… …… 一个月后 凌云志在外地参加比赛,酒店房间里,她盘腿坐在床上,面前摊着一堆果冻和玉米棒等零食。 刷着社交账号,撕开一个果冻的封口,正准备往嘴里送,屏幕上跳出来江伴珂的名字。 凌云志把果冻叼在嘴里,接通了电话,“小江?有什么事吗?” 江伴珂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带着明显的烦躁和不安,“柚子,你有没有听说最近有关我们集团的传闻?” “什么传闻?”凌云志含糊问了一句。 “听说爸可能要把集团卖掉。” 凌云志嘴里嚼果冻的动作顿了一下,“你听谁说的?” “是刘姐告诉我的。”江伴珂的声音带着压抑的焦躁,“爸想卖掉集团之后退休养老,但卖掉了集团后,刘姐可能面临失业,所以她私下来找我打听情况。” 刘姐是孟父多年的心腹,跟在孟父身边少说也有十几年了。 凌云志听到这里,忍不住皱眉,“刘姐来问你?她大概以为你作为集团负责人会知情吧?结果你也不知道。” 江伴珂在那头沉默了几秒,声音低了几分,“……我确实不知道。” 凌云志没有接话,“所有部门全卖掉吗?” “听说娱乐部门会被保留。”江伴珂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失落和困惑,“柚子,我不知道我哪里干得不够好……爸为什么要卖掉集团?” 凌云志想了想,“你先别多想,直接和爸谈谈吧,让他在交易的时候尽量保留你的职位。” 江伴珂说了句“我知道了”,语气听上去充满了不安和焦虑。 挂断了电话后,凌云志把终端丢到一边,骂了一句,混蛋。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32章(完) 第232章 星际孟柚20(完) 完 第二天, 江伴珂来到公司。 刚出电梯就撞上了刘姐,刘姐虽然今年60多了,但依旧神采奕奕。 她快步跟了上来,压低声音, “江总, 我打听过了, 听说是沈氏集团有意向收购。” 江伴珂脚步顿了一下,侧头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她顿了顿, “我爸出差回来了没有?” 刘姐说:“我听助理说, 下午才回来。” 江伴珂没再说什么, 推门走进了办公室, 门在身后轻轻合上。 …… …… 另一边 凌云志从外地比赛回来,刚落地就直接赶去了公司开会,商议新剧的版权事宜。 下一部电视剧她打算拍摄夏洛特的侦探故事。 五年前那部魔改得一塌糊涂的电视剧她到现在还记得清楚, 如今那部漫画的影视改编权已经到期了, 版权重新回到了漫画作者手里。 她一早就让人去联系了漫画作者,洽谈购买版权的事宜。 下午开完会,凌云志驱车去了孟氏集团。 她径直上了顶层, 孟父的助理迎了上来,“柚总, 董事长和江总正在里面谈事。” 凌云志点点头,“行, 我知道了。”,她直接推开了孟父办公室的门。 门一开,里面的声音骤然停了下来。 孟父站在办公桌前,江伴珂坐在对面的椅子上, 两人的表情都有些紧绷。 凌云志反手把门关上,走到沙发边坐了下来,语气平淡,“爸,你们在谈什么呢?” 孟父和江伴珂都不说话。 凌云志说:“爸,我听说你打算把集团卖掉。” 孟父的脸色有些难看,“你也知道这个消息?你也是来劝我的?” “我对继承集团又没兴趣,为什么要劝你?”凌云志靠在沙发里,“不过作为这个家的一份子,我自然也要参与这件事。” 江伴珂转过头看她,声音带着几分急切,“柚子,你真的眼睁睁看着爸把集团卖出去吗?” 孟父的脸色缓和了些,转向江伴珂,语气放软了几分,“娱乐部我打算保留。你以前就当明星,以后继续当明星,不是挺好的吗?” 江伴珂气得跺了一下脚,“爸,不是这个问题!” 孟父摆摆手,“你年纪轻轻又是影后,到时候想拍什么戏就拍什么戏,想签什么演员就签什么演员,多自在。” 凌云志接了一句,“对啊,小江,这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江伴珂的脸色更难看了,“柚子,怎么连你也要这样说?” 孟父连忙绕到江伴珂身边,弯着腰又是拍肩又是安抚,“好了好了,好女儿,你别生气了。你可别忘了,你肚子里还有我的小外孙呢,消消气消消气!” 他轻轻扶着江伴珂的肩膀将她按回椅子里,又叹了口气,“生意本就有起落。集团卖掉不代表我们败了,只是把庞大的产业变现。巨额资金到手,再也不用处理各种纠纷,也不用成天防备这个算计那个。我年纪也大了,折腾不动这些生意纷争了。” 他直起身,目光不由自主落在窗外,“等这件事尘埃落定,我打算带着你母亲出去好好走走,补上一场迟来的蜜月。年轻时候我一心扑在事业上,亏欠她太多,现在也该腾出时间好好陪伴她了。” 他顿了顿,又弯下腰,手掌轻轻覆在江伴珂微微隆起的小腹上,“小江,更何况,你现在也不一样了,怀了孩子,更应该放下重担、好好休息,安安稳稳把孩子生下来。人这一生,权力、名声都是身外之物。安稳日子和平安顺遂的家人才是最实在的福气。” 江伴珂低头看着覆在自己小腹上的那只手,又抬头看了看孟父鬓角那些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的白发,嘴唇动了动。 她最终没有说话,只是垂下眼,沉默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 …… 一年之后,集团谈妥以586亿的价格谈妥。 中层和技术骨干全部留任,江伴珂退出管理层,由集团的老员工刘姐出任新任ceo。 …… …… 四年后 奥运会上,凌云志站在决赛靶位前,举枪、瞄准、扣动扳机。 她放下手臂,摘下护目镜,听着场馆里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领奖台上,凌云志低头看了一眼那枚金色的圆牌。 奥运冠军的身份成为她的跳板,进入体育部任职,成为了青年体育部的副部长。 孟家别墅里,灯火通明。 今晚是江伴珂和凌云志的三十岁生日宴会。 宾客们端着酒杯穿梭其间,衣香鬓影,笑语不断。 江伴珂站在人群中央,她的事业轨迹也颇为传奇。 曾在事业巅峰选择继承家业,淡出了大众视野,六年后复出,凭借一部电影拿下影后,迎来了又一轮事业高峰。 傅上将站在她身旁,偶尔低头在她耳边说句什么。 凌云志端着一杯香槟走过来,朝江伴珂伸出手,“恭喜啊,影后。” 江伴珂握住她的手,笑了笑,“也恭喜你,副部长。” 两人相视一笑。 傅影帝也端着酒杯凑了上来攀谈,脸上的笑容比从前客气了许多。 凌云志朝他微微一笑,没有多说什么。 叶盈端着一杯果汁走过来,她如今已经是演艺圈里德高望重的前辈,状态松弛而自在,“没想到你真是年轻有为,假以时日,前途不可估量。” 凌云志笑了笑,“叶老师过奖了。” 就在这时候,几个服务员推着一座巨大的蛋糕缓缓进入宴会厅,三层奶油裱花,顶层插着两只数字蜡烛。 灯光调暗了一度,暖黄的烛光在蛋糕顶端摇曳着,宾客们纷纷围了过去,自动让开一圈空地。 “许个愿吧!”不知道谁喊了一声,众人跟着附和。 凌云志双手合十闭眼,几秒后睁开,轻轻吹灭了自己那半边的蜡烛。 众人的掌声和欢呼声在耳边响成一片。 作者有话说: 完结了,感谢看到这里的读者朋友们,下一本古代悬疑文《狐妖》,感兴趣的请点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