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攻城

作品:《死遁后前夫竟成我师尊》

    两门之间,刀剑横生,剑尖与刀尖之间仅容一人通过。

    对于妖族来说,还是小菜一碟。

    “再收窄一点,启动剑阵,剑身淬毒。”

    “殿下……”副将欲言又止,旋即被萧郎秋沉声打断:“按我说的做。”

    “你最好能活着。”阚霜亦出言劝阻。

    “怎么,担心我呢。”头一遭从敌人嘴里听到这话,萧郎秋觉得挺稀奇的。

    “不是,你死了没法换城池。”

    也好,起码证明他有价值,性命无虞。

    “我先来给你打个样。”萧郎秋牵起缰绳,掉头走到剑阵前。

    屏气凝神后,四周的风霎时静止,剑阵转动的嗡鸣声逐渐在他耳畔放大。

    黄沙止息之时,他猛然睁开眼,于缝隙间驱驰,宛若一道轻盈的风,连沙粒都不曾惊动。

    “该你——”话音未落,阚霜便冲了出去:“不过如此。”

    飘飞的衣摆尚未垂落,须臾又被狂风推了回来。

    萧郎秋压根没看清她是如何过阵的,亦不知她几时回到了自己跟前。

    忽然,阚霜瞳孔骤缩,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你下毒?”

    “我不是告诉你上面淬毒了吗?”萧郎秋一脸无辜。

    “不可能,我没碰到。”身下的狼比她先栽下去。

    扶住她东倒西歪的身子,萧郎秋轻声笑道:“不是所有毒都通过伤口传播的。”

    狼的嗅觉比人灵敏得多,难道……

    拳头还没打到那人脸上,阚霜便阖眼睡去。

    ·

    风雪中,一只幼狼踽踽独行,后腿一瘸一拐,留下一串触目惊心的红爪印。

    她不小心中了人类的捕兽夹,好不容易逃出生天,此刻却因失血过多,渐渐体力不支。

    后腿的伤口皮开肉绽、深可见骨,寒风一吹,她真真切切体会到了什么叫冷意直往骨头缝里钻。

    阚霜不得不停下来,舔着伤处的血迹,好叫舌头送去些温暖。

    可冷风会重新麻木伤口,连皮带毛结上一层冰渣。

    蜷缩紧小小的身子,她实在太累了,想睡一会儿再赶路。

    雪粒被朔风磋磨得簌簌作响,黑暗笼罩视野之际,一双战靴寒光锃亮,却向她走来。

    “肃之,你怎么捡了条狗回来。”

    “胡说,明明是狼。”

    阚霜是被二人的议论声吵醒的。

    四肢渐渐回暖,她伸了伸懒腰,眯眼打量着周遭的环境。

    屋子里很暖,中央放着个火盆,两个士兵正围着火盆取暖,大肆争论她是狼还是狗。

    身下是柔软的床褥,她正躺在其中一个人的床上。

    阚霜动了动身子,想从床上爬起来,却不小心牵到了伤口:“呜……”

    “看,你说人家是狗,人家不乐意了。”一位青年朝她走来,还不忘调侃同僚。

    “就是狗,谁家狼的眼睛又大又圆。”

    青年没再反驳同僚,蹲下身子与她平视:“小家伙,你好点了吗?”

    耷拉的尖耳朵顿时竖起,阚霜将脑袋埋进身子里,只露出一双眼睛警惕他。

    青年剑眉星目,面如冠玉,唯独眼角有道疤,像是新伤初愈,白璧微瑕。

    “我现在要给你换药,你要是同意呢,就叫一声。”

    看着他手里的药瓶,阚霜决定信他一次:“嗷呜——”

    “你看,我早说是狼!”青年忽然猛拍同僚大腿。

    “行啊,肃之,敢把野狼捡回来,真出息。”同僚倒吸一口凉气,朝他竖起大拇指。

    “我可是营里最好的犬师,不会让它伤人的。”

    可恶的人类,竟敢将她当狗。等她伤好了,一口一个吃掉。

    金疮药的味道倏尔弥漫,她的后腿蓦地一凉。青年替她缠好绷带,还在伤处打了个蝴蝶结。

    好丑,会影响她走路的吧。

    “从今日起,你就在此处养伤,什么时候能跑能跳了,我再放你回家。”

    此后,阚霜就被青年养了起来,每天吃喝不愁,还有人伺候伤口。

    营里的人听说青年捡了只狼回来,纷纷拿着肉串来孝敬她,就差将她当吉祥物供起来。

    “肃之,这狼能训不?”同僚嗑着瓜子,忽然神秘兮兮道。

    “不能,狼训完就成狗了。我是犬师,只训狗,不训狼。”

    “打仗的时候,管它是狼是狗,好用就成。”

    “我们已经被困在这里了,你还想让它不自由?”

    青年明白同僚的意思,最近两族摩擦愈多,隐隐有开战的趋势。

    他作为犬师,能为军队训练出能力卓越的军犬,当然是极大的助力。

    但是狼与狗不一样,它们生来便是草原霸主,合该自由自在驰骋。

    青年摸了摸她的脑袋,眼底的哀戚一闪而过,比衰草零落的荒原更加苍凉。

    ·

    城墙外结了层薄冰,月光恍如碎银,顺着冰面滚下,零落成满地铁蒺藜。

    两里外,敌营的灯火穿透夜雾,仿佛一双双兽目,蛰伏暗处虎视眈眈。

    火光在黑夜中爆燃,又被寒风吹得东倒西歪,恰如守夜者的眼皮,困得直打架。

    青年抱着阚霜,强打精神蹲在城门后头,生怕错过外头的动静。

    看着这一人一狼,同僚不禁哑然失笑:“肃之,你咋到哪都带着它,宝贝得跟你老婆似的。”

    自从他捡了这狼,那叫一个形影不离:训练带着,吃饭喂着,睡觉抱着。

    “啊?不是我要带,是它自己跟上来的。”青年不好意思地挠着头。

    这狼太聪明了,会跟在他身后跑圈,跳上桌案抢他碗里的肉,偷偷爬上床抢他的被子。

    平时也就罢了,今天守城它也跟。他拗不过,又怕狼有危险,只能将它护在怀里。

    阚霜嗷嗷叫了两声,对青年的话表示肯定。军队的生活太无聊,她平日跟着纯粹是找乐子。

    但今日不同,她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硝烟味,担心这人出事,屁颠屁颠跟到了城门。

    “你守城它也跟,这狼挺忠心的呀,还听得懂人话。哎,你真的不考虑——”

    一声轰鸣在空中爆裂,城墙肉眼可见地颤动起来,沙石扑簌簌掉了满地。

    青年下意识捂住阚霜的耳朵,但她仍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得浑身觳觫。

    狼族听觉敏锐,这种程度的声响,能把她的脑瓜子震得意识空白。

    阚霜有点后悔跟来了,现在他没事,她先有事了。

    滚滚热浪隔着城墙袭来,霎时席卷四肢百骸,在她体内横冲直撞。

    浑身血液倏尔被点燃,叫嚣着冲破躯体的限制。

    惊惧会让她陷入警戒与狂躁,一旦她意识不稳,妖力随时有失控的风险。

    青年的手很冷,像是古玉贴上了她的耳朵。掌纹

    仿若玉上裂痕,她能清晰地感受到每一道走向。

    她的耳朵越来越烫,只能拼命贴近那人掌心仅存的寒凉。

    他的怀里很安全,他让她好舒服。

    两颗不同的心脏在狂跳,渐渐与城墙同频共振。

    轰炸不知道持续了多久,阚霜甚至能听到城墙沉重的叹息。

    一位传令兵方从城墙上下来,便风尘仆仆朝青年赶来:“头儿说让你的狗跑一趟。”

    青年神情凝重,讷讷地应了声。

    若计划顺利进行,最多半刻钟敌军就应停火。现在敌营并无动乱,他们派去的人可能折里面了。

    “你想去吗?”青年摇了摇她的爪子,脸被月光照得刷白。

    他救她是有私心的。那天,他埋葬完牺牲的军犬没多久,就碰到她躺在雪地里,浑身浴血。

    许是苍天开眼,怜他丧犬之痛,将她送到了他的身边。

    她命大,恰巧碰到了他;他福厚,因她通晓人性。

    他动过训练她的心思,还龌龊地不肯承认。她太聪明,太自由,他如何能亲手将她送进牢笼。

    阚霜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直接从他怀里跳了出来,迈着轻巧的步子朝敌营奔去。

    她只是觉得很吵,如果这样能让他们安静下来,何乐而不为。

    “哎?你没闻他的物件。”青年甩着一块破布,试图唤回她的身影。

    有气味佐证,确实能提高她找东西的效率,但她不想被当狗使。

    营里出了卧底,毕竟是个大消息。阚霜耳听八方,没在找卧底这事上花太多时间。

    可怜那人横在草堆里,浑身没一块好皮,屠宰摊上的猪肉都比他体面。

    她本该大快朵颐,但不知为什么,看见这堆烂肉直犯恶心。这里的阴气太重,竟能让她感到不适。

    扒拉出一个竹筒后,阚霜不欲久留,旋身消失在暮色中。

    少顷,敌营粮仓失火,损失惨重,不得不停止攻城。我方乘胜追击,打了个漂亮的反击战。

    满城百姓无不称赞他们的神勇,歌颂他们的恩德。阚霜也成了其中一员。

    老妪拿着滋滋冒气的烤羊腿,就要往他们的锅里添:“老身刚做的,你们趁热吃。”

    妇人咬着针线,上手朝他扒拉:“军爷,你这护腕破了,需要我给你补补不?”

    女孩捧着一块巴掌大小的羊皮,上面赫然画着他们英勇抗敌的英姿:“谢谢大哥哥,送给你们。”

    阚霜看着两方人马来回推拉,不满地嗷呜了一声:她才是最大功臣,不能让百姓感谢错了人。

    青年将她抱到自己身边,拿筷子指了指地上崭新的饭碗:“不会忘了你的,小祖宗。”

    瓷碗在火光下熠熠生辉,衬得碗里的羊肉愈发鲜嫩肥美。

    阚霜看了看地上的碗,又看了看他手里的碗。

    一模一样,这下应该是把她当人了。就是小了点,装不下太多东西,吃两口就没了。

    她正腹诽,舌头果然刮到了碗壁。

    小气,太小气了。

    一怒之下,阚霜纵身跃到青年腿上,抬起爪子就要去够他的碗。

    “你都有碗了,还抢我的!”拼命护住自己的饭碗,青年气急败坏。

    她已经很尊重人类的规矩了,没有直接凑到锅里吃。这人实在有点不识抬举。

    一人一狼角逐之际,同僚小跑至他跟前:“西京危急,即日回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