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十三章
作品:《强嫁糙汉后》 事态虽然就此平息了,但是闹事之人所说的话,却深入到了民众的心里。
云秀发现,来她摊位上买东西的人明显变少了很多。
而且,总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众人对她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因为赚到了钱,所以云秀为了让云策尽早接受到教育,把他送到了私塾里。
顺带着也就当是现代的托儿所,在她跟许崇山都忙的时候,有人帮忙照顾一下,而且还可以让他不受欺负,多些玩伴。
结果等云策上完学回来,一脸的不高兴。云秀发现他的书也变得脏污不堪。
“云策,告诉姐姐,在学堂里发生什么了?”
俗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云秀被质疑是妖怪这件事,短短一时,便引起了众多人的恐慌。
而云策作为云秀的亲弟弟,自然就成为了被欺负和嫌弃的对象。
“他们说姐姐是妖怪。”云策道。
对于云策来说,姐姐云秀是妖怪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反倒这样的与众不同让他觉得更为自豪。
那些欺负他、嘲笑他的人,只是在嫉妒他。
因为只有他的姐姐有神奇的力量,可以让他从聋子变成能听见声音的人。
小孩的思想千奇百怪,但云秀作为一个成年人,只能想到的是,云策被欺负了。
“那这几天你就跟姐姐在家,好不好?”她最不想的就是让云策受到伤害。
本来像云策这个年纪的小孩去上学,其实是有点早的。但是现在大家都是从小开始启蒙,而且那些名门贵族也都是很小就开始上课,所以云秀才送他去的。
“但是我们在家也要好好学习,知道了吗?”云秀道。
云秀没想到的是,谣言竟然愈演愈烈。
就连薛崇山都受到了影响。
他本来是给酒楼供货的固定猎户,但是由于谣传云秀是妖怪,所以连带他的猎物竟然也被拒收了。别人都担心吃了他打的猎物,会成为妖怪报复的对象。
这种无稽之谈竟然也有人信。
薛崇山只得把带出去的猎物便宜卖给市场上的其他人。
而最受影响的当属云秀。
她当初卖出助听器之后,断断续续又收获到一些感恩值,只是到现在也没有凑够十分。
现在压根没人买,甚至还有人来退。
云秀气急了,本想说如果退了一次,以后就再也不能购买。但是她一想到自己本身只是为了做贡献,完成任务,便忍住了。
她的生意一落千丈,给老乞丐交租住房屋的银钱也赚不到了。
“不行,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云秀不忿道。
她不解问道:“这悬壶阁到底是什么来历?为什么他们家的人一出来说话,就那么多人会信呀?”
薛崇山:“这是在此地已经有很多年历史的老医馆了。而且你在这街上看到的大部分医馆,其实都是他们家的。”
“所以说,悬壶阁是总店,别的是分店喽。”云秀这才了然。
按照这样的话,基本上没有人敢跟他们抗衡,一旦生了重病,还不得去医馆找人?她只会做助听器,得罪她的代价,可比得罪悬壶阁小多了。
可是这样下去,云策不上学是可以的,薛崇山的生计都被她给影响了。
“这城里就没有人能治治他们吗?”
云秀十分不服气:“他这么对我,我绝对不会就这样认输的。”
她想了一个主意,既然对方都把她逼到了这个地步,那么她就干脆直截了当地在他们门口跟他们打对垒。
“薛大哥,我要是想在他们医馆门口摆摊的话,有没有什么办法?”医馆门口那条街是不让摆摊的,除非云秀能在附近租个铺面。
但是那条街上的生意好,而且基本上都是老店了,想要租也得有人转租才行。再加上云秀又没有那么多钱,人家不可能只给她租个几天。
薛崇山见云秀已经下定了决心,并且兴致勃勃,于是便告诉她,医馆对面那家店的李老板儿子之前送货的时候出过一些事,双腿残疾了。
云秀当初帮助老乞丐的时候,曾经做过一个轮椅。在老乞丐腿伤治好了之后,便没有了用处。薛崇山觉得这个东西或许可以送给那位李公子,这样的话,他就可以正常出行了。
这倒是个好主意。
云秀说干就干。
不过她这次受到了启发,除了做轮椅,还做了眼镜、拐杖等对其他人都有帮助的东西。
而这趟交易也十分顺利。云秀把轮椅拿出来给李老板试用后,便达成了协议。
云秀便开始大张旗鼓地在医馆的对面摆摊了。
虽然之前有人说她的东西会害死人,可是这也有一段时间了,仍然用着她东西的人依旧活得好好的,于是便有些人开始质疑之前的说法了。
再加上云秀这次摊位上又有了新的东西,对于一些年老、无法视物的人来说,是一个好帮手。
而且还有那些读书的,也都是些有学问的人,更不会因为三言两语就轻信了他人。
李家是做的成衣铺,跟悬壶阁差不多,城中大多数的布庄和铺子都是他家的,更不会因为忌惮悬壶阁而拒绝云秀的要求。
相反,李公子对云秀的东西都特别感兴趣,也十分乐意能帮她更多的忙。
不过云秀已经是成婚的女子,不应与外男交往过密,有些事便只能拜托薛崇山帮她完成。
比如跟李公子的交涉,基本上都是云秀跟薛崇山提前在家里商量好,然后再由薛崇山过去跟李公子洽谈的。
“李公子今天有说什么吗?”云秀看见薛崇山回来,便问道。
前几日,李公子给云秀提议,想让云秀做两个大一点的泥人,然后将自家的衣服套在泥人身上。
云秀一点就通,这不就是现代里面的模特吗?
这确实不错,她的泥人如果上色合适的话,属于双方共赢。
若是有城中貌美的女子将其购入,她便可以制作一些小泥人卖给仰慕之人。
李公子年少时也算是个纨绔子弟,在城里的烟柳之地结识了不少貌美女子。
因为腿伤,他之后有些自卑,便逐渐断了那些心思。
浪子回头金不换,云
秀可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让李夫人失去自己的相公。所以她决定让薛崇山去打探一番,看能不能跟春楼里的女子做一下交易。
卖出去的泥人,他们可以分成。这样的话,对于这些女子来说,也有了一份收入,还不用受皮肉之苦。
薛崇山:“他说这个眼镜,有些人戴着很不习惯。”
云秀其实也有想过要不要做一些隐形眼镜,但是总觉得这种东西对于古代人来说有些太超前了,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们可能并不愿意往眼睛里面塞东西。
再加上她之前做个助听器就被众人认为是妖怪,更别说这种可以放在眼睛里面的东西了。
不过得益于李公子和春楼里女子们的帮助,云秀的生意又逐渐变好了起来。
她的顾客越来越多,赚的钱也越来越多。因为每天都要从村里跑到城里,实在太过辛苦,所以云秀决定直接在城里买一所房子。
这是因为薛崇山之前是做猎户的,一旦到了城里,那么他就彻底没了作用了。
云秀十分犹豫纠结,当初薛崇山是救她于水火之中的人,现在她发达了,难道就要抛弃薛崇山吗?
可是如果她不跟薛崇山分开的话,那么薛崇山这样的一个大男人会情愿让她养着吗?
她想来想去,也想不到一个合适的解法。
索性直接把这个问题抛给了薛崇山,既然大家在一起待了这么久,想必之间是有一些真诚所在的。
“薛大哥,你怎么看?”
薛崇山从一开始就知道云秀绝不是池中物。就凭她这种胆大的性子,便不可能永永远远地待在这个小山村里。
而且他虽然平时不爱说话,一声不响。但是像他这个年纪的男子,心中还是有志向所在的。
他曾经参过军,本来一身武艺便是在军中习得的,自然如果能继续为朝廷效力是最好的。
云秀的出现,无疑是推了他一把,让他继续往前走。
他曾经跳下水救云秀的这个行为,冥冥之中也是救了自己。
“我可以去城里当一个镖师。”薛崇山一瞬间就想到了自己的可去之处。
他现在想要进军营肯定不行,但是如果只是当个镖师的话,以他的功夫自然不在话下。
唯一让他担忧的是,走镖是需要离开城里一段时间的。现在云秀身边就已经出现了像李公子这样的人物。
说他不嫉妒是假的。
可是云秀一直做的都很好,每一次跟李公子谈话什么的,都是由薛崇山代劳的。
就算真的需要她跟李公子交谈,薛崇山也必定在旁边作陪。
云秀心里没有鬼,但是李公子的眼神一直在云秀身上。
像云秀这样的人,周身充满璀璨的光,又非常真诚善良,薛崇山自认配不上她。
若他真的离开久了,等回来发现云秀已经被其他人抢走了怎么办?
薛崇山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云秀见他说完之后就发愣的样子,以为这是他迫不得已做出的选择。
“或者你直接来帮我怎么样?毕竟那些泥人也都挺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