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
作品:《清冷剑尊是我前夫》 经过三天勤勤恳恳的搬运工工作,叶蓁把自己的小金库扩充到五十五文。
成功凑整。
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本来算得上是普天同庆的喜事,但叶蓁还是低估了在这个世界生活的成本。
她兴高采烈抱着小荷包站在铁匠铺门口,准备开始赚钱后的放纵大消费,按她以往习惯,发完工资都是先点开购物软件买些时尚小垃圾,然后激情等待快递大驾光临。
这回倒是要来买点正经生活用品,至少能自己做饭,外面的饭食太贵,而她连火都生不起来。
也没想买好的,只想买点便宜货,再攒点钱买小石头。
昨天晚上她做梦都是躺在五彩斑斓的小石头上睡觉,对小石头的喜欢已经超越了前世最爱的大金条。
但等在铁匠铺问完价格后,叶蓁瞬间变身吝啬又小气的守财奴,小声骂骂咧咧离开。
一把菜刀要80文,铁一两也要三四十文。
买个锅更是天文数字。
天杀的这是要她老叶家的命!
这样怎么买灵石?当搬运工是发不了财的。
她盘算着跳槽。
凭借自己的神力,当个保镖去护镖简直是专业对口,虽然不知道别人有多能打,但她这几天通勤,仔细计算过,她跑路的功夫也是一流,时速达到了惊人的五十公里每小时,比她现代开四轮车速度还快。
而且她底线低,过刀尖舔血的生活可以能屈能伸,实在不行就带着主家一起求饶装死。
可她去打听过,这样的工作需要自备武器,而铁匠铺里最便宜的刀器也要三百文,质量还很差的样子。叶蓁认为,如果那样的刀砍在自己的胳膊上,断的会是它。
只能勉强靠搬运先积攒一些武器费。
可叹这两天的工作机会越来越少,即使她无情掠夺关系户同事的工作量,将他的工资卷到了一文每日,她还是在工作半小时后成功下班了。
从来没工作过这么短的时间,叶蓁第一次热爱打工,怔怔地看着被码放得整整齐齐的货物,浑身和打了兴奋剂一样,一身牛劲,恨不得从早搬到晚。
不用脑子的工作就是好啊,不用处理人际关系的工作就是好啊。
每天搬它十几二十个小时,快点搞些钱。
“小叶……你也别累着自己。”老头给钱时欲言又止,同事一脸无所谓地站在他二舅身后,领着自己孤零零的一文钱,啃着香喷喷的三文一个的肉饼。
工资是他二十倍,叶蓁却只能啃一文两个的干饼,纯干粮,有点类似于压缩饼干,吃一口饼要灌三口水。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
嗓子被磨得有点疼,像吞沙子。
“不累,”她拿随身的自制竹筒装了筒水,家里没灶也没壶,她回家不是喝门口的溪水就是喝屋檐下滴落的雨水,至少公司里水还是从正儿八经的井中舀的,虽然喝起来也很一般,但叶蓁不嫌弃。
她咕噜噜喝完一筒,这才又问他。
“林叔,每天来的船也太少了,今天还有能搬的吗?”
林丙若有所思看着她。
面前的小叶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看不清脸。
虽然看上去瘦瘦弱弱的,但林丙早就见识过她健壮的力气。
哪个普通人一次能扛两三个一人高的,装满货品的沉重木箱?
左肩一个右肩两个,用脑袋偏着夹住。
小叶只差没长出八只手,一次扛八袋,可谓天赋异禀。
他没往修士这方面想,和王婆不同,林丙是见过真修士的,他年轻时在雍州府城做工,主城中就有天地玄黄四级中的地级学府,修士们平日不外出,但某回修士们出府除魔。他得以远远看到身穿白色道服的年轻修士,个个仙风道骨,自带一股出尘风流。
让人望之生畏。
小叶除了力气大,哪有半分修士的影子,说是山野间刚化形的精怪还差不多。
如今人妖两界互通,四处乱跑的精怪也越来越多,不过精怪们大多习性单纯,在他们搬运这行是难得的好苗子,一妖能抵五人用,码头的管事们都爱招小妖,隔壁的罗管事之前就招了几只野猪精,力气大得很。
可惜后面嫌太累跑了,他可得想法子留下小叶,要不然到哪去找这样能干的伙计?
林丙的目光自叶蓁浆洗得发白的布衣上扫过,认真看了今日的船只记录才开口,“没了,今天你们先休息吧。”看着小叶失望的神情,他又补充,“说不定过几天事情就多起来了。”
闻言,他游手好闲的外甥林戊转身就走。
而小叶又从背后拿出了三个竹筒,自然而然从旁边的粗白瓷水壶中倒水,直把三个竹筒都装满,这才离开。
叶蓁没着急回家。
先到江边繁茂的叶丛中扯了几片很大的树叶。
有点像前世荷叶的加大加固版。
把细细的叶杆打成结,一顶自制的伞就做好了。
不过多时,身边的风景从晴空万里变成阴雨绵绵,雷声阵阵。
急促的雨滴打在头顶叶片上,砰砰作响。
可能她家风水不太好,天天下雨,电闪雷鸣,极端天气频发。
叶蓁大开脑洞,对着山林深处大喊,“何方道友在此渡劫?”
山林深处寂静无声,什么都没有发生。
不过这雷也不怎么劈她,光劈门口那堆树,劈得满地柴火。
但今天似乎有些不同。
叶蓁举着破了一半的叶伞,迎着风雨回到家。却在小溪里发现只落汤鸡,正在挣扎着爬出小溪。
那鸡扇扇翅膀试图飞起,似乎是太沉,晃晃悠悠的,下一瞬却猛然撞上紫藤树,然后头一歪,晕了过去。
尾羽长而迤逦,闪着艳色的光。
叶蓁撑着伞,蹲在旁边安静地看了两分钟,确定这只鸡真晕过去了,不会暴起啄她。
立马动作飞快,一把捞起小鸡,闪进了屋内。
天降横财!
小饭馆里一只鸡三十文,她貌似不经意路过好几回,完全舍不得买。
这回碰上守株待鸡了。
手下的触感灼热,虽然刚从水中爬出来,但摸起来像团温的火焰,绒毛深处暖乎乎的。
鸡毛能做
羽绒服吗?
在脑中已经把小鸡做成炸鸡叫花鸡鸡柳里脊肉的叶蓁又看上了它的副产物。
流程应该要割喉放血,烧开水烫鸡毛,开膛破肚,才能吃吧?
按照叶蓁的力道,可以一把把鸡头拧下。
但真要下手就有些为难她。
某种意义上说,叶蓁挺挑食。
做好的肉食吃得很爽,但只要一想到生肉的气味,就总觉得哪里吃不下。
生肉黏黏的,摸上去像橡胶,带着些微血腥味。她能理解这个油煸火炒后会很香,但那种黏腻的触感始终停留在脑海中。
一个动物的灵魂始终盘旋在大地上,挥之不去。
冤魂小鸡崽在此时睁开了眼,和她来了一场意外的对视。
豆大的黑色眼睛熠熠生辉,仿若蕴着五彩的光华。
是甲方要求的五彩斑斓的黑!是只漂亮小鸡。
漂亮小鸡很有斗志。
缓过几秒后,它猛烈挣扎起来,像失控的牛,横冲直撞,但叶蓁也有的是力气与手段,牢牢抓住了鸡腿。
它扭头,直勾勾瞪着叶蓁。
叽里咕噜说了一堆话。
急冲冲,似乎骂得很脏。
咕咕声回荡在空空如也的草屋,叶蓁冷漠地揪着它不放,无动于衷,反正她也听不懂。
见她完全不理睬。
小鸡在掌心一边踩一边踹,宛若踩单车追公交的烂俗偶像剧男主,激动得快要擦出火星。
叶蓁前些天每日都辛辛苦苦钻木取火,半分火苗没看见。
如今被小鸡跳踢踏舞表演一样踹两下,就已经窜出来一团小小的火焰,燃在小鸡的尾羽上,明黄色带着红的光。
眼见着有愈燃愈烈的趋势,半个手掌都被火焰裹住,虽然没察觉到几点热度,叶蓁还是眼疾手快地把小鸡往大雨滂沱的室外一扔。
动作做得潇洒而流畅。
等下变烤火鸡,谁赔她?
终于挣脱那个怪女人的控制,栖梧甚至来不及多加思索,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快逃。
这里有问题。
灵力都被削减,就算是渡劫之地也做不到如此地步。
堂堂一个金丹期妖修,居然能被一个普通村姑抓了,还在耳边报了一连串菜名,简直是奇耻大辱。
它一定会报仇的,栖梧扭过身子,试图记住那女人的脸,过段时间它就叫人来把这座山都平了。
“……咕?”
在他回头的一瞬。
一个圈牢牢地套在它脖颈之上,细弱一折即断的竹枝被挽成一圈,围在上面的竹叶尚且青翠,显然是刚摘下来不久,竹圈随着它的挣扎渐渐收缩,剧烈直抵灵魂的刺痛感如刀刃锐利,几近将元神都撕扯成破碎,似乎要在脆弱的灵体上烙上烙印。
“别跑啊。”
叶蓁一扯尾端,轻松把落跑小鸡扯了回来,直见着被套住脖子的小鸡都快翻白眼,她松了松竹圈,小鸡就安分守己地缩在她怀里,不知是不是又晕了过去。
她有鸡了!!!找王婆去看看,叶蓁转身就往山下跑。

